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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中的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无证生产企业,饲料产品抽检不合格企业,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企业,发生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三)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饲料产品合格率偏低的地区,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集中区域。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
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配合饲料、浓缩饲料50批,动物源性饲料原料和植物蛋白饲料原料20批,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20批。
在养殖环节开展饲料中三聚氰胺专项监测,抽检50批次。
开展反刍动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监测,抽检20批;开展饲料中喹乙醇专项监测,抽检20批。
开展饲料质量安全预警调查,重点开展饲料用油中多氯联苯、二恶英和聚丙酰胺,以及鱼粉和水产饲料中孔雀石绿和隐性孔雀石绿等有害物质监测。
(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县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检查率达到100%,市级检查率不低于40%。
(五)严厉打击违法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县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县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六、工作安排
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下旬-3月中旬)
1.各县(市、区)饲料管理部门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3月28日前将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各县(市、区)饲料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产品为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以及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下旬-11月)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非法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及时查处。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地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市局对各县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药物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4月至7月,组织饲料管理人员进行饲料执法培训,学习新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培训饲料质量安全新知识。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7月,对上半年产品质量监测情况进行剖析,总结上半年整治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8-9月,配合部、省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市的特点,进行饲料质量安全主题宣传。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介绍保证企业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整改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部门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强化消防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消除一批消防隐患问题,管控风险,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一)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辖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建立本地企业底数台账和火灾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对出租厂房、老旧厂房(仓库)进行摸排登记造册,不符合出租条件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停止出租行为。
(二)住宅、老旧小区、公共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和公共建筑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底数台账,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和责任清单;与有专业资质的消防维保公司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单位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及时予以拆除;推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重点督检查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电瓶车等采用飞线违规充电等。
(三)成品油经营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督促合法经营的成品油企业组织对老旧消防设施器村全部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有效。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开展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定期开展企业风险自查评估,加强加油现场管理。
2.加强汽油加油站安全监管,督促汽油加油站点开展隐患自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综合演练,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加强现场管理。
3.依法整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重点整治给建设工地、大型农机等非法运送或加注成品油的车辆;在马路旁边给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成品油的车辆;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
(四)重点行业领城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馆等各自行业领域,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贵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五)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认真排查梳理属地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场所)。“多合一”。家庭式商铺、群租房等场所,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见附件3),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三清单”,夯实工作责任。采取“1+2+X*措施,即推广安装一套简易喷淋,打通生命通道和配备灭火逃生设施,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防火防烟分隔措施设置、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防盗窗设置等。对群租房出租屋居住人员较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停止租用,合理引导分流,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属于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
(六)违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对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的情况认真做好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全镇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对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优先拆除,进一步提升整体形象,改善全镇人居环境质量。
2.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拆除或更换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摸排阶段(6月4日至6月20日)
镇有关部门对辖区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对重大消防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清单,明确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对账销号。同时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通过线上征集线索,对经核实为较大火灾隐患,纳入隐患治理清单的予以奖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整改验收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
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情况及省市县消防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火灾防控检查服务组检查指导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整改完成的及时与已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确保各项隐患问题按时整改销号,形成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饮酒对人心理的影响及危害
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化学名称为乙醇),酒的烈性程度就是指所含酒精浓度的大小而说的。一般白酒的酒精含量为45—65,啤酒中的酒精含量较少,占3—5。酒精是一种对人体各种器官都有损害的原生质毒物,是一种麻醉剂,当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1—0.25(相当于喝55度白酒2—4两)时,驾驶能力降低30,肇事率超过50。由于饮酒首先影响大脑,所以饮酒之后,特别是大量饮酒之后,会使人心理发生许多变化。
一是色彩感觉因受酒精影响而低落。驾驶员要认知车内外情况的变化,大约有80左右的信息靠视觉,而这80左右的信息中,极大部分都是有颜色的,比如红、绿号灯,黄色警告标志等,如不能正确识别,就容易发生撞车事故。
二是触觉也因受酒精影响而低落。触觉反映的信息虽然比视觉少,但对驾驶工作非常重要,如制动踏板软弱无力,方向盘滞或飘,车子抖动情况等,触觉获得信息并反馈到大脑,让驾驶员知道制动和转向装置的工作情况,若是触觉不灵,说不定刹车坏了都不知道。
三是酒醉后思考、判断能力也受到很大影响。有人让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汽车作穿杆试验,结果发现平时很优秀的驾驶员在试验时,也不能正确判断车宽与杆距的关系,穿杆时连续失败。
四是酒后开车,注意力也大受其影响。据日本宇宙野氏研究,酒精进入人体内后,注意力容易偏向一方,对注意的支配能力也大大降低。在行车的过程中,注意力如果不能转移,就会影响对千变万化的车内外环境的观察,以致忽略了马路上的行人、来车和信号等,从而发生事故。
二、醉酒的鉴别方法
1、酒精测试仪。这是交警部门最常用、最直接的鉴别方法,能快速、准确地判断出驾驶人是否醉酒。
2、平衡试验。驾驶员两臂伸直,用一只脚站立。然后以同样的姿势把重心移到另一只脚上去,接着把脚放下。提起脚跟直立,闭上眼睛,头向后仰不能保持平衡者,为酒醉之表现。
3、步行及回转试验。按直线行走6米,再回头走回原地,若偏斜则有酒醉之可能。
4、指鼻试验。驾驶员闭双眼,伸直臂双手交替指自己的鼻尖,指不准也是酒醉的症状。
5、拾硬币试验。要求驾驶员迅速准确地从地上拾起硬币,不能拾起或动作不准确,均有酒醉的嫌疑。
6、书写及说话试验。驾驶员写字歪斜,与平时笔迹有较大的差异;或说话口吃、支吾、混乱,则可能已酒醉。
三、整治酒后驾车的相应对策
1、坚持整治与宣传并重。一是以餐饮、娱乐场所为重点区域,以驾驶人为重点对象,以“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为重点内容,利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并及时对酒后驾车典型对象、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大力营造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宣传氛围。二是将“严禁酒后驾车”、“司机一口酒、亲人两行泪”等宣传标语张贴在休闲娱乐场所、酒店、客运车辆等醒目位置,时刻敲响警示钟,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三是主动与乡镇农机、教育等部门团结协作,深入农村地区,走进农户,积极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宣传教育,把宣传板报送进每村每组,把宣传资料发到每家每户,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酒后驾车,对酒后驾车的亲朋好友要及时予以劝阻,解释其危害性,确保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坚持管控与查处并重。一是掌握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多发路段,采取定点设岗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严格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查处力度,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一律暂扣车辆,一律顶格处罚。二是组织民警在有一定规模的饭(酒店)、卡拉OK厅、夜宵摊点等场所进行巡查、突查,扩展管控面,加大打击力,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三是以客运企业、危运企业、中小学校为重点单位,以国省道为重点路段,以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挥酒精测试仪作用,做好取证工作,文明执勤,严格执法,确保警力到位,确保力度到位,确保效果到位。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两个根本”,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牢守安全生产基本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6月15日起至7月25日,为期40天。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截止6月25日)。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镇安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截止7月25日)。重点对第一阶段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发现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整治重点
1.煤矿。持续保持煤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煤矿“六假六超三瞒三不”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煤矿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煤矿安全生产机构、制度、责任体系、投入保障、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诚信体系、应急体系的落实情况,清理整治煤矿外包工程和劳务派遣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回头看”和“三查”执法检查,查处煤矿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安全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基础管理资料、自救器管理专项整治不力的行为;查处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抽掘采不符合规范,不落实停产、减产、限产继续生产等行为;查处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不可靠,瓦斯抽采不达标,两个“四位一体”措施不落实,违规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等行为;查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力,水害威胁未查清,安全防范距离不达标,“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不落实,采空区积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要求不落实,擅自采挖各类保安煤柱等行为。强化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风险辨识研判管控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报警追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煤矿瓦斯超限、暴雨蓝色预警停产撤人制度。〔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2.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园区以及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和安全准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硝酸铵生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督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精细化工企业完成四项整治任务“清零”;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坚决防范硝酸铵、硝化棉、氯酸钠等高危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切实落实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打击“挂靠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生产企业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化工原材料库、批发企业仓库和化学实验室的监管,严禁性质不相容化工原材料混存、改变设计用途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高温停产措施,提前做好消耗性生产计划,有序停产;严格落实防汛、防雷、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交管站〕
4.消防安全。要紧盯高层建筑、宗教活动、文物古建、红色旅游景点、石油化工、医疗防疫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完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组织村社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家庭作坊、群租房、“三合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高风险区域监管力度,整治擅自改建、违章搭建以及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违法行为;针对电气火灾高发和电动自行车、储能站等新业态、新能源火灾的特点,开展火灾风险研判和集中整治。要紧盯“建党一百周年”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采取约谈、值守、巡防、关停、取缔等超常措施,督促活动举办单位周密制定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活动安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5.森林防灭火。重点排查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山护林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和重要目标、重点人群和入山火源是否管控到位;是否多种方式开展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输配电线路隐患、林下可燃物清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是否持续深入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整改销号;是否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备齐防火物资和防护装备,各类专业、半专业和应急队伍是否随时待命,能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安全处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公司、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6.道路和水上运输。要盯紧看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领域,持续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惩重罚“三超一疲劳”、分神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员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车辆技术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路隐患,及时规范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警示标志标牌。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坚决查处“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水情传递、恶劣天气禁限航等规定不落实行为。要加大赶场渡、学生渡、风景旅游区等巡航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辖区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饮囤船等船舶锚泊停靠和值守人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船一策”,坚决防止发生跑船、走锚、碰撞等险情。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职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罐体清洗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要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牵头领导:各村、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文广站、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7.建筑施工。重点整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建设行为,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突出抓好事故多发的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格易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8.燃气。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燃气经营企业无经营许可或超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切实加强对管道燃气城市门站、输配气站和主管网等关键设施的日常巡查,集中组织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安置区、餐饮店的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实施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野蛮施工”导致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9.地下管线。要对全镇供排水、通讯、电力、油气、工业管线等所有类型地下管线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管线和问题管线,确保安全;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设施工,对施工队伍开挖区域的相关手续、保护措施进行重点检查,深入评估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坚决做到及时整改处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0.工业行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厘清安全管理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好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坚决整治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1.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方面,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拼装改装、客货混装,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水产养殖渔业船舶方面,重点设施设备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带病作业、渔船非法捕捞、违规载人载物等各种违法行为;检查辖区内的渔港、鱼塘和水库堤坝、河堤沟渠等渔业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村沼气方面,重点检查沼气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以及户用沼气日常使用维护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户用沼气池“出料”和“清池”环节沼气中毒风险。农(兽)药饲料生产方面,要对照生产许可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设备和制度,是否落实好防雨、防洪、防雷电、消防灭火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演练。畜禽养殖及屠宰领域,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屠宰加工企业液氨泄漏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涉山涉水休闲农业领域,检查休闲农业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提示是否配备到位,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是否进行封闭。农业生产设施用房方面,重点检查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点及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点的提灌泵站、水产畜牧养殖屠宰用房、农产品冷链仓库、农业生产塑料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措施情况。农业园区:重点检查园区内企业落实安全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2.文化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无资质运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文化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影院、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玻璃栈道、滑雪滑冰、热气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文广站、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3.校园安全。围绕校园安全三年安防建设,重点检查校舍、宿舍及建筑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日常维护、运行是否正常;校园交通、危险地段、校园周边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否落实;校园安保人员及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辖属学校、镇应急管理办、镇食安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4.特种设备。要全面排查整治化工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硝化、氯化、精细化工等企业在用二手设备、老旧设备为重点,坚决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和未履行报废手续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建材、油脂、印染、冶金、火力发电等企业在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坚决整治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安全附件损坏、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流量计未经法定检验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天然气输配企业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等为重点,坚决整治城镇燃气管道未经法定检验,以及非法充装超期瓶、报废瓶、翻新瓶,气瓶检验机构超核准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学校、医院、商超、车站、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等场所为重点,坚决整治电梯应急报警装置失效,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未按安全技术规范检查维护,非公路旅游观光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在用特种设备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未开展应急演练等突出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5.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6.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7.商贸流通。整治辖区公路货运场站、物流仓储企业、场站内运输车辆及装卸过程安全管控和商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应急设施配备不足、大型商业综合体未开展达标和示范建设等问题;整治仓储物流区域内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违规使用电气焊和明火作业、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堆放物品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的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等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8.食品生产安全。按照《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食安办、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电力、危险废物、各类园区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及镇办公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充分利用“两书两函”工作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严格按照“四铁”和“四不放过”要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绝不搞下不为例,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以处罚代替监管,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凡在督查检查过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三项行动”要求和夏季施工高峰期特点,结合本监管区域、本企业、本工地的实际,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有效控制和切实减少各类重大事件事故发生,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体受控。
二、整治原则
(一)以查促管,以查促防原则。动员全行业力量,从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到市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巡查整改、督促严查。以拉网式、滚动型的强势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全面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差劣,从严从快原则。聚焦安全生产管理差劣的工程、区域、企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通报,对顶风违规、屡整屡犯、重复事故、违章作业、建设程序违规等行为从严从快处理。
(三)整建结合,着眼长效原则。整治工作着手当前,着眼长远,把整治活动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整治一点,规范一片,整治一次,规范长远。通过整治,建立完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及相关各方。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轨道交通等地下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大型施工机械、特殊部位脚手架、工地消防安全,房屋拆除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
(二)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薄弱地区、事故多发企业、隐患多发环节和部位事故多发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重点查处建设手续不全,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工地和人员。
五、时间节点安排
第一阶段排摸自查阶段:各地区、各企业、各工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防台防汛、有毒有害作业中毒、卫生防疫等季节施工特点,宣传、动员、部署,提高责任意识。组织排摸管理范围内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确定查处治理内容和对象,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企业加强对所属工地、外省市沪办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的工地、监管部门加强对监督区域内工地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按要求建立完善和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布置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
六、工作要求
建设工地:总包单位牵头,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每月20日前分别向工地所在监督站和所属企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或报表)。
施工企业:对所属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汇总、指导,确定下一阶段监控指导重点。每月25日前向上级单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或报表)。
监理单位:根据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对所在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外省市沪办建管处、企业大口:结合本系统施工企业的实际及发生事故特点,理出并摸清本系统范围内差的企业,协同开展治理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月**日前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监督机构:区县(专业)监督站结合本区域的施工及事故特点,理出并摸清本区域范围内差的工地和差的企业,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治理。每周进行一次抽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整治讲评,通报和处理一批。每月25日前向总站上报整治查处情况,**月**日前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次组织10个检查组,重点督查事故多发的区域,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企业,受到较多社会投诉、引起关注的企业(工地)以及整治开展不力的区域、企业和工地。
七、结果处理
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严厉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一)对在整治期间发现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严重的工程,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全部上网公示;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有效开展,一是乡政府成立了由镇长邱文威为组长,派出所所长谢霖、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黄新星为副组长,安监办、宣传办、综治办、林业站等单位全体人员及村主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负责此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日常协调工作。二是详细制定了《适中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针对我镇普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歪不强、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消佰防宣传教育的培训力度。一是采取了街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LED屏播放标语、大型液晶显示屏播放消防宣传短片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镇村干部进行入户讲解宣传等形势,给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各村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了我乡人民群众疏散逃生技能和避险防灾能力。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1、对我镇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共11家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
2、对镇42家生产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对3家旅游景点和3个寺庙进行了认真检查。
4、对余72个民房、沿街商户进行全面检查。
5、全镇3家娱乐场所、5家小旅馆进行了突击检查。
6、对镇敬老院进行了反复检查。此次检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共检查各类场139处,发现隐患80起,已整改71起。
(三)强力开展大整治大执法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决执行了各项安全措施,凡是检查不合格的,一律给予限期整改。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努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预防和整治,强化各种工作方案和措施,以确保我镇容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持续巩固集团公司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12月7日xx项目物业管理处按照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要求,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消防部门,对管辖重点区域及商铺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检查主要针对项目内的商铺、写字楼、商住楼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及安全通道等,并对相关资料台账进行检查核实。检查中发现手提式灭火器指针都在绿色安全使用区域内,但灭火器材日常维护较差,已责令相关负责人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2号楼有租户在通道内摆放沙发及杂物,已通知保安进行清理。坚决把安全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物业管理处还对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就安全隐患多发处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力度。二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的安全巡查,消除各项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的最终目标。
下一步xx物业管理处将继续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来抓,查缺补漏,不断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市场大检查
1.针对春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茶叶、调味品、糕点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集聚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2.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堂)、养老院食堂、连锁餐饮企业、工地食堂、农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重点单位的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加强年夜饭承办餐饮单位登记管理。
3.突出重点区域和产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网络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的监管工作。
(二)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
1.加强对节令食品的风险监测。加强对腌制食品、米、面、油、酒等节令食品的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强对高风险性、关注度高、量大面广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坚决防范和有效杜绝群体性危害事件的发生。
3.加强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要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进一步对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
(三)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整治
1.加大打击力度,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重处。加大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食品欺诈和标签标识虚假夸大、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商品立即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宣传,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创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宣传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适时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上报不合格食药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努力形成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安排
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1月24日开始,至3月9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社区、各成员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并督促涉食药经营户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二)联合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6日):街道食药安办、社区食药安全工作站、街道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3月7日至3月9日):各社区食药安全工作站、街道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3月8日前报送街道食药安办。
街道食药安办将适时开展督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食药安全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同时要组织好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视察督导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