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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为深刻汲取山西省襄汾县“8·29”坍塌和福建省泉州市“3·7”坍塌事故教训,坚决防止公共场所建筑坍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2020〕XX号)文件要求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办〔2020〕XX号附件8)及《全区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办发〔2020〕X号)文件精神要求,自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拉网式摸底排查、隐患处置,分轻重缓急,危险先排,坚决遏制房屋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改变结构和使用功能造成安全隐患等乱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场所
(一)学校、医院、文化站、超市、农贸市场、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利用民房、旧建筑物(含厂房、公共建筑等)改造从事商店超市、文创娱乐、旅馆民宿、餐饮、酒吧、群租公寓(房)、托管培训、美容养生、电商经营等经营服务的人员密集场所。
(三)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包括位于高压线路对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和。
三、重点问题
(一)“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特别是钢结构建筑;
(二)擅自改变使用功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造成安全隐患的建筑;
(四)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的建筑;
(五)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六)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七)存在消防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四、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既有建筑结构是否安全,是否超过设计年限;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形;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是否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未按标准配置、设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形;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五、工作安排
集中排查整治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集中排查采取上下结合、全面摸排、群众举报、专家参与等方式,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一栋不漏排查到位、一栋不漏整治到位。对不合规的重大安全隐患场所立查立改,立即停止使用,撤出居住人员。
(一)宣传发动,9月19日前。
各村、企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工作声势。(责任人:镇综合执法局、各村、各企业负责人)
(二)摸底排查,9月20日至10月7日。
排点:医院、学校、文化站、超市、农贸市场、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农业合作社建筑是否为危房。1逐一摸底调查;2逐一梳理问题;3逐一登记建档;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签字负责并上报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各部门、村(居)、企业负责人)
(三)整改整治,10月8日至11月20日。
1形成问题清单;2形成处置意见;3形成责任清单;4逐一执法到位;5逐一处置到位。
(责任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农村工作局)
(四)全面销号,11月21日至11月底。
1逐一组织销号;2上报销号结果;3镇督导组组织抽验;4检查执规执法执纪情况。
(责任人:镇纪委)
六、责任分工
(一)既有建筑所有权人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
房屋业主及承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自查自纠和配合整改的主体责任;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既有建筑,其管理单位为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权属不清的既有建筑,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承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二)各村(居)要承担专项行动的属地责任和直接责任。
负责落实辖区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构建完善属地主体、条块结合、分工有序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从严管控建筑功能转换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既有建筑使用安全。村主要负责人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的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发动、群众、业主开展自查自纠。
(三)部门职责。
镇有关部门承担专项行动的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责任,同时对本单位所有既有房屋承担排查整治的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综合执法局负责企业厂房、农村工作局负责农业合作社、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负责民房、教育总校负责学校、幼儿园、社会事业局负责养老院、派出所负责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督促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建筑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定期进行建筑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七、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以扎实彻底的排查整治,严防既有建筑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技术保障。
由经济发展和建设局牵头,会同综合执法局、派出所等部门,邀请技术专家,成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及时发现和处置房屋安全隐患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障。
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检测鉴定、组织实施强制拆违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资源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效能督查。
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追溯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问题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隐患未消除且影响人身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镇纪委近期要把既有建筑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督导重点,及时了解排查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排查底数不清、整治不彻底,故意瞒报、漏报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设立举报电话。
由各有关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公开举报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举报线索。鼓励群众通过微博、XX故事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上传图片,简单列明安全隐患情况及地点。对举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行为的,经核实属新发现的隐患线索,依据《XX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
(六)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户外大屏、抖音、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各项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9月30日前,要组织联合执法,强制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改扩建(加层夹层)建筑,并进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形成有力有序的工作声势,加快工作推动。
一、工作目标
全省交通行业要通过这次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达到进一步落实交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交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对象和范围
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交通行业和领域的水上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等。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整个工作由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交通部门积极参与并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行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是安排部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于6月上旬前,研究制定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是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中旬):7月中旬以前,各类交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措施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交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是市州、县检查整改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区)一级的检查工作7月底前完成,市州一级的检查工作8月上旬前完成。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将本地本行业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于8月10日前报厅。
四是省政府督促检查阶段(8月上旬日至8月中旬):省政府将派出督察组,对全省各市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是接受国家督促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我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其中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六是“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至12月):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省将在第四季度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细化措施,有效指导。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业务局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对交通企业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进行细化,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到位。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从4月下旬开始,我市认真按照国家、省和云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专项行动。在行动中,我市各镇各部门认真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有关要求,不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和整改,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市成立了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成立了一个综合督查组和16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镇各部门开展督查工作,达到市督查100%的目标。我市各镇各单位也按照市府的统一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了企业自查率达到100%,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初见成效,据统计,我市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各镇各单位共组成个150多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000多人(次),共排查各类企业或单位1431家,排查出一般隐患546处,已整改546处,共计投入整改资金1200多万元,整改率为100%。
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促进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起到积极作用,并收到较好成效,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一批安全隐患及时得以发现及整改,有效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有较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镇各职能部门结合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特种设备、学校、水利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了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使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四是全市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有效打击了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等安全生产违法现象;五是安全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我市各镇各部门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各类企业也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群众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
(一)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明确责任,全面实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国务院部署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是国家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不断深化和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罗定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罗府办[xx]59号),由邓家仁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为了加强对各镇各单位的督查力度,市政府成立了1个综合督查组和16 个行业专项督查小组,负责对各镇各单位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各镇、各部门也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层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该项工作。
二是制订方案,狠抓落实。为了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办公室4月3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罗定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罗府办[xx]46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并提出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实现市对镇的督查率达到100%,企业开展隐患自查率达到100%。
三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各镇、各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制订了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制订了危险学化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建设局制订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等。从5月4日起,各镇和各部门按照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了辖区内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帐,落实跟踪整改和逐项销号制度,确保排查出的隐患每一项都能够进行整改。为了促进各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从5月5日至15日,由市安委办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21个乡镇进行了督查,指导和督促各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实现市对镇的督查率达到100%的目标。
(二)强化和完善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陈作权市长要求各镇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市政府分别与各镇、各单位、各部门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各单位也分别按照责任书的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与所属单位和企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深化控制目标管理。市交警大队把云浮市下达给我市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所属中队,把工作重心放在控制目标的深化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上;切实加强安监机构建设,实现监管重心下移。今年4月,市政府调整和充实了市安委会成员,各镇都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镇安委办,村委配备了村安全生产联络员;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市政府十分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在财政极为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各项安全生产经费,拨出了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结合实际计划逐步向高危行业企业推行强制性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实行安全生产的风险抵押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目前,我市大部分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都已编制了与我市总体预案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其他中小型工矿商贸企业和经营单位现正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覆盖率100%目标的要求,抓紧编制应急预案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我市共有重大危险源61处,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实现了电脑化动态监控,重大危险源监控率为100%。
(三)周密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我市各镇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我市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我市迅速转发上级的有关通知。市政府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陈作权市长要求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副市长邓家仁亲自参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镇各部门按照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把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6月4日,我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再动员,再加温鼓劲,会议对各镇各部门组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更加有效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确保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都得到有效的治理整改。到目前为止,我市21个乡镇均已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市各镇共有各类企业563家,都已进行了自查,自查率达100%。此外,安监、交通、交警、建设、工商、教育、消防、卫生、农业、民政等重点行业职能部门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所辖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进行了隐患自查自纠,并成立了行业专项督查小组,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督查。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我市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制订方案,落实责任。为了确保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印发了《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罗办明电[xx]39号),进一步明确各镇、各部门的责任,各镇、各部门和部门也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研究制订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忧患意识。我市各镇、各部门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切实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忧患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三是结合实际,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市各镇各部门针对实际情况,按照市制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责职分工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市安监局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并分成三个检查组,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水泥等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所排查出来的隐患都已进行了整改。市建设局对我市在建的9家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及整改一般隐患21处。市教育局对全市479所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了一般隐患84处,已落实整改84处。市交通局对所辖26个单位开展了排查,共排查和整改一般隐患77处。市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娱乐场所、网吧、石油气站和“三小”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出消防隐患20处,已全落实了整改。
四是切实防范自然灾害,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今年1月份,国务院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我市对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高度重视,各镇及交通、建设、公路、水务、国土等主要部门按照上级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有关通知精神,迅速对台风、洪水、雷电、山体滑坡、地陷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市水务局对全市105宗水库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51处,已全部落实了整改。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山体滑坡、地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天候监控,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我市公路、桥梁、涵洞、建筑工地、矿山等均没有发现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点。
(四)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打击“三非”行为。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两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区教体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区教体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整治重点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学校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于7月12日前,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报区教体局教育科。
(二)自查自改阶段:暑假放假以前,各校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区教体局教育科。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区教体局组成由分管领导带队、各有关科室参加的督查组,对各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投入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
(四)迎接上级督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市教育局、市政府、省政府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各校要做好建立台帐资料等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五)“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主要检查各校对自查及上级监察部门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领导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烦情绪,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落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认真研究本地本校单位的安全状况,制定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专项行动方案,促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要采取措施及时将行动方案落实到每一所学校,不留死角;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
(二)突出重点,边整边改。各校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列出计划,实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三节两会”期间餐饮安全为目标,以监督检查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为整治重点,通过一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以良好的餐饮安全环境迎接“三节两会”期间的各方来宾。
二、行动内容
(一)在餐饮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的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处理。
(二)采取重点监督和覆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执法监督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做法,在辖区监管的基础上,市局将进入部分区、县(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反馈地方政府,督促餐饮安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12月5日—12月12日)。指导促进各餐饮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对不能马上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日程表,明确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3日—12月25日)。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不合格餐饮企业。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12月31日)。市局将深入各区、县(市)的餐饮企业,对各地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分析全市餐饮市场现状,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比较集中和比较突出的问题,探索建立整体推进、分类管理的餐饮监管模式,特别是辖区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实现餐饮监管的新突破。
四、宣传方式
(一)宣传口号: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努力规范餐饮市场,确保百姓餐饮安全。
(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以集中,专题专访和跟踪报道的方式进行宣传,在短时间形成新闻热点,促进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三)以专项行动信息快报为载体,及时反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面上工作总体推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餐饮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分工
(一)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
2.负责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3.统筹规划,制定验收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4.总结专项行动并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通报各区、县(市)政府。
(二)一分局
1.负责市管餐饮企业的检查;
2.负责巡查部分区、县(市)重点区域餐饮企业;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媒体宣传。
(三)区、区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各区卫生局
1.负责通知并指导辖区内餐饮企业认真开展自查;
2.负责本辖区餐饮企业的检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反馈报告。
(四)市局政策法规处
1.制定新闻宣传方案;
2.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3.负责联络媒体制作专访专题。
(五)市局办公室
1.负责汇总专项行动进展等情况,以信息快报等形式及时反馈各上级部门;
2.负责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迅速落实、周密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本方案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既要与市局保持行动一致,又要体现工作特点。
(二)明确标准、自律先行。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迅速通知辖区内餐饮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督促餐饮企业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对百姓负责。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
根据县政府[20*]62号文件精神,教育局及时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兴教字[20*]33号),召开了由乡镇教育干事以及县直学校负责人参加的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教育单位都制订了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学生动员大会,分析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师生人人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参与安全工作,实现“防范安全无空人,管理安全无空当,安全教育无空地。”为使全县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教育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兴教文[20*]60号),要求学校、幼儿园严格对照《*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进行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全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增多的实际情况,教育局出台了《*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兴教字[20*]33号)。各教育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也相应制订了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峡口镇的《校园安全工作八十条》,对事关学校学生安全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促进了校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方案和制度的出台,保证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同时强化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责任落实,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1、实行安全管理负责制。为了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都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县实验中学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为副组长、学校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启动了护校队。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负责协调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工作,负责起草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学校工作专班负责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校园内部推行安全“四包”责任制和“八制”方针。即值周领导包全周,值周教师包年级,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师包课堂。谁领导谁负责,谁值周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辅导谁负责,谁管处室谁负责,谁管年级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从而保证了责任落实,避免相互推诿。县一中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处室和个人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任务,研究制订行动方案;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由部门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在管理上,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都分别成立了乡镇、学校两级领导小组,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目标,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得力、机构健全、组织周密、运转有序。高阳镇中学把学校食品卫生、学生管理、校舍安全以及与其他单位配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等工作详细分解到行政、政教处、总务处和保卫科,明确了各自的职责。高阳镇中心小学成立了环境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活动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6个工作小组,并在学生中确定了18名义务安全工作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学校围绕安全管理这一重点工作,建章立制,从根本上保证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2、严格奖惩制度。为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教育单位都实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教职工的责任书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3、家校结合,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幼儿园注重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召开家长会,宣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教师、学生、学校各自的责任,有效的解决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中小学、幼儿园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取得全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近两个月以来,全县各校邀请公安、卫生、文化、工商等部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260人次,形成了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态势。
4、强化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在此次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教育局把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整个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各教育单位突出这一重点,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校园广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和一中组织学生观看了“珍爱生命、拒绝”的图片展,师生深受教育;并邀请县防保中心疾病预防专家以及省专家讲授如何预防艾滋病;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宣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榛子乡中小学共书写安全标语17条,办专栏27个,贴宣传画14张,校园广播16次,召开师生动员大会8次,与会2760人次。水月寺中心小学把安全知识编成儿歌、顺口溜发给学生,培养学生安全习惯。县直幼儿园将一些自救自护知识创编成浅显易懂的儿歌、故事,让幼儿在念儿歌、听故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邀请消防官兵进园为师生进行消防演练,邀请交警近园为幼儿讲解“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才能回家”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基本知识。不少学校通过自办安全小报的方式,让学生收集各类安全小知识,从中得到教益。县一中的安全小报版面漂亮,内容丰富,深受师生喜爱。古夫中学结合学校体育艺术节,举行了《珍爱生命》专场文艺晚会;古夫镇中心小学举行了全校性安全知识竞赛。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计120次,办板报356期次。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生动形象的教育活动,学生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三、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10月27日,县教育局召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各教育单位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严密排查,并写出情况报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于11月15日前完成了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向教育局上报了排查报告。通过自查,全县各教育单位共发现90余处安全隐患,有的已经进行整改,尚有一部分正在整改之中。县一中对校舍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加固了教学综合楼的不锈钢栏杆,更换公共场所已损坏的灯泡,确保师生照明、通行有保障;维修了体育器材,强调了体育教师教案中要有保护措施,增设球场的防护网;对校园内山体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每天观测记录。水月寺镇制订了“水月寺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表”对照督查表逐校督查,并现场整改,弥补了管理上的漏洞,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峡口镇把教学行为安全隐患、教学仪器安全隐患、学生行为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学校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校内传染病控制等作为9大排查项目,要求学校进行严格排查,同时邀请县、镇两级防保中心、工商、派出所、交通等业务部门进校助查。可以由学校自行整改的隐患,由学校及时整改,学校力所不能及的,及时上报教育局,通过投入、协调等措施解决。通过排查,全镇中小学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建阳坪中学、小学分别筹措资金,对学生宿舍、楼梯栏杆、电源线路等进行了维修、更换;添置了食堂蔬菜保鲜设施,校园环境大为改观。高岚中学果断处理了原经销店门面遗留问题,将校内的所有经销门面迁到校门外,净化了校园环境。南阳镇针对学生乘超载车和摩的现象,加大整改力度。南阳中学采用分年级放学的办法,缓解交通拥挤矛盾;南阳小学、湘坪小学由教师组织学生乘车。水月寺镇大白果园小学建立了护送学生返家路队护送网点并与家长签单制度,效果显著。
11月12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兴教字[20*]35号),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点包括: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民办教育的办学资质及办学条件;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情况。督查小组分赴全县50多个校点,对照《*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对校园安全管理进行认真严格的督查,并实行跟踪承包制,各小组所负责的乡镇没有达到整改目标的,督查工作就不能停止,以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一、加强领导,周密布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传达贯彻省、州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针对水利系统工作特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xx县水利水产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各块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安监股合署办公,具体牵头组织协调"百日活动"。并明确了"百日整治活动"的整治范围、整治方案、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把整治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股室、单位和个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百日整治活动期间,以在建工程为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水电建设、河道采砂、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
一是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组织职工培训学习。三是印发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法规和水、电、渔的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知识手册。四是开展以会代训。五是利用互联网、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内外宣传教育。通过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有力地增进了群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水利行业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了安全意识,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精心组织,狠抓预防,严查隐患,强制整改
我局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去年“隐患治理年”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我局今年“三项行动”安全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们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对我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以及08年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以防发生安全问题。二、确定开展执法活动,对全市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以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三、对存在高风险行业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有关的治理行动。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生产企业增加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
我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对从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成员纷纷发表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2009年全市“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介绍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行动”,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及探矿点74户,查出安全隐患884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57项,责令限期整改627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7份,《现场检查记录》147份;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4户,查出安全隐患193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40项,责令限期整改53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现场检查记录》69份;对县域内214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319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01项,责令限期整改18项,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4份。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15位成员担任组员,并明确组织、落实推进工作。同时,各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实行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和及时清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对其实施问责。
2、加大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难题。市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用于完善全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6000万资金对塘外化工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塘外化工区内的22家危化企业全部关、迁。
3、营造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不间断播放刊登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内容,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调“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切实落实乡、相关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的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领域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着力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控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确保全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准入、淘汰落后、整顿关闭等有效手段,强化监管,力争全乡不出现一家非法非煤矿的生产,不出现任何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重点地区:以非煤矿山分布相对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地区为重点,突出抓好采石场安全生产。
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的。
2、已吊(注)销证照应关未关或关闭取缔后反弹的;
3、超层越界、转借许可证照的;
4、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
5、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建设施工、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的;
6、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和制度缺陷
1、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4、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存的;
5、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7、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8、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9、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四、工作步骤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隐患治理集中行动阶段(3月上旬-5月中旬)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2013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和联合执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顿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矿点,及时提请上级部门按“六个不留”标准依法关闭到位;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由企业立即自行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逐级上报备案。对重点矿区,由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监站、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
(二)重大隐患全面整改和挂牌督办阶段(5月下旬-8月下旬)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治理资金,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要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停产整顿责任人和措施,相关部门暂扣证照和跟踪督查,确保停产整顿到位。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后,返还证照、恢复生产。停产整顿期间,企业按整改要求实施隐患整改确实需要民爆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执法文书,对其严格实行民爆物品限量审批。
(三)整治验收及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9月1日起,以安监站为主,组织对本区域内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整顿关闭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作书面汇报。
2、9月11日起,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汇报市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设立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乡安监站。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整治。一要分析研究薄弱部位,确定本地区打非治违重点,对非法违法生产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增强打击整治的实效。二要加大惩治力度,对打非治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要注重效果,跟踪监管。要着力强化打非责任,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四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五要探索建立“打非治违”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乡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支持的“打非治违”工作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