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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关键词:环境会计 碳信息披露 CDP

在全球变暖的大环境下,企业碳氧化合物的大量排放是其首要因子,而碳信息的披露是碳管理最直接的数据来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当前环境管理会计领域的前沿。

一、碳信息披露研究现状

(一)环境信息披露内容

由于没有碳排放会计准则的约束,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比较广泛,形式比较灵活。国外学者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分为外部环境管制政策信息、内部环境信息、环境负面影响和正面的保护措施对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这三部分,另外,M.Ali.Fekrat,Caria.Inclan和Davia Petroni(1996) 认为环境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还要求披露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管理行为的反应。而我国学者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环境财务数据信息、环境绩效评价的信息,以及成本和负债会计处理方式。其中,将环境内容细化为:与环境有关的收益和支出,环境管理绩效,环境问题对公司的资产负责表、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相关的环境会计政策等。

(二)环境信息披露模式

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不同的途径下披露的环境信息程度存在差异。由小到大依次为年报、公司网站、独立报告,大部分企业倾向于运用独立环境报告形式,使用公司网站对年报进行补充披露,并且逐渐使用非传统、新的披露方式。由于企业环境行为和环境事项的复杂性,不符合传统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至今仍未纳入财务会计报表体系。孙兴华、王维平(2000)等人认为可以将环境信息在传统的财务报告里进行补充列报或者调整现有财务报表基本架构,亦或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为了同时反映经济受托责任和环境受托责任,向春华(2010)提出将独立报告模式与补充报告模式结合起来披露环境会计信息。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聚焦于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并不多,其主要从企业外部压力和内部驱动因素两方面进行讨论。Cho和Patten(2007)研究发现外部压力主要来自于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各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的舆论或市场行为,其中投资者的关注程度是最主要的因素。H.C.Li和K.F.Hua(2010)认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大于内部利益相关者,而中间利益相关者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策略的选择。针对公司内部驱动力,普遍认为公司规模和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正相关,重污染行业披露水平明显高于非重污染行业。而在债权人压力、企业实际控股人性质与地理位置的相关性上则存在一定的分歧。Elijido-Ten(2004)认为债权人压力与环境信息披露这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性,Clarkson(2008)则持相反的观点。李晚金等(2008)认为CEO是否两职合一、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及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与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程度之间的关系不明显,而Simon和Kar(2001)实证研究发现:董事会中企业家族成员的比例与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意愿呈负相关。同样,Karim等(2006)发现外资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在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环境信息较少。

(四)碳信息披露的数据质量

碳信息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ure Project,CDP)所披露的温室气体(GHG)排放信息和碳会计处理方面的信息程度不够,其收集的碳信息数据质量欠缺,不能满足政府、投资者、NGOs等利益相关者对碳信息的需求。在2008年标准普尔500公司中,仅有5.6%的公司披露了相关GHG排放的信息,在年报中提到气候变化的公司只有24%。Elizabeth Stanny(2010)分析2006年至2008年碳信息数据,结果显示:强制性披露效果优于自愿性披露,并且公司更愿意概括性披露碳信息,回避碳排放数据及碳会计处理方法。Brendan O'Dwyer et al(2005)认为CDP公布的数据可靠性不强,主要原因是CDP没有成功建立信息需求者和碳信息披露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导致其缺乏由独立的第三方实施审验。

在国外有较为完备的准则和规范作为研究和推广碳会计的前提下,我国碳会计理论与实务还落后于国外,在这方面我国需要加快环境财务会计体系与FASB、IASB的趋同,积极研究有关碳会计规范有关的配套准则。张巧良(2010)指出碳管理信息披露可以通过设置独立的气候变化信息板块的方式来披露,或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描述气候变化信息,建议通过后者来实现现有财务报告与碳排放报告的有效融合。同时将碳信息披露的内容细化为:碳排放数据、统计方法,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治理、战略、风险、机遇、管理业绩等信息。

(五)碳信息披露项目(CDP)的披露框架

碳信息披露项目(CDP)一直致力于将气候变化的信息融入商业策略和投资决策中,已向全球6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 800多家上市公司发出其年度气候变化数据披露请求,主要在管理部分、风险和机遇、排放这三方面进行调查。管理方面的调查具体包括:公司治理层面的管理机构、激励机制,公司战略,公司开展的减排目标、行为以及社会责任报告。在风险和机遇方面,2011年设计的调查问卷将气候变化的风险与机遇类型分别划分为三类:法规风险/机遇、有形风险/机遇以及其他风险/机遇,并且最后的结果显示风险与机遇的六个部分重要程度相同。测量与核查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作为温室气体管理的关键环节,主要从排放核算方法(新增关于排放基准年的问题)、排放数据(包括三个范畴、温室气体的具体排放数据和外部审验情况)、温室气体细分、能源、排放绩效、排放交易等方面对公司展开调查。

(六)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体系

世界各国对基于碳排放信息披露的评价体系的构建方式并无标准,尚未形成统一意见。目前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评价体系主要为环境业绩方面的评价体系。

世界各地的政府机构、会计机构及环保团体组织等相继提出了关于环境业绩应包括的指标指南。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是:(1)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ISAR提出将环境业绩指标融入财务业绩指标来考核企业在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做的努力。(2)由非政府组织领导的全球性报告促进行动(GRI)。从1997年开始GRI就着手研究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内容,包括环境、社会和经济等各指标。(3)促进全球发展可持续委员会(WBCSD)。WBCSD将环境核心指标概括为:破坏臭氧层的气体排放、温室气体排放、原材料消耗、水资源消耗、能源消耗等指标。(4)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SO的ISO14031环境业绩评价体系包括:环境状况指标和环境绩效指标。

国家层面的企业环境业绩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果包含在国家环保总局的两个通知的附件中,以及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政治研究所、全球并购研究中心等提出的“中国公司责任报告编制大纲”中。2003年5月的“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活动的通知”附件2中,提出6个环境指标:环境管理体系、排放达标、总量控制、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量、单位产品水消耗量、单位工业产值。而在2005 年11月的“关于加快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和2007年三中心联合的“中国公司责任报告编制大纲”又引入了社会影响、环境责任与业绩描述。

二、研究现状的总体评价

通过对国内外碳信息披露文献的回顾和梳理,可以发现,目前国内外碳信息披露研究都相对不够成熟,我国企业主动披露碳信息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在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发展上均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数研究主要集中在会计环境信息的碳信息披露内容、方式、影响因素以及框架这几方面,为后面的学者研究提供了不少的方法和思路,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碳信息披露框架和评价体系,不仅使企业之间的信息缺乏可比性,而且不利于监管部门进行碳管理。二是参与碳信息披露的企业以大型上市企业为主,民营企业或者中小型企业很少涉及,因此实证研究的数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三是由此而构建的碳管理方法很难适应小型企业的碳披露,对其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四是由于缺乏一致的核算标准,且碳披露数据缺乏严格的审核,披露信息定性多于定量,难以将碳信息披露进行量化和制定出具体的碳减排目标。五是与国际环境信息披露相比较,我国碳信息披露呈现出参与公司数量少、数据质量不高、主动性不强、可比性差的特点。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于环境法规、国家制定的有关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会计准则和国家的重视程度等不同而造成的。

总之,碳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任重而道远,需要今后的学者辨证分析以前学者的研究成果,通过实证研究不断完善和验证理论研究。同时,需要强化会计体制改革,加强环境会计制度准则的建设,明确规范环境事项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属性,以全面体现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环境责任。

参考文献:

第2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关键词】碳金融碳交易京都议定书金融创新

截至目前,国际学术界对于碳金融没有一个统一而规范的概念,但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碳指标交易、直接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碳金融的发展,主要受《京都议定书》的推动。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金融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不断创新,交易规模成倍增长。碳金融为金融体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了有效的手段,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行灾害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碳金融的源起

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确切地说可以追溯到两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国际公约――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威胁,1992年6月,150多个国家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上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为缔约方,应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资金以支付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所需增加的费用,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促进和方便有关技术转让的进行。为落实公约,1997年12月有关国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作为《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规定发达国家(《框架公约》附录1中所列国家)在2008~2012年的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的排放水平较1990年减少5.2%。

为了降低各国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种合作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I)和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JI主要用于发达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的合作减排,允许附件Ⅰ国家从其在其他工业化国家的投资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获取减排信用。国际排放权交易是针对配额排放单位(AssignedAmount Units,AAUs)的交易。附录1国家之间可以根据国际合约分配到的既定的AAUs指标,在相互之间进行转让,保证达到排放标准。清洁发展机制与发展中国家密切相关。其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企业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企业开展可以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项目的合作,通过碳交易换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CER),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碳交易获得经济上的补偿,从而提高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

《京都议定书》列出的三种合作机制使得温室气体排放量成为可以进行交易的商品,从而为碳金融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缔约国可以通过购买排放权(包括向另一个附件Ⅰ国家买入AAUs,或者向发展中国家购买CER)来缓解面临的排放约束,降低排放成本。

二、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内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1.开发推广低碳信贷。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成为国际金融公司开展中国能效融资项目合作的首家中资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提供2500万美元的本金以支持兴业银行最高达4.6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以国际金融公司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为整个项目提供技术援助。截至2008年2月25日能效融资二期合作协议签订时,兴业银行已经为中国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9亿元人民币的贷款。2010年1月,浦发银行了“建设低碳银行倡议书”,明确将建设“低碳银行”作为战略发展目标。此外,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也开始重视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2.制定低碳信贷标准。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央行、银监会,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同年11月,银监会吸取赤道原则的部分理念,印发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高耗能、高污染风险,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国内商业银行在国家政策基础上,也已建立了自己的绿色信贷政策和判定标准。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出台了碳资产的行业信贷政策,从环保评价的一票否决制、贷后环保专项检查、客户环保信息标识制等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兴业银行于2008年正式对外承诺采纳赤道原则,与国际标准相接轨,成为中国第一家本土赤道银行。

3.建设成立碳基金。碳基金是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之一,对促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各类碳基金为实施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专门的投融资渠道,降低了碳贷款的风险,同时,碳基金通过投资碳项目也可以获得巨大的收益。我国商业银行在碳基金方面也进行了大胆的尝试。2007年8月,中国银行推出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的基金。同年,深圳发展银行推出国内首款二氧化碳排放权挂钩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到2008年9月2日到期时,分别实现了7.345%与14.125%的最终收益。碳基金的成立不但为碳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也为客户扩宽了投资渠道。

4.参与碳交易平台运作。2008年,我国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迈出了构建碳交易平台的第一步。2009年,武汉、杭州、昆明等环境能源交易所也相继成立。进入2010年,河北、贵阳、吉林等地也先后建立了环境能源交易所。目前区域交易平台主要进行的业务是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及自愿碳减排项目的交易。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这些平台的运作,包括为交易项目提供信息咨询、融资支持等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对碳金融业务认识不足。随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兴起,CDM项目和碳金融逐渐进入我国,但是由于传播时间有限,国内商业银行并没有认识到碳金融业务的巨大发展前景,对碳金融的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以及交易规则都不太了解。目前,只有少量商业银行认识到了发展碳金融业务的重要性,其他金融机构鲜有涉及。在没有对碳金融业务有充分把握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不敢贸然介入。即使那些已经介入的商业银行,开展的业务也相对单一。

2.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人才。碳金融业务的有效开展需要商业银行建立专门的部门,以完成碳金融产品的研究和设计以及碳金融项目的立项和注册工作,而目前的国内商业银行缺乏专门的碳金融部门。另外,碳金融业务的开展对人才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掌握外语、法律、金融、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知识,而目前我国商业性银行综合性人才的储备还很缺乏。专门机构和专业性人才的短缺,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动力不足,碳金融业务发展缓慢。

3.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CDM机制下的CER是一种虚拟商品,开发程序比较复杂,交易规则也十分严格,销售合同主要涉及国外客户,合同期限也很长,非专业机构难以具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在国外,CDM项目的评估及排放权的购买大多数是由中介机构完成,而我国本土的中介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同时,也缺乏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分析、评估、规避项目风险和交易风险。此外,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框架还不健全,咨询、监测、考核办法还不完善。

4.碳金融业务的风险因素多。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除了面临基本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以外,还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一是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一级市场上价格恶性竞争和二级市场上排放权交易价格的变动。二是信用风险。主要是指贷款企业未能及时还款而给商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三是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内部操作过程不规范、运营系统失灵以及操作人员失误等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风险。四是政策风险。随着《京都议定书》在2012年的到期,2012年之后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已成为许多大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谈判的重要砝码。由于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最终仅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是否续签,中国是否继续为非附件国家I存在着很大的变数。对于这种政策风险我们要密切关注国际气候变化制度谈判的最新进展,以便及时防范。五是法律风险。由于碳金融业务涉及多个国家,会派生出复杂的法律关系,特别是关于法律适用、地域管辖权等问题。

三、中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创新的建议

我国碳金融市场十分广阔。据世界银行测算,全球二氧化碳交易需求量超过2亿吨。发达国家在2012年要完成50亿吨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我国市场出售的年减排额达到全球的70%,至少有30亿吨。随着我国节能减排规划的实施,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CDM项目。面对如此巨大的碳市场,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发展潜力也非常大。尽管国内金融业在推广绿色信贷和开发碳排放挂钩产品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努力,但是这些碳产品和服务创新无论是规模还是深度都与我国市场潜力不符。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抓住机遇,积极推进碳金融业务创新。

(一)积极开发碳金融产品

商业银行除了开展CDM项目信贷以及挂钩碳排放权的理财产品外,还应该开发各种各样的碳金融产品,以满足CDM项目下的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包括开展碳权质押贷款,为具有CDM项目潜质和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办理以CERs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利用商业银行下属的金融租赁中心或者与专业租赁公司合作,发展基于CERs的融资租赁方式;开发信托类碳金融产品,为具有环保意识和金融知识的企业建立碳信托投资基金。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加快开发各种支持低碳经济的碳金融衍生产品。

(二)建立专门的碳金融业务团队

商业银行应该注重培养覆盖CDM项目投融资、CERs交易与管理的高素质业务团队。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是成立碳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碳金融事业部,谋划碳金融发展战略,负责碳金融的市场开发与推广,开发系列碳金融产品。二是加紧储备碳金融专业人才。碳金融业务不但涉及市场交易、投资咨询、国际金融等金融方面内容的同时,而且对法律、项目管理以及碳专业技术提出了很高要求。这就需要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加强碳金融专业人才建设。只有建立专门的碳金融业务团队,才能不断满足客户需求,才能有效地促进碳金融业务的发展。

(三)积极参与和促进中介组织建设

目前我国碳排放业务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中介组织的缺失。中国作为碳排放权的出售方,与欧洲碳基金、国际投资银行等碳排放权购买方之间开展交易往往缺乏经验,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又缺乏对项目比较了解的中介服务,这两点严重制约了碳排放业务的开展。碳排放在碳交易机制下被赋予了资产价值,但由于我国的CDM项目分散、中介程序复杂、审核周期长,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降低了碳资产的价值转化效率。因此,国内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部门等应积极与国外投资银行沟通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业务,发挥沟通交易作用。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积极参加碳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作,为碳排放权二级市场的交易提供便利。

(四)控制碳金融业务风险

目前,CDM项目贷款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供不应求的态势,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在项目融资中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商业银行首先应选择那些经济强度好、外部担保强的项目,并且在提供贷款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银团贷款、分期投入资金等方式降低贷款的信用风险;CDM项目的未来本息大多采用外币偿还,商业银行应该实行必要的套期保值以防范汇率变化的风险。对于政策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创新相关的合同条款,尽量将不可承受的风险转移给国外投资者;对于法律风险,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咨询或聘任擅长国际法律的律师事务所,实现对商业银行有利的法律适用和法律管辖。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探索诸如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转移碳金融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商业银行除了与其他企业一样需要控制自身日常运营所排放的温室气体外,还承担着实践绿色金融的责任。银行应该充分发挥其资金融通和资源优化配置功能,通过信贷和投资行为,间接地影响各个企业的资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为企业节能减排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经济从“低碳”向“高碳”转变。商业银行还应建立完整的“绿色信贷”制度体系和决策体系,宣传、实践绿色评估信贷的金融模式。同时要加强新能源信贷的投入,加大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的扶持力度。

参考文献

[1]曾刚,方志宏.国际碳金融:现状、问题与前景[J].国际金融研究,2009(10)

[2]马骁.发展“碳金融”商业银行大有可为[N].金融时报,2010-01-25

[3]丁玉梅,刘应元.刍议构建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J].经济问题,2010(12)

[4]谢怀筑,于李娜.碳金融: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创新[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01)

[5]高志新.碳金融发展与中国银行业经营转型[J].上海金融,2011(01)

[6]吴玉宇.我国碳金融发展及碳金融机制创新策略[J].上海金融,2009(10)

第3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1 城市温室气体排放

2010年,城市集中了全球50%以上的人口,到2050年,这一比例会达到70%[4]。城市占地球表面不到1%,却消耗世界约75%的能源。城市是人口、建筑、交通、工业、物流的集中地,也是能源消耗的高强度地区(见图1),因此必然成为温室气体排放的热点和重点地区。大城市气候领导集团(C40)的研究报告认为,城市排放了世界80%的人为温室气体,尽管这一结论存在一定争议(IEA认为约为71%[1]),但是城市温室气体直接排放和受城市地区消费引发的间接排放总量无疑是非常巨大的。

全球城市化进程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有着显著影响。图2显示了全球排放和城市化率的关系,两者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UN-HABITAT认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增长和城市化快速进程的一致并非耦合,而是有着深刻的联系,城市聚集了大量人口,经济活动强度大,能源利用量大,因而城市发展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有着强劲的驱动[4]。O'Neill等人[5]研究认为城市化仍然会显著影响未来全球排放。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和印度,城市人口增长可能导致高达25%的排放量。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市劳动力的高生产力和高消耗偏好导致了高的温室气体排放。

2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综述

城市尺度上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城市自治性很强,所以城市在碳减排方面非常活跃,清单编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且成为城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关键步骤。温室气体清单对于城市有如下作用:①准确掌握城市能源利用中的低效和不足,发现节能和碳减排空间;②明确自身城市在国际、国内城市低碳经济中的定位和优劣势,确定今后低碳重点发展方向;③制订清晰、明确的低碳城市路线图,确保城市实现碳减排的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查(MRV);④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引导城市公众和温室气体排放涉及者认识自身活动对于城市温室气体的贡献,提高低碳意识。

图1 2005年世界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城市和非城市)[1]

Fig.1 World energy consumption and carbon emission in 2005(urban and non-urban)

注:图中柱体代表各类能源占总能源消费比例,点代表城市的各类能源利用的温室气体排放。

图2 世界排放和城市化(1965-2009年)[6-7]

Fig.2 World emission and urbanization(1965-2009)

早期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都是沿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国家清单方法,此后逐渐出现了专门研究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的组织和机构。全球地方环境理事会(ICLEI)探索并建立了适合城市特色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体系和方法,经过不断完善,当前已经被国际上的城市广为接受,成为主流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但其主要是针对企业层次的,因而涉及温室气体排放链条很长,在城市尺度上很难操作。C40组织选择典型城市作为案例,研究其温室气体清单,并且选择典型的部门、行业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分析措施的有效性。C40在建筑、交通等领域温室气体清单及减排方面具有很多成功经验,逐渐成为全球范围研究城市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的重要组织。中国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先后参加了2005年和2007年C40峰会。

不少研究者也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进行了研究和探索。以Kennedy为首的研究团队提出城市与外界物质、能量交换较大而需要采用独立的清单体系[10-11]。Kennedy的城市温室气体清单体系较为完整,不仅包括ICLEI建议的范围,而且包括水运和航空排放(这部分涉及大量的跨境排放)(见图3),同时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跨境排放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此外,该清单体系还包括燃料的上游排放(即燃料生产导致排放)。Kennedy选择了10个典型城市进行实证分析,认为气候、资源可获取程度、电力、城市设计、废弃物处理等都对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有着显著影响;城市的地理位置对其温室气体排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2]。Dhakal研究了东京、首尔、北京、上海的温室气体排放,采用的清单方法包括外调电力和采暖因素,和ICLEI的方法一致。研究发现4个城市的人均能源利用都有趋同表现(1990-1998年),约1.3t-1.6t标准油/人,但是北京和上海的人均CO[,2]排放量却明显高于东京和首尔[13]。Glaeser等采用了类似ICLEI的方法体系,核算美国66个大城市温室气体排放,发现城市汽油消费量和城市人口大小的对数有较强的线性相关性;家庭天然气消费量(采暖为主)和1月份温度有较显善的线性相关性;家庭用电量和7月份温度有较显著的线性相关 性。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土地利用政策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许多地区建立严格的政策限制一些产业的发展,使得排放朝向高碳排放地区聚集。城市排放水平明显低于城市郊区,城市—郊区之间的碳排放差异在老城市例如纽约更加明显[14]。Norman等认为城市温室气体清单还应该包括建筑材料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排放,发现城市交通是最重要的减排温室气体方向,而建筑是降低能耗的重要方向。同时,疏松型城区的人均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是密集型城区的2.0-2.5倍[15]。

Ramaswami等人提出了混合型生命周期碳足迹清单体系,并对城市与周边的跨界交通(道路和航空)的温室气体排放分配问题做出了详细论述。

Dodman等对ICLEI的清单方法提出异议,尤其对电力和供热的归属问题提出异议,并且提出了不同的清单方法,其结果是全球城市温室气体排放还不到人为排放的一半,许多城市人均排放量低于其国家人均排放量。

从上述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对于城市碳排放问题,不同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相差很大,尤其城市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实体,其与外界的能源、物品交换强度很大,因而对于城市排放的不同界定,会导致城市排放水平的很大差异。对比当前国际城市主要采用的方法体系(见图3),总体趋势是,绝大部分城市在核算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时,都考虑外部电力和热力供应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即世界地方环境理事会(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Local Environmental Initiatives,ICLEI)提出的主要考虑尺度1+尺度2+外部垃圾填埋的温室气体排放。全球已经有68个国家的1 200个城市采用ICLEI方法编制了城市温室气体清单。许多研究基于这种清单方法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城市碳预算方案[20]。

图3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体系范围比较[8-10]

Fig.3 Comparison of measures for city greenhouse gases inventory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1994年,中国与加拿大政府开展了北京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并较为全面地核算了北京市199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1],但此后一直缺乏城市清单的研究文献。近几年城市清单研究逐渐增加,蔡博峰等人初步提出了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方法,并且针对重点排放领域推荐了排放因子[22]。张晚成等人利用城市清单体系核算了上海排放[23]。陈操操等人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做了较为详细的评价和总结,并且对比了城市清单和国家清单的异同[24]。蔡博峰探讨了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并提出了初步建议[25]。

3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特点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相比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而言,从编制模式、覆盖领域和针对性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特色,这些特色也意味着国家清单方法体系(IPCC方法学指南)并不能适用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需要。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学早期借鉴了大量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方法,尽管后期在清单基础方法学、排放因子等方面很难有突破和创新,但在原则、技术路线和方法体系上却体现了城市的自身特点。当前,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学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在编制模式上,由于城市和外界有着大量的能量和物质交流,城市往往采用消费模式,区别于国家清单的生产模式。国际城市清单中往往包括了由于外调电力和供暖带来的间接排放,即发生在城市地理边界以外生产城市用电和热力的温室气体排放。在覆盖范围上,城市清单往往比较简单,特别是发达国家城市,几乎没有农业问题,工业比例也很小,所以能源供应、建筑和交通以及废弃物处理往往是城市清单的主要内容。在针对性和灵活性方面,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灵活、针对性强。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国家宏观制定减排政策提出科学支持和国际温室气体排放对比与谈判,因而国家清单相对比较规范和严格。而城市清单为了提高针对性,往往在组织结构上更加灵活。其提出的政策直接到技术层面,可核查性、可测量性和可报告性都很强,其温室气体减排的实现依赖于城市公众的参与和监督[25]。但城市清单的灵活性某种意义上影响了国际城市之间温室气体排放的可对比性。

4 国内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的不足

中国当前的低碳城市发展很快,但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却相对滞后,主要是存在着两个核心问题。其一,城市排放清单方法体系不完善,其中边界、范围等关键问题尚未解决。绝大部分城市尚未编制较为全面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许多城市依然沿用IPCC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而IPCC方法不适用于城市尺度已经是国际共识。此外,发达国家城市排放清单都包括尺度1和尺度2水平,而我国当前已经编制的城市清单基本相当于尺度1水平,城市清单内容相比国际规范有较多残缺。由于核算方法的混乱,导致中国同一城市出现多种温室气体排放量,极不利于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其二,无法核算真正城市意义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中国城市和西方国家城市有较大差别,后者是专为城市而设立的一种建制类型,同行政区划并无必然联系。它突出了人口聚集点的概念,核心部分是城市建成区。而中国城市是一种行政区划建制,包含大量的农村、林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因而中国城市更类似一种区域概念。对中国城市的特征,Montgomery也提出其不同于西方城市,并且建议将以建成区为核心的地区作为城 市加以重点研究[26]。这种城市排放清单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城市特色,变为与省/区域排放清单性质一致,因而无法有效支持中国低碳城市的积极发展。同时也使得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很难直接与发达国家城市排放做直接比较,也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借鉴西方城市低碳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发达国家估算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占国家排放比例约在70%-80%,而在我国当前的情况,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全国排放总量,城市这一极为重要的低碳发展因素无法突出其应有特色。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低碳城市发展,甚至可能误导城市低碳发展方向。研究解决上述两个中国城市碳排放清单核心问题,有利于规范我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准确把握我国真正城市意义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和特征,澄清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些误区和错误观点,并为低碳城市发展和政府决策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清晰、明确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方法体系,便于城市之间以及城市自身时序上的比较分析,支持政府出台有效的政策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核查机制。

5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

鉴于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当前的研究现状,本研究提出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以供研究者和决策者参考。方法介绍侧重城市清单的特色内容,排放因子等技术要素与IPCC一致,所以不作介绍。

5.1 清单边界

中国城市清单边界问题是城市清单体系中较为重要的一个问题。主要原因是中国城市地理边界不明确。西方城市的核心和主要部分是城市建成区,其强调的是城市自治,而不是行政区划等级。由于中国城市的特殊性,本文提出狭义城市的清单边界,以区别于我国当前城市市域范围(城市行政区域)的清单。狭义城市是指包括城市建成区90%面积的最小市辖区/县范围。许多研究城市的学者把市辖区作为狭义城市的概念,但县升区的参考标准主要是整体经济水平,因而会把一些经济体量很大的农业县包括进来,例如北京市怀柔、平谷、门头沟、房山等区,其包括了大量的农村地区和非城市建成区。所以依据市辖区很容易高估狭义城市的面积。事实上,城市建成区是城市的最佳表征,然而城市建成区同城市行政区划并不完全重合,导致数据口径无法统一,难以完成数据收集和积累。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体系中,可以同时核算城市市域范围内(城市行政区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狭义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基本都有较为完整的市域范围内的公开统计数据,因而可以支持城市市域排放清单的编制。着重考虑狭义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可以突出城市意义和特色,真正指导中国城市低碳发展,同时也提高中国城市与西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的可比性,有利于中国最大限度地借鉴西方城市低碳化发展的成功经验。

排放源的归属问题在西方城市比较显著,因为西方城市中的私人公司或者是私人入股公司占据绝大多数。因而西方城市处理排放源归属问题往往分为运行控制(Operational Control)和金融控制(Financial Control)两类。运行控制是受市政府各项政策法规直接管理的,但其经营和财务关系未必完全受当地市政府控制。而金融控制符合国际财务会计标准,即对于一个排放源实体具有完全的金融管理权利。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可以以行政管辖为边界,即相当于西方城市的运行控制,符合我国城市对企业的管理和统计口径。此外,由于西方城市的行政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特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都分为全市排放清单(Citywide Inventory)和政府排放清单(Government Inventory),后者属于前者,但单独列出。政府排放清单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的用电、采暖、用水、交通、废弃物等,之所以单独列出,是因为全市和政府部门减排的措施有很大不同。对于政府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完全可以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减排,而对于城市水平的排放,政府只能通过政策鼓励或者财税刺激等市场方法,要想采取强制手段,必须通过地方立法,其操作和实施都较为困难[25]。这一点和我国倡导和实施的绿色政府比较相近,可以充分借鉴。

5.2 清单范围

清单范围是指清单所包括的温室气体排放过程,主要指本地排放和异地排放,即直接排放过程(本地排放)和间接排放过程(异地排放)。具体可分为三个尺度(见图3)。①尺度1:所有直接排放过程,主要是指发生在清单地理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过程。②尺度2:由于电力、供热的购买和外调发生的间接排放过程。以用电为例,大部分城市的电力依靠购买或外调,所以并不直接产生温室气体排放,但可能所购电力来自火力发电,而火力发电产生温室气体,所以这部分温室气体算为城市间接排放。③尺度3:未被尺度2包括的其他所有间接排放。这一尺度所包括的范围很广,包括城市从外部购买的燃料、建材、机械设备、食物、水资源、衣物等等,生产和运输这些原材料和商品都会排放温室气体[25]。

建议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需要同时包括尺度1和尺度2,暂不考虑尺度3排放。这样中国城市编制清单相当于采用了生产+消费的混合模式,即在核算清单时,首先核算城市直接排放(生产模式),然后将外调电力和供暖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计入城市本身排放(消费模式)。国际上绝大部分城市都是采用这一“混合”模式编制温室气体清单。

6 案例对比研究

选择北京市和纽约市,基于前文所述的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原则和方法体系,对比分析两个城市的温室气体排放特征。根据前面所述的狭义城市,北京市包括城市建成区90%面积的区/县共6个,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和丰台区。

本研究对比了2个城市的排放水平。北京市市域的碳排放清单可以基于能源统计年鉴核算,但狭义城市的碳排放清单却缺乏数据支持,没有公开出版的北京市各区县的能源利用情况。因此,只能采用其他数据途径。欧盟和荷兰环保局联合开发了全球0.1°×0.1°(中纬度地区约10km)温室气体排放空间网格数据库,当前已经更新至EDGAR version 4.1版本(2005年),该数据库是迄今为止全球水平上空间精度最高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EDGAR排放源数据主要来源于IEA的排放点源数据库,比较全面地核算了区域空间排放信息,非常有利于我们利用该数据计算狭义城市直接排放水平。因此,基于EDGAR数据库,直接核算北京市2005年狭义城市的直接(尺度1)碳排放量为4 473万t。然而北京市 狭义城市间接(尺度2)排放量的估算较为困难,只能基于北京市市域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比例来推算。

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7]、北京市统计年鉴[28]和IPCC排放因子[29],2005年北京市域排放量为1.413亿t,其中直接排放1.012亿t,间接排放(电力调入量为357.69亿KWh时,2005年无热力输入)0.401亿t,间接排放占直接排放的39.62%。其中,外调电力排放因子取值为1.1208 t /MWh,该值来源于国家2007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中的华北区域电网电量边际排放因子OM(其计算数据基于2004-2006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根据北京市市域间接排放和直接排放的比例关系,以及北京狭义城市直接排放量,可以推算北京市狭义城市的间接(尺度2)碳排放量为1 772万t。北京市和纽约市的温室气体排放对比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狭义城市的温室气体清单体系下,北京市和纽约市具有较好的可比性。纽约市的总排放量(尺度1+尺度2)略低于北京市排放量,人均排放量略高于北京市。较为显著的一点是,纽约市尺度2排放占总排放比例明显高于北京市的这一数值,这主要是因为纽约市内工业很少,主要能源消耗是电力和交通燃料。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的典型特征,即其低碳发展的主要方向都是建筑、交通、城市废弃物处理等明显具有城市特色的方向。北京市尽管在逐渐搬迁市内的重工业,但2005年依旧存在着不少工业企业。

第4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作者简介:蔡博峰,博士,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温室气体清单和低碳发展。

摘要

介绍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特征和国际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进展,研究了全球城市化和城市CO2排放的强正相关性,以及中国城市清单方法研究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的特点。分析了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相对国家清单的特征,即城市清单编制往往采用消费模式,区别于国家清单的生产模式;国际城市清单中往往包括了由于外调电和供暖产生的CO2排放,同时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灵活性和针对性更强。针对我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的不足,提出了我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强调中国城市采用尺度1+尺度2的范围,暂不考虑尺度3的范围,即生产+消费的混合模式,并且在城市市域温室气体排放研究的基础上,加强狭义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的研究。选择北京市和纽约市,对比分析了两个城市CO2排放特征,结果显示,在确定的清单体系下,北京市和纽约市具有较好的可比性。纽约市的总排放量(尺度1+尺度2)略低于北京市排放量,人均排放量略高于北京市。

关键词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尺度;狭义城市

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01-0021-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1.005

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的快速增长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上升的重要原因[1-2]。城市不仅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源和绝对主体,同时也受到气候变化的严重影响。由于城市人口、资源和基础设施相对集中,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最可能出现在城市地区[3-4]。城市是创新与技术的热点,也是制定许多世界性难题解决方法的地方。由于城市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因而城市低碳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城市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发展低碳经济和低碳城市,是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低碳城市的前提是清晰、准确地掌握城市各个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因而,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是城市低碳发展的基石和参考标尺,通过研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排放水平,可以辨识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其排放特征,跟踪其增减变化及发展趋势,预测未来排放情景,进而确定减排目标,制订和实施行动计划,提出切实、有效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和方案,有力推动城市向低碳化方向发展。

国内低碳城市规划和建设进展很快,然而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却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中国当前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在方法体系和城市边界上尚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试图综述国际温室气体清单研究进展,并探讨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中国城市清单方法,并且以典型案例对比分析说明。

1 城市温室气体排放

2010年,城市集中了全球50%以上的人口,到2050年,这一比例会达到70%[4]。城市占地球表面不到1%,却消耗世界约75%的能源。城市是人口、建筑、交通、工业、物流的集中地,也是能源消耗的高强度地区(见图1),因此必然成为温室气体排放的热点和重点地区。大城市气候领导集团(C40)的研究报告认为,城市排放了世界80%的人为温室气体,尽管这一结论存在一定争议(IEA认为约为71%[1]),但是城市温室气体直接排放和受城市地区消费引发的间接排放总量无疑是非常巨大的。

全球城市化进程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有着显著影响。图2显示了全球CO2排放和城市化率的关系,两者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UNHABITAT认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增长和城市化快速进程的一致并非耦合,而是有着深刻的联系,城市聚集了大量人口,经济活动强度大,能源利用量大,因而城市发展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有着强劲的驱动[4]。O’Neill等人[5]研究认为城市化仍然会显著影响未来全球CO2排放。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和印度,城市人口增长可能导致高达25%的CO2排放量。这在很

大程度上是由于城市劳动力的高生产力和高消耗偏好导

致了高的温室气体排放。

2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综述

城市尺度上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城市自治性很强,所以城市在碳减排方面非常活跃,清单编制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且成为城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关键步骤。温室气体清单对于城市有如下作用:①准确掌握城市能源利用中的低效和不足,发现节能和碳减排空间;②明确自身城市在国际、国内城市低碳经济中的定位和优劣势,确定今后低碳重点发展方向;③制订清晰、明确的低碳城市路线图,确保城市实现碳减排的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查(MRV);④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引导城市公众和温室气体排放涉及者认识自身活动对于城市温室气体的贡献,提高低碳意识。

早期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都是沿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国家清单方法, 此后逐渐出现了专门研究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的组织和机构。全球地方环境理事会(ICLEI)探索并建立了适合城市特色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体系和方法,经过不断完善,当前已经被国际上的城市广为接受,成为主流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8]。ICLEI成立于1990年,为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排放量计算建立了较为详尽和完善的研究体系。其发起的城市应对气候变化运动(The Cities for Climate Protection, CCP)主要协助城市核算温室气体和制定减排方案。WRI(世界资源研究所)/WBCSD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提出了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体系[9],较为系统和全面,对许多城市产生了较大影响,许多城市的清单研究都对其有所借鉴[10],但其主要是针对企业层次的,因而涉及温室气体排放链条很长,在城市尺度上很难操作。C40组织选择典型城市作为案例,研究其温室气体清单,并且选择典型的部门、行业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措施,分析措施的有效性。C40在建筑、交通等领域温室气体清单及减排方面具有很多成功经验,逐渐成为全球范围研究城市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的重要组织。中国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先后参加了2005年和2007年C40峰会。

不少研究者也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进行了研究和探索。以Kennedy为首的研究团队提出城市与外界物质、能量交换较大而需要采用独立的清单体系[10-11]。Kennedy的城市温室气体清单体系较为完整,不仅包括ICLEI建议的范围,而且包括水运和航空排放(这部分涉及大量的跨境排放)(见图3),同时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跨境排放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此外,该清单体系还包括燃料的上游排放(即燃料生产导致排放)。Kennedy选择了10个典型城市进行实证分析,认为气候、资源可获取程度、电力、城市设计、废弃物处理等都对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有着显著影响;城市的地理位置对其温室气体排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2]。Dhakal研究了东京、首尔、北京、上海的温室气体排放,采用的清单方法包括外调电力和采暖因素,和ICLEI的方法一致。研究发现4个城市的人均能源利用都有趋同表现(1990-1998年),约1.3-1.6 t标准油/人,但是北京和上海的人均CO2排放量却明显高于东京和首尔[13]。Glaeser等采用了类似ICLEI的方法体系,核算美国66个大城市温室气体排放,发现城市汽油消费量和城市人口大小的对数有较强的线性相关性;家庭天然气消费量(采暖为主)和1月份温度有较显著的线性相关性;家庭用电量和7月份温度有较显著的线性相关性。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土地利用政策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许多地区建立严格的政策限制一些产业的发展,使得排放朝向高碳排放地区聚集。城市排放水平明显低于城市郊区,城市-郊区之间的碳排放差异在老城市例如纽约更加明显[14]。Norman等认为城市温室气体清单还应该包括建筑材料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排放,发现城市交通是最重要的减排温室气体方向,而建筑是降低能耗的重要方向。同时,疏松型城区的人均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是密集型城区的2.0-2.5倍[15]。

Ramaswami等人提出了混合型生命周期碳足迹清单体系,并对城市与周边的跨界交通(道路和航空)的温室气体排放分配问题做出了详细论述[16]。此后,Hillman等完善了混合型生命周期碳足迹清单体系,认为还应该包括4种必需品(食物、燃油、水和建材)生产而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该方法体系核算的CO2排放包括了城市终端能源利用、跨界水运和航空运输,以及城市4种必需品内涵温室气体排放(由于生产这些产品而产生温室气体排放,一般不在城市边界内),这种清单体系已经超过了Kennedy 等人的方法体系,接近WRI/WBCSD针对企业的清单要求(见图3)[17]。

Dodman等对ICLEI的清单方法提出异议,尤其对电力和供热的归属问题提出异议,并且提出了不同的清单方法,其结果是全球城市温室气体排放还不到人为排放的一半,许多城市人均排放量低于其国家人均排放量[18]。Satterthwaite认为城市温室气体排放占人类活动排放的75-80%的比例有些过高,农业、毁林、重工业、火电等都绝大部分都不在城市,因而全球城市温室气体排放仅占到人为排放30.5-40.8%,许多城市人均排放量低于其国家人均排放量。Satterthwaite认为虽然城市作为终端消费了很多能源,但把产品生命周期的排放归结城市有可能形成误导。因为并不是城市这一地理概念造成了高能耗、高排放,而是高收入水平国家中的个别高收入群体的高消费导致了城市消费生命周期的高排放[19]。

从上述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对于城市碳排放问题,不同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相差很大,尤其城市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实体,其与外界的能源、物品交换强度很大,因而对于城市排放的不同界定,会导致城市排放水平的很大差异。对比当前国际城市主要采用的方法体系(见图3),总体趋势是,绝大部分城市在核算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时,都考虑外部电力和热力供应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即世界地方环境理事会(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Local Environmental Initiatives,ICLEI)提出的主要考虑尺度1+尺度2+外部垃圾填埋的温室气体排放。全球已经有68个国家的1 200个城市采用ICLEI方法编制了城市温室气体清单。许多研究基于这种清单方法提出了较为系统的

城市碳预算方案[20]。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1994年,中国与加拿大政府开展了北京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并较为全面地核算了北京市199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1],但此后一直缺乏城市清单的研究文献。近几年城市清单研究逐渐增加,蔡博峰等人初步提出了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方法,并且针对重点排放领域推荐了排放因子[22]。张晚成等人利用城市清单体系核算了上海CO2排放[23]。陈操操等人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做了较为详细的评价和总结,并且对比了城市清单和国家清单的异同[24]。蔡博峰探讨了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并提出了初步建议[25]。

3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特点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相比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而言,从编制模式、覆盖领域和针对性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特色,这些特色也意味着国家清单方法体系(IPCC方法学指南)并不能适用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需要。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学早期借鉴了大量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方法,尽管后期在清单基础方法学、排放因子等方面很难有突破和创新,但在原则、技术路线和方法体系上却体现了城市的自身特点。当前,城市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学和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方法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在编制模式上,由于城市和外界有着大量的能量和物质交流,城市往往采用消费模式,区别于国家清单的生产模式。国际城市清单中往往包括了由于外调电力和供暖带来的间接排放,即发生在城市地理边界以外生产城市用电和热力的温室气体排放。在覆盖范围上,城市清单往往比较简单,特别是发达国家城市,几乎没有农业问题,工业比例也很小,所以能源供应、建筑和交通以及废弃物处理往往是城市清单的主要内容。在针对性和灵活性方面,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灵活、针对性强。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国家宏观制定减排政策提出科学支持和国际温室气体排放对比与谈判,因而国家清单相对比较规范和严格。而城市清单为了提高针对性,往往在组织结构上更加灵活。其提出的政策直接到技术层面,可核查性、可测量性和可报告性都很强,其温室气体减排的实现依赖于城市公众的参与和监督[25]。但城市清单的灵活性某种意义上影响了国际城市之间温室气体排放的可对比性。

4 国内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研究的不足

中国当前的低碳城市发展很快,但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却相对滞后,主要是存在着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是城市排放清单方法体系不完善,其中边界、范围等关键问题尚未解决。绝大部分城市尚未编制较为全面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许多城市依然沿用IPCC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而IPCC方法不适用于城市尺度已经是国际共识。此外,发达国家城市排放清单都包括尺度1和尺度2水平,而我国当前已经编制的城市清单基本相当于尺度1水平,城市清单内容相比国际规范有较多残缺。由于核算方法的混乱,导致中国同一城市出现多种温室气体排放量,极不利于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其二,无法核算真正城市意义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中国城市和西方国家城市有较大差别,后者是专为城市而设立的一种建制类型,同行政区划并无必然联系。它突出了人口聚集点的概念,核心部分是城市建成区。而中国城市是一种行政区划建制,包含大量的农村、林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因而中国城市更类似一种区域概念。对中国城市的特征,Montgomery也提出其不同于西方城市,并且建议将以建成区为核心的地区作为城市加以重点研究[26]。这种城市排放清单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城市特色,变为与省/区域排放清单性质一致,因而无法有效支持中国低碳城市的积极发展。同时也使得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很难直接与发达国家城市排放做直接比较,也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借鉴西方城市低碳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发达国家估算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占国家排放比例约在70-80%,而在我国当前的情况,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全国排放总量,城市这一极为重要的低碳发展因素无法突出其应有特色。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低碳城市发展,甚至可能误导城市低碳发展方向。研究解决上述两个中国城市碳排放清单核心问题,有利于规范我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准确把握我国真正城市意义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和特征,澄清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些误区和错误观点,并为低碳城市发展和政府决策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清晰、明确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方法体系,便于城市之间以及城市自身时序上的比较分析,支持政府出台有效的政策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核查机制。

5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

鉴于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当前的研究现状,本研究提出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以供研究者和决策者参考。方法介绍侧重城市清单的特色内容,排放因子等技术要素与IPCC一致,所以不作介绍。

5.1 清单边界

中国城市清单边界问题是城市清单体系中较为重要的一个问题。主要原因是中国城市地理边界不明确。西方城市的核心和主要部分是城市建成区,其强调的是城市自治,而不是行政区划等级。由于中国城市的特殊性,本文提出狭义城市的清单边界,以区别于我国当前城市市域范围(城市行政区域)的清单。狭义城市是指包括城市建成区90%面积的最小市辖区/县范围。许多研究城市的学者把市辖区作为狭义城市的概念,但县升区的参考标准主要是整体经济水平,因而会把一些经济体量很大的农业县包括进来,例如北京市怀柔、平谷、门头沟、房山等区,其包括了大量的农村地区和非城市建成区。所以依据市辖区很容易高估狭义城市的面积。事实上,城市建成区是城市的最佳表征,然而城市建成区同城市行政区划并不完全重合,导致数据口径无法统一,难以完成数据收集和积累。

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体系中,可以同时核算城市市域范围内(城市行政区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狭义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基本都有较为完整的市域范围内的公开统计数据,因而可以支持城市市域排放清单的编制。着重考虑狭义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可以突出城市意义和特色,真正指导中国城市低碳发展,同时也提高中国城市与西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的可比性,有利于中国最大限度地借鉴西方城市低碳化发展的成功经验。

排放源的归属问题在西方城市比较显著,因为西方城市中的私人公司或者是私人入股公司占据绝大多数。因而西方城市处理排放源归属问题往往分为运行控制(Operational Control)和金融控制(Financial Control)两类。运行控制是受市政府各项政策法规直接管理的,但其经营和财务关系未必完全受当地市政府控制。而金融控制符合国际财务会计标准,即对于一个排放源实体具有完全的金融管理权利。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可以以行政管辖为边界,即相当于西方城市的运行控制,符合我国城市对企业的管理和统计口径。此外,由于西方城市的行政自治和民主管理的特点,城市温室气体清单都分为全市排放清单(Citywide Inventory)和政府排放清单(Government Inventory),后者属于前者,但单独列出。政府排放清单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的用电、采暖、用水、交通、废弃物等,之所以单独列出,是因为全市和政府部门减排的措施有很大不同。对于政府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完全可以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减排,而对于城市水平的排放,政府只能通过政策鼓励或者财税刺激等市场方法,要想采取强制手段,必须通过地方立法,其操作和实施都较为困难[25]。这一点和我国倡导和实施的绿色政府比较相近,可以充分借鉴。

5.2 清单范围

清单范围是指清单所包括的温室气体排放过程,主要指本地排放和异地排放,即直接排放过程(本地排放)和间接排放过程(异地排放)。具体可分为三个尺度(见图3)。①尺度1:所有直接排放过程,主要是指发生在清单地理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过程。②尺度2:由于电力、供热的购买和外调发生的间接排放过程。以用电为例,大部分城市的电力依靠购买或外调,所以并不直接产生温室气体排放,但可能所购电力来自火力发电,而火力发电产生温室气体,所以这部分温室气体算为城市间接排放。③尺度3:未被尺度2包括的其他所有间接排放。这一尺度所包括的范围很广,包括城市从外部购买的燃料、建材、机械设备、食物、水资源、衣物等等,生产和运输这些原材料和商品都会排放温室气体[25]。

建议中国城市温室气体清单需要同时包括尺度1和尺度2,暂不考虑尺度3排放。这样中国城市编制清单相当于采用了生产+消费的混合模式,即在核算清单时,首先核算城市直接排放(生产模式),然后将外调电力和供暖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计入城市本身排放(消费模式)。国际上绝大部分城市都是采用这一“混和”模式编制温室气体清单。

6 案例对比研究

选择北京市和纽约市,基于前文所述的城市温室气体清单原则和方法体系,对比分析两个城市的温室气体排放特征。根据前面所述的狭义城市,北京市包括城市建成区90%面积的区/县共6个,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朝阳区、石景山区和丰台区。

本研究对比了2个城市的CO2排放水平。北京市市域的碳排放清单可以基于能源统计年鉴核算,但狭义城市的碳排放清单却缺乏数据支持,没有公开出版的北京市各区县的能源利用情况。因此,只能采用其它数据途径。欧盟和荷兰环保局联合开发了全球0.1°×0.1°(中纬度地区约10 km)温室气体排放空间网格数据库,当前已经更新至EDGAR version 4.1版本(2005年),该数据库是迄今为止全球水平上空间精度最高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EDGAR排放源数据主要来源于IEA的排放点源数据库,比较全面地核算了区域空间CO2排放信息,非常有利于我们利用该数据计算狭义城市CO2直接排放水平。因此,基于EDGAR数据库,直接核算北京市2005年狭义城市的直接(尺度1)碳排放量为4 473万t。然而北京市狭义城市间接(尺度2)排放量的估算较为困难,只能基于北京市市域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比例来推算。

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7]、北京市统计年鉴[28]和IPCC排放因子[29],2005年北京市域CO2排放量为1.413亿t,其中直接排放1.012亿t,间接排放(电力调入量为357.69亿KWh时,2005年无热力输入)0.401亿tCO2,间接排放占直接排放的39.62%。其中,外调电力排放因子取值为1.120 8t CO2/MWh,该值来源于国家2007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中的华北区域电网电量边际排放因子OM(其计算数据基于2004-2006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根据北京市市域间接排放和直接排放的比例关系,以及北京狭义城市直接排放量,可以推算北京市狭义城市的间接(尺度 2)碳排放量为1 772万t。北京市和纽约市的温室气体排放对比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狭义城市的温室气体清单体系下,北京市和纽约市具有较好的可比性。纽约市的总排放量(尺度1+尺度2)略低于北京市排放量,人均排放量略高于北京市。较为显著的一点是,纽约市尺度2排放占总排放比例明显高于北京市的这一数值,这主要是因为纽约市内工业很少,主要能源消耗是电力和交通燃料。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的典型特征,即其低碳发展的主要方向都是建筑、交通、城市废弃物处理等明显具有城市特色的方向。北京市尽管在逐渐搬迁市内的重工业,但2005年依旧存在着不少工业企业。

7 结 论

城市温室气体清单体系的不完善和无法核算真正意义的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是我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研究的重要不足,直接影响我国低碳城市的积极、健康发展。借鉴和对比分析当前国际城市排放清单研究的主要方法,并对其进行梳理和筛选。选择主流和较为全面的方法体系,结合我国城市实际情况,确定我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方法体系,是我国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的首要工作。同时,考虑当前数据的可获取性,基于城市市域排放和理论模型,研究狭义城市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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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Inventory in the Cities of China

CAI Bofeng

(Center for Climate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Chinese Academy for Environmental Planning, Beijing 100012, China)

第5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一是减少很多种污染的排放。植物结构有很多种且比较复杂,叶片表面多毛还能分泌油脂和汁液,这些特点有助于吸收有害气体与吸附大量尘埃颗粒。杜鹃、紫薇这些植物可以吸收二氧化硫、氯气、氯化锌等其它的有毒气体。松属、云杉属、桦木等森林植物会释放出很多杀菌素,能够杀死多种病原菌。如果用人工方法或喷洒杀虫剂、杀菌剂来消除病虫害,易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不但成本高而且耗能较多。

二是减少很多土石方工程。人们通过投入资金、劳动力、水泥、钢材等其它材料和能耗建造大量拦水坝、蓄水池等工程,既耗费化石能源,又污染环境。到了一定时期它们不能用了再拆除还要耗费能源。森林吸收和储存大量降水,它通过调节径流来减少或避免洪涝灾害的发生,这种方式所用成本比上面所说建造水利工程花费成本要低很多。森林在蓄水过程中能够减少水土与土壤养分的流失,从而使农林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减小了对化肥与能源的需求,降低了能源的消耗量与环境污染。

三是减少物质和能源的耗费。这些年来,气象灾害在不断增多。利用人工方法来防洪减灾,不仅耗费大量人力,还要投入很多的物质和能量。森林可以有效调节气候,减少洪涝、干旱等其它灾害,确保与维护生产环境不向坏的方向发展,降低化肥的消耗和能耗,让农作物与畜牧业在自然环境中较多地受到自然环境影响来获得发展与收益,这大大减少了控制灾害、消除影响所耗费成本,在生态系统调控过程中降低了物质与能源的耗费。四是改善生活与自然环境。森林这个大环境包含着自然与人文要素,对人类生存环境起着较好的优化与改善作用,当人们置身于森林生态环境中时,可以在视觉、听觉、嗅觉上达到放松的目的,增进精神与肉体上的健康。人们还可以旅游、爬山、探险等进行其它活动。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那些用来调温、调湿、滞尘的人工设备被大大减少了使用次数与时间,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能耗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林产品对于建设低碳经济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森林也是一种具有战略性特点的能源资源,就像煤炭、石油、天然气那样,它的特点是可再生、可降解、占地少、一次种植能够持续利用,所以说它是非常重要的绿色能源。木材作为一种生物材料和其它非木质林产品,都有着低碳经济的效果,所以可以被当成能源使用也可以被当成生产生活资料使用。

2低碳经济影响下发展我国林业的措施

优化该种产业结构,建立一个以低碳为主的该种产业体系。林业产业结构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这样能更有效地促进其发展,同时这对它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来说也是物质保障。要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建设生产周期较短工业用途或其它用途的原料林;对于林产品要不断创新,对于以往简单的原料加工要加快发展步伐,争取早日实现综合性的精深加工;加快建设以森林为主的旅游业、花卉业。对于林业产业的结构作出调整,使其向低碳方向发展,建立一个具有低碳特点的新型该种产业系统,它的主要内容是低碳森林培育、低碳林产加工、低碳森林旅游。现在世界上的能源和其他资源被人们过度开发利用,资源短缺问题影响越来越大,对于生物质能源的利用在技术上已经取得了不少进步,它是一种可再生能源,能用它来生产出的化工产品越来越多,又因为它的主要成分是碳水化合物,在使用中不会污染环境,所以它在众多的能源中优势越来越突出。欧美与东南亚的部分国家很重视该种能源,他们把大豆、菜籽油、棕榈油等作为原材料制成生物柴油,把玉米、甘蔗等其它粮食产品作为原材料制成乙醇。考虑到我国国情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同地区差异较大,食用油和粮食还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食物,所以我们不能像欧美国家那样把它们制成生物质能源。所以林业产业是我们重点考虑的对象,这种生物质能源在我国的可行性很大。林木的特点很多;例如,绿色环保、可再生、生产无污染等,用它来取代石化能源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发展方向,不仅能使能源结构得到优化,减少环境污染,还有助于维护森林资源。我国有大面积林地,很适合林木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所以加快发展该种能源能解决我国石化能源的短缺问题,同时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战略举措,在确保能源安全、调整与优化能源结构方面有重要作用。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尤其是对那些荒山。只有做好植树造林工作,才能有效增加森林面积,这样才能吸收和固定更多的碳。我国现有无林地5700万hm2,沙地与荒地是3亿hm2,所以森林面积还有很大的增加空间。按照有关《生态规划》,在今后36年时间内我国的森林面积将增加26%以上,森林对二氧化碳的净吸收能力将大大增加,这就使我国森林的碳汇能力提高很多。植树造林的特点是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高,所以要大力宣传与深入开展各种植树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来参加植树造林活动。对于荒山要想做好3方面措施:封、造、管:有些荒山适合人工造林,要积极用植苗与直播结合起来的方式,加快森林的建设;有些荒山不适合人工造林,就要做好封育工作,使地面植被在自然状态下恢复。

3总结

第6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一、我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财政政策

最近几年来,我国出台了很多关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节能环保产业的财政支持政策

政府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一是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中财政奖励资金的投入,奖励资金的额度是按照项目工程中节能技术改造以后,在实践中取得的节能量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的标准确定的,这种财政政策有利于增加节能技术改造的动力,带动低碳经济发展。二是鼓励节能产品的研发以及惠民,比如说一些高效的节能照明产品的研发与使用,不仅减少了居民用电额度,也降低了能源的浪费。三是加大对再生节能材料利用时的补助,比如说,国家增强对于再生节能建筑材料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补助,对这部分企业贷款贴息,或实行相应的奖励政策。

(二)可再生能源的财政支持政策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而言的,旨在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如对“金太阳”工程实行财政上的补贴;国家对“太阳能屋顶计划”的财政支持;对风力发电工程设置专项的财政资金;对秸秆循环利用实行的财政补助;对节能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在推广使用环节的财政补助政策等。

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制定的一系列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变以及调整,带动了我国能源的利用率,推动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但是,从发展低碳经济这一总体目标而言,目前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财政支持的投入力度不高,针对性不强,国家要想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要面对的首要问题便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国家对于节能环保技术以及新能源研发与利用技术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仍然较低,缺乏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财政政策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国家还需要结合低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与支持的力度,以便使低碳经济处于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之中。其次,现在的财政政策很多缺乏市场机制的有效引导,我国目前没有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财政政策体系,有关资金与担保方面的市场引导机制不够健全,这就容易造成财政政策的制定脱离低碳经济发展的市场需求,造成财政资金利用率偏低、针对性不强等方面的问题。此外,我国目前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节能服务体系,这都不利于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次,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国家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但是因为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所以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以及行政审批等环节存在很多的漏洞,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甚至存在专项资金挪用的现象,导致很多节能工程无法正常的运转。

三、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这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在对低碳经济的财政投入中,应该重视有关节能减排、开发清洁高效能源、改造低碳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投入,从而为低碳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有关低碳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促进低碳经济持续发展。此外,政府还要明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不断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从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如加强科技创新方面的扶持力度,多开发一些低碳技术,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支持一些低耗能以及清洁能源企业的发展;要重视一些污水管理、新能源开发、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推动原有的大型企业以及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改造等。

(二)完善财政补贴细则,引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

利用国家财政补贴机制,引导企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所以,各地必须针对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的具体细则。一是要利用财政方面的补贴,给予企业有关环境治理费用以及稀缺资源保护费用方面的补贴,从而引导企业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以及对资源的节约;二是对于一些开发使用清洁能源、对废物实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三是对自觉进行污水、排放气体治理的企业,在其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四是对使用的清洁能源要进行价格上的补贴;五是对企业能源、节能减排等技术方面的改造给予补贴。除此之外,利用国家财政补贴,引导地方政府在公交、私人汽车、出租车等汽车领域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以及节能汽车,也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与之相关的财税制度

针对目前我国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实际状况,应该加大对现行税收制度的调整以及完善,形成对财政政策的有效补充。对此,要积极研究制定有关环境方面的税收政策,实行环境税与碳税等新型的税种,保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第一,要对那些使用之后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并且提高这些产品的税收征收标准,以资源的稀缺程度来制定产品的单位税额。对那些不可再生资源并且稀缺性较大的产品要提高征税比例,以此来提高对于这些能源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的浪费。第二,要开征碳税,碳税的征收不仅有利于资源的节约使用,提高利用效率,也能够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免加剧温室效应。

(四)制定能源价格财政补偿机制

为了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我国应该把能源直接引入市场机制,并且根据市场中的价格规律以及市场的供需状况,对能源的价格进行有机的调节,最终让环境的成本能够在市场的价格中反映出来,建立起一个系统的完整的能源价格体系。伴随着能源价格体系的建立,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有关能源成本的核算体系,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定价机制更加完善,让其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国际市场中的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在国内市场中能源的供求平衡状况。在此基础之上,国家要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的财政补偿机制,即通过财政政策上的优化,鼓励开发与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当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价格过高时,要实施财政补偿,减少劣质煤、劣质油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能源,以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

四、结语

第7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关键词:燃煤电厂;燃煤精细化管理;关键问题;解决办法

作者简介:庞岳红(1968-),女,四川岳池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分院,副教授。(浙江 湖州 313000)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3-0130-01

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企业由传统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经营模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集约经营模式转变。目前,我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高达70%以上。煤炭消费时产生的SO2、NOx、烟尘等对环境会造成污染。如何高效洁净地消费煤炭已成为我国未来能源利用的重中之重。

燃煤电厂是我国煤炭消费大户,因此要受到国家节能环保部门的格外关注。近乎强制性地、惩罚性地节能环保政策逼迫燃煤电厂积极研究节能环保之良策。同时,燃煤成本占燃煤电厂发电总成本的70%左右,不断降低燃煤成本也是燃煤电厂降低发电成本、扩大赢利空间的主要途径。

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也为降低自身企业的发电成本,不少燃煤电厂开始尝试燃煤精细化管理。

一、燃煤精细化管理的主要特点

燃煤精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1.流程多

燃煤从进厂到入炉要经过接卸、验收、结算、储存、掺配等流程。如图1所示。

2.牵涉面广

燃煤从煤矿到电厂牵涉到燃煤供应单位和运输单位,在燃煤验收环节还得有第三方检测单位在场。在电厂内部,燃煤精细化管理不仅需要燃煤接卸、验收、储存、输运设备的运行维护部门,还有电厂纪检部门时时关注。

3.目标明确

燃煤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可概述为:降煤价、保煤量、提煤质和控损耗。[1]即在采购尽量接近锅炉设计煤种的前提下与上游煤炭企业签订供煤合同,稳定入厂煤单价,努力做好燃煤计量及采制化工作,加强燃煤运输途耗、储存损耗以及燃烧损耗的控制。

二、某燃煤电厂的燃煤精细化管理

1.燃煤精细化管理进展

某燃煤电厂自建厂开始就制定了《燃煤管理》和《燃煤管理监督考核管理》。《燃煤管理》对该厂燃煤计划、订货、调运、验收、结算、储存、掺配等过程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燃煤管理监督考核管理》则是对燃料管理全过程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细则。

近年来该电厂自开展燃煤精细化管理后,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燃煤管理》和《燃煤管理监督考核管理》进行了修订,还制定了一系列燃煤管理新标准。

表1 某燃煤电厂新增燃煤管理标准

流程 管理标准 主要内容

卸煤 水运煤接卸管理 规范水运煤的调度、验收、卸运、验收数据的整理分析等工作

铁路来煤接卸管理 规范铁路来煤车皮进厂调度、验收、翻卸、车皮残余煤扫清、验收数据的整理与分析等工作

验收 实物料斗秤管理 规范水运煤实物料斗秤的运行、校验和日常维护工作

电子皮带秤管理 规范水运煤电子皮带秤和入炉煤电子皮带秤的使用、检验和检修维护工作

进厂煤采制化管理 规范本厂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进厂煤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工作

燃煤数据分析管理 规范矿发预报煤种质量数据的分析、进厂煤数量分析、进厂煤与入炉煤二秤称重、质量数据的比对分析等工作

结算 燃煤结算管理 规范如何根据燃煤数量、质量数据进行燃煤结算管理

掺配 入炉煤掺配管理 规范入炉煤掺配依据原则、供煤与发电之间的信息沟通、燃煤试烧试验原则、入炉煤掺配编制要求、入炉煤掺配单审核执行等全过程管理

燃煤管理标准的修订和补充完善弥补了以前燃煤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提高了各项燃煤管理标准的执行力度。

2.现存的关键问题

该电厂随着燃煤精细化管理的不断深入,一些关键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

(1)入厂煤偏离设计煤种较远。燃用设计煤种或接近设计煤种的煤种有助于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入厂煤中,有些“优混煤”也表现为难磨、易结焦、煤量超限很多也不能确保机组出力的情形,说明入厂“优混煤”与设计煤种相差太远。燃煤电厂自身没有混煤设施,不同煤种掺配至不同原煤仓后进入炉膛,这种依靠掺配的办法即使整体上能接近或达到设计煤种,但在炉膛燃烧区域局部还是难以实现。

(2)集控运行人员不清楚所烧煤种煤质,以致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锅炉优化燃烧调整。对锅炉优化燃烧调整是提高机组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及时的煤种煤质数据可作为优化燃烧调整有效的参考依据。为此,该燃煤电厂要求燃料部门将每一张入炉配煤单都通过电子版形式告知集控运行人员。但是,由于原煤仓上仓煤量、启停磨煤机、磨煤机煤量等存在随机性,集控运行人员只能从配煤单上了解到哪台原煤仓什么时候上了什么煤,却并不知晓此时此刻锅炉在烧什么煤,也就不能更好地作出优化燃烧的调整策略。

(3)燃煤验收环节人力成本有待降低。该电厂煤源较多,既有铁路来煤又有水路煤。每批次的燃煤计量和采制化要消耗大量人力。为防止在燃煤验收过程中存在作假行为,还不得不配备第三方检测单位人员以及本电厂人员负责监督。

3.解决办法探讨

(1)拓展燃煤精细化管理外延。将燃煤精细化管理的接卸、验收、结算、储存、掺配流程向两头延伸,即增加燃煤入厂前的混煤管理和燃煤掺配入炉后的燃烧管理。

受场地等因素制约,燃煤电厂一般不具有混煤设施。但是这并不说明电厂对来煤只能被动接受,电厂还可以积极与上游企业联系,尽可能按锅炉设计煤种进行真正意义上地“优混”。上游企业按电厂需求进行混煤后再送往电厂,从宏观上讲也是在响应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为了让集控人员随时知道锅炉正在燃用的煤种煤质,文献[2]提出了原煤仓动态监测系统。该系统以动态图形表示每一个原煤仓。当燃料运行人员按照系统的取料安排将煤上到原煤仓后,系统会标志每个煤仓中的煤种,同时读取料位计的料位信号,并根据原煤仓料位与煤量的对应关系以及给煤机的给煤量计算出原煤仓中原煤至烧空需要的时间。当煤种将要发生改变时系统还将给出提示,以提醒运行人员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使燃烧处于最佳状态。目前,该系统在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有着较好地应用。

(2)应用先进的煤质成分在线检测装置。南京大陆中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研制了MJA型煤质成分在线检测装置。该装置在具体操作中无需取样、制样和化验,可直接对输煤皮带上全煤流的发热量(热值)、灰分、水分、挥发分等煤质指标以及碳、氢、氧、氮、硫等12种元素成分指标进行实时在线检测。谏壁电厂、石嘴山电厂、大港电厂、莱城电厂等十多家大型发电厂都已使用该套装置。[3]

三、结论

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燃煤电厂更好地生存发展的双重需要促使燃煤电厂推行燃煤精细化管理。燃煤精细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为更好地实施燃煤精细化管理,燃煤电厂需将传统燃煤管理流程适当拓展,即增加对上游企业混煤监管和对锅炉优化燃烧调整监控。条件许可的电厂还可以采用先进的煤质成分在线检测装置。

参考文献:

[1]贺永冰.影响火电厂燃煤成本的因素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2009,

(13):261-262.

第8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关键词:低碳 城市规划 问题 节能

1.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于是建设低碳社会,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共识。

所谓低碳城市是指在城市的生产和消费的过程中实行低碳原则,建立一个资源节约、环境和谐的良性循环社会体系。因此,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要大力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减少空间浪费,增加城市的绿色覆盖率。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认识我国城市发展中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

2.我国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中的诸多能源问题也逐渐凸显。最突出的表现是在城市能源的消耗飞速增大中。 中国城镇既有建筑约400亿时,并且以每年20亿耐的速度增加着。其次,城市中对于能源的极度使用导致城市环境的恶劣愈发明显,空气质量的急剧下降、水资源浪费、声噪污染还城市中固体垃圾的堆积严重等问题,虽然在我国环保部门的大力治理改善下,依然未见好转。再者,人类的生存与能源、环境问题息息相关,犹如鱼儿不能离水。但由于城市建设的不合理化,盲目扩张,致使城市用地紧张,城市中心建筑过于密集。如此种种问题,是造成城市交通问题和环境问题恶化的根源。而由于城市建筑建设的过于密集性,导致了环境“成片状”的被污染、损害,与此同时使受害人也呈“片状分布”,致使某些相对发达地方和地方的居民受害过于集聚,造成了极度严重的健康问题和环境问题。

从全球共同着手低碳理念的发展历程看来,在国家层面对于低碳措施实施的宏观计划多于微观层面的实施原则,而针对某个城市的具体行动计划多于可以推广的制度理念。因此,中国低碳城市的规划建设探索对于世界范围内的低碳发展将有深远的含义。由于受我国可持续稳健脚步的发展影响下,我国不少数城市正在处速发展的阶段,再由于我国各种资源丰源,且地大物博,各大城市的发展都具有自身的特色,如有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的,有以制造加工为主的,有以主打城市生态牌为主的,有以注重现代化城市建设为主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城市在低碳城市建设的定位迥异,进行低碳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也各不相同。而由于我国的民族多样性与地域的辽阔性,如何针对地方特色进行因地制宜的低碳建设,这些宝贵的实践和理论归纳都将为世界低碳城市的建设提供丰富的知识。

3.降低能源消耗的规划手段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要从决策源头和宏观层面上确保低碳发展,城市详细规划阶段要从具体操作层面上实现低碳设计。

3.1城市空间布局。

针对我国城市的现状,要尽快遏制大城市主城区“摊大饼式”的蔓延趋势,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对主城区人口密度过高和功能过分集中的城市要进行适当的有机疏散,并通过规划合理的城镇空间体系,适当遏制大城市的无限膨胀,降低城市的热岛效应,从而减少城市夏季的空调能源消耗。

3.2产业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国际产业发展规律和我国各地产业发展的自身规律,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和建设两型社会的有利时机,先行先试,降低高碳产业的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城市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加大污染工业、设备和企业的退出力度,全面完成城区高污染企业的退出;提高各类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和排放标准;提高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电力等高能耗行业的规划准入条件;制定低碳产业规划战略,将可再生资源、高新技术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城市规划应该对低碳产业的发展规律加强研究,在用地规划等方面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便利和有效的引导。

3.3 交通规划。交通与建筑是现代城市能源消耗最大的 2 个行业,占总能源消耗的 70%以上。因此,要大力推行绿色交通规划,实施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交通模式,确立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地位,倡导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出行方式。据估算,北京小汽车出行比例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 20 万吨以上。目前,我国城市的公交出行比例为 40%左右,而发达国家大城市公交出行比例已达到 50%~60%。因此,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要通过合理的规划来提高公交出行的比例,有条件的城市要实现地铁、城铁、机场、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方式“零换乘”,并保留和扩大城市道路上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提倡绿色出行方式。对外交通规划方面,要推行以城际轨道交通为主、高速公路为辅的交通模式,加快城际铁路和地铁建设,打造城际高速立体交通网络。此外,要做好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控制私人交通工具的出行规划管制。

3.4 房地产开发。大力推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研究制定适合各地气候条件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标准,以绿色建筑替代传统建筑,主要包括:建筑节能政策与法规的建立;建筑节能设计与评价技术标准、供热计量控制技术的研究;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和低能耗、超低能耗技术与产品在住宅建筑中的推广应用;提高设计的合理性和延长使用寿命等。

结语

综上所述,总的来说低碳理念的城市建设一项具有长期性的复杂系统工程。它不仅仅需要国家、社会、各行业部门的相互配合协作,更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合理的城市规划在低碳城市建设中应发挥龙头效应,将低碳理念、低碳实施贯穿到城市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以此来实现最大限度的节能降耗、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从而探索出一条切实符合我国可持续健康低碳发展管理模式的康庄大道。

参考文献:

第9篇:碳排放管理的主要内容范文

关键词:城市垃圾;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运行管理

中图分类号:R124文献标识码: A

1水质预测

经过对当地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水质的监测数据进行调查,分析填埋场水质的变化规律,即随着“场龄”的增大,氨氮的浓度会逐渐升高,从而对目前的处理系统中生化的抑制作用加强。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设计进水水质见表1。

2渗滤液处理工艺

垃圾渗沥液的处理仅仅依靠单一的处理工艺,很难达到严格的出水要求,因此需考虑将几个不同的处理工艺单元进行优化组合,从而取得经济和社会生态的双重效益。

下面将就做“厌氧+生化+超滤+纳滤+反渗透”组合型渗滤液处理工艺进行论述。

2.1调节池

建设调节池并加膜覆盖,相当于是天然的大厌氧池,有相当好的水解酸化效果,甚至起到高效厌氧的作用,同时还有效地防止恶臭气体的外排,调节池对调节BOD5/CODcr比、降低高分子有机物均有一定作用。

2.2厌氧

渗滤液污水中含有大量悬浮物、胶体及有机物,采用厌氧技术,使高浓度的厌氧污泥处于悬浮状态,厌氧池底部进水。随着进水混合物的升流,渗滤液中的绝大部分悬浮物、胶体被厌氧污泥层截留及吸附,渗滤液中的大分子及难降解的有机物被水解酸化为小分子易生化的物质,为后续生化系统创造有利条件。

2.3物化沉淀

经厌氧处理后的出水投加混凝剂后进入物化沉淀池,在混凝沉淀池中,污水中某些污染物由溶解态或胶体状态变为凝胶状态,后集结为絮体,在絮体吸附及网捕情形下,污水中的微小悬浮物沉入池底,通过排泥排出处理系统,从而大大减轻后续生化系统的负荷。

2.4曝气氧化

经过水解酸化及厌氧的渗滤液污水进入氧化池,当污水中营养物质充足时,微生物通过氧化有机物而获得生命活动的能量,并将另一部分有机物合成新的原生质,使微生物总数不断增加。在生化池中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微生物(活性污泥浓度),以达到对进入生化池污水的净化处理,增值部分微生物(剩余活性污泥)随排泥系统排出生化池。

2.5接触氧化

池内充填填料,充氧污水浸没全部填料,并以一定的流速流经填料,在填料上布满生物膜,污水与生物膜接触,在生物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作用下,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去除,污水得到净化。

2.6接触过滤

污水加药混合后,进入接触过滤池,污水中悬浮污染物胶体颗粒在经过极性的有机或无机物颗粒滤层时,在静电作用下,悬浮污染物颗粒被滤料颗粒所吸附截留,其余无极性悬浮污染物颗粒在布朗运动作用下,当其与滤料颗料充分接近时,范德华力使悬浮污染物颗粒被滤料颗粒吸附截留。

2.7超滤(UF)

经好氧生化处理及过滤后的污水进入超滤器。超滤器处理主要利用超滤器的过滤作用去除一部分污染物,同时将污泥浓缩后,回流到曝气氧化池,超滤器清水腔内分离出清液,清液排入下一级处理系统。

2.8钠滤(NF)

纳滤膜孔径处于纳米级,它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截留分子量在200~1000,另一是纳滤膜对无机盐有一定的截留率。纳滤膜对二价的离子去除效果要优于一价离子,这是纳滤膜与反渗透膜的主要差别。

本系统设计纳滤处理单元主要是考虑到为反渗透系统提供最佳的进水条件,同时也去除渗滤液中的污染物。

2.9反渗透(RO)

由于垃圾渗滤液污染物成份的复杂性,采用高强度好氧生化处理后,渗滤液中仍有少量残余的溶解性污染物,必须设置膜处理工段,进一步去除少量残余的溶解性污染物。

2.10污泥处理

厌氧、反硝化及硝化都会产生一定量的生物污泥,在污泥池收集后,经过压滤,泥饼进入填埋场填埋,上清液回流进入调节池。

2.11浓缩液处理

采用膜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以便达到较高的排放标准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量的浓缩液,通常的处理办法为将该部分高含盐浓缩液回喷到垃圾填埋场,浓缩污水的水份部分蒸发到大气,部分入渗到垃圾填埋体,经垃圾体“厌氧器”降解及吸附截流浓缩液中的盐份,使浓缩液得到进一步的处理。

反渗透产生的浓缩液进入纳滤系统处理后浓缩液回喷到垃圾堆体。

3渗滤液处理案例分析

以某垃圾处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为例,从工作流程、构筑物参数的设计等来看,选择合适的工艺可以有效处理垃圾渗滤液的废水污染问题。

3.1工程概况及工艺流程

3.1.1工程概况。某垃圾填埋场主要接受县城周边20万人口的日常生活垃圾,平均填埋量为500t/d,渗滤液的产生量约为20-120m3/d,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3/d,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

3.1.2工艺流程。考虑垃圾填埋场建设初期,渗滤液的生化性较好,可以通过将调节池中的渗滤液用泵进行提升,进入到UASB厌氧中,在去除大部分有机物之后,出水再流入到A/O-MBR池中,通过好氧生物的进一步作用后达到去除渗滤液中有机物的目的,最后经过硝化和反硝化达到去除渗滤液中的氨氮的效果。出水经过增压泵的增压,进行纳滤处理后以达到进一步去除氨氮和有机物的目的,最终达到出水达标排放。对于那些后期进入填埋场的垃圾,由于渗滤液生化性较差,渗滤液中的碳氮含量浓度较低,可以直接进入A/O-MBR处理系统。(详见图1)

图1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

3.2主要构筑物及设计参数

主要构筑物有调节池、UASB池、A/O-MBR池、板框压滤机、污泥浓缩池等见表1。

表1:主要构筑物

3.3运行及管理

3.3.1运行效果。由于渗滤液处理工程进水水质受到当地季节性气候的影响,变化的幅度大。但总体的运行效果良好,出水水质COD为86mg/L;BOD5为18 mg/L;氨氮为20 mg/L,均符合达标排放的效果。浓缩液中的原先含有的镁离子、铁离子等重金属离子在进水管道中出现结垢现象,通过将污泥浓缩池中的泥水混合液回流到调节池中,稀释水中重金属,经进一步处理后管道结垢现象基本消失。

3.3.2高效节能管理。由于垃圾渗滤液的水量和水质变化均较大,这对于后期的日常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必须要十分重视废水水质和水量的均衡。为了最大限度提升现有机械设备的运行效率,一方面需要加大对构筑物的管理,例如调节池容积方面可以设计的小一些,提高技术和经济的统一,也有利于后期设备的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人的管理和引入新技术到管理中来:一是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调节池中的渗滤液水位,及时调整运行工艺参数;二是要善于运用现代化科技管理手段,将计算机等管理工具运用到实际运行中去;三是要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加强日常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责任心。

结束语

厌氧UASB+MBR+纳滤的工艺处理模式中,充分运用了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具有高效的生物处理技术这一特点,可以保障垃圾渗滤液处理的稳定、高效运行,可以保证一年四季正常运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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