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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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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第1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按照全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文明交通农机安全行动计划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调度、协调及督促检查。二是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了州、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对全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进行安排。三是制定方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县文明交通农机安全行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要求各外勤组在30个乡镇分阶段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

二、广泛宣传,提升安全意识。一是媒体宣传。利用“安全生产促和谐”电视专栏,在电视台每周一黄金时段滚动播出阐明交通公益广告;利用“安全溪州”短信平台向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送文明交通安全整治短信,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目的、意义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素质。二是培训宣传。利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集中培训时机,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三是日常检查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深入学校、幼儿园、企业开展宣传,及时掌握农村赶场日、婚丧嫁娶、民俗节日等民间喜庆活动用车情况,提前进行宣传教育和规劝,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拖拉机车辆管理。各乡镇安监站、局农机监理站对机车及驾驶人进行登记。二是强化校车、摩托车和社会车辆管理。各乡镇安监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摩托车和社会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建立辖区内客运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台帐,实行“一车一人一档”管理。三是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各乡镇安监站对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且无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帐,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报送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四是强化交通安全整治。各乡镇安监站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违法载客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驾驶人无驾驶证、未缴纳交强险、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伞具等违法行为。

第2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求,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突出重点,齐抓共管,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路面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和提高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出行的意识,全力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严管措施,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使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路面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县境内省道和城区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率不超过5%,县乡道路严重违法率不超过10%。经过集中整顿,全县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逐步建立依法监管、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科学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着重开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一是重点加强对酒店、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夜间、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交通程序检查管控,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二是加大路查力度,对查获的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形成严查严管严打态势。三是对查获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2、坚持开展机动车辆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一是采取执勤点和路面动态巡逻的方式,及时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辆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管是谁,都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二是重点打击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超员超载和农用车、拖拉机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大力开展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整顿。一是加大对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要加大对本县驾驶培训学校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培训、考试质量。严把大、中型客车资格准入关和车辆检验关,坚决取缔营运车辆非法改装、使用报废车辆和技术等级不合格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维护关,督促客运企业(场、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性能的日常检查,严禁客运车辆带病出站、带病上路行驶。三是依法严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禁行路线行驶等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依法加大对“黑车”市场的打击力度,对营运手续不全,超资质、超范围从事道路客运及危险品运输、超员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正常客运市场秩序。

4、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对全县事故多发地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地段要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省道公路、地方公路、城区道路主管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力度,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5、深入开展道路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及时了解整治工作的目标、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规范交通行为。二是要加强对运输企业业主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业主和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三是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加强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四是交警部门要分期分批对全县各类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有关法规培训,对不参加培训的驾驶人员要采取强制措施组织培训。

四、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政府总揽、公安交警部门主抓、乡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监察局:全程介入,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而影响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安监局:全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落实安全运输的各项规章制度。

交通局:要督促检查运管、客运部门和运输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加大危险路段排查力度,对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要对客货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资质进行审查把关,监督检查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把车辆出站关;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客运车辆和危货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负责监督驾校规范驾驶人员培训工作,依法查处违规培训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广电局: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采取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动态追踪,发挥媒体监督引导作用。

交警大队:要针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区域、高发时段,采取巡查和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上限处罚,形成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对公职人员饮酒驾驶的,一律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治安大队、防暴大队、派出所:要成立“百日行动”联合处置小组,抽调精兵强将,建立统一协调机制,确保形成合力。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无理取闹、刁难者,要根据治安处罚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积极配合交警大队依法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医院:要对酒后驾驶人员进行抽血化验,及时准确出具报告并备份,配合交警大队建立醒酒室,并制定醒酒措施,配备相应的醒酒设备。

五、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5月11日开始,至8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和安全隐患排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及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大力开展“平安、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摸清底子,建立台账。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16日至8月15日)。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治理。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夏季交通行车特点和事故规律,合理安排警力,从严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行车秩序。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整顿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交通秩序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巩固治理成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县上决定成立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付天平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庆萍,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张文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成,县法院院长胡志锋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安监局、交通局、卫生局、广电局、交警大队、县医院、治安大队、防暴大队、城镇派出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大队长武占荣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尚将军、防暴大队大队长徐凤彪、城镇派出所所长宗华、县医院院长胡志录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总体安排,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重拳出击,确保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消极怠工,影响整治行动的,要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3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提高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面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防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调、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镇力量参与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精细化、精准化防控体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工作水平,实现“三个确保、两个下降”工作目标,即确保实现全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年下降30%以上目标(2019年不超过3人、2020年不超过3人)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平安考核争先进。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日10月31日)。镇村两级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各项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工作。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日5月31日)根据各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日6月30日12月21日至12月31日)根据县交安办对大会战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常态综治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联防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强化实体联动。组建大会战专班,由镇分管交通领导牵头与溪警中队密切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二是强化路长负责制。根据县平安考核要求,把平安考核列入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各行政村年度考核。

(二)、积极落实整改

积极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对县道岔路口完善交通设施,尤其对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隐患进行改造提升。对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路段安全警示标牌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弯道视线不好的农村公路增设广角镜,对贯穿行政村的农村公路增设缓冲带,与县道交叉口易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柱、禁令牌等。

          (三)、强化车辆宣传

强化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劝导,要求劝导员对两类车辆进行常态化劝导,驾驶人员佩戴头盔,电动车不得带人。

(四)、调查研究到位

要求各行政村把下发的交通管理重点群体登记表和文明安全出行承诺书按时上交交通办。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把调查工作做实做细、到角到边。

四、积极宣传

展开镇村联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镇村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把交通安全警示片在集镇大屏幕上进行滚动播出。要求各村组织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片教育。加强道路安全基层网格建设,发挥好农村网格员的作用,按照县交安办的要求,对网格内60岁以上且驾驶电动车的老年人要逐人逐户建档,实施挂联宣传教育,落实“每周一提醒,每月一见面”常态化宣传制度。对网格内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死亡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追责问责。切实加强两站两员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把出村入镇、进出学校的重要路口,做好逢车逢人必劝导。对两员到岗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 “有礼出行,共创平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上级道路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实现既定事故防控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主职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落地见效成立组织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有礼出行,共创平安”交通安全大会战专项工作专班,由镇长:饶明耀任组长,党委委员:付小明任副组长,副镇长:郑胜、徐家有、占鲁明为成员。交通安全大会战专班成员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细化各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倒实处。

第4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整治目标

(一)变型拖拉机交通事故发生率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发生涉变型拖拉机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县各级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数,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涉变型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得到深化。全县区域内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率不超过1%;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率不超过1%;超载、载人、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杜绝假牌假证假保险、非法改装及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车辆、驾驶人工作生产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县变型拖拉机销售企业、使用企业、集聚运输点、用机大户登记普查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做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前移,不留死角。新购机用户安全教育率100%,各镇(区)辖区内变型拖拉机机主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100%。

二、整治重点

以保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和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预防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压降变型拖拉机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县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的大幅降低,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1月-3月)。各镇(区)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成立相应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2012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全县所有本地及外挂号牌变型拖拉机的情况,编造清册。

(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4月—5月)。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开展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强化推进落实,依法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4月、5月分别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变型拖拉机稽查大行动。

(三)集中宣传教育阶段(6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县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主动积极地开展好变型拖拉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标语、展板、一封信等形式;进村入户,向变型拖拉机机主及驾驶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集中整治第二阶段(7月-11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第一步清查、第二步稽查大行动的成果,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排查各地变拖违章重点路段、变拖重要集聚场所、变拖安全事故隐患点和变拖作业重点企业,每个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大行动。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12上旬,各相关单位对本辖区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12月中下旬,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按照本方案,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办分管同志为组长,县农机、安监、公安、海洋与渔业、交通等部门以及各镇(区)部门为成员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1)。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会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减少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各镇(区)要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掌握辖区内变型拖拉机、驾驶员和车辆运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各镇(区):负责整合辖区内公安、农机、安监等部门以及村委会的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制定各镇(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协商协调机制,组织镇(区)与村、村与变型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努力改善安全工作环境,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各镇(区)农业服务中心要派出精干力量,积极配合好所在地公安交巡警中队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县监察局:对各镇(区)及县各相关单位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效能进行监管。县农机局:负责结合实际提出创建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完善变型拖拉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驾驶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教育,认真组织好镇级农机安全宣传日活动并及时对各村农机安全宣传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同时为基层提供必要的宣传教育材料;要针对县政府《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通知精神,拿出工作目标和行动方案,加强变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攻坚力度。县公安局:负责对变型拖拉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无牌无证、未检未审变型拖拉机要采取有效措施,责成机主在限定时间内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补检补审等相关手续。各公安交巡警中队要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所属重点地段有针对性地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对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公安、农机部门要按照市《乡镇农机站与驻镇派出所交巡警联系制度》的有关精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交流农机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共同做好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县安监局:负责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县海洋与渔业局:对变型拖拉机载人下海作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变型拖拉机非法营运监督管理工作。

第5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整治任务

(一)整治对象。重点整治以下十类非法违法行为:无船名船号、无相关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运营及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员证书、证件航行的;无证驾驶或不适任驾驶船舶的;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的;非法渡运汽车的;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航行的;加油船非法违法经营或货运船舶超载航行的;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非法修造船舶的;港区、航道内从事养殖、种植以及工程船等其他破坏通航环境和秩序的;依法应当审批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未经审批的。

(二)整治内容。一是开展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所有乡镇渡口必须依法设置,必须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必须明确客船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认真落实定渡口位置、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数额、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管理办法。清理整顿渡口审批和渡船、渡工持证情况,取缔非法渡口和无证无照客渡船,严厉打击非法渡运汽车行为。二是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港口和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严格执行签证制度,把好监督关。三是开展通航环境专项整治。

(三)整治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落实乡镇船舶“区管乡包村落实”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村、船主安全责任制,实行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月度例会制度。二是建立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其中年均日渡运量100人次以上或高峰客流量300人次以上的渡口、短途客船集散地,要实行航次签单发航制度。要坚决执行“六不发航”制度: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不穿求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签单发航制度,聘请合适人员作为签单员。乡级人民政府要保障签单员工资等有关经费,督促签单发航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按照“电信建设、政府租用、海事使用”的办法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和渡口渡船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年均日渡运量300人次以上的重要渡口实施实时视频监控。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海事视频监控中心,对重要渡口渡船实施实时监控,维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6个月,自年11月24日至年4月30日,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年11月24日至30日)。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二是按照本方案协调落实相关办事机构和人员。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至年3月20日)。一是现场排查。对辖区水域中前述十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分类整治提供依据。二是边查边改。对乡镇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非客运载客行为和其它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规范整治。三是完善和建立相关制度。着重完善我区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和实施乡镇渡口签单发航制度,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四是重点打击。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其非法违规行为的、及累次重犯的经营者资格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三)整章建制阶段(年3月21日至31日)。认真总结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吸取经验和教训,对实践证明已不适应的管理办法、制度机制、工作方法,予以修改完善。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经验、好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复查迎检阶段(年4月1日至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于年4月1日前,对照本方案完成自查自纠,并提出复查申请。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各乡镇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迅速组织整改,直至任务完成,确保按期通过省、市政府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照职责要求,区直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临湘海事处:负责辖区内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配合政府搞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陆城地方海事局:负责内河交通、船舶安全检查,履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关。

公安分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水上黑恶势力。

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资金。

区畜牧水产局:负责抓好渔船的监管。

区工商分局:负责核准水上交通运输的营业执照,查处无证经营、假证经营和过期经营等非法行为。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四、总结验收

第6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10.27”中南片区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座谈会议精神,全力推动中南地区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我大队结合辖区现有条件制定如下方案:工作重点: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本辖区客运企业的整治,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和场站建立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加强日常自检自查,强化行业自律。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大队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大队副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整治超速违法行为

1、检查客运车辆上是否标明速度限制、核载人数、行驶区间和举报电话。

2、组织对限速标志全面进行排查,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路段,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

(二)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1、严把辖区内省道车辆,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

2、调整勤务部署,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主副班结合,保证24小时巡逻,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

3、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三)整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治超政策等,处理、处罚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2、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累积超过12分的,扣留驾驶证;

3、对超限超载车辆,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四)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情况。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

(五)加强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的情况。

1、对外省区、外地市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处罚一起、转递一起。

2、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制度,要求驾驶人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在发车前主动向乘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并欢迎乘客对自己的驾驶行为进行监督。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分包辖区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刷写标语、办板报、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以及沿公路建筑物、墙面刷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司机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第7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第二次会议,主要是总结第二季度以来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分析问题,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我就××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些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第二季度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紧密配合下,我局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主要抓好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起草了《××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并于5月22日印发到各县(市)区贯彻执行。《工作要点》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重点、措施与要求,使我们的整治工作更具有条理性和指导性,为确保我市进一步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我局航务处于6月20日召开了第二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各县(市)区航务所的所长、副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上级有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对第二季度开展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并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三)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06〕×号)精神,以及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由市政府办公室以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实施。

(四)参加由海事、安监、船检、国土、旅游、水利、水产畜牧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小组,开展了对各县(市)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整治活动。同时,根据××市2006年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多次与海事、安监、水产畜牧、船检等部门组成水上交通安全督查小组,深入各各县(市)区、各渡口现场进行安全督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30条,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

(五)6月11日,我局组成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服务队参加了全市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上街为市民群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解答市民群众的咨询。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提供咨询20多人次。

(六)认真做好渡船的更新改造和渡口码头的建设工作。今年我局计划更新改造渡船17艘,建造便民码头12个。目前,17艘渡船的更新改造已经完成了招标工作,有3个便民码头已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县(市)区的部分船舶性质、用途界定工作还未按有关要求开展。

(二)对于客圩渡运船的更新改造建设资金问题,县、乡镇、船主等三方面的资金筹措比较困难。

(三)部分捞沙船尚未纳入正常行业管理轨道,乱采滥挖破坏河道河床,存在安全隐患。

(四)部分乡镇未以文件形式明确船舶安全管理人员。

(五)××县政府与相关部门的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书还未签订。

(六)有些渡工收入低,年龄偏大且不稳定。

(七)有些乡镇的水上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未明确。

(八)有些县除渡口客渡船外,其它船舶的档案尚未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与建议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98号)和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切实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按照内河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规范船舶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捞沙船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管理漏洞。

第8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文明滨州”建设,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营造畅通安全出行环境”为主题,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动员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大力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畅通安全行动”活动,通过开展有深度、有广度、有力度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铺天盖地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努力实现“两提高、两减少”的工作目标,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明交通关注率和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六大交通陋习和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在全市形成文明出行、和谐交通的社会风尚。

三、工作步骤

滨州市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从20__年3月1日开始,至20__年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3月1日至3月10日)。市农机局成立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领导小组(附件),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负责检查、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启动日等有关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群众代表宣读文明交通自律公约和倡议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组织宣誓和签名等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迅速掀起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3月11日至5月15日)。各县区农机部门要以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打击各类农机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结合起来,以“平安农机”示范单位为依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做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十个一”:

一是在每个示范乡镇组织一次现场咨询教育活动;二是组织一次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图片展;三是为示范村送一张安全警示教育光盘;四是向每个示范村送一套安全宣传挂图;五是给每个示范村机手送一张安全知识传单;六是给农机手上一堂安全知识课;七是在每个示范村显要位置设置一条宣传标语;八是集中开展一次以打击酒后驾驶、非法载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九是在每个监理综合大厅开辟一处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摈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十是设置一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廊。

(三)考核验收阶段(20__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区)开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巩固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__年即将迎来建党九十周年,当前正值“两会”召开的重要时期,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分析当前农机道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预防和减少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科学谋划,周密部署,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成效明显,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各县(区)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局部署,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分析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良好的社会氛围中。

(三)扎实推进,突出亮点。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好以“十个一”为主要形式,以“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摈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及《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抓出活动亮点。市农机局“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抓亮点情况,适时组织各县(区)进

第9篇: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依法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确保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树立,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县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剑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和交管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兼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一)重点道路

1、214省道、县乡道路

2、城区道路、乡镇集镇道路。

3、校园周边道路。

(二)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

2、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及驾驶人。

3、乡镇中巴车、出租车、公交车及驾驶人。

4、摩托车及驾驶人。

(三)重点违法行为

1、酒后驾驶。

2、涉牌涉证。

3、客车超员。

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5、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违法载人。

6、机动车违法停车。

7、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8、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一)交管大队

1、交通安全宣传。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学校师生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整治期间,协调团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城区各主要红绿灯路口开展为期一周的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协调县电视台、今日郎溪报社强化公益文明交通宣传,引导行人、车辆遵循交通指示信号,按章通行。

2、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规范停车秩序。开展城区机动车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

3、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实际,合理安排警力和勤务,适时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加大机动车涉牌涉证、客车超员、校车超员等各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各派出所

1、负责辖区乡镇集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加强集镇红绿灯路通秩序管理,加强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协调乡镇相关部门加强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保障集镇道路通行畅通。

2、负责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

3、加强三、四轮电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工作。

4、利用农村警务室、派出所户籍室等窗口,对农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4日至10日)。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对交通乱点地区进行摸底调查,查找出需要重点整治的乱点区域和路段;对城区和乡镇集镇道路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情况和需要增设临时停车泊位、标牌、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台帐。召开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印发整治宣传材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8月4日)。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制定整治计划和时间表,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提高巩固阶段(2015年8月5日至8月7日)。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开

展针对性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六、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勤务制度。交管大队各执勤中队要针对全县道路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特点规律,制定勤务方案,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遇有雨、雾等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恶劣天气时,要增加巡逻密度,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管理,警示驾驶人安全驾驶。各派出所要针对本乡镇集镇道路实际情况和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设立情况,制定勤务方案,责任到人,加大集镇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集镇道路通行畅通,加强上下学期间护学岗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管大队要积极协调宣传、教体、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声势。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出租车、乡镇中巴车、长途客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会同县教体部门加强学校师生、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城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电动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要会同县电视台、今日郎溪报社加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集中宣传,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果,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传、警示和提示。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广泛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形成专项整治宣传的规模效应,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促进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交管大队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对排查出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部门书面报告,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城区缺失、损毁的交通标志、标线,在县汽车站门前路段、伍员路国购路段、伍员路瀚海路段、东路苏果路段设立禁止停车标志,上述禁停路段要同步设立电子监控设施。

(四)加强流动执法检查。交管大队各交警中队针对辖区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不定期、不定点在辖区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及时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整治的覆盖面。各交警中队要组织精干力量,至少组建一支机动执法小分队,由正式民警带队,针对本辖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每天在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交管大队要组织开展交警中队间异地用警互查活动,抽调交警中队机动执法小分队到其他中队辖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把乡镇中巴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辖区交警查处难度较大的区域交由大队抽调的人员进行整治。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1、对乡镇集镇道路,特别是十字、新发等重点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农村公路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占道经营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乡镇,各派出所要提请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交管大队、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参加,共同组织开展整治。

2、交管大队要将整治“酒驾”范围进一步向乡镇集镇道路、农村道路和城乡结合部延伸,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3、各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参与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派出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要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他们不违法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和拖拉机,发现农村公路上电动三、四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要及时制止。

4、各派出所加强乡镇中小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在上下学期间,要组织警力到学校门前疏导交通秩序,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查纠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1、开展高峰岗交通秩序整治。抽调交管大队机关警力,以二院路口和县汽车站路口为重点,开展城区道路高峰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纠、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不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红绿灯路口通行秩序。

2、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要以县汽车站门前路段、伍员路国购至瀚海路段、东路苏果超市门前路段(主要是夜间)、北大街、郎步路为重点,开展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禁停标志停车(指驾驶人坐在车内)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

3、加强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要以县实验小学、建华幼儿园为重点,责任到人,定人定岗,加强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停车秩序、行车秩序管理,保障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路段道路通行畅通、有序。

4、组织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管理。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大对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要以上限处罚,按规定记分。

(七)组织开展统一行动。交管大队要结合实际,每周确定一个整治主题,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抽调大队机关警力和参加“战训合一、轮值轮训”交通管理培训班的警力到路面执勤,严格整治城区和十字等重点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酒后驾驶、客车超员,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实际出发,立足于解决道路交通管理突出问题和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规范执勤执法。要加强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执勤执法教育,提高管事率,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执法纪律,严禁交通协管员单独上路执法,严禁民警当场收取罚款,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教育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执勤执法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隔离锥筒,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