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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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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第1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XX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神,镇政府决定开展以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一般以上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土

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努力实现2019年建筑施工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要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镇域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行为。以预防建筑工程施工坍塌等事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参建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各单位有关部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改阶段:建筑项目业主、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检验等相关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XX省安全生产条例》 《XX省建筑管理条例》 《XX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对照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切实落实责任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

(三)督导检查阶段:镇安监办、派出所、村建办、执法中队供电所将于3月起,组织镇有关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对全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督查。

开展交叉督导检查要覆盖本地区相关领域建设项目

30%;各单位检查要做到

100%的全覆盖。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批评。

(四)总结巩固阶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各单位要针对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镇成立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

XX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XX、副镇长XX、安监办中队长XX任副组长,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全面摸清底数。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党总支、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

镇政府组织村建办、安监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各类隐患问题能整改消除的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进行立案处罚,拒不整改和难以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第2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xx〕xx号)工作要求,深化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安〔xx〕xx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统领+行业监管+基层治理”模式,坚持政府+企业、制度+技术、人防+技防、网络+网格、突击+长效,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各环节入手,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查处电动自行车(含二轮、三轮、四轮)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持续推进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力争通过专项行动,实现“产品质量过关、配套设施齐全、日常管理有序、群众意识增强、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主要内容: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做好登记造册和研判分析,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监管。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电气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获证企业监管,严把市场入口关,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以及是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向社会警示信息,规范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对生产单位排查摸底,建立台账资料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2)建立协作机制。牵头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行业自律、行业管理和行业引导。(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3)加大联合检查。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联合集中检查,对重点单位、经营异常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措施,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牵头部门开展对相关单位进行至少

1

次督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主要内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开展排查摸底,

做好登记造册和研判分析,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领域监管。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排查电动自行车维修、改造点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或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维修改装的单位或个人,要全过程、全链条排查,深挖线索,切实查处一批、销毁一批。

2.主要任务:

(1)开展宣贯培训。组织一次生产、销售、维修领域负责人参加的宣贯培训,着重培训《GB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T

24158-2018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有关要求,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组织一次集中约谈,

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学习违法违规处理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2)全面摸底排查。对销售、维修单位进行排查摸底,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消费投诉集中的产品,加大对问题产品抽检力度,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列入

2020

年抽检计划。(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3)强化督查检查。突出消费投诉集中和经营异常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强化监管,对违法销售、改装行为严查快办,形成震慑。牵头单位每月至少开展

1

次联合督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和管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主要内容:xx年3月底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在线监测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配建、增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遮阳、遮雨、充电等配套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县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设置符合用电、防火、美观等要求的小型集中停放充电点或临时充电点,全力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规范场所停放、有智能设施充电”。

2.主要任务:

(1)全面排查摸底。对全县所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区,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建设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做好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的登记造册。针对我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火灾频次等实际情况,研判分析需配建、增建的居住区和场所名单,建设任务量,需整改完善配套设施的场所清单,切实掌握底数基数。同时摸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维服务企业底数和服务质量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

(2)全力推进建设安装。xx年12月底前,对照《关于加快xx市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智能化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xx政办发﹝xx﹞xx号)文件明确的任务计划,完成我县34个住宅小区和9个社区,共18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对此次摸排发现需整改完善的住宅区、所有公共建筑、商业街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应于

xx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到位,对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在符合规划等条件情况下,可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用电、防火、美观等要求的小型集中停放充电点或临时充电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3)严格规范建设管理。参照执行xx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设置的地方标准,规范选址、建筑构造、电气安全以及消防管理要求等内容。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

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资源规划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工程项目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核把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应急管理局)

(4)优化完善运维机制。探索科学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采用“PPP”模式,鼓励符合标准的建设运营企业参与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及后期运营,明确双方职责、合作期限、经营形式、收费标准、资金结算方式等,培养运营效率高、维护成本低、安全管控强的运维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商务粮食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邮政公司、县发改局)

(5)强化多维保障。为提高建设运营效率和居民的使用积极性,各建设责任主体要合理筹措资金,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完成建设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落实土地供应、项目规划、设施场地、电力配套、财政资金等保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国网xx供电公司)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消防救援大队)

1.主要内容:各乡镇(xx办)、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住出租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重点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是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2.主要任务:

(1)开展防火巡查。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乡镇(xx办)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积极动员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自查等工作。(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开展防火检查。各有关单位每周要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开展一次摸排检查,了解掌握本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研究破解建设难题。(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3)开展联合检查。应急管理、公安、综合执法、消防救援、国网供电公司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对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联合检

查。(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4)开展会商研判。县安委办每月汇总统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将其纳入研判分析会内容,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风险或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开化供电公司等)

(五)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消防救援大队)

1.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特别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相关违法行为(单位),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自觉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及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集中停放充电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主要任务:

(1)制作一系列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片。12月底前,制作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专项活动期间在县级电视频道及各商业综合体、电影院、酒店、学校、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滚动播放。(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传媒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

(2)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安排记者参加集中巡查检查活动,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予以依法曝光。(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创建工作中心、县传媒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3)刊发致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12月底前,在《xx》刊发致广大电动自行车主的一封信,倡导广大车主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县安委办,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传媒集团)

(4)开展一次“七进”走访宣传活动。结合日常巡查,开展一次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图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国网开化供电公司)

(5)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专项行动期间,华埠镇、xx办至少举办1次应急演练。(牵头部门:县安委办,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xx年12月开始至xx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中下旬)。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部署和宣传。

(二)排查摸底和试点阶段(xx年1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完成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销售、维修单位及全县所有已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及智能充电设施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台账资料。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选择住宅区、公共建筑以及快递、外卖企业等各类场所,分别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小型)停放充电点试点建设。

(三)集中行动阶段(xx年12月底至xx年3月20日)。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五大行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源头整治、日常管理、法规机制完善、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并组织开展检查。县安委办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规划(建设任务由县住建局核定),xx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任务。

(四)行动总结和完善机制阶段(xx年3月底前)。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验,固化工作措施,建立对销售、维修、充电等各环节的长效管控机制。县安委办组织成立联合考评验收工作组,对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县级层面成立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协调落实、督查推进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参照县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定期研判调度,统筹推进本区域、本行业的专项行动。同时,建立联络机制,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和各责任单位,于xx年1月10日前,将本区域、本部门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加强综合治理各环节、各领域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防止推诿扯皮,务求治理实效。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研判分析会,开展阶段性小结并部署推进下步工作。自xx年12月起,各乡镇(xx办)工业园区和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办),xx年3月30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开展《xx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调研,建议完善相关条款。探索建立乡镇(办事处)委托执法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办事处)实行委托执法,并适时予以推广,加大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资金保障,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使用情况调研,将

第3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为全面落实股份公司《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xxx安质〔2018〕77号)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质〔2018〕113号)文件精神,强化体系建设,实施红线管理,实践责任包保,落实安全质量管理各项工作,本公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各项目公司及总承包指挥部召开了第二季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各项工作要求,以风险管理为重心,强化管理措施落实。截止目前,本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可控,没有出现一起“一般”及以上等级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现将第二季度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 

为加强本次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到位,本公司在传达和组织学习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成立了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并要求各相关单位也成立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文件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各项目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制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保障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投入,确保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

本公司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公司安质部,负责本公司及各项目公司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及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二、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按照股份公司及昆仑集团公司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公司及各施工单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本公司相关领导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会上明确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努力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并督促各项目公司及总承包指挥部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开展专项的安全检查,做到严格检查制度落实和措施到位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目标实现。 

三、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在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本公司全面落实股份公司《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xx安质〔2018〕77号)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质〔2018〕113号)文件要求;同时加强宣传、检查、复查活动的力度,要求各单位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经费,确保行动顺利进行。并突出宣传加强与内部、外部的协调、沟通工作,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使参建人员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活动的印记,进行学习,使全员提升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

四、加强内业管理 强化过程管控

公司除了组织相关外业检查外,同时注重安全内业资料的管理,督促各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专业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进行班前安全生产会,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对安全隐患实行“月建月销”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对单位的有关安全资料进行复查,对内业资料反应出的现场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管理,做到有隐患必改,实现闭环管理,以确保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迹可循。同时有效提高了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升了公司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开展具体情况

根据集团公司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分别针对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识别,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包保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工前安全教育,危险性大的作业活动,内部安全许可,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做了部署和专项检查。

(一)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识别情况。

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办法》、《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为主线,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组织并督促各单位对桥梁工程、高边坡等高风险环节进行了专项评估。要求各单位建立了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安全隐患数据库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同时定期进行了月度安全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了蒲都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施工、桥梁高墩、深大基坑、人工挖孔桩、高边坡等作业环境,实行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反规定、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工整改。其中对xx高速公路项目共检查了11家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和3个总监办的驻地。对施工单位进行了专项的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隐患问题55项,整改复查验收55项,整改完成率100%。

(三)全员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单位实行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与相关单位逐级签订了安全包保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兑现。

(四)工前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通过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公司有效落实了对相关参建单位的工前教育督促及检查工作,各施工单位基本上执行了工前教育,施工单位设置了工前教育讲评台,将工前教育做到简单有效,工前教育分层次、有记录、有讲评。

(五)危险性较大作业环境安全管控情况

本公司始终把高风险工程、危险性大的作业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管控对象,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求各项目公司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辨识、现场踏勘与风险评价工作,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人。把“隧道施工防坍塌、高空作业防坠落、基坑作业防掩埋、支撑体系防垮塌、起重设备防倾覆、季节性防洪防汛”等重点领域高风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作为管控重点,实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

(六) 内部安全许可情况

经检查,各项目公司对施工单位的项目驻地、施工作业场所、特种设备与机械等开展了安全许可,做到每月一许可、一发证。有个别单位存在覆盖不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发生。公司对其作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目前个别单位整改整改中,待下一步复查验收。

(七)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司及各项目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本公司在安全管理人力资源配备方面,公司组织对新聘用的安质管理职工在蒲都项目统一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及项目需求,分派到各个缺口岗位,弥补管理人员不足的情况。并对各项目公司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基本按照相关要求配齐了安质管理人员,并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并根据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编制印发了相关制度办法。

(八)认真学习领会2018年6月4日股份公司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组领导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部署整改方案,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落实。主要开展一是跨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特别是对xx高速公路项目xx大桥安全生产环境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重视季节性安全工作。针对雨季施工,公司要求各单位对所辖的高边坡施工、河道施工、深基坑施工安全等方面加强观测,避免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三是落实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信用评价的手段,落实好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评价的9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和开展,进行了认真总结,提出了深化和完善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计划,具体计划如下:

(一)加深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发展大局。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加深对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切实开展安全月活动,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思想保障,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以安全责任教育、安全警示教育,作业行为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下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进行思想动员,奠定思想基础。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开展“平安交通”活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市交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开展考核工作。重视施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月度安全质量大检查、季度信用评价等专项检查手段,对突出的问题采取处罚、信用评价扣分等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4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一、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为即日起至2015年4月底,按照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第二阶段为2015年5月初至12月底,要结合我县实际深化专项治理,解决遗留的难点问题。

二、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由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建设局安全科科长、国资公司副总经理为成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三、治理范围

生产主要依靠大量使用劳动力、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部位。

四、治理重点

(一)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

(二)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三)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企业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企业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强化日常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七)企业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是否存在合用的情形。

(八)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九)企业临时用房的楼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构件和彩钢板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规范要求。

(十)企业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置相应的装备设施。

五、工作措施

(一)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普查。2015年2月28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农村、城乡结合部,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普查。对检查的企业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录单位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企业类别、人数,重点掌握发现的突出隐患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切实摸清底数。花名册于2月28日前报县消防大队。

(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015年2月2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动员督促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1),确保单位名称、地址、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有效,并建立档案资料备查。要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向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各报备一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

(三)集中开展消防培训。2015年3月30日前,要组织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辖区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组织自查自纠,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查处消防违法行为。2015年春节前,各行业系统部门要集中消除一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进度,并落实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措施。2015年上半年,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要依法提请政府集中挂牌督办;对关停有难度的,要列出名单及时上报政府进行处理,同时责令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2015年12月31日前,对建筑性质合法,但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坚决进行处罚、关停;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但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抄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对建筑性质不合法,且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特别是彩钢板违章建筑,要及时抄报政府,依托当地“三改一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依法予以拆除或关停。

(五)理清各方面责任。2015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理清各方面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向上级政府报备。根据普查情况,各行业系统部门要与所属每家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主管单位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落实领导责任。要依据有关职责分工,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强力推进专项治理。要通过督促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向社会公告等形式,落实企业自身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消除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针对当前火灾防控形势部署开展的集中统一行动。各单位要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制定治理计划,划分重点区域,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第5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一、加强领导

为推进校园周边及周边治安“231迅雷”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开展,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整治流动摊点乱摆。5月30日至6月3日,县城管执法大队共组织执法人员20多人次,对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进行了4次集中整治,取缔了违规占道经营摊点、流动摊点19个,并对其进行了规范安置,规范三轮车乱停乱放23辆,确保了干净、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二)不定时巡查并安排专人执勤。县城管执法大队每天对城区学校周边进行不定时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同时,在城区学校外每天上学、放学时段,安排2-3名执法队员规范三轮车停放、运营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三)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6月3日县城管办组织市政工作人员,对城区校园周边的路灯和市政设施进行了排查,排查出市政设施破损3处,对破损市政设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修复,消除了安全隐患。对丹中校外及新北路路灯进行了全面检修,更换损坏路灯4盏,方便丹了中校学生上早晚自习的出行。

(四)高考、中考期间停跳广场舞。为确保2014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为考生提供一个清净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县城管办于6月4日安排人员对九龙广场、唢呐广场、大雅广场和滨河路广场舞组织者进行了通知,要求从6月6日起至中考结束,停跳广场舞。

三、下步工作打算

第6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以矿山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危爆物品管理为重点,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涉及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危爆物品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矿山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危爆物品管理的法制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县国庆节、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不发生矿山安全和生态破坏、污染及危爆物品事故,确保全县经济社全安全、环保、科学、持续发展。

二、治理范围及内容

在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全面开展矿山安全及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内容如下:

(一)矿山安全

1、规范许可手续。检查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用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基建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外包施工单位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强化制度管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火工品管理制度;选矿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药剂、化验用药剂储存、发放、配制和使用制度;尾矿库“八项”制度(排洪构筑物检查、排水盖板封堵、浸润线测量、库区水位控制、实测填图备案、定期巡回检查、冬季放矿筑坝、建设项目技术交底);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3、强化现场管理。地下矿山重点检查矿井安全出口、开拓系统、采准工程、回采作业、矿井提升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治理、采空区和顶板管理、火工品和放炮管理、防灭火、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及各种技术图纸;矿山专项整治情况。露天矿山重点检查安全距离、开采顺序、台阶及边坡管理、火工品与爆破管理、机械铲装及二次破碎、排土厂、各种技术图纸等。选矿厂重点检查堆料场、破碎机、磨矿机、配电室、带式输送机等重要部位和转动传动部件、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紧急制动装置、电气联锁装置,建构筑物进出口、沟渠、平台、天桥、通道、走梯的安全标识、照明设施和防护装置,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和动火、用电作业管理,厂区防灭火、防排水及防汛物资。尾矿库重点检查库区及周边山体、防洪和排水设施、尾矿坝、库区水位和干滩长度、排渗设施和浸润线、尾矿输送和放矿筑坝、安全监测设施和警示标识;排尾能力、尾矿性质和洗砂选砂;年、季作业计划和调洪演算;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二)矿山打非及生态环境

1、严厉打击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对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依法处罚。对拒不退回,再次越界的吊销采矿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露天开采的要埋设越界警示牌,地下开采的要打好封闭;检查地测机构矿山实测资料,是否存在谎报、瞒报、弄虚作假行为。

2、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非法行为。对非法盗采、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依法查处到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进行毁闭。

3、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建设达到《矿山企业生态环境建设方案》2014年度治理目标;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收取足额到位。

(三)民爆器材

1、检查落实省政府《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情况,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设置民爆物品使用审批前置条件等。

2、重点检查爆破作业单位证照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越界开采、无证开采行为。严格审查矿山企业的开采施工方案、“三同时”企业基础建设方案和探矿企业探矿方案中的爆破部分,严防企业超量领取爆炸物品。对于超期进行基础建设的“三同时”企业、以“三同时”和探矿名义进行采矿生产的,一律立即停止供应民爆物品。

3、检查民爆物品从业单位执行流向登记制度,警示登记标识不规范,违法违规购销,乱存、乱放、私藏、转让爆炸物品和硝酸铵改性处理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储存库安全管理责任、治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是否经过安全评估和治安防范验收,爆炸物品储存、装卸、出入库、流向管理是否规范,守卫力量是否配足,视频监控和技防报警系统是否和公安机关联网,是否存在将危爆物品伪装成其他货物储存在普通仓库等;检查民爆物品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无危货运输资质的车辆、人员运输民爆物品;检查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别是硝酸铵及其复合肥、硫磺、乌洛托品、氯酸盐类、硝酸盐类、金属粉等物品的数量和流向。是否按规定建立备案、购销登记和实名购买等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运行是否畅通,装载容器罐槽质量是否达标;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情况,产品规格种类、产品来源流向等是否符合规定;烟花爆竹购买实名制是否落实等。

三、治理方式

此次专项行功采取“企业自查、乡镇全面检查、县直有关部门执法监察、县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所有矿山企业都要制定专项自查自纠方案,聘请专家参与,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危爆物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对本企业的各个生产系统、各个工艺环节、各作业岗位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和危爆物品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时限“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治理到位。

(二)乡镇全面检查。各乡镇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逐企业提出整改治理意见,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三)县直部门执法监察。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抽查。

(四)县政府督查。县政府专门成立督查组,从即日起对各乡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紧迫、最核心的工作任务,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亲自挂帅,亲自进行部署,其他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分口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带队开展自查活动,确保各项问题和隐患全部按时整改到位,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保。

第7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街道及时召开会议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制定下发了《街道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了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的职责。成立了街道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和主任任组长,分管消防的副主任等任副组长,其他各村、社区、站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要求细抓落实,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街道齐抓共管,共同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行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能让广大辖区居民切实了解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危害,印制了消防安全宣传单,消防安全警示牌,在辖区各小区、居民楼进行张贴,设立标牌3块,路面标识15处,利用社区LED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同时,对辖区居民、部分企业等单位集中进行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的消防安全氛围。

第8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根据关于转发2018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公司根据自身特点,认真开展了安全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展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因此,公司迅速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安全科、材料部、财务部及各工程处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设在质安部。

领导小组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行动纲领,认真组织对《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面对现阶段的安全生产现状和上级领导的期望,公司领导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部门和工程处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组织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干部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编制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明确责任,自觉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细化、量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自4月份至今,公司投入安全专项费用200多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50万元)、职工安全教育、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设备更新改造等,效果显著。

三、统筹兼顾,重点排查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项目部加大投入,既突出了五项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项目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通过每天的生产碰头会、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统一;通过现场管理的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截至12月1日,共排查一般隐患31项,较大隐患4项,整改率达100%。,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质性突破。

具体情况如下:

1、各部门和各工程处根据行动方案,逐岗位、工段、设备以及生产控制过程、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等易发事故隐患的环节进行严密排查。

2、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内容涵盖工程处自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特殊设备运行使用状态、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设施状态、危险源控制、防洪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隐患治理无一遗漏,将查出的信息分类整理后列出详细的隐患整改明细表,并在此基础上严抓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细坐实。

四、齐抓共管,大力整改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项目部专项领导小组根据隐患类别,采用“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原则,紧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对于需投入较大资金的重大隐患则采用预警机制,列出整改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加强监控,及早解决。

第9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范文

按照《省安委办、减灾办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54 号)文件和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2019〕6 号)、《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要求;长坝镇安全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行业应急演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文件精神,长坝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秦再全为组长,涉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安全办制定长坝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秦镇长强调要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一是各涉安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行业职责的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五是深化事故隐患常态化治理和常态化考核,做好“五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二、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下发的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文件要求,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期间,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影响等风险、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家,排查事故隐患60处,现场整改45处,限期整改15处,复查销号15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镇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特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道路通常,出入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镇安监站、村管所对全镇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五)旅游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整治外来旅游团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星级宾馆、A 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

此外,我镇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力、渡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队伍战斗力

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救援大演练,检验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在安全生产方面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方面于2020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大大提高了企业主体企业的安全意识,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意识,提高了长坝镇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镇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