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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有效开展,一是乡政府成立了由镇长邱文威为组长,派出所所长谢霖、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黄新星为副组长,安监办、宣传办、综治办、林业站等单位全体人员及村主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负责此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日常协调工作。二是详细制定了《适中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
针对我镇普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歪不强、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消佰防宣传教育的培训力度。一是采取了街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LED屏播放标语、大型液晶显示屏播放消防宣传短片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镇村干部进行入户讲解宣传等形势,给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各村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增强了我乡人民群众疏散逃生技能和避险防灾能力。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
1、对我镇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共11家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
2、对镇42家生产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对3家旅游景点和3个寺庙进行了认真检查。
4、对余72个民房、沿街商户进行全面检查。
5、全镇3家娱乐场所、5家小旅馆进行了突击检查。
6、对镇敬老院进行了反复检查。此次检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共检查各类场139处,发现隐患80起,已整改71起。
(三)强力开展大整治大执法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坚决执行了各项安全措施,凡是检查不合格的,一律给予限期整改。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努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的预防和整治,强化各种工作方案和措施,以确保我镇容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根据XX县教育局《转发全省教育系统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我校严格按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整治。现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精心部署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德育、安全、后勤负责人和门卫室、班主任为组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教导主任负责和协调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处室配合,人人参与。围绕降事故、保平安、促和谐,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管理制度,狠抓措施落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识,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校教师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育人意识、安全意识。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完善修订了《XX学校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建立了各项安全制度,如《安全保卫制度》《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从制度上做到为全校师生安全保驾护航,并按照学校安排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各项演练活动。根据以往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实时完善了《教学安全制度》《危化品安全应急预案》,细化了预案的适应范围、工作原则及各工作小组的职责,为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具体整治行动
(一)注重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加强放学重点路段监控
学校重视建立交通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在校园周边道路按规定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标识、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施行交通规则和护路教育制度,每次大型活动、节假日、集会前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天放学前值周教师在大门前河锹路南路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安全通过交通斑马线,每周初全校进行总结时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不在路上打闹、玩耍,增强了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严把消防等预案落实,强化各种演练有实效
每学期学校组织2次以上的多种形式消防、防汛、地震演练活动。活动前,组织校委会成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熟练使用消防等器材,对教学楼、实验室等重点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清理。每次演练之后,对演练中出现的安全设施、配备器材都要进行检查和保养,力求演练活动成效显著,最后总结完善预案。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学校对各种危险化学品有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次实验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及时登记,建立登记册,实验室内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存放都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从管理和使用上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规范营养餐管理
每学期开学,查验营养餐供餐企业营业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严格索取相应证票,建立食品留样规范,购置防蝇防鼠设备,保证营养餐食品储藏室通风整洁。学生就餐由校长先试尝,班级领取后由班主任组织统一就餐,严禁浪费。
(五)检查维护设施设备,保障师生安全
建立健全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对重点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对校园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并及时维修维护已成常态化,例如,教学楼保温层裂缝和师生用水及时处理,有力的保障了师生安全。
(六)强化安全保卫机构,落实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三防”措施到位,设专职保安1名,护校队员7名,配备强光手电、电警棒、橡胶棒、巡逻短棍、抓捕叉、等,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周教师值班制,重点时段专职保安、护校队员分组在重点部位不定时进行巡逻。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验证制度,门卫处设立了“110 119 120”等特服电话,购置先进的安全监控设备,校园综合安防体系已经成型,有力的保障校内人、财、物的安全。
(七)加强校外住宿生管理
学校与住宿生签订《河口学校校外住宿生安全教育管理“五方”责任书》,寄宿生安全管理做到了班主任定期隐患查机制,对学生宿舍内电灯、电线、开关、床铺、门窗、灶具、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家长和房东解决,并跟进督促落实。
(八)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治理
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和值周教师巡查制,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特别是校园周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每天上下午放学时段值周责任教师都要进行巡查,校内特别是对危险性大的如管制刀具、仿真枪等持有者进行排摸,班主任重点监控,保证校园安全。每周班会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走出校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作为必将内容,对校园周边的特殊人群及特异体质的学生进行排摸并登记造册,发给相关人员,提醒师生。引起师生的关注,做到自我保护,提高学生的自我救护能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以坚决预防和遏制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以“防火墙”工程建设为载体,本着“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为抓手,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力确保我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副镇长高才保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安派出所,负责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督查和考评,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派出所所长肖明兼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三、整治内容
自即日起至年底,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重要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大力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切实做到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主要内容:
1、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中小学幼儿园、涉会场馆、代表驻地及周边重要场所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等。
6、其他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5日前)。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7日至6月27日).公安、安全办、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广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措施,并登记在案,限期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召开火灾隐患整治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明确责任、落实举措、限定期限,确保按期消除隐患。镇政府将适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通报整改情况。
(三)整治验收阶段(6月1日至7月1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应对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立即制定方案,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
(二)严格整治,强化服务。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防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查处,限期整改,绝不手软。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为抓手,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平安校园”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和忧患意识,全面消除校园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稳定。
二、工作目标
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防火工作责任及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学校预防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教育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14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四、工作重点及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教育系统的工作重点是:消除和整改学校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全力整改和控制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加强对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场所的管控;强化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防火的实战操作演练教育;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消防设施、安全教育及存在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此期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集中开展对用电用火设施的检查,清理违禁电源、电器设备,严禁安装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电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2、重点清查具有火灾隐患的部位。对于存在有消防安全问题的部位,学校要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派专人负责死看死守,并及时上报。对拖延、隐瞒、失报、漏报的学校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处罚。
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各校防火通道、楼梯、走廊等要畅通无阻;关键场所和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示意图;按照有关要求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合理摆放。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加强对用火用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如学生宿舍、化学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多功能厅、锅炉房、食堂、学校死角地带等场所实行严格管理。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校要以不同的形式每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开展用电用火岗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6、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校要经常开展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7、加强节假日、双休日、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职责,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直至依法处罚。
五、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5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20日至9月20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尽快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整治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学校将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县教体局。我局将组织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评验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按照公安部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保证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防火的重点工作,立即制定方案,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
(二)加强排查,强化整治。各校(园)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体局,提交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将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整治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重大消防问题,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强化单位主体意识,规范消防安全档案资料,增加消防设施设备投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任务
全镇所有加油站、燃气储罐站、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
三、整治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9日至7月13日)镇安办
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我镇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职责。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4日至7月18日)督促企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好消防安全“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全面消防自查;开展一次全员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9日至9月18日)全面对我镇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不定期的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物品的仓库进行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督促各单位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单位进行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镇安办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刘华东任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治区成立60周年、第四届中国国际民族舞蹈节和全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涉庆场所为重点,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推动行业部门、指导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务实社会消防工作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各类节庆活动期间,社会面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特别要突出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单位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查处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政府要挂牌督办,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彩钢板建筑,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刚性措施: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
2.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检查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整改资金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整改难度较大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情况。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主要检查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审批、实施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主要检查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完好,消防装备达标情况。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主要检查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及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专职队员招收,经费落实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一)各乡镇比照县人民政府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细化监管部门、行业部门职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层层发动,制定方案,加强统筹谋划部署,按计划、分步骤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1.突出重大和区域患整治。县人民政府要从公安、安监、文化、教育、工商、消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深入社区、乡镇排查火灾隐患;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要对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全部排查一遍,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广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安全提示性宣传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人民政府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涉庆场所、代表团住地,要采取改造、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加以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本辖区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结合城乡建设、改造,制定整治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整改。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未编制消防规划、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要及时编制、修订;对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建设发展计划,保障建设经费,提高队员待遇标准,推动工作落实。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动制定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1.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人防、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要对各类学校全部排查整治一遍,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卫生部门对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全部排查整治一遍,教育员工学会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文化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和博物馆全部排查一遍,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旅游部门要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将消防安全作为饭店星级和景区质量等级申报、晋升、复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人防部门要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人防工程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加强员工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民政部门要对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全部排查整治一遍,积极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2.安监、经信、商务、国资部门:对易燃易爆场所全部排查整治一遍,督促石化企业全面整改油气管道和设施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工艺处置专家小组,配齐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应急物资,开展专业训练演练。
3.文物、民宗部门:对文物古建筑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督促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日常巡查到位、隐患整改及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初起火灾扑救有力。
4.城乡规划、交通、市政供水、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道路建设规划、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应建消火栓的数量,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的建设工作。
5.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内的所有单位全部排查整治一遍,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重点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排查治理;做好园区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实施,加强市政消火栓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
6.宣传、广电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县政府网站、微信圈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专栏、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定期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三)公安部门。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查封、“三停”、拘留等执法手段,依法督促整治。加强夏季执勤训练力度,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熟悉演练工作,落实等级式力量调派和专业化组织指挥,筑牢灭火救援最后一道关口。
1.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每日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但又必须举办庆祝活动的场所及住地,要对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安保领导小组,并督促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存在隐患的重点部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强化执勤训练,组织部队扎实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体能技能训练;针对夏季火灾多发场所和消防重点安全保卫对象,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深入开展六熟悉和实战训练演练。强化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探索建立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严格落实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专栏定期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运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充分发挥消防站、防灾教育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2.公安派出所:将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纳入社区(村)警务室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广大城乡结合部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全面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在明显部位张贴、悬挂“一懂三会”提示牌,提高单位消防安全防范能力,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对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联合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自查阶段(7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单位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查达标;全面摸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现状。
1.全面排查(6月20日前)。各部门要以社区和村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加强对各级网格长、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逐个社区、乡镇村庄开展地毯式的火灾隐患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隐患整改时限和要求;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建设、发改、水务、公安、消防等部门,逐一摸清消防规划编制、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召开社会单位动员会,督促单位普遍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举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向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见附件2)。
2.自查验收(6月21日至7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排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欠账”问题,列出年度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序,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安消防部门要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一进行达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建立工作台帐,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公示“四个能力”评定结果。
(二)综合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动员多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取得关键性成效。
1.重点整治(7月11日至8月10日)。成立隐患整改指导组,对所有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逐一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力争在8月10日前整改完毕;全面制、修订以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城乡和工业园区规划,积极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2.督导检查(8月11日至8月31日)。县人民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合格的单位进行验收,重点抽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确保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达标,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评定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三)攻坚总结阶段(9月1日至15日)。各乡镇、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辖区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分析。
1.集中攻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本辖区的涉庆场所和住地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的单位进行攻坚整治,对隐患整改进度缓慢、态度消极的单位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2.全面完成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对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逐一梳理,确保完成总体规划工业园区、相关重点镇、30%的其他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审批,以及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
同时,要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社会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力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园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园区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园区分管主任任组长,园区安监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园区要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组织园区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并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工业园区安监科。
四、主要任务
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切实开展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工业园区将加强对本辖区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在夏季、国庆等几个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治理宣传行动。
(一)开展园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行动。园区要在夏季高温、国庆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要重点排查企业存在的“三乱”(乱搭建、乱堆放、乱改用)和“三超”(建筑超长、超宽、超面积)等重大火灾隐患。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存放场所、企业消防通道等场所开展全方位的检查;要组织企业加强对本单位的检查,并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的检查巡防措施。
(二)开展重点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10月底前,配合县消防大队对2013年完成整改的市、县两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反弹”。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和行业内存在的突出火灾隐患开展有效的排查整治,重点抓好木制玩具企业、“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的治理。各隐患单位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全部整改完毕。
(三)开展企业消防常识集中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园区信息》、E讯通和企业管理人员QQ群,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企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针对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用火用电等重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控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开展企业灭火救援集中演练行动。企业要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预防处置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将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园区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了解掌握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实际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园区要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行动方案,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尤其是火灾多发时段和地区,认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省级、温州市级挂牌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全力抓好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电气线路是否已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是否已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等火灾隐患。
(二)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有无做到人厂分离,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电铃、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推广应用水喉、简易喷淋、智能火灾报警器、电动车智能充电保护器情况。
(三)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行政审批许可及备案登记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存在A级以下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演习。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驻村干部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整治统计表,分行业类别建立花名册,彻底摸清单位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抓好整改。可以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对火灾隐患进行自改;火灾隐患突出、但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进行挂牌督办,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专人负责,并重视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结合“三改一拆”工作及时予以拆除。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25日至7月2日)。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镇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蔡虹镇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消防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3日至8月31日)。7月15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帐,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8月31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完成全部整治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月底开展阶段性验收,并进行排名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5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汇总分析,统一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