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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省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各级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来参加培训,根据培训成绩颁发相应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煤矿安全工作资格证》(以下统称安全资格证书),各工种持证任职或上岗。
第三条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以“依法办事、严格程序、服务企业”为宗旨,按“培训、考核、发证、管理、监督”为程序,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统一标准、教考分离、分级实施”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培训机构或单位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和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生产发展的培训计划,递交给集团公司培训处,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安全培训计划执行。对未通过集团公司确认的培训计划,一律不准培训;从事矿井作业人员在培训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培训处递交年度培训计划和办班申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培训机构或单位要严格以国家制定的培训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进行组织培训教学,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计划、材、统一考核。并建立所有培训学员的档案,接受集团公司各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培训机构或单位不断改善培训条件,在培训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以实践教学为主,事例教学为辅,建立起健全的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培训教学的质量。
第二章培训
第六条煤矿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煤矿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熟悉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的细则、安全技术理论(以“一通三防”为主)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知识;通过培训,使煤矿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管理能力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能力,掌握科学技,依靠进步的科技来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都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二)煤矿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一次培训安全管理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考核合格,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都合格后,才会取得特种作业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范围
1、煤矿特种作业包括: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工、变电工、维修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主皮带机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是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2、地面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安装维修电工、变配电工);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焊工);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工、高处安装维修拆除作业的人员)。
3、特种设备作业包括:
(1)锅炉司炉工;
(2)锅炉水处理工;
(3)压力容器(含气瓶);
(4)压力管道;
(5)起重机械;
(6)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属于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当在具备相应安全培训资质机构进行,并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认可,方可办班。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及时报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精一,兼二,会三”培训)
各单位(部门)每月要对全体员工进行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精一,兼二,会三”培训),并进行考评,每月25日前将考评结果经职工学校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嘉奖;职工学校每月对有煤炭行业特有工种的单位(部门)进行一次该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
(六)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精一,兼二,会三”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有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涵盖本单位(部门)工种齐全,安排合理,内容全面,符合规定要求。
⑵教案规范、完整,经过审核,符合煤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培训要求。
⑶员工笔记齐全,记录清晰,内容完整。
⑷效果检验良好,按期完成公司下达的煤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人员达标指标。
第八条基层普通培训
(一)培训内容
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②职工基本技能培训。
③职工岗前培训。
④新技术新公艺新设备的使用培训。
⑤案例规程培训。
⑥法律法规培训。
由各基层单位(部门)组织并具体实施。
(二)培训开展情况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公司安排和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的需求,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培训必须具有针对性,符合职工工作培训需求,结合生产实际,提高员工正规操作水平、技能和安全意识。
⑵培训时间和内容一般为周一学习(内容自定),周二“手指口述”、“岗位操作要领”,周五“事故案例”教育。
⑶有培训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教学。
⑷教案规范、完整,经过审核;要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适合员工工作培训需求。
⑸按培训计划进行教学。
⑹员工笔记齐全,记录清晰,内容与教案内容一致且完整;有领导月度批示记录和考核分数记录。
⑺培训员工100%参加培训。
⑻培训对象的工作需求有记录,记录表内容填写完整。
⑼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面在95%以上。
⑽按时完成公司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培训任务。
(三)培训质量和效果。
⑴自检:单位(部门)每月应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培训内容的考试、考核,并有记录。
⑵抽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培训内容的抽查考试。
⑶效果检验:职工经培训后,应认真思考和反省,汲取事故教训,减少发生轻伤事故,避免发生重伤事故,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两个不”情况。严格落实“两个不”,确保“干部包工人”一个不少,“工人被包”一个不剩;包保责任人要完成月度包保培训任务,并做好培训记录。
(四)培训档案
⑴基层单位普通培训至少应具备以下资料:
①教案
②培训计划表
③授课登记表
④学员签到表
⑤员工学习笔记
⑥培训课程表
⑦教师签到表
⑧学员培训需求表
⑨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⑩学员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11学员跟踪考查表
12听课记录评估表
13学员座谈会记录表
14班主任(职教干事)日志
15培训办班总结表(月度)
16考试试卷
17培训考核记录
18上级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上述1~7项资料为机关部室“干部上讲台”培训必备资料;基层生产单位必须全部具备上述资料。)
按时报、批各种资料。
(五)基层重点培训
基层重点培训主要指本公司、局、集团公司等下达的重点培训任务,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除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外,其它培训任务,根据上级要求执行。
第九条取证培训
(一)培训内容
取证培训泛指所有外派考取煤矿主要负责人证件、AB(AB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煤矿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及其它证件等的培训(含证件复训),以及公司组织的煤矿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及其它证件和《培训合格证》等取证培训(含证件复训)。
(二)培训组织
由职工学校组织,具体实施由职工学校根据培训计划和具体情况及要求进行。各单位(部门)应按照职工学校取证派员通知要求,准时派员参加取证培训;参加取证培训的员工,必须认真听课,做好培训笔记,保证考试合格领会证件。
(三)培训要求
全员持证上岗:作业人员证件齐全、有效,全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四)培训计划:
1计划报批
按时报批计划,每月20日报下一月的派员取证培训计划(人员名单)。
2计划内容
培训计划准确无疏漏,并按计划派员参加取证培训。
3计划实施
学员必须按时、按点参加培训。
4培训效果
考核合格,保证领回证件。
第十条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必须强制性进行安全培训,使其具备和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井下新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进行工作。满2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三)对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培训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办班程序组织实施。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大纲由各单位自行编制实施。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职能划分
根据人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特点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职责分工如下:
(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二)省、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三)集团公司安监局、人力资源部、培训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和监督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未取得相应培训资质的单位及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培训处每年要下达、确认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计划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执行安全培训计划情况。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每年初编制、下达培训计划。各类培训班在办班前10天须向集团公司培训处提出办班申请。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组成,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煤矿特种作业分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从业人员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占40%,实行现场打分。
第十五条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发证机关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局统一规定的式样负责监制;《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局统一监制;其他从业人员《煤矿安全工作资格证》由集团公司培训处统一监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使用。
第十八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安全工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工作,每2年复审签证一次。
第十九条资格证书为持证人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持原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和原证书号码,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新证。
第二十条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单位名称、持证人服务处所变更等原因而造成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持证人应持有关变更的证明文件,及时到发证部门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档案、证件、信息管理
(一)各单位(部门)应落实专人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制档案),负责本单位(部门)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公司职工学校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和专职证件管理员,负责全公司员工的档案管理及协调工作。煤矿主要负责人证件、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由公司办公室保管,职工学校和其本人各持一份证件复印件;B、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煤矿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及其它证件原件由职工学校统一保管,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各持一份复印件。无员工档案的,考核单位(部门)10分,党政正职各500元;档案项目不全的,考核单位党政正职各10元/项。
(二)档案管理员要按照企业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将员工各类培训档案资料、证件、证书、考试试卷等需要存档的各类资料,详细整理、编号归档,要严格按档案交接程序交接,日常做好档案室的“三防”工作。因工作失误或因保管不善,造成培训档案资料、证件、证书丢失或缺损,至使资料不能及时查阅,造成后果的,考核档案管理员50元/项·个。
(三)档案管理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员工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制档案)更新整理工作。档案管理员要协助单位(部门)做好月度计划及培训开班计划等工作,日常做好与培训组及证件管理的业务协调,对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以保证各个工作环节的正常衔接,在员工接受培训后要及时将培(复)训学员资料按要求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对没有及时协调造成工作失误,人员变更情况、培训情况等没有按要求及时录入以至出现差错的,考核档案管理员10元/人·次。
(四)职工学校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录入和更新全公司的员工培训、证件情况(录入公司内网证件管理系统)。对没有按要求及时录入和更新培训证件内容造成后果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个。
(五)职工学校证件管理员应及时收集证件培训相关信息,及时核对证件培训复训、到期情况。因工作失误或管理原因造成取证培训耽误酿成后果的,考核分管副校长500元/次,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次;因工作失误或管理原因造成证件过期失效的,考核分管副校长500元/个,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个。证件管理员应及早办理和发放证件,不得无故拖延办理和发放证件,无故拖延办理和发放证件造成后果的,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个。
(六)证件报废管理: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死亡等原因造成该员工证件已没有使用及培训价值而报废的,由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办事员收回证件并出具不再使用此证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在每月20日统一报职工学校进行登记后再进行处理。没有申报而造成证件管理混乱或损失、费用发生的,考核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各50元/个。
(七)职工学校证件管理员对档案管理员录入公司内网证件管理系统的公司员工培训证件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和义务。证件管理员每月应定期对公司内网证件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员工持证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发现录入信息与证件不相符或有遗漏的,应及时通知档案管理员进行更改或补充。对没有认真核实、检查,造成后果的,考核证件管理员50元/次,档案管理员50元/次,分管领导200元/次。
第二十二条统计报表、计划的管理
(一)各单位(部门)应落实专人建立健全统计报表、计划的管理,制定专项制度,做到动态化管理。统计报表、计划报表报送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对各类统计数据、计划应严格校对、审核、汇总并确保达到科学、规范、准确、及时的要求。没有建立的,考核单位(部门)10分;因具体承办人工作失误,造成报表、计划不能及时、准确、客观地进行上报以至造成工作后果的,考核单位(部门)5分/次,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各100元/次。
(二)各类需向集团公司、晋东公司以及其他单位(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计划报表,由分管领导明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上报的统计报表、计划必须做到客观、规范、准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上报。因本人工作失误不能及时、准确、客观地进行上报以至造成工作后果的,考核具体承办人员50元,审核管理人员200元,分管领导500元。
第四章处罚
第二十三条严禁替训、替考,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考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
(一)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二)资格证书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
(三)为他人提供虚假培训证明、伪造培训档案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集团公司培训处进行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四)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五)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六)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七)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此前下发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及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工程HSE (健康、安全、环境) 承包管理合同
甲 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乙 方:重庆茂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执行单位:蜀南气矿) 001-H3井钻前工程 泸州市兰田镇 2008年4月16日
1 总则
1.1为明确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施工作业及生产技术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生产作业人员、周边群众及企业财产安全和保护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定义及解释
2.1违法、违章、违规:指HSE管理合同当事人违反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行为。
2.2事故:指在HSE管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经济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事件。
2.3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4 HSE作业方案:指承包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以及为把危险、危害有效降低和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允许范围内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3 工程概况
详见主合同。
4 合同期限
4.1该HSE管理合同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一致。主合同因工作
实际需要变更期限,HSE管理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5 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5.1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削减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以防止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承包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以下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5.1.1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接触油类、天然气 等易燃、炸药、雷管、油类等易爆、H2S等有毒物质,以及这些物质泄漏、
爆炸、着火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5.1.2作业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HSE管理,例如存在强令冒险作业、违规作业等违章指挥、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等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现场吸烟、生产作业场所使用手机、酒后作业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5.1.3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如果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缺乏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通风不良等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5.1.4承包商使用的车辆、机具等设备和设施如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存在缺陷或不安全,可能造成安全环保事故。
5.1.5 /
6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6.2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等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环保业绩、资质、技术水平和安全、环保保证条件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的HSE施工作业计划、HSE措施方案、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查并备案。
6.3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所在单位对乙方进行现场工程技术交底,向乙方告知施工作业区存在的危险源、风险及安全环保要求。
6.4向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健康安全环保作业条件。
6.5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施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可责令其整改,若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6.6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设施、设备及器材等。
6.7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6.8要求乙方通报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事故,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可向乙方索取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资料。
6.9根据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6.10向乙方通报其HSE管理业绩、资质审查和监督检查情况。
6.11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7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7.2乙方应遵守甲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四川油气田钻井(试油)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7.3乙方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对危险源及从事活动的环境影响、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对风险和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和方案。经乙方组织审批后,报甲方有关单位或部门备案。
7.4应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等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环保设施、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并做好维护保养。
7.5作业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在得到书面设计变更或指令后,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方可实施。
7.6在施工作业中,施工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环保作业条件,乙方应停止施工,并及时进行整改。若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施工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7.7不得购买或使用违反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环保检测仪器等。
7.8 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生产作业人员办理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7.9 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
7.10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负责保护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的宗教建筑、文物古迹、文物遗址、动植物、植被、草原、水源及生态环境。
7.11按现场HSE管理规定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整改安全环保隐患,制止施工作业中的三违行为。
7.12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甲方和乙方上级部门,做好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7.13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8 违约责任及处理
8.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支付违约金、停工整顿、赔偿损失、取消其在甲方的HSE准入资格等)。
8.2发生的事故应经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股份公司及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8.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4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8.5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按主合同约定处理。
8.6 发生本合同9违章考核处理中的情况,按其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违章考核处理
9.1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5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1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时,未按要求穿戴符合工作现场要求的劳保服装和劳保防护器具。
9.1.2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在施工作业现场吸烟。
9.1.3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施工器材摆放不合理、不稳固,电源线布置混乱,施工结束后废旧棉纱、焊条头等物料未及时清理。
9.1.4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管理制度,配电箱熔断器熔体更换时,用违反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9.1.5违反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用电电路、线路检修时,切断接入点处电源后,接入点处无专人值守或无相应保护措施。
9.1.6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
9.1.7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架空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架设的。
9.1.8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未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工具、照明灯等。
9.1.9违反《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正确的送电和停电操作程序操作。
9.1.10违反《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安装室外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等没有防雨、防潮措施。
9.1.11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9.2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1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设备未作保护接零或未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9.2.2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内使用有破损的电器或者使用不合格电器等。
9.2.3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QHSE程序文件中《环境污染控制程序》设备检修时,未按操作规程断水、电、汽(气)、
风来源处理;未按规定收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
9.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夜间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没有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9.2.5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装置或控制设备出现故障后未及时处理。
9.2.6违反《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9.2.7违反《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设备运转时,跨越或接触运动部位的。
9.2.8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物品堆放间距违反标准或不按规定混装。
9.2.9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办理特种作业票(动火作业票、有限空间作业票、高空作业票等)进行特种作业的。
9.2.10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动火、动土、高处、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前,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
9.2.11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装置运行或设备启动前未按操作程序或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
9.2.12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设备、装置存在故障时,未按规定排除故障强行运行。
9.2.13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在作业现场设警示牌、警戒带等.未经许可,擅自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安全附件或警示标志。
9.2.14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任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照明、信号、仪噐、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的。
9.2.15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QHSE作业文件中《起吊作业管理规定》攀登吊运中的物件或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的。
9.2.16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通风设备及照明的;未按规定配备监护人员或无有效内外联系方法的。
9.2.17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要求不符的。
9.2.18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空作业在2米(含2米)以上,未戴保险带、随意抛掷物件、工具无防掉措施的。
9.2.19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危险作业未经审批的或审批后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9.2.20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在易有坠落物体下方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
9.2.21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私自开动非本工种、本岗位设备的。
9.2.22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9.3若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按2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擅自堵塞消防通道或应急安全通道。
9.3.2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在易燃易爆禁火区域违章明火作业的。
9.3.3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特种作业时,严重违反特种作业许可、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现场监护等制度进行作业。
9.3.4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超期证件操作的。
9.3.5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9.3.6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强令冒险作业。
9.3.7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员工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不及时制止或未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未排除情况下冒险作业的。
9.3.8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9.4乙方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不履行环境保护
责任,造成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同时给予吊销西南油气田分公司HSE准入证处罚。
9.5乙方违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职业病伤害等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不承担相应污染赔偿责任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终身禁止进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市场。
10 HSE信息的报告
10.1乙方在向甲方通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应一并向甲方通报HSE管理信息。
11 争议的解决
11.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12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订立补充协议或协商解决。
随着我国航天事业的飞速发展,航天技术相关科研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难度、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如何保证航天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始终是业界关注的重点。
始建于1962年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究院(以下简称“四院”),是我国最大的固体火箭发动机设计、研制、生产和试验的专业研究院,是国家重点国防科研单位,也是“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防军工系统重点统筹规划建设单位之一。四院通过创建具有“航天特色”的安全管理模式,提升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为我国航天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份安全保障。
航天特色安全技术
在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制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固体推进剂、火工品、危化品等材料。在科研生产和试验过程中,还经常存在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登高作业吊装、电磁辐射等危险作业,涉及危险作业人员多、设备多、危险源密集,因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概率较高,安全风险较大,并且事故后果和影响较为严重。为了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四院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坚持“科技兴安”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设备自动化、无人化进程,积极消除危险作业安全隐患,完成了炸药自动过筛、固体发动机远程整形、脱模、销毁等安全技术改造,实现了危险作业远距离隔离操作,提升了本质安全。
在安全技术研究方面,四院依靠自身技术优势,成立了“航天工业固体推进剂安全技术研究中心”,这是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从事固体推进剂安全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也是国内固体推进剂行业唯一一个安全技术研究中心。中心主要针对固体推进剂、火箭发动机、导弹武器及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性能研究、测试及评估工作,承担了安全标准化等多项国家级研究课题,建立了完善的固体推进剂研制、生产、贮存、运输、使用、销毁等全寿命过程安全性研究体系。同时,中心还研究了固体推进剂在各种激源(如撞击、摩擦、静电、热、火焰、冲击波、雷击、电磁辐射等)作用下,引发燃烧和爆炸的危险性、爆炸破坏效应,以及预防和减灾措施。目前,该研究成果已在多种固体推进剂研制、生产及使用过程的安全保障中应用,为国家高新武器的研制和战略、战术导弹的工程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安全技术基础。
在规章制度方面,由于航天行业和产品的特殊性,四院在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标准的基础上,还进一步严格安全控制。多年来,四院先后制定了《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发动机试验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型号产品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型号飞行试验安全管理办法》《“四新”安全评审管理办法》《弹药等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项目科研试制及生产安全评审规定》等具有“航天特色”的安全规章制度30余项,规范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航天特色安全生产标准化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在军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实现“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四院积极行动,统筹考虑,加强顶层策划,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级工作,规定到2014年底前,所属8家取得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的厂所级单位,必须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
航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一套严谨、完整的审核验收程序。申请达标评审单位首先开展对标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自评结果进行打分;自评合格后由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三级逐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标准化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达标评审单位进行现场审核,提出不合格项和建议项,编制评审报告。申请达标的评审单位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后,需报评审机构确认。最终的评审报告需要经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后,由国防科工局或省国防科工办颁发证书和牌匾。已通过达标评审单位,每3年进行一次复评。在此期间,单位若发生死亡事故则撤销达标称号,该单位还需重新申请达标评审。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制订方面,四院配合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根据自身科研生产特点,参与编写了《航天武器装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准则》,其中包括:综合管理、液体推进、固体推进、火工装置、总装测试、航天电子、航天电源、产品设计、空气动力、专业设备、通用设备和作业11个部分。
四院凭借自身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上的优势,成立了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建立了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家库,聘请了各专业的专家90余名,专门负责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99家军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审核工作。目前,该评审机构已经通过了国防科工局的现场和资料审查,并已开展了3家单位的现场审核。
航天特色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航天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意识、安全观念、安全行为的综合反映。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能逐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形成科学的安全思维方法,培养规范的安全行为,塑造安全习惯,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院安全文化建设始于2007年,坚持创新优化、前沿与现实结合,以及逐步推进、持续改进的原则,注重实效,注重特色,充分整合利用资源,加强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安全文化建设成效。
甲米河二级水电站自2011年4月主体工程开工至2013年11月7日首台机组发电以来,一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进行管理和控制,未发生一起重伤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到位。
2安全生产管理
2.1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审查、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
2.1.1安全设施规划
安全设施规划包括安全条件论证与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前,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的选址、工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本身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2)建设项目对可能范围内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公众活动、农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安全影响;(3)可能范围内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公众活动、农民生产生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安全影响;(4)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5)建设项目对当地自然条件的影响。
2.1.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在立项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机构应按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与AQ8002-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以及对从业人员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的定性、定量评价;(2)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评价;(3)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安全对策措施、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效果评价;(4)预评价明确的结论;(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1.3安全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具有审批权的上级单位或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提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报(备案)表;(2)建设项目选址确认书;(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4)安全预评价报告书;(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设立安全审查通过的项目,应取得设立安全审查合格意见书。
2.1.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向具有审批权的上级单位或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或备案。
2.1.5安全设施施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或者其他安全防范措施计划。
2.1.6安全设施验收
安全设施建成后需要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应组织试运行,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处理。施工单位应在安全设施试运行结束后编制试运行自查报告,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设施施工总结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按照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竣工后,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应向具有审批权的单位或部门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意见和要求,修改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形成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报原审批单位或部门和项目所在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收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贯彻执行,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在工程建设前,应结合工程位于林区易发森林火灾,隧洞开挖存在瓦斯等有害气体,引水隧洞围岩差、山洪泥石流威胁等特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工程安全生产实际,以公司的名义颁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森林防火管理办法》、《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办法》、《瓦斯防治措施》、《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办法》、《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管理办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投入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性文件。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以防止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随意性,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是安全管理体系的负责人;总工程师是安全及其技术管理体系的主要责任人;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时管安全,是安全生产实施体系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主要责任人。建设单位还应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作为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人员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和《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还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副总经理任安委会副主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和设计单位为安委会成员。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持有《安全资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各施工单位也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其第一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在建设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工作。
2.4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明确规定:“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由此可见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要性,建设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应当让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牵头,工会、工程建设部门参与,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主要负责人或安委会审定。安全生产投入应使用在安全工程,临时安全防护设施,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危险因素的评估、整改、监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日常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及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项目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应设管理台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监督使用。
2.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甲米河二级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对员工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人员、重新上岗及换岗人员、班组长及其他人员,接受安全培训的学时不得少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包括: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换岗安全教育,外来参观、实习人员安全教育,职工复工安全教育,外借人员、临时聘用员工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资质培训和安全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技术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其它安全教育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对作业风险的辨识、控制、应急处置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等。
2.6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检查目的在于辨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和死角,检查生产现场安全设施、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系统运行状况是否符合现场规程。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建设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检查工作坚持“闭合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甲米河二级电站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定期安全检查(月、年),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围绕“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等六个方面展开。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作业环境、作业行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各类规章制度的执行、安全设施等;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防滑、防寒、防冻、防火,夏季防暑,雨季防汛、防泥石流、防风等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包括:爆破、开挖、高边坡开挖、深基坑开挖、水上(下)施工、用电安全、高空作业、大型设备吊装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物品、尘毒作业、防汛、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压力容器等而进行的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需要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整改部位和内容、整改措施建议、整改日期、经费来源、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
2.7对承包商的管理
对承包商的管理一直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很多电站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甲米河二级电站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概况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1)明确双方的责任;(2)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和专业人员的技术能力;(3)做好现场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4)开展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对承包商现场管理,甲米河二级电站主要做好了以下几点:(1)工程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2)在有危险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溺水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要求施工单位作业前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3)在承包方进入作业现场前,检查其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并上报施工组织措施,办理开工手续后方可施工;(4)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施工,对违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罚款和教育。
3结语
一、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是以煤炭生产为基础、煤炭物流和多元非煤产业为支撑的“一体两翼”产业格局和管理框架的区域性子公司,是省集团公司在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大背景下,充分考虑****地区的实情和兼并重组后煤矿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内部整合后成立的。目前,****公司共有矿井23座。
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从建立机构、完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推进集团化管理模式的形成。
首先在体制方面,按照集团公司“二级架构三级管理”的模式,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先后成立了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一通三防部、机电设备部、调度指挥部、基建部、环境质量部等,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管。一年多来,初步理顺了关系,明确了管理职能范围,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发挥了监管作用,推动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完善与发展。
其次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本着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逐步完善了各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又相继制订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业务管理竞赛评比考核办法(试行)、煤矿安全包保办法(试行)、煤矿安全风险抵押实施方案、煤矿安全考核办法(试行)、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兑现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
2)完善安全考核体系,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一是公司相继制定了****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考核办法、安全质量目标管理书考核兑现办法等4条管理办法,初步完善了公司安全考核细则,使安全考核工作有法可依。二是与各矿签订了“安全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矿安全管理目标和奖罚兑现办法。同时,要求各矿从上至下,均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员工。三是修改完善了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并进行了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充分体现了“安全、效益、管理、责任”四统一的原则。四是公司每月对各矿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从三月份开始实行安全考核及安全工作通报制度,督促各矿认真贯彻执行好公司制度,切实做好做实安全管理工作。五是公司实行煤矿安全包保办法及煤矿员工实行互保联保制度,均实现了安全责任到人。六是组织和督促各矿法定代表人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
3)改变工作作风,突出现场管理,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
一是对煤矿管控进行了分类分级,明确和突出了各矿灾害治理与防范的重点。二是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密度与力度,努力消除各类隐患。三是坚持到井下到现场研究解决安全管控的难点与重点问题。
4)加快矿井建设与技术改造,安全基础有了较大改变或正在改变。
整合以来,尤其是今年,我公司加大力度组织各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安全基础有了很大变化。一是高瓦斯矿井或存在高瓦斯区的矿井必须建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如****、福达、马堡、小常、荆宝均建立了抽放系统。二是****等矿井改造了或正在改造矿矿井通风系统;
三是组织****煤业更换了主井罐道,进行了主绞电控改造,实现了全自动提升,提高了主井提升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四是组织了****五矿进行采煤方法改革,目前正在组织****探索和准备实施新一轮的大采高采煤方法改革。五是基建矿井正按设计稳步建设。
5)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公司安全发展。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断调整安全管理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针对公司供用电安全和基层班组管理方面的问题,结合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在三月份组织开展了“矿井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和“班组安全管理整顿”活动。二是在五月份开展了以“机电安全,重在管理和落实”为主题的机电安全活动月活动。三是组织了机电工、支护工等主要工种的技术比武,提高了相应工种的业务能力。
6)努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一是今年我们制订了“343”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年度目标,分解到具体矿井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工作两项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二是制订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一通三防规范”、“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办法”等。三是在六月安全生产月组织各矿矿长,安全矿长到****参观学习,现场贯标。四是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作业规程编制规范”、“探放水规范”、“应急预案规范”等。五是编制了****有限公司矿井自动化及信息化建设标准。六是以“****煤业”各类记录、报表等为基础,修订和编制了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等级评定表,统一配发各矿执行。七是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正在推行“岗位对标”活动。八是按集团公司要求,紧抓“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法的推广。
7积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从4月份起,开始每月编印一期安全生产简报,内部发行至各矿。作为****公司宣传安全、监督安全工作的一个新窗口,以****安全管理模式为基础,全力将****的管理经验、理念等向各矿辐射、推广。二是适时组织各类安全活动,如“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安全知识竞赛等。各矿的安全活动也有声有色。
8)认真履行业务指导与服务职能,促进各项工作的快速推进。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为各矿统一购买配发了各类技术总工程师手册等专业书籍,努力为提高各矿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开展提供条件。二是组织专人对公司所有矿井的测风员进行了专业培训,涉及矿井通风系统的基本要求、矿井风量计算及分配、“一通三防”报表和矿井通风图纸绘制规范等。三是安全检测中心投入运行,从三月份起开始检测作业,目前的检测项目有绝缘用具、电气预防性试验、油质化验、钢丝绳在线检测、无损探伤、井下瞬变电磁(探水)检测工作。四是积极组织各基建改造矿井初设、安全专篇的评审批复工作,组织各矿双回路供电改造、设备选型、技术升级改造等,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尽管我们在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不容回避。
1.整合矿井基础差、底子薄、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基础仍很薄弱。
2.部分安全制度、措施贯彻不到位,部分管理机制仍不完善,对各矿的动态详情掌握不及时。
关键词:创新;规范;规章制度;安全培训;人员素质
作者简介:徐淼(1980-),男,辽宁大连人,国网辽宁电力大连供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工程师。(辽宁 大连 116001)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191-02
安全管理是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公司发展水平的标准,其关系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关系到建设公司“一强三优”,是能否实现公司跨越发展的关键。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不断产生积累效应的工作,它需要不断强化基础,全过程管理。因此,在电网不断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就要求必须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创新,规范安全管理机制,做到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真正做好为安全生产的服务,保证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实践证明,健全与完善规章制度,创新与规范安全管理机制意义重大。本文就深化电网安全管理的内涵做一阐述。
一、实施电网运行方式双预(预警、预案)机制
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提前布置运行方式变化前相关设备的巡视、预警和预案编制等工作,及时发现电网可靠性降低前可能存在的设备缺陷,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事故的几率,降低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实施“双预机制”制度,实行预警、预案,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为可靠供电做保障。
预警指在系统异常运行方式时期,送电、变电、配电以及二次设备运维单位对重要线路、设备进行特巡、测温、看护;调度部门向相关可能受影响的高危、重要用户相关通知,要求其做好相关预案。
预案指针对系统异常运行方式编制、完善各种事故预案,各专业开展有针对性培训,熟悉相关预案,开展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
基本做法:一是为应对电网运行方式变化造成的供电可靠性下降,提前做好运行方式变化前的预警和预案工作,提前编制并下发执行《双预机制》通知要求。二是做好预警,按照《双预机制》通知要求,公司调度部门合理调整电网运行方式,提前将有关线路、设备的特巡、测温命令下达到公司设备维护单位,各单位根据下发的《双预机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要线路、设备的特巡、测温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汇报调度部门,以便及时掌控设备运行状态。三是做好预案,针对电网异常运行方式,提前制定事故预案,从一次设备、二次设备以及运行管理各方面查找危险因数、危险源,根据存在危险因数、危险源所预见的产生后果,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预案的演练培训。
贯彻实施《双预机制》制度,大大提高了设备巡视质量,提高了相关人员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工作点面结合、重点突出,保证了电网运行方式薄弱时期的可靠供电,受到用户的认可与好评,树立了公司良好形象。
二、加强作业现场监督,实施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管理
实施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管理,规范作业现场到岗到位人员的职责、职权、检查内容、到位标准以及监督检查规定。基本做法是:一是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二是进行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根据风险等级认定,安排到岗到位监督人员。所谓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原因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根据作业计划,确认作业风险等级,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实施监督。做到每个现场均有到岗到位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并将现场到岗到位人员安排情况、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连同作业计划一同上报。三是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到岗到位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公司职能部门负责对基层单位到岗到位监督检查,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如采用电话抽查或现场检查形式,对到岗到位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并利用各级调度、生产调度在办理作业开工前确认到岗到位人员是否到达现场。
实施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管理办法,使生产作业人员时刻感到监察人员就在身边,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作业违章情况发生,进而保证现场作业安全。
三、实施作业计划管控措施
进行计划管控是保证计划作业的严肃性,杜绝无计划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基本做法:一是进行月平衡、周协调、日管控。每月召开月检修计划平衡会,确定10千伏及以上检修计划,进行承载力分析,未纳入月计划的作业,必须经过多层审批,方可列入计划。每周召开检修计划协调会,进一步细化月计划安排,补充特殊原因月计划变更审批增添计划,落实到岗到位人员。每日召开生产早会,对前一日系统及作业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差错问责,对当日及第二日工作进行布置。掌握作业现场情况,做到“七清”,即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数、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能力、危险点及预控措施清楚。
二是建立作业计划上报机制,覆盖公司所有作业计划(停电、带电、不需停电),每月对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统计上报,通报分析结果。
三是特殊时期安全管控。为确保法定假期以及重要保供电时段的安全生产,规定法定节假日前后两天,除紧急缺陷处理外,原则上不安排检修计划作业。年末时段:每年十二月末、一月至春节前执行特殊时期检修计划管理,严控作业总量。即所有未列入月检修计划的新增基建、生产、客户工程,均需要五道审批关,控制作业总量,同时有特殊原因必须安排的作业,加强现场管控,作业单位主管领导、安全员必须到岗到位监护,确保作业万无一失。
四、制定送、变、配各专业典型违章处罚标准,实施反违章“量化”指标
习惯性违章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就是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处罚标准依据,因此给安全监察人员工作带来困难。另外,在处罚或处理违章行为上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比如因人的感情因素使处罚违章行为不彻底,从而放纵了违章。所以要想彻底改变监察不利的局面,加大违章的查处力度,必须有违章处罚标准做依据,鉴于此,编制《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制定送电、变电、配电专业典型违章记分标准,使之具有操作性。
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单位反违章工作的全面开展,要求各生产单位依据典型违章处罚记分标准,认真开展自身违章的查处工作。并对生产单位下发“反违章”量化指标,明确各生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查处的反违章最少件数。
对于各单位查处的违章,公司不但不再考核,而且为了鼓励各单位开展违章查处工作,公司对查处违章的单位公开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进而促进基层单位查处违章的积极性,避免了基层不愿意暴露违章行为的错误心理,落实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自从实施典型违章处罚记分标准,下发反违章“量化”指标以来,这种方法使各施工作业现场都有人进行安全管理,改变了只依靠公司少数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单一形式,形成了由少数人进行安全管理变为多数人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局面,作业现场的违章行为明显减少。
五、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创新,提高全员素质
要使员工普遍接受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适应并完全具备承担安全工作所需的技术本领和业务能力。应探索新的培训管理模式,改变传统面对面人工教学模式,以适应信息时代电力发展要求。为此我们探索出并利用网络平台搭建安全培训管理系统,制定相应培训管理办法。通过实际应用,证明采取该培训管理形式可取得显著效果。
基本做法:一是制定《电力安全与操作培训系统》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安全培训管理系统,使之发挥更大的培训使用效果,制定该办法,明确了应用该系统的相关规定。明确管理职责,保证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实用性。明确计划编制与实施,保证组织培训的及时性。对培训内容进行专业分类,使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对培训效果进行统计与考核,保证全员参与,使培训常态化,达到实际培训效果。
二是建立《电力安全与操作培训系统》及应用。该系统包括安全技能操作与知识考核两部分。
题库管理是管理员可根据最新要求对题库进行更新、维护,保证题库的有效性、及时性、针对性。试卷管理包括试卷自动生成、查阅、分析统计、报表生成等功能。它改变了我们手工书写、印刷试卷的历史,大大提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效率。用户管理是对系统中各级人员进行维护管理。如:新增部门以及人员,删除调转及离退人员等,同时便于进行人员统计等。
通过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创新,使全体生产一线人员安全知识与技能水平得以普遍提高,也大大提高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六、开展科技创新,提高作业安全系数
开展科技创新,利用科技成果改进或更新安全设施、安全器具,是保障现场作业安全的重要手段。几年来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地进行安措项目创新,大大提高了现场作业安全系数。
一、交流目的
1.EH工程全线18台TBM,是一所“大学校”,项目部在时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各部门进行全线交流。交流目的旨在通过对其他施工企业的TBM施工管理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机制及方法,更快更好的应用于KSTBM1施工。
2.对照项目部的TBM施工管理办法及现状,与其他企业的管理办法进行对比,找出差距,提出对TBM施工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及措施。
3.同时借此机会,与其他施工企业交流沟通,互留联系方式以方便日后施工中的日常联系。
二、交流内容
2.1 工程技术部
(1)TBM施工技术资料如:TBM施工掘进资料(月进尺、掘进效率、刀具使用情况)、设备故障资料(故障库及处理方案)、地质资料(岩石饱和抗压强度、不良地质等)、设备随机资料(刀盘布置形式、台车结构形式、电气和液压设备资料);
(2)施工管理制度(刀具管理制度、维保管理制度、掘进施工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用电管理制度等)
(1)工程概况及工程总平面布置;
(2)工程施工管理理念、办法;
(3)工程施工人员的培养、培育及培训;
(4)工程施工文件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现场施工管理;
(5)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
2.2 经营管理部
(1)对外协队伍管理的理念、办法;
(2)外协队伍的选定、培养、培育及培训
(3)《合格外协队伍名录》的管理,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
(4)与外协队伍的合同招标模式、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预付款支付、现场管理、结算及支付管理,怎样防止层层扒皮现象;
(5)外协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或改进;
(6)工程施工结算存在的问题或改进;
(7)工程施工索赔管理
2.3 质量管理部
(1)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理念、办法;
(2)三检制的运行与管理;
(3)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或改进;
三、拟交流的单位
1.中国铁建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西二标段TBMØ7.8m)
2.中国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西二标段TBMØ7.8m)
四、交流方式
项目部交流与TBM施工现场交流。
1.项目部交流
与被交流的单位项目部的主管生产领导(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安全总监等)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在不涉及施工企业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如有可能,拷贝相关施工资料、管理文件等。
2.TBM施工现场交流
深入TBM施工现场参观、考察,对TBM施工现场的施工总布置、设备维保、文明施工等展开交流;与外协队伍负责人座谈交流。
一、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我公司于年月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实际注资万元,持续资本万元。公司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为市内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速效融资渠道,为股东增加收入,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宗旨,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典当市场的经营秩序。截止年月日,我公司资产总额为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余额为万元(包括货币资金余额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万元,年度实现利息及综合费收入万元,上缴税金万元,捐赠万元,共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用万元,本年度净利润为万元。
二、经营与主要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树立形象,扩大影响。为了扩大典当的社会影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我公司利用各种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人员利用休息日和节假日,到流动人员较多的房产交易中心、机动车交易中心、各大商场等商业繁华地段散发宣传册,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量大和覆盖面广的特点,在互联网上进行推介。广泛宣传典当的性质、特点以及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理念等,为广大客户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
(二)抓住机遇,调整思路,努力增收。2014年,典当业发展形势不错,典当业务量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我公司抓住机遇,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在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充分发挥典当业务快捷方便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周密组织,精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积极发展和建立新的资产优良、经济效益正处于上升期的优质客户群体,重点是民营中小企业;三是积极开辟扩大机动车、库存物资典当业务;四是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联系,努力扩大资金规模,做大业务总量;五是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利用典当业务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千方百计增加收入,保持了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截止年底,公司共发放典当金额万元,实现收入万元,完成税金上交万元,取得了良好开端。
(三)规范经营,防范风险,遵纪守法。公司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对内对外树立了良好的公司形象。
1、自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办事,做到先到工商部门变更名称、股权和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自开业以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变更情况和无任何故意犯罪情况。
2、在典当经营业务中,公司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经营规则开展典当业务,对当户无当金利息预扣现象;综合费率的收取未超过规定范围;也无“单一客户业务比例达到注册资本25%且当金金额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情况发生。
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文件以及市公安局关于典当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严格按照《典当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标准》执行,强化安全防范和管理,使企业经营场所、保管库房及其安全防范设施安装、设置等至今完整无缺,无任何变更,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按照商办建函〔2010〕1365号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我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信息统计月份、季度、年度的情况;
5、为保证典当行的规范及可持续性发展,加强对典当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是典当行的首要任务。公司员工认真学习了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4月联合颁发的《典当行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管理,坚决杜绝超业务范围和超过规定标准收取利息及综合费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不动产抵押做好他项权证登记,对动产质押填报《典当物品登记表》,与公安机关一道做好治安防控工作;没有任何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发放信用贷款、故意收当赃物、抽逃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建设,订立制度,强化管理。为了使公司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公司加强了机构建设,制定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公司设立总经理,下设四个部门:估价部、财务部、办公室和保安部。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金库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制度、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则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用以规范职工的言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五)2014年典当行当票领取、使用和结存情况。公司从2014年下半年起,公司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实现了当票、续当票上网机打,公开透明。对当票(续当票)的领取、使用和结存均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有效地杜绝了滥开、滥用、转让、出借和遗失等违规现象和事故的发生。2014年使用当票份,有效使用份。其中:手写当票份,手写当票号,结存:手写当票份,机打当票份,机打当票号:,结存:机打当票份。2014年使用续当票份,有效使用份。其中:手写续当票份,手写续当票号:,结存:手写续当票份,机打续当票份,机打续当票号:,结存:机打续当票份。
人们知道,自然界每种生物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命特征,保持生命特征的物质就是细胞核中的基因(DNA)。所谓转基因生物就是指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将DNA进行人为改造的生物,即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它物种中去,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使其在形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方面向人类所需要的目标转变。农业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是转基因作物的表现形式。
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业生产或者农产品加工的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转基因食品又称基因改良食品,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将一种微生物、动物或植物的基因植入另一种微生物、动物或植物中,从而使接受的一方获得它所不能自然拥有的品质。世界上第一种基因移植作物是一种含有抗生素药类抗体的烟草,1983年培植出来,10年以后,第一种市场化基因食物:可以延迟成熟的番茄作物才在美国出现,由这种番茄食品制造的番茄饼直到1996年才允许在市场出售。被称为第二次“绿色革命”的转基因工程从诞生那天起,关于其利弊的争论也就开始了,而且一直很激烈。赞成者强调,转基因对人不会有任何危险,而且该技术的应用会给农业生产带来革命,经过转基因的农产品比传统的农产品不仅具有更高的成长优势,而且还可以添加额外的营养物质或除去某些不良物质。
食品被煮熟后细胞就被破坏了,DNA进入人的肠胃系统后又被酶分解,大都成了碎片,即便有整条DNA存在,也无法发挥基因移植作用,因此,转基因食品并不可怕。另一方则认为,目前人类对基因的活动方式了解的还不够透彻,对控制基因调整后的结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当一种功能基因移入另一机体中,这种基因的功能可能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而机体的相应反应更不可预测。另外,疾病可能有很长的潜伏期,而毒性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也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才能显现。还有人担心,科学家所使用的DNA会取自一些携带病毒和细菌的动植物,这可能引发许多不知名的疾病。
美国是最先和最多使用转基因食品的国家,而欧洲对转基因食品可能危害健康和环境的担忧比较强烈,为此,欧盟1998年4月暂停批准在15个成员国经营新的转基因农产品;1999年欧盟又进一步决定暂停转基因农作物的种植和销售。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担心发达国家很可能将本国不能接受的转基因食品出口到经济不发达或转基因食品研究能力弱的国家和地区,从而引发影响其食物的安全性。
我国属于转基因农作物大田试验较快的国家,继美国、阿根廷、加拿大之后列第四位。但我国转基因作物规模最大的是抗病毒的烟草和抗虫棉,转基因食品所占的比例很少。
我国非常重视对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产品的管理。1993年科技部出台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条例》;1996年农业部制定了《农业生物遗传工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以规范对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和管理。2001年国家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