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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州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安排,现就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宣传浓氛围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XX市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认识,通过逐步规范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推行绿色办公、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制止餐饮浪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激励机制与宣传教育及志愿服务,使全市机关单位逐步树立绿色观念,举办相关的专题讲座,开设图文并茂的专栏,让办公环境洁净整洁,卫生无死角,垃圾分类统一处理,不对公共机构办公环境产生污染。
(二)建立专班壮队伍
为确保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团市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制定《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审核定稿后方可行文下发相关单位并执行。
同时,XX市成立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主任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团市委副书记、市发改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等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好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推进全市各公共机构单位建立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单位机关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培训。从抽调专人充实并强化工作专班。市财政局负责在创建工作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的力度,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夯实行动强管理
一是在全市公共机构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XX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二是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各公共机构废旧家具修复使用,通过调剂使用、交易、捐赠等方式处置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或者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家具。三是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充分利用各类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塑料污染治理和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持续利用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日常宣传,逐步推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的食堂、服务接待等场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四是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抓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文明餐桌”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上当示范、作表率,引领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五是党史学习教育赐良机。以讲党课为契机,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党支部书记XX同志召开“绿色时尚潮流”、助力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题党课,向党员同志及处于公共机构运营前线的XX大酒店讲解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知识,鼓励酒店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必须率先垂范,长期坚持,全民认识并参与进来。不但要自觉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还要热情帮助劝导他人,以积极的姿态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前行。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市直各部门认为此项工作仅仅只局限于环境卫生方面,加之未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对各项政策是知其一不知其二,致使工作调度出现无序的情况,在合理兼顾方面做得不够。
(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该项工作自接手以来,由于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事项较为琐碎,加上业务不精,因此在各个单位日常工作调度中缺乏精准、高效的管理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防治工业污染
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2005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2006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2006年6月底前。
4.2006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2006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
8.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2005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
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2006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烟污染
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2006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
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2006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
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2006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2005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2006年底达到50%,2007年底达到90%。
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
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区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对二冲程摩托车挂牌。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4.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指标》等要求,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四)防治扬尘、油烟污染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
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防止地面扬尘污染。2006年基本实现城区地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2005年达到30%,2006年达到35%,2007年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林业局
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现有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2006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2006年7月1日起,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禁止在城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东区是临沂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是落实市政府“蓝天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务求实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督查落实工作。版权所有
(三)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是主要的环保执法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依法关停,对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并予以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企业,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四)搞好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虽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单位),通过媒体对企业法人进行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制定优惠政策,保证资金投入。为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对治污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在环保收费等方面依法给予减免。对企业和个体业主自行治理或关停拆除烟囱和小污染源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通报表彰。按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治理资金落到实处。限期治理企业的治理资金由企业自筹,各企业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企业的自由资金要优先用于污染治理,在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前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各金融部门对治污项目要优先给予支持。
(六)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区政府将把专项治理任务作为环保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对在治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按照有关的环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按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
附:1、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职责分工表
2、耐火材料企业名单
3、城市规划区和新老206国道两侧企业名单
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生产流通消费
到2025年,沧州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累计提高1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1%
河北日报讯(记者王雅楠)日前,《沧州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印发,其中提出,沧州市将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沧州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累计提高1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1%。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推进钢铁、装备制造、石化等重点行业和园区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改造、绿色化改造,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典型示范。推行产品绿色设计,争创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加快推进河间创建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进度。以绿色产品为导向,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大认证开发力度,2025年“两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100个以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探索构建“一张网、两本账”机制,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加强肃宁县、吴桥县地膜回收试点建设,2025年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实施土壤改良工程,开展轻中度盐碱耕地治理试验,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2021年至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80万亩。加快发展壮大信息智能、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家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废物综合利用。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公转水”项目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路有序转移。加快铁水、公铁、公水等联运发展,加快布局建设“无水港”,2025年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继续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电驱动货物装卸。加快5个智慧物流园区建设,引导企业使用单元化、厢式化物流载具,鼓励采用“挂车池”“托盘池”等共享模式。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以汽车产品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发展智能回收终端,创新商业模式,提升行业竞争力。优化贸易结构,鼓励企业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农产品出口,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强化绿色丝绸之路合作,引导企业对接多双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合作机制,带动先进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大力宣传绿色消费,倡导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企业和居民选购绿色产品,提倡有条件的县(市、区)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探索创建质量认证示范区,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格执行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管理规范,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提高收储运等各环节节粮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2025年沧州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继续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执法行动、计量监督检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计量器具不准等违法行为。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不再二次包装。
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新能源发展,积极开发利用光伏发电、地热能、生物质能、氢能等非化石能源。推动黄骅市南排河镇140兆瓦渔光互补、泊头市齐桥镇120兆瓦农光互补复合发电等光伏项目建设,合理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广“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2025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7%、95%以上。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对城区内5条河流开展全面排查“回头看”,杜绝水质反弹。确保建成的7座垃圾发电项目稳定运行,肃宁县垃圾发电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实现全覆盖,“原生垃圾”零填埋。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海域、岸线等资源,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与交通线网规划协调,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建设。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
认真实施《相城区“关停不达标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三年专项行动计划》,逐步关停转移电镀、化工、印染、水泥等重污染企业,2014年计划关停电镀、化工企业5家,关停家具、塑料造粒企业25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1、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提标改造。对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全面实施4家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重点完成望亭发电厂3号机组、东吴热电3台机组的脱硫改造,完成望亭、蠡口、东吴3家电厂7台机组的除尘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化工园区以及家具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进行调查摸底,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铂汉五金塑胶制品公司、市富华涂饰厂等35家废气排放企业进行整治,完善净化装置。完成印染废气治理20家,完成家具、金属件、喷漆行业整治50家。(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强化工业污染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强化大气污染源排放监管,完善蠡口热电、惠龙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确保4家电厂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探索在生物科技园、电镀集中区、印染集中区等废气排放比较集中的地区安装区域大气污染监测监控系统,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及时预警。(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耗标准。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全区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省级示范区内的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四类新建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发改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对供热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限期淘汰;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燃煤锅炉,要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电等替代燃煤。2014年在阳澄湖镇新建1个使用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点,推进望亭发电厂供热管网建设,全区淘汰燃煤小锅炉50台以上。(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安监局、质监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强化公交优先战略,推行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自行车、步行相衔接的城市交通模式。全区新建公共候车亭60个、智能电子站牌50个,淘汰50辆旧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动力车辆,新增公共自行车1300辆。(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城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五、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调治理。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建成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个。实行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加强督查巡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局、环保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2、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结合城市发展状况,对已经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适当调整,2014年扩大禁燃区5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3、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禁带泥上路。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交巡警大队,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4、强化油烟污染防治。严格餐饮项目环保审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250座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城管局、卫生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
深入贯彻落实年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五创一建”战略布置为总要求,以“环境执法监管责任强化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推进河污染整治工作,全力开创“十二五”环保工作新局面。
结合我市实际,为深入开展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根据国家九部委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加大执法力度,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整治。
1.坚持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完善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控制重金属污染项目。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的小化工、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突出整治重点。在历年重金属行业整治特别是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有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在年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明确特征污染物,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整改责任,分阶段、有步骤地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同时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年,要将电镀园区建设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快建设进度,抓紧落实电镀企业入园生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倒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十分重视铅酸蓄电池、制革等行业的整治,对全市铅酸蓄电池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按国家九部委的要求,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同时,要在媒体上公开所有铅酸蓄电池企业(加工、组装和回收)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4.认真开展后督查行动。全面梳理近年来涉及重金属污染的重点案件,确定一批重点督办、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后督查行动。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和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污染严重并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依法关停;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重金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危害的,取消排水许可;严禁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场。
.严厉打击非法窝点。联合各相关部门对非法电镀、小褪色、小制革、废塑料洗涤业等“十五小”实施集中联动、精确打击,采取断电、停水、查封生产设备等措施对非法生产窝点予以有效取缔。同时,各地要加大随机回访频次,防止“十五小”反弹回潮,遏制污染转移。
(二)强化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积极巩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
1.结合污染减排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突出江北片、江南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工作。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监控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进水浓度是否异常、废水排放是否超标厂,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
2.继续加强用煤企业监管工作。加强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旁路铅封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擅自停运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的单位,除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应依法追缴排污费,取消脱硫优惠电价。
3.对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铅酸蓄电池、制革、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设备的淘汰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反弹。
(三)加强综合治理,继续扎实推进河整治步伐。
1.进一步加快基础工程建设,加大河片区排污管网改造力度,加强工业、餐饮业污水纳管工作,逐步推进涉河农业、畜禽业、生活污染面源治理。综合运用清脏治乱、工业污染整治等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好河道黑臭、垃圾入河等塘河水环境热点问题,切实改善塘河环境面貌。
2.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河涉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一月一行动工作机制,对涉河重污染企业推行网格化管理,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直排、超标排入下水道危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和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至月)。各镇(街道)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本地区整治重点,全面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年月至月)。各镇(街道)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查阶段(年月至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同时,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九部委、省十厅局对我市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的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年月)。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年度工作总结于年月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虚拟网:38773)。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政府牵头、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发改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贸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监察部门要加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及时排查调处环境纠纷。市政园林部门要加大对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地区的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管理。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打击取缔各类环境污染严重的无证无照生产点。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供电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私自搭电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市塘河办要负责河整治和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办,强化案件管理。各镇(街道)要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对往年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加强督查,限期整治落实。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督查和公示制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各级环保专项行动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境规范化管理,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污染减排,确保环境安全,努力建设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一是抓好铅、砷等重金属排放行业监管。加强涉铅、砷等重金属企业的防控,定期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的源头把关。确定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挂牌督办,一抓到底。加快瑞宇蓄电池公司等处于敏感区域的涉铅企业搬迁步伐,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抓好化工行业监管。开展化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逐一完善涉及剧毒物质企业档案,掌握剧毒物质产生环节、产生量、回收量和治理措施;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环评审批文件、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危化品存储管理不规范、废渣处置不规范、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行为。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指导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三是抓好放射源及危险废物行业监管。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开展放射源、辐射源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放射源、辐射源换证、办证及废旧放射源收贮工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大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渗坑、河道等排放或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规范企业排污沟渠、坑塘,健全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及其他污染物污染地下水和河道水体现象的发生。加快大坞精细化工基地建设进度,督促香料企业尽快入园经营,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对已取缔香料企业的监督检查,彻底清理取缔擅自恢复生产和擅自新建的小香料企业。
四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严把项目审批关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落地。加强“两高一资”企业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实施关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彻底取缔小电镀、小炼铅、小塑料、小淀粉等土小企业,对于土小企业出现反弹的镇街,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
(二)强化重点企业监管,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污泥处置实施动态管理,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和违规处置污泥的行为,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对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的监管,严禁超标排污;对于因超标排污或恶意偷排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燃煤电厂的监督检查。督促燃煤电厂实施脱硫再提高工程,完善脱硫DCS系统,建立健全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三)强化重点区域监管,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活动,排查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污染隐患,严肃查处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二级保护区内不符合要求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实施关停或停产搬迁,对保护区内土小企业进行彻底取缔。调查威胁我市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辖区外污染隐患,书面向上级报告。
二是加强垃圾处理场管理。对垃圾处理场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完善各项治污措施。查清垃圾处理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严肃查处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地下水质监测,督促完善环境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木石、西岗片区监督检查。将西岗镇、木石镇作为应急防控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排查。严格落实零排放企业生产废水、废渣去向,杜绝超标排污、偷排、私设排污口现象的发生;加快推进盛隆煤焦化、新能凤凰、鲁化醋酐二期等化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村庄搬迁工作,妥善安置居民,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调试进度,确保5月前投入正常运行,妥善处理塌陷坑内废水,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负责人,2012年4月15日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组织有关部门、镇街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检查,对存在问题分阶段、分重点进行集中整治。2012年10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镇街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后督察阶段。11月初,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后督察活动,及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环境行政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总结阶段。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于2012年11月10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镇街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惩治力度。各有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各自分工,强化措施,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要分阶段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市发改局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市住建局要加大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力度,全面收集城市污水;市城管局要加强垃圾处理场管理,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市司法局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市水务局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强对城镇污水厂运营的监管;市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行业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市安监局要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市监察局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市电监办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近年来,广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珠三角区域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平均值高出15.8个百分点。
然而,由于产业能源结构不合理,防治体制机制不到位等原因,当前广东大气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4月1日~11日,记者在广东各地暗访时发现,部分地区违法排污行为仍大量存在,小锅炉小冶炼仍大行其道,扬尘、汽车尾气污染问题也不容小觑。
排污大户 拖延整改
火电厂、热电厂等用煤大户,烟气外排前必须经过脱硫脱硝,这是国家推进节能减排,治理大气污染和减少雾霾的重要措施之一。然而,有些烟气排污大户,面对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环保部门三令五申的整改通知,却无动于衷,以各种理由拖延整改,继续违法超标排污。
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西路的汕头经济特区万丰热电有限公司,因为废气超标排放于2013年被环保部挂牌督办,必须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两台220蒸吨/小时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除尘改造等整改措施。与此同时,汕头市环保局给该企业下发了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通知书。
然而,整改时限已过数月,记者来到该厂时发现,该企业竟然没有落实任何整改措施,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工作至今仍未启动,甚至连落实整改、解决问题的方案都没有。
针对该企业拖延整改的行为,今年3月27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向该企业下发了《关于限期治理完成锅炉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除尘设施改造的通知》,要求企业于2014年4月10日前按程序制定彻底解决该问题的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否则,将采取关停措施。
“我们已经提前着手做可行性研究报告。”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过目前企业高层还在与汕头市政府协商,还未最终确定是否启动脱硫脱硝设施的加装工作。“一年时间肯定完成不了。”对于汕头市政府给定的最后整改期限,该负责人表示完成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即使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两台锅炉的脱硫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程招标、施工,到后期的设备调试等工作,要在一年内完成太困难。
令记者费解的是,既然知道工期这么赶,为什么企业在2013年环保部对其挂牌督办之时,不抓紧时间进行整改。
“广东电网高层想将万丰出售,但买家还在谈,还没最终确定下来。”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电网高层想让接手该企业的老板自己出钱去建设环保设施。据估算,这项环保工程建设大概需要花1个亿的资金。
据了解,汕头万丰热电隶属于广东电网,主要为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周边企业供热和供电。
“企业烟气在线监控显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高达1600mg/m3,而国家排放标准为400mg/m3。”环保业内人士表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初衷是减少能源资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率,更重要的是便于园区排污企业的管理,最大程度减轻对环境的污染。汕头万丰热电就是属于该类项目,然而,该企业却舍不得拿出资金建设环保设施,根本没有起到减轻污染的作用,反而成了集中污染。
落后产能 大行其道
落后产能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大气污染罪魁祸首之一,也是雾霾的重要贡献者之一。
然而,在珠三角区域内雾霾天数偏多的省会广州,却居然还有数十家产能、设备和工艺落后的小冶炼、小塑料厂聚集在花都区炭步镇,以塑料垃圾、编织袋及各种废弃边角料为主要燃料。
在茶东二路一带,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大概有40家这样的小冶炼、小塑料厂。记者随机走进数家企业,废铁、铁锭、垃圾在厂区内随意堆放,厂内烟雾缭绕,没有专门的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工厂烟囱不时冒出浓浓的黑烟。许多排气扇排出的废气、废尘,气味呛人,黄色烟雾清楚可见。
记者走进其中的一家五金厂,工人正在给小锅炉加火,正准备对废铁进行熔炼。该厂负责人对记者说:“企业准备搬迁,目前已经停产了”。然而,记者后脚刚踏出厂门,该厂的烟囱就又冒出了浓浓的黑烟。走进另一家厂,还能看见一口大锅在烧着,炉底的柴烧得正旺,萦绕着黑色的烟雾。一名女工在旁边洗头,他们就这样和“小锅炉”生活在一起。
小冶炼,小塑料厂常年焚烧煤炭和固体垃圾,排出大量的污染黑烟,又没有任何的治理设施,茶东二路的墙都被染成了黑色。离开茶东二路,在省道上回过头还能看见炭步镇笼罩在一层黑色的烟幕中。
环保业内人士介绍,像小冶炼、小塑料厂这种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在珠三角区域内早就应该被淘汰,更别说是在省会广州,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本无法想象,还有几十家这样的落后小产能企业存在。
中山市神湾镇某染织有限公司,锅炉以柴、生活垃圾、毛线边角料等为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只经过简单的水雾处理就直接排放,黑烟滚滚。
东莞麻涌镇新沙港片区,天空烟雾缭绕,片区内烟囱林立。在水乡大道附近,一个企业厂区后面的烟囱冒出大量偏黄偏黑的烟气,工人正忙着往锅炉里运煤。
而片区内一家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至今还在使用只有5蒸吨的燃煤小锅炉,有时还烧装修废弃木板。企业表示自己也希望停用这台小锅炉,但工业园区还未能提供集中供热,要生产只能继续使用。
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大气处了解到,为解决这一地区大气污染现状,早在去年7月份,省环保厅就对东莞麻涌新沙港片区工业锅炉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办,要求加快推进锅炉连片集中整治项目,但早该完成的片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至今进展缓慢,空气环境得不到改善。
据了解,东莞麻涌新沙港集中供热项目,计划引进中国国电集团投资建设天然气热电冷多联供项目,建设3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并通过集中供热主管网,向新沙港用汽企业进行供热。有关环保专家初步测算,项目建成后,可淘汰或拆除13家受热企业设置的19台燃煤锅炉,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近3000吨,氮氧化物600吨,节约煤近8万吨。
产业转移 污染搬家?
“产业转移”具体是指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东西两翼、粤北山区转移。随着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珠三角环境容量日趋饱和,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劳动密集型、高耗能高环境容量的产业势必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产业转移有助于粤东西北的经济振兴,然而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在承接珠三角陶瓷行业的同时,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投诉案件增多。
在前往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陶瓷工业园区的高速公路旁,远远就能望见古水镇高地上林立的烟囱以及喷涌而出的烟雾。
记者随环保执法人员对园区内的部分陶瓷企业进行环保突击检查,发现其中一家陶瓷企业就存在部分环境违法行为。“树叶枯萎,呈现泛黄的色调,显然受到陶瓷厂废气中氟化物的影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企业不仅锅炉烟尘未经处理肆意排放,而且烟气中氟化物也有超标排放嫌疑,因为邻近废气排放口的植物有没有枯黄是考证烟气是否达标排放的最好风向标。此外,厂内煤气站焦油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接从应急池排入雨水通道中,应急池俨然成了偷排池。园区内其他陶瓷企业也存在或多或少的环境污染问题。
“要对当地的老百姓负责。”环保专家介绍,粤东西北等产业转移地,在承接珠三角转移产业时,不能降低产业准入的环保门槛,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转入,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尾气扬尘 不容小觑
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中,马路上公交车或者一些黄标车一发动,马上喷出一股股浓浓黑烟。“珠三角地区机动车排放对PM2.5的贡献或为30%左右。”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气象研究所所长范绍佳介绍,随着城镇化加速发展,汽车尾气和工地扬尘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了解,根据环保部给广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广东约有129万辆各类“黄标车”需在2017年淘汰。
在农村,村民大多是直接抽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由此可见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不仅事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5年中国水利部农水司的调查显示,中国农村饮水污染问题的受影响人口约为3.23亿。有关人士表示:农村水污染问题加剧,城市污染源又不断扩大到农村,长期积累对农村饮用水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加上目前中国农村大多采用分散式饮用水源,迟迟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全国仍有2 .98亿农村居民的饮用水不安全,20%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在2012年召开的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强调。
我国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大致为东部70%,中部40%,西部不到40%,农村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现实表明,农村饮用水主要来源于河水、井水、泉水等,基本不采取净化措施就直接饮用或烧开饮用。目前,针对农村水污染治理的投资还较少被提及。要知道,农村饮水工程一般由地方水利部门建设后,移交给使用村庄,建设前期,地方环保部门基本没有介入,更不要说经过环评了。因此,农民不像城市人那样,喝的是经过检测、净化、消毒后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水。事实上,农村早已是我国水环境污染的重灾区。近3亿农民饮用的是非安全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年上升。这无疑是令人黯然的现实,不少地方出现癌症村,显然与农村环境不佳大有干系。
综合来看,造成农村水污染的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业污染。过去饮用水水质超标大多表现在感观和细菌学指标方面,现在由于工业污染,饮用水水质则是越来越多的化学甚至毒理学指标超标,直接饮用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和卫生状况难以保障。一些农村靠近工业区,工厂排放的废水经过多种途径直接进入村民饮用水源,工厂废气中的有害物质通过降雨、直接沉降等多种方式也进入到饮用水源。二是农业面源污染。面源污染是指在农民生活与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品,以及人畜粪便和垃圾随意排放,使氮和磷等营养物质、农药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通过地表径流或农田渗漏,造成对江、河、湖泊等水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影响范围大、因素多、方式复杂、强度难以定量评估等特点。三是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我国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东北及西北地区的部分省(自治区),长期饮用高氟水,会产生地方性氟中毒,包括氟斑牙和氟骨症等,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湖南、江西、吉林等省(自治区),饮用高砷水不仅损害近期人体健康,尤为严重的是,会引起人体长期恶性化改变,如癌变、突变和畸变。农村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华东等地区,长期饮用苦咸水会引起高血压、心血管等方面的疾病。
供水方式落后,水质监测不力也是造成农村饮水安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据初步统计,全国9亿多村镇居民的自来水普及率约为40%,其中镇区约50%,村庄约30%。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低,大部分地区都是直接从河道、坑塘、山泉、水库、浅层地下水取水,供水设施简单,几乎无净水处理设施,饮水工程建设标准低,管理设施不完善,造成饮用水中细菌学指标污染物、有害矿物成分超标等严重问题。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存在底数不清、监测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对于农村饮水安全的短板问题,环保部制定了改善农村环境的“十二五”目标,希望到2015年,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环境整治,使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基本治理;改善农村饮水状况;生活污水、垃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处理水平显著提高,解决农村土壤污染问题。
有关专家表示,治理农村污染只有对症下药,才有可能药到病除。农村饮水安全出现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长期以来,化肥、农药及各类激素长期大量应用于农业生产,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积累增加,加剧乡村的水土恶化。据报道,在不少地方,乡镇企业得到发展,但各种作坊式的企业呈现出一种无序发展的态势,乡村污染问题逐渐显现。更应该看到,当下城市环保治理较为有效,但那些环保不过关、被“驱出”城市的高排放企业纷纷“下乡”,由此乡村污染形势急剧恶化。
当然,农村污染也与农村环保配套设施不健全,一些农民生活习惯传统有关。日前,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就环境保护问题作报告时指出,全国4万个乡镇、近60万个行政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90多亿吨、生活垃圾2.8亿吨,但大部分都没有环保基础设施,不少地方还处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态。
相比人口和资源高度集中的城市,广大的农村地区幅员辽阔,江河湖泊遍布,对于污染有着相对较高的自我吸收和净化能力。但这只适用于牛粪、秸秆等生物污染源,面对塑料袋、重金属、农药等新的污染,自然的降解和净化能力就变得无能为力,远远赶不上污染的速度。说“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还是有点太乐观了,对于塑料袋、农药残留等污染,靠风刮和蒸发根本无济于事。
在这样的污染之下,农民的饮食和饮水安全都成问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又如何能够保证?不能吃的又何止“镉大米”一种?长期以来,我国环境治理方面“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已是习惯,城乡环保差距一直十分突出。但事实上,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轻视,不仅是对农民的不公平,也是对所有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忽视。
欣慰的是,环保部近日表示,将加快编制清洁水行动计划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抓紧研究修订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防治计划》也有望年底公布,国家预计投入2万亿元。
然而,分散、水质成分复杂且波动性大等污水特征,较高的后续运营成本以及村民环保意识的薄弱,都对乡镇地区水环境处理技术及商业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污水处理要想真正“走乡入镇”却并非易事。
由于我国大部分乡镇地区的污水排放尚未纳入城市市政管网的覆盖范围,污水靠蒸发直排就成为农村的普遍状态。这也造成我国90%以上小城镇的水体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78%的城镇河段不宜作饮用水,50%的城镇地下水受到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主任刘俊新表示,虽然农村地区污水的水质、水量变化及日变化系数都很大,但处理程度却很低,这会对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负荷。
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高级工程师王守中表示,农村地区的污水具有点多、面广、量少、分散等显著特点,与大中城市污水处理相比,不仅在水质、水量及建设模式上有所不同,在工艺选择、工程建设与投资、运行管理保障模式等方面也有较大区别。
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我国污水处理率将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平均达到70%,建制镇平均达到30%。但就目前来看,专家表示,由于小县城及村镇地区经济承受能力较弱,污水处理可供选择的技术少,管理也缺乏相应的规程、规范、准则和标准,很难完成“十二五”污水处理目标。
此外,在业界看来,资金短缺是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难题之一。 就目前来看,我国村镇污水处理项目大多简单套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模式,排放标准也主要沿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这种造价昂贵的方案与农村技术经济极不相符。
北控水务技术中心总经理邵彦青则提到,在国家财政投入方面,中央财政拨款和国债审批过程烦琐,这在规模小、资金较为分散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中表现更为明显。
即便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国内也不乏一些成功的案例。
在江苏省常熟市,政府通过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来减轻村镇财政压力,由市财政按照实际工程量的80%予以奖励,另20%由镇、村财力承担,后续运行电费也由市财政承担80%。短短4年间,该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就从29套增加到374套。
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是高校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举措。今年暑假,我院积极响应校团委关于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历年来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院专业特点,于6月25日——7月1日开展了“迎奥运、倡环保、促和谐”为主题的暑期“三下乡”活动,策划了一系列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为主题的专题调研、实地考察、文化下乡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
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实践时间:20__年6月26日--7月3日
实践地点:山东省蓬莱市
实践目的:了解国情、增长才干、环保宣传、专业实习
实践主题:本着“迎奥运、倡环保、促和谐”的主题,通过集体组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认识自己,提高素质,奉献社会。
实践内容:
1、在几个主要景点及生活小区开展义务环保工作,并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
2、组织学生到主要的科普教育基地学习,到戚继光纪念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3、深入景点和社区向市民进行有关环境问题的问卷调查,重点了解蓬莱 “限塑令”的落实情况。
4、到长城、张裕葡萄酒厂等企业进行参观,对葡萄的种植,葡萄酒的酿造加工、包装以及销售等相关知识进行了重点的认识和学习。
二、社会实践的行程概述
6月25日晚——26日早,乘坐火车从石家庄至烟台。
6月26日上午乘车至蓬莱,下午分组到几个主要的生活小区进行调查,宣传环保知识。
6月27日——28日,对长岛几个重要景点进行环保宣传、问卷调查,在长岛博物馆、长岛国家地质馆以及珍禽园等多处科普教育基地进行教育学习,并参观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戚继光纪念馆,通过了解民族英雄的丰功伟绩,使同学们深刻的感受到民族英雄抗击倭寇的英雄气概和爱国主义精神。
6月29日,在街道环保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蓬莱市几个生活小区进行走访和环保宣传,引领市民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此外还重点在利群超市进行了环保宣传,并对“限塑令”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
7月1—3日,到长城葡萄酒厂、阀门制造厂和张裕卡斯特酒庄进行了参观学习,了解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蓬莱支柱产业的发展变化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在葡萄酒的酿造、储藏和自动化生产包装线等实践中的应用。
三、实践总结与建议
蓬莱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坚持立足“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目标,大力实施“抢抓机遇,巧借外力,膨胀总量,跨越发展”战略,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与此同时,面对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旅游业的巨大变化,以及国内、国际的竞争,蓬莱是否能顺利完成这一过渡,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我院本次三下乡活动正是以“十七大”及“两会”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重点对蓬莱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展开调查,同时坚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有专业实习、知识宣讲、义务环保、问卷调查、红色教育等。
1、 蓬莱概况
蓬莱码头
蓬莱是著名的海滨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境内有以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一的蓬莱阁为代表的多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蓬莱又是全国优质酿酒葡萄、优系红富士苹果的主要产区,尤其是葡萄种植及葡萄酒加工享有盛名;蓬莱海珍品
养殖业发达,也是全国最大的菱鲆养殖生产基地;同时境内矿产资源丰富,黄金、石灰石蕴藏广、储量大、品位高,是全国第三产金大市。蓬莱的发展不仅有着先天的资源优势,也有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境内有港口4个,拥有5万吨级泊位3个、万吨级以上泊位6个,港口年吞吐量1000万吨以上,成为连接华东地区与东北地区距离最短的“黄金水道”;有206高速公路等4条高标准国省道穿越境内,东距烟台机场、火车站70公里,南剧情岛机场、青岛港200公里;山东航空公司在蓬莱建有飞机场,形成了海陆空全方位交通网络。
2、 葡萄酒相关知识的讲解
对葡萄酒产业的认识和学习
葡萄酒的包装
葡萄酒的生产线
蓬莱位于山东半岛的北海岸,受海洋影响较大,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凉爽,光照充足;地势南高北低,葡萄成熟季节,南部群山挡住太平洋南来季风,空气中湿度较小,气温下降平缓,成熟期持续时间长,且成熟期昼夜温差大,有利于糖分积累。这对于发展世界顶级葡萄酒产区有得天独厚的气候、区位优势,是世界七大葡萄海岸之一。近年来蓬莱依托这一优势,大力推进葡萄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生产和葡萄酒品牌化经营,积极倾力打造中国“葡萄酒名城”,力使葡萄产业成为当地的富民产业。
在景区展开环保调查
结合我院的专业需要,我们参观了长城葡萄酒厂和张裕卡斯特酒庄,酒厂负责人不仅向大家详细介绍了蓬莱葡萄的品种、分布、生长等情况,还带领我们参观了葡萄酒的发酵、罐藏、包装等主要生产车间,使同学对葡萄酒的生产工艺了有了深刻的了解和学习,大大开拓了同学们的视野,也积累了同学们的专业知识。
3、有关环保问题的调查结果及建议
通过对景点和生活小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服务和调查,我们发现,蓬莱作为一个以旅游业为支柱产业之一的城市,客流量很大,旅游景点的环境维护有很大难度却又十分重要,同时生活生产的废弃物也需要处理得当,因此环境问题作为蓬莱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很值得关注,而这也是我们此次活动的重点。
最后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和实地考察所得的资料,我们认为以下几个要点必须注意:
长岛输向大陆的塑料品废弃物
(1)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杜绝重污染源产生;全面推进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等各类污染治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推广应用污染治理新技术、新设备;加强环境监理,扩大在线监测,严厉查处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蓬莱阁景区、沿海观光带等风景旅游区和生态保护区的保护与开发,确保生态良好。
(2)要全面开展绿化建设。加大绿化建设投入,整体推进荒山绿化、经济林果绿化、沿河沿海沿路绿化、打造海岸防风林等绿化亮点,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有关 “限塑令”的调查
(3)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努力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倡导绿色消费,依靠科技进步,降低现有企业的资源消耗,发展占用和耗费资源少、环境污染低、附加值高的项目、产业链项目、资源再生和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4)要确保“限塑令”的有效实施。一方面要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环保的自觉性,真正从内心珍惜资源、减少浪费。另一方面,还是要找到既能兼顾百姓生活便利,又环保的有效途径。通过在蓬莱利群超市及其周边生活小区的调查走访我们发现:群众对"限塑令"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比较高,消费习惯也在逐步发生改变;市区内大部分超市"限塑令"执行情况较好,也对国家实施的“限塑令”表示支持。可是,同时我们也了解到“限塑”并不等于“禁塑”,任何人在生活中都不可能不用到塑料。因此,“限塑”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不仅需要每个人去自觉地执行,还需要合理的实施方案。
4、文化发展要走自己的特色
活动期间,我们到长岛博物馆、长岛国家地质馆以及珍禽园等多处科普教育基地进行了教育学习,并到戚继光纪念馆进行了红色教育,增强同学们的责任意识和爱国主义意识,此外还在景点附近开展红色旅游和文化调研,了解蓬莱文化发展的现状。作为一个海滨旅游城市,蓬莱的发展突出了自己的文化特色,可是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蓬莱在文化建设平台上还有很大的潜力。
蓬莱海产纪念品
(1)全面普查全市的城乡文化遗产,细致研究,深度挖掘,全面推广。(2)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推进文化旅游、演艺、出版、广告等文化产业发展。突出抓好以八仙传说、民族英雄戚继光等内容为题材的影视动漫业开发,扩大蓬莱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结合,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3)扩大文化交流。加大文化外宣力度,依托蓬莱文化积淀,有针对性地面向国内外集中宣传,提高蓬莱知名度和文化影响力。(4)提升城市文明。把城市精神作为推动蓬莱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加快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普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四、实践收获与体会
1、此次山东蓬莱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更好的锻炼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丰富我们的暑期生活。同学们不仅在实践中深化了知识,而且受到了深刻的教育,积累了很多的社会经验,此外在这次实践中,通过亲身所感、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对蓬莱的现状有了一定的认识,从而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2、通过此次活动,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学们在为民服务的过程中,不仅学习、宣传和实践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还激发和调动了同学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环保意识,使广大学生加深了对社会、对群众的了解,提高对国情的认识,从而增强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巩固和深化了课堂知识,锻炼和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本次活动重点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对蓬莱的环境进行了调查,同时做了实地的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活动中同学们宣传热情高涨,还踊跃向游客们进行有关社会环保问题的调查,游客们大都积极配合,有的还向同学们提出了自己对环保问题宝贵的意见。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向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宣传了环保知识,还对景区的环境问题做了细致的调查和深入的了解,并准备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