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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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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治理政策

第1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1.外部性的含义及和其他方面的关系

1.1 外部性含义及其特征

外部性是指一个企业的生产行为或一个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以市场机制之外的方式对他人造成的福利的增加或减少。外部性的概念是马歇尔首先提出的,他在分析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时提出了外部性的概念。马歇尔的学生庇古将外部性的概念发展到企业行为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从而形成了外部性理论。他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指出,外部性导致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不一致。与庇古不同,科斯认为产权是引起环境问题的主要因素,产权不清必然导致效率损失。

外部性有三个典型特征:第一,外部性产生的成本或收益由他人承担或接受,如一个企业进行生产所导致的环境污染是由附近居住的居民承担的或者住在果园周围的人们可以免费观赏花朵。第二,存在于市场价格机制之外,即以市场价格之外的方式影响他人,外部性一般很难计入成本或收益加以计算;第三,外部性的制造者并不承担外部性引起的福利的增加或损失,例如制药厂排放有害气体损害了市民身体的健康而不做出任何补偿。

1.2 外部性与市场效率的关系

外部性可以划分为正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正的外部性指企业生产行为或居民消费行为给他人带来的福利的增加,负的外部性指生产或消费行为给他人带来的福利的较少。当外部性存在时,市场不能实现效率最优,从而导致整体福利的损失。当负外部性存在时,就会出现过量供给;当正外部性存在时,会出现过小供给。

1.3 外部性与公共资源、环境污染的关系

公共资源由于其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特点,属于混合公共产品,因而存在负的外部性,即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消费公共资源,并且一个人的消费会导致公共资源可供消费数量总额的降低,从而使他人的福利受到损失,其结果是导致对公共资源的过渡使用。环境就可以看成是这样一种公共产品,而环境拥有一定自净能力,通常也可称为环境承载能力。环境承载能力也可看作一种公共资源,向环境排污相当于消费了环境承载能力,因此环境污染是典型的外部性问题。

2.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及其缺陷

根据环境污染产生的根源――外部性,治理环境污染的办法主要有私人对策和公共对策。私人对策主要是进行产权界定和划分,公共对策则包括行政管制、征税、补贴和排污权交易。行政管制一般是设定排污标准或限额。而产权界定,征税、补贴和排污权交易都是通过外部成本内部化,使市场产量达到最优。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治理主要是实行排污收费制度,或者政府直接进行环境污染治理。两种手段对防止环境污染、遏制环境恶化虽然有一定作用,但其缺陷是明显的,首先,征收排污费标准主要是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来收费,而不考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并且只对超标部分收费,不利于刺激企业降低污染;其次,排污费的征收、管理、运用均不规范。排污费征收额过低,明显偏离市场最优水平;排污费的制定、征收主要由环境管理部门负责,一些地方受部门利益驱动,形成了“乱收费”,其控制污染、减小社会福利损失的目的难以实现;最后,政府直接进行环境污染治理,治理资金费用由谁承担不明确,如果是由其他纳税人来承担,则客观上鼓励了企业的排污行为。

十年来,尽管淇河治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探索治污的长效机制,仍然是一个重要任务。由于淇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地方承担治理污染的责任,采取统一、强硬的命令方式从上至下进行贯彻,地方只能服从;二是没有核算企业独立承担污染治理成本可能性的情况下,要求企业承担污染治理成本,企业只能被动地接受;三是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实施各种治理计划,而作为污染受害者的公众并没有多少实际的、过硬的法定权利可以使用,除了申诉、抱怨,难以监督,更难以索赔,也难以得到补偿;四是采取集中动员方式,要求在某一特定时刻实现目标,缺乏制度保障。“可以看出在淇河治理过程中,政府依然偏重行政手段而缺乏经济手段的配套。”

3.环境污染治理对策在淮河污染治理中的应用分析

3.1 环境污染治理的私人对策

产权界定,也称为科斯交易。根据科斯定理,在当事人较少、谈判成本为零或者很低、外部性来源清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产权划分的办法,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其结果是,无论谁获得产权,都将增加企业的边际成本,使之与社会边际成本曲线重合或靠近,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产权界定的方法曾在英国、津巴布韦等国家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但是,我国河流一般较长,流域幅员较广,当事主体众多,且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划分产权可能性很小。

3.2 环境污染治理的公共对策

3.2.1 对环境污染企业征环境保护税。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环境税最早由庇古提出,因此也叫做“庇古费”。通过在效率产量水平上对排污量征收相当于边际外部成本的税收,其结果是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提高,削减产量,或者企业通过治污降低污染,社会边际成本下移,最终使产量达到社会最优。征税除了影响企业成本从而控制污染排放以外,一个最明显的优点便是由于征税行为是针对企业全部排污,如果企业降低排污量则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因此有利于激励企业采取降污措施。此外,税收政策不仅可以运用干企业,同样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征税,从而减少消费者对重污染产品的需求。由于征税手段具有的优点,在OECD(经济与发展组织)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比如意大利政府对塑料袋课税后,全国对塑料购物袋的消费立即降低了30%,美国依阿华州通过法律对杀虫剂和氮肥在销售和制造环节征税;挪威、奥地利、芬兰等国征收化肥税费,税费占价格的10%左右。但是税收政策也存在其局限性,一是社会边际成本、企业边际收益很难得到,导致税率的确定不一定能达到市场最优;其次税率一旦确定,要更改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因此其灵活性欠佳。尽管如此,税收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对于建立长效的淮河污染治理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不可少。

3.2.2 同时增加对减少排污量企业的补贴。政府按单位减少的排污量给予补贴和对控制污染的设备费用进行补贴,目的是激励污染者减少排污量,或抵消治理污染的设备投资费用。如果企业不减少产量或者排污量,则会失去相应的政府补贴,因此补贴的实质是增加企业生

产的机会成本。补贴的缺陷在于第一,补贴将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第二,补贴有可能吸引新的企业的进入,增加污染;第三,如果企业增加产量能获得比补贴更多的收益,企业将放弃补贴,增加对环境的污染。

3.2.3 实现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向企业拍卖排污权许可证,并允许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政府在最优排污量上拍卖排污权许可证,让排污许可证在不同的企业之间进行交易,从而让治理成本较高的企业通过多购买排污权而少治理,而成本较低的企业多治理而卖出排污权,在污染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使治理成本最小化。如果企业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则会增加产量,购买排污权许可证,通过排污权许可证的交易,许可证价格最终会等于企业边际收益减去边际成本。排污权交易可以实现对污染总量的控制,企业可以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自主决定是购买许可还是治理污染从而达到污染治理成本的最小化,但其弊端在于最优污染量如何确定以及对企业排污量是否可严密监测。排污权交易在美国等的大气污染治理中的运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河流治理尚未形成成熟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3.2.4 加强政府直接管制。政府管制通常的做法是设定排污限额或产量限额,或者规定新进入企业的环境标准。政府管制在环境污染已到一定程度时会起到立即明显的效果,比如我国在淮河流域治理中对污染严重企业的关、停、并政策。但是从长期来看,政府管制有其不可克制的不足,缺乏弹性和效率。一是政府制定的排污限额并不一定反应社会最优水平,二是一旦企业达到排污标准,便失去动力继续降低污染。

尽管我国政府―再强调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但并未建立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在淇河污染治理中,我们仍然看到政府(其他纳税人)承担了环境治理的很大一笔费用,企业并未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地方政府出于利益驱动,甚至对超标污染的企业进行隐瞒、保护,干预环保执法部门的工作。

通过对以上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的比较,环境污染治理虽然和技术、道德约束等其他因素高度相关,但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而言,鉴于淮河当前污染的严峻形势,在政府直接治理、管制以外,更应该综合运用税收、排污权交易等手段,建立淇河污染治理和防治的长效机制,避免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循环。秉承谁污染、谁纳税的原则,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以污染浓度和排污总量为计税依据征收环境税,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都将对淇河流域企业排污的治理起到长久的积极作用。

第2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关键词]节能减排;环境污染治理;分析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5;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7-0074-03

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方面。对此,辽宁已经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这需要从经济能源消耗水平、能源消费与供给结构、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查找问题,采取对策。

一、经济能源消耗水平变化与比较

经济能源消耗水平,是指单位经济产出所消耗能源的多少。一般用经济能耗强度和是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来表示。前者,是反映能源消耗量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比例关系的指标。指标值越大,说明单位产出所消耗能源的越多;反之越少。后者,是反映能源消耗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的指标数据。指标值越大,说明单位产出增量所要消耗的能源增量越多;反之越少。改革开放以来,辽宁及全国经济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的变化与比较(见表1)。

表1中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经济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大幅降低,但目前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辽宁能源消耗水平仍然较高。此外,辽宁能源生产增长与消费增长失衡,能源缺口率日益增大,这不利于辽宁经济稳定运行和能源消耗成本控制,需要采取措施,降低能耗水平,缓解能源供求矛盾。

二、能源消费结构与供给结构变化与比较

能源消费结构与供给结构,是指在能源消费与供给总量中,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水电等各类能源消费与供给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前者,取决于产业结构、产业升级、产品升级和经济增长等因素,影响着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与成本等。后者,取决于资源品种及其储量丰度、空间分布及地域组合、可开发程度及其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与能力等因素。在一次能源(天然能源)供应基本自给、能源生产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能源生产结构决定着能源消费结构。在一次能源资源贫乏、能源产品依赖外部输入的情况下,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取决于产品来源、保证程度及相互替代的经济性。能源生产结构及其供给保证程度,制约着能源消费结构和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环境保护与治理难度与成本。辽宁及全国能源消费结构与供给结构变化与比较(见表2、表3)。

表2、表3中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辽宁能源消费结构与生产结构有所改善,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生产结构特征尚未根本改变,新能源消费与生产相对不足。这不利于改善环境与环境治理,也不利于降低经济增长对不可再生资源——煤炭及石油的依赖程度,会制约经济可持续增长目标的有效实现,需要采取措施,改进能源供求结构,增加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与供给比重。

三、环境污染治理分析

环境污染治理,就是针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现实问题,采取各种技术、经济、政策法律等措施,防控各类污染,降低各类污染程度,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自身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目标。辽宁及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的变化与比较(见表4)。

表4中数据表明,辽宁环境污染治理取得实效,亿元GDP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工业固体废物等指标明显好转,但目前有些指标仍然明显高于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是,亿元GDP工业废气排放量、亿元GDP烟尘排放量、亿元GDP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比全国水平高出19.9%、71.2%和68.8%;而亿元GDP废水治理设施、亿元GDP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亿元GDP“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分别比全国水平低20.0%、21.9%和57.6%。这说明;辽宁环境污染治理尤其是工业环境污染水平还有差距,废水治理设施相对不足,亟待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加强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

四、对策建议

分析表明,辽宁未来经济发展中所要解决的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问题主要是:能源消耗水平较高、缺口率较大,需要降低能耗水平,减少能源供求矛盾;能源消耗与供给总量中,煤炭消耗与供给比重极大,石油消耗与供给也较高,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与生产相对不足,需要改进能源供求结构;工业废气、烟尘、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过多,废水废物治理设施不足,“三废”综合利用水平较低,需要加大投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与水平。

面对上述一系列问题,考虑到辽宁产业结构偏重、老化,局部地区煤炭资源枯竭,国际油价格极具波动性等现实情况,对辽宁加强节能减排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产业结构及工业部门内部行业结构调整,降低二次产业及重化工行业所占比重,减少能源尤其是对煤炭和石油的相对需要量,改善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经济发展对煤炭与石油供给的依存度。

2.制定或改进各次产业、各种行业尤其是工业部门的能耗标准与环境保护政策,利用技术标准、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行政监督、法律制裁等多种手段,引导或迫使各次产业、各种行业、各个企业部门转变增长发展方式,加快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与产品升级,改进生产技术和手段,减少各种生产部门对各类能源的需要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3.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排放;加大废物回收利用范围与能力,提高社会对污染物的再利用能力。

4.加强对环境污染源包括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脏水、垃圾,机动交通工具排出的废气和噪音,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以及矿山废水、废渣等各类污染源的排查、分析与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

5.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公共环境治理尤其是废水治理设施投入,提高环境治理技术能力;利用税收政策、信贷政策、技术标准、行政监督、法律制裁等多种手段,引导或迫使企业增加环境污染治理设备与技术投资,提高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与水平。

6.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与低碳生活方式,减少人们对一次性塑料制品、木制品、纸制品等一次性日常用品的使用,减少生活污染物的排放;要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化,加强对白色污染的处理,对废物再利用和清洁方面作出改进。

7.明确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与治理主体责任,加强行政监督和法律制裁,提高违规成本,迫使各类主体依法履行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与义务。

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第3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节约能源、减少排放污染越来越成为我国当前及今后经济发展面临的不可逾越的问题。政府应该运用用税收杠杆解决节能减排的问题,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办法。

一、目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在税收方面存在的不足

节能减排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必须由政府主导,给予适当的经济激励和惩治,财政税收政策是运用经济手段解决节能减排难题的有效途径。国家在利用税收政策推动实现节能减排上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建立了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约束力度不够去年我国未能实现节能减排年度目标,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现加快增长、再度抬头的趋势。现行税收政策中对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企业给予了税收优惠,但对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没有相应的税收惩罚性措施。

(二)税收制度中缺少对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支持政策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比,税收政策中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推广的支持涉及较少。

(三)税收制度中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我国现行税制中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和车船使用税等,没有设置专门的税种。而且,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税制中基本没有。

(四)资源税体系亟待完善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仅仅针对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和盐类,未将森林、土地、水资源等纳入资源税体系内;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从量定额征收,按照销售和使用数量而不考虑开采量,具有资源耗竭效应;资源税税率单一且过低,价格上无法体现能源资源的价值。

(五)税收制度中环境保护性税种空缺我国目前对排污行为主要征收排污费,其征收手段缺乏刚性,征收难度大、成本高,任意拖欠现象严重,无法补偿排污行为对环境所造成的损害。

(六)对出口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关税政策上缺少有效限制措施在税制的实施和管理上,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政策实施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二、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一)开征“燃油税”。为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德国在1999年实施了生态税改革,即采取“燃油税”附加的方式,收取“生态税”。通过征收生态税,使化石燃料对气候和环境所造成的危害的治理成本内部化,即治理费用纳入消费者购买化石燃料产品的价格中。这一措施实施几年来,二氧化碳排放减少2%-3%,交通能耗战后50年一直上升的趋势得到有效缓解,而且单位油耗下降10%。同时,公共交通客流量上升,缓减了交通压力。

(二)开征“塑料袋税”。我国的香港预计明年年底前实施对购物塑料袋征税,该税针对超级市场、便利店、个人健康和美容产品零售店派发的手提塑料袋,按每个塑料袋0'5元港币征收。港府预期开征此税后,塑料袋使用量预计可减少到每年10亿个,并为政府带来2亿港元的收入。除香港外,爱尔兰、意大利等国均征收塑料袋税。

(三)开征了“水污染税”。在水污染治理上,由于废水排放、废物抛弃等都会引起水污染,因而许多西方国家对废水排放征收“水污染税”。一般按废水排放量定额征收。由于废水中污染物种类和浓度各异,对水的污染程度也不同。所以,对废水征税要按一定方式确定废水排放的“标准单位”,也就是纳税人的废水排放量依其污染浓度折算成标准单位后纳税。

(四)开征“垃圾税”。不久前,英国政府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征“垃圾税”。比如,垃圾箱内设定的装置会将每户家庭扔出的垃圾自动称重,然后家庭根据“扔多少付多少税”来缴纳税款。目前,50万个这样的垃圾箱已安置在英国30多个地区,覆盖全国地区总数的1/10。

三、制定和完善我国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一)开征环境税。到目前为止,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已投入大量资金,这些资金既有来自现行税种的税收收入,如城市维护建设税,也有诸如排污费等行政性收费。总体看,这些资金的投入额与实际需要的环境污染治理经费间存在较大缺口,排污费等行政性收费也存在不足、覆盖面窄问题。因此,应以开征环境税替代排污费,这不仅在资金上有保障,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以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支持节能产业发展对节能效益异常显著、市场占有率低且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可以采取全部或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措施。对生产节能产品的专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并将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的比例由40%提高到60%。

第4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关键词]:农村固体废物;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污染现状

[前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农村,同时农村又是重要的经济区域,农、林、牧、副、渔等各项经济活动的综合发展不但为人民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大力支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业反哺农业”阶段的到来,农村城镇化及工业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1]。然而在这过程中,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总和的农村环境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污染甚至破坏。其中,固体废物对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不仅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而且直接威胁食品安全致使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农村的固体废物污染已成为制约我国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农村发展模式的一大障碍[2],所以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就目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缓减速、环境问题解决迫在眉睫,资源相对缺乏的总情况下而言,要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重要的战略选择。因此,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思想,在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工作中实现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提高固体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综合利用比例,能够有效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实现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社会和生态农业的要求,并支持未来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2-3]。

1、农村固体废弃物污染现状及危害

固体废物被定义为在生产,生活、生产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4]。而就农村固体废物指的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包括农作物秸秆、蔬菜、果树的枝条、糠批、畜禽养殖废弃物、农用塑料残膜、农村生活垃圾等,它属于固体废弃物中的一类[5-6]。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企业力量的逐渐壮大,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固体废物呈上涨趋势愈来愈明显,并且对农村环境和村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威肋,如农作物秸秆和农村生活垃圾主要以垃圾堆的形式的任意堆放焚烧,这样不但占用了大量农村土地影响了村容村貌还因为焚烧形成的烟雾,造成了大气污染,使空气能见度下降,造可见范围降低,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7];一些高污染企业近年来都向边远地区或者农村转移,给农村经济带来发展的同时,也为农村环境的破坏埋下了隐患;禽畜养殖排放污物由于未经处理,其会使水质污浊,生化需氧量(BOD)负荷增加,形成厌氧腐化或富营养化现象,威胁鱼类、贝类和藻类的生存,甚至也会传染疾病,影响居民健康[8];农用塑料残膜更是对土地造成了持续的影响,造成了土地的贫瘩甚至完全丧失耕种功能,而日益发展的乡镇企业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更是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循环经济理念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应用

工业固体废物传统的处理方式是填埋或焚烧,农村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宜采取这种方式,因为农村人口分散,这种处理方式会付出更高的成本而相对贫困的农村地区根本无法承担并且农村固体废物总体上危害程度比工业固体废物要低,即更适宜无害化处理而达到循环利用的目的[9]。因此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的优化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在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减少固体废物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1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定义为在物质的循环、再生、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是一种建立在资源回收和循环再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10]。它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11]。循环经济提出改变了传统经济中“资源―产品―消费―污染排放”的单向流动经济模式,转而提倡“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自然生态模式,按照生态经济规律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持续发展[12]。

2.2循环经济理念在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应用

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在农村中推广,改变过去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将生物(家禽、牲畜)与农作物通过各自之间的新陈代谢连接起来,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生态链条,外界物质和能量(如太阳光能、风能、雨水以及对家禽牲畜喂养的饲料等)的注入使这个生态链条不断的运行,最终达到农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13-14]。这种循环农业其本质上就是生态的循环经济。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就应该体现在农业循环上,而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是其优先行动领域,在内容上包括源头上减少传统的化肥农药等非友好型物质和不易于循环物质的使用,转而使用有机肥等可循环物质,过程中提高外界物|的使用效率,末端上要使新产生的固体废物进入下一个循环链条继续利用[15]。例如目前的“猪一沼一果(菜)”的能源生态模式,“养殖一沼气一种植”三位一体的庭院经济模式[16],北方的将日光温室、畜禽舍、沼气池和厕所优化组合的“四位一体”模式以及立体种养有效组合模式和由土地到餐桌实行全程监控和清洁生产的优化生态企业管理模式等等,这些都是循环农业经济模式的雏形,在其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得到了很充分的回收利用,值得推而广之[17-18]。而对于不可避免的已经产生的农业固体废弃物可以利用资源化理念变废为宝,实现循环利用,减小环境压力。利用农业植物纤维性废弃物可生产纸板、人造纤维板、轻质建材板等包装和建筑装饰复合材料[19]。例如如以硅酸盐水泥为基体材料,玉米秆、麦秆等农业废弃物(经表面处理剂处理后)作为增强材料,再加入粉煤灰等填充料后可制成植物纤维水泥复合板,产品成本低,保温、隔音性能好[20];以石膏为基体材料,农业植物纤维性废弃物为增强材料,可生产出植物纤维增强石膏板,产品具有吸音、隔热、透气等特性,是一种较好的装饰材料[21];再有,以秸秆、稻壳、甘蔗渣等农业植物纤维性废弃物为原料,通过粉碎、加入适量无毒成型剂、粘合剂、耐水剂和填充料等助剂经搅拌捏台后成型,能制成可降解快餐具,以替代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22];以农业植物纤维性废弃物为原料还可制成可降解性纤维素薄膜,替代不可降解性塑料薄膜[23];对于畜禽粪便等农业废物可以利用生物化学降解进行堆肥,腐熟后可用作肥料和改良土壤[24]。农村固体废物危害较小,如果处理得当,不但会减轻农村面临的固体废物污染的压力,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效益,实现生态发展,所以循环经济理念在农村固体废物中的应用现的尤为的重要。

2.3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固体废物种类较多,在目前情况下,还不能全面控制、处理和利用所有的废物。我国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亟待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2.3.1资源回收率低。在固废的循环利用中,不少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比如固体废物的分类回收体系和分类回收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很多可以循环利用的固体废物没有得到充分回收和利用,一些不易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丢弃现象严重,资源的回收多为低级的材料回收,如废纸、废玻璃、废钢铁等[25]。

2.3.2 经济上受到制约。虽然实施循环经济在理论上会带来长远的和宏观上的经济效益增长,但在近期必然要求环境保护方面增大投入。以垃圾处理为例,非循环的填埋处理成本大大低于分类处理和购入焚烧设备进行处理的成本[26]。成本的增大,对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一般是可以承受的,但对于欠发达地区却是难以承受的。我国最需要实施循环经济的地区,恰恰是那些经济欠发达、环保成本高、环保水平很低的地区,所以,国家在制订相关政策法规时,应在财政上适度倾斜。

2.3.3 技术工相对落后。对于一些行业,产品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技术与装备水平不高,如葡萄酒酿造中产生的葡萄果梗、葡萄子和皮渣等固废的回收产品大多数由规模较小的企业甚至是小作坊企业生产,由于回收工艺技术的制约,导致了回收再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葡萄酒酿造中产生的固废利用率不高[27]。

2.3.4 分布分散,不便于管理。由于农村较为分散从而又导致了很多地区难于实现机械化生产,也不便于集约化生产管理。加大管理力度,重新规划好农业生产区域,使得可以进行集约化生产,这样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也可以降低管理的成本和压力[28]。

3、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建议

3.1加强政府的资金扶持和思维引导。加强政府的扶持和引导是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的必要条件[29]。政府要转变职能,为发展循环经济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时,都要考虑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推进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上提供经济上支持和技术上的帮助的同时,在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中,把推动循环利用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转变观念,树一立可持续发展的消费观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3.2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和减量化,解决环境污染及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统一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废物进入环境之前,对其加以回收利用,可大大减轻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因此,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应把综合利用技术放在首要位置。

3.3在农村固体废物处理方面加强法治工作。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完善、指导现有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立法,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加强农村固体废物的治理。总体上看,农村固体废物比城市固废在无害化和资源化方面更适宜实施循环经济,中国农业有长期和成功的循环经济传统,需要保持和发扬,要加强政策和法律的鼓励和扶持,通过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

结语

固体废物是一种放错地方的资源,具有十分明显的循环经济价值,但是现有的再生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且废旧物资的产量还在迅速增加,因此在农村地区更深层次的引进循环经济理念,还需要大量的借鉴和比较,以及多方的努力和支持。循环经济在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中的应用只是农村环境保护极为微小的一个部分,在以后的农村发展道路上更应鼓励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推进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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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2008年4月,位于海宁市许村镇红旗村的几块土地上,成片没膝的油菜花摇曳在暖暖的春风里,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花香,令人心旷神怡。

然而,在一年多前,由于大量养殖场面源污染,就是在这块土地上,泔水粪便横溢,恶臭气味冲天,令人避之不及。

同样的变化,还发生在许村镇的14个村共123亩土地上。

这一变化,离不开海宁市和许村镇两级人大多年来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持续不懈的监督,是他们的长期努力促成了许村镇87家养殖场关停,演绎了一个猪粪场变新绿地的故事。

两级人大一个共识:养殖污染治理刻不容缓

事情还要追溯到4年前。当时,杭州市加大了对养殖场整治的力度,在其禁养政策的重压下,大批养殖场开始东迁。位于海宁市西部的许村镇,因其临近杭州的区位“优势”,成了杭州养殖户的首选之地。面对租金的诱惑,海宁当地一些农户因为贪图小利而向村里隐瞒实情,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直接把闲置土地租给了“邻居”。

到2004年10月,杭州东迁的养殖场已经在许村遍地开花。许多耕地被占用,卫生防疫不规范,大量粪便污染环境,临时建筑简陋、单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见到如此严重的后果,起先还在沾沾自喜的农户们傻眼了、后悔了,他们实在承受不起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代价!

问题很快引起了关注。2006年1月16日,在许村镇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10多名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多份要求镇政府重视养殖业污染的建议。

镇人代会召开后不久,许村镇人大副主席李祥甫与镇农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组成调研组,下村进行专题调研。

联丰组组长缪洪水向他们反映说,他们村原先有6家生猪养殖场,占地约5亩,其中有2家是2004年刚开始出租为养殖场的,其他4家已有两三年历史了。靠近道路的一小块田,则是堆放猪粪的场地,一直以来臭气熏天。

人大代表包云华向调研组反映,在他们及临近的几个村,近段时间有大量的养殖场开张,主要是养猪场。这些养殖场没有畜禽粪便处理设备和措施,粪便被直接排入河道或农田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污染,周围老百姓怨声载道。

调研组人员当即随包代表来到附近的一家养殖场。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情景令人触目惊心:简易棚摇摇欲坠、破败不堪,有的甚至连屋顶都没有,只盖了几张塑料薄膜;简易棚里,几十头猪挤在一起,全身沾满了污物,只有两只眼睛里还能看得出一点亮色;简易棚外,数以吨计的泔水在简易炉灶上沸腾,散发着阵阵恶臭,大量服装厂的废料在灶膛里燃烧,黑烟弥漫;养殖场边,泔水残渣、干湿粪便随意堆放;旁边的小河里积满了猪粪,已经不见水的踪影,从稍远一点的地方看,根本不知道这是一条河……

“这里的污染太严重了!”李祥甫非常气愤,他向随同调研的镇农技服务中心的同志说:“要迅速根治才行啊!”

许村镇人大将调研组的调研情况转镇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同时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农经工委。

此时,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也正在关注同样的问题。

早在2005年初召开的海宁市人代会上,沈玉祥等10多位人大代表就提出了要加强农村养殖业管理、控制,改善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环境整治等建议,引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

在2005年7月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跟踪督查时,督查组前往许村镇检查,途中发现了一处处外来养殖场,简陋的场所、满地的猪粪和熏人的恶臭,让督查组人员只能用“糟糕”二字来形容。

2005年7月19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环保执法跟踪督查情况报告。会议首次就杭州畜牧养殖户外迁海宁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引起高度重视,对未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大量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道等问题,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督促限期治理。

明察暗访,治污进入倒计时

到2005年底,海宁市的面源污染整治有所推进,但收效不甚明显。许村镇养殖污染情况也没有多少好转。

2006年5月,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对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这次督点指向以许村为主的畜牧养殖业。

5月9日,海宁市“两台一报”三大主流媒体同时播(刊)出的一则公示引起了全市人民的关注――海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以执法检查组名义对此次跟踪督查工作进行公示,并向全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广泛听取群众对环保执法工作的建议,发动社会各界参与。

此时,许村镇人大联合镇政府组成两个调查组,也开始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彻底调查。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查组来到许村镇,深入各养殖场进行检查。

来自杭州笕桥的戚秋明是最早在许村镇红旗村租地养猪的养殖户。当检查组向其提出关停整治的要求时,看着栏里挤在一块的800多头猪,戚秋明犯难了:“小猪还没到出栏时间,猪舍也是一分钱一块砖搭起来的,这一关、一整治,钱不都打了水漂了?”

“小猪可以等到出栏再卖,猪舍拆除由市、镇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 执法人员连续4天上门做思想工作,戚秋明被说服了。

6月5日,时值第35个世界环境日,“保护环境――人大代表与你联手”主题活动正式启动,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市区水环境及许村等地的畜禽养殖场粪便排放情况进行暗访。

在许村镇塘桥7组鑫海养殖场,代表们简直不敢置身其中,养殖场后面的小河浜流淌着猪粪,俨然已成猪粪池,臭气冲天,苍蝇漫天飞舞。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农经工委主任张建良当场指出:“这里的情况与我们2005年开展相关检查时看到的一模一样,污染状况没有改变多少,而按照当时的整治要求,该养殖场应搬至花园村骆介组,并与那里的养殖场整合,将猪粪进行沼气化处理。”

“你们为什么还没有搬?”张建良问。

“他们一直没有来为我们整改。”养殖场主回答。

“整改是要求你们自己整改,不是别人来为你们整改。”

听着代表们与养殖场主这样的对话,同行之人只有苦笑了。

6月7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雪根亲自带队到许村察看养殖场面源污染情况。当看到整治情况不理想,他感到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当即明确表态,要限期落实污染治理措施,排出整治时间表,加快沼气池建设,对到时未能建设而严重影响环境的要进行处罚,该停的停,该迁的迁,坚决不留后路。

这一个月里,海宁市、许村镇两级人大检查组跑遍了许村镇所有的养殖场。

情况很快明朗:许村镇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有98家,共存栏生猪16006头,其中本镇养殖户17家,占17%;外来养殖户81家,占83%。涉及14个行政村,占地总面积158.084亩,构建简易棚房的达到了81%。

在摸清情况、征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两级人大检查组形成了《关于整治许村农业面源污染的意见》,分别交市、镇两级政府办理。

根据市、镇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及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许村镇政府迅速出台了《关于许村镇畜牧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畜牧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许村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已如弦上之箭了。

87家养殖场全面关停

尽管整治措施出台了,但市、镇人大并没有就此松一口气,他们需要对整治措施贯彻落实展开持续的跟踪监督。

2006年6月14日,许顺发等14位市人大代表在视察养殖场后,就生态建设和环保问题,约见市政府分管领导,面对面地向海宁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询问。

金建甫代表首先发问:“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养殖场畜禽粪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只是集中堆放在一起,有的甚至直排河道,给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请问市政府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什么措施?”

市农经局局长曹汉国答复说:“现在,我们正在积极建设沼气池,通过政府补助70%的资金,鼓励养殖大户建设沼气池。目前,我市规模养殖企业已建沼气池1189只,治理率达91.3%。同时,我们将通过继续严格执行禁养、限养政策,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实施综合利用处理等措施,加快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进度。”

副市长徐辉补充道:“我们将加大对周边养殖业的治理,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个月后,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分组讨论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情绪激动。

“我们在暗访中看到,粪便外溢或直排入河,空气中弥漫着阵阵恶臭,河道被染成了红黑色,水面还翻滚着白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祥喜第一个发言。

“许村镇养殖污染要彻底得到根治,市政府在政策上、财力上的措施一个都不能少!”马建忠、周金根、凌兴元等委员的发言直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会后,一份审议意见书交到了市政府,其别指出:要积极探索养殖业准入机制,结合正在实施的“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区域的养殖场进行清理和整顿,对不符合污染治理要求和违法占地经营的实施关停;市政府要从政策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8月9日,海宁市政府对许村镇开展外来养殖场(户)清理整治工作作出批示:“同意许村外来养殖场以关停为主的整治方案,请许村镇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经费上市里按许村镇实际支付额的50%予以补助。”

9月中旬,许村镇的畜牧养殖业污染整治大战全面打响,按照预定方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根据出台的政策,对于必须关停的养殖户从保护其利益出发,原定把存栏的小猪养大卖掉后再进行关停,然而适逢当时猪肉价格上涨、行情看好的阶段,冲着这“利好”的消息,有的养殖户产生了“整治也许只是一时形式”的侥幸心理,偷偷开始再买猪进仔,其现象大有反弹之势,整治工作进程被贻误下来。

镇人大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一方面发动临近养殖场的各位人大代表进行监督,一发现有偷买猪仔的情况立即反映。在市镇两级人大的监督下,镇政府有效控制住了养殖户买进猪仔的行为,斩断了反弹后路。

2007年农历春节逐步临近,但按照年底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的原定计划还有差距。

2007年1月,许村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整治工作再一次进行监督检查。

代表们来到还没有关停的养殖场,调查没有关停的原因;来到已经关停的养殖场,查看复耕情况;来到列入整治计划的养殖场,了解治理进度;听取分管副镇长对有关情况的汇报,并积极提出建议……

代表们发现,他们的建议正在一条条落到实处。

2007年6月12日,海宁市政府对许村镇的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截至5月底,87家养殖场被关停,总面积达123.934亩的土地得到复耕,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快。

第6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关键词:工业区;水污染;对策

中图分类号:X7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2006202

1引言

工业聚集区汇集了众多的工业企业,存在污水排放量大,污染负荷排放强度高,水环境压力大等环境问题。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和不断推进,狠抓工业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强化源头控制,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工作也迫在眉睫。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更好保障水环境安全,避免工业聚集区成为重污染区,本文对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2盘锦市工业聚集区基本情况

盘锦市目前共建有6个工业聚集区,分别为辽东湾新区、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大洼临港经济区、盘锦高升经济区。园区内共有企业251家,日排放废水3万t,涉及塑料、化工、食品、制药、装备制造、危废处理、保温材料、污水处理等多个行业,产业结构复杂, 污染物种类繁多, 点源与面源污染交织,生态系统结构相对单一。

3污水防治存在的问题

目前,6个工业聚集区中有3个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污染在线监控装置,区内所有企业均已采取预处理措施,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个别工业聚集区未建或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二是部分企业预处理工艺、设施不能稳定达到预处理要求,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及管理要求的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面临着改进工艺和处理厂升级改造的问题。三是园区主管部门、基层环境监管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企业环境意识不强,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污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部分生活污水没有进入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四是区内企业自由集聚,分布松散,行业类型不统一、污染物繁杂,而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针对COD、BOD、氨氮等常规污染物,对难降解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不足。

4污染防治对策探析

4.1开展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对园区及园区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企业及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保证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过总量排污的单位,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全面实现废水分流分治、深度处理,达到车间排放标准;对企业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治理要求、产能落后、工艺水平低、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关停。

4.2加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对未建及未建成集中处理设施的园区要加紧建设,每季度对筹建及在建情况进行调度,以确保2017年底前所有园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园区管网建设,园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必须全部与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链接;对园区内“十大”重点行业、污水排放量大、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4.3建成三级污染监控体系

建成市级环保部门稽查督导、所在区域环保部门监管、园区监管的三级监管体系,强化部门间协作。形成长效机制,安排专门部门和人员对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4.4加强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新建企业必须全部进入相应行业的集控区,实施“以大带小”、“以新带老”,对可能产生工业废水严重污染的项目限进园区;对不符合环保要求、产业政策、园区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以审批。加强对排污位单位的排放监督,增加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的频次,对排放不达标、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给予高额高限处罚,并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4.5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推进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特别是涉及到“十大”行业的企业,对符合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要强制审核。督促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设备更新,改进工艺设计等措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扶持建设一批污染物“零排放”企业,鼓励节能节水,循环利用。

2016年1月绿色科技第2期

5对策实施保障措施

5.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兼组长,各县区、(园区)分管副县、区长(园区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的机构,抽调精干力量,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要将任务逐级分解到责任单位,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成效到位。

5.2推进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工业聚集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增强企业环保主体意识,规范企业环保行为,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环保管理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加强企业自身监测能力建设,开展自行监测,制定减排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5.3加强部门联动,确保资金投入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格局。市、县区及园区相关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促进集中治理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来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5.4发挥舆论监督,强化公众参与

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正面典型,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和部门要进行舆论监督,对典型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并跟踪报道整改进度。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了解水污染防治的途径和平台,有关部门要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强化公众参与。

参考文献:

第7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防治工业污染

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2005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2006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2006年6月底前。

4.2006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2006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

8.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2005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

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2006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烟污染

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2006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

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2006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

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2006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

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2005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2006年底达到50%,2007年底达到90%。

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

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区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对二冲程摩托车挂牌。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4.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指标》等要求,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四)防治扬尘、油烟污染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

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2006年基本实现城区裸露地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2005年达到30%,2006年达到35%,2007年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林业局

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现有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2006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2006年7月1日起,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禁止在城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东区是临沂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是落实市政府“蓝天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务求实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是主要的环保执法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依法关停,对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并予以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企业,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四)搞好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虽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单位),通过媒体对企业法人进行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制定优惠政策,保证资金投入。为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对治污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在环保收费等方面依法给予减免。对企业和个体业主自行治理或关停拆除烟囱和小污染源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通报表彰。按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治理资金落到实处。限期治理企业的治理资金由企业自筹,各企业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企业的自由资金要优先用于污染治理,在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前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各金融部门对治污项目要优先给予支持。

(六)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区政府将把专项治理任务作为环保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对在治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按照有关的环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按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

附:1、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职责分工表

2、耐火材料企业名单

3、城市规划区和新老206国道两侧企业名单

第8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开发等给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带来了很大挑战。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已经成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自然生态环境污染

 

城镇化进程中必然伴随着工业化,虽然农村工业企业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对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农村工业构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城市工业企业向农村的迁移,二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工业。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工业集聚在农村地区,造成城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一些城郊地区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而农村自发的“村办工业”普遍存在产业层次较低、现代化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企业都存在着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而且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影响,将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简单处理,甚至不经任何处理便直接排放到河流和空气,造成企业污染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和治理,区域污染严重。

 

(二)农村居家环境污染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但与此同时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呈爆发式增长,与目前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问题的矛盾成为影响农村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

 

1、生活垃圾数量、种类日益增多

 

目前,我国农村常住人口为6.03亿,占总人口比重为43.9%。农村常住人口每年产生约1.1亿吨生活垃圾和约183.37万吨生活污水。同时,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不仅是数量上的增加,种类也在急剧增加,大量不易分解的塑料、铁、铝、玻璃类物质的出现,使垃圾不能粪肥化,无法为土地所吸收。一些乡镇更是随处可见胡乱堆放、胡乱填埋的“垃圾堆”,经雨水冲刷、太阳曝晒后污水横流、恶臭难闻,既侵蚀了农田,污染了水体和大气,危害着人的健康。

 

2、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我国农村垃圾处理率仅36%,约0.7亿吨垃圾未作任何处理。截至2013年底,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有21.8万个,仅占37%,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村庄所占比例更低。有近60%的农村没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生活污水基本上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大部分地区的垃圾处理长期处于无序状态。

 

(三)农业生产污染

 

随着农业开发的不断推进,农民的生产方式也得到了极大改进,但是不合理地大量使用农药、化肥以及家用地膜、塑料大棚技术的广泛使用,污染了土壤、水源,破坏了土质结构,加剧了农业生产污染,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使用过量。过量化肥的施用,使周边河流及地下水的水体氮含量增加,富营养化严重,另一方面,施入田间的农药除少量被吸收和分解,大部分直接进入到大气、土壤和水体中,造成环境污染,而农产品上大量农药残留也破坏了农产品的质量,严重威胁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2、废弃地膜、塑料大棚带来白色污染。地膜覆盖技术以及塑料大棚技术虽然带来农业的高产稳产,但是我市每年使用量近2000吨的塑料薄膜,回收后仍有7%左右残留于田地中老化变硬,不但给耕作带来了不便,而且改变了土壤的结构和物理性质,降低了土壤的通气性和透水性,阻碍了农作物正常的生长、发育,导致农作物减产。

 

(四)涉农环保配套资金缺乏

 

虽然近年来,各部门都在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但相对广阔的农村地区,依然杯水车薪。一些地区的乡镇虽配有相关部门拨付购买的垃圾清运车辆,但管理上仍采取设施运行、维护费用都由乡镇、村承担的方式,给基层财政带来了极大的负担,根本无力保障,而从农民居民中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从现阶段看也不太现实。建设资金总量有限、设施运行费用无法保证等资金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首要问题。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环保意识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把保护环境变成农村居民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要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组织乡镇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参加农村环境保护培训等活动,增强乡镇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决策能力,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强化污染危害的认识,调动积极性,增强保护环境自觉性,破除陈旧的生产生活陋习,大力倡导绿色消费。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村庄整治试点进行跟踪报道,促进整体发展。

 

(二)构建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在城镇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指导下,综合考虑区域性平衡,合理确定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尤其是垃圾处理要综合考虑对相邻区域的辐射作用。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污染治理制度,并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构建工农业污染防治并重,从规划、治理到考核的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格局。逐步实现城乡环保机构一体化、城乡环保设施一体化、城乡环保队伍一体化、城乡环境监管一体化,使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强化政府对农村环境治理的作用

 

要不断优化政府的行政手段,做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增强规划及政策的约束力。强化农村环境管理的法律手段,建立起适应小城镇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惩治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对那些治理无望、群众反映强烈、污染大、消耗高、效益差的企业,政府应实施关、停、并、转。将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岗位的明确目标和具体指标,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绩考核范畴。

 

(四)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要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同时抓好城镇工业污染源治理,大力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坚决堵住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渠道,不仅在城区周边、公路两侧不能上污染项目,即使在偏远农村也绝对不能上有任何污染的项目,坚决杜绝新的污染源向农村扩散。发展生态农业,依靠科技,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带动生态农业迅速和良性发展;通过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增强社会投资的吸引力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活力;通过龙头带动,整合产业链条,创新农业发展空间。

 

(五)创新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方式

 

继续逐年加大资金投入,拨出专项资金,对于经济不发达但地处重点保护区域的乡镇可适当提高市财政补助比例。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如对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投资量大、回收期长、外部效应明显而本身对企业直接效益不大的工程,应加强支持力度,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用地、用电、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引导,效益吸引,采用BoT/ToT特许经营权等方式让业主、农民增加对农业污染治理的投入。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过合理的价格体系,在有条件的乡镇征收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多渠道加大环境治理的投入。

第9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范文

关键词循环经济;环境污染治理;研究;应用

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KEBoulding)1962年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被看作是循环经济思想的萌芽。1972年,罗马俱乐部发表著名报告《增长的极限》,系统地考察经济增长与人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科学技术进步之间的关系,向全世界发出了100年后经济增长将会因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而停滞的警告。1990年,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珀斯和特纳在其《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一书中首次正式使用了“循环经济”一词。1996年,德国颁布《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首次在国家法律文本中使用循环经济概念。德国、日本、美国、英国和法国等相继将循环经济作为其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在循环经济的探索和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发展循环经济也是实现我国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创造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和有效途径,对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循环经济是指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其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物质能量循环利用过程,是以产品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废物高效回收为特征的生态经济发展形态。

循环经济的核心内涵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它是与传统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的单型的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的“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性物质流动模式。从科学范式角度看,循环经济是基于技术范式革命的基础上的一种新经济发展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再生化。循环经济模式可以概括为:自然资源、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再生资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是将环境与经济行为科学地构建为一个严密的、封闭的循环体系[1-4]。

2与环境相关的经济发展模式

就与环境而言,人类社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了3种模式:传统经济模式、生产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和循环经济模式[2-5]。

2.1传统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崇尚的是“人类中心”观念,人类为所欲为地使用、掠夺自然资源,又在生产、消费过程中任意排放废弃物。这是一种由“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型经济,其首尾缺乏有机呼应与衔接,有生命周期的概念,无物质循环的意义。

在早期阶段,由于人类对自然的开发能力有限,而环境本身的自净能力还较强,因此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不是很明显。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长,环境的自净能力削弱乃至丧失,这种发展模式导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资源短缺的危机愈发突出。不考虑环境的发展模式让人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2末端治理模式

这是一种准现代经济模式,它以“先污染,后治理”为基本特征,因为把治理置于生产之后,所以是“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其进步性表现在经济主体有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主观努力和作用,但忽视生产过程的无害化,而仅着眼于事后补救,这势必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和代价。

这一模式曾经对于遏止环境污染的迅速扩展发挥了历史性作用。但是,从资源短缺到资源枯竭的现状,不难看出末端治理范式的理论基础已经无法再支撑起现实分析的框架。末端治理需要很大的投资,运行费用高,建设周期长,经济效益小,企业缺乏积极性。

2.3循环经济模式

这种模式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把人类看作自然的一部分,既要开发利用自然,又要尊重和关爱自然,因而倡导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污染,重复和循环使用多种物质资源,把人类的经济活动概括为“资源―生产―流通―消费―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再生”的循环流动过程。这一过程可简要地阐释为:原材料经过与生产设备、劳动力的有机配置,转化为物质产品或精神产品,产生价值升级;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货币价值和使用价值;剩余废弃物经回收、处理、改造,转化为新的再生资源,对下一生产周期给予物质支持。徐匡迪院士把循环经济概括为:“尽可能少的资源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通过节约、回收和利用废旧资源,使尚未被充分利用的价值得以开发和使用,产生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循环经济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应用与研究现状

就我国的循环经济而言,发展相对来说比较迟缓。废品回收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生产和消费规模大幅度提高,但废弃物的再资源化并未得到相应的发展,在某些方面甚至出现了萎缩。以城市生活垃圾为例,除金属得到了利用外,大量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电池等基本无人问津。废品回收业不断萎缩。据北京市调查,1965年二环路内的国有收购点逾2000个,到1997年,国有、集体和个体收购点总共只有16个。从环保产业的规模业可以看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001年12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第三次全国环保产业普查结果。2000年我国环保相关产业从业单位为18144个,从业人员为317.6万人,年收入总额17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9%),分别比1997年增长了100%、218%和268%。但是,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的环保产业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在世界6000亿美元的环保产业市场中,日本占了3862亿美元,美国占了近1000亿美元,我国只有200亿美元。因此,循环经济在环境污染治理领域尚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应是我国21世纪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6-7]。

3.1在污染物处理处置中的应用

3.1.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我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巨大,2005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4亿t,清运生活垃圾、粪便1.95亿t[8];2000年,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达到19亿t,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45亿t[9];我国每年产生各类农作物秸秆约6.5亿t,其中40%未被有效利用,秸秆随处堆放或就地焚烧,严重污染了环境[10];2004年全国7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逾800万t。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投入使用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绝大多数已经到了报废期限,特别是电子信息产品,由于升级换代快,更新报废的周期更短。我国每年有400多万台电视机、500多万台洗衣机、500多万台冰箱、600多万台计算机及3000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2004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达到1.12亿条(约320万t橡胶),预计到2010年,我国废旧轮胎的产生量将达到2亿多条(约520万t橡胶)[11]。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的任务非常艰巨。近年来,对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能源化、农用化和材料化等途径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进展。①固体废物资源化强调废弃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它与循环经济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实践中较早的应用,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固体废物资源化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004年我国轮胎翻新量为850万条,轮胎翻新比(翻新量占新胎产量的比例)仅为汽车行业4%;全世界钢的生产平均消耗废钢铁约占45%,美国约48%,我国不足20%。②在能源化方面,采用卫生填埋—填埋气发电、焚烧发电等途径进行生活垃圾的能源化利用方面,基本上奠定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技术基础。据建设部综合财务司统计,截至2003年底,全国660个建制市中现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厂(场)574座,年处理能力为7545万t。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457座,处理能力6404万t;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47个,处理能力370万t[12]。日本第1座工厂化垃圾焚烧厂始建于1893年,目前遍布全国正在运行的工厂化垃圾焚烧厂280~300座,承担着处理全日本75%以上城市垃圾的任务[13]。按照我国产生的生活垃圾推算,若用其全部用来焚烧发电,其能源潜力约为2×1012kW·h,大约相当于1990年我国发电总量的2倍;按照其所含能量估算,其能源潜力约为3×1015kJ,相当于9500万t标准煤,相当于我国1981年能源消费总量的1/6[14]。农作物秸秆气化燃烧发电,以及通过生物质工程进行作物秸秆开发生物柴油、乙醇等燃料和能源方面也积极开展了研究和探索。初步形成百万吨车用燃料推广示范,世界第1座以生物质为原料生产乙烯的工厂由安徽丰原集团建设并成功运营。我国每年陈化粮、饲料用粮约1亿t,加工转化可获得相当5000万t原油。如我国科学家研究的甜玉米,产量可达70t/hm2,可生产6t以上燃料酒精。另外,我国现在每年仅废弃的作物秸杆、林业弃置物达10亿t,相当于1亿t以上的燃料汽油[15]。③在有机固体废物的农用化、堆肥化利用方面,尽管现在在有机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畜禽粪便等有机固体废物的堆肥技术上已经比较成熟,但是由于堆肥产品的出路问题,有机固体废物的农用化、堆肥化还处在比较初级的阶段。相比之下,一些发达国家,如韩国,在政策上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导向、激励和补贴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堆肥产业的发展。

3.1.2污水处理。在污水处理领域,中水回用和资源化技术很好地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据统计,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平均为103m3,是发达国家的10~20倍;而水的重复利用率平均仅为40%左右,发达国家平均已达到75%~85%[16]。法国的塞纳河在入海之前,已被利用过9次,非洲的尼罗河则被利用多达50次。1995年日本污水回用率已高达77.2%,2000年美国污水回用率也达72%[17]。最近,在污水处理中的生物电能研究和利用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学者将微生物燃料电池技术应用到污水处理中,达到处理污水—利用有机物分解过程中产生的电能的双重效果。这种新的思想可能会大大缓解污水处理行业的资金困难[18]。

3.1.3废气治理。我国的钢铁企业与日本三菱重工合作,将钢铁厂的废气加压后通过汽轮发电机推动发电厂的发电机,1个200万t钢铁厂的废气可以推动30万kW电厂的发电机,原来耗能大户变成能源生产企业,二氧化硫在发电过程中也被循环利用。通过推行循环经济,把废气变成能源,把有害气体也消化掉了[19]。山西焦化集团作为全国首批42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之一,在废气治理方面,开展焦油尾气回收、锅炉除尘、合成氨回收、氢回收等废气回收工程,年回收煤气800万m3、合成氨1400t、氢气1450万m3,经济效益达数千万元[20]。

3.2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循环经济体系

近年来,我国在3个层次上逐渐展开循环经济的实践和探索,即:在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工业集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在城市和省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例如,贵港、南海、石河子等不同类型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建设进展顺利,成效可观;黑龙江、吉林、海南、福建已制定了生态经济省规划;贵阳、南京、天津等城市提出建设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试点。贵阳是中国建设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的首家试点城市,2002年3月建立了以政府为中心、市循环经济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体系,聘请十几位国内外专家组成顾问组,编制了一批重点规划项目,正式启动了28个支撑项目;第2批200个支撑项目也在梳理规划之中。贵阳搞了城市基础设施中的水、能源和固定废弃物循环利用系统和生态保障体系中的绿色建筑、人居环境建设系统;还推进了部分产业循环体系建设,如磷产业、铝产业、中草药、煤产业、生态农业、建筑与城市基础设施、旅游和服务等。浙江省2003年319家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共利用废弃资源2272万t,实现产值113.9亿元,比2002年增长30.6%。天津开发区2002年万元GDP标准煤的能耗达到了2.63t,2003年万元GDP消耗标准煤0.135t;目前,天津开发区已有26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纷纷进行清洁生产、生态设计实践。鞍钢通过建设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工业用水实现了100%循环利用,基本实现零排放;建成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回收转炉煤气与焦炉煤气混合,用于轧钢加热炉,每年产生2000多万元的经济效益。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是由蔗田、制糖、酒精、造纸和热电等企业与环境综合处置配套系统组成的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通过副产品、能源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形成比较完整的闭合工业生产系统,达到园区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利用,将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大大提高制糖行业的经济效益,为该行业的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开辟了一条新路[21-22]。

3.3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国家层面的循环经济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发达国家对资源再生产业十分重视,并有专门的法规。如美国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和《预防污染法》、欧盟的《报废车辆指令》、德国的《废弃物限制处理法》、日本的《废弃物处理法》和《资源有效利用法》等,基本宗旨都是促进对有关资源的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

我国已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在积极筹备构建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国家相关部委已经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在紧张地酝酿之中[23-27]。

4运用循环经济思想指导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应该注意的问题

4.1从设计上遵循循环经济原则

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做到物尽其用,即在产品使用生命周期结束之后,也易于拆卸和综合利用。在产品设计中,尽量采用标准设计,尽量不产生或少产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不利影响;不使用或尽可能少使用有毒有害的原料。

4.2在处理工艺技术中,采用无害或低害新工艺、新技术,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

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一系列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作为支撑。这些技术的研发亟需加强。要加快制定循环经济的衡量标准,衡量企业是否构建了循环经济生产体系必须有明确的标准,这关系到如何制定循环经济优惠政策。只有明确了标准,才能使国家对循环型工业的扶持政策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尽可能把污染物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

4.3资源综合利用,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是循环经济的一条重要原则和重要标志。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如下有2种方式。

4.3.1原级资源化。把废弃物生成与原来相同的产品,如将工业污水深度处理后,回用作工业水;将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冷凝液回收用作脱盐水等,这种方式的利用可以减少原生材料量的20%~90%。

4.3.2次级资源化。把废弃物变成与原来不同的新产品,这种利用方式,可减少原生材料量的25%。工业生态园是推行循环经济的一种好方式,这种方式模仿自然生态系统,使资源和能源在这个工业系统中循环使用,上家的废料成为下家的原料和动力,尽可能把各种资源都充分利用起来,做到资源共享,各得其利,共同发展。

4.4在管理上形成循环型运行机制

循环经济是一门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科学和严格地管理是做好这种经济的重要条件。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办事规则和操作规程,并且有督促其实施的管理机制和能力。从清洁生产角度看,工业污染物排放的30%~40%是管理不善造成的。只要强化管理,不需要很多投资,便可获得削减物料和污染物的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