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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有媒体报道,绍兴市政府投融资咨询类公司“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消息:自3月初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绍兴49家投融资咨询类公司被查处,92人被警方刑拘或取保候审,共冻结资金3603万元,追回非法吸储资金1.17多亿元。
报道还称,4月22日和5月6日,绍兴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对北京恒昌、金岩控股、信和财富三家机构进行查处。一时间,这三家公司备受关注。《投资者报》联系三家公司求证,只得到信和财富对于此事的解释。信和财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的整治中绍兴市公安部门只是提到了涉嫌违规,但至于是否犯罪,要由审判机关来决定。
北京恒昌:线下业务存隐忧
在绍兴市政府投融资咨询类公司“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中,其中北京恒昌柯桥分公司涉及受害人134人,合计追回非法吸储资金3299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归还投资人。《投资者报》记者试图联系北京恒昌方面求证此事未果。
据北京恒昌官网介绍,北京恒昌公司创建于2011年,总部位于北京,旗下有财富管理公司恒昌财富、P2P平台恒易融,至今已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200多座城市开设了分公司。
此前,有媒体根据投资人线索报道,线下业务庞大的恒昌财富从今年2月14日开始大规模降息,业务员年前便开始四处通知客户。截至目前,恒昌旗下P2P平台恒易融网站尚能正常打开,标的正常。据其官网介绍,恒易融2014年11月5日起试运营,截至目前,已完成注册出借人数42.4698万,累计交易金额近126.5亿元。
官网5月6日公告称,恒昌日前上线全新“恒慧融”网站,旨在将线下出借业务向线上转移,逐步消化线下存量业务,实现公司业务互联网化,以符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此外,记者通过搜索“恒昌财富”,发现“2015年8月中旬起,恒昌公司将全面开启高铁媒体投放,并于9月冠名中国高铁多条线路”、“自2015年3月到7月,恒昌公司陆续有3000多名员工离职”,一方面是公司高速发展,一方面是人才流失,恒昌财富发展的隐忧似乎早已潜伏。
信和财富:目前业务都在正常开展
信和财富也在绍兴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之中。在媒体的报道中,北京恒昌、信和财富的投资人已经成为了“受害人”,理财资金成为了“非法吸储资金”。是不是意味着绍兴市对北京恒昌、信和财富的经营已经定性?对于这个问题,信和财富相关负责人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目前的整治中绍兴市公安部门只是提到了涉嫌违规,至于是否犯罪,要由审判机关来决定。
该负责人还称,自今年3月初绍兴市启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总共调查了49家投融资咨询类公司,信和财富只是其中1家。“5月6日上午,信和财富绍兴支公司员工到绍兴高新公安分局协助调查。公司在得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及时向公安机构递交了公司的经营资质等相关材料。”
“线下的P2P业务转为线上,线下提供综合管理服务。”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2016年4月份,信和财富已完成转型,线下业务转由线上开展。
那么,此次事件是否影响到投资者的信任,从而引起集中赎回呢?“目前的业务经营在正常开展。”该负责人说,自协助本次绍兴警方开展的调查之时,信和财富一直保持与客户的积极沟通。秉持自愿开放赎回原则,对于有提前赎回需求的客户,按照合同约定,信和财富将于第一时间满足。
在投资与理财风险频频显现时,这次事件对于信和财富投资者的影响几何尚未可知。但对于线下理财,投资者不得不重新审视。
金岩控股:配合当地金融检查工作
浙江金岩控股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也在此次绍兴市专项整治活动中被指违规。据媒体报道,5月6日上午,嵊州市警方对金岩控股嵊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集中打击,当场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传唤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对此,《投资者报》记者调查发现,金岩控股在多家网站消息称,5月6日上午,嵊州经侦大队到嵊州分公司常规检查,嵊州分公司领导层及员工积极配合,按照检查机关的要求提供了所有资料,介绍集团合规经营的主旨和要求并展示相关文件。在配合政府机关多天的检查工作结束后,于5月11日正常营业,目前配合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公司业务运营一切正常。
工商资料显示,浙江金岩控股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1日,负责人为胡敏,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出台以来,线下理财平台进入整改阶段。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城乡环境质量,巩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遏制偷倒、乱倒垃圾违法现象,消除城市管理盲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杜绝偷倒、乱倒垃圾现象发生,确保无影响区容区貌的卫生死角,无群众反响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采取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集中整治、定期巡查、长效管理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偷倒、乱倒垃圾违法行为,有效推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偷倒、乱倒垃圾频发、高发点位和区域,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和日常管理薄弱区域,以执法大队排查摸底掌握的偷倒、乱倒垃圾重点区域为主。
三、组织机构
成立整治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四、职责分工
执法大队:对偷倒、乱倒垃圾现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全区范围内偷倒、乱倒垃圾频发、高发点位和区域,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和日常管理薄弱区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强化日常督查,充分统计数据并细致核查,及时做好奖惩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对排查的点位和区域进行蹲点守候,对发现偷倒、乱倒垃圾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和执法处罚。
组织宣传科:利用“XX微城管”公众号和各类新闻媒介加强舆论引导,并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监督考评科: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项考核,促进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长效。
政策法规科:对整治中的法制问题负责解释,予以法制保障。
特管站、环卫处:结合日常工作和巡查,及时将发现的偷倒、乱倒垃圾现象报送给执法大队。
物管处:指导各物业公司规范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和监管,统一清运的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开展,业主自行清运的加强监督。发现偷倒、乱倒垃圾现象的,及时报送给执法大队。
五、整治步骤
自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区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底前)
1.全面排查摸底。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对易偷倒、乱倒垃圾的点位和时间进行细致摸排,根据每个点位易倾倒的时间形成台账记录。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小区物业宣传栏广泛宣传偷倒、乱倒垃圾相关法律法规,张贴公告、悬挂条幅及设置警示牌,鼓励群众积极检举,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支持整治工作。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
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牵头组织一次集中整治,执法大队加强辖区网格化巡查,普通点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重点高发点位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并根据辖区情况安排执法大队各中队自行组织集中整治。同时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偷倒、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格查处,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当及时进行移交。局监督考评科要定期开展专项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通报,督促整治取得实效。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1年4月起)
将整治工作内容纳入《XX市X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考核细则》,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执法大队班组或个人(社会化用工)给予一定奖励,并给予所在中队考核加分。总结经验做法,将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定人、定岗、定责,对已清理和整改的区域加强日常巡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各部门要将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充分认识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既要立足自身职责,扎实做好份内工作,又要相互协调、相互协作,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提升整治行动整体的协调高效,合力确保整治成果成效。
(三)管罚并举,杜绝源头
执法大队要加强源头监管,对装修、建筑垃圾的手续办理、围挡设置、垃圾清运进行全程监管,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果断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物管处要强化行业指导,要求各小区物业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清运装修、建筑垃圾,业主自行清运的物业应做好监督,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漳州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文力介绍到:“这次‘百日行动’的整治重点范围涉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渔业生产、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1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为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我们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细致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共筑全市平安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宣传先行安全氛围很浓厚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打非治违”活动,漳州市政府安办组织由团市委、旅游局、住建局等单位组成的16支安全生产宣传志愿者队伍走上街头、走进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品的形式,为老百姓普及安全知识。家住金宝花园的王女士平时比较少留心这方面的知识,她在收到宣传单时感到很庆幸:“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因为一时大意忽略身边存在的隐患。就拿液化气的使用来说吧,在看过宣传单上正确的操作指南之后,我才意识到平时的操作是错误的。还好及时了解了这方面知识,要不然等到事故发生就来不及了。”
明查暗访媒体监督动真格
自6月24日起,市政府安办还派出4支“百日行动”检查组,并邀请漳州电视台、《闽南日报》等记者随行,对全市安全生产各个领域进行为期一周的明查暗访。6月25日,在龙海市海澄镇一家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液氨车间内,暗访组发现,“严禁用火”的警示标语形同虚设,多个烟头弃置一地,值班人员未在岗在位,使用木材燃料的锅炉距液氨存储车间未达安全距离。而在角美镇一家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液氨存储车间内,液氨管道连接处腐蚀严重,部分压力阀甚至破损,车间内未使用防爆电器,灭火器过期未予置换,地面积水严重,配电机房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并违规在机房内吸烟、烧水和铺设床铺休息。两家企业在生产中都存在安全隐患,亟待整改。暗访组当即前往所在镇主要领导办公室,就液氨等在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了解。现场,海澄镇主要领导当即表示,将在6月26日对辖区所有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将与县级安监等部门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其规范生产。角美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领导也表示,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所管辖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6月26日,在平和县暗访时,检查组发现,平和康桥丽景二期项目工地多数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帼、部分升降机操作员末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为此,暗访组要求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及时加强管理,规范施工操作,并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要求县建设局等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监管,确保安全施工。据了解,随行的媒体记者在第一时间,已通过媒体将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向社会公布,起到良好的舆论监督作用。
落实到位地方政府很重视
6月14日,漳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用80分钟的时间专题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漳州市委陈冬书记、吴洪芹市长就开展“大检查”及“百日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百日行动为契机,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整改。注重实际效果,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之后,持续抓好后续督查,切实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漳州市各地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并着手抓好落实。漳州市长泰县吴卫红县长说:“长泰县在这次‘百日行动’中,除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的重点整治行业领域之外,根据我县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需要,把校园安全和旅游安全也纳入到整治的重点当中来。”在行动中,长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联手互动”的原则,组织县安监、消防、公安、交警等部门,深入开发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企业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通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l、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认真排查各车间和生产岗位的安全隐患等形式,全面开展“百日行动”。
强化教育企业主体动起来
在长泰福建荣树实业有限公司,一尊2米多高的公安交警雕塑树立在公司出口。“交通安全宣教广场”几个大字显得特别显眼。公司副总经理肖自松表示:“这阶段,我们公司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还把全体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中来。全体员工都必须收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学习。公司安保人员每天上下班都要对员工的交通行为进行督查,发现员工违反交通行为,一律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同时在公司内部公示曝光o”
为强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城市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停车规范、同向有序、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盖板及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广场等相关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等公共区域乱停放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清洗维修、二手车销售、占道经营、马路工厂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僵尸车”乱停放或长期占据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四)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一车占多位、非同向停车等不规范停车行为。
四、管理标准
(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详见附件4)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大型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详见附件5),设置同向停车标识;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划定泊位内同向停车,停车场标识清晰,管理规范有序。
(二)借鉴省内城市管理经验,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白蓝色、白绿色相间的道路硬职离设施(详见附件5),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绿地、盖板、游园等公共区域,做到还路与民,通行顺畅。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城管、公安、交警、商务、旅游、交通、房产、教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责任单位对人行道、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门前、周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行为进行查处,共同做好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停车泊位(场)情况,在人行道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设置硬隔离设施和同向停车标识标牌,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和督促辖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组织乡镇、街道和区城管、公安交警、物价、房产等部门开展辖区停车秩序整治,强力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市公安局:组织、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依法打击长期霸占停车位、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市建委:依据《**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市主城区停车场三年(2017-2019)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定,加大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供给。做好游园、广场等区域的硬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杜绝车辆驶入和乱停放。
(四)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区城管局(分局)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劝导疏导、依法处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加强非机动车等在人行道、宾馆、商场、酒店、广场等区域乱停放的专项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对严重违章的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拖离。
(五)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沿路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站前广场、换乘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出租车、“黑车”等随意占道停放载客行为。
(八)市卫计委:指导、督促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门前广场和医院内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宾馆等门前广场和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办对人行道等区域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教育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内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整治行动意义、目标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停行为,培养市民文明停车习惯。利用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网站及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扩大宣传效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摸排登记备案辖区各类停车场,召集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传和停车场规范管理教育,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和劝导服务时,要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劝导规范停车。
(二)施划泊位,增加供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施划情况,依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标志标线残缺不全的重新施划增设。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泊位供给。
(三)完善设施,隔离禁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各道路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设置人行道等区域硬隔离设施,实施强制隔离禁停。新划停车泊位的同时施划同向停车引导线;对原有停车泊位,根据实际增划停车引导线。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清查,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增设或更换设置同向停车标识牌,保证每个路段和每个停车场至少2块同向停车标识牌。
(四)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固定证据,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销售二手车、占道修车等经通知拒不驶离、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依法强制拖离。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处罚的,城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8月10日—20日)。召开专项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在全市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整治浓厚氛围。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8年8月21日—9月10日)。
1、重点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阳路、龙湖路、广场路、国庆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条“路长”包保责任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科学施划停车泊位。
2、重点规范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各管理单位自行对门前停车场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置同向停车标识、标牌、指向箭头,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重点整治29条“路长”包保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依法进行处罚、拖离乱停放车辆。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根据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专项工作措施,向城区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结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城区全面开展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反弹现象进行持续整治,建立“教育引导、泊位停放、隔离禁停、严管重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媒体呼吁和提醒市民文明停车、跟进宣传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车、宣传资料、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强化执法监管为主线,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无证驾驶、无牌证行驶、拼装车报废车和末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上道路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大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造成的拖拉机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
整治內容
(一)不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登记,申领拖拉机牌证的;
(二)不参加戓者逾期参加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
(三)无证驾驶的;
(四)非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规操作的;
(五)擅自改装、私自加高加长车厢、拼装车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
(六)变造、伪造牌证的;
(七)瞒报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
方法步骤
拖拉机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自査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认真分析全镇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及时排査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将排査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并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自査自纠。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县农机监理人员的指导下,组织镇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人和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仼。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査阶段(8月)
由镇分管安全及农机工作的领导组织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构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査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认真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按时向县农机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为深刻吸取“4·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来,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实改,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遏制道路安全隐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得到明显好转。二是自汛期以来,以甘扎路、麦达路、老甘达路、泥柯乡上泥巴沟、下泥巴沟为重点,及时组织做好全县县道、乡道、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公路安全行车隐患65处,累计投入500余人/次,机具80台/次,实施路面整治、边沟清理、维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处16500余立方米,增设道路警示标志牌29个,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黑车”分布面广,车主多数为自由职业,生活无来源,对取缔“黑车”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偏远乡镇道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差,群众出行不便,有随整治随反弹的现象。
二是摸排出的新老车站、幸福饭店乱点乱象问题突出,涉及人数多,形成集团,参与人员结构复杂,甚至有宗教寺庙参与违规经营的问题,打击难度增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规范生猪屠宰和肉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屠宰场(点)、生猪产品批发市场、集(农)贸市场、从事生猪产品交易的场所、网点和宾馆、饭店、学校、厂矿、机关等集体伙食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对现有的生猪屠宰加工场(点)逐户清查、登记造册,对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屠宰许可证》的私宰点予以取缔。
(二)对违反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实行“分散屠宰、集中检疫”和“以包代管”的乡镇,在专项整治期间必须限期整改,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生猪屠宰场(点)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三)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中断的乡镇以及边远小集贸市场实行定点屠宰,确保不留死角,消除肉食品不安全隐患。
(四)对学校、宾馆、饭店、厂矿、机关等集体伙食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其生猪产品进货渠道是否为定点场(点)的产品,对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货的责令改正,并追查源头,依法给予处罚。
(五)严格检查上市生猪产品检疫、检验、定点印章及肉品质量合格情况,对查出的非定点、病害、劣质、注水肉依法予以没收或销毁,并追查源头及流向,视情节及后果依法惩处,确保本县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上市的生猪产品全部是定点场(点)产品。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9月20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召开各有关部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大力营造舆论声势,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针对生猪屠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全县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果断措施,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对照整治工作方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三个代表”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组织协调此次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也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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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
根据县环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靖安县深化“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实施方案》(靖环委办字〔2020〕13号)文件要求,根据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职责,切实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综合施策,依法、科学实施综合整治,突出河湖同治、水陆共治,为改善鄱阳湖生态环境,提升鄱阳湖水质,逐步实现“水中有鱼、岸上有绿、绿中有景、人水相亲”总目标。现将2020年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牵头的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2019年4月,成立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由县政府副县长刘化平担任第一主任,县水利局局长担任主任,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印发了《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组织构架及职责》、《靖安县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靖安县2019年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及工作要求,按要求召开会议。
二、部门联动,系统整治。
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相关责任单位均按要求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工业污染集中整治、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化工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增效减量”、非法采砂整治、岸线保护利用等。加强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为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对县城截污干管、收集支管及重点小区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完成老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及与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对接工作;启动了世行贷款江西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项目靖安县子项目目前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江西省城镇利用外资办公室于6月28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江西天丰建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在靖安县城管局签订合同,现已开工建设,27个子项目已开工10个,完成了总工程量的30%,开工的凤溪花园、双龙花园、登高路、清华大桥过河段、石马路、馨苑花园、清湖北路段、清湖花园、蔚蓝嘉园、截污干管B段10个项目将于2021年1月10日完工,其余的17个项目将于年后陆续开工,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方面。我县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实现自2020年7月起实行零填埋,全运至奉新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城区及各乡镇清扫保洁实行全域市场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2019年按环保局要求建立了在线检测和自行监测系统,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排放标准。垃圾分类自2018年12月全面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垃圾分类覆盖了城区16个居民小区、13条街道、7所学校、所有单位公共机构和所有乡镇集镇、秀美乡村及行政村,购置了分类垃圾桶3750个,建设分类收集亭145座,打造分类驿站12处,投放智能分类设备34套及专业作业车辆32辆。改造城区及乡镇压缩中转站7座,城区日处理2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解厂及宝峰、璪都、中源和仁首的餐厨垃圾处理站已全部投入使用。目前,我县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顺利,知晓率不低于90%,参与率不低于85%,准确率不低于80%,基本形成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方面。开展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的“十小”企业进行深入排查,我县暂未发现“十小”企业。全县18家重点涉水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实时监控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数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每月对在线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企业在线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方面。开展了全县重点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每个月不定期对江西梁氏纸业有限公司、靖安申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江西洪城水业有限公司靖安分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三家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出水水质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方面。开展了化工企业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我县化工企业的全面排查,着重排查辖区内的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目前,我县化工企业仅1家,即江西佳圣香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安装废水污染自动监控系统,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已完成禁养区划定调整,禁养区由200平方千米调整到145.86平方千米。全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01%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实施农药化肥“增效减量”方面。2020年绿色防控面积12.85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以上,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度减少5吨。继续实施2019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项目,持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使用覆盖面,推进科学合理施肥,开展取土化验2220项(次),采集土样数300个,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6%。今年共落实红花种子采购资金15万元,绿肥种植示范面积5000亩,推广绿肥种植面积3万多亩,较上一年度减少化肥使用14吨以上,实现了化肥使用量减量目标。开展非法采砂整治。我县开展了每周至少一次的河道采砂、水工程、涉河及水资源污染等内容的巡查,每次巡查均填写《水行政执法巡查记录》,并建立水行政巡查档案。建立了水行政巡查上报制度,积极开展水行政巡查工作,把水事违规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靖安县水利局水政股对水事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就查一起,2020年,水政监察大队共巡查50余次,现场发现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违章现象6例,立案查处2例,较好的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春雷2020”联合整治行动,下发《关于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靖水利字〔2020〕70号)、《靖安县河道采砂等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靖水利字〔2020〕69号)等方案机制,卓有成效,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的嚣张气焰。开展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检查。根据《江西省河长办公室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河办字〔2020〕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把我县河湖水域岸线整治、“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等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从2020年4月起,我县积极部署,全县11个乡镇共摸排“四乱”问题7处,其中乱占问题2处(白云大桥河道边种植蔬菜、沿河路县城(南岸)堤防堤脚处种植蔬菜)、乱建问题5处(中源乡合港村垃圾处理站侵占河岸线、张百裕木竹制品厂侵占河道岸线、中源乡李万洪侵占河道岸线违章建房、县城(南岸)堤防岸坡处违章搭建临时厕所、新解放闸坝下游河岸处违章搭建农业大棚),均于7月底前完成了问题整改销号。
消灭Ⅴ类及劣Ⅴ类水专项行动一是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百分之百。宜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我县饮用水、地表水3个断面进行采样分析,根据2020年1至11月断面水质监测数据来看,我县县城饮用水、香田交界、仁首交界断面共3个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其中饮用水断面全部达到II类水质。二是加强企业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数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稳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县城水源地污染防治通告、警示性标语张贴于保护区防护栏上;每月不定期对水源保护区内钓鱼、游泳以及取水口周边是否有倾倒生活垃圾等影响水质现象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县城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编制完成了我县11个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其中7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今年8月份获省政府批复,开展了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水源保护区的界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已设立,防护设施已完善。四是推进备用水源建设,我县已选定石马水库(中型水库)为县城第二水源地,水源保护区于2019年6月获省政府批复。目前水源保护区生态护坡、护栏及来水垃圾拦截工程已建设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安装完成,保护区农田正在流转,生态移民工程正在实施,取水口及供水管道还在建设中。
三、加大宣传,全民参与
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微信短信等媒介,持续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定期公布整治工作的阶段进展及监督考核结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水污染治理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引导社会公众人人参与、形成共同治水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协调调度。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夯实各级河长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打击非法采砂,防止出现新的Ⅴ类及劣Ⅴ类水断面,一经出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污染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各级河湖监管站要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意见,报告相关河长,督办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措施,限期治理。
(二)加强水质监测。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开展监测;针对2018年6月以来出现过Ⅴ类及劣Ⅴ类水质的断面,县生态环境局加密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和水质变化原因及时通报给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和县河长办,抄报各相关县级河长,抄送各乡镇。
(三)通过媒体曝光。依靖安河湖、靖安、靖安县电视台等媒体网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曝光,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改进工作,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工商、农业、卫生、林业部门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活禽经营市场(含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惩防并举,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市场环节传播。
通过专项整治,要使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得到加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活禽经营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要使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的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禽类及其产品经营者防控疫情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按照〔20*〕89号和农医发〔20*〕11号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活禽经营市场的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和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对市场或市场内的活禽经营商户予以关闭、停业。
(二)严把活禽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上市销售的活禽有无检疫证明以及检疫证明是否在经营地点公示、是否重复使用或弄虚作假。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
(三)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活禽经营者有无合法经营资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是否落实管理责任;活禽及禽类产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严厉打击经营注水、病死、未经检疫的活禽及禽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重点检查活禽宰杀区域的布局、设施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从事销售、宰杀的人员是否符合公共卫生标准。
(五)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卫生管理和疫情监测。重点检查活禽经营市场是否已建立定期休市制度,以及日常及休市期间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已实行定期抽检制度,包括是否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环境样品进行了定期抽样监测,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医学监测情况。
(六)增强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检查各相关部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有效,信息通报和措施联动是否健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及入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及其他违法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动物疫情监测。检查活禽经营市场的疫情防控设施建设,以及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措施。
(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及市场环境样本的监测。
(四)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实野生动物来源,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尤其是加强对野鸟驯养繁殖场等重点区域的病毒监测和隐患排查。
四、工作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09年*月初开始至*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月上旬,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月中旬至*月中旬,地方各级有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查找问题,突出重点,落实各项整治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月上旬,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组成若干联合督查组,对部分省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月中下旬,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国务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措施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同时,要定期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抓住活禽经营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本部门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做好日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