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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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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第1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整治部署和工作重点

整个战役从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2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清剿火患”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

1、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超市、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各村可以与驻村民警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2年8月1日—2014年8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各村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14年10月6日至2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现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复查。

第2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2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2011年3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011年3月18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20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第3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月日起到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月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组,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各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督促落实,下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负责定期调度各乡镇、开发区、局属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相关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养老机构至少打造3处行业标杆单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表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今年印发《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民政部门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牵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时间安排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上报排查及政治结果,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召开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梳理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第5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园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园区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园区分管主任任组长,园区安监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园区要结合本辖区行业实际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区域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组织园区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并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工业园区安监科。

四、主要任务

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切实开展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工业园区将加强对本辖区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在夏季、国庆等几个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治理宣传行动。

(一)开展园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行动。园区要在夏季高温、国庆佳节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排查。要重点排查企业存在的“三乱”(乱搭建、乱堆放、乱改用)和“三超”(建筑超长、超宽、超面积)等重大火灾隐患。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存放场所、企业消防通道等场所开展全方位的检查;要组织企业加强对本单位的检查,并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的检查巡防措施。

(二)开展重点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10月底前,配合县消防大队对2013年完成整改的市、县两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反弹”。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和行业内存在的突出火灾隐患开展有效的排查整治,重点抓好木制玩具企业、“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的治理。各隐患单位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全部整改完毕。

(三)开展企业消防常识集中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园区信息》、E讯通和企业管理人员QQ群,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企业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针对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用火用电等重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防控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开展企业灭火救援集中演练行动。企业要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预防处置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将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园区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了解掌握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实际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园区要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行动方案,围绕工作重点和难点尤其是火灾多发时段和地区,认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第6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各股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栋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财政局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财政局大门外经营烟花爆竹、燃汽油的;或局内存在危险品贮存的。

(三)财政局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将局内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三、行动内容

结合实际,在消防安全行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财政局要组织全局职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全局职工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在局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4.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加大对室内消火栓、干粉灭火器、安全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5.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重点对会议室、楼梯、走廊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成立了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各股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第7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一、强化领导

为了确保我镇商业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魏文学同志为组长、安监办、经发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商业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马德明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突出重点

以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美容、小美发等“九小”场所15家商业门市为重点,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将具有多种用途的商业门市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将门市内人员住宿情况、夹层设置情况、货物储存情况、用火用电情况、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置维护情况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门市产权人或经营者积极整改,在全美超市、金马家电、野麦岭超市等商业门市积极推广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3家,确保发生火灾时门市内人员能及时发现并安全逃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深入宣传

我镇结合新《消防法》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电影等形式广泛宣传,共书写标语250条,出动宣传车6次,散发传单12000余份,在、、镇播放电影6场,营造了人人关注消防、人人支持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深入到普通老百姓当中,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避险防灾意识。在加油站组织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普通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8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全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陶庄镇政府决定从2013年1月至3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在陶庄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为“春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全镇不发生较大火灾、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具体任务为:

(一)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治。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小单位、火灾隐患多的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三老”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

(二)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镇专职消防队要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着眼“两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强化“六熟悉”和实地演练,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执勤备战要求,不断提高消防专兼职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得到进一步加强。各村(社区、养殖场)、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朱忠民任组长,田国荣为副组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陶庄派出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3年1月16日至全国“两会”闭幕)。镇政府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通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村(社区、养殖场)、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利用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途径,全力以赴做好消防宣传,落实好鳏寡老人的消防结对子,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陶庄派出所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镇专职消防队要加强执勤战备,做好重大事件应急救援准备。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村(社区、养殖场)、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对“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部署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及高层、重点整治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按照《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未依法年检和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集中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结合网格化管理全面排查各类工厂企业,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规范、消防车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检查巡查不落实等问题。

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陶庄派出所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消防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在除夕和元宵节当晚要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养殖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配齐配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工作人员,全面排查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重点整治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全面排查社区、村庄楼院、村组和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督促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全面提升消防管理安全水平。派出所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全面自查自改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消除火灾隐患。派出所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开展“百日侦防大会战”活动,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面上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冬春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县级政府挂牌督办,力争在全国“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须采取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各村(社区、养殖场)、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专题宣传。按照《市新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标准》,针对性开展新居民消防宣传教育;镇消防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消防知识技能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建设、人力社保、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利用短信平台和镇广电站宣传消防安全提示和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五)加强备战,开展冬季练兵。镇专职队要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器材装备操作应用;对辖区重点单位和消防水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与供水、环卫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维护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强化执勤车辆装备配备,按标准配齐配全主战消防车、大功率排烟和破拆器材、攻坚组和个人防护装备。要严格按照战备等级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和现场驻点保卫,落实消防车辆和消防水源的防冻、保温、防滑措施,储备充足的灭火救援器材和保障物资,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养殖场)、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工作。主要领导为本次专项行动主要责任人,务必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组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

第9篇: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范文

新密市袁庄乡中心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密市教育局【2020】149号《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并深入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增强学校防御火灾的能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我校决定自2020年12月起至2020年2月底,在全校集中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冬季防火工作,全面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预防和控制较大以上火灾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冬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明辉副组长:李振伟成员:魏万章、郑广超、姚文周、常运峰、张超政、李明珠和几个班主任、保安3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具体负责全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促工作。

四、重点工作(一)切实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责任部门:政教处 责任领导:李振伟

责任人:各班主任 在11月份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找火灾隐患、保校园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包括:1、开展以“防火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演讲;2、开展消防主题班会;3、举办消防安全学生手抄报并进行展评;4、在部分年级组织学生观看消防题材影片《烈火男儿之了不起的消防兵》;5、持续做好每天一分钟安全教育,突出防火教育;6、制定并按时报送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上报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二)深入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责任部门:后勤处 责任领导:常运峰责任人:张超政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直延续至2020年3月结束。期间,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冬季安全的系列文件要求,在全校持续组织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教学楼、重点部室等为重点,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1、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结合冬春季风干物燥特点,全面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对库房、房前屋后大力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加大值班巡逻力度。2、排查全校电路及供暖设备是否规范;3、排查全校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4、排查和清理各办公室电器特别是电暖气的使用情况;5、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消防安全保卫;6、组织开展明年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三)夯实教师课堂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部门:教务处 责任领导:郑广超责任人:各任课教师加大巡课力度,切实夯实教师的一岗双责,确保课堂、室外课、微机课、实验课的学生安全。1、严格做好实验药品、用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2、严格做好课堂电子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3、严格做好室外课、活动课的安全监管;4、加强对微机室、文印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易燃部室的日常管理。

五、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3月20日)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三)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28日)学校对各部门的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严密组织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二)全面排查 严格整治 各部门组织人员对校园内的教学楼、重点部室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治。(三)强化督导 狠抓落实 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