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医疗专项整治行动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疗专项整治行动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医疗专项整治行动

第1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一、基本情况根据省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于____年月日召开了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会议,布置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计划。提出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对医疗器械注册环节的专项治理,要使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进一步规范,注册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弄虚作假违规申报行为受到严厉惩处。

(二)通过对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要使医疗器械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得以有效运转,保障医疗器械质量,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三)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监测体系,及时、有效反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

按照动实施计划要求,各企业在_月__前,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写出来书面报告。我局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_家企业进行了重点核查,在这次核查中我局对存在问题的_家企业中,家下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整个工作在__月__日已经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企业规模小,管理不够正规,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部分企业仓库较小,不能做到摆放有序。

(三)、部分企业无生产记录或生产记录不规范。

(四)、个别企业无灭菌记录。

(五)、个别企业的医疗器械未经全检出厂。

(六)、个别企业生产地址没有及时变更。

三、下一步工作

第2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池州市贵池区卫计委关于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贵池区目前有医疗机构379家,全部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前期有12家医疗机构提交了自查自纠报告。截止到目前,我所已经对63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60余人次,监督车辆20余辆次。与此同时,我所按规定设计式样与内容统一订制安全就医温馨提醒“1234”宣传海报430张。截止到目前,已经发放380张,辖区内所有诊所、门诊部、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二院、市中医院、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至少张贴了一张宣传海报。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手册发放工作上,由于时间紧而且手册页数较多,我所通过微信、QQ群将手册的内容传达给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以确保辖区医疗机构了解依法执业手册内容。

从阶段性的检查结果看,大部分医疗机构都能够按要求进行依法执业,但是也存在如处方笺书写不规范、消毒记录登记不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对于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我所依法依规进行了立案查处,截止到目前,共立案查处18起,其中16起已经结案,2起正在执行中,总计罚没款45103元。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严格将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到底,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本次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广德县卫健委根据省卫健委党组巡视整改“八个”专项行动和《宣城市卫生计生系统“言行风,重医德”专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广德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卫生监督执法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3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一、积极行动,推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我省在过去两年开展“诚信广告”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初,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__]第215号)精神,及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__年1月26日召开云南省“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号召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坚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这一阶段的具体做法有:

(一)建立联合行动制度。各地工商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分地州还把商广、公平交易、法制、市场、经检、消保等处(科)室作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工商系统内部其他处(科)室联合行动、统一部署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重点整治、重点规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州、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三种商品或服务、以及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规范。

(三)建立案件随查随报制度。要求凡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以及群众投诉案件,都要及时上报,随查随报。案件办结后必须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上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联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局联合当地药监、卫生部门在一季度开展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部门统一协调、密切联合、形成合力,对药品、医疗服务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

(五)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根据日常监测和检查的情况,对辖区内广告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界定距离、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效能”的原则,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曲靖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在曲靖市广告行业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市场退出机制量化考核的通知》,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并实行百分制考核。

(七)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加强自律。积极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配合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全体会员遵守承诺,开展自检、自查、自行整改,并提交自检自查报告,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广告市场。

二、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六月份,在已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我省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重点整治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积极行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0__]2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一个部、办、署、局《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__]5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及时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__]59号),及时联系省级十个部、办、厅、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和《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和整治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1、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对策,有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六月二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委宣

传部、省公安厅等十个部、办、厅、局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等十个部门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落实、信息沟通、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明确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确定了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出证审批形式,强化综合管理的力度。九月二十二日,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总结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后三个月的整治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了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意见》,并以联席会议十一个成员单位的名义下发,在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力度。

2、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党委宣传部门将规范新闻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列入“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要求各媒介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新闻媒体,实施告诫,督促其进行整改。

新闻出版部门从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的自律意识出发,强化对报刊出版物的管理,将报媒广告违法情况列入“报刊负责人通报会”,对报媒的虚假违法广告督促整改,并对个别违法突出的报媒实施诫勉谈话。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批出证关,加大对审批内容的监测工作,对内容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并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主的管理。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密切,共同开展整治工作。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广告的管理,并且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纳入行风评议的范围,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广播电视媒体广告守法经营情况的意见,督促广播电视媒体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

通信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全省的整治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公示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来,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在六月二日联席会议通过《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我局于六月二日及时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要求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要提高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二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与各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各州、市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联合行动方案;三是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行动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充分调动、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法制、公平交易、市场管理、消保和工商所的力量,联合行动,共同打击,把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职能到位,突出“四抓”,推动全省整治行动

在开展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做法就是“四抓”,通过“四抓”推动全省的整治工作。

(一)抓面上的整体推进。

为了推动全省面上整治工作的开展,我们除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外,积极向省人大汇报我省《广告法》的执行情况和广告市场整治情况,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告监管工作,对全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省工商局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对我省《广告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梁公卿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昆明市等重点地区《广告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省工商局分管副局长赵健就我省近年来《广告法》的执行情况和广告市场的整治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梁公卿副主任等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对我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引起了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视,加强了对广告监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通过检查,对《广告法》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提出对《广告法》的修改意见后报省人大,对进一步促进广告监管执法到位起了积极的作用。

2、促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实施媒介指定管理。

为推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加强对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于今年四月,将省属的80家报纸、期刊的广告活动分别指定给昆明市及四城区工商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实施指定管理,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3、加强舆论宣传,在省属主要媒体上强势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的要求,云南省工商局立即在省属主要媒体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集中时间、强势力了《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共计28次。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广告宣传,并针对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纠自查。《通告》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广大人民群众情绪高涨,积极参与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纷纷向各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虚假违法广告,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在社会舆论监督的压力下,各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广告主也积极行动起来,纷纷表示要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出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积极进行整改,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如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动组织召开“医疗广告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工商局和省卫生厅领导就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向参会的40家医疗机构进行传达,并就医疗广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问话和答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加强部门间相互

联系,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及时印发简报,指导全省开展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与其他部门、媒体之间进一步加强了联系沟通,省工商局领导和广告处负责人经常到有关厅局走访听取意见,协调工作,研究如何共同搞好整治工作。对各部门及各地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还编印了简报进行交流。截止十月底,已印发《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简报》十期,及时反映全省各地各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进展情况,介绍各地有效的经验和整治措施,推动面上的整治工作。

(二)抓统一执法。

1、强化广告的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全省工商部门及时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有关处(科)室,尤其是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力量,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工商广发[20__]6号)的精神,加强对报纸、期刊广告的日监测和检查,抓住重点媒介和典型的违法广告,从严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了虚假违法广告。1-10月份全省共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五类广告68162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10496条次,违法率为15.40。其中,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广告8816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16条次,违法率为6.99;监测和检查药品广告16321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20__条次,违法率为12.32;监测和检查医疗广告3745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7700条次,违法率为20.56;监测和检查化妆品广告300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130条次,违法率为4.32;监测和检查美容广告255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39条次,违法率为1.52。对违法广告,限期整改9331条次,责令停止(或暂停)309件,查处案件856件,罚没金额共计109.24万元。收缴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五类印刷品广告116.49万份。曝光广告案件11件,违法广告警示公告103件。

2、强化对全省各地的报纸、电视广告的抽查。

在整治行动中,省工商局每季度对全省各地的报纸、电视的广告实施抽查,对查出的问题统一处罚尺度和处罚标准实施通报查处。

一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2994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527条次,违法率为17.60;二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4762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1040条次,违法率为21.84;三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18353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709条次,违法率为3.86。其中,保健食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3.09,分别比一、二季度下降14.24和19.99;药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14.83,比一、二季度下降36.5和39.76;医疗广告三季度违法率31.57,比一、二季度下降34.21和23.63;化妆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7.39,比二季度下降4.77;美容广告三季度违法率7.32,比二季度下降17.68。广告整体违法率成下降趋势。对查出的违法广告,均已责成各州、市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形式,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目前医疗、药品等广告的审批证明过于格式化,难以满足广告市场需要的情况,采取措施,建议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机关积极应对,并在六月二日召开的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药品广告的出证审批工作:一是从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五日起,审批的广告应是待的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的样稿(样带);六月十五日前已审批的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原已审批的内容,至期满失效。二是对已审批的医疗、药品广告,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电子政务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方便查询。三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虚假医疗、药品广告,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广告的审批申请。

(三)抓重点城市、重点媒介和重点行业。

针对昆明市场上媒介多、广告量大、违法广告集中的特点,我局根据广告量及违法量的高低,确定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个报媒作为监测和规范的重点,实行零距离监管。

1、定期召开监管情况通报会,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要求春城晚报等四个媒体及其主要公司每周四下午必须参加由省工商局召开的省、市部分平面媒体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通报会对四个媒体一周的广告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其中重点通报严重违法广告及其违法表现,并对这些违法广告进行查处。通报会由专人作会议纪要,要求参会媒体及其广告公司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后严格按照会议纪要配合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分别进行纠正、停止和接受处罚。会上还作出审查提示,提示下周广告监测重点,要求各媒体针对广告监测重点,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自五月二十六日以来,已经召开十二次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共通报了166种严重违法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广告,并对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责令纠正45件,责令停止70件,简易处罚或立案查处85件,罚没款共计259600元。

2、针对突发事件,进行动态跟踪、集中检查。

针对八月份昆明市场四份主要报纸违法广告有所反弹的现象,以及群众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并邮寄30多斤违法广告报样的情况,省工商局及时组织昆明市及四区工商局对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份报纸开展动态跟踪为期一周的检查,春城晚报等四家媒介分别派人参加了此次集中检查。

整合力量,集中检查,强化统一执法。采取联合交叉检查的方式,一是邀请媒介单位和工商部门共同检查,共同创造统一的、公平的执法环境,防止相互攀比;二是省、市、区三级工商局整合力量,加大处罚力度,坚持统一的执法和公平的裁决,对监管的媒体施行分组交叉检查;三是结合实际学习法律法规。在检查中,媒介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对违法广告的识别,促进了媒介单位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为和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及时控制违法广告。动态跟踪检查采取当天检查当天通报的方式,及时将当天查出的违法广告、四份报纸的广告违法率、以及对违法广告的处理意见予以通报,并对典型违法广告加以分析和讲解,要求媒介单位对一般违法广告及时进行整改,对禁止的违法广告立即停止,对严重违法广告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检查,春城晚报等四份报纸在保持广告量的基础上,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3、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行政告诫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广告的监管。

一是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昆明市工商局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强昆明市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根据药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广告的次数、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危害后果、行政处罚及认识态度等因素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违法广告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建立行政告诫制度。昆明市工商局根据每月昆明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统计,对医疗机构月度违法率进行排名,对排

名前十位的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告诫。九月十三日,召开了第一次行政告诫会,对昆明市12家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告诫。《中国工商报》在九月二十一日第一版以“惩戒结合受欢迎,不触红线有出路——昆明市工商局召开医疗机构行政告诫会”进行了报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等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社会反映较好,使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违法率得到明显下降。(四)抓重点的违法广告。

建立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对重点违法广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告。

1、建立典型违法广告社会通报制度: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曝光,提请消费者识别,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在云南红盾信息网上违法广告公告,截止10月份,已两次违法广告公告,涉及违法药品(含非药品)广告89种;二是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以及手机短信息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公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21种。三是建立广告预警系统。临沧市工商局投资开发建立了广告预警系统,对发现、查处的违法广告,利用预警系统进行公告。

2、建立典型违法广告内部通报制度:通过工商系统内网,及时向全省通报典型违法广告,形成全省联合整治机制,在全省范围内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截止十月份,已向全省通报典型违法广告4次,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26条。

3、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建立撤销违法药品、医疗广告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制度。对违法严重、屡禁不止的药品、医疗广告,由省工商局分别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撤销其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截止10月份,省工商局已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复方雪参胶囊”等15个药品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同时已准备提请省卫生厅撤销一批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四、取得的主要成果

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省工商干部的辛勤工作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广告违法率呈现整体下降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提高,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认识。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有了提高,自觉采取行动支持整治工作。如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在全台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主动把有问题广告撤下来;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对广告主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昆明市工商局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责令其下柜;昆明市民向工商部门积极举报违法广告等等。

二是虚假违法广告得到一定控制。自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报纸、电视、电台、期刊广告违法率逐渐下降,违法广告得到一定控制。表现在:

广告总体违法率有所下降。一季度共监测广告61152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03条次,违法率为0.99。二季度共监测广告9868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4546条次,违法率为4.61。三季度共监测广告20418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5672条次,违法率为2.78。

重点广告违法率有所下降。药品广告:一季度违法率4.35,二季度违法率16.15,三季度违法率20.08。医疗广告:一季度违法率3.91,二季度违法率31.06,三季度违法率24.73,比二季度下降6.33个百分点。保健食品:一季度违法率6.51,二季度违法率26.92,三季度违法率20.14,比二季度下降6.78个百分点。化妆品:一季度违法率0.96,二季度违法率7.65,三季度违法率5.43,比二季度下降2.22个百分点。

三是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相关制度。通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与广告市场监管相关的制度也正在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互协调配合、支持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对昆明市场主要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测情况实施每周通报制度;对多次违法的虚假违法广告,通过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让老百姓知道,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制度等正逐步建立和完善。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经过十个月的努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广告市场违法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是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我们做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的主要问题是:

(一)认识未完全到位,广告违法率时有反弹

少数广告经营主体对整治工作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媒介之间相互攀比,出现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一些媒体为完成经营任务,放宽审查标准,违法广告时常出现反弹,影响到整个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媒介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现行广告管理法规体系存在缺陷

一是广告监管法规过于原则。有很多规范广告行为的条款,但无对违反规范行为的处罚条款。

二是对一些特殊商品或服务广告,如保健用品、消毒用品等缺乏原则性、规范性和限制性的要求,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这给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是现行广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庞杂,容易造成执法不统一的问题。

四是对虚假广告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在执法中难以准确把握。

(三)广告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不够

1、广告监管制度不完善

一是广告监管涉及很多行政管理部门,目前的监管体系对很好地发挥各方面共同参与监管的作用不够,难以完全监管到位。

二是媒体对整个广告业的规范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但是由于其特殊地位和体制特点,往往容易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违法广告屡禁不止,时有反弹。

三是虚假违法广告的来源是广告主,现行法规和监管制度对广告主处罚偏轻,造成广告主不惜出钱做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公司、媒体受利益驱使不严格把关,政府部门忙于审批、监测、查处,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的局面,必须尽快堵住源头。

2、广告监管手段不够

一是随着广告市场的不断发展,高新科技广泛应用于广告领域,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装备、人员素质、机构等都难以适应广告业的发展。

二是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手段,如暂扣、收缴、清除与违法广告有关的物品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实施重处的手段。

六、意见和建议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将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入地开展下去,建议:

1、加强立法工作。抓紧修改《广告法》,扩大调整范围、完善监管手段、细化条款、增强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重对虚假违法广告主的处罚力度。

2、完善特殊商品广告的标准和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从法律上作出明确、针对性更强规定。

3、扩大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广告管理职权,推进广告职能到位。将广告管理权限扩大到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分局)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职能。

4、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药监、卫生、市容等行政职能部门对本行业了解、熟悉的优势,发挥其作用,增强广告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第4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根据关于印发《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考虑合理缺项,标准分为74分,自评项得分为70分,加分项得分5分,合计75分。现将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政策导向(标准分12分,自评得分12分)

(一)组织领导。 (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1、根据市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顿的总体要求,二0 0九年十月十六日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尽快进入开展阶段。(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结合本辖区实际,二0 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研究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向县卫生、公安、工商和经济部门等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报请县政府,2010 年 2月3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了2010年全县药品整治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3、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召开了四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阶段性。在会议上总结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果,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二)、部门协作(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4、2009年4月29日,印发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的《关于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立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联合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形成了整治合力。(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根据《关于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保健食品县场专项整治,促使我县药品、保健食品县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011年2月23日,印发了由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的《县医药系统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6、2009年12月11日至22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带领技术监督科、办公室等科室的相关人员对我县义齿生产加工行业县场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对全县义齿生产加工县场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以后发展方向有了初步的掌握和了解,形成调研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三)、产业结构调整(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7、县经济局根据县医药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调研的基础上,对发展制约的环节进行深度剖析,并提出了县医药工业发展基本思路及措施。

(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8、(缺项)

9、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师资质、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2009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关于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须提供相关资料的通知,提高准入门槛,有效地提升了县药品经营零售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经营环境。(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标准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四)、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标准分8分,自评得分8分)

10、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了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方式销售假药专项行动。(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1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严厉整顿违法药品广告行为的过程创新监管,探索药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在行动中,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设置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提请工商部门查处,广告案件移交率为100%;二是强化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传播媒体。(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12、在查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中采取对货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要

100%进行追根朔源,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五)、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标准分7分,自评得分5分)

13、在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分析辖区内药品县场经营非药品动态,2009年和2011年分别两次制定并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两次阶段性专项行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14、经过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了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15、经过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了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16、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对于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严格处理,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六)、药品生产监管(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17、(缺项)

18、(缺项)

19、县内有一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县药业有限公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期派驻一名驻厂监督员,对其购进原料、投料和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所生产药品的质量。(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0、(缺项)

21、(缺项)

(七)、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秩序(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3分)

22、自2008年开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613号),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2011年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特殊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23、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内未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4、在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八)、药品购销渠道管理(标准分6分,自评得分5分)

25、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9年和2011年分别印发了《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药品购进渠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违法购销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26、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地净化了县县药品县场。(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1分)

27、以GSP重新认证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为契机,加强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

并分类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九)、(缺项)28---34项

(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标准分9分,自评得分9分)

35、制定了《2011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了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6、根据《2011年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计划》,保证了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并生产使用的品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37、(缺项)

38、(缺项)

39、制定了对基层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指导方案,并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三、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标准分10分,自评得分分)

(十一)、应急处置工作(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3分)

40、2009年制定了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41、应急演练计划,但未开展应急演练。(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0分)

42、并开展了应急培训工作。(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43、制定了《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规范》,规范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流程,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44、(缺项)

45、上级部门配发的不良反应监测基础设施正在调试,即将交付于使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三)药品使用环节监管(标准分3分,自评得分3分)

46、根据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卫生部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47、制定了药店、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培训方案,县卫生局聘请护理学院老师分两次对县所属60多家村卫生所和200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合理用药培训,并得到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对所属各医疗机构发放合理用药培训电子课卷,要求各单位自行进行合理用药培训。(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48、积极响应省卫生厅合理用药检测和评估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县医院已经安装合理用药检测评估网,县医院是二甲医院(三甲医院启动检测评估二甲暂时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将开展合理用药检测评估工作。(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四)、药品电子监管(缺项)

四、宣传与信息工作(标准分7分,自评得分7分)

(十五)、安全用药宣传普及活动(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1、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方案。(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52、下乡镇、下社区、下学校,多次组织开展了宣传用药安全的讲座、公益活动。(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十六)、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标准分5分,自评得分5分)

53、各相关部门定期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信息。(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4、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编发了9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有效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标准分2分,自评得分2分)

55、同时在在报刊、杂志上多次刊登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标准分1分,自评得分1分)

五、责任体系建设(标准分8分,自评得分8分)

(十七)、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4分)

56、为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年初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保障药品稽查分局等各部门独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为劣专项行动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安排6000元专项资金投入到宣传及专项检查中,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标准分4分,自评得分4分)

(十八)、检查评估工作(标准分6分,自评得分6分)

57、(缺项)

第5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本方案所称“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成人性用品”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药械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等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成人“性用品”广告,规范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

二、组织领导

由郭翔副局长任组长,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企业处、广告处、市场消保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处。

三、时间安排

一)落实工作人员,部署阶段(年4月)各级工商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发动舆论宣传,认真排查辖区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二)对无照经营、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整治阶段(年5月—年10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

三)总结整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总结阶段(年11月)认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四、重点工作

严格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摸清辖区内经营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市场主体户数,一)准确排查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主体情况。掌握基本情况;凡申请从事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提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凡不能提交有关前置许可材料的坚决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二)严厉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对无证、无照擅自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三)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成人“性用品”广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告监测和网络广告监测平台。强化户外广告审查力度,以查处未经审查批准的违法广告,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的虚假广告,有损社会文化环境、毒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低俗广告为整治重点。

四)及时受理、严肃处理群众投诉的此类案件。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充分运用12315综合执法网络平台。

五、工作要求

第6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一、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现状

近年来,在县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我们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顿市场秩序,及时查处非法行医活动,全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得到了有力规范。但是,在依法加强监管的同时,依然面临一些监管难题,主要包括:一是体制机制不理顺。目前,县卫生监督所职能尚未理顺,专业人员不到位,工作开展还有不方便的地方;二是整体执法力量弱。医政执法大队人员少,力量薄弱,虽然经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但效果不明显。在依法监管过程中,执法能力较弱,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有时会遭遇暴力抗拒,执法人员安全受到一定威胁。如,打击无证牙科工作中,在查扣牙科大型、价格昂贵器械时,双方容易激化矛盾,造成工作人员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冲突;三是行为隐蔽取证难。非法行医行为隐蔽,执法人员取证困难,立案率减少。现场取证做笔录时,由于被监管对象不配合,常常遇到人员姓名不符,或现场找不到人,被监管对象搬家等情况;四是惩治效果不明显。在处罚过程中,虽然每年都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部分案件,但依据《淄博市自由裁量权》等规定,对非法行医案件罚款数额小,惩罚力度不够,起不到震慑作用。针对目前面上遇到的监管难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主题

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优化医疗市场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执业资格的游医、假医,药店“坐堂医”以及以“健康普查”、“免费体检”、“义诊”等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以及变更执业地点未做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25日-31日)。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1日-15日)。各医疗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自觉依法执业。各镇卫生院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村、社区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诊疗活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6日-7月31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8月1日-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的活动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医疗卫生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对本单位诊疗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各镇执法中队承担具体监管职责,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把监管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在县医政执法大队现有人员基础上,从各镇执法中队抽调部分力量,成立专门组织,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由于医政执法大队力量薄弱,从镇执法中队抽调2名人员,到县医政执法大队长期从事医政执法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第7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我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安排部署工作会,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总工担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和污防科工作人员担任小组成员,安排了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开展联合行动,对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零售企业、县医疗卫生系统进行了筛查,重点对2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不达标内容,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发了整改通知。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重点监管单位20家(1家污水处理厂、2家矿山企业、1家医疗机构、13家机动车维修单位及3家水电企业),该20家企业每年产废量较多,通过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存在废机油渗漏,防渗措施不到位,未按照环境影响登记表管理实施,围栏门槛低蓄电池未规范贮存未做到三防措施,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厂区工具物品、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未妥善处置,易燃废物与废物混合贮存;无防泄漏托盘,标识标牌张贴有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现场混乱,存在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情况

1、对县城13家汽修企业负责人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班,其它7家涉废单位采取上门宣传讲解、一对一培训等方式,会上详细对各企业讲解了危废暂存间、标识标语、制度、管理计划、台账登记等方面的知识并现场讲解应急演练,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整改完善。

3、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手机app二维码及相关文件,已下发给相关企业及矿山,按要求填写信息数据,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台账不规范,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利用等工作人员未进行业务培训,未按相关要求张贴标识标牌,无“三防措施”。

4、危险废物贮存间未设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标识,未制定环境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未按照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5、我县暂无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医疗废物均以消毒、焚烧、填埋方式进行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抽查情况

对重点监管企业及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厂、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县山盛矿业有限公司检查了环评审批情况,都已完成环评编制手续及备案。

(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情况

此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今年通过开展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促使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目前暂未发现我县境内产废企业出现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情况

1.排查整治过程未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

2.未发现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执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方面问题。

三、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危废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没有开展,导致管理人员对新的法律法规不了解。

2、个别企业制度不全,企业对危废管理制度要求及规范管理台账不认真。

3、企业对各种危废的标识标牌、标签放置不规范,内容和实物填写不明确,个别标签未张贴或掉落。

4、部分工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马虎,应急事故演练未及时开展。

5、个别企业对危废贮存间重视不够,危废储存间建设不规范,未由专人负责,维护力度小,对“三防”措施要做什么不明白。

(二)对策措施

1、督促企业对其危废存放点要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面落实内部管理、申报登记、建立台帐、源头分类、设置标识标志、危险废物储存间建设、应急预案备案、业务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且不定期对企业进行追踪检查。

2、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度缓慢或者遇到困难的企业到已经有整套完善、规范危废管理体系的企业进行参观学习,让企业负责人能够更直接地发现自身管理优缺点,以便能更有效地处理、改善自身管理中的短处。

3、对本次考核验收成绩较低的企业,将联合监察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多方面向企业施压,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确保规范化管理常抓不懈。

4、督促重点监管产废企业及时完善环评相关手续。

四、工作经验及亮点

1.这次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企业的排查,几个部门的联合检查行动,让各个部门更加熟悉彼此的工作,更好的能在各自的工作上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

2.经过这次排查,发现很多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年纪偏大,文化程度底,对危险废物知识接触不够;存在危险废物记录台帐不规范、危险废物年度演练的内容与要求不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制定备案、危险废物标识标语制作不全等问题。以召开培训会、上门宣传讲解、一对一培训等方式,对产废企业大力宣传讲解危废知识、环境保护知识。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从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在2020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制定2021年度工作方案,以汽修企业、矿山企业、水电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单位和医疗卫生单位为重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针对近期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排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单位,重点核实问题整改情况。二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和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排查整治过程如发现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如发现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执行安全评价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或者存在安全、消防等方面问题,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同时,配合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

第8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以全省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真正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开放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民政各专项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和资金、因灾损毁房屋补助资金、优抚安置补助资金、各项社会福利补助资金、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等);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群众举报的相关事项。

(二)检查对象:各乡镇民政办。

(三)时间安排: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一月内完成,分3个步骤。

1、部署启动阶段

民政局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张斌任组长,殷云海、吴世友、孔祥玉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等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

各乡镇民政办负责对本行政区内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乡(镇)、村、户等,按照规定和程序做到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3、检查整改阶段

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针对各乡镇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各乡镇民政办对涉农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及时解决,立即整改。如有整改不及时或措施不利,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涉嫌情节严重或犯罪的,绝不姑息,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股室及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乡镇村屯,实地了解落实情况,真正把好事办好。

第9篇:医疗专项整治行动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