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噪音整治行动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噪音整治行动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噪音整治行动

第1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市容市貌整治安排部署方案呈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在2018年12月25日—2019年2月10日期间开展以“防反弹、重巩固、在提升”的集中整治行动。

二、整治范围及项目

(一)整治范围: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其中重点整治灵应寺菜市场、南海市场、广灵路口。

(二)整治项目:游商小贩、非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噪音扰民、大气污染、牛皮癣广告、违章搭建、“门前脏、乱、差”、破损广告、灯箱、雨棚等。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问题梳理、排查,以每一条街道为单位建立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噪音、烟尘、破损广告、灯箱等台账,对标问题、组织人员提前整改。

(二)约谈共享单车负责人,要求按照现有停车区域,规范标准停放共享单车,以达到停放合理、科学美观的效果。

第2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贯穿____的鑫中路是连接省农科院、电线厂等的主要干道,同时也是43路、215路等公交车的必经路线,因此必须保证交通道路的通畅及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性。但长期以来,各地菜贩自发在凌晨聚集主干道路段上摆摊设点,形成了早间蔬菜批发市场。现将早市情况报告如下:

一、早间蔬菜批发市场的时间、涉及各地的商贩基本情况和早市形成的原因:

__*的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因此当地菜贩较多。每日凌晨1时至5时,以辖区内__*、__*等当地菜农为主,包括()等的各地菜农就在鑫中路中段的金山路十字路口(皂角树)至电线厂交叉口300多米长的马路上摆摊设点,自发形成了早间蔬菜批发市场。经调查,每天市场内的设摊户共名,难位个。

早市地段位于城郊结合部。这里交通便利,蔬菜卖价便宜,因此不少其他地区的二手菜贩子和超市采购人员纷纷前来这里批发、购买。虽然__集贸市场离自发早市相距不远,但场地范围较小,而自发早市规模较大,并已形成多年。所以既便集贸市场内蔬菜区还有数十个摊位,但菜农们宁愿选择不收租金、人流量较大、装卸货物更方便、生意更好的马路市场,不愿迁到集贸市场内销售。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长达数百米的大型路边菜市。

二、自发早市对辖区市容市貌及附近居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1、噪音的产生:凌晨一点至五点的早市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由于菜农和菜贩子把这段路当成了交易市场,运输车辆及整筐的蔬菜销售摊位占领了整条马路。来往的微型车见缝插针勉强还能通过,大一点的车辆根本无法通行,只好拼命按喇叭,经常把睡梦中的居民惊醒,住在该路段两边的居民群众苦不堪言。现场交易中,商贩讨价还价、叫卖声及农用车的喇叭声不绝于耳。并且为了抢占有利地形,商贩们在凌晨一点钟左右就会出摊,搬货,讨价还价、争夺地盘的吵闹声此起彼伏。自发的早间蔬菜批发市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2、交通安全隐患的产生:自发形成的早间蔬菜批发市场严重阻塞了交通,给过往车辆及行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熙熙攘攘的菜贩群、菜摊占据了马路的一半路面。板车、三轮车、农用车等运输工具随意停靠,有的甚至横停在道路中央。致使过往车辆排成长龙,水泄不通,群众、车辆行路艰难。

3、早市还对辖区内的卫生环境产生了不良影响。摊贩一旦收摊,道路两旁塑料袋、烂菜叶、瓜果皮等垃圾随处可见。

三、对早市开展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方案:

由于自发形成的早间蔬菜批发市场不仅侵占了人行道,阻塞交通,同时也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正常生活。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__社区办事处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已将早间蔬菜批发市场政治行动列为金竹社区创建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难点问题之一。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认真细致调研,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大队,在早市涉及到的__社区居委会、__村村委会的共同参与下,拉开整治行动的帷幕。

一、由__社区办事处牵头,联合区城管大队、__社区居委会与__村村委工作人员组成早间蔬菜批发市场整治行动小组,制定详细的整治行动方案。由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整治小组针对市场进行规范整顿、推行规范化管理、进行合理疏散、杜绝菜贩在道路上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垃圾乱扔等现象。整治小组将对该路段进行专项整治。对于少数在路中间拒绝搬离的菜摊,整治小组将强制予以搬离。

二、由于该地段地理位置特殊,运输车辆较多,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护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__社区办事处出资在金山路至电线厂路段两侧安装照明灯。区城管大队也会在该路段建立双向减速带,及相关交通标志警示牌。

第3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以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幸福为总目标,围绕“四化一新”即:人人动手,环境整治社会化;处处用心,品质管理精细化;件件为民,城镇功能一体化;环环相扣,体制机制科学化;提升文明,展示城乡新形象,切实解决前阶段整治活动中存在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成效等方面的问题。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幸福”的目标,切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人人动手,环境整治社会化,落实“五进五好”。环境整治为人人服务,从人人做起。积极开展环境整治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庄和进机关等“五进”宣传大行动,突出“卫生管理好、环境绿化好、经营秩序好、出行文明好、行为习惯好”等“五好”宣传内容。由文明办牵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企业、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村庄、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全方位营造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要组织新闻媒体及时跟进,利用简报、宣传栏、电视台等多种传播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发动全社会参与整治活动,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生态环保意识。

(二)处处用心,品质管理精细化,深化民生专项管理工作。在公共厕所、公交站牌、交通秩序、市政设施以及道路绿化等集镇管理细节上狠下功夫,优化为民服务设施,提高居民满意度。派出所、交管所要进一步完善镇村道路交通设施,加大对镇区汽车违法鸣号噪音污染、不闭远光灯以及路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会同教育加强对学校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农经中心、建管所组织完成村庄整治14个;环保所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完成集中处理建设点7个;农水办完成清淤疏浚河道治理4条。

(三)件件为民,城镇功能一体化,落实具体项目的深度环境整治。推进城乡环境的优化美化,是缩小城乡环境差距,实现城乡环境统筹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全镇范围内实施镇村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交界处、镇村结合部、背街小巷等重点环节的环境优化出新,确保主要出入口、镇与镇交界处及镇村结合部等环境优美宜人。要重点抓好农贸市场、镇与镇交界处和镇村结合部的整治优化,完成北国社区环镇路的立面出新。

(四)环环相扣,体制机制科学化,落实集镇管理五项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集镇管理从运动式向制度化、科学化、预防式的转变。建立集镇目标管理责任制。总目标层层分解,确立镇、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制的管理方法,把集镇纵向管理链和横向管理链用责任状连结起来,构造一张可量化、可控制、可监督的集镇管理网,消除交叉管理和管理漏洞。建立集镇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深化社会管理,广纳民意,广用民智,建立由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居民代表组成的集镇管理咨询机构,实现集镇管理的社会化。建立集镇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招标等形式,实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市场化运作,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创新集镇管理的企业化、市场化模式。建立集镇管理绩效评价机制。设立集镇管理的效率指标、效益指标和百姓满意度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集镇管理发展年度指数。建立集镇管理全方位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把集镇管理绩效作为考评各责任单位的主要指标;完善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各种形式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完善舆论监督机制,通过大众媒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由宣传科制订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开展‘四化一新’环境整治百日行动”会议精神,突出“卫生管理好、环境绿化好、经营秩序好、出行文明好、行为习惯好”等“五好”宣传内容,积极开展“五进”活动,通过部门联动推进、镇村联手促进,群团组织联袂共进,在企业、社区、校园、农村、机关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居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四化一新”的具体内容,全面推进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务求全民参与、人人动手,解决各类民生问题,确保整治活动高效务实。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由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验收组,根据制订的考核要求,对各责任部门进行考核终验,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四化一新”百日行动指挥部,由镇长陈国君担任总指挥,陈晓东副书记、各分管镇长、纪检、宣传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宣传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监察室、建管所、农服中心、环保所、农水办、卫生科、城管中队、农机站、工商分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和督查组,同时,建立指挥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各部门各单位应将整治情况每7天一报告,镇指挥部汇总情况后进行定期通报,分级分片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四化一新”环境整治百日行动。

(二)形成工作网络

各部门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在全镇构筑起一个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网络,切实提高的执行力。要把环境整治“四化一新”百曰行动作为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形成各部门直接负责、镇干部包片负责、镇领导总负责的三级联动模式,真正形成层层推进的工作责任网络体系。

(三)严格考核奖惩

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监察室加强对百日行动的明察暗访,对人员、经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对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不履行职责,超出整改时限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对环境综合整治“四化一新”百日行动成效的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

第4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验收为契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级负责,堵疏结合、以疏为主,集中监管、建管并举、标本兼治的办法,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手段,集中整治,规范管理,依法对不规范露天烧烤、大排档占道经营、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为居民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目标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压缩辖区内露天烧烤、大排档经营空间;改造升级君泰烧烤城,筹建东方新世纪乐园烧烤城;引导不具备经营条件经营业户,进入场地集中经营,确保辖区主次干道、学校、商场、居民小区周边及休闲娱乐广场附近整洁有序。

三、职责分工

由区政府食安办牵头,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和各街区参与,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工商分局

1、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的烧烤经营业户,依法进行查处。

2、对虽有证照,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业户,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制定场地进行集中经营,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整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证照到期且未进入指定场地经营的,不予年审。

4、派员参与全区集中整治行动,派驻人员参与烧烤城日常管理。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对烧烤经营业户所进的原料、肉制品、调味品、餐具等进行检验监督,对使用不合格产品的,依法进行查处。

2、负责对露天烧烤、大排档等经营业户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查处。

3、加强烧烤、大排档从业人员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相关证件齐全,对未办理相关证件的依法予以处理。

4、派员参与全区集中整治行动,派驻人员参与烧烤城日常管理。

(三)环保分局

1、负责对烧烤业户环保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使用清洁能源而产生浓烟污染环境的业户,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负责对经营业户烟尘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处罚。

3、派员参与全区集中整治行动。

(四)区城管执法分局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的经营业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当事人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2、与街道协调,做好烧烤城的筹建工作,负责周边烧烤经营业户的迁入工作。

3、派员参与全区集中整治行动,派驻人员参与烧烤城日常管理。

(五)公安分局

负责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暴力抗法或阻碍履行职务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理。

(六)相关街办

组织力量参与本辖区内露天烧烤整治行动。

(七)新世纪东方乐园烧烤城、君泰烧烤城

1、组织专门力量负责烧烤城日常管理工作。

2、为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并配合开展工商行政、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至4月15日)。区宣传部门协调市级有关媒体对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曝光,阐明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区城管执法、公安、药监、工商管理等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辖区居民和经营业户表明对这次清理整顿的态度和坚决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区城管执法、药监、工商管理分别组织一部宣传车,按规定路线在辖区内进行巡回宣传,并发放有关宣传材料,向广大经营业户和市民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讲清取缔露天烧烤、大排档占道经营行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限期整改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由区政府食安办牵头,组织区城管执法、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佩戴统一袖标,统一行动,对市区内露天烧烤进行清理,引导无固定经营场所业户进入指定场地集中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由区政府食安办牵头,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继续从事露天烧烤的业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经营露天烧烤业户店内经营工具予以收缴,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及随意摆放的材料、物品、经营工具等全部予以收缴。所收缴物品一律不予返还,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管,采取专人盯防,包片到人;对其他路段、区域,实行专人定时巡查。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管辖路段或区域内仍出现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严肃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严管严纠。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露天烧烤、大排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陈国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织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此次集中整治活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人员由城管执法、工商、公安、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由80名执法人员(不含驾驶员)组成。其中,城管执法分局30人,工商分局20人,公安分局10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人,环保分局10人。成员要统一行动,集中对辖区内违章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占道经营展开拉网式清理整顿。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区新闻部门要派员进行现场跟踪报道,对拒不整改、阻挠执法的违法业户进行公开曝光。

第5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参与、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全旗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一个月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打造市容整洁、秩序井然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整体推进的原则。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是坚持集中整顿、标本兼治、重在实效的原则。要从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形象的难点问题着手,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务求实效,实现城市环境面貌的根本性改观。各地、各部门以及中区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对城市环境中的老大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本措施,实现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精细操作、强力推进的原则。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行政,既要严管重罚,又要疏堵相济,强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整治与规范并举、当前与长远并重,有效地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不断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集中整治时间

从4月25日开始到5月25日结束。

四、集中整治范围

镇区的主要街路、各出口和社区、驻镇各机关单位、各商业网点、各住宅小区。

五、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违章建筑整治。加强规划执法,坚决查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批准的施工图建设,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使用性质等各种违法建设行为。继续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进行集中整治,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坚决予以拆除;对已拆除的做好规范管理,确保不反弹。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强化审批后的跟踪监督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搭建行为,维护城市正常的建设秩序,对于违法行为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

牵头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对重点路段(区域)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提升道路保洁质量和标准,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要达到100%。清理各类垃圾死角,展现洁净的卫生环境。加大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力度,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公厕、垃圾箱等环卫设施要保持清洁,垃圾运输途中不洒漏,实现镇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扎实搞好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单位卫生达标率和卫生清洁率要达到90%以上。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街道办事处

(三)市容市貌整治。依据“一店一牌”和“高平齐”、“小精美”的整体设计要求,统一规范门头店面、广告牌匾,并对安全性差、有碍市容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牌匾、宣传栏、板报等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清理乱拉乱挂等行为,提升街面容貌形象。

牵头单位: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工商局

(四)交通秩序整治。规范交通秩序,严厉查处无牌照车辆上路营运,以及闯信号灯、酒后驾驶、争抢道路等行为,改善人乱行、车乱停,影响市容,阻碍交通的状况。完善主要道路交通规划,规范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彻底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等现象。坚持疏堵并举,严格控制超重车辆进入城区。加强出租车管理,实现文明驾车,规范行驶。

牵头单位:旗交警大队、城管大队

(五)环境保护整治。强化环保监察,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查处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加强重点企业排污监管,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良好。进一步抓好污水排放、歌厅噪音扰民及烧烤店烟尘等整治工作。严格控制靠近居民区的建筑施工、铁艺加工等造成的环境噪声污染,限制作业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

牵头单位:旗环保局

(六)绿化美化整治。加强城区公共绿地、绿化带管理,及时修剪、浇水和清除残株枯叶垃圾等,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和占压绿化带的非法行为。按照“重要节点改造提升、一般地段充实提高、大部分地段调整梳理”的原则,开展“增加绿量、丰富品种、提升景观、完善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城区道路绿化整治,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化环境。

牵头单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

六、实施步骤

(一)发动准备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通过电视台开辟专栏等形式全面展开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标准要求,并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牵头单位要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彻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使城乡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25日)。由旗委、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对照整治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纳入日程,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周密安排,通力合作,抓好落实。要按照全旗统一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单位,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6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幼儿园管理关系,摸清全市幼儿园底数;严格按照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限期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大力宣传示范幼儿园,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肃对象、内容

此次整肃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整肃的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设置情况、园舍及设备情况、工作人员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设置情况。幼儿园(班)要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危险建筑,无严重噪音,无污染。幼儿园分布要合理(在同一区域有多所幼儿园的只保留1所)。

(二)幼儿园园舍及设备情况。园舍要坚固、安全、适用,园内无危房。园内有活动室,且通风、干燥、光线好,使用面积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有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园内有1-2件大型玩具和必要体育活动设施,且安全、无锈斑。每班有风琴或手风琴。每个幼儿园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园(班)有适用于幼儿的厕所和便具。配备了与幼儿年龄相适应、安全卫生的教玩具,并有适量的自制玩具,人均达2件以上。

(三)幼儿园工作人员情况。幼儿园(班)设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高中、中师以上的文化程度,教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0%达中专或幼师专业水平;保健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幼儿园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四)幼儿园(班)的卫生保健情况。园(班)内设有保健橱或保健箱,建立有餐具、用具等消毒制度。每个幼儿有一巾一杯,并装有流动水设备和饮水设备,保证每天有饮水供应。

(五)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情况。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门卫人员;园内出入活动场所安装有摄像镜头;配有防暴器械和消防器材;接送车辆经过交警部门审核,司机经过培训;有接送制度,有记载。

(六)幼儿园教育情况。办园方向明确;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事件发生。

(七)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取,有财务制度并接受有关财务审查。幼儿的膳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账目向家长公开。

(八)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食堂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品采购建有登记制度;食堂内清洁卫生,设施齐全。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委、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专项整治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见附件)

责任分工:

1、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幼儿园的条件审批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我市情况,城区原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的公办幼儿园,继续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其它各级各类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批、管理。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车况;消防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市住建委:主要检查幼儿园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饮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在园幼儿预防接种查验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妇幼保健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是否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书,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任职资格证及卫生保健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市民政局:主要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发证工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等基本权利的保障情况。

7、市物价局:主要检查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同时,市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综治部门要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5月20日)。各县市区要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所管辖区域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订需要整改和取缔幼儿园名单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一次教育宣传,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工作意义,使举办者依法举办,自觉规范办园行为。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21日-6月5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进行排查,对举办不规范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无办园许可证,又没有到教育部门申办的,坚决取缔,并在媒体公布。被取缔的幼儿园在园幼儿由教育部门、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和举办者做好幼儿家长工作,就近协调安置。

(三)验收阶段(6月6日-6月20日)。市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清理整肃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行动迅速、经整治后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予以表彰,对清理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整肃规范工作,把这次专项行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来抓,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7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针对当前停车场存在的安全生产等问题,开展综合整治,重点清理整治未经许可、无证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车辆乱停放,消防设施、器材严重不足,各场主、从业人员消防意识薄弱,停车场内无证经营维修车辆、违章作业等问题,通过开展对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生产安全”的目标,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主管单位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安定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综合整治停车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区发改局(物价局)、区经贸局(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工商分局、各街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交通局),负责对停车场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安全检查组(每组成员由10人组成),检查组人员分配如下:区经贸局(交通局)8人(交通执法分局4人,交管总站、交通科4人),区发改局(物价局)2人、区环保局4人、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4人、区安监局4人、区城管局4人、工商分局4人、各街道2人。

三、工作分工

(一)各街道:

1、负责组织人员对本街道内的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进行摸查统计(见附表1),并按方案要求报送附表1;

2、配合区各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停车场进行整治;

3、对经过查处要求关闭取缔的无牌无证照营业性的停车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成社区收回其出租物业(或土地),不能再出租给无牌无证的违法经营者,从源头上彻底根治安全隐患。

(二)区经贸局(交通局):

1、由交通执法分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停车场;停车场内设违规营业性维修店档的停车场。

2、由区交管总站负责对有道路运输许可证非营业性停车场,但消防设施、器材不足,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不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和开业标准要求的非营业性停车场进行监管,对限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依法受理运输企业申请停车场经营许可证业务。

(三)区发改局(物价局):

1、负责查处营业性停车场,对未办理收费审批手续、未悬挂收费许可证及收费标准、超标准收费的停车场,按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停车场物价收费许可证,督促并限期进行整改。

2、负责查处非营业性停车场乱收费的现象,提出取缔意见并告知所属街道。

(四)区环保局:

负责查处营业性停车场噪音扰民、维修档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现象,对企业进行整改,强化企业环保意识。

(五)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

1、负责对营业性停车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查处,对消防手续不齐和未申报消防手续的营业性停车场进行立案查处;

2、配合交通、安监部门对乱停放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查处,强化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的落实。

(六)区安监局: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企业进行事故认定,强化企业责任安全意识。负责牵头联合各街道、公安交防大队、派出所对停放在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停车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提出处理意见。

(七)区城管局:

负责对街道辖区内的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违法乱搭建、乱停放的泥头车进行清理,净化道路环境。

(八)工商分局:

1、负责对有工商执照而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营业性停车场、汽车配件、轮胎销售店档进行查处,责令改正或停业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工商许可证;

2、对有证无照营业性汽车配件、营业性轮胎销售店进行清理,对符合开业条件的动员其办理工商执照,对不办理执照的坚决取缔,并函告所属街道、社区收回物业(或土地)使用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摸查阶段:

1、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信息平台发送通知、区交通局网站宣传、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企业“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积极的宣传,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各街道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所有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进行摸查(详见附表1),第一阶段摸查结束后将情况上报区综合整治停车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

由专项行动办公室对摸查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并按职能分工开展联合执法:

第一类: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的营业性停车场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的营业性停车场,由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关闭。

第二类:对无证无照非营业性的停车场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区经贸局(交通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环境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对未经许可无证照非营业性的停车场及场内维修店档,由交通执法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经查处关闭、取缔的停车场,告知和建议所属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成社区收回其出租物业(或土地),从源头上彻底根治安全隐患。

第三类:对消防设施、器材不足,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和开业标准要求的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非营业性停车场进行监管。(牵头单位:区经贸局(交通管理总站),配合单位:交通执法分局、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区安监局、各街道。)根据行业监管职能约谈相关运输企业,强化运输企业安全意识。对不及时整改的,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过期不改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四类:对部分停车场存在偷停放危险化学品罐车的现象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工商分局、各街道。)联合街道、派出所、公安交防、安监局等单位对停放在所有停车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提出处理意见。区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的资格认定进行审核。区公安分局交防大队负责依法对偷停放的危险化学品罐车立案查处,及时组织对偷停放的危险品车辆及危险品货物进行转运。区安监局负责对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企业进行事故认定,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三)复查整改阶段:

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区内所有营业性和非营业性停车场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细致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找出存在的不足,针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巩固工作效果。对牵头单位落实不主动、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省、市、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

各层面要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三个结合”(即:企业自查与执法行动相结合、全面执法和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从严执法

各职能部门要精心策划,全面部署,专项行动既要进行“地毯式”的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特别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要重拳出击,全面清查停车场的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无证无照的营业性停车场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消防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营业性停车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部分存在偷停放危险化学品罐车的单位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8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属地为主、疏堵结合、依法处置”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部位、区域的烧烤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有效改善

辖区市容环境面貌。

二、整治时间

2012年6月15日至9月30日。(根据整治成效,整治时间可相应调整)。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主次干道的店外烧烤要退路进室。对具备烧烤经营资格的门店,严禁在店外经营,烧烤炉具及相关的经营设备必须进入店内,并配置必要的排烟设施,对经劝导、教育不改的烧烤经营业户,由城

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不具备烧烤经营资格从事烧烤经营的门店,食品安全、工商、环保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严重扰民且屡次劝导教育不改的烧烤经营业户,要依法从重处罚,并进行公开曝光;对在

整治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寻衅滋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二)主次干道两侧的人行道夜间占路烧烤摊点要坚决取缔。区城管执法局要对全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占道“野烧烤,野馄饨”摊点进行摸排,逐路、逐段建立电子档案,做好整治计划,针对整治难

易程度分片区、分路段进行强制取缔。整治中区城管执法局有权联合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食药分局和相关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对在整治工作中不配合、不作为的部门和街道,区城管执法局

有权报区城管办、区问责办,并按照相关程序启动问责。对在整治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寻衅滋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三)居民小区内的烧烤摊点要合理规范。对居民小区内的烧烤行为,要本着“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进行合理规范。各街道要对辖区居民小区内的占路烧烤摊点进行摸排,建立电子档案,制定

整治计划。对存在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的烧烤摊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劝导、教育其退路进室,采用无烟烧烤炉具。对劝导教育拒不整改的经营业户,街道办事处有权联合区城管执法局、辖区公安派出

所、工商所等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对违规摊点进行强制取缔。对在整治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寻衅滋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

(四)合理引导,疏堵结合。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加强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市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导则(试行)》中对便民摊点群要求,对

各区规划的烧烤规范区进行科学论证,设置烧烤规范区,将无序分布在各处的流动烧烤摊点疏导至规定场所集中经营,加强管理,避免扰民。对不服从疏导、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由区城管执法局负

责在全区范围内找出三处集中烧烤规范区域,经营地点地面要铺设漏油、水措施,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既便民,又不扰民。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

(五)对占用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进行休闲烧烤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圈办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食药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等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露天烧烤”者开展守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争取其理解、支持与配合,引导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文明经营,自觉维

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

(二)部门联动。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城管执法、工商、环保、食品安全、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相互配合,加强对烧烤的日常监管,依据各自的行业法规强化执法力度,形成

强大整治合力。

(三)强化宣传。区委宣传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事例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大力宣传饮食卫生常识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

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市民注重健康、保护环境,自觉抵制不洁净食品。二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跟踪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使市民群众了解、支持、配合整治工作。要积极发动广大市民群

众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完善举报奖惩制度。三是积极宣传合法经营的典型,引导广大经营业户改进烧烤设备,提高食品质量,文明卫生经营。

第9篇:噪音整治行动范文

为确保我市2014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国家爱卫会2010年6月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2010年12月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版)》以及市、区创卫工作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东城街道提出如下创卫工作计划:

工作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内容,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整治、属地负责、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提升村民、居民文明素质和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树立对外良好形象,确保为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验收作出贡献。

工作目标

到2013年年底,全街道创卫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建立覆盖全街道的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卫生工作任务,实现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辖区范围内卫生整治工作符合创卫标准。

3、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4、做到城市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2年11月中旬启动,实现2013年2月通过省级验收,确保2014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一)制定计划,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1月)

制定《东城街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治计划》,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动员,明确具体任务、整治进度、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掀起全民参与创卫整治热潮。街、居干部及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更新板报和宣传栏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创卫”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主动支持并自觉维护社区卫生。

(二)全面整治,逐项达标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2月)

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集中力量整治社区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环境,消除垃圾死角和“六乱现象”。按照创卫要求整治公路、河道、居民区、公共区域卫生、农贸市场环境,完善卫生设施建设,清理整顿占道经营、夜市马路摊点现象,实现辖区环境卫生基本达标。

(三)督促整改,巩固提升,迎接省级验收阶段(2013年2月-2013年3月)

由街道牵头,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创卫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及交叉检查,对检查出的情况进行分类,限时整改,实现全面达标。

(四)全面总结,继续保持,迎接国家验收阶段(2013年3月-2014年)

各社区应巩固成果,加强日常清扫保洁与管理,持续保持整治成果并保证整体环境干净,保持整洁常态化,随时迎接国家暗访组的暗访,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创卫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顺利开展,街道调整东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配强社区基层单位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调整充实除四害、健康教育网络人员,并将创卫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社区、各单位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居民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自我保健能力。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要有固定宣传栏,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每月出一期健康教育专刊。做到有宣传活动记录、有宣传内容、有底稿。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3、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落实环卫经费。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突出抓好城东路和福三线等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巷道环境卫生、单位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堆积垃圾,加强巷道保洁清扫力度,根据巷道、地段、人流,合理配足保洁人员”,实行“门前三包”,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不违法占道摆摊设点,不乱停乱放车辆,不乱张帖小广告、“牛皮癣”,娱乐场所不噪音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