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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港口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港口的防汛抗洪工作;
(三)其他对本公司港口构成重大危害的如:台风、雷电、地震、暴雨、高温、大雾、冰雹、低温等自然灾害事件,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组织机构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士勇(总经理)
副组长:周学民(副经理、总工) 彭永宁(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潘万里(总调度) 周成友(工程部长) 龚 磊(安全员) 曾洪基(设备部长) 李军涛(技术部长) 丁宝来(管桩部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本公司生产副经理办公室,负责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下,根据掌握的信息,指挥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二)向本公司职工防风防台和防汛抗洪通知; (三)监督、检查本港口预防自然灾害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和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公司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五)做出优先安排抢险救灾; (六)对本公司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本公司提高预防自然灾害的技术和水平;
(七)督促本公司开展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宣传教育,并指导其开展港口预防自然灾害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三、预防自然灾害的工作要求
(一)大型港口机械防风防台工作要求
1、应当对大型港口机械的防风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并具备防风防台能
力;
2、大型港口机械作业的码头和场所,应当根据当地陈风或者台风的实际情况设置足够的锚定装置,对不具备防风防台能力的码头和大型港口机械应当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其具备防风防台能力;
3、正常使用的大型港口机械应当完备、有效,并具备有足够的制动力距。
轨道式大型港机应当符合《港口大型装卸机械防风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应当配备防滑和制动装置,其中防滑装置须保证设备在15米/秒到3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滑移;
2、选择配备防止风的水平力和上拔力的装置时,须保证设备在35米/秒到55米/秒的现场风力作用下不发生倾覆。本辖区50年最大风速历史记录超出上述范围的,应当按照50年最大风速设防;
3、行走轨道应当平整,轨道两端应当设置钢筋混凝土或者钢板制成的挡块,并与码头基础紧固联系在一起;
4、应当配备防风预(警)报装置,并进行技术测试,以满足对设计风速警示预报的要求。
(二)港口防汛抗洪工作的要求
1、日常的港口防汛抗洪工作实行“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平战结合。
4、为港口抢险救灾工作所进行的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抢险救灾指挥等提供技术保障。
(三)港口预防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要求
1、针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影响,应及时认真总结救灾工作经验。充分认识辖区其常见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把握灾害发展趋势,结合本港口实际,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
2、坚持灾情会商制度。预警信息。 3、抓好本港口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
4、建立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和信息管理平台。增强港口防灾救灾综合管理能力。 5、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上级政府各部门以及110、119、120等应急力量的协调联系,全面提高港口应急救援能力。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如遭受自然灾害时期的24小时救灾抢险工作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港口自然灾害信息,确保应急抢险救援高效快捷。
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四、港口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港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开展抗灾救助工作。根据港口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立以下四个响应等级:
Ⅰ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国务院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Ⅰ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国务院启动Ⅰ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省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Ⅱ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省政府启动Ⅱ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此外,还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难形势,落实救灾措施,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需要由江门市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Ⅲ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最终由江门市政府启动Ⅲ级自然灾害的相应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本公司负责配合上级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本公司受到灾情后,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向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通报情况。在应急时期,还需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午9时前汇总灾情信息,向上级报告,并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及时组织抗灾自救工作。此外,还应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灾情信息,分析灾难形势,落实救灾措施,请求上级部门协助开展救灾,派驻救灾队伍。
(四)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根据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确定终止Ⅲ级响应。
Ⅳ级响应
(一)灾害损失情况
本港口区域内,遭遇自然灾害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港口自然灾害事件。 2、紧急转移安置人员不足1000人的。
3、需要由新会区政府决定的抵御自然灾害其他事项。 (二)启动程序
本港口遭遇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应立即向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本公司应急工作人员立即进入抗灾抢险应急状态,实施救援。
(三)应急响应
1、本公司应急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港口自然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港口自然灾害会商,做好抗灾抢险技术服务工作。
2、信息收集和处理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期间,安全员需密切留意气象部门发出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等相关信息,负责对港口自然灾害情况进行收集和综合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和应急指挥机构。
3、通讯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期间,参与港口自然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保证通信畅通,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
4、指挥与协调
当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预案启动后,本公司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应急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现场指挥部为主,有关人员应当遵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置工作。
在必要时,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或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5、紧急处置
(1)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本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尽力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正确处置救灾。 (2)应急处置措施
本港口遭受上述Ⅳ级的自然灾害后,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需做好如下工作:①要求立即组织建立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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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预防自然灾害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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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
1、深入抓好学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注重打基础促规范,尽快建立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扎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将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防范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紧盯防御重点,坚决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提升防灾减灾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灾害风险防控
3、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监测评估会商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建立预警信息统一机制,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
三、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强化救灾准备工作
4、健全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完成《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组织全县乡镇(街道)、村,各部门单位、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商场超市编制专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从而使我县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并根据预案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5、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段为契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提升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大防灾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推进力度,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护等知识教育培训。
五、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救灾效能
6、建立完善多灾种综合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实现灾前、灾中、灾后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县减灾委员会与气象、农业、粮商等相关成员单位间建立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形成救灾合力。
7、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应急资源保障等机制,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
8、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切实贯彻落实领导带班制、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灾前能预判、灾中能报送、灾后能统计”的“三能”灾害信息员队伍。
六、落实救灾物资保障,强化物资储备
9、物资保障计划,做到门类齐全,满足需求,保障供给,调拨快捷。立足常见自然灾害,加强先进设备和特殊装备器材配备,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满足本行政区域救灾工作需要。健全多元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积极探索多渠道救灾物资社会储备机制,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机制建设。
七、确保救助精准规范、强化监督管理
10、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原则,切实把“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当做当前头等大事。
11、力求“准”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程序确定需救助人员,严格落实“公平、公正、公开”评议制度。
路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总纲
1.基本概况
路街道办事处位于西南部辖区总面积1.04平方公里,目前有7社区,总户数17146户,常住人口43620人,外来人口5360人。
2、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本街道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暴雨等各种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3、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办号)、《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办发号)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凡在我街道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
1、路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总指挥、副总指挥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街道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全面负责防御和处置各种自然灾害的检查督促、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物资供给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组织体系分组实施及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信息综合;协调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等工作。
信息组:收集处理监测组的各类自然灾害预报,与社区信息员保持信息畅通,随时和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上级指挥部的联络和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工作,并指导各部门依法按章向对口上级职能部门报送情况,及时掌握灾情等灾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
责任单位:街道党政办、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信息员。
监测巡视组:负责街道辖区内观测及了解灾情信息工作。随时掌握灾情程度以及易发山洪重点防范危险区的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和洪涝灾害区的位移等的信息监视观测工作。
综治办负责辖区内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公共场所汛前安全检查,灾前组织学生安全疏散工作,落实医院值班救护工作。
责任单位:街道综治办、街道劳保所、司法所、经济办
抢险救援组:灾害来临时,派出所和城管执法中队协助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负责自然灾害区域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道路通行情况,确保道路畅通。街道人武部要做好当地驻军的自然灾害救助协调工作,积极组织青年民兵突击队和自然灾害抢险小分队集中待命,在救灾中承担抢险和救援任务。按照街道指挥部的命令及时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危险区依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动员到户到人,一个不漏。必要时可以进行强制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根据救灾指挥部的要求,街道城管办负责街道区域内的在建、在拆民房的安全避御工作,对居民危房落实及时通知、协助避险等措施,对户外广告牌等安全性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街道人武部,街道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路派出所、和有关单位。
保障组:负责自然灾害物资及设备供需、避灾点建设落实布置;避灾转移人员组织安置;灾情调查统计汇总上报;救济物资的管理与发放和受灾群众的吃、住、穿等基本生活处置。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卫生防役队进入现场,及时展开现场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医院治疗,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事件发生或灾区使用;协助和配合医疗救护队及卫生防役组运送并火化死难者,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善后工作。
责任单位: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计生办、大二院。
三、应急准备
1、应急保障队伍
街道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保障力量由可指挥使用的应急队伍和申请使用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1)可指挥使用的应急力量:街道执法中队、街道派出所、社区应急小分队、社区医疗服务队、社区物业保安队伍、志愿者队伍等。
(2)申请使用的应急力量:分为大工程单位应急支援队伍和其他上级应急救援力量。市疾控中心、大二院医院等。
2、避灾点:
3、宣传、培训和演习
(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每年组织1次社区灾害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3)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开展救灾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四、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一)灾害发生后,街道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1小时内向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二)灾情续报。在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街道每日8:30前将截至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减灾委办公室报告。
(三)灾情核报。街道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减灾委办公室报告。
3、台帐管理
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分级,灾害救助行动实施分级响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街道党委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救助,街道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施统一领导,给予协调支援。
发生自然灾害时,由街道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响应程序,启动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指挥协调
灾害发生后,街道应急救助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受领任务。
情况紧急时,根据指挥长指令,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本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救助职责。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实施过程中,街道领导小组可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需要,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3、应急措施
启动响应后,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街道救灾人员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1)街道指挥长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灾区自然灾害救助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街道领导小组组长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派出现场工作组;如发生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以最快速度派出现场工作组。街道领导小组督促灾区所辖社区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转移安置灾民,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关键词:巨灾,综合风险管理
一、我国巨灾发生情况
1、巨灾的特征:
巨灾风险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保险界至今没有对巨灾风险进行统一的定义,各国只是根据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和习惯对巨灾风险进行定义。美国财产保险理赔服务公司(PCs)以1998年美国消费物价指数为准将巨灾风险定义为“地震、洪水及飓风之类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超过2500万美元财产损失的事件”。瑞士再保险公司将巨灾风险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祸,从1970年以来瑞士再一直根据当年美国通货膨胀率调整、计算全世界巨灾损失情况,并通过公司的出版物Sigma杂志向全世界公布。这里主要探讨的是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巨灾损失,不包括由于人为灾祸导致的损失。
2、我国巨灾损失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给我国造成巨灾损失的灾害主要有洪涝、台风、干早、风暴潮以及地震等,二十世纪60年代全国平均每年的自然灾害损失约300亿元,70年代平均每年损失约520亿元,80年代平均每年损失约620亿元,90年代灾害损失显著增加,年均超过1000亿元。1991年为1215亿元,1992年为854亿元,1993年为993亿元,1994年为1876亿元,1995年为1863亿元,1997年则高达1975亿元,1998年仅长江、嫩江和松花江特大洪水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1666亿元。以上数字只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还未包括人为灾难的损失。
二、我国在巨灾应对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灾害救助管理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们对包括地震在内的巨灾准备不足。最近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巨大的经济发展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市十分缺乏抵御巨灾的能力。
第二、部门协调性不够。从灾害链角度看,巨灾防范不是一个部门的问题,一旦发生,会涉及很多行业、很多系统,特别是涉及大范围的地区协调和部门协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条和块之间怎么协调,不是简单的问题。必须建立综合巨灾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综合协调,从灾害链的角度研究整个系统防御的各个环节。
第三、保险深度不够,目前我们国家商业保险保费占GDP大概是2%到3%的水平,也就是一场巨灾我们能够赔付的不多。中国的保险业在应对巨灾上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第四、巨灾防范机制更多的是事后救助,而不是事前预防和预测。各级部门关注的重点在灾害治理和危机管理而不是风险管理。目前风险管理主要侧重于风险爆发后的应对和恢复,而对风险的预测与预防工作做得不够,以致在风险来临时处于被动的“撞击式”反应而不是主动出击。
第五、 我国公民的防灾意识和在灾难来临时的自救能力薄弱。虽然我国的地震等灾害频繁,但对公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力度远远不够,多数公民缺乏必要的防灾救灾的常识,往往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防灾需构建综合风险管理体制
1、 制订预案,常备不懈
通过在国家、省、市、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制订与演练应急预案,形成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有条不紊、有备无患的局面。应急预案应包括对自然灾害的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调查评估等机制,形成包含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
不能将预案束之高阁,要通过培训和预案演练使广大群众、灾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预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增强忧患意识,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政府应鼓励社区制定紧急防灾预案、开展救灾演练、装备专门的通讯设备在紧急条件下替代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保证必要的紧急储备物资和设施。积极做好装备、技术、人员等方面的应急准备。
2、 以人为本,避灾减灾
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面对自然灾害,科学防御,从早期盲目的抗灾到近年来主动地避灾,体现了在防灾减灾中的科学发展观。
3、 巨灾保险,转移风险
目前国际上有1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14个巨灾保险基金,这为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模式。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应该以政府为主导,以商业保险体系为支撑,以国家救济、社会捐助、社会慈善为补充,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从政府的角度看,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增强财政资金救助的有效性;从保障民生的角度看,巨灾造成的损失一般十分巨大。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利用巨灾保险基金的长期资金积累,以及巨灾再保险分担机制,可以快速筹集大量资金,促进灾后重建。
4、 应急机制,快速响应
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快速响应、协同应对”是应急机制的核心。防灾减灾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组织领导,各个部门积极响应。需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规范、高效的灾害管理工作流程。
5、 分类防灾,针对行动
不同灾种对人类生活、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差异很大,防灾减灾的重点、措施也不同,如对台风灾害,重点是防御强风、暴雨、位对沿海船只、沿海居民的影响,强雾、雪灾则对航空、交通运输形成很大影响,沙尘暴灾害主要影响空气质量。根据不同灾种特点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特征,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
6、 防灾意识,全民普及
社会公众是防灾的主体。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防灾减灾需要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增强防灾意识、了解与掌握避灾知识。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普通群众能够知道如何处置灾害情况,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政府应组织和宣传灾害知识,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掌握基本的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达到减灾目的。应编写、发放自然灾害防御宣传手册与宣传材料,广泛宣传与普及灾害知识、应急管理知识、防灾减灾知识,提高企业员工参与应急管理能力与自救能力。社会公众要充分认识灾害预警信息的重要作用,了解各类预警信息含义,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不同预警信息、不同的预警级别,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
参考文献:
[1]构建预防救助综合体系应对巨灾风险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8年05月20日business.sohu.com/20080520/n256962738.shtml
[2]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2009年03月09ce.cn/xwzx/gnsz/gdxw/200903/09/t20090309_18432358.shtml
[3]巨灾风险的保险研究与应对策略综述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005-10-14 cass.net.cn/file/2.html
整合应急办、防汛办应急值守力量,严格执行了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会同县目督办、县水务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开展汛期地灾防范、防汛等督查。严格执行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规定和逐级上报要求,建立了以应急办、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卫计为主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联审会商制度,与县110、120指挥中心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动机制,确保了信息报送时效性。严格信息报送审核审批关,确保了信息报送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预警预防。
召开汛期自然灾害趋势会商会议,客观分析全县汛期自然灾害趋势,做好工作谋划;利用短信平台系统,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等部门面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及时预警信息400余条,及时传达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
(三)大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印发了《关于报送应急联络电话号码和应急资源台账的函》,实现应急电话号码和物资动态管理,推动全县应急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掌握了县域内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情况,落实了管控举措。启动了县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大力提升全县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降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不断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坚持按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要求,着眼于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认真汲取以往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强化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今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印发了《2015年春节期间全县重点场所安全稳定应急预案》。
(五)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按照上级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各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了应急处突实战演练;安排部分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学校开展了以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的逃生避险演练;安排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单项或综合性演练等,进一步加强我县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联动机制,检验和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锻炼磨合应急队伍,提升全县防灾救灾和应急处置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六)做好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
今年防震减灾日,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教体局、县规建局、县科技和商务局、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交警大队等多部门在南门休闲广场开展了一次集中宣传,通过举办街头咨询,向过往群众发放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资料2万余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应急管理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提升了公众防灾减灾能力。
由于景区危机具有突发性、危害性、急迫性等特征,从而使得危机的处理必须要科学及时,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小危机所带来的损失,维护旅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旅游景区危机不仅包括自然灾害、个人极端组织的破坏活动而且还包括人为对景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破坏行为,从而给景区或者游客造成经济上、身体上的损失,影响旅游景点的正常化开放、运行,甚至危害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更有甚者会危害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景区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景区开发不科学
由于旅游景区的开发大多数都是自然景色秀丽,而且具有一定的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地区。旅游景区的选址是一项非常具有技术性的工作,如果景区选址不合理,就会引发很多不必要的自然灾害从而危及景区的运行和来景区参观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也阻碍了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但是有些景区却是以经济效率为最终的目的,没有很好地关注生态环境与景区开发之间的管理,对于旅游景区的管理方式也不科学,没有对景区开发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有的甚至为了追求经济效率,对自然资源进行无节制的过度开发,严重破坏了景区周围的生态环境。
(二)景区危机管理意识不到位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多条措施来加大力度保护景区文物,对名胜风景进行划区保护,但是由于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强,对于破坏景区环境的行为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教育和惩罚,有的景区只是对破坏者进行简单的口头说明和劝阻,并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来预防和制止这种破坏行为,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破坏之风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损坏了景区的相关设施,而且也损害了旅行者的形象,这些也是造成我国旅行者在外国旅游景点遭到歧视的一方面因素。
(三)景区缺乏完善的应急预案
目前我国很多的景区对于景区危机管理的应急预案做的还不够到位,纵使有些景区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不能及时地分散滞留游客,平息游客的紧张情绪。而且有些景区对于应急预案的演练程度不够,从而使得在危机来临时,操作流程不熟悉,延误了危机营救的最佳时刻,由于危机的来临具有一定的迫切性,对于时间和效率的要求程度较高,如果操作过程不熟练,很可能错失解决的最佳时机,从而加大了危机所带来的损失。
(四)景区与游客缺乏沟通
由于很多景区与游客之间的交流沟通不够,从而加大了景区与游客之间的联系度,由于景区与游客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使得景区对游客信息的了解度不够,造成在危机形成后,不能及时地联系到游客,从而更好地让游客避免或者减小危机所带的危害程度。而且由于景区信息的透明度不高,使得游客对于景区信息的了解度不够,当危机来临时,不能及时地与景区取得联系,及时得到救援和帮助,这种信息的不透明性阻碍了景区危机的有效管理。
三、提高旅游景区危机管理效率的建议
(一)科学开发景区资源
在对景区进行开发之处,就应该采用科学的方式对景区周围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探调查,确保景区周围不会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比如说泥石流、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而且对于景区的开发要与生态环境的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不要一味以经济效益为目的,要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征集不同专家学者的意见,采取科学的评估方式对景区进行勘探、评估,从而在源头上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二)增强危机意识
景区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加强对于危机管理的重视成度,不断提高危机管理意识。景区管理人员应该树立危机意识,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来管理景区的危机事件,加强对于危机事件处理方式方法、技巧的学习。管理人员还要不断加强对于景区内的日常管理,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且还能够在日常的管理中发现一些景区内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早防范。
(三)完善应急预案
由于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具有一定的案例和经验作为基础,所以,相关人员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要充分利用原来的救援和解决经验,最好是能够采取不同人员的建议,比如说心理医生、武警官兵、警察、消防队员等,多方面征求建议,使得应急方案的制定能够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而且还要加大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程度,从而加快解决事件的效率和质量,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
摘 要: 通过对我国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及财政应对地震类灾害的流程分析,结合国外应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成功经验, 分析了我国公共财政应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最后建立了5个应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财政应急机制,分别是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震前预警防范机制、震时响应机制、震后恢复重建机制和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关键词: 突发事件;地震; 公共财政; 应急机制 0 引言 在各类自然灾害中,破坏性地震发生的频率虽不算很高, 但累计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的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以下几个基本特点:灾害种类多; 频度高; 区域性、季节性强; 灾害损失严重等。其中最为常见的灾害主要有5种: 洪涝、干旱、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等。地震是自然灾害危害最严重的灾害之一,一次强烈地震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达到数亿元。而我国又是地震灾害频发的国家, 因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居世界之首[ 1 ] 。 自然灾害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自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 具有很强的周期性和不确定性。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下, 我们还无法规避自然灾害的发生, 但是我们可以依据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衍生及其影响的自身规律,以及对救助主体自身的运作规律的研究,来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加以预防和应对。本文通过对我国地震应急机制及财政应对地震灾害的现状分析,最终建立了地震类突发事件的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目前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方面: ①地震应急预案的研究[ 2 ] ; ②地震灾害特点及减灾对策研究[ 3 - 5 ] ; ③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研究[ 6 - 7 ] ; ④地震个例研究[ 8 ] ; ⑤国外地震应急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9 - 10 ] 。可以看出,目前还没有从财政角度分析其应急机制的, 本文主要以地震为例探讨公共财政的应急机制。 1 当前我国地震应急组织体系简介 我国的地震应急领导机构分为平时应急准备和震后应急反应两类[ 11 ] 。平时应急准备领导机构通常称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或者防震减灾联席会议, 属于地震应急协调机构, 为常设机构; 而震后应急反应领导机构通常称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一种决策指挥机构,为临时性地震应急机构,但在平时已经成立, 震后根据启动条件启动运作。我国的地震应急工作组织体系由地震应急管理职能部门、应急抢险救援部门和应急领导指挥机构组成。 各级财政部门作为地震应急过程中资金的主要支持性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位列于地震应急抢险救援部门的行列。财政对地震类突发事件的支持分别遵循分级响应和属地原则。 2 我国公共财政应对地震类突发事件分析 2.1 地震类突发事件中公共财政支持的必要性 由于地震灾害的难以预测性、突发性、复杂性以及造成损失的严重性等特点,一旦发生就会给社会经济、人民生活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客观上要求社会具有应付此类灾难事故的能力。 财政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组织体系中的应急抢险救灾部门,对地震应急的支持是贯穿始终的, 无论是震前的应急准备、震时的应急反应以及震后的恢复重建, 都离不开各级财政的支持。 (1) 对平时地震应急准备的支持 破坏性地震发生的频率虽小,但造成的危害极大。地震应急准备的目的是降低承灾体的脆弱性, 提高其恢复能力, 尽可能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灾害的应急反应做出充分的准备。应急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编制地震应急预案; 建立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地震应急队伍建设; 储备地震应急物资; 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 地震应急宣传以及对地震应急的行政监督检查等。以上所有这些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2) 对震时应急反应的支持 震时财政资金支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灾区人民衣、食、住、行等生活品的基本需要。2002年7月, 民政部、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救灾资金的补助标准。随着灾害过程的发生、发展、稳定和结束,中央政府在不同时段将向地方政府下拨救灾资金,按照拨付时段的先后次序,中央救灾资金主要分为三大类: 救灾应急资金、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12 ] 。总之,各级财政部门在协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3) 对震后恢复重建的支持 震后恢复重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财政资金的投入也是陆续进行的。一般情况下, 救灾应急资金在灾害发生后3 d内下拨, 恢复重建资金在收到报告后10~15 d下拨, 在恢复重建期内, 各级财政部门要适时监督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 2.2 我国财政应对地震类灾害的流程分析 地震类灾害事件发生后,作为救灾主体的政府部门必须迅速组织资源实施救助。本文主要从财政提供资金支持方面进行分析, 目前我们国家的救灾资金是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的。下面对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灾害信息传递流程、财政救灾资金的申请流程、财政救灾资金的划拨流程以及灾后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与清理回收进行分析[ 13 ] 。 (1) 地震灾害信息传递流程 民政部门要进行灾情上报工作,首先要搜集所需要的信息。中国地震局虽有一套灾情信息搜集系统, 但由于专业不同, 对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方式也就不同, 因此在救灾款申领过程中, 财政部门主要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灾情信息为主,地震局提供的灾情仅作参考。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 地震类灾害的信息传递流程可用图1表示。 (2) 财政救灾资金的申请流程 地震类灾害的救灾资金主要包括用于解决灾民的吃饭、喝水、衣被、取暖、医药、临时住房等基本生活品;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灾死亡人员的慰问金等。我国救灾款项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务院申请, 而且相应的信息来源主要依靠民政部门的灾情统计信息。在救灾款项申领上报的过程中,由民政部门与同级财政共同会商决定申请救灾款的数额, 依据逐级上报原则, 层层会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 财政救灾资金的划拨流程 在国务院同意下拨救灾款项时,具体事宜由民政部和财政部负责。首先由民政部的一个主管处和财政部的主管处同意后, 再分头上报司里,两司经协商(有时需反复协商) , 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 上交两部审核, 两部审批同意后, 再返回两部的两个处, 按程序逐层会商后发文下拨。现行的拨款流程一般是:由民政部、财政部向省级政府及民政厅、财政厅发函通知; 省级政府拿到这笔款项后, 由省财政厅和民政厅会商,将其分发到各个市县; 由市县政府相应的财政和民政主管部门将其发至各个乡镇;最后乡镇将其分发到村, 直至将救济款用到灾民身上或发到灾民手中。救灾资金的划拨是各级民政与同级财政层层会商, 由财政部门划拨至民政部门救灾资金专户, 最终由民政部门统一逐级发放的。 (4) 灾后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与清理回收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之一便是对救灾资金的灾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回收救灾资金的余款。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的目的是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 避免挤占、挪用、不及时转拨、分配不公、地方滞留救灾资金等问题的出现。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中出现的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必须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 及时对灾后余款进行清理回收。
2.3 当前财政应对地震类灾害事件中存在的问题 处在转型期中的我国财政体制,尚未形成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财政运行机制, 赵要军、陈安等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公共财政应急机制探讨”一文中分析了当前财政应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4 ] 。除了所提到的问题外, 在地震类事件突发的情况下, 财政在应对中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地震救灾款申报中的问题 我国地震救灾款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商后向上级部门申报,这就导致地方民政、财政存在合谋套利的可能, 如轻灾重报, 无灾有报等。 (2) 地震救灾款的接收、分配过程中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救灾物资主要由财政、民政、社会捐助等方式获得,而对救灾物资的接收则存在多头接收, 缺乏统一的汇集管理。救灾款的分配没有统一的分配标准, 随意性较大。分配过程中还存在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 (3) 地震救灾款的拨付、使用方面的问题 救灾款的拨付不及时,应当兑付灾民的恢复重建资金不足额。主要存在大量挤占挪用救灾资金、随意调整资金的使用用途、少数干部贪污、随意挪用恢复重建资金等。 (4) 地震救灾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地震类突发事件救灾资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如没有对下拨资金在各恢复重建项目中的划分原则做出明确规定, 致使地方政府重基础项目恢复, 轻普通民房的重建; 虽然对中央特大救灾资金多长时间内下拨灾民手中有了明确规定,但没有对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的一般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下拨做出明文规定, 致使地方政府的救助资金长期滞留财政、民政部门。 3 地震类突发事件公共财政应急机制的建立 依据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衍生、演化等规律,结合财政自身运作规律, 完善的地震类突发事件公共财政应急机制应包括常态运行机制和非常态运行机制, 其中常态运行机制包括: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和公共财政震前预警防范机制,非常态运行机制包括: 公共财政震时响应机制和公共财政震后恢复重建机制, 还有贯穿常态运行机制与非常态运行机制始终的公共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15 ] 。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与否往往是不可预知的, 因此, 财政应急机制理应是常备不懈的, 各应急机制间应是一个循环往复的闭合圆环(图2) 。 3.1 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 地震类突发事件中公共财政的日常运行机制主要完成事前的应急准备工作,为有效应对突发性灾难事件提供保障。在目前情况下, 公共财政日常运行机制应着力完善以下工作。 (1) 财政系统内部成立灾难应急指挥体系 当地震类灾害发生时,发挥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以及财政资金的统一调配工作。由于目前我国的管理体制还存在分部门、分领域等分散管理的弊端, 因此, 成立统一的财政应急体系是有效应对灾难性事件重要的物质保证。 (2) 完善预备费的管理 目前我国预备费的提取数额与国外相比明显偏低,有必要提高预备费的提留比例, 同时进行预算制度改革, 把预备费和年度预算分开管理。建议设立专门的应对灾难性事件的专款专用账户,并设立明细科目。当灾难性事件发生时可迅速从该账户中支取资金予以应对。 (3)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救灾资金的承担比例 依据分级响应原则,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响应主体是不同的, 如重、特大灾难性事件, 一般应由国务院和灾区所在省人民政府共同应对处理,在财政救灾资金承担比例事先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 就容易造成“风险大锅饭”,尽而延误突发事件的处理。日本的《灾害救助法》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该法明确规定了财政资金应对灾害事件的提留比例以及各级政府应承担的数额[ 12 ] 。 (4)健全财政监督职能财政监督职能在财政资金的申领使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灾难性事件发生后,民政部门与地方政府会商申领财政资金过程中存在着夸大灾情、为己套利的可能, 在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则存在截留、挪用等不法行为。因此, 健全财政监督职能是合理使用资金的重要保障。 312 公共财政震前预警防范机制 震前预警防范是震时响应的前奏,做好震前预警准备工作是有效减缓公众情绪及减少损失的关键, 因此震前预警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财政系统不仅要与民政系统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还要与地震预测、监测体系间形成信息共享互递机制,力争快捷地获得第一手资料, 为应对地震类灾害事件做好充足的事前防范工作。 313 公共财政震时响应机制 震时应急响应是处置地震类灾害事件的关键。 (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依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原则,不同级别的地震应启动不同的应急预案。各级财政作为应急抢险救灾的主体部门之一,也要依据地震级别及各级财政承担的比例迅速调集资金加以应对。 (2)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 财政资金的申领、划拨等主要以民政部门提供的灾害统计信息为依据,因此在地震类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 财政、民政部门要及时的沟通交流信息。同时财政部门也应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 多渠道获得灾害损失的真实资料。 (3)简化、规范应急拨款流程 及时性是突发事件处理的重要原则,而目前我国财政资金的划拨流程则显得有些迟缓, 层层会商的结果可能会贻误灾难处理的时机, “特事特办”制度虽能一定程度上解燃眉之急, 但终不是长久之计, 必须简化突发状态下的财政资金划拨流程。 (4)适时监督财政资金周转情况 不仅要加强财政应急资金的日常监督,更要加强对灾害处理中财政资金的周转情况进行适时监督。 3.4 公共财政震后恢复重建机制 震后恢复重建是恢复灾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工作,财政资金的支持是恢复重建的重要保障。 (1)震后财政资金的及时补偿 财政资金的及时补偿是稳定民心、恢复灾民信心、搞好生产自救的关键。 (2)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对处理地震类灾害事件整个过程的分析,找出应对环节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完善财政应急预案。 (3)财政资金的清理回收 对财政资金的清理回收有明确的规定,多余的资金除用于规定的开支范围外, 其余的要回收财政专户, 对应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不足要查找原因。 (4)对财政资金进行全面审计检查 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后,要对财政资金的整个申领、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的审计检查, 要对违规使用资金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5 公共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机制贯穿地震类突发事件应对的始终。不但要对财政资金的整个流动过程进行检查,还要对预案及预案管理的有效性及灾害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财政应急预案。 4 总结 本文以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为基础,结合我国地震类突发事件的特征机理及财政应对突发事件的现状, 初步建立了地震类突发事件的财政应急机制。该应急机制是以循环的闭合圆环构建的,体现了系统论、过程论的管理思想。但对财政应急机制的更为深入的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程序,完善应急准备,提高救助能力,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所负责的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以及发生在本单位所负责的本县行政区域外但对本县已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旱灾、水灾,冰雹、雪灾、低温冷冻、风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局领导统一领导下,各科室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分级负责、专人专责。根据各科室各自职责,按照分级负责、专人专责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4.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本县发生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严重影响我县时,成立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顾小辉任组长,分管领导任于海涛、刘迪副组长,各科室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有关应急救助、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重大救灾活动,完成本单位范围内救灾工作部署。
(二)办事机构
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主要职责:
1.负责县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急救助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本县备灾规划;
3.负责修编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负责落实到位;
4.负责收集、汇总、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5.分析灾区形势,评估灾情,提出应急救灾工作建议:
6.组织对灾情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实施救助;
7.负责审查新闻宣传报道材料,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
8.完成市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科室职责
相关科室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1.办公室:组织新闻单位对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灾害的防治的科普宣传。
2.后勤科:负责保障粮食供应和物资保障。
3.审批科、规划科、法制科:收集、汇总损毁情况;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秩序,组织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公用事业管理科: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灾引发的,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工作。
5.财会科:承担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6.指挥中心:负责指导安全事故及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警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处理等。
7.市容市貌市场管理大队: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建设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指导做好城乡危房、建筑工地的安全工作;协调设置人防应急疏散基地和地下应急避难场所,为灾区救助安置提供支撑。
(四)专家机构
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专家咨询组,为本单位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提出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三、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管理
(一)灾害预警预报
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自然灾害救助临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灾情预警,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人员情况,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二)灾情信息管理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三)灾情信息
1.发生一般以上自然灾情,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自然灾害救助临时工作领导小组灾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工作。
2.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工作。
3.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四、安全生产事故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风险管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检测、评估、监控工作,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和岗位的重点管控。
(二)预警信息
生产经营单位发现生产设施设备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本单位预警信息,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通报相关地区,并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社会公众预警信息。
(三)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进行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设备设施巡查检修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停产撤人;同时,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1.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及时收集、分析预警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预警行动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2.组织协调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损害。必要时,采取区域警戒和交通管制,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限制使用或者关闭易受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的场所。
3.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资源调运准备。
4.及时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回答公众疑惑,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四)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分别拨打110、119、120等公共安全救援电话求救。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和时间(年、月、日、时、分);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数、重伤人数、轻伤人数、失踪人数、中毒人数和性别与国籍等);危险化学品或有毒药物名称和危害污染程度;经济损失;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等。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对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领导小组快速响应
1.及时向县政府、局机关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二)指挥和协调
发生和可能发生事故,有关部门及其人员要及时报告城建中心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及自然灾难发生后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及自然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三)紧急处量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及自然灾难发生后,每个人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拨打120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单位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七)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县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其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1.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自然灾害救助临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救济人口台账,组织实施灾民生产生活救助工作。
2.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自然灾害救助临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灾情。
(二)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七、保障措施
(一)应急资金保障
财会科负责救灾预算资金,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
(二)应急物资保障
后勤科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根据风险分析和应急救灾工作需要建立必要的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
(三)应急队伍保障
统筹规划建立自然灾害专兼职救灾队伍,强化救灾设备维护和应急人员培训,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四)预防措施保障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八、培训与演练
(一)各部门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关键词】煤矿;突发;灾害;应急管理
煤矿系高危行业,水、火、瓦斯、煤尘、冒顶、流沙、煤油气共生等自然灾害伴随着不同煤矿建设、生产的全过程,突发灾害事故时有发生,如何应对突发灾害事件如水害、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显得十分重要,使用正确、合规、科学的方法和途径是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浅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编制科学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以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1、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应对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规范煤矿企业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程序,及时、科学有效地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促进煤矿企业经济全面、协调和持续安全发展。
2、编制的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快结合,属地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综合信息,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3、分级编制,分类细化。根据国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事件类、社会安全类分类规定标准,集团公司、子公司、矿编制各自综合预案,按照公司、矿企业职能部门编制各专业专项应急预案,所属矿还必须编制现场处置方案。门类要做到齐全,灾害种类履盖全。
二、做好预案的评审、备案,根据客观条件变化及时修订预案
1、查清所有灾害,做到有的放矢。预案编制前,要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专家或借助社会力量,广泛搜集本单位的各种灾害信息和周边企业的资源信息,吃透本单位所有灾害的现状,以及采取的技术措施情况,分专业讨论单个灾害发生时应采取的办法和措施,使预案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2、做好评审、拾遗补缺。预案编制完成后,先由本企业组织专家库专家进行内部评估,然后补充完善;按照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按照企业生产规模、灾害类别报请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完成后,进行修改补充,然后填写备案资料向企业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3、根据客观条件变化,适时补充。根据生产建设过程灾害增加的客观条件变化要适时补充,走原有评审渠道重新评审,备案。
三、做好应急储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各种应急预案,都对应急专家、物资、设备储备进行了明确规定,要坚决做到落实到位。特别煤矿对水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灾害事故要做好物资、设备的储备,在现场设置物资、设备仓库;在现场物资、设备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和设备、物资供应商签订协作协议,建立信息库,在急需时联系直接送往现场。也可以向国家设立的救援基地请求救援,以满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需要。对于救援、救护力量不足的单位必须和当地的救援、救护单位签订协议,以满足应急需要。
四、抓好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1、抓好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增强广大职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2、抓好培训。抓好职工上岗前的培训和常规培训,使职工掌握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3、抓好演练。每年编制演练计划,按计划结合实际进行桌面演习、单项演练、综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应急响应,快速处置
1、现场人员发现灾害,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信息调度中心(或应急管理中心),最好用井下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井下现场人员撤离升井,信息调度中心立即报告矿长。
2、当矿长接到生产建设现场发生突发灾害,按照灾害发生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应立即启动预案,通知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现场待命。
3、对周边相邻矿井也要同时通报情况。
4、同时用电话逐级上报企业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以取得上级的最新决定和指示。然后用文字传真、网络补报。向矿山救护单位和医疗救护单位求援,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煤矿上级企业领导立即赶现场指挥救援。
5、立即通过人员定位、考勤系统查清升井和被困人员以及伤亡情况,先用电话报告,然后用文字传真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