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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宣传,落实到户。
我镇高度重视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迅速进行工作布置,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村组干部、涉林农户等具体人员身上。全镇共召开村组、村民会议20多次,印发宣传资料1360余份,张贴森林防火警示标语300余张,将林区和林缘范围内禁止用火的要求传达到各家各户,利用村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宜城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2000余次,努力营造自觉抵制野外违规用火的社会氛围。
二、节假日期间加强值守。
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全面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火情报告制度,每日值班人员在微信群中汇报当日巡查情况;对于山林较多的村严格要求多人值班、领导带班制,不定时对山林巡逻检查,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保证随时有火必灭。
三是强化管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由镇驻村领导组成的督査组深入各村,对各村辖区内农业、工业生产进行严格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林区,做好防火物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源头上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把防火职责落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地块,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村实施方案操作性不强。实施方案照搬照套,没有结合本村的特点规律、人力、物力情况进行统筹考虑。
二是分工不具体。过度将专项行动交给村委会实施,导致一些违规用火只是口头批评,起不到警示作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正。
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要求各涉林区村(社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制,严禁野外用火;
二是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利用微信群、村组会议对森林火灾危害进行强调,时刻监督村民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党代会、三干会和市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强化、周密预防、快速反应、积极处置,加大依法依责管火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为促进我县科学发展、构筑生态屏障,建设生态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杜绝或尽量减少因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采取联户联防、边界联防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预防为主、防扑并举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和火源管理,加强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值守,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多发突发区域的综合整治。确保一旦出现森林火灾,能够及时发现,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发生较大的和有影响的森林火灾。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狠抓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根据我县森林火险区域划分及实际情况,辛庄乡、苍岩山镇、南峪镇、南障城镇、微水镇、测鱼镇、上安镇、南王庄乡、吴家窑乡为森林防火一类重点乡镇。苍岩山、锦山、仙台山、金华寺、南寺掌林场、辛庄林场等重点景区、林区为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
(二)把握重点时期。节假日期间,特别是高森林火险期及清明节前后,要重点防范,确保死看死守。
(三)抓住重点环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确保落实到位。
(四)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进山游玩人员,上山放牧人员,林区野外作业人员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严管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督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国有林场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防火牌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具体做到十个“一”:县防火办每天发送一次森林防火短信;县电视台每晚播出10条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每个乡镇书写、更新宣传标语、警句100条;每个乡镇装备一辆载有扩音设备的宣传车;每个乡镇对每户村民发放一张明白纸;每个村庄每天至少广播宣传一次;中小学校普遍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对山区野外矿点、施工点、外来务工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对乡村领导干部、林业经营大户、护林员分级进行一次防火培训;每个乡镇对半专业扑火队进行一次实战演练。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户、进学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必须坚持“预防为先、严防死守”的原则,严格火源管理。今年要在全县推行五个100%的管理制度,做到村委100%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和儿童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在具体工作上,做到三个严格管控,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三个严格管控:一是严格管控重点部位。重点林区、主要路口,特别是高火险区、风景旅游区、封山育林区要进行重点防范,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苍岩山、锦山、仙台山、金华寺、南寺掌林场、辛庄林场等重点景区林区、重要设施周边,要提前开设隔离带,做到万无一失。二是严格管控敏感时段。“十一”寒食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以及高危火险期,各乡镇要抓好封山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三是严格管控高危人群。对痴呆聋哑以及精神病人、情绪不稳定的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实行专人管控,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个专项行动:一是开展野外违法用火严打专项行动。县森林公安局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手软,坚持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野外用火状况有根本好转,火灾案件查处率有明显提高。要严惩秋冬季第一把火,对肇事者要从严从重处罚,对乡镇村要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要逐级写出书面检查。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县、乡森林防火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特别对林业承包经营大户、驻林区施工单位、生态旅游风景区等进行重点检查,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登记建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今年夏季雨水充足,林草茂盛,可燃物严重超载。各乡镇要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人力、物力,扎扎实实组织开展“五清”行动攻坚战,彻底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队伍建管,提升防控能力
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走专业化为主的扑救道路,重点抓好四支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县级专业扑火队伍。要按照“装备优良、纪律严明、作风顽强、敢打必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护林防火应急扑救队人员力量,搞好集训演练、装备补充和后勤保障,11月1日开始全部集结,集中食宿,封闭管理,一线驻扎,随时待命。充分发挥扑救队宣传、巡逻、打击、扑救的作用。二是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建,按照防火一类乡镇不少于30人、二类乡镇不少于20人的要求落实,南寺掌、辛庄两个国有林场和苍岩山、锦山、仙台山等景区也要进一步充实半专业扑火队员,加强管理,相对集中,保持临战状态。充分发挥半专业扑救队作用、争取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护林员队伍。调整充实240名双百万亩封山育林护林员和19.4万亩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明确职责、明确管护范围,充分发挥护林员护林防火的重要作用,争取及早发现野外火源,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四是县直包村干部。继续实施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包村制度,包村干部全部进驻分包乡村。具体负责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指导落实森林防火具体措施,对分包村火情进行严密监控。凡因包村干部脱岗漏岗,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责任。
要从实战出发,注重加强这四支队伍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县防火办根据实际情况和实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各乡镇也要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要做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火灾处置思路清晰,方法可行,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临阵不乱,指挥有方,组织有序,扑救得当。二是强化专业培训。县、乡防火办要有计划地对乡、村扑火指挥员、防火办主任、扑火队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每一名扑火指挥员熟练掌握火场组织指挥要领,使每一名扑火队员了解掌握扑火基本技能和避险方法,提高广大指战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实战演练。县防火办和各乡镇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预案实战演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真正熟悉预案内容,使有关领导、人员熟知预案内容,熟悉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迅速实施扑救。四是健全联动机制。重点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全县森林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联防制度,一旦发生火情,首先由地处一线的当地乡村组织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组织及时扑救;并迅即上报县防火办和通报相关联防单位,迅速出动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第一时间投入重兵扑救;做到县、乡扑救队伍统一指挥、统一调配、上下协调、协同作战,确保扑救工作科学、有序、有力、有效。
(四)加强科学处置,增强扑火实效
一是加强火情监测。充分发挥县气象局、防火办卫星监测系统和了望台、巡逻队、护林员的作用,对山场火情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巡查组,负责对境内林区火情24小时巡查,发现火情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各村委会要成立森林防火联防队,负责对本村林区火情进行不定时检查,在森林防火特险期要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扑救措施。县乡村三级护林员、巡逻队要全部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对重点林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要加强巡查,不留死角;二是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在岗在位,指挥调度。三是严格火情报告。认真执行归口管理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警,各乡镇必须按程序上报县防火办,对瞒报、漏报、迟报火情的,要坚决查明责任,严肃处理。四是科学组织扑救。乡镇主要领导必须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组织重兵扑救,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要因地制宜,因火施策,科学合理地制定扑火方案,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要及时准确上报情况,需要县扑救队支援的,不得拖延,不可贻误战机。五是合理调配力量。要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灭明火的任务主要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可由群众扑火队伍承担。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灭火,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防火装备
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的正常运转。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突出抓好指挥系统、物资储备库、望火楼和防火检查站、气象点、防火隔离带等建设,及时购置或补充风力灭火机、油锯等物资装备,不断提升森林防火基础保障能力。
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以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为目的,全面推进森林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执法力度,拓宽执法领域,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宣传;进一步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积极搞好预防,抓好宣传,认真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从而开拓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的现状
1.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概述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新时期我国提出的一项经济、林业和生态建设工程,通过对我国天然林的重新分类和区划,规范森林资源的开发、经营和保护工作,促进天然林资源的管护、培育和发展,维护和改善目前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满足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对林业事业的各项需求。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宗旨是: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森林管护工作的定义
森林管护工作是指对林业事业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管理和保护,通过国家政策的引导、科学合理的规划、规范化的操作确保森林管护工作的有序进行,为提高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服务。森林管护工作应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森林管护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管护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报酬。
3.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的现状
首先,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在各地得到较好地执行,实施单位的管护责任落实率高。其次,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因各地情况不同采取了多种方式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护,确保了森林管护效果。最后,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的机制、办法和体系正在建立,并将实现对天然林保护的重要作用。
二、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资金困难
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经费不足和管护人员待遇低,一直是困扰管护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性因素,其一,管护工作主要以静态投资为主。工程设计、实施和管理是按工程初始时期的数据进行,不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物价水平的上升。其二,于管护人员工资待遇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队伍不稳、人员变动频繁、工作积极性不高。其三,新增的森林面积没有相应的管护经费,相对地减少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人员的收入。
2.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合同签订不规范
首先,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合同的条款不严谨。其次,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不严肃。其三,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合同后期执行不严格。
3.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量大
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中人均管护森林面积偏大的情况较严重,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林工作的持续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加重了管护人员的负担不利于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三、提高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质量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林业立法力度
加强完善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建设时依法治林的前提,《森林法》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大法。因此,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法制工作宣传,广泛宣传天保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强化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加大用法律保护森林资源的力度。由于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是全民的责任,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带头学好林业有关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带头护林。
2.增加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工作经费的投入
各级管理部门要适时调整、提高天然林保护工程投资标准,增加对新造林面积管护资金的投入,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森林资源得到全面有效保护。提高管护人员待遇,林业企业极筹措资金,确保森林管护工作中必要的物质条件的具备,全面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3.严打击,保持资源管护高压
在执法管理上,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建立森林资源监管网络系统。制定《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监管的实施意见》、《阳光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罚款分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投诉举报制度》、《跟踪服务制度》、《服务承诺制》,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竭力开展严打。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依法重拳整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了森林资源保护高压态势,有效保护了天然林森林生态安全。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紧扣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加工企业及林地管理等几个关键环节,加大森林资源源头监管力度。针对林业导致涉林犯罪迅速回升的情况,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全面开展了森林防火调研和有奖征文活动,真正做到全民参与森林防火。加强天然林群落的保护,对重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在此基础上,先后组织“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木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全面加强生态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4.规范天然林保护工程中森林管护合同的管理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合同法》的要求签订格式统一的森林管护合同,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纳入森林管护工作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之中,提高基层主管部门和管护人员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实现科学、合理、有效的森林管护工合同管理。
5.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天保工程的核心是保护好现有资源不被破坏,要把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做为一件大事常抓不懈。因此,应进一步健全森林管护机构,完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各级领导要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在贯彻《森林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天然林管护的执法监测队伍,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能力,对病虫害要采取生化措施,搞好防治工作,尤其要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
【关键词】 浅析 森林火灾 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对2005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首次修订。新《预案》将处置对象由过去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拓展为“森林火灾”;首次对森林火灾预警响应进行了专门表述;将国家层面的分级响应由原来的3级变为4级,并大幅细化了具体措施;同时,在结构、体例和文字表述上进行了全面调整,精简了正文的篇幅,使结构更加合理,责任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重点更加突出。
1 应急处置为主,适当前后延伸
据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三处处长吕红频介绍,在《预案》修订过程中,如何定位应急预案存在不同的观点。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应急预案的定位为:立足现有资源的应对方案,以事发后的处置为主,适当向前、向后延伸;确定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定位为: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强调其政策性和指导性。
鉴于上述情况,作为国家25个专项预案之一,修订后的《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位于:立足现有应急资源,以应急处置为主,适当向前、向后延伸,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指导各地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删除了原《预案》中“火案查处”、“灾后重建”和“培训演练”等内容;增加了“预警和信息报告”一章和“预警分级”、“预警”、“预警响应”3个小节,为各地针对不同的火险等级状况科学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2 突出以人为本,责任更加明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继续坚持这些原则,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规范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责任与相互关系。
修订后的新《预案》着重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将安全放在各项扑救工作的首位。在“扑救火灾”部分,明确要求“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用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同时,新增了“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和“善后处置”3节,对于在火灾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安置群众基本生活、实施医疗救治和抚恤作了具体规定和说明。
在预案执行主体上,原《预案》规定“由国家林业局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修订后的新《预案》则进一步明确了森林火灾应对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在组织指挥体系上,原《预案》规定:“国家林业局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修订后的新《预案》调整为: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武警森林指挥部副司令员魏凤桐曾多次参与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对应急预案在协调组织指挥上的重要性感受尤为深刻。他举了两个例子:1987年“5·6”大火,5处火场投入军民5.8万余人,连续扑救28天,火灾给林区造成巨大损失。究其原因,火场组织指挥运行不畅、打乱仗是主要问题之一。时隔23年后,2010年大兴安岭“6·26”大火,24处火场投入2.6万余人,仅用了7天就全线扑灭。科学合理的指挥机构编成和顺畅的指挥关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修订后的新《预案》为今后科学防火、灭火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遵循。”他说。
3 规范预警响应,常态与非常态结合
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扑火救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预案》的修订充分考虑到未来发生超大范围森林火灾的风险,将国家层面的分级响应由原来的3级变为4级,同时对每一级响应措施进行细化,大大提升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实用是应急预案的生命,”吕红频说,“要让不懂森林防火的人拿到预案后也知道该如何应对。”
修订后的新《预案》进一步理顺了森林火灾发生后的响应措施,包括扑救火灾、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善后处置、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信息、火场清理和应急结束各个环节;对国家层面的应对工作设置了更加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响应措施。
(一)造林绿化成效突出
1.造林任务圆满完成。2015年完成完成造林2万亩,森林抚育1.5万亩,低效林改造0.56万亩。
2.林业工程项目逐步完工。一是按时完成了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新造林)和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的作业设计、报批、施工、自查验收工作,省级检查验收工作。二是完成了2014年1-7月份和8-10月份植被恢复工程共计1100亩的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管理等工作。三是完成了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2000亩的森林抚育任务作业设计,根据省厅要求,对2011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的2000亩建设任务和2009年度实施的封山育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验收,并顺利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
3.退耕还林成效突出。全年共完成造林5000亩,其中经济林2000亩,用材林3000亩。低产林改造5640亩,主要分布在临汝镇、小屯、夏店、米庙、杨楼、蟒川;林下种植2000亩,主要分布在蟒川、杨楼、陵头。中幼林抚育4000亩,主要分布在寄料、杨楼、王寨、陵头、临汝镇、纸坊、蟒川、米庙、焦村。
4.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今年义务植树活动采取____直单位联系乡镇的方式进行,3月中下旬,各____直单位、乡镇(街道)的部分职工及全____适龄公民数万人次共同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全____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5%以上。
5.花卉苗木面积增长迅猛。新增花卉苗木育苗面积5800亩,其中林业育苗4800亩,花卉1000亩。
6.林业产值稳步增长。全年林业总产值预计将达到7亿元以上。
(二)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1.林业资源管理逐步完善。一是组织开展省级公益林规划设计等野外作业,完成了省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工作。二是严把运输证、采伐证审批关,截止目前共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4个,运输证245份,采伐证512份,采伐蓄积17195.48方(限额21491方),征收育林金82.411万元。
2.林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一是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换证和考核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行政案件跨区联动执法行动。三是森林公安局配合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枪爆物品大清查、追逃行动、春季行动、禁毒行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各项专项行动,提高素质、强化管理、规范执法、服务人民。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5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受案5起,有效地保护了我____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长远发展。
3.严防森林火灾。一是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在全____今冬明春森林防火会议,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逐级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661份、森林防火协议561份。防火期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火情监测。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森林防火氛围。确定11月份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多方筹资25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每天在____电视台播出防火宣传字幕、火险气象预报,在____广播电视台播放防火通告,印发森林防火挂历10000份、防火通告5000份、文明祭祀倡议书2000份,出动宣传车200多辆次,悬挂宣传标语1000多条,在国有风穴林场周边设定固定防火宣传牌30个,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全民参与森林防火意识。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做好森林防火物资筹备。多方筹资281万元,加[:请记住我站域名/]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新购移动电话3部、风力灭火机180台、扫帚3000把、2号灭火工具4800把、铁锨500把、扑火服装430套、建防火检查站1处,建生物防火林带5公里,开防火隔离带15公里,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扑救森林火灾能力。我____正已筹建1支专业森林消防队,20个乡镇、办事处各有1支半专业消防队,每队50人共1000人。同时,积极开展冬季防火业务“大练兵”,加强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防火队伍作战能力。
4.病虫害防治工作持续开展。一是开展产地检疫。对全____2200亩苗圃地进行了产地检疫,检疫苗木共300余万株,对合格的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二是开展虫情调查。对全____杨树进行春季草履蚧、春尺蠖、美国白蛾第一代的虫情调查,并指导林农进行科学防治,共发放草履蚧防治药物拦虫虎20公斤、毒药带18卷,并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美国白蛾的宣传活动,发放美国白蛾防治宣传彩页4500份。三是全面启动_____
___飞机防治和人工地面防治林木食叶害虫行动。飞机防治采用蜜蜂型飞机,作业面积2万亩,作业时间2天;人工地面防治采用大型远射程风送式喷雾机,作业面积4万亩,作业时间20天。四是做好森防宣传工作和预测预报工作,共森防信息14期、预警信息10期,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林农问题200余人次。5.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加强。一是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疫源疫病防控知识宣传、“爱鸟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二是林业局野保科联合森林公安局,突击检查____区及风穴寺景区周边16家餐馆、酒店,查处违法经营3家,处理违法人员5人。三是积极做好____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工作。____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设计已由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完成,并制作了8分钟宣传短片。6月18日,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了省林业厅专家评审,现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待审。8月21日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专家向高建军书记及____委常委作了____汝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汇报,并提出了建设要求,预计9-10月份国家林业局评审组将莅临____进行实地考评。____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全面启动,9月18日,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6名专家莅临____,在____林业局技术人员的陪同下,通过现场测量、采样分析、飞机航拍等方式,开展为期5天的森林公园现场勘查工作。据悉,____森林公园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将于近期提交,并于10月份进行开工建设。
(三)林权改革逐步深入
一是完成集体林地家庭承包新增2500亩,家庭承包率由原来的71%提高到79%。二是林下经济迅猛发展,林下经济涉及农户共5.02万户,年产值达到8511万元,提供就业人数达到5.67万人。三是新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3个,涉及发展林下经济的2个,苗木花卉的1个,投资规模大、经营模式多元化、涉及农户多成为新立专业合作社的一大亮点。四是全年林权抵押贷款登记2起贷款金额共175万元。办理集体林权流转1起,流转林权面积3464亩。五是建成林权纠纷仲裁办公室,成立了林权纠纷仲裁庭。
(四)综合工作全面推进
按照____委、____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____中心工作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和服务能力,搞好队伍建设;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做好招商引资、综治和帮扶等工作,搞好林业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共报送信息98期、发表新闻60篇,全面提升了林业部门的整体工作水平。
我____林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没有办公场所、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林木管护不到位、林业产业规模小档次低等问题。
2015年,我局的工作思路主要围绕“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主题,紧跟我____工作重点,实现高标准绿化、精细化管理、严格化管护、大力度执法的目标。
(一)积极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一是完成荒山造林1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农田林网建设2万亩,完成重点通道绿化50公里,新型农村社区绿化美化工程30个。二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建设,即:速丰林500亩,经济林3000亩,低效林改造3000亩,中幼林抚育2000亩,林下种植经济作物2000亩,林下种植中药材350亩。三是新发展苗木花卉2000亩。四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二)完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落实林农对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尽快达到均户到户率70%以上。积极设立林地纠纷仲裁庭,出台《________林权流转实施细则》,建成林地交易流转信息平台。稳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加快林下经济发展,使林下经济产值达到1.2亿元。积极扶持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明年计划发展5家合作社,使合作社达到40家。二是加快推进公益林的建设。落实好我____现有省级公益林面积1.6万亩的管护任务。三是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三)紧抓森林防火工作。一要做好日常防火管理工作。二要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三要筹建重点防火区。按照上级要求,争取划定4万亩重点防火区,每亩每年补助25元,小计100万元;按3元/亩列支防火经费200万元,用于防火专业队建设和全____性的火灾扑救、设备购置、评先奖励。四要争取重点防火项目。争取2016年河南省嵩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和2016年河南省平顶山____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五是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四)严格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是2016年全____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确保森林病虫害成灾率降低到3.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灾害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分别提高到89%、91%、97%。确保不造成大的灾害。二是做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搞好飞机防治2万亩,人工地面防治4万亩。三是搞好国家级示范标准站建设。目前已申报国家级示范标准站建设项目,由中央投资200万元建设100平方米标本室、检疫实验室、资料档案室、药剂药械库等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仪器设备。
(五)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一是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数量。坚持执法办案,2016年案件办理数量要达到50起以上。二是完善硬件配备工作。2016年,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的装备配备标准,对必配装备的配备达到85%以上,选配装备上将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进行配备。更新已到报废期限的执法执勤车辆一台。三是进一步搞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争取完成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六)继续做好____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的审批和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____政府要与各单位签订林业发展目标,将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列为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重点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各乡镇政府对本地林业生态保护与建
设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本级财政资金。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搞好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任务。(二)转变战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着力激发各类____场主体发展活力,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发挥对外开放“一举求多效”的作用,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不断拓宽与省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领域,引进科技成果,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加强舆论宣传,不断创新形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全社会办林业的新机制,促进全民共建共享。
(三)加大力度,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____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入、____场运作的方式,拓宽林业建设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生态建设工作的以奖代补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奖惩机制;用足、用活、用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
(四)深化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机制。一是巩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林农小额免评估贷款等业务,积极探索林业资本运作新模式,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二是推进国有场圃改革。探索新的国有林场领导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苗圃改革新路子,加快国有场圃脱贫步伐,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林业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林业行业的服务形象。
一、 近期林业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县植树造林完成情况
今年春季植物造林任务11000亩,其中:造林绿化任务5000亩(防护林3670亩、村庄绿化5个、庭院经济户95户,绿色通道37.7公里),新一轮退耕还林6000亩。
(二)按照工程造林苗木质量标准,严把种苗检疫和检验调运质量安全关
截至目前,我局对我县面积1459.6亩开展了春季产地检疫工作,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13份,检疫苗木700万株,主要树种有俄罗斯杨、大叶白蜡、白榆、樟子松、沙棘、沙枣、大叶榆、丁香等,检疫中未发现苗木携带危险性病虫害;对调入我县3批次共计1万余株苗木进行了复检。抽查苗木0.03万株,其中1级苗木60%,二级苗木40%。在所抽检的苗批当中,一签两证不全,部分没有小标签,后全部补齐。
(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开展有序
一是森林防火工作得到全力推进。根据《地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我县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印制森林防火宣传单5000;组织防火队员在清明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共同保护我们家园活动,此项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000人次。截至目前,以各乡镇为县护林办为辅,乡镇场出动宣传车6辆,县护林办出动制式宣传车3辆,每天在河从林、荒漠公益林和各乡镇往返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二是打击破坏林业违法犯罪行动深入开展。森林派出所共查获林业行政案件5起,查结5起。5起均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野兔33只)。林业行政罚款共计5400元,处罚5人次。已全部上缴财政非税专户。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预测预报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对全县现有林进行了全面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调查范围包括所有人工林、河谷次生林及荒漠灌木林,根据树种分布区域、林分结构和林龄结构的不同,在全县三乡三镇两场一镇有序布设标准地监测点27个,覆盖监测全县范围内308万亩林木,根据监测调查结果了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2期,从而为林业有害生物的有效预防和防治提供了依据。四是加大公益林管护力度,将全县组织80名公益管护员,针对林业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班一次,完善森林管护责任制。
(四)项目工作平稳实施
一是是新老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在巩固第一轮6.6万亩退耕还林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积极推广发展具有地域优势的特色小浆果产业,截止目前,我县发展种植小浆果面积达3000亩。三林业技术试验推广基地。该项目总投资500万,目标建成科研、驯化、培育一体的苗木技术试验推广基地。目前,项目土地林权证已办理完毕,我单位领导正积极与地区林科所积极沟通,推动项目近期动工实施,预计该项目于2017年完工。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增强了平原林场中心苗圃苗木培育能力。为打造首屈一指的苗圃基地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困难
1、林带管护难问题。林业管护工作各级部门之间存在不同步现状,存在有人种树,无人管护现象。
2、老林带灌水难问题。大面积实施滴灌,部分老林带渠系不通水,林地离水源过远,无法浇水。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加之生态用水水费高,退耕户浇水成本高,从而影响了我县生态环境的改善。
3、国家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包括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到位,国家投资部分远远不能满足工程造林的需要,势必会影响林业工程质量。这是目前林业项目工作中面临的一个主要困难。
4、森林资源管护压力增大。随着我县资源不断增加,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森林资源的管护难度进一步增大。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加强生态公益林和现有林木的保护力度,加强资源监管和林业执法力度,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季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滥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确保管辖区内不发生滥砍乱伐林木、滥垦乱占林地、滥捕乱猎野生动物和滥采乱挖野生药用植物的违法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秩序,促进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二)做好退耕还林续建工程,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等工程造林成果,加强退耕地的管理,做好造林自查验收工作,巩固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成果,认真及时组织兑现退耕还林工程的钱粮补助,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各项政策。合理进行林下资源的综合开发,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大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的力度,巩固退耕成果。
(三)加强和规范标准地的监测调查工作,不定期监测调查和指导性防治技术及简报,为政府和林农提供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防治科学依据。
(四)加强对育苗技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成苗圃登记及产地检疫工作;
(五)指导和做好夏秋季鼠兔害、青杨天牛、杨叶甲、沙枣木虱、流胶病和青叶蝉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六)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七)加大半专业扑火队伍训练、演练培训,全面提高半专业扑火队伍操作扑火机具的能力,提高科学扑救森林的综合能力。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森林火灾分级分类
Ⅰ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
⑴、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⑵、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⑶、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
⑷、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Ⅱ级森林火灾(重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⑷、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位于与其他市、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Ⅲ级森林火灾(较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
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⑷、跨越市、县区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⑸、危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Ⅳ级森林火灾(一般):
⑴、连续燃烧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县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1.5.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5.3属地管辖,先期处理。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的范围,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场、村组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1.5.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5.5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扑救森林火灾。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湘乐林业总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场长担任,林业、公安、电信、气象、工商、卫生、公路、财政、司法、民政、交通、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局长任主任,管护科科长任副主任。
2.2职责任务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监督检查落实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决定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支持保障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立即行动,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政府办负责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及时指挥部防扑火命令,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扑救森林火灾。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火场扑救抢险,运送救灾物资,维护社会治安。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防火通信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办理有关森林防火通讯事宜,保证火情通讯畅通无阻。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如遇火灾,要快速准确的提供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必要时要协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专项资金及扑火期间的后勤供给所有物资、食品、药品和运输等其它费用,一般实行先记帐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查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工商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快速筹集扑火所需物资和食品、药品的安全等。
县民政局负责扑火后的抚恤工作,妥善安置伤员生产、生活及对扑火有功人员的奖励。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区、林缘乡镇村组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湘乐林业总场负责林区乡镇(林场)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修缮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道路,确保扑火车辆的畅通。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技能训练,根据扑火需要和上级的命令,迅速调集力量,及时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将引发油、气、化学制品等危险品火灾时,由公安消防支队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联系县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县(区)、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重点火险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国家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六)连续燃烧超过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七)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成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信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紧急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听候调遣,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林场设置的护林站(点)、观察台、了望哨以及林区、林缘区的职工群众,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电台、口头等形式报告本级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情况,根据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建筑等情况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预警级别及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当森林火灾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Ⅳ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Ⅲ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Ⅲ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Ⅱ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Ⅱ标准,但尚未达到Ⅰ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Ⅰ级预警信息。
Ⅳ级预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7天以上的时期。
Ⅱ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0天以上的时期。
I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5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5天以上的时期。
各乡(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Ⅳ级以上森林火灾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预警预测岗位,固定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监测并按时报告情况,应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当遇到Ⅱ级、I级预警级别时,开始进入紧急预警状态,高度戒备,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透支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4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当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林场、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开展应急扑救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森林火灾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一级响应——县政府应急反应。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宣布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成立县政府扑火指挥部,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扑火救灾工作。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会同乡镇政府成立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扑救工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指导。
二级响应——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政府。同时根据需要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帮助、指导。
三级响应——乡(镇)政府、林场应急反应。发生一般森火灾,乡镇政府、林场启动本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快速对火情火灾进行先期处置。严密监视火情动态,并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相关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利用了望台观察、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2.2扩大应急
乡(镇)、林场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3指挥与扑救
4.3.1扑救森林火灾分为三级指挥:
一级指挥员(后方指挥部):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决定扑救方法、策略、协调扑救力量,保障物资供应,解决扑火中的重大问题。
二级指挥员(前线指挥部):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掌握火场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体指挥分工扑救,检查扑火进度和质量,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生活,扑灭明火后,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三级指挥员(火场指挥部):由富有扑火经验的乡镇(林场)主管领导、护林队长、林业站站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其职责是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扑火方法,分配扑火任务,负责清除余火,负责扑火人员安全和安排作息时间,随时同上级保持联系。
4.3.2火灾扑救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所在地的乡(镇)、林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并迅速组成前线指挥部和火场指挥部,组织各自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迅速投入灭火工作。县指挥部根据上报火情,必要时可负责组织后续力量奔赴火场进行支援。
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在县政府、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后指和前指。后指负责调动扑火队伍、后勤保障和向上级汇报。前指组织扑救,并分设指挥、通讯、后勤、医疗救护、火案调查等若干小组,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合力作战。统一指挥,统一作战部署,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电台通讯呼号,防止多头指挥,各自为政。各路扑火队伍要纪律严明,听从指挥,不准蛮干和孤立作战。同时要指定公安人员组成火场纠察队,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
扑救重特大火灾,在扑火战略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按不同地形、林种、树种、火灾类型、火场风速、风向、火焰高度、火灾蔓延速度等情况制订扑火方案,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彻底清除、以顺风阻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科学扑救。当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要落实扑火责任制,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可将火场划区包片,落实扑火责任,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片火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区火灾扑救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重新组织人员负责清理火场,看守2-3天,经县指挥部检查批准,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时,候守火场人员才能撤离。
4.4新闻报道
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5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要配合县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5.2社会救助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5.3火灾评估。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调查和总结
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报告由乡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火灾统计、汇总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火灾扑灭后6个工作日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
5.5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层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必须保障火情通讯畅通。确保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国有林场以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都应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配套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队。主要是乡镇和国有林场的半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见附表1、2)。平时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防火期各指挥部有组织的进行扑火训练,掌握一定的扑火技术,一旦林区发现火情,乡镇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调配扑火队员,开赴火场,投入扑救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把火消灭在初发阶段,力争有火不成灾。林区单位、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组成群众性的青壮年义务扑火队,由当地乡镇指挥部调遣,发挥距离近、地形熟的优势,见火就打,打小火,立大功。
第二梯队为武警。由县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和消防大队确定。县指挥部组织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消防官兵,组成一支100-200人的抢险救灾快速反应队,随时准备扑救突发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第三梯队为民兵预备役。县人武部负责落实由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50-100人的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作为一、二梯队的后续队伍,听候调遣。
当有火灾发生时,第一梯队先期投入灭火,视火情发展态势决定后续扑火队伍的投入时间和兵力。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疏散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车辆一律悬挂统一醒目的标志;县交通局负责通知有关公路收费站(所),免缴道路、桥涵通行费。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救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司法部门组成火案调查组,进入森林火灾发生现场,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迅速侦破案件,查明原因,对火灾肇事人和责任者依法做出处理。
6.7后勤物资保障
在扑救林火之前,由工商部门协调乡(镇)指挥部成立后勤服务队伍,准备足够的生活劳保用品。如帐篷、炊具、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电池、水壶、毛巾、食品以及卫生救护物资等,以便解决好扑火人员的吃饭、喝水、住宿、救护等后勤保障。此外还要备好火场通信工具,确保火场通信联络畅通。扑火前线指挥部可就近调配县、乡(镇)和各国有林场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存的各种扑火机具。
6.8扑火机具保障
林区所在地的国有林场要维护和保养好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油锯等扑火工具,备好油料和应急设备,必须处于临战状态。各乡(镇)指挥部要求储备一定量的铁锨、镢头等2号灭火工具,具体到人。森林资源较好的单位,在保证有足够灭火工具的基础上,还要适当配备开设防火线所需用的油锯、弯把锯、钢板斧等专用工具,以备在火情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开设防火线,防止林火蔓延。(各乡镇、林场扑火机具配置见附表3、4)
林区各乡(镇)指挥部必须同有关单位、人员落实1一2台挖掘机,3一5辆卡车,5一10辆农用三轮车以备承载各项运输任务(要落实,有保障)。县指挥部也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协调卫生部门,配备1一2辆救护车以解决医务及伤员的抢救运输问题。
6.9经费保障
财政、林业部门负责筹集必要的森林防火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林火发生所在的乡(镇)指挥部组织的扑火队员、运输车辆、燃料供给、设备修理、人员调配、医疗救护和生活必需品等费用。应及时为扑救火灾划拨救灾资金。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有物资、运输、食品、药品等费用先记账,应急结束后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核据实结算。
6.10社会动员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林区和林缘区的群众,随时准备投入扑火工作。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视火场情况及时果断地采取阻隔措施,开设足够宽的防火隔离带,确保驻地职工群众安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火场专家小组,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各类科技信息和成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7.2培训演练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队和义务扑火队的培训、演练和考核。半专业扑火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建立林火档案。
主要包括:火场面积测绘,估算火场面积,成灾面积及损失情况;火案处理情况;形成完整文字档案。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处置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9.2监督检查
本预案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并监督实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促进林业科学发展
全力抓好各项规划的推进。树立规划优先、规划为重的理念,以“全省科学规划年”为契机,加快完成《“绿化宝岛”工程总体规划》的编制,积极指导各区编制工程规划的年度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尽快批准通过《加快花卉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爱鸟护鸟先进单位评选规定》以及各区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一批事关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尽早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
二、大力开展“绿化宝岛”行动,巩固扩大生态建设成果
(一)制定“绿化宝岛”实施方案和2013年任务计划。尽快报批全市“绿化宝岛”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指导各区编制“绿化宝岛”行动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明确土地落实、造林补助、资金筹措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落实责任要求。
(二)加大造林绿化力度。落实各区和相关部门“绿化宝岛”行动的目标、任务、责任,全面推进“绿化宝岛”工程建设,加大苗木培育力度,优化造林绿化方式,增加混交林、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造林比重,完成造林面积3.12万亩。
(三)抓好良种良苗和林业植物新品种基地建设。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示范步伐。加强珍贵树种苗木繁育,优化种苗供应结构。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开展林木种苗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四)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全面实施生态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强化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措施,调整管护站点布局,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重点公益林管理办法》依据有关规定,,2013年公益林管护补偿标准将达到每亩每年20元。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检查管理,健全和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森林生态补偿水平。
三、着力深化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出台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政策性文件,落实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积极开展“稳定一大政策,深化改革,构建三大体系”的配套改革。尽快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交易市场,推进林权规范有序流转。完善林业金融服务,加大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扶持的力度,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林业信贷投入,争取当年林权抵押贷款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进一步落实政策性林木保险政策,鼓励和引导林农、中小林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政策性林木保险,提高林农参保率和林木保险覆盖率。按照专业化、合作化、企业化的思路,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林业的统一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探索农民通过林下种植、养殖、旅游以及其他方式提高收入的新机制、新途径,实现不砍树更快富的目标。
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切实巩固建设成果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开展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两项约束性考核评价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完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整治打击力度,重点开展打击非法毁坏海防林占地、非法经营和运输野生动物、非法采石采矿、盗伐偷运风景树以及清理历年毁林占地积案等五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行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二)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和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加大封禁保护力度,促进生态的自我修复。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促进湿地公园健康发展。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编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相关规划。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和保护,扩大回归自然范围。
五、强化林业应急管理,提升灾害防控能力
(一)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防火工作现代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椰心叶甲、桉树枝樱姬小蜂、薇甘菊等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不断提高预测率和防治水平。
(三)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继续推进主动预警试点,加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防控,强化重点时节、重点区域监测,推进监测防控体系建设。
(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大林区治安防范力度。建立跨区域林区治安防范协作机制,深入实施林区警务战略,加大林区治安源头管理力度,防止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六、加快发展林业新兴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一)加快发展花卉和林木种苗产业。积极发展绿化苗木的栽培,重点发展花卉苗木基地,大力发展花卉产业。今年新增花卉种植面积0.4万亩,全市花卉累计种植面积5.8万亩以上。
(二)稳步发展木材加工业。做好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发展,整合现有资源,筹建木材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做优木材加工业,强化木材经营市场管理。
(三)加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力度。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广成熟的繁育利用技术和规范管理模式,鼓励资源利用企业建立资源繁育基地,建立野生动物产品市场准入机制,确保合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流通。
(四)大力发展珍贵树种和特色经济林产业。大力培育珍贵树种种苗资源,重点发展珍贵树种用材林和橡胶、椰子、热带木本水果等特色经济林产业,扩大种植比例,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五)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以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为重点,扩广林草、林药、林禽、林菌、林蜂等复合经营模式,实现林业以短养长和农民快速致富。
七、增强支撑保障能力,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强林惠林政策体系。继续实施造林、林木良种、中幼林抚育等补贴补偿补助政策。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和税收扶持政策。
(二)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加大关键生态技术、碳汇计量监测、生态功能评估、新兴产业技术等科技攻关力度。把科技创新服务作为兴林富民的根本保障工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基地、标准化示范区等示范样板。
(三)重视林业科技新兴领域。加强林业知识产权工作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强化林业生物安全和遗传资源管理,建立林业认证制度,力争在森林论证机构、咨询机构、培训机构上取得新突破。
(四)强化依法治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做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订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林业行政复议工作,提升各级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五)大力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式、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大资源整合,促进信息共享,积极拓展林业信息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林业信息化标准建设,推进应急通讯和先进成熟信息技术的应用普及。
八、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一)加强林业宣传。积极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林业的地位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关注森林系列活动。
(二)推进生态文明基地建设。组织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森林生态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等生态教育功能。
(三)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国际湿地日、爱鸟周等生态文化主题活动,全面展开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九、全面抓好自身建设,提高服务管理能力
(一)加强各级林业领导班子建设。高举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团结干事的旗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团结干事、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
(二)强化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深化“五化”建设,充实警力,强化保障,提升执法打击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林区治安维稳工作,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避免发生重大涉林。
(三)加强干部培训管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上岗、挂职锻炼力度,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任期目标管理,优化机关干部配置。抓好基层林业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