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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整治行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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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整治行动

第1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晨思”为你整理了这篇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报告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交公路〔2020〕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落实工作,11月20日至11月30日,我局组织专项排查组对我县辖区内国、省及县乡公路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现场排查,并根据文件要求和“拆杆撤卡一路畅通APP”采集系统进行了现场采集,现将排查及采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措施

在排查期间,我局认真部署安排,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文渊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专项排查组,明确了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确保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检查结果

本次共排查我县辖区内所管养的县、乡村道的上限高架共33处。其中,铁路桥梁限高架在村道设置27处,高速公路桥梁限高架在县道设置2处,村民自发在县乡道设置限高架4处。目前,违法设置的限高架3处已拆除,1处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铁路局、高速公路设置的限高架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局与兰州铁路局集团公司武威工务段对接,铁路桥梁限高架按照铁路相关规定不予拆除,但是需要安装的公示牌、警示、禁令、指示等标志的费用,还需与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四、意见建议

由于兰州铁路局集团公司武威工务段和金昌公路局高养中心属省直管单位,恳请上一级主管部门根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与相关单位对接。

第2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成立了以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签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其责任,由局办公室牵头组成的专题工作组负责此项工作,为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基础,我局召开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会议精神,并在局机关和联系村大力宣传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目的及意义,充分营造了局机关和该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

(一)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契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要求每位干部职工要加强家属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全面开展自查,加强源头管理。对全局人员的摩托车驾驶证、车辆上牌、车辆来源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和台帐,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抓紧进行整改。杜绝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无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

(三)建立责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局负责人对全局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分局)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负责,股室(分局)负责人是本股室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3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2013年9月27——11月26日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杜绝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占道违规行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发案率进一步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道路路况有所改善,道路标志标识不断完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格局。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开展公路打场晒粮专项整治行动。

2、认真清理,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3、规范管理,落实道路安全责任。

4、严肃查处,规范机动车辆的交通行为。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

①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②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动员会。

③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造势,营造氛围。

2、清理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

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公路打场晒粮整治活动

②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③加强通村公路养护,改善道路路况。

④开展农用车、无证车辆的排查,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3、总结建制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6日

①落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

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目标责任。

③总结专项活动成果,严格奖惩结账。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镇委、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片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牢牢抓住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第4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根据省、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乡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乡政府决定在2014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车辆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使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大力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公路安保防护设施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的重要设施,我乡把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按照《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3〕84号)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财政配套资金,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建设任务。

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的排查。

(二)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我乡成立了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办公室、资金、装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在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员、信息员、劝导点,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发动乡、村干部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争取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全面启动公路路侧护栏、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平台、乡镇交管办和劝导点建设。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体现党委和政府的执政形象、社会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中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人民政府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是实施主体。乡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下东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治工作。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直各部门,驻乡有关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第5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以及“五进”宣传活动工作,努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乡政府成立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刘坚任组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阿永亮、戛洒交警中队中队长王弟才、*乡农机站站长李天寿、*乡安监站站长马恒强、交通管理所所长兼路政工作站站长罗有华任副组长,交警中队民警及协管员、派出所部分民警及协警员、农机站、安监站、交通管理所、路政工作站人员为成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阿永亮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办公室在戛洒交警中队,由戛洒交警中队副中队长(*片区民警)莫兴家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期间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行动,重点整治一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路段和点,依法查处一批涉及酒后驾驶、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脱检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时间为7月20日至28日。

(二)严查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结合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事故特点,集中开展统一行动。同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

2、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要继续保持客车超员的查处力度,坚持对7座以上公路车辆逢车必检,逐一核查乘载人数并做好登记。要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逃避检查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超员车辆所属客运企业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处罚。

3、整治小组要结合辖区实际,投入全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科学合理设立固定测速点或流动测速点,加大对夜间等重点时段和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查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在本辖区农村赶集日、节庆日和婚丧嫁娶日,设立重点路段和集市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无证驾驶以及脱检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小组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错时”工作制,坚决打击利用交警下班时间出行的违法车辆。

除上述严重违法行为外,要结合辖区实际,将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违法停车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一并纳入整治的重点。

(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1、7月15日以前,要组织各村委会领导成员,各村委会驾驶员及车主,通报戛洒“6·1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此次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

2、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向社会通告此次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要发挥各新闻媒体和公安自身的宣传力量,有力组织好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公开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3、充分利用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置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专版等,大量刊播集中整治宣传报道,持续不断地扩大宣传面,提高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国道、省道和旅游线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粘贴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标语,发放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宣传材料。

4、积极推广丘北经验,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四支队伍”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台帐工作,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宣传,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企业一个不漏,重点驾驶人一个不漏,中小学校一个不漏。

5、动员辖区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现交通违法就立即禁止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在8月1日以前,对辖区路段再一次进行事故隐患点、段排查,将排查情况形成材料,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交警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全力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各参战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集中力量和装备,全力以赴抓好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既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做出表率、落实责任。又要充分调动广大参战人员的积极性,克服麻痹懈怠、疲劳厌战的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和不怕吃苦的优良作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积极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各参战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对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判,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大力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平安畅通乡镇”创建活动,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不安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推动“云南经验”在我乡深化落实。

(三)形成合力,加大农村道路和城乡(镇)道路管控力度

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地区重点管理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落实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措施。

(四)严格执法,注重执法效果

要形成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压态势。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扣证的一律扣证、该吊销的一律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要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严禁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转递;要严格依法对超员客运车辆所属客运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整治小组在专项集中整治中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切实规范路面执勤执法行为,将安全教育、安全提示有机融入执法,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6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将在2012年2月16日至5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警力、集中精力,以治乱治堵为重点,组织开展“奋战一百天、打好主动仗”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攻坚战,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区域菏泽市区中华路、人民路、长江路、牡丹路

二、重点整治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对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从严查处1、机动车无牌无证行驶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行驶3、故意遮挡号牌4、机动车随意调头5、摩托车不走专用道6、机动车乱停乱放7、接送学生车辆占压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8、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9、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及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10. 行人乱行乱穿、翻越护栏对不听劝阻,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大力监督,踊跃举报,对于举报属实并提供有价值影像资料的给予一定奖励,举报电话:0530-5352122 属于执法民警不作为的,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530-3336161 四、违法本通告,将依法景象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菏泽市公安局

二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市交警支队将组织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打击盗抢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规。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违法行为;骑电动车以及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五、自本通告之日起,将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和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月15日

关于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范文三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淄政发〔2014〕6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顿时间

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整顿范围

(一)“四非”机动车: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机动车。

(二)重点车辆:报废车、渣土车、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七座以上面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牌、无证,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挪用机动车号牌,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不各行其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一)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变造、伪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2000元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变造、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2000元罚款,十日以下拘留。

(四)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2000元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使用变造、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予以收缴,处2000元罚款,十日以下拘留。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七)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

(八)对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九)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处100元罚款。

(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十一)对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桥梁(车货总重超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533-2139244

本通告自2014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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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一、整治内容

(一)以加强群众教育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二)以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农村客运、超速超载、酒后驾车为重点,重拳整治非法载客和交通违法行为。

(三)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中小学等部门及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部门职责

(一)镇安办,负责全镇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全镇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货车、电瓶车、摩托车)进行清理,建立车辆车况、运营情况台账、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柳江交警中队,负责进行违法车辆查处打击。

(三)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期间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协助非法运营调查取证,及时配合执行公务人员的依法查处工作。

(四)村委会,负责协助做好机动车辆调查,台账建立及村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群众交通宣传教育工作。

四、开展情况

(一)5月29日,镇长组织召开镇安委会扩大会议,制定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任务,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镇安监所对全镇机动车辆包括(私家车、货车、电瓶车、摩托车)进行摸底,了解车辆车况,建立运营情况台账,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强化宣传教育

1、镇政府联合交警中队,派出所于6月5日召开全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传达了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要求全镇摩托车和电瓶车办理入户手续。

2、于6月6日中小学进行了培训,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通过几起事故案例生动形象的向学生宣传了无证、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待来的严重后果。

3、6月7日在场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中用标语、挂图、展板宣传单等形式对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等方面做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受教育干部群众3000多人。

(四)重拳出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镇政府于6月5日联合交警中队开展了以面包车、摩托车、电瓶车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严重打击整治面包车、摩托车无牌证、超速行驶和非法载客行为,纠正违法行为5起,现场处罚7人次。

第8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三查、一追、两加强”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严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1、道路运输检查。运输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行业安全规范标准,对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化源头监管,及时排查隐患。二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驾驶人员的质量信誉考核。三是对“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责任落实、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严格检查“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五是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六是严格检查事故到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内部事故追查制度和从业人员警告、黑名单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车辆和人员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及时公开结果。

2、交通安全隐患检查。一是交警部门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查询,违法记分达到8分至12分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督促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二是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三是严厉取缔“黑校车”,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1、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从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两条主线入手,狠抓整改,确保安全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处理暂行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理措施。二是强化所属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运输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不予年度审验直至取消其相应行政许可。三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为三级以上营运线路的长途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建立监管平台。四是加强驻站管理,重点主要放在二保、等评、安检、保险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检查上,对受检项目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确保经常化常态化管理,有效地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整治。五是建立违法违章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抄报信息,监督企业强化驾驶人管理。六是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运管部门和企业要按规定时限报告事故,并加强信息公开。

2、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整治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要以通乡通村、农场、山区公路为重点执法道路,以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农用车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严厉整治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违法停车以治乱为重点,重点治理乱停乱放、逆向停车、违反交通标志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整治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驾驶车辆和乘车过程中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严厉查处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和测速设备,科学调动警力,合理安排勤务,对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大管控力度,查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对本地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把握违法行为发生和分布规律特点,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加强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提高整治工作效率。六是严厉整治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车型为公路客运汽车和7座以上客车。严把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关,对客运车辆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禁止其上路营运,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逐一上车核查人数并做好登记,防止超员客车驶出辖区。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针对农民工返乡客流集中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大的特点,把住出村口、上路口以及重要路段,严格查处短途客车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交通安全大教育。

1、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企业要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卡考核制度,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驾驶人员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在运输站场摆放交通事故展板、制作警示教育光碟、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形式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2、交警窗口。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单位要采取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交通安全提示卡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挂图等方式,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3、车辆单位。各单位要采取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案例警示教育、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用品等方式,对本单位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通过悬挂宣传牌匾、条幅,利用电子屏、广告栏等方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1、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以“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拒绝酒驾”、“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系好安全带安全无意外”为宣传主题,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交通安全信息、安全出行提示。

2、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和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重点报道各部门深入排查整治货运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以及酒后驾驶、驾车不系安全带、违章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举措。

3、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包括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状况评估、评价,分类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制度以及客运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同行业管理挂钩行动情况;宣传客运企业推行每月对司乘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情况;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事故多发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实行“黑名单”各有关部门互相通报情况;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招投标清理取缔客运挂靠车辆,调整道路客运企业规模结构,优化道路旅客运输资源配置,规范道路客运运输市场秩序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四大”会战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活动,按照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充分发挥领导、监督、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单位要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全力,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取得实效。要密切与宣传部门配合,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加大宣传力度。

第9篇: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

一、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做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低标、危险路段整治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镇道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推动相关部门抓好城区道路急弯、陡坡、临水、危险路段的排查,检查事故多发路段(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将路段(点)存在的安全隐患通报公路管理部门采取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登记归档工作;对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禁止车辆通行,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二)狠抓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严查“三超一疲劳”。我镇道安办和派出所要切实发挥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主力军作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全省统一行动的基础上,狠抓路面控制,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严打之势,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加大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检查治理力度,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对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一律卸客转运。要采取路面抽查和卡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路段,加强对辖区主干道和小街小巷的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5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等六必查,确保车辆、驾驶人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2、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期间,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企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停业整顿,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以及安全管理混乱、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应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是对企业长途客运进行全面检查,逐车逐线对长途客车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检查企业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及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的情况,对不能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要坚决予以停运。三是对新申请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对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交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实地逐项核实其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营运客车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3、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遏制货车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一是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辖区货运企业,督促货运企业自行排查,逐车检型货车安全状况,逐个核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逐一查看企业日常管理台帐,重点是运输企业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立即停运,办理检验、审验业务后再上路;有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予以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要及时采集。二是要以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为重点,城区及周边道路以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排查货车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三是要与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货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广泛开展“大教育”行动,利用货车违法肇事典型事故案件、货车安全驾驶常识等方面的宣传片、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在运输企业、货运场站及交警窗口单位播放和张贴,提高货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良好交通运输环境。

4、进一步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的专项治理。我镇及有关部门要集中警力,对辖区内道路上行驶的各类机动车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拖拉机、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依法暂扣的机动车,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要督促校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配合交警部门坚决治理校车车辆超速、超员、超限超载行为,坚决禁止学校用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格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拖拉机登记上牌和年检,完善台账、档卡,对拖拉机、变拖等实行户籍化管理,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拖拉机、变拖上路行驶。城关派出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治理渣土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及假牌假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拉运渣土车辆的超速、无牌无证、闯禁令、闯红灯、沿途抛撒滴漏和乱倾倒、未按指定时间、路线和地点运输消纳建筑垃圾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细化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日至9月10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交流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健全完善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制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由镇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