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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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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第1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巩固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成果,遏制非法营运反弹势头,维护辖区运输市场和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关于印发**市整顿运输市场秩序协调执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20**〕14号)及《转发**市20**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电〔20**〕48号)文件精神,决定从8月下旬起,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行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联合检查、集中治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整顿和规范我市运输市场秩序。

㈡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企业合法权益,推进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经营,提高运输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我镇运输市场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镇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委员)

副组长:(公安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队)

成员:(综治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宣传文化中心)、(教科文卫办)、(交通分局)、(执法分局)、(工商分局)、(劳动保障分局)、(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分局,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负责具体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

三、整治时间

从20**年8月25日至20**年12月底。

四、整治重点

㈠打击各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打击未取得合法证照从事客运经营的“蓝牌车”、“摩托车”、“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等车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的“黑点”(**天桥);

㈡查处使用假牌、套牌、改装车辆从事出租车营运、以及出租车长期异地驻点经营的行为;

㈢打击黑恶势力收取出租车保护费、打砸出租车及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㈣取缔未经许可的客运站和售票点;清理客运站擅自接纳不符合进站条件的客运班车;重点整治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

㈤依法打击对包车运输的线路一端不在车籍地或包车以班车客运模式经营、非法拉散客的行为;

㈥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违反规定、非法运输危险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㈦查处其它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

五、工作步骤

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25日—8月31日)。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联合整治阶段(20**年9月1日—12月15日)。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要重点治理,坚决端掉违法窝点(黑点),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每月要开展不少于5次的联合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20年)》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㈡完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的竞争力,方便群众出行。各有关部门要配合镇政府加快推进公交行业体制改革,加快站场等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增加班次密度,提高公交出行的分担率,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新晨

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打击合力。各村(居)委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扩大工作面。交通、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案件移交机制的作用,强化执法效果。公安、交通部门要及时掌控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情绪和动向,防止出租车行业出现。部门要做好涉及运输行业的接访工作,及时传递政府决策信息和群众合理诉求。工商部门要抓好源头管理,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出售、改装人力、电动三轮车的窝点要坚决清理。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配合开展整治行动。

第2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州农业行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治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使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路面监管,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人力和装备,积极配合安监、交警等部门投入一线,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拖拉机黑车非驾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源头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要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多次违法的驾驶人要强制进行培训,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跟踪督查,督促及时整改,努力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严格按照省、州安委会和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和瞒报谎报事故等情况,尤其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检查。

三、时间安排

采取州上督查、各县自查的方式进行,从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各县要广泛宣传,细化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3月20日,排查整治阶段。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县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要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严格监督

专项整治期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手机短信等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提示广大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突出重点,狠抓整治

第3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中旬以来,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海事机构,迅速行动,全市全面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海事处积极配合,扎实整改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目前,的两个旅游公司在全市率先进行了强制性的乘客保险,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专项整治安全责任书签到村组,签到学校,签到学生家长和渡工;镇邀请长江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处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效果明显;镇的专项整治责任也基本到位。总的来看,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都专门下发了文件,召开了动员会,全方位开展了整治,全市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安全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系数得到很大提高。

二、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市地方海事处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开展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全市61道渡口有近40道已经达标,60余艘渡船有近50余艘得到整治,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带了一个好头。但是由于财力的问题,部分乡镇渡口渡船安全基础设施依然较差,如南海镇的三垸、林家沟两个渡口,人证船证几年未审,并且还是木质船和自然坡岸,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三、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到方案、领导、机构、人员、职责五到位。检查中发现,虽然大部分乡镇都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但有的单位的专项整治流于形式,致使隐患长期存在全市被检查验收的13个单位中,只有开发区管委会管辖的两个旅游公司的游船购买了乘客保险和收取了安全风险金,只有镇对渡船每船收取了一千元的安全风险金;水利局管辖的北河水库的三无木质船有13艘之多,违章渡运乘客现象时有发生,专项整治没有到位。违章渡机动车、无证人员替渡、非法运送游客等现象没有杜绝,渡口比较严重,亦存在偷运游客现象。水上交通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市政府要求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对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起责任,认真吸取7.11水上交通翻船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针对检查验收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水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船舶保险和安全风险金要迅速落实;对违章渡机动车的渡船要重点盯防,坚决打击;对非法替渡的要立即纠正;对非法渡运游客的要严肃查处;安全专项经费没落实的要迅速落实;人证船证不齐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各地要将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于一个月内书面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第4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市道路(桥梁)风险点段排查整治情况

在2月份我局对我县城市道路(桥梁)风险点段进行排查,发现有5处路段存在风险:一是宜兴路宜兴桥是一座危桥,我县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将宜兴桥拆除重建,现这座桥已完成了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进场施工准备;二是宜章大道与文明南路交汇处存在十字路口转弯半径达不到要求,这个地段存在的问题我县于4月23日已经整改到位;三是文明南路与南门大道交汇处坡道大、减速带少、未设置警示标牌,现在已增加减速带及完善标志标牌;四是宜章大道六完小下坡路段弯道过急此路段已完善减速带和警示标牌;五是107国道绕城线黄土山“T”字路口弯道过急此路段已完善减速带和警示标牌。

(二)宣传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按照《关于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社会面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混凝土搅拌站进一步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力度,现有宣传横幅42条,展板27块,海报57幅。

(三)开展督查情况

我局结合第一、二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开展两次建筑工地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施工场地车辆超限超载、无牌无证的车辆从事运输的行为、车辆登记台账以及宣传等方面的检查,在一季度检查中发现有15个施工项目未建立车辆进出台账,21个施工场地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数量不足,1个施工场地无车辆冲洗平台,对这些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下发了21份整改通知书,一季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二季度检查时已整改到位,在这两次督查中未发现施工场地有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以及超限超载现象。

第5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整治范围

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在我县区域内道路上擅自从事非法载客经营的小轿车、面包车、出租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驾校均属整治的范围。

二、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县道路运输经营环境和市场秩序明显改观,因“黑车”扰乱运输秩序而引发的投诉和上访事件明显减少,全力消除“黑车”安全隐患,预防“黑车”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1、以县城及县城至立新、滩溪客运线路为重点,严厉查处在我县区域内道路上擅自从事非法载客经营的小轿车、面包车、出租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瓶车及驾校,并进行规范管理。

2、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班线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班线经营事项的,以及使用无效道路客运许可证从事客运的,由县交通运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及相关规章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县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人员资格审查关,未经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审查同意,一律不得从事客运驾驶。

4、为全力维护道路安全畅通,在县城汽车站门口200米范围内、火车站门口100米范围内、学校门口、县人民医院大门口、县政府转盘各支路口、桃园大饭店附近、高速公路转盘路口以及老城桥头、涂埠镇内江村路口至立新桥头等地,禁止停放各类机动车辆。县城至立新、滩溪客运车辆要定点停靠在老城汽车站停车场和滩溪汽车站,不得进入县城区域内营运。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年月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巩固成效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至日)。

采取召开会议、张贴通告、组织宣传车、设置标语、印发宣传单和广播、电视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正告“黑车”车主、驾驶人员停止非法营运,引导人民群众认识“黑车”的危害性,争取社会理解支持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由县领导小组统一抽调有关部门组成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队伍,采取摸底排查、拉网清查、设卡检查、机动巡查、跟踪暗查、重点出击等方式,依法查扣非法营运“黑车”,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当事人,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成效阶段(年月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建立打击“黑车”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原县城至立新、滩溪班线近几年未能正常经营,且经营期满,有关部门依照程序终止其经营资格,在县城至立新、滩溪班线组建新的永滩客运公司。凡在永滩线营运的、具有3年以上驾龄、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黑车”车主,可以报名参加新组建的客运公司经营,报名截止时间年1月30日,逾期不接收报名,取消其资格。

四、职责分工

县交通局:按照交通行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条例和法规,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参与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暴力抗法等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县交管大队:负责参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县局:负责对查扣车辆等上访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与省、市部门对接沟通工作。

县维稳办:负责对查扣车辆等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参与制定和启动群体上访事件的应急预案。

县工商局: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证经营的车辆进行依法处理。

县运管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法处罚非法营运“黑车”、“黑驾校”。

县长运公司:负责做好永修至滩溪班线改造的前期工作,确保永滩客运班线不停班。

县市容局:负责查处车辆占道为市、乱停乱放工作。

涂埠镇、立新乡、滩溪镇政府:负责配合做好本辖区内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及维稳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永修县打击道路客运非法经营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局局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长担任副组长,涂埠镇、立新乡、滩溪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领导担任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并从县公安、交通、工商、交管、运管、市容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队伍,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关乡(镇)、县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整治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交通、公安、交管、运管、工商、市容、长运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制定专门工作计划,抽调骨干力量,重点打击县城、立新、滩溪等地非法营运车辆。有关乡(镇)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整治行动,争取在短时间内取缔道路客运非法经营,消除道路客运安全隐患,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取得预期效果。

(三)认真执行,严肃纪律。县公安、交管、交通、运管、工商、市容等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不得徇私枉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执法程序进行执法,认真进行调查取证,正确认定违法性质,按规定处罚,并告知违法人应有的法律权利。

第6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上级关于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依法整治非法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巩固治超行为,进而全面推动XX收费站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治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交通畅通、安全有序,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路政和交警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治理重点

严厉打击违示超限超载行为,特别是“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及超载货车强闯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的违示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整治阶段

组织专门力量,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

全面梳理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树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组织机构

xx收费站成立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内 业:

六、治理措施

(一)加强收费站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xx收费站入口检测车道按照“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要求,对入口称重车道是实行客货分流、出入口实行一车一杆,并避免超载超限车辆恶意跟车闯卡驶入高速公路。所有货车必须按照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经称重确认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返行,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

(二)增强责任意识。着重强化“防疫不轻忽,免费不免责”的工作理念,在疫情期间班组治超人员取消休假,要求在岗人员全面提高责任意识,守岗尽职,严防死守,治超员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均采取“一车一杆”放行措施,防止超限车辆逆行闯岗进入高速公路。加强入口称检、管、控,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车辆从本站驶入。

(三)维护设备,确保入口称重设施正常运转使用,每日对入口计重设备进行巡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每天要求治超员对称重系统进行检查是否有计重数据,做到常态化,如遇雪天气第一时间保障计重数据传感系统正常运行,清理称台积雪。

(四)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工作。治超人员在值班及疏导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入口劝返车辆倒车调头慢、入口倒车时后方车辆排队,对劝返车辆司机拒不倒出车道等情况,这些必须以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治超员要佩戴好口罩、护目镜、反光背心、爆闪肩灯等防护用品,并配备了爆闪交通指挥棒等指挥工具,确保超限车辆在劝退过程中的人员自身安全,防止危险事故发生。

(五)及时开展专项整顿,肃清队伍,严明纪律,进一步提高一线治超人员的廉政意识,强化廉政教育,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牢固廉政安全防线,确保治超工作文明、规范和廉洁。

第7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摩托车非法客运、客运班车超载、超速行驶等违章现象仍非常严重,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为维护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特制定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从*年10月至*年2月底止(每月组织3-5天时间)。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按翁府[*]71号《关于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通告》规定执行。重点整治:

(一)无营运资格营运客车

(二)利用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及报废车载客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客运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和不进入交通部门指定的站场经营及在站外违规上落客的客运车辆。及各种偷漏交通、公路规费(包括手拖、摩托车养路费)的车辆。

三、专项整治人员组成:县交通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受县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叶养任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吴月养、交管总站站长郑宁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照源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交通局抽调12人,交警大队抽调5人组成。抽调人员必须是业务精、素质高、具有执法资格和有较强执法能力的运管人员和交通民警。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根据“十一”、“春节”假日客运市场易出现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县交通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可增派执法人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四、执法车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各抽调一辆车。抽出的执法人员和车辆必须相对固定,不要随意更换。

五、处罚原则:交通运政与公安交警部门在联合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对违规行驶、营运的车辆依照各自法定权限进行处理。

第8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大事故有效遏制,特别重大事故根本杜绝,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山水城市”,营造安全道路交通稳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地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实现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杜绝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行业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安全监管基础明显增强,各方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交通运输各领域生产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持续向好。

三、主要任务

结合行业实际,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此次整治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持续开展对各类风险的基础调查、滚动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监管体系建设。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责任落实制度。区交运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运输市场。

5.建快速救援救治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长效机制,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底数摸排,强化防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严格挂牌督办,开展隐患清零。深刻汲取国内、区内近年来较大和重特大事故教训,对近年来典型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分析,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的制度,健全重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道路运输方面

客运市场管理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向汽车东、西站点派驻驻站分队,督促汽车落实对入银人员的身份信息核验和登记主体责任,对入银人员信息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和核酸检测单查验制度;二是增强源头管理,认真开展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行为专项整顿活动。重点督促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杜绝客运站不按规定售票、不及时结算运费、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为载体,以双随机为抓手,配合市运管处对辖区内客运企业主体资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有力推动客运企业的健康发展。

货运市场方面:进一步加大货运市场实行源头管理。一是深入全区货运企业、货物集散地等源头部位,认真开展调研,摸清底子,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出谋划策;二是积极协助市处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管理,落实危货运输安全责任制,实行微机化管理。要求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危货车辆技术状况及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检查。配合市处和区交警大队对辖区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了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综合评定,实现了辖区危货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三是督促货运企业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过程中指导货运企业对制定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驾培行业监管方面:按照驾培改革要求,一是督促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认真落实新的教学大纲,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驾校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教练员的管理,遏制驾驶员培训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二是全面落实计时培训、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模式,做到制度上墙,公开公示,学员自主选择;三是在驾校组织开展“优质课、公开课”活动,提高培训质量。推动驾驶员培训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促进我区驾培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驾校标准化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四是加大驾培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方面:一是经常性的组织召开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例会,及时传达上级运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强调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经营者学习现代机动车维修经营理念,为企业间相互交流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搭建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二是加强维修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和年检工作,严格按照新国标加强对新申请企业的准入资质审核和已许可企业的改造升级,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三是组织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参加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法规知识培训。通过这些管理措施,很好地规范了全区维修市场的作业行为,提高了维修质量保证系数。

汽车租赁行业监管方面:根据《省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并公示以前许可的汽车租赁公司。

2.公路安全及工程建设方面

(1)集中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情况。排查事故多发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以及桥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措施,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2)公路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以“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为重点,开展工程施工专项整治,严防项目施工建设作业事故的发生。

(3)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至青城古镇旅游公路安装区间测速监控设处,振动减速标线17处,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县乡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四)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宣传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突出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继续教育环节,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严格保证培训质量。推进实施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五进工程”,针对性加强从业人员实操和履职能力现场检查,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培训机构等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推送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加强现场互动体验和新媒体在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区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3.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督检查,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

4.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条件好和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2.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依法严格查处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增加违法违规代价。

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大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的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至6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局属站所、各股室要结合本领域实际,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至12月)。要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二是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度,倒逼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区交运局将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广好经验、好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交通运输系统安委会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督办重点工作进展。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动责任落实。局属各站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单位从严从重查处,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第9篇: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统一协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积极改善群众公共交通出行条件,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客运市场健康发展,全面营造规范、便捷、有序的群众公共出行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对私家车改装成出租车样式的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各类车辆进行综合整治。

(二)整顿交通秩序,禁止车辆违章停靠。

(三)开通区区域出租汽车、免费租赁自行车,调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改善群众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成立综合整治区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一)宣传工作专班: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宣传信息中心具体指导,区法制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大队等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网络监督等工作,指导和督查各成员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综合执法专班: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执法过程的取证、立案、处罚、归档和安保工作。其中非法营运执法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为主体,道路秩序执法工作由区交通大队为主体,安保工作以区公安分局为主体。

(三)维稳专班:由区维稳办牵头,区局、区公安局、区法制办、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劝导从事非法营运人员自愿退出,负责因此次整治工作导致的上访等的处置,预判可能出现的矛盾并及时化解。

(四)帮扶安置专班: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参加。负责对非法营运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自身职能对相关困难人员提供多种类型的帮扶。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整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筹备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

2.协助区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3.协助对吴家山地区疑似非法营运车辆及人员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调查摸底工作。

4.负责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认定和暂扣;对认定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建立非法营运车辆档案。

5.负责科学合理调整、新增城市公交线路,保障群众正常出行。

6.负责制订和实施开通区区域出租汽车方案。

7.积极探索和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二)区交通大队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协助区交通运输局运政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嫌非法从事经营的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实行暂扣;对认定非法从事经营的车辆及人员相关证件进行吊销。

2.完善区道路标识,通过设立禁停标志、设立标牌,划定禁停线等方式合理设置禁停区。

3.加强对吴家山地区窗口地带禁停区的巡逻检查,提高电子监控设备使用率,加大对违规占用道路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区公安分局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开展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负责打击城市客运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2.制定防范预案,配备流动执法车辆,一旦在综合执法过程中遭遇围攻,能快速调集警力,果断处置;对严重阻挠非法营运案件查办、暴力抗法和渗透、操纵非法营运的恶势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做好的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区城市管理局

1.负责抽派人员参加综合执法队伍。

2.协助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区域出租汽车“的士岛”、招呼站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在吴家山地区设立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

3.推进区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

(五)区工商分局

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加强对客运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监管,积极配合交通主管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营运市场秩序。

(六)各街道、办事处

1.做好辖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组织社区(大队)、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发放宣传资料,确保本辖区居民人人知晓。

2.负责对辖区内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摸底工作。

3.做好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自行退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争取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出营运。

4.协助做好对疑似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放弃非法营运后的推荐就业工作。

5.协助做好整治非法营运维稳工作。

6.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和长青街道办事处要重点做好属地管理工作,派遣人员参加综合执法。

(七)区委宣传部

区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引导,统一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口径;负责各类宣传口号、标语、公开信等宣传文字的组织、审核、把关,同时负责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平面媒体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协调。

(八)区宣传信息中心

区宣传信息中心负责制订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工作;采编、制作、留存相关新闻、视频、音频资料并在区电视台、报进行集中宣传;负责网上信息、舆情监督和处理,同时负责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广电媒体的宣传报道及舆论协调。

(九)区法制办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十)区维稳办

1.负责牵头维稳工作,制定维稳工作方案。

2.对此次专项行动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的审查。

3.负责对的现场应急处置、对重点人员的法制教育。

(十一)区局

1.制定整治非法营运引发的突出问题和处置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

2.分析研判我区整治非法营运存在的矛盾隐患,提出预防和化解因整治引发上访活动的建议。

3.有关责任单位交办涉及非法营运的突出问题,督促其依法依规按政策及时办理。

(十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根据非法营运相关人员自身素质、家庭背景、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相关信息,为每名非法营运相关人员制定一份就业援助计划。

2.走访辖区企业,结合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深挖就业岗位,摸清空岗情况。

3.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组织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人员到企业面试、定期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帮助非法营运相关人员与用工企业进行岗位对接。

4.对全区各单位(重点是吴家山街、长青街)现有保洁、保绿、门卫等公益性岗位组织调查摸底,腾出一批公益性岗位,同时仔细研究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竞聘公益性岗位办法,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择优录取。

5.落实社保补贴扶持政策。一方面对符合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对象的非法营运相关人员,帮助其申报并落实社保补贴。另一方面发挥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作用,鼓励企业更多的吸纳符合条件的非法营运相关人员。

6.鼓励自主创业。针对非法营运相关人员有创业愿望,缺乏创业知识的情况,积极开展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宣传工作,在辖区内发放《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操作指南》,明确了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期限、贷款程序等。对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十三)区民政局

对自愿放弃从事非法营运从业人员困难家庭,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十四)区物价局

1.积极联系出租汽车营运企业,指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营运价格。

2.安排好与周边区的比价,合理制定区客运出租车计价标准和燃油附加联动机制,监督后期执行情况,规范我区客运出租价格秩序。

3.制定区物价局核定区域客运出租车计价标准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确保按时出台计价标准。

4.成立区物价局区域客运出租价格监督检查专班,负责客运出租车运营后的日常监管和价格举报投诉工作。

5.加强与上级物价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上的支持和业务指导。

(十五)区财政局

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落实行动中的宣传、办公、执法、评估及其它所需经费。

(十六)区监察局

负责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对收受非法营运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纪检监察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反刑法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区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区域出租汽车的招投标工作。

五、实施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7月18日至8月18日)

由区交通运输局制定摸底调查登记表,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对各自辖区内疑似非法营运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包括非法营运车辆数量、型号、驾驶员家庭基本情况、从业原因等),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区交通大队要配合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采集的信息整理归档,为组织实施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发动、疏导教育阶段(2012年8月19日至10月1日)

1.宣传发动。由区宣传信息中心制订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准备工作。9月1日宣传工作正式启动,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设点咨询、上门劝导等方式,对辖区内长期从事非法营运从业人员自行放弃非法营运,并妥善化解矛盾;区交通大队要通过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整治非法营运氛围,引导群众乘坐合法交通工具,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2.组建综合执法队伍。从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抽派人员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抽派的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期间必须脱离原工作岗位,在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办公。

3.重点地带整治。本着“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七雄路轻轨站、五环大道轻轨站、中百仓储、四明路农贸市场、区人民医院、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六处窗口地带。参与综合执法的各执法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探索综合执法新思路,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模式,为下一步全面整治做好准备。

4.组织帮扶安置。各街道、办事处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要从免费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落实低保、特殊困难救助等方面解决退出非法营运特殊困难人员的实际问题。

5.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对吴家山地区违章停车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吴家山地区违章停车。由吴家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发动吴家山地区所有临街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做好门前道路畅通包保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6.开通区域出租汽车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于2012年9月10日前完成区域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工作,于2012年9月25日前完成经营权招投标工作,于2012年9月26日完成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车辆购置、设备安装、GPS监控平台建设等开通前期准备工作,10月1日开始试运营。区物价局按时出台计价标准。

7.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由区城市管理局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商,积极征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划部门及市民的意见,于7月30日前完成初步选址和勘查方案,8月20日完成建设前期手续办理,争取启动建设,10月30日前完成首期便民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

8.健全举报机制,实现群防群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行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实现群防群治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上邮箱,指定专人对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和督办。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非法营运车辆案件的群众给予奖励,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三)疏堵结合、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

1.全面开展综合执法。9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对非法营运行为开展执法行动,保障区域出租汽车正常经营。针对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一是要做好调查取证。执法行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强化执法人员取证意识,采取多种取证手段,充分利用微型录音笔、微型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现代化取证工具,确保证据充分确凿。二是要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对从事非法营运营运人员依法处罚。建立执法工作档案,操作规范,执法文明;对逾期不接受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三是公开处罚结果。综合执法队伍对非法营运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处罚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2.引导乘坐区域出租汽车。大力宣传区域出租汽车,做到人人知晓。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区域出租汽车的优点,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乘坐区域出租汽车。

3.强化区域出租汽车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规范区域出租车的营运行为,“起好头、迈好步”,促进我区区域出租汽车的平稳、有序发展。

4.积极推行定点包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非法营运多发地点进行责任划分,区各职能部门进行定点包干,分别负责各非法营运聚集点的交通秩序的协助检查和非法营运行为监督,发现不法行为及时宣传、引导并报综合执法队伍进行依法查处,确保责任点交通秩序良好,无非法营运现象。

(四)总结表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交通、交管、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综合整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防止反弹。各相关单位要长期坚持门前包保和定点包干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非法营运行为不反弹。

2.进行总结表彰。综合整治行动告一段落后,各成员单位应对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与总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向区政府提出表彰方案,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区政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综合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综合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人数众多、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工作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