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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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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第1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中的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无证生产企业,饲料产品抽检不合格企业,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企业,发生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三)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饲料产品合格率偏低的地区,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集中区域。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

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配合饲料、浓缩饲料50批,动物源性饲料原料和植物蛋白饲料原料20批,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20批。

在养殖环节开展饲料中三聚氰胺专项监测,抽检50批次。

开展反刍动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监测,抽检20批;开展饲料中喹乙醇专项监测,抽检20批。

开展饲料质量安全预警调查,重点开展饲料用油中多氯联苯、二恶英和聚丙酰胺,以及鱼粉和水产饲料中孔雀石绿和隐性孔雀石绿等有害物质监测。

(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县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检查率达到100%,市级检查率不低于40%。

(五)严厉打击违法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县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县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3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六、工作安排

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下旬-3月中旬)

1.各县(市、区)饲料管理部门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2009年3月28日前将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各县(市、区)饲料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产品为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以及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下旬-11月)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非法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及时查处。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地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市局对各县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药物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4月至7月,组织饲料管理人员进行饲料执法培训,学习新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培训饲料质量安全新知识。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7月,对上半年产品质量监测情况进行剖析,总结上半年整治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活动。8-9月,配合部、省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市的特点,进行饲料质量安全主题宣传。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介绍保证企业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2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促使我区涉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旅游包车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

包车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减少,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二、工作安排(即日起至12月30日)

(一)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建全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修订;二是按时召开行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落实企业内部旅游包车岗位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四是按照安全、消防等部门的要求对旅游包车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建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五是做好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

(二)开展强化旅游包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落实驾驶员的安全责任工作。一是把好旅游包车驾驶员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旅游行业录用条件和程序,审核新聘旅游包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和安全行车经历,按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进行岗前素质培训、跟车体验实习、操作培训。二加强旅游包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提升驾驶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事件的处置的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技能水平。三是合理安排旅游包车出行任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不按运行规定行驶。

(三)开展加强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排查车辆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一是完善旅游包车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建立规范的单车技术档案;二是与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签订协议,定点做好对旅游包车车辆的维护保养。

(四)开展加强旅游包车经营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旅游包车管理制度、落实旅游车辆定点停放规定,严禁超范围经营或者一车多用行为发生。二是做好派车单制度、加强旅游包车标志牌管理,完善包车标志牌的申领。三是不得承接有安全隐患的旅游包车任务,严格核实包车旅客身份、目的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XX区各旅行社要认真学习《XX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把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落实责任。

第3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近期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蓬安委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立了由乡长夏礼军任组长,安全分管领导杨李任副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下简称整治小组),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现将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整治内容

(一)强化路面管控,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整治小组与乡安办要投入所有人员,配合交通检查部门,强化路检路查。

2.要对客运车辆、小型面包车、大中型货车等进行重点整治,整治小组与安办人员要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六必查”,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的路段:事故多发的县道、乡道、施工改建路段、易发团雾等路段。

4.严禁长途客车载人凌晨2时至5时在我乡境内通行,严禁夜间行驶速度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

6.整治小组与乡安办、交管办集中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严重超载和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

7.要将“酒驾”整治范围向场镇周边和各村延伸,把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作为整治重点,下大力气解决节日期间农村“酒驾”问题。

(二)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

1.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整治小组与乡安办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驾驶培训和安全质量管理,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配合相关部门对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针对冬季道路运输易受雨雪、大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的特点,要开展客运驾驶人冬季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行车前,要将每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告知驾驶人。

3.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乡交管办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登记管理,着力提升辖区内大中型客货车、面包车摩托车记录存档信息

(三)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要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公路波形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急转弯或易滑路段要设立警示牌。农村道路要同步建设或逐步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暂时难以整治的路段,要设置临时简易防护措施。

2.加大公路养护力度,加强对雨雪道路、危病桥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治,对损毁的安保设施限时恢复。要加强对边建设边通车的施工路段的现场安全管理,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做好施工路段、冰冻雨雪天气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完善施工作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专人指挥车辆安全有序通行,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整治小组要加大路面执勤管控力度。以事故多发区域和路段为重点,落实专人与各村包路段制度,确保每一路段按规定确定具体巡查责任人,实行分片分段、定点定人的责任制。要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车辆检查力度,同时要组织力量在乡、村公路等管理力量薄弱的地方,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2.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针对客货车驾驶人在长下坡时空挡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和超速、闲聊、打手机等严重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警示教育,同时采取暗访、有奖举报等加大查处力度;春节前后,要加强农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返乡回程管理,主动到学校、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学生和返乡群众不坐超员车和非营运车辆。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小型客车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小型客车非法营运现象尤为严重。要制定本辖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对小型客车、低速箱式货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村(社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要成立以单位领导、村(社区)书记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严格监督。各单位、村(社区)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提示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第4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县政府《贺兰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贺政办发〔2018〕73号)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实际,对我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二)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镇瞄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为契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扩大宣传,掀起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我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展板、横幅、电子屏和“塞上习岗”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在镇村两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第三季度特殊时节,集中开展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小区)入户、点面结合,扩大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四)加大投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五)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道路交通: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了《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各村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筑施工:督促和指导了建筑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同时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建筑个人的饮食安全。开展了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抓了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二、专项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除安全隐患盲区;坚持“全面查、真正查、从严查”,

(三)坚持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并重;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位,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到位。

三、专项整治任务

(一)认识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村卫生室有关人员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清醒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

(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三)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底至6月底)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李祥岭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报送,及时整改。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六、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 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 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 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 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第5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__〕133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卫明电〔20__〕18号)以及县政府年初提出的“五放心”工程建设要求,并针对当前我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__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措施和指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乡镇小型餐馆卫生条件基本得到规范;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大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型餐馆等三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提高监督频次;2、督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登记台帐,严格推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采购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使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3、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指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其他地区:(1)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三类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卫生许可整治

在无证经营的整治过程中,按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被整治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审,凡能达到发证要求的及时发证。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要求的餐饮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小型餐馆,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分达不到C级的,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C级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无证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部门会同工商、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在检查中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1)使用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食用油、猪肉、酱油、酒、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观质量,检查是否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的违法食品等。对2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还应检查放心肉配送的实施情况。

(2)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按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查其加工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级的化学物质,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肉类食品中滥加亚硝酸盐、人工合成色素及其他违禁物品。

(3)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来路不明、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应进行抽样检测。

3.废弃食用油脂的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是否按照卫生部等四部委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卫法监发〔20__〕99号)进行管理,严防废弃食用油脂的非法再利用。

(二)建立三项制度

1.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在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

2.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

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应包括:肉类、禽蛋、蔬菜、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建帐内容包括:日期、品名、供货单位、数量、卫生质量和来源证明资料(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等有关能证明来源的凭证)。

3.建立餐

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监督频次,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卫生监督信息。在城区中小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并根据需要在电视、报纸上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

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卫生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县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订《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50平方米以下的中式餐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和干式、湿式点心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与具体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9月上旬——12月上旬)

1、开展龙游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整治,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20__年9月上旬——9月下旬):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整改。凡无单独厨房,或虽已设置单独厨房,但仍在厨房外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一般以30天为限)。已有单独厨房,且基本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可要求其承诺于0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能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以30天为限)。

对“无证”且无法达到《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或不愿整改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对各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添加剂及处理废弃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未按要求索证、建立台帐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采购、贮存、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添加剂及不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书面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倒查溯源。

在这一阶段,适时开展全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整治。学校食堂整治于8月底开展,9月底前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餐饮单位整治于9月底开展,10月底前完成。

第二步(20__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对照《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进行餐饮业量化分级评审。

对“无证”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办理卫生许可证。在审批卫生许可证的同时,进行量化分级评审。

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按《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卫生许可证。

对已立案查处的“无证”或“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在处罚决定书送达15日之后,每月组织1—2次集中取缔。集中取缔工作由公安、工商、建设城管、创建办等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2、启动对其他地区餐饮单位的整治工作(20__年10月至12月)。整治要求参照城区方案进行。

(三)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回头看,并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20__年12月15日前,作出专项整治总结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处于整个食品监管过程的未端,既是检验食品卫生质量的关口,也是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环节,因此,开展餐饮食品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创建办、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吕美姿任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吴健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任工作协调组成员。餐饮食品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卫生局法制科,联系电话:7024971,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日常联络,制定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三类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整治工作,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督导学校开展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县卫生局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县建设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沿街流动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协助县卫生局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且占道经营的小型餐馆的取缔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卫生局具体行使卫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任务的执行,对专项整治

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等不正之风。其他各成员部门要严格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各自工作职责和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不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整治行动过程中,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四个不放过,四个一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非法再利用等违法行为,将从重从严从速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重大、复杂的问题,县卫生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经贸、药监、教育、公安、建设、创建办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自律。

第6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职能部门要本着既治标、又治本的原则和全面强化、重点治理、长短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有效解决各类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品等的质量突出问题;继续加大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本区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明确责任,强化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确保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肉联厂,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突出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

(1)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监测范围;(2)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3)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4)进一步降低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5)基本解决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治理,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对已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的后续监管,严肃查处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2)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3)基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4)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大力开展对食品企业和作坊的治理整顿,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添加物质备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抽检和专项抽查力度。

三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

四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推进规范化食品加工场(点)建设试点,整合具有区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并限定销售区域,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五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力度,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

(1)城镇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2)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的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3)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4)基本解决销售无证企业生产食品的问题。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理,全面掌握食品经营主体情况,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

二是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

三是推进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举办企业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审查等各项制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

五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整治规范各类无照集市。特别是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无卫生许可证和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保管、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

六是加强保健食品上市产品及广告的监管,积极开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检,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

(1)食堂和城镇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2)预防食物中毒,将集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五以内;(3)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力争100%定期体检;(4)彻底解决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5)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行为;(6)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全面深入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大对餐饮卫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管理力度,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点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二是加强对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农村、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三是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餐饮单位经营性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是以宣传培训为手段,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卫生指导。

五是严厉查处各类餐饮单位无证照违法经营的行为,规范马路食品小摊点和餐饮排档经营,加强质量监管。

(五)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

(1)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2)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3)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痊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违法广告,逐步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

(六)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

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加强生猪产地检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无检疫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养殖基地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工作目标:

(1)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2)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3)监督抽查(监测)合格率明显提高。

主要任务及责任安排:

一是结合区域和产品特点,集中开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健康和安全产品的治理整顿。

二是对区内流通领域钢材交易市场、建材市场、家电卖场等涉及10类重点产品的市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中销售劣质螺纹钢及人造板、无生产许可证或无3C认证家用电器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测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

四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排查摸底,彻底铲除各类制假售假窝点,对情节严重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设定的事项,组织督促检查、分析舆情,反映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集中精力,加强监管,完成专项整治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落实责任机制。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或存在恶性事件的地区,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行政执法。要进一步发挥区、街镇两级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在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形成对重点产品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强大威慑力。要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多次生产不合格产品、制假售假及逃避监控的“空壳”企业;对于制假售假的,要依法彻底没收假冒伪劣产品、没收制假设备、工具、原辅材料和包装物;要组织好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的突击检查,对于假冒伪劣严重的地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的打击查处。

第7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保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的目标, 以强化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提高广大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为重点,以完善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为抓手,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目的,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和用药水平,指导农民安全合理科学用药,降低农药残留,全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百日整治行动,实施“八项清查”行动,使全省农药质量有所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意识和用药水平显著提高,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确保不发生因药害事故引发。具体目标是:

(一)清查农药生产企业。对涉嫌违规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整顿,对农药登记证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处理情况进行清查。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现象控制在5%以下。

(二)清查作物用药。对主要作物用药进行清查,向农民推荐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等作物主用农药;对小宗特色作物无药可用进行调查,采取财政补贴登记试验,使我省特色作物有农药可用。

(三)清查农药经营单位。对全省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开办农药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清理,对不够条件的经营单位建议工商部门取缔农药经营资格。

(四)清查农药经营登记备案。确保全省农药经营门店经营农药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并将备案产品张贴上墙公示。

(五)清查禁限用高毒农药。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全部实现定点经营和政府储备制度,做到实名制购买,实现可追溯管理;推进高毒农药废弃物的回收。

(六)清查农药广告和展销会。各地负责本级媒体的农药广告、展销会的审查和监督,整顿虚假、误导农民的农药广告。

(七)清查合作经济组织经营使用农药。规范农药购进、分销、使用程序,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药使用登记制度。

(八)清查农业部门履职农药监管职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不得生产、经营农药,已涉及的通过改制、出售等形式与农业行政部门脱钩。明确农药监管机构、农药经营门市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人员。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9日~3月30日)

1.制定整治方案。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各种媒体,通过在《农业知识》杂志上开展大奖赛、设立百日整治专栏等形式,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章,期刊有专栏,大力宣传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以及整治取得的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农药质量安全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6月15日)

3.农药质量整治。一是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在农药销售、使用的高峰期,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二是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农业部和山东省农业厅近年来在监督抽检中发现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包括已吊销登记证或专供出口的产品)。三是对韭菜、生姜、芹菜等农药残留容易超标的农产品进行暗抽。由此追溯农药使用情况,发现有使用高毒农药等严重问题的由分管厅领导约谈农业局局长。四是加大农药执法力度。通过农药市场和生产企业抽查、群众举报、农业部通报等手段,发现制售假劣农药信息,强化检打联动,依法查处无登记证或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农药、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农药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对于添加高毒农药,滥用高毒农药,价值比较大的案件,必须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五是清理整顿涉嫌违规企业。根据在全国和全省植保信息会上搜集的线索,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黑窝点”非法生产农药行为。六是对抽检问题较多的农药生产企业实行负责人约谈制度。对产品质量抽检多次不合格,添加高毒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有效成分为零的纳入“红牌”管理,由山东省农业厅主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续展登记;对有严重问题的产品,约谈后仍不改正的,在全省禁止其经营登记备案,产品不得纳入政府招标行列,并建议农业部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4.农药经营整治。一是经营单位调查。全省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情况调查,摸清全省农药经营单位底数,包括名称、地址、人员状况等,建立数据库,并在网上公开农药经营单位有关信息。各市要认真填写农药经营单位基本信息统计表,并按时上报。二是强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扎实推进农业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创建项目,以项目为依托,建立全省高毒农药监管网络平台。进一步强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构建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着力抓好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的规范落实,重点规范登记程序,保证经销单位和农药产品100%备案,登记备案时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在经营门市张贴产品登记备案表,及时公开信息。四是鼓励发展现代营销体系。在去年推广农药连锁经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在经营主体、进货渠道和经营产品上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五是加强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农业科技培训项目,定期对农药经营人员进行政策、技术、知识和诚信等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六是强化农药广告、展销会的监督管理。各市要对电视、电台、报刊的农药广告进行集中检查清理,发现有违规刊登农药广告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刊登媒体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加强对农药展销会的监管,通过对参展企业的摸底调查,发现涉嫌违规生产经营农药的线索,并进行重点监管和严肃查处。

5.农药使用整治。一是加强农药使用检查指导。研究制定并公布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推荐品种目录,指导农民科学选药用药,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使他们掌握正确识辨、合理选购、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制定标准的用药记录本,重点监督检查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二是加强农药风险监测评价。建立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易违规使用、易产生药害、易残留超标农药的风险监测和再评估,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农药使用提出相应监管措施和指导意见。三是推进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贴。继续扎实开展农业部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总结完善示范推广补贴模式。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在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上推行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路子。四是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逐级建立农药药害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根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做好农药药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鉴定及逐级上报工作,妥善处理事故纠纷。五是制定规范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记录表格,对鲜食农产品基地的农药使用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5日~30日)

第8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质量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从 4月底至亚青会开幕前,全街统一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集中检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 、 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深入开展全街安全质量大排查、大查、大整治活动,确保亚青期间安全稳定为宗旨,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行政执法检查与专业技术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和质量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查找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质量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一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为亚青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 、 整治范围

突出以下六个重点方面和领域:

(一)工业企业。包括:冶金铸造、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电力金具、钢结构、民爆物品和器材等生产型企业。

(二)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建筑施工( 房屋建设与拆除、集镇改造、交通水利工程等)、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燃气、农业机械、旅游景点、地下管线、学校等行业领域。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网吧、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包括:农民复建房、社会公共事业建筑、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含市政工程、道路桥梁 、 水利工程)、旅游开发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

(五)食品药品安全。包括: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和镇村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陶吴三个集镇区域餐饮集中区、无证照经营及制假售假多发易发区域。

(六) 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包括:****小商品市场、相关村(社区)木材、建材旧货交易市场、生产、经营、住宿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存在的隐患;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点隐患。媒体等相关部门暗访和群众举报经核实存在的各类隐患。

三 、 主要内容

1.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工作措施、保障机制等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各级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是否完善,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效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等重点工作是否扎实推进实施。

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金、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是否落实。

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管理责任制、建设各方资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工程主体的材料、构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质量规范要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三同时 ”、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保障措是否落实。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存储容器以及运输工具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6.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建设工程、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及汛期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完善,应急队伍、装备、培训、演练是否按规定落实。

7.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排查出来的隐患是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 五落实 ”要求进行治理。

8.各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街道4月8日布置的“ 打非治违 ”和4月20日布置的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落实,按计划组织实施;生产经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是否有效控制等。

四、组织保障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周贵平为组长,街道领导汤小南、张晓华、余小海、柏受忠、**虎、戴孝林、管荣贵、王胜华、业红涛、端木家宝为副组长,街道党政办、纪检办、督查办、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文卫办、市容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旅游办、文体中心、规划办、广电站、工商所、**派出所、**派出所、陶吴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运输管理所、**供销社、21个村(社区)、经济开发公司等四大平台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街道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推进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治组):街道政协工委主任汤小南任组长,由建设所牵头,规划办、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水利站、各村(社区)相关建筑企业等单位配合落实。

第二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组):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晓华任组长,由**、**、陶吴三家派出所牵头,**交巡警中队、供销社、旅游办、文体中心、广电站、文卫办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三组(工业企业安全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业红涛任组长,由街道企服中心牵头,安监站、质监、**、**、陶吴三家派出所(消防)、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四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业红涛、戴孝林、**虎、副调研员俞平任组长,由安监站牵头,建设所、文卫办、农服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旅游办、交巡警中队、企服中心、四大平台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五组(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胜华任组长,由食安办牵头,文卫办、 药监、市容办、农服中心、企服中心、三产办、工商所等部门配合落实。

第六组(综合督导组):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余小海任组长,由纪检办牵头,督查办、党政办、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等部门配合。

第七组(宣传保障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戴孝林任组长,由宣传办牵头,广电站、安监站、建设所、企服中心等单位配合。

各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整治行动中各个条口工作方案的制订部署、统筹推进、协调联络、信息反馈、重点督导、宣传等工作。

2. 各组成员单位按照区推进方案和条口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要求,负责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整体部署推进,分别组织实施。

3. 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重要信息和重大问题报告会商制度,工作进度、信息报告和信息简报实行周报,不定期进行集中讲评和督查。

五 、 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共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出台街道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明确整治目标和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有力声势。各村(社区)、各条口牵头部门按照属地与条线相结合的要求,针对职责要求和整体部署, 结合推进工作方案,制订各自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级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层层组织动员部署,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基层和一线。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 - 5月31日)。按照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各村(社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质量拉网式大排查、大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查责任、 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 三违 ”为主题,广泛开展“五查一反”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与法律法规、 工作职责、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岗位规程等方面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心中有数,整治得力 .

(三)抽查互查阶段(5月15日-6月20日)。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同时,各专项工作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和质量主管部门,针对易发、高危的重点领域和环节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项巡查、跨行业互查、专家会诊等有效形式, 组织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 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自查自纠行动进行集中抽查,严厉打击安全和质量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取得实效。

(四)督查督导阶段(6月1日 -6月30日)。针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重点行业领域查纠汇总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第 20 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街道、村(社区)党政领导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督查督办;综合督导组会同各工作组牵头部门,对各级整治工作进度、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事故多发和非法违法行为频发的地区及行业领域进行综合或专项督导,力争在督查督导阶段完成大部分整治工作。

(五)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7月15日)。各专项工作组汇总大排查、大检查、抽查、互查、督查中各级上报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隐患,按照责任、措施、预案、资金、时限“五落实”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分工和时限,确保亚青会前,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部得到治理。

(六)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 -7月31日)。街道领导小组、街道各工作组分别组织对各村(社区)、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 、 有关要求

(一)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此次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今年市委、市政府“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顺利成功举办亚青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牢固树立“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 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切实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组织筹划, 层层细化分解方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必须突出重点,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等高危企业,涉及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单位的排查、检查、 现场执法,必须做到100% ;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严格“五落实”要求,限期督促整改;安全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各级挂牌的重大隐患,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并安排专人盯守,实行 24 小时严密监控,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从严监管,狠抓源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执法联动,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针对当前我街重点建设工程多这一实际,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政策法规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施工”、超进度、赶工程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要结合“三高两低”企业整治,下决心清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矿山、小冶金、小铸造企业,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与控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部门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要求,加大督导督查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严厉事故查处。对在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不彻底的单位和行业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对整治查纠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对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第9篇:安全整治行动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实施“养老院安全达标工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隐患“清零”,根据消防安全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促进全县养老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安全服务设施标准化,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盯紧养老服务行业安全。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养老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二)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强化安全用电动态监测管理。要加强电器产品使用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安装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离岗、脱岗、睡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

(四)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五)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宣贯。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培训班,宣贯《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安全标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增树一批示范单位。

(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养老机构职工和院民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操实训。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月至3月)。认真总结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制定《深化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二)排查阶段(4月到6月)。全面组织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向社会作一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全员培训、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要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排查,完善台账资料。

(三)整治阶段(7月至10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开展“清零”行动,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抄送相关执法部门,推动隐患整改到位。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机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一般火灾隐患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限期改正等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实现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县局成立深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王宁胜任组长,胡德平任副组长,组员:李小琼、刘兰、万润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救助局,刘兰为联络员,负责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要与相关部门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应当第一时间约谈机构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发现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查处工作。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

(三)加强信息报送。县民政局继续实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集中督查通报制度,各乡镇要及时推进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3月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送县民政局307室。从3月至11月,每月22日前将工作小结及附件2和附件3报送至县民政局307室,12月22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1.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联络人员情况表

2.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3.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附件1

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联络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络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附件2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月至月份)

填报单位(公章):

检查情况

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

星级宾馆饭店

易燃易爆场所

客运车站、港口、码头

养老

机构

医院、疾病控制中心

学校(含托儿所、幼儿园)

培训机构、技工院校

施工现场

老旧

小区

群租房

城中村

“三合一”

场所

大型商业综合体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场所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场所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隐患数(处)

整改隐患数(处)

注:1、每月报表为累计数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场所为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

2、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场所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

附件3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月至月份)

填报单位(公章):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家)

一般火灾隐患公示

建立信用体系

“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

能实操实训

2019年

2月以前

存量

2019年

2月以后

新增

政府挂牌督办

销案整改

媒体集中曝光

一般火灾隐患公示单位(家)

纳入社会征信记录系统(个)

纳入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个)

培训合格单位(家)

培训合格人数(个)

培训人员成功扑救火灾(起)

县级挂牌

市级挂牌

省级挂牌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安装智慧型火灾探测报警器(个)

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套)

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单位(家)

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起)

培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个)

消防安全达标社区(个)

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个)

注:1、每月报表为累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