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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弃物处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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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弃物处置

第1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一、电网企业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范围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对职工福利费范围的解释是:“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而财企[2009]242号文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解释是:“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该文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对职工福利费做了较为具体的解释。从表面上看,《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与财企[2009]242号文对职工福利费的文字解释不同,实际上并不矛盾,仅是从不同角度或口径对同一问题的描述,本质完全一致。

(二)会计制度方面的规定

国税函[2009]3号文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含的内容从三个方面分别做了较为详细的解释:(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由此可见,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的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范围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和财企[2009]242号文界定的会计核算范围存在明显差异,且税法界定的范围比会计角度界定的范围要明确和具体。

所以,电网企业涉及到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时,只要是实际发生的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范围且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应直接列作职工福利费支出,用足税收政策。但必须指出的是,国税函[2009]3号文所列举的职工福利费的内容究竟是全列举还是非全列举的问题未能明确。如果是全列举,则该文没有列举的但按会计准则、制度及财政部文件规定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核算的支出,或者即使从情理上分析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且为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也都不能在税前扣除。如国税函[2009]3号文没有列举许多企业都存在逢年过节给职工发放各种货币利和非货币利,或者平时以各种名目为职工提供的衣、食、住、行、玩乐、健康等福利待遇。而如果是非全列举,则没有列举的但按会计准则、制度及财政部文件规定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以及从情理上分析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的其它相关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具体又该如何把握?对此,还有待税务部门予以明确。笔者认为,在没有明确之前,一般情况下,电网企业涉及到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时,只能按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的列支范围和标准判断是否应属于税法口径的职工福利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还需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国税函[2009]3号文已经明确规定应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支出,在进行涉税处理时必须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畴,而不应再按照会计处理方法或以往的习惯方法列入其他范围。如对国税函[2009]3号文已经明确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等,即使电网企业已经按照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规定将这两项费用直接计入了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但在电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法规定调整到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即纳税调整),与发生的其它职工福利费合计数受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总额控制。另外,尽管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了福利部门发生的福利费包括了“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但对“设备、设施”所发生费用的范围究竟如何理解该文未作详细解释。如对福利部门所使用房屋计提的折旧、发生的清理损失等是否属于福利费范围问题,实务中也存在理解和执行不一的问题,国税函[2009]3号文未予以明确。而财企[2009]242号文明确职工福利费包括“计提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所以笔者认为,在税法对该问题没有明确之前,电网企业可先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规定的范围理解并执行,还需税务部门尽快予以明确,免得日常实务中执行出现差异。

第2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关键词: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DOI:10.16640/ki.37-1222/t.2016.08.01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的增加,城市固体废物越来越多,种类也较为复杂,固体废物的增加已经影响到生活的环境。固体废物不仅会造成城市的环境污染,而且也影响了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健康。国外对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法和管理体制进行很多研究,建立成一个系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运输和储存的体系,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管理体系。我国固体废物处理方法的研究较晚,目前如何能够有效治理固体废物对城市的环境污染成为了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都密切相关的。

1 城市固体废弃物概述

(1)固体废弃物对城市的影响。城市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加大,在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固体废弃物增长的速度十分惊人,城市居民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已经快要将城市所包围,给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其次,我国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不足,利用率较低。在过去很长时间内,大多数城市在固体废弃物处置上较为单一,多采用填埋处理,这不仅会污染当地的土壤环境,也会对城市的空气质量和地下水体造成巨大的污染;此外,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增多,对城市社会经济的影响也较大,不符合现今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城市居民的人身健康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污染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得不偿失。

(2)城市固体废弃物种类。城市固体废弃物的种类主要包括三大类: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是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厨房垃圾和废气的包装等。工业固体废弃物是指城市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等,这类固体废弃物中含有较多的污染物质,对人类的健康影响较大,如果仅仅是填埋处置,那么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将十分严重。危险固体废弃物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标准中列出的危险性固体,比如医疗垃圾和医用废气物等。

2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1)堆肥处置。堆肥处置是指通过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加温,讲温度提升至70℃,进行储存和发酵,主要利用固体废弃物中很有的微生物对其分解,将有机污染物逐渐分解为无机养分。但是这种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方式较为单一,适用范围较少,主要是在易腐蚀的有机质固体废物中较为常用,但是在大范围的固体废弃物上不适用。

(2)焚烧处置。城市固体废弃物另一种处置方式是焚烧处置,这种方式是将固体废弃物通过锅炉等设备进行燃烧,在高温的作用下固体废弃物内可燃物质会与氧气发生化学反应,并释放一定的热量,通过这种方式将固体废物有害物质进行去除。焚烧处置方法的处理效率较高,并且在燃烧产生的热量也可以进行再利用,但是这种方式最大的缺点就是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新的污染物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大。

(3)填埋处置。填埋处置分为量大类:卫生填埋和直接填埋。卫生填埋是将固体废弃物放置在一定的范围内,利用防渗、覆土等倒排设备,避免其对空气和水的污染,且这种方式的处理费用较低,效果比较好。直接填埋是将固体废弃物直接放置在预留的坑中,对其进行密封和压实,通过固体废弃物中有机物的自然分解作用,降低固体废弃物的污染,这种处置方式费用也较低,操作简单,但是对于城市地下水会造成一定的污染。

目前我国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整个固体废弃物处置过程的管理水平也不高,因此我国目前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一直不能很好的解决。目前对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主要的问题就是成本高且回收利用率低。

3 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措施

(1)提升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利用效果。对于工业固体废弃物,有些废弃物中不含有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那么我们主要考虑如何对固体废弃物进行二次利用,找出固体废弃物中可以进行二次回收利用的物质,通过这种方式减少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总体产量。对于固体废弃物中含有对人体和环境污染的物质时,就需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规范生产单位在相关危险废物管理上的行为,生产企业需要收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理的处置,防止发生将危害较大的固体废弃物当做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堆放和填埋。

(2)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也逐年递增。每个城市都应该在考虑自身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环境等条件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尽可能的将城市生活垃圾给环境和人们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3)加强对医疗固体垃圾的监管及处置。医疗固体废物中含有大量的病毒和细菌、是完全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医疗垃圾的出现对于整个城市的健康都是极大的威胁,因此,需要加强对医疗固体垃圾的监督管理,指导其进行合理的处置。医疗固体垃圾的处理需要特别处置和堆放。

(4)大力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随着城市建筑总量的增长,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十分巨大,需要对建筑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的控制建筑垃圾的形成及排放,大力提倡环保节能材料的应用,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4 结语

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升,固体废弃物的种类和成本也不断的变化,应依据固体废弃物的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处置方式。同时政府需根据固体废弃物的不同特点,进行监督管理,将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参考文献:

[1]杨庆龙.浅论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系统[J].四川环境,2001(01).

[2]郝艳,任连海等.国内外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与模式[J].绿色科技,2013(12).

[3]杨雪丽,王月红.浅谈城市固体废物处理[J].环境科技,2008(S2).

第3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是广西较早开展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之一,也是南宁市唯一一家首批获得国家《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运营资质》及首批获得南宁市环保局颁发《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环保公司,主要从事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处置服务。“以人才为基础,以管理为手段,以科技为向导,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矢志不渝地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经营理念,在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这个特殊的土壤中已经运行了10年了。

1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的背景

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为家族企业,主要股东主要是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家族的人。现有拥有职工28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5%。固定资产5600余万元,占地面积共计36000平方米,现共有10条处理工艺系统,包括: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固体废弃物焚烧系统、废包装容器清洗系统、剧毒危险化学品处理系统、工业废水综合处理系统等。

2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宏观环境分析2.1行业环境分析

近年来,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废物近12亿吨,从综合利用的技术现状来看,大都停留在筑路、回填、农用和生产建材等较低层次上,而且处于长期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和配套的处理处置技术,大部分废物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环境,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完善和强化管理,促进我国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固体废弃物行业也存在以下问题:

(1)有关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不完善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唯一一个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也是一个笼统的法律,缺少配套措施,基层部门很难执行。其他的零散地分布于其他法规中,缺乏可操作性,造成该行业在无序、无政府状态下自由生存与发展。

(2)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整体薄弱

目前,我国有少数的大中型企业是利用本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回收再生和再利用,这一部分基本没参与市场,直接接受本单位的管理支配。在我国存在不计其数的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以乡镇企业、家庭作坊式为主的小规模生产占98%。小而分散,以手工为主,机械为辅,由于涉及面广,造成国家统一管理难度加大。

2.2经济因素

(1)中国经济快速稳定地增长

从下表中数据统计来看,中国的经济增长是稳定的,在短短的6年时间里中国经济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目前,即使在全球经济危机下,中国的经济仍然保持了稳定的发展。

中国经济增长表(单位:亿元)年度200620072008200920102011国内生产总值210871246619300670335353397983472882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我国工业增长势头迅猛

工业增加值就是工业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消耗以后的价值。我国工业增加值每年是稳定增长的,2010年工业增加值比2006年工业增加值多68719亿元。2011年1~11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6638亿元,同比增长24.4%。11月当月实现利润5421亿元,同比增长17.9%。

由以上可知道,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是平稳较迅速的,对于这一点是让人欣慰的。可是,经济发展的代价是对环境的污染,而且经济发展和对环境的污染不言而喻是成正比的。因此这将为资源综合利用的公司发展提供一个非常广阔的发展平台,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巨大的动力。2.3社会文化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也造成了严重污染。为了改变以前的模式,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国家将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九大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未来5年全国环保总投入预计将达到1.3万亿元。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只是反映“生态文明”的一个方面,目的是要实现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因此,循环经济概念应运而生,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2.4政治与法律因素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是落后的,1995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此开始了固废污染环境的法律防治措施。2006年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8年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的环保投资“六五”期间为166.23亿元,占GDP的0.5%;“七五”期间上升到476.42亿元,占GDP的0.69%;“八五”期间更高,为1306亿元,占GDP的0.73%;而到“九五”期间,已经达到了4500亿元,占GDP的1.3%左右,几乎每隔五年都以3倍左右的速度递增。而到了“十一五”期间投资额则达到7000亿元,占GDP的1.4%左右。“十二五”期间,中国环境保护投入将达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1.5%以上,投入总额约达1.4万亿元,可见,为了建立节约型社会,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和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改变高污染、高排放、低利用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2.5技术因素

对固体废弃物的治理一般采用处置和开展综合利用相结合的治理策略。即能综合利用的废弃物,尽量进行循环再生利用;暂时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则采取必要的处置和堆存措施。

目前,我国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科研单位和大型公司不断研究和开发废旧物资高值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这些新技术在一定的范围内得到了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总的来说,我国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还不够高,而且主要用于建材方面。在暂时无法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大多采用简单堆存或储存的方法。但有些工业固体废弃物在堆存时既没有采取无害化 、固化和稳定化措施,也没有采取流失、防水、防渗漏和防扬散措施。

3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行业竞争环境分析3.1行业竞争者

(1)广西神州环保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神州环保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3年4月18日成立的大型高科技环保专业集团公司;广西十大行业集团之一;中国环保产业骨干公司、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自治区级高新技术公司注册资本6200万元,总资产11000万元,主营污水治理之环境工程和运营服务;生态农业之生态有机肥产品;环境咨询研究以及民用核工业等业务板块。拥有八家控股子公司和一个研究院(自治区级技术中心)及一个技术开发中心;拥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环境工程设计能力证书(甲级);拥有条件优良的环境工程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由以上情况看,广西神州环保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在南宁污水治理方面最大的竞争对手。

(2)广西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广西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是在建工程,总投资约3.21亿元,年综合处理近7万吨,服务范围为广西14个地市。该项目设在南宁,服务范围是广西14个地市的全部危险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和南宁市辖区内的医疗废物,同时接纳服务区内的医疗废物处置系统产生的飞灰。项目由综合利用工厂、安全填埋场和场外工程三部分组成,工程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运储存、综合利用、物化处理、安全填埋以及污水处理等。

(3)广西丽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丽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是广西民营高科技公司,广西环保协会团体会员。专业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为环保项目提供工程咨询、评估、设计、施工及技术开发等服务。拥有自主产权的《污水治理循环利用综合技术》,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能力评定证书。在污水处理方面具有一定实力。

3.2潜在竞争者

潜在竞争者,就是指原来不在这个领域而突然加入这个领域的竞争者;或原本不在这个行业,突然进入这个行业的竞争者;或原本属于同行业,但是不同类别,突然进入这一类别的竞争者。

在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电子等领域的技术与环保产业相互渗透。如果这些行业把设备和工艺稍加改造,便可以进行废弃物处理生产,也就是潜在进入者来自于行业外的公司。

进入障碍是一个公司要进入一个市场而要克服那些使它相对于行业现有公司处于不利地位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规模、产品的差异化、资金的需求、转换成本、取得销售通路、现有竞争者报复程度、政府的政策、规模以外的成本因素、经验曲线、进入的阻挡价格、产业的吸引力等。

3.3替代品威胁

对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来说,并无替代品威胁。但是,在废弃物回收中的再生料和再生产品会受到由原生料生产出的产品的威胁。

3.4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

买方是从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主体。当买方对产业发挥强大的实力时,产业的竞争自然会趋于白热化。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是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产出的产品都是对废弃物进行了综合处理后产出的一部分产品,产品成本很低,自然价格也低,所以,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还是相对低的。

3.5卖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卖方是为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提高供应品或服务的人,也可以称为供应商。供应商的地位越高,产业的竞争就越激烈。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为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专业公司提供废弃物设备的,而提供设备的公司有几家,因此卖方的讨价还价能力还是低的。另一种是废弃物来源的上游厂商。总体而言,大部分上游厂商要进行前向一体化处理废弃物就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设备和进行人员培训、技术研发,所以其前向一体化策略不太可能。其次,上游厂商处于的行业集中度是相对分散的。再次,寻求其他的废弃物处理公司的转换成本也比较高。所以他们的讨价还价能力还是低的。但是对于回收利用率很高的废弃物,废弃物处理公司对上游厂商的竞争还是很激烈的。对于这类的废弃物上游厂商还是有较高的讨价还价能力。

参考文献:

[1]贾西子,葛一民.山寨手机企业现状的SWOT分析与前景展望[J].中外企业家,2011(4).

第4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关键词: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利用处置新技术

大量的固体废弃物,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同时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在这些固体废弃物中,一些有毒物质不仅能造成土壤、水以及大气的污染,还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因此,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利用,不仅维护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同时也维护了人类的身体健康。

一、固体废弃物分类

1.生活垃圾

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产生相应的固体废弃物,例如:旧电池。同时,根据生活水平及经济发展的不同,不同地域所产生的垃圾成分也不相同。而在这些生活固体垃圾中,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用品、厨余垃圾、废旧电池、金属等。而在其主要包含的成分中,往往因生活水平、质量和习惯、季节、气候等不同而产生差异。例如:农村和城市,因消费水平不同,两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也不同。农村主要以厨余垃圾为主,而城市则以金属、包装用品等为主。

2.工业固体废弃物

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来自工业部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一些工程肆意将废渣、粉尘及其他含有化学物质的废弃物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从而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此外,工业废弃物不仅堆积量大、成分复杂,同时,其性质也是多样的,在这些工业固体废弃物中,多数含有有毒成分,而这些有毒成分随意排放到自然中,不仅造成环境的污染,同时还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

3.危险固废物

在固体废弃物中,危险固体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废弃物名录或是根据国家规定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害性的废物。其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中医院临床物、农村固体废弃物中喷洒的残余农药。如果对其不能有效的进行管理,则会引起人类身体和环境的重大污染,例如:传染性,核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此外,这些污染还会通过生物中的食物链,将污染继续传递,从而威胁到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及人类下一代的生命健康。

二、固体废物的危害特性

固体废弃物在一定条件下回产生相应的化学反应,从而对土壤、水以及环境等造成严重的污染。其具体表现为:

1.对土壤的污染

首先,固体废物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而且常常是群蝇乱舞,灰尘飞扬。其次,大量有毒废物,在风化作用下,到处流失,其渗出液所含的有毒物质会改变土质和土壤结构,使土壤遭到污染。例如:一节一号电池在地里腐烂,它的有毒物质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废旧电池中含有重金属镉、铅、汞、镍、锌、锰等,其中镉、铅、汞是对人体危害较大的物质。最后,一些病菌通过这些传染的水以及土壤上的庄稼,将病菌直接带给人类,从而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

2.对水域的污染

固体废物经过雨水的冲刷,肆意的流入河流或渗透到地下下水中,从而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污染与破坏。甚至有的单位直接将固体废物倒入河流中,以至于引起大批水生生物中毒,而人类在食用中毒生物后,也会间接的出现中毒。

3.对大气的污染

某些固体废物经过相应的化学作用,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从而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此外,以微粒状态存在的固体废物在风的吹动下,随风飘扬,扩散到大气中。不仅使空气污浊,影响人体健康,同时还玷污建筑物和花果树木,影响到市容卫生。

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利用与处理处置新技术

1. 粉煤灰

粉煤灰砖,是粉煤灰加上黏土和其他工业废弃物,经过配料等一系列工序而成,具有环保节能、减少建筑负荷和劳动强度的优点,是很好的墙体填充材料;粉煤灰陶粒,该生产技术具有不使用添加剂、无二次污染等优点,由粉煤灰制成的粉煤灰陶粒具有轻质高强、低导热系数、吸音、耐火、防渗等优点;粉煤灰水泥和混凝土,粉煤灰由二氧化硅和氧化铝组成,能够取代黏土用于水泥生产,国内已出现硅酸三钙水泥、低密度油井水泥等新型水泥,由于粉煤灰包含一定量的碳粒,能够节省燃料,宝钢使用磨粉机处理、加工粉煤灰,已开发出粉煤灰混凝土等多种粉煤灰材料,其钢包保温材料、海工混凝土掺合料等新材料填补了我国的空白;污水处理,粉煤灰能够去除污水中富含的磷酸酶,由其制成的过滤介质、絮凝剂等可以起到净化废水的作用,可以利用各种酸碱度的粉煤灰处理各种程度的酸性或是碱性废水,粉煤灰掺入量控制在30%以下时可以制作不具备渗透性的衬里材料,掺入量在20%时可以作为废水处理装置的覆盖物或是衬里材料;粉煤灰可以用作肥料,能够改良土壤状况,增加小麦产量,防治病虫害,目前以研究出硅复合肥和磷肥等粉煤灰肥料。

2.煤矸石

煤矸石可以使用简单工艺选出好煤、黄铁矿,分别用作燃料和化工原料;发电,可以使用煤矸石燃烧发电,并将炉渣生产成水泥和砖;建筑材料,煤矸石可以取代黏土制成砖,利用其自身的可燃物节约煤炭,还可以制作成普通水泥;造纸,煤矸石也可以用于造纸和生产涂料产品,例如使用特殊工艺加工的“石头纸”。

3.尾矿

能够使用铁尾矿砂石生产混凝土,目前我国的尾矿回收、利用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2010年攀钢回收了近50万吨钛精矿,然而还缺少高新技术和特殊政策的支持,需要国家和有关部门加以重视。

4.脱硫石膏

脱硫石膏可以用来生产石膏砌块,具有轻质高强、形状整齐、外面光滑、隔热防火、吸声等优点,还具有易加工特性;石膏砂浆,相比于普通砂浆,其具有轻质高强、节能、粘结性好、不易开裂、保温等优点;还可以使用脱硫石膏制作纸面板石膏和水泥缓凝剂等等。

5.秸秆

秸秆肥料,秸秆还田技术在我国各地区得到了普遍的应用,经过粉碎还田等一系列措施,将农作物秸秆用作肥料以提高土壤有机质的含量,改善土壤保养水肥的性能,有节本增效的作用;秸秆饲料,通过青贮等处理方式将秸秆制作成优质饲料,有着简单易行、可长期保存、节省工时等优点;秸秆能源,主要有秸秆沼气、固化成型燃料、直燃发电等等,具有节能环保、成本低、简单实用等优点;食用菌基料,秸秆用于食用菌的种植,能够提供丰富的氮、磷等营养成分,具有成本低、资源足、低污染的优点;还可以将秸秆制作成活性炭、秸秆纤维等等。

总结:

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管理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国家应该改变观念,发挥市场和企业、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建立法治保障体系,以促进我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利用与处理处置新技术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方荣, 姚玉萍, 包国钢. 固体废弃物在生态建筑工程中的资源化利用[J]. 新型建筑材料, 2011,(04)

第5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关键词 应用技术型高校;环境管理;废弃物;循环经济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32-0071-03

收稿日期:2013-10-06

作者简介:吴春芳(1964- ),女,江苏溧阳人,江苏理工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品质部经理,助理研究员。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思路、格局和规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进入新世纪后,我国高等教育逐渐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迈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高等教育应当优化结构、办出特色且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在此背景下,应用技术型大学得到了蓬勃发展,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本科高校1114所,改革开放以来新建的应用技术型大学有700多所,在校生近千万人,占本科院校总数的近70%。这些应用技术型高校承载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重任,但广大师生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包括餐厨废弃物、实验室废弃物、办公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的数量同样是惊人的。2012年,中央提出全社会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为深入贯彻这一精神,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大力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自觉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觉抵制奢侈浪费行为,努力形成“崇尚节约、摒弃浪费”的校园文化风尚。

教育资源是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技术型高校对自身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制定好相应的校园环境规划并进行环境管理,建设节约型校园,不仅是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学校培养合格人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履行高校社会责任的需要。

二、节约型校园管理面临的环境问题

一是校园的环境规划和管理问题。相对于学校校园面临的校内外治安问题、网络安全问题、学生心理问题等,校园环境规划和管理问题往往被高校管理层所忽视。大部分学校所采用的校园环境管理方式是将校园内的环境规划和废弃物处理处置交由后勤服务部门处理,对如何处理和处理的效果关心较少。当前,许多学校已经意识到校园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已逐步从自办后勤服务向后勤服务社会化转变,正逐步引入ISO9000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系列的环境管理体系对校园环境进行管理[1]。二是废弃物的处理处置问题。各校由于学科和专业门类不同,所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差异较大,其中,餐厨废弃物、办公废弃物是各类学校面临的共性废弃物。尽管各校均在采用“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的方式进行废弃物的减量化,但是在后续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得不够。对于化学类、材料类等学科和专业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往往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运出校园就算处理处置完毕,存有一定隐患和危害。三是大学管理中的环保和资源意识问题。高等教育的理念和管理模式与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之间往往是矛盾的,而且往往不是单个高校自身能够解决的。以考试用纸的浪费问题为例,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和督促学生学习,是否需要用纸质考试,各高校均在探索,收效甚微。原因在于传统的课程考试模式就是出卷考试,而且需要将学生考试卷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一年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高校的评估中将此看得很重要,机考和网络考试在许多高校难以实行。

三、节约型校园环境管理的特殊性

尽管各应用技术型高校对校园环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差异,但是渴望校园整洁美丽是相同的,所采用的管理部门和管理手段也是类似的。在应用技术型高校环境管理上,引入ISO14000系列的环境管理体系是行之有效的做法。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是由ISO/TC207(国际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的一个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生命周期分析等国际环境管理领域内的许多焦点问题,目的是指导各类组织(企业、公司、学校等)实施正确的环境行为[2]。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不仅适用于制造业和加工业,而且适用于包括应用技术型高校后勤服务企业在内的服务业。

对应用技术型高校而言,校园内的环境质量管理主要由后勤服务部门负责,主要原因在于生活后勤服务过程等所产生的废弃物是学校废弃物的主要产生源,同时,为师生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是后勤服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对照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应用技术型高校后勤服务过程中应该制定和实施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后勤服务的环境方针、后勤服务的环境规划(策划)、环境方针和规划的实施与运行、生活后勤服务和条件后勤服务中的环境检查与纠正措施、环境管理评审等。这五个方面在逻辑上连贯一致、步骤上相辅相承,共同保证了应用技术型高校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和实施,并持续改进,呈现螺旋上升之势。

应用技术型高校育人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后勤服务部门在制定环境管理方针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制定环境质量管理的指导原则和实施宗旨时,除了要得到后勤服务部门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认可外,还必须得到学校最高管理部门(校务会或党委会)的承诺和认可,成为师生的共识;二是环境管理的重点领域,不仅包括后勤服务企业本身,还包括校园内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各个角落;三是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不仅依靠后勤服务企业员工,更应该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应用技术型高校后勤服务企业在确定贯彻落实企业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时,应充分考虑师生工作学习时间的特殊性,然后确定实施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重大的环境因素处于受控状态。同时,为保证体系的适用和有效,应建立监督、检测和纠正机制。应用技术型高校后勤服务企业在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与评审中,更应该将师生的反映和满意度作为促进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提高的依据。

四、节约型校园建设中废弃物处理处置对策

(一)餐厨废弃物

餐厨废弃物是校园内产生量最大的废弃物种类之一,对其减量化是处理处置的第一要务。除了进行有效宣传,开展类似“光盘行动”的活动外,后勤服务部门必须在饭菜质量上多下功夫,让师生买之则吃之。其次是对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问题。由于高校后勤社会化已经普遍推行,一个校园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如何保证所有经营者均能够按照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处理处置好餐厨废弃物,是应用技术型高校后勤服务部门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办公废弃物

高校办公废弃物数量最多的是各类废纸和电子废弃物。对于各类废纸的处理处置,最有效的办法是由后勤服务部门进行分类收集,然后交给相关机构进行资源化利用。容易被忽视的是,各类办公用电器及其配件,一般的做法是集中存放和集中报废。这里的集中报废仅仅是一个报废手续,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事实上,单个的废旧办公用电器及其配件并不属于危险废弃物,但是一旦集中存放并集中处置时,必须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应用技术型高校集中报废的电脑、电池、打印机和油墨等,必须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规定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理。一个可借鉴的案例是,江苏省常州市政府,考虑到政府用办公电器的危险废物属性和保密性,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相关设备报废时必须交由环保部定点拆解回收企业进行处理处置,否则不得使用财政经费购买新的办公用电器。

(三)实验室废弃物

应用技术型高校各类实验室均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包括纸质废弃物、机电类废弃物、化工类废弃物等。纸质废弃物和机电类废弃物可以参照办公废弃物进行处理,化工类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置。一是对于化学化工和材料类实验室的各类废液的处理处置,必须遵循分类收集、源头处置与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禁将实验室废液排入生活污水或雨水系统。对于没有条件将实验室废液接入工业污水处理管网的应用技术型高校,应该建设独立的化学化工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二是对于实验室废气的处理处置,必须遵循源头处置和达标排放的原则。三是对于各类试剂的包装容器、报废的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剧毒类化学品的管理,各应用技术型高校没有给予高度重视,各类试剂的包装容器进入生活垃圾箱、报废的化学试剂随意处置和易燃易爆剧毒类化学品管理不善等现象普遍存在,对此高校环境管理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吴春芳.ISO质量管理体系与应用技术型高校后勤服务企业文化建设[J].现代企业教育,2012(18):54-55.

[2]祖赤,文建林,赵红艳.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在我国企业中的建立及实施[J].湖南林业科技,2005(2):76-77.

Discussion on Conservation-oriented Campus Management of Applied Technology-typed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Cyclic Economy

WU Chun-fang

(Logistics Service Head Corporation, Jiangsu 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angzhou Jiangsu 213001, China)

第6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关键词:危险废弃物;现状;处理技术;管理方法

引言:危险废弃物是指至少具有以下特性之一的废弃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腐蚀性,可能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者损伤。我国目前可以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约有5700多种,约占总生产种类的12.7%,每年产生的危险化学固态废弃物约3000~4000万吨,占总固体废弃物的6~7%。如何妥善处理危险废弃物,降低其对人员、环境的损伤,是一个复杂而急迫的问题。

一、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现状

国际上一般认为,危险废物的特性与污染途径有关,不仅包括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的直接危害,还有不恰当的处置所造成的污染危害。从污染对象来看,危险废物特性最明显地表现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包括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当今中国经济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汽车生产、化学和制药生产、通信技术、信息技术),伴随着污染问题的加重。面对这种情形,应快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就要求在不久的将来,迅速开展环境保护活动和对环境保护进行投资。由于传统的管理法规和管理制度并没有提出准确的管理要求,管理责任也不明确,一些特殊危险废物混在城市生活垃圾中一同排放,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由于长期缺乏科学的管理体系和配套的处理处置技术,有些大型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填埋场,但由于没有采取妥善的防渗和缺乏严格的管理,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情况;少量的危险废物甚至未经任何处理而直接排入环境,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技术分析

1、预处理技术

危险废物的预处理一般是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的方法改变废物的物理化学特性,使之便于进一步的处理或者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的最终产物。

(1)物理处理

物理处理是利用各种相分离(如重选、浮选、电选等)及固化技术,目前固化/稳定化技术是常用的物理方法,它是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的必要步骤,将工业危险废物中的污染组分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来减少废物有害成分的浸出毒性,减小废物的迁移性,降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而且现在采用的新型固化基材,很好地改善了传统固化法使废物容积增大的缺陷。

(2)化学处理

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如氧化还原处理技术、油水分离技术、中和处理技术)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的最终产物,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降低它的危害性。常作为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的预处理措施。但反应过程比较复杂,比较难以掌控,另外成本太高,不适合大规模处理。

(3)生物处理

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可以被土壤和水体所接受。常用的方法有活性污泥法、气化池法、氧化塘法、堆肥法等。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对环境的影响更小,应用更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2、安全填埋

安全填埋是对经过前处理(如脱水、中和、堆肥、固化和稳定化)的废物采用工程措施来控制、减少和消除危险废物的危害。适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有用成分,不能回收利用其能量的危险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飞灰和残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填埋法作为最终处置手段,由于其适于处置多种类型的固体废物,工艺比较简单,在国内外得到广泛应用。但填埋法也存在一些环境问题:首先,就是填埋过程中,由于雨水的冲刷、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以及发酵作用而产生一种含有多种有害物质的渗滤液,对周围地下水存在极大的隐患,容易产生二次污染;其次,填埋场占用大量的土地;再次,安全填埋场的建设要求十分严格。

3、焚烧法

焚烧法是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险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产品的目的。焚烧法适用于处置当前经济和技术条件限制下、不能再循环、再利用或直接安全填埋的危险废物。焚烧可以处置含有热值的有机物并回收其热能,也可以通过残渣熔融使重金属元素稳定化,是同时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一种重要处置手段。危险废物的焚烧过程比较复杂。由于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复杂,对于同一批危险废物,其组成、热值、形状和燃烧状态都会随着时间与燃烧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同时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组成和废渣性质也会随之改变。因此,危险废物的焚烧设备必须适应性强,操作弹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动调节操作参数的能力。

三、危险废弃物的管理方法分析

1、提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

危险废物中绝大部分来源于工业废物,因此应该以工业危险废物为管理重点。同时,这也决定了危险废物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具有明显的不同。市民有义务配合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征地、选址等。工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是企业生产带来的,危险废物的种类和产生量仅与生产工艺有关。工业行为具有明显的局部利益行为,不对整个社会生活产生直接经济损益――同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不同,对市民没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根据污染者责任制的国际通用法则,工业危险废物的责任主体不是市政府,而应该是企业。由此可以看出,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产业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进行管理,而不应该以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这正是目前国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难以顺利实施的根本原因。而认识到这一点对制定有效的经济、技术政策促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健康发展将具有决定性作用。

2、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

我国虽然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整体而言,我国还未建立起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体系。为了杜绝危险废物的无控处置,应制定危险废物市场运行的经济和技术政策,大力推动在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划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在进行综合的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于新建设施严格按标准进行审定,淘汰己有的不符合要求的设施,或限期进行整改。只有严格实行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危险废物对人类的健康风险和对环境的影响。

四、结束语

如何提升危险废物处置的方法的质量将会是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面临的长远问题。因此,只有相关工作者们的不懈努力,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优化管理方法,民众提升环保绿色意识,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才能朝着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不断向前进步。

参考文献

[1]刘宪兵.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技术原则和技术路线[]J.中国环保产业,2002(3):26一30

第7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关键词:电子废弃物;电子废弃物管理;生产者延伸责任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7-0157-02

我国是一个电子废弃物产生大国,电子废弃物的处置和回收利用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虽然政府对其引起的环境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但仍未颁布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制,现有条文仅是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仍存在着管理力度不足、法治化程度低等问题。

一、现阶段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制度简析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颁布对电子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有指导性意义。本法原则性规定了对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以及对危险废物的相应处置办法。与此同时,该法第18条第2款“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的规定,第一次把生产者延伸责任适用在了固体废物的防治领域,虽然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却为生产者延伸责任成为固体废弃物监督管理制度中的一项原则奠定了基础。

2.《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理念已经从末端治理转向了全过程控制,并第一次在立法中引入了产品生态设计义务。该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1],对从初始就制造清洁的电子产品具有指导作用,为生态设计立法在电子产品领域的适用奠定了基础。但针对愈演愈烈的电子废弃物问题,仍缺乏专业的科学处理方法和循环再利用的相关规定。

3.《循环经济促进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做了进一步的规定。首先,确立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对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子产品,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其次,规定了对再利用产品的标识责任,回收的电子产品,经过再生产后销售的,必须严格符合再利用产品的标准,并在显著的位置做出再利用产品的标识[2]。但该法偏重于引导性,法律强制力不足,可操作性较差,这些对电子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和循环利用无法起到根本作用。

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立法,被称作中国的ROHS指令[3]。为了减少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的电子信息产品,提出了生产和设计环境友好型产品的要求,这也是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电子信息产品废弃以后的回收处理等不在调整范围之内,且其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有限。

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废弃物监管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该条例较为全面地规定了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了废弃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处理发展规划、基金、处理资格许可等制度。其中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要求生产者采取有利于综合利用资源和无害化处理的方案,使用低毒低害、便于再利用的生产材料,生产者应按照规定履行电子废弃物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用于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补贴,但对于如何推动生产者履行该项责任,并无具体的措施。

此外,为保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自2009年以来,环保部、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相继颁布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等规章,对进入监管范围的电子废弃物的种类、拆解处理资质的许可条件和程序、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的方式回收电子废弃物等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进行了规定[4],但因为大多数规章是近期才颁布的,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尚需要时间进行学习,从而有效地贯彻实施,而现有企业要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也同样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其他方面的投入。

二、我国电子废弃物立法体系的弊端

1.立法级别低

随着现代电子工业的发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已不能有效地管理具有高增长性、高危害性,高资源性、难处理性的电子废弃物。而目前我国暂时没有一部较高层次的法律对电子废弃物进行专门规制,现有的法律法规大多数是部门规章。由于这些现有的部门规章立法层级较低,所以当与其他层级比较高的法律法规在适用时发生冲突,就无法得到有效的适用,从而不利于电子废弃物的监督与管理。

2.立法观念落后

我国电子废弃物监管立法的核心理念仍为传统的末端治理模式,重点仍是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和处置工作,最初的产品设计生态化并没有引起立法者的足够重视。即使传统落后的拆解处理方法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现行立法仍然表现出“重拆解,轻回收”的特点,侧重点也仅仅局限于电子废弃物的拆解处理,缺乏切实有效的回收再利用制度。

3.立法重复

目前我国对于电子废弃物的监管采取的是分级与分部门监管相结合的形式。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国家环保局等部门都以自身的职责为出发点,单独或联合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这些部门规章虽然出自不同的部门,但却都是对同一方面甚至同一问题的规定,各部门缺乏有效沟通,从而导致管理职责重合,发生重复立法的情况,而且多个部门皆有权责,还会造成要权推责以致有权无责的后果。

4.责任分配不科学

我国现行立法只是简单地规定了生产者缴纳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的义务,但是却忽视了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分配问题。对于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分配仍不够明晰,因而出现了利益相关者各自为政的情况,极其不利于尽早形成切实有效的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体制。

三、对我国电子废弃物立法制度的完善

我国是世界电子产品的制造和消费大国,在现在和不远的将来,还将会产生大量的电子废弃物,我国关于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法律规范极不完善,因此,探索应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的立法方法和思路,显得尤为重要,各责任主体和各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制定具有原则性、统筹性的单行法,为其他相关部门的立法提供明确的原则性指导,保证各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协调统一,形成完整统一的电子废弃物监管体系。

1.制订电子废弃物管理专项法律

我国现阶段缺乏一部专门规范电子废弃物的法律。现有的部门规章大多数是各部门根据自身具体的监督管理范围而制定的,电子产品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消费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以及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循环利用、处置并没有被涵盖在内。因此,制定一部电子废弃物管理的专门立法作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下位法十分必要,从而严格规范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活动,对进口电子废弃物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建立处理电子废弃物的企业的资质制度;进一步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生态设计制度、基金制度、财政和税收制度等。同时,还应当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其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2.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为避免“多重管理”的现象发生,通过立法明确各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从管理组织层面来保证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顺利完成,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有权无责的现象发生,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同时,由于国家立法不完善,各地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也呈现不同的特点和管理需求,有必要制定电子废弃物监管的地方性法规,以适应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职责,弥补国家法的不足。

3.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广大公众意识的提高和积极地参与。在立法时可以要求政府通过媒体宣传等有效的方式加大对公众的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正确处置电子废弃物的意识,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环境友好型电子产品,进而通过市场的调控力量促使生产者承担更多的责任[5]。同时要依法鼓励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科研活动以进行技术的创新,为电子废弃物的再利用、降低电子废弃物的处置成本、开发高效节能的电子产品提供技术保障。

4.促进电子废弃物处置产业化

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降低电子废弃物的处置成本、研发环境友好型电子产品,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只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撑,才能提升电子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水平,保证以对环境污染程度最小、资源损耗程度最低的方式回收利用电子废弃物[6]。目前的立法中,关于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的规定较少。应在相关立法中加快限定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的资质并严格审核程序。与此同时国家应鼓励设立大中型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在经济上给予政策支持,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政策支持,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不但可以加强法律体系自身的整体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还可以增强法律制度的连贯性和系统性,进而为电子废弃物监督管理的执法过程也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使电子废弃物从产生、回收、处置到再利用的整个过程全部都有法可依,各个监督管理部门分工明确。通过法律的完善真正解决电子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实现资源的最大化最优化利用。

参考文献:

[1]蒲昌伟.建立和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的法律制度思考[J].湖湘论坛,2007,(3).

[2]彭浩晟,罗敏.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的比较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

[3]钟卫红.中国电子废弃物监管立法述评[J].探求,2012,(4).

[4]刘文燕,蒋悦.浅析如何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立法体系[J].现代商业,2009,(8).

第8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关键词:固体废弃物 基本任务 综合治理 供求关系

1、固体废弃物治理的定义

固体废弃物治理是指在政府主导下政府与社会参与者管理固体废弃物事务的所有方式方法与行动的总和,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理、管理和政府与社会参与者及社会参与者之间的互动等方式方法与行动,向社会提供物质资源、能量资源、环境容量等资源性产品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的教育及相关投诉的处理服务等服务性产品。

固体废弃物治理的环境容量与服务性产品是既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竞用性的“公共物品”。固体废弃物治理的研究对象是政府与社会及社会各利益相关方之间互动的方式方法,其目标是均衡消费者利益与社会成本、效率与公平,遏制市场失灵,促进固体废弃物处理产业化与产业发展,强调的是政府与社会及社会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良性互动,是一门社会技术,需要综合应用行为分析、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研究、制定社会组成的“个体”对“他人”跨界行为与市场行为的响应方式、方法与途径,研究政府、社会与市场的相互作用,这与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管理不同。

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研究对象是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技术,属于工程技术领域,目的是妥善处理废弃物,强调的是固体废弃物减量、排放控制、分流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等处理作业及其协调推进。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研究对象是政府对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的管理,属于管理学范畴,目的是保证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有序发展,强调的是政府的行业管理作用。

2、固体废弃物治理的基本任务

固体废弃物治理的根本任务是促进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遏制市场失灵,共同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理产业发展,根本目的是确保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理。为完成固体废弃物治理的根本任务与根本目的,必须做好源头需求侧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固体废弃物治理服务需求与供给的均衡、固体废弃物治理效率与公平的均衡等工作,这是固体废弃物治理的基本任务。

2.1 完善源头需求侧管理

理清产品生产者、废弃物排放者和处理者的责权利,将源头需求侧管理资本化,切实落实污染者负责原则、受益者补偿原则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减少资源消耗和产品废弃物产量、推动可持续消费、促进废弃物分流分类储存与排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与鼓励源头自处理等措施,减少固体废弃物产量和排放量,为后续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创造有利条件。重点做好分流分类、源头减量与回收工作。

2.2 建立协调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体系

建立收运体系,建立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足够能力的处理设施,建设足够库容的满足炉渣处置和应急所需的填埋场,促进固体废弃物处理链的源头减量、排放(控制)、收集、转运、处理(回收利用)、处置等作业环节形成产业链。落实“谁治理谁获利”原则,综合利用经济手段、科技手段和行政手段,确保固体废弃物处理产业发展,形成以资源回收利用为核心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循环经济体系,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后续环节的废弃物处理量和进入填埋场的处置量。重视乡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镇农村垃圾处理水平。

2.3 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治理的供求关系

在研究固体废弃物治理的需求与供给的基础上,研究与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治理的供求关系,均衡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并动用政府管制工具,尤其是经济工具,协调社会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与社会福利。

一是根据上游排放的固体废弃物的“质”与“量”,确定下游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的方式与规模,确保已排放的废弃物得到及时且妥善的处理,同时,固体废弃物处理能力应留有一定余量,以备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和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之需。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经济调节平台,创新投融资模式,建立健全以服务效果为重点的考核考评机制,确保固体废弃物治理服务的供给满足社会需求。

三是“划片而治”与社会自治,整合固体废弃物排放者与处理者,即让废弃物处理者与排放者直接“交易”或二者融合,让固体废弃物排放的外部不经济性与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外部经济性“内部化”,从而优化资源配置。

四是协调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或废弃物排放者)之间的利益,促进产品生产者减少资源消耗和产品废弃物产量,减少消费者的利益损失。

2.4 兼顾效率与公平

加强固体废弃物治理的投入与产出分析,制定基于市场供求关系的排放费收支机制与治理产品的价格机制,增加信息透明度,打破垄断或垄断性竞争,消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不合理差别,制定与落实惠民政策,促进政府与社会共治,兼顾效率与公平。

3、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

3.1 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准则与方法

固体废弃物治理准则是确定固体废弃物治理方案的依据,也是开发固体废弃物治理方法时必须遵循的一般性原则,是社会经济发展对固体废弃物治理的具体要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无害化,循环型社会系统建设要求资源化和减量化,资源节约与保护及经济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节约土地、节约资金以及资源化和减量化,和谐社会建设要求居民满意。由此可见,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准则主要包括: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节约土地、节约资金和居民满意。治理方法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理方法及维持治理意义上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政策、措施和程序,呈现 3个层次,一是经济手段和科技手段为最重要的治理方法,二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分流分类为应该优先选用的方法,三是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为垃圾消纳的硬方法。固体废弃物治理应善用经济手段和科技手段,优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推进固体废弃物分流分类,因地制宜地推进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多措并举,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

3.2 固体废弃物治理的综合方案

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是指根据固体废弃物的成分或特性,结合当地产业、经济、科技、地理和人文条件,优化组合多种治理方法,回收物质和能量,以废治废,实现垃圾处理集约化、资源化、专业化和无害化。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可以采用综合处理基地方式集中处理,也可以通过构建信息交互系统,采用虚拟生态工业园方式分散各处理单元或单位紧密关联的处理。遵循以下4个原理。

3.2.1 共生性原理

通过不同企业或工艺流程间的横向耦合及资源共享,为企业和流程各环节产生的废物寻找下游的“分解者”,建立工业生态系统的“食物链”,有效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固体废物的处理负荷。此外,固体废物设施的各个组成部分彼此之间也存在着紧密的共生关系。

3.2.2 地域性原理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配置以及各种设施之间的配置顺序,因所在区域的固体废物(原料)特性,以及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具有区域的特殊性。

3.2.3 环境安全原理

应避免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对环境造成负面的影响,如应避免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对土壤和水体的影响,避免垃圾焚烧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大气的污染等。

3.2.4 循环再生原理

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理既能有效消除污染,又能充分回收垃圾中的有用物质和能量。

第9篇:工业废弃物处置范文

随着电子工业和高科技信息产业的来临,电子废弃物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作为增长最快的固体废物,给人们的生活和环境已经带来了严重威胁。如何加强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电子废弃物的特点

1.增长快、数量多。有关资料显示,电子废弃物增长速度是城市固体废物平均增长速度的3—5倍,并且以每年5%—8%的速度递增,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一种固体废弃物,而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和市场需求旺盛是电子废弃物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2.毒性大、危害重。电子废弃物含有许多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如冰箱中的制冷剂R12、发泡剂R11是破坏臭氧层的物质,电视机显像管、电脑元器件含有汞、铅、砷、铬等各种有毒化学物质。如果对废弃家电采用酸泡、火烧等简陋工艺进行处理,会产生大量的废液、废渣、废气,严重污染环境,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并最终导致人体中毒。

3.回收价值高、前景好。虽然电子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但从资源回收角度看,潜在价值高。有些物质中有很多具有极高回收利用价值的贵重金属如金、银等,据统计,1吨电子板中,可以分离出130公斤铜、0.45公斤黄金、20公斤锡。

4.组成杂、处置难。电子产品不仅种类繁多、结构复杂,其制造材料多种多样,而且不同品牌的产品设计又有很大的差异。这使得对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会遇到很多困难。

二、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现状

1.电子废弃物增长进入高峰期,洋垃圾不断涌入。未来几年,我国将进入电子电器产品报废高峰期。据估计,每年约有5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400万台冰箱进入报废期,手机、电脑更新速度更快,报废量也急剧上升。国内每年产生的电子废弃物总量高达820万吨。更为严重的是,我国还是发达国家电子垃圾的倾倒场。目前世界上有30~40%的电子垃圾被运到亚洲,其中又有70~80%涌入了中国,已给我国部分地区,如广东贵屿、浙江台州等地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2.法律法规尚不健全。2007年3月正式施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从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抓起,从源头控制电子废弃物的污染。但很多污染发生在回收处理的过程。对于建立有利于电子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无害处置的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鼓励措施,以及打击各种严重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随意处置电子废弃物的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待修订完善。

3.没有统一的回收体系。我国很大一部分电子废弃物被私人回收,流向手工作坊式的小型拆解厂,它们将废弃物进行手工分解,提取元器件的有用金属后,大量残余部分被当作普通生活垃圾扔掉。只有少部分电子废弃物由专门从事电子垃圾拆解的正规企业集中分离,从中获取原料,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由于专业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必须获得相应资质,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处置固定场所及处理设施,投入和运营成本较大。私人作坊每拆解1吨电子垃圾,可获利3000~10000元,而其成本近乎零。此消彼长,造成了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的混乱局面,使电子废弃物中的污染物质难以控制,造成后续的环境污染问题。

4.回收处理技术薄弱,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目前,我国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技术主要分为物理技术和化学技术,利用机械粉碎、与化学溶液反应等手段回收有用物质。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水平和处理能力都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配套的环保工艺和设备比较落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难以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

三、电子废弃物的管理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电子废弃物管理的立法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可以借鉴欧盟、美国等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或指令。如“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已广泛应用于各国的电子废物法,可以作为我国电子废弃物立法原则,明确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主体,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电子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制定保护正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的有关政策,取缔技术水平低、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手工作坊式的小型拆解厂。制定行业技术标准,限制在电子产品的生产中使用有毒有害材料,鼓励生产绿色、环境友好的电子产品。

2.建立统一的回收处理体系。电子废弃物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能科学的回收处理,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进而影响人类健康。根据国外经验可以看出,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规模化、产业化是降低污染的有效途径。通过国家政策和经济的扶持,在全国大、中城市构建以生产商、销售商为主体的各级电子废弃物回收中心,进而形成包括收集、储存、处理、再利用全过程完备的回收处理体系。通过市场调节,加快电子废弃物处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