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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环境监察局的统一布置,在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中,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为重点,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着重抓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健全档案、规范执法、政务公开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我队的综合实力和能力建设。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始终把推进年活动放在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的首位
加强组织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是搞好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的重要保证。我队将推进年活动作为今年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及时成立了以支队长为组长,支部书记和副支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活动的协调工作,综合科具体负责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的日常工作。按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__市环境监察支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了任务和责任人。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的重视和组织的健全,为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在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上下功夫
为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们从打牢基础工作抓起,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规定,努力实现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我们从可操作性、适用性角度出发,对现有的《环境监察支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及时建章立制,对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规定,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以来,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岗位工作职责等各项制度规定26篇;修订了环境法律文书样式36份,规范了执法行为,全方位地涵盖了我市支队工作方方面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意见》、《加强环境工作意见》、《__市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办法》、《__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__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__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监察体制和制度。对行政处罚、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排污收费方面坚持以排污量核定为标准,制定了年度预征计划,按季、足额收费。并自今年3月份起,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票、缴纳,采取专人坐班从事收费工作。高度重视环境工作。在“两节”、“两会”期间,成立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每月召开环境工作恳谈会,邀请市政府应急办、政府政务热线“12345”、市局有关领导,县、区(开发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会,摸排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环境大排查、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重点环境案件领导回访任务分解表等。
(三)摸底排查,在全面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档案上下功夫
结合污染源普查,我们对全市所有监管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正确掌握了辖区内排污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汇总归档,分别建立了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察档案;企业落实环境监察意见的信息档案(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督促其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后督查);对垃圾填埋场、“两区一园”、饮用水源地、涉砷涉铅、重金属污染、矿山开发企业和尾矿库等专项环境监管档案;以及环境安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物资信息档案。
(四)规范执法行为,在强力推进环境监察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污染源监管,注重计划制订,注重大气环境污染监管,注重跟踪督察。拟订了工业污染源监察计划和生态环境监察计划,有计划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共开展现场监察3840家次,总共检查企业960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80起,结合日常的污染源监察计划,对冶炼、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生产及“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结合12369值班,开展夜间重点污染源企业和敏感区域巡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如__硫酸老系统尾气烟囱烟气较大等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结合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联合(来源:文秘站)监察制度,对入江排污口及相关企业和城市饮用水 水源进行执法检查和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我市雾霾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环境质量监管,支队多次启动了不利气象条件下环保应急预案,环境监察应急小分队对周边对重点废气排污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在采取对重点企业限产、限排措施的同时,要求各乡镇政府落实秸杆禁烧责任,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限制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单位作业,市容管理部门加大道路运输泼洒整治,保证主要街道洒水压尘,从而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的影响;组织召开了全市主要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会议和部分重点污染企业环保恳谈会;初步建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整合市、县、区环境监察力量,积极指导配合县区环保局开展各类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高速公路环境监察工作,提交我市高速公路有关情况调查报告;开展“环保年终行动”。在年末之际,市环保局组织10个“环保年终行动”执法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机关科室、县(区)环保局负责人参加,环境监察、监测联动,对我市42家冶炼、化工、纺织印染等外排废水的重点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污设施不运行、超标排放等问题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二是重视工作,及时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321件,办结1298件,结案率为98.25%,其中夜间、公休日受理231件,协调污染纠纷6起。按期办理完成了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期上报省市批转件29起。市行风热线受理环境投诉29件、市民论坛环境投诉55件。参加了市委市政府开展的逐级下行联合大接访活动,制订完成了市环保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上报了市环保局开展处理环境突出问题及活动工作总结及20__年工作计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工作的考核办法》,有力地推动市区两级环境工作。建立__市环保局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开展重点环境案件领导包案等制度,有力地化解环境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因环境污染投诉未得到及时处理而造成越级访和群体访事件。
三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全国、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召开了“__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暨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结合我市化工企业多等实际情况,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检查、冶炼行业环境安全大排查、城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和非工业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涉砷涉铅、重金属污染、尾矿库环境安全整治等国家、省布置的集中行动;推进新桥河截污整治与生态恢复工程、开展黑沙河小流域和扫把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为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制定了《__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水务局、安监局、海事处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城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域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对5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5份,对17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5.8万元,较去年增长258%,重新核定了4家单位一季度排污费,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编印了32期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了各类专项行动报告、报表。
四是强化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努力建立环境监察快速反应机制。依托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实施全方位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天对监控系统进行调阅,并对废水、废气排放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及时通知运营单位及时到现场进行维护;发现异常超标排放,及时知会环境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建立现场检查和目标考核制度。对比对监测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或擅自更改自动监控参数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合同对第三方运用商运营维护进考核,努力提高自动监控数据准确率,降低前端设备故障率。上半年对__总排口、__总排口、__和__污水处理厂进口共安装了4套cod在线监控系统,对__冶化分公司球团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目前我市共对12家国控企业、13家省控企业和7家市控企业均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其中14家废气重点排放企业安装了21套烟气在线监控系统、5套尘在线监控系统;17家排污企业废水排放口安装8套ph在线监测仪、15套cod在线监测仪、2套氨氮在线监测仪,完成对12家重点企业和区域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
(五)严格要求,在强化环境监察队伍管理上下功夫
为适应环境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着力在强化环境监察工作职能,提高 现场执法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实行统一管理、优化组合、分级负责的运行机制。一是对部分科室职能进行了调整,对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和优化重组,力求工作效率最大化。成立了环境执法科,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污染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成立了排污费征收稽查科,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量核定、排污费征收,加强对县(区)环境监察机构的行政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稽查。新增设“12369”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内设机构,负责“12369”环保投诉热线的日常管理和环境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了5名(人事)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作风正派的大学生充实到环境监察队伍中,努力造就一支年轻、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队伍。二是扎实抓好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在固本强基、重在实效上下功夫。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培训与自我组织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加大对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大家参加环保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并对学习效果实施考核和落实奖惩措施。三是不断探索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的新途径。以建立学习型机关,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注重将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实现了思想、作风、纪律的明显转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的目标,学习氛围进一步浓厚,团队精神、形象意识得到加强,较好地塑造了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在实践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能够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从自身做起,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觉遵守《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不准”、“六项禁令”规定和__市委、市政府有关“禁令”,坚决杜绝接受被监察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的现象。当前,我们正在干部职工中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大家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增强,党性得到进一步修养,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为民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上下功夫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从细微处入手,从细节抓起,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一是每年与所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禁酒令”。二是推行政务公开。按照环保部五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更新了政务公示栏,将排污收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使环境执法工作阳光操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或建议,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情况、处罚内容等有关内容,以上墙公布、上网和新闻媒体公布等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执法和收费,提高透明度,规范了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对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处理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不同形式,广泛倾听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各项工作。四是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初,与所属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配套的《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年度考核与月考核、季度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奖惩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五是及时总结上报环境监察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环境监察工作中的热点、亮点及时宣传报道,全年共上报省环监局、市局政务信息310篇。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环境监察机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当前我市处于环境污染高峰期和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期,环境监察基础工作不扎实、相关环境管理台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监察能力不适应所造成的违法排污、违规建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有关环境问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逐年增多,环境、投诉和重复件呈上升趋势,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求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差距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措施
下一步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为手段,以打造高素质的环境监察队伍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探索环境监察新机制、新方法,在克服困难中争取主动,在争取主动中迎接挑战,在迎接挑战中抓住机遇,上下一心,狠抓落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环境监察推进年活动而努力工作。
主要措施:
(一)开展执法攻坚,提高环境管理质量。一是以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执法为抓手,严肃查处区域(流域)的面源污染问题,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确保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市国控、省控企业和挂牌督办企业的督管和巡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个案处罚力度,力争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再次实现突破。四是举办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环保法规学习班,积极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行为。四是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现场执法力度,完善现场监察档案。五是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认真办理工作。
(二)强化排污申报登记,促进排污费应收尽收。全面落实排污申报制度,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排污申报与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大与环境监测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抓好工业园区已批复的试生产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配合工作。全市全年稳定实现3400万元的征收目标。
(三)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现场应急处置水平。一是立足于拉得动、上得去、联得上、反应快速和现场处置及时得当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件)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二是继续抓好全市国控、省控企业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并组织企业适时演练。三是继续抓好应急装备硬件建设,按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配齐、配强所需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素质。一是继续开展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二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抓好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100%。三是进一步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优化人员结构,最大范围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以“上挂” 、“下派”形式锻炼环境监察干部,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四是坚持以属地管理责任为主,进一步理顺市、区(开发区)两级监察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确保政令畅通。五是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加强内部考核,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六是加强作风、党风、效能建设,树立环境监察形象,通过宣传执法经验,宣扬先进典型,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园区要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职能,对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实行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园区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街道、功能园区和相关部门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各社区(村)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对社区(村)及下属单位的考核。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街道、功能园区及部门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行业和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突出重点,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区水源、气源、电源、危险品源、辐射源等管理。有关新建项目与居民住宅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周边一定要留足有效安全距离。已经建成的加油站、加气站、储罐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不符合规范的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要采取措施予以关闭。危险化学品经营商店不得设在居民楼和办公楼内,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危险化学品少数样品。
二是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监管,广泛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即: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推进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公共娱乐场所五类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社会单位自我防范能力。新建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建筑地下、半地下或四层以上。加强高层、地下建筑等多产权建筑的消防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方、产权方、使用方、物业管理单位等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大型活动安全监管及行政许可,落实应急安全设施,确保活动中心现场和人员疏散通道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可用,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三是加强建筑拆迁施工安全管理。住建、城管、投促、开发公司和拆迁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建筑、拆除项目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功能园区要落实对辖区内临时建筑、违章建设工程及企事业单位自拆自建项目的管理和举报责任。加强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招标人应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严禁肢解发包规避招标;投标人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应有安全生产专篇;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施工、监理企业应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制订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施工活动对地下管线的保护,实施施工机械和操作人员准入登记备案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制订管线保护方案,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到城管部门办理准许挖掘施工手续。
四是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道路管控,形成密集型的监控网络。严格控制危化品车辆通行证发放,进一步完善渣土车及其驾驶人员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渣土车“三证一金”、驾驶人员资质准入审核、通行证管理、“四统一”及限速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各类长途、公交、出租(特别是天然气车)、校车、单位自备大客车等重点车辆监管。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开展对涉农街道公共交通安全普查,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状况。
五是强化“生命线”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园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占压管线违建和管廊下违建的专项整治,并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建。质监、住建等部门要督促管线权属单位及时提供管线图纸资料,加强对管道的巡查与检修。对管道实际走向与图纸不符的应进行实地勘测,准确定位后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注,对穿河、穿路、穿桥等危险地段的压力管道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对穿越居民小区、穿越加油、加气站等危险区域的压力管道要坚决实行退让或改道。加强新建管线的规划、审批及相关许可的跟踪把关工作,其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市“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工程的要求,各项工程交付验收时必须交付电子文档。
六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进一步强化和畅通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及时食品消费警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集体食堂、大中型餐饮等重点场所及粮、油、肉、乳制品、凉菜、冷饮、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高危行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现场轮流带班制度,企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企业应当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及时足额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当年销售收入的2%提取安全费用,建筑施工企业按不低于工程造价的2%提取安全费用,冶金、电力及其他行业按当年销售收入的0.5%提取安全费用。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安全生产工艺、设备,各类安全设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全区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要认真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定期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切实做好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加强职业防护和劳动保护。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应当认真落实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制度,高危行业企业要完善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四、强化社会各层面的安全管控
公安部门应严格审批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和烟花爆竹的运输,对资质、运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批准。强化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评估,采用国家规范标准和现代技术手段,推进监控联网一体化建设。全面收缴散失社会的危险物品,防止引发重大案件和事故。公安消防部门应推广城市火灾远程报警、远程联网系统建设,对全区重要目标实施消防监控全面覆盖。严格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备案检查、名录管理、行政许可,指导和督促经营者配备治安保卫力量、安装治安防范设施、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场所行业应急照明装置齐全、出入口通道畅通,舞厅必须配备安检设施,游览游乐场所、游泳场馆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指示标志、配有救生人员和设施。
五、提高突发事故(件)处理能力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相关制度,规模以上企业要按照规范完善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预案更新,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产区确保污染水、事故水不入雨水排口,要按照企业环境应急的实际要求,落实所需各类环境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确保有备无患。
关键词:环保;模范;对策
[ Abstract ]: This article through analyzes Chengcheng social economic and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combined with the creation of Shaanxi Provinc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odel City requirements, analyzes current situation and gap year in Chengcheng County,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odel; countermeasure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城市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建设环保模范城市能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澄城县要在陕西东大门建设中实现全面发展,建设环保模范城市势在必行。
一、澄城县县情概况
澄城县地处陕西东府中部,属秦晋豫黄河金三角经济协作区腹地,总面积1121平方公里,总人口38万。是一个自然资源丰富,区域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巨大的生态农业县,是陕西省平安建设示范县、百万头生猪养殖示范县、全国苹果生产30强县之一、国家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全国重点产煤县、全国知名的煤电铝一体化能源基地。
澄城历史文化悠久。史载夏商属雍,春秋属晋,秦始设北徵邑,汉置徵县,北魏太平年间始建澄城郡,县名由此沿袭至今,是黄河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简体字的发源地,乐楼、唐精进寺塔、秦汉宫殿遗址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尧头陶瓷烧制技艺、澄城刺绣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拴马桩石雕被誉为“地上兵马俑”,各种民间艺术丰富多彩。
二、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现状
(一)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十一五澄城县大力实施园区引领、项目带动、招商强县、创业富民主战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培育形成了卷烟、煤电铝、太阳能光伏、涉农加工等四大工业支柱产业集群,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32家,全县生产总值达到50.16亿元,人均GDP由2005年的4547元增加到12500元。
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综合经济实力较弱。我县经济总量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县级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二是结构调整任务紧迫。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和产品不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新兴产业刚刚起步,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转变发展方式任务较重。三是产业集群建设不够。产业集聚度还不高,产业链还不长,缺乏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重点企业和名牌产品。四是产业发展面临困难。果畜产业仍然受到市场和疫病两大风险的制约,解决煤炭资源接续问题刻不容缓,铝电产业受客观政策影响面临整合重组,卷烟技改扩能、结构调整成为新的发展难题。五是区域竞争压力加剧。全国各地都在跨跃发展、激烈竞争,加大了争市场、争资金、争项目的难度,周围县市强劲的发展势头对我县形成了新的压力和挑战。
(二)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十一五澄城县环境保护工作以建设生态县为主题,以污染减排为抓手,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大局,紧扣市县政府年度环保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立足服务,严格执法,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环境管理运行规范,环保产业初步启动,生态环境建设试点规模逐步扩大,环境状况得到改善。
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一是城区环境空气污染问题依然比较严重。通过整治,城区空气质量污染虽有所减轻,但SO2仍严重超标。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二次污染严重。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部分污水依然直排西河,导致两条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不能达标。二是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农村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农村环境恶化;畜禽养殖未形成规模化,污染控制措施不到位,人畜混居,恶臭气体污染村庄的现象普遍存在;生态村镇建设步伐缓慢,垃圾围村、人居环境恶化依然是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瓶颈。三是企业环保意识依然不高。个别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化,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企业环保投入不足,污染治理进展缓慢,循环经济理念落后,清洁生产实施困难;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不落实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环境执法能力亟待提高。环境保护队伍综合建设的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对污染源的监管手段落后,在线监控率较低;环境监察、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有待于提高。
三、创模差距分析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评分标准》,考核指标共27项,其中前3项属于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后24项为考核指标,包括经济水平2项、环境质量5项、环境建设10项、环境管理7项,其中受保护地面积比例和集中供热覆盖率两项指标县级城市暂不考核。因此澄城县创建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共25项。
1、基本条件(三项)
2009―2011年澄城县均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主要污染总量削减任务,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发生,制定了澄城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案件进行演练;均高于于GDP的1.5%,3项基本条件全部满足考核要求。
2、经济社会(二项)
2项指标中1项不满足考核要求。 2009―2011年澄城县GDP持续增长率分别为15%、16.8%、15.8%,均高于于全省平均水平,该指标达标;2009―2011年澄城县单位GDP能耗低分别为1.61、1.51、1.45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用水量分别为170、165、97.74吨/万元,废水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为8.8、5.01、3.3吨/万元,COD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为0.00074、0.00032、0.00048吨/万元,SO2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为0.057、0.109、0.1219吨/万元,烟尘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为0.0035、0.00165、0.00126吨/万元,均高于于全省平均水平,该指标不达标;
3、环境质量(五项)
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中有3项达标,2项不达标。 2009―2011年澄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大于9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均低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均低于70dB(A)。2009―2011年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和出境断面水质均未达标,API80%,由于自动监测站未建成,未达标。
4、环境建设(八项)
环境建设考核指标中有5项不达标, 3项达标。2009―2011年澄城县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为6.5、6.5、6.6平方米/人,均未达到陕西省平均水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为42%、50%、60%,均未达到70%的要求;清洁能源使用率未达到50%的要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未达到80%的要求;生活垃圾处理率未达到80%的要求,共5项未达标。2009―2011年澄城县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大于9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70%、危险废物(工业危废和医废)实现安全处理。
5、环境管理(七项)
环境管理考核指标中除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不到80%外,其余6项均达标。环保目标责任制已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当地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制订了创建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了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90%,“三同时”执行率≥90%,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80%;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实现联网;环保标准化能力建设达标;中小学全面普及了环境教育;城市环境卫生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环境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综合上述分析,25项考核指标中,澄城县满足考核要求的有16项指标,不满足考核要求的有9项指标,总体达标率为64%。
四、创模对策及建议:
1、不断延伸产业链条,突出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以园区为平台,发展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激活非公经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以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化园区为载体,大力倡导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以节能降耗、污染减排为主要目标,以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为主要手段,促使单位GDP能耗、水耗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幅降低,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积极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进一步深化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城区烟尘整治工作,加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力度,分期分批对城区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实施集中供热,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保证清洁能源使用率不低于50%。
(2)控制扬尘污染,降低PM10(可吸入颗粒物)排放总量。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管理,制定《城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管理办法》。在城区划定过往车辆和进城务工车辆绕行、限行道路及时间,对外公布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加快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建设,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与控制,严禁环保检测不达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制定澄城县城区机动车总量控制规划,合理控制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有效遏制二氧化氮污染攀升势头。
(4)加快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早日投入运行,开展空气自动监测,实施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城区API环境空气污染指数,为城区空气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3、实施碧水工程,努力改善城市水环境功能
不达标的9项指标中,与水密切相关的就有2项,一个是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要≥70%,另一个是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和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目前与创模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县住建部门正在加紧建设城区金沙关污水提升工程,并加大污水管道铺设力度,增加城区污水收集率,力争在2012年底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达到创模新标准的要求。
(2)加快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争取2012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并通过验收,12月底前完成中水回用项目前期工作。污水排放达标,污泥规范化处置,含水率低于60%。
(3)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建设,认真实施两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沿河废水全部实施深度治理,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做到达标排放,使“两河”水质明显改善。
4、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1)加快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进程。投资2800万元建成的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加快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运,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
(2)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按程序处置污泥,完善污泥填埋合同、移交联单,保证无害化填埋。
(3)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按照合同规定得到全部处置。
(4)依法安全处置废旧放射源,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5)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实施五一水库、温泉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各库区要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库区周围环境的巡查,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农药,严格控制人为污染,加强植被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6)强化环境应急工作。各企业要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完善各自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力量,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7)强化环境执法,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县域环境安全。
5、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重要性的认识。
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开设“创模”长期专栏,在城区公共场所和进出城的主要道路上设置宣传标语和广告牌,加大宣传力度,使“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人心,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6、加大投资力度,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环境执法、监测、宣教、信息人员装备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早日通过省级环保部门验收。
参考资料
澄城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澄城县创建陕西省环保模范城市规划2012.04
《陕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评分标准》
杨智明: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也是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强调,大气污染治理我们没有退路,必须背水一战,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要坚决完成,不折不扣、不讲价钱。张庆伟省长指出,河北省的环境问题已成了头号问题,是要解决的第一件大事,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背水一战的决心,积极主动、有所作为,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张庆伟省长、杨崇勇常务副省长、张杰辉副省长多次召开会议,调度部署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臧胜业书记还亲自到石家庄调研并对《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省人大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政协将大气污染防治列为一号提案并进行督导调研,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管局、省能源局等厅局,在各市政府的协助下,数易其稿,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讨论,报省委常委会研究,认真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最终稿。这一方案对到2017年底淘汰落后产能、削减钢铁产能、压减燃煤量、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汽车尾气、限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机动车油品升级、城市建设扬尘和矿山扬尘治理、PM2.5年均浓度控制值等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对各级政府实施严格的考核和严厉的问责。
记 者:《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对我省各地有哪些指标性的要求?
杨智明: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钢铁产能削减6000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全省80%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同时,要求在2013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4年,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黄标车。到2014年,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记 者: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担子重、责任重、欠债多,针对我省的特殊情况,《实施方案》具体制定了哪些措施?
杨智明:我省《实施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分行业、分类别污染源调查情况,立足自身实际,强化和增加了一些具有我省特色且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作用的新要求、新做法。《实施方案》共四部分,50条,概括为“1485”行动计划,即:实现一个目标,突出四个重点,实施八项举措,构筑五大支撑。
一个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五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特别是根据我省各市所处的区位、环境容量、污染程度、产业结构等方面因素,分区域、分城市下达了细颗粒物下降比例: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定州、辛集下降33%,邢台、邯郸下降30%,秦皇岛、沧州、衡水下降25%以上,承德、张家口下降20%以上,以此确保完成国家对我省提出的“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以上”的目标要求。
四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控制城市。特别是强化了重点城市控制标准和范围,在国家确定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为重点控制城市,在对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金属、化工六大行业和燃煤锅炉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基础上,考虑到邯郸、邢台空气污染较重,我省将两市的火电、钢铁、水泥行业也参照重点控制城市进行管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二是突出淘汰落后产能。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综合采取经济、法律、市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到2017年钢铁产能压减6000万吨,提前一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三是突出燃煤总量削减。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到2017年,确保全省净削减煤炭4000万吨。四是突出严格环境监管。严查非法排污、超标排污和恶意排污行为,在全省建立全覆盖的各市、县(市、区)大气6项指标自动监测体系,省、市、县、乡镇、村五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监管机制和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增点扩面。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基础完善与科学治理相促进、区域合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同步,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工业废气、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各类污染物的综合治理,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灰霾、臭氧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高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把建成经济发达、生态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现代江南名城而努力。
二、行动目标
经过4年努力,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控制在较低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降尘强度比2013年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政策,提前完成水泥行业“十二五”淘汰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建立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大力淘汰热电、印染、化工、货架等行业的落后和低端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板块,严格控制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到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达标企业超过200家。(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各板块。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压缩过剩产能。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压缩过剩产能。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各镇、各板块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完善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各板块)
3.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坚决遏制“两高”行业扩张产能,全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市各相关部门不得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两高”项目。(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4.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新增供电、供水。(责任部门:经信委、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住建局、金融办、供电公司、各板块)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5.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要求,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少于580厂次,推进各类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审计,全面评估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的效益及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大力推广缓释肥料、有机无机复合肥等新品种,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和施用过程中气态氨的排放。(责任部门:环保局、经信委、农委)
6.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载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到2017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部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责任部门:环保局、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相关板块)
7.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化工园区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污染调查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省规定时间和排放限制标准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等先进技术,加强化工、医药、印染、表面涂装、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开展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推广绿色汽修技术,使用节能环保型烤漆房,配备漆雾净化装置和有害挥发性气体净化装置,有效过滤漆雾和有害挥发物。开展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大气污染预防预警能力。(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经信委、质监局、相关板块)
(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8.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根据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将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分解至各板块及重点行业企业。到2017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75%以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相关板块。)
9.大力提高清洁能源保障水平。将能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保障纳入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制定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激励政策。着力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储罐场(站)项目、加气站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输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禁止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使用。到2017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0%,光伏、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发电规模装机总量达到10万千瓦,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总能源比重。(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局)
10.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底前,根据全省节能改造推进计划制订本市计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低于本地区平均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到2017年,实现改造节能超过100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3年降低10%左右。(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相关板块)
11.积极推广绿色建筑。2014年,根据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出台《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学校、医院等政府性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在审批项目时明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大力推广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2014年新增40万平方米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到2015年,全市项目总面积超过170万平方米,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质监局、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
12.优化集中供热布局。落实《市热电联产规划》,除上大压小外,全市不再新建燃煤热电厂,对现有燃煤热电企业进行布局优化调整,加快小热电企业的整合淘汰,到2017年,全市整合淘汰3-5家热电企业。与此同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推进发电厂30万机组集中供热改造,逐步扩大供热范围,提高供热能力。(责任部门:发改委、环保局、相关板块)
13.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制定全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建设要求,“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于2014年底前予以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全市单台容量≤10t/h或额定功率≤7MW的燃煤锅炉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全市城市建成区、集镇区、生态红线区、禁燃区以及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镇级以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单台容量<20t/h或额定功率<14MW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单台容量≤10t/h或额定功率≤7MW的燃煤锅炉。(责任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质监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14.提升燃煤设施污染治理水平。到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电力钢铁行业烟气治理工作,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确保按期达到国家、省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责任部门:环保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四)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15.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积极推行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强化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实现市镇村公交全覆盖,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客运枢纽和换乘体系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交吸引力和出行分担率。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推进绿波示范道路建设和城市交通微循环改造,提高道路通畅率。2015年6月30日前,出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到2017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责任部门:交通局、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16.科学规划机动车发展。科学制定机动车发展规划,通过提供通勤班车、校车服务,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等措施,鼓励绿色出行,合理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责任部门: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
17.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制定出台《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贴、依法查处等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激励机制。2015年底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到2017年,再淘汰一批老旧机动车。(责任部门: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
18.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在出租、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或“油改电”,加快加气站等清洁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到2017年,全市推广使用15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城乡公交和出租车清洁能源化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
19.提升燃油品质。按照市油品升级时间表,供应符合标准的汽、柴油,定期开展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禁止不符合标准的油品进入市场,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发改委、质监局、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
20.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对新登记注册和外地转入的汽、柴油车全面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对不符合车辆不予注册登记。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完善机动车检测监控平台建设,机动车年审排气同步检测率达到100%,机动车排气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签章手续,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逐步将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纳入环保定期检验范围,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加强在用车排气监管,2016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和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开展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责任部门: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
21.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积极实施杂货码头移动式装卸机械“油改气”或“油改电”以及港区水平运输车辆(集卡)的“油改气”技术改造,到2017年,杂货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气)”比例达90%以上;实施港口LNG加气站建设,为港作船舶、港作车辆及其它流动机械使用LNG清洁能源创造条件;推广低碳绿色照明工程,鼓励港口码头运用LED节能灯具,并采用分段、分时控制照明亮度、调整功率、无功补偿、高精度稳压等方式降低电能消耗、延长灯具使用寿命;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责任部门:港口局、交通局)
(五)规范建设行业管理,有效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22.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探索建设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区,推进绿色文明工地创建。落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严格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在工地的,应设置围档并覆盖,定期洒水;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全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使用预拌砂浆。(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
23.强化对拆除工程现场的扬尘控制。城镇建成区、生态红线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拆除工程全面杜绝野蛮施工,做到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或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以上预警时,应当停止拆除工程。(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局、相关板块)
24.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和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的意见》,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全面完成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及动态监管平台终端安装和系统建设,完成城区建筑渣土固定储运场和终端处置场建设。(责任部门: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
25.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道路机扫操作规程,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责任部门:城管局、财政局)
26.实施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工业企业煤堆、物料堆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使用仓库、储罐、防风抑尘墙、防风网、挡风屏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或半封闭性措施,避免工业企业煤堆和物料堆的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港口局、发改委、相关板块)
27.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加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绿廊、城市湿地及城郊大环境绿地建设,构建城郊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2014年,市区建成区绿地率达41.95%、绿化覆盖率达45.2%,到2017年绿化覆盖率达46.01%。(责任部门:绿委办)
(六)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同处理。
28.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严守生态红线,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责任部门: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
29.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落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2-2030》,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开展餐饮业布局调整工作,严格新建餐饮服务场所的审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餐饮服务场所。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在250座以上的餐饮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对露天烧烤的治理,对有门面的烧烤店一律不得在路面烧烤,对无门面的设立集中区。强化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的环境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责任部门:商务局、规划局、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城管局、相关板块)
30.强化生物质禁烧和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木材、锯末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贯彻《关于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的实施意见(2013-2015)》,加大秸杆禁烧巡查督查和考核力度,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编制秸杆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到201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农委、环保局、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31.开展有机溶剂产品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积极推广使用无污染或低挥发性的水性涂料、环保型溶剂等,逐步减少高挥发性油性涂料、有机溶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责任部门: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
(七)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3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大气污染源专项调查,2014年底前建立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逐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长效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排放清单;加强灰霾、臭氧的来源解析、迁移规律等研究,找准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增强大气污染治理的针对性。(责任部门:环保局、相关板块)
33.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对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完善超级站建设,提升各子站的监测能力,形成以超级站为中心、若干子站为补充的监测网络,及时真实监测和反映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完善环保、气象等部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互换监测分析资料,到2015年形成预测预报能力并建成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责任部门:环保局、气象局)
34.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2014年完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并采取工业污染源限排限产、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等应急控制措施,将大气环境污染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责任部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5.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开发“天气”手机APP应用软件,利用媒体、网络、手机软件等渠道及时空气质量状况。建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环保局、气象局、相关板块)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年度考核,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责任部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强化政策引导。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制订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适时开征工业粉尘、工地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完善排污权交易等相关规定,2016年,在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对涉及民生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锅炉整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等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责任部门: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