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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港航管理部门港口管理工作新鲜经验,积极探索加强港口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全省港航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开创我省港口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局港务管理科组织**、**市港航(口)管理处(局)港政管理人员8人学习考察小组,于3月24日至3月31日赴浙江、**省和上海市,对三省(市)港口管理工作措施和先进经验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考察基本情况
我们学习考察小组主要对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内河处危险品管理所、上海市航务管理处、上海市外高桥集装箱码头、上海市鑫联石油有限公司、**省港航管理局、安庆市港口管理局等单位的港口管理情况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监管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
(一)、浙江省港航管理情况
1、港航管理体制情况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为副厅级单位,管理体制为一门四牌: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航道管理局。全省11个地级市设有相应的港航管理机构,其中**、**等4个设区市另设有港口(港务)管理局,县(市)设港航管理处,水网发达县的乡镇设有派出机构--港航管理所;省、市、县港口(航运、航道、海事)管理部门人员实行块块管理,财、物则是条条管理。
2、港航基本情况
3、港口管理工作情况
省港航管理局内设有港政管理处,负责全省港口行业管理、港口岸线审批管理和渡口管理工作,省内各级港航管理部门相应设有港政管理职能处、科室。各港口管理部门依据《港口法》、《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港口管理法律法规开展港口管理工作。2006年,该局为解决港口经营许可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了《港口经营行为许可指导意见》。今年,该局为规范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行为,下发了《内河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对老旧码头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上海市内河港口管理情况
1、港口管理体制情况
上海市航务管理处直属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该处负责全市地方海事、水路运输和内河港口等行政执法和经营许可工作,港口管理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处内设有港口管理科,主要负责内河辖区水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装箱经营业务及市区内河港区港口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2、内河港口基本情况
3、内河港口管理工作情况
(三)、**省港航管理情况
1、港航管理体制情况
**省港航管理体制为一门三牌:港航管理、地方海事、船舶检验,全省港航(海事、航道)管理部门除**、**、**三个设区市由地方管外,其余14个地级市实行省、市、县条条港航管理体制。但长江沿线的安庆、**、**、**四个港口另设立了港口管理局,人由当地政府管理,经费由**省港航管理局统收统支管理。
2、港航基本情况
3、港口管理工作情况
**省港航管理局内设有港口管理处,负责全省港口行业管理和港口岸线审批管理工作,2009年3月底前,该处还负责港口基本建设管理工作。2008年,该处工作重点除抓港口基本建设和港口安全管理外,另一任务是起草《**港口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港口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过省人大二读,今年内有望出台。据蔡处长介绍,**省港口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是安庆市港口管理局,为此,我们重点对安庆市港口管理局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值得借鉴的经验与做法
从我们此次学习考察的情况看,浙江、**、上海港航管理部门的港口管理思路新、措施多,港口管理部门敢于创新和打破常规管理方式,港口监管工作制度规范,监管工作力度大,有较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港口管理思路新、措施多、步子大。三省市港航管理部门在贯彻实施《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能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破解港口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新的理念和新的思路统一认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港口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2、浙江省和上海市均通过省人大颁布了港口管理条例,**省也有望在今年出台港口管理条例,港口条例为推进港口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条例》明确了港口临时岸线的审批权限、时效和期限,解决了港口经营临时许可合法性问题,对促进港口事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3、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行为整治工作。2008年以来,三省市港口管理部门均开展对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上海市和浙江省港航管理部门分别出台了《关于实施规范内河码头经营许可工作的指导意见》、《港口经营行政许可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为市、县港口管理部门顺利解决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许可难点问题提供了破解方案,上海市航务管理处还通过加大对违反港口经营行为处罚力度的方式强化港口管理,促使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行为逐渐规范、有序。
4、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经营资质监管。浙江、**、上**航管理部门在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监管工作中均有独到之处。**市港航管理局为加强对危险品码头装卸监管,专门成立了内河处危险品管理所,该所利用水上行政执法三政一门(港政、运政、航政、海事)于一身的有利条件顺利开展危险货物港口装卸监管工作;安庆市港口管理局与长江海事部门协商后采取一式四联的危险品船舶装卸作业申报单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港口危险品装卸监管脱节问题;上海市航务管理处建立《内河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检查工作规范》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危险品港口作业监管制度强化港口安全管理。
5、制定港口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省和上海市港航管理部门均建立了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建立了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一旦港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省市港口管理部门将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6、建立港口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系统在港政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上海市航务管理处近几年来大力加强内河港口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网上申报和审批信息系统,既节约了管理成本,又达到方便管理对象的目的,提高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监管工作效率。浙江省各港口管理部门基本建立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现场监控信息系统,各港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对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实施实时监管。
三、改进我省港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现结合我省港口管理工作实际,学习考察小组对改进我省港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为加快我省港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步伐,各级港航(口)管理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求真务实,积极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港口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促进港航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切实加强港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港口安全管理应急机制,提高保障港口安全生产和处置港口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全省港口安全生产。
3、加强港口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省港口管理规章制度有待于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此,各级港航(口)管理部门要抓紧时间尽快建立港口章程,建立健全《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办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管理办法》等各项港口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港口行政行为。
4、加快港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建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网上申报审批信息系统,督促港口危险品装卸企业建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电子监控系统,通过应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港口危险品船舶装卸作业申报信息平台和港口危险品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信息平台,达到优化港口管理模式、方便管理对象、节约管理成本,促进全省港口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5、加强港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省港口行政执法队伍从人员素质教育情况和知识结构情况看均存在不足,尤其是港口危险品安全监管工作缺乏熟悉业务的专业人才,全省港航(口)管理部门没有一个危险品港口管理专业人员,希望各级港航(口)管理部门要积极引进各种专业的港口管理人员。
6、为促使港口行政管理工作更加系统性和规范化,建议省局将港口岸线管理工作纳入港口行政管理工作之中(目前浙江省和**省港口岸线管理工作均由其港口管理职能处室负责)。
7、港口安全监管工作是港航管理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省港口管理工作现处于发展阶段,港口安全监管设施设备非常缺乏,有不少港口管理部门连基本的港政监管设施设备--港政检查船都没有,其它港口安全监管工具也几乎没有。为此,建议省局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各级政府和港口主管部门要加大港口监管工具方面的投资力度,增加必要的港口安全监督检查设施设备,确保港口安全。
赴外省学习考察小组成员:刘木根、杨凡、曾立群、邓庆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⒊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
⒋坚持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相配合,社会参与,形成应急合力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预报与刊播管理办法》、《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烟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福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区范围内发生的,由于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霜冻、热浪、浓雾、洪涝、干旱、雷电、冰雹、龙卷风、道路结冰、电线积冰、沙尘暴等天气气候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和重大气象灾害,以及参与其它突发公共事件(核放射性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污染扩散、水污染、森林火险、地质灾害、海上救援等)的气象应急保障工作,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气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经贸、民政、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城管、环保、交通、安监、公路、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药监、粮食、宣传、通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主要职责:
1.制订和完善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的领导指挥与组织协调;
3.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4.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
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气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区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督查落实区应急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
3.为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5.负责灾害性天气和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6.实施增雨(雪)、消雾、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8.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9.承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
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应急专家组由气象、水利、水文、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保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
1.对气象灾害成因及变化趋势分析、预测预报和评估;
2.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
3.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4.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安排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2.区经贸局、粮食局:负责抢险救灾中调集、供应和管理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证灾区有效供应;
3.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同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4.区民政局:负责查灾、核灾、灾情评估和灾情上报工作;组织指导灾后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组织协调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及应急拨款的有关工作;
6.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7.区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和有关设施,组织公共客运交通,优先保证运输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灾民;
8.区通信部门(包括网通、移动、联通、铁通等):负责及时排除通信设施故障,确保各种通信畅通,气象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9.区水利局、林技中心、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负责及时向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水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环境监测等相关信息;对易于发生气象衍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10.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迅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保障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11.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有关媒体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12.区电业公司:负责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⒈区气象主管机构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灾情调查和评估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警等任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要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⒉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要及时通过气象灾害热线电话(6363250)等途径向区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⒊区气象主管机构收到气象灾害信息后,要及时报告市气象主管机构,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政府。
(二)预警预防行动
⒈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及时向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可能达到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向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进行相关工作部署。
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三)预警支持系统
⒈区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信息传输、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综合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收集、评估系统,为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⒉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应急支持系统;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或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信息互联共享系统。
(四)预警级别及
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按照可能或已经发生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I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II级)、较大气象灾害预警(III级)、一般气象灾害预警(IV级)四级。
⒈I级预警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全区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其他市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4)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区气象局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等级的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Ⅰ级预警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并按程序报省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⒉II级预警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气象灾害橙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II级预警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并按程序报省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⒊III级预警
(1)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区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气象灾害黄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III级预警由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
4.IV级预警
(1)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区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气象灾害蓝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Ⅳ级预警由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后,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高新区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一)分级响应
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命令,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气象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由区政府先期启动区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请求上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借助全市乃至全省的一切资源开展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区气象主管机构及所属气象业务单位、气象台站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和业务人员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
(二)应急处置
1.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24小时值班,有关人员及时到达预定岗位。
2.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信息平台,跟踪全市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收集气象信息,并根据已经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3.气象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尽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4.事发地的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民委员会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和预案规定以及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搜寻和抢救失踪、伤病人员,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卫生部门要紧急派遣专业队伍抢救伤员,同时组织开展灾后疫情监测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7.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进行保护。
8.必要时,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对事发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应急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对灾害发生地公众讲解安全防护和救援知识,必要时组织疏散人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部门要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五)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镇街、高新区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组织公众和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信息
⒈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气象突发事件统一审核与,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以及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
⒉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播发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报道各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的知识、决策和部署以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七)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要向区政府和上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终止,应向社会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民政等部门及时调查、统计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损失。区民政等有关部门及灾害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要组织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气象灾害现场防疫消毒与疫情监测的组织、指导工作。环保、建设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处理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
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气象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1.依托现有的气象通信网,实现气象灾害应急信息的迅速传输,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2.应急救援现场要与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之间确保通信畅通。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无线电频率;通信部门负责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提供保障;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协调应急处置现场的通信保障。
(二)信息保障
1.区气象局要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区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2.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管理办法。
3.区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要立即报送。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各镇街、高新区和民政、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2.区气象部门要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应急队伍保障
1.公安、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救援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2.各镇街、高新区要组织引导民兵、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群众性应急救援队伍,对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五)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等有关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现场的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建设、交通部门负责道路清障和受损道路设施的抢修;公路、交通部门负责开设应急支援“绿色通道”,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必要时应急领导小组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及装备。
(六)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做好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病员等工作。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和组织要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七)物资保障
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等工作,并制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发展改革、经贸部门参与协调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供应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
(八)经费保障
各镇街、高新区要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九)技术储备与保障
1.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区气象主管机构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十)宣传、培训和演习
⒈各镇街、高新区要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⒉气象、广播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防御常识,提高公众防御气象灾害和应急救援能力。
⒊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组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⒈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下击暴流、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重大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⒉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⒋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气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报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每两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区政府批准。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持续强化责任制落实,着力推动责任体系落地生根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具体到局班子每个负责人,为全系统单位(部门)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继续与系统内各单位(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层层传递,以失职追责的压力督促广大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
2.依法依规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要坚持明责问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在明晰局安委会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今年将制定行业监管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面向全系统公布。实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和按照上级职能部门要求督促推动各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水路运输、道路客货运输、工程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风险等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体系、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二、持续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消除安全隐患不遗余力
4.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规范。按照省厅《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制度规范体系。
5.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明确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通过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和审批,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进行行政处罚,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进行责任追究,完善执法制度和程序,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救援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国内重特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以“四不两直”和第三方检查为主要方式,制度化开展隐患排查和明查暗访,特别是严格整治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长江汽渡、道路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与监管措施。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制度,实行隐患的分级分类、闭环管理,加快推广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同时,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治,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不到位不放过、效果评价不合格不放过、主要负责人没有签字确认不放过。
7.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逐步探索“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评价。针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消防、防雷、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拟组织明查暗访4次,以抽查企业安全管理的形式考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各行业监管部门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聘请行业领域专业机构通过专家问诊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发挥行业领域专家和专业机构优势。
8.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水路运输、内河危化品港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因素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跟班、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肃问责惩治措施,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三、持续强化标准化创建,着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9.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未创建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前期辅导,提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效果,督促引导企业把标准化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协助、配合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全面完成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任务。
10.持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分析评价工作,以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作为评价对象,根据制定的“平安交通”评价分析指标,通过解读宣贯、自评摸底、抽查复核和分析总结四个步骤,对全系统“平安交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总结各评价对象“平安交通”建设情况,分析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定期开展“平安交通”建设经验交流工作,对“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推广“平安交通”建设示范经验,及时解决示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定期学习交流、评比活动机制,带动全系统全面开展“平安交通”示范建设。
四、持续强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创新
11.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统计分析。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质量和水平,研究编制安全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提供决策支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案例分析,评估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预防。
12.推动安全科技信息化建设。继续安全隐患网上自查申报,及时督促系统内各单位网上自查自纠申报隐患不留死角,用科技手段排查安全隐患。在省、市的决策部署下,不断创新技术手段,强化科技攻关,注重现有信息系统资源整合,正常运行手机云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13.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按照省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划分标准、风险辨识手册和评估指南制定情况;试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调研,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充分发动、指导系统内的重点企业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以点带面,形成典型带动作用,逐步铺开安全生产风险工作。
五、持续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4.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宣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安全工作要求上来,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必须把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15.加强安全监管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求纳入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轮训,2016年对所有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一次,鼓励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全国安全注册工程师培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和水平。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机制,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六、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安全防控水平
16.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总结各单位实践经验和做法,在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安全总监制度。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托各自行业领域建立行业专家库,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联建共享”的原则,立足于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和前沿技术分析,通过各单位、部门推荐,并经选拔成立行业综合性的安全生产专家库。面向全系统聘请各行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协会等相关机构安全科技人员为专家,参与到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规划制定、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等工作中,为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有业内人士介绍,船舶压载水管理牵涉5个国家职能部门,其权责尚待进一步明确,我国对各地水域微生物的采样、调研、分析也需要跟上“大部队”,压载水处理系统技术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统一管理迫在眉睫
我国压载水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船舶压载水,归交通运输部管;压载水排入海里,归国家海洋局管;如发生疫病疫情,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如造成环境问题,归环境保护部管;所涉及船用设备,归工业和信息化部管。据了解,在2015年,5个国家部委曾一起开会研讨船舶压载水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国家法律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对微生物的管理法规才有“压载水”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国对该领域的数据分析、管理办法是相对滞后,甚至是缺位的。
压载水研究道阻且长
据了解,我国有关船舶压载水的早期研究,主要侧重于压载水中的微生物(细菌)。后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航运业逐渐繁荣和港口建设力度逐渐加大,我国对压载水生物的研究随之增加,外来物种通过船舶压载水入侵的问题日益引起我国重视。我国陆续在四大海域开展了各项压载水生物检测工作,主要对压载水中微生物及浮游生物进行研究。
有业内人士表示,涸厮管理是为了防止有害水生物扩散带来的破坏性影响,首先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大量的调研取样工作,而压载水生物检测工作则需要长时间、大范围的研究。美国之所以能够出台比国际海事组织(IMO)更为严苛的压载水管理规定,就是因为美国国会长期拨款支持一家实验室,该实验室多年来对全球水域的微生物进行了充分的取样研究,积累了庞大的数据给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提供技术参考。
我国压载水相关研究则还处于起步阶段。上海海洋大学船舶压载水检测实验室于2008年成立,据该实验室执行主任吴惠仙介绍,近年来,该实验室对洋山港出入境船舶压载水进行了生物多样性研究,建立了港口外来生物监测与防控体系,进行了港口土著生物调查和物种数据库建设,形成了外来物种业务化监控运行机制,制定了港口外来物种入侵应急预案。同时,上海海洋大学与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作,实船采样检测了150余艘船的压载水,这些船舶的航线遍布美国、日本、韩国、塞浦路斯、刚果、荷兰等国海域。
吴惠仙认为,政府部门应该携手开展压载水管理。她透露,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对压载水进行了针对性调研,可以预见相关部门会有新的动作。
技术还待进一步优化
经局党组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战线的干部职工强化意识、狠抓落实,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会上,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14年,在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平安交通”创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打严治”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等专项活动为载体,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基础、强化排查整治、强化教育培训,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水路运输继续保持零事故,交通工作建设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各项安全指标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对此,省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在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中,市交通运输局被省安委会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被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深化。各级各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实行严格目标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春运、五一、国庆、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深入一线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营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是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市12家三类以上道路客运企业、2家省际旅游客运企业、1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1078台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设备,道路运输安全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汉江汉川沿线63艘重点渡口渡船安装了动态监控设备,为保障航行安全创造了有利条件。全市25家“两客一危”企业全部按程序通过了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并有5家汽车客运站、1家公路工程施工企业、1家道路普通货运企业和1家城市公交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任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
三是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公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消防安保安全专项整治”等多项安全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路运输方面,将全市168处渡口、193艘渡船的安全监管责任分配到具体的海事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制度措施,并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400余万元,对30艘老旧渡船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了水上渡运设施安全水平。道路运输方面,深入开展客运站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各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投入170余万元,用于X光行包检测仪、安检门等硬件设施设备改善,客运站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对全市83台800公里以上长途班线客车进行全面清理,并逐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高了长途客运安全水平。公路管养方面,投资约5100万元,对隔蒲潭大桥、涵闸河桥、泵站河大桥等20座危桥进行了加固改造,投入1044万元处置公路隐患174.3公里,有效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公交安保方面,在市公汽公司成立了50余人的公交安全防范大队,全面加强城区公交安保防范稽查,全力防范恐怖、暴力事件发生,提高公交安全营运水平。
四是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争取省港航海事局支持,对府河安陆段配备价值17万元的新型海巡艇一艘,全市海巡艇达到5艘,水上执法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去年6月13日,组织城区公交从业人员200余人,在市公汽公司开展了消防培训演练,有效增强了我市公交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提高了公交驾驶员积极有效应对火灾和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是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组织110名渡工参加了培训考试,实现了全市辖区所有渡口渡工持证上岗率98%以上。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5652人次,完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1.5万人,进一步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施工项目安全教育制度,对一线农民工300余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
同志们,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这些成效,是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局党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交通运输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无私奉献、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局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全市普通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缺口还比较大,一些危桥亟待改造;部分内河渡口设施损毁严重,渡船老旧,渡工年龄偏大;部分农村客运车辆超年限、超标准运营,部分长途班线运营车辆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不高,一些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对营运车船驾驶员和营运车辆管控能力差,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有的企业制度在墙上、落实在嘴上,只看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基础和落实。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少数管理部门对安全行业管理的职责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还比较传统、单一,还存在不知管什么,怎么管的现象;安全执法不严格,处罚尺度不一,还存在人情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
同志们,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生命敬畏、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面对,克服困难,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扎实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是: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依法治安,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治理整顿,加快安全生产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工作的新成效,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推动交通新发展。
今年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总的目标是:船舶安全面达到98%以上,船舶每载货吨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4.5元以内,无水上交通安全死亡事故发生;国有或国有控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百车死亡率控制在2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责任事故;杜绝在交通建设工程、安保工程、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的行业管理中,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责任事故及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确保全市水路、道路、城市客运和交通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主要工作措施为“六个突出、六个着力”:
(一)突出“一岗双责”,着力构建安全责任新格局。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执行党政领导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失职渎职问责追究等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办法》,明确“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履职行为,并研究建立考核评价、尽职免责机制。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承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等“四个到位”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目标考核落实和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奖惩力度,将安全工作与干部任用、绩效工资和评先评优等挂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突出依法治安,着力提高安全执法新能力。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制度。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营造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法治素养。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制度,建立健全“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责任落实。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强化威慑力。
三是严格隐患整治和事故责任追究。继续严格执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和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除了对单位实施处罚外,还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预防预控,着力打造安全监管新常态。
一是全面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客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船、砂石船等重点船舶及汉江、汉北河、大富水、府环河和孝昌观音湖、府河安陆解放山大坝上游等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强化汉川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和油气码头的安全管理,强化落实渡口渡船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船舶船员证书专项整治。
二是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督促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客运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等工作,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农村客运准入和安全监管。全面清查整治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加强预防预控,有效防范、避免人员拥挤踩踏和爆恐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加强公路路网运营安全监管。全面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通行客运班车、校车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治理。加快推进公路桥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运营。深入探索完善国省道干线公路路网联动保安全保畅通工作。
四是全面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强化交通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继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五是全面加强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安全监管。科学制定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以及汛期暑期、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重点单位、重点车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安全监管,确保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四)突出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安全管理新机制。
一是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切实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部署,重点强化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城市公交、港口危化品罐区、在建和运营桥梁隧道等的风险源辨识、评估和管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预警、管控的责任体系,形成完善的责任网络和责任链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风险源管控工作的监督落实,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要积极探索发挥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研究引入第三方组织或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并参与安全风险管控。
二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黑名单”系统,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分级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限制其新增业务核准、用地审批和银行贷款。
三是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厅部署,指导督促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监管单位完成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管理系统中注册入网,积极开展“两化”体系培训,逐步形成“情况能掌握、过程能记录、责任能明晰、监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新格局,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突出基层基础,着力强化安全管理新措施。
一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要求,制定“平安交通”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导落实和评价考核,努力创建一批“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
二是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力做好交通工程建筑施工企业、道路普货运输企业、较大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和一、二级汽车维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实现全市59家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在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考评,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达标企业后续跟踪管理,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责令整改,直至取消达标资质。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为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和应急知识宣传,增强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技能。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及普通货运车辆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开展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建设并逐步推广。加快水上应急搜救县级指挥分中心建设,完善固定视频和渡船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实时动态监控,完善水上搜救应急管理系统市、县二级联动平台。加快推进国省干线监测预警预控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公路桥梁、隧道及省际路段的安全畅通预警预控。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内业规范化建设。由各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在各行业领域健全完善内业资料管理目录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宣传培训、应急管理及事故统计报送等重点内容,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渠道和材料整理归档标准要求,切实达到安全生产痕迹管理的要求。
六是科学编制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三五”规划。各级各单位要在对“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效果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地区发展整体规划,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设置规划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确保在“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格局有整体性提升和根本性改观。
(六)突出生命至上,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新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加强预案规范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库建设,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积极开展应急救助处置演练,强化对应急预案的检验完善,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进一步整合应急物质资源。在2014年交通运输行业应急资源库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完善应急救援处置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合理规划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基地(中心)建设,对应急物资进行合理分类和有效配置,加快完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流程规范,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现代化应急救援基地(中心)保障能力。
三是进一步推进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吸收和培养应急专业人才,收集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人才库、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知识技能培训,完善应急救援装备,逐步提升应急救援处置队伍能力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依法治安为主题,以为争创“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市”作贡献为目标,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四大三基”行动计划、“三三”重点工作,深化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打牢基层、筑牢基础、练实基本功,健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努力实现道路运输、公交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施工、旅游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1.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领导带头检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围绕“五落实五到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副职的综合监管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其他党政副职对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单位的法定监管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和义务,形成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靠前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深入抓,基层单位主动抓、细致抓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2.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落实与各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我评估和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抽检,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真正让肇事者和肇事企业付出沉重代价。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安全生产问责制。
(二)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推进依法治安
1.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以全面实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各行业监管单位要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转向法制化轨道。
2.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即要建立健全六项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二是建立“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执法效果。三是建立向公安、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四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做到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五是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行业监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之日起15日内在网站公示;六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每个季度公布一次纳入“黑名单”管理单位信息,建成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
3.全面开展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日常监管执法。科学编制执法计划,坚持定点执法、双随机抽查执法和执法监督相结合,严格执法,从严处罚。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吊销证照照、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对重特大安全隐患要公开曝光。
4.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监管监察层级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制定执法手册,统一执法文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顾问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实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实行派驻执法的方式,加强对客运站点、港埠码头、旅游景点、旅行社行业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5.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基层监管人员轮训力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能抵御诱惑、守住职责、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监管执法队伍。
6.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同级部门之间、部门层级之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制裁合力。
7.依法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继续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真查真究、按时结案、公开公正。要从偏重责任追究转向技术和管理原因调查、吸取教训、以案说法,推动工作整改措施落实上来。
(三)强化防范意识,着力抓好治本攻坚
1.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以“平安交通”(2012~2017年底)为载体,与“平安”、“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监管执法年”等活动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车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认真开展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委、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有效地控制在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之内,持续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九打九治”,突出道路运输、城市公交、水上交通、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公交运输领域一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抓好“严把三关一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和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二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营制度,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严禁营运客车夜间通行。三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客车超员、超速和货车超载、超限营运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等违章行为。严格落实道路包车客运管理规定,加强旅游包车和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车站、施工工地等重点对象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水上交通领域要积极推进客渡运公交化工作,加大对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视频监控管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要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安全各项制度、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继续深入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深入开展防坍塌和防高空坠落专项行动,加强大型桥梁、公路工程、客货运站场、危桥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公路管理领域要强化公路危险路段的及时排查整治,加强危桥的隐患排查与改造治理,落实公路养护主体责任,继续加大公路安保工程力度。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切实做好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旅游行业领域要强化对旅游景(区)点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旅行社行业安全的监督检查,协同消防、卫生部门对宾馆、饭店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配合道路运输、港航、海事等部门加强对旅游车、船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旅游景区抓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保障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点时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突出开展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春运”、汛期、暑期、雨雪冰冻等重点时期的专项检查、督查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加强重点防范。做好交通和旅游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器材等的各项准备和演练,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全面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四)强化精细意识,着力夯实安全基础
1.认真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其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尽快启动38道渡口码头提质改造、2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客运站场安保设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等安全项目,推动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生产稳步协调发展。
2.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一要认真学习的一系列讲话,深入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法律法规的宣贯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二是要继续抓好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车船驾驶人员的培训,强化新进人员、转岗人员技能教育,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报道和曝光力度。
3.持续抓好“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和“三三”重点工作。以“数字化”建设为契机,争取市财政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视频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扩容水上交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平台,35艘标准化渡船安装船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科技化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强化道路运输与水上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4.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上级政府和部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总结近几年标准化建设开展经验的基础上,行业管理单位要继续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执法质量标准化建设,帮助、指导企业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督促企业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促进标准化建设工作长期、有序、健康开展。加强动态管理,推动达标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标准化。
5.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自查自纠月报制度,形成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将其纳入监管执法与督查检点,严格落实激励约束制度,严格考核验收,夯实基层基础。
(五)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监管约束机制
1.认真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新办法和新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加强形势分析与监测预警,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
2.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故。加强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权威信息,做好舆情监测管控。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应急处置评估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协调机制,加强公路抢险、水上交通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加大部门综合考核中安全生产指标的权重。在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干部职务晋升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重要考量指标;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领导带头检查制度且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对没有被上级督察督办、新闻媒体曝光、引发和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抓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局属各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具体到岗位,落实到人,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应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抓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季度安全例会工作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坚持安全大检查常态化。每一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在季度安全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
三是坚持重点监管不动摇。水上运输重点部位是客渡船、砂石船和渡口码头、港口,陆上重点部位是客运站、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车、公交车、出租车、危险品运输车,重点时段为重大会议召开时段、重大节假日、学生上学放假时段及恶劣气候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要重点监管,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安全。
(三)抓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辆、进家庭”活动,将安全文化“五进”活动纳入常态化建设,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将“五进”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进行安全宣传普及教育。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从业企业建立自己的安全文化,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四)抓基础,完善监管过程
一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督促和指导,努力构建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引导企业推行内部安全管理精细化,立足细节,科学量化,逐步实现工作职责精确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考核细致化,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全面安全管理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检查记录。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日常督查体系,逐步分项规范检查内容、检查项目、工作标准、检查记录,制定和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检查有记录、工作有标准、整改有跟踪、责任有追究。
三是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患一档。将企业基本情况,安全培训情况、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应急处置和事故报告情况等规范建档,方便监督检查,并严格实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五)抓值守,完善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人员、机械设备、重大风险源等应急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急机制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实现应急预案图表化,加强应急平台建设和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应急实际操作能力,推进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六)抓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要切实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科学、不规范、不便民等问题。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要宣传典型、弘扬先进,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树立行业管理正面形象。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四川省航务海事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抢抓机遇、统筹兼顾、乘势而上,内河水运发展取得新突破,为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提供了有力支撑,实现了行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局面。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2013年,全省完成水运建设投资50.05亿元,同比增长4.9%,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4.3%,再创历史新高。全省七级(含)以上航道4026公里,其中四级(含)以上航道首次突破千公里大关,达到1001公里。港口17个,其中规模以上港口6个;泊位2082个,其中千吨级泊位54个;港口集装箱建成和在建规模达到233万标箱,吞吐能力突破193万标箱。
——水运规划体系日趋完善。坚持规划引领发展,全面完成全省水路交通“十二五”规划和海事系统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会同编制完成交通建设“”工程之一的《2013~2017年农村渡口改桥建设方案》。
——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长江航道等级提升研究、水富至宜宾“五升三”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前期工作取得关键性进展。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期工程等完成项目预可研究。宜宾港志城作业区重大件泊位、散货泊位完成规划调整,项目工可加快推进。开展涪江遂宁至合川段复航研究,并积极与重庆对接。
——航道港口建设进一步加快。航道:嘉陵江渠化工程有序推进,亭子口枢纽实现一期蓄水,升船机建设加快推进;苍溪枢纽全面建成。渠江丹溪口至四九滩航道整治工程完成航道疏浚、拆坝、炸礁。广安港、南充港、广元港正在进行港区附属设施施工。
——公益性渡口和渡改人行桥等民生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坚持把惠民便民作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十二五”渡口改造规划》和《2013~2017年农村渡口改桥建设方案》为纲,加快实施公益性渡口和渡改人行桥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了渡口落后面貌。
——工程建设管理更加规范。以重点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年和工地标准化活动为抓手,严格在建项目建设管理,对各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和廉政“五大管理”进行全面监控,全省水运重点建设项目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初步建设,建立了覆盖水运建设行业的诚信评价体系及信息公开机制。
(二)水路交通运输蓬勃发展
2013年,全省完成水路货运量7247万吨、货物周转量124.27亿吨公里、港口货物吞吐量8195万吨、客运量3228万人、旅客周转量2.69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2%、19.9%、6.4%、-1.5%、-1.3%,水路运输市场环境和秩序进一步改善,服务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水路集装箱运输实现高位突破。充分用好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加大港口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拓展适箱货源渠道。继续实施集装箱快班轮申报制度。
——企业和运力等水运结构要素加快壮大。扶持壮大港航企业,推动个体船舶公司化经营。实施重点港航企业联系制度,初步建立起港航企业帮扶长效机制。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已核准拆解船舶206艘、9.59万载重吨,核准补贴资金4662万元。
——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进一步到位。实施水运市场分析季报制度,开展长江等主要江河水路货运主要航线、货种和运价情况调查,加强水运市场运行状况分析研判。
——水路运输服务保障全面强化。圆满完成春运、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水路旅客运输任务。有序推进向家坝断航经济补偿、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等工作。广元局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嘉陵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加强大件运输组织协调, 2013年全省共完成大件运输173批次、3.48万吨,同比增长1.8%、-13.8%。完成三峡北线船闸检修期通航保障工作,共申报19艘重点急运物资船舶和77艘集装箱快班轮优先过闸。
(三)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13年,通过各级航务海事机构特别是一线航务海事人员的不懈努力,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共发生考核范围内运输船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4起、死亡8人、经济损失16万元,分别占年控指标的1.81%、6.78%和0.72%,同比分别下降42.8%、11.1%和88.3%,连续5年将死亡人数控制在个位数,连续7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这一成绩的取得尤其来之不易。
(四)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加强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局领导带头示范,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高标准,严把关,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保证活动不走过场。
——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申报厅科技项目3项,完成《钢质与纤维增强塑料复合船体工艺研究》和《渠江千吨级船闸布置及结构研究》等科研项目。厅交通设计院科研项目《岷江江图测量》获国家测绘科学技术银奖。组织研发90客位和60客位机动船、12客位非机动船三种公益性渡船船型。开展海事趸船标准化工作。加大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开展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建设。试运行水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港口管理信息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
把握机遇 为加快形成综合交通枢纽提供有力支撑
2014年,是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形成“四江六港”水运建设格局至关重要的一年,加快全省水运发展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牢牢抓住国家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重大发展机遇以及各级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推进“四个交通”和海事“三化”建设的难得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加快“四江六港”重点水运项目和渡改人行桥、公益性渡口等水运民生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现代水路交通运输,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着力提升水运行业管理和航务海事队伍服务水平,为构建畅通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西部综合交通枢纽提供有力支撑。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水运项目建设,提升水运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水平
2014年,全省水运建设投资完成30亿元,全省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99公里,港口集装箱年吞吐能力达到218万标箱。
——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和项目储备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长江川境段等级提升、渠江风洞子枢纽、渠江达州至广安航运配套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有关部门研究金沙江下游航运发展问题。做好沱江自贡至泸州段航道建设、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和涪江复航项目研究,为“十三五”水运建设作好项目储备。启动“十三五”规划研究准备工作。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航道建设方面,开工建设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加快亭子口枢纽建设,实现川境段亭子口以下初步全线通航。配合推进重庆利泽枢纽建设。完成渠江丹溪口至四九滩航道整治工程和富流滩船闸改扩建土建工程建设,丹溪口至四九滩71公里航道达到三级标准。加快推进金沙江向家坝升船机及附属建筑土建工程建设。港口建设方面,建成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期工程前沿框架及部分附属设施,安装港机设备,年底实现开港试运行。进一步完善宜宾港的使用功能,建成广安港新东门作业区一期工程、南充港都京作业区一期工程。启动金沙江库区港口项目建设。
——加快水运民生工程建设。2014年是完成《“十二五”渡口改造规划》和实施《2013~2017年农村渡口改桥建设方案》的攻坚之年,全省计划建设公益性渡口项目200个,渡改人行桥项目100个。
——狠抓工程建设“五大”管理。要狠抓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造价管理和廉政管理。
(二)积极培育水运市场,大力发展四川省现代水路运输
2014年,全省水路货物运输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确保完成30万标箱,力争完成35万标箱。全省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化率达78%。
——优化水运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利用水运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四川省补贴港口集装箱运输、扶持水运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泸州港、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
——扶持骨干港航企业。进一步落实重点港航企业联系制度,扶持壮大骨干港航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按部要求提高内河运输经营者最低运力规模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指导港航企业积极申报省重点物流项目,帮助企业用好、用活、用足政策。落实国家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部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推进多式联运和新型运输方式发展。重点发展水路集装箱运输,鼓励发展汽车滚装、重大件等专业化运输,积极发展大型水库库区航运和向家坝水电站等枢纽翻坝运输,探索长江、金沙江开展滚装船运输。加强四川港口与上海港等长江中下游港口的对接合作,支持泸州港、宜宾港引进大型船公司新(增)开内支线班轮,增加班轮密度,发展江海联运,提升港口对腹地经济的辐射能力。推动成都-泸州、成都-宜宾、泸州-昆明公水/铁水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支持开通泸州-攀枝花等地铁水联运班列。加大和龙泉汽车城、资阳南骏等省汽车生产基地关于商品车滚装运输的合作力度。
——优化运输船舶结构。充分运用中央财政关于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的补助政策,落实地方配套补贴资金,引导四川省老旧运输船舶加快淘汰和更新改造步伐。继续严控新增长江干线客运和危险品运输经营主体及船舶,引导长江干线普货船运力有序投放。按照《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长江、岷江、嘉陵江船型标准化,开发先进示范船型,并争取纳入部补贴范围。
——强化市场监管与服务。落实船舶运输经营人经营资质动态检查制度、预警制度、诚信管理制度和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引导服务,健全市场监测分析机制。
(三)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持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底线红线思维,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放在首位,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一线管理层面,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运输船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不突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要落实县乡党委政府责任。推动形成水上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要落实涉水部门责任。通过安委会、安全联席会等平台,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同监察、安监、公安、水利、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执勤,协调解决辖区重大水上安全问题。三是要落实企业责任。全面推进水路运输资质类、港口营运资质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时完成相应建设任务,筑牢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链。
——加强一线监管。一是要落实近年来积累的监管长效经验。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停航封渡、汛情传递、“救生衣行动”等长效管理制度,坚持暗访督查、分片联系,突出重点时段、船舶、区域和环节安全监管,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安全长效措施落实到一线。二是要落实产生积极效果的专项整治举措。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客(车)渡船、涉砂船、加油船、船舶超载、非法夜航、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等专项活动,强化水上重大安全隐患滚动式排查、整改、跟踪机制,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努力创建“平安交通”。三是要落实监管新举措。对辖区“四类重点船舶”尽快开展摸底清查,做到底数清晰、责任到位。推广应用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准确研判辖区水上形势,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实施《四川省海事巡航工作规范(暂行)》,开展全省主要江河跨区域巡航工作。推广应用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开展船舶签证工作。
——注重源头管理。一是要强化船舶检验。全面调整各级船检机构业务权限。规范船舶设计图纸审查、现场检验等工作程序,提高检验质量,加强船舶建造实施的全过程监督,严把船舶“生产关”。认真开展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二是要提升船员安全素质。三是要加强生产、作业环节源头管理。加大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管力度,规范通航安全评估、审查及验收。建立危险品码头作业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大集装箱开箱检查力度。
——完善应急体系。一是要加大安全监管装备投入。继续加快海事巡逻艇、海事应急抢险救助艇、海事工作船码头等海事执法装备和应急设施建设,逐步提高辖区水上巡航救助一体化装备水平。二是要加强科技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码头和船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推进视频值守规范化、标准化。配合部局推进AIS建设。整合AIS、视频监控等资源,强化动态监管。三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全面运行自救互救机制建设成果,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水上应急搜救演练,增加海巡艇联合演练频次。按照“就近救援,快速反应”的原则,增设巡航与救助一体化站点。加强相邻海事机构、相关涉水单位的联动联防。加强应急待命和值班制度。
(四)加强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航务海事队伍整体实力
——深入推进海事“三化”建设。全省各级航务海事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海事“三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水上安全监管、海事公共服务、海事创新驱动、行政管理执法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六大体系,不断提升海事队伍的有效履职能力、科学执法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要把加强“三化”建设的要求和理念贯穿融入于日常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加强“三化”建设的理念、落实加强“三化”建设的要求、丰富加强“三化”建设的内容,力争“三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巩固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杜绝“过关”和“松口气”的思想,以“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抓好查找问题的整改和建章立制等工作,推动党风、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
——加强法制工作。抓紧做好《四川省航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港口管理办法(修订)》立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四川省船舶船员安全管理规定》的立法调研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等新法规贯彻实施的配套制度。
——加强人事教育工作。坚持“五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完善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的重要教学环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指出:“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教育,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不断拓展校际之间、校企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加强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建设。”教育部(教高20072号)文件还提出,要“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要大力加强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特别要加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等重要环节”这些文件都表明,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实习基地建设的问题,实习基地的建设已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校外实习基地是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借助企业的人才、技术、设备资源的优势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提供了参观、企业实习、毕业设计实习的实践场所。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在迈入社会之前,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加对工艺过程的了解、接触工业化生产实际、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和了解工厂、企业管理模式的窗口,也是学生工程能力训练的实践场所。各高校十分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物流工程学院已经建成了包括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与海洋装备校外实习基地, 船舶运输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航海仪器厂等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基地。
如何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基地,真正发挥其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上海海事大学物流工程学院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同时就在思考,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改进教学方案,总结出一种“围绕实际工程,强化学生参与”的校外实习教学模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更透彻;使学生学会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培养其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让学生尽早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求,为社会培养“创新型”人才。
一、创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管理体制
1.搭班子――建立了校企合作组织协调机制
成立了由分管院领导、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企校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校企双方优势,解决办学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教学过程和质量进行日常性督导,为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订协议――建立规范化的目标管理制度
制定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章程”,并与相关企业签订了企校合作联盟协议,明确了企校合作联盟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与合作期限,并规定了企校合作联盟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等。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合理配置教学基地的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提高教学基地的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基地的管理办法。还要建立基地的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协调作用。
3.定方案――建立了可操作的实践教学管理办法
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在实习方案中规定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指导教师与时间安排等,进一步提高了实习或实训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实习质量的监控,学院和企业要共同制定周密的实习计划,包括组织管理、实习内容、日程安排、实习纪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做好实习前的思想动员和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实习前与实习单位一起召开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执行组协调会,学生实习动员会。
4.抓落实――建立了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
建立校企联动、共同管理的管理组织由学校与实习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共同组建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教学效果督导检查活动,指导和协调解决实习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规范合作行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执行组应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具体、相互协作的制度,由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实习内容的全面开展,专任教师负责学生管理和协调其他方面的工作。
5.加强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学生校外实习质量的重要保证。通过政策倾斜来鼓励我院高水平的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工作。同时,吸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单位的资深人员担当兼职实践教学教师,建立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两个层面之间有效的互通机制,建设成为一支热爱实践教学、专兼结合、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联合指导实习能为学生提供较好的实习条件,加强实习管理和对学生的教育,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思想问题和生活问题,对于提高实习教学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学生能协助指导教师完成一些具体工作,提高指导教师带教的积极性。
二、校外实习基地实践教学模式
一方面企业有人才、技术、设备资源的优势,另一方面参加实习的学生渴望了解企业、想知道所学知识如何应用到实际。校外实习中两者如果不能很好衔接,就无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围绕实际工程,强化学生参与”的校外实习教学模式有效解决了这样的问题。
1.实习内容的选择具有针对性
参加校外企业实习的都是高年级的学生,这些学生已经学习和掌握了专业理论知识,但是缺少对具体应用对象的了解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能力。学生对专业相关性强的实习内容特别感兴趣,想知道学校课堂所学知识有什么用、怎么用。因此实习内容应该根据参加学生的专业、知识点进行针对性的安排。如电气工程专业学生实习内容可以选择比如“港口桥式起重机及电气控制”。从工作原理、工程要求,到设计和制造,包含了机械结构、电气控制和可编程控制器、电机学、电力传动、变频器及传感器检测技术等电气专业知识点。通过实习使学生加深对专业理论知识及其应用的理解。
2.“围绕实际工程,强化学生参与”的实习教学方法
现在工科学生普遍对专业课程的学习缺乏积极性,造成实践能力的薄弱。实习指导需要考虑两方面:调动学生积极性、挖掘学生专业潜能。采取的措施是:
(1)实习以企业实际工程为主题进行展开。学生对企业产品和设备从需求分析,到设计、制造过程,应用的基础知识了解欲望十分强烈,实习如果围绕企业实际工程案例展开,会大大加强学生投入程度。实习时可以选择企业具体的产品设备或工程项目作为主题,通过企业工程师或专家的讲座、实地参观体验、教师讲解指导等形式逐步展开,使学生以类似亲身体验的方式了解企业实际工程的运作过程。
(2)以小组形式共同承担实习任务。让学生“有事做”是强化学生参与的手段。学生组成小组,指导教师按阶段每日下达实习任务,小组以团队合作方式共同完成。这样既培养了团队精神,又照顾小组成员的兴趣特点和特长,调动了学生的工作积极性。
3.考核形式
与校内课堂教学一样,考核也是校外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而这一点往往被忽视。实习的考核的形式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但必须做到及时。好的做法是,指导教师就当日实习中的相关问题与学生面对面进行讨论,一方面检测学生完成当日实习任务的情况,另一方面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要求每个学生就相关议题、实习体会进行发言,并且当日提交实习心得体会。通过这种方式杜绝了学生“出工不出力”的现象。
三、校外实习基地的教学实践
1.实习指导和管理
企业实习在振华基地进行,通过专家讲座、实地参观,学生对振华生产的设备有所了解并产生了兴趣,因此选择了振华实际产品资料作为培训的题材。企业实习专业技能培训围绕“电气控制”展开。要求学生:应用CAD软件绘制电气图纸;研读港口专用变频器等设备资料(英文),学习如何进行电气设备的选型、正确使用;结合讲座和设备资料,分析浮吊电气控制图纸;研讨浮吊电气控制系统存在的各种问题;体会电气工程设计人员从需求分析、设备选型、电气系统设计到制图的各方面的工作。
实习中,学生按4-6人组成小组,指导教师根据实习进程每日下达给小组实习任务。每日下午3-5点,指导教师就当日实习中的相关问题与学生面对面进行讨论,考核小组完成情况。
为期2周的实习基地教学实践,学生对电气控制从设备的机械结构原理、电气控制的各个环节、电气元器件的功能和选型,到电气图纸的制作都有了充分的了解,认识到企业对电气工程师的技术技能有什么要求,明确了学习目的性。
2.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
企业实习是学生走上工作前的重要环节。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在行为规范上按照企业职工来要求: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得体,行为规范。通过实习学生从振华重工发展中体会了个性化和创新的企业精神。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上下联动,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处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分工和职责。每年都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制订当年的创建方案和实施配档表。把创建工作放到全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为了形成合力,我处与全处37名干部职工层层签定了创建工作责任书,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做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极大的调动了全处各个股室、每个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党支部坚持两手抓,正确处理日常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关系。每月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例会,由创建办公室汇报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处领导班子在人力、物力上给予重点倾斜,有的放矢的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力的推动了全处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真情服务,全力打造“情满运河”服务品牌
(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品牌标识和服务宗旨、理念、标准。标志以锚、双人组合的心形、运河水以及船为基本元素,“锚”元素体现了航运工作特点,双人组合成心形,表现了执法部门与船员之间良好的互动,体现了执法单位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服务理念。结合实际工作有相继完善了“爱我航运,忠于职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真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以及“亲情化服务,人本化管理”的服务理念。
(二)不断完善创建服务品牌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品牌创建活动。为了强化品牌服务,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服务品牌创建方案和实施配档表,明确了责任分工和相关责任人。处领导班子靠上,根据分工,具体抓好各个股室、站点的活动开展。在全处叫响了“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口号,注意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切实为船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品牌服务。并以服务厅、泗河口港办事处、船舶报到站为试点窗口,深入开展了“热情服务,满意在窗口”的活动。为使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结合全处开展的四化管理活动,又相继完善了《文明优质服务标准》、《限时办理制度》、《延时办理制度》、《四上船服务制度》等服务性制度规定;处领导带领全处执法人员深入到港口、船舶上送去了船员生活需要的药品、生活必需品及各种货源信息;处工会、团支部也都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全处开展了“我为品牌服务献一策”的活动,组织全处党、团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了“四比四看”活动。工作中注重在“情”字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今年以来,先后服务船员近2019人次,受到了他们一致好评。
(三)以服务品牌创建为契机,推动全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在开展“情满运河”服务品牌建设中,我们坚持以“情”字为中心,在服务上求突破,在工作中求发展,让船员群众的满意的思路,大力开展了“优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济宁航运管理处服务指南》,把12种涉及船员群众的业务以简明的流程图的形式标明,方便了船员群众。把辖区航道、港口、电厂、煤厂分布及安全监控点分布制作了三个挂图,使船员对济宁所要了解的信息一目了然。为了引导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服务品牌创建的热情,我们专门制作了“情满运河”主题歌,在全处唱响了品牌服务之歌。自开展“情满运河”服务品牌创建以来,全处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服务意识、品牌意识、服务水平、船员满意度都有了很大提高。
三、夯实创建基础,不断创新提高,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一)抓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结合省交通厅开展的“四化”管理活动,我们以制度建设入手,重新制订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度突出了更细化、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特点。共分岗位职责、管理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制度、工作流程、应急预案五个部分,67项制度。为了使制度落到实处,结合转变干部作风的要求,我们又制订了《违规、违纪告诫制度》、《过错追究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当前,我处还引导职工掀起了学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的,我处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凡是要求同志们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好。在班子成员的带动下,全处形成了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约束人,机制引导人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抓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我处以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队伍建设目标,很好地坚持和完善了学习制度,结合当前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教育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事。今年以来,结合开展的“三学三创”转变作风活动,我们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会议会会议精神和胡xx讲话等政治理论,同时也认真的学习了《港口法》、《行政许可法》等航运法律法规,结合学习全国港航系统先模人物许振超的活动,着重加强对全处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敬岗爱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教育。在全处形成了干事创业、互帮互助、比学赶超的文明风气。
(三)抓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为一个综合执法派出单位,我们坚持以“船员满意为最高工作目标”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中不断完善了各种服务制度、服务流程、服务措施。坚持文明用语、着装整齐。为了方便船员办事,我们在服务厅、报到船上设置了办事程序指南、空调、座椅、饮水机、天气预报栏等设施。并把全处人员情况和监督电话进行了共示。针对船员吃水难的情况,我们就免费为其加水。船员不熟悉辖区航道,我们就出动海事艇为其引航。今年以来,共服务内外地船员近200船次。为了更好的服务船员,我们设制了船员服务卡,标注了辖区港口分布图和里程、服务厅办事及投诉电话。在服务厅设立党员服务窗口2个,为了方便船员交费又协调银行部门设立了BOS机。极大地方便了船员,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
(四)抓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硬件建设。我处按照“环境优美、政务公开、制度严明”的总体要求,在内部管理上完善了档案管理、岗位职责等作制度。今年以来,处领导班子又在人力、物力向创建工作倾斜,绿化了办公楼周围环境,种植了塔松和花草,重新制作了宣传栏。修建了升旗杆,坚持每周一上午升国旗,制作了节日标牌。为了丰富职工的文体生活,购置了健身器,成立了图书阅览室、党团活动室。今年,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投资近80万元新建了集现场监管、办公、服务于一体的报到船,使我处办公环境和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
(五)抓活动开展,不断加强创建活动的载体建设。今年我处工会组织全处职工开展了“我为文明创建献一策”,积极联合社区开展了“一帮一”救助特困户活动。处团支部也组织团员开展了“学习徐振超,岗位做贡献”、“保护古运河,航运青年展风采”活动。在今年开展的救助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中,处工会组织37名干部职工为灾区人民踊跃捐款近20500元。党支部在创建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处开展了“文明创建党员”带头活动。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有力推动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展开。
四、抓落实,突出重点,主要工作取得好成绩
(一)规费征收工作取得新成绩。处领导班子紧紧围绕规费征收这个中心工作,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转变观念,工作重心前移到征收一线,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轮流到泗河口港、报到船、服务大厅带班,他们和一线职工同吃苦、共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同志们的工作热情。工作中不怕麻烦,坚持实船丈量。今年以来,一线同志共实船丈量6800多艘次,全年实现规费征收超额完成任务目标,列全市航运系统基层单位第一名,为我市航运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安全管理又上新水平。全处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努力做到思想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现场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全处集中执法人员共安全检查渡口、浮桥、港口作业区26次,检查各类船舶3982艘,“黄金周”前又对辖区做了重点检查和现场监管、现场签证。今年两个“黄金周”期间共安全接待游客近8万人,发送游船6000船次。确保了奥运期间的安全不出任何问题,辖区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创建“平安济宁”、“平安航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行业管理依法展开。针对出现的运输市场不景气、油价等运输成本不断提高、货源相对紧张等原因,导致管理矛盾相对突出的新情况,班子成员认真进行了专题研究,从构建“和谐航运”的大局出发,迅速调整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依法规范了运输市场,支持港航协会调整收费标准。进一步优化港区的作业环境,对容易发生堵航的航道加大了巡查力度,及时治理航道通航秩序,确保辖区航道安全、有序、畅通。采取人性化执法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其他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我处各项行业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执法过程中没发生一起因船员群众不满意导致的上访和投诉事件。
五、抓廉政,率先垂范,确保干部职工干干净净干事
党支部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制度建设和转变作风入手,不断加强了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洁勤政教育。全处干部职工层层签订了2019年度廉洁自律责任书。党支部组织全处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了《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济宁市航运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为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我们又重新制作了宣传栏和办公桌牌,把《十不准》的内容给予公示。为了强化监督,又聘请了2名社会监督员,设置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多年来,全处未发生一起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投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