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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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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

第1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确保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广东省***农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是广东省***农场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  场内发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电力运行安全及触电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厂内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防爆电器、压力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条   场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农场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农场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场安委会、综治办及事故单位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第六条   指挥中心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总指挥:安委会主任***场长担任。

二、副总指挥:由***副场长、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三、成员:由场安委会、综治办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事故单位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担任。

第七条   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其他人员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工作地方点设在场安委会或事故现场附近。

第八条  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置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九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召开处置突发事故工作会议;

二、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及时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四、协调各应急救援单位、队伍之间关系;

五、研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六、参与现场处理;

七、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第十条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由事故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现场指挥由事故单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现场附近,并设置显著标志。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三、及时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

四、向外来求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同求援安排。

五、协同指挥中心安排上级领导视察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现场指挥的职责

一、下令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二、根据事故发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救方案,制订具体抢救措施,决定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四、根据事故现场需要,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预案;

五、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或交通封锁;

六、负责与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联络。

七、向外来救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同组调救援力量。

三、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十三条   为了有效地处置特大安全事故,设立七个应急处理小组。各小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卫小组,由综治部门负责;

二、抢险救灾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

三、医疗救护小组,由卫生部门负责;

四、善后处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场安委会、工会、事故单位负责;

五、后勤保障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

六、事故调查取证小组,由场综治办和安委会负责;

七、信息上报和宣传报道小组,由场办公室、安委会负责。

第十四条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十五条   非抢险救灾单位应服从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抢险救灾工作。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十六条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迅速将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场安委会有关人员:陈**(电话:xxxxxxx   138xxxxxxxx);并拨打110报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写出事故快报,上报有关部门。

五、事故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七条   场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立即报告场领导;

二、立即通知综治办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立即通知工会、医院、办公室等部门参加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特大事故处理与信息反馈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有关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农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事故结案后,应当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对关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在发生事故时迟报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救灾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人为过失或自然因素影响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伤以上(含4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的事故。

第2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应急工作,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学校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明确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对学校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产生实际的指导意义,还要明确提出应对特定安全事故必须遵循的基本思路。

二、学校基本情况

石村初中地处高村镇石村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下辖高村镇石村管理区20个生源行政村,人口近2万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4人,学生130多人,6个教学班,没有正式的保安人员。

三、适用范围

交通安全、火灾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药品安全、流行性传染病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上下楼梯踩踏安全等。

四、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其他全体教职工

(二)主要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统筹调配,布置任务。

第3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根据《安徽省旅游条例》和《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旅游局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内漂流旅游活动的审批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但是根据2011年9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本级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省政府取消省旅游局审批漂流旅游的权利.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章第十九条明确指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涉及国家规定的直接关系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体育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规定》,并具备相关条件,并向所在地的市或者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12].2010年6月省体育局下发规范性文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1部分:漂流场所),规定了漂流场所开放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13].2012年黄山市人民政府印发《黄山市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于7月24日起施行.该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部《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综合[2006]102号)等法规和规定,对其适用范围、项目审批和安全生产监管与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有关部门行业管理职责,指出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旅游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旅游、安检、体育、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水利旅游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14].整体来看,安徽省的漂流管理政出多门,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不清晰.

2安徽漂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安徽是一个以丘陵、山地为主的省份,且河流较多,尤其是中部江淮和皖南山区.而漂流运动正是一项适合在山间水流中开展的一项运动,能给人们带来很多刺激和欢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安徽省的漂流景区已近40家,而漂流安全事故也是时有发生,表1是2011年在安徽部分景区发生的有据可查的漂流事故.从表1可看出,在这3起漂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有一共同点,就是景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在2011年8月黄山桃花源漂流景区出现溺亡事件后,黄山市委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漂流景点即日起全部停止营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徽省旅游局也紧急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漂流等项目安全检查的通知》(皖旅管〔2011〕30号),通知明确指出,凡是没有通过省旅游局审批的漂流项目,一律停业.通过调查得知,目前通过省旅游局审批的漂流景点只有9家,也就是说全省还有30多家漂流景区没有通过省旅游局审批.但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9月省政府已取消省旅游局审批漂流旅游的权利.既然旅游局已经不参与漂流景点的审批,那么之前发文要求叫停未审批项目的通知显然也无法切实执行.这样就使得漂流运动的安全管理出现真空.

3从安徽省体育局游泳、漂流场所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看主管部门的管理

根据省体育局皖体政[2012]5号文件《关于开展对全省游泳漂流场所执法检查的通知》,2012年7月省体育局组织人员对部分涉及人身安全的游泳、漂流体育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通过访谈参与执法检查的成员,得知漂流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相当一部分救生员或者安全员没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个别漂流景区安全制度未上墙、危险地段安全警示牌不足、应急预案未定期演练.以上执法检查中遇到的问题所反映出的更深层次的原因便是主管部门的监管不力和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尴尬.调查中发现,近几年主管部门(包括旅游、水利、安检、地税、体育等)的例行检查每年都会进行,个别地方还会复查或者抽查,但不论是例行检查还是抽查,绝大部分都会提前通知,没有突击检查.这就会使得部分漂流景区负责人会心存饶幸,进一步导致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体育行政部门在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由于没有漂流项目经营的审批权,即使检查到问题,也仅仅是劝说提醒,这是体育部门在监管漂流项目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面临的一个尴尬局面.

4漂流公共安全服务简述

公共安全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15].现行的漂流经营安全管理是政府主导型的安全管理模式,它主要表现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安全条件和安全操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主要依靠《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全民健身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以及地方的《体育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来进行监管.由于这些规章主要是部门法规或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较窄,执行效力较低.许多地方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违规操作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在监管时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国家旅游局在新一轮的《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的修订中,明确提出要由传统的监督性管理向服务保障性管理转变[16],即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公共安全服务.漂流运动集体育与旅游于一身,而在开展这项运动时又涉及多个部门,如体育、旅游、水利、海事、安检等,因此一直以来包括安徽在内的很多地方在漂流项目的管理上政出多门,由此导致在公共安全服务上未能形成一有效体系.

5建议

5.1安徽省政府应尽快制定漂流项目管理办法

省政府应尽快制定《安徽省漂流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地市再依据《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漂流项目管理办法,从而由上至下形成一系统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中应明确漂流项目经营活动的审批及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明确经营漂流项目的审批流程;明确监管措施、罚则、法律责任等等.

5.2将漂流运动列入高危性体育项目

2011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下发《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17],并拟列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虽然目录里没有漂流项目,但结合安徽省漂流运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安徽省完全可以将其列入高危性体育项目.漂流运动惊险刺激,颇受现代人喜爱,但同时又容易发生意外,危及生命安全.将漂流运动列入高危性体育项目,并以此加强经营管理,更有利于规范经营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5.3审批流程

考虑到漂流运动的开展主要是利用水利旅游资源,因此可由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来牵头,体育行政部门、水行政部门、旅游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负责漂流项目经营活动的审批.在监督管理上则主要由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检、海事、质检、消防、卫生、公安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漂流项目经营活动及场所的认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以工商登记为临界点,建议将体育等行政部门审批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作为前置程序,审批程序如图1所示.

5.4构建漂流公共安全服务体系

根据漂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消费者的安全素质水平,建议漂流安全的公共服务体系应在体育行政部门的主管下,从安全信息服务、安全行为引导、应急救援服务、安全保险服务4个核心方向进行构建,如图2所示.

3.4.1安全信息服务

安全信息服务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漂流安全信息,消除消费者的信息盲区.体育行政部门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主要有:1)检测、搜集、分析、和漂流安全信息,并建立安全信息数据库.对发生的漂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披露,以形成对违规经营单位的舆论制约,既为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提供足够的漂流安全信息,同时又能推动经营单位自觉做好漂流安全保障工作.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漂流企业进行安全级别评价,并据此进行安全分级,同时适度披露安全评级信息.体育行政部门在提供信息服务时应利用各种信息沟通渠道,如可以在体育官方网站上专门设立高危体育项目(包括漂流)的安全信息版块;同旅游部门合作对进入特定旅游区域的手机进行安全信息的短信群发.

5.4.2安全行为引导

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利益相关主体应该对消费者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经验等方面的培训和引导,其任务应包括:1)体育行政部门要协同海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船舶、无动力船只、橡皮艇、木筏、竹排等的质量技术检查.2)体育行政部门可在漂流地提供漂流安全应急手册,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应急预案.3)社会媒体可通过媒介渠道宣传漂流安全案例、传播漂流安全知识.4)旅行社应向消费者进行安全知识的简易培训,制订漂流过程中的安全注意须知,培训基本的安全处置技能.5)漂流景区应在景区内设立安全游览路线和安全旅游须知.

5.4.3应急救援服务

漂流安全救援需要各种利益相关主体的综合参与,其任务包括:1)借助旅游、消防等部门的力量(如2012年开工建设的国家旅游应急救援黄山队项目),建立和推动漂流公共救援体系.2)明确要求漂流企业制定漂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救援演练.

5.4.4引导漂流保险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第4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备案3年到期

薛国强介绍说,2009年,继17号令出台之后,北京市安监局印发了工作方案,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提出了要求。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26万家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26万份综合应急预案、34万份专项应急预案完成了备案。根据17号令规定,应急预案有效期为3年。截止到2012年底,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已到有效期,应当依法修订完善。

基于上述原因,2013年5-6月,北京市安监局分别组织了针对各区县局和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2个层面的应急预案管理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论证、、培训教育、预案演练和备案等。同时,在培训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和企业自查、进一步完善修订应急预案等提出了要求,并对开展应急预案备案专项检查进行了部署。

暴露问题

薛国强指出,北京市在检查中发现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比如:部分生产经营单位2009年和2010年报备的应急预案已过有效期,但没有按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和报备;有的企业仅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没有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种类不全;应急预案的专家评审论证综合意见内容不全面,评审论证的内容和要素不全;应急预案演练的次数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是只开展综合预案演练,没有开展专项演练。

对于这些问题,有的企业认为,总公司已经有综合应急预案,下属公司就没有必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了。但17号令和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编制建立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为什么必须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薛国强解释说,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某一类危险源和事故风险或某几类风险制定的,主要是解决此类危险源、事故风险突发状态下,由谁来应对、怎么应对的问题。通过培训和检查,大多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白了这个道理,认识到了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北京市安监局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预案管理不够重视,认为本单位多年没发生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基本用不上,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恰恰说明了这些单位应急预案演练不到位。”说起应急预案演练的重要性,薛国强说,自2008年汶川地震后,四川雅安的天全中学每学期都会按照应急预案进行一次疏散演练。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全校学生正在上课,突来的地震未让老师学生慌了手脚,学生们迅速有序地按指定路线集中到了操场,整个过程只用了1.5 min,无一人伤亡。“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制订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充分演练的重要性。”

如何改进

应急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编制、评审、、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修订和备案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必须贯彻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17号令、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要求。

以综合应急预案为例,一个完整的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信息、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9部分主要内容。“这9部分内容缺一不可,并且要紧密衔接和联系。”

薛国强表示,此次检查的目的就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特别是工艺比较复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个企业生产经营的危化品品种可能有好几十种,每一种危化品的事故处置措施也不一样。这就要求企业要提前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按照规定编制一个专项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这类事故,就要知道该怎么办。”

一些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风险分析透彻,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和各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这些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应急预案的要素较全,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提供了有章可循的预先行动方案。

另外,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也十分重要。应急预案的评审论证工作要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中明确的评审论证方式、评审要素和内容进行,参加评审的专家必须具备高工以上资质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等,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应急预案评审论证过程进行监督。

关于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在本次专项检查中也对问题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得少于1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得少于2次。

检查成效

第5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方案明确了今年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的主要任务:

——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开展蔬菜用药调查,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进一步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加快出台百草枯限制性管理措施,减少或避免误服中毒致死的风险。

——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组织各地对市场上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查,同时结合近几年监管结果,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由农业部直接派员到企业抽取样品,发现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生产企业,检查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农药经营管理与农业生产用药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实现产品可追溯。

第6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指标内。

工作内容

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下达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定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计划于7月份、12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2、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人担、有人管。

3、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已通过农业部,并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要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对每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以强化船东对其所拥有的渔业船舶、船员及设施安全的主体责任和船长作为渔船航行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㈡切实深化宣传教育培训。

1、举办两期渔业安全生产培训班,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渔业船舶救助专项补助暂行办法》。

2、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警示教育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3、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常态化。

4、加强五等职务船员培训,积极组织渔民参加职务船员培训,提高渔船持证上岗率。

㈢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推进60马力以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6月底前,全区所有渔船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对于新造、从外地购置的渔业船舶必须按达标时限要求参加标准化建设活动。

2、继续做好渔船“小改大、木改钢”工作。严格执行老旧渔船管理办法,特别是加强对达到限制使用年限的老旧渔船的检验,拆解安全隐患多的小型木质渔船,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隐患。

3、进一步做好渔船数据库的清理工作,推进小型渔业船舶手机终端的配备;加强宣传新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注销一些长期不申请检验、登记有效期已满不申请延续的,船舶已灭失或拆解但不申请注销登记的渔船。

4、继续推进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尽快履职,加强已设置到位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督查。

㈣切实加强专项执法检查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护渔2014”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海上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港口检查和海上巡查。指导和督促执法机构认真履职,全面执行上级制订的港口检查制度、海上巡查制度,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钢性指标任务,重点抓渔船编队生产、值班了望、进出港签证、职务船员配备、船员持证上岗、船载终端开启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台帐记录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适时开展渔业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㈤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新颁布的《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则》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

2、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水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安排专项经费,购置设备、进行预案演练,预防和减少海洋渔业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第7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中的安全生产包括教学、科研、基础建设、后勤保障等涉及师生人身与财物安全的各类活动。

第三条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成立“安徽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常委中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科研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交流合作处、信息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校医院等单位组成。

第六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学校安全管理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兼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定学校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学校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或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承办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处)务会议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协助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其他副职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主管领导责任。

第九条 学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学校新设单位应及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书;因机构合并调整后的单位,其安全生产职责作相应调整。

学校建立安全隐患与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坚持常管长严、常态长效。

第三章 安全职责

第十条 治安与消防安全,由保卫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安全管理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涉校涉生治安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监控网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全校范围的防灾减灾技能培训与演练;负责学校重点部位和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等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物业管理合同,负责对物业公司的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各单位利用场地场馆对外租赁,或组织、承接各类文艺、商业、会议及体育赛事等,其安全由场地租赁或组织、承接单位具体负责。

学校体育场馆、礼堂、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和实验楼、办公楼等公共楼宇的安全分别由所属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学校所属经营单位和校内商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分别由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和场所租赁方具体负责。

第十一条 校园交通安全,由保卫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校内道路和车辆通行秩序管理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校园道路标牌标识、道闸系统、停车场等校内交通设施;负责校园出入通管控和门禁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控。

校车运行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做好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同时承担对服务企业提供的车辆安全日常监管。

其他类型的校车运行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 食品卫生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学生食堂、校内接待餐厅、学校自营超市的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生食堂、校内接待餐厅、学校自营超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各类食品经营摊点的经营许可,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取缔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摊点。

根据“谁引入、谁监管、谁负责”原则,非学校自营超市和餐饮等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由引入或监管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三条 卫生防疫安全,由校医院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卫生防疫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学校传染病等疫情的预防、监控及报告等工作;加强对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安全的监控管理,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实施医务监督和管控;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卫生防疫与救护知识教育培训,做好健康保健与卫生防疫相关知识普及工作;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工作。

第十四条 实验室安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教务处、科研处协助做好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院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定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监督学院开展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统筹监督学院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品;制定和审定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以及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工作。

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活动安全,其中本科生实习实训活动由教务处归口管理,研究生实习实训活动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师生实习实训活动的日常安全管理。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学院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审定实习实训活动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实习实训活动的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具体落实本学院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

其他单位开展的实习实训活动安全由组织单位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 学生活动安全,其中本科生由学生工作处归口管理,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留学生、外籍人员则分别由国际教育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归口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学生活动方面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生活动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监督学院开展学生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的管理监督;制定和审定学生各类活动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组织开展或督促学院开展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本学院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建立本学院学生活动安全责任制;负责按照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和报告本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

其他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组织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根据“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单位归口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宿舍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其中,

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安全教育,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管理,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与安全教育。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监督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学生宿舍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的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和督促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监督检查物业公司各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从业条件管理情况。

学院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本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宿舍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具体落实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第十八条 基建与维修工程安全,其中基建工程或一定规模维修工程安全由基建处归口管理;其他规模维修工程安全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

基建处主要职责是:对基建工程或一定规模维修工程承包承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在项目立项审核、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措施;建立新建项目前期论证、设计、规划安全风险评估评审机制。

后勤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维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落实所管理的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校相关的维修工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水电气管网线路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学校维修工程前期论证与安全评估机制。

第十九条 网络安全,由信息管理中心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以及主管部门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做好学校网络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网络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网络技术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路由路径控制等系统;负责校园网站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学校网络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做好校园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工作;制定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其中实验室所用特种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建筑物内电梯、食堂(澡堂)锅炉等特种设备由后勤管理处归口管理;相关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定各类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开展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监督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学校特种设备设施使用管理者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许可制度;制定和审定特种设备设施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置预案。

相关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和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具体岗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设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和使用维护档案,及时记录日常使用运行情况;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消除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或学校开展的特种设备设施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第二十一条 校舍安全,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学校校舍管理资料档案,建立学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负责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协调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校外建筑设施和地质灾害隐患。

第二十二条 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分别由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校医院等单位按现行管理职责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各自分工,制定并落实防范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负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管理与更新补充;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与人员培训;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适时修订与完善。

第四章 奖惩机制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投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或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坚持“一票否决制”;学校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作为职工晋升评优、单位评优以及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第一时间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报告。各单位接报后要迅速按照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救,并及时向学校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漏报或迟报、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研究决定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和组成人员。事故调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明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和整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8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安全活动”为载体,以“警示教育”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拓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渠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大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使学校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周边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安全工作规范化。

1.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动员和组织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落实教师安全培训制度。深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上半年重点学习内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半年重点学习内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观看学生伤害事故等案例分析录像资料,提高分析、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3.强化安全预案制度。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安全工作各种预案,制定或修订适应本学校的安全工作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使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展开,要使损失能控制到最低的限度。

4.强化值周值班制度。落实每日必查与不定期检查制度。学校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与专职保安坚持每天巡查制度,使安全工作呈现常态化。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做好开学初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的排查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教育局做好安全汇报工作。

5.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排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学校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继续按月(每月25日前)上交安全隐患报表,进一步完善隐患整改台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6.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主要是传达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参加人员为各部门的负责人,例会时间暂定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下午五点二十分。

7.进一步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关键在于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定期报告制(含零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局的考核要求进行考评,对学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因工作不力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8.健全规范档案资料制度。要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将各种安全工作资料建档,规范管理,为学校工作提供预见性和针对性的资料。

(二)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工作系列化

1.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任课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教育。要通过安全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使全校师生人人都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超载车、“三无”车、农用车等,严禁学生骑电动车。强化安全教育,周密调查,逐个排查,杜绝意外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班主任要利用晨会或班会时间经常讲,反复讲,天天讲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要防止学生用火、溺水、触电等事故发生。

3.加强学生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学生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的限制与教育,教育学生不去危险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禁止学生进入不良场所和浏览不良网站,培养教育学生成为遵章守纪、健康向上的好学生。二是密切与学生家庭的联系,让学生家长主动参与到我们的教育活动中来,实现家校联动,齐抓共管;三是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危害学校财产、师生安全的不良因素进行制约,校园外50米内杜绝摆摊设点、制止游商摊贩,加强“三位一体”网络管理,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现状,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予以跟踪,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避免不测事件发生。加强学生珍爱生命的教育。

5.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电教老师及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6.建立班级安全工作手册。为了明确在学生伤害事故纠纷中的责任,每位班主任要对班内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进行书面记载。《班级安全工作手册》记载的内容主要有:安全教育、学校安全会议记录、安全主题班会、班级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等,注意写明时间、地点、学生人数、内容、措施等。(学校不定期抽查,学期末上交学校检查。)

(三)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常态化。

1.做好安全预警预报工作。利用校园网等通讯工具,根据季节、气候等变化,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向师生和学生家长及时安全预警,提醒学生家长及师生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各科任教师要关爱学生,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要寓安全教育于教学之中。班主任要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做好晨检工作。上课期间,严禁教师中途离开教室或放任自流。教师上课必须对教室空位查询,发现学生缺席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查询学生缺席原因。学生有事外出必须请假且有请假条,学生身体不好或其他原因需要离校的必须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学生一定要在其监护人的带领下方可离校。无论校内外,教师若听到或看到有本校师生在场的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立即进行施救、求援。加强课间安全管理,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课间不要在楼道内推、拉、跑、跳,不要攀爬栏杆和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值周老师在课间要加强对楼道的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和消除。

3.加强学校门卫治安管理。落实门卫的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进出校门盘查制、外来人员登记制,提高警惕,严把校门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器械进入校园,预防社会不良人员骚扰校园、侵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4.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目标,全体师生必须步行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骑车;放学时,班主任必须将学生送到接送点,路口要有值勤教师进行指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学生“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安全”等交通法规教育,对教师车辆、学生接送车、家长接送等加强监管。积极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小学生交通安全小黄帽活动,邀请交通部门有关人员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讲座,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完善消防设施,配齐消防器材,并加强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继续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锅炉房、供电设施、仓库、电脑室、阅览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加强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要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后勤处要派专人经常巡视学校,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特别是暴雨、冰冻过后,注意观察墙体、设施设备是否有裂痕或损坏,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7.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财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8.加强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一是严禁过期食品、霉变食物、“三无”产品进校园;二是加强饮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学校安全饮水管理制度》,负责人要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检测,确保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三是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的防治工作,组织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9.加强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要严格把关,实行审批制度。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应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者必须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订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人员分工明确,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活动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特别加强对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师生集体外出活动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

10.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体育教师在教学中要了解学生身体情况,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并对体育器材进行安全排查,做好体育课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万无一失。

(四)大力加强与安全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1.努力开创全社会齐抓共管、相互监督的学校安全工作格局。主动加强与家长、派出所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明确各自在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相互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开创全社会齐抓共管、相互监督的学校安全工作新格局。

2.狠抓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争取并配合公安、综治、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合作,完善治安联防网络建设,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敲诈学生财物、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周边地区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四、工作安排

二月份:(安全教育月)

1.学期初安全教育。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大队部负责)。

2.制定并下发《XX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3.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三月份:(疾病防控月)

1.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开展全国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3.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四月份:

1.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2.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3.五一节前安全教育。

五月份:(防震减灾月)

1.结合“5.12”开展防震减灾活动。学校组织一次防震演练活动,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举办一次专题小报竞赛。(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详细的班队活动方案和三份优秀安全小报。)

2.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六月份:(防溺水教育月)

1.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班出一期专题板报。

2.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3.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4.案例分析。

七月份、八月份:

1.学生假期安全教育。

2.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做好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防汛工作,修定防汛预案。)。

3.学校校舍、安全设施维护。

九月份:(交通安全教育月)

1.开学安全教育。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大队部负责)

2.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举办一次专题小报竞赛。(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详细的班队活动方案和三份优秀安全小报。)

3.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国庆节前安全教育。

十月份:

1.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自查。

2.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3.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案例分析。

十一月份:(消防安全教育月)

1.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学校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举办一次专题小报竞赛。(月末,各班上交一份详细的班队活动方案和三份优秀安全小报。)

2.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十二月份:(法制教育月)

1.结合“12.4”法制教育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2.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案例分析。

第9篇: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范文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搞好宣传。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是造福人类,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消灭寄生虫,提升广大农户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万安镇成立了由镇长李玲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林绵伦为副组长,农能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多次发放安全使用沼气的知识宣传资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沼气安全工作

为加强农村沼气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安全事故,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层层签订了农村沼气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县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办法》、《县农村沼气安全应急预案》、《农村沼气使用安全手册》、农村沼气池出料安全操作程序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沼气用户手中。要求农户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沼气。开展了日常检查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整改排查隐患等工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好有关沼气安全事故的救援、上报工作,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