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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范环保制度
为保证环保教育有力、规范地进行,我园加强了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建立了环保教育领导小组,园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领导,教研主任和业务骨干教师。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明确,定期研究环保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环保教育工作的实施、检查、总结等,在全园范围内组建了全覆盖的组织网络,规范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在组织、人员和制度上为环保教育提供积极保障,促进教育意识的不断提高,确保了环保教育渗透到幼儿园教育的时时处处,环保教育己纳入幼儿园整体工作计划,做到了全学科、全渠道、全方位进行环保教育。
二、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师环保素质
为发挥教师在环保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我园不断加强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自身的环保意识,更新观念,完善知识结构。近年来我园先后派出园长及业务骨干教师参加了省、市级的系统环保理论培训,同时园内坚持自培,如组织教师学习《环境保护法概论》、《中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环境保护法》等书籍及有关的环境知识,组织教师观看VCD,带领教师参观名胜古迹,从理论到实践,加深教师对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教师对自己肩负使命为此必须努力工作的自觉性。
三、实施教育渗透,启蒙幼儿环保意识
根据幼儿教育特点,我园注重对幼儿持续性的、渗透性的环保教育,让幼儿在“润物细无声”的教育中接受环保的启蒙。根据环保教育计划,结合幼儿园现有的课程,要求每位教师在备课时充分挖掘每篇教材的环保内涵,并在教学目标中制定好环保教育目标,在教学过程中适时、适机、适度地有意识地对幼儿进行环保教育,处处渗透环境保护意识,将环保教育有机渗透到“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中。如健康教育领域的环保渗透:通过让幼儿观察、体验、游戏等活动,了解人的生存需要阳光、空气、食物和水,而这些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来自大自然,以此引伸认识自然的各种课程,激发幼儿探究自然的兴趣和热爱自然的情感,让孩子们在认识自然的活动中,学会珍爱和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艺术教育领域的环保渗透:通过绘画让幼儿感受到绿树、蓝天的美丽;通过音乐活动让幼儿欣赏清清小河的欢歌……同时,我们还要求中、大班的幼儿学画有关环保内容的宣传画,组织小班幼儿学习欣赏环保内容宣传画。通过这些活动,幼儿已能掌握部分粗浅的环保知识,知道了益鸟、益虫等一些小动物都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清清的河流,绿绿的山坡是我们的家园,我们应该爱护它们,不要随便破坏它们。
四、开展主题教育,养成自觉环保行为
根据教育内容或重大环保纪念日,我园确定了一系列环保教育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如“植树节”、“爱鸟周”等种植花草和放小鸟回树林等活动,让孩子们懂得保护环境从我做起;高邮位于里下河地区,利于让幼儿认识水资源的环保问题,有的老师设计了“美丽的家乡”、“珍贵的水”等环保主题教学活动,幼儿通过亲临小河边观察河水受杂物、生活垃圾污染的后果,懂得了爱护环境的浅显道理;在组织幼儿春、秋游活动中,老师提醒幼儿不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等,做个“环保文明人”。同时我园坚持尝试把环保教育渗透到社区活动中,向人们宣传环保教育的重要性。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感染了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同时,对幼儿来说也是十分深刻和难忘的,使他们深深地体会到做“环保文明人”的光荣,也培养了幼儿对周围环境变化的关注,树立环保意识。
五、推进家园互动,激发家长环保热情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启蒙教师。为了让家长加入我们的环保教育活动中来,我园通过有计划的环保教育教学活动和知识宣传资料,定期更换环保宣传栏中的内容等,把环保小知识和最新的环保信息及时传递给家长,让家长从中获得更多的环保方面的最新知识,不断地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让家长了解环保教育的意义及重要性。如在各班开展的“室内美化、绿化环境评比活动”,得到了家长的大力支持,他们提供了大量布置班级自然角和动物角的材料。幼儿被这生气勃勃,绿意葱葱的环境所吸引了,在早上来园、活动间及离园时,都要跑到动物角和自然角中,去看看“小动物怎样了,它饿了吗”,“小蕃茄长得怎么样了”等等。在每年的植树节期间,我园都开展爱护花草树木的主题活动,带领幼儿学习许多有关树木的知识,知道树木的多种用途,并提议家长在休息日时带孩子去蝶园广场、运河西堤、马棚渡假村等地,看看树木郁郁葱葱的景色,身临其境地感受树木给人们带来的好处,同时了解到树林也是许多鸟类和动物的家,逐步培养幼儿明白"爱护树木,绿化环境"的浅显道理,很多幼儿还跟父母一起种植了小树苗。
六、加大设施投入,打造文明环保校园
近年来,我园在改造环境硬件方面也作了一系列投入:投入两万多元改造幼儿厕所,将幼儿洗手等生活用水引回厕所,节约水资源,消除臭气污染,达到既安全又环保的效果;投入四万余元改造幼儿厨房,改善了厨房排污状况。重新布局园内绿化环境,增加了绿化面积;减少垃圾排放,实行垃圾分类,做好废物回收工作,各种包装外壳分门别类由保育员负责收集送回收站,重视废物利用和一物多用,倡导环保生活意识。教学楼上“与生命相约,与环保同行”的醒目标语,和幼儿环保绘画作品构成了一幅生机蓬勃、积极向上的画卷;美丽的高邮八景与操场四周20多年树龄、四季长青的樟树相映成趣,共同营造了浓郁的绿色环保氛围。
一、指导思想:
校领导、广大教师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学校将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监督工作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立平安校园,确保平稳有序做好开学前后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及教体局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与当地社区和卫健防疫部门紧密合作,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各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镇各小学、幼儿园及镇校外培训机构。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责任人:张晓敏刘亮各校园负责人
职责要求:
1、开学前,根据各校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制定防控制度,并在正式开学前做好教职员工的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校园应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加强与所在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联系与沟通,开展好联防联控。
2、开学后,各校要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落实好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设置合适的暂时隔离观察场所,配备必要的用品,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完善严格的门卫制度。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3、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方案
开学前后要在各校、园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各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验收。就校内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构建情况、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疫情信息排查上报情况、重点人员健康监测与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学工作预案制定情况、校园管控与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物资保障与人文关怀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
4、各小学、幼儿园应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好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教体系统全体师生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稳防稳控的作用。加强疫情信息报送管理,尤其对重点师生员工和境外返泗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二)师生员工管理
具体责任人:
职责要求:
1、各校要全面摸排教师及保卫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各类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外出教职员工和学生(含境外返泗)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健康内容信息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重点疫区、是否接触重点疫区高危人员等。
2、在学校指导下,通过班级群发送健康防疫知识和各类权威信息,在开学报到前一天逐一联系学生、家长了解情况,规劝体温异常学生继续在家生活、学习,暂缓进校。
3、各校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烦躁等情绪,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4、开学后,各校要密切监测教师健康状况,做好每天晨午检和每日缺勤缺课学生登记,对出现症状信息,需询问并记录完整。对病愈复课学生要认真查验其健康证明,认真落实《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继续落实每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发现发烧、咳嗽等状况的学生,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汇报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发生情况。
(三)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保障。
具体责任人:
职责要求:
各校、园依据办学规模提前补充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物资,及时调整增加预算安排,开学前至少准备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保障,保证采购质量,并做好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做好物资管理、进库出库登记,做好物资安全存放、领用、配置、使用、检查等方案和台账。在校园内设置并完善洗手设施,确保师生流动水洗手需求。
(四)卫生管理及消毒工作。
具体责任人:
职责要求:
1、开学前,各校园均应提前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确保不留死角,清洁消毒到位,重点做好厕所消毒、教室通风和食堂灭鼠灭鼠,彻底清除各类病毒生物孳生环境。
2、开学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各功能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3、落实手部卫生。张贴宣传挂图,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眼保健操前和午餐前,提醒学生洗手。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每日洗手要求,推行七步洗手法。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4、各小学、幼儿园均应开展多种形式卫生健康知识宣教,普及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5、学校临时留观区产生的垃圾尽量用医疗废物专用袋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含1000mg/L的含氯(溴)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五)食品安全管理及校园安全检查
具体责任人:刘亮张伟各校园负责人
职责要求:
1、各校均要成立食堂防疫防控专项工作小组,科学制定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分时、分区、分批错峰就餐方案。在前期对食堂全面消毒的基础上,各校要强化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食堂公共区域在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的基础上,每日上下午2次通风。食堂餐桌椅每日上下午2次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同时加强后厨监管,确保所用食材新鲜、清洗干净。
2、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各校根据学校实际,提倡就餐人员自备饭盒、分段错峰、分餐进食。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就餐,减少学生流动聚集。就餐时要留出间隔保持适当距离。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1次,重点对餐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
3、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4、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
5、做好供水设施,如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6、各校园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二小、石龙幼儿园和智慧星幼儿园要做好校车和宿舍安全检查工作,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提醒,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六)校园封闭管理。
具体责任人:
职责要求:
1、各校应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所有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学前,除值班人员外,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校园。开学后,所有进入校园的师生、外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不允许快递、外卖等进入。对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校园。
2、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引导家长在校门外指定区域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和教室。
3、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负责开展全日健康巡查,并做好记录。幼儿园幼儿在园期间,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班主任、保育员负责开展全日健康观察,并做好记录。学校值班领导要不定期督查。
(七)防疫宣传教育
具体责任人:
职责要求:
1、各校要在开学前,做好宣传,提醒师生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注意手卫生,未洗手不得触摸口、鼻或眼部。及时用流动水洗手,
2、开学前,组织老师学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同时,通过邀请当地卫生机构医护人员来校讲解防护知识、和病毒肺炎通用预防指南等。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教育。
(八)教学管理工作。
具体责任人:
职责要求:
开学前各校园应根据学校教师调配、班级人数、教学内容提前谋划,安排好教学任务,控制好班额,组织教师备好课。开学后,各校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工作纪律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思想上高度重视。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XX区有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工作部署要求,XX街道在市、区与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各级联动、加强配合、全面参与的工作原则,在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全力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特制定2020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围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巩固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高源头分类质量,优先资源回收利用,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居民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逐步扩大各社区垃圾分类范围,清除垃圾分类死角,多管齐下推进符合我街道实际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主要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
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都更上一个层级,人均垃圾产量基本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治理“三化”成效不断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都有所提升。
三、工作具体实施和计划
(一)
强化源头分类力度
1.强化入户宣传。让居民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者,从内心深处愿意做好此项工作;要求社区因势利导,利用此次派发室内分类垃圾桶的良好契机,开展扫楼入户指导宣传检查,修好居民“内功”,做好宣导工作。
2.宣传注重直观有效。进一步要求入户人员用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方式宣传垃圾不分类的危害性以及垃圾分类减量的好处,让居民看懂想通,主动参与。
3.做好垃圾分类便民措施。针对多数居民怕麻烦的思想,垃圾投放点位的设置和整合要再三斟酌、充分考虑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习惯,并进一步设置暖心池、呵护池等配套设施,确保环境整洁卫生和居民身心健康。
4.健全完善奖罚制度。要求各社区进一步集思广益,用正向激励手段评选优秀垃圾分类楼栋、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垃圾分类小达人等荣誉,引导居民树立积极参与的荣誉感。对于违反者,注重说服感化,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5.持续发动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利用社区书院、活动中心等平台进行宣传;继续加强辖内中小学生教育;要求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
(二)重视督导队伍建设
我街道2020年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考核细则,强化督导员考评考核相关要求和规定。2020年,
会进一步把好督导员入门关、培训关和考核关,及时撤换考核不称职的督导员;细化日、周、月工作安排,注重督导、宣传、履职,杜绝二次分拣,并要求认真记录台账,全面掌握居民参与率与分类投放准确率;评选优秀“周之星”督导员及优秀督导员团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带动履职积极性和能动性;同时,结合各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区资源,选聘有责任心、热心垃圾分类工作的党员志愿者、退休人员等群体组建督导管理小组;加强巡查、监督等方式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
强化分类硬件设施建设及高层撤桶
2020年街道会进一步加大宣传栏、宣传板、投放标示牌等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投入及维护;继续对分类桶投放点进行有效整合,规范投放;并全面硬化垃圾投放点地面,尽快完善设施补短板,确保设施到位,强化督导效果;对大件垃圾,完善存放的公共大件垃圾堆放点,有害垃圾桶延续专人专管;同时,抓好高层撤桶及分类。2020年,我街道XX栋高楼,已撤桶XX栋,撤桶率80.36%,已实施高层撤桶的,继续巩固成效,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作为同类小区借鉴;不定时对高层未撤桶的小区进行检查,并积极协调解决高层撤桶,增加撤桶后的硬件设置投入,做好后续保障工作。
(四)
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主体作用
街道与社区加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互动,将日常暗访结果及时反馈给物业企业,及时表扬优秀鞭策落后,协助推动物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督促物业企业认真解决“混装混运”问题,各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洁单位加强对保洁员、环卫工人等的培训、教育、引导,促使其正确收集垃圾;发动小区居民积极监督举报,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对屡教不改的物业,要求社区进行督促,必要时,上报城管执法部门开单整改;积极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主体作用,做到生活小区内垃圾不遗漏,不留死角,杜绝垃圾落地并强化源头分类等。
(五)扫除分类盲区,健全考评体系
针对民营企业、非星级酒店、沿街店面、无物业小区等盲点区域的不同特点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逐步扫除盲点;持续推进厨余垃圾全面直运和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它垃圾直运面;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巩固先进小区,提升落后小区,促进中间小区,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同时,健全考评体系,街道延续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各社区的重要任务,纳入城市管理年度考核。街道将结合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通报,对履职不力的社区及个人进行处理。
(五)
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作用
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优势,特别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的力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并继续协调辖内学校加强中小学生教育,举办“家校社”联动等活动,通过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让孩子们做家里的宣传员、督导员,带动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四、积极打造各社区亮点特色
各社区要在示范小区经验上,重点打造垃圾分类品牌社区。根据各实际情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结合2020年度亮点特色,各尽所长,用特色和亮点引领居民,打造社区品牌效应。
①建立XX社区“房东管理”制度。自建房以栋为单位,制定定点定时沿线统一垃圾收集转运,房东监管、督导员督导宣传方案。整体与社区网格划片分工相结合,建立“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有效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②打造XX社区“多元融合”垃圾分类特色试点项目。以“多元队伍、多元教育、多元品牌”为切入点,积极聚合辖区资源和力量,分别针对不同的垃圾种类进行收集处理,提升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倾力打造垃圾分类各类型示范小区等,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全面提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
③推进XX社区继续携手辖内企业,在XX小区共建立体菜园,采用最有效的绿色环保回收利用方式,变废为宝,逐步开启小区垃圾桶内无厨余垃圾的新环境保护模式。
③XX社区继续打造“垃圾分类志愿者”等垃圾分类特色品牌社区,多方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社区垃圾分类课堂及时充电;并通过厨余垃圾换购、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等,引导居民从源头分类,实现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④XX社区深入整合辖内资源,多方合力创建“三特色”打造社区品牌。一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家庭评选活动”;二是结合辖内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三是打造小区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打造绿色景观,开展垃圾分类楼户评比活动,建立“绿厢房”等,呈现垃圾精细分类、绿色花园、居民休闲等一体功能,营造社区环保一角。
⑤XX社区探索建立“自然生态环境优美、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生态云+”垃圾分类新社区。采用了“大党委+社工”的社区治理路径,深度融入垃圾分类,打造属于社区的垃圾分类“生态”特色。
⑥XX社区延续发动小区物业、业委会、在职党员等辖内资源,多次探讨、实地考察、通过投票等民主方式进行投放点整合,成效显著;本着服务居民,提倡垃圾分类的理念,让原本被丢弃的垃圾再次生产再利用。引进绿色小屋,可回收物兑换积分,兑换油盐酱醋等家用产品;接受闲置衣物捐赠,并通过爱心渠道,把衣物捐赠到需要的地方;联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要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社区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工作,细化分解管理、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二)协同合作,凝聚合力。各社区及物业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我督查,并落实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凝聚合力,共同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保障经费,有效激励。街道相关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并加大经费督查力度。
Abstract: Waste classification can both improve the level of waste resource utilization and reduce the amount of garbage disposal. It is the important way and means to achieve waste reduction and waste resource utilization.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history and current status of Japan waste classification and treatment, including new measures and new waste classification methods, with a view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waste classification and treatment in China.
关键词: 日本;垃圾分类;启示
Key words: Japan;waste classification;inspiration
中图分类号:X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1-0316-02
0 引言
在日本,无论是政府还是普通居民,扔垃圾已是一件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并已形成规矩的事情,而且是一件已经做得非常细致的事情。为了减少垃圾量和提高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实现循环型社会,日本政府在2010年10月出台了新措施,在以前垃圾分类的基础上作了新修订。本文以东京都八王子市为例,对日本的垃圾分类和处理进行细致的梳理、分析,其中包括日本最新的垃圾分类方法,以期对我国的垃圾分类处理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1 日本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概要
日本的垃圾大致分六类,包括: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资源性(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大型垃圾等。具体分类如下:
1.1 可燃垃圾 包括:厨房垃圾(生垃圾)、一次性纸杯纸盘筷子竹串、香烟烟头、纸屑、木片、干燥剂、草木树皮等。2010年10月后加入牙刷、儿童玩具、圆珠笔尺子等塑料制品,皮鞋、皮带、雨靴、橡胶手套等皮革制品和橡胶制品。注意事项:①扔垃圾时,必须用规定的专用可燃垃圾袋。②厨房垃圾(生垃圾)必须用水冲干净后把水沥干再放到垃圾袋里,并扎紧袋口。③树枝必须折断成50厘米左右,用绳子捆好,树叶、杂草等必须抖干净土后装入45升以下的透明袋里并扎紧。
1.2 不可燃垃圾 包括:碗、杯子等陶瓷器;勺子、菜刀、锅、订书机、剪刀、指甲剪等金属制品;电灯泡;雨伞;打火机;化妆瓶等玻璃制品。
注意事项:①扔垃圾时,必须用规定的专用不可燃垃圾袋。②打火机、喷雾器管等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丢弃前要将内部气体全部排除。③菜刀、碎玻璃等危险品要用厚纸包好后装入不可燃垃圾袋中,并在收集袋表面标记“危险”字样。
1.3 有害垃圾 包括:干电池、纽扣电池、荧光灯管、水银体温计、水银血压计等。
注意事项:扔这些有害垃圾时一定要与不可燃垃圾分开,装入透明、半透明的袋子里放在不可燃垃圾专用袋旁边。如果是充电式电池,则与专业的充电式电池回收店联系。
1.4 资源性(可回收再利用)垃圾 资源性垃圾具体又可分为以下六类:①塑料制品:印有“プラ(塑料)”标志的杯子、管子、袋子、泡沫包装盒、塑料瓶盖子等。②塑料瓶(PET bottle):饮料瓶;装油、酱油、酒类等调味料的塑料瓶等。③瓶:包括装食品、饮料、化妆品等的玻璃瓶、金属瓶。其中农药瓶扔到“不可燃垃圾”里。④罐:包括装饮料和食品的灌装类。杀虫剂、喷雾器、煤气罐等则属于“不可燃垃圾”。⑤旧衣服、破布类:包括旧衣裤(雨衣除外)、窗帘、床单、毛毯等。但坐垫归“可燃垃圾”。⑥纸类:包括报纸、传单;纸箱;杂志、废纸;纸盒、信封、装零食的纸袋、香烟盒等。
1.5 超大型垃圾 指体积在一立方米以上或重量在5kg以上的物品。包括:被子、沙发、桌子椅子、柜子、自行车、缝纫机等。按照体积大小,购买粗大垃圾卷,贴在物品上,按规定时间或提前电话预定上门收集。
1.6 市内不能收集的垃圾 由于设施有限而不能处理的物品或生产厂家专门回收的物品。包括家电类(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等)、电脑(台式、手提)、轮胎、摩托车、榻榻米、废油、废弃建材、涂料、农药、蓄电池、灭火器、钢琴等。这些垃圾需要与生产厂家或专业的回收店联系处理。
2 日本分类处理垃圾的历史
日本是一个南北方向狭长的岛国,人多地少,国土面积狭小,客观地理环境决定他们不能像其他国家一样采用填埋垃圾的方式来处理垃圾。在日本,采用最多的方式就是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上世纪80年代,日本对垃圾焚烧的依赖程度居全球之首,焚烧厂的数量占全球的70%,全国超过1/3的城市固体废弃物通过焚烧处理,这导致大气中的二恶英含量严重超标,成为“二恶英大国”。
为了解决这个环境难题,日本政府从垃圾的源头着手,发起了大规模的垃圾分类和回收运动,运动也得到了国民的信任和支持。为了减少垃圾,增强回收利用,日本各地纷纷采取新应对措施。2008年,东京的垃圾年产量相比20年前减少了一半。同时,由于实行了严密的分类措施,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所燃烧的垃圾已经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学制品,大大降低了焚烧所造成的有毒气体排放量。
早在1995年,日本就出台了《关于包装容器分类回收与促进再商品化的法律》,2000年制定了《推进构建循环型社会形成的基本法》。
尽管如此,每年生活垃圾排出量仍保持在5000万吨左右。其中七成左右经焚烧处理。虽然通过焚烧可实现减量化,但在土地资源紧张的日本,填埋场的负荷一直是政府担忧的问题。1998年至2005年,东京都多摩地区试行了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如2004年八王子市实施了《垃圾的收费化》、《户别收集》、《资源物回收的扩充》三项法规,但垃圾减量、延长垃圾最终填埋场的寿命已经成为包括八王子市在内的多摩地区25个市共同的紧急课题。
3 垃圾分类处理中的新变化
八王子市政府在2008年度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现行的垃圾分类中有很多还可以回收再利用的物品。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可燃垃圾中的可回收纸类占13%,而不可燃垃圾中的可回收塑料则占到61%,这些都是可以作为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由于近几年垃圾处理技术的进步,为了进一步减少垃圾量,提高垃圾的回收利用率,2007年出台的《八王子市垃圾处理基本计划》大致作了如下两方面的调整:
3.1 增加可回收塑料的物品数目。之前的可回收塑料仅包括塑料容器、泡沫制容器、泡沫聚苯乙烯制缓冲材料三种,而变更后的可回收塑料除了上述物品外还包括了所有印有“プラ”标志的杯、管、袋装的食品包装;塑料瓶盖子、网状物品等塑料制容器包装。
3.2 一部分不可燃垃圾变为可燃垃圾。包括印有“プラ”标志但洗不干净的东西;没有“プラ(塑料)”标志的儿童玩具、文具等塑料制品;皮革、橡胶制品等。这些物品从不可燃垃圾变为可燃垃圾后,燃烧时产生的热量可以用来发电,同时也减少了垃圾的填埋量。通过这些调整措施,可以最大限度的抑制垃圾的产生和排出,即使产生的不用物品也可以最大限度的有效利用,使有限的资源能够得到高效循环,尽量减少环境的负担,实现循环型社会。
4 启示
人们对垃圾能做到如此细致的分类处理与日本政府的环保管制和宣传得力是分不开的。在日本,市民如违反规定乱扔垃圾,就是违反了“废弃处置法”,会被警察拘捕并课以3万~5万日元的罚款。幼儿园的孩子都知道普通的环保知识,并以此来督促自己的父母长辈自觉遵守。日本政府对每一类垃圾都有相应的垃圾袋出售,而超市售出的每一样产品的外包装上都会注明此类包装属于什么样的可回收资源。每年的12月份,居民们都会收到一张来年的特殊“年历”:每月的日期都由黄、绿、蓝等不同的颜色来标注。在“年历”的下方注有说明:每一种颜色代表哪一天可以扔何种垃圾。“年历”上还配有各种垃圾的漫画,告诉人们不可燃的垃圾都包括哪些,可回收的垃圾都包括哪些,使人一目了然。有了这张“年历”,在这一年里,人们都要按照“年历”的规定日期来扔不同的垃圾。
垃圾分类既能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它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后,30%-40%是可以利用的资源,具有很好的经济价值,并且可以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利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污染75%,减少水污染和固体废物97%;回收食品废物等有机垃圾1吨,可生产0.6吨有机肥,也可生产垃圾燃料,作为发电、供热燃料。因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对减少自然资源消耗、保护环境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5 结语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硬件还远不能与日本相比,但更大的差距恐怕还是在软件上,即在于政府和民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上,在于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制度建设上,也在于每个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真细致精神和环保节能意识上。由此看来,日本的垃圾分类,对我们建设文明城市、培育文明意识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关于包装容器分类回收与促进再商品化的法律.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道德风尚。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尊重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和阻挠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第九条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主、次干道和沿街公厕、废弃物转运站等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
(二)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所在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四)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商场、集贸市场、摊点、宾馆、饭店等场所及其附属的室外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六)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城乡结合地区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保洁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责任单位签订保洁责任书。
第十条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因违章作业造成污染。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规程进行。主、次干道的每日首次清扫保洁作业应当在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二条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污水。
禁止在露天场所、垃圾转运站、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和垃圾,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性粪便清挖;不得晒制粪干。
运输砂石、土方、混凝土、灰浆、灰膏等散体、流体物质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密封严实,沿途不得泄漏、遗撒、污染路面。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反前二款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和清扫(除);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清扫(除)的,可以责令将运输车辆停放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章生活垃圾管理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收集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具体实行的区域、时间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在实行袋装化收集的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收集,并运送到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设置的密闭生活垃圾容器或者垃圾转运站。收集的时间应当予以公告。
未实行袋装收集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投放点。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清运。清运时间应当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期。
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未接管的住宅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负责清运。
第十八条生活垃圾必须运送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
对生活垃圾应当采用卫生填埋、生物制肥、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处理,并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求。
在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拣拾垃圾,应当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有组织地进行,不得擅自拣拾。
第十九条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和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条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居民住户(利用住宅从事生产、经营的除外)产生的粪便,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清运。其他单位产生的粪便的清运,应当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粪便管道、化粪池清疏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垃圾、建筑垃圾投放到生活废弃物容器、转运站、处理厂(场)内。
第四章建筑垃圾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并发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未经核准的,予以书面答复。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建筑工地及垃圾处理场的进出路口路面应当硬化处理,配设车辆冲洗设施(含排水沟、沉沙井等),保持周边环境及车辆清洁。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
第二十六条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条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用地面积、规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变更位置或者减少建设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中,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一并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审查。
第三十三条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已建成使用的主干道、次干道、广场、住宅小区和商业贸易区环境卫生设施数量低于国家规定设置标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组织补建或者配置,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在主、次干道两侧和旅游景区(点)、繁华商业区新建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在其他区域内建设公共厕所,不得低于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三类标准。
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建设公共厕所,经规划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二倍,增加部分可以作为其他经营用房。
提倡和鼓励商场、餐饮、宾馆、加油站等场所内的公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经营管理权,由取得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维护管理。通过社会融资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文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大型停车场、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等公共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建住宅区的公共厕所、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容器、废物箱及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尚未移交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管理。
第三十七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对环境卫生设施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定期维护维修,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十条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核准的时间、路线清运建筑垃圾或者未随车携带核准证件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占用、擅自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区儿童发展“*”规划》中,我区各级政府把儿童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了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区、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攻克难点指标,较好地达到各项目标,使我区儿童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创建爱婴医院,普及新生儿新法接生,提倡住院分娩,加强产科建设和围产期保健服务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实施,到*年全区已有爱婴医院13间,4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均已达到*市的目标。
——儿童基础教育普及程度上新台阶。*年我区学龄前儿童入园率73.3%,小学一年级按时入学率99.98%,小学学生完成率100%,初中入学率100%。我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取得良好发展,全区0—14岁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7.5%。
——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我区大力加强城市和农村各类卫生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人民饮用水卫生、厕所卫生和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年我区农村改水受益率及农村享有安全饮用水的人口覆盖率已达100%,农村享有卫生厕所的人口覆盖率达92%。
——特殊困境儿童受到保护。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已投入使用多年,三残儿童受教育率为92%。民政部门设立了1所儿童福利院,解决了弃婴弃儿的护理及生活照顾问题。全区开展的“扶孤助学”使600名儿童得到受益,得以重返校园。
我区儿童事业的发展在“*”期间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面对21世纪全面提高儿童的素质的重任,我们仍有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降低孕产妇死亡仍需付出较大的努力,*年我区孕产妇死亡率为56.56/10万(含流动人口),大大超过*市25/10万的终期目标,随着近年来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及管理不够规范,流动人口的孕产妇死亡率难以降低,成为实现《两纲》目标的难点和重点;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反复交替升降状态;抓素质教育还需加大力度,重分数、轻能力,重营养、轻锻炼等现象仍需纠偏;儿童行为偏差、肥胖症、近视和龋齿较多;农村、城区幼儿入园率、教育水平差距较大;近年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拓展了儿童的视野,其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对现有的儿童发展及其教育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不足,现有的社区活动场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面积较小、设施陈旧、功能单一,科技含量低,反映儿童发展的需求和社会服务不足的矛盾,这都影响了21世纪儿童的全面发展与素质提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为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条件,全面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在基本实现《*区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和广东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0年)》的要求,结合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订《*区儿童发展规划(*-201O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等4个领域,提出21世纪第一个十年我区儿童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和措施。
总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推进我区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继续巩固、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提高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发展水平、培育儿童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目标与指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年达93%,2010年年达93%以上。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年控制在100/万以下,2010年达90/万以下。
2、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和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分别控制在25/10万和10‰,2010年在25/10万和10‰基础上分别下降1/5和1/6。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年达93%,2010达97%。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到2010年达97%以上,高危妊娠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在*年基本消灭。
——儿童保健管理率*年达93%以上,2010年达97%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卫生保健服务的水平。
——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年以镇(街)为单位达98%以上,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到201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年为基数下降1/5。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年控制在4%,2010年控制在3%。
——婴儿母乳喂养率*年达90%。
——合格碘盐食用率*年达95%,2010年达95%以上。
——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年达90%以上。
——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年达0.3平方米,2010年达0.5平方米。
4、加强儿童健康教育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策略与措施
——深化妇幼卫生体制改革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年增加妇幼卫生、计划免疫经费的投入。落实和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补助,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安排妇幼保健经费。到2010年,妇幼卫生经费在卫生经费中所占比例达8%-10%。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批准市妇儿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两纲”,确保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工作职责问题的通知》(穗府[*]47号)。切实保障儿童享有卫生保健的权利。各镇政府要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和儿童登记制度和落实出租屋主连带责任制,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指标,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提供卫生保健、计划免疫系列服务。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法堕胎、弃婴等违法行为。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继续实行计划免疫保偿、妇幼保健保偿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提高儿童享受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多渠道筹集贫困家庭疾病援助资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援助,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医疗救助。
——健全妇幼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全行业管理,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和母婴保健监督员行为,建立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的检查督导,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危害儿童健康的违法行为。
——加强全区卫生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加强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特别是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障儿童在社区享受到连续、综合、及时和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儿童营养指导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儿童身体素质;以社区为基础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制定切实可行的婴幼儿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和眼保健计划,重视婴幼儿牙病、药物性耳聋和屈光不正的防治工作;加强儿童心理卫生工作,监测儿童心理行为,对异常行为或倾向的儿童及时进行干预。
——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出生缺陷干预行动计划的实施,其中地中海贫血干预工程分别抓好婚前保健、产前诊断等环节,新生儿窒息干预工程分别抓好高危妊娠管理、农村住院分娩、产时服务模式的转变,普及新法复苏等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减少、消除因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不良因素导致儿童智力损害。同时力争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缺陷及儿童精神神经康复等干预工程的启动。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
——全面提高妇女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技术管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要继续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管理,强化孕产妇三级转诊管理规定和重症儿童转诊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滞产、难产和出生窒息等产科并发症的发生。
——开展儿童保健的理论与适宜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科技水平。继续推广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婴幼儿家庭保健等适宜技术;研究和实施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
——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努力提高常规免疫的及时接种率,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将乙肝、风疹、腮腺炎等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保证达到安全接种。
——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在城区托幼园所和学校分步推行学生饮用奶和学生营养餐计划,农村实行“大豆行动计划”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学生营养餐、预防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利用卫生服务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运用宣传媒介加强妇幼卫生专题宣传。开展健康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基本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生殖健康教育、预防吸烟和吸毒的教育。禁止学生吸烟、吸毒。
——重视儿童体育,各社区、各镇为儿童健身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学校推行儿童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加强残疾儿童保健事业,逐步建立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医疗保健机构要对残疾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全面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在幼儿园、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抓好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和培训,区力争逐步建立儿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儿童心理行为偏差进行疏导和诊疗,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儿童与教育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目标与指标
1、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10
年,全区社区办好0-3岁教养机构,各镇都办起0-3岁教养机构。
——学前三年入园(班)率*年达84%,2010年85%以上,全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取消学前班。
2、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到*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
——初中毛入学率*年达99.9%,2010年达100%;辍学率*年控制在2.5%以下,2010年控制在l.5%以下。
——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年达90%,2010年达95%以上,中学入学率达80%,2010年达80%以上。
——小学毕业率达99%,初中毕业率达98%。
——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年达91%,2010年达91%以上;高中毛入学率*年达83%,2010年达90%。
4、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行科学考试评价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家长学校达标率*年达85%,2010年达92%;不断提高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年达98%。2010年达98%以上。
策略与措施
——各级政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与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发展。
——切实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区政府年度财政一般预算
总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不低于20%。
——逐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监管。
——加快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治教。
——优化教育资源,缩小地区差距。按期按质完成改造薄弱学校任务,重点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根据实际调整中、小学布局,合并撤消过于分散、规模较小的学校。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
——切实把特殊教育纳入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纳入中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之中。
——扶助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就学。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收制度。确保困难家庭的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把流动儿童就学问题作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中的重要
内容。确保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和监督,使在民办学校学习的儿童同样得到良好的发展。
——贯彻落实孤儿就学的有关优惠政策。
——把婴幼儿教育纳入大教育体系,把幼儿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的评估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建立完善0至3岁儿童早期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教育模式。广泛组织0至3岁儿童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高科学育儿水平,开展亲子游戏,启迪和开发婴幼儿的智力,培养其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求知欲望,提高早期教育的效果。
——积极推进幼儿教育的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继续办好一批骨干、示范作用的公办幼儿园及镇中心幼儿园,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贯彻实施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试行)》、《*市幼儿发展课程指引》,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现代开放的教育理念,建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深化中小学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营造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氛围;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劳动教育。引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积极创建多功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师德教育、重视幼儿园、中。小学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次。幼儿园专业教师学历达标93%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总数的23%以上,小学专业教师学历合格率99.5%且大专及以上学历达68%,初中教师学历达标达97%且大学本科达63%。幼儿园、托儿所保健人员配置率达100%,并符合保健人员资格要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率达100%。
——学校、幼儿园所的教职员工要爱护、尊重儿童,维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严禁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学校纪律、教育方法应适合学生身心特点。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逐步推进中小学网络教育。
——进一步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充实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及分类指导;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掌握现代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方法;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办学效益,区建立5所示范性家长学校。各镇建立1--2所示范性家长学校。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管理、指导和评估。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发挥有关部门的社会教育功能,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形成条块结合的儿童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实现儿童教育科学化和社会化。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权益。
目标与指标
1、加强立法,建立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
2、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3、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儿童人身安全。
——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4、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并减少重新犯罪率;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法律知识课程,*年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100%。
5、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对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6、法律援助机构要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策略与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障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建立健全执法监测机制。
——加强有关维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
——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杀害、绑架、、拐卖、遗弃、虐待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以及强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或进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儿童生产和贩运。严禁儿童服食,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犯。
——依法加强娱乐场所、文化市场和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未成年人涉足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场所;禁止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迷信、暴力、恐怖等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市场;制定落实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和广告的限制规定和措施;加强对营业性网吧的管理。
——大力开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派出所民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室、网吧。
——公安、检查、司法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维护少年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保护工作。
——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在侦查、、审判各诉讼阶段采取有别于成年人案犯的特殊方式,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时,要与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检察院不、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或宣告无罪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得歧视。
——执法和司法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儿童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儿童的权益,提高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
——教育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摧残;禁止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或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保障儿童人格权、身份权。
——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能力。
——在社区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的保护儿童权益的工作网络。防止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及时预防和科学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工作。
——积极设立面向儿童的法律援助机构,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和网络,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建设,发展社区康复机构,指导家长学习和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方法,使残疾儿童在社区和家庭普遍得到康复训练。
——关注单亲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增强单亲家庭父母的法律意识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感,并帮助他们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
四、儿童与环境,
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
目标与指标
1、优化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到2010年,农村享有饮用安全卫生水的人口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农村自来水末稍水四项指标总合格率达72%。建立城区二次供水监督机制,确保城区二次供水的水优质和卫生安全。
——到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其中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城市空气和水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到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到2010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的公民意识,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安全无害。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及信息,净化、优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影响。
——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到*年,确保有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每个社区因地制宜创设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加强救治重症儿童。
——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到2010年,区至少建立起一个综合利院儿童部(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策略与措施
——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的原则。将儿童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儿童的社会保障和保险制度。
——制定落实农村供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办法,把农村改水改厕落实在农村奔康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的主要工作中。
——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和绿地,积极防治“三废”对水质、大气等环境污染,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汽车尾气达标率,继续执行城市空气质量周报、日报制度。
——建立健全城区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建楼时规范建水池的措施;组织专业规范洗水池队伍;建立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监管,保证城区二次供水的水优质和卫生安全。
——建立和健全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质量监控机构,制定完善相应的生产、销售法规,监督实施。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儿童和家长的安全意识,预防及避免儿童意外伤害。
——建立和发展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把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每个社区都应设置儿童少年活动场所,加强对各类场所的管理,已建立起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园、博物馆和游乐场、运动场都应尽可能减、免费向少年儿童开放。镇、村办好少儿文化活动室,建设少儿文艺创作队伍,开展少儿文艺作品评奖、文艺创作研究活动,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歌曲、影视等作品。坚持办好区少儿艺术花会和少儿艺术比赛等活动。
——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电子媒体都应营造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鼓励儿童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中应有一定比例,突出保护妇女儿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内容。
——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组织网络,巩固和扩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工作队伍,为儿童提供参与科学实验的机会和场所。
——广泛开展儿童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儿童树立爱护环境的良好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功能,社区内有关单位科技、文化、体育场所节假日免费向辖区内儿童开放。
——进一步强化流浪儿童收容机构的收容、教育、遣返工作,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沟通协调,努力减少流浪儿童的反复流浪。
——加强对孤残儿童的救治工作。在完善国家开办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在社区内建立残疾儿童寄托所、工疗站及康复培训设施,对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鼓励公民依法收养,使更多孤儿、弃婴回归家庭,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和新婚夫妇、孕妇学校和社区0-3岁儿童家长学校的水平,各镇要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的示范点,*年,全区各类家长学校示范点达5所以上。各镇要抓好社区0-3岁儿童家长学校示范点,大力推广普及亲子学园,扎实开展对0-3岁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培训和学习,使广大家长正确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教育方法。
四、组织与实施
*区各级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检查督导和监测评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规划》要求和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要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并保证实施《规划》的必需经费。
区、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具有实效和创新的经验。
五、监测评估
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分级监测评估。搜集、整理、反映《规划》执行情况的数据资料,分析儿童发展现状,预测儿童发展趋势,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加强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区、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儿童发展状况。分性别统计指标要纳入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实施完善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国家统计、法律监督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建立定期报送、评审制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区统计局报送监测评估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区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5年中期监测评估和10年终期监测评估。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全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3960元。同比增长1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5000元,同比增长18%以上。
2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率达40%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0万平方米。
3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达400元。
4公办幼儿园比例达67%省优质园比例达55%3-6岁适龄幼儿在公办园就学的比例不低于7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市民社会培训参与率达50%
5公众安全感达89%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全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2以内;全区环境质量指数稳定达84分以上。
6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18%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70%以上。
7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92%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推进率8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低于50元。
8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20张。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75%以上。
9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75%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70%
10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720平方米。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达30%
二、重点工作
(一)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鼓励创业富民。
确保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全力推进城乡居民收入五年倍增计划。
1促进充分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所有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创建标准。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全年新增就业人数16000人,实现再就业4000人,其中援助困难人员就业8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2激励全民创业。建立公共创业服务中心。引导和支持居民创业。全年扶持各类创业50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新发展私营企业1500家,个体工商户3000家,新增注册资本32亿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3推动科技创业。加快建设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大力实施“321计划”和“英才计划”新增孵化器孵化面积17.2万平方米,引进初创型科技企业200家,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50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沿江组宣处、经发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4加强职业培训。加大再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培训。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提供公共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全年培训各类劳动者32000人次,技能鉴定5000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63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5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加大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力度。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全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全区已组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劳动保障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9%调解率达83%责任单位:区总工会,人社局、工信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6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农地股份合作、富民合作、劳务合作等农民合作组织。新增社区股份合作改革的村11家,实现资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农户参加各类合作组织参合率达65%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7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帮扶力度。开展党员干部、公务员、有能力的家庭“一对一”牵手活动。建设14个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区,确保1.4万户低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农工委,区农业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二)加强住房保障。
8全年新增经济适用房100套、廉租住房20套。实施老小区整治出新4个。适当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三)切实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改革。
9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提高报销比例。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药监局、财政局,各街镇)
10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继续实施大厂医院异地改扩建、区中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镇中心卫生院省标建设。完善“双向转诊”和社区首诊制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率达55%以上。继续深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新城指挥部,各街镇)
(四)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11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稳步推进城乡保障制度并轨。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12提升社会福利普惠水平。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2%门诊特定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90%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1%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5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80岁以上的老人常见病规定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全面推进全民普惠殡葬服务。
13完善特殊群体保障制度。推进低收入信息核对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011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和25%以上。农村五保对象、重残救助对象保障水平同步实现自然增长;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体补贴联动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各街镇)
14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实施残疾人幸福工程。建成街镇残疾人托养中心8个;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350户、配置器具660件。贫困家庭残疾人享有免费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财政局,各街镇)
15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区福利院迁址重建;加快19个街镇、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为60周岁以上困难独居老人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全区增加到400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各街镇)
(五)加强综合整治。
16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5街镇改水工程。实施河道整治清水工程。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50%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55%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镇)
17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建成户用沼气池8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10处、秸秆固化基地项目1个;村庄绿化135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达标率达95%创建不少于10个省三星级“康居乡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各街镇)
(六)确保市民出行便捷顺畅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18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全力做好重点交通工程配套服务工作。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19提升公交服务保障水平。全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72辆。财政局,各街镇)
(七)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20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力推动实验高中和程桥高中四星级创建工作;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提高城乡教育均衡化水平。全年完成600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完成700名农村幼儿教师培训。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达600元,初中每生每年达800元。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率95%以上,公办初中就读率100%继续实施幼儿助学券制度,对六类困难家庭子女继续实行政府助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各街镇)
21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五星级文化站1家,8家村(社区)文化室建成市示范点;街道50%社区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为基层送图书3500册以上,送戏送演出100场以上,放映1584场公益电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400场次;发展有线电视用户6000户。确保1个街道进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行列。启动青奥文化城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广局,各街镇)
22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幸福工程”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场馆有组织免费开放。全面实施区体育中心、奥帆基地、省水上训练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财政局。各街镇)
(八)实施“世代服务幸福家庭”工程。
23推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全力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全面实施“三优”优孕、优生、优育)计划;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逐步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责任单位:区人计局、财政局,各街镇)
(九)深入推进“平安区”建设。
2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技防乡镇、技防小区、技防区建设覆盖率达100%技防入户率城镇沿街商户及单位达100%居民户达80%以上。
25完善“大调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做到应援尽援。健全工作责任制,推行“阳光”推进领导下访、约访、接访常态化。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重大决策公示、听证、评议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健全社会舆情分析机制,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区局、司法局、综治办、维稳办,各街镇)
26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和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普及率达95%增添100辆校车,保证小学生交通安全,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规划建设多功能防灾救灾减灾中心,组建防洪抢险、防化救援、防暴处突、治安防范的四防”队伍。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安监局、应急办、药监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国土分局、建工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民生工作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区发改局。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民生工作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街镇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统筹抓好辖区民生工作。责任单位: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
(二)落实长效民生投入机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全年基本公共服务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力争达66%以上,促进民生投入稳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夏津县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21年收入预算表
四、2021年支出预算表
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夏津县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2019年5月份,夏津县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现有在编人员44人,其中事业编制41名。公益岗11人。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参与拟定全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执行。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维护与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城市规划区内有关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建设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城区园林绿化科研攻关、科技成果鉴定的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管理指导全县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评选工作;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广场(景区、公园)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城区小型绿地、环卫、公园设施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小型急需或临时性建设任务。
(六)负责辖区的道路保洁;负责辖区的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转运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统一管理、清运、转运;负责辖区公厕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夏津县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为 463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34.34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为 4634.34 万元,其中:
1、按经济分类科目:基本支出350.94 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7.57 %;项目支出 4283.40 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92 .43%。
2、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78.1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5.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 0 万元,农林水支出(类) 1810.27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634.3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34.3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34.3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54.84 万元;社会就业和保障支出(类) 45.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预算 4634.34 万元,比上年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增长12.20 %,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资金紧张,加上疫情期间,有一些项目未进行实施,今年一些项目需要实施,所以预算收入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功能科目)为 4634.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78.12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部门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比上年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去年资金紧张,加上疫情期间,一些项目未予实施,今年一些项目需要实施,所以支出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以及所属 个单位等机构的离退休工作人员支出。比上年增长12.07%,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人员增资。
(3)卫生与健康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医疗支出。
2、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经济科目)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 350.94 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350.94 万元,包括:
(1) 人员支出 337.66 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 日常公用支出 13.28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含: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等。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0 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相应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0 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共含事业单位 1家,为 城市环卫和园林绿化中心。上述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共计2778.12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5 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预计0个团组,共计 人。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数:购置数0 辆,保有数0 辆。
3、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及人员:预计5批次,共计39人。
2021年公务接待费 0.15 万元,比2020年增加0.15万元,因2020年疫情期间,项目减少,无公务接待。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09辆;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 (台、件、套),总价值 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件、套),总价值 0 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财政拨款项目共 7 个,涉及财政拨款 4283.40 万元。其中1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 出: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 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 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 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 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 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 的补助(项)支出: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
1、成立领导组织,建立城管中队,制定工作方案。为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主管镇长为副组长,镇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项目重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各项建设指标,同时,成立了全县第一支乡镇级城管综合执法队伍,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2、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经费支出。镇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政府申请立项、部门帮扶、财政预算投入等多种渠道,足额筹措生态创建资金,几年来,已累计投入资金6亿元,为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3、建立责任机制。镇政府制定了详细的生态创建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加强督导,定期听取和研究创建生态宜居城镇工作,在全镇上下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力地推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二、高起点定位,规划先行,进一步明确国家级生态乡镇发展基本框架。
1、高起点定位。结合实际,经人代会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清洁工业新基地、沟通承德与内蒙的商贸物流关节点、县域第一次中心、全国重点小城镇、国家级生态镇”的发展定位。
2、高标准规划。投入30余万元聘请专业机构修编了城镇总体规划,规划建设控制区10平方公里,打造教学、医疗、居住、行政、商贸、工业、农业产业七个功能区,明确防排水、路网等重要基础设施节点。
3、谋划项目储备。围绕总体规划,镇政府精心谋划了2个分别投资6亿元的30兆瓦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投资3亿元的森源功能饮料和食用菌胶囊项目,投资1000万元的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投资3亿元的引哈入瀑和北水源地保护项目,投资1500万元的市场提升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
三、高水平建设,突出重点,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力促国家级生态乡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1、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一是加大新污染源控制力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坚决否定。几年来,落户镇所有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整治、打击为手段,配合县环保部门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集中整治重点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消除环境隐患,取缔了区域内污染严重生产企业,实施异址搬迁,取缔村庄内养鸡场2处,貉子养殖场1处。三是深入开展锅炉专项治理。镇针对原有的14台采暖锅炉进行治理改造,对新上锅炉严格把关,落实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着力降低城镇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增加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天数,改善大气质量。四是抓好农村污染源综合整治。
通过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防治土壤污染;推广沼气、有机肥生产,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使污染治理和产业发展有机的结合。五是抓秸秆综合利用。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同防火工作相结合,依法严查野外燃烧秸秆现象;另一方面采用加工生产生物质煤、青贮饲料和发展食用菌产业等措施对秸秆综合利用。
2、清洁能源推广工程。大力支持农村沼气池建设,鼓励发展使用清洁能源,全镇居民共建沼气池的有996户。广泛推广使用太阳能路灯,全镇目前安装太阳能路灯480盏。建设投产奥科瑞丰新能源生产厂1个,将全镇废弃秸秆、菌棒、粪便、杂草制成新型燃料进行科学利用。
3、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镇硬化村村通道路85公里,新修乡级公路32公里,安装自来水饮水工程880户,低压整改线路46公里,使全镇水、电、路三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
4、城镇绿化美化工程。一是绿化工程:大力实施荒山荒滩造林工程,村庄绿化工程,经果林基地建设工程,栽植各种树木500万株、风景树3000株,经果林2000亩,森林覆盖率达67%。二是净化工程:完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抓好“门前三包”责任机制的落实,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以及《环境卫生责任制度》;成立了镇区卫生保洁队,建立了“收集、清运、转运、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镇区内主要街道实现“两扫全保”,保洁率100%。严厉查处乱写乱画等违规行为。加大查处乱写乱画等违规行为力度;取缔流动商贩。坚决取缔镇区主要街道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三是亮化工程:镇主要街区全部安装太阳能路灯。四是美化工程:绘制文化墙1500平米。
5、公共服务优化工程。近几年,镇党委、政府大力实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800万元,进行了市场改造,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投入资金1.2亿元,完成了初级学区、卫生院和五保供养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配套建设了道路、供排水、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城镇功能不断完善。
6、新民居建设工程。从2009年开始至今,通过招商引资、社会集资、政府投资等多种渠道,先后建设新民居总面积达3万平方米,实行了统一供暖、统一供水、统一排污,建成了环境优美、风格独特、商贸繁荣的优美城镇。2011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优美小城镇。
四、高点起步、立足双赢,为国家级生态镇打造产业支撑。
1、立足后发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食用菌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以杨杖子千亩食用菌扶贫模式园区为龙头,打造食用菌产业大镇。日前全镇发展食用菌3000万袋。设施菜产业初具规模,以梁后村设施菜园区为引领,大力发展设施菜产业,目前全镇设施菜面积达800余亩。畜禽养殖实行规模化经营,将过去由散养的鸡、猪、羊、牛等全部实行标准化和规模化养殖,建标准化养殖小区12处。
2、发挥自然区域优势,无中生有,发展清洁工业:一是依托日照时间长,土地资源丰富,大力发展光伏产业。目前总投资3亿元,坐落在梁后村的30兆瓦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开工建设中,今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坐落于双河社区的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也正在积极跑办手续,明年初开工建设,年底并网发电。二是依托食用菌规模大、产量高的优势,对食用菌进行深加工。目前投资3亿元的森源功能饮品和食用菌功能胶囊项目以开工建设,预计明年5月投产。三是依托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现在投资3000万的电子线束项目已做好规划选址,现招工、调查工作已完成,预计明年初开工建设,仅此一项能解决剩余劳动力1000余人。
3、挖掘区位潜力,大力发展商贸流通和服务业。镇有县直驻镇部门21个,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达8000余人,有县北部最大的集贸市场1个,商业一条街已初步形成,各类商铺200余家,是县北部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几年来,通过新民居建设、市场改造提升不断发展壮大商贸流通和服务业,从业人员达2000余人。
4、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打造绿色银行。目前我镇发展经果林面积2000亩,退耕还林面积8000亩,荒山荒滩和通道绿化工程稳步推进,全镇森林覆盖率达67%。
五、提高素质,转变观念,加快建立适应国家级生态镇建设的生产生活方式。
1、宣传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公开信、张贴标语、观看专题片、在中小学举行环保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让广大群众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创建氛围。改变传统思维和生活方式,让人们自觉地维护好环境、创造好环境。
2、创新机制,让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一是制定村规民约,按照村规民约大家互相监督,严格兑现奖惩。二是实行“门前三包”责任机制落实,逐步让村民养成城镇居民的好习惯。
3、培育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和谐、公平、守法、诚信的社会环境。
六、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