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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由甲方投资安装消防工程,自动喷淋系统,需增加一套增压设备,由一台消防泵、水箱、控制箱集组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
2、工程内容:给甲方投资建筑的消防喷淋系统增加压力,喷淋官网压力不少于4公斤。
二、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按包工价为不含税价人民币 元整。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工程款
2、工程结束后一次付清工程余款
四、工程日期
乙方在付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十天内把材料进入甲方单位,考虑期间是春节本工程定于20xx年2月底前结束交付给甲方使用。
五、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加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 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配套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二委托方(下称甲方): 泉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下称乙方): 王 阿 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感德〃一品茶都施工用电配电房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
二、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总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合同造价:人民币大写: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元(¥11800元)
3、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整幢配电房及室外散水施工等).
三、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款项时乙方应开具所在地税务统一正式发票)。
四、合同工期:
竣工日期:合同总日历天数:
五、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经验收合格并有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后序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合格手续。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六、安全生产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职责:
1、提供一套施工图纸。
2、提供水、电源到施工现场。
3、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经济资料的签证。
4、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二)、乙方职责
1、严格按甲方批准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现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标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购进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在竣工验收前所有的垃圾必须清理干净,方可验收。
4、加强对成品的保护。
5、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八、变更及新增工程内容
1、工程变更(含设计修改通知单、甲方变更通知单、施工单位技术核定单)均须经甲方工程部审核盖章后,方可作为有效施工图,并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原则上不得增减图纸内容,凡经甲方审核的变更单,乙方必须按变更内容组织施工。
3、如因变更而调整的工程量,决算时均做相应的调整,即:增加工程量的决算按投标预算价与实际最终报价的下浮比率作为结算标准;减少的工程量也作相应处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而造成阻工的,竣工期限顺延。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拖延1日历天向应支付甲方损失费1000元累计计取。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由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十、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
十、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
本合同一式__贰 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 壹 _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在实施过程中需订立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具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经办人: 电话: 月 日
配套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福安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富春社区路灯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的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按设计图纸范围。
收规范标准执行。
三、 合同价格
本工程款控制价为人民币 结算方式:以财政实际控制价结算,漏项部分按实际所签证的工程量为准。 工程结算依据: 二、 工程质量要求:按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版(FJYD-407-20xx);
四、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乙方提交竣工资料齐全,并开具相应税务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五、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 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一概无关。
七、 材料供应: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设计的方案采购。
八、 工程施工计划工期: 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 甲方更变计划等导致无法继续施工。
2. 施工现场无法按计划停电。
3. 施工现场受到外部干扰,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4. 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九、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首先组织进行工程质量自检,并在一周内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各工程明细表等竣工资料。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以作为工程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经甲方验收不符合标准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安排整改。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乙方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上签字盖章。工程竣工报告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作为竣工移交和决算的依据。
十、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 甲方应提供施工电源和施工现场应具备的施工条件。
2. 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
3. 选派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决算审核后五天内,甲方须向乙方结清工程款。
乙方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计划等各项准备工作。
2. 按照合同的约定,做好材料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3. 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本合同的约定项及本工程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派出的代表的监督。
4. 在施工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需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乙方不得施工。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法人代表: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各类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融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家外债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中省市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项目审批
第四条项目审批。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县发展改革局提出立项申请。由县发展改革局依据中省相关规定予以审核,并提供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资料。同时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或转报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第五条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各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初步设计(包括图纸、施工图等)和概算。初步设计预(概)算由县财政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工程预算主要审查工程拦标价)发改部门依据评审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属省市发改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由县发改局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属县级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由县发改局下达批复文件,按照有关要求。批复的建设内容以及建设期限原则上不得变更。
第六条方案变更。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审批后确需变更的需报请原审批单位同意后按本《办法》第五条要求重新批复。
第三章招标
第七条成立县招标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由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要负责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依法对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招标投标。投资在30万元(含)以上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及设计、监理及投资在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勘察等。
第九条施工单位将招标实施方案报送县发改局审核、县监察局备案后。进入招标实施阶段。招标实施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范围、已具备的招标条件、建设单位招标组织机构、招标方式、招标时间安排、招标公告方式,经审核批准后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同时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及土地、定点规划等批复文件。没有招标方案或招标方案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进入招标程序。
第十条招标文件须报县发改部门审批、县监察部门备案。未依法实行招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项目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建设单位应依法做好招投标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但必须要坚持公开透明、集中决策的原则。确定施工单位,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
第十二条加强对市场主体、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健全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凡进入县招标市场的中介机构(包括招标、监理等机构)必须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登记备案。对没有登记备案的中介机构不得进入县招标市场。
第十三条成立县投资评审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由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组成。投资评审领导小组下设投资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建设项目预算(包括拦标价的制定)结算、决算的审查工作。投资评审办公室制定的拦标价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确定为工程建设最高限价。
第四章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经县发改局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县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度用款计划。每笔资金必须由项目单位书面申请。由分管副县长签署意见后,县财政局依据进度拨付建设资金。首次拨付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和不高于工程施工合同总价30%预付款(含备料款)项目主体竣工后拨付总价70%竣工验收后拨付总价90%预留总价10%质量保证金。
第十五条县财政局不得拨付项目建设资金。任何政府投资项目未经县发改局及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和分管副县长签署意见。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项目单位必须依法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安评、环保等手续。依法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投资。
第十七条合同价款不得超过概算投资(因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设计变更的除外)项目单位应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第十八条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项目建设应当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一)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单位及时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实施。因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原因确需立即施工的经监理同意后方可施工。项目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将情况立即报告原设计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予以变更。未经批准增加的建设内容,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意见。其所增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二)建设内容调整。项目实施中建设内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县发改局审批。不追加投资计划,建设内容和投资额调整较大的要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视为计划外工程。不予综合验收。
三)概算调整。因地质情况、设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客观因素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的生产性项目投资增加超出原批单项工程概算的5%非生产性项目投资增加超出原批单项工程概算的3%建设单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调整概算。调整概算经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审查。由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县政府同意后。项目总投资方可按调整后的概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按照“谁批准、谁验收。谁监管、谁验收”原则执行。
一)项目建成后。由财政部门进行审查,建设单位应编制竣工决算。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书,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竣工30日之内。项目单位应申请验收。申请验收项目必须先做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消防、环保、建设等各项单项验收。
三)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转为固定资产,不得投入使用。不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设备修理基金。财政局不得办理国有资产登记,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产登记。
第二十二条项目申请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项目的审批文件;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决算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工程竣工审计意见书;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三条县财政部门在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10%预留工程款作为结算资金。结算资金予以结清。待工程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和质保期满后。
第六章项目监督
第二十四条成立县重大项目稽察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县长担任,组长由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发改、监察、财政、住建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项目稽察日常工作。重大项目稽察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稽查;对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重大项目建设后评价,受理对国家、省投资政策执行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参与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财政局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财务监督。
第二十六条县审计局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工程咨询机构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咨询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评估结论严重失实的
二)设计单位不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情节严重的造成总投资超概算。
三)施工单位不按批准的施工图和有关建设规定组织施工。
四)施工单位转包或分包建设工程或在招标过程中违规的
五)监理单位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六)招标机构违背国家有关招标规定的
七)建设管理机构违背国家有关建设管理规定的
项目单位委托相关业务前应当查询前款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之日起2年内,对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单位。取消其在境内参与建设项目咨询、等资格,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建议,通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第二十八条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当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现场和建成后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显著位置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政府有关部门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投诉举报方式。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
一)擅自修改施工图纸、调整工程概算、扩大面积、提高标准、增大投资、增加计划外工程的
二)未依法实行工程招标或转包分包工程的
三)未依法签订合同或实行工程监理制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五)未办理所有权登记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条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出具虚假专业审查意见的
二)不按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的
三)、、、索贿受贿的
四)为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关键词:基建;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2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文件精神,为了在基建投资工作中更好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和加强基建投资工程中资金使用的计划性、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使其基建投资资金的使用尽量达到可控状态,必须将医院基建财务工作中的制度和流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一、基建财务核算的职能
由于基建投资资金大、建设周期长,为了保证医院资金安全和满足基建工程项目核算的需要,医院财务部设立基建财务岗位,并安排专人负责基建财务工作,从组织结构上完善了基建会计核算和基建财务管理的工作。
按财政部《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基建财务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基建投资的过程和结果;并对工程投资成本正确的归集和分析,满足了基建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统计报表的各种需求;进一步在基建投资过程中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批准权限的监督;为我院在基建投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财经纪录、以及资金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供了制度的保障。
二、基建资金支出的原则
(一)基建资金的使用原则
1.必须是批准立项的基建项目。凡医院新建、改扩建的基建项目,如需在基建账套中单独核算和支付工程款项,须有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或相关的计划审批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文件。
2.严格执行年度资金计划。医院所有基本建设投资的款项支付均应具备年度资金投资需求计划,并按卫生部或医院每年下达的年度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各工程项目的年度基建投资资金支出。
(二)支付资金的依据及审批权限
1.凡纳入基建投资的项目,应该提供医院职能部门及卫生部、发改委批准的立项计划,才能办理基建资金的支付。
2.合同的签订及审批权限。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法人签定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如果医院职能机构决定委托分管院长签订合同,需出具由法人签字的《法人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财务付款的依据。招标后的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下的基建合同由分管院长签订,三十万元以上的由分管院长、院长签订(原则上应经过招标后再签订合同)。
3.合法有效且真实的支付凭据:(1)合法的经济合同;(2)政府强制性收取的与工程相关的费用(按国家政策收款单位需出具收费通知单);(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付款,由医院授权确定的医院基建部分管项目责任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及基建部责任人、审计处责任人审核后联签形成的付款凭证,同时应附上乙方单位出具的工程完成进度的工作量的记录、有涉及到材料设备合同款项的支付时,应由甲方责任人、监理责任人对购进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的验收、对设备安装调试等按合同要求签署意见;(4)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出具的审计结算报告;(5)其他由分管院长、院长或医院职能机构决议审核签批的临时支出的经济文件。
4.涉及合同变更或超出预算投资增加支出的,必须按医院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文本文件。在支付超出投资的工程款时,必须出具由授权院长审签的增加投资的分析报告。
5.如果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在合同完成付款时由分管院长、院长审签后再支付(根据大额支出签批权限)。
6.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支付依据:(1)经社会审计并由指定的分管院长审签后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书》;(2)并依据《XX项目施工合同》、《XX项目施工补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办理财务竣工结算;(3)凡超预算支出的工程办理财务结算时,须有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文本文件;(4)需要办理竣工财务结算的项目,由财务部内审审核后,再由财务主管审签,最后送分管院长或主管院长审签、付出结算尾款。
三、基建财务管理内容
(一)合同款的资金支出
凡基建工程投资中需支付工程款的事项,都由基建主管部门提供付款的有效合同原件,按照合同进度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同要求的验收、调试等相关的原始附件(复印件也可),并由基建经办人员、基建部负责项目管理的责任人、基建部长、审计处长审签,最后交财务主管签批后付款。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资料;收集和归档
中图分类号: TU7文献标识码: A
随着中国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建设工程数据资料的收集和归档任务已成为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而高品质、专业的数据资料管理人员也是当代建筑行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急缺人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房屋建筑和附属建筑设施的新建、扩建或改建是对其进行规划、设计、施工与竣工等技术工作与完成的实体工程体现。其建筑材料形式一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验收标准与设计合同文件等规定。一个工程的建设从项目的立项、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以及到工程的竣工都是以工程技术资料作为基础依据的,这是一种自然形成的结果,是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的真实特写,使其更加具备系统性质下的齐全性与准确性。
一、房屋建筑施工资料的收集
1.1施工资料是以单位工程为组成单元。按专业不同分别进行整理收集。每个工程根据其使用功能和建设规模确定了相应的施工项目,每个专业都应按照专业产生相应的施工资料。每个工程至少应由土建、水暖、电气3个部分组成。根据形式的不同,还会产生更多的专业分部。我们通常把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称为单位工程。一个单位工程按专业划分可划分为以下几个分部:地基与基础结构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建筑装修分部、建筑屋面分部、建筑电气分部、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分部、电梯分部、建筑节能分部。
1.2分部工程可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划分。一个分部工程含有若干个子分部工程,例如建筑电分部可含室外电气、变配电室等子分部。又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含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等子分部。子分部工程可按专业系统、材料种类等划分。一个子分部工程含有若干个分项工程,例如桩基含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等分项工程。又例如,送排风系统子分部中含有风管与配件制作等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按工种、材料、工艺、设备类别划分。
1.3分项工程一般包含若干个检验批(如图1所示)。检验批是质量验收的最小单元,也是验收模式的基础单元,可按专业、按楼层、按变形缝等划分。例如,一个不设变形缝的1'1层砖混结构工程,对主体砖砌体的质量验收可分为一层、二层……n层检验批依次验收,即该工程主体砖砌体共含n个检验批。
1.4对于一个建筑工程,单位工程的施工资料可按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收集。
1.4.1施工管理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管理方面的文件与记录,包含工程概况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勘查记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施工检测计划、见证记录、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施工日志、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等资料。
1.4.2施工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施工技术性的文件与记录,包含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技术核定单)等资料。
1.4.3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包括: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复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人、机、料动态表,工程延期申请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费用索赔申请表等资料。
1.4.4施工物资资料是建筑工程使用到的材料、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①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检测报告。例如:钢材、水泥、砌块、防水材料、给水管、排水管、电线、电气设备等合格证及出厂检测报告,主要设备、器具的安装使用说明书,进口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商检证明文件,涉及消防、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的材料,设备的检测报告或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②进场检验记录如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③进场复试报告是由施工单位在现场取样送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由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包括砂、石、砖、水泥、钢筋、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等试验报告,装修材料、安装材料的检测报告。
1.4.5施工记录是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艺及某个施工节点过程的记录。包括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标高抄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记录、标高观测记录、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
1.4.6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包括:桩基检测报告、土工击实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钢筋焊接连接试验报告、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及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报告等。
1.4.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是施工各阶段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的验收记录。
1.4.8竣工验收资料是工程完工后,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阶段的相关记录,包括工程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决算资料、施工资料移交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资料。竣工图可分为建筑与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与采暖、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室外工程等竣工图。
二、房屋建筑施工资料归档整理
建筑工程归档文件资料专业技术性强,施工过程中对各施工工序、分部、分项的环节和系统技术要求有较严格要求。因此,对工程资料的编制与归档整理,应明确有序,否则易造成混乱。按国家规范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中4.1条的规定,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1施工资料组卷
归档总目录应按三级目录划分为分类立卷的总目录、分目录、细目录。要求分盒归档,卷首有目录,盒面有卷内目录。通过目录的汇总、逐级分解,使工程竣工资料更具系统性和条理性。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施工阶段等组卷。对于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工程,通常由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对子分部(分项)工程资料分别组卷,如基坑工程、桩基、预应力、钢结构、木结构、网架(索膜)、幕墙、给排水与采暖、供热锅炉、电气工程变配电室和智能建筑工程的各系统等单独组卷,并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2.2竣工图按单位工程、专业分类等组卷。每一个专业可根据图纸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例如,建筑与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与采暖、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室外工程等竣工图。工程竣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施工阶段等组卷。
2.3归档部门
根据(健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 50328--2001)的规定,施工资料要做4套:城市档案一套、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一套、监理单位一套。
三、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应本着科学求实,有针对性地进行收集和归档整理,使其达到确保工期、工程质量、努力降低成本的总体目标。各级行政部门和各施工单位必须对建设项目管理加以重视并加强管理,确保所有工程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参考文献
[1]GB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s].
[2]GB 530(卜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s].
新《预算法》从2015 年开始实施,对工会预算管理具有指导作用。本文对此浅探。
完善工会预算体系
全口径预算管理。《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工会应把工会经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预算管理必须强调全口径预算管理,工会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是预算管理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各级工会的实际情况,从源头上真正杜绝利用往来账、小金库或账外账等形式隐匿工会经费的情况。
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工会预算管理目前还没有建立严格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更多的是按照经验编制预算,存在一定的人为性。所以,工会编制预算时在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同时,应加快制定工会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会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改进预算编制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对工会预算编制办法没有作具体规定,多年来一般使用零基预算编制办法,存在工作量大、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容易引起部门间不平衡等缺陷。现在预算编制办法多样,包括KPI 即关键业绩指标、BSC 即平衡计分卡、EVA 即经济附加价值和BBRT 即超越预算圆桌会议等,工会也应该做到与时俱进,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尝试和创新预算编制办法。
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陆续出台,各级工会都应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结构中,在强调加大职工活动支出和维权支出比例的同时,要强调控制、调减行政支出、业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比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严肃预算执行力。《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工会执行预算时,不得办理超预算的拨款, 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对改变或追加的项目,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在取得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才能动用预算预备费或者采取预算内调整办法。工会预算不同于其他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各级工会可以根据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每年有一次机会调整预算方案,现在规定一般是每年十月底。这些规定都严肃了预算的执行力、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工会预算管理中,跨年度预算管理用得最多的是基建项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跨年度的,决算前应按年度拨出数编报,在工程竣工最后年度,必须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出具相关报告书,计算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度决算数后的余额,以此作为基数编制当年度决算。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工会预算管理应强调全面预算管理,而通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来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是很好的方式。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将绩效评价重点由原来的单个项目支出拓展到工会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同时,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作用于完善工会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和预算的科学安排。
加强预算监督
加强预算监督。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事前、预算执行事中和预算执行事后管理。事后管理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工会在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监督的同时,也应该认真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监督,国家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以确保工会预算的严肃性。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
第七条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第二章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保养维护工程由文物使用单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抢险加固工程中确因情况紧急需要即刻实施的,可在实施的同时补报。
迁移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业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二)拟立项目名称、地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时代,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
布与执行情况;
(三)保护工程必要性与实施可能性的技术文件与形象资料(录像或照片);
(四)经费估算、来源及计划工期安排;
(五)拟聘请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资信。
第十四条已立项的文物保护工程应当申报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技术设计文件。重大工程要在方案获得批准后,再进行技术设计。
第十五条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包括:
(一)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
(二)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与相关技术文件;
(三)工程设计概算;
(四)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
第十六条施工技术设计文件包括:
(一)施工图;
(二)设计说明书;
(三)施工图预算;
(四)相关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
第三章施工、监理与验收
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工程中的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和迁移工程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招标文件及拟选用的施工单位。
第十九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购置的工程材料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其工作程序为:
(一)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
(二)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按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统计文件,收集有关文物资料;
(四)进行质量自检,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并做好记录;
(五)提交竣工资料;
(六)按合同约定负责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以外,不少于五年。
第二十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文物、有关资料或其它影响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要立即记录,保护现场,并经原申报机关向原审批机关报告,请示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补充已批准的技术设计,由工程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现场洽商,并报原申报机关备案;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原申报机关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文物保护工程应当按工序分阶段验收。重大工程告一段落时,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及说明等资料,经原申报机关初验合格后报审批机关。项目的审批机关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整改。
第二十五条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申报机关和审批机关应当建立有关工程行政、技术和财务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资料应当立卷存档并归入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
重要工程应当在验收后三年内发表技术报告。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文物保护工程设立优秀工程奖,具体办法由国家文物局制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或对文物造成破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参照执行本办法。
关键词: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存在问题;控制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带动了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其中,中小学校数量的剧增尤为突出。中小学校的增多使得国家对其教育的财政投入急速累加,对其学校软硬件教学设施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这大大地推动了中小学的教育工作。但与之同时,其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也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日渐凸显,逐渐成为中小学校继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因此,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工作,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成为当前各中小学校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1 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内部控制管理不健全
大多数学校领导是教师出身,业务能力强,但综合管理能力弱,尤其对财务认识不够全面。他们往往认为财务管理是财务人员的事,没有认识到其法人责任,因此对学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不重视,学校内部没有建立校长审批制度、大额开支制度、账目公开制度、内部审计等基本内部控制制度。
加之,由于学校收入来源较广,学校管理层缺乏基本的风险识别与评估能力,又没有设立基本内部控制制度牵制,财务工作上的薄弱必然引发列支不合理开支、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给学校的正常运营带来干扰。
1.2 往来经济业务清理不及时,往来款项科目设立失真
1.2.1经济业务不及时清理结算,造成损失
往来款项中呆账、死账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学校未按照业务要求及时进行清理或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导致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超出追溯时效,造成了学校损失。例如个人长期借款不还、押金无法收回、外单位借出的资金无力偿还等现象。
1.2.2往来款项科目的设立失真,导致经济业务管理混乱
导致往来款项科目设立失真和经济业务管理混乱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①财务人员对学校发生的经济活动的性质不熟悉,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账务处理与实际经济活动相分离,同一内容、同一性质的经济业务设立多个科目,账务管理混乱,往来不清,财务与业务脱节,收入失收,支出失控;
②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对财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权没有提供有力的支持,财务人员无法对学校的经济业务活动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成为“事后会计”。
1.3基建工程财务监管不严,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基建工程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学校的发展前景,基建工程的财务管理却不容乐观,存在如下问题:
1.3.1基建工程缺乏财务监管
财务人员对本校工程项目合同的具体内容不详,只要票据上有主要领导签字,就盲目支付工程进度款,财务人员对这一过程缺乏监管,容易造成预付款的预付比例过高和总额过多。
1.3.2会计核算不明晰、不完整
主要反映在:①财务人员未按工程项目名称和经济要求设立往来明细科目。如学校的综合楼、教学楼、食堂等集中反映在同一个会计科目中,未按实际区分工程项目,造成工程的账务管理混乱;②财务人员在工程完工结转支出的会计分录中,未同时计入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值,容易造成固定资产漏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1.3.3工程结算票据不合规
存在用服务业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结算工程款的现象。这一现象主要集中在远郊学校的自立工程项目上。
1.3.4工程结算票、据分离
基建工程竣工审计后,存在审计结果报告书未附在建筑业统一发票后一起报销入账,出现票、据分离现象,导致结算依据不充分。
1.4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随着我国中小学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对中小学基本设施投入的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开始有条件购置一些先进的教学仪器来提高教学质量。然而,由于相关资产管理的意识还很薄弱,中小学在资产购置方面往往还停留在“重购置,轻管理”的层面。
热衷于购置、建设固定资产,却没有及时地制定出完善、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案,同时也忽视了对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管理和维护,导致转增固定资产不及时、工程竣工后不验收也不进行竣工结算、固定资产报废也不调整相关资产项目等现象的广泛存在。再加上中小学的会计核算水平较低,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存在差错,账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
2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控制措施
2.1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内控意识
中小学校校长等管理层对学校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要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学校负责人的内控和财务意识。通过对学校管理层开展财务基本知识培训、内控研讨以及将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效果纳入晋升考核范围等手段,从内
、外两方面提升学校管理层内控和财务意识,推动学校内控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2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
目前学校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有:票据管理不够规范,一些收费项目没有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预算外资金管理不严肃,收入资金没有及时足额
上缴财政专户,有的还存在坐支行为;在支出上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甚至随意挤占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用于滥发奖金、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等铺张浪费行为;有的建筑物已投入使用多年,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导致固定资产不能按时入账等等。因此,当下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体制应该包括财务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审批管理制度、审计制度以及基建管理制度等。具体地讲,在领导层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批制度;在教师、部门和财务人员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事项申请和工作责任制度,譬如,部门(条线)预算制;采购责任制;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收费管理制度等等。
2.3加强现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督查,严格执行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防超标准、超范围使用现金及现金存放隐患的发生库存现金按照规定应由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这个限额以不超过本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为参照。
远郊学校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0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保管,防止不良的财务行为,产生管理漏洞,造成国家损失。学校应采用“备用金”制,配备出纳人员专用的保险柜。
2.4加强收入的合理性、完整性的督查,严防闲散资金游离于体制外,私设“小金库”形成账外账
加强对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的检查。同时通过对学校发展规模、学生人数来测算学校收入是否收齐收足,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是否存在私存私放。另外通过对学校资产的检查,清查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2.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细节的督查,严防漏记、多记、少记和不平行登记现象发生,严防账实不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5.1掌握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1)新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建的实际成本记账;
(2)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购置固定资产过程屮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定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8)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2.5.2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入、出库手续
(1)增加的固定资产必须到财产保管员处办理验收、登记、建账、出入库手续,凭保管员出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凭证到财务部门报账;无入库凭证和相关人员签字及主管领导签字,财务人员拒绝报销。入库凭证一式三份,一份与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交财产保管员存档,一份作为固定资产入库记账凭证,一份附于报销凭证交财务部门报销;
(2)固定资产领取时填写出库凭证一式二份,一份作为使用单位和个人记账凭证;一份由资产保管员留存。
加强固定资产的清理、盘点工作。检查产生的固定资产是否及时入账,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以及与学校内部资产备查账是否相符,账实是否一致。做好固定资产的申报、处置流程及有关部门审批。完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手续,有偿转让及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在会计核算中应该记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不应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2.6加强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的督查,严防收支挂往来账,逃避预算监督管理的现象发生
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的清理,按照规定及时结算。查看经济业务是否存在、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合理,以防个人长期借款不还、不良信誉的单位借出的资金无力偿还或超出追溯时效等现象发生,形成呆账、死账,造成学校损失。
2.7加强基建工程财务监管制度,把握具体环节,严防漏洞产生
学校领导要有基建工程需要财务人员来监管的意识。财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工程决算合同及竣工审计报告,按比例支付进度款,按审定金额支付结算款。会计核算应准确完整,工程结算后应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
3 “两免一补”暂存资金账务处理的问题和建议
3.1存在的问题
农村学校特别是国家实行惠民政策———“两免一补”后,学校得到了免多少补多少的资金,按照资金渠道的要求,有的资金列入暂存款,有的列入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农村学校基本没有了非税收入的来源。
存在财务人员未根据学校实际运作发展的要求,将属于人员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业支出的支出项目按其经济性质列事业支出,而是一味地冲减暂存款,导致当年年终决算时的实际支出和实际收入的数额很小。农村学校的公用支出变相减少,无法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学校的经济收支状况及国家对教育的扶持和投入,极大地影响了第二年的学校预算编制工作。
3.2设想及建议
“二免一补”资金按经费渠道列暂存款后,犹如一个“杂货铺”,什么支付内容都有。财务制度上未有这方面的具体解释和操作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这部分资金的用途,只说用于公用支出,那么既然这部分资金可作为公用支出,对应“支出”的科目就是“收入”,笔者认为就应明确将这块资金确认为“经费”之外的预算外资金下的其他收入,并可在其下设置三级明细科目“二免一补收入”科目。
这样资金按经费来源渠道作暂存款后入账,不影响年终决算的经费统计;按其经济性质和功能同时作分录转入预算外收入下的其他收入“二免一补收入”,与实际发生的事业支出存在对应关系,就不会存在账上有事业支出(全口径),无对应收入(全口径)的“一边倒”情形或无预算外收入、支出,只有经费拨款和预算内支出,其他所有的收、支在暂存款中滚动的“半边翘”现象,年终决算也就不会有收入、支出数额相当小、与实际不符以及年终决算报表靠调整数字来实现的现象,对以后年终决算强调客观、真实的一对一上报要求,实现账、证、表真正意义上的一致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上下口径的统一、规范,才能使学校会计人员合理化地操作。
4 结语
目前,我国的教育事业正处在改革转变的新时期,财务管理在中小学校的整体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要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和加强中小学财务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和推动我国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钱坤. 中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商业文化(上半月). 2011(06)
[2] 崔国平.中小学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 当代教育科学,2009,(6).
关键词:造价预结算; 审核; 现状; 对策;签证管理;工程变更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存在的现状及解决办法
1、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现已初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这对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加大对工程的预结算审核正确性的控制,保障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建设工程造价审查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愈来愈显示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在我国建设事业的良性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
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是一项复杂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工作,一方面要求审核人员要具有足够强化的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管理等一系列系统的建筑工程知识;另一方面,需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准确科学地开展工作,以确保审核结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一般集中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依据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并针对实际履行情况和有关因素,对工程造价或合同价格确定和调整的正确性负责。
2、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存在问题及对策
2.1、计价依据存在滞后性,与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水平尚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建筑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出现,使得定额缺项及需要补充的项目逐渐增多。而定额是具有高度权威性专业性的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测定并颁布执行的,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涌现,致使现阶段预算定额没有与实际工程特点相符合,存在不合理性,从而暴露出了计价依据动态管理的滞后性。
对策:根据工程特点多方面收集第一手资料,积极开展货源市场调研,做好成本调查,尽量寻找质与价的最佳结合点,并与施工方积极探讨确定经济适用的施工方案,以合理成本加酬金的方式来适当定价,作为双方均可接受的价格进入结算,并整理并积累相关数据作为业内参考。
2.2、高估冒算现象在结算时较为普遍。 为了获得较多经济收入,一些单位采用各种手段提高工程造价,致使实际数据因人为因素偏离正常轨道,存在高报虚高现象。例如虚增工程量、高套定额、巧立名目、增加不合理变更洽商,只报增加项目隐晦减少项目等手段人为提高造价,为合理公正地开展工程造价审查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严重阻碍了审核工作的有效进行。
对策:一是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对送审造价超过终审额的30%的,象征性征收若干的审核附加费,从经济杠杆角度遏制虚高送审造价。二是在审核部门与项目部之间长期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下工地了解情况,对重大变更的隐蔽部位必须到场察看,做到动态及时地跟踪并掌握现场的具体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做好详细工作记录。以避免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使工作陷入被动。三是完善签证制度,目前工程实践中存在签证内容不清楚,程度不规范,责权不清的现象,签证制度上的管理混乱往往给承包商留下可乘之机。例如,投标报价或清单内容已有的项目,重复申报签证,从而达到重新报价的目的;或是将合同范围内已涵盖的内容作为新增项目申报签证,有意扭曲合同界限含义等等。建议签证项目的会签流程表应有预决算人员参与,作到有签必核,从造价角度控制签证的合理性。四是加强工程变更管理。一般来说工程变更在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结算审核只起到事后造价监督的作用。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现场人员只管变更,不算经济帐,最终造价必然增多的情况屡见不鲜。建议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应严格遵守程序,做到不随意变更图纸,不准随意提高原设计标准,对于需要变更的分部或分项工程,做到项目部现场技术研究―审核部门市场询价―施工方预算报价―最终核定预变更造价,以提供决策层关于变更的经济数据,从而在经济角度考良是否有其变更的可行性。
二、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内容
关于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内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审核是合同执行情况审核的重要环节,工程量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造价高低并能有效控制工程结算。
一是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审核。对工程计量过程中出现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比相应合同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审查人员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分别处理。若是承包人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而导致实际完成工程量大于设计工程量,应以图示为准,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不予认可。常见如桩基施工中的超挖,超扩现象。二是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审核。主要包括设计变更,现场额外增加工程以及合同规定允许进行的清单漏项调整,审核人员应认真复查是否有完整的变更增加程序流程,是否有现场代表,监理代表签字确认。特别要注意业主,监理单位的相关签证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签证,是否与合同,招标文件精神有冲突,相关人员是否在签证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工程单价的审核
工程单价审核包括原合同范围内及合同外单价审核二种情况。对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是否套用合同内单价较好甄别,同时也要仔细审查是否与投标时的取费模式计价依据完全一致。对于合同范围外的新增实体项目单价,要注意是否遵守合同计价精神,正常情况是标外项目应执行与中标价的同等降幅系数。
3.费用的审核
工程费用依据应完全在招标文件,合同的精神框架内执行,注意各项费用的计算及定额标准套用是否得当,人材机单价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是否与现行市场价格水平相当。
还有一个特别容易忽视的内容就是工程项目重复套用的问题。例如原投标书中出现的甲供项目,在实际施工中有可能变更为分包项目,此时就要将整个分项完全从结算中剥离出来只计取分包配合费,若在审核过程中不注意察看合同等原始资料,往往容易产生相当金额的项目重复计算。
三、提高预结算审查效率的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制度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立一套完善的预结算审核制度,对未完成的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过程、实施效益和影响做出全面、系统、科学的统筹分析,运用技术审核、方案对比等手段,找出与预订目标的差距和不足方面,及时的进行信息反馈和交流,有利于项目建设发展的经验进行总结交流,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的经验依据,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培养高素质、高技术的预结算审核人才
建设工程预造价审核是集合了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的工作。做好工程造价造价控制是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是提高审查效率的关键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应掌握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知识,认真贯彻和实施行业主管部门的法规制度,以保证工程建设审查的顺利进行。
3、加强工程资料全过程收集管理加强工程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对造价审核起到相当关键的作用。由于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跨年度工程不在少数,从项目勘探至最后竣工验收期间时间跨度长,各方面不确定因素较多,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显得尤其重要。从招投标阶段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到施工阶段的开工报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函,工程例会,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工作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到收尾阶段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工程竣工图,工程结算资料,历年的劳保核定卡,以及施工期间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等等,缺一不可。以上诸多的合同文件如果有出现矛盾,遗漏或错误,必然影响到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势必给工程结算审核增加相当的人力物力甚至是财力方可弥补。故而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需要有专门的造价专员来负责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动态跟踪记录工程的进展情况直至竣工,一方面可为日后结算审核做好充分的了解和数据依据。另一方面,主动掌握详实客观的工程资料,避免因发包方原因资料缺失被承包商偷梁换柱此类现象的发生。
4、不断总结和借鉴先进的工程预结算审核经验,提高审核质量
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实施,要不断的从实践中总结经验,综合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分析,加强同业人员对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的总结交流,使得日后的建设项目造价审核上有经验可循,有教训可借,更能促使决策者实施者的管理建设水平的提高,提升项目投资的科学性,同时也是强化决策者和工作人员企业责任感的有效方式。
结束语
合理科学的预结算审核作为完成项目管理关键性目标的重要保障,有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建设资金决策水平,提升实际运营项目效益,从而为建设工作的公开透明打下良好的运行基础,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责任感,为我国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稳定的运营态势,正发挥着其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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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造价审计管理体制不完善。当前,由于我国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于工程造价审计的作用认识不全面,因而对于工程项目建设造价审计的重视程度不足,造成了工程项目建设造价审计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存在制度缺失以及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在开展上缺乏相应的指导,所以工程造价审计风险问题时有发生,对于提高工程造价审计水平,控制工程项目建设造价控制管理十分不利。
2.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计缺乏全过程的控制管理。现阶段我国在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审计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便是造价审计主要是在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后开展。但是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如果仅仅是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审计,没有在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决策、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以及施工建设阶段过程中实施系统的跟踪审计,势必导致难以发现这些阶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甚至会造成工程审计结算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
3.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素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对于审计人员的工程造价理论知识以及工程建设基础知识的要求也较高。但是现阶段,我国部分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经验缺乏,业务理论知识涵养不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差,因而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开展困难,导致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质量较差。
二、强化工程造价审计措施研究
1.健全工程造价审计管理体系的建设。首先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该按照我国工程造价审计管理规范,并借鉴国内外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工作经验,制定完善的工程造价审计制度,通过制度管理的方式确保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其次,在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开展上,应该系统的制定工程造价审计方法,重点针对工程造价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开展工作方式进行细化规定,以提高工程造价审计的切实可操作性。第三,应该针对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开展完善监督管理规定,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措施,督促工程造价审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重点针对施工现场的造价审计进行监督管理,以便于及时发现工程项目建设阶段造价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有重点地制定完善措施,进而提高工程造价审计效果。
2.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做好跟踪审计。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主要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通过采取跟踪审计管理的模式,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技术经济性、建设效率以及造价控制实施效果等各种内容进行综合的与全方位的审计,利用这种在投资决策至竣工实施阶段的全面审查与监督,及时的动态总结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在造价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而为相关管理部门调整项目管理提供决策。在跟踪审计的具体实施上,在工程项目建设开始之前,应该及时的掌握项目工程规模、工程主要施工内容、资金来源渠道、工程技术资料等一系列的内容,进而详细地制定跟踪审计方案,同时积极地组织造价跟踪审计部门与工程建设参与单位积极的接触协调,确保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已实现对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动态审计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实时性。
3.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作为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其能力水平与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质量息息相关。因此,工程造价审计管理部门应该注重提高审计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并增加注册造价师在工程审计工作队伍中的比例。其次,为了提高部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人员对于工程项目的熟悉程度,应该组织审计工作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了解熟悉施工材料、设备以及施工工艺,借助于全新的审计理念教育培训,进而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质量与工作水平。
4.完善工程造价审计方案的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涉及内容较多,而且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系统复杂,每一个工程项目建设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因此,为了提高工程项目建设造价审计水平,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方案的制定。在审计方法的选择上,应该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重点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核法、全面审核法、对比审核法以及筛选法等几种审计方法,进而保障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开展。同时在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地调整审计方法,进而实现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效率的最大化,提高工程造价全面审计工作水平。
5.优化工程项目建设阶段工程造价审计流程。为了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水平,必须进一步优化工程造价审计流程。首先,在工程造价审计开展阶段应该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工程量计算前应该将施工图纸以及设计变更图纸等资料整理全面,同时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图纸进行全面的了解。其次,在工程量的计算过程中,应该按照施工作业顺序或者是分部分项工程合理的安排工程量的计算顺序,并重点审核汇总数据确保核算的准确性。此外,在工程造价工作开展过程中,为了避免计算的失误,应该尽可能地确保工程计量单位的一致性,以避免工程项目漏项问题的发生,同时对于工程单价的调整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通过这些措施,优化工程项目建设造价审计流程,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水平。
6.规范工程项目建设造价审计报告的编制。工程造价审计报告作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书面说明,也是能够直观反映审计工作结果的文件,因此在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同样也应该重视造价审计报告的编制。首先应该针对工程审计报告工作制定相应的模板,通过模板的方式来明确工程造价审计报告的结构以及内容形式。在工程造价审计报告上应该涵盖工程造价报告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表、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决算表以及工程造价表等一系列的内容。通过规范的工程造价审计报告编制,将各种具有实用价值的信息纳入到工程造价审计报告之中,以提高工程造价整体审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