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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
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健全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五位一体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模式,注重从源头控制和基础工作抓起,从标准化基地建设人手,实施全过程监控。按照“统一配送、统一整治、统一指导”的工作思路,建立起农业化学投入品“产、销、用”全程管理体系,对农兽药经营店和药物品种等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禁和假劣农兽药流入市场。
二是设定有效追溯单元,责任主体明确。针对农业生产方式多种多样,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不一的情况,科学设定有效的追溯单元,对那些标准化、组织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产品和主体,把追溯单元设定到追溯到每个产品和每个责任人;对那些标准化、组织化程度比较低, 在加工流通中,需要重新分割组合的产品,采用批次追溯的方式, 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可以迅速锁定事故产品的来源和批次,从而为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提供依据。
三是健全完善标准化的产销档案。设计标准化的生产档案模版,建立生产环节追溯管理能力;设计农产品追溯管理的包装标识方案;构建标准化生产管理专家咨询系统,为各个生产环节的管理提供指导性建议,提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统一追溯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相互间兼容性差,总结各地经验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以研究,建立全质检系统的统一追溯平台,兼容各地的追溯体系,形成数据共享,逐步推广。
五是研究先进科学技术。可追溯体系的建立离不开先进的科学技术,包括信息采集、信息转换、信息传递、包装标识等技术。目前由于小农户生产模式,农产品附加值低,农业企业规模小,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因此亟需开发推广成本低、高便捷性、高实用性,符合我国国情的追溯技术和体系。
六是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结合建立可追溯体系的需要,制定新的农业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加强农业标准的普及工作。目前,广大农民的农业标准化意识不强,不能有效从根源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应进一步加大标准的普及力度,强化农民的标准化意识。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
一是吸收、推广国际标准。收集、整理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建立标准数据库,在示范区广泛推广使用。参照进口国标准,制订、推广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二是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平面媒体、远程教育等现代信息手段,大力宣传培训现代农业种养殖标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先进的种养殖技术,推广普及良好农业规范知识,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是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化布局,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基地规模化。依据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指导基地高标准、高水平管理,实现基地标准化。
四是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引导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按照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市场营销,广泛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全过程的安全有效控制。鼓励相关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已被国际市场认可的标准认证。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
一是大力开展质量安全监控监测。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从源头抓起,狠抓市场准入工作,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依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示范区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及时汇总统计监测数据,做好分析应用。
二是科学组织风险评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制度,由地方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风险评估小组,收集、汇总、分析国外预警通报以及国内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对监测工作作出动态调整,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
三是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各级政府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通报评议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四是提升风险研究能力。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基础研究,跟踪世界贸易组织和主要贸易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监管措施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农产品出口企业突破国外贸易壁垒的措施。
四、建立多元化市场体系
一是鼓励示范区内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品牌,争取高端精深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示范区,利用其国际营销渠道,带动我省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到海外投资设立农产品加工项目或营销机构。
二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示范区组织指导企业国内外知名展会,借助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对外交流渠道。继续巩固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不断拓展俄罗斯、中东、拉美等新兴市场。抢抓中国-东盟等自由贸易区建成的机遇,深度开展贸易合作。
三是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品牌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附加值的重要途径,是增强示范区影响力的重要标志。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一、工作目标
通过示范街镇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树立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监督、自律、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构建和谐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管网络健全,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严禁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现象较前三年平均水平下降50%;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有关要求;食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食品流通环节。主要街区、道路消灭无证照食品经营现象,规范流动食品摊点经营行为;重点食品经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主要食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五)餐饮消费环节。主要街区、道路消灭无证照餐饮经营现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持证率达到95%以上;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从业人员10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农村家庭办宴申报、消毒药物发放指导率达到100%。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对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对居民普及率达到20%以上,对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60%以上。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6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发挥街镇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部门之间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监管信息网络完善,“三个第一”工作机制健全,经费得到保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
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对农业生产者宣传培训,推广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广档案农业,推广低毒高效农药;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生产监管,控制禁用农药、兽药在生产中使用;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免疫工作,做好市境道口检查;扩大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检测样本量,不断提高检测合格率。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质量监管
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和备案工作;加强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专卖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对重点食品的溯源和自检工作,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制度,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开展无证照食品经营整治,巩固无证照食品经营三年整治成效;堵疏结合整治乱设摊经营现象。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加强餐饮和集体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推广餐饮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加强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A、B级管理标准;健全餐饮消费经营单位食品原料索证和台帐登记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农村家庭办宴申报登记、食品卫生安全指导和消毒药物的发放工作。
(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教育队伍,落实宣传教育经费,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工地、机关巡回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工作步骤
本项工作于2009年-2010年实施,力争使全区街镇及工业园区达到食品安全示范街镇的目标要求。
第一阶段:1-3月,为准备阶段。创建街镇申报并确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班子,组织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4-10月,为实施阶段。创建街镇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开展宣传教育,进行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11月份,为验收阶段。创建街镇上报创建工作总结并做好自查自评。而后,区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创建工作综合评价细则对创建街镇进行验收。
创建街镇在创建过程中,发生30人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创建验收不能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经历了北京奥运会和三鹿奶粉事件,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创建示范街镇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的需要,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是干干净净迎接世博会的需要,是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的需要。创建街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创建工作涉及面广、目标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创建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在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部门积极性,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监管机制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围绕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消费全过程监管链条这条工作主线,加强协调指导,探索创新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构建和谐平安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食安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22个乡镇每个村至少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县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合格率达到91%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9%
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基本建立市场检测体系。100%乡镇、90%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万家福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95%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5%以上。
六私屠乱宰得到有效整治,上市肉证章齐全,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以上。
七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八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基本达到检测计划、抽样检测和信息实现统一。
九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4个行业2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十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率达到100%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组织协调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乡镇均应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综合监管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监管员,综合监管办公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配备电脑、桌椅、文件柜、举报投诉电话等设施,要有1-2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乡镇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每个乡镇设有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信息员。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综合基础工作
1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县政府网站上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强化企业诚信意识,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淘汰出局。
2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重点建立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避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实现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计划,统一抽验,统一信息。
4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网站食品安全专栏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其它宣传栏目每季更新2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一上”宣传活动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上媒体做到五个一”即每个行政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永久性的食品安全标语或宣传画,每户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等
三种植养殖环节
1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完善整改措施,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2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数量和规模。按标准要求规范农产品生产,推广的标准应当简化为技术规范操作卡或手册发放到农户。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申报工作,认证产品数量逐年增加。
3稳步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计划。启动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推进产地编码应用,对重点产品、重点产区进行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强化溯源管理。
四生产加工环节
1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监管企业的抽查和普测频次。
2加强小企业、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全面启动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查处工作;全面开展对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关停取缔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五流通销售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食品经营单位和交易场所进行巡查,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治。
2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监管。通过市场硬件改造和市场经营秩序、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城区建立起1-2个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农贸市场。
3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以及未获生产许可证列入无证查处范围退市召回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
4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认真履行法律职责,按照有组织、有人员、有机构、有制度的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验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城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和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6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格控制上市猪肉“瘦肉精”等B类兴奋剂检测检出率。
六餐饮消费环节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
2强化餐饮卫生监管。集中力量对学校、大型企业和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积极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3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厨师登记、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全面开展现场指导。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完善和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并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成立示范县创建领导和办事机构。组织召开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
对照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分解、细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任务、目标;乡镇政府与所属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对乡镇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巩固完善阶段
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对照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全面疏理各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月底,县食安委将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期完成创建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
按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并加以整改,以迎接底省政府组织的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开展的综合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强化指导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县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食品综合评价与检查工作。各监管部门在 月底前将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县食安委办公室。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示范县建设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工商12315质监12365卫生、农业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全县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6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月。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宣传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主题
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月的主题为“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活动主题,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二、宣传月主要活动安排及责任分工
(一)参加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食品安全集中咨询活动
区食安办6月19日上午9:00在大地香港城广场举办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仪式。区局疫控中心、动监所、执法大队、植保站、农技站和信息站等单位派员参加,农质检站等单位带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200份以上,组织2-3名工作人员仪式后在现场宣传、受理咨询投诉等。
(二)参加系列主题活动
各乡镇(街道)农质监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市场、进基地”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传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倡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理念。
三、其他事项
1、各乡镇(街道)农质监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有序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精心策划,形成政府统一组织、企业响应、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氛围。
2、局属各单位要联合各乡镇(街道)农质监中心动员、指导本领域行业协(学)会、大中型企业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相关单位要联合或参与有关部门,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和责任意识,同时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根据X政办发[20__]58号《关于印发XX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政办发[20__]47号《关于印发XX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业建档“宣传发动、普查建档、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治工作。至8月底,已全面完成了“宣传发动、普查建档”两个阶段工作,共为209家企业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划分出B类企业1家,D(绿)类企业10家,D(黄)类企业52家,D(红)类企业146家,基本摸清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和企业现状,为集中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真实、可靠、准确的数据依据,食品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整治工作措施报告如下:一、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食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切实加强食品整治工作的领导,20__年6月,XX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XX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政办发[20__]46号),成立了以XXX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质监、县药监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质监、经贸、药监、农业、卫生、工商、畜牧、商务、环保为成员单位的“XX县食品生产加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建立食品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确保食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X政办发[20__]194号《关于印发XX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__]58号《关于印发XX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XX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__]47号)。并于20__年6月12日顺利召开了XX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就如何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领导的讲话全面阐述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及各个时期的具体工作任务。同时,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就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并对全县100余名普查建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工作的方法、要求等。会议上,县政府分管领导代表XX县人民政府与全县9个乡(镇)和9个成员单位签订了《沾益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增强了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会议的召开,为顺利开展和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建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月底,选举、并确定了乡(镇)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9人,村(办)、社区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123人,全面构建了我市食品整治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网络框架。
(三)加强指导,切实抓好普查建档工作
在食品整治工作过程中,县质监局充分发挥了部门牵头作用,在食品企业普查前期,举办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培训班1次,培训人员100多人(次);在食品企业调查期间,调查人员深入各乡(镇),对乡(镇)设立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及普查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现场解决普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普查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进村入企入户”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开展了调查、登记。质监部门与被调查登记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整个食品企业普查阶段中,全县共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06份,占普查建档企业数的98.6。同时,根据食品普查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 量安全状况等,对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和分类建档。
二、普查建档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建档企业分布情况
根据普查情况,我县各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业建档企业分布情况为:西平37家、白水47家、花山34家、大坡17家、盘江40家、德泽14家、炎方10家、菱角6家、播乐4家,全县共建立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209家。
(二)建档企业行业分类情况
我县普查建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要涉及类食品行业。(1)大米包谷加工企业13家,占6.2;(2)小麦粉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3)白酒生产加工企业57家,占27.3;(4)面包、糕点生产加工企业46家,占22;(5)饼干生产加工企业2家,占0.1;(6)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7)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占2.9;(8)淀粉制品加工企业3家,占1.44;(9)水加工企业2家,占1;(10)非酒精饮料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11)挂面生产加工企业3家,占1.44;(12)乳制品冷冻饮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13)膨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占0.4;(14)其它粮食加工食品(含豆制品、米线、卷粉、包子)73家,占34.9。
(三)建档企业资产总额和年销售额情况
(1)以企业资产总额划分:资产总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193家,占92.3;10—50万元的企业4家,占2;50—100万元的企业2家,占1;100—500万元的企业7家,占3.4;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家,占0.4。
(2)以年销售总额划分:年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企业195家,占93.3;10—50万元的企业7家,占3.4;50—100万元的企业3家,占1.4;100—500万元的企业2家,占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家,占1。
(四)以建档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划分:按固定人数划分:7人以下的企业196家(小作坊),占93.8;8—10人的企业6家,占2.9;11—50人的企业5家,占2.4;51—100人的企业2家,占1。
三、普查建档企业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从已建档的209家企业综合统计分析来看,主要反映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建档企业无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证、照不全问题突出
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监管档案。在已建档的20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66家(4家获生产许可证),占31.6;证、照不全的28家,占13.4,其中有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23家,无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证5家;既无营业执照也无卫生许可证115家,占55。
(二)无标准生产和产品未经检验出厂问题突出
在普查建档企业中,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共32家,占15.3(其中:执行国家标准的企业10家,占31.3;执行行业标准的企业1家,占3.13;执行地方标准的企业2家,占6.25;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16家,占50);无标准生产企业177家,占84.9。
建有化验室的企业共14家,占6.7;无化验室企业195家,占93.3。产品经检验出厂的企业共36家,占17.2(其中:自行检验的企业8家,占3.82;部分委托检验企业5家,占2.4;全部委托检验的企业20家,占9.6);产品未经检验出厂的企业173家,占82.8。
(三)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监管的产品的生产企业获证率低
从建档企业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监管的主要11大类产品来看,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应取证企业共计84家,已获证企业5家,获证率仅为6。其中:(1)小麦粉生产加工企业1家,获证企业1家,占100;(2)大米生产企业13家,获证企业0家;(3)白酒生产企业57家,获证企业1家,占1.75;(4)饼干生产企业2家,获证企业0家;(5)乳制品生产企业1家,获证企业1家,占100;(6)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6家,获证企业0家;(7)非精酒饮料生产企业1家,获证企业1家,占100;(8)水加工生产企业2家,获证企业1家,占50;(9)膨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家,获证企业0家。
(四)高风险企业比例大,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按照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水平、检验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综合评价和分类后,在普查建档的20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划分出B类企业1家,D(绿)类企业10家,D(黄)类企业52家,D(红)类企业146家。
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风险的高低和风险预警情况分析来看,低风险类企业(含A、B、C类)1家,占0.4;一般风险类企业(D绿类)10家,占4.8;中度风险类企业(D黄类)52家,占24.9;高风险类企业(D红类)146家,占69.9。综合来看,我县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四、当前食品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许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加工设备简陋,环境条件差,技术力量薄弱,企业产品出厂不具备检验手段等,使食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2、市场准入门槛高,难取证。对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小作坊”(7人以下,无证、无照生产企业)将难以取证,而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白酒生产企业。
3、在建档的20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7人以下的企业196家(小作坊生产企业),占普查建档总数的93.8。这些小作坊生产企业大多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及行政监管相对薄弱的边远山区。“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往往无证、无照,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也易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这些小作坊的整治,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下,才能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才能切实杜绝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下一步整治工作的措施
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工作基本结束后,我局立即按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上报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X质监质函〔20__〕6号)文件精神,对食品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食品生产加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并对下一步食品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拟提出以下具体的整治措施:
一是在食品企业普查建档完成的基础上,迅速推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食品普查建档工作情况,提出食品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将企业普查建档情况及时通报药监、工商、卫生等职能监管部门,形成联合整治机制。
四是继续完善与食品建档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务必使“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五是及时将普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向所属乡(镇)进行反馈,督促质量监督员、协管员履行工作职责,在该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对该乡镇所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查和集中整治。
六是根据A、B、C、D企业分类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对A、B、D(绿档)类企业,以扶持、服务为主,积极引导企业诚实守信,推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做品牌。
(2)对C类企业则规范其生产秩序,提高质量控制能力,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方 式,督促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3)在D(黄)类企业中,对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企业,采取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对已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积极帮助企业早日取证。
(4)对D(红)类企业,属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证、照不全的企业,及时通报工商、卫生部门,由工商、卫生部门组织整治;属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报请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或依法取缔。
(5)对“小作坊”(7人以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行分类监管:对于偏远山区,以满足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不纯粹以销售为目的低风险“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向当地政府及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备案的方式,限制其产品的销售范围:对于高风险食品而一时又难以取缔的“小作坊”生产企业,引导企业走“农户 公司”的路子。
七是强化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对未经检验而出厂产品的生产企业,要促进企业联合建立化验室,实施食品出厂强制检验;不能开展检验的要督促企业实施委托检验(高风险食品2-3次/年,一般风险或低风险食品1次/年)。
八是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积极帮助企业取证,对经整改仍难予取证的企业,鼓励企业采取整合方式取证或劝其转产转业或依法取缔。
九是依法查处违法生产企业。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过期变质原料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食品添加剂)等违法企业坚决依法查处。
对获证后企业未履行强检或未经检验产品出厂、检测设备超期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未加印(贴)QS标志等违法行为,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监检总局第79令)坚决依法查处。
十是集中整治要做好“两个结合”。要与促进当地食品生产工业的发展相结合;要与推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一、编印及发放宣传资料,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编印宣传资料。我局编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指南(xxxx版)》1万份。二是开展街头咨询与“五进”活动。开展咨询活动3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宣传周期间,在xxxx电视台播出“共建诚信家园,共铸饮食安全”公益广告,《晓梅服务时间》权威一期,着重对我局上半年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四是制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专版4块,向全市人民宣传餐饮服务环节近年来的工作重点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品种为: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卤菜、水产品、酒、盐、醋、水发制品等。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地区为:城郊结合部和农村。整治环节要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平均超标率下降2~3个百分点;肉品质量稳定提高,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城区和各区县城关镇注水肉、病害肉基本绝迹;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争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10类食品加工企业90%通过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总负责。市、区县政府分别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食品安全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质监局、商贸局、工商局、卫生局、农林局、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容局、教育局、盐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建工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条指导,块块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区县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林等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进一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力度的同时,实行蔬菜农药残留异地抽检,并在一定范围内抽检结果。继续开展农(渔)药经营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农(渔)药经营行为,推行兽药分柜销售,加强对农业、渔业用药的指导和监督。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的使用的监管力度,促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盐、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二)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农林、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2005年在做好市无公害农产品向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转换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认定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25个。
2、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在完成和巩固米、面、油等五类食品审查发证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冷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卫生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与整顿,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
3、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加工。商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消毒管理和检验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4、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品种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疫局要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稽查工作,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开展对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卤菜、糕点(月饼)等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慑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蔓延。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农林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各大型市场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实行IC卡农产品的监管,加快实施“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步伐,逐步实现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质监、工商、农林、商贸、粮食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专门销售区。进一步健全三级检测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系统,有条件的大中型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设立检测室。市质监局要定期开展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加强进出口食品的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环节要依法严密监管,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要强化进口食品的索证管理工作,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审核,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测方案”,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凭标签审核证书报检,确保相关企业办理进口食品备案和口岸检验,严格按照有关单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饮食安全卫生的检查和监督。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河东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专项检查,各区县要在辖区范围内确定2—3个食品商场(超市)作为重点,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
3、城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管理,工地食堂要做到“三证”齐全,加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市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
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权限不越位,各领域、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林、质监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继续强化三个体系(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定体系)、三项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一个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商部门逐步实施交易市场商品准入与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3、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质监、农林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对标准的要求,使全市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标准相配套。
4、街道(镇)、社区(村)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不得向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户提供加工场所或出租房屋。房屋出租者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选择1个部门和1个食品行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方法和途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予以查处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要把重点产品、食品批发市场和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作为查处重点,集中查破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通过案件的查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效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6月上旬。将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部署到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各牵头部门须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阶段,时间从2005年6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2次以上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市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中旬。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年底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信息制度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理机制。重大事故及经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要事项应于事发当日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市食品安全办将定期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等信息。
(三)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加强督查督办是实施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督查督办的重点是:既往工作中有待加强的、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和问题;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同时,市食品安全办将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专项集中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根据省工商局分解陇南食品安全示范店、农资放心店具体任务,今年在全市创建95个食品安全示范店,17个农资放心店;建设1个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在建立1个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
二、建设标准
(一)食品安全示范店
1.创建条件: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地20平方米以上;以食品经营为主,自愿申请参加。
2.创建标准:(1)证照有效,悬挂规范;(2)店内整洁卫生、食品摆放有序;(3)明码实价,无价格欺诈;(4)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不短斤少两;(5)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进(销)货“一票通”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6)不销售禁止经营的食品,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7)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8)文明经商,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二)农资放心店
1.创建条件: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所与仓库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销售网络健全,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2.创建标准:(1)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证照合法有效,依法经营、诚信经营;(2)经营场所与仓库房屋结构牢固、干燥,无渗漏,通风条件好;(3)门面和室内装璜规范,店面清洁整齐;(4)经营场所所需的设备、设施、工具以及安全必备的消防器具配备齐全;(5)农资商品分类陈列,整齐无遮拦,季节商品陈列醒目,实行明码标价;(6)不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出厂合格证、无商品质量检验证的“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变质过期、不合格和禁用农资商品;(7)建立和落实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安全管理、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与工商部门签订《农资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店内悬挂或上墙;(8)从事农资连锁经营的单位,农资商品要全部实行连锁配送,并严格执行连锁经营“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商品进货、统一商品配送、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建立台账、统一店面装璜标识、统一人员培训”。
(三)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
1.场地面积:40一60平方米;
2.操作人员:在市工商局现有人员中安排4至6人;
3.基本设施及设备:配置冷藏展示柜、粉碎机、纯水系统、电炉、万分之一天平、可调式移液器、电导仪、秒表计时器、ph计、超声波清洗器、微量进样器、快速恒温水浴锅、冰箱等设施;配置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36合一)、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茶叶安全检测仪、三聚氰胺检测仪和红外水份测定仪等设备;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指挥车。
(四)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
1.场地面积:20一40平方米;
2.操作人员:在县(区)工商局现有工作人员中安排2至4人。
3.基本设施及设备:配置操作台(带橱柜)、冷藏展示柜、粉碎机、纯水系统、电炉、电子天平、漩涡、混合器、超声波清洗器、微量进样器、快速恒温水浴锅、冰箱等设施;配置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20合一)、便携式农药残留测定仪、三聚氰胺检测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设备;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三、资金筹措
根据省上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方案,全省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程资金3587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工商局自筹资金2587万元,在全省建设10个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50个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547个食品检测箱。各县(区)要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省上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将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经费和重点食品的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全面实施。
四、实施步骤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自年3月开始实施至年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整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上报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全面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目标责任制。
第二阶段、积极试点、总结推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各县(区)要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村“一专三员”食品安全机制的试点工作,总结典型经验,积极推广实施。相关县区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检测中心和检测室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并初步完成检测中心和检测室的基本设施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及农资放心店的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完成检测中心和检测室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工作制度,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检测水平。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创建条件和标准,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创建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的目标任务,逐级开展督查评估,全面进行自查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局要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工商局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市、县(区)工商、财政、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确定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要加大进销货、索证索票和“一票通”台账的落实力度,切实规范食品和农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基层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全面开展食品检测和风险监测,为市场风险评估和调整监管重点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农资销售可追溯体系,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和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根据《关于印发**县卫生局2012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卫字〔2012〕26号)要求,特制定第八个"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州、县有关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卫生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维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了第八个"六月法制宣传月"顺利实施,成立六月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负责六月法制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李玉福 (院长)
副组长 :袁增秀(副院长)
成员;李伟、金永刚、唐玲、马颜和、朱春丽、陶治礼、殷舒萍、张翠丽。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院务办公室,由袁增秀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实际,针对医疗系统医患纠纷问题、收支两条线单位人员待遇问题、医疗收费问题等进行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健康发展。
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作出应有贡献。
三、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特别是要在卫生行业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要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提高宣传实效为重点,广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报刊、网络、街头等宣传形式。如街头法律咨询,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播放法制宣传音像等。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六月法制宣传月工作,要加强合作,互相配合,强化措施,结合各自职能,在增强活动的实效上下功夫。
二、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和保障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