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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或者增加证券头寸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特别是开放式基金来说, 随着所投资证券的利息、股息、红利的发放,以及新的投资资金的增加,资产组合中的现金会不断增加,现金的增加使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有可能低于基准收益(或者股票指数的上涨率)。为了增加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增加持有的证券头寸或者维持证券头寸在资产组合中的原有比重,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买入股指期货,使自己的投资收益与基准收益保持一致。由于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基金管理人用较少的现金就可以达到自己的投资目标,而增加的大部分现金仍然可以投资在货币市场工具等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产上,这样,在现金增加的情况下,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使自己的收益与基准收益保持一致,又可以享受期货市场流动性强和效率高的好处。对于流动性要求很高的开放式基金来说,用股指期货来提高投资组合的流动性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配置资产组合
许多证券投资基金,特别是平衡型基金, 所投资的资产主要是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这三种资产都有一定的投资比例,随着市场的变化,每一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会发生变化,实际的资产组合比例会偏离计划目标,证券投资基金需要重新配置不同资产的投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股指期货是最有效的方式。例如,一个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资产配置比例是60%的股票和40%的债券,随着股票价格的上升,现在的资产组合配置比例变成70%的股票和30%的债券,为了维持计划的投资目标而不降低资产组合的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使资产组合的配置比例达到意愿的水平,而不需要调整现有的资产组合。
三、调整资产组合
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中, 基金管理人有时会重仓持有某一类市值或者某一个行业的股票。例如,一个证券投资基金重仓持有大市值股票,但基金管理人感觉到中等规模市值的股票在将来的表现会优于大市值股票,需要降低大市值股票的持有,增加中等规模股票的持有,在这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买入中等规模股指期货(例如Midcap400股指期货), 卖出市场股指期货(例如S&P500指数期货)来调整资产组合,而不需要买卖所有的基础股票。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来说,由于市场热点的变化,基金重仓股可能面临很大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基金同时面临赎回的风险,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变现将带来基金净值较大幅度的下降,而通过股指期货来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既可以维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又不降低投资组合的收益。
四、合成新的衍生品
市场时机选择的一种运作方式是在国库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切换。当市场上扬时,机构投资者将国库券市场进入股市;而当市场下跌时,他们又把股票换成国库券,这样他们就能从大范围的市场运作中获利。但是这种市场运作的选择会因为频繁地买卖股票而带来很大一笔经纪人费用,而一个更好地办法就是在投资国库券地同时持有数量不断变化地股指期货。具体来说,当牛市时,建立大量的股指期货多头,一旦预测要转为熊市,机构投资者可以便宜快捷地方向冲销这些头寸。与在国库券与股票市场之间来回转换相比,他们只要买进并持有国库券,然后调整股指期货的头寸就可以达到目的。
例如,假如一个机构投资者想在市场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1.35亿美元的投资,为了使交易费用最省,他决定购买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合约而不是真正持有股票。如果现在的标准普尔500指数为1350,一月期的期货合约价格是1363.50点,国库券的月利率是1%,则该投资者需要买进的合约数N=400份(每份合约相当于价值为250美元×1350=337500美元的股票,而1.35亿美元/337500美元=400)。这样他就有了10万美元×标准普尔500指数的多头头寸(10万美元=400份合约×合约的指数单价250美元),为了支付期货价格,该投资者在国库券上的投资额必须至少等于10万美元×期货价格的现值,即10万美元×(1363.50/
“带头大哥777” 王秀杰(以下简称“带头大哥”),一个曾经博客点击率过亿神话的创造者,却于7月初被吉林省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近日, 公安部门又以同一罪名向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带头大哥”―一个曾经被多少人奉为“明灯”的神,到底做错了什么,从“散户的保护神”沦为犯罪嫌疑人呢?本文拟从民事和刑事两方面着手,将目前国内有关法规一一细述,分析一路走来,带头大哥到底做错了哪些事情。
一、行政责任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所称‘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包括直接或者间接影响证券、期货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和投资建议;直接有偿投资咨询服务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人员从服务对象直接获取收益的活动;间接有偿投资咨询服务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人员没有从服务对象直接获取收益,但是为其营利创造条件的活动。”而“带头大哥”先是通过博客大肆宣传自己所谓的“信息”、“分析”和“观点”,之后又通过QQ群等形式吸收会员,收取会员费,其一系列的行为已经可以形成证据链,证明他先前无偿的“分析”服务只是为其后续的盈利活动创造条件,应属间接有偿投资咨询服务。《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一、申请对象:(二)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包括:1.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咨询人员;2.省略雷艳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金融法律从业员)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一)概念与分类
1.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来吸纳并集中投资者手中的资金,交给基金托管人(即有资质的银行)进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资金的投资方向主要是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共担投资风险、共享投资收益。
2.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证券投资基金可划分为不同种类:按交易机制划分,证券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Close-end)和开放式基金(Open-end);按投资对象划分,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期货基金、配置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对冲基金、FOF(投资基金的基金)、指数基金和混合基金;按基金管理组织形态划分,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按不同风险与收益划分,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平衡型基金;按墨迹方式划分,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开募集基金和私募基金。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1997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界限,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分为老基金和新基金两个阶段。处于初级阶段的老基金规模小、质量差、流动性低,且监管缺失,但老基金发展阶段存在的问题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1997年11月14日以后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被称为新基金,自此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逐渐步入发展规范阶段。
(三)现状特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正逐渐发展壮大,其运作方式和监管体系也在逐渐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已经非常重要,对金融制度和经济制度改革都产生着重大影响,其特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跨越式发展;二是监管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三是基金品种不断增加;四是市场环境逐步优化;五是基金管理公司运营水平逐渐提高。
二、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金规模偏小。目前,全球基金市场上的基金个数为10,000余只,投资规模在100,000亿美元以上。截至2016年底,美国发行投资基金数量为10,457只,投资规模达到90,000亿美元。而我国目前只有封闭式基金259只,开放式基金2902只,合计规模1764亿元,规模远远小于美国等发达国家。
(二)风险防控能力不强。在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中,投资价值良好的上市公司为数不多,这就导致了证券投资基金很不易通过分散投资的方式来分解风险,另外,我国证券市场的做空机制不健全,没有股票期权和股指期货这类避险金融工具,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基金投资的运作空间并增加了市场风险。
(三) 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一是基金管理公司既是发起人又是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作用是发起人,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并代表基金选择品通托管人。目前,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均作为自己发起基金的托管人,这就导致了基金的契约签订、管理等职权都由基金管理公司独家掌控;二是基金持有人无法正常行使选择权。我国基金持有人人数众多,在基金正式发行之前,无法确定持有人的范围,从而导致持有人无法正常行使选择权。
三、对策和建议
(一)扩大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作为重要的投资理财工具之一,目前的投资规模和基金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从我国目前的GDP数据分析,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的上升空间潜力巨大,因此一方面要简化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准入条件,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中小投资者,使其投资方式由储蓄向基金转化。
(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若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有效控制风险,一是要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最好采取组合投资的方式,避免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二是要充分发挥股票期权、股指期货等市场避险工具的作用,对投资者的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三是要健全做空机制,减少市场风险。
(三)优化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应弱化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的权利,将监督权与管理权彻底分离。规范托管机制,强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责任意识,若因托管人失职造成的基金损失应由托管人承担。设立基金代表职位,保障基金持有人正常行使选择权。
关键词: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人才培养模式、
近几年,我国的证券业发展很快,急需大量既熟悉金融、证券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的专业人才。但目前证券投资人才的供需却出现了脱节现象。主要表现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适应金融新形势的证券投资人才供不应求,而大量由学校培养出来的证券投资人才却不能满足人才市场需要,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为此,必须对传统的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建立符合社会需求的能体现高职高专特色的证券投资教育模式。
一、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设置不尽合理
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受传统高等教育影响,在教育思想和教学内容上都都存在偏重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教学的现象,致使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直接影响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在办学观念上,缺乏应有的市场意识,尚未形成充分发挥证券行业引导作用、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的多元化办学体制。
从我国目前的证券投资专业教学内容及课程设置情况看, 未能真正从理论体系上全面更新教学内容,对国内外证券业发展的最新动态追踪仍然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在课程设置中,把传授系统的理论知识作为教学过程的主要内容,对能力培养的系统性缺乏足够重视,导致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证券投资教学中专业设置过窄、过专、过细,存在着严重的课程交叉重复现象。过窄的专业口径设置严重滞后于证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融合度不断加剧的发展趋势,同时,在过窄的口径上定型,也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二)教学方式落后
高职高专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合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中国证券业在与国际金融机构争夺生存、发展空间的过程中, 始终处于竞争劣势, 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系统专业知识且精通实际操作的证券人才补充新鲜血液,以增强中国证券业的竞争实力。
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的人才培养仍未摆脱传统的以“教师、课堂、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老师仍然是教学的主体,经常搞“一言堂”,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授,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在下面埋头用功地记笔记。这种只注重书本知识传授的教学方式,忽视了学生动脑动手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课堂气氛不活跃,教学效果差。落后的教学方式不仅影响了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还会影响到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主要是为券商培养基层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特点决定了其很多课程的教学,如证券投资原理、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投资等要突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但由于很多学校现代教学手段运用不够,缺少必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不能保障学生上机实训和临柜实习,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
(三)教师实践能力不强
高职高专教育要想确保质量,办出特色, 关键是要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教师实践能力普遍不强。
在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教师中,绝大部分教师是由高校毕业后直接任教或从其他高校调入的,受传统的高等教育模式影响,这些教师理论水平普遍较高,但很少有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工作的亲身经历与实践经验,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不强。在证券投资教学中可能经常会遇到教证券投资的教师从未接触过股票,教期货投资的教师没有做过期货,教国际金融的教师没有从事做过外汇。我们很难想象由这样一支教师队伍培养出来的学生会有什么样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很多学校希望通过系统培训或挂职实习等方式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双师型”的高职高专师资队伍,但从现在高职高专教师培养的实际情况看,尚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训机制和相对稳定的培训渠道。
二、证券业对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毕业生的技能要求
(一)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
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人才需求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证券业具有很强的国际性,对人才的需求更是如此。证券投资领域要求所需的人才既对本国证券运行的规律和特点了如指掌,还要对国际证券规则和惯例非常熟悉。因此,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具备熟练的外语技能和沟通能力。
证券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许多现代科技成果在证券业最先得以应用。传统的证券投资方式进行的交易和结算业务,已经为信息化、电子化、工程化、系统化的现代证券投资工具所取代,这就决定了证券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的技能。
(二)专业知识宽泛并具有较强的学习和适应能力
证券业的飞速发展远远快于知识储备的更新速度,只靠学校阶段性的学习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这就要求毕业生应该具有宽泛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证券业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毕业生不但要通过学校学习来为将来就业打基础,还要学会如何学习。
目前,随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社会分工精细化的发展,不同学科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相互交叉的趋势不断涌现。而交叉领域或边缘领域常常会出现创新,而广博的相关知识是创新的源泉,因此,培养独创的思维和能力也是证券投资专业学生应有的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据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调查显示,72 %的用人单位注重的首先是员工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而文凭排到第三位。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培养目标就是向社会输送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证券投资专业学生既需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证券理论功底,还要掌握一定的证券投资操作技巧和工程技能。
(四)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
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环境下,能否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证券营销人才从而实现成功营销,直接关系券商的生死存亡。面对大量的证券营销人才的社会需求缺口,高职高专毕业生将来会更多的从事证券营销工作。这要求学生在学习阶段要掌握一定的与人沟通技巧和培养自己的营销能力。
三、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各领域基层或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性人才,其评价标准就是看培养出来的人才是否符合基层或第一线的需要。
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知识和能力的涉及面相对集中、综合应用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组织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要求较高、经验和经历对于工作质量特别重要、管理形式的变革需要在技术应用领域内开拓和创新的职业素质。
在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中应定位于证券一线服务、操作人员和证券营销人员等应用型人才。同时,面对不同证券企业的具体的用人要求,对人才进行特色培养,与本科院校实行“错位经营”。只有这样,才能使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真正符合高职高专教育的本质特征,进行卓有成效的教学体系改革,办出自己的特色和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以实用为目的进行证券投资专业课程构建
1、以技术应用为主线进行课程构建
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以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打破传统的学科式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要精练,重点须突出,紧扣专项能力培养的需要;知识结构应服从能力结构,明确高职高专教育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必须掌握过硬的技能,理论知识重在学以致用;文化、基础课程要为专业课程打基础,理论课要为实训课提供知识支撑,并与之紧密结合。
证券投资专业课程重构具体包括以下方面:首先,证券投资专业课程要系统化。在基础理论方面,应开设财政与金融、证券投资原理、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在应用理论方面, 应开设证券投资分析、公司理财、证券投资基金等课程。其次,证券投资专业课程要微观化。一方面是对现有课程进行微观化处理, 去掉哪些实际工作中用不到的或者已经过时的知识, 补充一些实际工作中需要的新知识, 并使这些知识更具有操作意义,如股指期货知识、融资融券知识等;另一方面是根据证券投资微观运行的需要,增设一些新的微观证券课程,如网络证券、证券电子化、证券会计等。第三,证券投资专业课程要国际化。这方面的课程应该包括外汇操作、国际结算、国际惯例、国际谈判等课程。
2、优化课程结构,加大实践课程比例
为使培养对象达到规定的标准,成为合格的高级应用性人才,要求学生既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又掌握实务操作技巧,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还必须有良好的动手操作能力。因此,对原教学模式下的理论课程体系结构必须进行大幅度调整,基础理论要以“必须”、“够用”为度,加大实践课程门数和课时量,优化课程结构,体现应用性、整合性和先进性。
实践课程的教学要充分体现出时代专业特色,应建设证券投资实验室,利用专业的证券投资教学系统强化训练。该系统集实时行情、委托下单、自动成交、自动结算、模拟交易、成绩评价等功能为一体,比真实交易系统具有更多的功能。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将课堂教学与实训相结合,或者干脆安排学生到实训室上课,边讲解理论、边指导学生动手操作,既加深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还能帮助学生熟练掌握证券、期货、外汇交易的基本技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3、开展“双证书”教育
开展“双证书”教育(即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推进教育与劳动准入制度的结合,对毕业班的学生进行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理财规划师证书的培训,通过在校的强化训练,为学生创造提高职业能力的条件,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三)改革教学手段与方式
1、改革课堂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
一是展开课堂讨论。对于抽象的理论问题,可以联系实际,以主题发言、自由发言、课堂辩论等形式组织学生展开课堂讨论,教师进行引导或点评,这样不仅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扩大学生知识面,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推广案例教学。理论教学,尤其是“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容易导致课堂气氛枯燥无味,而案例教学象说书一样,容易营造一个活泼轻松的学习环境,这种学习环境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也有利于学生分析判断能力的培养。要搞好案例教学,首先要将案例教学与课堂举例区分开来。课堂举例是老师通过举例来证明或说明讲解的知识,而案例教学的重点是思考、分析案例包括的知识点,找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把老师讲学生听变为学生主动参与思考、分析、讨论,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掌握分析问题所需的相关知识,这才是案例教学的目的所在。其次,要精心选择教学案例。挑选证券教学案例要紧紧围绕教学大纲进行,不能随心所欲,同时要注意理论性、多样性、代表性、本土性、戏剧性等多重标准,为理论教学服务,可以透过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分析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可以从全球金融危机事件分析危机的起源、本质、风险及启示。以生动活泼的典型案例教学引导学生学习,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
就证券投资专业课程教学而言,证券投资分析、外汇买卖技巧、期货投资实务、证券软件操作等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必须建立在对一系列技术指标进行图形分析的基础上,否则就无法K线图、移动平均线、随机指标等知识进行描述和分析。所以,对于证券投资专业课程教学来讲,必须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获取生动的视频信息和图文信息,仅靠拿粉笔在黑板上画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也无法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实施也有利于将教学内容从书本扩展到金融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老师可以给学生展示更多的知识点、更多生动有趣的图片,大大提高学习效率。
(四)改进课程考核方法
考试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学风,决定着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的效果。目前,高职高专证券专业的考试主要以闭卷为主,试题难度较小。许多学生平时不努力学习,依靠考前的死记硬背也能取得不错的成绩,这不利于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为此,应根据考核科目的特点,采用多样、灵活的考核方法,如开卷、口试、模拟炒股、股评报告、答辩等。即使采取闭卷考试的课程,也要增加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试题,减少死记硬背式的试题,力求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五)加强校企合作
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教学应与用人单位需要紧密结合。为此,学校应与证券、期货、基金等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结合的教育模式,使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紧密联系。通过与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可以在长期稳定实习实训场所得到企业指导老师的指点和帮助,有机会在企业定岗实习,能够学到很多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缩短毕业生岗位适应期限。校企在合作中可将各自收集到的情报和信息进行交流与共享,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订单式”培养,共同缩小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的差距。
(六)努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高职高专证券投资专业要办出自己的特色,必须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一是从专职教师中选拔一批年轻教师进行培养。通过外派进修学习、企业挂职锻炼、企业定岗工作、校内证券实验室实训、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等形式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二是聘请企业领导来学校担任客座教授,不定期地聘请业内人士到学校讲学,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来校举办实务技能培训班,提高教师的实际操作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和知识更新,开阔教师的视野。
参考文献
一、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
1.证券投资基金制度建设。自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我国以来,先后颁布了多项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证券投资基金:1997年11月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该条例于2012年被废止,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12修订)》代替。随着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不断发展,将近二十年间,国家不断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修正,以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有国家法律、部门规章为保障。国家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部门规章如针对基金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针对基金从业人员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针对基金销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其他针对基金运作、基金托管、基金评价、基金信息披露等方面也颁布了相关规章文件。2.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扩大。自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进入我国以来,基金规模逐年呈增长趋势,不断扩大。截止到2017年4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09家,其中内资公司65家,中外合资公司44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共12家,保险资管公司2家。以上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合计9.53万亿元。截至2017年5月底,按正在运行的私募基金产品实缴规模划分,管理规模在20亿元~50亿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505家,管理规模在50亿元~100亿元的有183家,管理规模大于100亿元的有166家。3.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包括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指数基金(ETF基金)等,自证券化业务实施备案制以来,根据数据显示,每月发行规模与数量呈持续稳定增长趋势。
二、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
证券投资基金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与关注,在其稳步发展的过程中,同样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1.证券市场金融产品单一,导致投资范围与选择有限。目前我国证券投资产品较少,而基金管理人由于资本利益等原因往往倾向于股票,未能良好的贯彻“多元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2.证券投资基金的理性投资被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制约。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公司规模相对来说较小,盈利能力较差,不具投资价值,且往往在投资方面“扎堆”选择股票,导致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组合雷同。3.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不够健全。虽然自1997年以来,我国颁布了诸多法律条文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但现有的法律法规仍不能满足发展迅速的基金规范需要,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体系。4.证券投资基金内部组织管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如基金持有人大会虚置问题、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基金激励机制缺乏问题、基金托管人地位独立性等问题,而以上问题会影响基金投资及选择,不利于基金良好发展。
三、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优化策略
1.创新金融产品,丰富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针对目前证券市场金融产品单一的问题,要加大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探索研究基金投资人民币远期交易及利率期货、汇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方式,同时拓宽投资渠道,扩大投资范围,丰富投资方式,坚持“多元化投资”原则,为投资提供更多选择。2.转变投资观念,引导基金投资者理性投资。要转变基金投资观念,投资者应认识到基金投资的意义,淡化时机选择,强调长期持有,不应抱着追逐暴利的心态投资基金,充分基金类型,理性投资。3.完善监管体系,提供有效制度保障。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新形式新情况,尽快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予以适时保障。同时要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水平与效率。基金托管人也应履行其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其基金持有人的作用,监管基金管理人。4.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组织及人员监管。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内部的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一方面,加强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建设,解决基金的委托问题;另一方面,从制度上着手,可通过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设立持有人大会常设机构等手段,切实加强基金持有人的实际权力,并形成“基金董事”的制衡力量,以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
四、结语
证券基金投资的蓬勃发展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在市场经济中,如何把握好方向,促进其更好更快的发展———不但要从思想上转变,也要创新基金投资产品,丰富投资市场,更要从制度上予以保障与规范,加强管理,方能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作者:刘有锦 单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参考文献:
[1]张津,王卫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风格实证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01).
一、多元化的业务结构和稳健的经营模式
目前,作为一家集证券、基金、期货、直接投资为一体的证券控股集团,兴业证券已具备经纪业务、投资银行、客户资产管理、自营业务、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基金管理业务、期货业务及直接投资等多元化的业务板块,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业务结构和稳健的经营模式,在未来的市场变化中将有助于减少业务的波动,增强综合竞争力。
二、良好的客户基础与品牌效应
在全国实现战略网点布局,通过差异化的客户细分和产品品牌吸引目标客户群。针对目标零售客户,公司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快速、方便的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包括交易、资讯、产品、账户管理、业务咨询与服务投诉等综合。截至2010年6月末,个人客户证券账户数达到143.61万户。针对机构客户,公司通过产品模块化、服务定制化的机构业务发展策略,构建可复制的专业投资服务模式。截至2010年6月末,机构客户证券账户数达到8,600户。公司在证券行业中屡获殊荣,品牌深入人心。
三、立足海西,面向全国的业务发展布局,在海西经济区具备良好的区位优势
目前兴业证券在福建省内设立了28家证券营业部,占兴业证券全部营业网点的半数,交易量市场份额位居福建省第一。2007年以来,兴业证券在福建省市场交易量份额一直维持在20%左右,稳居证券公司在福建市场占有率第一位,来源于福建省的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占比均高于60%。目前福建共有境内上市公司66家,公司为福建上市企业累计服务36家;在扎根福建市场的同时,兴业证券立足于沿海经济发达省市,面向全国,不断扩大业务的覆盖范围。兴业证券作为海西经济区最大的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将在海西经济区发展中获得得天独厚的优势,有望比竞争对手更能及时把握海西经济区发展的契机。
四、突出的经纪业务发展能力
产品销售能力突出。建立了证券营业部+银行网点+其它非银行渠道相结合的多层次营销渠道,有效地弥补证券营业部数量偏少的不足。在市场低迷时期,公司全力通过销售低风险国债产品、各类开放式基金等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开放式基金销售量出现爆炸式增长,曾创下单只基金产品销售10亿元的记录;2009年券商累计代销公募基金1,738亿元,公司销售69亿元,占比达3.97%,现在公司保有基金等产品超过100亿元。在自有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共计销售达45.02亿元,占销售总量的80%。
市场份额大幅增长,部均经纪业务高效。在没有收购其它券商营业部的情况下,公司买卖市场份额实现大幅增长,从2000年的0.93%增长到2010年上半年的1.55%;托管资产A股市值份额从2000年的0.26%增长到2010年上半年的1.19%,增长了3.6倍;2009年,协会公布的股票基金交易量市场排名位居行业第20位,2010年上半年市场排名稳中有升。2009年部均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排名公司位列上市公司第4,部均交易量近几年来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10名。
五、优秀的证券投资管理能力
公司优秀的证券投资管理能力体现在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等多方面,尤其是通过资产管理业务与基金管理业务将证券投资管理能力转化成了专业化的客户服务能力。
2003年到2009年期间,证券自营业务远远跑赢大盘:实现累计收益率635%,年复合收益率为33%,同期上证综合指数累计收益率为141%,年复合收益率为13%。公司对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能力优秀,权益类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占比逐年下降,并正在积极开展诸如ETF套利交易、股指期货对冲风险等低风险投资业务。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证券投资学;课程
证券投资学是高校财务学、金融学等专业的核心课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该课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应用性,要求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能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中。由于高校学生缺乏相关的工作经历,传统的教学方法无法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出来的人才也不能满足社会的现实需求,因此,在利用传统教学方法讲授基础理论的同时,应该引入启发式教学模式。
1启发式教学的内涵
启发式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掌握知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类教学方法[1-2]。启发式教学法并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其实质为一种适用于众多学科的普适教学指导思想[3]。由于该种指导思想具有其他教育方法不可替代的优势,因而受到众多教育理论学家和教学实践工作者的推崇。首先,启发式教学提倡问题式教学,教师不但要根据课程进展循序渐进地提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而且要鼓励学生主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并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式有助于锻炼学生勤于思考、敢于提问、勇于探索的能力。其次,启发式教学指出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在已有的知识储备基础上拓展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探究事物发展的本质,这种教育理念否定了传统教育中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帮助学生逐步摆脱对教师的依赖心理,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独挡一面的能力[4]。最后,启发式教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学的目的不仅仅是学习课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培育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索事物本质的能力等综合素养,通过这种教学方法培养出来的综合型人才更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更能体现教育的本质特征。
2启发式教学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运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从学习主体看,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学习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或金融学基础知识,因此开设对象主要是大三或大四学生,针对这类学生,教育的目的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要教授学生如何运用知识和创新知识,将知识内化为学生的能力。启发式教学改变传统的“教授与接受”的单向模式。采取与学生交流的双向互动模式,运用恰当的激励机制,去关注和启发学生,让学生养成自我学习、独立思考的习惯,将自身所学的知识转化为创造力,也就是说运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可达到“授之以渔”的教学目的[5]。从课程特点来看,证券投资学是一门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高校学生由于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对课程中专业术语的理解难度较大,加之证券投资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不是很紧密,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强等问题。启发式教学就可以通过引入案例并设计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在师生之间的互动中教师引导学生逐步理解证券投资的概念和原理,加深他们对于实践操作的理解,进而提升教学效果。因此,无论基于学习主体还是课程特点的角度,启发式教学方式对于证券投资学课程都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培养创新型投资人才的现实需要。可行性。由于启发式教学主要采用教思路、教方法、启思维的模式,因此启发式教学的实施对象应该是具有一定思考能力并对专业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的成年人。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学习主体是高年级的大学生,这类学生具备接受启发式教育的必备条件,他们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储备和独立思考能力为启发式教学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的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而言,启发式教学可分以下几个步骤展开:首先,在课前,教师需精心备课,抓住难以理解并适于拓展的知识点,比如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针对这些内容提出难易适度且具启发性的问题、编写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案例、设计情景模拟衍生品市场上产品交易等,为实施启发式教学做好充足准备;其次,在课堂上通过案例引出准备讲解的内容,让学生了解该知识点在实践中的运用,激起他们学习知识的欲望,接着可以抛出问题供学生思考和讨论,通过逐步引导、层层解析的方式启迪学生的思维,不仅让学生了解了知识点的表面含义,还启发他们探索知识点背后蕴含的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最后,在课后教师应该鼓励学生阅读更多的资料,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从纵向的深度和横向的广度两方面引导学生的学习,从而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促使其今后不断成长,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3启发式教学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的具体应用
启发式教学的方法包括问题导向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情景模拟法、实验教学法和课程实习法等,在实践中被证券投资学教师运用最多的方法有三种:问题导向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和课堂讨论法。
3.1问题导向教学法
问题导向教学法是教师针对课程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学生在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加深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6]。对该种教学方法而言,课程知识内隐于问题中,问题的提出是教学过程的开始,问题的解决即是教学的终结,整个课堂教学围绕问题展开。例如在金融衍生品这一章讲过期货以后,需要讲解期权时,可以由浅入深设置如下几个问题:1)企业为了控制未来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可以选择哪些金融衍生工具?2)期权的主要作用是什么?3)对于期权的买方和卖方分别有怎样的风险特征?4)期权到期时的结算方式有哪些?5)怎样区分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6)期权与期货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这些问题循序渐进、层层深入,不仅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还能锻炼他们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实现掌握知识和提升能力的双重教学目标。问题导向教学法的关键是设置问题,问题的设置应该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适度性原则。问题应该难易适中,设置一些学生尚不能理解但通过分析和思考之后有可能得到解决的问题最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二是循序渐进的原则。问题的提出应根据人类认知的规律遵循从易到难、从具体到抽象的原则,逐层深入地提出问题,这样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2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对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掌握相关的知识和理论。案例教学法帮助学生感知所学理论知识与现实情境的联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他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讲到期货合约的风险对冲、投机和套利三大功能时,我们可以设置如下几个案例帮助学生辨析三者的区别: (1)A企业1年之后需要购买大豆作为生产食用油的原材料,其担心未来市场上大豆的价格会上涨,为了控制大豆价格上涨的风险,A企业在期货市场上与D签订了一份期货合约,该合约规定,A企业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从D处购买大豆,交货时间为1年之后。(2)B投资者预计1年后大豆价格会上涨,为了利用大豆未来真实价格与现在远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获利,B在期货市场上与E签订了一份期货合约,该合约规定,B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从E处购买大豆,交货时间为1年之后。(3)期货市场上不同时期的大豆远期价格存在较大差异,6月份的大豆远期价格远低于12月份的大豆远期价格,C投资者为了利用大豆不同交割期之间的远期价格差距进行套利,在期货市场上同时签订购买6月份大豆的期货合约和卖出12月份大豆的期货合约。提出问题:这三个案例分别属于期货合约的哪一种功能?风险对冲、投机和套利三类投资者在期货合约签订前后的风险特征分别是什么?根据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哪一类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可能是最高的?通过案例的呈现,展示了三类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的不同交易行为,让学生对真实的期货市场有了更感性的认识,增添了学习枯燥理论知识的乐趣,激发了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在编写案例时,教师应对真实场景加以改编和调整,让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3.3课堂讨论法
课堂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就教材中的基础理论或主要疑难问题,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分小组共同讨论并最终形成小组报告的教学组织形式。课堂讨论法不仅能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还可以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加强他们的团队协作意识。例如,在讲到债券和股票两种投资工具时,可以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并设置如下几个主题供学生讨论:债券和股票的区别、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和上市条件、投资者在债券和股票之间进行决策时可能考虑的因素。通过这几个问题的讨论,让学生对债券和股票的概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同时也使学生感受到身边的每一位同学都有可能成为自己的老师,培养多想、多问、多学的好习惯。课堂讨论法应用时需注意讨论的议题应具有一定的弹性,议题的设置应尽可能给学生留下自由发挥的空间,这样才会起到拓展学生思维的作用。
4结语
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提问、案例或讨论等方式启发学生思维,锻炼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标。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课时的限制,传统教学方法具有时间利用高效等优点,仍然是基础理论的基本教学方法。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根据不同章节的难易程度,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此才能实现最优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刘江军.启发式教学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的应用[J].经营管理者,2015(7)中:373-374.
[2]孙晶,.试析中国启发式教育思想的历史渊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16-119.
[3]张智霞.启发式教学在高校“基础会计”教学中的应用[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1):52-53.
[4]杨爱华.启发式教育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J].潍坊学院学报,2003(3):116-118.
[5]万萍.浅谈启发式教育的内涵与教学优势[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08(23):248-249.
【关键词】证券公司;投资顾问;合规问题;风险
一、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业务概述
《投顾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由此可见,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包含四大要素:首先,投资顾问业务的主体为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其次,投资顾问业务的形式以与客户签订协议为基础。第三,证券投资顾问的性质是有偿服务。第四,证券投资顾问的服务内容是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并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证券投资顾问的上述四大要素是区别证券公司其他业务的关键。
二、合规风险点
(一)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的资格管理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其从事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也不同于普通的证券从业人员的要求,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如下:
1、注册的要求
根据证券委员会关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十三条规定,其明确了申请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可见,投资顾问注册的要求比普通的证券从业人员注册要求要高。此外,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六条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证协发[2010]178号)(以下简称“《投顾注册通知》”)的第一条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因此,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业务不是简单具备了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就可以去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的,特别是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应当避免仅仅让仅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员工就直接从事投资顾问业务,必须依法合规的持“投顾”证上岗。
2、兼职问题
关于证券分析师兼职证券投资顾问的合规性问题。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六条明确了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因此明显可知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不得兼职,若两者混同,则很容易出现利益冲突,这也违背了《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中证协发[2010]203号)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
关于证券经纪人兼职证券投资顾问的合规性问题。《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一条:“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可以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动:(一)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四)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五)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由此可知,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不能够超出上述六点的规定,因此可以排除证券经纪人从事证券公司非经纪的所有业务。即不可以兼职证券投资顾问,而且也不能够向利用证券公司的研究分析报告向客户提供投资操作建议。
3、变更、离职的要求
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人员在变更与离职时,也有特殊要求。根据《投顾注册通知》第五条的规定,证券投资顾问变更岗位,不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的,所在证券公司应当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办理申请注销有关人员的证券投资顾问注册登记;证券投资顾问变更岗位从事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或者证券分析师变更岗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所在的证券公司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注销有关人员的原注册登记,并为该人员办理新的注册登记。有关人员变更注册登记完成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同时,《投顾注册通知》第六条的规定,证券投资顾问离职,其所在证券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提交离职备案。证券业协会依据公司提交的该人员离职备案材料,办理注销该人员的证券投资顾问或者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
从上述规定可知,从事投资顾问的人员在变更、离职投资顾问岗位时,证券公司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这里特别注意证券公司办理投资顾问变更、注销手续的时间结点,变更登记是在证券投资顾问变更岗位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同时,如果是分析师变更投资顾问,则必须先将证券分析师资格注销,然后重新向证券协会申请注册投资顾问,并且在注册登记完成之前不允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而当投资顾问离职时,证券公司与证券投资顾问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0日内证券公司必须向中国证券协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这里的解除劳动合同之日的确认,可依照《劳动合同法》(主席令[2007]第65号)第三十六、第三十七、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证券公司与投资顾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协商约定的日期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2)投资顾问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以30日后的日期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3)投资顾问有过错的,证券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证券公司通知投资顾问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因此,证券公司应当关注投资顾问变更和离职手续的管理,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则会产生合规风险导致被中国证券业协会纪律处分。
4、公司投资顾问制度的要求
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制定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注册登记、岗位职责、执业行为的管理。同业也应当建立健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覆盖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上述规定明确要求了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里应包含专门规范证券投资顾问的管理制度,不能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混同,否则也属于违规。
5、培训的要求
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证券投资顾问的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因此证券公司内部管理证券投资顾问的部门应当有专门针对证券投资顾问的培训计划,以加强证券投资顾问的合规意识。虽然《投顾暂行办法》并没有具体要求培训的方式和时间长短,但《投顾暂行办法》把证券公司对证券投资顾问的培训作为一个合规要求。因此,对于证券公司来说最好的方式是证券公司在对证券投资顾问培训时做一个留痕即可规避该合规风险。
(二)投资顾问的执业活动
投资顾问业务由于是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因此具有特殊性,投资顾问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关注以下合规风险:
1、投资建议的依据
前文已经提到《投顾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由此可知,证券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必需是证券研究报告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但若出现证券研究不足以支持证券投资顾问服务需要的,证券投资顾问也不能发表自己独立的投资建议,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当证券公司的研究报告不能满足证券投资顾问的服务时,应当向其他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购买证券研究报告,提升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能力。但是若证券投资顾问仅能够发表证券研究报告的意见,则证券投资顾问的仅仅是证券分析师的传话筒而已。事实上,由于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服务需求不同,证券投资顾问所依据的证券研究报告观点会有差异,证券公司的券投资顾问人员就研究报告的同一问题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的观点可以是不一致的。实际上《投顾暂行办法》里恰恰是鼓励证券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与研究报告的观点不一致,在《投顾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中就明确了鼓励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说明与其投资建议不一致的观点,作为辅助客户评估投资风险的参考,但前提是建立在证券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否则就有合规风险。
2、提示义务
若证券投资顾问在对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必需提示投资风险,否则就是违规行为。因为《投顾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已经明确了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因此避免该合规风险的方法便是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投顾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了证券公司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必须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中证协发[2010]200号)的有关内容,而且应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由投资者签收确认,并由证券公司归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档案保存。
3、以分成方式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合规问题
《证券法》第171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尽管该项规定是对投资咨询机构作出的,但是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从事同样的业务,应当遵循同样的规则。
《投顾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客户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可以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取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该项规定明确了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基本要求。证券公司可以按照上述基本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合理的证券投资顾问收费方式。
由上可知,《投顾暂行办法》要求证券公司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是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不客户作出投资决策,也不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管理客户资产。证券投资顾问服务采用收益分成的收费方式,可能会激发相关顾问服务人员为了获取分成收益,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高风险的投资建议行为,一旦客户亏损,会导致大量纠纷。因此,合规的服务费用收取方式为按照服务期限、客户资产规模收取服务费用,也可以采取差别佣金等其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同时,要注意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应当以公司账户收取。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4、投资建议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的要求
《投顾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当符合:(1)客观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功能,不得对其功能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2)揭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的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不得隐瞒或者有重大遗漏;(3)说明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4)表示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应当说明其方法和局限。若在运用软件工具、终端设备为载体提供投资建议服务时不按照上述规定即属于违规。
(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推广
证券投资顾问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必须遵守监管部门的规定,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根据《投顾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特别注意以下三个合规风险点:
首先,在进行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其次,证券公司若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应当遵守《广告法》(主席令[1994]第34号)和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同时证券公司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媒体所在地证监局报备。这里的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指《关于协同做好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0]78号)、《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证监发[2006]104号)、《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证监机构字[2005]143号)、《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证监发[1997]17号),根据上述规定,特别注意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证券公司和投资顾问必须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而且禁止与相关媒体、通讯服务机构及其他合作方进行咨询服务收入分成。禁止以夸大、虚报荐股业绩等方式(包括以推荐的个股市场表现代替推荐的证券组合的市场表现),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的信息。
第三,证券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局报备。
因此,证券公司在业务推广时不得出现虚假宣传、或在通过公众媒体或讲座等形式宣传时、必需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向当地证监局报备,否则就会存在合规风险。
(四)参加公众媒体
《投顾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鼓励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组织安排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按照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客观、专业、审慎地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变动情况发表评论意见,为公众投资者提供证券资讯服务,传播证券知识,揭示投资风险,引导理性投资。”由此可见,证券投资顾问是可以参加公众媒体的,而且依法可以发表评论意见。但《投顾暂行办法》第三十一二条对证券投资顾问在参加公众媒体时作出了一定的限制,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五)客户回访及投诉处理机制
1、客户回访
《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了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回访机制,明确客户回访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并指定专门人员独立实施。因此,证券公司应当关注以下合规风险:首先,证券公司内部没有相应的客户回访制度。其次,客户回访的人员是从事证券投资顾问的员工;第三,回访的内容不够具体,并且没有将回访的内容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予以留存。
2、投诉处理机制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涉及证券公司的客户较多,一旦与客户发生纠纷,证券公司应当有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并作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必备要求之一。《投顾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事项。”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在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时,遇到与客户之间的各种矛盾甚至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因此应该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进行有效的处理,不能让事件扩大,尤其不能被新闻媒体报道,否则将对公司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 而且缺乏投诉处理机制还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避免该合规风险的方式有:(1)公示客户投诉途径。(2)及时稳妥解决客户投诉问题。(3) 客户投诉及处理过程结果予留痕。
三、违规可能面临的处罚
(一)刑事责任
《刑法》(主席令[1997]83号)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八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投顾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罚款、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关健词:证券投资实验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
金融专业学科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实验由于其所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已成为实践性教学的主要形式。通过模拟实验,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还能帮助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将跨课程的有关知识融会贯通。如组织学生参与某些金融期货经纪公司联合媒体举办的沪深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大赛和我校金融学院举办的炒股大赛,在教学过程中购买模拟交易软件,通过这些途径,学生不仅能够容易了解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一般原理,也能够掌握相应的具体的证券投资分析技禾手段,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接受新的知识,促进理论知识的吸收和深化。
一、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
证券投资实验涉及到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等多方面的理论知识,是对各种理论知识的一种综合应用,学生如果能在证券投资实验环境下接受证券投资理论教育,不仅更加易于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知识,认识和把握相关证券投资实践,而且也能在实现二者的结合过程中做到相辅相成、互促互进。
证券投资分析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分析技术,比如基本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方法、心理分析技术等。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分析是一门综合应用的艺术。证券投资分析的目的就是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即通过对各种影响证券价格因素的分析,来判断证券价格的变化。但由于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繁多,而且在证券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证券投资分析的不确定性增加。这种不确定性要求证券投资分析人员灵活地、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各种分析技术和手段,来判断和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对证券分析技术的主观理解和运用这些技术的方法的不同,就可能会导致证券投资分析的结果大相径庭。技术是是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础,而综合应用的艺术则更高一个层次。
二、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证券投资实验具有实习性、综合性、协同交互、时间集中、资源独享、实验过程与结果不确定、实验要求高等特点,合理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模式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点予以确定。
(一)两种实验倾向的侧重点和考查标准不一样
目前证券投资实验有两种不同的实验倾向,一种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掌握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上,通过实验来完成书本知识向实际操作的转化,实验的重点在理解和掌握各种分析技术。另一种则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上,即实验就是通过做模拟操作,给学生一定的虚拟资金,让其模拟操作,重点在各种技术的综合应用上。
1.实验的侧重点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掌握证券投资的分析技术,则在实验的设计过程中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理论、技能的掌握上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则在实验设计中要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综合应用和熟练掌握上,而对证券投资分析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实验要求则相应降低。
2.考查的标准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上,则实验结果的考查将会是证券投资分析的最终结果,即模拟投资的结果是底是亏、盈利或者亏损的数额是多少作为评判的标准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要求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则实验结果考察的目标则在于学生对各种分析技术的理解和掌握上,模拟投资的结果并不是考查学生实验效果或者学生实验成绩好坏的重要标准。
(二)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的学生通过实验解决的着重点不同
在非金融专业学生的实验过程中,我发现将证券投资实验目的放在提高学生证券投资技巧或者综合应用上,效果并不好。学生在进行证券投资实验以前,大多数同学对证券投资的实际操作知之甚少,对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往往只停留在书本知识上,所以,直接进人模拟投资分析过程,学生大多不能顺利地进行实验,甚至有同学连基本的交易信息都无法看懂,实验的目的并不能有效地达到。
对于初次接触到证券投资的学生来说,很显然首先需要解决的间题不是证券投资分析的综合应用的艺术问题,而应该是技术问题,即通过证券投资实验熟悉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在证券投资实验中,实验的目的主要应该在于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原理、对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和方法进行训练,巩固和应用各种证券投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证券投资分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间题的能力。
(三)分析软件花样众多,学生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其中蕴含的各种信息
能熟练运用各种证券分析软件和交易系统,对于对于学生能够进人到正常的交易和分析过程至关重要,但在实验过程中往往会忽视该过程,因为在证券投资课程学习中一般不会对基本的操作和交易信息做过多的介绍,所以,如果没有该过程的准备阶段,将会使学生在后面的实验过程中无所适从。
(四)重视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忽视证券基本面分析实验
在目前的证券投资实验中,技术分析往往被学生所推崇,但实验过程往往也会有问题出现,即对各种技术分析方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且各种不同的技术分析方法应用规则繁多,在现实操作中的作用各有所不同,效果也不一样,学生在实验的时候往往无法进行鉴别和运用。
基本分析方法部分的实验工作被忽视的部分的原因在于该部分的分析过程比较复杂,收集历史数据相对比较困难,需要相应的其他统计分析技术才能完成这部分的实验。但这样会产生一系列问题第一,实验不能够促使学生掌握相应的基本分析技术,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处于无事可做的局面。往往会流于形式地或者被动盯盘,时间长了就会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中第二,忽视该部分的实验,无助于学生应用各种理论知识的能力,不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不可能学会运用多种不同的统计分析技术。
另外因为证券投资分析涉及宏观到微观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证券投资分析实验实际上是对学生对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知识的一个综合应用和考察,这部分实验的缺失,将使实验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投资者素质的逐步提高,价值投资的理念正在被市场所广泛接受,而价值投资的理念要求投资者必须进行基本面的分析,即通过基本分析方法来判断大势,寻找有投资价值的行业和个股。如果不对基本面进行分析,仅仅依靠消息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进行投资,如同打牌时不看牌,风险可想而知。
三、提高证券投资实验教学效果的心得和建议
在金融专业课程的教授中,结合学生的接受能力,与教科书中的理论相呼应,及时进行证券投资实验。我认为其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即掌握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技术上。
(一)注重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的介绍与掌握
针对上文提到的问题,在该阶段的实验过程中,我认为应该首先由实验教师对投资分析软件的使用和操作进行讲解,对分析软件交易信息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指标进行讲解,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分析软件的安装以及使用、主要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主要交易程序的掌握等。比如如何进人系统、如何看大势、大势的信息组成部分、个股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以及交易信息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等。然后安排一定的时间由学生自主的操作软件和熟悉一些基本交易信息。即要求学生利用实验室的模拟交易软件,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了解证券交易行情显示各项指标,对证券交易产生感性认识。
(二)改进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
技术分析实验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一要讲解要求学生掌握各种主要的分析技术手段的原理,特别是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指标的计算原理,只有掌握了各种分析手段的原理后才会明白其变化的原因以及变化的趋势二是要让学生对各种不同的应用规则进行实际验证。该验证过程对于学生掌握技术分析方法极其重要,因为技术分析方法的原理以及应用,在证券投资课程中虽然有老师已经讲解过,但学生根本没办法在短暂的课程学习过程中掌握各种不同的规则,而且各种规则在实际中的应用效果如何都必须由学生自己去验证。为了达到以上的目的,必须设计好各种技术分析手段的实验内容和步骤,不能放任自流,任由学生自己去揣摩和摸索比如在让学生掌握原理的步骤中,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让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这些内容,在学生对应用规则进行验证的时候,每个技术分析方法需要验证哪些内容,怎么去验证,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
(三)把基本分析技术的实验作为一个重点
在实验中进行基本分析的思路应该是,在基本分析技术的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宏观经济、行业以及个股资料,然后对资料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即当前的形势如何,未来的经济政策的走势会怎么样,哪些行业值得投资,值得投资的行业里那些个股又具有投资价值。方法上主要运用归纳、演绎等逻辑分析方法,具体手段上主要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以及财务评价分析技术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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