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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事业;会计准则;比较
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2007年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实现了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全面提升了我国会计发展水平,标志着我国会计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13年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都是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并在会计基础理论方面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事业单位主要使用财政资金,并以非盈利为目的,其会计准则与企业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主要从总则、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方面对两个准则的差异作一比较分析。
一、总则方面的不同
(一)适用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准则体系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体系没有建立具体准则,具体核算通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
(三)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参照国际财务会计公告惯例,共列举了八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则列举了六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并首次将全面性原则列入其中。两者的差别在于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谨慎性(即稳健性)和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没有提及这二个要求。
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赚钱,同时也要强调对风险的控制,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以谨慎性要求来作出职业判断,以应对不断发展的外部环境,从而有效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危害和损失。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不需强调谨慎性要求,因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大部分资金均来自财政拨款,对市场依赖性不大,没必要突出强调谨慎性要求。
三、会计要素方面的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要素。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五大要素,首次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故将费用纳入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两者之间尽管要素名称相同,但含义还是有较大的区别。
(一)资产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二个定义中的几字之差凸显其中的差别,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是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的,单位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处置权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因而事业单位的资产定义为“占用或使用”,而不是“拥有或控制”。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既体现了会计信息全面性要求,也为将基建项目并入财务“大账”提供了依据。
(二)负债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负债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三)所有者权益和净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是企业追逐的目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为适应部门预算管理要求,首次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单位净资产仅作为单位运行的结果列支,不是最终的经营目的。
(四)收入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费用和支出(费用)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支出或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财务会计报告构成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首次引入“财务报告”概念,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见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只有充分了解这两个会计准则,才有助于财务工作者游刃有余地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与会计核算。事业单位新准则对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由原来的11章47条,修订为12章68条。同时,在增加了21条新规定的同时,还新增了“财务监督”章节。新准则的前身是1997年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此次修订,维持了原准则的基本框架结构,针对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相关完善与修订,新准则的内容基本为以下几大类: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假设;会计目标;核算基础;一般确认计量原则;会计要素定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项目分类及构成;财务报告等。
财政部发言人于2012年12月13日对外公布,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制度调整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主要为:第一,在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进行制定;第二,新准则在原有基础上,兼顾决策有用的同时更加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第三,会计核算基础被更加合理的予以界定;第四,事业单位专属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得以强化;第五,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进行了重新规定等。以下内容中将称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为《新准则》;1997年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为《旧准则》。
一、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比较
(一)适用范围的改变
《新规则》与《旧准则》都明确规定,本准则将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然而,根据我国2011年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国事业单位的划分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三个类别,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我国政府今后将不再对后两者类型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批准设立。也就是说属于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或者转为企业类型的事业单位将不再执行《新规则》。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修订;财务报告
为了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步伐日趋加快。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规定,2012年2月7日修订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准备在2012年适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修订工作也显得日趋重要。
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必要性
1.有利于为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建立统一的概念框架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形成于1998年前后,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医院、高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会计制度。在该体系中,各项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则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内容分类、主要项目的计量方法、会计报表构成等。该准则虽对事业单位会计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作了初步的探索,但缺乏系统性,如欠缺对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等重大概念问题的阐述。此外,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仅作为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基础,并未对医院、高校等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起到统驭作用。从这一意义上讲,统驭我国各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为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提供统一的概念基础和制定依据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尚未真正建立。
2.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的内在一致性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各项行业会计制度在会计要素种类及其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差异较大,既影响了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给事业单位的报表汇总,以及未来建立科学的合并报表制度带来难度。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各项制度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进而增强事业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有关资产等要素的 定义没有真正反映各要素的经济特征,没能真正体现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在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中,按照各要素的经济特征重新界定其定义,并明确其确认条件,有利于促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有利于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出现的、会计制度尚未规范的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
在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由于业务的不断发展、创新,一些新的业务或事项在具体会计制度中缺乏规范但又急需处理。如新《医院会计制度》在修订前,因原制度缺乏对科研、教学项目收支核算的规范,从而导致医院会计实务存在科教项目收支核算混乱的突出问题。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会计制度尚未做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5.与国际惯例接轨,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奠定基础
国际及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制定经验表明,会计准则体系建设通常都制定有“会计概念框架”,作为具体准则制定的概念基础和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套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这套体系必将包括基本准则和若干具体准则。先行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的概念框架,有利于为建立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进而以基本准则为统驭建立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积累经验并奠定基础。
二、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几点建议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的目标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为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建立统一的概念基础和框架,其在内容上规范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会计要素的基本分类、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从而作为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的基础和依据,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制定发挥统驭作用。
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定位
现行准则仅仅统驭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将统驭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所有分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同时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制订的成功经验,对现行准则中的一些具体确认计量标准、原则进一步细化深化。
3.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规定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目标及使用者群体。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目标兼具“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即要“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为财务报告使用者合理配置资源、进行社会及经济决策服务”,这些内容应当在新准则中明确规定,并可以在新准则中列举财务报告使用者群体。
4.关于会计核算基础
现行准则仅针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规定其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原来的规定过于简单,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可修改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业务或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部分行业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采用权责发生制”。这样的考虑有两点依据:一是2012年2月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二是现行科学、测绘、地质勘探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均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5.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和计量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各会计要素的经济特征,同时要借鉴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经验,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特点,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明确各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计量原则。
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做法,对固定资产实行折旧制度,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并适当考虑资产减值情况,以便如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净值和资产可收回金额,从而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真实反映资产的消耗水平提出统一要求,为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进行公共产品或服务成本核算提供信息支持。
6.关于净资产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应当结合当前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在净资产内容中增加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等项目,同时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要求调整有关项目。
7.考虑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将一些新出现的业务和会计事项纳入预算会计准则中予以规范,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的“大收入”和“大支出”要求等。
8.关于事业单位财务报告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列报格式做出统一规定。
一是要改革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项目和收支科目的结转时间。建议将事业单位的收支科目改为按月结转至结余类科目,收支科目的发生额只在收入支出表中列报,资产负债表的构成要素只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予以设计。
二是在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结合国库存集中支付核算的要求,对收入按来源进行分类列示、对支出(费用)按功能进行分类列示。
三是要明确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构成,可以在会计报表体系中增加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并规定部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所适用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
通过上述修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其通用性,同时兼顾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S]. 财预字[1997]286号,1997.
[2]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S]. 财政部令第68号,2012.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原来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经无法在新形势下继续使用了,因此,新版的准则应运而生。内部控制制度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核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单位的未来发展状况。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出台就是要求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归纳、采集的会计信息更加合理,从而为事业单位创造更多的社会以及经济效益。
一、对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简单理解
1997年,我国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事业单位所面临的大环境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1997年制定的会计准则已经难以适应新的环境。因此,我国与2012年又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正式实施。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没有改变1997年制定的准则,只是对其中的多数条款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完善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报告、会计核算、会计基本假设以及会计信息要求。与老准则相比,新准则对其的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会计核算的基础进行合理界定;其次,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目标进行进一步的明确;第三,对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对行强化管理;第四,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整理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以及固定资产。
二、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现状
1.内控制度不严格
现在很多事业单位中虽然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内控制度却并没有起到相应的控制作用。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有些单位虽然制定相关的政策,但是相关人员并没有在实际的工作中遵守相应的制度,导致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仅仅停留在书面上,其真正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无法促进事业单位管理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在对内控制度进行制定时既没有认真考虑自身的情况,也没有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在操作性和合理性上都比较低下。
2.相关人员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意识
现在,在很多事业单位中,相关人员的内部控制意识不强,不仅对内部控制的概念认识不清,对内部控制对本单位的重要性更没有充分的意识。很多事业单位内部没有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在本单位内部建立一个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导致单位内部人员从下属部门到管理层在对本单位进行实践处理时都比较随意,缺少一定规则的约束,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当审计工作出现问题时,无法确定责任人是谁,工作人员相互推诿责任,不仅严重影响了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也对事业单位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三、新事业单位跨级准则下强化内部控制的措施
1.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内控意识
要想充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内控意识,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事业单位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事业单位管理层人员的认识。事业单位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取决于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如果某个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那么相关工作人员和下属部门就很难执行命令,事业单位的工作氛围也就会变得比较松散。因此,事业单位在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加强从下属部门到管理层的所有工作人员对内控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对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就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内控制度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行定期的培训,从而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动力,只有这样才能让事业单位保持健康的发展状态,为事业单位向更高层次迈进打好坚实的的基础。
2.在事业单位中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自身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也要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的规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一系列的采购物资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定期盘点资产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员工评价考核制度、独立审计内部财务制度、风险管理和防范制度等等。还要将这些制度进行严格有效的落实,不能使其成为一纸空文,对单位人员要强化他们对制度的执行力度,对做账人员和资金保管人员的工作要定期检查,同时采取轮换值班的方式,对可能出现的腐败和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主要对象是单位资产,为了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必须定期按照规定对单位资产进行严格的盘点,及时记录单位资产的增减和变化,全面掌握事业单位的资金动向。
3.对事业单位内部的审计工作加强监督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更要发挥其监督审计的作用,对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职业态度和自律行为都要进行改善。将所有的部门用内部审计制度联系起来,以内部监督和内部审计制度为原则,通过各项任务的执行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互相监督,还要将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上,坚决预防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
4.在事业单位内部实行激励措施
为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工作,在工作人员中实施奖惩激励措施相当有效。但是,要注意在实行这一措施的过程中,不能有失公允,不搞特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一些做出违法乱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必须依照单位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对于那些对单位做出一定贡献的工作人员,单位内部要给予肯定和奖励,肯定的形式可以是给予奖金,也可以是提升其职业发展的空间。完善而有效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应该而且必须做到有奖有惩,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出台不仅能够对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完善和建设起到推动作用,还能够推动单位内部对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之间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这种关系能够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并为事业单位创造更多的利益,从而促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准则比较研究分析
一、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比较
(一)适用范围的改变
《新规则》与《旧准则》都明确规定,本准则将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然而,根据我国2011年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国事业单位的划分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三个类别,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我国政府今后将不再对后两者类型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批准设立。也就是说属于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或者转为企业类型的事业单位将不再执行《新规则》。
(二)资产相关改变
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资产管理要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新准则》中规定,核定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时,以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情况作为主要依据。有利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协调配合。
此外,《新准则》中对资产的概念和特征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资产分类和固定资产标注进行了相关调整。同时,对对外投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也有所增加。详见表1。
(三)收入相关改变
关于收入部分,《新准则》将原有的“财政补助收入”修改为 “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并且对两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明确。其一,财政部门拨款强调了“同级”概念,有效规避了对非同级财政部门拨款的重复计算问题;其二,用“各类财政拨款”代替原有的“各类事业经费”。 扩大了事业单位收入范围,将住房改革、社会保障、基本建设等财政拨款统一纳入了收入范围,使得事业单位收入的内容更完整与全面。
(四)支出相关改变
原有支出分类基础上新增“其他支出”
《新准则》在原有支出分类基础上,新增加了“其他支出”,改变了原有的之处分类无法对事业单位支出不足进行全面反映的问题,能够对捐赠支出、利息支出等进行充分且正确的反映。《旧准则》对相关支出的实际核算也没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使得事业单位支出的实际核算出现多种情况,而《新准则》对此也进行了相关改变。
3、重点对支出管理进行了修订
对支出管理更加强调了其特性,即合规性、效益性、真实性和绩效性。《新准则》中规定,专项资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还应对“政府采购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严格执行,《新准则》对支出核算与管理还提出,在事业单位内部应树立成本费用和投入产出意识,以及经济核算观念,要加强“经济核算”,目的是促使事业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新准则》还对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做了
相关补充性规定。
(五)对于事业基金的规定
《新准则》中把“结余”部分拆分成“结余”和“结转”两个方面。另外,《新准则》中第三十一条中,要求事业单位强化事业基金管理,对基金规模严格控制,严守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超出规模的支出。这条规定可以有效的限制事业单位支出规模过大的情况,要求其事业基金能够与单位的年度预算紧密关联,严禁出现支出无度或者基金数量出现负数的情况。这条规定进一步强调了事业基金对于事业单位的约束作用,强调其与单位年度预算相关联的思想,要求单位管理人员能够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充分体现事业基金的作用。
(六)对于财务报告的修改
《新准则》对于财务报告中的个别项目也进行了修改,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对于之前事业单位的“经营成果”一项进行了修改,由于事业单位一般都为非营利性机构,经营的也多为公益事业,因此将该项目修改为“事业成果”。二是针对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以及固定资产管理设定了专项的表格——“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三是“结转”、“绩效考评”等科目新增到财务报表中。四是对于财务报表的分析,取消了过去对于经费自给率的分析计算,而增加了对于单位人均支出的分析比率以及单位预算基金的利用效率比率。
(七)新增设了关于财务监督的相关条例
《新规则》一改过去“重实质,轻监督”的痼疾,单独设立了一章“财务监督”,强调事业单位对于财务监督的重要性,规定了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监督的方式方法和监督的目的以及效果,首次提出接受外部监督的要求,明确建立财务监督体系的规定。这可以说是对过去准则的一种质的突破。
二、结束语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弊端;亮点
为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政部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原准则相比,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亮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行准则的统驭范围有所扩大
现行准则将统驭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和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原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这种规定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缺乏约束力。由于同样作为事业单位,却不使用统一的会计准则,这就会导致国有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没有可比性。而新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这就把一些民间事业单位也纳入统驭范围,执行准则的统一也必定能保证事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现行准则更多地反映外部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
现行准则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我国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供给型转化为经营管理型,这就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不能只注重财政预算的要求,还应关注外部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资源分配者和内部管理者对各种会计信息的需求等方面。现行准则信息使用者范围的扩大更能适应目前经济形势的要求。
三、现行准则采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方式
现行准则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在现行的经济形势下的弊端已日益显现。现今形势下,事业单位市场化的进程使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原有的收付实现制只强调某一会计年度内收支产生的现金流量,使资产失去控制与监督,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无疑是对原有会计核算方式的完善与补充。
四、现行准则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使用说明
现行的会计制度对原有制度下的会计科目进行了梳理和改进,根据目前财务管理的需要增设了部分科目,对个别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进行修改或取消了个别科目。制度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可以在根据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并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各类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合并或减少某些明细科目。这种规定不仅为事业单位在会计实务操作上提供了科学全面的依据,也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
五、现行准则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更加全面
现行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现行准则增加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全面性”要求,以保证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业统一纳入会计核算。并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取消的“重要性”原则。
六、现行准则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
原有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这种规定使得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失去完整性与真实性。现行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外,还应当至少按月交基建账的相关数据并入本单位的会计“大账”,在会计科目中“在建工程”科目,并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明细科目,以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种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实际成本。这在保证会计信息完整性的同进,也加强了本单位资产负债的管理,降低了各种市场风险。
七、现行准则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
现行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例如: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计量、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的计量、无法取得支付对价的资产的计量等。同时,与现今的资产管理体系相适应,事业单位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资产也越来越多,普遍存在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相关资产不入账等问题,现行准则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保证国有资产的及时入账,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
八、现行准则对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了创新
原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也不计提减值准备。这种处理方面必然导致成本核算不完整、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背离等诸多问题。现行会计制度尝试性地引入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这种方法在预算管理方面不影响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口径,在财务管理上,又能及时反映本单位的价值消耗情况。这对促进落实事业单位的“实物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以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的成本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九、现行准则严格区分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
现行准则第三十条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与原准则和制度相比,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人原则。这些规定与“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部门预算管理规定相适应,可以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与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能促进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保障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十、现行准则科学系统地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
现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指出,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其中新增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引入“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对财务报表的结构进行了明确,统一规定了构成报表的基本列报格式。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与企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会计惯例存在许多的区别,这就会使事业单位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科学性。现有的财务报表体系的改进必定更能满足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的需求。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与原有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更能满足当前经济形势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它可以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提高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同进也能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与精细化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征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S].2012.
[2]李花果.解读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J].会计之友,2012(20).
[3]曲鸿吉.探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J].会计师,2012(13).
[4]王园.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进建议[J].今日科苑,2011(04) .
关键词: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 体会 执行
一、引言
事业单位是与企业相并列的一种单位类型,其不以盈利为目的,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大众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向社会提供服务,是一种服务性社会组织。包括医院、公园、科研院所等多种类型单位。针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的财务准则是1997年、1998年正式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两项制度的颁布,对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进展,无论是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还是其自身的业务核算范围,都经历了制度性变革和扩展,对会计制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原有的会计制度已无法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应运而生。
二、新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管理带来的“新变化”
(一)会计核算的范围被扩大
老版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关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方面并未详细列明会计核算的要求和规定。不仅使这部分的会计发展较为迟缓,而且不利于事业单位的统一会计核算。准则和新制度在这些方面做了适当改进,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更为全面和规范。
(二)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被加强
旧准则和制度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只进行原值核算,不进行折旧处理,而是选择计提修购基金。这种方法下,固定资产的净值难以被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容易被虚增。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新准则和新制度改变了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并且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比如增加了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在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前,对专门借款利息的核算。对固定资产原值的计算更加公正和客观。此外,新准则和新制度中还共同增加了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计算,并且选择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来替代其净值,完善了固定资产的计价。
(三)存货管理得到改善
旧准则和制度对事业单位材料物资的采购、领用、消耗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对单位物资的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剧,旧准则和制度已不再适应事业单位对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不同标准的划分。针对这一点,新制度将它们全部作为存货处理,使这一难题得以解决,也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
(四)加强对基建账的管理工作
旧准则和制度中规定,将隶属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产、负债和收支项目列入基建账,并独立于会计总账管理核算。新制度对原基建账管理做出了改进,规定事业单位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但要定期将基建账数据并入会计总账中核算。这样不但加强了单位对于资产负债的管理,还有效降低了单位的财务风险。
(五)其他方面
除了以上几点,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在结余的结转和非财政补助的分配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进行了合理的控制;对资产的入账管理工作重新进行了规范,强化了资产的计量工作;对原有的会计科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科目的设定更为系统和科学;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实行优化原则,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预算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执行的亮点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执行至今,过程中不乏很多亮点。经笔者归纳总结,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是新制度和准则中最大的亮点,它不仅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有机接轨,也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能够紧跟世界会计发展的步伐。
第二,强化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全面性。新制度和准则要求事业单位的所有经济业务都要严格进行会计核算,使单位会计管理的规范性得到了加强。
第三,方便了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取财政信息。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会计信息提供方面,一改过去只方便内部人员使用的情况,强化了财务信息的规范性和实用性,扩大了受众的范围,将更广泛的信息使用者都纳入其中。
第四,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对过去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增设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等,使报表系统更加趋于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五,加强了资产的管理。新准则要求严格规范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包括对受赠资产也要进行严格的计量,并在会计报告中加以披露。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在我国实施近一年。凡是不具有行业制度/规范的事业单位都需执行这两项规定。在新准则和新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其平稳过渡,顺利执行,我国财政部于2013年年初对外了《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但是,在新准则和新制度的执行中,仍有很多注意事项需要把握。
(一)做好新制度和新准则执行前后的过渡工作
首先,事业单位应在2012年底,根据原账目编制“科目余额表”。其次,于2013年初根据新制度和新准则成立新账,并对原账目和科目余额进行相应调整,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同时,将科目余额表的每一项余额作为新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然后,各事业单位根据2013年1月1日各新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编制2013年期初的资产负债表。最后,各事业单位按照新制度和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过渡结果,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总之,各事业单位应做好新制度与新准则执行前后的过渡工作,以保障新制度的顺利执行。
(二)财政部门应加强宣传与培训,保证新准则与新制度的顺利实施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制定部门是财政部门,但财政部门同时还是事业单位对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管方。因此,可以说,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甚至能够成为新准则与新制度顺利过渡和真正推行的关键。所以,财政部门应做好新准则和新制度的领导和引导工作,继续做好新准则与新制度的培训与宣传。虽然新准则与新制度已正式实施,但是依旧不能放松相关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制度实施前的宣传,是针对各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及财务工作者,使其充分认识新准则与新制度的实施必要性与优越性,并帮助其改变原有的工作方式。而制度实施后的宣传,宣传单位为各事业单位的利益相关者。对此,财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如报纸、杂志、网络等,向广大利益相关者宣传新准则与新制度的实施好处,从而减小实施过程中的阻碍。此外,财政部门还应注重新准则和制度的相关技能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
(三)强调员工思想教育,消除抵触情绪
对于财务会计方面的改革,单位的老员工往往会存在抵触情绪。第一,应端正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对制度改革的态度,通过不定期的宣传和培训使员工们认识到改革带来的正面作用;第二,通过变相的施行一定的奖惩措施,逐渐消除员工的抵触情绪。例如通过组织知识竞赛的方式使更多的员工参与到改革之中,加强对新制度和准则的了解,弱化敌对情绪。
(四)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一直以来,由于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都较为简单,所以单位对财务人员的技能素质要求并不高,准入门槛也较低,使得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甚理想。由于新制度和准则的实行,事业单位对于财务人员的要求有所提高。但从总体来看,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素质依然偏低。这需要事业单位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以加强单位财务人员的队伍建设:第一,提高准入门槛,在财务人员招聘考试中,修改过去事业单位考试的固有模式,加强对于财务专业相关知识的考察力度,严把人员素质关;第二,加强财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专业机构来单位授课,及时使财务人员了解财务方面的新知识、新变化,并要求其将所学知识灵活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使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梁丽香.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及启示[J].国际商务财会,2012
[2]彭欣,胡志勇.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革的必要性[J].中国集体经济,2012
[3]王文汉.新旧会计制度执行问题的比较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
[4]万昂旦措.基层人民银行执行新会计制度存在问题探讨[J].青海金融,2008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准则
一、背景简介
我们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内的固定资产是在不断增加的,这当然是因为行政事业单位本身的地位和重要性在逐日增强,与此同时,最为迫切的就是要做好与之配套的管理工作,而行政事业单位内良好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就是会计制度的优化、完善和执行。对于任何一个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完善的会计制度都是保证其政府投资使用合理有效的重要保障。本文也正是基于此来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会计准则面临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针对性的制定出解决方法来。
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存的问题分析
(一)收付实现制存在弊端
我们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当中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律使用收付实现制度,这样一种制度与权责发生制比较起来主要特点就是将事业单位内的全部收入都作为了核算期收入,并将事业单位内的全部支出都当做了核算期支出,这无疑会使得事业单位内的收入与支出最终不平衡,同时也使得核算期内的会计信息完全无法准确的体现出事业单位内的实际情况,这就会导致事业单位难以根据会计信息来进行更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控制或者是绩效评估,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会计工作的实际意义,因此收付实现制确实是存在问题的。
(二)资产核算存在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内的资产核算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项目之一,但同样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核算的数据准确度不高,这是因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的固定资产统计往往是通过实际成本价值得来的,在日后就只对历史成本进行核算分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者是维修费就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得来的,这样做的不足在于固定资产没有计算磨损价值和转移价值,固定资产会发生一定程度的虚增,总而言之,就是认为固定资产的成本信息结构会不完整,并没有得到其实际价值,违背了进行会计核算的本意。二是无形资产的核算体制存在着不足,事实上,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无形资产的核算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使得事业单位内的无形资产往往得不到科学合理准确的评估,也没有形成完整的无形资产台账,在后续需要相关方面的数据和成本时就完全无法提供。
(三)会计报表信息不全面
行政事业单位内会计报表信息不全面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体现:第一就是资产负债结构有待改进,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收入和指出两个指标是在同一张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反映和体现的,这实际上就是将资产负债表变成了科目余额表,一方面是不符合国际上的统一惯例,另一方面也无法反应事业单位内实际的财务状况。第二就是现金流量信息体现的不到位。第三是表外信息的披露和体现不充分,同时对于财务说明书的应用也不到位。
三、改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策略分析
(一)采用权责发生制度
采用权责发生制度主要是希望逐步替代在当前已经不适用的收付实现制度,且这样一种制度到目前为止也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主要方向,事业单位在进行核算时就应当有意识的引进这样一种制度,使得事业单位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双制度过渡阶段以后,正式采用权责制度来进行核算和管理。对于一些全新的或者是急需采用权责制度的经济活动而言,也可以直接采用权责发生制,总而言之,就是要在当前阶段内尽可能的协调好准备工作,基于此来保证后续的工作能够顺利稳定的进行和完成。
(二)改进固定资产的计量核算方式
我们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计量核算方式同样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该过程可以借鉴现行会计制度当中的方法来进行,也就是利用累计折旧这一科目来抵消原有的专用基金科目,这样一种做法实际上也就是将折旧费用在资产负债表当中进行了扣除,好处就在于充分体现了固定资产的实际新旧程度。当然,在上述环节进行的过程当中,还需要在固定资产合理的预计使用年限内计算出预计净残值,并将其在折旧额当中通过摊销的方式扣除,同样进入到收入和支出当中去。除此之外,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对在建项目涉及到的科目进行考虑,主要就是在进行固定资产的购买时需要将其先归到成本当中去,在建设安装工程完成以后能够达到预计使用效果时再将其进行会计处理,及从在建工程移入到固定资产当中去,这样有利于固定资产统计的实时准确性。
(三)完善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的价值需要在适当的收益期内得到补偿,因此无形资产的计价往往需要根据其实际的类型来进行计价和摊销,并相应的建立起无形资产的登记台账来。无形资产的登记台账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重要性是比较大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在侵权状况发生的时候能够保障主体能够获得合法权益的实物证据,这样就能够通过实物证据来更为科学合理的制定赔偿标准;能够为无形资产的评估计价奠定必要基础,这主要是考虑到无形资产自身往往不具备确定性,因此其价值也很难进行评估,就需要通过某单项无形资产的投入来进行判断;无形资产的良好核算有利于财务部门或者是其他相关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必要的盘查和清点。
四、结束语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的经济业务状态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样一种变化就对事业单位内的会计活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而行政事业单位内会计准则本身的问题才是最为核心的问题,因此想要在事业单位内尽可能好的优化会计工作,首先就要解决好会计准则的问题。
参考文献:
摘 要 随着国家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正从单纯的公益性机构向综合机构职能转变,事业单位的市场化趋势也日益显现出来,服务的对象、职能、资金来源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严格控制事业单位财务风险,加强财会规范化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事业单位 财务风险 控制
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责是多国家政策进行直接的执行与贯彻,它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国家的财政资金。因为经济方面的业务核算对其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其中涉及到的环节也相对较少,所以,没有重视对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控制,导致了普遍的一些问题存在,缺乏在财务方面的认识,在内控方面缺乏执行力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无法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控制、缺乏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等问题。对事业单位在财务风险方面的控制进行研究,在对财务风险进行预防、财务上提高管理方面的水平以及财经纪律得到严格执行灯方面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财务风险体系的影响
1、与旧准则相比,事业单位财务新准则在收入管理方面新增一大条款“事业单位必须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足额缴纳相关资金,不得隐瞒、私自挪用、滞留及坐支”,该项条款是政府多年来针对于非税收入改革的一大成果,也充分展现出政府对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视。同时,新准则颁布后,保证了税收的顺畅性,拓展了预算资金上行渠道。
2、与旧准则相比,事业单位财务新准则在支出管理方面新增二大条款,一是“事业单位需加大支出的绩效管理力度,保证资金的有效性”以此充分展现出事业单位支出管理的合理性、高效性及科学性。同时,明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有效的评价标准,凭借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高效的评价方法客观公正评价项目执行结果,从而增强事业单位对项目支出管理的科学公正性;二是“事业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制度加大对各类票据管理力度,保证票据来源合法性、内容真实性,规避虚假票据现象”,以此充分展现出事业单位支出管理的精细化。
3、与旧准则相比,事业单位财务新准则在资金管理方面新增三大条款,一是“事业单位需严格遵循从严控制、科学规范原则分配资产”,以此充分展现出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这一条款要求事业单位在配置资产时能够按需分配,切实规避资产流失、浪费现象的发生,保证资产使用价值最大化;二是“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过程中但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当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将在建工程计入事业单位资产范畴,即拓展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容,又充分展现出在建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事业单位需尽可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依据政府相关规定推行资产共享、共用”,以此充分展现出事业单位资产整合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改革开放推行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突飞猛进发展,基于国内市场中缺乏健全的管理事业单位的相关制度和法规,以至于市场内重复建设现象日益突出,大量的事业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与旧准则相比,事业单位财务新准则在负债管理方面新增一大条款“事业单位需构建健全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将借入款项管理落实到位,规范审批程序,切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以此充分展现出事业单位已重视起财务风险管理相关问题,并打破了传统以事业单位无风险的观念和意识,树立起新型的财务风险管理理念。同时,事业单位已将财务风险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并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及物力资源培养事业单位管理者,增强其风险预测能力、风险分析能力及风险抵御能力,尽可能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二、现阶段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财务风险方面的意识
在单位中内控方面的制度被弱化了。通常认为进行内控方面的制度建立对人力与财力上要有一定的耗费,但是不确定这种做法能够带来多少经济效益,所以在进行内部财务的风险控制方面制度的建立上缺乏积极主动的态度。
2缺乏监督机制
在事业单位中,内审机构多数都是同会计部门属于平行的地位,同时跟执行机构是依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缺乏自身的独立性与权威性。通常在审计的内容方面很少进行评价单位内部的各个组织机构,不能够对资金起到真正的监管作用。并且,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也没有重视对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方面的制度同日常的考核相挂钩进行监督,便有对考核重视、却轻视在财务风险方面控制的现象出现。
3、经费支出的各种项目未进行管理
在事业单位内部在严格的预算与控制标准方面比较缺乏,在经费支出方面的随意性相对来说也比较大,即便有些单位对经费标准进行了制定,但大部分也是实报实销,领导只要签字了,会计就会进行报销,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性控制管理。
4、在事业单位内部没有合理设置财务岗位
因为受到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面的限制,使得人员使用方面相对来说比较紧张,在财务岗位的人员安排方面不够合理,大部分的单位有一人多岗或者多职情况存在,甚至存在同一人兼职不相容的情况。没有对记账、保管以及经办经济业务等人员进行分离与制约,而类似由出纳进行兼职复核、由采购进行兼职保管等现象的存在较为普遍,在财务风险控制方面出现一定的漏洞。
5、在固定资产方面的管理较为薄弱
在政府集中采购的制度进行了统一的实行后,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事业单位进行购置固定资产的行为,但是仍然缺乏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内部制度,对采购重视、对管理轻视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没有严格执行相关于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部分规定,很大一部分的事业单位没有进行财产定期盘点制度的建立。
三、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薄弱的原因
1、缺乏财务风险方面的防范意识。若想健全与实施财务方面的各项制度,则需要在财务风险的控制方面树立良好的防范意识。部分部门单位的领导缺乏在财务风险控制重要性方面的认识,觉得未发生的就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忽视安全隐患,在这方面的意识比较淡薄。
2、与上级财务核算部门的沟通衔接不顺畅,对及时有效进行财务风险的控制上产生了影响。作为会计工作的主体,事业单位在进行了会计方面的集中核算以后,未对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方面职能进行改变,本单位仍然拥有依据实际需求合理合法的进行筹集、分配与使用资金的权力,并非只要进行了会计的集中核算,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就无需存在了。
3、没有完善的财务风险方面的控制体系。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针对的是企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内部并无太大适用性。在财务监督方面的机制不够健全,部分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违法干预,使得财务工作者的监督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并且内部审计制度在可操作性方面比较差。
4、某些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在业务素质方面不高,在财务风险的控制上无法适应其需要。因为相对来说事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比较简单,未能很好体现财务管理人员工作的地位,所以没有提高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方面的要求。
四、完善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管理建议
在财务风险的控制方面增强意识,强化单位内部的负责人的控制责任,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岗位方面的职责,同时实现岗位之间互相牵制。同时加强在财务方面工作的领导,单位领导要对各种相关的制度、法规与法律进行认真学习,进行强化法制方面的意识,在财务管理执行方面的自觉性进行不断的提高,会计岗位人员要相对的保持稳定,在业务与执行的政策方面能够保持其连续性,且保证会计人员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了财务会计方面的管理工作上。
对事业单位的内控体系进行健全与完善,对各种内控行为进行规范。在实践当中,与已经进行颁布了的各项规定,分行业建立起财务风险的内控制度,促使财务风险新的控制体系能够形成,使其以原有的制度作为基础,在事业单位的发展与服务的过程当中,在财务方面的管理状况与财务信息进行传递方面能够更加原则性、具体性、规范性的得到体现,保证在我国,社会服务的各项事业能够健康积极的发展,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同时也要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相适应,在对内部管理方面进行内容、层次以及要素进行设计时,要更加能够与新形势下的体系相适应。
参考文献
[1]胡敏.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及其对策研究.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2011(10).
[2]姜晓鹏.国有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措施.科技创新导报.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