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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导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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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导则

第1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千呼万唤,俗称“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于在2016年5月31日颁布。至此,中国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的三大环保战役全面打响。

“土十条”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十条”的首要任务是摸清家底: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4月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了一份全国土壤污染家底,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点位超标率达19.4%。

不过,由于土壤的异质性,点位的取样只能代表这一点的土壤污染情况,而无法得知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土壤污染情况。也就是说,点位超标率为16.1%,不等于全国有16.1%的土壤是污染的。

加之,在这次大调查中,64平方公里采集一个农用地的样品,256平方公里采集一个森林和草地的样品,采样点太少,更加无法准确反映出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状况。

一位环保部人士透露,环保部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已覆盖90%县(市、区)。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

业内人士对土壤的修复和治理并不乐观。因为相较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相对滞后、基础薄弱,而且在修复治理技术上也有三大“关卡”:一是土壤污染的来源、污染原因往往非常复杂。有的污染物一旦进入到土壤以后,可能非常难以修复,更不用谈恢复原状了,这是土壤污染本身的特征决定的;第二,土壤污染的机理非常复杂,往往是多因素,有物理的、化学的、生物学的,整个迁移转化过程从机理上来说很复杂;第三,修复治理的投入一般来讲非常大。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教授宋国君对《财经》记者分析,空气和水都有很强的扩散作用,在严格的达标排放要求下,可以容纳一定的污染物,但土壤不具备这样的特性,一旦污染,治理成本实在太高了。

这也是“土十条”并未开展大规模土壤修复治理,而是差异化管控的根本原因。按照目前的思路,不将污染物取出来,而是实现土壤的安全利用。近期目标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和“气十条”“水十条”中要求PM2.5降低25%、Ⅲ类水体达到70%以上等具体指标不同,“土十条”并非一刀切,而是提出因地制宜,采取分用途、分类别、分污染程度、分阶段的差异化防治措施。对于污染地块,区分不同用途,不简单禁用,根据污染程度,建立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从中可以看出,这和此前大气、水治理的思路不同。“水、气同质性,底细也比较清楚,在决策时已知道大概要投多少钱,关多少工厂,采取哪些措施比较确定。”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土壤的底数情况不是太清楚。在此情况下,结合国力、社会经济文化等综合考量,不可能在此阶段花巨大代价做完全的治理修复,主要以风险管控为主。

风险一般指对健康造成的风险,根据暴露人口、时间等指标,可以把风险货币化计算出来,从而决定投入多少经费,可将风险降低到多少。风险不可能为零,只能是持续降低风险。

同时要考虑,风险管控需要结合场地污染情况和开发利用开展,实施起来需基层具有较高的执行和监管能力,需要尽快推出相关的导则和技术方法,并通过培训等方式帮助其提高相关能力。

第2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关键词:污染场地 治理 经济政策

中图分类号:X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1(c)-0071-03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问题正日益受到关注,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化,场地治理修复需求正逐步得到释放,污染场地修复的政策和资金机制问题日益成为场地修复的瓶颈。因此,该文从经济政策和资金机制的角度对现状做了梳理,并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1 污染场地管理相关的政策分析

1.1 法律法规及管理政策

受到多种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虽然也高度关注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但是一直将关注的焦点放在到水和大气方面上,对土壤污染问题相对忽视,特别是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出台,在社会背景下得到广泛的实施,土壤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没有得到相应的制定,对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优化开展产生了不良影响。现阶段我国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形成体系,分散在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中,并且只存在原则性的规定,无法对污染场地治理和土壤修复提供科学的指导。

纵观我国土壤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农业法》《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相关法律条款中有所涉及,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够合理控制农药、化肥等过度使用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

防治“三废”污染的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适用于合理预防和治理废气、废水以及固体废弃物不合理处置可能形成的土壤污染问题。

土壤保护本身的有《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主要用于土地管理和再开发。

除了在上述相对零散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到的部分土壤污染的法律规定外,我国相关环境保护部门针对场地污染治理需求也出台了相应的意见,希望加强对场地污染治理工作的规范,如在2004年环保局经过系统研究签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保部2008年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以及2012年由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的《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四部委的联合通知主要针对工业企业场地变更利用方式,变更土地使用权人时所要开展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工作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是目前推动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的主要法规依据。

此外,在污染场地治理工作开展较早的地方,如沈阳、重庆等地,对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法规政策也进行了一些地方上的探索。沈阳市环保局、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过联合分析和研究后共同印发《沈阳市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人大常委颁布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这些地方法规都在不同程度上弥补了当地在污染场地治理方面法规政策的不足,对于指导污染场地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其他地方乃至全国的污染场地法规制订提供了先行经验和范例。

在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主要针对土壤修复问题做出了明确限定,在第三十二条中提出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保护,并结合实际需求建立更为完善的调查、检测、评估修复制度,保证土壤修复工作的顺利推进。环保部正加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预计将在2016年颁布出台。近年来,国家真正认识到土壤污染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土壤污染修复工作方面的专门法律研究和制定已经受到重视,这对推动污染场地修复、规范修复市场将起到巨大作用。

1.2 污染场地标准

1.2.1 质量标准

在质量标准方面,我国在1995年对土壤环境质量控制要求制定的《土壤质量环境标准》是当前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中能够参照的最权威标准,在评价和修复污染场地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土壤质量环境标准》的制定时间相对较早,受到当时社会发展情况的影响,在制定质量标准的过程中主要集中在农田土壤环境质量控制方面,与当前以工业污染场地修复为主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场地污染治理的实际需求。

其他土壤环境保护质量标准还包括《展[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以及在2014年7月份废止的《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和《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但是这些标准一般都是针对专门问题提出的,所以适用性偏低,无法满足普遍性的场地污染治理需求。如《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就是针对展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控制提出的,一般仅适用于展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项目,缺乏普遍适用性。

但是居住类的项目目前还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使用土壤质量评价标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在将工业用地转变为居住用地的过程中,没有相契合的质量标准进行参考,对居住用地项目进行选址的过程中也缺乏相应的质量标准支持,造成在污染场地修复实践标准使用的不确定性和任意性,也造成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依据不足,甚至难以开展,居住用地的土壤使用安全存在隐患。

1.2.2 技术导则

在2014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颁布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以及《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对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程序、方法和术语进行了规范,对场地修复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技术选择等环节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技术指导,对污染场地修复工作的规范和评价提供了依据。

1.3 与经济刺激有关的政策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污染场地修复经济政策,已有的与经济刺激有关的措施也比较分散,与经济刺激有关的政策有如下方面内容。

政策日期单位主要内容有《关于组织申报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日期2012.2.14,发改委对于原责任主体属于地方企业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总投资30%的补助,对于原责任主体属于中央下放地方企业的项目给予高不超过总投资45%的补助。《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2―2015年),时间2012年6月27日,湘政办“十二五”末,重金属企业数量及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经过治理,力求2015年铅、汞、镉、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70%左右,“十二五”期间完成项目856个,总投资505亿元。《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日期2012年11月27日,环保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提出了对城镇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进行管理方面的基本工作任务有:对污染场地的土地用途加以规范有:对污染场地的土地流转问题加以控制;严格排查污染场地;对污染场地的土地流转工作进行科学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污染场地的治理和修复工作;严格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管理;防范场地污染;以“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确认责任主体;强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日期2013年3月2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成立专项资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支出及其他相关支出。

2 污染场地修复市场基本发展现状

由于污染场地的修复工作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因此,污染场地的治理研究已经得到了发展,但是污染场地修复和治理仍然是政府部门需要高度重视的、工业企业搬迁后必须解决的重点场地房地,也是产开发工作难点。同时,受到居民健康意识进一步的影响,我国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也呈现出逐渐增多的发展态势,专业性的场地修复企业逐渐出现,对我国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工作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现阶段,由于在污染场地治理方面强制性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缺失,并且场地修复工作机制也没有得到明确的限定,因此,土壤修复市场尚未得到真正的激活,造成我国土壤修复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地域性特征,大部分项目由污染企业内部或者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处理,统一的场地污染治理和修复市场尚未形成。此外土壤修复产业项目具有较高的集中度,也是发展现状中较为重要的问题,绝大多数项目集中在几家大型企业中,其他几百家中小企业只接到了少数订单,甚至还存在部分企业无法接到项目订单的现象,这就对企业发展以及市场良性运行产生消极影响。

3 污染场地修复资金机制

3.1 国际污染场地修复资金机制

3.1.1 美国“超级基金”

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部门设立了“超级基金”,为无法确定责任主体或者能够确定责任主体但是责任主体无力承担费用的污染场地治理提供了相应的保障。1996年,美国政府对“超级基金”的资金规模进行了适当的拓展,从最初的16亿美元增加到85亿美元,“超级基金”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从1982―2013年的30多年时间内,美国社会上共计有1 320块污染场地进入污染控制清单中,然而受到高昂治理费用的影响,最终完成治理的仅有200块左右,虽然数量看似相对较低,却已经是全球领先水平。此外,美国也尝试组织开展棕色地K治理循环贷款基金示范试点,有效增强了治理资金的持续性。

3.1.2 德国土壤污染基金

德国在场地污染治理方面投入的经费相对较多,环境责任基金体系也较为庞大,具有更为广阔的覆盖面,并且土壤污染基金是这一基金体系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德国土壤污染基金主要用于对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无力承担修复责任、多主体之间无法有效确定责任的情况下承担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现阶段,德国每年大约会在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中投入16亿马克,另外还包含一部分政府部门的直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优惠性贷款等。

3.1.3 日本“指定援助法人基金”

日本在土壤污染治理基金的建设方面积极借鉴美国和德国等国家的经验,结合该国实际情况创设了指定援助法人基金,即在相关法律条款的限定下向制定区域内无过失购入污染场地但是无力承担治理资金的土地所有者提供相应的治理资金援助。日本“指定援助法人基金”主要由4个部分所构成,即国家预算、向产业界组织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以及土地所有者自己承担的资金。

3.2 国内污染场地资金机制

现阶段,我国污染场地的修复尚未得到系统管理,因此没有构建与明确合理、权责一致的资金机制。

我国前期场地土壤修复工作中的场地基本上以工业用地为主,除了少部分国家试点的修复场地之外,这些被修复的场地主要位于老城区的中心地段。房地产开发价值相对较高,并且由工业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后产生了良好的溢价收益,场地修复费用仅占溢价收益的小部分,因此,场地修复工作往往在商业利益的作用下自发运行。

当前我国在矿山和农田污染场地修复方面开展的项目相对较少,但是在当前城市内部污染场地已经得到基本控制的情况下,对矿山和农田的修复必然会逐渐提上日程。就修复资金机制来说,由于在矿产开发时,已经提取了矿山修复保证金的费用,可以作为矿山修复的一个来源,但对于年代久远的废弃矿山和无主矿山的修复还依赖于财政的投入。

农田由于其本身经济产出十分有限,目前农田污染的治理费用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治理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在财政预算工作中对这部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借以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工作,促使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等情况得到了改善。

4 当前我国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对我国污染场地治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是法律法规缺失。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法规缺失,土壤污染的法律责任主体以及污染者在治理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问题尚未得到明确的限定,严重局限了土壤修复产业的顺利发展。

二是资金渠道单一。土壤修复项目资金以政府支持为主,造成资金缺口较大,在缺乏稳定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的情况下无法在短期内取得良好发展成效。

5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的经济政策建议

对于目前面临的污染场地修复中存在的问题,从经济政策的角度提出以下3个方面政策建议。

5.1 建立多资金来源的“土壤污染治理基金”

“土壤污染治理基金”的建立应该由政府部门牵头,探索多渠道资金来源,如中央财政划拨专项资金、结合土壤污染情况向企业增收差异性的附加税;地方政府实施配套投资;向加工或者消费含有持久性污染物品的企业或者个人征收相应的消费税;由污染场地的责任主体承担部分治理和修复费用;向固体废弃物持有者征收差别化费用;向土壤修复企业征收一定比例的税费;向土地修复过程中出现的增值出售盈利征收相应税费。

5.2 出台财税政策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良好的支持

基于当前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实际情况,要想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还应该针对具体的问题出台适用性较强的财税政策。其一,针对直接造成场地污染的企业应该征收一定的污染附加费;其二,向加工或者使用含有持久性污染物品的企业或者个人征收相关消费税;其三,对于间接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征收低水平的污染附加税;其四,向从国外进口有害固体废弃物的企业或者个人征收一定的环境税;其五,对积极从事污染治理和修复工作的相P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支持。这样政府部门结合上述5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标准,能够为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优化提供良好的支持。

5.3 加大PPP模式推广力度,积极引入民间资本

PPP模式具体可以称之为“政府-企业-合作”模式。政府和企业双方建立相应的合资公司,来组织开展经济合作,并且企业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获得相关项目的长期特许经营权或者项目收益全,而政府部门借助企业的配合也应该积极引入更为专业、先进的技术和资源,进而促使场地污染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例如:我国政府在湖南湘潭的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中就尝试引入了PPP模式,促使政府部门与土壤污染治理企业永清集团进行合作,共同成立了合资公司,促使工业场地污染治理和土壤修复工作得到顺利推进。在完成修复工作后还将原污染工业场地打造成为多功能的生态新城,永清集团在土地交易盈利中获得了丰厚的治理收益。

参考文献

第3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方面,国务院提出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

防治土壤污染政策下半年出台

本刊讯 由环保部牵头,多个部委参与制定的一系列相关土壤防治的政策法规将在下半年出台,主要政策文件有:《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及相配套的多个“技术导则”等。受此推动,在“十二五”期间,国家治理重金属污染的投入将达595亿元,而用于防治土壤污染的全部财政资金将达数千亿元。

国内首支农加工集合票据发行

本刊讯 国家开发银行6月13日宣布成功发行国内首支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集合票据,发行规模4.3亿元。这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一笔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据介绍,这期集合票据由北京市农委牵头组织,华都集团、德青源、资源亚太等7家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为联合发行人,发行企业涵盖了——“猪肉、牛羊肉、鸡肉、鸡蛋、食用菌”等“菜、肉、蛋”基本农产品加工业。本期集合票据由国家开发银行主承销,期限3年,利率6.65%,创下了今年以来市场发行利率最低。今年以来市场上发行的3年期以上集合票据发行利率达到8.68%。

工信部优化农药换证审批

本刊讯 工信部近日公布了“关于下放农药换证产品评审工作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规定了今后农药企业换证效率将明显提高。通知明确,浙江、重庆、江苏三省(市)为农药换证产品评审工作下放试点省份。据介绍,农药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5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此前的程序是,申请资格延续的企业将材料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再继续上报,最终由国家发改委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并公示。而最新公布的细则明确,拟采取由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委派专家参与试点省份每月一次的换证产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联合评审。

数字

97%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表示,我国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目标明确,60%企业要达到HACCP的要求;到“十二五”末期,食品可研发经费占到食品工业产值的比例由0.4%提高到0.8%,产品合格率由“十一五”末期的94.6%提高到“十二五”末期的97%以上。

第4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摘要:

目的为了做好土壤基体标准样品的协作定值,在拟参加协作定值实验室间开展土壤中有机氯农药检测能力评价。方法16家实验室共同测定土壤有证标准样品,通过Z比分数统计分析测定结果来评价实验室检测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的能力。结果土壤中17种有机氯农药测定结果满意率为75%~100%,16家实验室检测17种有机氯农药结果满意率平均值为88.5%。结论16家实验室具备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的检测能力,能够满足标准样品的协作定值的要求。

关键词:

协作实验室;土壤;有机氯农药;检测能力;Z比分数;稳健统计

有机氯农药作为一类重要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已引起普遍关注。在2001年通过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所列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中,有9种为有机氯农药(ganicchlinepesticides,OCPs)。OCPs性质稳定、难以降解、容易在环境中积累,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1]。由于其在环境中长期停留,且容易在动物和人体脂肪中积累,我国从1983年开始逐步禁用OCPs[2]。然而近年的研究成果显示,OCPs在土壤环境中仍存在非常广泛的残留[3-7]。土壤中OCPs污染已成为我国污染范围最广、危害最大的一种有机污染[8]。因此开展土壤中OCPs标准样品的研制成为当务之急。在土壤OCPs标准样品的定值过程中,按照技术规范实施协作定值时,要求协作实验室数量为8~15个[ISO导则35[9]要求至少15个,《标准样品工作导则(3)标准样品定值的一般原则和统计方法》(GB/T15000.3-2008)[10]、《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JJG1343-2012)[11]要求6~8个],他们在测量待定值标准样品的特性值时具有同等的技术能力,确保每个实验室提供的测量结果具有可以接受的准确度水平。所以在进行协作定值之前,必须对参与标准样品定值的实验室技术能力进行分析评定,只有通过了分析评定的实验室才有资格参加标准样品的协作测定。

1材料与方法

1.1检测样品壤土有证标准样品,购自美国Sigma-AldrichRTC。

1.2均匀性和稳定性标准样品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且稳定规定特性值的材料,已被确定其符合测量过程的预期用途[10]。因此均匀并且稳定是标准样品所具有的两个最基本属性。由于检测样品为土壤中有机氯有证标准样品,且在有证标准样品有效期内,因此检测样品也具有良好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1.3测试要求测试方法:优先选用美国EPAMethod8081A(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器测定土壤中有机氯农药)、美国EPAMethod8270D(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半挥发有机化合物)、ISO10382:2002(E)(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器测定土壤中有机氯农药和多氯联苯),再考虑使用《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器测定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GB/T14550-2003)[12]。目标化合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七氯、艾氏剂、环氧七氯、硫丹I、狄氏剂、异狄氏剂、p,p’-DDE、硫丹II、p,p’-DDD、异狄氏剂醛、硫丹硫酸盐、p,p’-DDT、甲氧滴滴涕。测试次数:各协作实验室需平行称取3份试样,进行前处理和分析检测,至少做1个全程序空白和1个加标回收率实验。

1.4结果的统计处理与评价开展检测能力评价和评判常用的稳健统计方法为Z比分数[13-14],Z比分数计算公式如下。对每个检测项目主要计算下列统计量:结果数、中位值、标准化四分位间距(NIQR)、相对标准差(CV)。

2结果与讨论

本次协作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活动共有16家实验室参加,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17种有机氯农药的测试结果。组织者对参加共同检测活动的16家实验室进行随机编码,并对其检测结果按照检测组分进行汇总,计算各检测组分的稳健统计量,并用Z比分数评价协作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2.1稳健统计量分析土壤中17种有机氯农药检测结果主要稳健统计数据见表1。由于检测样品为有证标准样品,其标准值列于表1中。除了七氯、硫丹I、硫丹II和硫丹硫酸盐4个检测组分之外,其它13个组分的检测结果的中位值与检测样品的标准值基本吻合或差别较小,即他们的中位值/标准值的比值在0.87~1.19之间。在稳健统计中,NIQR相当于标准偏差。在单倍NIQR范围内,有9个化合物的中位值与检测样品的标准值具有一致性,占化合物总数的53%;在两倍NIQR范围内,有14个化合物的中位值与检测样品的标准值具有一致性,占化合物总数的83%。相对标准偏差(RSD)反应检测数据波动性。本研究17种化合物的相对标准差在6.4%~62.6%之间,而大部检测组分的相对标准差集中在6.4%~17.4%之间。除了狄氏剂、异狄氏剂和异狄氏剂醛3个组分外,其它14个组分的最大值/最小值的比值均在1.5~2.4范围内,与陈其勇等的研究结果[15]相似。七氯、硫丹I、硫丹II和硫丹硫酸盐的检测结果的中位值均显著低于检测样品相应的标准值,其中位值/标准值的比值在0.35~0.74之间,而其最大值/最小值的比值均在1.7~2.4正常范围内,说明是系统原因导致结果偏低,或许是溶液标准样品出现了问题,或许检测样品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确认。

2.2检测项目评价分析16家协作实验室对土壤中六六六、滴滴涕等17种有机氯农药进行了分析检测,每个检测项目Z比分数评价结果见表2。在17个检测项目中,除了β-六六六、p,p’-滴滴涕2个检测项目的结果满意率为75%外,其余15个检测项目的结果满意率均在81.3%以上。与陈其勇等的研究结果[15]比较相似。

2.3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16家协作实验室检测土壤中17种有机氯农药的Z比分数统计结果见表3。在16家协作实验室中,有14家协作实验室结果满意率达到76%以上,有13家实验室的结果满意率为82%以上,有5家实验室的结果满意率为100%,全部协作实验室的结果满意率平均值为88.5%。因此大部分实验室检测土壤中17种有机氯农药的能力是令人满意的;个别实验室(2家)结果满意率较低,其自查结果为:分析过程中质控措施不严谨,分析人员未及时清洗色谱进样系统导致部分样品组分产生降解作用。

3结论

本次协作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研究结果表明,协作实验室具备土壤中有机氯农药检测能力,实验室使用的不同检测方法总体有效性和可比,可以满足土壤中有机氯农药标准样品定值的要求,可为土壤中有机氯农药标准样品定值提供技术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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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S].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2.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14550-2003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测定的气相色谱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28043-2011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27043-2012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第5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关键词:土壤污染;类型;修复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的现象。主要污染物质包括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农药,城市周边工业释放的有机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菌等。特别是在近年来,对着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加速,工矿企业导致的场地污染严重,使土壤遭受到严重的有机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没有处理的污染场地将是定时炸弹,可能对国家可持续发展造成巨大影响,因此必须对土壤污染进行妥善修复,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土壤污染类型

1.1重金属污染?

采矿、冶金和化工等工业排放的三废、汽车尾气以及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都是土壤重金属的重要来源。按生物化学性质土壤中的重金属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对作物以及人体有害的元素,如汞、镉、铅及类金属砷等,因此,必须减少这些元素的含量使其不超过环境的容量;第二类,常量下对作物和人体有益而过量时出现危险的元素,如铜、锌、铬、锰及类金属硒等,应控制其含量,使其有益作物生长和人体健康。

1.2石油污染

石油污染是指在石油的开采、炼制、贮运、使用过程中原油和各种石油制品进入环境而造成的污染,土壤中的石油污染物多集中在20cm左右的表层。石油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和油田的接转站、联合站的油罐、沉降罐、污水罐、隔油池的底泥,炼油厂含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泥,也是我国油田土壤石油污染的主要来源。污染土壤中石油主要成分为C15-C36的烷烃、多环芳香烃、烯烃、苯系物、酚类等,其中环境优先控制污染物多达30种。

1_3化肥污染

化学肥料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中不仅是粮食增产的物质基础,更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主体。在粮食增产中花费的贡献率在40%-60%,稳定在50%左右,但是化肥中的有毒重金属、有机物以及无机酸类等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

1.4农药污染

据初步统计,我国至少有1300-1600万hm2耕地受到农药污染。造成土壤农药污染的主要是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据2000年国家质检总局数据,全国47.5%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因农残超标被退回的出口农产品金额达74亿美元。

2土壤污染的特点

2.1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

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因此,土壤污染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较长的时间。

2.2壤污染具有累积性

污染物质在土壤中不容易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超标,同时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2.3土壤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

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对重金属污染,通常的方法有:利用植物吸收去除重金属、施加抑制剂、控制氧化还原条件、改变耕作制和换土、深翻等。土壤污染很难治理。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来消除。土壤污染一旦发生,有时要靠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其他治理技术可能见效较慢。因此,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较长。

3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

土壤修复是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的技术措施。在土壤修复行业,已有的土壤修复技术达到一百多种,常用技术也有十多种,大致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种方法。近年来,在政府财政支持下,我国开展了多个类型场地的修复技术设备研发。尽管可以罗列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修复技术很多,但实际上经济实用的修复技术很少。常用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主要包括挖掘、稳定/固化、化学淋洗、气提、热处理、生物修复等。

3.1挖掘

指通过机械、人工等手段,使土壤离开原位置的过程。一般包括挖掘^程和挖掘土壤的后续处理、处置和再利用过程。在场地修复的各个阶段和多种修复技术实施过程中都可能采用挖掘技术,如场地环境评估、修复活动中和后评估阶段。作为修复技术,本导则推荐挖掘只能作为修复方案的一部分,不适用于传统的挖掘一填埋技术方案。

3.2稳定/固化

指通过固态形式在物理上隔离污染物或者将污染物转化成化学性质不活泼的形态,降低污染物的危害,可分为原位和异位稳定/固化修复技术。原位稳定/固化技术适用于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一般不适用于有机污染物污染土壤的修复;异位稳定/固化技术通常适用于处理无机污染物质,不适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农药杀虫剂污染土壤的修复。

3.3化学淋洗

指借助能促进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溶解或迁移作用的溶剂,通过水力压头推动清洗液,将其注入被污染土层中,然后再将包含污染物的液体从土层中抽提出来,进行分离和污水处理的技术,可分为原位和异位化学淋洗技术。原位化学淋洗技术适用于水力传导系数大于10-3cm/s的多孔隙、易渗透的土壤,如沙土、砂砾土壤、冲积土和滨海土,不适用于红壤、黄壤等质地较细的土壤;异位化学淋洗技术适用于土壤粘粒含量低于25%、被重金属、石油烃类、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和多环芳烃等污染的土壤。

3.4气提技术

指利用物理方法通过降低土壤孔隙的蒸汽压,把土壤中的污染物转化为蒸汽形式而加以去除的技术,可分为原位土壤气提技术、异位土壤气提技术和多相浸提技术。气提技术适用于地下含水层以上的包气带;多相浸提技术适用于包气带和地下含水层。原位土壤气提技术适用于处理亨利系数大于0.01或者蒸汽压大于66.66Pa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如挥发性有机卤代物或非卤代物,也可用于去除土壤中的油类、挥发态重金属、多环芳烃或二嗯英等污染物;异位土壤气提技术适用于修复含有挥发性有机卤代物和非卤代物的污染土壤;多相浸提技术适用于处理中、低渗透型地层中的挥发性有机物。

3.5热处理

指通过直接或间接热交换,将污染介质及其所含的有机污染物加热到足够的温度(150~540℃),使有机污染物从污染介质挥发或分离的过程。按温度可分成低温热处理技术(土壤温度为150~315℃)和高温热处理技术(土壤温度为315~540℃)。热处理修复技术适用于处理土壤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农药、高沸点氯代化合物,不适用于处理土壤中重金属、腐蚀性有机物、活性氧化剂和还原剂等。

3.6生物修复

生物修复指利用微生物、植物和动物将土壤、地下水中的危险污染物降解、吸收或富集的生物工程技术系统。按处置地点分为原位和异位生物修复。生物修复技术适用于烃类及衍生物,如汽油、燃油、乙醇、酮、乙醚等,不适合处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第6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关键词】变电站接地降阻原因;接地降阻方案的分析;接地降阻方案的计算结果及应用。

中图分类号:TM41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变电站接地网是维护变电站安全运行,保障运行人员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根本保证和重要措施。然而,受地理条件的限制,有些变电站不得不建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而且接地网敷设范围受到很大限制,导致这些变电站的接地电阻值偏高,无法满足现行运行标准的要求。如何合理、有效、经济、长久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变电站的安全可靠运行,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工程价值。降低高土壤电阻率区的变电站接地网电阻,应根据所在区域地质和环境条件,采用效果好、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辅助降阻措施,最好是因地制宜,采用综合治理来完成,以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为条件。随着施工技术的提高,采用斜井接地法是目前采用的一种较新的方法,已经越来越得到积极推广普及。

1工程概况

本文通过某220kV变电站工程实例进行变电站接地电阻方案的分析,并对计算及分析结果进行应用。变电站站址区域地貌属剥蚀岩溶谷地,站址场地内上覆土层主要为坡洪积层(Qsl+pl)粘土,下伏基岩主要为石炭系下统大塘阶(C1d)灰岩。地面高程介于164m~177m之间,最大高差约为13m。地势呈东高西低状,东部略高,地形坡度介于5°~10°之间。场地现为旱地,种植淮山和果树等经济作物。站址西侧约120m有一条四级公路通过,站址区有机耕路与该公路相接,交通便利。变电站水平复合接地网采用主边缘闭合的-50×5热镀锌扁钢

接地网总面积S=27253m2,水平接地极总长度L=7000m,水平接地极埋深 h=0.8m,水平接地极d=0.025m,地网主边缘长度L0=700m。根据接地电阻计算,本变电站接地电阻值要求降至1.0Ω。敷设水平接地网后,人工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实测值为Rs=1.29Ω,但仍不满足规程及设计要求,所以本变电站需要进一步降阻处理。

2、变电站接地降阻方法分析

目前广西电网公司变电站工程的降阻措施常用的方法有增大地网面积、外引接地、局部改善接地网周围的土壤电阻率、深孔压力灌注降阻剂等降阻方案。增大地网面积、外引接地网法是降低地网接地电阻最为有效的措施,但是,随着面积的增大或长度的加大,电流密度的不均匀性也在增加,降阻的效果逐渐趋于饱和,降阻效果也是有限的。局部改善接地网周围的土壤电阻率法是采用局部换土或敷设物理性降阻剂,该法可降低地网附近的土壤电阻率,并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土壤与接地体间的接触电阻,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可采用,但这一措施对地网的接地电阻降低作用不大,投资费用高。深孔压力灌注降阻剂,这是目前常用的较大幅度降低接地电阻的方法,它通过用压力机将调成奖状的物理性降阻剂压入爆破制裂产生的缝隙中,以达到用低电阻率材料将地下巨大范围内的土壤内部缝隙、接地体和土壤中岩石裂缝连通,使原有地网得以延伸,形成庞大的地下树状接地系统,从而较大幅度降低接地电阻, 特别是在土壤表层下电阻率较高时效果极为明显,在地下深处创造的树状接地系统比复合接地网泄放故障电流更有效,但此法所需投资较大,施工工艺要求也比较高。

根据变电站现场情况,变电站四周围为旱地,上面种有果树,接地降阻方案中的扩大地网方案无法进行。经过分析可采用深孔压力灌注降阻剂的接地深井方案或新型的接地斜井降阻方案,下列通过计算并进行方案比较。

(1)新型接地斜井降阻方案

本次工程采用非开挖导航设备打斜井法。相当于扩大地网面积,并在斜井施工时可以通过管内喷水孔灌注降阻剂实施降阻。并以此改变接地扁钢所接触的地段为低电阻率,斜井有以下优点:斜井法无须人工开挖,占地面积小,不受地形的影响;斜井法不易受外界和人为的破坏、好管理、避免征地困难等;斜井法能打入地下10m左右,能够与大地低电阻土壤良好的接触,达到最佳效果;斜井法成本低,见效快,合格后的接地电阻不受季节变化而变化。

施工方法为:在变电站周边打4条外延斜井泄流线,长度分别为100m,共400m。从站内向外开始钻井,设备工作时是以45°的斜度向地面往下钻,到10m时可直线至100m处再往上钻回到地面。然后采用连线为50×5的热镀锌扁钢往回拖,将热镀锌扁钢与主接地网可靠焊接。在施工过程用物理降阻剂灌在打孔处增加扩孔器;回拖时直灌进去,大约每米可灌5kg。低处尽可能多灌,尽量在施工时配合。这样可以更好的降低土壤电阻率;直接降低电阻值起到良好的作用。接地网外延的引口处,采用分流排连接,其他三处连接主网。分流排有四个接触点,新增外延地网与原地网连接时,有四处连接点。如有10kA雷电流流过连接点周围地网导线时,可起到很好的分流作用。此时雷电流在其中一个连接点上,雷电流会小于2.5kA对地网通道泄放。因此可更好的保证设备安全。并在每个连接处做好防腐处理。深井与斜井的位置如不能按图施工,可做适当调整,不会影响降阻效果。

斜井地网在站外深度可控制在5~10m之间,本次设计按站外敷设深度10m考虑。外引水平地网在站外部分相当于放射形水平外引地网。

根据水平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公式:

Rp:水平接地体的接地电阻(Ω);

ρ:水平接地体的土壤值电阻率(Ω・m);

h:覆盖层的厚度(m);

l:水平接地体长度(m);

d: 接地体截面半径(m)(此次处延材料采用-50×5的热镀锌扁钢截面半径为0.025);

A:水平接地体的形状系数(形状是“――”形,应取系数为-0.6);

根据土壤电阻率测试结果报告可知,10m层土壤电阻率较低,因此,斜井的深度为10m,所以取10m的土壤电阻率ρ为312Ω・m,根据测量前几天内降雨量情况及测量时土壤干燥,季节系数取1.5,修正后土壤电阻率为ρ取468Ω・m。

外延斜井长度为100m长时的接地电阻;

根据单口斜井接地电阻值可粗略计算出该站采用外延斜井法在站外10m深处共需打4口

井,总长度为:400m。新增4口斜井的地网接地电阻值计算如下:

由于施工工艺及斜井之间的屏蔽作用对接地电阻的影响,修正系数取0.85,则与原地网并联接地电阻值后的接地计算值为;

新增外延斜井重新与原主网并联后,接地电阻为0.90Ω。满足设计要求R

(2)采用深孔压灌注降阻剂的接地深井方案。

根据变电站土壤电阻率测试报告资料,变电站场区及附近表层平均土壤电阻率经加权计算,变电站场地5m层、10m层、20m层、30m层的土壤电阻率为323Ω・m、312Ω・m、354Ω・m、405Ω・m。季节系数取1.5。根据地质报告,20m层含水量较大,因此,接地深井深度考虑取20m计算。

第一层理区深度:=10m;

平均土壤电阻率:=Ω・m

取季节系数为1.5时:=1.5×317.5=476.3Ω・m

第二层理区深度:=10m;

平均土壤电阻率:=Ω・m

取季节系数为1.5时:=1.5×333=499.5Ω・m

层理方向的土壤电阻率:

Ω・m

垂直层理方向的土壤电阻率:

Ω・m

该层状结构岩土的平均电阻率为:

Ω・m

忽略土壤电阻率层间分布不均的影响,采用深井压力灌浆工艺降阻后,由于土壤电阻率较低降阻效果按40%计算,=293Ω・m。

本设计工程计算均符合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标准及IEEE Std 80-2000《交流变电站安全接地导则》的规定,设计误差较小,所使用的设计计算方法在国内众多变电站的接地网设计中得到证实。深孔压力灌注降阻剂的接地深井等效的接地网结构图如下:

图1等效的接地网结构图

依据IEEE Std 80-2000中含长垂直接地体两层土壤环境下的简化结算公式,在不考虑土壤的均匀系数和上下层土壤之间的反射系数的情况下,增设17孔Φ150mm×20m接地深井后的接地网工频接地电阻计算如下:

式中Rs――水平接地网的接地电阻,Ω;

Rt――垂直接地深井的接地电阻,Ω;

(a)、水平接地体的接地电阻:

水平接地网实测接地电阻为:Rs = 1.29Ω

(b)、长垂直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

单口接地深井的接地电阻值Rc为:

采用n处灌降阻剂深井接地极,Rt =Rc/nΩ,由上式计算结果拟采用17口20m深接地深井

进行计算:Rt =Rc/n=14.6/17=0.86Ω。

3)、复合地网接地电阻计算

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因施工工艺引起的误差,考虑到15%的施工风险;即设计值为工程实际测量值的85%时,=0.79/0.85=0.93Ω<1.0Ω;因此按本设计,在站内安装17孔20m接地深井改造地网后,可达到该接地网工频接地电阻小于1.0Ω的设计目的,此设计方案满足设计要求R

3、变电站接地降阻方法分析结果

根据以上的接地降阻方案的分析及计算结果,两种降阻方案均可行,均能达到降到R

4结语

220kV变电站的接地降阻方案比较复杂且重要,需要更多的电气知识及经验,可通过各种

不同的降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通过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最优的方案应用到工程中以达到技术可靠,投资最省的目的。本文通过工程实例对变电站接地降阻方案的分析,并通过综合比较得出最优的方案,提出来的变电站接地降阻方案在不同的变电站中的应用,希望通过本文能给设计人员一些帮助,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从而能继续向更深层次的领域迈进。目前新型接地斜井降阻方案已经在多个变电站中使用,安装、运行情况良好,同时也便于后期改扩建工程的施工,投资省,效益高。施工过程均要求采用环保型防火材料,做到无毒、无害、无污染,满足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努力做到实现了绿色变电站的目标。

参考文献:

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编,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一次部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 50065-2011,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电气和电子工程协会,交流变电站接地安全导则IEEE Std80-2000。

第7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1体制的弊端

1.1行政干预,监测结果遭疑环境监测是一门科学,既然是科学就来不得半点的虚假。而现实工作中,一些地方的监测数据不是为环境管理服务,也不是为社会服务,而是为某些领导服务。加之现在整个社会很多工作都实行排名。如城市环境质量综合定量考核排名,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排名等等。本来这也是促进地方加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在排名的背后就显现出了一些问题,那个城市也不希望排名靠后,谁都想名次靠前,这样很多问题就出现了。城市排名靠后,地方领导脸上自然无光,当地环保局领导压力加大,为此一级管一级,由于排名的因素很多是依据监测数据,这样数据上做文章就理所当然啦。那么平常按照监测规范,辛辛苦苦得出的那些数据自然就无用。这样久而久之,既然数据不用,监测技术人员的责任心就会大打折扣,因为规范采样、规范监测变得没有意义,长此以往真实的监测数据也就不复存在了。监测就像医院的检验科帮患者查病因,有病检验结论无病,贻误病情,无病检验结果有病,又坑害患者。那么环境监测人员拿出的监测数据就是帮助自然环境“查病因”(当然这只是其一),环境质量很好,监测结论有问题,必须国家花钱来治理。环境质量不好,监测结论无问题,损害老百姓身体健康。如果我们真正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为了老百姓身体健康,就应该面对环境问题,正视环境问题,从而来解决环境问题,就不应该回避问题而从行政上干预监测,然而现实社会中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出路就在于从监测体制上创新和改革。

1.2人少事杂,份内份外全揽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实施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造成现在很多环境监测站,因为编制的局限,整个人员数量和业务素质无法满足现实环境监测业务的需要,工作的业务量与现有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形成巨大的反差,需要的人员因为编制局限而无法进来,在岗的有的因为业务水平低而又无法胜任工作。加之现在伴随经济发展中带来的环境问题,老百姓对生存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国家对环保监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监测的领域不断拓宽,监测的范围不断拓展,监测的项目和频次日益增加。过去开展的地表水、大气、酸雨、噪声等监测点位、频次、项目在扩大。污染源监督监测、环评的现状监测,项目的验收监测,突发事故的应急监测,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等工作量与日俱增,尤其是近几年来还新增了在线设备的比对监测,国控企业的监测,以及大气PM2.5等雾霾成份的监测等等,让环境监测部门不堪重负。还有老百姓关注的房屋装修后的室内空气监测,所有这一切,全都由环境监测部门包揽,要想做好这些工作,那只能是天方夜谭。由于监测工作过程复杂,很多项目尤其不是自动化的监测项目,从人工采样到实验室分析,到检测结果,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过去就COD一个项目,一个监测数据,传统的监测方法就得花费最少4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因此说,目前的工作量,现有的监测人员,一些地方是无法按规范,按要求去完成,而要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那就更难。

1.3多头监测,信息无序多年来,水利、农业、水产、气象等部门都实施了环境监测的业务。地表水环保部门每年都有指定性任务,有的地方还要求地表水监测109项,而水利部门每年也对江河水质开展水文、水质监测。环保部门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监测土壤,而农业部门所属土肥站也在经常开展这项工作,监测项目也是大同小异。很多地方气象部门一直在监测雾霾天气,现在全国环保部门也都在开展PM2.5等雾霾成分的监测。而且部门都有本部门的行业监测技术规范、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技术导则,在监测技术线路上更重要的是点位布设,监测时间、监测频次的差异,尤其是采用的点位不同,采样的时间不一致,同一个河段得出的监测结果有时候必然有很大差异,就象人们常说的今天太阳和昨天的不一样。而且由于仪器设备的差异、分析方法标准的差异、加之评价标准与方法的不同,所得出的监测数据无可比性,比如说土壤监测,环保部门2004年颁布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而农业部2006年颁布有<土壤监测规程》(NY/T1119-2006),地下水监测,环保部门执行本部门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水利部门执行2005年本部门《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同一种要素,同一个河段,监测数据差异大,由于无序,各个部门都可以对外信息,内容上交差,结论上不同,致使国家和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无法采用,有些部门还擅自在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发表环境信息,混淆视听,对政府宏观决策造成困难,同时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2机制改革的思路

2.1监测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减少环境监测工作的外部干扰。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国家总站,省、地、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行政上都属于同级环保主管部门领导。而监测是一门科学,国家颁布有标准,监测过程有规范。而现实情况是往往监测的数据不如某些领导的想象。曾经有一个地方的环境监测站因为当地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的数据显示全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全省排名靠后,原因是当地建筑业十分兴旺,扬尘对PM10的贡献较大,但领导不是通过监测发现了问题来组织力量解决。而认为这是监测站的工作失误,因此,实行环境监测站垂直管理是解决当前监测数据遭质疑,减少行政干预的根本。此外、实行垂直管理,可以打破地域界限,便于国家对监测工作实行统筹布局,有利于国家监测网络的统一设置和管理,况且不论县一级是否都设立环境监测站,至少不必每个县一级都按国家标准化来建设监测站、可以考虑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区位情况,由国家进行统筹规划和重点建设,打破行政区划,打破条块分割,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环境监测机构、重点建设中心站,包括区域环境应急监测中心,不必要普遍开花。这样资金、设备、人员都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政令畅通、整个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协同、协调和整体工作就会得到全面的提升。

2.2国家调整环境监测职能,明确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任务和分工1994年,原国家环保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环境监测是一项政府行为,监测站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既然具有政府行政行为就应该重点做好监督性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既然是社会公益性单位,就不应该为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发愁,就不应该承担创收的任务、而应该主要为社会做好公益,重点把环境质量等公共服务事务做好。因此针对目前的现实情况,国家适时调整环境监测部门的职能是当前做好监测工作的前提。明确环境监测部门,尤其是地市、县两级环境监测部门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公共服务:首先主要把各自区域内的水环境、环境空气、环境噪声、降水等老百姓关心的环境要素的质量弄清楚。为老百姓服好务。其次是配合环境管理部门加强环境执法,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而对违法排污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第三为污染投诉、污染纠纷处理实施仲裁监测。第四、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室内空气监测等等服务的项目都交有资质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去完成。而其第五个主要职能就是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实行严格管理和考核,保证监测质量。这样环境监测工作就不会出现“老百姓的感受与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2.3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资金、设备、人才的作用。目前从国家到地方,涉及环境监测业务的部门太多,由于利益驱使,政府很多部门,只要涉及到与环保有关联的部门,都在做一些与环保有关的检测。导致国家在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的极大浪费。由于样品采集的时间、空间、分析方法、评价体系、实验环境等等差异,有时同一个环境要素各自得出的结论出入较大,再加之多头信息,导致政府宏观决策无所适从,老百姓不可思议。为此,国家应该从顶层进行设计,部门之间不能各自为政,应该严格划分部门职能,环境监测只能一个渠道,对外一个声音。各地要把有关部门现有的与环境监测有关的资源进行整合,把现有的仪器设备集中,把分散的资金集中,把现有的技术力量集中。这样各地环境监测工作就不会再出现设备落后、资金紧张、技术人员亏缺的问题,如果国家对各级环境监测职能进一步理顺,那么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还会大大提高、财政资金的投入还会大大减少,环境监测方面技术人员的作用还会进一步显现、环境监测的质量一定会得到全面提高,环境监测信息的等一系列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3结语

第8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理论风险性分析评价方法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成为我国的发展目标,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带来了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不仅间接地提高了经济发展的成本,而且加剧了对人体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威胁。近年来频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体现了我国在环境预警和环境风险评价方面的漏洞和隐患。2005年11月发生在吉林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爆炸致松花江污染事件造成2人重伤,21人轻伤,5人下落不明,并引发吉林、黑龙江两省部分地区饮用水安全问题,其污染带甚至扩散至俄罗斯境内。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发生镉污染事件,致使龙江镉含量最高超标80倍,造成龙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不同规格133万尾鱼苗、4万公斤成鱼死亡,涉及养殖户237户,下游柳州市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纵观此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其原因之一均为对各类环境风险缺乏风险性评估和监管。

面对日趋严重的环境风险问题,我国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环境风险评价研究并颁布了相关法规文件。早在20世纪90年代,国家“八五”发展计划就将重大危险源控制列入其中,旨在从源头调控环境风险,进入21世纪后,国家多部委先后颁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在明确环境风险评价与管控工作重要性的同时,提出初步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价与筛查工作。环境风险作为引发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故的诱因,对风险载体进行风险性分析和风险水平评价就成为环境风险辨别和控制的主要依据。

1环境风险和环境风险理论

所谓环境风险(ER),通常指危害物质进入环境后而引发的事故危害,并采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P(风险度)与危害后果C 的乘积风险值R表征,如式1所示:

R[危害/单位时间]=P[事故/单位时间]×C[危害/事故](1)

环境风险理论的形成是基于科学家对毒物风险理论的分析,分别判定毒害物质的致癌水平和环境影响因素,从定量分析的角度着力研究风险性评价思路。通过进一步引入风险理论的概念,结合环境污染事故概率和危害后果评估,构建了从源头分析出发,科学评价风险水平进而实现控制危害后果的方法体系。最终以环境风险受体为研究终点,建立了包含风险源筛选,风险水平评估和风险水平判定的环境风险理论,如图1。2环境风险性分析研究进展

环境风险作为尚未完善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理论,其风险来源、风险类型、风险扩散和作用特征的相关分析是充实整个理论体系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合理的分析才能制定出准确的风险评估方法与评价模型。

风险来源通常指可能导致风险事故和风险危害的根源或者状态,也就是说风险来源作为环境风险载体,其自身的存在状态和形式是决定环境风险表现形式。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09)是基于西方国家的风险源理论而制定的。由于危险化学品自身的毒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一旦因泄露、爆炸或非正常排放接触人体或进入环境,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风险后果,因此危险化学品一直被认为是现存量最多,危害程度最大的风险来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的定义: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作为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隐患,危险源包含三个基本要素:潜在危害性、存在条件和出发因素。

环境风险的风险类型同样取决与风险来源的固有特征,因此,合理的划分风险的类型是科学合理的分析环境风险特征和并控制环境风险的依据。风险的合理分类是风险源筛选的重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风险源可以采取相应的源强分析和风险分析方法,对风险强度和风险作用水平进行评估,从而划分环境风险级别,以此提出控制环境风险和管理环境风险源的措施,实现遏制环境风险的目的。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同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风险事故类型和化学性质对风险源进行分类,并对筛选各类型化学品的临界值进行定量,作为判定存在于单元内的风险化学品是否为环境风险源的量化标准值。从环境风险转移和传递的角度分析,环境风险通过不同的移动形式和存在方式会将风险源和风险受体联系起来,依据风险源的移动性分类时将风险源分为车辆、船只和管道运输三类风险源,以及由环境风险源所处单元的行业类型对环境风险源分类的方法,可以直观表现出环境风险源的所处状态和环境风险的地理位置等信息,便于环境监管部门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类型的风险源采取分级分区域管理,进一步提高风险分析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风险受体作为可能性环境危害的作用终点,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3类风险受体采取不同风险评价和管理方法,能够明确环境风险影响和扩散范围、风险事故类型及特征、受体情况和环境触发机制,使各级风险监控和应急部门明确各自责任,对环境风险受体采取有效的风险保护措施,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

环境风险的风险性分析方法是建立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的基础理论。环境风险通常在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中表现出其固有特性和迁移转化规律,在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涵盖了环境风险因子的释放、风险因子的转运、受体暴露与受损3 个阶段(见图2)。在这3个阶段中,环境风险因子将各阶段风险载体和风险受体联系起来,当风险控制失效时,风险因子脱离风险载体进入环境或接触环境风险受体,进而产生危害作用。因此,控制环境风险就意味着需要正确的甄别环境风险载体(风险源),通过建立合理的风险评价方法认知环境风险强度,进而防止风险因子进入环境造成风险性后果。

3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研究进展

建立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环境风险进入环境或接触风险受体而导致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为环境风险监管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评价方法可以直观的表现环境风险特点,而评价结果则提供风险源强,风险水平,事故概率和受体脆弱性等信息。

在环境风险源项评价中,西方各国的评价方法和规范标准最为完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主要有塞维索法令Ⅱ(Seveso Ⅱ)美国EPA制定的化学品事故防范风险管理指南(General Guidance On Risk Management Programs For Chemical Accident Prevention)都从风险物质的角度出发,对各物质人体危害性和环境风险性进行分析评估。给出量化的环境风险源临界值从而实现甄别环境风险源可以有效的减少风险识别工作量,快速准确的定位风险载体。划定环境风险源临界值主要基于危险化学品的毒理性质。通过研究风险量化模型建立危险化学品自身性质与环境风险之间的关系。若想实现对风险源有序管理,对环境风险源风险强度进行分级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来源和依据。其中,黄丽娇基于环境风险评价和灰色系统理论,建立聚类分析方法用于划分风险源等级;Goodsell运用毒理学的生物测试方法监测和评价环境质量。

结合环境风险源项分析评价结果,通过模型分析实现对环境风险的评价和风险水平分级是如今环境影响评价中比较常用的做法。美国科学院于1983年提出“四步法”:危害评估、剂量-效应关系评价、暴露分析和风险表征成为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领域的基础理论。美国颁布的《暴露风险评价指南》,《致癌风险评价指南》和《化学混合物的健康风险评价指南》更是被我国借鉴参考用来指定环境风险相关标准法规。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中规定:对于风险事故,在有必要也有条件时,应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或环境风险分析,同时明确评估方法的缺少会影响我国环境风险控制和预防工作。通过对环境风险存在和迁移转化规律的研究,可知对环境风险从风险源至环境风险受体整个过程进行模型评估十分必要。Darbra等通过实例研究,基于模糊逻辑提出将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评估程序分为物质危害表征、土壤和地下水脆弱性界定,工厂防护措施识别三步。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Ma等建立的应对突发事故环境风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方法,不仅引入临界值的概念筛选环境风险源,并对风险表征载体建立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应用简易的环境风险分级矩阵实现对环境风险的分级,意味着国内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已开始由理论性研究转向应用性研究。

以提高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为目的的研究,必须由实际出发,对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实例进行分析,总结环境风险特点,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先行构建环境风险分析评价方法,最终通过验证而推广共性理论方法。完成了单一源或受体的风险评价,进一步考虑多点多源的环境风险影响体系,从源的危险类型出发,对区域环境风险扩散和影响范围、环境风险跨界效应以及区域风险事故连锁效应评估结合起来,克服我国环境风险评价中的不足,构建规范的环境风险治理体制。

4存在问题与展望

目前,我国已经将环境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列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价方法体系。但由于相关起步较晚,合理统一的规范制度尚未形成。同时,对于环境风险评价方法和模型的选取大多基于国外研究,如危险源辨识中临界值源自美国的风险管理计划,并未针对我国特有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和种类特征进行分析和计算。环境风险评价方法偏于理论性研究,可应用于实际风险源识别和风险管理工作的方法较少且准确性较差。面对环境风险评价方法体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认为今后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方法研究:

(1)详细调研我国现有危险化学品数量和种类,通过实例研究,确定环境风险源临界值计算方法和标准规范;

(2)建立详细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案例库,进而总结环境风险特征和表现形式,应用于方法研究和体系构建中;

(3)对于关键环境风险受体和区域,分析风险受体脆弱性,环境风险扩散原理和风险消除措施,细化风险来源筛选,风险后果评价和可信事故概率判定方法,形成基于局部受体和地区的环境风险评价共性方法。

(4)规范环境风险分级体制,通过分级预防,分级监管和分级应急,实现从源头遏制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快速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危害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06,22(6):4-5.

[2]杜锁军.国内外环境风险评价研究进展[J].环境科学与管理, 2006,31(5):193-194..

[3]胡二邦.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0.

[4]何叶培. 危险源的辨识[J].杭氧科技, 2008, (2):29-33.

[5]Glenn W, Suter II, Theo Vermeireb, et al. An Integrated Framework for Health and 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J]. Toxicology and Applied Pharmacology. 2008, (207): 6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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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Van Leeuwen F X R. Safe Drinking Water: the Toxicologist's Approach[J]. Food and Chemical Toxicology. 2000, 38:S51-S58.

[8]黄丽娇,郑洪波,包存宽. 化工区风险源的灰色聚类分级方法的研究[J]. 四川环境. 2009, 28(6):92-96.

[9]Goodsell P J, Underwood A J, Chapman M G. Evidence necessary for taxa to be reliable indicators of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or impacts [J]. Marine Pollution Bulletin.2009,58(3):323-331.

[10]NAS: Risk Assessment i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Managing the Process [M]. Washington, DC: National Academy Press, 1983.

第9篇:土壤环境导则范文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评估要点

1工程概况。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及大临工程,主要关注工程内容是否完整,工程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流域规划、水资源规划、水电规划)及规划实施状况。

2环境保护目标的调查与识别。关注是否涉及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同时应关注施工期敏感目标。

3枢纽工程选址、正常蓄水位选择与运行调度方。结合工程库区、输水工程沿途的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及其与工程的区位关系,重点关注工程选址、选线与运行调度方案的环境可行性与环保措施合理性分析。

4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根据工程施工规划与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按照施工区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其保护要求,重点结合施工区的道路交通条件、施工交通组织与施工道路建设方案,关注工程施工规划与工程区布置的环境可行性与环保措施合理性论证[2]。

5施工期与运营期产排污分析。施工期产排污核算及运营期产排污分析时,关注产排污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涉及移民安置的,要关注安置区环保措施。

6其他关注点。关注人群健康、局地气候与土壤环境的影响,若工程具有城镇供水功能,应关注水质保护要求及清库方案,并明确清除物的处置方案(包括数量、性质、去向及处置点等)。

工程环境影响评估要点

1生态环境影响

(1)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生态完整性分析,对环境保护目标与自然景观的影响分析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论证[3](如料场开挖的景观影响评价与景观保护要求、施工迹地的恢复等)。(2)应关注重要生境和敏感目标分布及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工程施工对重要生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对于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动植物,应根据其生活习性及生境的要求,细化保护措施(工程避让、移植、异地重建等)[4]。(3)针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影响评价,还应重点关注保护要素,工程与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以及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隧道工程应对输水隧洞建设造成疏水而导致的地表植被的影响预测评价与缓解措施论证,分析是否会导致其结构、功能改变,是否会对保护对象或重要景点造成不利影响,据此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4)水生生态评价范围的完整性,应包括库尾以上流水河段,关注评价河段的水域生境特点(特别是库尾以上流水河段、坝下减水河段与汇水支流)以及鱼类“三场”分布情况,结合流域水资源开发现状分析,阐明评价水域的水生生态特点、演变趋势及其变化原因。(5)大坝阻隔、泄水过程均化、鱼类生长繁殖期泄水水温下降、大坝泄洪气体过饱和等对坝下流水河段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资源的影响。同时,还应关注低温水对下游种植物的影响。(6)施工期鱼类保护措施,成库后对产漂流性卵鱼类繁殖的影响、库区水位消落对库区产粘沉性卵鱼类繁殖的影响及鱼类繁殖季节的环保对策措施;建设过鱼设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鱼类增殖放流方案的可行性、有效性分析,落实增殖放流站的选址,必要时提供增殖放流站建设方案和平面布置图。(7)工程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建议的可行性,水生生态监测方案中应包括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价的内容。

2水环境影响

(1)据工程坝址下游支流入汇及区间汇流、主要用水区域及用水对象分布、水域功能分区等情况,合理选择水环境控制及影响评价的断面(如水域功能区划类别变化交接断面),按照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要求和评价河段的水环境特征,关注水质现状调查分析与特征水质因子(如高锰酸盐指数、重金属因子等)的水质现状评价。(2)关注减脱水段下泄生态流量问题,工程施工导流、水库初期蓄水期及永久减脱水段的下泄流量保障措施。同时,要特别重视工程坝址下泄流量是否满足其生态、环境与河道外综合用水需求,水库初期蓄水对下游水资源的影响及解决方案,以及设置生态小机组的可行性。(3)应关注受水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园区与重点工矿企业生产废水源强的现状调查与污染源变化趋势分析,据此有针对性地提出区域污染源治理、特别是敏感水质指标的控制要求;合理选择主要退水区域与重点水质保护河段,重视农灌退水对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影响问题,关注水质影响预测评价与相应的水质保护措施论证内容,明确区域水污染源的控制指标与特征水质控制因子(如氨氮、总磷等)。(4)区域需水量的分析,预测区域水资源量分配的变化及新的水资源平衡关系,包括流域的水量互调关系、调出和调入水量、河道生态流量、耗水量及退水量等。同时,还应关注水库富营养化与重金属富集问题。(5)低温水问题,对于大中型水库,重点关注分层取水,结合库区水温分布状况与水库运行特征,进行水温影响预测,重视缓解水温影响的措施论证,并将其纳入工程环保措施与投资估算内容。(6)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地下水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保护目标及保护措施;隧址区上方涉水敏感目标分布(包括居民区及其饮用水源、水库、堰塘等);隧洞涌水量的预测、隧洞施工方法、治堵涌水的措施并分析其可行性与可靠性;地下水赋存特征、补给径流排泄特征、富水性和地下水水化学类型;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环境现状(包括地下水位和水质两个方面)的调查;重要隧洞影响区的井泉位置、井水位、泉流量、出露层位、补给来源和地下水用途,施工中隧洞突水对这些敏感目标的影响分析;蓄水后库水漏失和渠道渗漏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与防治措施;对于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地下水监测,施工期应进行各隧洞上方代表性泉水流量、井水位的监测,营运期应进行渠道渗漏监测和灌区地下水位与水质的监测。

3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

根据区域环境现状及其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结合工程施工规划、工程区布置与影响源强的界定,按照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保护要求,重点关注工程施工期料场开采、工程运输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环保对策措施。运营期还应关注泄洪期间水雾对周边人群生产生活的影响及预警鸣笛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重点关注工程弃渣处置方案,渣场选址及相应的环保措施。

移民安置及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估要点

1移民安置

结合工程占、淹耕地及其所涉及移民数量,明确移民方式,关注移民安置的环境影响分析(如开垦土地对区域生态植被与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用水排污对库区水质的影响分析等)与相应环保措施。

2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形式恰当,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要求,关注时间节点及代表性,意见分析及信息反馈。

环境风险影响评估要点

根据工程特性与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关注库区与渠道输水的水质污染事故、重点河段及敏感水域退水污染事故的环境风险分析,据此有针对性的提出水质污染风险应急预案等。对于施工期,还应关注为了加快混凝土凝固而使用制冷设备造成氨泄露的环境风险。

环境管理、监测及验收

一是关注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管计划和监测计划的有效性;二是是否提出相应的施工期环境监理要求;三是是否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要求,细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明确监测点位、频率和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