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是法律法规缺失。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不同法律法规中,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不系统,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和有威慑力的责任追究条款。
二是监测水平滞后。多数地区缺乏土壤监测必备的仪器和人员,尤其是基本农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存在监测站点布置过少、监测项目少、监测数据流通信息不畅、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诸多问题。
三是修复技术不成熟。我国现有的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大多数仍处于实验阶段,有些还只仅适用于实验室的小规模实验,与工程的实际推广尚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现有修复技术成本较高,修复设备与药剂大部分仍然依赖进口。
四是防治资金短缺。土壤污染防治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目前主要由政府买单。而政府财力的相对有限性使防治资金的来源受到很大局限。尤其对于无主的污染场地,由于其大多数位置偏远,开发利用价值不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积极性不高,中央资金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同时,目前我国土壤治理修复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社会资金进入相对困难。
二、发达国家的经验借鉴和相关建议
自上个世纪以来,美国、丹麦、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围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检测、治理、防控、资金、惩治等诸多环节,建章立制、标本兼治,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和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如美国设立了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基金即“超级基金”,并以这一基金为核心,制定了全面有效的污染土地管理框架。针对责任方建立了“严格、连带和具有追溯力”的法律责任,即不论潜在责任方是否实际参与或造成了场地污染,也不论污染行为发生时是否合法,潜在责任方都必须为场地污染负责。丹麦在2000年就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土壤污染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设立了土壤检测点,对土壤进行长期实时监测,进行动态管理。英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建立了污染土壤暴露风险评估导则,制定了详细的土壤污染指导性标准,并逐步形成和完善了基于风险的污染地块管理框架体系,有效地保证了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针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现状,建议:
1.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并相应配套各类法规细则,构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为土壤污染防治和治理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2.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普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普查,摸清底数,并建立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3.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计划。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计划,明确各级政府和机构土壤污染治理责任,并根据不同区域土壤环境状况,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4.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列为常规环境监测内容,建立起完善的土壤监测网络,制定科学的定期监测制度,长期、动态、实时地对土壤及其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并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5.拓宽防治资金投入渠道。一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土壤污染实行永久性的污染责任追溯制度,土壤污染者除了要承担受害者的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土壤修复费用。二是建立专门的土壤污染资金保障机制,成立类似美国“超级基金”的“土壤污染治理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找不到责任者或责任者没有实施修复能力的土壤污染的管理和修复,保证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来源的稳定。另外,政府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土壤污染治理的科研开发、企业的清洁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三是完善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土壤治理修复。
6.加强防治技术人才支撑。一是制定土壤修复企业准入制度,引导行业有序规范发展。二是加快相关人才培养和设备研发。一方面在各大高校增设土壤修复等方面的专业,加大专业土壤防治人才的培养力度;另一方面相关科研部门要加快土壤污染治理设备、原料等研发的步伐。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方案。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20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方案》以2018年、2020年、2030年、本世纪中叶四个阶段提出工作目标。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省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共提出10条任务、38款具体措施,每项工作都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便于贯彻落实。
《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并要于2017年6月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作为参与《方案》编制的主要专家,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肖荣波博士对该《方案》亮点进行了解读。
明确目标:2020年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率90%
记者对比发现,与国家“土十条”明确了3个阶段的目标相比,广东《方案》增加了2018年的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省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投入运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查清,建设用地分用途风险管控制度全面实施。
对此,肖荣波表示,广东增加了2018年的短期目标,是因为广东前期在大力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积极开展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调查、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试点示范等方面已开展一系列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为了更好的延续现有“治土”工作,当前主要着力于补短板和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能力建设,以便于《方案》对各地近期工作进行指导和落实。
《方案》还对2020年、2030年的目耸迪置魅妨司咛逯副辍5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韶关市提前一年完成。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肖荣波解释,国家也把安全利用率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一个核心指标。土壤污染治理是长期的过程,该指标强调的是污染土壤采取治理措施后,风险得到防控并能安全利用。例如轻度、中度污染耕地可以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得以重新安全利用。根据环保部数据,全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广东这个比例会更高一些。所以根据实际,把全省2020和2030年的阶段目标分别定在90%和95%。接下来国家和省里会就土壤的安全利用出台一系列技术要求,以具体指导各地的土壤污染治理。
打好基础: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治土”先要摸清现状,才能有的放矢。对此《方案》把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放在第一条,并要求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此前农业、环保等部门也对我国土壤污染状况做过调查,但存在密度偏低、技术指标不统一等问题。”肖荣波说,《方案》对此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2019年底前,韶关及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完成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其他地区于2020年底前完成。
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
突出重点:有色金属矿采选等12大行业作为监管重点
“由于不同地区的土壤、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千差万别,这就要求地方‘土十条’的编制要因地制宜,体现区域特色。”肖荣波表示。
例如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方面,《方案》结合广东实际,确定了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12大行业重点监管行业。
与国家“土十条”提出的八个重点监管行业相比,广东的《方案》少了石油开采,根据地方产业及其污染特点,增加了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方案》对这些重点监管行业从土壤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要求。
在区域目标和任务设定上,也体现了区域差异化要求,如《方案》针对韶关市涉重金属行业集中、土壤污染突出的问题,提出了在韶关仁化、曲江等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域实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建设土壤修复技术研发评估与工程示范基地,通过省市共建先行区创新土壤污染防治机制;针对珠三角地区工业发达、污染地块密集等特点,提出了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部分城市开展污染地块环境监管试点、率先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和公用设施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
联合监管:土壤环境要求纳入城市规划与供地管理
近年来,城市楼盘用地的土壤环境状况亦屡屡引起舆论关注。在建设用地责任监管上,《方案》着重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上,进一步明晰细化,着重污染地块再开发全过程环境监管。
“《方案》要求,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肖荣波指出,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转让和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城乡规划部门要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功能布局和用地性质,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审批管理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的施工审批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监管。
同时,要建立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方案》提出污染土壤的全过程环境监管要求,实行“三备案,一公开”的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即规定污染地块进入用地程序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编制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进行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三个环节,相关报告或结果报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T备案,其中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先行试点:多元试点打造“治土”广东样板
“广东将通过多元化试点示范,打造土壤污染防治广东样板。”肖荣波指出。按照国家要求,韶关市要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对此《方案》针对先行区方案编制、涉重金属环境整治以及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逐步改善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同时,将启动建设粤北韶关土壤环境污染示范基地,开展修复技术研发、评估验证与工程示范,摸索形成成熟的修复技术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治理推广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土壤修复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监测;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中图分类号:X8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0007602
1 引言
土壤是地球陆地的表面由矿物质、有机质、水、空气和生物组成的具有肥力并能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质量关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与农用地质量息息相关,进而影响到人体健康。近年来出现的湖南浏阳镉污染事件、广西思的村“镉米”等食品安全事件,都与土壤存在污染有关。同时,不论是商业、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用地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息息相关,2015年的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就是由于和学校临近的化工厂在进行土壤修复时造成的污染导致493名学生先后被查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情况,个别同学查出患有淋巴癌。这些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1]。
2 土壤质量监测的特点
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以及水污染具有以下3个方面的不同点。第一,土壤污染的隐蔽性,大气污染中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六项指标(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可以通过肉眼和嗅觉等很明显的被人所察觉,水污染也可以通过分辨颜色和气味儿被发现,但是土壤中重金属、有机类污染物很少能够通过直接的方法察觉;第二,土壤污染的流动性和均匀性差[2]。相比于大气和水,土壤污染不具有流动性,因此污染的在进行土壤环境监测时需要布设的点位和需要采集的样品量也多;第三,土壤污染的富集性。大气和水中的污染物都有可能富集于土壤中,但是土壤中的污染物却很难自行消除。
3 土壤质量监测的必要性
长久以来,我国粗放式的经济发展加剧了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恶化,2006年组织开展的大规模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调查结果表明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1,2]。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刻不容缓。正是由于土壤污染与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所具有的不同的特点,土壤环境管理工作也呈现出更大的艰巨性。整体来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薄弱。相比对于大气和水的污染状况,土壤污染状况存在底数不清,资料不系统的特点。传统的土壤污染调查主要有国土部门的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农业部门的农产品中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但是现有调查数据主要集中在对土壤样品重金属的测试,缺乏对土壤样品理化性质、有机物等项目的监测。而土壤中VOCs、OCPs、PAEs、硝基苯类、苯胺类、多氯联苯、酚类和石油烃类等有机物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所以今后对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应增加对土壤理化性质和有机物的监测。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国家在2016年5月制定并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将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要求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此同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源监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而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是所有工作的基础。另外,《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到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的全覆盖。
4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特点
综上所述,针对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的土壤环境监测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3S应用技术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3S技术指的是将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技术(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与其他高新技术有机的构成一个整体而形成的一项新的综合技术[3]。构成一个强大的技术体系,可实现对各种空间信息和环境信息的快速、机动、准确,及可靠的收集、处理与更新。将3s技术应用在土壤环境监测领域有助于快速、高效地从整体上了解我国广大的地区,尤其是对于我国中西部拥有幅员辽阔的土地的地区具有更加实用意义。
第二,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在土壤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传统的分析化学测试方法已经普遍应用于土壤环境监测中,随着各种仪器的发展和仪器技术的进步,原子吸收光谱法(AAS)、原子荧光光谱法(AF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A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顶空、吹扫、气相色谱、液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等技术已经用于土壤环境监测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方面的检测。
第三,生物技术在土壤环境监测中的应用。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PCR技术、生物芯片技术、变性梯度凝胶电泳技术(DGGE)也已经用于土壤污染的生物修复、土壤侵蚀、土壤微生物多样性监测等方面[4,5]。
第四,水平定向钻进技术在土壤环境检测领域的应用。水平定向钻机是在不开挖地表面的条件下,铺设多种地下公用设施(管道、电缆等)的一种施工机械,应用在土壤环境监测领域具有成本低、利于监测等特点。
5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发展趋势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对土壤环境的重视,我国土壤环境监测有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第一,监测项目以重金属为主向多目标污染物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很多小型化工厂,但是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很多土地被开发利用,对土壤环境的监测应该不仅局限于重金属的监测,而是应扩大到以多环芳烃、硝基苯等为代表的有机物监测,同时应该根据不同地块的不同污染情况做出适时调整,增加或删减检测项目。
第二,加强现场应急监测力量。相比于采样、制样、实验室分析等传统的分析方法,很多污染事故现场需要现场进行快速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现状,因此现场快速分析有利于及时有效地根据污染状况做出判断,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第三,完善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现阶段,我国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还停留在跟着国家任务走,并没有像大气和水监测一样形成成熟的国控、省控等多级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也是不尽相同。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成熟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具有必要性。
第四,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人员建设。由于土壤环境污染的隐蔽性,广大人民并没有像关心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样关注土壤污染,也造成了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土壤环境监测的不够重视。整体来说,各级监测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人员配备少,人员力量薄弱,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和广大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量形成比较大的对比。另外,土壤环境监测方面设施配备和资金相对缺乏也是造成现状的重要原因。今后,随着国家和人民的重视,土壤环境监测会得到支持和提高。
6 结语
随着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各省市相关工作方案的出台的落实,土壤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当然,挑战也是机遇,做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是环境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更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
陆泗进,何立环. 浅谈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J]. 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3,25(3):5~8,12.
[2]段成瑜. P于中国土壤质量的环境监测初探 [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8):175.
[3]巩玉玲, 冯永军. 中外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应用与发展状况 [J].安徽农业科学,2014,42(19):6229~6230,6232.
今年上半年,市区优良天数达标率为55.2%,排名全省第9。全市国考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87.5%,省考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75%,较2016年年均水质分别提高了25%和15%,均达到了省下达的年度目标62.5%和60%、无劣Ⅴ类断面的要求。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Ⅰ-Ⅲ类水比例为100%。
重点工作方面:一是开展“263”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市形成减煤能力22.8万吨,关停、搬迁化工生产企业11家,实施太湖水污染治理48项重点工程,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小区12个、镇村试点4个;开展5个黑臭水体治理;建设城镇污水收集管网55.91公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个;全市禁养区内养殖场795个全部关闭,建设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1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6家;启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索普化工基地、丹徒经济开发区3家化工园区(集中区)VOCs综合整治,75家重点企业完成治理。323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 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5万吨/年重金属污泥处置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上半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4.9万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危险废物处置的需求。二是推进生态工程建设。2017年全市实施98个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上半年已完成投资约27.45亿元,占年度投资总额的54%。三是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全市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39项,水污染防治项目63项,目前各类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四是深化重点片区环境综合整治。今年西南片区整治实施5大类32项重点项目,谏壁片区实施19家企业29项污染治理任务,各项工程按序时进度推进,西南片区今年关闭的21家企业中有18家已关停或签订关停协议。
二、下半年重点举措
1、协同各地各部门开展好“263”专项行动。一是坚决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进电力、造纸、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减煤工作,“一企一策”制定减煤计划、研究落实减煤举措,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减煤100万吨以上的任务目标任务。二是坚决淘汰化工落后产能。按照“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的要求,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推动空间集中、产业集聚、生产集约,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关停任务,其中,2017年底前要完成50%。三是坚决落实精准治污措施。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8大类48项年度重点工程,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生活垃圾治理突出分类管理,促进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年内建成28个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试点小区。黑臭水体治理突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并举,年内完成总长度40%的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突出抓好禁养区、限养区的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突出抓好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治理,年内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削减10%以上。环境隐患治理突出长江保护和治理,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率达50%以上。四是坚决提升生态环保质效。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加强环境经济政策调控、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市“263”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抓紧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2、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治气上,大力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的“双控双减”。实施8大类239项年度大气治理工程,实现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在所有化工园区开展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强石化、化工、电子等重点行业有机物废弃物治理,多措并举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治水上,巩固Ⅲ类,增加Ⅱ类,集中力量消灭劣Ⅴ类。深化“河长制 ”“断面长制”的监管模式,实施8大类63项水污染治理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积极推进控源截污、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快构建水循环体系,力争消灭劣Ⅴ类水体。在治土上,认真实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3、打造亮点,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力推生态环境类项目建设。通过挂图作战、每月调度、定期督查等方式,确保98个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谏壁片区督促企业加快废气整治进度,确保完成29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西南片区加快5大类32项重点整治任务的推进,确保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山体和宕口生态修复、水系治理、落后产能企业关闭等任务全面完成。
中国受污染的土壤到底有多少?污染范围和程度究竟如何?土壤对污染的承受力在何时会达到极限?
中国科学院院士、土壤地理学家赵其国告诉记者,虽然2006年中国开始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与防治专项调查工作,但是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无法准确地回答上述问题。
这些暂时不能解答的疑问,从一个侧面折射了中国土壤污染预防与治理的现实状况。
“已经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记者:如何看待土壤污染问题?
赵其国:土壤污染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环境问题当中的核心问题。最近五年,土壤污染问题渐次浮出水面,受到人们的关注。这是因为形势与现实都要求必须重视。不重视这一问题,就会使人类的健康与生命,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现在讲环境,实际上其概念是讲“水、土(土壤)、气(大气)、生(生物)”再加一个“岩(岩石岩层)”。地球表面上“水、土、气、生、岩”是一个整体,构成了整个环境。它们是人类赖之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宝贵的资源,然而它们的变化,也导致了环境问题。
如果“水、土、气、生、岩”保持得好,就会对人类的发展提供正面的影响,提供给人们生活环境、物质环境、健康环境,这就是自然资源。但是现实并不如此,由于人类的发展速度快,使“水、土、气、生、岩”发生了变化,使这个正面的影响变成了负面的影响,这就变成了环境问题。
世界上所有的土壤类型,我们国家几乎都有,世界上其他国家没有的,我们国家也有。中国的土壤在世界上最有代表性,它分布的广阔性、分布的类型性、分布的多样性,在世界上是唯一的。为什么中国土壤污染问题是严峻的?从全球角度看,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土壤是世界土壤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地球表层陆地表面的代表,所以显得很重要。
记者:土壤污染不会被人们所注意,在于它看不见,它真的那么重要吗?
赵其国:土壤污染本身就是看不见的。它被污染的化学元素,如重金属元素,铜、铬这些东西,都是人所看不见的细颗粒的元素。科学的东西就是解释人所不能理解的东西,土壤污染问题被忽略其实正是人类应加以注意的原因。
记者:据您所知,中国土壤的污染状况是怎样的?
赵其国:近2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高强度的人类活动,我国因污染退化的土壤数量日益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土壤质量恶化加剧,危害更加严重,已经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未来15年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生态的不安全”
记者:与水、空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的特点是什么?
赵其国:土壤污染的特点主要有四个。一是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废弃物污染等问题一般都比较直观。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因此,土壤污染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很长时间。
二是具有累积性和地域性。污染物质在大气和水体中,一般都比在土壤中更容易迁移。这使得污染物质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气和水体中那样容易扩散和稀释,因此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超标,同时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
三是具有不可逆性。如被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需要200~1000年才能够恢复。
四是土壤污染治理的艰难性。如果大气和水体受到污染,切断污染源之后通过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也有可能使污染问题不断逆转,但是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则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来消除。土壤污染一旦发生,则很难恢复,治理成本较高、治理周期较长。
依据上述特点,土壤污染的预防胜于治理,因为,一旦被污染,又有隐蔽性,就容易通过被污染的农产品,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影响。
记者:您曾经说过农产品不安全要比其他的食品不安全更加可怕。
赵其国:农产品就是食品,食品也是农产品的一个概念。所以农产品及食品的安全应该是统一的,应该是一致的。食品不安全,肯定就是农产品不安全。因为食品都是来自农产品。
记者:这种不安全,为什么人们没有体会到?
赵其国:不安全分为两种。一种是像激烈的战争一样,对人类死亡的威胁,还有一种不安全,是作为一个生态的过程,有时是隐蔽的,有时是长期的,有时候是不能够被人所察觉的。这种不安全带有它的特殊性,所以叫生态的不安全。
记者:但是人性都是有弱点的,也许人的认识就有这个规律?
赵其国:像SARS,SARS是什么问题,现在我的看法可能是环境引起的。它不是老天爷从天降的,可能是由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生态环境所影响的,现在人们还不能完全认清这个现实,但是环境当中有突发的因素。
受污染的土地到底有多少
记者:中国受污染的土壤有多少?
赵其国:2001年,国家进行了项“典型地区土壤环境质量的勘测”,这是试图要摸清全国土壤环境污染的状况,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比方说在广东、江苏、浙江、河南、河北、辽宁大连这些地方。
但是,中国受污染的土壤到底有多少?污染范围究竟有多大?土壤对污染的承受力在何时会达到它的极限?有没有一个极限?中国现在是13亿人口,随着人口增长,中国的土地质量能不能提供足够的粮食?2006年国家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没有办法准确地回答上面这些问题,估计近两年将有明确的回答。
记者: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已经进行三年了,这挺调查对中国土壤污染防治具有何种积极意义?
赵其国:积极意义有几条,第一是了解了本地情况。先把中国土壤污染的面貌弄清楚,像人看病一样,第一步是诊断,弄清是什么病。第二个是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来源是什么,来自哪里?关系要弄清楚。污染源是哪些?有面源、有点源,有生物的、有非生物的、有化学的。第三个治理过程要清楚,用什么办法,针对什么情况怎么治?我们有办法。再就是我们要有一个很好的规划,总要有一个长远的计划。
以上这几条就是很大的成果。我想这次调查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后,根据调查的结果,要制定相应的法规与政策措施,这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农药大国的代价
记者:导致土壤污染的第一个途径是农业生产?
赵其国:农业活动对农业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影响很大。农业活动包括农药、肥料的施用、农用地膜等化学产品的使用、灌溉水质和方式及农业生产的
复种指数等因素。长期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和农用地膜等农用化学品,不合格的灌溉水质和不合理的农田漫灌方式。加上高复种指数等因素,易造成土壤和农产品污染。
据估计,截至20世纪末,中国受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D00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其中工业“三废”污染面积达1000万公顷;污水灌溉面积为130多万公顷。每年因土壤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万吨;另外还有1200万吨粮食受污染而超标,二者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0多亿元。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药使用量大。长期使用农药造成病虫草害物种抗药性增强,导致农药投入量有增无减。30年来我国累计使用DDT约40多万吨,占国际总量的20%。1997年我国农药总产量达到41万吨,每年农药的使用量在25万吨左右,是世界上第二大农药生产与使用国,仅次于美国。
记者:如何减少农药和化肥对土壤的污染?
赵其国:调整农药产品结构,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产品。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生物有机肥料。研究表明,污泥复合肥对小麦的增产效果和土壤培肥效果明显优于化肥,同时还可以促进我国日益突出的污泥资源化的出路问题。我国大部分的城市污泥经无害化处置后,在正常施用量下,污染土壤的风险较小。可见,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有机肥料和可降解塑料薄膜,有利于缓解土壤污染的恶化。
已从局部蔓延到区域
记者:导致土壤污染还有哪些途径?
赵其国:水污染、大气沉降与垃圾废弃都会造成土壤的污染。
《2006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显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42.55%,其中200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全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升反降,比上年下降7.24%。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上升,但城市水环境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在大气沉降方面,据环保部介绍,我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已居世界第一,超出大气环境容量的80%以上;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3。造成二氧化硫高排放的直接原因是火电厂。国家希望能够在今后电站建设中扭转这一趋势,加大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在今后规划中将适当控制燃煤火电比重。
在垃圾废弃方面,《2006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显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9.48%,187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155个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零。南京某垃圾场土壤中绝大部分重金属含量均高于当地的背景含量,这说明与垃圾中重金属释放有关。
总之,我国土壤污染已表现出多源、复合、量大、面广、持久、毒害的现代环境污染特征,正从常量污染物转向微量持久性毒害污染物,在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尤其如此。我国土壤污染退化的总体现状已从局部蔓延到区域,从城市郊区延伸到乡村,从单一污染扩展到复合污染,从有毒有害污染发展至有毒有害污染与氨、磷营养污染的交叉,形成点源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复合或混合的态势。
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
记者:土壤污染的危害是什么?
赵其国:首先是污染农作物。在我国,当年高残留有机氯类农药的大量生产与使用,使得其在土壤、粮食、果蔬和畜产品中的残留量,曾高居世界首位。
根据1983年全国粮食有机氯农药的调查,在90.9%小麦、玉米和水稻类样品中有六六六检出,超标率为714%,平均残留水平110微克/千克。粮食中DDT污染相对较轻,超标率为0.2%,平均残留20微克/千克。1988~1989年,根据农业部调查,稻谷中六六六残留与20世纪80年代初相比,一般降低了一个数量级之多,DDT也大致如此。
1991年对我国生产的各类食品中六六六、DDT残留量调查表明,禁用10年后DDT在食物中的残留水平高于六六六,尤其表现在水果和蔬菜中。蛋、乳制品及植物油等脂类农产品中有机氯农药总量仍很高,水产品中残留量也高达57微克/千克。
我国大多数城郊土壤都受到过不同程度的污染,致使许多地方的作物明显减产。土壤中的污染主要集中在土壤表层,而作物根系也主要生长在土壤表层。当作物吸收和利用土壤表层中的营养物时,会增加对污染的吸收,污染土壤中的污染物被农作物的根部吸收,使农作物体内的污染物含量增加,从而降低其营养成分,影响其质量与产量,最后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
无论是直接的土壤污染,还是由土壤污染导致的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最终都会对动物和人造成危害。这些可能引起的危害包括:1 功能异常和其他荷尔蒙系统异常;2 生殖障碍和种群下降;3 肿瘤和癌症等损害;4 行为失常;5 免疫系统障碍;6 性别混乱。
缘何还要等三年
记者:2008年,您说过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全面开展可能还要等三年,为什么还要等三年?
赵其国:这个等三年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技术体系我们还没有完善,另外一个是土壤污染工作得到的支持度还不够。
记者:为何三年以后就会可以呢?
赵其国:我估计大概三年以后,大环境会有改变,大家都能提高认识,而且我们的工作也要跟上,这三年我们抓住土壤污染的典型来分析,同时要积极宣传,以期培养公众对土壤污染问题的认识。
人们对于问题的认识,有一个过程,这不是一年能解决问题的。当然越快越好,现在讲三年,我是觉得这个事情不能太快,也不能太久,三年应该差不多,这是我的认识。最主要的还是我们的重视程度,国家中每一个人对这方面的觉悟会提高,我们要有这个信心。
相关链接
世界地球日的来源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
地球日起源于美国。1969年,参议员盖洛德・尼尔森提议,在美国各校园内举办有关环境问题的讲习会,并将次年的4月22日作为“地球日”。当时25岁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丹尼斯・海斯很快将这一提议变成了一个在全美各地展开大规模社区性活动的具体构想,并得到很多青年学生的热烈支持。1970年4月22日,美国首次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地球日”活动,各地约2000万人参加,当时被誉为二战以来美国规模最大的社会活动。
1990年4月22日,全世界140多个国家、2亿多人同时在各地举行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主题是如何改善全球整体环境。这次活动使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全球工业的不断发展,大气臭氧层遭到破坏,由此带来的全球气候异常变化,正在成为直接威胁人类生存的世界性问题。这项活动得到了联合国的首肯,其后,每年的4月22日被确定为“世界地球日”。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是全区环保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我们将更加坚定自觉地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底线思维,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内蒙古。
一、以中央h保督察为契机,坚决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明确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抓好环境问题整改。自治区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盟市和有关委办厅局签订了责任书,明确整改责任,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通过落实台账管理、督查督办、考核问责、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舆论引导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认真、坚决、彻底地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以尾矿库、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核设施和放射性废物、垃圾焚烧项目等为重点,切实强化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偷排偷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和公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抓出一批群众关心、直接受益的执法成果,有效减少环境问题存量,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二、以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抓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区环保系统将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抓手,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1000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22台小火电机组烟气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突出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全力做好迎接党的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水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不达标水体治理力度、推进重点湖泊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工程,力争尽快实现湖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有效落实。要启动编制自治区及3个重点防控区“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筛选确定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
三、以绿色化为引领,协调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富区、绿色惠民道路,促进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融合互动。全区环保系统将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作用,推动自治区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一是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结合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加快制定配套管控措施和评价考核办法,切实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二是编制完成自治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战略环评。通过强化战略环评的源头引导,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等要求转化为区域开发和保护的刚性约束。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审批与规划环评、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定布局、定产业、定规模,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四是统筹协调总量指标。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控制新增量、扩大削减量、盘活富余量上做足文章,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全力支持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
四、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考察内蒙古时要求我区大胆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区环保系统将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规章、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经济政策,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保护建设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一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探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二是不断完善环保责任落实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尽快出台配套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三是全力推进环保垂管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做好调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组织制定自治区改革实施方案,努力构建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系。四是加快构建环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推进环保领域市场化改革,以内蒙古环司为龙头,加快推进环保基金、技术服务、排污交易、环保产业四个平台建设,采取“资本+技术+市场”的运营模式,弥补我区环保资金、技术等方面短板,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服务,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五是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文化培育。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加快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和知识,积极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态文化。围绕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广泛宣传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的新成就,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污染场地修复作为地产开发的上游环节,商机初现,各方力量纷纷试水产业链各环节。但在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主持”下,野蛮生长与无序竞争成为主调,成熟国家的治理经验值得借鉴。
城镇化撬动土壤修复市场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位于高新区舜泰广场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开始大肆招聘。这个成立一年的公司并不被人熟知,其主要业务是“土壤修复”:以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及修复业务为主业,生态与水体修复业务为辅,并且提供全过程的环境咨询和设备药剂服务,可为修复不同类型的污染场地提供从前期到后期包括“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工艺选择、方案制定、工程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商业运营、后期评估等”一站式服务和全方位解决方案。
这个专心于土壤修复的企业一方面积极与传统科研机构的合作成立修复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借助外部知识力量提升自身技术;另一方面,凭借区域优势抓住了城市改建的机遇成长为全能型选手:国内第一例农药污染场地、焦化场地、石化场地修复项目均由其操作完成。
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的业务范围遍及鲁豫各地市,近年来,随着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战略和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宏伟蓝图的提出,其环境修复事业得到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经历30年的快速发展后,中国受到污染的土壤面积有多广?目前并没有权威部门披露相关信息,但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正是这一问题的表征。环保部曾联合国土资源部斥资10亿元,耗时6年时间对全国的土壤污染情况进行摸底,然而最终这一调查结果被束之高阁,未能公开。中国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不言自明,但真实情形却“犹抱琵琶半遮面”,从而给土壤修复行业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
“毒地”规模庞大,但具有商业修复可能性的则相对“瘦小”许多。由于受到修复资金短缺等限制,污染地块必须要具备后续开发价值,地方政府才有足够的动力与资金去修复。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扩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紧张,原工业、矿业用地,市郊的生活垃圾用地,或其它特殊用地(如危险品生产、贮运、处理处置等用地)都可能变身城市新区的一部分,污染地块必须经过治理方可再规划,而这部分治理成本通常都能够通过地块拍卖或升值收回。这也是为什么在城区污染场地修复、矿山土地修复和耕地修复三种土壤修复类型中,污染场地修复成为掘金焦点的原因。
据中科院地化所估算,目前中国城市受重金属污染地块共有七八百块,以此推算场地修复市场规模不下千亿元。而在未来,随着环保立法的跟进,矿山污染、耕地污染等更严重的问题或可解决资金难题,土壤修复企业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容。事实上,在环境产业发达的国家,土壤修复产业在环保行业中的产值份额高达30%-50%,而这一比例在中国当前还不到1%。“十二五规划”中,节能环保行业总产值将在2015年达到4.5万亿元,庞大的基数效应加乘规模占比的攀升,可以预见,现在还稍显冷门的土壤修复产业在日后将攫取更多的注意力和资本的关注。
40%高毛利集结产业资本
土壤修复行业刚刚起步,2011年,有20多家以“环境修复”为关键词的新公司注册,现在仅北京地区就已增加到100多家。行业前景看涨,传统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受前景及高利润率诱惑的企业一同涌入,共同塑造着现下野蛮生长、无序竞争的行业格局。
从程序上看,土壤修复的过程大致可分为污染土壤的环境评估、修复方案的咨询设计、修复工程的实施,及修复后的验收测评。不过,由于中国土壤修复产业目前主要服务于房地产开发,且无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因此具体如何操作还是由开发商说了算。各地环保局科研所及相关院校如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中国地质大学等,由于具有专业知识上的积累,主要参与环境风险评估、方案咨询设计及验收测评这三个环节。在政府立项的重难点示范工程中,由于具备政治资源及地缘的优势,也会出现由科研机构全面负责的案例。但科研机构在产业中面临着施工资质缺乏、需借助外力修复施工以及实施效果好的修复技术因耗时长而难以进入商用市场两大竞争劣势。
相比科研机构,专业的土壤修复企业凭借资本和技术引进扮演着创新者的角色,其优势在于具有更好的市场敏感度,且能更方便地提供一站式服务。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即是案例。而在长三角等地,以杭州大地环保、北京高能时代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则在分食着中小型土壤修复项目。
资本同样已悄然入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得到了红杉资本、北京国资部门及中持环保等的增资入股,而德丰杰基金也在密切关注这一产业中的投资机会。土壤修复产业的快速增长和高毛利是实业及资本捧场的重要因素。从创业板上市公司永清环保(300187)2012年的年报中不难看出,重金属土壤修复的毛利率高居所有业务之首,达到40%,且2012年的营收同比增长了2.6倍。
与土壤修复相关的土壤质量检测是另一大商机。引入第三方来评估场地污染情况及修复后的效果,将使修复过程更加透明。不过,土壤检测作为环境检测中的一个分支,目前只要取得CMA资质认可的机构,就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因此这一领域的掘金者是现成的,竞争也已相当激烈,科学院所下辖的检测中心如清华大学环境质量检测中心、专业的第三方检测企业如华测检测等均已覆盖这一业务,并可实现网络下单、异地送检等一站式服务。
同样经历过“先污染、后治理”的发达国家拥有着成熟的环保产业,海外环保巨头在中国污水处理等领域占尽技术及资本优势,不过在土壤修复行业则受到政策掣肘。因为土地污染数据的敏感性,目前外资企业主要参与方案咨询设计环节,而未能进入修复施工领域。不过巨头们并不甘心就此蛰伏,而是通过与中资企业合作等各种方式潜伏其中。
由于中国土壤修复行业暂无具体法规,对企业的准入门槛和资质也尚未有明文定规,在有的地产商那里,土壤修复工程简化成两个词―“挖走,埋掉”。只要不影响自己开工,是否造成“二次污染”不用理会。在地产商偏好于以价格高低决定项目权的大环境下,专业的土壤修复企业抵不过挖土方的工程队也是常有之事。中国环境修复网总编高胜达就评论道,据2012年相关统计,100多家企业在做土壤修复相关的事情,但真正有能力做好的不足10%。
法治与环节独立:成熟市场的修复经验
巨大的掘金价值伴随着法律空白下的无序竞争,是没有“裁判”的必然现象。虽然中国早在2006年就已经开始了相关法案的起草工作,但尚未形成有效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缺乏土壤污染治理的专项法律法规。作为立法组的首席专家,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曾于2013年初透露,酝酿多年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不久将出台,该法将最终确定以“治”为重点,“防治兼顾”的立法方向。
从环保产业发达的国外市场来看,有法可依将是产业发展的有力催化剂。日本在上世纪经历“四大公害事件”后,先是于1970年颁布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2002年又出台了主要针对城区工业迹地污染的《土壤污染对策法》。据日本环境省土壤环境中心的初步计算,仅《土壤污染对策法》就催生出13.3万亿日元的行业产值规模,其中调查费用2.3万亿日元,净化费用11万亿日元。该法的实施还刺激了土壤污染评价、土壤调查对策工程中介,以及与土壤污染有关的保险业务、金融业务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法律的“定责机制”无疑将保障修复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基金援助也必不可少。
摘要:
该文初步介绍了我国工业污染土壤修复的现状与市场、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市场的各参与主体和我国土壤修复企业的状况,详细分析了土壤修复项目的成本与收益,从经济价值方面讨论了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最后提出了土壤修复市场良性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工业污染土壤修复;收益;成本;经济价值
随着我国近30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已经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环境污染已从显性的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发展成为隐性的土壤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已广泛地被国民所关注。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已成为各届政府管理的重要任务,“十”更是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能源节约、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污染(水、大气、土壤)治理等统一为“生态文明”的概念,并且对它的重视上升到空前的高度。现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调整产业结构,城市规划用地采取“退二进三”,对工业污染场地的再开发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一系列文件《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1]、国家环保部(原环保总局)于2004年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对于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的外迁工业区域,要尽快制定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勘探、监测方案,对施工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调查,确定清理工作计划和土壤功能恢复实施方案,尽快消除土壤环境污染”,国家环保部的污染场地管理系列文件(征求意见稿)等为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近期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国发[2016]31号)[2]更是将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上升到了空前的高度,如此多的政策驱动着污染土壤修复市场的发展,本文从另一角度土壤修复市场的价值驱动讨论了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市场的发展。
1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的现状与市场
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最先受到重视,其根本原因是“退二进三”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暴露出大量环境危害和健康风险问题。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崛起,导致大中城市出现了大量的工业企业搬迁行动,在对企业迁出土地进行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城市工业污染场地的危害也逐步地显现出来。在工业污染场地方面,可分为污染企业工业用地以及工业废弃地等类型,以工业废弃地的污染影响最为明显。按最低技术成本估算,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资金需求下限最低1.06万亿,而上限达到9.50万亿[3]。表1给出了我国土壤修复潜在市场容量的预测情况。[表中小括号内的数据为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公顷(hm2)后的数值”]根据中国环境年鉴,我国关停转迁的企业数量从2001年的6611家快速增长到2008年的22488家,增速为每年1984家,共计约10万家。经过多年的尝试与探索,我国北京、重庆、广州、上海以及江浙等地陆续完成数十个污染场地的调查与修复工作,总投资额近百亿。预计近几年内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的市场规模可达数百乃至千亿元级别[4]。2015年全国土壤修复项目合同签约额达到21.28亿,比2014年的12.74亿元增长了67%,土壤修复市场发展势头迅猛[5]。据中国产业信息网,预计从2014年至2020年,国内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可达6856亿元,市场修复资金预测情况见图1。
2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市场各参与主体
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市场各参与主体包括:污染土壤修复出资方(原工业生产企业,政府,PPP模式和地产开发商等)、调查评估企业、分析检测企业、修复方案设计企业、修复工程实施企业、修复环境监理企业以及修复验收单位。污染土壤修复出资方负责整个污染场地的调查评估、分析检测、修复方案设计、修复工程的实施,修复环境监理、修复验收各个环节的沟通与协调,将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作按预期到环保局备案,以达到再开发利用的要求。调查评估企业负责组织调查场地污染物来源、场地环境调查布点,利用分析检测企业给出的土壤中污染物的分析数据通过场地概念模型结合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污染物的迁移情况详细精确地分析污染范围及深度。分析检测企业按检测方案设计的污染物指标分析各指标的浓度。修复方案设计企业根据调查评估企业的评估报告设计出修复工程的实施方案,确定修复范围以及各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修复工程实施企业按修复设计方案进行污染土壤的修复工程,以期达到预期的效果。修复环境监理企业负责监督修复工程实施企业的施工方案与设计方案的一致性以及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及扰民。修复验收单位负责对修复工程效果进行验收,以期达到再开发利用的要求。
3我国土壤修复企业的状况
《2014—2019年中国土壤修复行业市场分析及投资趋势预测报告》中指出,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土壤修复企业已达300多家。土壤修复产业链从上至下包括:前期的调查评估、中期的咨询和修复,以及后期的验收工作。从产业链角度来看,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既有综合性企业,也有专注于修复咨询、技术支持、调查评估、修复工程、第三方检测,甚至学术研究、地质矿山、土壤肥料、土方工程和植物营养等某一方面的企业和机构。土壤修复行业的经营主体主要有环保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的环保事业单位,环保企业中多为大型国有企业或有地方背景的民营企业,而外资企业则通过合资路径积极进入国内市场。从企业规模上看,规模相对较大、工程经验丰富的企业较少,除了已上市的湖南永清环保(注册资本2亿元,国企)外,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注册资本500万,国企)、北京金隅红树林(注册资本500万,国企)、江苏大地益源(注册资本5000万,民企)以及中节能大地等属于该领域规模较大的企业,其他企业均规模较小并缺少项目经验;而除以上本土企业外,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如美国ESD和日本同和)凭借其技术与经验优势也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从区域分布上来看,各地区的资金充裕情况首先决定了其土壤修复项目的多寡,如北京、上海、广州、江苏、浙江和湖北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开展的土壤修复项目数量基本位于前列,可见经济发达及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城市其土壤修复项目也较为密集。表2汇总了2013年公布的16个土壤修复项目中标企业及修复资金情况。
4工业污染土壤修复的价值
驱动对一块已被污染的场地进行的污染土壤修复,由于政策性的驱动,该场地需进行修复。场地修复的出资方受资金和对修复市场的不甚了解,实施过程进展缓慢。随着土壤修复市场相关标准、法律和法规的逐渐完善,项目开展筹集资金的多样化以及投资风险可控性的增强,必将引导资本进入土壤修复市场,从而引领污染土壤修复市场的蓬勃发展[6]。GP=P-C(1)P=∑Pi(2)C=∑Ci(3)上述各式中:GP为项目利润;P为项目收益;C为项目成本;Pi为项目子收益;Ci为项目子成本。项目收益包括:资产销售P1(销售实体产品所有权)、使用收费P2(通过特定的服务收费)、授权收费P3(知识产权授权使用)、服务收费P4、租赁收费(暂时性排他使用权授权)、经济收费P5(提供中介服务收取佣金)和效果收费P6(提供服务效果价值收费)等。项目成本包括:场地调查风险评估费用C1、分析检测费用C2、修复方案设计费用C3、修复工程实施费用C4、修复工程实施环境监理费用C5以及修复工程竣工验收费用C。其中项目成本中耗资最大的是修复工程实施费用。工程实施前期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分析检测做得越详细,修复工程的污染面积及污染深度就越小,修复工程的土方量就越小,即随着C1和C2投入的加大(凭借调查的详细程度和经验判断有无必要加大,加大后是否能够减少土方量),C4是呈几何级别的降低,相应的C3、C5和C6亦呈算术级别的降低。项目收益中各个子收益与其成本投入密不可分,整个修复工程做得好,为其各个子收益的预期提供了保证并降低了出资方的风险。项目出资方依其收益与成本的平衡合理地选取项目实施的整个程序,做到工程合理合规,技术可行,政策可行,外加考虑整个实施周期的时间成本和大众关心的环境问题造成的舆情,做好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有序地推动土壤修复市场向着政府、民众、出资方以及参与单位多者共赢的方向良性发展,从而以价值驱动整个土壤修复产业的蓬勃发展。
5结语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目前所处的位置仍是产业成长的起步阶段,人员、技术和装备仍处在初期阶段,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还处在试验阶段,土壤修复的标准[7]与法规也处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当前我国土壤修复产业的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而发达国家土壤修复产业的产值已经达到30%以上。从各届政府的工作报告及“十”的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重视,对环保产业的发展越来越支持。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重要阶段,工业用地的搬迁再利用势必加快土壤修复产业的快速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及环保意识的增强,势必导致政府环保决策更加关注民生,对污染土地的再开发利用不断提出新的环保要求。政策驱动、价值驱动,多方合力,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就不再是一纸空文。土壤修复产业是一项新产业,其发展过程必须解决技术力量的提升,科技人才的培养,装备设备的升级改造以及政策、标准、法律、法规的完善[8]等几个环节的问题,为环保从业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环保从业企业面临着挑战。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A].2012-11-27.
[2]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A].2015-08-03.[3]2016年中国环保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预测[EB/OL].中国产业信息网,[2016-04-15].
[4]黄润秋.迎接环保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春天[EB/OL].中国环境保护网,[2016-06-30].
[5]候宇轩,盘雨宏.2016—2020年中国土壤修复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DB/OL].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投资咨询网,[2016-06-13].
[6]袁建霞,张薇,董瑜,等.土壤污染修复国际发展态势分析:国际科学技术前沿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36-78.
[7]徐应明.污染土壤修复、诊断与标准体系建立的探讨[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07,26(2):4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