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担保公司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担保公司审计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担保公司审计报告

第1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担保公司;监管体系

中小企业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去年我市工业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全市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139亿元,比增16.4%;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94.32%,比上年提高 11.31个百分点。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工业品市场需求下滑、原燃材料价格上涨、PPI高位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市工业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特别是资金紧张问题一直是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瓶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迫在眉睫。为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大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力度,去年底全市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12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总额22.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5亿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平台,极大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有力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融资性担保公司扶持力度

加大融资性担保公司扶持力度主要做如下工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加强业务管理培训。

1.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政府根据担保企业担保金额安照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重点支持法人治理结构完备、融资性担保业务开展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高的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免征营业税,以补充公司资本金,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

3.加强业务管理培训。适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财务制度业务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财务制度;强化日常财务监督,及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风险预警。同时,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绩效评价。

二、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创造条件

1.公开各种信息资源。有关部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和掌握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方便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查询和利用。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服务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和担保客户的担保申请书或与客户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2.规范抵质押物登记。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担保业务或实施反担保措施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及其他标的物评估登记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3.积极推进金融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合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与信用良好、运作规范、风险控制好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促进融资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体系

健全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体系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定期督促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倡导鼓励加强行业自律。

1.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按有关规定按时报送业务月报表、年度统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同时,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向经贸部门报告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重要决议,以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督。

2.加强定期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法人代表会议,督促企业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依托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信息采集渠道,强化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日常运营监管。

3.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或公众举报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涉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交由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认定和处置;涉嫌超范围经营、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

4.倡导鼓励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强且管理规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牵头建立担保业自律性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和业务操作规范,组织业务培训和信息交流,探索加强行业内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和健全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机制。

参考文献:

[1]加强政策引导 尽快全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9(09).

[2]刘 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再思考[J]. 今日财富(金融版). 2008(08).

[3]王宏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财政监督. 2009(22).

[4]郑 直 晏 钢: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10(07).

第2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融资性 担保 贷款 管理 问题 对策 思考

一、银担合作面临的问题及困境

(一)担保机构内部风险补偿机制缺失。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担保机构应按照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担保机构设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0%提取保证金,担保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必须存入银行专户。”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担保公司没有遵循相关规定,风险拨备严重不足。目前我国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担保贷款逾期和转化为不良的压力较大,担保公司代偿的压力也较大,这对担保公司的资金能力是巨大的考验。

(二)经营管理不规范。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担保机构基准担保费率通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正常操作收益不高。因此部分担保公司脱离主业违规经营,还有部分公司是打着担保的名义,实为从事高息揽存或发放高利贷等与担保无关的高风险业务,造成资本金过度流动。部分担保机构存在截留并占用客户资金情况,如使用客户资金作为缴存银行的保证金,甚至还有以委托贷款方式掩盖代偿风险的情况。这些违法违规业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公司治理水平较低。商业性担保公司多数由民间资本出资成立,在形式上虽为公司制,但大部分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主要表现为股权结构不合理,股东多为关联人或家族企业,缺乏内部有效制衡。多数担保机构未能建立有效的集体审核、风险内控、运行监测、代偿和债务追偿等制度,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风险甄别与分析评估系统,内部控制与管理水平较低。

(四)担保人才匮乏。由于融资担保专业性强、涉及范围广,因此担保行业需要具有担保专业知识和信贷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来进行担保业务的设计、开发以及担保风险的控制。但目前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绝大多数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仅具有公司财务从业经验,复合型人才极少。这种从业素质显然无法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不可避免地给公司的担保业务带来人为风险。

(五)银担合作认识存在误区。部分银行在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中,存在“重第二还款来源,轻第一还款来源”的思想,过度依赖担保机构的担保而放松了对借款人信贷风险的管控,对贷款“三查”不到位,形成了事实上的第二还款来源前置现象,这也导致了担保机构风险向银行的传导和转移。

(六)信息不对称。一是银行无法准确、及时地掌握担保机构对外担保总额信息。在实践操作中,银行往往只能通过征信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来了解,但是信用报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更新不及时,录入不正确等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查、审查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使银行无法及时掌握担保机构对外担保总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二是银行无法掌握担保机构代偿信息。银行对担保机构代偿、赔付及不良资产信息的了解,只能由担保机构提供,如担保机构故意隐瞒,就会误导银行的判断和决策。至于担保机构抽逃资本金、私下为民间借贷活动担保、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与银行从业人员进行不正常合作等行为,则更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担保机构往往通过各种形式加以掩盖,不为银行所知,风险难以事先预防。

二、发展银担合作的举措及政策建议

(一)增强政府对担保机构的扶持及奖励力度 。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在不扩大奖励面的情况下,将各种补贴集中,作为对这种“政策性担保、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增资扩股。这样,政策性担保机构便没有了来自企业或投资型大股东对资本回报要求的营利压力,但同时,又因为有这样的企业参与其中,使得它又有营利要求,从而促进银担合作健康发展。

(二)建立科学的准入机制

虽然目前担保机构普遍反映银行的合作准入门槛高,但银行对担保机构的准入管理仍是必须的,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因担保公司资金实力和诚信问题影响贷款安全。关健是银行的准入管理不但要体现在对担保机构一些定量数据的考核上,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对担保机构的资信水平、管理能力等的研判上。银行与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前,应对拟合作的担保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充分评估其业务合规情况、资本金充足及运用情况、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情况,要求担保机构提供外部审计报告及有公信力的评级公司评级报告,并结合内部评级作为合作准入标准。对股东背景复杂、关联企业较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准入核准时要审慎。银行对核准准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实行名单制管理并纳入统一授信,同时要严格控制担保业务合作范围。

第3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一)产品现状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为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路径,推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创新性产品,由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如图1所示。单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额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任一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偿还余额≤企业净资产的40%;(2)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3)单支集合票据注册金额≤10亿元人民币。从发行期限上来看,非金融企业常见的融资工具中短期融资券一年,中期票据不超过三年,可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现实情况出发,由主承销商与各方结合市场环境协商确定,目前市场主要为2-3年期限。

(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积极意义 作为一种债务融资工具,集合票据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或选择,能够优化企业财务结构,同时为企业提供直接面对机构投资者的机会,有利于促进企业重视自身信用,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形象,部分拟上市的中小企业将发行集合票据作为IPO的预演。也解决单一中小企业规模小无法独立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难题,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途径。而且允许加入集合债的中小企业独立负债,并按负债数额享有权利,各中小企业之间法律关系清晰,避免因集合发债使得单体企业风险放大。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统一安排信用增进措施,产品结构的设计可灵活多样,有效提高债项信用等级,熨平各发行主体之间的信用差异,解决中小企业评级低,融资成本高的难题,因此选择合适的产品结构、信用增进和发行时机,可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赋予企业更大的财务自主性。最重要的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能够解决融资担保过于单一问题,既可以股权质押、多家小担保公司集合担保,又可以政府保证,地方性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因此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使市场增加了一个新的投资品种,有利于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发行主体、发行方式的多元化。

二、集合票据停滞不前的原因分析

(一)融资程序复杂 任何一项产品的生存,壮大都离开其效率,如目前市场非常火爆的非金融企业中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市场发行非常活跃,广泛地被市场接受,也成为时下各个银行主打的理财产品之一。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它的发行效率,程序简单,企业无需过多的参与,而且一次注册发行,终身将会为之打开方便之门,因此企业参与积极性很高,另外银行也不必过多花费精力。然而对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来说,从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牵头、企业配合、审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评级公司出具评级意见、多个担保公司协调担保结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其中不乏政府机构的参与,这势必给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带来巨大挑战。

[例]某股份制银行承销发行的史上最大金额的集合票据,共计7家公司参与,募集金额7.4亿,票面成本仅为3.15%,综合成本约4.73%。从现在看来,不可否认这是目前发行最成功的集合票据之一,但他从开始到发行却历时8个月之久,期间主承销商共动用行内十几个主力人员共同参与,之中的艰辛也许只有承销人自己知道了。然而由某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组织发行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就不那么幸运了,从目前情况来看,共计8家企业参与,募集金额2亿,从2010年6月份开始筹备,截止2011年6月末,历经整整一年时间仍未看到他发行的迹象,不免使人感慨为何发行如此困难呢?

(二)银行能力不足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主要参与者之一,银行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往往是集合票据组织者、协调者、发行者。因此集合票据未来发展道路也主要取决于银行。然而从目前从市场发行情况来看,银行参与积极性越来越低了,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其确耗费太多的精力,往往需要协调担保机构如何担保,评级公司评级意见、审计师审计结果等,而且需要体现很多的专业性。由于目前各个股份制银行主要职能部门主要为投资银行部,各家的投资银行部人员较少,举例某股份制银行投资银行部债券承销处主要工作人员十几个人,但是他们却承担着全国三十几家分行各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任务,发行一只中期票据动辄可以募集十几亿、多则几十亿,而且耗费的精力远远小于集合票据。因此对集合票据的参与积极性远远不够,而且这一趋势也将持续很长时间。

(三)企业积极性不高 从笔者市场调研发现多数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为何如此受追捧的一个创新产品受冷落,担保机制、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企业参与热情不高的主要因素之一,中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成长期,成长过程中不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违规经营、偷漏税、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机制欠缺、股权结构复杂、担保物存在瑕疵等,这些因素任何一个都可能使得企业参与发行中半途而费。

(四)政府干预程度较深 任何一种创新产品本身是市场的产物,他的出生、成长需要的更多的是市场行为,如果一旦市场化,那他终究将被市场所淘汰。如果政府参与其中,当地企业能够有一个较快的认知,在主要的担保环节,政府在其中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利用政府的威信,要求下属担保机构为其担保,减少担保费用。其中已发行的潍坊中小集合票据:潍坊市政府给予全额无条件的反担保支持,企业全部发行成本4.73%;诸城中小集合:政府以“退城进园”补贴给发债企业以补贴支助;寿光中小集合:由政府下属的投融资平台金财公有财产为中小集合票据提供担保,免收担保费;安徽集合债:政府对发行成本给予补贴,预计为140-170bp发行利率;广州集合票据:政府对发行成本给予补贴,预计为200bp发行利率,同时承担50%的担保费用。短期来看,政府过多的干预可以促进他的繁荣一时,完全的免担保费、对担保措施给予尽量的照顾,这明显超过了市场化行为,同时也埋下了风险。

三、集合票据持续发展对策

(一)改善担保措施,降低担保成本 集合票据作为一种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模式,对比目前较成功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而言,由于多了担保和反担保环节,不仅过程繁琐,而且会显著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小企业本身各个方面就有别于大企业,不能令投资者放心,需要有全国性的担保公司担保增加信用,而全国性的担保公司由于缺乏对异地的企业的了解,也往往望而却步,或者要求的当地政府背景下担保公司参与其中,这就制约着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全面推广。因此,设置更灵活的担保方式,增加更多的有实力的担保公司参与其中,并使之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降低担保费用是改善担保环境,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必经之路。如果能够创新融资模式,简化担保程序势必能够更好的营造发展。

(二)完善管理机制,扩大发行范围 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如果适用范围仅限于少数企业,则失去了一定普遍适用性,也势必影响着他的未来持续的发展。因此,应积极拓展扩集合票据在融资领域的作用。尽管这种创新产品刚刚被市场认知,还有很多相关制度和措施需要完善,但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尽快向一般的中小企业推广,其核心问题就是要让这些发债的中小企业能够给投资者足够的信心,从而高效快捷地发行和流通。因此,政府不仅要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的牵头人,也要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改善发债环境,带来良性循环发展。

第4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一、河南省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担保企业数量众多,资金实力不足

河南省担保企业数量众多,资金实力不足。截至2012年6月底,河南省担保企业数量为1383家,其中注册资本过亿元的仅占总数的3%,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下的占总数的近50%。对于担保行业来说,担保就是用自己的信用与资金实力来为其他企业或个人顺利融资提供保证,而一旦受保企业或个人无法及时还款,还要承担代偿风险。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风险控制能力弱

担保公司是高风险行业,其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而河南省的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普遍较低,担保机构又缺乏严格的风险管控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健全,一些担保机构偏离融资担保的主业,把大量资金投放在寻求更大投资收益空间上。正所谓“高收益,高风险”,造成资金管理落实不到位,尤其是“两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没有专款专用,制度的欠缺最终导致担保企业对于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不够,降低了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风险防范意识差

由于担保行业的特殊性,专业性程度较高,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是能够掌握金融投资、风险管理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要具有识别风险、防范风险并在风险承受范围内提高公司的收益能力。但目前担保行业的从业人员大多为金融理财、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的人员,能够同时掌握投资担保、风险评估、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还比较少,这样在进行风险评估与防范时就会增加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担保机构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由政府行政干预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政策性担保公司是由地方及国家财政部门共同出资或以政府出资为主设立,其业务经营往往受到政府的监督与管理,各级政府往往以出资人的身份参与经营活动,以行政命令等形式直接干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活动,使得经营过程有失公正,产生行政干预弊端,给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带来风险,甚至会因行政过度干预陷入财务危机。

(二)由受保企业信用风险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由于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而由担保企业代偿所带来的风险,这是担保机构最主要、最直接的风险。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目前中小企业信用观念不强,整体信用等级不高。为了获取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可能会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提供虚假的经营管理信息、资产重复进行违规抵押等手段,骗取贷款担保,这无疑增加了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

(三)由银行道德风险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中小企业若要获得银行的贷款,需要寻找担保公司为其贷款增信。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通常会对借款企业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及风险评估,还会要求担保公司对借款资金全额提供担保。这样,在整个融资担保过程中,受益最大的就是银行,银行获得贷款收益,却把风险降至最低、甚至无风险,风险全部由担保公司承担。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时,可能由于内部监管不到位、执行业务人员内外串通等原因,把风险全部转嫁给担保公司。

(四)由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信息量的增加会降低风险程度。目前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尽规范,违规建账、粉饰财务报表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中小企业甚至一个企业有三四套账,以应付不同情况之需要,财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而担保机构在进行担保审核时,多是根据受保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进行决策,而且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范围更广,这样就加大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五)由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担保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公司管理层的决策缺乏治理层的监督,会导致决策失误;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内部控制机制等不健全、不完善,操作缺乏规范性,都会增加经营中的风险。同时,担保机构是高风险行业,要求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个人修养要高。但目前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甚至为了骗取担保顺利贷款,内部从业人员与被担保企业恶意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给担保公司带来巨大财务风险。

三、河南省担保机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机构应从内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的机构设置、内部业务流程、内部制衡机制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并且建立评审、担保、监管、追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业务流程,做到“审保分离”,实施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建立严格的“三会一层”的管理体系,内部机构在业务处理上应达到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制衡机制,严格把控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代偿风险。

(二)完善财务风险外部分散机制

银行和担保机构按合同约定风险分担比例,一旦被担保机构无法按时偿还借款,由银行和担保机构按照事先的约定比例共同承担这部分信用风险。相关部门可以制订一些法律法规,规定银行在担保业务中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可以设定合作银行应当承担的最低风险比例,这样,既降低了担保公司的风险,也体现了风险收益的原则。

(三)建立完善全社会征信平台

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业务之前,需要针对每一笔担保业务对受担保对象进行保前资信评估,但由于成本较高、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原因,会造成全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将信用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逐步完善并开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促进社会信用意识的增强和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降低担保机构业务操作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促进资源的优化使用和合理配置,同时推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与担保机构业务的良性循环发展。

(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从业任职资格认证制度

我国担保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迅速,造成准入门槛较低,合格从业人员少,同时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较少,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操作情况时有发生。对此,相关部门应建立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从业人员一律要取得担保从业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以后每年要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而对于担保机构的管理层,也要进行定期学习和考核,取得相关职务任职资格,逐步提升整个担保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五)建立完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提高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能力,应建立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资本充足及安全指标体系、担保资产状况指标体系、经营管理水平评价体系、持续发展能力指标体系、流动性指标体系。对在保客户进行风险预警动态监控,时刻关注其相关指标的变化,可以设立安全临界值范围,一旦接近这个临界值下限,则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问题担保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以及时防范、控制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5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为了做好20*年度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全国担保类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3号)等有关财务规章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制定了《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况表、固定资产情况表、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基本情况表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等11部分组成(见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适用于境内各类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由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本套报表是担保类金融企业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要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填报工作,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照《企业财务报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准备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中央直管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应按我部规定的基本格式、体例和要求(见附件3),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分析本企业或本地区金融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中央直管金融企业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可以财务分析报告代替财务状况说明书;各地财政部门应将担保类报表数据与银行类(含信用社)、证券类和保险类报表数据汇总后撰写一套财务分析报告。

(二)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省级财政部门要编报本企业或本地区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说明、年初数据调整口径的说明、分析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担保类金融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业务特点,有关交易事项在本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示或在编制说明中没有反映的,应按照有关财务规章、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分析后归并在有关科目或项目中填报,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四)地方财政部门需同时填报汇总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此表在软件中自动生成,地方财政部门在进行户数核对时,根据软件中提供的标识分析填列变动原因。

三、本套报表的报送要求

(一)中央直管金融企业于2009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2份财务决算资料。上报资料及要求如下:

1.企业上报20*年度金融财务决算报表资料时,须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A3纸打印)、财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的顺序装订成册。

2.企业上报20*年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时,应向我部正式单独行文,并按文件、保值增值情况表(含附表主要指标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说明以及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

3.以上资料(除决算报表外)统一按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4.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须同时报送。

5.凡规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应附报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二)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文字资料及上报时间等要求由当地财政部门另行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于2009年5月15日之前,向财政部(金融司)报送1份地方汇总财务决算资料。上报资料及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报20*年度金融财务决算资料时,须向我部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编报说明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银行类汇总报表(信用社汇总报表须单列)、证券类汇总报表、保险类汇总报表、担保类汇总报表及金融集团控股公司类汇总报表,毋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2.以上材料统一按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3.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软盘或光盘)须同时报送。

四、金融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考核

中央直管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及时完成20*年度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录入、上报、汇总、分析等工作。我部将对各单位上报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年度金融财务决算报表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各金融企业以及各地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有财务决算方面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金融司)联系;如有软件技术问题请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第6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一、放宽扶持政策,提供更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1.放宽设立登记和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期限。对于名称预核后不能在法定有效期内提出设立登记的,在名称保留期限之前可申请续延,经审批机关批复同意后可以延长90日;允许企业延长出资期限。对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的公司,投资者确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期缴付出资的,在法定的注册资本缴付期间内,允许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出资期次,由一次缴足变为在法定期限内分期缴付。

2.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企业设在地方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暂不能提供房产证明,可以提交地方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对于临时没有确切路名、门牌号的,同时提交当地工商所现场勘察意见书即可登记。

3.完善筹建登记制度。对新办工业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涉及安全许可的除外)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可按省局规定和要求进行筹建登记。筹建有效期为一年。对有效期满仍没有取得相关资质条件的,可以凭县级地方政府的证明或者立项、许可主管部门的证明给予筹建期延期半年或者变更经营范围的登记。

4.落实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除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进行年度审计的公司、列入重点监管行业或监管对象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在年检时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外,其他企业可以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5.实行试营业登记,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伍军人、库区移民、“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大力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除从事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以申请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试营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试营业个体登记费,不纳入验照管理,轻微违规不予罚款。

6.努力壮大农村地区市场主体。简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全部规范化、示范化,让农民办照更加简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可以由镇政府出具,不再要求提供土地所有权证书;放宽对住所使用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也可租用他人场所作为住所。场所在农村没有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探索设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业合作社。

7.减少外资企业审批手续。简化外资企业主体资格确认手续。对已在我市投资设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两年内再次申办外资企业的,免予提交主体资格公证及认证手续原件。

8.下放部分企业登记管辖。积极开展部分企业登记管理权下放试点,委托文家、稻田工商所以市工商局名义行使其辖区内经营项目不涉及前置许可的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理权。

9.加快推行企业登记网上核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企业登记成本,对冠“”或者“市”名称的企业在名称登记、开业登记、变更(备案)登记和注销登记,逐步实行网上核准,完善网上年检,方便企业。

二、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10.积极开展股权出质登记,拓宽动产抵押范围。企业以持有的在市注册的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可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积极支持浮动抵押,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对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抵押担保融资,允许企业、银行共同委托同一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11.允许评估资产转增资本金。国有企业因产权重组需变更注册资本额的,评估后的净值留出转增前企业注册资本的25%(列为留存公积金)后,均可直接出资。工商部门凭验资机构出具的出资证明予以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12.支持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或管理企业的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经营范围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与承担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场所相同。

13.支持兴办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村镇银行。积极支持和鼓励在本市限定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公司。鼓励设立担保公司。

三、提供针对,积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4.大力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对重大投资项目,需要组建公司或者办理增资等注册登记手续的,开辟“绿色通道”。对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发照;对具备主要登记要件的,可先行受理,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发照。

15.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认真开展二、三产业的分离登记,企业因分离或者合并而需要注销企业的档案不需要调档,就地办理注销。对中介发展园、文化创意园、软件园、物流园等各类现代服务业发展园区的房产权属证明由主办单位或物业单位一次性提供证明后,企业可凭租房协议办理登记。允许动漫企业增加“动漫设计”的经营范围和名称使用“服务外包”和“动漫设计制作”字样。

16.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对列入股改的企业和政府确定的拟上市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服务。允许上市企业在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17.规范和控制前置许可事项,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从事危险废弃物、拆船业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以及化工、造纸、铸造、水泥、医药、钢铁、印染、农药、火电、电镀、酒精、炼油、焦炭生产企业和娱乐场所外,其它企业设立及变更登记均无需提交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开业投产前应经环保、消防审批的,企业应向相关部门申办相应手续。

18.加大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力度。优先推荐列入上市计划和骨干支柱产业、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引导帮助企业通过商标管理案件、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等法律渠道申报驰名商标认定。

四、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积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

19.深入推进经纪活农行动。加大培育高素质农村经纪人力度,全面落实农村粮食收购、煤炭零售等五项经纪人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争创省级优秀诚信农村经纪人活动。大力支持更多涉农龙头企业完善农村经纪人网络,推行《农副产品收购合同示范文本》,规范订单农业签约行为,进一步拉动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促进农民稳定增产增收。

第7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评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资产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委托方和提供资料的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金融企业不得委托同一中介机构对同一经济行为进行资产评估、审计、会计业务服务。金融企业有关负责人与中介机构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

第二章评估事项

第六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

(三)合并、分立、清算的;

(四)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的;

(五)产权转让的;

(六)资产转让、置换、拍卖的;

(七)债权转股权的;

(八)债务重组的;

(九)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押或者质押的;

(十)处置不良资产的;

(十一)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者接受抵债的;

(十二)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的;

(十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

(十四)确定涉讼资产价值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的资产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其所属企业或者企业的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的;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或者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以及资产或者产权置换、转让和无偿划转的;

(三)发生多次同类型的经济行为时,同一资产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内,并且资产、市场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上市公司可流通的股权转让。

第八条需要资产评估时,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委托:

(一)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金融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或者金融企业接受非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由金融企业委托;

(二)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金融企业出资人权利的,资产评估由金融企业出资人或者其上级单位委托。

第九条金融企业有关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内有效。

第三章核准和备案

第十条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下列经济行为涉及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

(一)经批准进行改组改制、拟在境内或者境外上市、以非货币性资产与外商合资经营或者合作经营的经济行为;

(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经济行为。

中央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报财政部核准。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报本级财政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需要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金融企业应当在资产评估前向财政部门报告下列情况:

(一)相关经济行为的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

(五)资产评估的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三条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应当逐级上报审核,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申请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时,应当向财政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二)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包括: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和资产评估结果,见附件1,一式一份);

(三)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及实施方案;

(四)资产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

(五)按照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

拟在境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上市的,还应当报送符合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见附件2)。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下列要求的,财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已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基准日的选择适当;

(三)资产评估依据适当;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五)资产评估程序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六)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已明示;

(七)委托方和提供资料的相关当事方已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组织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七条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经济行为以外的其他经济行为,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

第十八条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报财政部备案。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子公司、省级分公司或分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账面资产总额大于或者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审核后报财政部备案。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子公司、省级分公司或分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账面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评估项目,以及下属公司、银行地(市、县)级支行的资产评估项目,报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备案。

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十九条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应当逐级上报审核,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向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申请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时,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包括: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和资产评估结果,见附件3,一式三份);

(二)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三)资产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

(四)按照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办理备案手续。

对材料齐全、符合下列要求的,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并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退资产占有企业和报送企业留存: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已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三)资产评估程序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四)委托方和提供资料的相关当事方已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必要时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组织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二条涉及多个产权投资主体的,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股最大股东的财务隶属关系申请核准或者备案。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等的,经协商可以委托其中一方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申请核准或者备案。

申请核准或者备案的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将核准或者备案情况告知产权投资主体。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准予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金融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材料。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发生与资产评估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与资产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时,应当就差异原因向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加强统计分析工作。

第二十六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对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延伸检查。

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将对本地区金融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报财政部。

第二十八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的;

(二)应当申请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而未申请的;

(三)委托没有资产评估执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人员从事资产评估的,或者委托同一中介机构对同一经济行为进行资产评估、审计、会计业务服务的。

第8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金融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经济的新常态必将催生金融的新常态,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新常态下面临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增多,经营发展和风险防控压力不断上升。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银行拓展业务和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保障和基石,新常态下宏观经济的变化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种种弊端和缺陷,亟需改进及转型,方能更好地发挥内审职能,全面提升内审价值。

关键词:

经济新常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提升;价值增值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环境正处于“经济增长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与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的三期叠加,在此大背景下,经济增速由长期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平稳增长过渡,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式向追求发展质量转型,增长驱动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创新驱动转型,落后的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方式将面临转型升级,在转型的过程中,一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济风险,另一方面以高杠杆和泡沫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风险又必须在转型中得到不断释放和化解。金融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经济的新常态必将催生金融的新常态。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汇率、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银行业固有的垄断红利、规模效益受到挤压,利用利差获取高额收益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银行业正由高速增长逐步回归正常水平,经济结构优化与银行业转型发展相互影响并相互促进;另一方面,实体经济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调结构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资产质量都将带来重大影响,银行的风险管控压力骤然剧增。经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风险表现形式也随之可能发生变化,同时在商业银行转型和业务领域创新的过程中,新的风险点也随之出现,新旧风险的交叉叠织,对银行的风险管控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商业银行的内审部门,要全面适应银行业的新常态,及时转变审计理念,加强自身队伍素质建设,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风险的预判能力,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一、经济新常态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经济增速明显放缓,银行信用风险集中暴露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缓,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整个国民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在经济下行周期里,部分行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导致近两年银行不良贷款持续攀升。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2012年以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已连续出现季度环比增加。不良贷款余额由2012年一季度4382亿元上升到2016年一季度1392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净增了218%,不良贷款率也由0.94%上升到1.75%,较2012年一季度上升0.8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比率逼近2%。截至2015年末,国内五大商业银行近三年不良贷款率数据如表1所示:(二)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银行经营成本持续攀升经济新常态下,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也按照时间表稳步推进,近两年则呈现加速态势。利率市场化,一方面加剧了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压缩了银行的获利空间,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生存空间受到了挤压;另一方面,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的诱因不断增多,受金融消费者投资渠道多元化因素影响,银行存款增速放缓,资金来源稳定性下降,资金错配现象较为普遍,容易诱发银行流动性风险。如果商业银行没有充分认识到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前瞻性预测研究不深,一旦银行流动性出现风险,银行将会陷入“挤兑”风波。(三)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传统金融业面临新挑战一方面,随着移动通讯技术的日趋成熟,互联网技术也得到快速发展,一些新型企业借助现代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领域受到威胁,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提出了挑战,在支付结算领域,以支付宝、快钱、财付通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已经弱化了消费者对银行支付服务的需求;在贷款业务领域,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借贷双方可以借助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解决资金融通问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也在积极布局互联网金融,纷纷在传统金融领域引入了互联网+的概念,其中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风险、操作风险对于内部审计而言都是崭新的课题,对内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方法技能提出了新要求。(四)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外部风险传导加剧经济新常态下,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增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动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地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非传统金融机构得到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交易日趋活跃,整个金融体系的创新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同时,还需对创新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向银行体系传导的趋势加以高度警惕。在实践中,部分企业通过过度融资的方式套取银行信用,转手直接或间接转入小贷公司或从事民间借贷赚取利差;部分担保公司在自有资金、担保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为民间借贷、关联企业融资过度担保,面临较大的代偿风险,实质上是担而不保;因此外部风险传导对商业银行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五)业务领域创新,表外业务迅猛发展风险显现近几年,人民银行采取了信贷规模控制政策,加强了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监管,以应对2008年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负面影响。受考核指标的压力驱动,部分商业银行没有摆正服务实体经济和追求自身利益的关系,绕过信贷规模,大力开展对资本占用较少的银行同业、信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少部分商业银行将表外资产业务越做越复杂,其实质已经将表外资产业务演变成企业的理财工具;部分商业银行经营机构在未经上级行的授权下,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签署抽屉协议兜底条款,其中间隐匿了巨大的风险。(六)传统业务领域中新风险点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在经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的传统资产业务出现了新的风险点,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周期的大环境下,已出现的风险又被进一步放大,银行管理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过度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缺乏深入调查,贷款资金超过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导致“垒大户”和过度授信,给企业挪用资金以可乘之机。在经济下行周期,一旦挪用的资金无法及时收回,过度融资带来的风险便会逐渐显现;二是高风险担保圈。随着银行信贷规模的快速扩张,保证担保这种方式被银行大量使用,互保、联保、循环保、集团内部担保在商业银行的贷款中普遍存在,在经济下行周期,担保圈发生和传递风险的可能性加大;三是隐性集团客户风险。部分借款企业关联关系复杂、关联交易隐蔽,导致难以准确识别集团客户全貌,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隐性集团客户因管理不到位,易导致系统性、区域性信用风险集中爆发。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分析

现阶段,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种种缺陷,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审计质量不尽人意,审计效果不甚理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部审计增值目标的实现。(一)内部审计理念陈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总体而言还是停留在合规审计的层面上,审计发现的问题也主要集中在操作方面的合规问题,尽管有些商业银行也提出了风险导向的审计概念,但从审计的效果而言基本上还是纸上谈兵,至少在目前还难以真正付诸实践,管理审计、绩效审计也只是停留在探索阶段,尚缺乏成熟的运作模式。当前,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仍以事后审计为主,事前、事中审计涉及较少,审计的前瞻性不足,商业银行内审的咨询功能难以发挥作用,服务增值的目标无法顺利实现;审计的对象,仍以传统资产负债、财务会计业务为主,对于新兴业务的风险事项研究不够,特别是对新型金融衍生产品的审计手段还非常欠缺,对其中潜在的风险认识不足,缺乏行之有效的应对办法。工作中,审计还是停留在查错纠错阶段,审计创造价值的理念还未深入人心,审计方式方法的创新不足。(二)内部审计机制尚不健全一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强。从管理职能上分析,部分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体系尚未真正做到独立垂直,很多情况下,经营行的审计部门仍由当地经营行进行领导,部分商业银行虽然在组织架构上建立了貌似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但从实际运行效果看,无论是在审计资源的安排、审计业务的开展,还是审计人员的晋升方面,常常受到经营行高管的干预,人权和财权如果无法做到真正的独立,审计的监督功能就大大削弱,审计的独立性大打折扣;二是内部审计的有效性不足。部分商业银行负责人重经营轻监管,对内审工作不够重视,喊口号的居多,抓落实的较少,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不高;部分商业银行内审部门的权限较小,对被审单位只有审计建议和督促整改的权限,没有处罚权,内审部门的权威性无法正面树立;三是内部审计的规范性不够。虽然许多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有时制度成了摆设,在实践中,审计项目的运作流程尚不够规范化,内部审计机制尚未落到实处。(三)内部审计整体力量薄弱在经济下行和银行经营风险凸显的压力下,商业银行对内审工作的期望和要求空前提高,审计整体力量薄弱和审计工作量增大的矛盾也日显突出,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现状困扰着很多商业银行内审部门,一方面审计任务逐年加重,另一方面审计人力资源捉襟见肘,这不仅直接影响着内审工作的全面覆盖,而且无形中降低了审计质量,增大了审计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内审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年龄多集中在40岁以上,虽然业务经验丰富,但精力跟不上,对年轻审计人员的任用提拔力度不够,导致整体审计队伍缺乏生机、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内审人员队伍编制不足。在我国,商业银行内审人员与全行员工总数的占比普遍未达到银监会规定的1%,这与国外5%的比例更是相距甚远,内审人员编制短缺,直接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三是内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对审计人员的分析归纳能力、书面文字表达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对新知识、新业务的学习、掌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有多学科复合知识储备。当前,部分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整体学历层级不高,审计视野不够开阔,自我学习创新能力不强,审计培训知识更新跟不上,无法适应新常态下现代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四)内部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内部审计技术手段滞后,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严重阻碍了价值增值目标的实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计算机非现场审计的技能掌握不足。商业银行的账表数据比较多,账表结构也较为繁杂,审计人员普遍对各业务系统板块的业务参数缺乏了解和掌握,对数据环境、系统工具不够熟悉,能够根据项目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非现场审计数据分析的审计人员可谓是少之又少,常常是熟练掌握现场审计方法的审计人员却不熟悉非现场审计技术,而精通非现场审计的审计人员却不熟悉现场审计,以致两者始终无法很好的结合起来形成审计优势,直接影响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二是经营数据分析的方法较为陈旧。目前国际上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是风险基础审计,而国内商业银行仍停留在过往的抽样审计方法上;而且抽样审计又常常没有建立在科学的数理统计分析基础之上,更多的是依赖于审计人员经验判断,数据抽样的随意性很大,数据分析的结果缺乏科学性。三是基础数据的质量不高。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繁多,数据库内容繁多,审计人员对银行业务系统和数据库了解不深,就会导致审计系统采集的业务数据不全,数据源无法覆盖商业银行所有的业务数据;审计系统数据参差不齐,数据采集集中度不够,数据分析工作就会受到限制,模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大打折扣。(五)内部审计质量不尽理想一是审计的内容不够全面。内部审计的重点基本上还是停留在信贷、财会传统业务层面,对于新常态下银行业务创新领域的审计存在短板,未能实现国家要求的审计全覆盖,对于新常态下的突出金融风险缺少研究、预判,审计事项无法伴随风险事项的变动而及时变化;二是审计内容滞后。内部审计多停留在事后审计,事前、事中审计开展的较少,对已经暴露的风险事项披露揭示的较多,对潜在的风险事项缺乏前瞻性预判,内部审计咨询功能无法发挥,审计的管理服务增值的目标无法达到;三是审计的层级有待提高。目前,内部审计基本上停留在对合规问题、风险事项的个体、局部披露揭示上,对商业银行整体经营风险、内控合规建设、现代化公司治理效果综合、整体监督评价不够,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的综合监督评价不够,管理审计还停留在起步阶段,在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方面发挥的作用较为有限,价值增值的目标远未实现。

三、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战略转型与价值提升

按照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公司法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监管体系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延伸。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商业银行也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在金融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唯有顺势而为,及时转变,才能更好适应商业银行经营中的新常态。(一)加快审计理念的转变,建立适应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审评价体系按照2016年4月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评价、改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和价值提升。因此,商业银行管理层应迅速转变审计理念,建立增值型的服务审计理念体系。内部审计的重点应逐步由“以查错纠偏为主的监督审计”向“以服务为主的增值审计”转变,由“监督导向型审计”向“增值导向型审计”转变,审计方式由事后监督行为向事中、事前“评价、咨询”转变,最终目标应定位于全方位促进商业银行的“价值提升”。商业银行可考虑利用平衡计分卡的评价方法,涵盖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设立多个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建立科学的内审评价体系。(二)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保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商业银行应努力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的建设,强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为更好地服务于银行的经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商业银行应建立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董事会应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负责;董事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向总审计师负责并报告工作,总审计师对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通报高级管理层。这种内部审计垂直化的组织架构,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减少经营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干预。我国商业银行中如农业银行就采取垂直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外,商业银行应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章程,明确列示内部审计地位、权限和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应该有处理和处罚的建议权,树立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并可就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提供专业建议,推动问题高质高效解决,更好地为商业银行创造价值。(三)改善内部审计队伍组成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一是提高内审人员的配置比例,增强内部审计力量。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2016年4月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要求,按不低于员工总数的1%配足内部审计人员,在人力资源上确保审计队伍人员数量充足。二是多举并措,提高审计人员综合质素。首先,通过加强现有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的培训,丰富其实践经验,保持和提升其专业胜任能力;其次,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针对内审队伍业务能力的短板,引进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提升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再次,以内部审计章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准入、退出标准和人员交流机制,保证审计队伍必要的流动性。三是科学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做好审计人员的储备工作,促使审计队伍在年龄层次、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最佳组合,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四)加快商业银行审计信息化建设,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信息化的社会,科技突飞猛进,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许多大型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运用“云”技术构建海量数据仓库和数据处理中心,通过对数据的高质量处理,发现风险隐患和异常事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应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变化对审计环境影响,充分重视审计信息化的建设工作。作为新常态下审计的重要突破点,通过加大计算机审计分析力度,运用大数据对银行海量数据进行收集、归纳和分析,更加科学、全面、客观评价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为审计增值服务提供有力的审计支撑。在创新审计技术的同时,要充分借助互联网等外部信息渠道,实现审计方式、方法的新突破,改变以往传统的现场审计模式,结合银行业务的风险指标体系,构建非现场审计的技术平台,积极开展非现场审计,提高审计的实际效率与效益。(五)准确把握时代经济脉搏,明确审计重点领域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的发展主要呈现出“增长速度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动力变化、资源配置方式转换、经济福祉包容共享”等一系列的新特征与新趋势。伴随着经济的的新常态,银行业面临许多新的特点及风险事项: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结合快速发展,不良资产持续攀升,担保圈风险难以化解,过度授信风险不断蔓延,民间借贷对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经构成威胁,产能过剩的行业风险令人担忧,僵尸企业风险已引起高层关注。商业银行内审部门应准确把握宏观经济的新特点,认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确定审计重点领域,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合理安排审计资源,以风险为导向,以服务增值为目标,在查证问题的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提高自身的分析能力,通过问题表征找内在根源,指出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管理制度上查找漏洞,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建议,旨在帮助经营行改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达到审计服务增值的目的。(六)严格规范审计流程,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商业银行应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章程,进一步完善从审计计划到审计结果运用的整体运作流程,增强银行内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商业银行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全面考虑银行在风险管理、资本充足、流动性、内控合规、财务报告等方面监管关注的主要事项;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应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选派业务素质过硬、胜任能力强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收集和整理被审行的基础资料,了解被审行的总体风险概况及内部控制情况,做好审前非现场分析,增强内部审计的广度与深度;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后,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完成审计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计报告提交被审行,并上报审委会及董事会,同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银行高管层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取得银行高管层的重视;董事会及高管层应结合审计发现,制定整改计划,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确保审计结果得以充分利用,整改措施得以全面落实。

参考文献:

第9篇:担保公司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企业集团化管理;财务模式;研究;实施路径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0月20日

安徽鸿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亮集团”)属于专业从事竹制品深加工和出口销售的企业,是安徽省重点龙头企业(辖下6个子公司)。随着集团规模化生产,内销及外销业务均实现稳步增长,业务触角延伸较长。截至2016年初,内销已覆盖至浙江、湖北、广东、澳门、香港、江苏、福建、四川、湖南等地区,外销亦遍及非洲、南美、美洲、欧洲及东南亚等110多个国家,呈现集团企业全球化经营特征。随着信息化高速发展推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及国内外商业模式快速发生变化,鸿亮集团也正经历着经营和业务模式转型。鉴于此,研究创新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实施路径对集团企业经营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一、集团化财务管理模式的定义

集团化财务管理模式是根据组织管理架构、管理方式及运行机制而建立的,旨在实现集团财务管理目标,既包括集团整体的财务管理亦包括集团的财务管理和集团各关联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

集团财务管理是经营管理的核心,主要通过财务规划、预测、核算、控制、监督、分析、决策等管理环节对集团的资金、利润、成本费用分配等经营行为进行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处于集团企业组织管理架构的较高层次,能够在财务管控、业绩评价及资源配置中起到主导的作用;二是财务管理能够对经营决策的相关要素进行分析、权衡及为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及建议;三是财务管理在筹资决策中能够平衡财务风险及执行筹资成本最小化;四是财务管理在投资决策中能够优化资产结构、权衡收益及经营风险。

二、鸿亮集团创新财务管理模式的必要性

(一)集团自身发展的推动。鉴于鸿亮集团长期致力于业务拓展而忽略了内部管理,致使财务管理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而鸿亮集团企业多元化发展经营以及投资和抵押担保等资本运作亦逐渐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风险,因此研究创新财务管理模式实现管理转型对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二)大数据背景下经营环境发展趋势推动。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推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及国内外商业模式快速发生变化,鸿亮集团正经历着经营和业务模式转型,势必促使集团财务管理模式随之转型。随着集团企业规模化生产、业务多元化发展及业务版图的扩大(业务向国际化延伸),以及新会计准则变更、税制改革等,势必促使其创新集团财务管理模式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经营环境。

三、鸿亮集团财务管理现状

鸿亮集团还处于较为传统的集团企业阶段,仍是规模排产并以产定销,以销售为导向,以拓展市场为核心,追求收益最大化。从公司创立至今已有22年,虽然从最初的小公司发展成为现今颇具规模的集团公司,也建立了符合公司特色的企业管理体系,但面对新形势,集团财务管理显然不尽如人意。

(一)经营风险。即集团在每项投资、决策、项目推行及实施过程中存在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

(二)集团管理存在资金风险。如赊销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笼、商业银行延期放贷及资本过度运作可能导致集团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危机、融资担保可能发生被担保公司失信而由集团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集团内各分支公司之间资金管理分散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等。

(三)信息系统安全风险。如信息化技术应用风险、软件使用及维护脱离的风险、数据备份不及时、数据丢失、个人用户密码公开使用等。

(四)制度管理风险。未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侧重计账会计(基础工作)而忽略管理会计在预测、预算、分析等职能作用。另外,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监督失灵等情况时有发生。

四、创新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实施路径

笔者针对鸿亮集团的财务管理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创新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实施路径规划如下: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重塑财务管理架构实施财务统一管理及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内部审计等方面创新管理模式。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1)建立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如用友系统)。鸿亮集团作为深加工的制造业,产品全成本过程管控复杂,需建立完整的企业管理系统,将采购、仓储、生产、销售、技术、财务、人力等数据信息集成,通过财务数据共享对产品全成本实行动态管控。将集团管理制度嵌入系统,实现流程、制度精细化管理;(2)建立网络版财务应用软件(如用友NC系统),加强财务预测、预算、核算、分析,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可视化的数据依据及建议;(3)建立OA办公系统,实现办公无纸化操作,系统可将日常办公事项、人力管理、绩效考核等,协同企业资源管理系统、财务应用软件管理实现办公、业务、财务一体化管理。

(二)重塑财务管理架构,实施统一管理,资源优化配置。(1)建立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即在董事会下设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建立配套的财务管理机制及制度,聘用专业的财会人员作为单独的财务副总或总会计师,加强集团全方位的财务管理;财务中心下设财务、核算、资金、预算、税收等管理部门,各司其职;(2)建立分、子公司财务部。聘请中级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担任财务总监,聘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担任会计主管、税务会计、核算会计、出纳岗位;(3)分、子公司及省级营销部委派专职的销售会计,做好国内、国外销售及收款核销工作。

(三)实行财务垂直管理模式。财务人员统一由集团直管,薪资及福利由集团承担并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对财务人员的考核设定为专业能力考核、行政管理能力考核,专业能力由集团财务中心考核,行政管理能力由所辖公司管理层、各部门、下级评价以及个人自评,实行全方位考核。

(四)实行集团制度统一化。由集团统一出台了《安徽鸿亮集团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授权审批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也涵盖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财务核算规定、财务报销规定、会计档案管理等基本操作规定。分、子公司可在集团制度框架下制订相关管理细则。

(五)实行资金管理统一化。由鸿亮集团统一出台《安徽鸿亮集团资金管理办法》,设立资金管理部,实行收、支两条线,与指定的商业银行(工行、农行)结成战略联盟。集团及分、子公司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工行)及一般账户(农行),其中基本账户用于日常开支(费用报销、税款缴交、货款支付),一般户作为销售收款专用账户。鸿亮集团与银行签订资金自动资划转协议,即每周定期划转分、子公司一般户的销售款项等。分、子公司每月底做次月的资金支出预算,由总部按预算下拨资金,如遇特殊事项可单独申请紧急资金,特事特报并实行特批。

(六)实行税收策划统一化。鸿亮集团总部制定统一的纳税政策并实行税收统一策划,由集团财务中心的税收管理部下发具体纳税政策指导文件,预防超额纳税及漏交税的情况发生。

(七)实行细化业务单元核算。鸿亮集团可依据按公司、部门、业务项目细分业务单元进行细化核算,将业务单元数据应用于预算管理及分析中,为经营决策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持。

(八)加强内部审计,强化财务监督职能。每年可抽调分、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会计作为内部审计小组成员,对分、子公司进行交叉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整改意见上报总部,审计结果作为分、子公司法人的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五、结语

鸿亮集团财务统一管理与细分会计核算的创新,既可优化集团资源配置,亦可形成互补及互联的垂直管理体系,并强化财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促进了财务人员从记账会计向管事会计的角色转换。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财务数据共享管理既可改善控制环境,亦可通过数据可视性分析提升财务预测、分析、决策水平,进而促进和提升集团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丽翠,王敬.浅谈集团化管控模式下水务企业的财务风险及防范对策[J].财务与会计,20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