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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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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

第1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王兆华(兰州大学法学院2002级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从形式上看,我国已建立起了较完整的公司财务监督机制,但是这并没有防止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频频发生,根源在于我国的财务监督制度仍存在缺陷,会计法已经做了修改。现在值此《公司法》修改之际,希望能在以下方面完善我国的公司财务监督机制:外部,引入英国的审计员制度;内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确立独立董事制度,发挥独董的监督作用。

关键词:财务监督制度;公司法;审计员制度;监事会;独立董事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公正,各国公司立法日益加强对公司的财务监督,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监督模式。在我国,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公司法》第54条、策126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的年度财务报告,应依法经审查验证(第175条第1款);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监管责任等等。

从形式上看,我国已建立起了较完整的财务监督机制。但事实上,一直以来我国存在会计造假以及由此引发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而且其严重程度已为政府、社会公众及会计界所公认。尤其是虚假报表事件在股市频频出现,己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该建的账不建,或者账外有账,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和账簿的使用、会计报表的编制随心所欲,种种不规范的会计操作在我国十分普遍。造成如此混乱的会计秩序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是财务监督不力。  “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会计行为因缺少必要的外部监督而偏离了公允记录和反映公司财务活动的初衷,成为经理阶层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工具”。[1]我国政府已意识到了这点,并着手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如实行会计委认制、政府派驻监察员或财务总监,修改会计法并实施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

经修改后《会计法》专辟会计监督一章赋予会计人员重要监督职权,即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等“四个有权”.《会计法》强令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章中规定,只要涉及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和销毁会计资料、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违法行为,都属于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规定,凡是利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违法的,不问具体行为人是谁,会计人员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上述规定对于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职责有一定的约束力。现在,我国正在修改《公司法》,因此应该借此机会强化《公司法》对公司财务监督。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

(1)从外部,公司法应完善审计员对公司财务监督的职能,在这一点上应借鉴英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制度。这一制度已经为许多发达国家的公司法所采。相比较而言,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与英国公司法上的独立审计员制度存在以下区别:首先,英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是每家公司必须任命的常任审计员,他随时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是公司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临时聘请的审计员,目的是审计公司年度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而且由于时间有限,不可能详细审计,只能采用抽样审计方法,因此,不太可能充分揭示公司的错误及舞弊行为。其次,英国公司法上的审计员具有独立的身份,并且规定了审计员的身份保障制度,审计员由股东大会任命或解任,报酬也由股东大会决定,这就保证了审计员相对于董事的独立身份;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是由董事会聘请,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按公司意图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就变更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这就导致了一些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考虑经济利益而屈从于公司的可能性。再次,英国公司法赋予审计员执行职务的所需的权力,如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资料,有权参加公司会议,即便是已被免职的审计员仍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发表意见,同时加强了审计员的义务和责任。我国要发挥审计员对公司财务的监督作用,就必须填补《公司法》关于审计员规定的空白,借鉴英、法等国的独立审计员制度的规定,对审计员的任职资格、任命、职权与义务、解任与辞职等做出具体的规定。

(2)从内部,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在我国,虽然公司有监事会专门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但《公司法》缺乏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命、职权、义务与责任的规定或规定不完善,致使监事会在实践中形同虚设,没能发挥财务监督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公司法》等法规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以股东价值为导向,相对重视董事会的作用而忽视监事会的地位,对监事会的运作规定得相当简单,使之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难以在法律上找到可操作的依据。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监事会由于监督体制的健全,监事会确实在财务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股票的分布越来越分散,交易越来越频繁,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监督越来越少,加强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应从以下方面健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一、赋予监事会独立的法律地位。“法律赋予监事会监督职权,而监事会能否有效行使监督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否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也就是说,独立性是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灵魂,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是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权的根本前提”[2]。二,“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在突出监事会享有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的同时,赋予监事代表公司起诉董事和经理的权力”[3]  三,为了加强对大型股份公司的财务监督,在监事会之外可以设置会计监事。四、扩大及加强监事的职权,规定监事有权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财务资料;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业务情况;有权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员)帮助审查,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情况等。

(3)在上市公司中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功能。“所谓独立董事制度,就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亦称外部董事)”[4]。“独立董事制度在约束经理人,减少财务虚假和提高信息披露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5],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刚刚登陆中国不久,独立董事一要“独立”,二要“董事”,可是面对我国目前独立董事“独立”不易,“董事”更难的现实状况,应当首先从立法的层面上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和“董事”保驾护航,这就要求我们在《公司法》修改时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确立健全这个重要的制度。“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控功能上恰好有着互补性。独立董事制度之所以有效,除了因其产生的方式所特有的独立性外,还由于其监督功能的发挥具有天然的事前监督、内部监督以及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三大特点”  [6]。立法时应当注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控功能协调,避免出现矛盾的规定。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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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健.饶常林.完善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法律思考[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1,(3).146

[3]倪建林.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与实践[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04

[4]韩志国.独立董事:管理革命还是装饰革命[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

第2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控制;内部控制

一、风险及财务风险介绍

(一)风险及财务风险的含义

1、风险的内涵及特征

企业经营总是有风险的,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要承受各种各样的风险。一般说来,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

风险的特征包括风险存在的客观性、风险存在的普遍性、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

第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指自从人类诞生以来,风险就伴随着人类的一切活动,但又是独立于人类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人们在风险面前,只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风险的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而不能根治、消除风险。

第二,风险存在的普遍性指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第三,风险作为一种现象,其存在是客观的、确定的,然而具体到某一事件,风险是否发生以及程度强弱又是不确定的。这是由于任何风险的发生都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每一因素的作用时间、方向、强度以及各种因素的作用顺序等必须都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引发风险。而这些因素在风险发生之前,相互却无任何联系,许多因素出现的本身就是偶然的。就个别风险来看,其发生是偶然的、无序的、杂乱无章的,然而,对大量发生的同一风险进行观测,明显地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可以利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准确的描述,从而使人们能准确把握大量相互独立的风险运行规律。

2、财务风险的内涵

企业财务风险是一种微观的经济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未来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一个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业绩如何,必然会体现在该企业经营资金运动的状况和结果上,表现为财务状况的好坏和财务成果的大小。因此,企业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成果的风险和财务状况的风险。财务成果即收益;财务状况即企业的偿债、营运、获利等能力。从偏离的趋势看,出现偏差的结果只有两种,即财务成果的增加或减少,财务状况的变好或变坏。

(二)财务风险的分类及特征

1、财务风险的分类

从企业财务活动各个环节来看,企业财务风险可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使用过程的风险、资金收回的风险、资金成本的风险及利润分配的风险。

从企业财务风险能否分散考察其外延,财务风险可分为不可分散风险和可分散风险。

从企业财务风险的可控性,可以分为可控财务风险和不可控财务风险。

2、财务风险的特征

第一,客观性。风险的客观性对财务风险的研究是重要的,我们研究财务风险,目的是控制财务风险,减少财务损失,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完全消除财务风险是不可能的。

第二,不确定性。风险作为一种现象,其存在是客观的、确定的,然而具体到某一事件,风险是否发生以及程度强弱又是不确定的。从风险的不确定性可以得出风险的可控制性,由于具体风险的发生和程度受有限因素的影响,如果对具体风险的相关因素充分了解并有效控制,则可以控制具体风险的发生和程度。影响企业财务风险的因素总的来说是有限的,虽然其中部分因素(如企业外部因素)难以控制,但另一部分因素(如企业内部因素)对于企业来说是可能控制的。

第三,损失性。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和各种条件限制,财务风险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经济效益的稳定性和企业生存的安全性,最终威胁企业的收益。

第四,系统性。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并体现在各种财务关系上,是财务系统各种矛盾的整体反映。

第五,进步性。风险与竞争是一对孪生兄弟。各个生产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必须转化为货币,并通过购、产、销不断的生产和再生产,然而,在竞争中,商品转化为货币的过程是不平坦的。各个生产经营者除了要到处争取市场,还要改进生产技术、加强经营管理、财务风险管理,否则就可能被市场淘汰。承认和承担财务风险把企业推向背水一战的境地,必然使企业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尽力改善财务风险管理,增强竞争能力。

二、湖北联通公司财务风险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一)湖北联通公司财务风险现状分析

根据湖北联通公司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特别是2005年的年报资料,从基本的财务比例和现金流量两个方面对湖北联通公司的2005度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1、湖北联通公司财务比率分析

财务报表中有大量的数据,可以根据需要计算出很多有意义的比例,这些比率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本文主要选偿债能力和流动性进行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偿债能力的财务比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股东权益比、流动负债率和负债权益比。湖北联通公司近期偿债能力指标如表1:

年度 2006.3 2005.12 2005.9 2005.6 2005.3

流动比率 0.96 0.95 1.02 1.02 1.06

速动比率 0.60 0.58 0.68 0.72 0.70

现金流动比率 3.56 10.98 15.19 6.88 4.68

股东权益比 24.61 24.67 25.84 25.98 29.74

流动负债比 99.04 98.95 94.75 94.17 90.64

负债权益比 295.07 293.37 276.56 274.09 228.00

资料来源:湖北联通公司公司年报

第一,流动比率分析。流动比率可以反映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能否偿还短期债务,要看有多少短期债务,以及有多少可变现偿债的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越多,短期债务越少,则偿债能力越强。如果用流动资产偿还全部流动负债,企业剩余的是营运资金,营运资金越多,说明不能偿还短期债务的风险越小。

一般认为,企业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是2。这是因为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约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性较大的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才会有保证。2005年年报显示,abc的流动比率为0.95<2,偏低。

第二,速动比率分析。企业在不希望用变卖存货的办法还债,把存货从流动资产总额中减去而计算出的速动比率反映的短期偿债能力更可信。通常认为正常的速动比率为1,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速动比率为0.58<1,偏低。

第三,现金流动负债比(%)分析。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现金流动负债比为10.98%,同行业平均现金流动负债比为84.23%,湖北联通公司明显偏低。

第四,股东权益比(%)分析。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股东权益比为24.67%,可看出该比率偏低。

第五,流动负债率(%)。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流动负债率为98.95%,可看出该比率严重偏高。

第六,负债权益比(%)。2005年年报显示,湖北联通公司的负债权益比为293.37%,可看出该比率严重偏高。

(2)流动性分析

第一,流入结构分析。流入结构分析分为总流入结构和三项活动(经营、投资、筹资)流入的内部结构分析。湖北联通公司的总流入中经营流入占62.57%,是其主要来源;筹资流入占37.06%,占有重要地位;投资流入占0.37%,明显偏低。经营活动流入中销售收入占了94.47%,比较正常;收到的税费返还也占到了5.44%。投资活动的流入中,股利占67.85%,比较正常;投资收回和处置固定资产占32.15%。

第二,流出结构分析。流出结构分析分为总流出结构和三项活动流出的内部结构分析。湖北联通公司的总流初中经营流出占57.89%,投资流出占3.72%,筹资流出占38.36%。可以看出公司现金流出中偿还债务很大的比重。

经营活动流出中,购买商品和劳务占84.4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占5.67%,税费及其他9.91%。投资活动的流出中,构建固定资产占90.17%,权益性投资所制服的现金占9.83%。筹资活动中偿还债务占97.35%,支付利息占2.65%。

第三,流入流出比分析。经营活动流入流出比为1.1,表明企业1元的流出可换回1.1元现金。此比值越大越好。

投资活动流入流出比为0.1,表明公司处在扩张时期。发展时期此比值小,而衰退或缺少投资机会时该比值大。

筹资活动流入流出比为0.98,表明企业基本处于借新债还旧债的平衡时期。

(二)湖北联通公司财务风险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系统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

湖北联通公司财务管理宏观环境的复杂多变是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文化环境、资源环境等因素。这些因素存在于企业之外,但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宏观环境的变化对企业来说是难以准确预见和无法改变的。宏观环境的不利变化必然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例如漫游费的下调使得无法实现预期的财务收益。财务管理的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某种机会,也可能使企业面临更大威胁。财务管理系统如果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必然会给企业的理财带来困难。湖北联通公司目前建立的财务管理体系,由于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基础工作不够完善等原因,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缺乏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具体表现在对外部环境不利变化不能进行科学的预见,反应滞后,措施不力,由此产生财务风险。

2、财务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着财务风险。在现实工作中,湖北联通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缺乏风险意识,认为只要管理好、用好资金,就不会产生财务风险。风险意识的淡薄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3、财务决策缺乏科学性

财务决策失误是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避免财务决策失误的前提是财务决策的科学性。目前,湖北联通公司的财务决策普遍存在着经验决策及主观决策现象,由此产生的决策失误经常发生,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4、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欠清晰

内部财务关系混乱是湖北联通公司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原因,企业与内部各部门之间及内部各公司之间,在资金管理及使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流失严重,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障。

三、完善湖北联通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湖北联通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健全的财务控制制度本身就消除了一部分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它一般来说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信息报告制度、财务结算中心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第一,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湖北联通公司的预算考核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预算编报质量和上报的及时性,对预算编报不合格,上报不及时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严格考核预算执行过程,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项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对先办事后预算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批评和处罚;三是将预算执行结果与考核兑现挂钩;四是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对完成预算好的企业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预算的企业和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意见。

全面预算管理采用事先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方法,实现了总部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二,完善财务信息报告制度。湖北联通公司在建立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应当从信息报告质量评价入手,并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套控制严格、高质量、高效率的信息传递与处理系统。在财务信息质量上应根据各子公司自身情况,并结合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和重要性这两个墓本特征,制定出各自的财务信息、质量标准。同时,公司应本着既能满足对财务信息质量监控的需要,又能节约管理成本,提高效率的宗旨,对核心主导业务财务信息采用绝对性报告标准,即内容翔实,而且有详尽的因果分析和前瞻性影响预期;对相关非主导业务财务信息采用绝对性报告标准与限制性报告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即仅仅对一些重要的财务信息项目采用绝对性报告标准,其余的则采用限制性报告标准,即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需达到规定的重要水平即可;对于相关业务财务信息,基本上采用限制性报告标准。

第三,建立与完善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管理的核心是管理资金的整个运动过程。湖北联通公司涉及业务范围、投资数额大、接触金融机构多。资金管理的集中、统一高效是企业追求的目标。财务结算中心在公司的发展中可起到如下重要作用:①通过财务结算中心的有效运作,可实现公司内部资金的有效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②由于财务结算中心将公司内分散的资金结算业务集中起来,可以有效地增强公司在银行的融资能力,同时还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和费用。③通过财务结算中心、公司可以对子公司的资金营运和业务进行适当的监控和管理。

企业财务结算中心使各子公司的资金收付都通过该结算中心办理,该结算中心对各子公司进出资金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对资金的流量与流向、使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可以根据结算中心章程加以审查与核对,从而使各子公司的资金运作完全置于监控之下。

(二)建立湖北联通公司内部业绩考评和奖励制度

在企业内部建立奖励制度,其基本目的是将子公司管理者的个人报酬与企业目标成果联系起来。传统上,企业往往使用从财务会计系统中获得的指标,如将子公司利润为衡量子公司业绩和奖励子公司管理者的基本依据。这样的考评与奖励制度有助于刺激子公司为总部贡献更多的利润,但是,由于利润通常反映短期的经营成果,子公司管理者极可能为获得更多的短期利润而牺牲公司长期业绩,以便得到更多的奖励。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建议湖北联通公司设法依据综合业绩指标对子公司当期业绩进行奖励,或者使子公司管理者所获的奖励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期权。

另外,在建立内部奖励制度时,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考虑,即确定报酬究竟应以个人业绩还是以集体业绩为基础?以个人行为基础的报酬制度很明显不会促进集体行为的形成和完善。但另一方面,如果以集体业绩为荃础,则个人行为对集体报酬的影响又不易识别,因而会削弱奖励的效果。根据湖北联通公司目前情况,建议将集体报酬建立在集体业绩的基础之上,同时根据个人在实现其业绩[1标中的贡献确定其在集体报酬中应占的份额,应该是一种有效的办法。

(三)加强湖北联通公司财务风险的管理

1、筹资风险的管理

企业在向银行举债时,应制定合理的还款规划,在保证按合同要求按时还款的前提下,保证资金不出现过分紧张的情况。湖北联通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在借款合同中写明是采用到期一次偿还,还是定期偿还相等份额的本金或是分批偿还的还款方式,并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计提一定数量的风险基金,以降低筹资风险。

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份制企业将会越来越多,股票筹资将会越来越广泛。与其他筹资方式相比,股票筹资风险较小。这是因为,不管企业经背情况如何,企业都不担心投资者抽回资本,另一方面,企业终止与清算时,如果无剩余财产,可依法不分给股东财产。因此,从以上意义来说,湖北联通公司在未来筹资时,应充分利用股票来筹资,以减少公司的整体筹资风险。

另外,湖北联通公司大量的闲置设备等资产,可以考虑采用融资租赁这一筹资方式,这样既盘活了存量资产,又获得了一定的资金。

2、投资风险的管理

湖北联通公司首先应对利用技术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尤其是非经营性资产,以收回以往的投资资金,降低公司整体的投资风险。与此同时,湖北联通公司集中资金投入到符合市场需求,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上,如航运企业目前可以投资市场看好的集装箱、滚装、海运船舶,重点发展这些高附加值运输,还可以进行运输产业物流化及产业升级的投资。以上这些方面的投资收益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整体投资风险。

3、经营风险的管理

应收帐款管理属于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一个内容,能否有效调控应收帐款,直接关系到企业产品销售和营运资金的周转。经调查,湖北联通公司对应收帐款管理主要是山各子公司收入科和总公司风险处共同管理,尽管机构设立表明公司对应收帐款管理较为重视,但其管理成效并不显著,因而,湖北联通公司要加强应收帐款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与完善应收帐款控制制度

第一,强化财务部门的管理与监控职能。按照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原则,在总公司的财务部下设立财务监察小组,由财务总监领导,配置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有关业务往来的核算与监控,对每一笔应收帐款都进行分析和核算,保证应收帐款帐帐相符。同时规范各经营环节要求和操作程序,使经营活动系统化规范化。

第二,改进内部核算方法,科学划分帐龄段。目前,我国部分湖北联通公司将应收帐款的帐龄划分为四段:即1年以内、1年至2年、2年至3年和3年以l。这样划分,一是忽视了应收帐款帐龄的特点,即帐龄越长,回收的可能性就越小:二是忽视了应收帐款的性质,即应收帐款是流动资产而不是长期资产。因而,随着应收帐款帐龄的增加,可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将1年内的应收帐款细分为30天以内,30—120天,120—360天三段。

第三,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区分“未收款”、“拖欠款”和“呆坏帐”。未收款的处理:当月应收帐款未能于规定期限内收回者,财务监察小组应将明细列表交各子公司的收入科核准,再由收入科交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负责催收。拖欠款的处理:未收款未能如期收回而转为拖欠款者,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应在未收款转为拖欠款后几日内将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对策,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收入科核示:应收帐款列为拖欠款后,营销部门应于30日内监督有关部门解决,并将执行情况向财务监察小组汇报。呆坏帐的处理:呆坏帐的处理主要由财务监察小组负责,对需要采取法律程序处理的由公司另以专案研究处理。

第四,对应收帐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负责制。谁经手的业务发生坏帐,无论负责人是否调离本公司,都要追究有关责任,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并作为业绩总结考评依据。

第五,定期对主要子公司营销网点进行巡视,检察和内部审计,同时不定期对应收帐款数额较大,问题较多的子公司进行审查,防范因管理不严而出现的挪用、贪污及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降低风险。

(2)对往来客户资信程度进行科学的内部评估

湖北联通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建立有关档案管理系统。主要选择重点客户、长期往来客户作为内部评估对象,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然后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商业信用及赊销限额。公司在评估客户资信程度时应包括如下资料:客户的品质、商业信誉、经营作风及与本公司业务往来历史;客户的资本实力、资金运转情况尤其是流动资金周转情况;客户的经营性质、规模、营销能力、经济效益等。在进行内部资信评估时,通常以预期的坏帐损失率作为信用判别标准。

结束语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湖北联通公司要想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先从企业内部开始,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是重中之重。但改善财务风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企业在未来中不断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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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最重要的财务指标是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用于判断上市公司的收益状况,一直受到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极大关注。证券信息机构定期公布按照这三项指标高低排序的上市公司排行榜,可见其重要性。但笔者建议在使用这三个指标时要做一定的调整,尤其是在选择投资目标,以期寻找一个有真正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时。以下就为什麽要调整及如何调整逐一论述。 

一、调整的原因:上市公司具有利润操纵的动机与行为 

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关键在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润操纵行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会计环境和经济环境,以论证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是否具有利益驱动。 

(一)、在发行市盈率受到限制时为提高发行价格而进行利润操纵 

就中国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而言,新股发行额都是“稀缺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要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只有尽量提高发行价格。新股发行价格受到发行市盈率的限制,一般不能超过15倍。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发行市盈率若高于15倍一般很难获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准。在发行市盈率为常量的情况下,要提高每股发行价格唯有在每股收益这个变量上做文章。1996年以前计算发行市盈率的公式是:“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年度预测的每股收益”,于是1996年以前发行新股的不少公司将盈利预测高估,其中少数公司盈利预测数远低于实际完成数。针对上述情况,证券监管部门对计算发行市盈率的公式做了修正,修正后的公式为:“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前三年平均每股收益”。于是此后发行新股的公司多在历史数据上做文章。有的公司把不能直接产生盈利的资产尽量剥离,以较低的费用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而使利润增加。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由于受发行新股额度的限制,只能从原有总资产中剥离出一部分资产折股作为发起人股,对这部分资产的盈利能力只能根据历史数据进行模拟,模拟计算的利润无须缴纳所得税,但却是制定发行价格的依据,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二)、为获得配股资格而进行利润操纵 

大多数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是为了能方便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在中国大陆,股份有限公司已有数万家,但其中只有数百家上市公司能够以向老股东配售新股的方式筹集资本。因此许多人认为,如果失去了配股资格也就失去了公司上市的意义。 

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配股资格有严格的要求:上市公司在配股的前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10%以上,三年中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记录。而且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投资者往往认为该上市公司具有发展潜力。于是在政府对配股行为的行政干预,上市公司自身发展对配股资金的需求,以及投资者简单的价值判断对上市公司形成了压力。在这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净资产收益率10%成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首要目标。 

于是我们就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区间的上市公司很多,而净资产收益率位于9%~10%区间的几乎没有(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只要三年保持9%以上即可获准配股,因而属例外)。 

(三)、为避免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摘牌而进行利润操纵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中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前已述及,公司取得发行额度且争取上市非常不易,公司上市后又被摘牌,不仅对股东而言是莫大的损失,而且公司丧失上市资格意味着一种宝贵的稀缺资源白白浪费。上市公司往往认为股票被摘牌是对公司的最严厉的处罚,所以宁愿帐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判处“死刑”。 

由以上分析可知,上市公司确实存在利润操纵的动机,上市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件也屡见不鲜,程度更恶劣的如“琼民源”“红光实业”事件,这些都证明了对上市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在使用时进行一定的调整更为必要。 

二、对净资产的调整 

对净资产进行调整,应予调整的项目其实就是上市公司易通过其进行利润操纵之处。调整后的净资产能使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财务指标的决策相关性大大增强。如何对净资产进行调整呢?参考1997年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可对净资产进行以下四个项目的调整。即: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和递延资产四个项目。下面对每一项目进行逐一分析,揭示其可被利用来进行利润操纵之处。 

(一)、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项目,但应收票据一般为短期信用票据,其呈兑期一般在一年以内,因而“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般只包括“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三个项目。 

从国际惯例来看,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某一公司而言,存在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而且即使存在,也早已100%地计提“坏帐准备”,直接将其潜在的损失全部进入当期损益,因而对帐面股东权益不存在负面影响。而在我国,由于存在大量的“三角债”,以及人为利用关联交易通过“应收帐款”项目来进行利润操纵等情况。因而“应收帐款”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不少企业甚至大量存在三年以上帐龄的应收帐款。再者,由于我国过去的财务制度规定的坏帐的计提比例太低,造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广泛存在资产不实,“潜亏挂帐”现象突出。而资产的本质是可以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也就是说,资产能单独或与企业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产相结合,直接或间接地为未来的现金净流入做出贡献。显而易见,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很难为企业的现金净流入作出贡献。列做企业的一项资产容易给使用者造成误解。 

预付货款与应收帐款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商家相互提供的一种信用。一旦接受预付款方经营状况恶化,缺少资金支持正常经营,那麽付款方的这笔货物也要遥遥无期。有时,预付货款也是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所以,把预付货款作为调整净资产的一个项目是比较稳健的做法。 

其他应收款项目原指企业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如企业发生的各种赔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但在现实中,其他应收款却没有如此简单。如:B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该意见称:“1995年二电炉厂因设备故障而停产发生的费用8194625.06元,历史遗留的工程设备大修理支出6282661.75元,列入待摊费用和其他应收款,未计入当年损益。”上述两项费用如在本期确认,将会使税前利润因此减少14477286.81元。由此可见,其他应收款在此起到了推迟确认费用的作用,失去了其原有意义。 

(二)、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一般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盘盈和毁损。这些财产损失除少量可由过失人负责赔偿,或由保险公司赔偿外,其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便为“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其一般处理为:通过“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项目进入损益表,减少当期税前利润。所以,“待处理财产净损失”的经济实质是本应进入损益表冲减利润的损失或费用项目,根本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而且,不少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挂帐列示巨额的“待处理财产净损失”,有的甚至挂帐达数年之久。这种现象明显不符合收益确认中的稳健原则,不利于投资者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三)、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并无实质上的重大区别,它们均为本期公司已经支出,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益费用确定的“配比原则”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简言之均为“等待摊销的费用”,只是“待摊费用”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而“递延资产”的摊销期超过一年,因此可将之称为“长期待摊费用”。从严格意义上讲,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并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应为对于它们很难估计其是否有预期的未来收益或服务潜力,但它们似乎又同未来的经济利益相联系,而且在会计实务中,不少人也习惯与把已发生的成本描绘为资产。因此,成本就是资产的观点,加之收益确定时“配比原则”的需要,使得这些递延项目也能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方式进入资产负债表。 

总之,递延项目既包括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又包括很难确定其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支出或损失,但却以尚未耗用的未来经济利益的面貌出现,且金额一般较大,因而只能按照配比原则在其受益期内摊销。但在一些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中,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摊销很不规范,为上市公司推迟确认费用提供了便利。如:N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该意见称:“贵公司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摊销上不够规范,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影响了经营成果。”据检索: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会计年度,利润总额为346.82万元,仅为上年的15%,而年末待摊费用余额高达23568740.85元,年末递延资产余额高达47207083.83元,两项合计占流动资产年末余额的15%以上。看来,如果N公司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其摊销规范一点的话,说不定N公司在当年就会出现亏损。 

以上举出的只是些被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例子,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就没有问题。因为被出具保留意见的毕竟只是问题被暴露的少数。所以,若进行稳健的投资,将净资产进行以上几个项目的调整不失为一种对投资者的保护。因为若是一个业绩确实不错的公司,上述几个项目占净资产的比重不会太大,调整的影响自然很小。但一些存在利润操纵现象的公司的调整结果则会有很大差异。 

三、对净收益的调整 

在上市公司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况下,对净收益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每股净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财务指标的决策相关性。刚才介绍的几个科目多被用来推迟确认费用,下面则从收入方面对净收益进行调整。 

首先,笔者建议用主营业务收入代替净收益来重新计算,作为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参考项目。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有时,如果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兼营业务量较大,且为经常性发生的收入,也可归为主营业务收入。 

一般而言,一个业绩斐然或者成长性很好的企业往往是因为在其主营业务上取得了成功所致。一个企业或许可以将多余资金用于寻找新的增长点或开展多角经营。但最好也要围绕其主业经营,即发展一些与主业相近或相似的行业,即这些行业在技术要求、工序要求、人员要求方面与主业近似。或者,新发展的业务是为了支持主业的进一步发展。如:彩电企业收购一个电子器件工厂;食品企业收购一个种植基地等。三九集团就是一个多角经营成功的例子,它经营的产品种类虽然很多,但仍集中在医药、生化方面。而巨人集团本是一个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却贸然去做房地产,它的失败也不是偶然的。所以,我们在解读一个财务报表时,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不少一部分来自于非营业利润,如:出租房屋出租土地等其他业务收入,或来自于资本市场上的炒作等。这些与企业的长远发展并无十分明显的相关性,很难由这样的利润认定其有长远的投资价值。 

至于企业按权益法或成本法计算的“投资收益”,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处理。若这部分投资收益来自被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则也可并入主营业务中进行计算,但投资收益往往来自于关联方,这一直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一个黑洞。所以,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则也应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主营业务的重要性也可通过现有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说明。有研究者认为我国股市中实际上已出现了5种类型的绩优股,除传统的老牌绩优股外,还有高科技绩优股(如东方电子、清华同方、中兴通讯等);重组绩优股(如:国嘉实业、方正科技等);享有资源优势型的绩优股(如:稀土高科、东阿阿胶等)和新上市绩优股(如:中关村、清华紫光)不难发现,这些绩优股之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十分明确的主业,其主要经营产品有的甚至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众所周知,1998是股市的一个“资产重组年”,很多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券报》的一项调查表明,98年进行了资产重组的企业,其后的业绩不尽相同,业绩令人满意的重组往往是在经历了大股东变更后,大大改善了治理结构,有的通过彻底的置换,更换了经营范围,有的由于剥离掉劣质资产强化主业 而适应路大增.......。由此可见,主营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另外,对于房地产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司要注意其在收入确定方法以防止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发生。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往往需要几年,按照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理论,房地产企业在预售房屋或签定售楼合同后,按工程进度确认销售收入和与之相对应的成本也不无道理,但有的企业却以售楼合同金额确定为当年销售收入,从而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过以上调整,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虽然会由于这些稳健的调整而在某些方面降低其相关性,所以,不要求也不可能要求全部上市公司方公布调整后的数据。但投资者若将其用于对企业的盈利状况进行评价,其可靠性无疑会大大提高,比较适应我国当前股市的某些现状。 

参考书目: 

第4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水管单位内控制度财务管理

1.加强水管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的重要意义

1.1加强内控制度是水管单位实现经济良性运行和提升经营效率的客观需要

内控制度是一种强调以预防为主的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以此来提高管理的效率。伴随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加快,水管单位面临的任务很重,既要花好国家拨入的钱,又要收好用好自己的钱,达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目的,就必须加强财务内控工作。

1.2加强内控制度是水管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经营决策顺利执行的需要

内控制度就是以单位上下的总体配合为基础与前提来发挥作用的。各单位都要把内部会计控制作为单位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以此有效监督单位内部各部门的经营活动,促进单位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

1.3加强内控制度是水管单位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会计信息的需要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一直是单位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它是单位进行一切管理经营决策的前提与基础。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保障会计信息能够有效、真实地反映出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

2.当前水管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的现状

2.1内部控制意识相对薄弱

2.1.1领导认识不足,法制观念淡薄。良好的内控意识是内控制度得以合理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有少数领导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只注重部门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甚至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认为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是财务部门的事,从而没有把内部控制当作一项加强单位管理的重要工作。

2.1.2财务人员内控意识差。一个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往往是由单位财务部门控制,单位的大部分业务最后都要归结于财务。在水管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情况比较严重,只要通过相应审批人员、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会计人员就予以报销。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仅仅充当收款和付款的角色,而无权参与单位的重要决策的制定。

2.2财务制度不健全

2.2.1预算刚性不够,执行力低下。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的核心,贯穿整个单位的业务活动。加强预算管理主要体现在编制与执行环节。如果部门预算从编制阶段就不合理,则会使部门失去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控制目的。

2.2.2内控制度体系不完善,执行不同步。有的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看似科学,但没有实用价值,和具体需要差距很大,只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实际执行的很少,在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与之配套的方法和措施,缺乏严格的控制标准,较多采用实报实销制。

2.3内部审计控制薄弱

2.3.1内审机构设置不健全。按照国家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而实际上有的水管单位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将审计与财会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而没有独立的审计部门。

2.3.2审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内部审计已从单纯的查错防弊向促进和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转变。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会、审计知识,而且要具备如法律、金融、造价等知识。

3.加强水管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的建议

3.1提高领导认识,强化其责任感

要加强水管单位的内部控制,就要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审批制度,这样可以避免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对内部控制不重视的现象,从而有利于加强单位的内部控制。

3.2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素质

内控制度制定得再完善、再合理,如果没有称职的人来执行,其作用将大打折扣,因此要注重对内控制度执行人员的选用和培养。强化水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单单仅借助于外部的强制力量,更主要还是从内部抓起,要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每个人都能遵守职业道德,主动去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3.3创新内部环境建设,进行会计轮岗

人是观念创新的根本和灵魂。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应当每隔一定时间就要进行会计人员的岗位轮换,防止,从而能够确保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

3.4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发挥内审监管作用

审计是对会计的控制和再监督,水管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发挥审计人员的作用,定期对单位实行内部审计,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加强单位的内部控制,以使内部审计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

3.5强化预算管理,落实制度建设

实行预算管理,可以从源头上保证会计内部控制的落实。在预算编制时应做到细化预算,核定具体收支标准,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和用途,项目资金力求细化到具体项目。

3.6完善内控制度,扫除内控盲点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部门财务管理中的某些内控制度也会随之失去控制力。针对部门的内控制度并不是一劳永逸,一尘不变的,这就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内控制度。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并完善内控制度中的盲点,以高效实用的内控制度来适应环境的变化,发挥内控制度最大的作用。

第5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独立董事;公司治理;审计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5-0078-03

公司是没有实际形态的,公司的各项事务必须由某些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人代表公司进行管理,这些人被称为董事。也就是说,董事是指处于董事地位的任何人,而无论其称呼是什么。在具体管理公司业务方面,由于董事成员扮演的角色不同,董事常常分为正式董事、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等。正式董事是指经过适当的程序被选举任命并载入公司章程的董事;事实董事是指未经正式任命,但其公开的行为显示他是经有效任命的董事;影子董事是指一些不具备董事资格却操纵着董事会的董事。影子董事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某大股东为避免承担责任而拒绝成为董事,但他在幕后持续地操纵着公司董事会的活动;某些人因破产或其他原因丧失了成为董事的资格,但他仍操纵着公司的董事会;持续地操纵着其他子公司业务的持股公司代表。

1财务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角色定位

在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对其作用的合理定位,我们首先必须弄清独立董事在公司中扮演的角色。尽管法律没有对董事进行分类,更没有规定不同类型董事应该承担不同的责任,但是在实践中,独立董事的角色与执行董事很不同。在西方国家,独立董事被看做是一个站在客观公正立场上,保护公司利益的重要角色,人们普遍预期独立董事能够承担起发现公司经营的危险信号、对公司的违规或不当行为能够提出警告的责任。因此,如果独立董事没有事先发现公司的违规或不当行为,就会受到股东和社会的谴责。近年来,投资者、股东及市场越来越依赖独立董事来密切关注公司的表现,并且在公司与经理层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上倾向主要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看法。

独立董事在西方国家董事会中,普遍是被期望能够利用他们的诚实和能力去审视公司的战略、计划和重大决策。其中财务独立董事主要指上市公司中财务方面的独立董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同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二条也指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因此,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财务方面的独立董事。

2财务独立董事作用的实现方式

随着企业生存环境的变化和企业业务日趋多元化、专业化,公司治理也越来越需要专业化的技巧。在国外,纷纷通过在董事会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专业化技巧。从董事会的两项主要功能来看,一项功能是检查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投资战略。为了解决决策问题,公司董事会倾向于专门成立财务委员会(Finance Committee)和长期战略委员会(Long-term Investment Committee),或称战略发展委员会(Strategic Development Committee)。另一项功能就是减轻和缓和股东和最高管理层之间的冲突。一般而言,公司倾向于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Audit Committee)和报酬委员会(Remuneration Committee)来扮演独立监督者的角色。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根据公司的规模、性质而有所差异,但在大部分英美公司中都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酬委员会等。作为独立董事制度的一种实现形式——在董事会下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或领导的专门委员会,在英美国家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成功的模式。在西方国家,董事会下一般设立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分别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经理人员的提名、制定薪酬制度、代表董事会行使财务监督权。从独立董事的角度来讲,公司各个专门委员会为独立董事发挥作用和开展工作创造空间和舞台。

3财务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1999年,SEC委员会建议审计委员会应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或财务专家。SEC 对财务专家的定义是:是否具有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教育和执业经历,是否曾在发行人担任过财务总监、财务主管、会计主管或从事过相当职位的工作。具体内容即为:①能够理解公认会计原则和财务报告;②具有下列经历:为一般(可比)发行人编制或审计财务报告的经历;运用会计原则进行会计估计、应计事项、准备计提等方面的工作;具有内部财务控制方面的工作经验;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有较好的理解。

阎达五和谭劲松在对《我国现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中提到了要完善独立财务董事制度:《指导意见》赋予独立董事的特别作用基本上都体现在监察方面,而其中多项工作都与财务会计专业背景有关。从与独立董事制度相适应的委员会制度看,通常设立的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除提名委员会外,其余诸委员会都离不开独立董事的财务会计专业背景,有些甚至需要非常深厚的财务会计专业基础和系统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而作为独立董事作用最重要体现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更近乎是独立财务董事的“专利”。

3.1在战略委员会中发挥作用,参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财务独立董事必须参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作为上市公司财务独立董事,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技术和知识可以给董事会的战略规划提供支持,参与公司的发展战略、运作、管理等,并进行判断与发表意见,主持可行性研究尤其是财务可行性研究,从而有助于公司确定自己的使命和远景。此外,财务独立董事应该对公司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第十一条指出:“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作为上市公司财务方面的独立董事,应根据投资部的长期投资意向,对拟进行的长期投资项目、公司的发展战略转移或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主持可行性研究尤其是财务可行性研究,并对该投资项目或战略方案做出判断并发表意见。而为了完成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独立董事除了应按《指导意见》要求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外,还应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实地考核(不仅仅是一次)与评价。此外,财务独立董事还应该能够对公司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是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设置的。虽然没有制度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一定是财务独立董事,但是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战略委员会要发挥其职能,离不开财务方面的知识,战略委员会中若有财务独立董事出谋献策,那么对该委员会的职能发挥无疑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3.2在审计委员会中发挥审查、监督、约束作用

3.2.1审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公司财务方面的独立董事,应该运用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从上市公司战略目标出发,关注企业的长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负责检查公司财务报告过程,对其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可以有效地识别分析企业风险,提供降低企业风险的建议。

3.2.2审查公司财务信息、评价并选择公司的管理层

实践证明,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范和发现财务报告舞弊方面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它比外部审计机构更有条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处理方式,更能有效地保证企业财务信息披露的客观性。作为财务独立董事能够检查公司所有重要的财务政策,对重大的变动和其他有疑问之处加以报告;检查企业财务报告,判断这些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公正性;评价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是否适当,会计判断与估计是否合理;确认财务报告包含了债权人要求的全部信息,这样可以保证公司的财务信息在适当的时间,以正确的形式报告给债权人,确保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财务独立董事应该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负起领导责任。审计委员会对执行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考察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性与廉洁性,并对其做出书面或口头的评价。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大部分为集团性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具体由独立董事负责,对上至上市公司总经理下至各投资子公司总经理的经营业绩进行审计,监察公司内部审计程序,详细制定与讨论审计业务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内部审计的结论对所审单位进行评价。由独立董事领导审计委员会有助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董事(尤其是执行董事)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为上市公司全面贯彻《治理准则》创造良好的条件。

3.2.3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独立董事在当中起领导责任。财务独立董事可以在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方面发挥以下作用:审查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程序,评价内审人员技能,决定内审财务预算;审核内部审计的财务及运作情况,审核与外部审计师的合作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提供的审计报告及管理层的反馈意见,注意他们之间存在的分歧;审查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目标、资格、经验与培训计划。

审计委员会的目标,就是协助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的形成及其相关控制,其根本出发点在于解决公司的虚假财务信息问题。考虑到现代企业经营的复杂性以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审查的职责要求等,审计委员会中应有具有行业工作背景和企业管理经验并能阅读财务报告的专门人士,而且至少应该有一位成员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方面的专家。SEC 的蓝带委员会则建议所有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都应具备财务知识,或在受聘一段期间后应具备财务知识,并且至少有一位成员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的专业技术。它强调了成员在受聘时虽不限定财务方面的背景,但应有足够的继续教育与训练,使其具备相当程度的财务及会计知识,以履行其职责。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二条也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若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由此,足以可见财务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起着主要的作用。

3.2.4沟通外部审计师,评价外部审计师的工作,提名拟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的发展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之间的关系密切。审计委员会最初产生的原因始于众多的公司舞弊案与失败(fraud and failure),寻求在董事会中建立一支独立的财务监督力量,以期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并预防或能提前侦察到不正常事件或交易的发生,采取纠错行动,以减少甚至消除公司财务弊案与失败。由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与注册会计师提供适当的沟通渠道,可减少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干涉,进而大大增进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起到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体制、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运作之重要作用。SEC蓝带委员会指出:“所有各方都意识到:外部注册会计师应最终对审计委员会和整个董事会——作为股东的代表——负责,这对于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具体来说,审计委员会对于外部审计可在以下方面发挥其作用:①注册会计师的选任、续聘与解任;②评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③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与相关公费;④使用其他审计人员;⑤管理咨询服务(卓传阵,2001)。

因此,作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主要组成人员的独立董事,特别是财务独立董事应该在沟通外部审计师,评价外部审计师的工作,提名拟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发挥主要的监督作用。具体到提议聘请或更换审计师,考察外部审计计划,监督外部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监督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对审计师提供的非审计服务进行复核和评估,尤其是那些影响或可能影响外部审计师判断或独立性的服务。

3.3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参与薪酬制定和绩效评价

现代企业对员工,管理人员薪酬方面的激励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薪酬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在薪酬计算、比较和估计,确定股权激励的效应、风险评估,考虑与税收、会计以及证券法规等相关的事宜方面无一不用到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另外,实行绩效薪酬,就必须对绩效进行度量,即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中的“业绩”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企业的整体业绩,即经营业绩,二是经营者努力程度的结果及管理业绩。这里主要指的是对管理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而目前流行的业绩评价的各种方法中,各种业绩评价指标都是财务知识的具体运用。作为专业人员,财务独立董事在这些评价标准的制定、选择、计算、分析、考核与评价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履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离不开财会专业的知识背景,财务独立董事利用其专业的知识,可以制定合理有效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是完善自身职能的重要举措之一。

参考文献:

[1]刘俊海.论独立董事制度的几个相关法律问题[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3):9.

[2]朱义坤.公司治理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513-516.

[3](美)Boardroom Consultants.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M].中祥投资有限公司,译.北京:地震出版社,2002.

[4]陈宏辉,贾生华.信息获取、效率替代与董事会职能的改进——一个关于独立董事作用的假说性诠释及其应用[J].中国工业经济,2002(2).

[5]秦守勤.我国独立但是制度的法律思考[J].经济师,2003(3):7.

[6]刘俊海.我国《公司法》移植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J].政法论坛,2003(3):39.

[7]苏新龙.上市公司财务独立董事作用辨析[J].上海会计,2002,10:3-5.

第6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全资子公司 公司治理 财务总监 监督

一、前言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一个法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大部分的国有独资公司正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朝着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方向发展。但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方面仍存在着不足的地方。而目前的全资子公司基本上没有董事会、监事(会)的架构,由经营班子各个层面的职责。缺失的公司治理结构会给导致企业存在着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突出的反映在财务管理上。

所以,对于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上无法取得较好的突破的情况下,考虑探索建立和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度,对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解决全资子公司中目前存在的治理结构上的难点。

二、财务总监的涵义及主要职责

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出资人决定的,体现股东的意志,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文是针对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中监督管理缺失的角度出发,所以财务总监的职责更多的定位在:

1、财务总监应该是作为公司管理层和领导班子的成员的角色,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决策制定和执行者之一。

2、财务总监以出资人(所有者)的角度,突破传统财务观念,从战略高度去审视财务与会计问题;

3、针对公司治理中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更好的履行出资人的管理、监督、监察职能。

4、财务总监可以从更高层次要求规范各项财务制度,把业务风险和财务工作有效结合,更有效控制和防范企业风险。

三、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或相对滞后,全资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缺失

国有独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归根结底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现有的《公司法》规定,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内部治理的要求程度相当低,特别是监督力度不够,只是通过设立法人人格否认及举证责任倒置来让股东健全内控制度,很可能出现侵吞公司财产,架空国有股东地位,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的情形。

根据福建省国资委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各个集团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2百多家,设立财务总监的比例少。对于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基本上是任命委派,同时职工民主等监督弱化,财务监督乏力,对企业的实际经营者缺乏监控,没有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分离的制约机制。

所以全资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对滞后,有必要通过由国有产权所有者或出资人任命财务总监,对国有资产的运行和保值增值进行全过程监督。

2、财务工作人员缺少权限赋予机制,无法真正履行职责

多数企业的财务队伍只是公司的一个内部职能部门,财务负责人不是由公司股东大会或由履行股东职责的机构提名产生,而往往直接由公司领导层提名或任命。财务工作人员和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之间存在着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财务负责人实质上难以履行下属监督上级领导(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的职能,从而成为监督摆设的“花瓶”。

3、财务人员缺乏可操作的监督手段

即使是某些有实施派出财务总监制度的公司,虽然赋予财务总监一定的职权,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衡机制的本身缺陷和企业领导的任命制,财务总监难以获得与公司董事会平行而独立的监督手段,在监督工作开展中,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可操作、必要和有效的监督手段。在现行国有企业的监督体制中,各种监督的职责定位不清,监督效率较低。在实际运作中大多数企业财务总监难以做到“日常、过程、独立”的监督,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发挥,监督效果不明显。

4、监督缺失导致腐败产生、国有资产流失,财务会计信息失真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缺失,在没有约束监督的情况下,一些国有企业管理层的权力已大大超出一般人的权力,由于外部因素的诱惑下,管理层容易就“被腐败”,国有资产、权力被私有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于制度的缺失,内部因素的不健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才是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

缺乏监督机制,也导致了财务信息的虚假、财务信息的失真。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为了经营业绩、晋升的需要,经营者更侧重于公司收入、利润、回报率等财务指标,而不关心实际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这也势必导致了管理层为了经济、政治的利益而粉饰会计报表,多种因素导致管理层本身一开始就有制造经营成果的冲动,对财务信息加以粉饰甚至造假,所以制造虚假的财务报表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将是必然的选择。从全资子公司的治理上看,解决的办法主要还是要靠外部的独立人员、机构(包括外派财务总监、外派监事等方式)进行监督。

四、实施财务总监派出制度对于完善全资子公司管理的作用及意义

1、完善全资子公司的监督制衡机制,是公司治理结构有益的补充

从企业出资人的角度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大一点,而从经营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小一点。在企业的公司治理方面,特别是对于全资子公司这样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非常有必要探索建立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完善这类公司的监督制衡机制。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对经营者产生制约,运用制度建设的手段,真正按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权力制约机制。

2、财务总监可以协助决策层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财务总监的作用可以超越基本的财务核算财务基础工作的角色,为公司发展和战略决策提供有利的财务数据分析和财务信息,用最真实的最可靠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也可以更好的做好企业的内部控制,达到风险管理的作用。

财务总监的作用既是管理者,又有审计监督的职能,这样可以有效的了解监控企业财务活动,又能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规避风险,规范管理,是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

3、有效指导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和运作好会计信息工作

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是财务总监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指导企业在日常的工作中的财务信息的处理,保证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

各类型不同的企业,在公司发展中总会有大量复杂的业务活动和各种矛盾,并涉及到大量复杂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需要处理。建立财务总监,可以从流程上规范筹资、投资、收入和分配各环节的资金运动,规范管理和运作处理好各个部门之间、下属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对外的财务关系。

4、制约经济权力、强化拒腐倡廉

企业的腐败行为,难免与财务管理密切相关,权力失去监督,都将导致腐败。建立财务总监派出制度,能从机制上对经济权力制约,防止企业决策失误、资金损失,对全资子企业的经营者在行使权力时,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损害国家、企业、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或及时纠正,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五、建立和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的对策建议

1、充分认识建立派出财务总监制度的必要性

财务总监制度吸收了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弥补了总会计师在职责权限上的局限性和内部审计制度滞后性的缺陷。另外,企业的监事会虽然也是监督机构,但其职能主要是事后监督,而且大部分人员也不是专职工作,而财务总监则是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业专职监督。财务总监制度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财务总监制度维护了所有者的利益,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国资委以及集团企业等各个层面应对充分认识到建立财务总监制度的必要性。

2、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经营层相互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建立有效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监督制衡机制

财务总监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正确履行自身的权利,避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监督和被监督是不可分割的关系,对于财务总监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合理合规的按照规矩办事,避免监督人的腐败和越位,造成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产生新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

同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于财务总监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协助财务总监履行职责,企业在召开董事会、班子会、职代会、以及其他涉及资产运营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会议时,应由财务总监作为公司的班子成员列席参加,并发表意见和看法。

3、建立专业、高效的财务总监队伍

财务总监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要对财务总监的人选的构成、资格、专业素质、职能、制度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各个企业可以尝试建立财务总监门槛上岗任职资格制度,以便可以随时获得符合财务总监资格条件的人选。选任财务总监必须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财务总监有能力履行财务管理及监督职责。

建立培训制度。对财务总监人选进行必要系统的培训,建立派出财务总监继续教育培训和研讨交流制度。比如《会计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会计、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监督检查方式、工作程序的培训。还要定期组织财务总监成员进行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相互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4、明确财务总监工作职责,正确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及监督职权

财务总监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赋予的工作职责和监管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正确行使职权,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活动以及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履行公司财务监督职责,对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业务行为合法性的监督。财务总监作为班子成员参与董事会会议或者公司班子会议,通过正常、正确的渠道获取信息。

财务总监工作既要在监管中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又要遵守和维护公司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既参与所出资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又要体现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的工作要求,体现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5、运用好财务总监的监督检查报告成果,充分发挥财务总监派出制度的作用

第7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 预测性信息; 披露制度; 成因分析; 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2-0050-03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形势下,对外提供预测性财务信息日益成为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预测性财务信息,又称前瞻性信息或者未来导向信息,是指在决策有用观观念指导下,企业依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或采取行动的假设而编制的财务信息。

一、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为了分析方便,本文以典型案例来研究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行为,并从中分析和挖掘其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对预测性财务信息本该披露而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77,以下简称为“杭萧钢构”)成立于1985年,2003年成功完成现代企业制度改造,进入资本市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国内首家钢结构上市公司。

从现有证据看(见表1),杭萧钢构订立总金额为313.4亿元的重大合同,对于此重大事件,投资者并不知情,但其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或股票价格可能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向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报告该重大事件的实质,并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公布。然而,事实是:公司只在内部的表彰大会上,而未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对外披露。

(二)上市公司对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披露偏差幅度较大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21,以下简称“长城开发”)在2010年4月30日对外披露第一季度的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100%;2010年7月14日上半年业绩预增修正公告,将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修正为190%~240%;2010年8月31日的半年度报告中净利润的增幅为75.85%,显而易见,与7月14日修正公告中的比例偏差很大,这样在修正公告对外披露之后会对投资者造成一定的影响。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67,以下简称“东方锆业”)于2013年2月对外披露2012年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0.40亿元(其中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3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的净利润为0.09亿元;2013年4月24日,公司的2012年年度报告与当年业绩快报相比,金额相差约0.31亿元,下降幅度高达344%。

(三)上市公司对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披露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有效审核和监管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46,以下简称“光华控股”)的业绩预告具体表现为:2007年4月11日,光华控股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亏损270万元;7月3日,上半年业绩预告亏损570万元;10月18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亏损930万元;然而全年业绩预告(2008年2月4日公布)和年度报告(2008年2月20日公布)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 052.52万元。

2008年,其业绩预告出现“变脸”现象,一开始预告将发生巨额亏损后又修正公告将扭亏为盈,具体表现为:2008年10月23日业绩预告,估计本年度将损失约2 000万元;经初步测算,12月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估计盈利300万元;2009年3月新的业绩修正公告再次修正为将损失约2 000万元。另外,其业绩预亏的公告严重滞后,根据深交所的规定,公司业绩亏损的预告时间最晚不得迟于次年1月底,但到次年3月10日才公告业绩修正的预亏数。

该上市公司在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连续两年都出现业绩预告偏差幅度较大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折射出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管力度及其有效性较差,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主观能动性较弱

1.管理者认识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

(1)披露这种信息会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包括信息的搜集等。

(2)被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上市公司商业秘密的外露(龚亮,2010)。

2.诉讼风险增大

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随时都在变化,当预测性财务信息发生变化时,投资者据此作出的投资决策可能会遭受损失风险,因此企业不太愿意提供及时、完整、准确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公司内部与信息使用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为此,企业的管理者有可能利用其掌握更多内部信息的优势实施一些虚假行为,进而可能大大增加投资者集体企业的风险(贾长来,2005)。

(二)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不高

1.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缺陷

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对预测性财务信息有一定的规定,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个别文件中比较模糊地谈及有关预测性财务信息的问题,难以起到规范的作用。

2.会计制度不完善

在《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的财务制度中,仅仅规定了对盈利预测的审计指引,而对整个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计指引还不够全面。

3.预测假设和预测基准不合理

(1)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预测假设的合理性由于受到不确定的客观环境影响而难以得到保证,进而导致预测性财务信息质量的下降。

(2)合理确定预测基准要把握和顾及到三个方面:一要考虑公司历史财务数据信息;二要掌握公司当前的生产销售状况;三要对公司未来经营作出合理估计。公司在进行预测前的信息资料收集工作时不能保证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预测基准难以得到保障,进而会严重影响预测性财务信息质量。

(三)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处罚和监管力度不够

1.民事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

目前,行政处罚是解决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方式,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对违规者没有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

被称作证券民事赔偿“开闸”信号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15日),对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予以受理。紧接着,2003年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此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强,为广大受虚假陈述之累的投资者提供了诉讼之便,但这些政策也非尽善尽美,仍有一些缺憾:对提讼预设条件,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公民、法人的诉讼权,进而投资者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对共同诉讼的规定仍显单薄,没有实质性进步,且对共同诉讼中的集团诉讼并没有规定;损失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且单一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依然是在所难免的,可见,民事责任追究制度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2.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不明显

主要为单个客户服务(主要是财务服务)是目前我国中介服务机构所处的阶段。加之注册会计师整个行业发展良莠不齐,对注册会计师审核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没有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导致注册会计师在履行审核职能时未按照其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杨菊萍,2011)。

三、完善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优化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制度环境

1.完善民事责任制度

(1)明确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构成重大虚假陈述的衡量标准。信息的真实性应以披露时的预测假设、预测基础和预测目的是否真实为标准;预测性信息具有特殊性,其信息是否具有重大性应区分披露时和披露后,不能仅仅以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或者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为标准。

(2)确立责任主体、责任类型和归责原则。由于不同的主体在披露虚假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时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因此其所承担的责任类型和归责原则也要有所差异。在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类型和归责原则之后就做到了有章可循,一旦出现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虚假行为就要严格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可空讲制度,而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完善免责制度

(1)适用的前提条件是信息披露人在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时,包含充分性、针对性和显著性的风险提示性语言,并且必须满足包含有用的预测性信息,针对某项具体的预测作出醒目的警示(杨郊红,2005)。

(2)信息披露人负有及时更新的义务。信息披露人必须根据随时变化的客观情形及时更新公布该情形,这样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保障证券市场的稳健,防止信息披露人不恰当使用免责制度。

3.集中、明确地规定证券法中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基本制度

(1)区分不同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所适用的原则。公司的业绩预告和发展规划等适用强制披露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的预测性信息适用自愿披露原则。

(2)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预测性财务信息的规范要求,防止其进行选择性披露。同时全面细致地规定我国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披露主体、披露原则、时间跨度、生成方式、格式要求和审核要求等。

(二)改善企业内部预测性财务信息的质量

1.建立健全企业完整的预算体系。企业应当按期编制各种预算,建立专门的预算委员会,制定一套完善的预算制度,以便生成相对准确的预测性财务信息。

2.努力把握企业与使用者两者之间的均衡。企业可以对外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是有限的,因很多关乎企业商业秘密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是不宜披露的,而信息需求者对企业预测性财务信息的要求是没有限度的,因此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在编制企业预测性财务信息时,需要寻求信息供求之间的“均衡点”。

3.提高信息供给者的业务素质。对信息供给者的综合业务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是因为预测性财务信息具有很大的变动性,涉及面比较宽泛,因此,必须由企业中优秀的人员持严谨认真的态度来编制预测性财务信息,并经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审核批准,必要时可以聘请素质较高、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咨询人员来代编。

(三)加强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

1.规范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对事务所的业务检查制度,组织与领导同业互查工作,逐步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违规的注册会计师要给予严肃的惩戒,目的是要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充分发挥其对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审核监管作用,提高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2.建立奖励机制,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除了对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外,还应重视举报者的举报行为,若经过调查核实确有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情况,对其给予一定的奖励是必要的。这样以奖励方式形成的有效社会监督网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上升的势头。

(四)提高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预测性财务信息始终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其具有不确定性,所以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应该做到本着谨慎态度对待公司所披露的预测报告,通过学习基本的投资理财知识、关注证券市场整体走势、咨询专业投资理财机构、综合分析所获得的相关信息等来提高自身投资决策能力,并增强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以便进一步减少投资风险,取得更大投资回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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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谭军.上市公司财务预测信息虚假陈述的监管[D].江西财经大学,2011.

第8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1中石化集团采用财务公司在资金集中管理中的必要性

中石化集团公司是由多个行业、多个层次法人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组成的,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发展及整合,其业务区域不断扩大,出现了跨地区甚至跨国经营。在过去,由于各成员单位发展不平衡,并且集团对资金管理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成员企业由于资金盈余大量资金留存在当地金融机构,部分企业由于资金短缺从当地银行借贷资金,成员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账款,“三角债”现象严重,集团公司陷入存款高、贷款高的“双高”的不正常状态,财务费用成本居高不下。

为减少资金闲置,降低资金成本,充分发挥集团整体资金的规模优势,最终实现资金留存和运用的合理化,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中石化集团公司分三个阶段探讨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第一阶段:中石化股份公司要求由成员单位主动将存量资金上划至总部,但是由于总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手段,对企业的资金状况是只能通过成员单位报表进行监督和考核,不能实现资金每日归集;第二阶段:股份公司后与建行等4大银行签订协议,在每日营业终了时委托银行上划资金,但是依托外部金融机构只能做到每日资金归集,不能实现实时监督企业资金状况,实时使用成员单位存量资金的目的,第三阶段:中国石化集团于2008年正式实施资金集中管理,以财务公司为平台建设资金信息系统,资金信息系统建成后,以资金信息系统为依托,通过登录网络的形式,实现资金管理业务网上操作、资金收入网上核对、资金运行网上调拨、内部往来网上封闭结算、外部结算网上支付,将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资金池”从商业银行转移到公司内部的财务公司。

近年来,中石化集团在财务资金集中管理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通过财务公司对资金进行了集中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变原来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各自为战,缺乏全盘意识、大局意识的现象,为优化企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财务公司在成员企业之间的结算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内部结算网络,解决了成员企业内部之间的长期“三角债”问题,使得上中下游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更加顺畅;通过拓展委存委贷业务,解决了由于上中下游企业资金收支不均衡而造成的大量闲置资金与大量外部借款并举形成的财务费用较高的问题,降低了资金资产存量和贷款规模,从集团公司的层面降低了财务费用的支出。

2中石化集团采用以财务公司为中介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管理机制

一个企业采取什么样的资金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意义重大。而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模式要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决定。集权管理的优势在于资金的使用率高,有利于内部调集资本,降低使用成本,能发挥财务专家等的作用,但是对分、子公司的积极性影响较大且风险集中;而分权式的管理有利于发挥分、子公司的积极性,但是难以协调、防控及约束分、子公司。

一般来讲,公司的财务资金管理机制按照集权程度不同可以分为集中监控模式、统收统支模式与现金集合库模式。由于中石化集团公司由于规模较大,上下级公司关系稳定紧密,采用了现金集合库的管理模式,即由一组商业银行账户和财务公司内部结算账户及其定义在这一组账户上的资金收付转和相应的记账规则组成的管理机制。

中石化集团公司的现金集合库管理模式本着资金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不变原则,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预算控制原则,收支两条线原则,统一领导、集中运作、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安全高效原则,通过资金信息系统(ATOM系统)与外部商业银行资金结算网络系统(银行重客系统)以及成员企业财务管理系统(SAP系统和TMS系统)的相互连接,实现了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与企业的互联互通。由此,此模式具备以下优点:

(1)现金集合库管理管理平台,对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商业银行以及财务公司的业务往来以“桥梁”的形式加以实现,同时通过集中办理,从而对多级法人体制下的资金集中管理加以实现,这就使得中石化企业集团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了提高。

(2)中石化企业集团对资金管理中心加以建立,同时资金管理中心主要是对内部成员企业现金收付以及往来结算业务加以办理,其作为一种专门的机构,是在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设立的。内部成员企业的账户是在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设立的,但是其同时具有自己的财务部门,资金管理中心所集中的资金,他们的所有权以及经营权是不会改变的;

(3)中石化企业集团在资金管理中心对账户加以设立,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与财务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进行对接。在这种模式下,就可以对中石化集团成员企业的资金收入的实时归集加以实现,同时资金支出一个口子对外,这样便可以对资金的流转环节加以减少,同时对集团总部对资金收支动态的及时掌握能力加以提高,并且使得管理控制的有效性得到了明显的增强。

在此种管理模式中,中石化集团管理公司与分子公司成员单位均在财务公司开设收支结算账户,同时也在商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仅负责日常现金及工资性支出,企业所发生的其余结算业务,不论集团内外部均在财务公司收支。管理公司每日审核资金收支计划,对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管理公司的审批后,每日根据各分子单位的资金需求,由管理公司下拨至分子公司的支出户或者基本账户,由分子公司按照计划开支,管理公司对分子公司的支出户实行零余额或者是限额管理。而对于每日的收入,则通过分子公司的收入户进行归集,在日终时,由财务公司定时上划至管理公司的收入户,分子公司不得使用收入户进行支付结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通过这种管理模式,管理公司可以有效地控制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减少资金沉淀,降低资金占用量,削减财务费用的支出。整个中石化集团公司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财务数据通过财务公司网络集中到集团决策层,决策层可以及时看到资金动态,为决策层提供了实时的资金数据,同时也为管理层的过程监控提供了平台,分子公司也可以对自己的资金查询对账。

3财务公司在中石化集团企业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优势意义

对于中石化集团企业来讲,采用财务公司实行财务的集中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趋势,优势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

3.1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财务资金集中管理是将中石化集团公司整个分散的企业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管理,能够做到在中石化集团企业的内部统一协调、筹划资金的使用方案,使得资金在集团内部调剂余缺,防止部分分子公司资金沉淀,部分资金短缺的现象,做到资金使用的最优化效果。同时,通过财务公司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减少了资金周转上的环节,集团企业间结算实行封闭内部网上结算,减少外部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周转的速度,降低了中石化集团资金的周转额度,通过这样的运作,可以减少企业向外部金融机构融资的数额,并且通过集团公司筹融资,能够获得更广泛而通畅的融资渠道,更灵活的筹融资手段,大大节约了资金成本。另外,集中的资金管理可以减少分、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减少在财务管理上人财物的投入,节约了管理的费用。最后,资金的集中管理使得资金集中到财务公司,使得中石化集团精锐的财务管理团队发挥出了更大的管理效能,增加了资金管理的效益。随着中石化财务公司结算功能的加强,以及财务公司作为中石化“资金池”的重要作用的突显,将会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2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加强过程监督

传统的基础上,由于处于粗放型管理模式,致使中石化集团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缺乏必要的监督,形成了很多管理上的漏洞,尤其是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严重影响了中石化集团资金的安全性。而且中石化集团原来的预算实行的是年度预算或者月度预算,由于编制期限较长,使得资金预算与执行差别很大,财务缺乏预见性与过程监控,对公司的决策提供不了准确的决策信息,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以及经营危机的处理能力。在实行集中资金管理制度以后,中石化集团资金处于明晰的监控之中,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种风险及异常,有利于中石化集团公司加强财务管理纪律的约束,建立严格的审核、审查,保证结算真实性、合法性和信息可靠性,减少违纪现象。

3.3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决策

当前,中石化集团公司集中优势资金,统一进行资金集中管理,通过财务公司提供的数据,能够做到对中石化集团以及各个子公司的内部结算存款情况、资金转移情况以及收入支出情况一目了然,提高了信息反馈功能;同时,中石化集团公司通过统一销售制定销售政策、归口销售、归口结算形式来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可以避免分子公司资金分散的现象;有助于集团领导层随时可以调取资料,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调节,在发现有利的投资机会时,能够发挥整体资金优势,对中石化集团的战略发展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资金信息,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4完善中石化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制度措施要点

实施中石化集团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要从基础财务抓起,同时加强财务公司管理的规范化,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构建网络化的管理,向银行化资金管理迈进。同时要加强对分子公司资金集中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集中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给公司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4.1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思路

中石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通过财务公司来建立资金集中管理运作平台,由财务公司集中办理全部成员企业的资金收付,对收支集中控制,实现内部结算封闭运行,减少外部金融机构资金头寸的拆借,节约周转资金成本。同时加强财务公司参与集团公司资金统筹运作程度,发挥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对筹融资统一策划。通过建立中石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整个集团内的资金资源加以调剂整合,从而实现协调分、子公司的资金余缺,并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加以监控,以及对部分账户资金闲置问题加以解决,降低资金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率,使得金融风险降到最低。

4.2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在资金集中管理后,对分子公司资金预算的准确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准确的资金收支计划对集团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资金集中的规范与到位对集团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有着重大的影响,加强对分子公司资金集中使用情况的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考核机制,在目前有着深远的意义。如果资金集中管理没有制度化的监督管理,将不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4.3建立信息化与网络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财务管理逐步走向信息化管理的道路,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对财务资金管理的整体性、可控性以及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提高资金运作的透明度以及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必须建立高效的资金信息系统,将集团与各分子公司的财务业务系统包括未使用SAP系统和TMS系统财务系统企业全面联网,构建一个动态的、全面的财务信息收集、加工处理、结算系统,确保资金安全运转,实现资金管理流程的自动化、信息化、统一化。同时,使用信息化管理,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在财务工作中的不良影响,使得财务数据更具科学性、准确性以及参考价值。

4.4要进一步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集中资金管理以后,虽然从整体上风险将更加可控,但是如果财务公司结算系统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将给公司带来更大的风险。所以,在集中管理的机制下建立更加规范的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尤其是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是极其必要的。要建立长期的风险防控机制,其主要应该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应急预案,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及完善。

4.5加强财务公司管理分析工作

财务公司不仅仅是集团企业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统一结算的中心,更是一个监督管理中心,还是一个决策参与中心。财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要保持对财务状况的动态监督控制,定期进行财务的科学分析,撰写财务分析报告以及风险预警报告,通过对数据的筛选、分析,发现成员企业在经营上的发展动态,发现其潜在的经营异常情况,既能保证自有资金的安全,又能为管理层提供资金活动信息,为集团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效规避资金风险。

4.6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

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方面,财务集中管理提高了财务会计的地位,同时责任也在加大,集中的资金管理更加规范,财务纪律更加严格,这些需要素质的提升作为支撑;另一方面,资金的集中管理对会计信息软件的使用,对网络的使用,以及财务制度流程更加严格,这些需要财务人员学会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而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的财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与业务技能学习,适应发展的需要。

第9篇:财务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企业集团 财务控制体系 财权配置

我国国有企业集团由于行政型治理的内部化和企业集团整体的缺乏,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普遍存在着集权过度和分权过度的简单化治理特征,随着企业集团外部环境的优化和企业集团治理结构的完善,构建合理的财务控制体系成为整个企业集团资源整合和良性发展的关键。

一、构建财务控制体系的影响因素

1.股权集中度

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来自于财产权利。因此。集团母公司对参股关联公司和协作企业应采用分权制,对子公司尤其是绝对控股子公司应采用集权制,对相对控股子公司采用统分结合制。

2.企业集团规模和业务状况

小型企业集团母公司因缺乏充足的资金来源和优秀的财务专家大部分实行分权制的管理模式。中型企业集团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多财务专家,应实行偏向集权的体制模式。大型企业集团相对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大批优秀财务管理专家,有实行分散管理的要求,大多采用统分结合制模式。

3.集团的组织构架

目前,作为大型企业集团总部的集团公司基本的组织架构有两种:一种是事业部制;另一种是母子公司制。而现实还较多存在一种混合形态组织,其财务控制体系与组织架构密切相关,财务控制体系要适应组织架构。

4.环境条件和企业战略

环境越是不确定,决策者越难以获得准确而可靠的环境信息,越难以把握外部条件的变化方向与速度,因而生产经营的风险就越大。在我国,环境条件中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与政策。

企业根据特定环境和自身条件。可以采取稳定型、增长型和收缩型等不同态势的战略。稳定型战略有利于提高企业集权程度。实行收缩型战略,必须加强企业高层的集权,与这两种战略态势相反,增长型战略则要求扩大分权,以便充分发挥下属单位生产经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_为企业开拓更多、更大的市场。

二、构建财务控制体系的原则

1.集权和分权适度性原则

集团总部是更多地采用集权方式还是分权方式要视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而定。对于一个企业集团,总部集权程度是高一些好还是低一些好,没有普遍适用的标准模式,只能根据影响总部集权与分权程度的客观因素,实事求是地加以确定。

2.财务资源整合原则

要达成资源整合与管理协同效应,集团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各成员企业彼此间必须遵循集团一体化的统一“规范”,实行协调有序运行。要使这种统一的“规范”为各阶层成员自觉而能动的遵循,就必须在尊重各阶层成员企业平等的社会人格地位的基础上,激发其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感,将各自的行为纳入集团的统一“规范”,以谋求资源聚合与管理协同效应的最大化。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反映在财务上就是要整合财务资源。

三、构建财务控制体系的内容

构建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以企业集团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集团公司为主要的财务控制主体,以企业集团资金链为导向进行控制。主要涉及集团公司、事业部、财务公司、子公司等企业集团组成单位财权的合理配置。

1.构建集团总部财务机构,合理配置财权

财务在确保实现集团母公司基本功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集团内部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集团公司要建立整套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系统动态地融入到企业的业务系统和其他管理系统。集团财务副总经理是集团财务管理总部的直接领导者。企业财会系统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会计、财务、资金管理等。

2.集团下属事业部财务机构及财权配置

对事业部的财务控制有两种方法:集权或者分权管理。多数企业集团注重强调总部资源配置的权威性,实行集中式财务管理与控制。

事业部是代表集团总部负责局部产业或区域业务。事业部财务管理机构是强化事业部管理与控制的核心部门。首先,作为集团总部财务管理机构的派出组织,贯彻执行总部的财务战略以及各项财务政策、基本财务制度、规划事业部的资本规模与结构,组织资本调度,参与事业部的财力决策;其次,它又是事业部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的财务组织领导和管理控制机构。

3.财务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财务调控

财务结算中心作为集团管理和调度资金的专门机构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是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和调控需要而在集团内部成立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集团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调控的机构。首先,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集团公司往往是财务公司的母公司。其次,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就是集团财务资金优化配置过程。

4.子公司财权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