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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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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

第1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 品牌建设 方案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品牌建设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农村是以生产初级农产品为主,缺乏强有力的农产品品牌,农业生产标准化率较低。立足现状,围绕强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发挥农产品品牌引领作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对农产品品牌发展思路做一浅显探讨。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理、品牌培育、“三品”认证和科技创新,创建企业产品品牌,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

2、坚持绿色发展。各经营主体要以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生产标准化,创建绿色、有机品牌,实现优质高效。

3、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个性化、优质化需求,进行有效的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大众传播,大力提升本土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建立符合品牌农业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

4、坚持政策推动。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完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依法依规落实税收、土地优惠政策,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产品品牌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1、构建品牌体系。建立健全相对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大幅增加品牌农业经济总量,着力构建以“三品”认证为基础、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2、打造整体品牌。组建绿色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将地域型区域公用品牌注册为保护商标,以新闻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对“三品”认证主体和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的生产主体进行使用授权管理。

3、创建区域品牌。将地方特色产品登记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对特色产业进行质量安全把控和区域公用品牌日常使用管理,将地方特色产品打造成省级知名品牌。

4、培育企业品牌。充分发挥地方优良生态条件的天然优势,结合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业产业,在地方特色功能型农产品等行业打造知名企业品牌,使其成为带动农产品品牌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三、实施步骤

1、壮大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立足地方农业现状,做到基地建设与农业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结合,加快培育农产品品牌建设主体,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产业带动能力。

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地方农业生产标准化。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生态特点农业地方标准,完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组织相关产业种植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力求每一位种植户都能掌握标准化生产技术并能熟练运用。

3、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对生产基地进行监管。首先确保生产基地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其次对农产品生产过程采取全程跟踪监管和农药喷施、化肥施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业投入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最后对收获的农产品进行农残检测,确保农残不超标,保证上市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全部符合相关标准。

4、提高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地方生态条件优良的天然优势,普通农产品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优质农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特级农产品达到有机食品标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产品品质,一是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倡减量使用无机肥,提高有机肥用量,推荐使用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二是广泛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提高种植户文化素质;三是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5、强化农产品品牌管理。由绿色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对地域型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统一授权使用管理,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并把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形成目录,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农产品品牌征集、审核、评价、保护和管理办法,研究地方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和区域公共品牌标志的使用授权和监管办法。对纳入品牌目录的农产品外包装全部实现统一品牌设计,以提升地方农产品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6、拓展营销渠道。一是媒体方面,利用各利媒体进行多频率、大时长的新闻报道;二是地面宣传方面,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高速出口、旅游景点处设立宣传版面多角度宣传地方农产品品牌;三是网络营销方面,在各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地方农产品网上专营店直接进行宣传和销售;四是同旅行社的合作方面,由导游引导游客前往生产基地和土特产专营店进行参观和购物;五是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各种形式的展销、推介会,推广地方品牌形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地方农业、宣传、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经信、科技、扶贫等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日常工作。

第2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简伯谚”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农业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承接上级业务局和场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立足石梯镇农业发展实际,抓主责主业,按新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定位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有关业务及中心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加强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并重,业务学习与继续教育并重,实用技术与前瞻性技术相结合。

二、按区委、区政府和业务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提早谋划,并按年初工作计划抓落实,制定大春、晚秋、小春及冬闲田综合利用相关可行实施意见,目标任务细化到村(社区)和相关方面。

三、针对全镇农业发展实际,主抓粮油生产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粮油播种面积,大春扩种荒芜耕地2000亩,狠抓再生稻生产10000亩,重点抓市级再生稻高产示范1000亩,油菜扩种4800亩,冬闲田综合利用(沿国道542两边100米)绿色示范片2400余亩,新规划沿国道542的三线建设770亩,累计国道542沿线三线建设常年综合利用面积达3200余亩。

四、夯实国家粮食调查点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党委亲自过问,政府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村上播种面积落实,农技办主动作为,从业务上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应种尽种,种满种尽,合理轮作、间套,提高复种指数,培肥地力,提升粮食调点质量,确保播种面积及农业综合效益。

五、充分调动农技办工作积极性,分工合作,抓好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购机补贴和重大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把农业的自然灾害等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开展水稻穗期病虫害“无人机”防治,向上争取绿色防控设备、设施,发展绿色高质高效农业。

六、主抓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系统数据录入、联合社成立及赋码工作,建立石梯镇镇级户档案,管理好资产、资源、资金,股权量化到人,监管各联合社规范成立,壮大村(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并加强管理。

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规范土地农业用途,规范土地流转备案,引导业主合法土地流转,从农业项目申报、产业培育、技术指导等方面促使全镇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壮大,对全镇高素质农民经营管理和技术提升上派培训。

八、争创农业品牌建设,建成有机葡萄、蔬菜、西瓜基地,无公害食用菌品牌,达川贡米等品牌,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专利保护及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九、科技兴农。对贫困村“5+2”农技员和非贫困村“3+2”技术巡回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定人定责,培育科技示范户,抓好“因户施策”,“一村一品”,为“一乡一业”提供技术支撑。

十、加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推广和农机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健全,农产品调运实行合格证制度。化肥、农药减量计划,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理。

第3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地处三江平原腹地、北大荒核心区的黑龙江省宝清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近年来,宝清县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拓展农业多功能性”主题,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索,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促进了生态环境改善,人民安居乐业,产业兴旺发达,农业快速提升,农村和谐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形成了融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于一体,集大规模、大景观、大自然于一身的宝清县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发展模式。

深入分析和总结“宝清模式”,不仅可以破解“粮食生产大县,经济发展小县,财政收入穷县”的怪圈,形成粮食主产区拓展农业多功能性,走上特色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发展道路,而且有助于引导粮食主产区形成绿色、环保、生态、文化、高效、可持续的发展格局,对粮食主产区实现由保障功能向生态功能、富民功能、休闲功能延伸,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宝清模式的主要内容

(一)“宝清模式”要义

一产强化,持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宝清现代农业发展条件极其优越,全县耕地面积达到260万亩,且绝大部分集中连片分布,加之人口少,人均耕地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具有实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机械化生产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五”以来,宝清县持续推进传统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现代大农业转型升级,粮食主产区的基础地位获得了稳固发展,形成了一产强化的格局。

二产带动,打造现代农业“旗舰产业”。着力打造“量质并举,加工带动;精品依托,品牌带动;产业集聚,园区带动”的农业与第二产业融合发展格局。经过多年的努力,宝清县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宝清农业的“旗舰”产业。

三产提升,拓宽农业服务空间。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宝清县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市场交易等现代服务业,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交易中心,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同时,充分挖掘本地悠久的农耕历史、独特的农业风光,大力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弘扬宝清特色农耕文化,着力提升现代农业服务业发展,促进一产三产化,获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三化同步,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宝清县近年来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投入巨额财政资金助推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收入获得大幅增长、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二)“宝清模式”的主要做法

第一、巩固农业基础,发展现代农业。一是规划先行,统筹实施。以《宝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总纲,统领农业、农村、农民各项事业发展,有效促进了现代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提高,新农村建设蒸蒸日上,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二是狠抓基础,强化粮食生产能力。紧抓国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扶持力度的契机,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扶植农机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发展、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完善种粮补贴制度、开展高产创建示范,促进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总产和单产水平都获得了大幅提升。三是依托示范园区,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科技化、标准化的区域性生产基地,发展各级各类科技示范园区30多个,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高,发展订单农业、循环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兴农业模式,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是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支持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科技大户、农机大户、致富大户和农村合作组织集中。目前,土地流转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65.8%。五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现代农业基础。不断加强防洪、灌溉、排涝为主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大力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标准粮田建设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地)建设工程、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工程、农村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六是坚持市场导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实施“旱改水、豆改米”两大工程,调整大豆、玉米和水稻这三大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增加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减少大豆种植面积,发展非转基因高油大豆,结构调整成效初步显现。七是打造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架起农户与企业、市场之间的桥梁,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初步成效,构建起“龙头企业+种植基地+合作组织+农户”有机衔接的产业链条和利益联结机制。八是加快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农家书屋的建设,设立村级科技培训室,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每年培训科技示范户1.33万户;加大技术推广示范工作,向农户传授、推广现代农业新技术,培育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民。

第二、集成优势资源,发展品牌农业。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实现外来强势品牌与本地原生品牌、产业品牌与产品品牌、农业品牌与休闲品牌的融合发展。一是产品标准化:发挥机械耕作优势,打规模牌标准牌。以农机专业合作社试点为抓手,大力推进以北岗为代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构建了生产过程“八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操作典型模式,增强了农产品整体品质的一致性,成为构建农产品品牌的基础。二是品质高端化:坚持可持续发展,打有机牌绿色牌。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作为保护生态环境持续发展的着力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点和农民增收的启动点,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使绿色产业成为农产品品牌创升的新亮点。三是机制市场化:引入强势品牌,培育原生品牌。坚持实施内外联动的品牌战略。引入五芳斋、北大荒、宏达生物、南华糖业、台湾谢氏等知名企业和优势品牌,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集群,优势品牌快速发展的格局。以生产大户、合作社、农村集体组织等为载体,发展村办、社办企业,积极培育原生品牌。四是特色集聚化:依托特色资源,延伸壮大品牌。实施“品牌牵引”战略,把培育特色作为发展品牌农业的重要举措。以优质产品资源为基础,聚合产业信息资源,搭建交易平台,构筑独有的品牌地位,成功打造了“宝清大白板”白瓜籽、东北黑蜂系列产品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和“宝清•中国白瓜籽大市场”。宝清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白瓜籽集散地。

第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业。一是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进龙头企业集群集聚。重点扶持水稻、玉米、大豆、蔬菜、白瓜、甜菜、畜产品等优势主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发展,制糖、稻米加工、大豆浸油、玉米深加工、黑蜂蜜加工等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扶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兼并、参股等方式,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农产品产区集中,促进企业集群集聚,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业主导产业地位。二是强化产业链建设,带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依靠独有的生态资源和环境,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增加投入、自建生产基地,生产加工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建立健全企业生产操作规范和流程,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追溯制度。三是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鼓励龙头企业集成基地和企业技术、人才、设备等资源,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形成科研开发推广服务平台,研究开发促进产业升级的重大关键技术,使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是积极培育专业市场,建立现代农业市场流通体系。以专业市场为引领,以商贸物流为重点,加快一产与三产服务业的融合。按照“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思路,建立健全以农资大市场、果蔬批发中心、杂粮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为主,“立足宝清、辐射三江、面向远东”的现代农业市场物流体系。

第四、立足县域实际,发展休闲农业。一是普查旅游资源,规划产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宝清县全面普查县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源,编制《宝清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完成了休闲农业产业发展体系设计;着力打造湿地生态游、龙湖休闲游、现代农业观光游、红色革命教育游、北大荒知青文化游五大优势旅游品牌;编制了宝清山水观光两日游、三日游专线,并完成线路的推介工作,丰富旅游产品。二是提升发展规模,旅游效益持续显现。完成一系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了梨花山庄、劝农瓜果采摘园、龙湖生态休闲山庄、四合屯朝鲜民族风情园、垂钓园等一大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休闲农业规模不断加大,游客接待能力不断提高,效益显著提升,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成效显著。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休闲农业影响力。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宝清特有旅游资源、产品和服务;举办“观鸟节”、“南瓜文化节”、“东北秧歌节”等农业节庆活动,挖掘节庆内涵,做大节庆经济;打造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扩大宝清旅游知名度。四是健全休闲农业服务设施,规范休闲农业发展。从扩大产业规模着手,重点支持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大力提升休闲农业服务规范化水平、积极引导县内各大酒店宾馆提档升级,实行星级化管理,提高休闲服务水平;引进知名旅行社。

第五、传承农耕文化,建设乡村文明。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强化农村文化发展措施。制定了《宝清县乡村文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把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组织机构,建立了宝清县群众性文化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强化推进措施,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乡村文化建设相关制度,把乡村两级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与文化工作政绩挂钩,严格兑现奖惩。二是加大设施投入力度,搭建乡村文化活动大平台。上下联动,争取扶持。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加强同包扶单位的联系,获得上级领导和包扶单位的重视和支持。集体投入,一事一议。乡村两级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成立乡村两级文体协会,对乡土文化人才进行专门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加强文化群体建设,组建乡村文化活动新载体。通过打造秧歌队、成立文艺剧团等文化传播载体,开展“天府之声”、“咱村也有文艺人”等系列乡村文化活动,在壮大地方文化团体的同时,使传统音乐、舞蹈、二人转等民间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四是开展全民文化活动,打造乡村文化活动品牌。活动开展经常化。根据不同文化形式,科学安排活动时间,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参与主体全民化,无论是清晨傍晚,还是春夏秋冬,随处可见群众活动的身影,每逢重大节日,必有全民参与。五是建设文化休闲场馆,打造农耕文化传承平台。将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成现代规模集约农耕文化展区,将大荒原、大森林、大湿地、建成绿色生态文明展区,将临山滨水地区建成农耕休闲文化展区,将城区“五馆”建成农耕历史文化重点展区,将专业市场建成现代农业物流展区。

第六、紧抓典型示范,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典型引路”,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采用“典型引路”的办法,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全省试点村,为全面建设新农村树立样板。合理引导农民建房,积极引导产业和人口向中心村集聚,在全县145个行政村,逐步打造30个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中心村。二是强化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以环境整治为抓手,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全面推进农村各支道硬化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供电网络、垃圾分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农村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发展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炕连灶、节能炉等农村能源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治。三是发展合作组织,提高农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组织程度。目前已经有各类农民合作社98个,特点是:一是规模大,多是跨村联合;二是综合服务能力强,通过农商联合和规模化购销,既方便了农民生产生活,又为农民争取了利润盈余返还,同时为企业参与农业提供了有效途径;三是合作社发展具有活力,具有较厚的积累。四是强化区域内外交流协作,推进资源互补利益共享。主动加强与周边市、县、农场和森工系统的交流协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制定完善合作机制,重点推进十万亩果园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一批重大县场合作项目,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得、品牌共创、县场共赢,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五是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农民素质。以“优先、快速、超前”的原则发展教育事业,全力打造三江地区宝清教育品牌,优质办学综合实力得到提高,实现了城乡教育一体化;大力开展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医疗设施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新型合作医疗稳步推进;农民提前10年享受了养老优惠政策,60周岁农村老年人不需缴费,每人每月即可领取由政府全额补贴的55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维护农民民利,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民主建设得到了加强。

第七、加强农业生态保障功能,提高生态服务价值。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力促七星河湿地进入世界湿地名录,东升湿地晋升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深入实施绿化工程,持续推进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生态走廊建设和流域治理。二是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与循环经济。以循环农业为基础,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办好种养结合及种养沼配套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农业园。

宝清发展的主要成效

(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粮食生产保障更加有力。粮食生产大幅提升。近年来,宝清县粮食作物面积逐年增加,粮食总产量不断提升,建成标准化生产基地210万亩,粮食总产量年均增长17%。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品牌形象初现。形成了宝清镇蔬菜、七星泡烤烟、夹信子毛葱、七星河甜菜、龙头红小豆、小城子南瓜、尖山子西香瓜七大特色产业基地。“宝青红”红小豆、“宝清大白板”南瓜籽、“宝石河毛葱”品牌知名度显著提升。宝清县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命名为“中国红小豆系列产品生产之乡”和“中国宝清大白板系列产品生产之乡”。产业化经营水平取得较快提升。到2010年末,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28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7家,带动基地农户5.6万户,基地户均增收2000元,带动城乡人口25万人。主要粮食作物的标准化生产取得突破,农业标准化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

二是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畜牧养殖业占第一产业比重由31%提高到42%,精深加工业占比明显提高,成为宝清农业的主导产业。种植业内部实施“豆改米、旱改水”等工程,减少大豆近100万亩,增加玉米55万亩,水稻9万亩,优势高产粮食作物和绿色、有机、无公害作物种植规模显著增加。

三是产业链条不断延伸,“第六产业”快速发展。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实施接二连三、跨二进三战略,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条。农业与工业融合快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迅速,农产品附加值大幅提高;农业与服务业融合持续推进,休闲农业与观光旅游综合效益快速显现。宝清县现代农业已经成为1×2×3的“第六产业”,推动了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进程,构建了“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产业格局。

四是畜牧业稳步发展,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2010年,宝清县规模化畜牧养殖场较“十五”末期增加了34个,畜牧业产值超过20亿元;通过对养殖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养殖环节的监控、产品质量的监测、供销渠道的监管等流程实施精细管理,构筑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采取多重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了连续多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五是“三品一标”规模逐步扩大,形成农产品优质产区。以“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为代表,“三品”认证面积突破200万亩,其中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1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面积100万亩,种植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4%,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43万亩。获得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的食品证书56个,认证产品涵盖大米、大豆、食用油、杂粮杂豆、蔬菜、山特产品、水产品等。建成1个国家级有机食品标准化示范园区,1个省级有机食品科技示范项目,建设了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有机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

六是品牌体系初步建成,农业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依托县域优势资源,培育地方特色品牌和引进外部优质品牌,带动宝清农业发展的品牌经营战略。已经培育了具有品牌高端化特征的宝清红小豆、白瓜籽及毛葱等名牌农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五芳斋、北大荒等国内知名品牌,初步形成了优势品牌聚集发展的品牌体系,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七是现代农业格局初现,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通过推进土地流转,有力推动了宝清县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通过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机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通过引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优势主导产业持续壮大,农业品牌效应不断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增强,农业技术含量与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初步形成“粮食产业稳步发展,加工农业扎实推进,休闲农业快速腾飞,现代农业全面进步”的发展格局,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

(二)农民收入显著增长,致富渠道更加多元

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宝清县始终将提高农民收入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将更高的附加值保留在农业领域。一是积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涉农补贴,充分保护国家粮食主产县的农民种粮积极性;制定地方性产业发展引导政策,鼓励农民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农民转移性收入大大增加。二是依靠科技进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积极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发展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农民种粮直接收入持续增加。三是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合理流转土地,完善土地流转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四是不断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实施“一加二”战略,促进农业与关联工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显著增进农民就地就业,农民工资性收入显著增加。五是利用山水林河等农业生态资源,实施“一加三”战略,促进农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发展空间,丰富休闲产业形态,休闲消费持续增长,农民休闲农业经营性收入稳步增加。六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提供多种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从事非农就业,拓展多重渠道,积极引导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转移就业,农民务工收入显著增加。依靠多种措施多重并举,农民的收入渠道持续拓宽,农民的收入获得了显著增长,非农性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持续增加。2010年,宝清县农民人均纯收入8190元,超过同期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的38%,有10个村超过了万元。

(三)以点带面成效显著,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重点示范村建设成效显著。宝清县有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10个,示范村1个;市级试点村3个,县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20个。以北岗村、七星河村两个省级重点示范村为代表,投入资金1.6亿元,完成和在建新农村项目120余个,村级基础设施和村屯面貌发生了极大改变,饮用水安全达标率、有线电视入村率和通讯覆盖率达到100%,北岗村已建成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2008年,宝清县被评为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升级先进县”,连续五年获双鸭山市新农村建设第一名。

二是中心村建设快速推进。组合全县145个行政村,逐步打造30个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中心村。在不断完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了“农村三项重点工程”,全县农村自来水入村率达到84%,行政村通村路硬化率实现100%,农村有线电视通村率达到92%。

三是农村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宝清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快构建新型农村卫生合作医疗体系,不断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未完待续)

“宝清模式”的主要启示

宝清县坚持拓展农业功能,融合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道路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提升现代农业水平

一是以科学技术改造农业,助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现代农业的发展是对传统农业的升级改造,宝清县农业科技贡献率已达60%,科学技术成为助推宝清农业腾飞的重要引擎,显著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步伐。

二是以合作理念推动农业,增强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生产的作用,扶持壮大农机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多种合作方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规模种植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延伸合作组织职能,大力发展社办经济实体,加快合作组织功能从生产领域向服务领域拓展,从组织生产向开拓市场延伸。

三是以品牌建设提升农业,增强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识农产品保护力度,拓展产品品类,扩大优势品牌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不断培育新的农业品牌。鼓励和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包装设计档次,统一品牌标识、落实品牌管理主体,构筑高端品牌和明星产品,增强品牌市场竞争力,提升区域产地品牌价值。

四是以调整结构振兴农业,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水平。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创建优质高产种植示范小区,带动引导农民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林果种植、林下经济等,扩大绿色有机食品种植面积,实现了农业结构优化、农业效益提升、农民收入增加。

五是以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积极培育新农村建设主力军。根据农业需求和农民需要,大力实施“专业农民培训”和“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引导和鼓励各村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转变农民思想意识和生活习惯,形成文明的民风民俗,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业发展的主体、农村进步的主力。

(二)在历史文化传承中,创新发展现代文明

一是实施文化发展战略,挖掘利用文化资源。通过实施“文化大县”、“文化名县”战略和乡村文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积极积聚和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发展文化事业,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相辉映。

二是坚持突出地方特色,保护传承特色农耕文明。积极发挥黑土地规模生产文化和独特东北乡土文化资源富集优势,以特色为核心,以文化为内涵,以传承为目的,保护和发展本地特色的农耕文明,成为宝清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丰富农业产业形态、建设现代乡村文明的重要基础。

三是融合自然人文资源,着力创新培育现代农业文明。着力发挥现代规模化农业生产、一二三次产业融合、新农村与新社区建设的成果,促进培育现代农耕文化、现代农村风貌、现代社区文明。密切现代农耕文明与农业发展的联系,不断培育和发展现代农业文明。

(三)在农业功能拓展中,实现产业快速融合

一是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打造生态产业新模式。立足“山水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完成《宝清县生态县建设规划》,运用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统筹县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关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重视生态人居,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是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凝练产业发展新抓手。一抓生产基地,二抓重点产业,三抓龙头企业。以基地为基础,以企业为龙头,以产业为核心,发挥龙头企业“连基地、带产业”的作用,建立一批规模大、质量高、专业化的区域性生产基地;形成大豆、玉米、水稻等十大农业重点产业;培育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农业产业大的做强,强的做优,优的做精,精的做出品牌。

三是坚持拓展农业功能,增强农业发展新动力。依托农业生产基础优势,持续拓展农业功能,快速推进产业融合。一是实施农业与关联工业融合,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升级转型;二是实施农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大力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

(四)在新农村建设当中,彰显农民主体地位

一是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建设和谐乡村。宝清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民生为根本的理念,激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观能动性;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不断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增进广大农民的科学技能、经营本领;大力完善农村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农民各项权益,大大增进了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维护乡村环境的积极性,改进了基层干部的工作方式,有利于和谐乡村的建设。

二是加大多方投入力度,重视乡村全面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宝清县把乡村的社会、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村镇文体设施建设和文体队伍建设,组织农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形成了生动和谐、健康向上的乡村文化生活氛围,营造了良好的村风民俗,提高了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五)在三化同步发展中,推进城乡统筹协调

一是坚持挖掘利用资源,壮大工业经济实力,实施以工补农。立足区域的丰富煤炭、油气等自然资源,加速工业发展,县域经济实力持续显著增强。县域经济的迅速发展保障了以工补农战略的顺利实施,确保了宝清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二是紧抓中心村镇建设,推进城镇化发展,实施以城带乡。以中心镇村建设为抓手,以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为重点,加速城镇化发展,推进城乡融合。中心镇村的建设加速了资源要素集聚,促进形成区域发展新的增长极,形成了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人口不断集聚,服务业快速发展,带动了周边乡村的发展,城乡统筹一体化显著推进。

三是加速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产业集聚,实施以业兴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有力助推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中心镇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吸引现代农业企业和园区不断聚集。产业基础的不断发展,为农村居民就地就业创造了新岗位,加速了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中心村镇聚集,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持续巩固。

(六)在资源有序利用中,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齐抓并举。坚持立足资源条件,发挥环境优势,突出人文特色的思路,“开发利用与保护增值并重”的方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政策,合理有序利用资源潜力,运用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实现资源到资本、资本到利润的转变。

二是坚持循环农业与生态农业齐头并进。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依托生态优势,加大推广力度,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机农业等生态、立体农业。促进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了现代农业的科学发展。

“宝清模式”的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地方品牌意识,加速品牌农业发展宝清对品牌农业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以县情为基础的品牌农业路上,宝清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方式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

一是强化区域品牌意识,建设保护农产品公用品牌。宝清县有资源富集的优势,但大品牌的理念还需深入和强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待突破。

二是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丰富农产品品牌内涵。应大力开发农业文化功能,提升农业产品品牌为地域文化标志品牌,推动农产品品牌保持长久活力。

三是优化利用品牌资源,融合农业品牌与休闲旅游品牌。应将品牌农产品有效融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之中,实现农产品品牌与休闲旅游品牌的有效融合。

(二)进一步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进休闲农业升级宝清县休闲农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产业体系、发展规模、发展模式、文化内涵等方面,急需提档升级。

一是整合资源,打造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合理开发和保护为前提,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和农业资源,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格局,打造“北大荒休闲农业和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

二是因地制宜,总体布局。北部以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区,打造湿地生态乡村旅游区;东部开展和农场的区域合作,打造北大荒知青文化农场体验区;南部依托森林和水库资源,打造森林滨水生态旅游度假区;西部依托炮台山古城遗址,开展古文化游。

三是依托文化,培育品牌。应立足深厚文化底蕴,打造北大荒文化产品,树立“一个宝清县,半个北大荒”的区域品牌形象;以生态、农耕、红色文化等为主题,分别打造生态、农耕、红色旅游等品牌。

四是丰富业态,创新模式。大力发展以“吃农家饭、住农家院、摘农家果”为主要内容的农家乐;以休闲度假和参与体验为核心,发展功能齐全、环境亮丽文化浓郁的休闲农庄;充分利用农业生产过程的时空景观,发展农业观光园;挖掘包装民俗乡土文化,推进民俗村发展。全面提升农事节庆内涵,实现“以节会友、以节拓市、以节富民”。通过丰富休闲农业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就业富民功能。

(三)进一步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大力拓展农业功能宝清农业要坚持产业化、特色化、生态化方向,持续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加速“三次产业”融合。

一是与产业化融合,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体系。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突出、特色鲜明、类型丰富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形成三次产业紧密结合,产业链条顺畅衔接,点、线、面相结合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大幅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是与科技化融合,进一步推进科技兴农。将高新技术和装备不断融入到粮食主产区的规模化生产经营之中,向农业生产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渗透和扩散,改良现有农业产业,培育形成新兴农业产业。

三是与服务化融合,进一步增强现代农业保障能力。应将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建设一支全能型、高素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服务业队伍,实现农业服务的产业化、规模化和专业化。

四是与信息化融合,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信息平台。以整合资源、实施共享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建起覆盖全县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区域文化、特色产品、农业品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农业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完善农村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构建农业信息管理体系,推进信息管理技术应用于农业领域,提升现代农业信息平台服农、支农、强农力度。

五是与品牌化融合,进一步壮大现代农业品牌体系。要继续加大文化创意投入,实施品牌创意战略,提高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将“打造知名品牌,培育知名企业”作为宝清农业发展的着力点。走“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强县”的良性品牌发展之路。

六是与生态化融合,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积极探索宝清县农业主体功能分区,科学规范农业资源开发。加强生态农业示范,建立一批生态农业示范村镇,开发多种类型的生态农业模式。

(四)进一步突出差异多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是坚持乡村建设多样化。宝清县新农村建设应该遵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多元化的方式,体现多样性的统一,避免单一模式的趋同现象,以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拓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基础。

二是坚持社区文化本土化。依托新农村建设的乡村文化实践,积极引导和促进乡土文化与现代文化“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融合,推动乡土文化、社区文化创新发展,避免把城市文化、现代文化简单地移植到乡村。

三是坚持乡土文化体系化。围绕“文化大县”、“文化名县”战略目标,协调推进文化建设,以“大湿地”、“大森林”、“大冰雪”为特色的生态文化;以“大粮仓”和黑土地规模经营为特色的农耕文化;以地方戏曲和群众文化活动为特色的乡土文化;以抗联和珍宝岛等战争遗址为标志的革命文化;具有历史价值和名人效应的知青文化;具有历史价值和现代农业示范价值的农场文化;以挹娄文化为主要的历史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以全民参与为主要特征的群众文化。坚持乡土文化体系化,传承农耕文化,发展乡村文明,服务新农村建设。

宝清县新农村建设愿景

一是立足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硕果累累。农业资源得到利用保护,清洁生产得到大力推广,循环、低碳、生态农业成为现代农业重要形式;乡村环境更加洁净、清洁能源普遍应用,农村生态环境面貌一新,生态农业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呈现出“林茂谷香,水绿天蓝”的秀美景观,“一个宝清县,半个北大荒”,成为北大荒原生态文明的传承发扬地。

二是立足完善基础设施,经济区位优势卓越。未来国家将持续加大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宝清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支线机场为主的立体、便捷交通网络体系将陆续建成,形成“立足宝清县,辐射黑龙江,放眼东北亚”的优越区位,宝清区位优势将更加明显,将成为我国东极旅游重要目的地和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三是立足推进“三化同步”,“三农”基础扎实稳固。区域经济一体化显著推进,整体经济持续反哺“三农”发展;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突破,中心村镇带动“三农”更为强劲;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全面形成“产业化依托城镇化,现代化发展产业化”的新格局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新态势。

四是立足农业功能拓展,产业融合更加高效。绿色农业保障力强,加工农业蓬勃发展、休闲农业多点开花,科技农业动力强劲,景观农业独特优美,创意农业内涵丰富。基本形成现代农业产业新体系。宝清农业功能拓展将更加高效,新农村建设的现代农业基础更加巩固。

五是立足全面推进原则,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农村各项设施更加完善,设备更加齐全,形成传统农耕文化与现代农业文明交织、教育科技与文化卫生全面发展的局面。宝清县乡村文明蒸蒸日上,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呈现出“村风民俗谱和谐,乡容村貌树新风”科学发展态势。

六是立足提升农民素质,新农村建设人才济济。农民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体系完善、机制健全、合力强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民成为宝清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主体。宝清县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七是立足提升幸福指数,新农村建设欣欣向荣。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乡村文明持续推进,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幸福指数显著提高,农村建设形成“整洁村庄点缀绿色自然,幸福农民乐业广阔田园”的优美画卷,宝清新农村发展欣欣向荣,成为粮食主产区新农村建设的率先实现区。

第4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既面临“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机遇,又面临资源、市场约束增强和体制、机制性矛盾凸现的严峻挑战。在这种形势下,要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就必须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全局,特别是要实现农业发展观的与时俱进,着力更新发展理念,拓展发展思路,优化发展格局,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发展措施,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新局面。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六个坚持”。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民是农村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主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就是要一心一意为农民谋利益,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之分享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努力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

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这是以人为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最根本的体现。要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广开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既要从“三农”本身考虑问题,寻求出路,又要跳出“三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既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收潜力,又要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开辟新的增收途径;既要立足当前采取尽快见效的增收措施,又要着眼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为农民增收提供新的动力。

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要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体现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过程。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维护农民的经营自,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维护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和管理参与权。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农业、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农。当前特别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培育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

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提升农业、振兴农村的希望所在,是减少农民、使农民富裕起来的关键所在。要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加强科学知识普及、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培养造就一代新型农民。扩大“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加强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能力。

坚持统筹协调理念,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统筹协调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解决城乡发展失衡问题的关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局,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改变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完善支农政策体系,强化农业发展基础,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尽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要深刻领会“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着力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建立城乡之间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体系,形成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体制,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断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要为农民提供平等的教育、医疗机会和待遇。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公平化。引导各类资源与要素向农业和农村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完善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要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断增强农业政策的反哺性和普惠性。调整和优化支持“三农”发展的财政支出结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构、信贷资金投放结构。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扩大农业补贴规模。探索建立农业投入的补贴机制,积极推动农业的政策性保险试点,尽快形成完整的国家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

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要在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要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和农村生活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乡村道路、改水改厕和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六小工程”,大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搞好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完善农业发展综合服务体系。按照项目构建工程、工程支撑体系、体系保障发展的原则,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等重点工程,着力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探索农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积极发展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实现农业生产、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有机结合。

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优化农业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高效经济作物,加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提高优势农产品的集中度和优质专用农产品的比重。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同时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水产养殖。推动乡镇企业产品、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集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粮食加工业,延长粮食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促进农产品流通业健康发展。

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人增、地减、水缺,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农业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保地节水。要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实施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改进栽培和饲养方式,推行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养模式,发展保护性耕作。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努力培肥和提高地力。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型农业。

积极发展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运用循环经济理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永续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发展生物质经济,支持农业副产品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生态富民家园计划,加快农村沼气发展步伐。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秸秆产业。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其有机废弃物的系列开发、深度加工,实现增值增效。

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以保护自然、保护生态、创造优美环境为目标,利用人、生物和环境之间能量转化及生物循环的规律,构建资源节约型农业体系,促进农业与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农业环境优良化。按照“提高认识、依法监管、加大投入、防治并举”的要求,加大农业污染的防治力度,减少土壤中的化肥、农药残留量。全面实施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推进以沼气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富民家园计划,加快规模养殖场粪便净化和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控制和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扩大退牧还草工程规模,加强鼠虫害防治,不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逐步建立草原生态修复的长效机制。

坚持科技进步理念,强化农业发展的战略基点,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重大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是农业发展的战略基点。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把科技进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农业科技基础创新、集成技术创新及应用转化的能力,加大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新品种培育、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农业科技发展的着力点要实现由注重增加产量向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并重转变,由注重研究向研究、应用、推广和普及并重转变,由注重常规技术向常规技术集成和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并重转变。大力发展降低成本与节约资源的技术、标准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建立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技术体系。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关键要靠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核心是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要扩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优先扶持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组装集成与配套技术开发。重点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应用范围。

坚持改革创新理念,消除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增强农业发展活力和动力。深化农村改革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局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村改革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需要我们下大力气积极推进,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建立健全农民承包土地流转机制。要加快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国有农场农业用地保护和占用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的服务能力。

探索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鼓励和扶持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多种形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和其他中介组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保护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立起农民与市场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免征农业税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动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试点,探索解决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加快国有农场农业税费改革。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搞好兽医管理体制、农垦管理体制、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改革。

坚持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用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要把工业经济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经营思想、管理方法、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等,导入和应用到农业领域,大力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运用现代工业成果改造传统农业。要把现代工业发展的成果逐步运用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持。推进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的结合,拓宽农业的内涵和外延,增强和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积极采用工程、生物、农艺等技术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大力发展农用工业,提升农业装备水平。

优化农业组织形式与生产方式。借鉴现代工业组织形式,大力推进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探索各种农业生产要素之间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入工业融资方法,强化项目推进意识,开展农业资本运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第5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正确分析形势,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是实现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新跨越的重要保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着重把握好“六个坚持”: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一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这是以人为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最根本的体现。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广开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既要从“三农”本身考虑问题,寻求出路,又要跳出“三农”,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既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收潜力,又要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开辟新的增收途径;既要立足当前采取尽快见效的增收措施,又要着眼长远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为农民增收提供新的动力。具体到工作实践中,我们要紧紧围绕农业五大主导产业发展计划,认真落实好省农委制定的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认真实施好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油菜高产创建等重大农业项目;加速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一村一品”发展。

二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要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体现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过程。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维护农民的经营自,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维护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和管理参与权。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农业、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农。当前特别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培育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具体到工作实践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监管,通过建立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通过减负达到增收目的。

三要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提升农业、振兴农村的希望所在,是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关键所在。要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加强科学知识普及、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培养造就一代新型农民。扩大“阳光工程”的实施规模,加强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外出务工就业的能力。具体到工作实践中,我们要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农村沼气、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等民生工程,加强农民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指导、支持,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要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在确保完成省“千村百镇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和市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采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办法,大力实施村庄整治、新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

(二)坚持统筹协调的念,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一要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要深刻领会“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着力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建立城乡之间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体系,形成城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体制,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断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环境。要为农民提供平等的教育、医疗机会和待遇。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公平化。引导各类资源与要素向农业和农村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具体到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土地流转、综合改革、新农村建设“三位一体”试点工作的要求,着力推进“四集中三转换一建立”,积极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

二要逐步完善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要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断增强农业政策的反哺性和普惠性。调整和优化支持“三农”发展的财政支出结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构、信贷资金投放结构。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扩大农业补贴规模。探索建立农业投入的补贴机制,积极推动农业的政策性保险试点,尽快形成完整的国家支持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

三要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要在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要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和农村生活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乡村道路、改水改厕和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六小工程”,大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搞好农业“七大体系”建设,完善农业发展综合服务体系。按照项目构建工程、工程支撑体系、体系保障发展的原则,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等重点工程,着力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劲。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

一要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优化农业区域结构、产品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高效经济作物,加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提高优势农产品的集中度和优质专用农产品的比重。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同时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水产养殖。推动乡镇企业产品、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集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粮食加工业,延长粮食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强化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促进农产品流通业健康发展。具体到工作实践中,我们要认真组织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油菜高产创建、“1211”畜牧富民工程、大力发展特色主导和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国家级水稻机插秧示范县等重大农业项目,确保全年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两个两位数增长。

二要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人增、地减、水缺,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年初出现的先干后低温连阴雨天气,已经给全年的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这足以说明,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还比较薄弱。因此,实现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关键在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要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加强对耕地质量的动态监测,改进栽培和饲养方式,推行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养模式,发展保护性耕作。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利用水资源。具体到工作实践中,我们要积极开展农业“三新”技术的试验、示范、运用、推广,加强质量追溯试点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环境监测力度,积极发展环保型农业。

三要积极发展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运用循环经济理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永续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发展生物质经济,支持农业副产品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生态富民家园计划,加快农村沼气发展步伐。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秸秆产业。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后的附产品及其有机废弃物的系列开发、深度加工,实现增值增效。

四要切实改善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以保护自然、保护生态、创造优美环境为目标,利用人、生物和环境之间能量转化及生物循环的规律,构建资源节约型农业体系,促进农业与环境的良性循环,实现农业环境优良化。按照“提高认识、依法监管、加大投入、防治并举”的要求,加大农业污染的防治力度,减少土壤中的化肥、农药残留量。全面实施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推进以沼气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富民家园计划,加快规模养殖场粪便净化和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控制和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四)坚持科技进步理念,强化农业发展的战略基点,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一要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新品种培育、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农业科技发展的着力点要实现由注重增加产量向提高产量、质量和效益并重转变,由注重研究向研究、应用、推广和普及并重转变,由注重常规技术向常规技术集成和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并重转变。大力发展降低成本与节约资源的技术、标准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建立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技术体系。2009年,我们要按照省农委“上划三权、理顺关系”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逐步建立以服务农民为主体、以科技入户为着力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片、区、户)”的县、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新模式。

二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关键要靠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核心是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要扩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优先扶持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组装集成与配套技术开发。重点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应用范围。在这个方面,微滴灌技术、新型棚体改造技术的推广运用,推动了我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革新,为加快我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做出了表率。在这个方面,畜牧、农机、农技、水产各个部门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面对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我们要下更大的力气、下更大的功夫,促进更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服务。

三要坚持改革创新理念,增强农业发展活力和动力。深化农村改革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局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村改革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需要我们下大力气积极推进,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五)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

一要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鼓励和扶持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建多种形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和其他中介组织。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进程,保护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立起农民与市场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目前,我们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引导和扩大入社农户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积极作用;二要规范现有组织的运作,培育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要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免征农业税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动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试点,探索解决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加快国有农场农业税费改革。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搞好兽医管理体制、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今年,我们要认真抓好农村综合改革中的几项工作,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三农”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多做工作。

(六)坚持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发展,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一要用现代工业成果改造传统农业。要把现代工业发展的成果逐步运用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持。推进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的结合,拓宽农业的内涵和外延,增强和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积极采用工程、生物、农艺等技术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大力发展农用工业,提升农业装备水平。今年,我们要抓好海峡两岸农业实验区设立和建设,推进盛家口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

二要优化农业组织形式与生产方式。借鉴现代工业组织形式,大力推进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探索各种农业生产要素之间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入工业融资方法,强化项目推进意识,开展农业资本运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重点要围绕农业优势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三要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借鉴工业质量标准理念,加强农业质量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效益为先理念,讲求农业成本核算,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改变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相互割裂的封闭经营方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引入工业市场营销理念,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营销。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着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

四要不断增强我县农业竞争力。要强化市场竞争理念,善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原则、方法和机制,提高我县农业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优势农产品和加工制成品出口。深入研究、熟悉入世后过渡期农业发展的各项应对措施和WTO运行规则,在发展和开放中保护好、发展好我县农业,不断提升我县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和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跨越的新目标,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推进、更富实效。

(一)正确处理好加强理论武装与突出实践特色的关系。一要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充分认识扩大内需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紧密联系当前经济形势,全面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我们农业部门的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二要联系社会稳定形势,认真解决好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尤其要努力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抓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同时,要着眼于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找准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符合实际、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为更长时期的科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实现科学发展、促进和县农业经济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立足自身岗位,在实现和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跨越中比学赶超,建功立业。

(二)处理好领导带头与组织好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的关系。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发挥好领导作用,又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要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发展思路等方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同时,要注意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的关系,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尤其要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作用,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确保全体党员参与,防止出现“上头热、下头冷”、“领导干部忙、普通党员看”的现象。

第6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改革开放四十年,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四十年。由于采取了大包干的经营方式,以家庭为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缺少发展的科学规划,发展到今天出现了许多问题,主要有:1.农机化发展水平不平衡:一是不同作物的机械化水平发展不平衡,主要粮食作物的机械化水平很高,而林果业、经济类作物等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就较低;二是作物的主要环节机械水平较高,如在小麦和玉米主产区的耕、种、收、运等环节高达100%,而植保、田间管理、粮食烘干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就较低。造成这样的问题,主要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不再仅仅起到替代人力、畜力的作用,而是成为了广大农机从业者致富的工具、手段。农机人员往往是看到别人通过购买使用某种机械挣了钱,立即投资同类机械,这就造成了有的机械需求旺盛,甚至存在严重过剩,而一些领域或环节,农机作业则是空白,机械化水平较低;三是地区间农机化发展不平衡,发达地区、平原地区农机化水平发展高于贫困地区、山区。2.农业生产结构与农机化发展要求不协调,过于分散的土地经营模式影响农机化的发展,过小的经营单位不适应大中型复式机械推广应用。过多的小型农业机械由于效率不高,增加了农机化发展的成本。3.农艺技术与农业机械研究的脱节,使作物种植模式与农机作业要求不一致,直接造成了农业生产率下降和农业生产效益的不高。很多情况下是农机农艺各说各的话儿,各干各的活儿。4.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研究不足,科技队伍人员缺乏,领军人物少,缺乏科学发展的意识,不能对农业现代化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农业高等、高职院校偏少,农机化专业更少,基层农机科技人员是凤毛麟角,直接导致地方政府缺少对农机化发展的规划研究、技术推广等能力,倒是充分发挥了市场在农机化发展上的主导作用,使得各种发展不平衡加剧,甚至扭曲发展。近几年拖拉机的超大型化就是一个例子。农机化从业人员文化、科技素质更低(农业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1%,高中、中专占7%,初中占48%,小学以下占44%),缺少支持农业农机行业持科技之光续发展、支撑乡村振兴的人才力量。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从业人口出现了老龄化现象,有知识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农业,中老年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二、问题分析及解决途径

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发展的办法解决。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带领我们的世界进入了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能够通过互联网的应用加以解决。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这是我们需要解决的新课题。1.农机化发展水平不平衡,说到底是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不平衡。经济发展,能够部分的解决农机化发展不平衡问题。要根本解决问题,关键还是要靠采用先进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先进机械,尤其落后地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机械,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提高农作物机械作业薄弱环节的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在科技应用推广中的作用,一是向贫困落后地区倾斜,二是向作物机械化薄弱环节倾斜,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2.农机化发展必须适应农业生产方式、结构要求,但也对农业生产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随着农机化水平的提高,机械作业效率不断提高,同样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发生变化。近几年,各级政府也认识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弊端,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采取土地集约化经营方式。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机作业效率的提升,大型机械、复式作业的要求,与集约化经营方式相适应,促进农村土地向农业种植能手和农机户手中流转,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农民可以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乡镇企业或到城市谋求更好的发展。集约化生产要求作物各环节的机械应用都得到提高,也使得农机化发展更加科学均衡全面。大型机械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作业效率,复式作业不单纯是提高效率,还减少了机械进地次数,减少了对土壤的破坏。这几年,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作业公司等农业组织的发展,为各地新兴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对作物耕种管收各环节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3.农业机械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种植技术,只有将先进的农业技术运用到机械作业上,才是机械应用的最终目的。好的农机技术,能够把好的农艺技术在农业生产上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农业产量和农产品品质。设施农业一直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机械化水平一直较低,但近几年,很多能够满足蔬菜、林果、经济作物生产技术要求的机械投入使用,提高了这些行业劳动生产率,有效地减轻了劳动强度,减少了劳动密集程度。譬如在蔬菜种植方面,机械育种、移植、培土、施肥、喷药、收获等环节,带有新技术的机械都有了很好的应用,灌溉方面发明了滴灌、渗灌、微灌等各种方式,适应不同的作物、不同时期的需水要求,还开发应用了水肥一体机,使农业灌溉机械化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4.乡村振兴靠人才,农机化的进步同样靠人才。农业机械技术研究与其他机械研究有不同之处,就是作业的对象是农作物,还要适应作物的农艺要求,因此必须有专业的农机科技人员从事农机设计制造推广应用,在应用过程中还要不断提出意见,反复改进。当前我国教育事业飞速发展,但农机院校、专业偏少。全国现有农业院校四十多所,农业高职院校五十多所,农机专业人员的培养依靠这些学校的农机专业来培养显然不能满足农机发展的要求。目前全省有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院校,都有一个水平较高的农机专业,具有较强的研究、教学、试验、实验能力,为全省农机化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三、依靠互联网技术,推动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精准农业由10个系统组成:全球定位系统,用于信息获取和实施的准确定位,它的定位精度高,根据不同的目的可自由选择不同精度的GPS系统;农田信息采集系统;农田遥感监测系统;农田地理信息系统,它是构成农作物精准管理空间信息数据库的有力工具,田间信息通过GIS系统予以表达和处理,是精准农业实施的重要手段;精准农业还包括农业专家系统、智能化农机具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系统集成、网络化管理系统和培训系统。各项系统、技术依靠互联网来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定制化方案,在今后将会是精准农业的标配,而中国发展精准农业所需的基础正在逐渐完备。发展精准农业,就可以很好地解决农机化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农机农艺矛盾问题、农业生产所需人才培养使用问题;农业生产现代化的实现,会使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第7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农科教结合富民教育的模式

农科教结合。农:泛指农业和农村经济;科:指科学技术,特别是科技的应用、推广和普及;教:泛指教育,包括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部分高等教育。农科教结合,指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来提高劳动者素质,把先进科学技术运用到生产实践中,从而使新品种、新技术迅速普及推广,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富民教育:指辖区市民经过各种技能培训,通过劳动经济富裕、身心愉悦、更有尊严的过程。

农科教结合的模式:1.科技培训型。大面积、高质量地培训农民、传播科技,引导农民致富。2.政府统筹型。由政府牵头,成立农科教协会,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帮助农民致富。3.基地示范型。通过高标准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多渠道、多层次培训人才,带动农民致富。4.社会化服务型。为广大农民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促进农民致富。5.公司+农户型。通过组建龙头企业,实现农户与市场的对接,扶持农民致富。6.科教兴村型。通过科教兴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农科教结合富民教育的背景、意义

目前,农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慢、农业效益比较低、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导致了诸多新的结构性矛盾。农村发展中的新形势、新情况,对农村成校发展农村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认为科技教育是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村成人教育,不单单是让农民掌握一门技术、求职或发家致富,更应以培养适应时代的新型农民为工作重点。而农科教结合,是我国广大科技教育工作者根据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在多年的社会实践中摸索和总结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教育与科技创新之路。它能解开农村成人教育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互不相融的社会难题,优化科技、教育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整体效益。

其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时展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积极实行农科教结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农科教结合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实行农科教结合,在政府统筹协调下,使农、科、教等各有关方面形成强大合力,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为动力,以加强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技术教育和适用技术培训为基础,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江苏特点农业现代化道路,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要求,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开发同科技开发、智力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有利于科技、教育进步,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机制,是当前农村深化改革的迫切任务。

2.社区教育发展的需要

社区教育应是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本土化”教育,是大众化,普及化教育,也是休闲文化或者职业技能教育。社区教育的发展必须紧密结合街道建设与发展需要,以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再就业培训、职工转岗培训、外来人口培训为重点,成为三个文明的宣传阵地,广大居民(村民)的求知课堂,休闲健身文化的娱乐舞台,奔向小康的求富摇篮。

横溪社区教育中心的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自从1999年创建以来,在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和推广、农村劳动力转移、大户牵小户共同富裕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农科教结合面对纷繁复杂,变化多样的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需求,任何封闭式、围墙式、填鸭式、应试式、“正规式”学校教育已不能适应蓬勃发展的社区教育需要,如何使农科教结合培训活动内容丰富,按需教学、形式开放、受众广泛,让广大居民喜闻乐见,还有许多工作等待我们去研究、探索、实践。

3.街道现实的需要

近年来,横溪街道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但是增长的幅度不大。全面达小康,难点在增收,更在农民增收。街道通过论证,认为通过狠抓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第一街,都市美丽乡村第一街和生态休闲农业第一街,逐步把横溪打造成江宁区乃至南京南郊的农业特色旅游街镇是横溪“富民强街”的必由之路,为此,通过农科教结合,培养大批适应街道产业调整的劳动者成为当务之急。目标已定,就需要大批适应街道产业调整的劳动者,农科教结合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农科教结合富民教育的依据

政策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理论依据。20世纪6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强调教育在人力资本积累中的作用。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指出,“在技术上优越的生产要素是农业增长的一个主要源泉的地方,就要考虑教育的重要性”。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教育是整个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农业教育尤其是农民教育,就不可能有我国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

横溪街道

农科教结合富民教育的现状

自2001年横溪西瓜节举办以来,横溪的特色农业拉动了农业旅游的发展,现代农业旅游带动了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的推进。

近年来,横溪街道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与省农科院及南京市有关大专院校的合作不断加强,在农业信息、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方面均有较强优势。横溪社区教育工作者紧紧把握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巧妙借势运作,走出一条农科教结合的新路,对推动地区农业产业化、农业特色化、实施富民强街战略起到积极作用。

横溪街道农科教结合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态势,但与全国农科教结合示范区相比,差距是明显的。特别是在管理体制、经费投入、政策配套等方面严重制约了农科教结合的深入和大范围推进,需要我们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加以探索和逐步解决。

横溪街道

农科教结合富民教育的措施

1.强化示范基地建设,为广大农民致富提供可靠保证

(1)紧紧依靠科技,密切与南京市蔬菜研究所、江苏省农科院合作,并作为他们的实验展示基地,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切实加强对示范基地的领导,建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街道分管教育和农业的两位领导任副组长;由农服中心、企服中心、劳保所、财政所、科委、成人教育中心校等单位的领导任成员;(3)示范基地实行独立核算,确立经理负责制,负责基地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聘请一大批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基地的技术指导、培训、研究等工作。

2.强化技术推广力度,为广大农民致富提供学习平台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是广大农户,主导产业(品)技术进步不仅取决于农业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还取决于广大农户能否真正掌握技术。横溪西瓜,正是通过新品种试验、新技术示范和辅导等,使广大农民掌握了实际操作技能,才得以推广。我们不断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横溪成人教育中心现有资源,密切与街道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科研单位协作,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开展更好的农业技术培训,引导广大农民更快地致富。

3.强化专业队伍建设,为广大农民致富提供技术指导

充分发挥区域内各类专业人才的作用,以教师和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员为对象,整合各条线的人才资源,组成质量较高,数量稳定的社区教育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教育管理人员、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数据库,形成区域内社区教育师资共享的机制。

4.强化农科教结合,为广大农民致富提供具体服务

农科教结合,包括农民素质教育、农技成果推广、农村社会化服务、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育等。农科教结合,就是要把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到田间地头,把工作做到农户心头,让广大农民自觉自愿的行动起来,享受科技带来的益处;农科教结合,就是要把各种有利因素结合起来,发展科技型的专业合作社,让广大农民致富有靠山。

5.强化经营模式,为广大农民致富提供市场

第8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第三条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第四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振兴农村经济。

国家长期稳定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国家在农村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六条国家坚持科教兴农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七条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第八条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农业,支持农业发展。

国家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

第二章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十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

第十二条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自愿按照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以资金、技术、实物等入股,依法兴办各类企业。

第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国家引导和支持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企业、科研单位和其他组织,通过与农民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订立合同或者建立各类企业等形式,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发展。

第十四条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成立各种农产品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生产、营销、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提出农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

第三章农业生产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农业资源区划,制定农业发展规划。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发挥区域优势,促进形成合理的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指导和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第十六条国家引导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协调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益的农业,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种植业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调整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防沙治沙工程,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加速营造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和薪炭林。

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快发展畜牧业,推广圈养和舍饲,改良畜禽品种,积极发展饲料工业和畜禽产品加工业。

渔业生产应当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调整捕捞结构,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加工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安排资金,引导和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乡村道路、农村能源和电网、农产品仓储和流通、渔港、草原围栏、动植物原种良种基地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十八条国家扶持动植物品种的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鼓励品种选育和生产、经营相结合,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良种工程。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动植物良种的选育和推广工作。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制度,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业,严格依法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灌溉水源,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占用或者毁损农田水利设施。

国家对缺水地区发展节水型农业给予重点扶持。

第二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国家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农业机械给予扶持。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为农业服务的气象事业的发展,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报水平。

第二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组织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十三条国家支持依法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

国家鼓励和扶持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

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可以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有关的标志。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动植物防疫、检疫制度,健全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加强对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害的快速扑灭机制,建设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实施植物保护工程。

第二十五条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农业机械等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登记或者许可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制度,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其他禁止使用的产品。

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负责,禁止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

第四章农产品流通与加工

第二十六条农产品的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购销活动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调节制度,完善仓储运输体系,做到保证供应,稳定市场。

第二十七条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集贸市场,国家给予扶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交易秩序,防止地方保护与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支持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农产品收购、批发、贮藏、运输、零售和中介活动。鼓励供销合作社和其他从事农产品购销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市场信息,开拓农产品流通渠道,为农产品销售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简化手续,方便鲜活农产品的运输,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扣押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工具。

第二十九条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规模结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开发利用。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完善检测手段,加强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发展农产品进出口贸易。

国家采取加强国际市场研究、提供信息和营销服务等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

为维护农产品产销秩序和公平贸易,建立农产品进口预警制度,当某些进口农产品已经或者可能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五章粮食安全

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第三十二条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设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改善粮食收贮及加工设施,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加工水平和经济效益。

国家支持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

第三十三条在粮食的市场价格过低时,国务院可以决定对部分粮食品种实行保护价制度。保护价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的原则确定。

农民按保护价制度出售粮食,国家委托的收购单位不得拒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国家委托的收购单位及时筹足粮食收购资金,任何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采取措施保障粮食供给。国务院应当制定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与粮食储备数量指标,并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耕地、粮食库存情况的核查。

国家对粮食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储备调节制度,建设仓储运输体系。承担国家粮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储备粮的数量和质量。

第三十五条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和保护农民利益。

第三十六条国家提倡珍惜和节约粮食,并采取措施改善人民的食物营养结构。

第六章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

第三十七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采取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从资金投入、科研与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市场信息、质量标准、检验检疫、社会化服务以及灾害救助等方面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在不与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相抵触的情况下,国家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十八条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用于农业的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健全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加强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杂草、鼠害防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农产品市场及信息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研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保障农民收入水平等。

县级以上各级财政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田水利的农业基本建设投入应当统筹安排,协调增长。

国家为加快西部开发,增加对西部地区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用于农业的资金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各项农业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和信贷等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四十条国家运用税收、价格、信贷等手段,鼓励和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生产经营性投入和小型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投入。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采取多种形式,筹集农业资金。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设立各种农业建设和农业科技、教育基金。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扩大利用外资。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农业信息搜集、整理和制度,及时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市场信息等服务。

第四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扶持农用工业的发展。

国家采取税收、信贷等手段鼓励和扶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贸易,为农业生产稳定增长提供物质保障。

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使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农业机械和农用柴油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价。

第四十四条国家鼓励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给予支持。

对跨地区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业、工商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给予支持。

第四十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加强农村金融监管。

有关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增加信贷投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支持。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优先为当地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服务。

国家通过贴息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贷款。

第四十六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农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好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组织生产自救,开展社会互助互济;对没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民给予救济和扶持。

第七章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

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科技、农业教育发展规划,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农业科技经费和农业教育经费。

国家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依法举办农业科技、教育事业。

第四十九条国家保护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鼓励和引导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传播和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农业科学技术进步。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国际农业科技、教育合作与交流,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第五十条国家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促使先进的农业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

第五十一条国家设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工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和生活条件,鼓励他们为农业服务。

第五十二条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科技人员,根据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要,可以提供无偿服务,也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形式,提供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收益。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科技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对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举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国家鼓励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企业事业单位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人事等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四条国家在农村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并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国家在农村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放,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安排。

第五十五条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定,开展农业行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农业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农民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支持农民举办各种科技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

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五十七条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资源区划或者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区划,建立农业资源监测制度。

第五十八条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并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

第五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国务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定防沙治沙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全民义务植树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群众植树造林,保护林地和林木,预防森林火灾,防治森林病虫害,制止滥伐、盗伐林木,提高森林覆盖率。

国家在天然林保护区域实行禁伐或者限伐制度,加强造林护林。

第六十一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组织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建设人工草场、饲草饲料基地和改良天然草原,实行以草定畜,控制载畜量,推行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保护草原植被,防止草原退化沙化和盐渍化。

第六十二条禁止毁林毁草开垦、烧山开垦以及开垦国家禁止开垦的陡坡地,已经开垦的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禁止围湖造田以及围垦国家禁止围垦的湿地。已经围垦的,应当逐步退耕还湖、还湿地。

对在国务院批准规划范围内实施退耕的农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助。

第六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执行捕捞限额和禁渔、休渔制度,增殖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国家引导、支持从事捕捞业的农(渔)民和农(渔)业生产经营组织从事水产养殖业或者其他职业,对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转产转业的农(渔)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助。

第六十四条国家建立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制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对稀有、濒危、珍贵生物资源及其原生地实行重点保护。从境外引进生物物种资源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或者审批,并采取相应安全控制措施。

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及其他应用,必须依照国家规定严格实行各项安全控制措施。

第六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取生物措施或者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防治动植物病、虫、杂草、鼠害。

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其他剩余物质应当综合利用,妥善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从事畜禽等动物规模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排放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

第九章农民权益保护

第六十七条任何机关或者单位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收费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应当公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

任何机关或者单位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罚款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罚款,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

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摊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以任何方式要求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的,属于摊派。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任何方式的摊派。

第六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集资。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在农村进行任何形式的达标、升级、验收活动。

第六十九条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及代扣、代收税款的单位应当依法征税,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违法方法征税。

第七十条农村义务教育除按国务院规定收取的费用外,不得向农民和学生收取其他费用。禁止任何机关或者单位通过农村中小学校向农民收费。

第七十一条国家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第七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过程中,不得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

第七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需要向其成员(村民)筹资筹劳的,应当经成员(村民)会议或者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筹资筹劳的,不得超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上限控制标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对涉及农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向农民公开,并定期公布财务账目,接受农民的监督。

第七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文化、保险等有偿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接受服务。

第七十五条农产品收购单位在收购农产品时,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在支付的价款中扣缴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扣、代收税款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农产品收购单位与农产品销售者因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发生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

第七十六条农业生产资料使用者因生产资料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该生产资料的经营者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额包括购货价款、有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七十七条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合法要求的权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给予答复。

第七十八条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章农村经济发展

第七十九条国家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方针,扶持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第八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乡镇企业,支持农业的发展,转移富余的农业劳动力。

国家完善乡镇企业发展的支持措施,引导乡镇企业优化结构,更新技术,提高素质。

第八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有重点地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相应政策,吸引农民和社会资金投资小城镇开发建设,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引导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发展。

第八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合理有序流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已经设置的应当取消。

第八十三条国家逐步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保障农村五保户、贫困残疾农民、贫困老年农民和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的基本生活。

第八十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第八十五条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第八十六条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当把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建设资金投入。

国家鼓励和扶持金融机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

第十一章执法监督

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第八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履行执法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本法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向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守执法程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八十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机构、人员、财务上彻底分离。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以其他名义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应当赔偿损失,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截留、挪用的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并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截留、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

(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截留、挪用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

(三)违反本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

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违法收费、罚款、摊派的,上级主管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予公告;已经收取钱款或者已经使用人力、物力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归还已经收取的钱款或者折价偿还已经使用的人力、物力,并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集资款、税款或者费用:

(一)违反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法在农村进行集资、达标、升级、验收活动的;

(二)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以违法方法向农民征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七十条规定,通过农村中小学校向农民超额、超项目收费的。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接受有偿服务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返还其违法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造成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参与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9篇:乡村振兴农产品推广范文

__乡是环绕加格达奇区典型的城郊乡,全乡管辖三个行政村,8个自然屯,20个村民小组,7300多农民,人均耕地耕地面积不足2亩,在这有限的土地上,要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乡党委政府深深感受到,单纯依靠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有限,通过反复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只有依靠科学技术、走科技兴乡之路,才能振兴全乡经济,带领群众致富。近年来,全乡全面实施“科技兴乡、农民致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区域优势,立足城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产业化为途径,以农民增收为目的,进一步抓好结构调整和优化,发展了突出特色、绿色,发展定单、效益农业,加快牧业生产步伐,使马铃薯种植业成为加北乡的主导产业,畜牧和食用菌发展逐渐成规模。20__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为3952万元,20_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99元,农村居民住房砖瓦率达到60%。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思想,乡党委、政府提出了“科技兴乡、科技兴农”的工作思路。把科技工作作为全乡第一位的工作任务,举全乡之力实施科技兴乡战略。一是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以科技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科技普及推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科技兴乡的方案制定、工作安排、人员调配、经费筹措等项工作,各行政村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科技组织;二是实行了科技工作“三包”责任制、即乡科技领导包片、农技人员包村、村技术人员包户,并将所包片、村、户效益与本奖金报酬挂起钩来;三是和各部门积极协调,使他们为科技兴乡工作开绿灯、创环境、出人出物,自觉参与实施;四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既强化乡科协和现有农技推广部门建设,稳定和扩大农技推广队伍;又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农民技术员自发创办各种专业技术协会等技术协作组织,在全乡形成以科协为骨干,村科技副主任为主体,科技示范户带动全体农户的全方位科技服务体系。全乡重点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户(基地)都有党政班子成员进行联系,把科技兴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实施培训计划,提高人才素质。为不断提高全乡劳动者的素质,每年都制定培训计划,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全乡开展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培训工作。一是首先抓好干部培训,乡里每年多次召开科技培训会议,以会代训的方式,传授科学技术。目前,全乡40多名乡村干部都能掌握1—2项实用技术,成了受群众欢迎的科技型干部。二是实施长期专题培训。把基础知识好,思想觉悟高的示范户组织起来,经常让他们参加地、区、乡组织的培训,达到培训一个,带动一片的目的。三是与地区、加区农技站、畜牧站、科协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如绿色蔬菜生产栽培和病虫害防止技术、蔬菜保险技术、大棚滴灌技术、木耳、蘑菇袋料生产技术、马铃薯栽培及病虫害防治、畜禽养殖及疫病防治知识等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班,向农民讲授适用性农技知识。两年来,该乡共举行参加各类培训班10期,共培训5000多人次,下发科技书籍、信息4000多份,四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进行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针对棚室生产及日光温室小区,我们聘请东北农业大学的教授来我乡进行培训,并对农户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指导,每年组织科技示范户、农民参加地区科技大集,了解农业信息,市场信息,学习科技知识,掌握生产动态。同时组织安排露天电影、秧歌等文艺活动,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本乡先富起来的农牧业典型户现身说法,激发了广大农民科技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农民改变传统观念,主动应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截止目前,全乡所有基层干部和8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农技培训。90的青年农民掌握了一至两门实用技术。通过各种形式的农技培训,我们乡受训人数达20__多人,达到了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培训出19名农业技术科技人员。乡里还印刷科学技术资料3000多份发给农民,从而增强了农民的科技知识,提高了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向科技富民强乡目标迈进。

三、科技引路,资金扶持。加北乡着力实施科技兴乡计划,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了政府职能,增强了服务功能,落实科技政策,把科技引路,资金扶持作为实施科技兴乡、农民致富的指导思想。该乡每年协同地方信用社为发展养殖、种植的农户办理小额贷款400多万元,扶持起规模养殖、种植、加工等专业户100多户。如孙龙江的马铃薯增值深加工业,年创利润30余万元;赵挺祥鲜菜冬储,年创利润10余万元;侯力的养鸡场,年创利润10余万元;于国卿大豆深加工,酱菜厂年创利润20余万元、姜雅文棚室生产,年创利润10余万元等等,同时扶持幸福村奶牛示范村,加北马铃薯示范 村。走“特色 规模 品牌”的路子,抓好了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提升了全乡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

为了解决农产品丰收后的销售问题,加北乡将投资建立农贸市场和精品加工业,解决了每年农民生产出来的大白菜、木耳、蘑菇、粉丝和家禽的销路问题,把小袋包装的无公害绿色马铃薯系列深加工产品打入城市农产品交易市场,并通过农网为农民的马铃薯粉丝寻销路,卖好价钱。广大农民高兴地说:“如今俺们能实行科技致富,全靠乡党委政府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