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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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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报告

第1篇:污染源普查报告范文

全面掌握市域范围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情况,全面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去向情况,全面掌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情况。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普查对象

(一)市域范围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建筑业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

(二)市域范围内所有种植业和养殖业。

(三)市域范围内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洗染业、理发及美容保健业、洗浴业、摄影扩印业、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

(四)市域范围内拥有20张以上(含20张)病床的医疗机构。

(五)市域范围内所有使用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医用含放射源设备、医用射线装置的单位。

(六)市域范围内所有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事业单位)。

(七)市域范围内所有机动车和有废气排放的农用机械。

(八)市域范围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

(九)市区、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区内的所有居民生活污染。

三、普查内容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37号)和政办法〔〕125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普查。

四、普查方法

本次污染源普查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普查对象自报与普查员调查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部门审核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施行。

五、时序安排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2月底前完成)

1市和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有具体填报任务的市有关部门分别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落实污染源普查经费,并及时拔付到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普查工作正常进行。

3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制定并《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4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足人员,购全设备。

5市公安、环保、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农机等部门分别出台《实施方案》,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广电局、阜大众报业集团出台《污染源普查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分别报市

委宣传部和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7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聘用普查员和指导员,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制作并颁发普查员和指导员上岗证。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3月-12月完成)

1各普查机构按要求做好普查表的填报,核对数据,确认并汇总普查表格。

2各普查机构完成管辖范围内普查数据审核、录入、校验,建立本地区污染源数据库,经同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普查数据汇总统计和审核后,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查,然后报市政府审批。

4市政府审批全市污染源普查上报材料,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5,各普查领导小组完成《污染源普查报告》的编制,上报市政府。

6完成《市污染源普查报告》的编制,上报省政府。

7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的污染源普查台账建立情况、表格填报质量、数据统计质量进行检查。

8完成年度全市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形成污染源普查监测报告,上报监测成果。

9市和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分别完成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阶段性总结,并按程序上报。

(三)总结阶段(年8月底前完成)

1各普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研究,编制《开发利用方案》,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普查领导小组分别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台账,归档到位,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做好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前的各项准备。

3完成全市年污染源普查监测任务;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编制《污染源普查综合报告》,上报市政府。

4按国家、省统一要求,市政府适时对外全市污染源普查成果。

5市政府组织对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考核,迎接国家、省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考核。

6市政府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六、组织领导

(一)领导体制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新闻活动;市发改委和经贸委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市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阜大众报业集团和市广电局负责具体实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市建设局会同市环保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普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污染源普查;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基本登记信息;市环保局负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垃圾填埋厂(场)的普查;市统计局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协同市环保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市农机局负责农机排气污染的普查与监测;军分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做好驻部队所属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三)考核奖惩

第2篇:污染源普查报告范文

一、普查目标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各级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纳入普查的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划分为重点普查范围和一般普查范围,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1)重点普查范围: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11个主要污染行业中所有的产业活动单位;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2)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所有工业污染源。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1)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麻、茶、烟草、中药材)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2)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动物园。

(3)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区(县级市)、街道(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和机动车污染情况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城镇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等;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至2种;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组织及工作任务

(一)基本原则。

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属地普查、属地填报、属地统计的原则,市、区(县级市)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任务。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普查办)由市环保局抽调5人,市统计局、农业局、卫生局各抽调1人集中办公。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由市普查办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根据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授权具体负责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验收和上报工作;负责拟订我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组织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组织普查培训;建立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和“污染源普查底册”;对普查对象进行分类,向区(县级市)和各专业调查部门发放有关资料;指导选聘污染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专业部门组织污染源普查资料采集填报和数据库建立;组织开展监测和验收、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建立普查数据库;负责指导和上报普查成果,并按规定普查相关信息;编制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三)有关部门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普查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组织、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各部门分工如下:

1.有专业调查任务的部门。

(1)市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

(2)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和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3)市水务部门负责生活污水处理厂普查。

(4)市卫生部门负责医院污染物、医用电磁辐射设备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普查。

(5)市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部分生活源和部分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

(6)监测站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2.有工作保障任务的部门。

(1)市宣传、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污染源普查宣传的相关工作。

(2)市财政部门设立污染源普查专项工作经费,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监督经费使用。

(3)市统计部门配合提供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单位名录、2006年基本单位名录等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助市普查办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4)市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工商企业名录。

(5)市经贸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6)市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7)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四)各区(县级市)政府任务。

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工作,具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组织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数据录入员;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接受省、市普查办组织的培训,发放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证件;开展清查工作,核定辖区普查对象的名单和性质,确定普查对象;落实普查工作经费;组织辖区的普查宣传;组织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格,并组织抽查、审核,及时补正;组织数据录入,建立污染源数据库,汇总调查成果,按规定要求上报;编报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发动大专院校学生,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普查员任务。

1.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污染源普查知识,掌握污染源清查、普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内容和技能。

2.认真做好清查工作,掌握普查范围,熟悉普查对象基本情况,并向普查对象进行普查宣传。

3.向列入重点普查范围的工业源企业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分别发放《工业污染源普查详表》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指导企业填报,并对填报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4.向一般普查范围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普查对象分别发放《工业污染源普查简表》、《农业污染源普查表》、《生活污染源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或经了解普查对象情况后代为填报;代填的数据要符合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并经普查对象认可。

5.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现场查验有关设施运行状况,查阅相关原始台帐记录,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6.按照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的部署,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普查质量核查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7.做好各种普查表的装订及交接工作。

(六)普查指导员任务。

1.积极参加专门培训,认真学习普查方案、普查表填报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和细则等,掌握清查、普查、检查、质量控制等工作内容和技能,辅助教员做好普查员培训辅导工作。

2.在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本普查区的工作,及时将上级指示传达给每一位普查员,并了解和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保证清查、普查工作和普查资料交接的按时完成,确保普查员各项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按不低于5%的抽查率对普查员审核后的报表进行抽查)。

3.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具体指导,发现问题认真查明原因,及时予以纠正;解答普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不能自行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给予解决。

四、普查工作保障

(一)技术保障。

技术路线: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上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

1.科学编制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污染源普查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要求,科学制订污染源普查实施细则,并及时送市普查办备案。

2.加强监测。为加强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市普查办成立了污染源普查监测组,建立了普查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测质量控制制度,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进行抽测,解决监测技术难题。各区(县级市)也要建立相应监测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和数据库,定期向市普查办报告污染源监测情况。

3.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抓紧制订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以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4.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市普查办负责组织市普查技术骨干人员接受省的培训,并对各区(县级市)聘请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各地要根据市普查办下发的企业名录,结合统计、工商、经贸、环保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确定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5.加强数据审核。市普查办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对于数据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区(县级市),市普查办要责令重新调查。各区(县级市)要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6.验收。各区(县级市)完成普查工作后,要按要求向市普查办申请验收。市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污染源普查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制订相应的验收方案和评分标准,并对各区(县级市)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直到通过验收。

(二)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开展普查工作,严肃处理普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费保障。

我市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和区(县级市)政府共同承担。各级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与评审,宣传与培训,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

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对各区(县级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实行补贴制度。具体原则如下:

1.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区(县级市)普查机构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市级承担。

2.市对区(县级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补贴,按污染源数量确定补贴数额,即区分重点普查范围的工业源、一般普查范围的工业源、生活源,由市按适当标准定额补贴。

3.其他涉及的普查经费由市和各区(县级市)各自承担。

4.其他专业调查工作,由各专业调查承担单位做出预算,由市普查办汇总、经市财政局审核。

五、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在**年9月底前按要求成立普查领导机构,明确普查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2.制订普查实施细则。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市普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部门和当地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地区的普查方案实施细则,并在**年12月中旬前送市普查办备案。

3.普查监测。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要按要求开展普查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及档案,及时上报污染源监测情况,并在**年12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普查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工作。

4.宣传动员。从**年11月开始,市和区(县级市)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5.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各级统计、工商、经贸、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年11月底前向本级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由各级普查办在**年12月底前建立本级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6.选聘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根据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聘普查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市青年志愿者、环保系统退休干部、在校大中专学生、街道办事人员、工业企业环保专职人员中聘请。对普查人员的培训要在**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至5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至3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可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市和区(县级市)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至4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普查办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污染源数据库。

3.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至5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要在**年5月20日前汇总并向市普查办报送污染源普查数据。市普查办要对各地报送的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在**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组织、指导普查源数据上报工作。

4.完成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年6月)。

(三)总结阶段(**年6月至2009年7月)。

1.市普查办对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交流总结并验收(**年6月至8月)。

2.接受国家、省的普查验收(**年8月至12月)。

3.进一步修正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年6月至12月)

4.完成全市普查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年8月至12月)。

5.编制普查成果开发课题目录(2009年1月至3月)。

6.开发利用普查成果(2009年1月至7月)。

六、普查数据管理

第3篇:污染源普查报告范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省与各地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年度。(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河南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燉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燉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燉鞋燉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及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省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年10月—*年12月):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编印普查表,开展普查培训。

2.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12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省级进行审核验收等。*年6月20日前,各省辖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7月底前,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国家上报。

3.总结阶段(2009年1月—2009年7月):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经省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省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县级以上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省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中,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省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省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组织对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省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农业和畜牧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负责农业源和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商务部门配合做好商务系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中小企业服务部门负责提供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的基本信息;省军区后勤部负责按全省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省负责省辖市和县级普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骨干以及各省辖市普查培训教师的培训;省辖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省污染源普查机构根据国家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省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全省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地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有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各地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均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省财政安排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技术文件的制订,普查表格编制与印刷、软件及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宣传与培训,全省数据的汇总、加工与建档,设备购置,检查、验收和表彰,对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等。

各地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当地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普查工作总结、表彰等。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4篇:污染源普查报告范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区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全区各部门、各街办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新城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和生活源。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我区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各街道办事处、区农村工作局和各总公司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能源消耗情况、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医院基本情况,能源消耗、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治理、医疗废物的处置等情况;医用辐射设备使用情况。

(3)配合市上完成以全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包括燃料油使用、在用车分年度和类别的使用情况等。

(4)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市指导,区政府组织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放量。

2、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11―.12)

(1)成立机构。

成立新城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机构”),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实经费。

区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由区财政部门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核定经费,按时拨付。

(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

区普查机构从环境管理、科研、监察、监测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保专干中抽调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与审核普查员的工作;普查员可从街道办事处环保专干和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以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人员中选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根据我区实际,拟聘普查员150人,普查指导员15人;建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信息网络和分片包干责任制;区普查机构于年12月31日前完成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聘用工作。

(4)培训及考察。

培训工作由区普查机构负责,普查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

区普查机构清查企业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对象,12月开展模拟普查试点;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纪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区普查机构于年11月30日前完成普查清查单位名录库(或名录册)的建立,同时报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宣传动员。

制定印发新城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建立定期简报制度,及时向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关普查单位通报普查进展情况。宣传工作要贯彻普查工作的始终,包括全面普查和总结阶段。

2.全面普查阶段(.1―.6)

(1)区普查机构于年2月29日前,完成普查前期所有准备工作。

(2)年1月至4月,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采取分组、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分片区包干的方法,对排污企业和普查对象实施现场调查,4月底完成入户调查。

(3)年1月至5月,区普查机构审核、填报普查表和进行数据录入,5月底前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在普查实施全过程中,区普查机构将组织对普查分组质量进行检查、审核、监控和验收,对抽查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普查。

(5)年6月底前,配合市普查领导小组完成对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3.配合全市验收阶段(.7―.12)

配合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国家审核验收。

4.总结阶段(.1―.7)

建立全区污染源数据库,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区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新城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新城分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区污染源普查方案,报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具体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市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环保新城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试点和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区发改委会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区经贸局配合发改委、农村工作局等部门做好工业源普查工作。

公安交警四大队、七大队配合做好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区农村工作局负责管辖范围的工业源和生活源的普查。

区商贸总公司负责管辖范围的工业源和生活源的普查。

区机电总公司负责管辖范围的工业源和生活源的普查。

区轻纺总公司负责管辖范围的工业源和生活源的普查。

区交通总公司负责管辖范围的工业源和生活源的普查。

区物资总公司负责管辖范围的工业源和生活源的普查。

工商新城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新城分局负责工业源、机动车排气污染源、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民用核技术利用和辐射污染源,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区统计局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新城分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生活源中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及城市居民生活污染的普查;

(四)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基础,区污染源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1.普查员的数量配备原则。

(1)每10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2)每40个一般工业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3)每60个农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4)每80个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

2.普查指导员的数量配备原则。

每10名普查员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

(五)污染源清查。

单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确定普查总体样本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保证普查顺利实施。

清查所需基础资料由区普查机构中相关成员单位(工商新城分局、区统计局、发改委、环保新城分局等)共同提供,同时电力部门、水利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单位也要给与配合,以各地年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经区普查办公室进行整理和核对,形成我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册)。

以清查基础资料库(册)为依据,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一律按经营所在地进行清查。参考工商企业名录、经济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中小企业名录、本地污染源监管记录等信息,按行政区域逐户发表清查。

(六)培训。

培训教员可从区污染源普查机构的业务骨干中选调。以教员面授为主,结合讨论、练习、测试等方式进行。培训中要着重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调查技能的训练,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普查员培训不得少于2天,普查指导员培训不得少于3天。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七)质量保证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门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确定普查工作评价的标准,指导全区普查质量控制工作。

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定,建立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规定,吸收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家参加,对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术规定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污染源普查各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八)宣传动员。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区政府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经费,用于本级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第5篇:污染源普查报告范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赶超发展”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全面完成污染减排和污染源普查任务,忠实履行环保职责,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过目标考核,全面了解2012年全市环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对县(区)环保工作进行评价,更好地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全市各县(区)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环保局

三、奖励设置

设综合奖:先进单位5名;单项奖分别设:污染源普查、环境、环境监察、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各2名。

四、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2012年环保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各位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局人秘科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总分为110分,其中:绿色生态建设10分、污染物减排20分、能力建设6分、污染物普查8分、环境执法8分、环境监察及排污费征收12分、辐射防治工作2分、环境监测6分、固体废物防治1分、环境宣教3分、环境和政务信息及政令畅通6分、建设项目审批8分、反腐倡廉工作10分、亮点工作10分(每个县区选择1项亮点工作,并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市局人秘科备案,年终视项目难易程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1、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详见《2012年度全市环保系统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2、实行考核评先一票否决

本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环保局通报批评的;

(2)辖区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3)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排名倒数第一的;

(4)单位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

六、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各县(区)环保局对照方案内容及评分办法写出自查报告和评分表,注明得分或扣分依据,于2012年12月25日前将结果报市环保局目标考核办。

2、组织考核。由市局领导带队组成考核检查组,于2009年初进行现场考核。主要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形成初步考核意见。

3、科室单位评分。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根据平时掌握的对口工作情况提出评分意见报市局考核办。

4、综合评定。由市局考核办将县(区)自评、科室单位评分以及各考核组初评意见汇总,报市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名次。

5、表彰。由市环保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彰,并在2009年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上授奖。

七、考核原则和要求

1、考核工作要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正透明、规范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6篇:污染源普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对策

中图分类号:X71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壮大,由此带来的污染问题也成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主要源头之一。

1 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

截止2011年12月底,郴州市存栏50头以上规模生猪养殖场875个,年出栏量221万头。从2009年、2010年郴州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情况来看,全市COD排放量农业源占42.3%、36.3%;氨氮排放量农业源占17.2%、40.04%。2011年郴州市环境统计数据显示,全市COD排放量农业源占35.32%,氨氮排放量农业源占39.56%。由此可见,农业源在污染物减排中占有很高的比例,已成为郴州市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由于90%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水治理设施和综合利用畜禽废弃物,畜禽废弃物及污水任意排放现象极为普遍。许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便于运输,大多建在城市近郊,给城市带来巨大的环境压力,严重影响城市的环境质量,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1.1 污染水体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污水约80亿t,但是全国目前仅有19.4%的乡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 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郴州市养殖场排放的畜禽粪便和污水主要通过三种渠道对河流水系产生污染: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污染,多见于离河道距离较近的养殖场;通过污染养殖场附近的水源和地下水,间接污染水系;由于粪便的不规范堆放和过量施用于耕地,经雨水冲刷形成地表径流最终污染河流水系。许多河流出现的水体污染和富营养化,都与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有不同程度的关系。

1.2 危害农田生态

畜禽粪尿和污水中含有氮和磷的化合物,据测算,一个存栏量500头的猪场,每年至少向猪场周围排污1500t,其中约含5.35t氮和1.55t磷,这些氮和磷会转化为硝酸盐和磷酸盐,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使水中硝态氮和细菌总数超标,污染饮水、土壤和农作物。

1.3 污染空气

畜禽粪便如不及时清理,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恶臭气体,这不仅会影响畜禽生长发育,降低畜禽产品质量,而且严重影响畜禽养殖场周围的空气质量,危害饲养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有的畜禽养殖场离文教区、居民生活区较近,由于恶臭污染问题,导致养殖场与周围群众关系十分紧张,有的甚至会引发社会矛盾。

2 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的对策

2.1 强化宣传教育,树立环保理念

要围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目标,加强《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的生态种养模式,根据自然条件和地理条件,实现畜牧业从城郊向山区丘陵转移、从沿江沿河沿水库向农业生产区转移、从房前屋后向生态养殖小区转移,促进立体种养生态畜牧业发展,做好科学规划布局,进一步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2.2 坚持因地制宜,多种模式治污

减少农村一家一户的养殖,推广生态化、标准化的养殖模式,建立养殖小区,扶持专业大户。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禁限养区,异地兴建生态养殖小区,实现养殖场和村庄分离,改善村庄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50头以下、5头以上的养殖经营户进牧业小区或归并入经营大户养殖,集中治污;也可根据环境现有的承载能力,规划出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推广应用环保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降低畜禽粪便中氮的污染,从源头及生产过程中减少排放,减少治理成本。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畜禽污染治理技术,严格执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粪尿分离”,减少处理和利用难度,降低处理成本。积极扶持与鼓励个人或企业投资有机肥生产加工企业,努力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对已颇具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应从严管理,从源头控制污染及污染问题的产生。对小型养殖户要求其清理整顿,进行污染治理,对那些难以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应限时关闭或转产。

2.3 加大扶持力度,健全长效机制

畜禽废弃物同工业污染源不同,其含有丰富的肥源,是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宝贵资源。建议制定促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畜禽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养殖户主动办理环评手续,对环评费用政府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和支持养殖户建设治污工程,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和支持养殖户创新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有重大贡献的给予一定奖励;支持生态养殖小区和生态农场建设,按规划建设的,给予财政补助。鼓励使用有机肥,对合理利用有机肥及沼渣、沼液的种养大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生态规模养殖场建设,按标准建设的,予以政策倾斜与财政补助。对争取了资金没有完成治理任务,或建立了污染防治设施但不正常运行的养殖户,责令其改正并记录在案不再给予资金扶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镇、村以及养殖户的责任,切实加强投诉受理、举报查办和监督工作,加大环保执法和监管力度,使执法监管常态化,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2.4 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日常指导工作,并贯穿于养殖场建设、改造、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鼓励和支持创办畜禽肥水、沼液综合利用的中介服务实体,为农户提供肥水、沼液配送服务,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积极构筑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农户提供畜禽排泄物供求信息。要和乡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狠抓源头控制,全面封堵直排口,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建立联合执法队伍,严肃查处直排、偷排行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全过程环境管理。畜禽废弃物堆放应有固定场所和设施,对堆放场所应实现地面水泥硬化;对畜禽废弃物用于直接还田的,应当经处理达到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凡是新上项目,应督促业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环保局要严把审批关,对防护距离和治污设施达不到要求的禽畜养殖场不予审批。农业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科技创新,研究推广科学有效的畜禽粪便工程处理技术、有机肥与化肥复配技术,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和环保节约型饲料技术,提高畜禽饲料利用率,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科学改造畜禽房舍结构,推广科学的生产工艺,实现“固液、粪尿、雨污”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和污水氨、氮浓度。严格环境监管,强化畜禽养殖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保验收、日常执法监督和例行监测等环境管理环节。

参考文献

第7篇:污染源普查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环境监察局的统一布置,在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中,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为重点,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着重抓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健全档案、规范执法、政务公开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我队的综合实力和能力建设。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始终把推进年活动放在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的首位

加强组织领导,思想上高度重视,是搞好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的重要保证。我队将推进年活动作为今年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及时成立了以支队长为组长,支部书记和副支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活动的协调工作,综合科具体负责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的日常工作。按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__市环境监察支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了任务和责任人。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的重视和组织的健全,为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在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上下功夫

为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们从打牢基础工作抓起,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规定,努力实现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实际,我们从可操作性、适用性角度出发,对现有的《环境监察支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及时建章立制,对与实际工作相脱节的规定,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以来,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岗位工作职责等各项制度规定26篇;修订了环境法律文书样式36份,规范了执法行为,全方位地涵盖了我市支队工作方方面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工作意见》、《加强环境工作意见》、《__市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办法》、《__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__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__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监察体制和制度。对行政处罚、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排污收费方面坚持以排污量核定为标准,制定了年度预征计划,按季、足额收费。并自今年3月份起,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票、缴纳,采取专人坐班从事收费工作。高度重视环境工作。在“两节”、“两会”期间,成立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每月召开环境工作恳谈会,邀请市政府应急办、政府政务热线“12345”、市局有关领导,县、区(开发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会,摸排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环境大排查、大回访活动实施方案,重点环境案件领导回访任务分解表等。

(三)摸底排查,在全面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档案上下功夫

结合污染源普查,我们对全市所有监管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正确掌握了辖区内排污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分门别类汇总归档,分别建立了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察档案;企业落实环境监察意见的信息档案(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督促其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后督查);对垃圾填埋场、“两区一园”、饮用水源地、涉砷涉铅、重金属污染、矿山开发企业和尾矿库等专项环境监管档案;以及环境安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物资信息档案。

(四)规范执法行为,在强力推进环境监察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污染源监管,注重计划制订,注重大气环境污染监管,注重跟踪督察。拟订了工业污染源监察计划和生态环境监察计划,有计划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共开展现场监察3840家次,总共检查企业960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80起,结合日常的污染源监察计划,对冶炼、化工、建材等行业的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生产及“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结合12369值班,开展夜间重点污染源企业和敏感区域巡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如__硫酸老系统尾气烟囱烟气较大等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结合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联合(来源:文秘站)监察制度,对入江排污口及相关企业和城市饮用水 水源进行执法检查和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我市雾霾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环境质量监管,支队多次启动了不利气象条件下环保应急预案,环境监察应急小分队对周边对重点废气排污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在采取对重点企业限产、限排措施的同时,要求各乡镇政府落实秸杆禁烧责任,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限制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单位作业,市容管理部门加大道路运输泼洒整治,保证主要街道洒水压尘,从而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的影响;组织召开了全市主要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会议和部分重点污染企业环保恳谈会;初步建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整合市、县、区环境监察力量,积极指导配合县区环保局开展各类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高速公路环境监察工作,提交我市高速公路有关情况调查报告;开展“环保年终行动”。在年末之际,市环保局组织10个“环保年终行动”执法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机关科室、县(区)环保局负责人参加,环境监察、监测联动,对我市42家冶炼、化工、纺织印染等外排废水的重点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治污设施不运行、超标排放等问题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二是重视工作,及时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321件,办结1298件,结案率为98.25%,其中夜间、公休日受理231件,协调污染纠纷6起。按期办理完成了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期上报省市批转件29起。市行风热线受理环境投诉29件、市民论坛环境投诉55件。参加了市委市政府开展的逐级下行联合大接访活动,制订完成了市环保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上报了市环保局开展处理环境突出问题及活动工作总结及20__年工作计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工作的考核办法》,有力地推动市区两级环境工作。建立__市环保局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开展重点环境案件领导包案等制度,有力地化解环境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因环境污染投诉未得到及时处理而造成越级访和群体访事件。

三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全国、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召开了“__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暨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结合我市化工企业多等实际情况,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检查、冶炼行业环境安全大排查、城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和非工业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涉砷涉铅、重金属污染、尾矿库环境安全整治等国家、省布置的集中行动;推进新桥河截污整治与生态恢复工程、开展黑沙河小流域和扫把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为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制定了《__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水务局、安监局、海事处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城镇饮用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域工业和生活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对5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挂牌督办,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5份,对17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5.8万元,较去年增长258%,重新核定了4家单位一季度排污费,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编印了32期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了各类专项行动报告、报表。

四是强化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努力建立环境监察快速反应机制。依托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实施全方位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天对监控系统进行调阅,并对废水、废气排放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及时通知运营单位及时到现场进行维护;发现异常超标排放,及时知会环境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建立现场检查和目标考核制度。对比对监测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或擅自更改自动监控参数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合同对第三方运用商运营维护进考核,努力提高自动监控数据准确率,降低前端设备故障率。上半年对__总排口、__总排口、__和__污水处理厂进口共安装了4套cod在线监控系统,对__冶化分公司球团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目前我市共对12家国控企业、13家省控企业和7家市控企业均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其中14家废气重点排放企业安装了21套烟气在线监控系统、5套尘在线监控系统;17家排污企业废水排放口安装8套ph在线监测仪、15套cod在线监测仪、2套氨氮在线监测仪,完成对12家重点企业和区域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

(五)严格要求,在强化环境监察队伍管理上下功夫

为适应环境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着力在强化环境监察工作职能,提高 现场执法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实行统一管理、优化组合、分级负责的运行机制。一是对部分科室职能进行了调整,对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和优化重组,力求工作效率最大化。成立了环境执法科,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污染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成立了排污费征收稽查科,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量核定、排污费征收,加强对县(区)环境监察机构的行政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稽查。新增设“12369”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内设机构,负责“12369”环保投诉热线的日常管理和环境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了5名(人事)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作风正派的大学生充实到环境监察队伍中,努力造就一支年轻、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队伍。二是扎实抓好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在固本强基、重在实效上下功夫。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培训与自我组织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加大对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大家参加环保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并对学习效果实施考核和落实奖惩措施。三是不断探索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的新途径。以建立学习型机关,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注重将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实现了思想、作风、纪律的明显转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的目标,学习氛围进一步浓厚,团队精神、形象意识得到加强,较好地塑造了环境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在实践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能够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从自身做起,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觉遵守《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六不准”、“六项禁令”规定和__市委、市政府有关“禁令”,坚决杜绝接受被监察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的现象。当前,我们正在干部职工中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大家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增强,党性得到进一步修养,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为民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上下功夫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从细微处入手,从细节抓起,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一是每年与所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禁酒令”。二是推行政务公开。按照环保部五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更新了政务公示栏,将排污收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使环境执法工作阳光操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或建议,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情况、处罚内容等有关内容,以上墙公布、上网和新闻媒体公布等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执法和收费,提高透明度,规范了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对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处理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不同形式,广泛倾听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对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各项工作。四是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初,与所属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配套的《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年度考核与月考核、季度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奖惩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五是及时总结上报环境监察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环境监察工作中的热点、亮点及时宣传报道,全年共上报省环监局、市局政务信息310篇。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环境监察机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当前我市处于环境污染高峰期和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期,环境监察基础工作不扎实、相关环境管理台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监察能力不适应所造成的违法排污、违规建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有关环境问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逐年增多,环境、投诉和重复件呈上升趋势,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求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差距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措施

下一步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为手段,以打造高素质的环境监察队伍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果,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探索环境监察新机制、新方法,在克服困难中争取主动,在争取主动中迎接挑战,在迎接挑战中抓住机遇,上下一心,狠抓落实,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环境监察推进年活动而努力工作。

主要措施:

(一)开展执法攻坚,提高环境管理质量。一是以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执法为抓手,严肃查处区域(流域)的面源污染问题,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确保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二是继续加强对全市国控、省控企业和挂牌督办企业的督管和巡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个案处罚力度,力争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再次实现突破。四是举办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环保法规学习班,积极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行为。四是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现场执法力度,完善现场监察档案。五是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认真办理工作。

(二)强化排污申报登记,促进排污费应收尽收。全面落实排污申报制度,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排污申报与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大与环境监测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抓好工业园区已批复的试生产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配合工作。全市全年稳定实现3400万元的征收目标。

(三)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现场应急处置水平。一是立足于拉得动、上得去、联得上、反应快速和现场处置及时得当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件)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二是继续抓好全市国控、省控企业完成应急预案修编,并组织企业适时演练。三是继续抓好应急装备硬件建设,按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配齐、配强所需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素质。一是继续开展环境监察基础工作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二是抓好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抓好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100%。三是进一步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优化人员结构,最大范围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以“上挂” 、“下派”形式锻炼环境监察干部,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四是坚持以属地管理责任为主,进一步理顺市、区(开发区)两级监察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确保政令畅通。五是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加强内部考核,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六是加强作风、党风、效能建设,树立环境监察形象,通过宣传执法经验,宣扬先进典型,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8篇:污染源普查报告范文

一、抓住一条主线

200*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区政府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已涵盖了我局大部分主要工作,因此,做好“城市管理年”的各项工作对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局牢牢抓住“城市管理年”这条主线,多次动员部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岗位、细化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我局大力实施“责任风暴”、“治庸计划”,强化月度量化考核制度,实行“买单制”和责任倒查机制,为工作人员戴上了“紧箍咒”,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责任心。

二、实施“四大工程”

在城市管理年工作中,我局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为指导,以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以整治架空管线为主的“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为目的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以全面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的全国“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程和以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水平为目的的“国家生态区”创建工程等“四项工程”建设活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部分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开展以整治架空管线为主的“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城市管理年重点工作之一。20*我区的目标是完成全区“城中村”和80%社区的达标创建任务,即在200*年11个“城中村”创建达标的基础上,再完成16个“城中村”和15个社区的创建达标任务。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各街道办按照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在4月7日召开的深圳市“基层基础年”及“城市管理年”动员大会上,海山街道办事处成为全市唯一受表彰的达标街道办事处。目前,我区已有3个达标办事处,完成率为75%,12个达标社区,完成率为70%,24个达标村,完成率为89%。

(二)数字化城管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经过半年多紧张有序的工作,我区数字化城管建设已基本完成,于6月28日顺利实现与市数字化城管系统连通上线试运行,五个多月来,整个系统运行良好,截至12月31日,我区数字化城管立案总数24922宗,结案24501宗,结案率98.31%,城管监督员人均案件上报数和结案率均居特区内四区前列。

为加强对数字化城管监督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出台了《盐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员管理暂行规定》、《盐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员装备管理暂行规定》、《盐田区数字化城管监督员量化考核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制定了城管监督员工作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用语规范等相关规定,并创新考核机制,以街道办为单位将全区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立专职负责人1名,全区划分为17个工作网格,每个网格内配备2-4名城管监督员,以两个工作网格为单位设立工作小组,实行中心负责人—片区负责人—小组长—组员逐级考核制度,实践证明,这种考核方式是科学合理的。

(三)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全国生态园林城市基本指标包括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生活环境、城市基础设施三大类共19项,标准非常高。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了《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组织学习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基本指标的19项标准值进行了认真对照核查;二是认真学习市、区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并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三是积极配合市创建办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统计工作,各项指标已经达到创建要求。

(四)国家生态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生态区规划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人大审定,并颁布实施。积极协调各单位根据规划目标制定计划,倒排工期,对主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进30项重点项目建设,并编制了一套共9本的“生态区宣传小册子”,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完成了生态区建设阶段性总结报告。目前,各项指标已达到了验收标准,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044亿元,达到计划投资的91%,基本具备了考核验收条件。

三、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加快建设,强化管理,城区形象和品位大幅度提升

1、绿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第一批3个项目、第二批2个项目大树种植工程的施工,完成投资400万。第三批5个项目正准备招标前期工作,2007年上半年完成共1000万的投资计划;完成了盐田街道片区第一批5个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的施工,并投入使用;沙头角云深处路口街头绿地已进场施工,预计明年春节前完成;完成了广场南鹏湾工业区拆建地67000平方米的绿化工程;已完成市城管局投资的2个社区公园建设施工图纸编制,正准备招投标,预计年内动工,2007年春节前完工;完成了东海道绿化改造Ⅱ标、海山公园升级改造工程立项,正在办理标底审核,计划年内动工;正在进行小梅沙生态公园建设的方案设计;正在办理双拥公园景观改造发包手续。

2、市政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有路无灯、有灯不亮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沙头角镇外、沙头角镇内、海山、梅沙4个片区37条小区道路的整治任务,盐田街道辖区13条小区道路路灯整治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预计12月底动工,2007年春节前完成;三洲田公路照明工程主路部分全面竣工,并初步通过市路灯部门的移交验收,正加紧办理移交有关手续。三坪段照明工程已完工并亮灯,正进行验收并办理移交等工作;东和公园地下停车库通过消防验收,并投入使用;内湖湖底防渗工程正加紧标底审核,即将进入招标程序;协助市工务署、区工务局、深水集团以及施工单位完成了盐梅共同沟项目的验收、总调试等工作,共同沟已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做好全区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方案的修改及东海岸路灯箱变的迁移工作。

3、高质量完成环境营造任务。完成了2006年度迎春花市、元旦、五一、国庆摆花工作;完成了节日摆花的公开招标工作;及时更换了7个花坛的花草;完成了凤凰广场、东和公园、古塔公园、官路吓街头绿地以及天浩商住楼等地的环境整治。

4、绿化养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首次将全区的市政公共绿化分成6个标段进行全面公开招标,确定养护单位。从养护情况看,公共绿化的养护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标段之间的良性竞争机制基本形成,管理水平有了提高。完善、健全了绿化养护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共绿化检查考核验收办法,加大了扣罚力度,实行末位淘汰制度。解决了非市政道路绿化的养护经费问题。

5、积极完成其他工作。完成了对公益广告牌的加固工作。完成了盐田特检站文化长廊建设及采购任务。完成了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红线以及土地托管相关工作。协调水务集团对深盐路、梅沙、井头、消防队、内湖等11处冒污水进行了治理。协调道桥部门对官路吓、沙深路、盐田路、北山等19处道路及人行道进行了整治。协调区工务局对海涛花园、北山道、海景路等8处被破坏的绿化进行了恢复。协调农林水、渠道管理所对所有河道、排洪沟、边沟进行了清理。

(二)深化改革,完善设施,环卫工作开创新局面

1、“双赛”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双赛”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局、各街道办和环卫所均成立了“双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双赛”活动的组织、协调,调动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形成时时有人管,事事有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双赛”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市容环境卫生层级检评、巡查、街道每周环卫工作例会、每月检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从5月1日起,“双赛”办实行夜间巡查、节假日值班巡查和月末城管系统集中巡查制度,将巡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当月“双赛”检评扣分事项,落实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跟踪督办,确保整治效果。三是完善考核办法。修改和完善了盐田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方案和检查评分办法、市政道路及城中村清扫保洁考核标准,制定了垃圾收运和公厕管理检查考核办法,有效解决了辖区暴露垃圾多、夜间环境卫生差、垃圾在小区或垃圾站内堆放过夜等问题。

2、环卫设施建设和环卫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我局新建压缩式垃圾站7座。其中小梅沙、工业东街、东和、园林、盐田四村、盐田老街垃圾站已投入使用。大梅沙月光花园垃圾站改造项目已进入方案报批阶段,年内可动工兴建。完成了全区39座环卫工具房的更新建设(其中20个为移动式、19个为土建式)。通过招标方式购置了18个垃圾压缩箱,采购了12个垃圾站除臭设施,预计元旦前完成全部安装任务。

继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后,又通过公开招标将全区垃圾清运服务及公厕管理工作推向市场。自5月1日起,全区垃圾清运和公厕管理全部由专业服务公司接管。至此,我区基本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和干管分离的目标。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后,我区的环境卫生保持在较高水平,再次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获得“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优胜杯。

3、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得到巩固。一是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了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导各单位、居民群众开展自查、自评、自纠。成立了区、街道迎检工作督办小组,督促各单位落实迎检任务,共发出督办通知书300多份,整治卫生问题600多个。二是积极开展灭蚊达标创建活动。根据《盐田区灭蚊达标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蚊类孳生地的普查登记和整治,投入150万元完成政府投资部分“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全民灭蚊活动,投入60万元用于除四害日常消杀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加强管理,我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灭蚊达标考核验收。三是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卫生村创建工作。共建成省级卫生村2个、深圳市行业最佳卫生单位4个、行业卫生标兵单位2个、区级卫生单位4个。并推荐大梅沙海滨公园参加国家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目前,申报工作已完成,并进入迎检阶段。

(三)加大投入,加强治理,辖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1、大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创建工作,已经完成了水环境治理工作自查报告。沙头角湾清淤工程已于11月开始施工,计划07年2月完工。三洲田10个污水处理站项目中,5个已建成,正在申请有关部门验收,另外4个正在紧张施工,计划春节前投入使用。

2、通过了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迎检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顺利完成各项迎检任务,得到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特别是盐田河的治理成效受到国家环保总局领导的表扬,为我市顺利通过环保模范城复查作出了贡献。

3、环保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区全部申报单位通过市创绿办考评,获得市级“绿色单位”称号,90%以上中小学建成市级绿色学校。东海岸社区和海涛社区已申报省级生态社区,并通过了市专家考评组的考核。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月活动,开通了环保博客,及时反映我区动态,提高了市民环保意识,环境文明风尚蔚然成风,李马奇被评为我市第二届“环保市民”。

4、积极构建生态预警体系。组织专家制订了《盐田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盐田区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编制了港口、道路和黄金珠宝行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形成协调、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组织处置了盐田港后方陆域废弃化学染料,协调处理了盐田港漏油污染应急事件,协助区安监会开展黄金珠宝行业评估。

5、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组织、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大梅沙内湖污染整治调查、盐田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等多项环境整治活动,解决了一批难度大、困扰久的环境污染问题。

6、圆满完成环境监测任务。开展了降尘、硫酸盐化速率、总悬浮颗粒物、区内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近海水质、医院废水、自来水尾水、重点污染源监督等常规监测工作;顺利完成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及烟尘控制区复测等城考任务;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为目标,以质量体系建设为内在动力,对原有的质量体系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提高了质量体系的运行水平,促进了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7、排污费征收工作进展顺利。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辖区内排污单位的超标排污费,并对2005年度未缴纳排污费的经营单位进行了追缴。共发出缴费通知书264份,征收户数88家,征收排污费49.2万元。同时,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全年共组织检查45次,责令78家未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和年审的经营单位补办了环保手续,核发排污许可证137份。

8、环境监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把事前监督作为环境监理工作的重头戏,加强污染隐患的排查,围绕废水、废气、环境噪声等污染源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危险废物和废物产生源普查,检查了3家医院、17家汽修厂和27家黄金珠宝首饰厂,初步掌握了我区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现状。二是开展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3月初,盐田污水处理厂连续出现进水水质异常,为查清原因,我局联合区水务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和盐田污水处理厂开展了辖区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40多家企业,责令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20家进行整改,纠正了8家企业违规排污行为,整个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盐田污水处理厂进水油类物质明显减少,水质未出现异常。三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环境噪声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深盐路两旁音响噪声扰民问题。已监测了17家商铺的音响噪声,对超标较严重的8家商铺进行了处罚。

9、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初步建立。根据《深圳市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建立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体系建立和实施工作,并完成了监理所内设职责界定及个人职位和岗位绩效考核说明,环境监督管理区域及网格划分,环境管理部件普查及数据录入,绘制了全覆盖责任体系示意图及管理责任一览表,编制了包含工作规定、工作流程及作业指导书在内的工作手册。结合区“数字化城管”全力推动我区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得到了市局验收小组的一致好评,以总成绩92分率先通过了验收。

10、环保投诉得到妥善处理。出动900多人次,处理群众投诉425宗。市民的有效投诉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处理率达100%。特别是中、高考期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环保联络员制度、增加巡查小组等措施,为我区考生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辖区群众和市监察支队的肯定和表扬。

(四)突出重点,强力整治,城管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执法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队伍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共清理泳衣、泳具891000件;清理乱张贴、乱涂写1016500张(次),报停电信号码399个;查处擅自设置广告招牌、乱挂横幅、标语、彩旗等宣传品2772宗;清理其他乱摆卖23531宗;查处车压人行道115宗;教育处罚超线摆卖316宗;查处占道经营145宗;查处无证医疗机构22间次;查处余泥渣土案件49宗;查处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案件73宗;查处各类违法饲养的动物(犬只、鸡、鸭、鹅)281只,当事人自行清理750只;查处、教育乱丢乱吐390宗;处理群众投诉600宗;处理市执法局督办件13宗;查处其它违法行为2906宗。

1、市容执法有条不紊。结合城管年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查处工业区周边餐饮小排档无证经营、乱摆卖专项整治行动,大型超市、商场以及市场周边卫生死角、超门店经营和乱搭建专项整治行动,大型露天场所乱摆卖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东和公园、工人生活劳动一所、明珠影剧院、海景酒店周边等夜间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拆除违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了部分城市管理顽疾,如大型超市、商场以及市场周边的临时建筑物基本清除完毕,盐梅公路兜售泳衣、泳具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文化市场初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日间巡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基本实现文化市场常态化管理。检查“网吧”482家次,查处“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案件9宗及接纳未成年人案件3宗;检查音像及出版物经营店(档)289家(次)、摊(点)195家(次),查缴非法书刊9178本(册),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7608张(盒);拆除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天线39套,解码器3个。

3、始终保持查处违法建筑工作高压态势。共组织行动33次,出动人次800余次,拆除违法建筑33宗,面积5020平方米。一是完成私房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盐田区私房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步骤、分阶段开展私房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了盐田私房管理系统,印制了私房信息资料,圆满完成任务。二是积极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为实现对临时建筑严格控制、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目标,根据《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实施《盐田区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审批暂行规定》,已发许可2宗,方案审核4宗。三是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制定并实施《盐田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责任落实办法》,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对重点地段的监管,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的监管作用,建立查违报告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加大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扩大查违影响力,全区未出现新的违法建筑。

4、非法行医得到有效遏制。根据市政府《深圳市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无牌医疗诊所、坐堂行医和张贴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诊所、药店等医疗单位101家(次),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违法行为7宗、取缔无牌诊所22家(次),没收药品、医疗器械一批。有效净化了我区医疗市场,保障了市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5、养犬集中登记工作提前完成。在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9月1日至30日,我局联合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嘉胜公司开展集中登记,根据每个社区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注射疫苗、植入芯片、办理登记证等工作,共为552只犬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时,为巩固宣传效果,增强居民依法养犬意识,我局采取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养犬行为。

6、余泥渣土乱倒现象有所缓解。在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道路巡查、重点时段专人看守的同时,我局联合盐田港地政室、市渣土办综合执法队等单位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章车辆68台、清理余泥渣土和建筑垃圾820立方,查处施工工地污染路面85个次,责令施工单位冲洗路面48车次,处理道路污染13万平方米。

此外,我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年的其他工作:一是配合农林水务局开展对区内饮用水源及沙头角河、盐田河周边环境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三洲田水库、上坪水库、正坑水库等辖区饮用水源和沙头角河、盐田河。检查未发现水源保护区内有养殖业、其他经营类项目及违章建筑。二是配合市环保局加强对盐田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督促盐田污水处理厂尽快完善消毒处理设施。盐田污水处理厂消毒处理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投入运转,检测指标粪大肠菌群超标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三是配合区工商分局开展“清无”专项行动,巩固“清无”成果,防止回潮。

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监管不够到位;非市政范围的道路、灯光、排水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尚未理顺关系,仍然存在管理盲点;除“四害”消杀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队伍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0*年工作计划

200*年我局工作思路是:围绕建设现代化旅游海港城区的总目标,精心打造“山海盐田”品牌,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不断完善环卫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再上新水平,争取早日实现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为“资源节约型社会”、“水环境治理达标示范区”、“国家生态区”的目标。

一、在严格上下功夫

继续贯彻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强化月度量化考核制度,认真实施“问题管理”模式,强化队伍管理,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成效。一是抓好队伍的学习培训。初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检查督促指导。在加大督促检查的同时,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把好案件审核关,确保案件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处罚适当;三是实现执法范围全覆盖。把执法重心从主要道路向内街小巷转移,从城区向城中村延伸。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力争实现执法范围全覆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容环境管理水平。

(二)加强执法,净化市容环境和文化市场

1、加大市容执法力度,整治城市“六乱”,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2、加强土地管理和查违工作。一是加大对非法房地产开发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根据《盐田区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审批暂行规定》,做好我区已出让土地临时建筑审批、管理工作;三是在市查违办的指导下,积极完成市查违办安排的工作任务。

3、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包括: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加强平安深圳建设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对“持证网吧”进行十二项常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取缔“黑网吧”;加大对持证音像店、书屋、书店、书报亭和爱心助残亭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政治性出版物;加强对卫星广播电视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受设施,违法接收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视频点播行为;对全区印刷行业进行全面调查,依法查处印刷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在精细上用心思

我区城市管理水平总体上来说是比较高的,但在细节上还存在一定不足,如内街小巷卫生保洁水平不高、绿化养护管理不够到位、偏僻地段余泥渣土乱倒现象突出等。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往往就体现在细节上,细节决定管理成败,为此,我局将切实做好精细化文章,把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

(一)加快建设步伐,打造精品工程。一是继续推进各项市政、绿化工程。包括:加快小梅沙生态公园、桥东市政绿化广场建设步伐,继续抓好种大树各项工作,雨季之前完成内湖防渗工程,推进海山公园太阳能改造工程建设,完成东海道Ⅱ标、海山公园升级改造、云深处路口绿地改造,完成盐田街道片区3块街头绿地建设任务;二是加快环卫设施建设步伐。包括:完成大梅沙月光花园垃圾站改造项目建设,督促盐田港集团尽快完善港口配套卫生设施,指导各行业单位逐步完善社会公厕、垃圾站点的更新和改造。

(二)加大监管力度,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抓好公共绿地的精细化管理。在不断完善管理、考核、检查、验收制度的同时,加大考核范围和检查密度,促进各养护单位之间的良性竞争,提高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市容管理、景观管理等方面的调研力度,制定相关的行业管理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三是不断完善区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实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新跨越,真正实现空间全覆盖、工作全覆盖、任务全覆盖、责任全覆盖和手段全覆盖。

三、在科学上寻突破

城市管理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哪一方面的工作都不是一气呵成或能一蹴而就的,需要下苦功夫、细功夫、长功夫。特别是面对“四个难以为继”的实际,需要以更为科学的手段、采取更为科学的措施、依靠更为科学的方法来管理城市。城市管理要实现跨越,必须在“科学”二字上寻求突破:

(一)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创新管理手段。一是配合市局继续完善系统功能。包括:及时反馈现行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市局技术部门予以解决,配合市局做好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视频共享系统、车载GPS办公系统的测试、完善等工作;二是细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建立巡查通报制度,落实奖惩办法、细化考核方式等措施,不断强化各街道办、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实现快速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的目标。

(二)开展科学研究,实现新的跨越。一是开展城管体制研究,建立起权责分明、运转协调、政令畅通的城管体制;二是开展管理对象研究。针对不同管理对象采取不同管理方式,即要敢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三是开展执法形象研究。重视沟通艺术,摸索提升自身形象的方式、方法;四是开展执法成本研究。强化行政成本意识,探索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的新路子;五是开展现代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以数字化城管建设为契机,增加城管技术含量,实现总成本下降、管理水平提高;六是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研究。力争在公园路灯标准、网吧设置标准、绿化技术标准等进行尝试并实现突破。

(三)合理科学定位,打造生态盐田。我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成为“资源节约型社会”、“水环境治理达标示范区”、“国家生态区”的目标。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推进“国家生态区”创建。包括:完成申报验收和工作汇报材料,开展污染治理和环境建设,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二是开展“鹏城减废行动”。包括:动员企业参加“鹏城减废行动”,力争至少2家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完成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作任务,协助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开展环保港口建设;三是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包括:协助实施盐田河生态景观排水工程,提倡中水利用、雨水回用,创建模范积水型社区和学校。

四、在长效上出成果

城市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大量工作都是经常性的,靠突击式、运动式不可能取得长久成效,必须扎扎实实一点一滴去干,一项一项去推进。只有把经常性工作做扎实,才能任何时候都经得起看,经得起检查,使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主体在人、关键在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坚持靠制度把人管住,把事管好。

1、市容环境整治方面。以“盐田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健全辖区管理责任制量化考核,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实现市容环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2、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执行红黄牌警示制度和巡查督办

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行案件质量评比制度,提高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