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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负责,市直各单位、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一)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具体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直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三)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四)省驻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省驻单位及其所属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不纳入本市各级统计范围,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汇总、分析报告抄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公共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再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市直各单位、部门汇总后,报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公共机构汇总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有二级机构的由主管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汇总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经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汇总市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及各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后,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年6月20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它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将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通过热量计量装置读数获取。未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按照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的方式获取,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按下列方式获取: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能耗统计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员),负责本单位、部门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并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本部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且数据无误后,才能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程序报送。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区域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直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报送时也应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直部门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市直单位、部门存档备查。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由本机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半年度、全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上半年汇总情况及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于同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下半年及全年度汇总情况及全年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度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二)县(区)公共机构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上半年汇总情况及上半年统计分析报告于同年6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下半年及全年度汇总情况及全年统计分析报告于次年度1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
各县(区)及乡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由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在符合市上统一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的汇总报表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均需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六、数据分析
市直各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每季度或每月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在报送统计数据时同步报送。
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在报送统计数据时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关键词】理论体系三个基础六个能力
一、该理论体系的保障
1、标准制度体系。通过建立信息通信调度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指标体系,梳理信息通信调度业务流程,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形成标准工作体系。
2、人员队伍建设。对信息通信调度工作的内容进行分析,将调度岗位分为专责、值长、主值、副值、运行方式、应急管理等,采用准军事化管理方式,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信息通信调度经验知识库,编制考试大纲,组织开展培训交流、调度持证上岗资格考试与技能竞赛等。
3、技术支撑平台。依托IMS、IDS、ISS、IAS和可视化展现等系统,支撑信息调度日常运行监控和管理工作。IMS主要支撑调度运行日常监控,一单两票等日常运维工作的业务处理;IDS主要支撑调度管理的业务流程处理;ISS主要支撑信息外网安全监测工作管理;IAS主要支撑公司业务应用综合分析。采用统一化平台技术路线开发将实现桌面、信息网络、应用系统、信息设备等方面数据的实时共享,业务流程的无缝对接,先进平台技术的共享。一体化平台技术满足公司核心资源管理的集中化、精细化,为公司的调度工作的开展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力量。
二、理论建设的核心内容
调度六个能力建设是指以标准制度体系为支撑,以技术管理平台为手段,以调度队伍建设为载体,对指挥协调、资源调配、应急处置、安全管控、分析预测、全景展现六个能力实施扁平化、规范化、智能化的管理。
1、指挥协调能力。指挥协调能力是对各类信息通信资源进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统一指挥的管控能力、与电力调控衔接的协调能力、对下级调度队伍的业务指导能力。具体在系统监控、科学调度、业务督导和协调沟通等方面提升指挥协调能力。
2、资源调配能力。资源调配能力是合理分配全省信息资源、使其充分发挥能效、确保信息系统在安全稳定性最高、资源利用最优、运行成本最低的方式下运行的能力。具体在基础资料管理、软硬件资源管理、资源优化配置管理和系统(设备)投退管理等方面提升资源调配能力。
3、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是信息与网络系统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及时、有序、高效处理事件的能力。具体在调度应急预案管理、反事故演习、应急演练和系统预警等方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安全管控能力。安全管控能力是对信息系统运行、设备安全、内容安全的主动防御和及时处置能力。具体在缺陷管理、信息安全联合防御、容灾管理、安全策略管理、事故调查方面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5、分析预测能力。分析预测能力是对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业务等情况的历史数据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深入挖掘数据潜在业务与逻辑关系的能力。具体在安全预警、状态检修、运行方式管理方面提升分析预测能力。
6、全景展现能力。全景展现能力是以可视化手段对公司信息系统集中、形象、全面进行描述的能力。具体在数据采集、数据处理、信息展示等方面提升全景展现能力。
三、主要做法及内涵
加强信息通信调度六个能力建设,将具体的信息通信调度管理工作转换成六个能力的建设项目,并将六个能力建设内容逐一分解,形成量化指标。
3.1指挥协调能力
利用IDS、TMS系统对信息通信系统的检修工作进行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信息通信检修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信息通信检修管理、执行、业务部门三位一体的安全内控机制,规范检修发起、申请、审批、执行、审计等流程和时限要求,强化检修流程各环节安全管控,规范流程各节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
建立方式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按月编制运行方式,对运行方式进行全方位分析和总结,年底形成信息系统调度运行工作分析报告,指导下年度的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提升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风险预控水平。
加强工作联系单及调度指令票督办能力。完善《工作联系单管理规定》和《调度指令票管理规定》,规范工作联系单处理流程及调度指令的下达和执行,发挥调度纵向和横向的指挥协调能力。通过短信平台建立处理进展汇报制度,结合IMS系统一单两票模块,形成运维全过程闭环管理。
建立流程化和标准化的机制,防止误操作、误调度造成业务中断,全方位提升通信系统运行水平和保障能力。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构建统一的信息通信业务支撑平台,实现信息通信网络管理的集约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应对网络快速发展,提高网络管控能力。不断加强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各级信息通信调度间的纵向联动机制和横向协同机制,提升网络管理和调度指挥的及时性、方便性和高效性。
3.2资源调配能力
细化调管范围明细,强化资源管理工作。继续加强调管范围的梳理工作,组织各专业细化调管范围,明确管理责任。细化调管内容,由系统为单位细化为设备为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提高调管准确性,提升调管范围内的资源调配能力。
加强资源调配和统一管控能力。资源调配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并与设备运维台账进行联动更新,增强调度员全局掌控能力。通过信息通信监控手段,对网络系统、业务应用系统、安管系统、灾备系统、机房环境等系统的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及时调配资源进行排查处理,并对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汇报、督办。
加强信息通信月度运行分析,实时掌握信息通信网运行状态和网络资源,提升资源调配能力。加强信息通信故障、缺陷发现、处理、分析、总结、归档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以此为基础依据,完成了年度运行方式分析报告和设备统计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信息通信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3.3应急处置能力
规范紧急抢修故障处理流程,加强紧急抢修流程管理,实行24小时响应机制,建立严格的抢修汇报制度,对紧急抢修全过程管理,合理调配资源、快速响应、迅速处理、及时跟踪,事后组织技术力量认真分析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杜绝故障重复发生,全面提升调度管控能力。
优化应急预案流程,加强统一调度应急技术力量。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超前预想为导向,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梳理工作,深入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在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信息资源、系统和设备的基础上,采用先进适用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理装备、设施和手段,全面优化应急流程,提高应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技术支撑能力。切实提高应急处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安全防护意识和科学指挥能力,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补充完善重要通信应急物资,调整和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抢修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应急物资准备,落实保障措施和抢修方案。每年开展信息通信系统反事故演习,提升应急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3.4安全管控能力
强化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7*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实时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隐患。严格事件管理,提高异常事件处理的响应速度和操作安全监督。完善信息系统缺陷管理制度,建立缺陷管理常态机制。深入开展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利用上级检查、专家检查、网省互查和内部自查等一切机会,对设备安全进行统一检查,查死角,找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开展信息系统春秋检工作,规范定期安全大检查、设备关键时期特巡,确保关键时间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对病毒信息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建立病毒信息分析和预测机制,利用IMS、ISS等系统,每天记录病毒信息,每周对病毒木马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加强与信息安全实验室联动,提前掌握病毒木马预测信息,及时下载系统补丁,更新防病毒软件,进一步做好病毒信息管控工作。
加强系统账户的管控工作,实现审计管理。加强系统账户的梳理工作,对系统账户进行严格管理,实现账号分级管理。建立账户审计管理系统,主动监控账户访问操作,对运维人员的访问过程进行细颗粒授权、全过程的操作记录及控制、全方位的操作审计,实现运维过程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审计”,提升运维安全管控能力。
3.5分析预测能力
完善调度报表,提高运行分析水平。不断完善调度日报、周报、年报及专项分析报告,细化调度运行数据分析,提升运行分析质量,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反映调度运行工作的差距和优势,为调度运行工作提供经验指导。
继续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检修计划性。按月召开月度检修计划平衡会,加强与业务部门及运维厂商的沟通,提前掌握各信息系统检修需求,提高检修计划性。
围绕信息通信专业发展实际,开展信息通信系统月度运行评价,通过加强动态调整和持续改进,确保评价的有效性、实用性和导向性,促进责权紧密结合,促进运行水平的全面提升。继续开展设备运行状态评价分析工作,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依据状态评价结果制定不同的检修策略,丰富运行手段,完善设备的效能分析机制。
加强信息通信系统安全运行风险分析和预控,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和月度检修计划。尤其要强化关键业务的脆弱性分析,重点加强网络薄弱环节的排查治理。
3.6全景展现能力
一、充分认识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体系,做好公共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是促进全区公共机构加强能源使用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我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顺利实施。
二、能耗统计责任分工
(一)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组织我区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汇总、上报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负责制定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
(二)区属各公共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
1.在区政府机关大楼办公的各单位能耗数据由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统一采集、汇总,各单位将本单位公用车用油数据汇总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2.在区政府中街子办公楼办公的各单位能耗数据由大楼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统一采集、汇总,各单位将本单位公用车用油数据汇总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3.各街道和教育、卫生、文化、农林等有二级所属机构的部门汇总其下属单位自行填写的基本表后,汇总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4.所有单独办公没有所属机构的一级部门填写基础表后直接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三、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帐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没有所属机构的一级部门填写基础表后直接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有二级所属机构的部门汇总其下属单位自行填写的基本表后,汇总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报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帐》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必须逐月填写。
(二)综合表
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有二级所属单位的公共机构使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区属各公共机构使用,汇总本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
四、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会同统计、编办等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我区公共机构的数量,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须如实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其中,用能人数指单位全部用能人员。如:学校用能人数含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学校临时工;医院含医院医生、护士、行政人员、住院病人数以及医院临时工。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公安、民政等有二级所属机构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GB/T4754-2002)要求,将所属单位全部列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不得不报、漏报下属单位。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帐,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提供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量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
电耗数据采集由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
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或逐户采取调查各用户和公用水耗,然后累计获得整个单位的水耗。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
3.煤耗数据
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
一是对天然气和集中管道供应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或采取诸户调查各用户能耗,应优先选用易获取数据的方式;二是对分户购买的灌装气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
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共用油数据
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表。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五、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人(统计员)负责能源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式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对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本制度规定。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每半年(每季度)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会同统计部门应定期对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各公共机构每月须填写基础表和台帐,每季度向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报送季报表。区直机关事务管理科每半年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同数据分析报告于同年6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下半年统计汇总数据、全年汇总数据和全年数据分析报告于次年1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二)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代码》()要求将其所有公共机构列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中,不得漏报、少报。有所属二级机构的应汇总填报。如:教育系统除包括局机关外,还包括各街道范围内所有的中小学、村小学以及公立幼儿园等;卫生系统除外包括局机关外,还包括区属医院、防疫中心、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院”)在审计工作实践中,通过不断探索与改进,基本形成基于审计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内部审计”的审计模式。
(一)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通过调研并结合院内实际,制定《贵阳院实时监控审计管理办法》《贵阳院审前公示管理办法》《贵阳院审计成果运用管理办法》,建立审前公示、定期提交实时监控审计分析报告、审计成果在院综合信息系统内公告等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二)联网
将审计管理与审计作业系统、用友NC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联网,通过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审计作业模块,可直接根据审计需求采集用友NC财务账务系统中的数据。将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审计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相关审计档案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全部纳入审计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审计人员充分利用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用友财务软件、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等在线信息资源库,根据审计需要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实现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的结合,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的结合。
(三)编制计划
根据《贵阳院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与审批流程》(见图1)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录入审计管理与审计作业系统,明确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计划包含审计项目计划、制度建设、培训工作、会议工作、其他工作5大板块。
(四)授权
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制定《贵阳院向职代会、纪检监察审计专题会报告审计工作的实施办法》,专项审计工作报告均需向院管理层汇报。建立数字工程研发中心、工程造价中心、财务资产部、审计风险管理部协同工作机制,授权审计人员登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用友NC财务管理系统、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获取审计所需财务、经营、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数据。
(五)在线审计
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在线审计工作,在全面审计的同时,重点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合同履行、大额资金使用、投资融资、会计核算异常等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可直接从审计管理与审计作业系统中调取审计底稿模板,录入审计底稿、审计记录等过程审计资料。通过日常监管系统的连续监测,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上报,为院管理层的决策提供支持信息,进一步发挥审计的咨询服务职能。
(六)线下查证确认
根据在线实时监控发现的问题,对院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核查有关会计原始凭证,查阅与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资料以及实地审查、了解相关情况,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并上传审计管理与审计作业系统,便于审计组成员共享审计信息,讨论审计发现问题。
(七)出具报告
总结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审计报告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报送院长、分管院领导及分管财务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
(八)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审计部门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较大违纪违规问题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汇报,便于院管理层在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提高审计效率与效果。
(九)督促落实审计意见
审计部门制定《贵阳院审计报告编制与问题跟踪流程》(见图2),督促院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认真落实内部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与意见,实施审计意见落实的闭环管理。
(十)审计项目信息实时录入
项目完毕后,审计项目相关审计公示、审计通知、实施方案、审计底稿、审计记录、审计报告等资料实时归档在审计管理与审计作业系统,便于日后的审计档案查阅。
主要特点
(一)统一平台,功能完善
审计管理信息系统采用浏览器42中国内部审计20175信息化优秀成果/服务器(B/S)架构,实现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数据共享的管理模式,其审计管理与审计作业系统可实施审计计划管理、资源管理、成果管理、绩效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审计作业、查证分析以及工作流管理和数据接口等工作。该系统能促进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范审计作业流程,提高审计工作成效,满足对审计信息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管理的需要,为集团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评价提供考核依据,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供有效保障。
(二)资源集约,共享协同
在审计管理与审计作业系统资源管理模块中,建立被审计单位库、被审计人员库、中介机构库、内审人员库、法律制度库、文书模板库、审计发现库、问题类型库等多个资源库,实现了集团审计资源的集约,互通有无,协同共享,促进内审人员经验交流和学习,发挥审计合力,提升审计价值。审计人员通过在线作业,能够迅速查看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及时审计和发现问题。有效解决了业务复杂、工作量大的手工审计难题,降低手工审计误差率,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审计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和利用审计法规等资料库,极大促进审计效能提升。
(三)移动互联,动态监控
贵阳院审计人员可通过用友NC财务管理系统实时动态监控财务经营数据,通过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监督经济合同审签情况;通过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监督院属各项目部工程管理情况;通过投资管理系统监督院投资管理情况等。对经营异常、重大项目开展实时监控审计,按月出具实时监控报告,及时督促审计意见整改和落实,实现审计关口前移,提高监控效果。
模式创新
(一)基于在线采集和数据分析,探索联网审计模式
审计人员直接利用用友NC财务软件提供的灵活查询和分析功能,综合运用审计的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审阅法、分析法、抽样审计与详细审计结合法、效益评价审计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运用与投融资、预算编制与执行、成本费用支出等财务运作情况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状况进行实时与动态监控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指标、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被审计单位经营者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价。结合集团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开发的用友审计作业系统软件辅助审计,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财务与经营信息,确保实时监控审计质量,做到及时采集数据、及时审计预警、及时反馈信息、及时督促整改。
(二)审计成果运用和整改再上新阶,推动管理提升
基于审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审计工作成果统计、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审计项目趋势分析、审计效益情况分析、审计意见落实情况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分析等功能,实现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各部门积极协助,通过“集体会诊”,剖析违规问题根源,研究工作难点,落实整改责任,形成分工明确、衔接协作、监督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使被审计单位能够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配合,不仅做到根据整改意见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还从源头上加强风险把控,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操作行为。
主要成效
(一)审计关口前移,实时监控审计应用日渐成熟
贵阳院在“互联网+内部审计”模式推动下,积极开展实时监控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降低了审计成本。“十二五”期间,共计实施审计项目100余个,提出规范运营的改进意见及建议500余条,促进增收节支及避免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促进健全完善制度规定40余项。审计主要关注大额资金、职务消费、业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等重要事项及重点项目管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及时防范风险、揭示风险、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确保管控有效。实时监控审计的按月实施,使院管理层可获取实时监控审计分析报告,发现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营管理等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保护院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手段和方法不断完善
贵阳院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实践中充分利用大数据,对大量的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持续分析和深入挖掘。一是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广泛应用于数据分析、疑点查找、电子数据的整理与归档等方面,提高运用信息化平台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加大数据分析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重视审计信息化对审计管控的支撑作用。加强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借助数据分析支持审计结论,推进实时监控、动态监测的联网审计,提升审计信息化整体水平,促进审计管理综合水平迈上新台阶。2014年建立了风电、土建大宗采购数据库,审计人员利用数据库比对风机、塔筒同类市场价格,评判价格公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2015年实施的花溪云顶一期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通过用友NC财务管理系统、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审计人员可获取项目工程进度、财务核算资料。审计人员项目工地出差2次,一次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现场实地勘察,另外一次为升压站备品备件盘点,节约了差旅成本。
(三)建设审计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
实现集团公司对成员企业内审工作的统一管理,优化集团审计资源信息库,实现对各类管理信息资源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可动态监控各类审计项目并进行全程指导和质量管控,提出建设性审计建议,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支撑,增强审计的增值服务职能。使贵阳院经营管理在统一、透明、标准的审计监控下阳光运行,提高业务运营合规性和效益性。2015年贵阳院基于贵州花溪云顶风电场一期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和集团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平台交流,建立了贵阳院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标准版文本,促进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夯实审计系统管理,促进审计价值增值
一是高度重视审计项目全过程系统监管。夯实审前调查,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风险管理状况,锁定疑点线索;实时监控审计项目信息进程,充分揭示重大风险隐患;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着重体现对重大风险事件的揭示和系统性风险的分析;注重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信息沟通协调,实现审计结果利用最大化。二是加快审计信息化对审计管控的支撑作用。年度审计计划、审计人员、审计工作进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的实时动态更新,标志着审计工作管理综合水平迈上新台阶。2015实施贵州花溪云顶风电场一期总承包项目前,审计人员已通过院授权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用友NC财务管理系统,监督工程实施全过程,明确总承包合同成本、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为本次工作重点,分工合作,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录入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审计实施资料全存档,便于审计人员共享项目审计成果。
(五)健全审计大监督体系,发挥监督合力
一是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形成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预防、不断规范企业管理的运行机制;强化各职能监督的工作力量、工作手段的优势互补,形成过程监督、结果监督及责任追究相融合的整体监督体系。二是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党建与纪检监察审计专题会议、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和各类专题会”平台,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法律、风险控制及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实现职能互补,形成监督合力。贵州花溪云顶一期风电场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尝试人力资源的整合利用,充分利用贵阳院财务资产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工程造价中心、工程建设事业部等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组成工程审计组和财务审计组,分工合作,使整个项目得以圆满完成。
(六)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综合管理水平
【关键词】 通信企业; 维护费用; 审计重点; 审计方法
维护是指通信企业将通信设施的维护工作外包给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办理,包括传输线路、铁塔、应急发电设备、空调、电源设备等配套设备和网络设备的代维以及基站巡检等。代维工作内容一般包括现场巡检维护、故障处理、应急处理、参与工程验收、基础资料管理等,由此支付的代维费用由于发生频次多、金额大、范围广、涉及专业技术性强,既是通信企业营运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通信运营企业日常审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我国通信企业正处于战略转型关键时期,低成本高效运营是转型的重点,代维费用审计的重要性凸显。本文拟结合工作实践,就代维费用的审计,探讨其审计重点和方法。
一、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审计
(一)审计重点
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系统的代维管理制度。首先企业是否从业务范围、职责要求、代维公司管理、合同签订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其次是否建立代维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最后是否健全监督、检查管理流程。
(二)审计方法
1.审阅企业代维管理制度。检查是否对代维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确定代维工作的管理职责和要求、代维公司的管理以及代维合同和考核的管理;代维费预算编制和审批流程是否合规。
2.到企业代维管理部门实地检查。查看代维业务管理模式,了解负责代维管理人员和职位情况;检查代维合同;根据上年度代维情况和本年度固定资产规模新增和资产淘汰报废情况,判断本年度代维工作计划是否切合实际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3.实地了解代维公司的资质和能力。检查代维公司是否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具备从事相关代维工作的专业资质和等级证书,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注明可从事相关专业工程或维护服务工作;代维公司应具备完善的维护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及生产流程,专业的技术能力,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代维公司准入审批及管理审计
(一)审计重点
代维公司准入管理流程的科学性和审查的公正性;是否对同一代维主体项目选择两家以上的代维公司进行代维,以促进代维公司之间的良性竞争;对代维公司开展定期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情况。
(二)审计方法
1.检查公司代维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司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等相关规定,通过访谈、审阅资料了解代维公司准入审批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代维公司准入审批材料,审查是否符合公司招标和采购程序,是否通过招投标、议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代维公司;检查单一来源采购是否报经上级管理部门书面批准。
2.检查代维考核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对代维公司进行考核及考核的情况如何;检查是否依据考核标准对代维公司的违约行为进行扣分;代维公司违反代维合同的相关约定导致移动公司损失的,如损坏通信设备、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导致通信信号中断等,除代维考核扣分外,是否要求代维公司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考核结果是否与下一年度代维公司的选择挂钩;代维公司是否将代维工作转包、分包。
3.检查网管监控系统记录,抽查代维公司部分维护业务,按照合同考核约定进行现场考核,确定企业考核考评是否真实有效。
4.代维公司是否组织进行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并且确保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代维公司是否与代维人员建立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完善相关用工手续,有无按时发放代维人员薪酬,有无为代维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代维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审计
(一)审计重点
代维合同是否明确代维费用明细项目及支付方式;合同中规定的代维费用标准与测算编制的费用标准是否相一致;代维公司为关联方的情况下,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是否符合企业规定要求;每个合同只能签订一个代维主体项目,若一个代维公司承担多个代维主体项目,是否与其分别签订合同。
(二)审计方法
1.检查代维合同,是否明确对代维公司工作考核的条款,考核结果与代维费用挂钩条款是否合理。
2.获取企业代维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了解代维费用指标的制定和测算情况;代维公司招投标中标底价格组成,特别是人工费、仪器、车辆使用费、办公场地租赁费和管理成本等代维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合理。
3.对代维费用的单价标准,开展横向、纵向对比,对存在差异进行分析;对于分公司自行开展的代维项目,代维费用测算依据是否合理,是否开展了充分的竞争性谈判等。
4.检查合同条款内容符合上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自行开展的代维项目,合同的签订、审批、条款是否规范;投标单位是否超出上级招标规定的入围名单。
5.检查公司应急代维日常维护作业记录和处罚记录,查看代维公司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日常作业,查看日常调度、应急响应、考核记录等是否及时、完整和真实等;是否存在代维公司应承担造成重大网络事故责任而未让其承担。
四、代维费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审计
(一)审计重点
企业应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和流程,根据公司的年度发展计划、经营目标合理编制代维费用预算,重点关注主要网络设备、传输线路、铁塔、配套设备等代维费用预算;企业要对代维费实际支出与年度代维工作计划和预算金额进行分析控制,保证费用的合理使用。
(二)审计方法
1.审阅年度维修费预算,检查代维费用预算编制过程是否符合预算管理办法和流程的要求,相关的费用标准是否符合规定;预算编制对年度预算增减情况是否进行详细的分析和预测,年度预算能否满足实际代维工作需求。
2.获取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代维费用预算额度,检查审批资料与上报预算的差异,对报告期代维费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出上级规定的代维业务范围,是否履行报批手续等。
五、代维费支出情况审计
(一)审计重点
代维费占维修费比率,代维费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代维费占运营支出比重,代维费占固定资产净值比重等;当年代维费用与上年同期比较,与预算额度比较。
(二)审计方法
1.收集企业报告期内代维费财务数据,进行年度、季度和月度代维费规模统计分析,同时分专业对代维费用指标发生额进行统计分析;检查年度代维费实际数是否在预算内可控制,超预算执行是否有报批手续,超支原因是否真实合理。
2.检查代维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审查其是否对代维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异常情况是否上报;对执行异常情况,是否及时调整预算,对代维费支出是否进行了有效控制。
3.抽样检查审计期间代维公司季度考核表,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条款和作业记录,进行重复性验证,验证考核结果是否真实准确。
六、代维费用结算流程审计
(一)审计重点
经办部门是否根据合同的约定对代维费用进行确认;根据考核的结果,调整费用支出的实际金额;费用的确认是否独立地与编制人进行复核,并按照审批权限提交主管部门领导审批;是否根据公司预算情况采取预提方式或按照实际发生方式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二)审计方法
1.获取报告期代维费用支出的会计凭证,检查代维费用是否按照合同或管理办法约定进行确定,金额是否计算准确;相关的扣减因素是否已进行了扣减,扣减金额是否准确;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2.检查预提方式下在ERP系统中计提当期的代维费,是否符合代维合同条款,在实际付款时,调整维护费用科目和预提费用科目是否正确。
3.检查代维费明细账,并通过代维合同或供应商筛选等方式挑选出代维费明细账。抽取金额较大的代维费用发生事项,获取相关会计凭证和附件,通过代维费用计算表,查看列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其他费用列支本科目的情况;代维费用账表数字是否一致;账面列支费用的所属期间与合同、发票是否一致;核对代维费用计算表和账面列支数额,查看年末账面列支数额与代维费用计算表是否一致,有无计提数大于实际数情况。
【关键词】流程再造;管理机构;目标分析;流程步骤;控制点分析
在油田开发后期,随着开采、开发难度日益加大,投入产出矛盾日益突出,成本控制难度进一步加大,这些日益增多的问题和矛盾为油田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油田企业必须全方位地加大成本控制力度,作为占油气生产总成本20%左右的人工成本越来越成为制约油田企业科学持续发展的一大难题。因此,油田企业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就必须对人工成本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确保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寻求人工成本投入最佳的途径,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
为实现人工成本的有效控制,并将人工成本管好、用好,发挥人工成本在生产经营中的激励、约束和保障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对现行的人工成本业务流程实施再造,以扭转人工成本管理无序的局面。
一、建立人工成本管理机构
为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实施有效的人工成本控制,更好地与集团公司对接,保证人工成本指标在预算内运行,油田企业成立了人工成本管理项目组。人工成本管理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工成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人工成本预算(计划)的编制,核定下达人工成本计划,定期进行人工成本分析,监督、检查各单位人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等工作,同时,为避免对人工成本管理工作有条不紊,还需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工、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进行业务目标分析
业务目标分析,主要包括经营目标分析,财务目标分析,合规目标分析。经营目标分析主要分析企业是否根据上级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制定合理控制人工成本和提高人工成本使用效率的措施,企业的员工结构、数量是否与企业发展目标相适应,企业是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因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人工成本使用效率低下,影响员工积极性和队伍稳定等风险;财务目标分析主要是分析财务部门对人工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人工成本概念、范围理解是否有误,以及未按规定核算导致信息失真,可能造成人工成本失控等风险;合规目标分析主要分析工资、福利、保险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石化、油田的规章制度,劳动报酬的支付是否建立在劳动合同的基本之上,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违反工资、保险、福利等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和违反合同约定,引起劳动争议及法律诉讼导致赔偿、遭受处罚等增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声誉等风险。
三、进行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分析
在对业务目标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要实现人工成本的有效控制,还必须对本单位人工成本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理清控制点和责任部门,并对人工成本业务流程的步骤和控制节点进行分析,明白人工成本控制的关键点在什么地方,以做到有的放矢。人工成本业务流程步骤包括:
1、用工计划制定与下达。用工计划是实施人工成本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根据法律、法规和油田发展战略,油田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及年度用工计划。各单位根据油田的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工计划,制定本单位的用工管理办法及用工指标具体分解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用工计划制定与下达业务流程中主要包括用工计划编制、用工计划分解、用工控制三个环节。
2、薪酬福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薪酬福利政策的优劣是吸纳员工、留住员工、减少劳资纠纷、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战略发展所需要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好的薪酬福利政策能增强员工的归宿感和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认同和支持。因此,制定和落实好薪酬福利制度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薪酬福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业务流程中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分配制度、制定薪酬支付办法、制定社会保险、住房等福利制度四个环节。
3、实施人工成本管理。人工成本管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围绕劳动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进行界定、核算、支付、调整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对油田来说,人工成本管理基本原则是:细化人工成本统计范围和口径,规范相关费用支出标准,完善统计分析制度,增强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明确人工成本管理部门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人工成本预算管理,健全年度预算、统计分析、监控预警、年度考核的管理制度,增强各单位人工成本调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实施人工成本管理业务流程中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考勤管理、编制人工成本预算、工资发放与核算、进度控制、统计上报六个环节。
4、人工成本分析与考核。人工成本分析是按照企业规定的人工成本统计范围和口径,准确、完整地统计、填报人工成本统计报表,并采用特定的指标对企业的人工成本运行状况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对比分析,反馈监管信息,为企业进行人工成本控制提供决策依据的过程。各单位年度人工成本总额及其工资总额、劳务费总额等构成项目应分别控制在油田下达的控制数以内。人工成本分析的基本原则是时效性、针对性、真实性;人工成本考核,是对各单位人工成本管理工作一个评价,主要评价指标包括人工成本总量指标、人工成本结构指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指标、人工成本水平指标、人工成本水平指数等,人工成本考核不是为奖励而考核,考核目的在于促进各单位人工管理水平,提高人均人工成本水平,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在这个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控制要件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分析报告、人工成本统计表。
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发展改革委2014年将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和调控机制,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2014年我国将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发挥市场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为此,2014年将选择部分品种和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同时,将继续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进一步完善生猪调控预案和大宗农产品储备吞吐调节机制。继续支持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快主产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中国养老保险
“去碎片化”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国务院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2014年通用分类标准
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最近,财政部、国资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扩大2014年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范围。根据《通知》,参与2013年实施工作的各地方大中型企业,2014年继续实施,鼓励各地方财政部门自愿扩大实施范围。地方实施企业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二是财务报告不涉及国家秘密;三是会计信息化基础好,人员素质高。另外,相关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实施企业积极探索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在内部管理中的应用,实现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的相互促进。
四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14年正式实施
2014年1月1日起,四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规正式实施。此前,财政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三个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针对彩票行业制定了专门的《彩票机构会计制度》。此次修订的高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行业会计制度,对上述事业单位核算内容和会计科目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调整,对其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信息提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出台的《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对规范彩票会计核算行为有了更为明确、详实和全面的规定。
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
要求严格会计制度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严格会计制度,保障公共资金安全,并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促政风转变,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会议要求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此外,会议还在资金的使用、审批、监督等方面做了相关要求,以此更好地推进廉政建设。会议还对资金使用的信息透明度做了要求。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IAASB就五年战略规划
和工作计划征求意见
最近,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了《2015年-2019年战略规划》和《2015年-2016年工作计划》,并向公众征询意见。这两份文件重点强调了IAASB对于制定和维护高质量国际审计准则,以及促进其在全球范围内的采纳与应用的承诺。在这份题为《在不断演变的世界格局中全面履行公众赋予我们的职责》的战略计划中,IAASB明确了今后5年的工作目标:制定和维护高质量的国际审计准则,为高质量的财务报表审计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IAASB所制定的准则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当今世界,满足利益相关人的需求;与财务报告供应链的各个参与方紧密合作,互通有无,共同提升审计质量。
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
税前扣除申报再出新规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公告》将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分为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并进一步明确企业应采取的申报方式。《公告》规定,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可以采取清单申报的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企业需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因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两部门规范船舶进口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最近,一些地方、部门在未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保税港区对进口船舶实施保税登记,针对这一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规范船舶进口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口保税政策不适用于并不能实际入区的进境船舶。为规范政策,避免对国内船舶工业的发展造成冲击,除符合条件可享受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船舶外,其他在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登记的进境船舶,应按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统一执行现行船舶进口的税收政策,照章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号)。《通知》明确,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开发回迁安置房营业税
有新规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号)。《公告》规定,纳税人以自己名义立项,在该纳税人不承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回迁安置房,并向原居民无偿转让回迁安置房所有权的行为,应按规定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但其计税营业额不包括回迁安置房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公告》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告》生效前未作处理的事项,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
免契税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号)。《通知》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通知》自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同时废止。
财政部进一步加强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最近,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和中央文化企业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2013年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统计分析工作。根据《通知》,报送内容包括《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该表由中央文化企业负责填报,填报范围为本企业备案的项目,不包括报送财政部备案的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本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情况及相关经济行为的完成情况;对本级及各级子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的检查情况;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IVSC出台信用及债务
关键词:党委理财 预算统揽 标准管理 程序控制 内控督导 问题导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更加重视,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多,后勤保障任务愈加繁重,财务管理要求更加精细,对各级消防部队单位党委理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财经管理,提升经费保障绩效,结合消防部队工作实际,笔者以为,要做到以下“五个坚持”:
一、坚持预算统揽,实行源头控制
一要在强化预算法规意识上使长劲。要将预算法规制度纳入各级党委、机关学习计划,牢固树立“编制预算就是立法、执行预算就是守法、背离预算就是违法”的意识。二要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上下功夫。突出经费保障重点,加强预算项目论证评估,严格落实预算编制要求,将预算经费、历年经费结余、预算外收入,以及存量资产等所有财力全部纳入预算这个“笼子”统筹配置。三要在增强预算执行效力上见实效。落实预算管理责任,坚持早计划、早采购、早执行,定期分析事业建设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管控,定期公示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
二、坚持标准管理,实现精准保障
一要坚决执行全军统一的人员生活待遇标准。每月工资津贴要及时足额保障,职务、警衔、岗位等有调整的,要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相应调整工资津贴标准;对卫生、通信、油料管理等特定岗位,对基层单位主官、旅团职单位主官等工作岗位,对夫妻分居、独子保教等人员,要准确界定享受人员范围,要按全军统一调整规范津贴补贴。二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财政部在2014年制定出台了《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各省市也相继制定出台了本地区的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保障标准,要有一个增长机制,消防经费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与消防事业发展要适应、要与履行职责任务需求相适应,要拓展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范围,自觉接受财政监督。三要严格落实行政消耗性经费开支限额标准。应严格执行全军和部队上级统一的标准,单位对部分经费开支项目自已制定的开支限额要符合规定、切合实际,在具体经办、验收确认、财务审核、领导审批等各个环节中加以规定,并严格落实。
三、坚持程序控制,实施全程监督
一要规范党委理财程序。充分发挥党委理财的“指挥棒”作用,对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经费开支、大宗物资采购、年度经费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大项资产处置和资产统计分析报告等,需要提交党委研究。要认真准备提案材料,涉及其他部门的业务,应提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要落实法定采购程序。对于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性资金,应该执行地方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对于有些使用部队自有资金进行的采购,金额不大、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可由部队内部的采购部门组织实施;采购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可以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如招投标集团公司)组织实施,确保采购规范运作。三要严格报销结算程序。对一些重要工作任务、重点项目建设、复杂敏感事项等方面的开支,在具体实施前,应向党委领导及时汇报。付款结算要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和公务卡来办理,减少直至取消现金结算。单位财务部门在制单、审核、复核、审批等工作流程中,要严格把关,把隐患消除在初期阶段,为党委领导当好守门员。
四、坚持内控督导,实时跟踪问效
一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财务机构设置、财务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分工,到经费标准控制、请示报告制度、预算监督审查等,都需要通过设置内部控制制度,科学有效运转。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会计与出纳、开票与收款、预留银行印鉴(网银支付密码)等工作岗位,必须坚持相互分离、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确保资金安全。二要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出纳岗位人员要落实日清月结制度,会计、出纳人员要每月对账,票据管理人员、出纳人员要定期核对票据使用情况,后勤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每年要开展一次资产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前,财务部门还要核对往来款项、经费上缴等情况,确保会计信息及时处置。三要充分发挥内审作用。上级内审机关对下级单位主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大项经费开支等重大项目,可以引入内部审计监督,对一些单位的日常经济活动,也可以通过内部审计的形式,规范财务收支活动。
五、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责任到岗
一要善于发现问题。要认真学习、了解掌握必要的财经法规和财务知识,关注学习最新的财经信息和制度规定。建立检查底稿,实行签字负责,必要时,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人员对相关事项签字确认。对检查发现的碎片化的问题,要善于进行分类归纳,区分重点、区分类别,关注重点项,合并同类项。二要勇于正视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涉及财务工作也有80条禁令,要了解这些财经管理的底线、红线,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坚决不能做,要守住底线。对总结归纳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深入查摆剖析,分析具体原因。哪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就由相应的人员承担责任。三要敢于解决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建立加强财经管理的长效机制,问题整改要限定时间、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真正把整改方案落到实处,在总结经验教训中加以提高和规范。
参考文献:
[1]谈彩云.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提高军费管理绩效[J].队财务,2016年7月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五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央企业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其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的统计分析资料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资产评估
第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第八条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九条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三)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四)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五)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第十条企业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隐匿或虚报资产。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其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章核准与备案
第十二条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及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附件1);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四)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五)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六)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
(七)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
(八)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三)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依据是否适当;
(七)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八)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九)参与审核的专家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七条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附件2);
(二)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三)与资产评估项目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所出资企业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对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五)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六)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二十一条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第二十二条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内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评估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四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经济行为的合规性;
(二)评估的资产范围与有关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三)企业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资质和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
(五)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六)经济行为的实际成交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七)评估工作底稿;
(八)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九)评估报告对重大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影响的披露程度,以及该披露与实际情况的差异;
(十)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抽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资产评估项目的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确认其相应的经济行为无效: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二)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
(三)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四)应当办理核准、备案而未办理。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国有资产评估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正当使用评估报告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受托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中介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