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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最重要的财务指标是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用于判断上市公司的收益状况,一直受到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极大关注。证券信息机构定期公布按照这三项指标高低排序的上市公司排行榜,可见其重要性。但笔者建议在使用这三个指标时要做一定的调整,尤其是在选择投资目标,以期寻找一个有真正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时。以下就为什麽要调整及如何调整逐一论述。
一、调整的原因:上市公司具有利润操纵的动机与行为
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关键在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润操纵行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会计环境和经济环境,以论证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是否具有利益驱动。
(一)、在发行市盈率受到限制时为提高发行价格而进行利润操纵
就中国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而言,新股发行额都是“稀缺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要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只有尽量提高发行价格。新股发行价格受到发行市盈率的限制,一般不能超过15倍。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发行市盈率若高于15倍一般很难获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准。在发行市盈率为常量的情况下,要提高每股发行价格唯有在每股收益这个变量上做文章。1996年以前计算发行市盈率的公式是:“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年度预测的每股收益”,于是1996年以前发行新股的不少公司将盈利预测高估,其中少数公司盈利预测数远低于实际完成数。针对上述情况,证券监管部门对计算发行市盈率的公式做了修正,修正后的公式为:“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新股前三年平均每股收益”。于是此后发行新股的公司多在历史数据上做文章。有的公司把不能直接产生盈利的资产尽量剥离,以较低的费用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而使利润增加。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由于受发行新股额度的限制,只能从原有总资产中剥离出一部分资产折股作为发起人股,对这部分资产的盈利能力只能根据历史数据进行模拟,模拟计算的利润无须缴纳所得税,但却是制定发行价格的依据,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二)、为获得配股资格而进行利润操纵
大多数上市公司上市的目的是为了能方便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在中国大陆,股份有限公司已有数万家,但其中只有数百家上市公司能够以向老股东配售新股的方式筹集资本。因此许多人认为,如果失去了配股资格也就失去了公司上市的意义。
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配股资格有严格的要求:上市公司在配股的前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10%以上,三年中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记录。而且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投资者往往认为该上市公司具有发展潜力。于是在政府对配股行为的行政干预,上市公司自身发展对配股资金的需求,以及投资者简单的价值判断对上市公司形成了压力。在这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净资产收益率10%成了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首要目标。
于是我们就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区间的上市公司很多,而净资产收益率位于9%~10%区间的几乎没有(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只要三年保持9%以上即可获准配股,因而属例外)。
(三)、为避免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摘牌而进行利润操纵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被中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前已述及,公司取得发行额度且争取上市非常不易,公司上市后又被摘牌,不仅对股东而言是莫大的损失,而且公司丧失上市资格意味着一种宝贵的稀缺资源白白浪费。上市公司往往认为股票被摘牌是对公司的最严厉的处罚,所以宁愿帐务处理上玩一些花样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也不愿意出现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判处“死刑”。
由以上分析可知,上市公司确实存在利润操纵的动机,上市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件也屡见不鲜,程度更恶劣的如“琼民源”“红光实业”事件,这些都证明了对上市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在使用时进行一定的调整更为必要。
二、对净资产的调整
对净资产进行调整,应予调整的项目其实就是上市公司易通过其进行利润操纵之处。调整后的净资产能使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财务指标的决策相关性大大增强。如何对净资产进行调整呢?参考1997年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可对净资产进行以下四个项目的调整。即: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和递延资产四个项目。下面对每一项目进行逐一分析,揭示其可被利用来进行利润操纵之处。
(一)、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四个项目,但应收票据一般为短期信用票据,其呈兑期一般在一年以内,因而“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般只包括“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三个项目。
从国际惯例来看,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某一公司而言,存在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而且即使存在,也早已100%地计提“坏帐准备”,直接将其潜在的损失全部进入当期损益,因而对帐面股东权益不存在负面影响。而在我国,由于存在大量的“三角债”,以及人为利用关联交易通过“应收帐款”项目来进行利润操纵等情况。因而“应收帐款”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不少企业甚至大量存在三年以上帐龄的应收帐款。再者,由于我国过去的财务制度规定的坏帐的计提比例太低,造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广泛存在资产不实,“潜亏挂帐”现象突出。而资产的本质是可以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也就是说,资产能单独或与企业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产相结合,直接或间接地为未来的现金净流入做出贡献。显而易见,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很难为企业的现金净流入作出贡献。列做企业的一项资产容易给使用者造成误解。
预付货款与应收帐款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商家相互提供的一种信用。一旦接受预付款方经营状况恶化,缺少资金支持正常经营,那麽付款方的这笔货物也要遥遥无期。有时,预付货款也是关联方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所以,把预付货款作为调整净资产的一个项目是比较稳健的做法。
其他应收款项目原指企业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如企业发生的各种赔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但在现实中,其他应收款却没有如此简单。如:B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该意见称:“1995年二电炉厂因设备故障而停产发生的费用8194625.06元,历史遗留的工程设备大修理支出6282661.75元,列入待摊费用和其他应收款,未计入当年损益。”上述两项费用如在本期确认,将会使税前利润因此减少14477286.81元。由此可见,其他应收款在此起到了推迟确认费用的作用,失去了其原有意义。
(二)、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待处理财产净损失一般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的盘盈和毁损。这些财产损失除少量可由过失人负责赔偿,或由保险公司赔偿外,其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便为“待处理财产净损失”其一般处理为:通过“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项目进入损益表,减少当期税前利润。所以,“待处理财产净损失”的经济实质是本应进入损益表冲减利润的损失或费用项目,根本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而且,不少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挂帐列示巨额的“待处理财产净损失”,有的甚至挂帐达数年之久。这种现象明显不符合收益确认中的稳健原则,不利于投资者正确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三)、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并无实质上的重大区别,它们均为本期公司已经支出,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益费用确定的“配比原则”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简言之均为“等待摊销的费用”,只是“待摊费用”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而“递延资产”的摊销期超过一年,因此可将之称为“长期待摊费用”。从严格意义上讲,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并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应为对于它们很难估计其是否有预期的未来收益或服务潜力,但它们似乎又同未来的经济利益相联系,而且在会计实务中,不少人也习惯与把已发生的成本描绘为资产。因此,成本就是资产的观点,加之收益确定时“配比原则”的需要,使得这些递延项目也能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方式进入资产负债表。
总之,递延项目既包括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又包括很难确定其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支出或损失,但却以尚未耗用的未来经济利益的面貌出现,且金额一般较大,因而只能按照配比原则在其受益期内摊销。但在一些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中,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摊销很不规范,为上市公司推迟确认费用提供了便利。如:N公司在年度报表审计中被出具保留意见,该意见称:“贵公司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摊销上不够规范,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影响了经营成果。”据检索: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会计年度,利润总额为346.82万元,仅为上年的15%,而年末待摊费用余额高达23568740.85元,年末递延资产余额高达47207083.83元,两项合计占流动资产年末余额的15%以上。看来,如果N公司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两个科目的使用及其摊销规范一点的话,说不定N公司在当年就会出现亏损。
以上举出的只是些被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例子,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就没有问题。因为被出具保留意见的毕竟只是问题被暴露的少数。所以,若进行稳健的投资,将净资产进行以上几个项目的调整不失为一种对投资者的保护。因为若是一个业绩确实不错的公司,上述几个项目占净资产的比重不会太大,调整的影响自然很小。但一些存在利润操纵现象的公司的调整结果则会有很大差异。
三、对净收益的调整
在上市公司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况下,对净收益进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每股净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这两个财务指标的决策相关性。刚才介绍的几个科目多被用来推迟确认费用,下面则从收入方面对净收益进行调整。
首先,笔者建议用主营业务收入代替净收益来重新计算,作为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参考项目。主营业务收入指经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有时,如果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兼营业务量较大,且为经常性发生的收入,也可归为主营业务收入。
一般而言,一个业绩斐然或者成长性很好的企业往往是因为在其主营业务上取得了成功所致。一个企业或许可以将多余资金用于寻找新的增长点或开展多角经营。但最好也要围绕其主业经营,即发展一些与主业相近或相似的行业,即这些行业在技术要求、工序要求、人员要求方面与主业近似。或者,新发展的业务是为了支持主业的进一步发展。如:彩电企业收购一个电子器件工厂;食品企业收购一个种植基地等。三九集团就是一个多角经营成功的例子,它经营的产品种类虽然很多,但仍集中在医药、生化方面。而巨人集团本是一个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却贸然去做房地产,它的失败也不是偶然的。所以,我们在解读一个财务报表时,如果一个企业的利润不少一部分来自于非营业利润,如:出租房屋出租土地等其他业务收入,或来自于资本市场上的炒作等。这些与企业的长远发展并无十分明显的相关性,很难由这样的利润认定其有长远的投资价值。
至于企业按权益法或成本法计算的“投资收益”,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处理。若这部分投资收益来自被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则也可并入主营业务中进行计算,但投资收益往往来自于关联方,这一直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一个黑洞。所以,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则也应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主营业务的重要性也可通过现有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说明。有研究者认为我国股市中实际上已出现了5种类型的绩优股,除传统的老牌绩优股外,还有高科技绩优股(如东方电子、清华同方、中兴通讯等);重组绩优股(如:国嘉实业、方正科技等);享有资源优势型的绩优股(如:稀土高科、东阿阿胶等)和新上市绩优股(如:中关村、清华紫光)不难发现,这些绩优股之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十分明确的主业,其主要经营产品有的甚至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众所周知,1998是股市的一个“资产重组年”,很多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但根据《中国证券报》的一项调查表明,98年进行了资产重组的企业,其后的业绩不尽相同,业绩令人满意的重组往往是在经历了大股东变更后,大大改善了治理结构,有的通过彻底的置换,更换了经营范围,有的由于剥离掉劣质资产强化主业 而适应路大增.......。由此可见,主营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另外,对于房地产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房地产业子公司要注意其在收入确定方法以防止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发生。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往往需要几年,按照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理论,房地产企业在预售房屋或签定售楼合同后,按工程进度确认销售收入和与之相对应的成本也不无道理,但有的企业却以售楼合同金额确定为当年销售收入,从而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过以上调整,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这三个指标虽然会由于这些稳健的调整而在某些方面降低其相关性,所以,不要求也不可能要求全部上市公司方公布调整后的数据。但投资者若将其用于对企业的盈利状况进行评价,其可靠性无疑会大大提高,比较适应我国当前股市的某些现状。
参考书目:
【关键词】 医院财务制度; 新旧变化; 概说
始于1999年1月1日的旧《医院财务制度》,起初不仅在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还历史性地促进了医院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疗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新医改的不断深入,旧《医院财务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局限性逐渐显露出来,已经不能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了。这次出台的新《医院财务制度》,针对旧制度在医院财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完善、充实、强化,既注重于医院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又注重于医院财务管理信息决策效用的提高。比较新旧《医院财务制度》,在框架结构上,全文由原先的十四章六十条扩充至十六章八十二条,增加的两章主要在于突出、强化成本管理和财务监督;在条文内容上,各章节或多或少地都有一些关键性的变化,主要是适应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的要求以及为加强财务管理而发生的确认方法和管理方式的改变。
第一章 (总则)的主要变化
1.将医疗卫生服务划分为两块,适用范围缩小。旧《医院财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门诊部所、卫生院等,是一部行业制度;新《医院财务制度》只适用于前者中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等,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则另行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由此出现的状况是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分别执行两部财务制度。
2.财务目标发生转向,要求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旧《医院财务制度》以社会效益为主,强调经济效益服从于社会效益;而新《医院财务制度》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中心,强调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即财务目标由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转向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3.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有所新增。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等新增到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中。
4.明确三级医院须设总会计师。新《医院财务制度》将总会计师的设置作为完善医院财务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强调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的主要变化
1.微调预算管理办法,将补助由定额或定项的二选一方式改为固定的定项补助方式;将结余留用改为结余按规定使用。同时,新《医院财务制度》鼓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2.新《医院财务制度》从强化医院预算管理的角度出发,对预算的编制、审议、上报、审核批复、执行、调整、分析、考核、评价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内容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增补了对预算执行结果要分析和考核评价的新要求。
第三章 (收入管理)的主要变化
1.调整收入内容的次序。在旧《医院财务制度》中,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列医院收入的第一、二位,医疗收入位列第三,药品收入、其他收入依次后列;新《医院财务制度》将医疗收入移至第一位,相应后移财政补助收入。这种变化,表面上是医院收入结构变化的反映,实质上体现的是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应当与其医疗服务支出相配比的原则要求,医院作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只有因政策原因而导致的收入不足部分,才能由财政补助收入补偿。
2.强调收入过程的规范管理。一是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体现医院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二是要适应配比性原则的要求,把收入与成本核算的口径和对象统一起来;三是加强内部控制,严防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医院收入现象的发生。
3.修改了药品收入的管理办法。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不是药品销售商,新《医院财务制度》终止单列药品收入,是对医院准确定位的表现。
4.单列科教项目收入。这是医院应当重视科教工作的体现。将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单列出来,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单独考核其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是确保科教项目经费投入和提高使用效率的好办法。
第四章 (支出管理)的主要变化
1.旧《医院财务制度》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新《医院财务制度》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显然,新制度提出的资产耗费和损失问题,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重要依据。
2.适应加强支出管理和便于成本核算的要求,调整了支出的项目内容。
3.单列科教项目支出和管理费用。与单列科教项目收入相配比,单列科教项目支出;将管理费用单列出来,便于费用的归集和合理分摊。
4.与药品收入不再单列理由相同,不再单列药品支出。
第五章 (成本管理)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更加重视成本管理,将其另列出来独为一章。
2.提出成本核算应遵循的几个原则,其别需要关注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
3.明确成本核算应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不同,合理选择成本核算方法。
4.规范各种成本核算方法下的费用归集和分摊。
5.框定了医院成本核算的范围。
6.明确医院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的方法和要求。
第六章 (收支结余管理)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采用分类多步骤方式计算收支结余,调整了业务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
2.单列科教项目收支结余。
3.将业务收支结余(正数)提取专用基金的条款,由硬性规定改为或可的软性规定。
4.采用业务收支结余率、次均费用等控制指标,加强对收入上缴地区的收支结余考核管理。
5.删除分配一词,分配管理进一步倾向地区化和个性化。
第七章 (流动资产管理)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引入货币资金、存货等概念,规范了流动资产项目。
2.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资金项目,便于跟踪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
3.下调坏账准备年度提取比例幅度,并将计提具体办法的确定权赋予省级财政、主管部门。
4.药品由旧制度的按零售价核算改为按实际购入价核算。
5.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低值易耗品,由可分期摊销改为可五五摊销。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上调了固定资产确认的单位价值标准,并明确其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2.将图书从固定资产的分类中剔出,但其实物管理仍要求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废止提取修购基金,改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反映固定资产因磨损而损耗的价值以及固定资产净值。
4.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划分为两类,明确维护费用计入当期支出。
5.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出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的新要求。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枚举增列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为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摊销起点的表述由开始使用之日改为取得当月。
3.开办费由原先不短于5年的分期摊销,改为在医院开业时一次计入管理费用。
第十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不再视医院为对外投资的完全权利主体,严控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限定对外投资的范围为医疗服务相关领域。明确规定医院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2.删减对外投资的决策过程条文,提出医院应当遵循投资回报、风险管理和跟踪管理等原则,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十一章 (负债管理)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取消长期负债概念,改称非流动负债。
2.明确医院无非流动负债决定权,实质上不再允许医院负债扩张和资本运作。
3.明确非流动负债原则上由政府负责偿还。
4.提出财务风险管理问题。
第十二章 (净资产管理)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对“事业基金”的概念作新的解释,原先是指未限定用途的基金;现指按规定用于事业发展的净资产。
2.停用固定基金概念,不再单独反映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
3.调整专用基金组成内容,废止修购基金,新增医疗风险基金,并规定医疗风险基金的计提比例和使用范围。
4.强调职工福利基金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
5.增设“待冲基金”、“科教项目结转(余)”项目。
第十三章 (财务清算)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增列了划转、合并、分立三种医院应当进行财务清算的情形。
2.明确要求谨慎处理清算期间医院发生的经济事项。
3.明确清算财产在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4.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规范医院划转、合并、分立的资产处理。
第十四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调整了财务报告体系的构成内容,将基金变动表换成了净资产变动表,改造了收支明细表,新增了现金流量表及有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2.财务情况说明书增加预算执行情况、成本控制情况等主要说明内容。
3.调整充实财务分析指标,既着力于增强财务分析指标的系统性,又着力于提高财务分析指标的有效性。
4.明确医院应当按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5.明确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第十五章 (财务监督)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更加重视财务监督工作,将原先的零星条文扩充另立为一章。
2.明确了财务监督的内容。
3.明确了财务监督的责任人和方法。
4.明确要求医院接受外部财务监督。
第十六章 (附则)的主要变化
1.新《医院财务制度》明确制度执行分两步走,即先试点城市执行,半年后全国执行。与旧制度在统一时点上一步到位相比,明显慎重了许多。
2.明确医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此也是慎重的表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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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13 年12 月30 日出台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了使财务制度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本文对其衔接方法进行探讨。
一、新制度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体现财政改革的新要求
随着财政各项政策的不断改革,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工资津补贴制度改革、财政资金结余结转政策等与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这有利于提高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效率和规范化运作程度,对收入缴库和拨付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增强财政资金收付过程的透明度,解决了财政性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明确基建会计并账
原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高校的“大账”。新高校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应按月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实现基建账与行政账的并轨整合,有利于提高高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明确提出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摊成本。折旧和摊销的账务处理方法为“虚提”,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不是列入支出,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这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高校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准确反映高校资产的账面价值,提供完整的资产信息,从而完善高校的成本核算体系。
(四)调整收入科目核算口径
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是高校的两大收入来源。为直观反映高等学校承担的教育、科研两大任务对学校收支情况的影响,新高校会计制度本着重要性原则将教学与科研的收入进行明确界定。对于科研收入不管来源渠道统一列入科研事业收入,对于同级预算隶属关系拨入的各类款项统一列入财政补助收入。
(五)调整支出分类与核算口径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为了归集核算教育、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等各项费用,清晰地反映高等学校事业支出的结构,满足高校成本费用核算需要,将支出进行细化核算,并要求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将原来的“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两个一级科目平行设置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五个一级科目分别进行核算。
(六)规范高校财政补助资金核算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将原来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等科目合并为财政补助收入;要求各项资金支出都需区分资金的来源渠道,并按“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在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两个科目,反映整个会计年度财政各项资金的结余情况。这有利于实现财政补助收入的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的结余资金分配,加快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新制度会计核算衔接方法探讨
(一)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新制度对于高校财会人员来说,是一个挑战更是一个学习新知识的契机。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及时更新自身原有的会计知识的结构,主动学习好新时期下会计知识,认真学习新制度与旧制度的变化,认真领会新制度内涵,对新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学习,尽快掌握新制度改革的各项内容。将新的高校会计制度更好地运用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去,保证新会计制度顺利执行。
(二)做好资产清理工作
高校资产清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股权类、债权类资产的清理。高校固定资产具有数额大、种类多、使用寿命各不相同特点。新高校财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比原来制度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因此,高校要成立清查小组进行全面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而股权类、债权类资产必须与被投资单位核实确认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的投资份额与期限。将原来的“对校办产业投资”及“其他对外投资”两个科目的期初余额进行分析,根据投资期限划入“短期投资”及“长期投资”科目。
(三)加强往来款项清理
高校由于各种原因,往来款项金额一般比较大、时间比较长,无法及时进行清理,这种现象日益严重。新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对“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高校对原来的“应付及暂存款”及“应收及暂付款”两个科目的往来款项应逐笔进行清理,查清其性质,按新的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会计信息系统调整转换
为了保证高校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会计信息的连续性,高校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实现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平稳对接。
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一级会计科目有54 个,而原制度只有 38 个,科目编码也由原来的三位升级成四位。高校应根据新的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给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设置适合学校经济业务的会计科目,包括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净资产类科目、收入科目、支出科目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其中:一级科目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二级及以下明细必须由各高校根据经济业务核算的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者合并某些明细科目,以满足财务核算的需求。
(2)新旧会计科目对应。高校应必须充分掌握各个新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新科目与旧科目之间的关系,做好新旧会计科目的衔接,把新旧科目按照核算内容进行一一对应,形成对照表以便进行核算。如表(1)所示。
(3)年初余额的拆分。新会计制度是在2013 年年终决算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必须在年终决算后将2014 年年初余额根据新的会计科目进行对应拆分,并且到最末级明细。特别是针对旧科目需分拆成几个新科目的情况,只能先并入某个新科目后,再做凭证进行调整;旧的制度要求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结转留在收入类科目,而根据新的制度要求必须列入“财政补助结转”或“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如表(2)所示。
(4)经费项目的设置。目前高校财务核算都是采用项目管理核算模式,根据新的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必须对原来财务软件的项目设置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每个项目对应的收支控制科目、经济分类支出科目、功能分类等的设置,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连续性、完整性。一是项目控制科目的设置。根据新会计科目将原来项目控制的收支科目进行调整、修改,但不得改变项目的核算内容,包括收入控制科目、支出控制科目的设置,以保证核算的前后一贯性及正确性。二是功能分类的设置。高校必须根据《201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对学校各项经费的功能分类逐个进行设置。高校使用的主要功能科目为高等教育,特殊功能科目主要是财政部门预算下达时根据资金来源渠道进行划分。因此,功能科目必须真实准确,不能随意更改,这样才能保证经费统计的准确性。三是经济分类的设置。经济分类主要是根据《2014 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设置,“类”及“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不得随意更改,但可以在“款”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增设下级明细科目。
(5)财务软件升级。财务软件升级必须尽量避免人为地将数据输入系统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便于历史数据资料的查询。在会计科目设置、新旧会计科目的对应、年初余额的拆分及项目控制设置等前期工作准备好的基础上进行软件升级。将转换后的新会计科目余额、项目余额与转换前的旧会计科目余额、项目余额进行核对,以确保无误。
【1】财务会计年终总结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工作中,自己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新举措的要求,在工作中要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以新《会计法》为依据。遵纪守法,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一丝不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任务工作。主动利用会计的优势和特长,给领导当好参谋,合理合法处理好财会业务。对各办公室人员所需报销的单据进行认真审核,为领导把好第一关,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凭证手续齐全,装订整洁符合要求,科目设置准确,帐目清楚,会计报表要准确及时完整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业务执行情况,除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之外,还能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深知作为财务工作人员,肩负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了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更好的履行职责,就必须不断的学习,因此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煤矿兼并重组的新形势下的政策,自己无论是在政治思想上还是业务水平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坚持把学习和积累作为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径,坚持把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与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并认真做好重点学习笔记。工作中能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履行节约,勤俭办公,务实开拓。
三、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我们建立建全各项财务制度,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的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对一些创收积极进行催收,使得局和中心财务财务能够集中财力办公,通过财务室认真落实的执行,收效非常明显。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既保证局和中心一系列政党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健康顺利地开展,又使各项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发展的要求,极大的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
四、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年终决算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财务报表是仅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本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财务收支的基础。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写出分析,能过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提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科学调度,厉行节约
本着节约,保证工作需要地原则坚持做到多请示,多汇报,不该报的不报,不该购的不购,充分利用办公现有资源,科学高度,合理调剂,能用则用,能修则修,以最小的支出取得最佳效果。
总之在XX年的工作中,自己在局、中心和科室同志们的艰苦奋斗是分不开的,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以勤奋务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改变命运。以事业为基础,以经济为导向,以稳定为前提,以学习为补充,以发展为动力。为我煤炭局、培训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财务会计年终总结
XX年来,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因此结合具体情况,全年的财务会计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XX年顺利完成的工作:
1、以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西安市财政局集中所得税培训,做好财务软件记账及系统的维护。
2、及时准确的完成各月记账、结账和账务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市各类月度、季度、年终统计报表,按时向各部门报送。完成了税务申报与缴纳,以及往来银行间的业务和各种日常费用的缴纳。
3、对各类财务会计档案,进行了分类、装订、归档。
XX年学习方面和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1、认真学习财经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2、通过报纸杂志、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3、不断改进,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4、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XX年中仍然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们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必须看到工作存在的不足:
1、只干工作,不善于总结,所以有些工作费力气大,但与收效不成比例,事倍功半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后要逐步学习用科学的方法,善总结、勤思考,逐步达到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2、忙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多,深入探讨、思考、认认真真的研究条件及财务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少,工作有广度,没深度。
3、理论水平不高,当前社会财务会计知识和业务更新换代比较快,缺乏对新的业务知识和会计法规的系统学习,导致了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缺乏,影响来工作水平的提高。
XX年严格履行财务会计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1、善于总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不断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
2、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转变观念、完善自我,跟上时展的步伐。
【3】财务会计年终总结
根据中心作重点和整体安排及思路,在领导指导下、以及各财务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较好地履行了会计职能,为保证中心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简单的做了一个个人总结。
一年来,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财会工作繁事、杂事多,其工作都具有事务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因此结合具体情况,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1、及时准确的完成各月记帐、结帐和账务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市各类月度、季度、年终统计报表,按时向各部门报送。完成了税务申报与缴纳,以及往来银行间的业务和各种日常费用的缴纳。
2、以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西安市财政局集中所得税培训,做好财务软件记账及系统的维护。
3、对各类会计档案,进行了分类、装订、归档。
二、加强学习,注重提升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
1、通过报纸杂志、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2、认真学习财经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3、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4、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三、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们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必须看到工作存在的不足:
1、理论水平不高,当前社会会计知识和业务更新换代比较快,缺乏对新的业务知识和会计法规的系统学习,导致了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础工作缺乏,影响来工作水平的提高。
2、忙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多,深入探讨、思考、认认真真的研究条件及财务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少,工作有广度,没深度。
3、只干工作,不善于总结,所以有些工作费力气大,但与收效不成比例,事倍功半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后要逐步学习用科学的方法,善总结、勤思考,逐步达到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四、严格履行会计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不会导致职工多缴个人所得税
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即财企[2009]242号将按月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纳入了职工工资总额,扩大了工资总额的范围,但不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1、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个税征税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早就有规定,与财企[2009]242号的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
一、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质的支出。
因此,对不符合条件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及通讯补贴等职工福利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征范围。
2、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无论纳入工资总额还是职工福利费,只是会计上核算项目的变化,不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根据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补贴、误餐补贴。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第二条第一款(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和第二款(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都分别强调了以上补贴应计缴个人所得税。
二、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交通、住房、通讯补贴按照财企[2009]42号的规定将其作为工资总额但是[2009]42号第七条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国税函[2009]3号将其作为“职工福利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内税前扣除。
三、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会影响“五险一金”基数
“五险一金”基数是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基本工资加津贴,有些地区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财企[2009]242号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提高了“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为职工带来了“隐利”,也是政府改善民生的一项举措。
四、职工福利责的追溯调整
一上半年常规工作
20**年,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两方面做好公司领导层的参谋。公司内部对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控制的要求不断提升,对各部门经济业务发生的准确反映和有效管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外部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紧缩、金融机构紧缩,这些都是财务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和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加大,公司收入呈现负增长现象,为了有效遏并改善这种情况,我部做了如下有效措施。
1、完善核算管理,建章立制。
(1)做好基础工作,按时上交报表。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我们在年加大财务基础工作建设,从粘贴票据、装订凭证等最基础的工作抓起,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财务报账流程。按照集团公司的精神,我们又详细制定了《****管理制度》、《票据及财务印鉴的管理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等,将内控与内审相结合,每月终结都要进行自查、自检工作,逐步完善我的财务管理体系。
(2)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但在我们高效、有序的组织下,能够轻重缓急妥善处理各项工作。财务部每天都离不开资金的收付与财务报帐、记帐工作,这是财务部最平常最繁重的工作,半年来,我们及时为各项内外经济活动提供了应有的支持,基本上满足了各部门对我部的财务要求。公司资金流量一直很大,现金流量巨大而繁琐,财务部本着“认真、仔细、严谨”的工作作风,各项资金收付安全、准确、及时,没有出现过差错。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最终都将以财务数据的方式展现出来。在财务核算工作中我们尽心尽力,认真处理每一笔业务,为公司节省各项开支费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3)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专业能力。
近年来,随着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不断强化,对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以此为契机,根据财务管理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需要,及时履行公司《固定费用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从而使每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在费用控制方面,一是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将手机费、电话费、班站所办公费、车辆油料费、维修费、线路巡视费等定额控制,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培养了职工的节约意识。二是采取预算审批的方式,对定额以外的费用,必须先层层审批,没有审批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在现金预算方面,为提高现金预算的准确性,在实际支付时做到,没有现金预算项目的不予支付,超预算支付标准的不予支付,从而提高了现金预算意识。在职工借款还款方面,规定了借款必须于发生当月还款,确实起到了降低借款数额,减少资金占用,避免呆帐发生的积极作用。通过预算管理这一有效的管理手段,职工的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力地带动了财务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总之上半年,财务核算工作,资金的结算与安排、费用的稽核与报销、会计核算与结转、会计报表的编制、税务申报等各项工作开展都能及时有效的完成。
2、规整资金管理,统筹兼顾。
上半年我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严格的执行对资金的决策的规定,而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以及生产、销售、供应等部门领导都要共同参与讨论、研究资金的筹划决策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最佳方案。
财务部按月及时与销售部的销售提成表进行审查核对,保障销售数据的核对无误。
财务部对存放的付款合同进行集中的归档管理,并建立合同台帐。按部门对合同的类别、名称、签订单位、合同金额、付款时点及金额、执行情况等做出详细准确的反映。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素质。
(1)树立奉献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为此,我部门提出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五条标准:一是敬业爱岗,尽职尽责;二是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三是自尊自重,廉洁清正;四是精打细算,搞好服务;五是胸怀全局,开拓创新。开展“节约标兵”优秀财会人员评比活动,对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节约增效,做出显著贡献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进一步激发财会人员敬岗爱业、廉洁奉公的工作热情。
(2)树立学习观,提高执法水平。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对财务人员的要求,我部通过每月定期召开的财务分析会、会计报账会,组织分公司、区分司及各基层网点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经政策、税收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系统学习,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做到政治强,业务精,敢于坚持原则,实施会计监督,自觉抵制一系列违规经营和违规核算行为,提高财务人员执法水平。
(3)树立发展观,提高业务水平。最近几年,公司一直把人员培训视为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突破口,财务管理工作同样迫切需要素质较高的会计从业人员,因此我们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学分制考核,年初就制定了培训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懂得了企业财会人员的工作要求,如何更好地做好基层财务工作等,进一步激发了干好财务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并且也为下半年财务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
1.积极主动,配合工商年检。
工商年检是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对于我们企业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在今年的工商年检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准确整理提交了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企业对外投资情况,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并按时按量缴纳了年检费,得到了工商管理人员的一致好评。
2.有条不紊,清缴去年税款。
对于2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公司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们努力分类整理**年至今的账务资料,并按照法定额率进行核算,与工商管理人员一起,作出最后所得税税额。在核算工作中,我部人员充分发挥了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精神,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在统计工作中,良好体现了较高的专业化素质,对于高强度的计算与整理工作,表现丝毫不差。在清算过程中,表现诚实可靠,不欺不瞒,提高了申报质量。
三下半年计划
回顾上半年虽然为公司项目营运做出积极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部分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财务部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下半年,财务部做出以下计划和部署:
1、继续加强团队建设.将团队建设理念和财务部具体情况充分结合,以人为本,不断完善财务部内部管理制度,尽量使财务人员全体人员的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最大的贡献。
2、在全方位做好各部门日常财务工作的前提下,下半年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按照公司安排,做好财政补贴确认的后续工作。
(2)做好**年上半年的财务分析和财务评价工作。
(3)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的工作质量,继续由专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4)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加强财产清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督促各部门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通过各种方式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深入基层,全面系统地掌握公司各业务领域的有关细节,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进行客观深入的分析评价,为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充分、有效的财务信息和管理建议,发挥财务管理和财务信息提供者的职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ERP建设,使公司领导及时全面掌握企业资源状况。
(6)做好各项以财务为主的业务流程梳理、规范,提高统计分析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7)继续全面开展财务部管理升级工作。以“保证资金安全,服务公司管理,支持公司发展”为目标,以“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和谐发展”为措施,针对财务部管理升级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统筹兼顾,逐项解决,不断完善的原则持续进行,将财务部管理的不断升级、完善作为我们长期工作来开展。
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国财政预算部门财政管理内控制度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对如何完善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深入思考。
关键词: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内控制度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金的合理运用成为新一轮激烈竞争中的必胜法宝,哪个企业对内部资金流动控制得好,哪个企业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资金流动作为一个相对、动态的企业内部问题,其本身具有较多的特征,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企业预算部门的资金压力有十分重要的缓解作用;同时,内部控制保证了企业内部财政信息的可靠,保证了企业内部资金及资产的真实和完整,从而提高了企业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而使财政部门可以更好地实现财政预算的目标。
一、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内涵
企业的财务管理内部资金控制,其根本作用是为了更好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确保企业内部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有效实现。在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财务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不仅是现代企业经济管理的基本形式,而且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提高企业内部预算部门的内部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防范企业资金流通的风险,增加企业自身的自我保护能力。因此,随着我国加入WTO以来,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形势,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手段,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也日渐提高。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预算部门的财务管理内控能力,不仅可以有效保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而且可以完善企业预算部门的管理机制,使企业预算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完备,从而保证了企业财政资金的有效运行。
二、现阶段我国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认识淡薄
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关现代经济理论及企业资金控制与管理方面的研究也不断深入,我国各个经济领域和产业经济都在不断地提高,企业内部的组织和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也不断加强。但是,由于受传统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内部的组织和机构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十分明确,对其结构和内容也不是很了解,以至于在企业财务预算及管理上,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由于企业内部领导对财务管理内控环节不够重视,没有科学合理的财务内控体系,导致企业内部财政管理环节不断恶化,最终导致企业财务预算部门的管理工作,出现十分混乱而且被动的局面。
2.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制不健全
企业预算部门加强财务管理的主要根据就是企业内部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然而,在现阶段的企业内部管理中,由于企业领导自身的管理意识和责任观念十分淡薄,对企业内部预算部门财务内部控制的意识也不深入,加上传统企业财务管理的本位思想严重,使企业内部财务会计行为的主体不断虚化会计信息,严重影响了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而且,企业高层领导的不理解,使得企业预算管理制度的约束作用很难发挥,业财务管理中一系列的舞弊现象不断发生。
3.企业内部分工不明确、不合理
由于企业内部预算部门在财务预算方面的编制和内容比较紧张,岗位人员和实际工作的进度也比较密集,所以,在企业内部实际情况中,常常是一个岗位多名员工,或者是一个领导身兼数职。这种分工不合理的情况会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隐患,不仅影响了财务部门的预算执行工作和财务审定工作的开展,而且使真正在财务工作方面有业绩的人员很难得到晋升和奖励,使企业内部岗位与员工之间存在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最后会导致企业内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混乱局面发生,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
三、完善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有效措施
1.强化企业内部预算部门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意识
想要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必须先要提高企业内部有关组织和机构的管理人员自身的思想认识,要树立科学的企业财务预算内控观念。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工作中,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可以说起着决定性作用,对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作为企业财务高层管理人员,对于企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发挥着重要的监管作用。
2.保证企业内部财务预算编制的质量
企业财务预算编制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对其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是提高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根本前提,也是提高企业内部财务会计预算工作质量的根本保证,然而由于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中,需要的信息和企业数据数量较大,所以要求企业财务预算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结合企业自身财务组织和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数据及财务信息的有效核实,确保企业预算编制的真实可靠。
3.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权责统一
在企业财务预案算管理中,相关财务管理人员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因此,要想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权责统一的原则。完善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奖惩制度和责任归属制度,通过财务组织机构人员的管理,保证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从而有效控制成本,实现企业财务目标,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内企业面临的严峻的竞争形势。面对如此严峻的竞争和经济形势的多变,企业自身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完善企业预算部门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以企业财务预算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深化企业财务预算内控观念,完善企业内部财务预算内控体系,建立财务预算内控组织和机构,从而推动我国现阶段的企业财政预算工作,保证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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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付款环节的关键控制点
有的企业对会计核算体系中应付账款的管理与核对并未重视,在实际会计核算中存在诸多问题。由于核算不规范和不重视,导致应付账款核算的随意性,以致出现违法犯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和及资金管理。
1.应付款项处理存在问题
有的业务人员在采购物资时,违反客观实际,无视实际价款存在的合法性虚增应付账款,要求供货单位将实际价款与应付账款的差额部分返还给自己,假公济私;有的管理层,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故意“做大”应付账款,将实际价款与应付账款差额纳入账外小金库。有的会计人员在向供货单位购买货物后。取得了蓝字发货票,但由于质量价格等问题,把货退回,取得了红字发货票,有关会计人员用蓝字发货计人应付账款,而故意将红字发货票隐藏,隐瞒退货,中饱私囊。
有些企业债务不分“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而统统在“应付账款”账户中核算。虽然“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同属债务,但它们的经济性质却不相同。因此,必须根据不同的经济性质分别核算不同的业务,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上分项准确地反映企业债务状况,以便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2.应付款项核对存在问题
应付账款要管理好,就得及时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查找原因,保证双方账目余额一致。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单位平时不对账,或者很少对账,有的到年底才对一次账,更有甚者到年底因为单据不齐、急于结账而草草了事,应付账款的余额为逐年滚动而成,越滚越对不清。
应付账款要核对清楚,双方记账时间口径和记账业务口径必须保持一致。但在实际对账工作中发现,有些单位的财务人员不顾会计制度的规定,工作上情绪化现象比较严重,因而在对账时表现出单方面作账、不提供单据、不给对账时间、有意提前或推后结账时间甚至以权压人、拒不配合的现象,致使双方记账的时间口径和业务口径不一致,给对账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二、付款环节的控制措施
1.建立付款结算单制度
企业偿还账款时,应取得加盖收款单位公章的收款凭证或加盖收款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谁负责向企业经办收款,当经办人变更时,委托书也应变更。委托书由财务部门妥善保管。对供应商改变账号、更改开户行、更改名称时,要有严格的程序和证明材料才能付款。这样做,有利于完善财务手续,划清责任界限,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增加企业财务收支、权、债务的透明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遏制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2.加强各供货单位往来账款的核对
在每月付款时,可向各收款单位提供明细对账单,详细罗列该次支付应付账款中所包括的各种货物的名称、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发票号码、入库日期、付款日期等内容。涉及大金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应当定期进行追踪核查,发现有疑问的预付款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3.实行岗位分离和岗位轮换
企业应当建立与应付账款有关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并形成有效监督。需要分工的岗位如:原材料物品的需求必须由生产或销售部门提出,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采购人员不能担任验收工作;采购付款的审批人与执行人应分离;采购、验收和使用物品的人员不得担任账簿记录工作;付款人不能担任寻求供应商及索价业务的工作。
4.加强对应付账款的管理
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原则上以购入材料物资的所有权转移为标志,但在实务中,应付账款的记账时间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料单同时到达,一般要等到材料验收入库后才能按发票上的金额登记入账;料单未同时到达,在材料验收入库时并不登记入账,于月份终时暂估计入账,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取得发票帐单时,用红字冲销原作的纪录,同时根据发票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应该及时登记账簿,核对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及有关日记账簿,检查有关反常的记录。例如,应付账款出现借方余额,或者应付某一单位的款项记录在一年之内都没有任何改变,没有一笔发生额,或者有发生额,但是借方与贷方发生额相同,核对银行账户和现金支付应独立进行。
5.规范应付账款的核算
(1)单据要齐全。要有货物入库单、发票、合同、采购计划等单据,单据齐全了,入账时才会有可靠的单据,对账时才会有充足的依据。
(2)手续要完备。入库单上要有交货人、受货人、库管的签字;采购计划单上要有采购员、采购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如此手续完备了,对账时如要出现问题,才便于查找相关责任人。
(3)核算方法要准确。设置科目时,对于因采购而产生的应付款,设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设置准确了,对账就会有规律可循,对于采购类的款项,要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采购价格、采购合同去核算。
6.加强对应付账款的检查函证工作
选择那些较大金额的债权人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金额不大甚至为零,但为企业重要的供货人的债权进行函证。同时检查该笔债务的相关凭证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对企业利用应付账款虚设债务进行核查。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检查,一般采用审阅法、复核法、函证法等方法。发现疑点应追踪校对有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必要时可采取函证或派人到债权单位进行调查取证,确认债务的真实性。
应付款项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流动负债,可以直接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强化应付账款管理,从而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的发生,使得企业的经济活动有秩序进行,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参见2015年CPA教材.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解读:上述两条明确了36号文件对归属于“贷款”税目的具有利息收益兴致的金融产品,对今后金融产品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的判断,有了新的更明确的依据。
明确了持有至到期的各类资管产品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这样,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的基金产品分红收益\资管产品分红\信托计划分红等等, 不缴增值税,持有至到期收回本金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也不缴增值税。
但根据36号文件,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产品在到期前的转让,还在金融商品转让税目下按差额纳税。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本文件规定的理解,保本+浮动收益的资管产品,由于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因而获得的分红收益属于“保本收益、报酬”,需要按“贷款”税目缴纳增值税。
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解读: 与36号文件相比,扩大了逾期利息不征税的范围,从原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见与36号文中附件3 第四条) 扩展为证券、保险、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与36号文附件3第一条 第二十三款对金融机构定义的范围保持了一致。
注意,根据之前总局对36号文的解读,增值税一贯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考虑金融行业内普遍存在逾期贷款利息收取困难的实际情况,对超过结息日90 天的应收未收利息给予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照顾。
90天内的利息在计提当期缴税,与是否收到利息款无关, 90天后发生的利息暂不缴税,前期已缴的增值税销项不做冲回。
实际收到逾期利息款时,再计算90天后发生的利息和相关税金,原90天内发生的利息不再计缴税款。
四、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解读:针对资管产品运营中纳税人的争辩,终于有了定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资管产品收取的管理费,按6% 征税,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资方可以抵扣。资管产品管理人代受托人或投资人收取的非保本性质的收益,不征税。
注意,根据36号文件,资管产品管理人,如,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管理人需按金融商品转让,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此外,资管产品通常在会计核算上都是“双主体”,这样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可能会导致公司收入与税金不匹配等问题。
五、纳税人2016年1-4月份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2016年5-12月份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
解读:充分考虑了金融商品转让操作的实际情况,解决了营改增衔接期前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负差如何结转的问题。之前大多数地方的处理口径是2016年1-4月份,出现负差不缴营业税,也不允许结转下一纳税期抵减后期增值税。但是对于频繁操作金融商品转让的金融机构,转让金融商品实际是个连续的过程,而纳税的截断处理,对经营业绩造成明显的影响,不利于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会计核算。
依照此条及最后一条,在2016年1-4月份转让金融商品出现负差的纳税人,可以用负差抵减5-12月份转让金融商品转让产生的增值税额,多缴的税款可以结转以后期间抵减。
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称“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含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包括经上述部门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解读:从批准扩围到了备案,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
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解读: 终于明确了房地产企业销售额可以扣除的项目,同时给出了可以扣除的条件,旧城改造\一级开发等城市建设项目就有了比较明确的扣除依据。
至此,对于房地产土地扣除项目,基本延续了原营业税下的处理规则。此外,提交的证明材料的范围有了扩展,“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这些只要能证明发生真实性的材料都能作为房地产企业费用扣除的凭证依据。
这部分扣除款项的处理,也是在发生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类科目,实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转出,计入销项税额抵减。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解读: 扩大了可以抵扣土地价款的房地产企业范围,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设立项目公司,只要符合三个条件就可以享受土地价款的抵扣优惠。
注意,依照本文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与其他房企联合开发,不适用该项条款规定。
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解读:对餐饮服务业是个减税好消息。终结了外卖食品按“货物”17%缴税,堂食按“餐饮服务”6%缴税的奇葩规定,餐饮业可以不再纠结“外卖”与“堂食”的分开核算计税,统一按一个“餐饮服务”税目核算计税就可以了。
十、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解读:其实这一规定明确了会议展览服务的条件是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
之前有个别地方要求提供会议场地按出租不动产缴纳则增值税,这次明确了提供会议室并提供配套服务(比如茶水、卫生等)的,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十一、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解读:游览场所的这些项目,按照“文化体育服务”计税,税率为6%,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六)项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解读:对非企业性单位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科技、咨询类服务给出的优惠政策,可以自由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和一般计税方式。
注意,按照36号文件,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十三、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解读:对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给出的优惠政策,可以自由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和一般计税方式。之前的规定是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注意,按照36号文件,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十四、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
解读:明确了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税目,解决了各地征收过程中,对其服务是按“
“安全保护服务”(6%)还是“交通运输服务”(11%)缴税的争议,依照本规定最后一条,在此之前按11%纳税的企业,多缴税额抵减以后期间应缴税款。
十五、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解读:明确了需要按照“建筑服务”(11%)而不是“物业服务”(6%)缴纳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公司需要按36号文件兼营业务的处理要求,分别核算分别计税,否则将从高适用税率。另,本文件将此项装修服务按“建筑服务”税目,按照之前多数地方的执行口径,通常可以享受该项目下“甲供材、清包工、老项目”等适用简易征收的相关政策,当然也需要纳税人分开核算,相关费用及税金,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解读:终结了"出租建工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是“有形动产租赁”(17%)还是“建筑服务”(11%或3%)的争辩,对有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的企业是减税利好消息,依照本规定最后一条,在此之前按17%纳税的企业,可以将多缴税额抵减以后期间税款。
十七、自2017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或者融资租赁企业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购买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或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规定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但购买方或者承租方为按实物征收增值税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企业的除外。
2017年1月1日前签订的海洋工程结构物销售合同或者融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前,可继续按现行相关出口退税政策执行。
解读:从海洋工程结构物这项特殊的货物项目,明确了征收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缴税。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各种新产品新事物、新服务层出,今后这类新特殊项目的征收、减免规定还会继续。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