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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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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问题

第1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个人收入分配问题

中图分类号:F1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01

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牵涉面广,甚至可以说是民生的根本问题,搞好收入分配问题,实际上解决了许多民生问题,缓解了许多社会矛盾。近年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各级政府积极推进的一个目标,这表明,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如何让全民分享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成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必须重视,而且还要解决好的问题。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以下问题:

(1)从宏观角度来看,个人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扩大,国家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下降;

(2)中国1%的家庭掌握全国41.1%的财富;

(3)少数人的个人银行储蓄额已达到相当的程度;

(4)职工工资外收入在个人收入中比重扩大;

(5)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6)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近些年来,在我国主要是通过基尼系数来衡量收入整体上的差距。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国际一般标准是:基尼系数

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制度和收入政策

在我国,市场制度及收入分配不仅仅是简单的、局部的利益分配和政策问题,而是具有全局性的、根本性的社会问题,这就需要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制度的同时不断调整分配机制,保证低收入社会群体更多的享受到分配政策的优惠措施。政府在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过程中,要注重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用,确保社会各个阶层及群体都能够参与到政府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实现政府政策对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收入分配整体合理性,建立健全全社会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

二、兼顾社会公平,缩小个人差距和地区差距

在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主要特点是整体上相对落后和各地区的相对不平衡性。因而导致人和人之间、地区及地区之间在收入分配上的不平衡。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不但要鼓励部分地区和部分人经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先富起来,而且要尽可能地缩小差距,倡导先富帮扶后富,逐渐实现共同富裕,同时居民收入增加了,消费就必然会增加,而这恰恰也是拉动内需的关键所在,也能使广大人民共享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让老百姓的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三、完善税收制度,增强税收对收入的调节作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还需加强,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同时加大高收入者的税负,尤其重视高收入群体个税严重流失的现象。在增强公民纳税观念的同时,要积极施行公民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比如:针对像经纪人、个体经营者等非工薪阶层的从业人员的高收入要通过施行特殊税种进行调节,并且要加强税收征管,增强税务人员的职责,不断改进税收征管方法及手段,对各种偷、漏、逃、抗税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流通领域的公司、各种垄断性行业、商业性金融机构及证券、房地产等行业,设置特别税费,把其大部分超额利润收归国家所有,逐步缩小个人收入差距。近年来,最低工资水平连续上调,个税起征点的调整等等,都让普通百姓确实尝到了政策的甜头。

四、规范收入分配方式,整顿不合理收入

不合理收入的范畴指的是通过不正常渠道获得的额外收入。它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根本目的背道而驰。在我国,虽然是极少数人取得非法收入的,但是这些人影响极坏,危害甚烈。对正常的市场秩序及消费者的心理都有一定程度的扰乱,而且还会影响到商品市场的正常发展,对调动大多数劳动者的积极性、社会的安定团结、改革开放的深入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予以整顿并依法惩处。

五、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第2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一、多视角切入的总论研究

合理确立经济法的法域归属有助于深入理解经济法的特质。一项关于经济法的法域归属的研究认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应以利益标准为主,辅之以法律调整方法。这样既可以做到对法律进行公法、私法、公私融合法划分的周全分类,也能对公法与私法融合趋势作出合理的解释,并运用该理论论证作为与公法、私法并存的公私融合法的存在及我国其他部门法的公私融合法属性。【1】

将经济法价值的研究延伸到人性的层面探讨,不失为新视角。一项研究认为,在国家体制下,人性受到保护的同时也受到抑制。经济法是在国家体制下民法第一次解放人性的基础上,为克服民法于人性解放方面的某些不足而构建起来的规则体系,是国家体制下人性的第二次解放与和谐调适。【2】

在经济法规范论的研究方面,一些研究认为,拓补经济法主体理论框架的关键在于,以“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为指引创新经济法主体的设置模式,并以“社会本位”为理念突出经济法主体的法益目标。【3】要突显经营者的经济法主体属性,必须认识到“经营者”这一范畴具有多重属性。应当在考察法律经验意义上的经营者的基础上,用富有经济法标签意义的经济法理念去阐释经营者的概念,从逻辑上推导出应然法上的经营者的内涵,建构和规整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结构。【4】将经济法上的法律责任进行“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名誉罚”分类,可以发现其中的内在沟通性和外部可替代性。实践中,应当在充分发挥本法责任之经济性和规制性优势的同时,坚持法定、适度和绩效的基本原则,努力做到责任体系的结构合理、功能协调、适度有效,并注重和运行机制相匹配。【5】

经济法存在形式的探讨有助于深化运行论的研究。有研究者提出,由国家法之外的明规则组成的软法机制,配合着由国家法构成的硬法机制,分别和共同发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功能。具体到经济法,其软法现象是经济市场化、社会民主化、法律社会化及全球组织化的产物,它适合了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公共管理和国际合作的需要。【6】如果从政府与市场各自的缺陷及二者良性互动机制的缺位及其弥补角度看,社会中间层主体是规制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经济法领域内,实现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的一条重要路径。目前的问题是匡正相关立法的理念,完善健全社会中间层的相关制度。【7】

学科论的研究始终是总论的热点问题之一。相关的研究认为,经济法的功能决定了经济法学研究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的非传统性,即不能绝对地以研究民法、刑法、行政法的思路、方法和视角来研究经济法,而应当从市场经济与经济法的实践中去探寻经济法特有的“问题与主义”【8】。针对法律经济学研究中日渐明显的“非法学化倾向”,需要认识到以经济学家为主体的法律经济学研究存在严重的不足,也要认识到主流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所持的排斥态度导致法学界对法律经济学投入的不足。【9】

二、针对问题的宏观调控法研究

宏观调控在保障我国经济运行协调发展上具有重大功能。法学视角的研究不仅要关注其功能及其发挥,更要关注其“合法性”。相关研究认为,宏观调控的合法性取决于公众是否认同或认同的程度。因此,对宏观调控的合法性,既要从法律层面评判,还要考虑其政治、经济、伦理和文化等多方面的效果。【10】

(一)预算法制化

一些研究强调,我国当前的预算改革还只停留在加强对预算的内部行政控制阶段,还没有进入到预算的法制化程度。我国要建立起现代公共预算制度,需完成从行政控制到法制化,从法制化到民主化的过程,最终实现对预算的民主控制。【11】与此同时,还要重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与政府公共预算制度的关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体系、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运作、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和前提。【12】

(二)税法的路径

在我国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背景下,应当高度重视税法的发展路径。一些研究强调,贫富失衡的社会必须内生衡平的法律机理予以回应,作为转移支付实现社会财富公平分享的税法,其调节功能的非均衡构造和回应只有在特定的本土制度资源的基础上对症下药,以税负的实质性公平原则契合现实的不平衡状态,方能达到共富和谐的理想目标。【13】虽然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权因应社会需求不断膨胀,从而引发“福利法治国危机”。中国在单位型福利模式的政策指引下,税权也严重失范,只不过其问题更多地存在于公共支出柔性强、结构不合理等方面。虽然中西都面临着税权的有效规范与控制问题,但方法却是迥异的:西方欲通过控税实现福利国改造中国则应以控税的方式探求适合自己的福利模式。【14】

重视纳税人意识,有助于促进税法的合理运行。有研究认为,纳税人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基础,是一个纳税人与政府双向的全方位概念,是纳税人通过向政府让渡部分财富,要求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权利实现和权力服务的思想体系,展现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的权力与义务互动的复杂关系。【15】

在税收基本理论的研究中,还有观点提出应当建立征税行为无因性理论,因为有助于诠释财税法与私法调整的协调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或其经济结果只要满足税法规定的征税要素,就应当纳税,而不论该行为的私法效力如何。【16】

关于三大类税收实体法,有研究针对2007年起国家将在中部六省的指定地区和特定行业比照适用东北振兴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一问题提出,税收优惠措施将来可能成为国家用以推动某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的主要政策工具。【17】增值税往往以相应的合同为基础。在分析涉及第三人合同的增值税义务归属时,应恪守增值税法的一般归属规则,既尊重合同法,又要防止在纷繁的多方合同世界迷失。

针对企业集团的汇总纳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有研究从理论上提炼其特质,认为企业集团汇总纳税制度是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特殊制度,与通常的“独立——属地纳税制度”相比,该制度具有突出的特异性,其制度目标和税权配置都较为特殊,研究其与独立纳税制度的差别、与税法基本原则要求的差距,以及与转移定价、亏损结转制度的关联,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汇总纳税理论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18】有关所得税的比较法研究提出了一些值得未来改进中借鉴的问题,比如借鉴欧盟利息税指令的经验健全利息税协调制度。【19】借鉴美国所得税偷税犯罪立法的经验完善我国偷税罪立法。【20】

有关证券税的属性与改革问题引起了一些研究者的注意。一些研究认为,我国证券税收应当适用当今世界从财政收入中心向宏观调控中心转变、从行为税中心向所得税中心转变。【21】为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有必要针对发起人转让资产、特殊目的机构和投资者三个阶段的税收制度设计分别遵循降低税收成本、避免双重征税和投资者收益最大化的不同价值取向。【22】

一项有关税收程序制度的研究提出,税收追征期是核定期间,追征期只是核定时效,对执行不生效力。追征期的起算日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确定。追征期无需中断,但可以中止。期限届满后,税收核定权绝对消灭。【23】

(三)侧重于区域经济协调的计划法研究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制度是计划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理解这一制度,有研究认为,在理论层面上,区域经济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包括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区域经济法的理论依据,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还有社会责任本位理论、平衡协调理论和“两手”协同并用理论等经济法具体理论。区域经济法框架体系应当包括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制度、调控法制度和责任制度。【24】

三、围绕立法展开的市场规制法研究

市场规制法基础理论的研究集中在主体、权利和竞争政策的定位上。关于市场规制主体和规制权,一些研究认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的经济职权应重构为宏观调控权、市场规制权和公共投资管理权。其中,市场规制权以其内蕴的调整方法的直接性、调整内容的法定性和调整领域的特定性而自成一体。【25】无论是专业市场还是一般交易市场,监管者的权力可以说是无所不在,但是,当监管者行使监管权力偏离法律的正当预期时,对监管者的规制就成为一项不可或缺而且艰巨的任务。【26】20世纪90年代起,竞争领域的国际调整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国际社会日益认识到,私人反竞争行为与公权力施加的贸易壁垒一起成为阻碍贸易自由化的两大障碍。对于涉及国际贸易的限制竞争行为,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反应不尽相同。【27】产业政策与反垄断法虽然都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基本方式,但两者干预经济的深度、广度及基本理念都是不同的。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必须寻找与我国反垄断法相匹配的产业政策,妥善界定产业政策与反垄断法在国家法与政策体系中各自的作用范围以及两者的主次关系。【28】还有研究指出,利用国家的反垄断政策和反垄断法进行贸易保护正在成为新的贸易保护壁垒的手段之一。【29】

(一)聚焦于《反垄断法》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既凝结了学界、业界等各方面的智慧,也因利益的妥协而带来了若干问题。该法的制定,成为近几年来反垄断法研究的唯一主题,2007年仍然延续这一主题。

一有研究提出,公共利益理念是反垄断法的核心理念,既是现代反垄断法产生的思想基础,又是反垄断法多元价值的整合平台。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的内涵,主要包括有效竞争、消费者利益及整体经济利益等。在《反垄断法》制定中应当在概念的使用上做到一致化,并在内涵的把握上合理化。【30】我国反垄断立法应以保障经济自由、促进社会公平为基本价值追求,而不能将提高经济效率作为其首要价值。【31】

针对《反垄断法(草案)》第三章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相关的研究认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应采取“合理原则”,被指控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企业可以对有关指控进行抗辩。【32】对联合抵制,可借鉴美国有关集体抵制的规定。美国法院将集体抵制行为划分为横向集体抵制和纵向集体抵制,前者往往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而后者一般适用合理原则。【33】在联合限制竞争行为中,行业协会常常是主体或主体之一,其行为往往还具有公开性和行政强制性。有必要借鉴美国、日本的经验作出针对性的规定。【34】针对《反垄断法(草案)》第四章、第五章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的规定,相关研究在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就企业合并申报标准、执行机构与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35】

在反垄断法实施的研究中,一些研究从主体、体制和模式角度进行了不同角度的探讨。在分析以美国为代表的司法模式和以欧盟为代表的行政模式的利弊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采取行政模式,并采用单一执法机构的一元模式。【36】允许执法者与企业就垄断行为达成和解,是现代反垄断执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和解制度的价值是多方面的,但也容易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失和对相关主体的利益照顾不足。因此,在以和解程序处置垄断案件的同时,必须防止对公共利益的“私相授受”,并对相关主体的利益维护提供制度保障。【37】还有观点认为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具有自发性优势和比较优势两大优势,“赔偿功能”和“威慑功能”是私人执行“自发性优势”的主要体现,而“救济功能”和“指示功能”则是私人执行“比较优势”的主要表现。并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应引入私人执行制度。【38】

如何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在我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研究中也是热点问题之一。有研究指出,各国反垄断法一般不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看成一个黑白分明的问题,仅当它们成为市场势力的决定性因素,且不合理地严重妨碍市场竞争的时候,才会受到禁止。考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限制竞争需进行综合分析。滥用知识产权排除或严重限制竞争的行为不能从反垄断法得到豁免。解决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冲突的方式是衡量知识产权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和限制竞争对社会的影响。在立法上,除制定《反垄断法》外,还应尽快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指南》。【39】还有研究认为,知识的私有性与社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被保护与被规制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弥补了私法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和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制约的局限。【40】

(二)密切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

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一些研究从国外借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表现及其成因、修订建议等方面展开研究。有研究对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04年的修订经验进行分析后指出,我国的相关立法应当借鉴其经验,增强其确定性、透明性,彰显其“消费者友好型”特征,在增强了可操作性的同时确保其灵活性。【41】

针对政府对虚假广告打击不力的现状,一项研究从制度、执法资源、对虚假广告严重性的认识以及执法机构与媒体的关系等层面考察,认为制度的完善要处理好四个基本问题,即必须使违法者多种维度的利益受到损害,且强度适当;使所有责任主体都承担责任;治理过程中注重法律路径与非法律路径、传统路径与非传统路径的结合;注重对执法的约束与激励。【42】治理软文广告应该从广告标记、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同时,加重媒体的行政责任,设定其他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并增设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等。【43】还有研究对反向混淆等欺骗性标示行为的规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44】还有观点提出为完善商业标识的规制制度,将《商标法》扩充为《商业标识法》。【45】

有关商业秘密的研究认为,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中,构成“不正当手段”要求该行为在主观上违背权利人的意愿,客观上具有不正当性。披露的公开化程度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在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其“获取”和“使用”行为与直接侵犯商业秘密情况下的“获取”和“使用”行为存在着差异。【46】我国以商业秘密保护为基础的竞业禁止规则存在很多缺陷,建议引进美国的不可避免泄露规则和用于商业秘密侵权判定的“实质相似规则”,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又促进了雇佣关系的和谐发展。【47】

(三)着眼于特殊市场、特殊问题的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研究

1.金融混业监管、银行业市场准入与资产证券化

我国传统的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自2004年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运作之时面临较大冲击,混业经营已显端倪。针对这一新趋势,有研究提出,我国应当引入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监管的公开规制理念,建立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各监管当局信息共享机制与信息披露制度,尽量降低资金运行风险,提高监管效率。【48】

关于银行业市场规制。由于法律对商业银行的设立采取特许制度,因此需要界定商业银行的实质,以防止逃避银行监管的脱法行为,这涉及到对商业银行的界定。该项研究认为,商业银行最具特质的业务是吸收活期存款。这样,还款期限是否固定和是否以此从事经营这两个因素可以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与民间借贷、非法发行企业债券等行为。【49】还有观点认为,由于银行在经济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其业务的特殊性,一般的破产法并不完全适用于银行破产。在清算前阶段,银行监管机构会通过各种措施救助银行。只有当救助无望时,破产银行才会进入破产清算。【50】对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不但是对其事后的责任追究,更重要的是对其进行事前、事中的持续监督。实现对银行监管机构问责的前提,就在于围绕着问责基本内容设计合理的法律安排,这些法律安排由监管机构履职问责性、机构问责性和透明度三个方面构成。【51】

关于证券市场规制。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仍然是证券市场规制制度研究的热点之一。针对我国信托型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存在的一些误区,有观点认为应当根据信托移转的目的和特定目的信托的功能,受托人无须支付拟证券化资产信托移转的对价;特定目的信托是否具有受让人兼发行人之主体地位,应区分事实论与价值论加以考量。【52】为促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有关研究认为知情权应比金融隐私权处在更高的权利位阶上,但满足特殊目标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投资者的知情权并不能以肆意侵害银行客户的金融隐私权为代价。应在专门立法中建立起银行、客户、客户信息受让者之间的金融隐私权与信息披露的平衡关系,在打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实现全方位的信息监管。【53】还有观点提出,影响资产证券化制度有效性的最大问题,莫过于破产隔离能否真正实现,而“安全港”条款正是为了真正保证资产已经从发起人转让给了特殊目的机构。安全港条款适用资产范围广泛,对保护资产证券化,提高交易确定性很有帮助,对我国未来相关的司法以及立法具有指导作用。【54】此外,一项关于委托理财法律性质的研究认为,受托人自己名义的不使用是由于存在受托人无法开立以自己为名义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制度,分户管理的需要与制度安排迫使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或第三人账户进行资产管理。基于信托法制的存在,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应该为民事信托的生存留下必要空间,允许普通受托人作为名义持有人开立名义持有的证券账户。【55】

2.自然垄断市场的反垄断

对以自然垄断市场为技术特征的市场,如何进行反垄断,一直是经济学界、法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些研究认为,近20年来,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稳步推进的同时也面临着深刻的合法性危机,其具体体现为法律依据的低位阶、风险意识的双重匮乏和公众利益的极度虚置。消除危机的根本之道在于,强化对特许经营的规制:通过规制目标的科学厘定、规制机构的统一设置和规制手段的审慎选择来确保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56】因此,规制法治化是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必要前提。实现规制的法制化,应以事业法和反垄断法为规制法律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就位阶体系而言,反垄断法应优于事业法。【57】

一些研究以更细化的自然垄断市场为例进行解剖,比如针对“煤电价格联动”制度的法律经济学研究,【58】针对运输市场垄断的成因与规制研究。【59】

3.房地产市场和药品市场特别规制

针对房价的飞涨,一项相关的研究提出,需求和供给能解释大部分高房价,但仍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央政策的失效。高房价是一系列主体的行为所导致,政府之间、政府部门间的冲突放纵了房价的上涨。更深刻的原因在于我国体制的不足,权力行使应被制约,但也要使它有效协调运作。【60】

针对药品质量问题,有研究具体分析了药品召回义务,认为其既是法定义务,又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义务的性质,同时也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其内容主要是后续观察、售后警告和缺陷药品的召回。药品召回义务是药品责任制度的重要内容,应将其纳入药品责任体系。违反药品召回义务造成损害者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61】

四、跨领域的相关问题【62】

(一)财政补贴、土地权利与“三农”问题的缓解

“三农”问题仍然是包括经济法学在内的法学多学科关注的重要问题,一些研究运甬法学多学科的理论、多部门法的制度探讨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对策。有观点认为,农业补贴法律制度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后所普遍实施的工业反哺农业、支持农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在各国农业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农业法》应专列“农业补贴”一章,规定农业直接支付补贴、农业生产资料投入补贴、农业环境保护补贴、不发达地区农业开发补贴等制度,同时规定农业补贴相关主体的责任追究机制。【63】我国农村承包土地上存在的是由一系列权利构成的权利束:土地的社会功能(保障属性)派生出成员权,而成员权又派生出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权行使的结果产生承包土地使用权,再由承包土地使用权派生出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64】或者,以土地所有制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为原则,对现行集体土地所有制进行股份制改造。【65】

(二)劳动派遣、劳动合同与竞业禁止制度

《劳动合同法》等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的制定,相关研究高度活跃。针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和国际劳工组织对劳动派遣的政策呈现逐步放松规制的迹象,有研究指出,我国劳动派遣业的发展具有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背景,虽然也应当强化规制与放松规制并举,但现阶段应当侧重强化规制。并且,应当基于我国国情,就从严规制和从宽规制的事项作出选择。【66】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要求其对劳动者倾斜保护,但应当适度。目前,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水平与世界各国相比整体上有较大的差距。确定我国劳动法适度保护的考察标志,应综合考虑劳动者保护的国际状况和我国国情,兼顾人权、国家利益、公平精神和道德现状。【67】

有研究认为,员工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是普通法上雇员之默示义务及现代产业扩张、产业竞争压力增大而形成的客观环境。员工在职竞业禁止在普通法系中表现为雇用期间之约定俗成,即雇主忠心事主是其义不容辞的默示义务;员工离职竞业禁止制度的设计,需权衡用人单位利益与劳动者就业权之间的冲突。【68】

(三)能源国际合作与能源安全的保障

2007年有关能源法律制度的研究,一方面关注理论,比如研究提出能源法的发展呈现出更强调生态化、人体化的趋势,【69】但总体上看来,大多数还是侧重于从国际法的视角。比如,有的研究《能源条约》作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属性及其对我国的相关对策的启示。【70】有的研究欧盟能源法律与政策的可持续性、竞争性和供应安全性目标,研究其构成体系对我国维护能源安全的借鉴作用。【71】有的研究GATS有关能源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以及国际谈判中的分歧。【72】有的研究提出,加强海洋能源安全问题的国际合作有助于中国的能源安全战略以及和平发展。中国海洋能源安全问题目前主要表现在海洋能源的开发和海上能源交通安全的保障。中国海洋能源安全与多边国际合作既可以在区域层面上,也可在国际层面上。重点应围绕能源的开发供应与能源的海上运输保障。【73】

(四)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关于《循环经济法》的制定。一些研究从不同视角和层次进行了理论的分析和制度的设计。有观点认为循环经济法的框架应当包括总则、基本管理制度、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激励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七部分。循环经济法最核心部分的法律制度,应当规定循环经济评价与考核制度、重点企业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定额管理制度、鼓励、限制、禁止的名录制度、循环经济市场准入制度、循环经济实施的基本顺序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等法律制度。【74】循环经济立法源于中国从线性经济向循环经济的发展需求,平衡“经济一社会一环境”的利益关系决定了其和谐的价值定位。具有政策性、综合性特征的协同性规范是循环经济立法的制度定位。【75】循环经济法是一部环境友好型经济法,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法,与现行其他法律互为补充。循环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的再使用、废物再生利用与处置、绿色消费等五个方面的内容。【76】发展循环经济,首当其冲的主体就是生产者。它不仅担任经济主体的角色,而且充当法律主体的角色。从本来意义上的生产者责任一产品质量责任,到延伸意义上的生产者责任一后产品责任,循环经济立法的这一创新,使经济法的理念和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77】

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还需要转变观念。要摒弃西方中心主义发展模式,结合人均资源极其紧张的亚洲特点,树立新的亚洲价值观,形成适合亚洲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发展模式。【78】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有必要建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设立权利金制度,取消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采用探矿权、采矿权合一制度,促进其流转;重视政府在环境损害和矿业城市生态补偿领域的作用。【79】制定综合性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并根据各流域的特性和存在的法律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专门法规、规章。【80】建立有利于环境资源法全面实施的机制,加强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并强化环境资源法律和有关法律的执法、司法和监督。【81】引入环境公民诉讼制度,发展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82】强化企业的包括环境责任在内的社会责任。【83】鼓励和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事务的有效参与。【84】促进环境国际环境争端国际协调机制的改善。【85】

五、制度与理论:经济法学研究不可偏废的两翼

前文表明,2007年的经济法学研究在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经济法问题和学科建设问题的研究,在选题上的“中国问题意识”强【86】,围绕“真实存在”的问题所展开的研究,成果卓著,进步明显。其中,在税收法研究、反垄断法研究、特别市场规制法等方面的研究尤为突出。

应当讲,作为应用法学的一个分支,经济法学的研究应当高度关注经济法治实践问题,应当高度重视制度研究,这是毋庸置疑的。同时,作为一个学科,特别是像我们这样一个历史并不长的年轻学科,范畴的提炼、方法的探索、理论体系的完善等也是非常必要的。过去一年经济法总论的研究不如制度研究那样丰富多彩,希望只是偶然或短暂的现象。

2007年11月末,我们成功召开了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十五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会上,一些教授提出应当回顾和总结近30年来中国经济法和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从法治历程回顾中探寻经验,从法学历程总结中发掘积淀,从回顾和总结中增强学科发展的实力和动力。研究会将进一步完善交流形式,加强学界交流,增进交流效果。 【注释】

【1】徐孟洲、徐阳光:《论公法私法融合与公私融合法——兼论中的公法私法融合现象》,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1期。

【2】胡光志:《通向人性的复兴与和谐之路——民法与经济法本质的另一种解读》,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3】蒋悟真:《传承与超越:经济法主体理论研究——以若干经济法律为视角》,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4】徐孟洲、叶姗:《经营者论:基于经济法规范与原理的分析》,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

【5】李志刚:《调制受体法律责任体系的重构》,载《法学》2007年第6期。

【6】程信和:《硬法、软法与经济法》,载《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7】张占江:《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关系之经济法构建研究——以社会中间层主体为路径》,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3期。

【8】应飞虎:《问题及其主义——经济法学研究非传统性之探析》,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2期。

【9】周林彬:《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非法学化”问题——以我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相关研究为例》,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10】杨三正、王肃元:《论宏观调控合法性的公众评判依据》,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5期。

【11】蔡定剑:《公共预算应推进透明化法制化民主化改革》,载《法学》2007年第5期。

【12】欧阳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几个基本问题》,载《法学家》2007年第4期。

【13】张怡:《论非均衡经济制度下税法的公平与效率》,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14】刘丽:《两种福利模式下的中西税权控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8月第4期。

【15】杨力:《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的法律分析》,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2期。

【16】张晓婷:《论征税行为的无因性》,载《法学家》2007年第1期。

【17】竺效:《非普遍性增值税优惠措施应纳入反垄断法调整范围——以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为背景》,载《法学》2007年第7期。

【18】张守文:《企业集团汇总纳税的法律解析》,载《法学》2007年第5期。

【19】崔晓静:《欧盟利息税指令及其对我国的借鉴》,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20】王胤颖:《中美所得税偷税犯罪立法的比较及我国偷税罪的立法完善》,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21】冯果、廖焕国:《论证券税制的发展趋势及中国证券税制之转型——基于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的考量》,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22】许多奇:《我国金融资产证券化的税收理念与税收制度》,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2期。

【23】熊伟:《我国税收追征期制度辩析》,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24】徐孟洲:《论区域经济法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4期。

【25】盛学军,陈开琦:《论市场规制权》,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26】刘德福、朱文瑜:《论规制市场监管者应遵循的法律原则》,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27】符启林、周慧:《论竞争政策与贸易政策》,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28】叶卫平:《产业政策对反垄断法实施的影响》,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29】王海峰:《试论反垄断贸易壁垒与WTO竞争规则——兼析我国维c出口企业反垄断案件》,载《法学》2007年第10期。

【30】李国海:《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研究——兼论中的相关条款》,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

【31】郑鹏程:《欧美反垄断法价值观探讨——兼评第1条》,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

【32】王先林:《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相关部分评析》,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33】鲁篱、周道树:《美国集体抵制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经验及启示》,载《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4期。

【34】鲁篱、周道树:《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反垄断法规制的比较研究》,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9期。鲁篱:《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的法律规制》,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11总第195期。

【35】王晓晔:《我国最新反垄断法草案中的若干问题》,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36】王晓晔:《关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几个问题》,载《东岳论丛》2007年第1期。

【37】焦海涛:《反垄断执法和解中的利益平衡》,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38】王健:《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优越性及其实现——兼论中国反垄断法引入私人执行制度的必要性和立法建议》,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王健:《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初探》,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39】王晓晔:《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的法律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王晓晔:《知识产权强制许可中的反垄断法》,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40】江帆:《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41】郑友德、万志前:《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与创新》,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

【42】应飞虎:《对虚假广告治理的法律分析》,载《法学》2007第3期。

【43】应飞虎、葛岩:《软文广告的形式、危害和治理——对(广告法)第13条的研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3期。

【44】彭学龙:《商标反向混淆探微——以“‘蓝色风暴’商标侵权案”为切入点》,载《法商研究》200年第5期。

【45】王莲峰:《论我国商业标识立法的体系化》,载《法学》2007年第3期。

【46】杜国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探析》,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47】黄武双:《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的不可避免泄露规则及对我国的启示》,载《法学》2007年第8期。

【48】孙晋、王薇丹:《公开规制理念下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监管制度之构建》,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49】彭冰:《商业银行的定义》,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50】王楠:《我国银行破产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载《法学家》2007年第4期。

【51】周仲飞:《银行监管机构问责性的法律保障机制》,载《法学》2007年第7期。

【52】伍治良:《我国信托型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之两大误区——兼评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53】许多奇:《银行保密义务与信息披露的现实冲突和法律整合——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中心》,载《法学》2007年第6期。

【54】甘勇:《论资产证券化立法中的“安全港”条款》,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55】刘正峰:《证券账户名义持有人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56】章志远:《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及其政府规制——兼论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学研究之转变》,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57】曹阳:《网络型公用企业竞争的法律规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3期。

【58】王晓晔、林寿富、吴强:《煤电价格联动的博弈论分析》,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59】肖江平:《运输市场垄断的成因与法律规制》,载《综合运输》2007年第10期。

【60】鲁篱、万江:《多权力格局的冲突与协调——以本轮房地产调控为中心所展开》,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6期。

【61】杨立新、陈璐:《论药品召回义务的性质及其在药品责任体系中的地位》,载《法学》2007第3期。

【62】基于本系列文章的编辑技术要求,本部分除经济法学研究的相关内容外,适度整合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研究的相关内容。

【63】黄河:《论我国农业补贴法律制度的构建》,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1期。

【64】刘俊:《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探讨》,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65】李国英、刘旺洪:《论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权利制度变革——兼评的相关规定》,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4期。

【66】黄昆、王全兴:《西方国家对劳动派遣放松规制的背景及其启示——兼评》,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67】钱叶芳:《保护不足与保护过度——试论倾斜保护的“度”》,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68】郑尚元:《员工竞业禁止研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69】马俊驹、龚向前:《论能源法的变革》,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

【70】杨洪:《论中的环境规范》,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3期。

【71】杨泽伟:《欧盟能源法律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法学》2007年第2期。

【72】周凤翱、穆忠和、刘玉红:《论GATS中的能源服务及其在DDA谈判中的分歧》,载《法学》2007年第2期。

【73】张桂红:《中国海洋能源安全与多边国际合作的法律途径探析》,载《法学》2007年第8期。

【74】孙佑海:《循环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论纲》,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75】吕忠梅:《循环经济立法之定位》,载《法商研》2007年第1期。

【76】王灿发、李丹:《循环经济法的建构与实证分析》,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77】程信和:《论循环经济发展中的生产者责任》,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78】吴志攀:《假如危机明天来临》,载《招商周刊》2007年第4期。

【79】曹明德:《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之探究》,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80】幸红:《流域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81】孙佑海:《影响环境资源法实施的障碍研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2期。

【82】常纪文:《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美国判例法的新近发展及其经验借鉴》,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

【83】李雪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给国际法带来的挑战》,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5期。

【84】张晓文:《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公众参与》,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85】沈绿野、谭宇生:《国际环境争端解决机制研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第3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关键词】矿井;煤柱;回收设计;技术

一、立井井筒保护煤柱回收设计

各生产矿井在安全环境许可时,要回收趋于报废立井的保护煤柱,快要报废矿井的井筒保护煤柱和工业场地保护煤柱,要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和利用本井筒回收,必须用非正规方法和另建新井筒或增加其他工程才能回收的,要在专门设计中论证。回收井筒保护煤柱,要按井筒与所采煤层的空间关系、地质、水文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采用有效的开采方法和安全措施。

1、立井井筒保护煤柱回收设计步骤

(1)方案设计。包括回收井筒保护煤柱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安全可靠性,回收井筒保护煤柱的各种技术方案,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和方案的选择

(2)初步设计。开采方法的设计。包括采煤方法和顶板管理方法、布置、开采顺序、推进方向、推进速度等;井筒及装备、井筒保护煤柱范围内主要巷道、硐室及地面建(构)筑物所在地表的移动与变形值预计;建(构)筑物、井筒及其装备的加固保护和维修措施。包括采前的加固保护、加固构件的设计说明书和施工图;开采期间及采后的维修措施,加固与维修材料和费用预算。经济效益分析与评价。

2、技术资料和工程图

(1)技术资料。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煤层的层数、层间距、厚度、倾角、埋藏深度、压煤量,煤层与井筒的空间关系,煤层中及其上、下的巷道、硐室分布状况,岩性、断裂构造、岩层含水性、井筒保护煤柱外已开采状况。井筒及装备状况,井深、井壁、井径、罐道、罐道梁、提升设备、井筒内管路、电缆、梯子间、井架(井塔)及井口房的技术特征、安装、布置方式、使用现状及必要的设计说明书。

(2)工程图。井上、下对照图。主要有:地形和煤层底板等高线、地质构造、邻近工作面位置及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地质剖面图和钻孔柱状图。要标清地面标高,建(构)筑物位置、煤层的层数、厚度、层间距、埋藏深度、倾角和地质构造等。建(构)筑物的施工图,一般有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主要承重构件的支座联接方式,断面尺寸和配筋,管线接头构造及重要设备基础等。井筒剖面图主要有:井壁结构、围岩性质及含水层分布等;通过井筒及工业场地的地质剖面图;井筒横断面图及井筒装备布置图。

3、变形观测

回收井筒保护煤柱时,要在地面、巷道内实施观测。一是地表及建筑物的移动与变形观测;二是井筒保护煤柱范围内的巷道移动与变形的观测;三是井筒及装备的移动与变形的观测。主要有井筒的水平位移和垂直变形,井壁应力变形,罐道水平间距和垂直变形,罐道梁变形和管道垂直变形等;四是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及基础的移动与变形观测。主要有:井架偏斜、天轮中心线水平移动、绞车与电动机大轴及基础移动与变形的观测。

二、斜井井筒保护煤柱回收设计

生产矿井在安全环境许可条件下,要回收即将报废斜井的保护煤柱。要按照斜井井筒与煤层的空间关系,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运用有效开采方法和安全措施并提高回收率。

(1)在斜井井筒位于煤层底板岩层内时,要参照跨巷回采经验回收。

(2)在斜井井筒位于煤层内时,要采用从下到上逐段回采、逐段报废井筒的方法回收。

(3)在斜井井筒置于煤层群的上部煤层内或顶板岩层内时,离井筒的垂距不大于导水裂缝带高度的煤层,要采用条带法或充填法回收;离井筒的垂距不小于导水裂缝带高度的煤层,要采用全部垮落法回收。

(4)在斜井穿过煤层或反斜井时,斜井上方的煤层,要参照跨巷回采经验回收。

(5)回收斜井保护煤柱,要在地面和井筒内实施观测。

三、平铜、石门、大巷及上、下山煤柱回收设计

各生产矿井在安全完好的条件下,要回收快要报废的平硐、石门、大巷和上、下山保护煤柱和护巷煤柱。回收平硐、石门、大巷及上、下山煤柱时,要按它所在位置,实行跨采或巷下采煤,运用从远到近、逐段回收、报废的办法。

四、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工作管理

(1)煤柱留设、压煤开采设计、采动损害鉴定由国家、省级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具有资质的技术部门进行。在存在分歧时,上级资质单位应对下级资质单位的设计、鉴定组织专家进行修改、提出最终评审意见。

(2)保护煤柱的留设和变更权限

国有煤矿保护煤柱的留设,由国家、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乡镇煤矿保护煤柱的留设,由地市级煤炭行业部门审批;保护煤柱储量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处理;经批准后的保护煤柱不可随意变更;城镇及村庄保护煤柱经批准后,煤矿企业要以书面形式把受护范围通知城镇、乡政府及村委会。

在煤矿生产中,可自行留设临时性保护煤柱,但煤矿闭坑前一定回收。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未及时回收保护煤柱,形成孤立块段,浪费煤炭资源的行为,要按情节轻重,依照《煤炭法》、《煤炭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参考文献

[1] 杨赞行:谈“三下”采煤的行业管理,河北煤炭,2001.2

[2] 陈俊杰等:断层构造影响下井筒保护煤柱开采研究,煤炭工程,2007.9

[3] 李新安等:吴寨矿建筑物下压煤条带开采设计与试验,矿山测量,2004.2

第4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关键词】竞技体育;价值;问题

1.竞技体育的特点

竞技体育亦称竞技运动,是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体育竞赛为主要特征,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体育活动。

远在史前时代早期的人类生活中,便已经出现以争取胜利为特点的原始、古朴的体育比赛形式。此后,这种活动形式又经古代的长期发展,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不少项目已略具雏形,其形制为近代运动打下了基础。在整个近代体育领域中,比赛活动获得了越来越大的独立性,并被定名为“竞技运动”。在当代,竞技运动经不断发展,演进,不仅在理论原则和实践方法上日臻成熟,而且影响也不断扩大,成为一个遍及社会各阶层,波及世界五大洲的特殊社会现象。

竞技体育是人们进行体育活动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主体之间以竞争为主要手段,通过对某种极限的挑战,以及对自我的超越而达到精神的满足。在竞技体育中,人们在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在胜利中体验征服之美、在失败中咀嚼悲壮之美、在竞争中获取愉快之美、在发展中追求和谐之美。竞技体育是体育系统中体现美的价值的表现形式,它追求的是一种超越功利的、美好的精神境界。如果认为竞技体育只是牺牲人体的健康为代价而把竞技体育逐出体育行列,似乎过于片面。

我们需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竞技体育。竞技体育的健身功能并不明显,但是它对人们心理方面的影响是不可估计的,它可以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操,可以培养人们集体主义及其团结协作的精神。另外还有竞技体育的政治,经济功能等,通过国际之间的竞技体育运动,能够促进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们与人们之间的相互理解,有益于人类社会的团结、友谊、进步。再者,原始的奥林匹亚竞技运动会等一些竞技体育并不像现在的竞技体育一样以牺牲人的健康进行训练,而是为了增强体质,保卫本族利益和安全自发组织起来的运动形式。竞技体育并没有脱离体育的本质概念,而现在的竞技体育也没有脱离体育的外延概念。

2.竞技体育的价值

2.1竞技体育的政治价值

竞技体育能振奋民族精神,唤醒民族意识,维系民族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比赛中,几乎全场的观众都在为自己的队员呐喊助威。由此可以看出竞技体育促进人民对国家的认可和接受,使更多的国人或建立或表达爱国之情。

同时,作为为各国之间沟通的桥梁,竞技体育有利于外交的发展,增加了各国之间的沟通机会,使各国之间的密切交流成为可能。

2.2竞技体育的的经济价值

高水平竞技体育逐步走向职业化,在一定的层面具有很高的观赏性与大众参与性,成为体育娱乐行业一部分。通过举办各种大中小型赛事,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许多竞技体育的比赛,带来直接的收入如许多场次的门票、广告(由著名电器品牌美的冠名),纪念品,转播权,周边旅游等。间接的收入来自观众的各种观赛需求,使竞赛场地周围的商业实现创收。带动交通、通信事业的发展。而这种经济价值又反过来作用于竞技体育,为其向更成熟更专业提供足够的经济保障。

2.3竞技体育的教育价值

对于运动员,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他们不断训练,不断追求超越,追求自己的极限,不仅从从身体上,更从意志精神上参加体育运动,充分体验体育,感受体育,升华体育的精神和意义。

对于观众,通过观看竞技比赛,他们了解了相关的常识内容,清楚了各种比赛规则,熟悉了其中蕴涵的体育文化,提高了对体育运动的鉴赏能力,也从运动员身上学到了很多。同时,竞技体育能够促进体育融合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这对体育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比赛中,运动员们顽强拼搏的精神深深地感染在场的观众,在全场观众的注视下,压力可想而知,运动员需要顶住如此之大的压力,完成各种难度的动作,对心理素质的要求很高,尤其是在落后的情况下,可以让观众学到了在困境面前不慌不忙,沉着应战。

2.4竞技体育的社会文化价值

竞技体育能够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它能够不断的开发人体的潜能,提高社会道德水平,提高人们对体育美的理解,将社会文化价值发挥到最大程度。

对于运动员来说,每天都在持续不断的练习。作为运动员,尤其是在中国的这种竞技体育制度中成长的竞技运动选手,他们相对缺少与外界的接触。而各种大型赛事与竞技运动衍生的活动,为运动员提供了融入社会的机会,通过与观众、媒体、赛事场馆周围的人群接触与交往,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完善自身,成为一个善于并且敢于应对社会中生活的人。当他们退役之后,也可依靠对社会的较好融入而过上幸福的生活。

对于参与观看竞技运动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家庭之间、好友之间、陌生人之间彼此接触互相交流的极好机遇,促进了这一部分人的社会化,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这是竞技体育的价值所在,但同时,在这种价值背后,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同样也存在一些弊端。

3.竞技体育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竞技体育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并在人类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现代竞技体育不仅树立国家形象,反映了综合实力是展示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综合实力的窗口之一,而且可以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促进身心健康建设精神文明。另一方面竞技体育竞争激烈,但是具有高度的公平性和严格的规则性。竞技体育必须不偏袒任何一方,必须坚持公正,也因此,高度的公平性就成为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

尽管我们多么的努力去消除竞技体育中所存在的问题,但是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一些问题却依旧不能完全消除,竞争的公平性依然是竞技体育存在的首要问题。

破坏其公平性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令人头痛的就是“兴奋剂”。竞技体育就是为了战胜对手,取得优异运动成绩,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提高个人、集体在体格、体能、心理及运动能力而在比赛中使用兴奋剂已达到目的。服用兴奋剂是一种欺骗行为,既对运动员的身心健康产生许多直接的危害,又有悖于诚实和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 使用兴奋剂是一种作弊行为,是与体育运动相对立的。

此外,竞技体育正在面临着过度商业化的冲击,1984洛杉矶奥运会走出一条商业化运作的道路,从此商业化大规模地介入奥运会赛场和现代竞技体育。亚特兰大奥运会后,商业化也给现代竞技体育带来了想当大的冲击。在商业利益的冲击下不少运动员使用兴奋剂,暴力事件,假球,吹黑哨等丑恶现象有增无减。损害了运动员的身心、人格和精神健康破坏了体育公平竞争原则,使竞技体育原有的魅力大打折扣。

4.结论

现代竞技体育在“更高、更快、更强”的鼓励下,表现为一个不断冲向生理极限的过程,破坏了认得生理平衡,致使运动员伤病缠身。这是竞技体育中运动员普遍存在的问题。

同样为了追求更好的成绩,人们不断的把科技运用于竞技体育之中,这有效的提高了运动员的成绩,但是另一方面也降低了运动员本身的能力,从心理上有些依赖科技的倾向。这不得不让我们深刻的反思。

竞技体育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同时也需要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坚守奥林匹克精神,使竞技体育人文精神得到良心发展,使竞技体育人物精神回归本质,使竞技体育人文精神和谐发展。 [科]

第5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体育发展,使体育对新闻传播媒介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新闻媒介也将体育、特别是诸如奥运会、世界杯等大型体育活动作为提高自己声誉的重要手段。由于体育备受重视并通过新闻传播而家喻户晓,企业界便纷纷借助体育活动来提高自己的身价。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我们只要看一看大型体育活动场地周围的广告牌及企业界对资助体育活动越来越感兴趣便可知其中的奥妙,其目的均是想借助体育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最终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霍英东通过资助体育事业而名声大振;1984年初健力宝公司通过走体育这条路而使自己几乎占领20世纪80年代全国体育饮料市场。体育赞助已引起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已涉及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

体育和体育新闻的固有特性及社会的需求心理

体育活动的特征及其社会地位。随着人们的生活和文化素质的提高,体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参加体育锻炼、观赏体育表演、关注体育动态的人的比例不断上升。体育升值来源于它自身的特性:

激励性。体育具有强烈的激励性,是除了战争之外,最能激励民族情感的社会活动。例如,在亚运会、奥运会举行的日子里,举国上下几乎都在关注着中国运动员的表现。

凝聚性。体育有着极强的凝聚力。一场足球比赛,在体育场周围就凝聚着数千数万人,至于通过电视观看的人数则无法统计。地球上有1/3的人通过各种形式观看第29届奥运会,一个时期内全球都在议论奥运会。

欣赏性。体育是健与美的综合体,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精华的展示场,人类在体育场上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展示自己。正因为如此,人们在欣赏体育表演时,无论是对力量、速度、技巧、智力还是形体,都表现得如痴如梦。

竞争性。竞争是体育的固有特性。争强好胜是人类的本性。在和平时期,人类便通过体育活动来决定谁强谁弱。

多样性。体育项目丰富多彩,其他没有被列为奥运会的各民族不同形式的体育项目,更是层出不穷。多种多样的体育项目,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人的不同爱好,把更多的人吸引到体育事业中来。

连续性。体育的连续性表现在多方面,一场比赛有选拔赛及初赛、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等;一项赛事,连续进行多届,例如奥运会,每四年一届,已经进行了一百年。由于其连续性而使竞争越来越激烈,连续地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

体育的上述特性使之在某个特定时空里成为人们注意力的中心,并被社会和传播工具广泛地运用。在当今社会,没有任何一项活动能像体育这样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并被新闻媒介快速、广泛、全面地传播到世界的每个角落。正因为如此,它成了企业界的“宠儿”。

体育新闻的特性及其社会地位。体育的社会影响是通过新闻传播辐射给社会的,是通过新闻传播产生的。这种以体育活动为新闻主体的新闻传播活动,便是体育新闻。它是新闻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新闻范畴。新闻的特性使之产生特殊的社会效应,即信赖性效应、快速性效应、轰动性效应、全息性效应、选择性效应、导向性效应。这六方面的效应使新闻传播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传播受体的信息需求心理。社会是新闻传播的受体,即接受信息的群体。传播受体希望从传播中获得什么呢?综合起来,大体可称为“五求”:

求力,即思想动力。从传播中获得精神力量,这种获得包括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和短期的、立竿见影的。长期的可称为精神教育,短期的可称为精神激励。例如爱国主义、民族精神、英雄主义的教育,使传播受体受到人生观、世界观的熏陶,从而坚定信念,形成精神力量,为了一个明确的信仰而奋斗。短期的精神激励,能使传播受体产生必胜的信心,为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奋勇向前!例如教练员对运动员的赛前激励,军队长官对士兵的战前动员等。这两种教育除了接受口头传播外,很大程度上是接受传播媒介的传播,而新闻传播是其中的重要渠道之一。

求乐,即娱乐的满足。传播受体从传播中获得娱乐。例如欣赏电视中的体育节目和娱乐等。

求新,即信息的需求。任何一个人,都希望更多地尽快了解自己周围的新鲜事。这种满足,只能从传播中去得到。这是人们除娱乐之外对传播的第二大需求心理。这种信息需求心理因文化素养的不同而不同,文化素养较低的人,往往偏重于娱乐需求。

求名,即扩大知名度。通过传播工具的作用,扩大覆盖面,并随着传播的不断加强而不断扩大影响。这种需求在政界和商界表现得更为强烈。因为,他们迫切需要社会认识他们、了解他们,因而充分利用传播工具来“鸣锣开道”。

求利,即经济效益。如果求名是社会效益的话,求利则是经济效益了,而经济效益是通过社会效益来实现的,于是,有远见卓识的实业界人士便充分利用传播工具的桥梁作用,通过媒介将自己传播到社会上去,让社会接受自己,从而取得经济效益。

体育新闻对经济效益提高的可行因素分析

体育活动已成为社会和传播工具关注的对象,但如果忽视体育新闻这个载体,便使整个新闻链失去了中心环节,体育活动的经济效益便无从产生。因此,引起新闻传播机构对体育的兴趣,是体育产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新闻传播机构对体育活动感兴趣的主要因素包括:

技术因素。高档次的体育活动是吸引新闻传播的主要因素。其道理是显而易见的。高水平体育活动的来源,一是招徕外地高水平的体育团体;二是提高当地体育技术水平,一个体育水平不高的地方,是很难有高水平的体育队伍光顾的,当然也不会引起新闻传播机构的兴趣。在争夺观众和新闻传播机构的竞争中,只有高水平的体育活动才能稳操胜券。

工作因素。包括现代化的体育设施和现代化的通信工具。现代化的体育设施是举办高水平体育活动的物质条件,而现代化的通信工具则是将体育活动传播出去及吸引新闻传播机构的物质条件。现代化的体育设施如果没有现代化的通信工具,无异于聋哑人。

服务因素。良好的服务能极大地提高服务对象的积极性。给新闻传播者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能刺激他们更多地传播信息。条件服务――给新闻传播者提供采访条件是最基本的服务。每个体育场要有固定的记者采访席位,其位置处于最佳角度。可是我们的许多体育场馆根本没有记者席位,记者来了,或是满场跑、或者只能站着、或者打游击,极大地影响了新闻传播积极性的正常发挥,当然也就影响了体育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正常发挥。体育活动组织者必须在办事机构中设立新闻管理部门,一般称作新闻委员会,统一协调新闻传播工作,包括发放证件,举行新闻会等。会不仅在活动开始前要举行,当活动中出现有价值的新闻时,要及时举行会,为记者提供更多的采访机会。资料服务――一次大型的体育竞赛,有许多赛场,一个赛场中有许多运动员,一个记者不可能到达各个赛场采访,在一个赛场里,不可能同时了解所有运动员的情况,为使“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组织者必须为记者提供详尽的资料。以前的资料要求只需一个最终结果,这对于需求欲越来越强烈的新闻受体来说早已成为历史,他们需要的是全方位的数据。同时,必须为记者提供监视设备,使他们在新闻中心就能观察到各个场地的情况。对于比赛结果,以前只要求在比赛全部结束时提供,如今则要求每场比赛结束时便要提供。记者们有了众多的、丰富的资料,便可发出更多的新闻稿件,得利的当然是体育组织者们。但是,我们一些体育活动的组织者认识不到这一点,他们甚至连秩序册也舍不得为记者提供。生活服务――记者们的工作节奏很快,因此,搞好记者的生活服务,为他们提供一个较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我国一些大型比赛活动均采取有偿服务,而在省一级的或省级以下的体育活动中,往往对新闻单位采取无偿服务措施。随着形势的发展,这种无偿服务终究会被有偿服务所代替。既然是有偿服务,就一定要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各种要求。

结束语

体育的经济价值来源于它的影响力和吸引力。随着文化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竞技水平也将不断提高,体育的广告利用价值也就会越来越高。体育组织者如果充分发挥了新闻传播机构的作用,体育的经济价值将会越来越高。

参考文献:

1.谢新洲:《网络传播理论与实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毕雪梅、贾静:《体育新闻学概论》,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王大中、杜志红、陈鹏:《体育传播――运动、媒介与社会》,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李红、王静、张珍:《试析网络体育新闻传播的特点及其存在的问题》,《景德镇高专学报》,2006(6)。

5.熊永新:《个性、独立、创新――从世界杯报道看网络媒体新闻业务发展》,《现代传播》,2002(5)。

第6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2006年,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迎来百年难遇的重大战略机遇的关键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为实现××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我们必须分析机遇并抢抓机遇,认清挑战并直击挑战,研究对策并实施对策,以团结奋进的雄心,加快发展的决心,全力打造活力××、魅力××、和谐××、美好××。

一、××县发展的机遇与优势

当今世界,一方面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形势逼人;另一方面,和平崛起、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环境友好、构建和谐、全面小康等理念已成为绝大多数人的共识,催人奋进;这给××县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和挑战。一是科学发展观正释放出巨大能量,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变革,传统发展正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蜕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正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这将为××这个生态大县、资源大县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二是全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将在宜宾召开,××县分会场共确立了32个必建项目,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在内预计投入资金近4亿元,将对××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的拉动作用。届时,将有国家和省、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国内外宾馆、饭店、旅行社老总,海内外各大报社记者在内的近2000名参会人员在××石海参观考察,将大幅度提升石海乃至××的知名度,对我县旅游业发展将迎来百年难遇的战略机遇。三是成渝经济区纳入国家重点区域布局,只要××县能够有机地融入长江经济带,融入成渝经济区,我们与周边城市的区域分工和合作将更加紧密。四是中城——共乐作为宜宾市“十一五”规划城市发展的次区域中心,××将成为宜宾、泸州连接黔东南和滇东北地区的重要物资集散地,具有更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集聚优势。五是随着全世界不可再生能源减少所造成的资源日益紧张的局面,这为我县由矿产资源规模开采向利益最大化的深度加工转变带来了机遇。六是省、市领导的关怀、××在外工作人士的支持以及全县44万苗汉各族同胞强烈改变家乡面貌的殷切希望,进一步增添了我们的信心和勇气。

二、××县发展的困难和差距

一是经济基础薄弱。2005年,全县gdp实现17.6亿元,列全市第9位;人均4512元,列全市第6位。二是财源支柱不大。几乎没有上千万元税费的工业支撑性项目。电力公司税收500余万元,烟草公司800余万元,锦巍集团140余万元,丝绸公司130余万元,上1000万元的只有华福煤矿、并且主要是煤炭经营。三是城市建设滞后。功能不全面,布局不合理,美化、绿化、亮化不足,文化底蕴缺乏,也没突出僰苗文化内涵。四是旅游要素不配套。吃、住、行、游、购、娱还跟不上,参与性、互动性、娱乐性、趣味性、知识性还不突出。五是发展环境不优。重建设、轻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现象严重。六是经过矿业秩序整顿,有效规范了干部行为,也有少部分同志因此背上了思想包袱,不敢果断决策。

三、××县发展的对策和思路

面对现实,机遇与挑战并存;展望未来,希望和困难同在。只要敢于面对困难,我们就会抓住新的历史机遇;只要敢于迎接挑战,我们就会催生新的希望。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只能直面挑战,抢抓机遇,团结奋进,加快发展。

(一)直面挑战。就是要在挑战面前不害怕、不退缩,要开动脑筋,创新思维,攻坚破难,排除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障碍,推动经济社会的前进和发展。当前,××面临的挑战很多,只要我们精诚团结,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想得更深一些,进一步增强预见性、避免盲目性,就一定能攻坚破难。特别是今年,全省旅发大会××县分会场有32个项目将要完成,这些项目,有的伤筋动骨、有的缺钱少米,困难很多、任务很重,假如我们的干部都不敢面对困难和挑战,不积极想办法、添措施,要顺利完成今年旅发大会的重任就是一句空话。

(二)抢抓机遇。就是在机遇面前要立足一个“抢”字,表明一种积极的工作态度,树立一种果断的工作作风。机遇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抢”就是要早认识、早研究、早准备、早行动,快速反应,抢占先机。就全省旅发大会在宜宾市召开而言,机遇对几个旅游资源县都是均等的,目前长宁、江安、翠屏区早就憋足劲头飞奔快跑,特别是长宁更是势头迅猛。我们前有标兵、后有追兵,形势逼人,时不我待。任何犹豫、徘徊、观望、等待的消极态度和行为,都会使我们在激烈的竞争中坐失良机,留下无穷遗憾!我们只有进一步增强抢抓机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项目建设,才不至于落伍于竞争的跑道。

第7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劳动平等;国企;市场秩序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实现劳动平等

劳动平等的权利关系是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产生的。在商品交换中,不同生产者的劳动被看作等一的人类劳动而取得了商品价值的外在形式,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是平等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着劳动平等的理论基础。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每个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有着自由的支配权、对生产资料有着平等的使用权。在社会主义理想状态下,劳动平等程度与生产力水平成正相关,在相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理想状态的劳动平等程度要高于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现实状态下,由于生产力水平不及西方国家,我国的劳动平等程度相比较而言始终处在较低的水平,但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未来的某一节点,我国的劳动平等程度会赶上并超过西方国家。

以上内容分析的是社会主义能实现劳动平等的理论基础。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实现劳动平等还具备了以下现实条件:一是从宏观层面看,完善的市场秩序提供了劳动计量的基础性条件:在现行的市场秩序下,对于劳动者的劳动,无论是具体劳动还是抽象劳动,都可以公平的计量;二是从微观层面看,企业内部科学的激励机制符合"能力+努力"的分配原则:在企业的分配原则中"能力+努力"被放在最重要的地位,这两个因素之外的其他不公平因素如家庭背景、性别等被限制,这最大程度保证了劳动平等的实现;三是公有制为主体限制了生产资料占有差异对结果的影响: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制度下生产资料为全体国民共同占有,劳动者拥有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和平等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这种权利限制了因生产资料占有差异对劳动平等权利的影响;四是社会主义再分配政策缩小市场机制导致的二级分化:市场机制作用下劳动者优胜劣汰,这种机制会导致劳动者出现巨大的贫富差距和二级分化,但社会主义在再分配原则中兼顾公平,这种公平会缩小二级分化;五是完善的福利制度保证所有人劳动能力发展机会的均等:如城乡教育资源的尽可能平等,保证所有人基础的完善以具有均等的劳动能力去获得平等劳动。

二、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体现了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主导地位。然而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自身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行业垄断、经济效率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时至今日,国有企业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之后在许多方面有了显著地进步。但对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改革方法以及产权结构等方面的争论一直存在。

首先,是对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争论:第一种观点是将国有企业"改没";第二种观点是将国有企业"改好"。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依据表面现象得出的结论显然是片面的。要把握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深刻认识国有企业的诞生背景以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自身弊端的不可避免,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国有企业的现状妄言国有经济乃至一切公有制经济都与市场经济不相兼容。仅从技术效率的差距来看,国企改革后的技术效率慢慢超过了其他非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力和公司内部组织等方面国有企业也有了长足进步。而从现阶段的特征来看,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形式的结构比例已经接近提高经济体制整体效率的均衡点,国有企业的大规模调整改革已经结束,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进入了一个相互促进、交替进退的过程。

其次,从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法来看,很多人坚持用"让利放权"的基本思想去指导改革的路径。但这种路径实质是:通过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在国家委托人和国有企业内部人人之间的分享,实现对企业内部人的激励,以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往往在"收"与"放"的度上把握不好,导致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现象的出现。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一定要结合实际,掌握好方法,走渐进式调整的路子。

最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是难点。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高效率,虽然仅仅改革产权不一定能提高效率,但产权的改革无疑将大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其原因包括三方面:一是产权不明晰,谁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二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对财产权的限制;三是产权本身的问题。基于以上三方面的原因,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往往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有效、合理的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如何构建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

拥有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是绝大部分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心声。在过去,公有制经济在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市场准入、融资成本等方面得到政府很多的支持,非公经济生存环境恶劣。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市场秩序已逐渐完善。但在以下三个方面,政府仍需努力去构建平等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市场准入。现行的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多种不同的标准,形成了事实上的多重差别待遇。第一,不同所有制主体之间的差别待遇明显。第二,不同组织形式的主体之间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如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发票的发放以营业额为准,而一般非公司制的私营企业增值税发票的发放以注册资本金为准,对个体工商户则一律不予发放增值税发票。市场化是大势所趋,所以政府应减少对交易对象准入的不必要限制,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调控。

二是垄断领域改革。要加快建立富有活力的、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对这些行政垄断性的领域加以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造。但这种改革的目标不是私有化,向私有经济打开大门并不等于承诺国有经济从这些领域的大规模退出。

三是融资问题。非公经济成分在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在社会上早已形成一致的看法并为各国所重视。然而实施赶超战略以及过度追求规模经济使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一直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其中中小企业所普遍面临的融资困境最为人们所垢病。总的来说,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存在着以下三方面的问题:第一,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般为两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但从中小企业的实力来看这两种渠道都很困难;第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基本属于低准入门槛的行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获得银行的贷款,银行便会根据中小企业的盈利情况和风险情况适当上浮贷款利率,从实际情况看,规模稍大的中小企业利率也要上浮20%-30%,部分微小企业利率甚至要上浮70%-80%;第三,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金额小、期限短。因此,政府应该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使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可以有平等的机会获得融资。

参考文献:

[1] 荣兆梓.劳动平等与按劳分配[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2).

[2] 荣兆梓.国有企业改革:成就与问题[J].经济学家,2012(04).

[3] 罗仲伟.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方法论和策略[J].中国工业经济,2009(1):1.

[4] 荣兆梓,陈文府.国有企业改革与制度演化研讨会"综述[J].经济研究,2005(9).

第8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大气污染:秋天收割后大量的秸秆堆放在田间地头,冬季农户们主要靠燃烧秸秆取暖和做饭,到了春季用不了的秸秆也被燃烧掉。在燃烧过程中潮湿的秸秆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和颗粒物,不仅对人和牲畜的眼睛、鼻子、呼吸道造成严重伤害,而且由此造成的大气污染还会产生酸雨,对农田土壤和农作物造成重大的伤害。

垃圾污染:现阶段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和管理的缺失,许多地区的农村还处在“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的状态,脏乱差的现象严重。新农村建设中的垃圾 污染包括乡镇企业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和禽畜粪便、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农村垃圾因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日晒雨淋成为环境污染的二次污染源,堆积如山的垃圾对村民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水污染:水污染是全国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农村缺乏环境保护设施,造成了农村大量生活污水被随意排放,另外,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也会污染水源,为了提高产量,现代农业加大了化肥农药的用量,下雨的时候,雨水就会把化肥农药冲刷到附近的河流,使水域富营养化或饮用水源硝酸盐含量超标,对水源造成严重的污染。

土壤污染: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农民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而长期大量施用化肥的结果是地力肥力受损,有效营养元素失衡,土壤大幅度板结,保水保肥能力下降。同时,农业害虫的天敌,如:青蛙、七星瓢虫、赤眼蜂,甚至一些食虫鸟,也由于食物链的关系造成毒害而大量死亡,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

第9篇:社会经济问题范文

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活动,其本质就是对人的培养。教育通过对人的培养传递文代知识,创造文化知识。教育的经济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培养人的劳动能力,『提高裁动者的文化素养和劳动熟练程度,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为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最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科技成果。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需要,就要在这两方面下工夫。

但是,教育有各种层次,各种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就有所不同,有些较为直接,有些则只是间接地与经济发生关系。因此教育在适应市场经济方面也要有所区别。

基础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提高全国人民文化素养,为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体发展,为他们进一步学习和工作打好基础,它不直接培养劳动力。而是为培养劳动力打好德智体资方面的墓础。当然,由于我国教育程度比较低,至今还没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许多青少年在受完基础教育以后,甚至初等基础教育以后就要参加到劳动大军中去,因此基础教育在某种程度上也直接培养了劳动力,所以要考虑到它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使教育内容紧密联系实际,使毕业生能够较快地进人劳动队伍。但是基础教育毕竟有它自己的主要任务。要培养劳动力就应当在完成墓秘教育之后进行职业培训。帕锡臼是初等教育,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它的毕业生还不到就业年龄,因此在基础教育裔段不宜强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职业技米教育就不向了。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就是为社会各种产业培养人才。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本来是两干不同的概念,职业教育是谋生豹教育,技术教育则是培养技术人员,或者以传授一定技术知识和技能为月的伪教育。祖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上的大多数职业都与技术有关,因此就统称职业技术教育了。学生受完职业技术教育以后就要进人社会,参加社会的生产劳动和其它职业。因此职业技术教育就和市场经济有着较直接的联系。职业技术教育应该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调整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培养的方式方法。当然职业技术教育中也有一部分与市场经济没有直接关系,如师范、卫生保健、艺术、体育等专业,它们应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不是根据市场需要来改革。

高等教育就比较复杂,这是因为高等教育的门类很多犷有理、工、农、医、文各类。各类中又分基础理论教育和应用理论教育。简单地说,有一部分专业是直接为生产部门培养技术人才的,如工、农、商、金融等专业,它们与市场经济靠得最近,有直接的关系,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不断地调整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培养方式。有一部分专业如医科、哲学人文科学就与市场经济离得较远。当然从提供劳动服务来讲,它们与劳务市场也有较直接的联系,但是这种劳动服务毕竟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生产,其服务的成果不直接进入商品市场。高等教育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另一个方面就是给市场提供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能够直接影响到生产率的提高,它与市场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高等教育具有多学科、高科技的优势,高等教育应该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做出贡献。这部分与市场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且需要建立和培养科技市场来刺激高等教育的科技研究。成人教育和市场经济的关系也很密切。但是成人教育也分两部分,一部分属于补偿教育,主要是给未能完成正规教育的成人补习文化科学知识,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这部分与市场经济没有直接的联系。另一部分是职业性的继续教育,是给成人以职业培训,这就要根据市场的需要,根据成人所从事的职业进行培训,使成人尽快地达到职业所需求的熟练技能。这部分与市场经济有直接的联系,而且成人教育办学灵活,可以适时地根据市场需要来调节。以上是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来看它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有诸多不同。不可笼统地讲教育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来进行改革。

二、现在人们谈论得最多的是筹措教育经费的问题。当前教育经费短缺,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工资奖金倒挂,教师流失严重。有人把署仑归之于计划经济的结果,提倡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教育,使教育商品化,向企业用人单位收取培养费,向学生收取学费,以筹措教育经费。关于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

首先要弄明白,教育经费短缺、体脑倒挂是不是就是计划经济的结果,我认为有一定关系,但并不能作必然的联系。回顾50年代,我国教育经费和经济建设是同步发展的,“一五”期间,我国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占基本建设总投资的5.5肠,当时工业固定资产增长1.26倍,而工程技术人员增长2倍。1958年以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开始减少,“二五”期间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占基本建设总投资的2.6%,三年调整时期(1962一196动为3.2%,“三五”期间为1.,写。就是说,“,,期间达到最低点,可见轻视教育是“左”的思想路线的影响。1978年的工资改革是“”“左”的思想的遗毒,降低了知识分子的工资,使体脑倒挂至今扭转不过来。这与计划经济没必然的联系。谈它有一定关系,则是说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企业效益太低,造成国家财政困难,国家没有那么多钱用来办教育,只有市场经济的道路才能使我国经济有较大的发展,才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才能提高教育经费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比例。

有人企图通过教育参与市场来解决教育经费问题是不现实的,是违背教育规律的。教育要参与市场这句话如何理解?市场是多形式的,有商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证券市场,科技市场,劳务市场等等,与教育有联系的主要是科技市场和劳务市场。教育培养人的劳动能力,培养人才,学生毕业以后要进入劳务市场,我们姑且不去讨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不是商品(这是有争议的课题),即使学生毕业后要作为劳动力受到市场经济的制约,架参与市场交换,这种交换也不是在学校和企事业之间进行的。任何国家都把教育作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事业,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是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办教育,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是通过地方税收来办教育,都不是通过学校与企业的直接的市场交换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最发达的美国,教育经费来自地方(州)的税收。纳税人是全体公民,不论是不是企业主,也不论是不是有孩子在学校上学,都必须根据各自的收入交税。地方政府把税收的一部分用来办教育。由企业者用人单位来交培养费的办法只能局部进行,不能完全推行。如果全面推行,就会造成教育的萎缩,因为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它总是重视眼前的利游,而人才在企业发挥作用总是滞后的,越是高级人才滞后性越强,大多数企业不可能具有远大的眼光来储存暂时不能发挥效益的人才,因此任何国家的人才培养都是由国家来规划,来干预,不是由市场直接调节的,当然国家规划和干预要预测市场的需要。市场是有调节作用的,市场的调节作用通过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反映出来,就业情况好的学校和专业,申请入学的人数就多,学校根据这种反馈的信息来调整自己的专业和课程计划,而不是把毕业生(人才)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与企业直接交换。

有人主张教育服务是一种劳务,也是提供特殊的使用价值的一种商品,也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根据这个理论,学生成者家长就是买方,要购买这种劳务就要交费,因此交学费就是天经地米韵事。首朱释薄说听‘’我是同滋义务教育以后上学要交一定的学费的,但是这种知杯是教师务务的济澎家长和学校不是简单的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家长送孩子上学校,’为了提高政子的劳动能力(使用价值),将来可以改变社会地位,获得经济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讲,教育是家长的投资。但是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活动,它不仅提高学生的劳动能力,而且还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素质,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家长作为社会成员来讲,他既有一定的社会义务,又有一定的社会权利,在社会主义国家来讲,家长参加社会劳动,他的工资所得是劳动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已经交给社会,由代表社会的国家进行第二次分配。其中就有年轻一代的教育费用。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家长是已经交过学费的,不过不是直接交给学校,而是交给社会,这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劳资关系是不一样的。我国目前实行的还是低工资制度。所谓低工资制度,即工资水平是低的,但社会福利是高的,社会主义时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低工资制度会相应的改变,但是在目前工资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要用学费作为教育劳务的价值来偿还是不可能做到的。

当然,前面说过,我是主张收取“定的学费的,但要分什么教育,义务教育就不应该收费。世界各国实行义务教育从来就是免费的。因为所谓义务教育,也即是强迫教育,家长有义务也有权利送孩子上学,国家有义务办学,给孩子上学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如果要收学费,那末就有一部分家长因为经济困难而没有能力送孩子上学。因此许多国家在普及义务教育的时候不仅不收学费,而且免费为孩子提供午餐,提供教科书,为离校远的孩子提供校车接送。这一切都是为了便利孩子入学。当然在我国教育经费极端困难条件下,学校为了开展某种活动,适当收一些杂用费也是可以的,但义务教育在原则上应该是免费的,这是不容含混的。

义务教育以后的教育则是另一回事,属于非免费教育,可以收学费,特别是职业技术教育这一块。学费的多少可以按两种标准:一种是按质论价,辱量高的学校收费高,质量低的学校收费就低。另一种按毕业生的出路好坏论价,出路好的收费高,出路差的收费就低,例如旅游专业,非常走俏,毕业生分配到旅游局、大饭店,收入也高,这类专业应该收高额学费。这种收费的区别就是靠市场来调节了。

高等教育就比较复杂。国家要保证重点发展的专业,如基础理论,人文社会科学、师范等专业。其它专业也可象职业技术教育那样收费,但考虑到我国工资制度尚未改革,家长负担能力有限,目前收费还不能太高,还不能补偿所有的培养费用。

总之,学校收费问题,有市场调节的因素,也有别的因素,教育是国家的事业,关系到国家的兴亡,民族的盛衰,因此即使在市场经济很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学校都列为非营利组织,国家对私立学校也要有所补贴。只有极少数补习学校,特别是外国人办的语言补习学校之类才标明是营利的组织。这种学校一般是设备简陋,教学质量低下,学生到那里不是为了学习多少东西,而是去混张文凭。这类学校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宜提倡。至于教师从事第二职业,课余到补习学校兼课,,或去当家庭教师,获取报酬。这种劳务实际上已超出我们通常讲的学校教育的范围,不在本文议论之列。

教育劳务还表现在提供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上。我认为这部分劳务是可以进久市场的。因为信息也是资源,也是物质财富增长的源泉。科技成果就更不用悦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产品改型换代的必要条件。学校理应从提供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中得到报酬。但是恰恰是这一块,科技市场在我国很不发达,可以说还没有建立起来。我们自己提供的科技债良和科技成果在我国很不值钱。我国许多企业到国外引进技术资料,要化很多外汇,但国内高校提供同样的技术资料,却只值外国资料的百分之几。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因此要在国内培育科技市场。这种市场的建立不仅会大大捉进我国科技发展和生产力如提高,而且会促进高等学校的应用科学技术的研究,增加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收入,逐渐改变体脑倒挂的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可以为社会办学、多渠道集资办学提供条件。但也要看到另一方面,即市场经济是强调利润的,企业进入市场以后,就不会象过去那样慷慨地向学校交培养费。目前许多部属院校,由于部门领导职能的改变,实行政企分开,经费来源就断绝了,困难很大,就是这种反映。因此从总体上来讲,教育部门可以多渠道筹集经费,但办教育根本还是要靠国家统筹安排,通过立法,通过税收来解决教育经费问题,不能靠学校参与市场经济来解决。

三、关于学校办企业也是一个热门话题。我的观点是,在当前教育经费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学校利用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创办各种企业,增加收人,‘用来改善办学条件,政善教师生活,这种做法是无可非议的。但这与办教育是两回事。就象国外许多企业家办学校一样,企业家办企业,用赚来一部分钱办学校。企业家任学校的董事长,并聘任一位专家当校长。企业是企业,学校是学校。所不同的是,国外企业和学校是分开的,我们则是企业和学校合一的,是一个法人地位。

学校办的企业当然要进人市场,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但学校的企业进入市场并不等于学校进入市场,学校办企业并不等于是学校企业化,许多同志把学校办企业说成是学校企业化,这是不正确的。

前面说到在当前教育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学校办企业,无可非议,反过来说,如果在教育经费正常的情况下,学校办企业就不一定值得提倡。因为办企业和办教育毕竟是两回事,能当校长的不一定能当企业家;能当企业家的不一定能当得了校长。如果校长又要当企业家,则对学校并不有利。教师也是这样,学校只能分一部分教师去办企业,不能让教师兼做企业家。也就是说,本来,办好一所学校需要校长和教师的全部精力,不能分散精力。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中小学不应该办企业,现在是不得已而为之,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地方办企业来养学校,而不是反过来。

至于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办企业则是另一回事,也可以有两种性质:一种是为了补助经费之不足办企业,如上面说的那样;另一种是结合学校性质和专业办企业,为了把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了给学生提供实习的场所。第二种性质的企业是应该提倡的。职业技术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本来具有教学、科研、服务三种职能。这三种职能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现代化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的。中世纪时代的高等学校只具备教学一种职能,科学技术的进步,使高等学校开始从事科学研究,而且把科学研究和教学结合起来,大大提高了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随着工农业的发展,社会又赋于高等学校服务的职能,特别是美国在上个世纪肆立赠地学院以后,这种职能越来越强烈,影响到世界各国。·高等学校用什么来为社会跟务,就是用仑豹知识,用它的科技成果,当然也不排除办企如但更重要的是与企业合作,角自己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帮助企业培训人才,改进技术,雄高劳动生产率,瞬时从金业中获得应有的报偿。这种为社会服务的职能和教学科研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而最终是有利于人才的培养。也就是说最终是有利于教育,而不是削弱教育。

四、上面分析了当前教育界议论的几个问题,是想潭清一下,不是教育改革的所有问题都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联系的。有的有联系,有的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教育。教育的改革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屏,这是毫无疑义的、否则,教育就会脱离经济,脱离社会,脱离生活,教育就会缺落动力和活力,就会走进死胡同。但同时要正确理解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才能真正为市场经济服袅,「为繁荣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也就是说,教育发展有自身的规律·教育要尊重经磷规律,教育也要尊重自己的规律,教育如果忽视了经济规律,则教育就不能很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教育如果忽视了自身的规律,就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合格人才,也不能很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当前的主要矛盾是教育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变的需要,跟不上变革的形势。教育如何才能适应这种新形势呢?我想到的有以下几点:

(一)教育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是通过培养人来实现的,教育要为市场经济培养人才。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竞争的经济。市场竞争,在当前科技发达的条件下,归根到底是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因此教育要为市场培养人才,这种人才可以分几种层次和类型,一类是掌握高新科技的人才;一类是管理企业的人才;一类是具有一定文化素养,“掌握熟练技能的劳动大军,他们也是人才。这几方面的人才都需要具备市场竞争的意识,敢想敢干,勇于创新。当然在培养人才方面我们自然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要培养市场竞争所需要的人才,就要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改变当前应试教育的弊端,把提高学生的基本素养放在第一位,改变死记硬背,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做法,使学生生动活拨主动地发展。在教育改革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需要有专文来论述。

(二)教育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就要改革教育的管理体制。我国现在的教育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它高度集中,高度统一。这种体制使得学校办学机制僵化,缺乏生机和活力,学校办不出特色。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这种体制暴露了明显的弱点和不适应,因此必须加以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地方办学决策权和自。在上面讲到与市场经济联系较密切的部分更要放权。放权有几个有利:一是有利于地方和学校根据市场的需要培养人才,有利于专业的调整和课程计划、培养方式的调整,二是有利于学校和市场直接挂钩,参与科技市场的竞争,有利于把学校的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所采用,三是有利于地方和学校根据当地条件和学校的优势办出特色。

当然,放权也会有不利的一面。例如‘有些国家需要确保的专业,如塞础学科、国防科技、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可能就会萎缩,义如各地可能贪图小茄全,专业重复设查,办学效益较差,这些问题需要国家利用政策来调节,也就是说放权并不等于国家不管,该管的要管,不该管的不管,重点是在宏观控制上。

我认为,高等学校的办学权限和办学模式要做重大的改革。现在全国有1080多所高等学校,可以分几种类型,一类是国家重点学校,包括国家教委直属36所和中央各部委属60余所,约100所,这部分学校条件较好,师资力量雄厚;第二类是地方重点学校,每个省市自治区都有2一3所重点学校,省市自治区都化了本钱来武装这批学校,条件也较好,师资力最也较强;第三类是一批普通学校,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第四类是一批专科学校,其中又有一部分是地方职业性大学,条件很差。随着经济的发展,高等学校不可能压缩,也不可能限制发展。过去总是由于经费问题和质量问题放不开手,今后在这两个问题上也要分分档次,分别处理。我主张,今后国家只管好一二百所高水平的大学,其它放并让地方上去办。特别一二年制的专科和短期大学要放开,地方或者团体,私人都可以办,经费自筹。规模不论大小,只要毕业生在市场上需要就可以办。质量问题可以由两方面来解决:一方面组织社会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来检查评价它的质最,另一方面是冲破学历主义,改革用人制度,不要用学历来作为用人、定工资级别的标准,而是按能力用人,·按能力付酬。也就是说,一把质量问题也放到随行就市中去解决。我觉得在我国用人制度中冲破学历主义是改革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但这个向题太大,需要专门论文来讨论。这里不能深谈。

(三)学校内部体制要改革,特别是高等学校。

首先,要改变学校办社会的状况。现在看来把学校的社会服务设施归还给社会目前还不是时候。但市场经济的发展,迟早要走到这一步。当前的问题是把它适当分开,分别加以管理。在后勤管理方面,除一部分非营利部门外,完全可以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竞争,在竞争中求发展。

其次,要改革报酬分配制度,把夯配与工作业绩联系起来,把岗位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结合起来。这三种制度缺一不可,岗位责任制是目标,检查考试制度和奖惩度是达到目标的保证。没有考核就不可能奖惩,没有奖惩,考核也就失去了意义。但目标是坚持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学校办学的经济效益。

第三,进行教学、科研体制的改革。这是学校改革中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教学科研水平提不高,一切改革都失去了目标。要解决教学科研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矛盾,就要提高教学和科研的质量。这个问题也需要专文来论述。

第四,加强群众的民主监督。学校自扩大以后,不能是校长说了算,应该有一个民主渠道,发扬民主,调动教职员的积极性,同时对学校领导实行民主监督。

(四)为了实行深刻的教育改革,教育工作者首先要在教育观念上加以变革。要树立大教育的观念。所谓大教育观,就是全时空,全民的教育观。在时间上来说,教育已经不是一定年龄阶段的活动,而是要贯串于人的一生,终身教育思想是现代教育思想的核心。在空间上来说,教育已经不限于学校,社会、家庭都是学习的场所,国家、社会团体甚至于个人都可以通过各种媒介为人们提供学习资料。要鼓励青年自学成才,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中学习。不仅提倡人人受教育,而且提倡大家来办教育,以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办教育为主,社会团体可以办,个人可以办,只要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金日狗有关规定,就允许他办学。

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所谓人才,是指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勤奋工作,为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人。行行斑状元,行行出人才,要破除传统的人才观—“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难有读书高”的伯观念,几要为各行各业培养人才。基础教育要把提高全国人民的文明素养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克服应试教育弊端,切切实实把每个学生都培养成德智体诸方面都生动活拨主动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