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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测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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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测管理制度

第1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部级质检机构是指经我部机构审查认可,并通过国家资质认定的法定检验单位,是社会公益性技术机构,也是我国农业质检机构的“国家队”和“排头兵”。各部级质检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职能定位,尽责履职,开拓创新,积极承担全国和区域性检测任务,为政府部门、农业产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各部级质检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在相关法律规定和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作,践行“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服务”宗旨,严格诚信自律,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切实做到检测主体、检测程序、检测行为依法合规,确保所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合法、准确、公正。

二、严格规范,加强内部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部级质检机构日常运行与管理提出了详细要求,各部级质检机构要在认真对照落实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一)强化质量控制

各部级质检机构的质量控制程序与作业指导书,应针对不同类型检测任务明确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频次和结果判定原则。要按年度制定覆盖质检机构各检测领域的质量控制计划,有专人(或部门)保证质量控制计划能够有效实施。要及时总结和评价各类质量控制结果,对反映出的问题要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并监督落实。通过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科学可靠。

(二)规范样品管理

各部级质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样品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样品管理程序,遵守有关标准和程序文件规定,规范样品的运输、接收、制备、存储、处置等各环节要求,确保样品从抽取、检测至检毕全程受控,强化检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确保样品管理严格范。

(三)严格档案记录

各部级质检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档案记录是质检机构日常运行管理和各项检验检测工作过程信息的再现,涉及“人、机、料、法、环”各个因素,其基本要求是真实有据、完整可靠、及时准确。要强化落实原始性要求,确保档案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严格执行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双三级”管理制度(原始记录为检测、校核、审核三级,检验报告为制表、审核、批准三级),检测人员对原始记录中数据和结果负责,校核人员对结果负责,审核人(批准人)对原始记录的质量负责。所有记录都应按适当期限妥善存档保管,存放条件有安全措施防护,避免丢失或改动,并履行为客户保密的义务。

三、完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一) 严格资质评审

资质评审是评价和确定质检机构条件与能力的重要途径。我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维护资质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现场评审严格实行评审组负责制,加大实验考核、档案抽查、人员测评等力度,增加整改结果现场确认和事后抽查比例。同时,严格证书有效期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各部级质检机构相关资质证书,包括资质认定、审查认可和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以证书最先到期日计)提出复评审申请。对逾期未按规定提出复评审申请的部级质检机构,我部将依照有关规定撤销相关资质。

(二) 深化能力验证

能力验证作为国际通行的科学措施,是衡量质检机构资质持有期间能力水平的重要工具。我部将以能力验证工作为核心,加强考核结果应用,逐步建立部级质检机构能力水平持续评价体系。各部级质检机构应主动参加农业部组织的能力验证,鼓励参加其他部门和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可在下一年度的有关资质评审中,免于考核合格项目的现场考核。

(三) 强化监督检查

按照国务院“双随机”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加强不预先通知式的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或撤销资质等处理措施,并公开相关结果。同时,我部将根据日常管理、能力验证、投诉举报等情况,探索实施分级管理,建立部级质检机构诚信档案和重点监管制度,在“双随机”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检查和日常监管。

四、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一) 强化落实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

中心主任是部级质检机构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对机构管理体系全面负责,承担领导责任,并争取和保障相关条件支持。中心主任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政策动态,熟悉工作流程,能够建立并有效运行管理体系,持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确保内设机构合理、人员配置高效,不断增强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根据职责要求,全面做好岗位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强化落实承建单位主体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各部级质检机构对外所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承建单位(即法人单位)承担。各承建单位应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督促检查,经常性排查风险,不断持续改进。对于发现的问题,应主动、稳妥按程序处置,并及时上报我部。对于有多个部级质检机构牌子的,承建单位应主动推进整合,精简资质证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三)强化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第2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加强食品检测实验室耗材精益管理的必要性

有效降低大型分析仪器使用成本高的需要

大型分析仪器设备使用成本高,直是困扰食品检测实验室管理的一个重大问题,除了大型分析仪器本身价值和折旧率高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仪器设备检验时使用的物品(次性试剂盒、纯度高的化学试剂以及仪器前处理所需的辅助设备等等)耗材消耗多,费用大,如能对这些耗材进行精益的管理,就能有效降低大型分析仪器设备使用的成本,降低实验室的综合检测成本。

满足检测结果准确性的需要

食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以通过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严格的质控程序和技术手段来保证,对耗材的追溯和监控就是其中的一项。一方面耗材本身的问题,如标准物质的差异、试剂纯度等级的差异及玻璃器皿的质量都会对检验结果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检验标准和方法对耗材也有严格的要求,这些因素都要求要对实验室所用的耗材进行精益管理。

规范管理杜绝流失和浪费的需要

将精益的管理融入日常的检测工作中是食品检测结果信服性的重要体现,而耗材的管理是食品检测实验室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管理过程。通过细化管理,减少人为的失误和浪费,对检测结果信服性的保证起到重要的作用。

食品检测实验室耗材供应配送管理现状

目前国内食品检测实验室耗材的供应配送方式各有不同,管理水平不一,各有特色,现就宁夏和全国相比做一说明。

通过表1可以看出:经济发达地区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激励相结合的手段,已通过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从仪器设备购置、调剂、保养、维修到试剂等耗材配送再到专业人才开展咨询技术指导等方面的社会资源共享模式,做到了人、机、物、料等实验室资源全方面的资源共享,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检测的效率。如江苏、安徽等省由科技厅、教育厅、高校、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组织了一个面向全社会开放的非赢利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网络信息化技术向各检测实验室及用户提供方便的服务;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由于信息流通快,运输方便等便利条件,实验室自行采购和供应商相结合;西北地区特别是宁夏等地实验室耗材主要通过商进行采购配送,模式单一,货物运输周期长,价格高,成本大,实验室对耗材的管理主动性受到限制,尤其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紧急任务项目的检测上往往因试剂、标准物质的急需而增加购买的成本,增加检验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凸显了在目前条件下,加强实验室耗材精益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加强食品检测实验室耗材精益管理的建议

建议有关部门能尽快整合资源,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减少环节、实现资源共享。在实验室内部可做如下改革:

1.将精益理念和目标贯穿于耗材管理之中

精益的核心是以最小的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设备、资金、材料、时间、空间,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及时为顾客提供完美的产品和及时的服务;精益的目标是在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把浪费降到最低程度。食品检测实验室的产品就是检验数据,在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将耗材的消耗降到最低,是精益目标的要求,对实验室降低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费用及检验费用都切实可行。

2.从耗材的采购进行精益管理

基于食品检测实验室对耗材的及时性的特殊要求,为保证检测任务的按期按质完成,实验室应从耗材的采购进行精益管理。对实验室耗材的采购应从三个方面进行细化管理,一 是对供应商的储备、资质评价、产品追溯,产品性价比、运输状况、售后服务等供应链的各个方面实行价值管理,优先选择质优价低性能好的产品,对实验结果影响最小的产品;二是从提交申购计划、计划审核、申购汇总、建立购货档案等采购程序上进行完善管理,避免人为延误、错买和积压等浪费现象发生,做到尽善尽美;从厂家信用评价、产品使用反馈信息、价格比较、供货周期、使用成本等方面定期做出分析报告进行产品比较管理,做到精益求精。

3.对耗材的使用进行精益管理

主要是对实验室耗材的领用和使用两个重要环节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在领用方面,首先要制定制度,并有对应的程序保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其次是要有专人管理,要有责任心,按照库存、入库、领用、对账、报废等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在耗材的使用方面针对耗材使用者进行精益思想的教育和培训,使精益理念融入检测日常工作过程中,要使检测人员养成自觉性和自主管理的好习惯,消除一切无效劳动和浪费,要有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持续改进意识和方法。

加强食品检测实验室耗材精益管理的具体措施

1.通过制度来完善实验室设备的管理

制定《实验室耗材采购、领用、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耗材采购、领用、使用监督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将实验室在创造价值的前提下,将不断地消除浪费这样种管理理念贯彻于实验室耗材的日常管理中,使实验室耗材从采购到使用整个过程中的管理更加有保证性和权威性,从而增大制度在实验室执行过程中的意义。

2.分别建立实验室耗材采购、领用、使用程序和监督程序

为保证实验室采购、领用、使用耗材制度的正确执行,分别建立《实验室耗材采购程序》、《实验室耗材领用程序》、《实验室耗材使用程序》和《实验室耗材采购、领用、使用监督程序》,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3.建立信息化库存管理平台

在检测人员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购买设备和试剂物品积压,减少中间环节,实现专业人员的专业直接交流:减轻库房管理员和检测人员之问的重复劳动和工作量;节省电话费;加快信息跟踪和库存更新速度。

4.定期进行实验室耗材反馈分析报告会

第3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医疗机构制剂检验;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5(c)-106-02

医院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是由检验人员编写,并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组织实施的一系列文件,用于管理和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检验的质量,是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在文本上的体现。制剂质量是保证制剂产品安全有效的关键环节。医院药检室应依据药品标准和制剂配制规范,对自配制剂成品及相关物料、配制环境等进行监测,并做出是否符合标准的判断;药检室的质量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自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2001年3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并施行之后,核发制剂许可证的验收标准对医院制剂的质量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笔者结合药品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剂配制的实际,建立了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文件系统由以下5个模块组成:

1 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文件

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法定药品标准(包括制剂规范)是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系统的法律依据,保证了药检室的质量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自拟制剂质量标准不能低于《中国药典》中相同剂型的检验通则,并按各品种处方制订检测方法。

1.1 法律、法规

本类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由SFDA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各级药监局与医院制剂相关的文件、通知、指南、验收标准等。

1.2 药品质量标准

包括《中国药典》、《中国医院制剂规范》以及各省管理机构的医院制剂规范、药材标准、药材炮制规范;未列入以上标准集的其他制剂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法定质量标准。

1.3 制剂自拟质量标准

本类质量标准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取得正式批准文号。其处方为本医院在临床和科研中使用的验方、协定处方,有固定的剂型、配制工艺、检测及贮存方法。为控制成品质量,可制订其中间品、半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内控标准的某些检验指标应高于法定标准,如颗粒剂的粒度、液体制剂的含量范围等。

2 管理文件

是由药检室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一整套规章制度,或称为管理办法。针对检验的操作程序和设施、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订和修订,并由制剂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审核批准,是质量管理的纲领。管理文件的范围纵向涵盖检验全过程,依次为抽样检验记录复核报告审核留样稳定性观察;横向涵盖了场地、设备、物料、记录、工作程序。本类文件规定的管理制度各有其适用范围和施行目标,严格地执行这些制度可保证药检室各单元的工作有序地进行,对人员、设施、物资、记录、检品流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药检室的质量管理规范化。主要的文件有:

2.1药检室工作制度

用于规范药检室的检验工作和设施、物资的管理,保证各种管理细则的施行,是管理制度的总则,体现一个药检室的管理水平。

2.2 检验工作程序

用流程图的方式规范检验过程,可保证样品检验的有序进行,并指定各检验环节的责任人。

2.3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用于规范工作人员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以及各个管理环节中须达到的目标和水平。

2.4 各检验室工作制度

药检室设置化学、中药、微生物、留样观察等各个检验工作室,各室均按各自的检验范围和工作特点制订工作制度,将“2.1”项的内容具体化,使各室运作、安全、环保、维护均达到要求。

2.5 洁净区质量管理制度

明确规定各配制间及微生物检测室的洁净度检测项目、检测责任人和检测周期,保证洁净区的净化度达标。

2.6 设备、仪器及计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对操作者、检定周期、日常保养均制订详细的规定,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信。

2.7 检验用物资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物资管理。根据各种试药、试液、微生物培养基、标准品、对照品、菌种、滴定液的特点和用途,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规定领用、配制、使用、贮存和废弃的方法,确保其使用时安全、有效、不污染环境。

2.8 检品取样制度

用于规范取样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证样品的取样量和代表性。

2.9 制剂相关物料质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工艺用水等物资的质量管理,保证物料质量从购进至使用的全过程都处于有效监控中。

2.10 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中间品、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方法,包括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已发付使用的成品召回制度。

2.11 留样观察制度

用于规范样品的留样观察,根据各品种的性质,规定样品量、观察时间、抽样检测周期、异常结果处理程序等。

2.12 检验结果核对制度

用于规范核对人员、核对内容和方法,并明确规定未经核对的检验记录不能作为发出检验报告的凭证。

2.13 检验记录、报告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记录文件的种类和管理,保证原始记录资料真实、齐全。

2.14 委托检验管理制度

用于规范委托检验的程序、受托单位和项目。限于设备条件,本室不能进行检验的检品,须按具体品种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代为检验。

3 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标准操作规范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OP)文件是经批准用以指示检验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有统一的格式、编制和验证方法。《中国药典》及其配套的《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各级制剂质量标准是编写SOP的重要依据。SOP文件必须引用标准正确、描述明确详细、可操作性强。SOP由质量管理组织审核批准,并在使用中随质量标准的升级和设备变换及时修订更新。主要的SOP有以下几类:

3.1 制剂及相关物料检验SOP

针对某一种特定的检品,由检验人员根据该检品的质量标准编写,将药品标准上严谨的条文转化为具体而又详细的操作步骤,将分列在药典凡例、正文、附录中的标准规定、操作方法、所用设备、试剂、反应时间及现象、计算公式或程序、结果判断等内容进行综合,形成一个完整的SOP文件。每一种制剂及各种原料、辅料、半成品、包装材料、纯化水的检验均应有其专属的SOP,按剂型、类别装订成册。

3.2 检验项目SOP

在“3.1”项中涉及的各种单项操作,如剂型检验通则、微生物限度检查、最低装量检查等,均应按药典和规范要求,结合本室设备条件编制SOP。内容包括方法简述、准备、仪器装置、操作步骤、各项参数、结果判断、注意事项等。一些保证配制质量和检验质量的检测项目如洁净区细菌监测、容量仪器校正的SOP文件,也属此类别。

3.3 仪器设备SOP

针对某一台仪器或设备,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结合检验需要进行编写,其内容除了“3.2”中各项外,还应有使用限制范围和使用记录等项目。详细列出每个操作步骤和仪器相应的反应、指示,以备在使用中及时发现仪器异常并修正,国家规范[1,2]中已编制出常用仪器SOP,可供引用。

3.4 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的书写细则

本细则规范了每项记录和报告书的书写方法、用语,指导性强,故本文将其列入SOP类文件。SFDA在2000年的《药检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指出了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的书写规范,可供医院药检室结合实际情况摘录引用。

4 档案文件

主要用于检验设备和物资的管理,如各种设备和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计量检定证书、附件清单,标准物质的使用说明书、试药购进记录等。每种设备或物资设一份登记表作为其档案的首页,方便查阅使用档案。

5记录文件

此类文件不同于以上各类文件,不是预先制订用以指导和规范检验操作,而是随日常检验而产生,其质量反映了药检室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和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其规范性、真实性、及时性、延续性是此类文件的基本要求。预先设计各种表格和电脑计算程序,可使记录文件较为规范。在实践中,有同行建议检验记录、报告由国家管理部门统一格式[3];或构建计算机网络,使用电子化记录文件以达到规范化[4]。记录文件均保存2年以上备查。

5.1 管理记录

是记录药检室对配制部门物料和配制环境进行监控、药检室各工作单元状态、检品和设施状态的文件,各项管理制度均应有相应的管理记录。如收检、留样观察、洁净区监测、仪器设备保养检定、仪器使用、室温和相对湿度、检验用物资管理等。各种管理记录可规范为表格的形式,分类装订备查。

5.2 检验记录

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要求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书写清晰整洁,书写格式符合“3.4”项的规定。每一个批号的样品均应有一份能反映检验各个环节的完整检验记录,称为批检验记录。其中至少包含送检(抽检)通知单、各项检验原始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书、检验项目汇总卡、检验报告书的副本。

6 讨论

综上所述,医院药检室质量管理文件的制订和执行包含了较多的条条框框和较大的工作量,但并非不切实际的空谈。有业内人士认为,医院药检室的业务内容相当于一个小型药检所。即使只配制口服和外用中西制剂,药检室也涉及了药检所业务管理室、化学室、仪器室、生测室、中药室的有关工作[5]。要保证医院药检室能胜任全方位的制剂质量管理,除合格的人员和必要的设施、仪器、试药等外,还必须建立药检室质量保证体系,编写出既符合管理部门的要求又适应实际需要的检验质量管理文件,从文本上规范检验工作,以保证人员和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保证检验数据与报告正确可靠,从而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达到制剂质量管理的目的。经过几年的运作、修订,有效地规范了医院药检室的质量管理。从而使质量管理有法可依,检验结果有据可查,使药检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质量水平得到了提高。自施行质量文件管理之后,未出现检验质量事故,保证了医院制剂质量和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0.

[2]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5.

[3]余爱霞,戚园.医院制剂检验记录、报告应有统一格式[J].中国药事,2002,16(10):600.

[4]沈小庆,王珏,盛炳义.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医院制剂质量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药学杂志,2002,37(8):625-626.

第4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食品安全 基层检验机构 建设

一、引言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年开始,各地政府也纷纷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并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制。国家乃至地方在政策资金方面对质监部门的支持也应该跟上形势的迫切需要。特别是近来多方媒体报道,国家计划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这样,地方的责任和任务显得更加重大。而拥有检验检测机构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工作的重要支撑。质量技术监督职能涉及到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工作涵盖面广、技术性强,富有鲜明的特色。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基层检验检测机构有着分布广的特点,据2008年的调查显示[1],我国共有2800多个县级市,按平均每个县设立一个质检机构,全国拥有2000多个技术检测机构,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推进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多年来,县级质监检验机构在自身建设和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然而,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基层质监局检验机构事业的发展是相当缓慢也参差不齐,特别是贫困地区更是举步维艰。如何加快基层检验机构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是各基层质监部门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下面就基层质监技术机构的现状及展望进行阐述。

二、基层质监技术机构现状分析

(一)、技术机构资源分布不合理

目前,我国县级的食品类检验机构主要设立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简称质监局、工商局、食药局)的二层技术机构,根据职能分工,这四个部门分别负责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食堂和餐饮服务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是食品质量问题的源头,是监管的重点对象,也是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决定性环节。但由于质监事业起步相对较晚,而且质监部门目前又属于省垂直管理制度,缺乏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致使人员、设备远远满足不了食品安全检测的需求。而工商局技术机构的快速检测设备只用于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检测,食药局的检测资源几乎没用在食品的生产、流通环节,而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简称食安委)却大都设在食药局,总体上,食药局的技术机构技术实力远比质监局的雄厚。因此,技术机构的资源并没有被充分用在监管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环节。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经费也没有倾斜到承担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

(二)、“三不足”问题严重

本文所称“三不足”是指,经费不足,设备不足,人员编制不足。“三不足”问题是目前基层技术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国家每年都有关于技术机构技术改造、技术装备方面的项目申报,但是据绝大多数的基层技术机构反映,5年来县级机构每年申报的项目,从未获批过,国家拨付的配套资金大多被省、市一级占用,即使偶尔获批,也因地方配套资金得不到落实而使项目落空。因为缺乏上级经费支持,基层机构的检验设备远远达不到《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下简称《基本要求》)的要求[2],很多县级检验机构连最基本的紫外分光光度计、匀质器、通风橱、纯水系统和生物安全柜等都没有配备,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技术设备的欠缺落后,导致食品监督抽查的检验任务必须由省级或者市级的检验机构承担,既增加了上级检验机构的工作量,又增加了县级监管部门运送样品的成本。其次,人员编制不足也是基层机构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国2000多个县级检验机构,起码有70%以上的技术机构存在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缺乏编制和财政支持,不少技术机构实际上形同虚设。有些则是在背着经济重担经营着。比如,平南县是个有着将近150万人口的大县,食品工业也是该县的特色产业,而作为该县唯一通过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综合实力较强的食品检验机构—贵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平南检验站,自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挂靠贵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没有编制,没有财政支撑,完全自收自支,尽管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收费标准收取检验收费,也难以承担工资和日常的巨大开支。由于缺乏编制,加上待遇差,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任技术人员多是学历、专业、水平都远跟不上检验检测需求的步伐。类似的例子还有灵丹县质检所、博白县质检所、北流市质检所等县级质检机构。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资源调查显示,起码半数以上的县级食品检验技术机构的人员达不到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占检验人员总数30%以上的要求[2,3],严重制约了基层质检机构的发展。

(三)管理模式落后

目前,我国县级检验机构无论是带有事业编制的独立法人单位还是属于完全自支自收的法人单位的派出单位,管理上都采取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人事和工作管理上受行政因素的干涉太多,招聘的人员多数有关系有背景支撑,学历低,技术差,意识浅,无责任心,导致机构内部干多干少一个样,或者干多的人得到的回报不多,绩效管理制度无法有效实施[4],严重挫伤了检验人员的积极性和上进心,也阻碍了基层技术机构的发展。

1、思路与展望

深刻认识当前基层食品检验机构的现状对加快推进技术机构的发展,确保食品安全有重要的意义。为解决基层食品检验机构存在的问题,我国应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变事业单位传统管理模式,采取积极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探索事业单位企业化途径,同时加大对技术机构的整合力度,优化资源结构,最大程度实现资源的共享。此外,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注重优秀专业人才的引进,促进技术改造、技术装备的更新,切实提升基层技术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基层质监部门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监测作用。

参考文献

[1] 赵亚夫.中国县级农村发展研究.中国农业出版,2008.

[2] 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

第5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介绍了纺织品检测实验室主要检测活动及其内容,分析了每项活动可能产生的危险,找出了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源,评估了各种危险源发生的风险等级,提出了安全管理方法,包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以及针对纺织品检测各个功能室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危险源;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1 引言

纺织品检测实验室指的是从事纺织原料、纺织制品、服装及其羽毛绒的感官和理化检测的实验室[1]。其检测对象涉及纤维、纱线、布料、服装、床上用品等。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国内纺织品检测实验室数目众多。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关系到检测检验活动能否顺利进行,也关系到实验室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目前,国家已制定化学、生物等检测实验室的安全要求标准,国内对其安全管理的研究报道也较多,但对于纺织品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则无标准规定,也少有报道[2-13]。为此,笔者通过多年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工作经验的总结,分析和归纳纺织品检测活动可能产生的危险,找出危险源,并评估各种危险源发生的风险等级,提出安全管理方法。

2 纺织品检测实验室主要活动内容

纺织品检测实验室涉及的主要活动过程有样品的接收与传递,样品的分拆,仪器设备的操作与检测工作的开展,化学试剂的储存、使用和废物处理,样品储存等。主要的活动内容有:

(1)样品的接收与传递:试验前样品的接收、样品按照检测工作流程规定在各个功能室之间的传递过程。

(2)样品的分拆:将样品分拆成大小和数量符合检测要求的小样。

(3)仪器设备的操作与检测工作的开展:进行纺织服装样品的物理性能测试、色牢度测试、水洗测试、纤维成分含量与化学分析测试、微生物检测等。

(4)化学试剂的储存、使用和废物处理:待用化学试剂的储存、试验过程中化学试剂的使用、试验后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5)样品储存与废弃处理:检测完毕后样品放入样品库储存保管、规定储存有效期过后样品的废弃处理。

3 危险源及其风险评估

检测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实验室内人、机、料、法、环诸方面因素交错反映的结果,而人在事故的发生和预防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笔者紧紧围绕纺织品检测实验室中人员活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分析,结合纺织品检测的每一个功能室,确定每一项活动环节有哪些危险源, 以及危险源的发生几率和对应的风险等级,见表1。

4 纺织品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用电,常见化学试剂的性质、保存、使用和处理方法,废物处理,常用钢瓶的安全管理条例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功能室指定安全责任人抓好本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

4.2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防范技能

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是保证检测实验室安全的基础。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实验室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实验室员工业务素质,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工作人员要经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熟知纺织品检测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以及危险源的发生几率和对应的风险等级,明晰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急救措施;每年定期参加培训,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掌握安全防范技能,严格遵循标准操作程序。

4.3 防范措施

4.3.1 一般防护

(1)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戴防护眼镜、面罩或橡胶手套等;

(2)保持地面干净整洁,工作人员小心慢行;

(3)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科学、规范、整洁、有序的原则。试验结束后应做好试验场所及器具的清洁、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过的设备器材。

4.3.2 分样室

一般防护即可。

4.3.3 恒温恒湿室

(1)勿长时间停留在实验室,试验完毕即离开;

(2)换穿合适的衣服,尽量避免身体直接暴露于该环境中,尤其是加强关节部位的保护。

4.3.4 色牢度及水洗实验室

(1)操作干洗剂时,佩戴防毒面具,在通风橱内进行;

(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长时间评级,做到劳逸结合;

(3)试验加热仪器周围禁止放置危险化学品和与试验无关的杂物,保证加热区域内空气的正常流通,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3.5 生物实验室

(1)对微生物及时进行灭活及消毒处理;

(2)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首先进行消毒灭菌,置于坚固、防漏、有盖的容器,密闭后运出实验室销毁。

4.3.6 纤维成分及化学分析实验室

(1)实验室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使用明火,明火附近禁止放置危险化学品和与试验无关的杂物,并保证加热区域内空气的正常流通;

(2)化学试剂放置要安全有序,并严格控制存放数量;

(3)各种溶剂、药品取样完毕必须马上盖好瓶盖,不得敞口存放,有挥发性和有气味的化学试剂应放在通风橱或通风的环境中;

(4)操作有毒、易燃、易挥发或易爆的化学试剂时,一定要在通风橱内进行,以防发生意外;

(5)实验室存放的各种压力气瓶必须配备固定装置,且不可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

(6)严格做好实验室废旧化学试剂的处理,禁止将强腐蚀物或有毒、有害物质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试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物须收集后统一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4.3.7 化学仓库

(1)性质不同和有可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品,如: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等不能混合存放,要分区存放,并做好明确标记;

(2)易制毒、麻醉品等危险品,要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4.3.8 样品库

(1)样品密闭包装,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明火、热源;

(2)仓库尽量少安装电气设备,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定期检查电气设备。

5 总结

在纺织品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及防范技能;全面熟知实验室存在的各种危险源,以及危险源的发生几率和对应的风险等级,明确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急救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才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使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1]CNAS-CL18: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纺织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S].

[2]GB/T 27476.5―2014.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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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GB 19781―2005.医学实验室 安全要求[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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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李广艳. 高校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探索[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4,33(3):278-282.

[12]牛焕双,张润杰,刘滨. 以安全文化建设促进高校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30(9):199-201.

第6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材产品 检测实验室 安全管理

就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而言,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是重要的,不仅能够提高建材产品的检测质量,而且可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然而,在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工作实践中,存在许多风险源,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安全事故问题,产生不良影响。对此,有关人员有必要就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问题而提出合理的策略,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_展,提升管理水平,规避安全风险隐患。

一、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

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工作中,存在许多危险源,因而对安全管理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对于样品,在搬运过程中,由于搬运方式不合理,产生不安全因素;存放时,如果不能按照规定存放条件进行,则对样品有损害;制备时,铁屑飞溅等危险情况存在。第二,在建材产品检测时,安装试样可能面临掉落的危险;而在试验操作中,试样异常断裂、飞出等造成的危险也较多。第三,在检测试验结束后,如若对废弃的液体或固体物质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诸多危险。最后,其它外来危险因素也较多,如噪声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外来人员参观现场时发生的触电或机械伤害等问题。由此可见,在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中,存在许多危险源,更加表明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更高。

二、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的主要安全事故

纵观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中的安全事故,可知,安全性更加令人担忧。首先,在检测工作开展后,关于检测过程的相关资料信息、报告、原始记录等丢失或机密文件泄露,给实验室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影响。其次,在检测工作中,检验结论可能与真实结论有一定的偏差,甚至出现错误,导致实验失败。究其原因,可能与检测人员操作行为不当、检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检测环境质量不佳等因素有关。再次,在检测中,建材产品的试件出现损坏、检测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等,甚至在实验中可能发挥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损失。最后,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的实际检测工作中,可能发生责任事故,即操作人员违反各项规定造成的不同程度的事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且对社会或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安全事故数不胜数,只有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和提高工作水平,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规避安全事故,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提高建材产品检测效率。

三、强化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策略

新时期,建材产品对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因而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就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现状看,可能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其仍然存在许多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对此,有关部门人员更应从全方位视角对问题进行分析,以提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保证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优化检测实验室的环境

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时,优化检测实验室的环境是关键,能够为检测工作有效进行创造良好条件。首先,对检测实验室的布置,应严格按照《检测工作安全管理程序》而执行,以确保检测工作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的安全性和仪器设备安全性。其次,对于建材产品的检测中,如果检测工作的危险系数相对较高,则相关人员应指定场所,使检测人员在特定的场所在开展检测试验,并做好有效的隔离措施,降低人员伤亡率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再次,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需要用到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则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循使用规定和保存管理条例而开展工作,避免其产生危险因素,造成不可挽回的安全事故。最后,对于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场所,相关部门应为其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而放置在制定区域,同时安装应急装置,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通过优化检测实验室环境,能够创设良好的检测工作氛围,有利于提高建材产品检测的效率。

(二)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要有效开展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而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依据,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根据安全管理工作各事项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针对工作者。一是指派专人而全权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检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而使用仪器设备,杜绝违章操作等不良行为;三是要求检测人员在离开检测实验室之前,应确认水电气阀门是否关闭;四是对于化学药品等,应由专人负责。其次,制定和完善奖惩制度,以充分发挥其对工作人员的激励性作用。例如,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检测工作人员严惩不贷,扣除绩效奖金等。再次,对于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应明文禁止闲人免进,使一切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检测实验室,规避不必要的安全隐患。最后,完善安全教育制度,针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提高其工作责任心,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负责,有利于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效率。

(三)对人员加强培训

要加强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对管理人员加强培训。首先,在招聘环节把好人才关。对于建材产品检测工作而言,对严谨性有较高的要求,因而实验室在招聘人才环节,必须注重对人才专业知识能力、技能水平、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考察,尤其对于检测人员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而言,其考核更应严格,保证聘请人才的合格性,为后期检测工作更好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其次,针对初入职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活动,使其能够在独自开展工作之前,对建材产品检测工作有一定深入的理解,并根据不同岗位人员而制定专门的岗前培训计划。例如,针对检测人员而言,为其配备工作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使其在实践与学习中不断提高自我工作素养,以提高建材产品的检测效率;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而言,应引导其深入了解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各项管理预案探讨和方案制定,以积累管理经验,增强安全管理工作效率。最后,对从业时间相对较长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提高其工作技能水平。

(四)加大检测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理力度

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中,如果仍然发生安全事故,则管理人员应作出科学妥善的处理,并加大力度,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为此,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应制定完善的紧急预案和相关条例,并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严格执行。首先,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启动紧急预案,按照既定的流程而开展救援工作,在抢救伤员的基础上,保护和控制现场,避免波动面积扩大,产生不必要的后患。与此同时,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的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其内容包括安全事故的来龙去脉、控制手段、事故地点和时间,并进行必要的责任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进而提出善后工作内容和防范措施。其次,如果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地公安部门应给予法律制裁,发挥管理者的积极作用。最后,善后工作就绪后,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针对安全事故的负责人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并制定完善的防范策略,杜绝此类事故重演。

四、结语

建材产品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是必要的,要求管理人员应坚持全方位、全员性的管理,以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管理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中,应积极从管理问题着手,进而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提出有效的策略,规避安全事故。对此,作者建议,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优化检测实验室的环境;其次,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再次,对人员加强培训;最后,加大检测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理力度。

参考文献:

[1]陈锋.中国老挝合作建立老挝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J].建材发展导向,2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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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琦.石油化工矿产品检测实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J].广州化工,2012,(21).

第7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等,从而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应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的管理制度。然而,实践中有些单位仍违反检测、操作规定、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而且往往会产生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本法增设了本罪,有利于抑制这类单位犯罪活动。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首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及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主要表现为以下行为:

(1)血站、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液、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者、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

(2)血站、单采血浆站未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检测的。

(3)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投料生产前未对原料血浆进行复检,或者使用没有产品批准文号或者未经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机构逐批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进行复检的,或者将检测不合格的原料血浆投入生产的。

(4)对国家规定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血液、血浆不清除、不及时上报的,或者将检测不合格的血液、血浆向有关单位供应的,或者将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出厂的。

(5)没有对其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或者让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HBsAg阳性、HCV抗体阳性和体表有伤口者从事采供血、成份血制备、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等岗位的工作。

其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血站(库)、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者、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血液、血浆的,或者不对供血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或者无《供血证》、《供血浆证》者的血液、血浆的。

(2)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血液、血浆采集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集血液、血浆的。

(3)单采血浆站向医疗机构直接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

(4)单采血浆站未使用单采血浆机械进行血浆采集的。

(5)血站、单采血浆站未使用合格的一次性采血器材的,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的。

(6)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血液、血浆的。

(7)单采血浆站向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供应原料血浆的。

再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使用无《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单采血浆站或者未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单采血浆站及其他任何单位供应的原料血浆的,或者擅自采集原料血浆的。

(2)擅自更改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的。

(3)与他人共用产品批准文号的。

(4)其他违背操作规定的行为。

本罪属于实害犯。只有实际上造成了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至于何谓“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通常是指由于血液或血液制品的质量问题而致使不特定受血者、使用者正常的生理机能遭受严重损害,或者由于采血器材、医疗器械材料的卫生清洁问题,或采血制血的具体技术、手法问题而导致供血者、受血者等正常的生理机能遭受严重损害。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采供血机构,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血的医疗卫生机构,分为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库。血站、单采血浆站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卫生事业单位。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从事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单位。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

(2)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

(3)犯罪形态不同。本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是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该行为是否在实际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4)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中实施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一系列行为均是合法而为之,只是没有依照规定对血液、血液制品进行检测或者在采集、制作、供应活动中违反其他操作规定。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以行为的非法性为前提。

(二)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它与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后果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两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只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了其他操作规定,并造成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后果;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由表现为生产、作业活动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显然,后罪涉及的领域更为广泛。

(3)客体要件不同。本罪主要侵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供应、制作的管理制度;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主要侵犯国家对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的管理规定。可见,后罪涉及的客体范围更加广泛。

第8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1、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从源头上保障了动物食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产地检疫工作,切实加强乡镇报检点建设工作进度,在全县设立了11个产地检疫报检点,每个报检点聘请了2至3名兼职检疫人员,目前已建设装备报检点3个,建立健全了申报点标志牌、检疫员公示牌、报检电话、监督电话等公示制度,并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检疫程序,统一票证管理,做到有报必检。并按照要求将《产地检疫工作程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职责》、《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执法人员工作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疫情报告制度》等制度制牌上墙,各类票证档案文书按要求整理归档,同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禽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要求畜禽养殖户在出售时,必须提前报检,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产地检疫工作已达到整治基本要求,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已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已达到100%。截止10月底共检疫各种动物68190头(只),(产地检疫61685头(只)、畜禽交易市场检疫6505头(只)),其中:猪895头,牛79头,羊31246只,禽类34698只,兔707只,蜜蜂565箱;畜禽产品17.01吨,其中兔肉9.62吨,鸡蛋123170枚7.39吨。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1250分,检疫率达到了100%。检出病死畜禽8头(只),无害化处理8头(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保证了上市交易畜禽安全无疫。

2、屠宰检疫工作: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对加强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通知精神,以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为工作目标,为此年初专门成立了屠宰检疫组,严格做好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屠宰检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认真执行《动物屠宰检疫操作规程》,规范填写各种记录,严格执行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屠宰的规定,驻场检疫人员24小时值班,严把畜禽进厂关,保证同步检疫到位,宰后检疫处理到位,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建立健全动物进厂检查制度、出场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销毁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不合格肉品的可追溯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肉上市,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合格。

通过今年的不懈努力,我县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大大提高,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市场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证持证率、验讫标志佩戴率达到“四个100%”。今年来检疫生猪2156头,检疫动物产品122.5吨。回收检疫证明2156分,回收耳标2156枚,查处不合格病死猪1头,无害化处理1头,对屠宰车间、圈舍消毒76次。

3、公路检疫工作:今年来检查站在做好“诚信执法活动”的同时,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履行检疫监督职能,坚持24小时值班制,执法人员上班期间穿着统一标志服,佩戴公路检查证,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使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发的检查登记表日志和监督专用章,在检查车辆时,检疫员严守执法程序,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程序》执行,认真查证验物彻底消毒。严厉打击违规运输、逃避检疫等各种运输环节的检疫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共检查消毒车辆3183车(次),涉及动物1060650头(只):其中猪431车(次)、36230头,牛628车(次)、12629头,羊432车(次)、141343只,马类489车(次)、18208匹,禽类575车(次)、852240只,动物产品207车(次),1963.42吨,动物副产品63车(次)973.14吨。查处违法案件226起,其中无证运输177车(次)、涉及动物50192头(只),无标识运输49车(次)、涉及动物974头(只),确保了“西大门”安全,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4、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为了有效防止各种危害养殖业健康发展、损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检疫违法行为的发生,我所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定期深入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对饲养、加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途经我县相公、芋元上福银高速的动物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因染疫或病死动物途经我县而引发动物疫情,给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造成危害。今年共执行监管任务93次,受理群众举报42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7起,涉及动物4435头(只),动物产品3387公斤,无害化处理动物9头,处理动物产品175公斤,立案15起,结案15起。通过监督执法,各类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使我县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及动物产品的运输、经营、加工秩序逐步迈上了规范化轨道。

5、瘦肉精整治工作:今年我所监督执法人员按照《“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专项整治》、《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清查整治》等活动要求,一周一次深入养殖场巡回检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共检查养殖场(户)72次。在全县11乡镇171个行政村张贴《严禁使用“瘦肉精”书》1000分,签订不经营使用“瘦肉精”承诺书200分,采集检测动物尿样172分,肉样58分,瘦肉精检测全部为阴性。未发现一例非法添加三聚氰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人用药物滥用违法行为,有效保证了我县生鲜乳质量安全。

6、票证章管理工作:今年我所以规范化管理为中心,从基础工作入手,严格杜绝出证、用证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及时组织全所检疫人员开展《新版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填写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票证领用台账》、《发放登记台账》、《回收登记台账》、《票证销毁台账》,实行交一本领一本的原则,严格领用发放。今年共使用消毒证46本、出县境检疫证25本,出县境产品证10本,产地证43本,产品证39本,动物A13本,动物B3本,产品A4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动物检疫票、证、章实行专人、专库、专帐管理。为了规范肉品检疫印章的管理,我所将各乡镇肉品检疫印章收回集中管理,并认真核查、规范出证行为,今年检疫票、证、章的管理无一起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7、监督信息上报工作:今年我所继续执行信息上报工作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各种卫生监督报表进行汇总上报,每项数字认真审核、力求详实。对工作动态、先进事迹每周上报,1-10月分累计上报手机短信168条,信息23条,被省农业新风网采用信息6条,实现了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网络化,便于信息及时沟通、传递,提升了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高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尽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其他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体现在:

1、部分畜禽养殖户、产品加工户报检意识不强,给检疫监督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头绪多,范围广、责任重,加之监管者违法行为防不胜防,现有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之需。

第9篇:产品检测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履行工商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在本市流通领域率先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取得初步经验后,本着先城区后乡镇、先大型后中小型的原则,循序推进,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上市过滤机制,严把食品入市关,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食品。

二、检测内容

重点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水分、色素;水发产品中的甲醛、双氧水、工业碱;奶制品中的蛋白质;米、面中的矿物油、吊白块;白酒中的甲醇;干果干菜中的二氧化硫;腌腊制品的亚硝酸盐;蜂蜜的蔗糖、水分;木耳的硫酸镁;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等检测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按职责分工组织并培训快速测箱工作人员,制定食品检测各项规章制度,设置检测场所和熟悉检测试剂和器皿,快速测箱检测员演练。__月__

启动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要请新闻媒体给予广泛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县局、各工商所要依据《食品速测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一)开展食品速测工作,要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侧重于对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的检测。

(三)总结提高阶段(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工商所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职责分工

县局消保股:制定检测箱具体使用管理制度;对检测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制定本辖区食品检测箱速测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申领速测箱所需耗材;及时报送本辖区食品速测工作报表和工作情况;依据食品速测结果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基层工商所:保管使用好上级机关配发的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箱及检测用品;制定检测箱管理使用制度及工作计划;检测车到其辖区内检测时,应由_名以上执法人员协助检测车的检测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并依据食品速测结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检测人员:熟悉快速检测工作规程,正确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保养知识,做到能够安全、规范操作;认真执行食品速测工作任务,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检测结果;随时掌握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及时向车长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县局消保股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食品检测工作计划,在制定检测计划时应加强对检测品种的审核,避免各单位对同批次食品进行重复检测。

(二)要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开展经常性的食品检测工作。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依法处理,监督销毁;数量较大的涉嫌问题食品,要进一步作定量检测并依法查处,不能简单作退市处置,以免再次流入市场。

(三)要保证检测设备正常进行,努力提高检测箱的运行效率,检测箱原则应坚持每周出勤_天,全年检测不少于____批次。节假日是消费旺季,要坚持多出勤、多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