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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软土地基; 挤土效应; 应力消散孔
Soft ground static pressure soil squeezing effect of prestressed pipe pile construction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Ren De-long
( Hualu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Xi'an,710065 China )
Abstract: In the planning area has been built, the project expansion project, of pile construction in soft ground due to pile group construction must be strict to prevent soil squeezing effect caused by the destruction of the limb has built a structure or device facilities. Gasification area of pile foundation construction in Ningbo Wanhua two project, due to take stress to dissipate the the ditch, and dissipate hole and pile driving direction, pile driving rate and effective preventive measures, soil compaction effect has been effectively controlled, and ensure the river steam tube of the safety of the Gallery.
Key words: soft ground; soil squeezing effect; stress dissipate hole
1.地质情况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场地岩土层分布从上到下分别为:
层
名 土层 厚度
(m) 承载力特征值
KPa 液性
指数ⅠL 压缩
模量Es(Mpa) 描述
0 填土 1.0-2.0 松散~稍密
1 粉质粘土 1.5~2.5.0 100 0.632 5.0 软塑
2a 淤泥质粉质粘土 3.0~4.0 60 1.292 3.4 流塑
2b 淤泥质粉质粘土 6.0~7.0 55 15.27 2.8 流塑
2c 淤泥质.粘土 4.0~5.0 50 1.293 2.6 流塑
2d 淤泥质粉质粘土 6.0~7.0 55 1.258 3.2 流塑
4a 淤泥质.粘土 6.0~7.0 60 1.077 3.1 软塑
5 粘质.粘土 8.0~11.0 200 0.497 6.9 中等压缩、含中砂和角砾
6a 粉砂夹粘土 4.0~5.0 150 0.705 6.2 中等压缩
7a 淤泥质.粘土 4.0~5.0 220 0.351 11 低~中等压缩
7b 淤泥质.粘土 1.0~2.0 160 0.654 6.5 中等压缩
7c 粉质粘土 8.0~10.0 240 0.284 12 可塑~硬塑
2.挤土效应介绍
桩基施工中桩尖处土体冲切破坏,挤压桩周土体形成具有很高孔隙水压的扰动重塑区,其厚度为0.5~1.5倍桩径。在很强的挤压作用下,被扰动和重塑并变得密实,浅层土会向上隆起,要靠消散孔隙水压力,使紧贴桩身的扰动重塑区产生再固结而逐渐恢复土体的抗剪强度后形成在沉桩过程中,相当于桩体积的土体向四周排挤,土体破坏使周围的土受到严重的扰动,主要表现为径向位移,桩尖和桩周一定范围内的土体受到不排水剪切以及很大的水平挤压,桩周土体接近于“非压缩性”,产生较大的剪切变形,形成具有很高孔隙水压力的扰动重塑区,降低了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促使桩周邻近土体会因不排水剪切而破坏,与桩体积等量的土体在沉桩过程中向桩周发生较大的侧向位移和隆起。在地面附近的土体是向上隆起,而在地面以下较深层土体,由于覆盖土层压力作用不能向上隆起,就向水平方向挤压。由于群桩施工中的迭加作用,会使已打入桩和邻近构筑物和管线产生较大侧向位移和上浮。桩群越密越大,土的位移也越大,据宁波地区桩基施工龙头企业――浙江新中源有资料揭示,挤土地面隆起可达50~60cm,有的甚至达到70~80cm。这必将影响桩的工程质量(变位、上浮),危及邻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安全,破坏性极强。
3.项目情况
煤气化项目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5亿人民币。项目桩基工程采用预应力砼管桩,北面装置桩基离河边管廊距离约20m,其中707气化管桩采用PC-AB600(110)型,单桩设计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2000KN,以7c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沉桩控制以桩长和最终压力双控,桩长约50m∽55m左右,共计501根,集中施工面积约700m2,挤土估算:管桩进土按1/3计算,该区域场地挤土为5225m3,管廊北侧是河对管廊周围土体应力有消减作用,这将更加促使管廊周围土体向河边位移,河边蒸汽管廊基础未打桩,稍有不慎蒸汽管廊将倾覆,后果不堪设想,如采用钻孔桩仅707桩基工程将增加费用约650万元,工期将增加60天以上,再加上705/706和672等桩基需增加1500万左右。
4.采取措施
采用应力消散沟和应力消散孔,可减少地基浅层软土的侧向位移和隆起,有利于降低沉桩所引起的超静孔隙水压力,从而减少地基深层土体变位。宁波万华二期工程部分区域桩基施工虽然采取砂井(应力消散孔填碎石或砂)和应力消散沟等,但还是导致道路隆起约150mm,道路多处开裂最大达50mm,周围管廊偏移达到130mm。
5.方案
制定春节期间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小区面临突发安全、消防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事故发生时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事故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在物业公司的领导下,小区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应急措施
小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物业安全应急小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应急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附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四、火灾扑救
1、扑救火灾时,在物业领导未到达时,由安全应急小组长统一指挥,参加扑火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业主和扑火人员的生命财产以及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消防大队人员专业力量为主,应急小组的扑火人员为辅的原则。
4、安全应急小组长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五、预防宣传、检查
1、在春节前,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进行因烟火引起火灾的处理方法演练。
2、由社区义务消防宣传组上门入户进行宣传各种火灾的处理方法。
3、因家庭油锅着火,居民应立即盖上锅盖,切断电源。
4、因家庭液化气泄漏引起火灾。宣传居民选择逃生,立即拨打119,应急小组人员与居民维护好现场。
5、春节到来之前,要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小区重点部位、消防薄弱环节开展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小区安全应急小组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2、把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业主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在火灾扑救时小区安全应急小组长必须到达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
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一、目的:
春节将至,为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春节”期间各类消防突发事件,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矿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按照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现为做好“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以下消防应急预案。
二、预防措施
(一)防火安全措施
1、对矿区各地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矿区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器材,用以应对节日期间各类消防事故突发事件。
4、节日期间每班安排巡视人员,对矿区办公楼、生产车间进行巡查,发现与防火安全相抵触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制止,及时消除。
5、节日期间增加夜间巡逻岗,主要看护附近居民燃放烟花的职责,确保我矿消防安全。
(二)用火用电安全措施
1、值班室需要使用电暖气取暖时要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允许用电炉取暖,并且人走断电。
2、生产车间使用火炉取暖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通风措施,以防煤气中毒。
3、要求节日期间放假的各个单位做好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除生产需用火用电的其余地方均可灭火断电,以确保春节期的消防安全。
(三)烟花爆竹安全措施
1、必须在远离电气设备及线路和木料的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2、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不间断巡逻;配备灭火器材,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3、由专人在现场监督巡视燃放情况,随时清理燃放后的纸屑余火。
三、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组长:值班科长
职责: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和抢救工作,下达各项行动和命令。
成员:当班执勤民警
职责:服从指挥并积极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组织进行灭火,并采取以下措施:
1、已到现场人员应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向应急组长通报火情。
3、疏散起火部位就近职工。
4、组织救火人员进入火场前,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准备,保证自身安全。
5、一旦火势蔓延,应急组长应视火情拨打“119”电话报警时,应简要说明火情发生地点、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并派人在路口迎候消防车。
火警报警内容:
(1)着火单位、场所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
(2)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
(3)什么特质着火;
(4)火场有无被困人员;
(5)火势大小;
(6)火场有无爆炸物品等。
6、火灾扑灭后,负责人员应保护火灾现场,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消防安全措施方案(一) 消防安全责任制
项目部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火责任制,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班组,每个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防火责任: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配置,消防设置和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3) 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必须实行每月放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巡查记录。
(4)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 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 消防安全措施方案
(1) 领导措施:应当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防火纳入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安全防火预警机制,防止避免火灾发生。
(2) 组织措施: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建立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3) 技术措施:结合防火重点部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防火培训,提高管理及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术,从施工工艺,技术上提高预防防火事故的防范能力。
(4) 物品保障:做到消施设施的建立,定期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淘汰易燃可燃的材料,从新阻燃材料和物质上解决火灾危险电源。
(5) 火灾险情的处置:同意外情况发生火灾事故,千万不要惊慌,应一方面迅速电话报警,一方面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三) 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1) 施工现场有畅通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工具齐全、设置点位合理、有效、符合防火规定要求,不擅自挪动。
(2) 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明火作业规定,有明点防火标志,定期对放火安全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对难以消除隐患,要限期整改。
(3) 在施工现场贵重、易燃、易暴、剧毒等物品,设专人、专库、不乱放,异建立严格领用、回收制度。
【关键词】油库;安全;防火工作
油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在油品接卸、储存、转输和设备检维修作业过程中,须严格按规范化、标准化作业流程操作,作业中的“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和“三违”等现象,极易引发油品火灾事故。故在安全管理上,必遵循HSE管理体系,牢固树立设备的本质安全和消防的长效机制;在防范措施上,必须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在事故抢险上,必遵循“抢救生命优先、应急救援人员行动优先、防止事故扩散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影响罐区作业的安全因素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罐区输转、计量、司阀、检维修作业,未采取安全的防范措施,不按标准化、规范化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大。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罐区工艺设计、设备、保护措施、安全装置的缺陷,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极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森林火灾
处于山区和森林环抱之中的油库效多,周边一旦出现森林火险,对油库将形成极大的安全威胁,易引发罐区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雷击
雷电流发生的电动机械效应力,在雷击点的高热量下,可导致金属熔化或气化,使油罐和附件发生严重扭曲、解体、撕裂和爆炸现象。
二、罐区防火工作的管理措施
为有效的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油库防火工作应从基础工作开始、从设备设施维护着手、狠抓日常管理,采取多方面的防火应对措施,打造油库安全生产的坚强后盾。
(一)注重长远
加大对油罐设备、罐区设施的检查,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危害分析,从员工安全教育入手,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标准化作业流程。
(二)严抓细管
切实做好油罐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从精细化管理做起,落实设备“四定”,确保设备的完好率、隐患控制率达到100%。
(三)重点防范
从季节上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构筑有效的防火隔离带和消防设施的配备,加强重点时段的巡检、巡查,防止山火袭击。
(四)落实责任
做好防雷电、防静电设备的强制性检测和雷雨多发期的自检工作,确保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起到对油罐的安全保护作用。
三、罐区防火安全的管理体系
油库的防火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措并举中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体系,减少事故的发生和财产的损失。
(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油库应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周边情况等,制定和完善消防灭火、应急救援、抢修抢险等预案。体系建设中,一是协调各方力量、上下联动、部门间的配合;二是健全隐患整改责任、应急信息传递、应急物资保障等制度;三是构筑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体系;四是不断加强预案的演练和修订工作,确保预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罐区的防火与救援
罐区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抢险,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目前油库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加强义务消防组织与人防、安防和技防并举的措施,在一旦出现突发性事故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油库自身义务消防组织力量,启动上下联动机制,依托当地政府和消防单位的力量,共同处置和抢险救援。
1、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上分析
在罐区抢维修过程中,有统计显示,人的因素造成事故的发生率占67.8%,较常见的有设备抢修、跑冒漏、油罐清洗、油料回收等引发火灾事故。故在罐区的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发挥培训库的功能,以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教育,将安全防火工作渗透到员工的脑海之中;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措施,在罐区的防火工作中,制订切合实际的、符合实情的、实战实用的应急抢险预案;三是加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结合季节性的变化,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演练,尤其要加强企业上下联动的救援机制,加强联防单位间的应急管理措施,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进行抢险和救援。
如:抢维修过程中出现火灾事故,员工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火灾初起的那一刻,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就近取用移动式消防器材或石棉毯,控制火势的蔓延,有序的进行初期火灾的扑救;如险情恶化,火势范围和危害程度进一步扩大,现场救援人员,则应撤出救援现场,到指定的安全施救点,开启着火罐及相邻罐的消防灭火系统、开启罐区固定消防炮、泡沫消防栓等设备,控制火势向周边蔓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单位和外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共同剿灭。
2、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上分析
储油罐的安全保护装置有泡沫、清水消防系统,有防雷、防静电保护系统、罐顶设有波纹式阻火器。在罐区的日常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加强设备专项检查制度的落实,查找设备的薄弱环节,加强罐区安全工作的巡检,消除设备隐患,使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二是要认真吸取事故案例中的经验教训,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上,加大技防设备在罐区上的应用;三是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注重员工在操作失误时、在设备出现故障时,技防措施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如罐区固定式消防炮、罐体喷淋冷却保护等系统的投入。
如未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和设备“四定”的责任,设备疏以检查、存在缺陷,在突发事故中,设备在本质安全上,发挥不了正常的作用,那么,事故势必升级,酿成更大的灾害性事故。若罐区安全防火工作严谨有序,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有效,遇储油罐意外着火,在第一时间,启动油罐灭火预案,配与罐体清水喷淋和罐区固定消防系统进行抢险,处置得当,油罐火灾能在短时间内灰飞烟灭;若出现意外,同样可以对火势进行控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单位和外援力量到达后共同处置。 3、从“森林火灾”上分析
南方油库的建设,大多坐落于边远山区,依山而建,处于森林覆盖之中,与山形成环抱之势,其枯枝、落叶、枯草、丛林遍布整个油库周边,加之附近村民火烧田埂、稻草、清明祭祀等用火,季节的不同,火灾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则不同。故油库在森林防火工作上,一是要加强与周边单位、村民小组的防火联防,制订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二是要加强周边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三是要加强与联防单位和村民小组的联系,开展森林火险的应急预案演练;四是要加强自身防范和救援能力的建设,充分利用应急物资在森林火险中运用。
如罐区周边一旦出现森林火险,若防范措施空白,联防机制瘫痪,安全间距不足,山火借助可燃物、风之势,将给救援工作带来不可预知的阻力,直接威胁着罐区的安全。故构筑油库有效的防火隔离带已势在必行,以消防通道而定,距防火堤应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以油库围墙划分,内外必形成5﹕3米的防火壕沟,在发生山火时,能借助其人工屏障,一是阻隔火势对油罐的直接威胁;二是出现山火气旋、飞火时,有足够的防火空间。所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十分必要,同时还应发挥油库联防组织作用,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配合,设置了望台和监控系统,确立发现优于灭火的原则,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防范机制。
4、从“雷击”的自然灾害上分析
雷电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建(构)筑物等设施和设备遭受雷击时,会产生相当高的过电压和过电流,造成设备和设施的破坏,导致火灾和爆炸,甚至人员伤亡。而有效的防雷装置,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泄入大地,使人员、设备和设施免遭雷击,起到安全保护作用。所以,在罐区雷电的防火工作中,一是油罐防雷装置同其他设备一样,应定期检查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和锈蚀情况;二是每年春秋两季,气象检测部门应对油罐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进行强制性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三是季节变更时,要加强油罐区季节性的防雷、防静电自检工作;四是加强防雷电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强化员工抢险救援能力。如油罐遭遇雷击起火,未造成油罐撕裂爆炸,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用泡沫消防系统,控制罐内液面火势,同时施以着火罐、相邻罐的罐体冷却,配与地方政府、消防单位和外援力量的救援,从而达到对火势的剿灭。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加强油库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抢险能力,应在提高员工救援处置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制定符合实战、切合实际的应急抢险和救援预案,运用HSE管理体系中PDCA管理模式,在演练中不断地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二是罐区防火工作,应依靠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消防警力的配合,从罐区火灾的危害性和施救难度上着手,形成油库义务消防组织与外部力量的救援整体;三是培养一支训练有素、技术过硬的救援力量,从个体出发,以班为组,形成班组与班组间的配合,在应急抢险中发挥团队力量;四是强化应急预案的演练,克服“练为看”的错误观念,根据季节性的灾害变化,制定相应的演练科目,使其具有实战、实用、实际的效果;五是在救援能力上,加强对预案抢维修能力方面的训练,在演练中把预案的抢维修与应急救援相结合,促进油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提高。
一、深刻认识楼宇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区已投入使用楼宇116座,大部分楼宇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多产权楼宇,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之间安全责任不清晰,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部分楼宇安全生产投入无法保障,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或长期得不到正常维护保养,非法施工、消防设施被封堵等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负有楼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楼宇安全已成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抓好楼宇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楼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增强做好楼宇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楼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整体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目标,以落实楼宇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按照“安全教育普及化、安全责任明晰化、安全监管规范化”的原则,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楼宇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2012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楼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事故防范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形成完备的楼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到2013年全区楼宇安全生产秩序基本规范稳定,全区楼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建立健全楼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一)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楼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区安监局要加强楼宇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研究制定楼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牵头协调解决楼宇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区城管局要做好楼宇物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将楼宇安全服务质量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监督管理内容。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楼宇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组织楼宇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楼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质监分局要强化楼宇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区商务、服务业发展、旅游、城管执法、开发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行业领域楼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全面落实楼宇安全生产属地化监管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楼宇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社区志愿应急队伍,参与楼宇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未实行专业物业服务的楼宇进行自治管理。监督、指导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积极开展群众性楼宇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构建齐抓共管的楼宇安全生产监管格局。区政府成立楼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楼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把准入关,强化源头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排查各类隐患,确保监管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街道、社区、楼宇,抓督查、抓排查、抓整改,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楼宇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四、明确楼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规范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楼宇安全生产管理。同一座楼宇有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确定责任单位或共同委托一个物业单位负责楼宇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单位专有部分的安全管理由产权单位或承租、承包的使用单位负责,物业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提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单位。
(二)明确产权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产权单位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楼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时落实各种隐患整改措施,按规定承担整改所需费用;依法与物业单位、使用单位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
(三)明确物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物业单位要维护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秩序,对楼宇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和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发现使用单位存在事故隐患,要及时制止并告知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向产权单位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管理责任;按规定对共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保证楼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要建立健全楼宇内使用单位详细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等情况,整合楼宇应急资源,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四)明确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使用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服从产权单位和物业单位的管理,对楼宇使用行为负责,履行协议中的安全责任,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生产经营区域自有消防器材及公用消防设施和其它重要设施完好有效,不得影响、妨碍公共消防设施和其它重要设施的正常使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报物业单位备案。
五、依法规范楼宇安全生产行为
(一)严格楼宇安全生产管理。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法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楼宇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值班、专人负责制度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主要领导带班制度。
(二)严格楼宇安全生产准入。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要按照楼宇权属证件登记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要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重要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测,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三)严格楼宇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1、楼宇装修、改造要依法办理有关审核或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需要验收的,应当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区域应当与其它经营区域相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依法备案;物业单位对装修、改造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2、进行楼宇外墙清洁、粉刷(喷涂)和高处广告、亮化工程灯具架设等高处施工作业,要严格落实《市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核实施工企业的资质,实施监督管理,不得将高处作业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3、严格楼宇设施的安全检查。物业单位对重要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建立检测档案;对故障或者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要报告消防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强化楼宇安全生产监管措施
(一)全面实施楼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楼宇安全生产监管作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各楼宇物业单位要利用网格化信息平台,认真开展楼宇安全生产信息普查、网上申报和动态管理,明确负有楼宇安全生产责任各相关方的管理责任和范围。建立楼宇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楼宇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台设施设备、每个工艺流程纳入网格化监管,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楼宇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实现楼宇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
(二)全面开展楼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区安监局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楼宇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考评办法,开展楼宇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全面提高楼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实施楼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集中开展以楼宇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楼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投入使用的楼宇总体布局与安全间距、楼宇建筑结构与防火防烟、消防及防自然灾害设施、疏散安全条件、特种设备、水电气设施设备、高处悬挂作业和楼宇安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情况,进行安全评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整合公安、安监、消防、质监、工商、建设、城管、旅游等部门执法资源,建立联合执法会商制度,强化联合执法,落实监管职责,堵住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解决楼宇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和治理重大隐患。
七、完善楼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单位是楼宇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加强楼宇隐患排查。物业单位要认真开展楼宇防火巡查、检查,楼宇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单位应当组织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强化防火巡查,并按规定组织夜间防火巡查;楼宇内宾馆、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必须采取防火隔热措施,经营者应定期对厨房烟道、燃气管道等进行检查、清洗和维护;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重要设施进行检查。
(三)设立楼宇安全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楼宇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应急演练和重大隐患治理等。
(四)强化楼宇安全生产投入。依法执行专项维修资金规定,足额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保证楼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多产权、多使用单位且无统一物业管理或无专项维修资金的楼宇存在的重大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导,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合法投入使用的楼宇,整改共有部分隐患或者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的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在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保修期满后,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物业单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约定且没有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产权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收支。发生危及楼宇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由相关产权单位共同承担或从其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区政府鼓励楼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特种设备商业保险,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楼宇安全生产的长期投入。
八、深入开展楼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活动
(一)实施全员安全素质三年培训行动。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2013年,楼宇各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培训率达100%,基本实现“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掌握安全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的目标。
(二)营造楼宇安全氛围。积极开展“11.9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强化楼宇安全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楼宇安全的浓厚氛围。
九、健全楼宇应急救援体系
(一)健全楼宇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以消防大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楼宇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区、街道社区、楼宇互联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建立楼宇安全生产预警机制。楼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楼宇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楼宇员工和社区群众要积极履行楼宇安全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楼宇隐患排查治理,踊跃反映或举报楼宇隐患、事故信息。要赋予楼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或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离疏散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楼宇各类应急预案。消防大队要逐栋制定楼宇灭火救援预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动态掌控每座楼宇灭火救援的内外环境,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楼宇物业单位要制定符合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有效实用的楼宇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与区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和演练。
(四)提高楼宇应急保障能力。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各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应急逃生设备管理,完善楼宇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楼宇各单位要配足配齐应急逃生设备,因地制宜设置救生缓降器、防烟面具、救生袋、口哨、手电筒等应急工具,提高自救逃生能力。
十、严格楼宇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强化楼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区政府把楼宇安全生产监管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层层签订年度《楼宇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严格楼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楼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楼宇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落实。严格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实行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依法严格事故查处,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查处楼宇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十一、附则
(一)商住两用楼宇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意见下列用语的含义:
1.产权单位,是指对建筑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
2.物业单位,指楼宇交付使用后,产权单位自行统一管理的组织或者接受产权单位共同委托的合法物业服务企业。
3.使用单位,是指在楼宇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4.重要设施,包括特种设备、变配电设施、报警系统、燃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避雷系统等。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消防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商场安全及员工顾客生命安全的大事,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平时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办事,并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志鹏,成员:刘冰、 。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出现火灾,现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及时组织扑灭或拨打火警119,并组织人员关闭煤气及电源总开关,上报商场餐厅负责人。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扑救任务,不要坐等消防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关闭燃气、燃油阀门。
3、火灾发生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迅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组:
①了解建筑格局及出口;
②了解电及天然气管道铺设的线路;
③清楚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④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⑤了解火势情况是否能控制。
组长:李志鹏 成员:厨师、部分职工。
2、警戒疏散组:
①了解建筑格局及出口。
②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出口组织疏散。
③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组长:刘冰 成员:部分女员。
四、防火注意事项
1. 定期检查煤气导管、接头、仪表阀门,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严禁明火和启动各种电源开关;要随时用漏气检测仪进行检测。
2. 厨房内的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热、受潮、腐蚀、摩擦等损毁。
3. 厨房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4. 厨房应按有关规范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单位消防和应急预案【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校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校长可以委托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各二级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担任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学校保卫处(部)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负责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办法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消防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对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对全校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管理、维修和保养,与责任单位签订《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保管责任状》明确责任,确保设施、器材、安全标志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负责组织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八)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校保卫处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或学校各单位在与外单位或个人进行有关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活动时,要在与有关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由学校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的,应当征得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同意,并规定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必须服从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学校统一管理。
第八条 校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九条 学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学校所属建筑物进行局部改(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学校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协议)时,要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其消防经费由消防安全责任方负责。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 学校保卫处负责确定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立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各二级单位也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校保卫处统一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下列范围属于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将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
(一) 校内商场(超市)、餐厅(饭店)、体育场(馆)、礼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 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档案馆、宿舍(公寓)楼。
(三) 煤气站、汽油库、变电站、仓库、木工房、医院、幼儿园。
(四)其他人财物集中,容易诱发火险、火灾的场所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部位。
第十二条 学校新建建筑物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 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二)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工作人员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 举办集会、讲座、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保卫处和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四条 消防检查按检查主体划分为各单位组织的自查,由校保卫处(部)组织的巡查,由学校及公安消防机关组织的督查以及多家组织的联合检查。各二级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十五条 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内容主要有:
(一) 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有无违章、违规现象,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值班人员能否达到正确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灭火报警,引导疏散等要求。
第十六条 对于检查中存在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 违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乱接、乱拉电线、煤气管道,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菌种、国家严格控制的品、生物制剂、放射性物品。
(二)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消防栓。
(三)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不适合人员居住的环境安排人员居住,未经消防主管单位审核同意而进行装修、加固、封闭,在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而冒险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 对于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有权责成有关责任人当场改正,对于无法当场改正的隐患,检查人员将向有关负责人开据限期整改通知单,通知单上应有隐患部位、性质、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单位意见等,整改单位应该尽快拿出整改措施,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及物资,同时要负责确保在整改完成之前防止隐患酿成灾害。
第十八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的有关情况应该据实归入消防档案,除校保卫处(部)建立消防档案外,各消防重点单位都要建立自己的消防档案。
第二十条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及本单位重点部位分布,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
(二)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情况,义务消防队员及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关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防设施、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及历年消防工作记录,火险、火灾的发生情况。
(四)本单位消防教育、培训及义务消防队员灭火训练的演习情况。
第二十三条 保卫处与责任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部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
第二十五条 校保卫处(部)及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培训、宣传和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及安全防火、灭火、报警、逃生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二)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参加公安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种消防知识培训班并从经费和组织上予以保障。通过专业知识与防火灭火技能的学习,使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成为保障各单位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 则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1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原则,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签定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班组、部门、班组、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1、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动火行许可制度及备案,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产
生。
2、督促所属部门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防火检查责任(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部门及仓储客户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督促各部门立即整改消除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情况,限时消除。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部门及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报告。
4、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着力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 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
5、公司由保安队员建立 保消合一 的消防队,各咳嗽弊槌梢逦消防队。
6、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重点部位的部门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部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灭火救援预案应适时修改,确保有效、适用。
7、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依法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8、加强疏散逃生演练,着力提高公司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到 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
9、督促各部门加强对员工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10、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二、开展全员消防大教育大培训,着力提高公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 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
1、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 三提示 要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 提示 和 禁止 类消防标语。
2、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 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新入单位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三、编制、落实消防工作计划。
1、制定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落实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50%)名单;
2、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义务消防队员培训计划;
4、制定员工消防救护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5、制定各岗位消防救护应急演练计划;
6、制定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四、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1、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动火、厂区车辆、用电防护等产生火花的严格监控检查。电工要加强对公司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2、完善规范单位、部门、仓储客户的消防档案。认真、无误的填写单位、部门消防档案内容;对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做好记录;对整改后的情况(包括:购置、更换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做好记录。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 消防月 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六、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1月份开展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 五、一 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6月份开展夏季用电前安全专项检查;
4、 十、一 节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5、12月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2为确保生产的安全、持续、稳定,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安全,努力提高分厂所辖区域内变配电、供电设施、机泵、安全设施、仪表、测量和监测设备、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视屏监视、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装置运行、维护、检修服务质量,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持续、稳定运行,有效遏制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拟定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安全,督促分厂所属各单位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分厂员工队伍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1、火灾事故为零。
2、全年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3、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概况、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火险危险性分析及防火措施、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消防救护器材一览表、消防救护器材汇总表评价,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110KV变电站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建立群防群治的义务消防队伍安全管理网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群防群治的义务消防队伍安全管理网络。
5、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考试率≥100%;入厂二、三级教育、转岗、复工、火灾事故发生后教育率100%。
6、全年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用具完好率达100%、员工会使用率100%。
7、可燃气体自动器、火灾报警器、视屏监视设备完好率≥100%。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8、变配电、供电设施、机泵、仪表关键装置每年举行1~2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9、消防安全台帐、档案建档率100%。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逐级签定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2、优化电仪分厂义务消防员队伍力量。
3、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1、月查:由厂长带领分厂安全员、技术组长、工段长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由分厂安全环保员汇总并作出当月安全环保工作总结和下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报云维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
2、周查:由副厂长带领分厂安全员、技术组长和工段长进行重点检查。
3、日查:由工段长班前和班后对各班组所辖区域内变配电、供电设施及机泵、仪表、安全设施、监视和测量设备装置、消防、防护器材进行检查,班组长进行班前检查,组员按规定时间、路线、频次进行班中检查。
4、巡回检查:由各岗位员工按规定时间、路线、地点、项目进行检查。
5、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加强“三违”、“习惯性违章”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现场反违章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值班、确保节日安全,根据季节性变化开展各项专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如夏季做好防汛、防雷、防暑工作,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小动物,发现安全隐患后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
6、分厂级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安全环保员在分厂安全业务工作会上通报,各工段对于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需持续改进的项目务必及时进行整改,因技术、备品配件等原因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反馈上报分厂协调解决。
(三)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努力提高义务消防员队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1、根据云维集团防火办公室和云维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会办公室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用具、视屏监视、有毒可燃气体检测、联锁报警、火灾报警系统装置检查,做好检查、维护、校验和检定工作。
3、健全和完善电仪分厂义务消防员队伍组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队伍防火应急自救能力。
4、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重点部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适时得到评审修订,确保有效、适用。
(四)树立教育为本,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义务消防队伍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督促检查各部门、工段、班组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重点部位、重点作业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2、督促检查各部门、工段、班组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 、新入电仪分厂员工和转岗、复工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人员参加公司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各部门、工段、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电气、仪表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公司举办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四、实施计划:
一月份:
1、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
2、召开20XX年四季度安全业务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兑现20XX年度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考核,布置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讨论研究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指标、工作计划、岗位绩效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与各部门、工段签订“安全环保工作责任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3、按照云维股份公司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完成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基本概况、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火险危险性分析及防火措施、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消防救护器材一览表、消防救护器材汇总表;根据员工队伍敢为变化调整情况,调整20XX年防火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员,并上报云维集团公司防火组、消防二中队、安全环保部20XX年消防安全资料。
4、完成其它临时性消防安全工作。
二月份:
1、组织完成电仪分厂“三标一体”管理工作环境因素、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电仪分厂并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采取有正对性的监控措施,落实责任人
2、组织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完成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的检测、检验工作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筑实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单位组织人员逃生疏散能力、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有效遏制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稳定的总要求,督促单位所属各单位深入贯彻《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目标
1、消防安全做到“一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总要求。“一明确”即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消防档案;“五规范”即规范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2、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一般员工达到“懂灭火设备使用,会扑救初起火灾;懂自救逃生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两懂”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要求。
三、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1、消防安全 “遵守国家法律、标准”的原则。
2、“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3、“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实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原则。
6、实行“动态隐患排查”,“持续改进”的原则。
7、实行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原则。
8、实行“风险控制”的原则。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义务的原则。
四、消防安全指标
1、火灾事故为0。
2、新建项目消防设施预评价审查率、消防设施设计审核率、法定设施检测率、竣工验收率100%。
3、全年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4、进行火灾危险评价,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煤气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充装站、油品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5、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社区群众人身、财产和公共的安全;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6、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考试率≥98%;入厂三级教育、转岗、外协施工、民工、火灾事故发生后教育率100%。
7、消防设施及器材完好率达100%、员工会使用率100%、全年消防设施法检率100%。。
8、可燃气体自动检测仪、火灾报警器完好率100%。
9、消防设施操作规程编制率100%,员工掌握率100%。
10、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每年1~2次火灾事故灭火和疏散演练。
11、消防安全台帐、档案建档率100%。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消防月”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六、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3月份开展春季及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五、一”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消防法实施细则全文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能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重点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火灾时,就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挡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和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的情况。
第五章 火灾隐整改
第三十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人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 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并对自身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的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消防安全基本工作(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为贯彻落实《消防法》,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火、灭火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剑河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调整分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经
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
员:经理助理、安全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安全科长
成员:安全科成员
办公室电话:***--*****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监督完善各单位消防应急预案和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员工火灾防范意识和火灾扑救、逃生技能。
(三)严格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设备,强化管理,保证消防器材性能完好。
(四)一旦发生火灾,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各方力量,结合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进行扑救和人员救护,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和重建工作,对火灾事故开展调查,掌握起火原因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总结教训,认真做好隐患排除和治理整改工作。
三、具体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
长:经
理
副组长:副经理
职
责: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各小组灭火、抢救、维护工作。
2、灭火行动组:
组
长:经理助理
副组长:安全组组长
成
员:班组成员
职
责:负责组织到现场的应急小组成员及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和对伤员及财产抢救工作。
3、警戒、疏导组:
组
长:安全科长
成
员:所有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临时组织在现场的小组成员、员工协助。
职责:划出警戒线,疏导群众撤离,守护抢救出来的物资,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并告知现场附近的消防水源位置。
4、救护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出现场的员工和120的医护人员。
职
责:对伤员进行临时处置,及时通报120急救中心,将伤员护送就近医院救治。
四、应急措施
1、发现火警、火灾后,立刻拨打火警119报警,报告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情况,同时报告公司火灾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
2、接到通知和发现火灾,所有领导小组成员、义务消防队员及火灾现场附近员工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在灭火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疏散群众,抢救受伤人员,切断电源,扑灭火灾,保障消防车、救护车通道畅通,做好警戒
工作。
3、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并协助扑灭火灾。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旅游局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依法治理,强化依法监管,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旅游行业安全责任事故,促进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1、强化监管部门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管安全”原则,进一步落实旅游监管部门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经费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人员到位,确保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工作有制度、有计划、有投入、有责任、有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保障有方。
(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
1、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履行安全职责向社会告知承诺制度,明确企业和员工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告知与应知责任。
2、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要时段节点的旅游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道路交通、电梯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战役等专项治理行动。(1)各旅行社(分社)要强化租用旅游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旅游租车合同制度和团队行前、行中安全提示制度,坚决杜绝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营;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疏散通道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好旅行社责任险统保和旅游意外险宣传服务工作;(2)各星级饭店要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安全疏散通道、集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监控室、蓄水池、电梯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方面的安全管理;(3)各景区要强化对道路、游路、防护栏、警示标志、森林防火、游客野外用火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3、加强特种设备、特殊岗位的日常管理,配备特种设备、特殊岗位安全管理员,健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特殊岗位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并做好完整运行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4、在旅游黄金周、高峰期、暑期、汛期、节庆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1、加强安全应急协作机制建设,与消防、安监、质监、交通、卫生、气象、保险等部门在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预警防范、应急处置、保险保障等方面要加强联系和合作,提高部门企业协同处置能力。
2、健全旅游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旅游行业要继续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卫生、防汛、防恐、防地质灾害、维稳等各种安全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做好应急响应,迅速按预案线路组织撤离并疏散游客到安全地带;建立旅游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开展对各种安全预案的应急演练。
3、强化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完善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告、处置等应急管理制度,做好旅游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旅游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工作,开展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风险提示。
4、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添置和更新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高安全应急救援水平。
(四)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旅游安全意识和技能。
1、继续深入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达标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成果。
2、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要通过各种媒体、LED屏幕、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等活动载体和旅游团行前说明会、旅游行车中安全提示等方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关注安全、平安出游”的宣传舆论氛围。
3、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升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4、加强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做好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责任书、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宣传培训记录、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图片等基本档案资料归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统计信息报表。
5、各旅游行业要把安全生产与旅游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在星级饭店星级复核和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实行旅游安全一票否决制,把旅游安全工作作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首要任务督导落实。
三、关于消防安全工作
2014年,各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火灾防控,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各旅游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完善“一岗双责”制度,认真研究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及时进行部署,将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继续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旅游行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战役活动,按照“隐患不除,整改不止”的要求,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1、各旅行社要加强对租用旅游车辆资质、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严厉查处“黑车”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2、各星级饭店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活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安全疏散通道、集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场所、监控室、水泵房、电梯以及对外租赁房产的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3、各景区要把消防安全纳入规划和开发建设,加强道路交通、游路、防护栏、警示标志、游客野外用火、森林防火等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4、各旅游行业建筑室内外及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使用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
5、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立即清除;对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要及时修缮和更新。
6、市旅游部门将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一旦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将提请市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三)加强宣传,营造关注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各旅游行业要把消防安全纳入旅游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中,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栏、行前会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向旅游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反复宣传培训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及时曝光,以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
(四)强化应急管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旅游行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配足专(兼)职消防员,开展消防业务大练兵,进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要加大资金投入,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装备条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救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