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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四川;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现状
作者简介孔丽苏(1984—),女,宜宾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教育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和基础教育。(四川宜宾 644000)
基金项目:本文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2年青年项目《四川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十年研究》(项目编号:SLQ2012C-10)研究成果之一。
农村义务教育在四川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四川革命老区涉及17个市(州)的81个县(市、区),占全省的52.47%,其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因此认真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革命老区乃至整个四川省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一、四川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现状
自2001年我国如期实现“两基”战略目标以来,四川革命老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10年,老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比2005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共有小学4263所,普通中学2274所,小学专任教师14.34万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2.86万人;”1由此可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四川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相比省内平均水平,①革命老区显然还处于低位,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教育质量和效益来看,虽然近年来有所发展,但革命老区素质教育普遍还处于起步阶段。应试教育始终占据统治地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为应试而教、学生为应试而学。许多音、体、美教师都是兼职,自身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也无法给予学生相应的高水平教育;加之素质教育本身相应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使得革命老区素质教育大多时候处于“放羊”状态;从教育经费投入水平来看,相比之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严重,依然是制约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大问题。尽管每年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经费都有所增加,但还是无法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公用经费严重短缺,许多农村中小学甚至无力支付教师到县城参加培训的费用;从生均拥有的教育资源看,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资源配置率还很低,办学条件严重不足。一些学校甚至连最基本的音、体、美教学设施都难以配备,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正常完成;从师资力量来看,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基本现状十分堪忧。由于革命老区农村普遍偏僻、落后,环境较差,教师队伍存在总体年龄偏高、教育观念陈旧、知识结构老化、生师比偏高等问题,难以保障教育质量。
二、四川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滞后原因分析
教育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其发展的水平如何以及如何发展主要受公共选择的影响,受一定社会的教育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影响。这就意味着四川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滞后的原因不仅有经济上的,还存在观念上的和制度上的诸多因素。
(一)经济原因:经济发展滞后,贫困人口众多
四川革命老区由于历史与地理原因,大多分布在深山区、边远山区、高原牧区和地方病多发区,近半数的农村贫困人口都集中在这些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恶劣、土地贫瘠、交通不畅等诸多因素,导致经济发展受阻,贫困落后状况难以改善,严重滞后于其他地区。
这些客观因素不仅使得留住人才面临很大的困难,还大大限制了资金、人才、项目等的引进,造成自我发展更新能力不足,无法顺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这也是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队伍建设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重要原因。
(二)观念原因:家庭教育观念落后,与学校教育脱节
四川革命老区一方面平均受教育程度低,文盲半文盲发生率达20%以上;另一方面是留守儿童聚居地区,大部分家庭的青壮年为养家都出外打工挣钱,老人和小孩留守家中“隔代监护”。这样的状况使得革命老区农村家庭教育观念落后甚至缺失,与学校教育脱节,不利于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
(三)制度原因:农村义务教育相关体制机制缺失
由于义务教育投入法的缺失,政府责任重心明显出现过分下移的迹象,导致国家和省虽然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发展,但城乡差距使得农村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投入始终不足,不能及时更新教育设施设备,教师待遇得不到改善,延缓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进程。
三、对策和建议
四川革命老区在中国革命历史上具有重大影响和特殊意义。促进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并以此推进省域范围内义务教育的高水平均衡发展,既是社会公平的重要领域,又是教育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一)改变观念,政府责任重心适度上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并指出“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2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政府是举办义务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但责任“重心”低,主要在县、乡基层政府。这对于革命老区这种县、乡经济基础薄弱、环境恶劣的不利地区来讲,往往是财力不足、不堪重负甚至是负债累累。这种条件下实现的农村义务教育只能表示农村孩子有书可读,与城市优质义务教育相比,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城乡差距、区域间的落差大,严重影响教育均衡发展。
因此,要发展好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需要中央至省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四川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短板”问题,转变观念,树立教育公平理念、教育民生理念,将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问题提升到全国性、全民公共性产品的层面上,政府责任重心适度上移,不仅从县、乡政府落实,更从四川省政府、中央政府高层调配资源,从政策、资金、制度上给予实质性的支持扶助,推进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跟上省内其他地区发展步伐,实现城乡、区域间均衡发展。
(二)加强立法,规范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年》的指导下,尽快建立《义务教育投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与之相匹配的监督体制,依托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与保障机制。
就全国范围而言,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环境、自我发展能力等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中央、地方(省)、县、乡镇各级政府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同时加大中央级省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比例,形成中央、省、县、乡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对各种违法行为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就四川省而言,从现在开始就应该对革命老区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实际农村义务教育成本和财政收支情况,设立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明确资金的投入、申报、审批程序、使用效益等,专款专用,切实用到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各项资源优化配置上,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构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由于历史、经济、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革命老区农村家庭一方面父母长期在外形成家庭教育空白,另一方面主要留守监护人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无法给予良好的家庭教育,导致革命老区农村家庭教育的状况始终处于落后甚至缺失状态,成为城乡差距的一大特征。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在孩子的全面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教育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反之,则阻碍学校教育。因此,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要发展,需要政府、学校联合相关的社工组织,通过宣讲、社工活动、媒体等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让农村家庭真正意识到家庭教育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和意义,与学校教育配合起来共同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
(四)创新管理,提高农村师资队伍素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建设一支数量适中、质量较高、思想稳定的教师队伍对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十分重要。在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方面,国家政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继续执行“特岗教师计划”,加大“支教”、“支边”力度的同时,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持续的、灵活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机制,鼓励教师长期留在农村任教。切实落实革命老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住房问题,以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在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方面,学校应为教师提供尽可能多的进修机会,鼓励和支持农村教师在职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同时强化城乡交流,定期安排城镇优秀教师到革命老区农村任教,并有计划地安排农村有潜力的教师到城镇学校交流,在教学实践中学习进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还应设立专款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要特别重视发挥乡镇重点中小学的带动作用,鼓励并支持乡镇重点中小学牵头同年级、同学科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定期集体备课、集体研讨交流,还可采用在县城范围内几个乡镇一片,定期开展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由县教研室直接管理,既保证教研和培训质量,又使多数教师能就近参加。3
注释:
①据2012年四川省教育事业基本情况数据显示,全省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53%。
参考文献
1《四川省“十二五”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川办发201163号)8.
关键词:农村; 义务教育; 政府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2-122-001
从1986年起我国就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基础教育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农村的基础教育依旧比较落后,这给农村孩子素质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如何缩小基础教育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巨大差距,将对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有很大促进作用。
一、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现状
1.教师素质偏低
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许多乡村教师都是从民办教师转正而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加强学习,其整体素质已经很难适应当前教育发展的需要。其次,由于农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有限,乡村教师很少有外出学习交流和培训的机会。再次,地区经济的差异及城镇化的推进,使得个别优秀的乡村教师流向城市,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下降。
2.学区内生源减少
现在许多农村中小学生源逐步减少,甚至有的学校生源严重不足,其根源有三点:其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多年,其效应已开始显现,导致适龄入学儿童数量减少。其二,许多农民外出务工,父母将孩子带到外地入学。其三,城乡教育差距越来越大,城镇化建设逐步加快,农村学生流向城镇的人数激增。
3.办学条件相对较差
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的办学条件差距很大。一是教师办公条件较差。除教科书、粉笔等一些基本的教学设备外,辅导材料、电脑、投影仪等辅助教学的设备一概没有。二是硬件设施不足。许多农村学校的校园很简陋,只有教学必需的教室、桌椅和黑板,没有微机房、操场、语音室,导致许多课根本没法上,这对于农村孩子的全面发展极为不利。三是教学软资源匮乏。硬件的不足和办学资金的限制,像远程教学系统及其他的一些网络资源农村的师生根本无法享用,这极大限制了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学生知识面的拓展。
4.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村办学由村级管理为主过渡到县级管理为主,虽然政府投资主体得以提升,但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仍然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校园房屋的修缮和改造无法得到落实,甚至一些危房不能及时处理,留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工资不按时发放,教师不能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5.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出现的新问题。一方面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在生活压力和经济利益等多因素驱动下,许多农民常年在外打工,其子女无法得到父母的关爱和呵护,个人价值观念、学习、生活和安全都受到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教育观念问题。近几年经济的持续低迷,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在农村蔓延,这给素质本来就相对较低,教育观念非常落后的农民带来了不利影响,从而导致了许多农村孩子中途辍学。
二、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快速发展的思路
1.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经费投入的增加是根本保证。首先,要明确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资责任,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来共同分担,同时基层政府必须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充,并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减少人为因素对农村义务教育长远发展带来的影响。其次,鼓励和动员广大国有企业、私人企业及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政府在税收上给予捐资助学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一些优惠政策,使其有动力参与到基础教育投资的行列。再次,农村义务教育资金保障体系改革应与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选址规划、薄弱中小学扶持等方面结合起来,优化现有农村中小学校舍的布局,推动薄弱中小学快速发展,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规模,使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2.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目前农村中小学师资现状,一是政府应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体系,同时应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薄弱中小学教师外出观摩教学与培训学习,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二是地方政府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广大师范类学校的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学历层次。三是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将城市中小学教师是否有在农村任教的经历作为晋升高级职称的条件;同时加强县域内城乡中小学之间的交流学习,建立校际间长期的对口支援。四是农村中小学应将一部分教育经费用于教育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和其他网络资源,不断加强自身知识的学习与更新。
3.加强思想宣传,关注留守儿童
基础教育工作者和地方政府工作人员要不断地宣传义务教育法,转变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让他们认识到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广泛的宣传指导,让家长认识到义务教育不仅是适龄儿童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同时也是父母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关于留守儿童问题,应采取家庭、学校和社会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解决,一是政府应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列入重要日程;二是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给予他们更多生活上的关心与学习上的指导,同时丰富孩子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三是村委会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父母的教育引导,让他们真正尽到教育子女的义务与责任。
4.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不断改善办学环境
应打破原有学校行政区划的选址方式,详细调查学区内的人口及其分布情况,加快部分学校的合并与调整,将农村中小学的规划布局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力争让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学校还应合理分配教育经费,精心设计学校的长期规划,不断提高学校的软硬件条件,逐步缩小与城镇中小学的教育差距。
参考文献:
一、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南部边缘,全县辖9个镇、6个乡(含2个彝族乡),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待遇县。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有158所,其中:初中22所(含九年一贯制12所),小学136所(含教学点10个)。在校生29763人,其中:小学生19985人,初中生9778人。
二、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执行情况
(一)、我县坚持因地制宜、以校施策的原则,按照“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实行食堂供餐,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实行蛋奶供餐”的思路,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共有12所,涉及学生5993人;实施蛋奶供餐的学校146所,涉及学生23770人。
(二)、县财政按照省定小学2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根据教育事业统计学生数统筹安排公用经费,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2011年至2013年累计安排生均公用经费()万元(其中:2011年()万元,2012年2080万元,2013年()万元)。上级拨付的学杂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全额划拨到县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及时划拨到学校,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三)、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为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加大对校舍的规范化监督管理,建立了校舍改造长效机制,中小学校舍的维护、改造、建设纳入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费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汶川地震后国务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项目,县制定了2009年至2013年校安工程建设五年规划,县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五年规划的顺利实施。2009年投入为2390万元,完成了19所非淹没区学校40栋楼19541平方米的重建及加固;2010年投入资金2479万元,完成了36所非淹没区学校55栋楼16857平方米的重建及加固。
(四)、全面贯彻落实“两免一补”及义务教育助学金制度。出台了系列关于做好“两免一补”工作的政策措施,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和完善了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救助制度和助学金制度。
三、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先进市、县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教育经费短缺。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困难,政府办学财力不足,导致许多农村学校硬件设施不全,软件设施不到位。2013年县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为,以后需逐年增长已成困难。因此,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全县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
(二)、教育资源匮乏。目前,我县教育资源匮乏主要体现在农村骨干教师频繁流失和学校设施不全两个方面。农村骨干教师频繁流失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农村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农村教师除了工资由县级财政保证外,奖金、补助等福利待遇基本没有;二是工作负荷较重,由于农村学校规模小,教师相对短缺,农村教师往往要兼教多门课程,工作压力大。三是学校设施配备不全,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教学,还阻碍了教师个人的发展。而学校设施配备不全的原因主要是经费不足。这种现象使农村义务教育形成了恶性循环,进一步加大了城乡教育的差距。
(三)、学校财务管理混乱。由于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结构混乱,财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等原因,直接导致了学校经费分配不合理的现状,造成了国家教育经费的浪费。例如学校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忽略对其的核查和管理,使得资产的闲置。部分学校由于领导没有长期发展的规划,盲目地、无规划地搞建设或重复维修,而这些项目往往都列入了政府专项资金投资项目,这也是导致了资金严重浪费的重要原因。
四、关于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专项资金对贫困县的投入,缩小贫困县与发达县差距。贫困县由于自身财政经费困难,导致教育投入与发达县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为缩小这个差距,我们建议省市财政在下达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时,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县的倾斜力度,以弥补贫困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不足,实现县县、县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优化教学资源管理体制,实现县、乡镇、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缩小乡镇与县直学校的差距,让乡镇学校也能享受县直学校同等的教育资源。一是要加大对乡镇学校设施设备的财政投入,保证乡镇学生有与县直学校相同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二是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结构,实行“县管全局统筹、学校双向流动”制度,实行优秀干部、教师顺向流动到薄弱学校的方式,帮助提高全县教育管理、教师素质。对教师分配、待遇应区别对待,对山区教师进行区域补助,保证山区教师的稳定性,实现山区学生享受优质的教学资源。三是整体提高县中小学教师素质,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由财政拨款定期派送部分教师到名校接受培训,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和专业技能,学习回来后对县上全体教师进行再培训,以此带动整个县的教师队伍的素质与技能的提高。
一、“普九”债务的界定
*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农场学校为完成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形成的债务,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不包括建设教职工住宅、拖欠教师工资补贴等形成的债务。
农村完全中学教育债务中的义务教育债务数额按债务发生时其初中学生人数比重及初中学生教室面积比重等因素折算确定。
国有农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当地化债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谁举债谁负责。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县级政府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县级政府是化解“普九”债务的责任主体。“普九”债务的化解试点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辖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县级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二)先清理后化解。在全面摸清“普九”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明确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化债的优先顺序,逐步化解。
(三)先化解后补助。为调动地方化债的积极性,中央和省财政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先化解后补助的办法,对各地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行定额补助,补助金额不与债务额挂钩。未在规定期限内化解相应债务的不予补助。
三、偿债资金来源
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明确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偿债资金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省财政给予的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二是从教育费附加及其他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三是进一步整合地方现有教育专项资金;四是通过盘活闲置校产筹集偿债资金;五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筹集偿债资金;六是社会和民间自愿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
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过程中,各地一律不得借新债还旧债,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必保的专项资金,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省辖市、县(市、区)财政用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的支出应在预算中单设科目、单独反映,不作为预算安排教育正常支出的基数。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清理核实,锁定债务。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债务数额锁定工作。要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审计等机构认真开展“普九”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逐笔审定,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普九”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省政府对县(市、区)债务锁定情况进行抽查。
(二)制订方案,严格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化解“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分清化债责任,明确化债资金来源和分年度化债目标。试点实施方案获得批准后,要尽快启动化债试点。按年度目标及时足额筹措落实资金并拨入化债专户,确保化债目标顺利完成。
(三)明确政策,分类处理。各地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偿还教师、学生家长等个人以及工程业主的债务,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
(四)认真负责,规范管理。一是实行专户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银行设立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二是实行直接支付。对于能够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及其他债权人的款项一律实行直接支付。三是实行销号制。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直至全部清偿完毕。同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目应由县级政府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学校项目要按规定立项报批,政府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建设投资行为,严禁举债搞建设。对学校各项预算支出严格审核,对超标准、超预算和没有资金保障的建设项目与投资不予批准,严格控制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将用于偿还“普九”债务的资金挪作他用,严禁超标准发放教职工津贴、补贴。
(二)建立健全债务监控体系。各县(市、区)要在做好清理核实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按照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统一编号,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同时,要研究探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办法。
(三)实行债务控管领导责任制。各县(市、区)要按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超越自身财力可能借债搞建设、上项目,对不切实际的指标要进行相应调整,引导学校适度、健康、规范发展。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学校和部门,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四)建立化债激励机制。省财政将按照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学校数、办学成本、财政困难程度等客观因素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与债务额挂钩。为减轻县(市、区)化债资金调度压力,省财政将对各县(市、区)预拨部分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年终根据当年化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清算。具体补助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五)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按期完成化解债务目标的县(市、区),省辖市政府要进行专项检查,省政府组织验收。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确保偿债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财政、教育、农业、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制约机制。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及产生新债的行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键词:义务教育;公共产品;捐赠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3-0058-05
一、引言
费改税的全面展开,一方面减轻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基层财政困难。理论界据此不仅研究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等,而且还就如何解决县乡财政困难进行了深入探讨。其实,这两个问题是共生的,县乡财政困难解决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自然也就解决了,也就是说农村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可能要依赖县乡财政问题的解决,而县乡财政困难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然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并非朝夕之事。那么,在县乡财政困难解决之前(注:即使县乡财政困难解决了,由于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会导致义务教育产品的地区公平性。因此,县乡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并不适合。),是否存在农村公共产品可持续提供的可能?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提供。根据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知识积累是世界范围的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同时有证据表明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收入差异来源于人力资本的差异。而人力资本的积累离不开教育,教育不仅是人力资本积累的源泉,也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手段。很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农村义务教育的提供主要依赖于上级甚至是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然而,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进而导致使用效率低下。本文着重考察农村义务教育如何在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有效运转,即从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角度入手进行这方面的尝试,试图探讨在当前时期,如何通过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融资的问题。
二、农村义务教育的融资方式
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性质从来都是有争议的,但是,关于教育的融资,目前,一个基本共识就是政府必须介入。实践中,农村义务教育的融资方式有以下多种方式。
(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
在美国,公共初等和中等教育主要是州和地方政府的责任。联邦政府只承担初等和中等教育总成本的6%左右,而对公立学校的支出占到州和地方政府预算的40%,这也是州和地方政府的一个最大的单项支出。
人们往往认为,由公共部门提供教育可以惠及全社会,并且是公平和具有效率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弗里德曼提出的教育券制度有助于缓解公立学校系统办学质量和效率低下的问题。教育券制度在政府资助教育的时候,不再给学校拨款,而是直接给学生发放教育凭证,学生拿着这教育凭证去上学,然后学校再用凭证从政府那里换钱。教育券制度主要是针对基础教育的,目前,这种制度在现实中很难有更广阔的可操作性,对于教育券实施的阻力还普遍存在。
在我国,一直沿用的是20世纪80年代形成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投资体制,即基础教育由地方管理,高等教育由中央与地方两级管理。与此相适应,基础教育经费由地方负担和筹集,中央只给予少量专项补助。这一现状在费改税后有所改变。随着费改税的进行,基层政府的收入骤减,农村义务教育不得不大量依赖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教育分权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应该怎样在各省级政府、省级政府之内、各城市、各社区或各学校之间分配中央政府的教育资源。一般来说,有两种分配方法:一是中央与各省进行双边谈判,其中几乎没有透明的规定;二是根据公式进行分配。然而,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还处于过渡阶段,省级以下政府之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还不完善,各级地方政府采取收入层层“向上位移”而基本事权却保持不变或“向下位移”的不合理现象,导致县乡一级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无法通过精确的公式来确定基层政府应该从上级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取得多少教育资金才是最有效的,因此,单纯依赖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并不能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有效提供。
从2006年起,今后五年内我国国家财政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将累计增加2182亿元,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一政策导向将改变以往农村义务教育主要由实力薄弱的县乡财政“埋单”的状况,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来源。然而,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主要是免除中小学生学杂费,即使如此,县乡中小学校的教师工资、教学设备等仍然是县乡基层财政的“负担”。而这种“负担”在费改税后更为凸现,仅仅依靠中央政府的拨款来推动义务教育的进行,其可持续性可能会受到阻碍。
(二)PPP模式
PPP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译为公私合伙企业模式)是20世纪90年代在英国兴起并在西方国家广为流传的一种公共产品提供的新型模式。其实质是公共部门根据社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提出建设项目,通过法定的招标和投标程序确立合作的伙伴――私人部门。那么私人部门承担什么责任呢?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涉及、建设、运营和维修,也就是说是私人部门主要进行公共产品的生产并通过公共部门的付费来获得成本的补偿。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公共产品领域实践着PPP模式,这一模式也证明了它的优越性――政企分开、效率与公平的相结合等。PPP模式教育领域的运用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1]
这一模式在目前我国的农村义务教育领域是否可行?我们可以看到,PPP模式同样需要政府付费,它能够实现在政府付费的前提下提高公共产品提供的效率。目前,PPP模式在教育领域的实践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领域。其根本原因在于大多数的高等学校其资金来源于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的直接拨款,不需要其他政府的转移支付,这反映了各级政府对于高等教育比初等甚至农村义务教育有更为强烈的支出偏好。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当基层政府不能按照契约进行付费的话,就会有两种结果:一是公共产品的提供受到阻碍,另一种是完全通过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进行农村义务教育的付费,这样,又回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教育经费的困境当中。因此,这种公私合伙企业模式并不能缓解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也不利于政府的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注:当没有足够的财政收入进行教育经费的筹措时,基层政府会依赖预算外收入甚至制度外收入,而这些恰恰是与预算的归一性背离,因此,不符合整个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农村教育的经费筹措必须另辟蹊径。
(三)私人提供公共产品
私人提供公共产品似乎与公共产品的性质不符合。然而,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实践很早就已经出现了。近年来,兴起的实验经济学对于公共产品提供的研究也加深了人们对于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理解。私人提供公共产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私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通过收费弥补公共产品的成本,例如科斯在其1974年发表的《经济学中的灯塔》中所提到的私人建造灯塔的例子,这种方式和PPP模式有一些类似性;二是私人免费地提供公共产品,例如捐赠希望工程。本文所分析的农村农村义务教育的筹资主要是指第二种方式。
近年来,关于捐赠对于经济发展以及缓解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出现了很多研究。捐赠根源于人们的部分利他主义,而利他主义又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存在这一事实相联系。利他主义的真正实质在于,它是人们利用自己有限的资源来“生产”诸如受人尊重这类“个人的社会价值”的方式。[2]Andreoni建立了基于利他主义的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理论模型。[3]捐赠的经验研究可能会给实践带来一种新的思路。Clotfelter、Steinberg等人的经验研究表明,现实中,政府支出对捐赠的挤出效应远不是完全的,而只是部分的挤出。[4][5]Bruner的经验分析表明,社会收入分配越不公平,捐赠数额就会增加,因而收入再分配对捐赠也不是中性的。[6]
教育捐赠是世界各国筹集教育经费的重要方式之一,表1是2004年美国慈善捐赠资金流向。可以看出,教育机构是捐赠资金的主要接受单位,当然,这一现象与美国的捐赠传统有很大关系。在中国,捐赠则主要用于赈灾、扶贫等方面,尤其是在一些突发性灾难,例如洪灾、“非典”发生的时候,我国捐赠出现急剧增长。[7]中国的教育捐赠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捐赠规模小,方式不规范,而且捐赠对象主要倾向于高等教育 ;另一方面,政策法规不配套,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表1 2004年美国慈善捐赠资金流向
(单位:10亿美元)
资料来源:曹洪彬.我国捐赠的公共经济学分析[C].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6.
三、教育捐赠模型分析
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实践越来越多,但是关于捐赠对于公共产品的数量的影响以及捐赠带来的福利效应的分析还比较少。Hochman和Rodgers最早认识到捐赠与公共产品的联系,[8][9]此后,Arrow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10] Becker在社会相互作用理论中,建立了利他主义的捐赠行为的正式模型,从而成为捐赠与公共产品文献的经典模型。捐赠到底是因利己主义还是利他主义引起?利他是完全的还是部分的?建立在完全的利他主义基础上的捐赠模型分析了公共产品的提供,从而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税收对捐赠的完全挤出,也就是说税收优惠对于捐赠行为的激励是中性的。然而,这一结论与现实并不完全符合。Andreoni扩展了Becker的模型,提出了部分利他主义的捐赠模型。所谓“部分利他”,是指捐赠者在进行捐赠的时候既具有部分的利他动机,也具有部分的利己动机。本节的模型以Andreoni的模型为基础,通过分析完全捐赠和政府征税两种情况下的教育产品的提供来说明即使个人只具有部分的利他动机,税收对于捐赠不是完全挤出的,换言之,税收政策对捐赠可以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完全捐赠情况下的教育产品提供
上述模型未考虑收入分配差距的情况。捐赠的前提是收入的剩余,因此捐赠和收入分配就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收入分配差距的存在与扩大,一方面通过捐赠的税收价格效应降低了富人集团捐赠的数量,另一方面由于穷人纳税,增加了他们的负担,降低了他们的效用。
通过捐赠模型的分析,可以看出,私人捐赠在教育产品提供方面独特的作用。然而,在我国,由于高等教育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较强,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对于高等教育的捐赠较多,相比较,农村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受到企业和个人的捐赠较少。因此,政府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激励企业和个人进行农村初等教育捐赠的转移。
四、政府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捐赠中的作用
在我国,大部分捐赠来自企事业单位,来自个人的捐赠不到20%,这一结果与西方发达国家刚好相反。美国捐赠中有75%以上来自个人,来自公司的捐赠只有约5%。不仅如此,我国政府对于捐赠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非营利组织还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
(一)通过税收政策影响捐赠行为
经验研究表明,捐赠的“税收价格”越低,公司捐赠数额越多。[11]目前,我国税法对捐赠实行一系列税收优惠,降低了捐赠的价格,然而这些优惠政策并不统一,同时在政策力度上也不足。加快财政公共化改革,取消不利于捐赠发展的歧视性税收政策,落实法律对捐赠的优惠规定,并适当加大对捐赠税收优惠的力度,是促进我国捐赠发展的有效途径。降低捐赠的税收价格有两个途径:一是提高公司适用税率;二是放宽税法对捐赠扣除的规定,包括可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和捐赠方式。
捐赠受所得税影响较大,而我国的税收制度以流转税为主,这就决定了税收制度对捐赠行为的影响力较小。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讲,我国税法规定捐赠在应纳税额3%的幅度以内的才能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这种较低的幅度限制使得捐赠行为基本上不能给企业带来多少税收减免,相反,企业还要对限额以外的捐赠支付相应的税收,打击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另外,企业所得税实行固定的比例税率,也没有形成刺激企业积极捐赠的鼓励性因素。
目前,政府对于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税收政策大多数是针对企业而言的,比如2001年颁布的《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于个人捐赠和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税收法律还较少。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讲,由于税制和税收管理的原因,同样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鼓励个人捐赠的税制性因素。虽然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累进税率,但目前在社会上特别是富裕阶层的公民社会意识还比较淡薄,捐赠数额比较少,与捐赠有关的税收在个人所得税中占的比重也比较小。同时,在个人所得税税法中,对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少,比如个人向教育、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捐赠的,可以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得到扣除。允许扣除的比例也比较小,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对非营利组织的捐赠。
企业和个人对非营利组织的捐赠应当是非营利组织重要的资金来源,因此,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也是影响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营利组织也获得了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2004年,全国性的非营利组织约有1900 多个,地方性非营利组织近20 万个。我国并没有对非营利组织设立专门的税收法律制度,与各种非营利组织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散见于各税种的税法规定之中。无论非营利组织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都会面临征税问题。尽管对非营利组织的经营活动有一些税收优惠,但这些优惠的力度还很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12]
当前,税收政策对于捐赠的作用不仅需要通过量影响捐赠的数量,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义务教育捐赠的特殊税收政策影响捐赠的方向,使得捐赠更多地流向农村义务教育,这样,才能凸显捐赠的税收价格效应,从而满足农村义务教育融资的需要
(二)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
慈善组织作为非营利组织,是连接利益的提供方和接受方的纽带,它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在美国有一大部分非营利机构都是直接提供服务型的组织。比如直接办医院、幼儿园、学校,通常这些设施或机构都是为社区里面比较穷的那一部分人服务的。具体来讲:一是在工作的方法方面有一些创新和新的尝试;二是作为一些政府职能的补充;三是能够对政府政策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然而,由于我国的慈善事业起步还很晚,整个慈善组织的运作还缺乏制定的约束。在实践中,慈善组织缺少信誉,本身运作能力不足等问题比较普遍,这样来自个人的捐赠自然就少,呈现着恶性循环的趋势。因此,必须对慈善机构进行有效地审计,并颁布相应的法律。慈善组织本身的性质在于严格的自律性,但是,仅仅依靠自律来成就公信力往往是不够的,它需要外部的监管,但由于慈善组织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负责的对象,它既不对政府负责,也不对捐赠对象负责,捐赠者也很难对它进行监管。对于我国而言,外部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慈善组织以外的监督机制还相当的缺乏。因此,必须建立一种慈善组织的“公共责任机制”,让慈善机构的公共责任履行的充分程度成为该组织信用的实质标准。
参考文献:
[1] 唐祥来.PPP模式与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J].比较教育研究,2005,(2).
[2] Becker,G.S. A Theory of Social Interaction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74,(82).
[3] Andreoni, J. Impure Altruism and Donations to Public Goods: A Theory of Warm Glow Giving. Economic Journal, 1990,(100).
[4] Clotfelter, C.T. Federal Tax Policy and Chritable Giving.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5.
[5] Steinberg,R. Voluntary Donations and Public Expenditures in a Federalist System.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7,(77).
[6] Bruner,E.J. An Empirical Test of Neutrality and the Crowding-Out Hypothesis. Public Choice, 1997,(92).
[7][11] 曹洪彬.我国捐赠的公共经济学分析[C].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6.
[8] Hochman, H.M., and Rodgers, J.D. Pareto Optimal Redistribu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69,(59).
[9] Kolm, SC. The Optimal Production of Social Justice. in Margolis, J. and Guitton, H. (eds.) Public Economics. London: Macmillan, 1969.
[10] Arrow, K.J. Gifts and Exchanges. Journal of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1972,(1).
[12] 世界银行委托研究报告,中国非营利组织适用税法研究[R].2004.
Education Domination: the Discussion of the New Financing Route on Countryside Compulsory Education
KANG Feng-li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conomy,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Guangzhou 510420,China)
Abstract:After tax-fee reform, Supply of rural compulsory education have been in immediate difficulty. This paper discusses several mode about finance on rural compulsory education: central government and local government sharing, PPP model and private supply to public goods, deriving importance of donation, and analyzes welfare effect of donation, giving some suggestions on which government promote donation depending .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网点;网点撤并
为了尽快改善农村学校网点过于分散、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低下的现状,积极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的义务教育资源,哈尔滨市呼兰区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的通知》精神,从2009年开始,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工作。两年来,布局调整工作比较顺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已经从2005年的126所减少到76所,其中小学61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中小学在校生约1.6万人。近年来,呼兰区农村学生每年进城就学的人数平均都在500人以上,全区农村不足百人的学校还将继续增多。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还要继续对农村教育网点进行布局调整,到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将由现在的76所减少到23所。通过教育网点布局的调整,进一步优化了集约化、规范化办学的条件,使农村中小学生的就学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也得到了大多数家长的认可。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定的阻力和困难。
一、农村学校撤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着较大阻力。一是拟撤并学校的学生家长有顾虑。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孩子上学方便与不方便、家庭经济方面的承受能力等,还认识不到集约办学、规范化办学对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的好处。二是个别村民不愿本村的学校被撤并。认为学校由集体的资金投入建设,不应该列为国有资产上交办学。三是部分村教师不想到较远的地方上班,对学校调整也存在着抵触情绪。这些因素对布局调整工作形成了一定的阻力,由于思想工作做通难度较大,致使少数应当撤并的学校无法撤并,延缓了工作进度。
(二)学校资产面临大量流失。全区经过调整后的校舍,大部分被村委会占用,一些乡镇、村还擅自出卖已由国资部门资产评估的校舍,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除一些村委会进驻学校外,有的村民甚至以各种方式阻挠闲置校舍的处理。部分闲置的校舍由于长时间得不到维修,校舍破损严重,室内暖气设备等被盗,校舍资产面临巨大的损失。
(三)学生上学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学生从家到学校交通不便利,用农用车接学生的现象还相当普遍,路途中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送子车超载,交通事故隐患多,交通安全状况令人堪忧。有些学校每当学生放学时间,三轮车、摩托车就拥堵在校门口,而这些司乘人员都没有相应的驾驶资质,安全隐患突出。
(四)缺少寄宿制学校。农村原有的教学网点撤并以后,不可避免地要给当地学生和家长带来诸多不便,而缺少寄宿制学校,更是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担忧和困难,上学路途遥远,既浪费许多时间,又存在着安全隐患。
二、启示与建议
撤并比较分散的教育网点,整合教育资源,搞集约化、规范化教学本是一件好事,也是大势所趋。《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适应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需要,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实现农村学校一乡一校或一乡两校的工作目标。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尽快解决目前在一些市县区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为今后几年能够更好地在全省推进农村教学网点的布局调整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结合全省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制定与经济发展相匹配,具有前瞻性的教育网点布局规划。在实施教育布局调整过程中,既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进度,又要切合实际,不搞“一刀切”。应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个,撤并一个,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二)加强管理,防止流失。要加强对闲置校舍的管理,将闲置的校舍纳入到国有资产进行管理。闲置校舍的处理要严格执行财政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操作,公开透明。将闲置校舍变卖的资金统筹使用,全部用于教育网点布局建设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同时,教育局要合理使用闲置的校舍,避免管理的真空。
(三)解决走读,确保安全。要认真解决好调整后的学生走读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要在三年内实现每个乡镇都建设一所寄宿制学校的目标,有效解决调整后学生的吃住问题。进一步加强送子车的管理,确保走读的学生有车坐、坐得起车、安全坐车。政府应充分组织、协调当地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加开客运班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乘车等多种办法和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农村学生的交通困难问题,并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班级管理;思路;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班级管理思路与措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一所学校都是由班级组成,每一个班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全校工作的优劣。马卡连柯说: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要想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就离不开满满的爱。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的班级管理思路
(1)班主任应做到“五爱”。第一,爱心灵。作为班主任,一定要把好自己的心态关和感情关,绝不要在学生的外貌、穿着上划等级,而是要看学生的心灵是否纯净。第二,爱激情。不管学生的学习天赋是优还是劣,只要学生对学习富有激情,班主任就应观察其特长,发现其优点,促使其走向成功。第三,爱积极。班主任不能以学生的天资是否聪明衡量其未来,要相信学生通过后天的不懈努力都能获得成功,一个人的成功主要来自积极、勤奋。第四,爱精神。班主任应当经常表扬班上到校早、求学精神佳、参加集体活动积极的同学,用他们的精神激励和带动相对消极的同学。第五,爱品质。有些同学虽然学习成绩不理想,但是品质很好,班主任应对这些学生加以表扬,因为教育的真谛是教学生学会做人。实践证明,学习重要,做人更重要。(2)班主任应做到“六关心”。第一,孤儿要关心。失去父母是孩子最大的痛苦,班主任应对这样的学生有特殊的教育和关爱。第二,单亲要关心。单亲孩子的性格相对孤僻,有些孩子会对生活有一种无形的不满和叛逆,因此对其教育不能采取生硬、刻薄、过严的方式。第三,家贫要关心。农村存在着生活困难的家庭,班主任要怀有特别关爱的心理对待这类学生。第四,学困要关心。作为班主任,不要嫌弃学习成绩较差的同学,那些学生不是因为笨而成绩差,而是没有掌握对的学习方式和好的学习习惯。班主任应循循善诱、不厌其烦地教诲、引导。第五,生病要关心。如果学生在学习中途患病,需要休养较长时间的话,班主任应对其进行开导、安慰,让其静心养病,帮助学生树立战胜疾病的勇气和决心。第六,身残要关心。班主任对待身体有残疾的学生要有同情心、怜悯心,在生活、学习方面更要细心地关照。总之,班主任要多以关爱的方式对待学生,这也是农村小学教育对班主任的要求。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的班级管理思路
(1)初中班主任要做到“三不要”。第一,不要对学生太冷漠。贪玩、调皮是学生的天性,犯错是人的共性,教师要尽量用热诚的教育方式让学生从心灵深处感受到自己错了,并教导其勇于承认错误,积极改正错误。第二,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在学校,老师是学生的父母,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都有依赖老师的心理,教师应尽可能地在学习、生活的细节上关照有困难的学生,这样的行为,会让学生对学习和生活充满信心。如果班主任经常侮辱、讽刺、挖苦学生,则会引起学生的反感,进而疏远师生关系。第三,不要偏爱和娇惯学生。学生就像小树苗,主人怎样培育他,他就会怎样成长。班主任在班上如若有偏爱和娇惯个别同学的不良行为,部分同学就会有逆反心理,如此下去班主任的工作会处于被动状态或陷入僵局,当然也失去了为人师表的形象。(2)初中班主任要做到“十一到”。一到,学生到校时。班主任在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时间前10分钟必须到教室,一来查看学生到校的准时性,二来观察学生的精神状况,三是掌握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方式。二到,学生吃早餐。学生吃早餐时班主任必须到教室,一来观察早餐食品的质量,二来指导学生适量用餐,避免浪费。三到,首节预备时。班主任此时到教室便于了解学生是否在位。四到,中午放学时。班主任清点人数,让学生迅速排队,指导学生有序地排队出校门或到食堂打饭,同时进教室观察卫生保持情况。五到,中午作业时。班主任要在班级规定的作业时前5分钟到教室观察学生到位和做作业情况。六到,下午预备时。此时班主任检查教室和区域卫生,清点学生人数。七到,课外活动时。班主任在课外活动时观察学生打扫卫生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了解学校开设的兴趣小组的参与情况,营造有秩序、有激情、有趣味的活动氛围。八到,下午放学时。班主任在下午放学时让文体委员整队,清点人数,组织学生有序地出校门、进餐厅。九到,学生晚自习时。班主任在学生上晚自习期间抽查学生的人数、学习、纪律等情况。十到,学生离校时。班主任组织放学,保证离校、回舍的安全,叮嘱学生按时作息。十一,查宿舍。班主任在学生回舍入睡时须催促学生在无特殊情况下要按时休息,严禁外出。三、结束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班级管理工作要求班主任要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做到热爱、勤快、不断学习、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只有这样,学生才会懂得学习的重要性,班主任的工作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带出优秀的学生、班级,班主任工作才会有突破和改进,学生才能快乐地学习、成长、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剑华.论对话———班主任班级管理的新理念[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9(02).
Abstract: Improves the farm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uality to have the important meaning to the socialism new rural reconstruction. At present our country farmer's technical quality has not been able to adapt the new rural reconstruction demand. Therefore, should take the positive measure, develops the countryside compulsory education vigorously, strengthens the countryside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he farmer trains, from obtains to improve the farm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uality variously.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民 科技素质
key word:New rural reconstruction farm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uality
作者简介:李伯霞(1974-)女,硕士,主要从事理论和三农问题研究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是主体。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科技素质低下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更好地发挥农村劳动力的作用,促进农村的发展和繁荣就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一) 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
发展现代农业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现代农业,是以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设施为装备,广泛应用现代科技和科学管理方法,具有高度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的发达农业。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技术推广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科技成果只有被农民吸收、消化了才能更好地运用于农业生产之中,从而有效地推进机械化、信息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才能快速提升。然而,由于我国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对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信息的接纳、消化、吸收能力都较差,造成许多先进的农业技术成果和机械装备无法推广应用,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增量中,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在20世纪初不足20%,现在已高达80%,而我国现在仍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西方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末就已实现的机械化、电气化、良种化和化学化,也由于农民科技素质低下的影响,至今在我国还没有完全实现。发展经济学认为,人力资本是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重视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人口素质是落后地区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正如舒尔茨所说“迅速的持续增长便主要依靠向农民进行特殊投资,以使他们获得必要的新技能和新知识,从而成功地实现农业的经济增长。”[1]
因此,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发挥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
(二)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
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则被确定为“十一五规划”三农领域首先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来源发生着重大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农业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呈下降趋势,农村非农产业和外出打工收入日益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部分。从1985年到2005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提高到36%,从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看,1998年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开始超过50%,近年来其贡献率稳定在60%左右。[2]从发展趋势来看,只有不断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和农民向城镇转移,才能找到农民持续增收的路径。因为那些科技素质高、具备职业技能的农民,在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比较容易找到收入较高的工作。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农业收入不重要,目前增加农民务农收入的空间仍很大,根本出路在于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这对农民的科技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农民科技素质提高,掌握和运用科技的能力增强,把科技运用于生产之中,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会直接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
由此可见,农民要增收,从而最终实现富裕的目标,必须提高自身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创业和就业的能力,走一条依靠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靠科技走向富裕的新路。
(三)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的国情,选择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历史的必然,我国农村发展,也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落实到新农村建设实践上,就是提高农民素质、增强责任感、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正确处理好农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关系。但是,由于农民科技素质的制约,在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常常采取一系列缺乏长期发展规划的不良行为,给农业和农村发展带来不良后果。例如,在生产过程中不恰当地使用化肥、农药等造成了严重的大气、土壤和水污染,使得地力衰竭,边际产出下降;盲目扩大垦荒,增加复种指数,使农业生产资源破坏加剧。这一系列困境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新时期我国农民科技素质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农民科技素质是农民素质的主体部分,主要指农民所掌握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和劳动经验、生产技能等达到的程度。它通常反映农民接受文化科技知识教育的程度、掌握文化科技知识量的多少、质的高低以及运用于农业生产实践的熟练程度,往往用受教育程度或技术水平来衡量。[3]新时期我国农民的科技素质相对提高,但仍存在很多不足,还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一)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科技素质整体不高
随着“科技兴农”战略的实施,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增加较多,农民也认识到发展农业科技的重要性,农业领域内农民科技水平有所提高,但仍适应不了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的教育程度明显偏低,致使科技文化素质偏低,进一步导致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不高。当前,我国农民生产技能素质正在由掌握传统生产技能向掌握现代生产技能转变,而较低的科技素质与加快我国农业和农村实现现代化的要求还很不适应,这不仅削弱了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而且直接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职业教育及农民培训增加了农民劳动技能,但整体仍然偏低
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我国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初步建立起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网络,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拓宽其就业空间。但是,我国没有受过职业教育或培训的低素质劳动力还较多。中国农民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接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不足5%。农村劳动力的95%以上仍属于体力型和传统经验型农民,不具备现代化生产对劳动者的初级技术要求。[4] 2006年末,全国共有农业技术人员207万人,其中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业的仅94万人。全国农业技术人员仅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0.389%。[5]另外,虽然从统计数据上来看,我国农村中接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农民数量增加了,但实际上农民技能素质还是没有得到有效提高。从劳动力市场看,许多企业面临技工缺乏的困难,同时一些农民工却不能满足其要求。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培训内容只注重形式,没有把培训的重点放在真正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上,从而使培训流于形式,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应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其劳动技能仍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三、进一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的思路和政策建议
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根据现实情况不断调整相应的策略。根据上文的分析,目前,进一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
(一)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基础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关系到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而且还涉及到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意义极为重大。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基础教育。
一是要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调整完善投入体制。从现代化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经验看,多数国家的义务教育大部分经费是由中央政府负担,地方政府负担的也主要是由省市级财政负担,很少有以县为主或以乡镇为主的。我国自2005年以来,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目前基本形成了各级政府共同承担投资责任的格局。但总体上来看,仍是以地方尤其是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基本还属于分散型投入体制。因此,鉴于不少地方特别是县级政府财政能力不高的现实,必须考虑进一步加大高层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我国目前一个比较可行的选择是从目前的分散型投入体制过渡到相对集中型投入体制。即在继续保持县级政府的投入责任的同时,全面强化省级政府的义务教育投入责任,中央政府则通过强化一般性转移支付,确保省级政府发展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的基本财政能力。
二是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育方式。在教育内容上,关键是要结合农村发展,增加能够提高农村少年儿童生活能力和潜在职业技能的知识。在教育方式上,则应该注重培养少年儿童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对各种基本问题的处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成效并最终提高劳动者素质,对新农村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三是要完善其他相关体制。2005年出台的以免费教育为核心的改革主要针对农村,城市义务教育尚未实施,这一政策目标是让农村和农民得到实惠,但也有负面效果,那就是部分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受到影响。因此,现在以户籍为基础,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体制可以逐步过渡到完全以居住地为基础享受义务教育的体制。
(二)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
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的最直接的手段。总理在2003年召开的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曾指出:要彻底转变鄙薄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使农村职业教育在今后几年有一个较大发展。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对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二是要增加财政投入,把教育经费更多地向农村和农民倾斜;三是要综合利用政府部门资源、协调利用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来投资农村职业教育,最终形成政府部门、社会资本、企业和农民都积极投入、参与农村职业教育的多元化投入体制。
在农民培训方面,目前应合理选择培训内容,立足于农业和农村的实际,找准真正的市场及农民需求,使农民培训的内容与市场相结合,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民迫切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相结合,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
参考文献:
[1] [美]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151.
[2] 李剑阁.中国新农村建设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3]科技部农村社会发展司,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2004中国农民素质发展报告[M ].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55.
一、充分认识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做到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我县是农业大县,经济基础相对较弱,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差距较大,农村教师资源普遍存在严重缺额、结构失衡、素质不高等问题,县城义务教育也存在着优质资源较少、难以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等矛盾。正视当前面临的问题,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长效机制,是促进教育和谐与公平发展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也是实现全县教育崛起的关键所在。
二、切实建立“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按照《义务教育法》、省政府《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实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阜政办72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师和严格按照条件依法聘任中小学校长的职责,履行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在内的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政策导向和经费投入主渠道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和教师的主体作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管理体制,均衡配置区域内教师资源。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本地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把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工作与学校布局听证和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实施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促进义务教育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三、建立稳定的教师补充机制,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60号文件要求,在省政府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实行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定期对学校编制进行调整,报编制部门批准后执行。
(一)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统筹配备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对所缺教师岗位应及时补充人员,对缺额较严重的乡镇和学校作出规划,在3—5年内补足到位。在招聘教师时优先面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和紧缺学科的岗位。加强布局调整,整合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农村和城区学校师资在学科、结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
(二)扎实做好教师招聘工作。教师招聘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人事和教育部门每年根据区域内教师缺编情况拟定出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县政府批准,报市人事部门核准和市编制部门、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严格教师招聘条件,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聘任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规范教师招聘程序,统一招聘信息、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考核、统一录用、统一调配使用,由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推行教职工聘用(任)制。积极推行教职工聘用
(任)制工作,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岗位设置。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要根据核定的编制数和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科学设岗,明确岗位职责,由教师聘任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一岗一聘的原则,确定拟聘对象,严格按聘任程序进行聘任。城镇中小学、农村中心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要设置5—10%的流动岗位,用于聘用本校以外的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才,建立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机制。
四、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开通教师和校长的合理流动渠道,盘活教育资源
县教育局要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合理流动,建立定期交流制度,以加强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缺额学校流动。
合理划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县教育局制定学区内校长(含副校长,下同)、教师交流制度。原则上县镇学区范围,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满两届的校长,要进行交流;农村学区范围内的初级中学之间,中心小学与村完小、村完小与村小之间校长、教师也应参照上述条件交流,切实盘活区域内的教师资源。
五、抓好支教,资源共享,切实提高薄弱学校师资水平
建立和完善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定期服务制度,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一)建立支教制度。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应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3年。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现职任期内应有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倡导和鼓励城镇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任教期间关系不转、待遇不变,对其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完善支教内容。县教育局要成立由城镇学校骨干教师组成的讲师团,定期到乡镇农村薄弱学校进行巡回讲学或定期上优质示范课,送教下乡、送科研下乡,指导农村薄弱学校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城镇学校应面向农村薄弱学校,积极探索开展“课程开放周”、“联片教研”等活动。省、市示范学校的骨干教师定期安排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支教,每年支教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高级教师人数的2%;城镇中小学每年都要安排不得少于本单位教师总数3%的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1年,支教期间服从受援学校管理。各级骨干教师都要确定农村薄弱学校教师作为指导帮扶对象,其指导帮扶成效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级骨干教师评后管理考核的必备内容之一。今后,推荐和评选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等省、市、县级骨干教师,要把在农村薄弱学校的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重要考评内容。
(三)改进支教模式。开展城镇学校与薄弱学校、农村中心学校与完小、教学点之间“结对子”活动。采取长期制、短期制、单向派入制、双向互派制、半日制以及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等灵活多样的支教形式,支援薄弱学校。薄弱学校要选送中青年教师到城镇学校、中心学校学习培训,与优质学校、中心学校教师一起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以促进薄弱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班子建设。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城镇优秀校长和校长后备人选到农村薄弱学校挂职支教,选派农村薄弱学校校长到城镇中小学挂职锻炼。县教育局要把农村薄弱学校校长的培训作为干训工作的重点,通过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专题研修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六、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稳定农村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