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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策略
1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虽然,我国在建筑施工经验和质量监督管理上的经验得到了丰富的积累,但并不是每一个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都能有足够的认识,缺乏系统工程的质量意识。质量自控和质量监控没有有效的配合,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同时我国目前只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但并没有对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地划分。从而导致监管松懈,造成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松懈
部分政府部门的执法人员存在越位,缺位及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工程方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就私自开工,正是钻了执法人员监管松懈的空子;还有些建筑工程方没有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管理,从而给建筑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例如,钱江三桥在验收时已发现桥面有裂缝,专家认为这些裂缝是修桥时灌浆不合格造成的,但工程验收最后是“合格”,之后却维修不断。
1.2施工方管理薄弱
施工人员作为影响建筑质量的关键因素,更应该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力度。通过培训和教育的方式,避免施工人员由于个人因素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的管理不仅仅体现在施工人员方面,对于建筑的原材料、配件及其他成品也应加大监察力度,先进的机械设备在建筑工程中越来越不可替代,其后续的有效保养也是不能忽视的重要问题。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统一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必须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建筑业就实施贯彻IS09000族标准,不在一味按照TQW理论进行质量管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的范围比较广,从图纸的设计、原材料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每一个环节都不可以被小觑,熟悉和掌握监管的范围及重点,有利于工程质量始终保持在预控状态下,便于进一步对施工的管理。同时也避免由于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例如:2011年7月8号,有着“亚洲第一站”之称的京沪高铁南京站开通不到十天,其北广场已有数千平方米地砖被施工人员全部敲碎,拟重新铺设。该站的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要赶在“七一”前通车,其北广场原先铺设的地砖是“临时设施”,如今敲掉重做就是为了保障工程质量。虽说这是一次主动的返工,但仍然不可避免的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且耽误了工程进度,有百害而无一利。
3质量监督管理方法
3.1加强自身管理制度建设
施工方的自查分三部分,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期的自查。施工前期需要对相关的设计文件及勘查文件的管理审查,施工建设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任务,任何一个小的纰漏都会给工程质量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前期的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完善,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施工中期的问题也会层出不穷,主要还是由于施工现场的巡回监管力度不大造成的。对于施工方法,要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杜绝出现不按照施工步骤开展进行,出现施工混乱。面对这一问题这就需要用科学化的设备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主要环节更要加大监管力度。此外施工方还应对竣工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管理及督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要及时并且认真的予以维护,这样才能不断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3.2不断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的监督执法部门要做到高度透明,发挥其质量监管的作用。充分调动施工方接受监管的自觉性,做到自查自检。另外在监管过程中还要不断提高自我认识,避免出现执法不明,执法不公的现象。一旦发现建筑质量有问题就要马上联系施工方,作出相应的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解决问题,把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控制在最低点。目前,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管还处于人为控制阶段,人们还没有树立起相应的法治观念,“楼脆脆”的事例层出不穷,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建筑使用受阻,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不少公司在管理上不断创新,提出“零误差”、“零缺陷”的动态管理法,并在施工中得到良好效果。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才能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
3.3业主方要提高维权意识
业主方的维权意识淡薄也是导致部分建筑方质量监管态度松懈懒怠的原因之一。业主方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无形中对工程质量加以检查管理,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真正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他人侵害,是每个业主所希望的。
4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质量监管越来越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质量监管不再单单只是监管部门所要履行的职责,施工方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施工方首先要提高责任意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质量监管制度,提升督查方的素质,才能打造精品工程,提高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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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
一、前言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动工建设,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一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敲响了广大工程建设者和管理者的警钟,建筑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活的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工程质量监管效果的好与坏、成与败,其关键因素在于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是指由建设工程中各参加主体和管理主体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的组织实施方式,也就是建筑市场中,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咨询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各自的控制职能和作用。由此可见,提高工程质量严把质量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大事。
二、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因此,政府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实行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但这种管理不应该是直接的,而应该是间接的。
2、监督人员素质不高
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上作,一些监督机构的现有素质,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首先表现在人员素质上,长期以来,由于编制和管理方式等原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中,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地区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设备齐全,监督工作到位,监督工作力度大,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相对较高;有的地区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没有专门的水电及设备监督人员,工作质量低、浮于形式,走马观花,工作不到位。
3、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模式过于单一
原有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而由于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之间存在矛盾,这决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可能全面覆盖,监督面越大,监督管理的深度越不够。
4、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
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同时,作为执法部门对其执法的对象进行收费,本身会降低执法力度,也不符合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规律,有悖于政府质量监督初衷和切实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更不利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理机制的建立及内部结构的优化。
5、监督手段落后
长期以来,质监机构主要依赖质监人员的目测手感、锤敲尺量等简单的工具来进行质监工作,对已隐蔽的结构隐患难以发现。这种落后的质检手段显然无法反映工程质量全面真实的状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人为因素,因此是不科学的,是不可能做到合理准确和客观公正的,缺乏先进的技术装备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对偷工减料的查处力度。这种情形的存在,严重制约了质监机构的专业化发展方向。不具备科学有效的质监手段就难以实现其质量监督的职能,无法达到质监的目的。
三、改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对策
1、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政府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应属于政府管理及专业执法范畴。为了实现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和廉洁、高效,减少或防止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根据《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方式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现权力与利益脱钩,同时将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或者取消收费,应该成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方向。
2、改进监督、检测方法和手段
随着工程状况的日益复杂,监督部门应提高监督检测方法和手段,各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应配备便携式的检测仪,对工程内在质量进行科学定量的分析判断,提高政府监督的威慑力。同时,由于监督手段的改进,通过设备检测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使质量控制点由事后控制逐步向事中和事前控制转移,预控防范能力大为提高。要积极同有关部门合作,研究开发经济适用的新检测设备、新检测产品,转化为有市场的技术成果,提高检测能力。还要积极从国外发达国家引进最先进的检测设备,丰富检测手段。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推广与普及,以网络为载体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是信息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共享的必要手段,是提高监督效能的必要手段。
3、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我们要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把一批掌握具备工程、管理、金融、法律、外语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优秀人才吸引到工程质量监督岗位上来,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队伍,质量监督工程师在职工作期间,要不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工程质量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健全对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质量监督工程师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
4、完善监理法规,规范监理市场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是以合同条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为依据,建立相应的组织系统,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运用检查核实、抽样试验、测量旁站、工地巡视、指令文件等方法对整个工程的各个环节、部位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监理工作的硬件设施,配备必要的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应用现代化的手段,使监理工作科学化;加强监理队伍的自身建设,完善监理规章制度,限制恶性竞争,减少因低酬金监理而造成监理人员工作不到位,使监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5、倡导差别化的监督模式
1.抓生产基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为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关,长春市农委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经常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大户进行技术指导,以点带面引导农民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同时,印制了《长春市蔬菜生产记录手册》,免费发放到蔬菜生产基地和菜农手中,督导菜农认真填写,规范菜农的生产行为。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利用流动检测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蔬菜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进行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出地销售,确保生产过程的全控制。
2.抓基础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长春市农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不断完善市质检中心和各县(市)、区质检站建设。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在国家、省和长春市财政的支持下,先后投入600多万元购置了各类检测仪器设备,使之具备了蔬菜水果、粮油作物、农业环境、农作物种子、化肥等五大类183项国家或行业所规定的检测功能,承担起了长春市农产品的检测任务。指导县(市)区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6个县(市)区先后建立了质检站。2011年,市财政又投入153万元,用于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的建设和购置流动检测车。同时,市编委同意长春市农委划转20名编制人员,充实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进驻蔬菜、果品两大批发市场专门负责两个批发市场的检测工作,实行三班倒,开展昼夜检测。去年,市财政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列入预算150万元,并根据实际情况,于年底予以追加,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抓市场监管,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上市蔬菜、水果质量的市场监管,长春市农委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加大对上市蔬菜、果品等农产品抽检力度,把日常监管和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了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测工作。根据2011年国家对长春市开展的4次例行监测看,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5%,水果和食用菌平均合格率均为100%。
3.1加大日常监测力度 将两大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和市果品批发市场检测站每天对进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开展抽检,每天抽检样品达到200个,2011年全年共抽检样品17078个,实行每车必检,每个品种必检,基本上做到全覆盖。长春市政府还了《关于加强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批发市场、经营者和检测者的职责,规范对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监管行为。
3.2开展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 在重大节日、“中考、高考”期间以及地产蔬菜销售旺季,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监督抽检。去年,对上市的蔬菜、水果进行了4次例行监测和2次专项监测,共抽取了375批次蔬菜和水果样品,利用实验室检测方法进行检测,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8.2%,水果为98.9%。
3.3加强上市秋菜的抽检 制定了秋菜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委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对长春市秋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每2公顷抽取一个样本,本次共检测样品2131个,合格率为100%。针对外埠进入长春市销售的秋菜,在上市期间,安排4台流动检测车,分别在市内秋菜集中销售点,对于无证的外埠秋菜进行现场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共抽取秋菜样品2008个,经检测全部合格,保证了优质放心秋菜的上市供应。
3.4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为加强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们制定了《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长春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专家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一旦接到举报或得到线索,我们及时做出反应。针对国内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的“毒韭菜”、“毒杨梅”事件,我们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去年3月份和6月份对进入长春市销售的韭菜、杨梅开展了抽检,通过抽检没有发现“毒韭菜”、“毒杨梅”流入长春市,并将结果上报食安办。针对去年11月末,长春市连续发生的两起因饮用标识为可口可乐美汁源果粒奶优(清新草莓口味)的饮料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我们立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加大农药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三品”标识的市场监管力度,消除了市民的恐慌。
4.抓执法检查,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维护市场秩序,我们积极组织开展对“三品”标识和农资市场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专项行动。去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26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59台次。
4.1加大“三品”标识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三品”的市场秩序。长春市农委组织市绿办对市内197家次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的7162批次获证产品标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出现问题的超市及农贸市场,我们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它们将问题产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截止目前,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6份,检查出有问题产品86个,存在问题的企业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4.2加强农资市场检查 为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我们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假劣农资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还重点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开展专项检查。去年,全市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3026家次,查处案件68起,罚没款52.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5.抓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和方法,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我们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入手,建立健全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在全面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了《蔬菜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信息报告制度》、《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以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识使用为依托,积极探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实施,将构建起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提高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上也得到了极大的更新和发展,导致建筑物的数量呈现出急速上升的趋势。在这种大环境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问题和管理问题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而且给我国建筑领域的施工质量也制定了非常高的要求。只有符合国家制定质量标准的建筑工程才能够投入使用,这样也是为了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提高人们的利用率。从当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发展来看,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过程中,虽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了一些管理措施和方法,而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还是有很多问题是一时间没有办法解决的。所以,一定要重视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科学分析建筑工程的整体结构,制定出符合这一建筑发展的监督管理对策,为今后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稳定奠定基础。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分析
1.1相关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善
从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来看,主要的管理依据就是我国颁布并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一部分含有地方属性的规定。但是在现阶段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所以在实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一旦遇到了工程质量问题或者是出现违规行为,就会缺乏有力的处罚依据。针对此种情况,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
1.2监督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管理意识非常低,这样也导致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办法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到实处。再加上工作人员的不合理操作,而且也没有运用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公示处理,导致全新的体制越来越薄弱,进而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出现了弱化的现象,使得我国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也出现了下降的趋势。
1.3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素质问题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问题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影响也非常大。虽然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中,也有了非常大的进步,系统也更加完整,但是由于监督管801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一问题始终存在,再加上监督管理机构对这一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政府部门对这一部分的监督有效性也没有保证,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也会受这一问题的影响。由于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中,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及管理水平影响非常深远,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一旦素质水平下降,就会直接导致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效性的降低,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这也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2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对策
2.1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
监督管理这一制度的实行主要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入手,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的客观性的评价手段,进而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产生促进和发展的作用。所以各个地方政府部门也要对地方的建筑工程进行宏观的调控,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还要对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地位进行提升,先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各项配套设施,将监督管理这一制度运用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制约和管理。只要监督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上签字,就出现了法律效应,就要对这一建筑工程项目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负责,而且还要将这一法律效应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个人评价记录到工作档案中。除此之外,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真正实施之前,还要对监督管理人员的资质和专业素质进行把关,保证每一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人员在进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之后,都能够符合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岗位需求,具备专业的素质素养,严格杜绝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监督管理人员存在违规违纪的行为,就要及时对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绝不姑息,严重时可以考虑取消监督管理资格。
2.2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和设计者的审查力度
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直接联系。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之前,一定要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除此之外,在设计单位交付设计手稿的时候,还要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反复的考察,因为设计一旦定稿,建筑工程开始施工,这时再想修改设计内容就会非常难,而且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只有保证设计稿达到工程设计标准,才能够进一步保证建筑工程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2.3进一步监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安全问题是最重要的,而建筑工程的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处理质量安全问题上,一定要加大刑事责任的审查力度,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金额赔偿。建筑工程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招标方要对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和管理,保证施工单位具备行业最基本的技术及管理素质。除此之外,还要对已经上岗的施工人员以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对一些存在素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及时的培训,在确保其满足岗位要求之后,才能够准许其重新上岗。
2.4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具备的专业素质和工程质量意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保障。现如今,有一部分的建筑商为了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中违背了建筑施工理念,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给今后的工程使用带来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创建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培训机制,除了要对各个岗位的施工人员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资质把关以外,还要保证每一位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施工技能。此外,还要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的目的一是为了巩固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二是为了让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接受新的知识和技术手段,从而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和综合素质。
3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和复杂性相结合的工作,因此在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相关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一定要在重视质量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运用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督体系,才能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而保证建筑物的安全、稳定,保证人们在施工建筑物的时候能够更加安全高效。
作者:陈平文 单位: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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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症结探析;针对性建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社会生产力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加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稳步提升,为了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监督的科学化、现代化,目前的施工质量监督体系必须不断更新自己的要求,向规范化、科学化迈进。作为建筑单位而言,项目质量就是建筑单位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决定项目成功与否的基本前提。目前,层出不穷的建筑质量问题已经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项目上马而日益严重,已经引起了业内人士和社会民众的广泛关切。所以,完善建筑施工监督体系,已经成为提升整体建筑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同国际先进施工技术接轨的重要步骤,可以说是确保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表现【1】。
一、探讨当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
目前,对建筑施工质量起着决定性因素的方面主要有,施工企业的管理及施工队伍的素质。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涵盖施工企业领导的素质高低、施工企业的运营理念等;对于施工队伍而言,主要取决于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施工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个人素质等。在某项工程建设中,如果该项目的总工程师拥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在关键时有果断的决策力,具有全局规划意识,对整个项目的管理能力、施工具体组织、以及相应的技术支持都可以顺利完成,相应的,最终的施工质量也不言而喻;反之,如果总负责人没有尽到负责的态度,则项目质量会随着工程师的素质向差异化发展,自然也就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当然,除了人为因素以外,还包括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2】,比如,工程的基本环境,包含地质、水文条件等;再者是,管理环境,是否拥有健全的质量监督机制,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还有是,施工环境,施工的工具、工作面、施工组织等具体问题。考虑到环境因素对于施工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因此,在进行具体的施工质量监督工作时,作为负责人,必须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及自然环境,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机制。
二、分析我国建筑施工监督中出现的弊端
1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中存在很大的漏洞,比如:很多地方的监管力度不足,多半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很多监管企业仅仅看重眼前的利益,缺乏高瞻远瞩的能力,存在执法疏漏,管理监督意识淡薄等问题。在很多地方性的建筑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不管规定的建设流程,在没有备齐相关手续和技术准备的条件下就盲目开工;很多施工单位的资质没有获得通过前,就随便将工程项目层层分包,给工程质量留下巨大的漏洞;还有一些施工场地,在施工图纸没有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就草率开工,为了缩短工期,盲目压低工程成本,片面追求节约的理念,这些都为施工质量埋下巨大的隐患。
2相关的法制体系不健全
目前,建筑市场出现很多秩序混乱的问题,发掘其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建筑单位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无法可依。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反应:很多建筑项目在一开始的勘察设计中就没有落实好相关的规范和要求;施工单位存在恶意分包的现象;建筑单位,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故意压低工程造价,将整体项目分割为多个子项目,分给若干企业分包,由于施工单位鱼龙混杂,缺乏统一管理和分拨,工程质量自然受到很大的威胁;还有一些施工单位,在不考虑自己施工资质的前提下,通过暗箱操作,通过不正当途径承包工程等【3】。
3很多企业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无视施工质量
我们应该明确,施工速度应该依照项目具体要求而定,要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才可以考虑工期,不能片面最求快,不能以快来评定一个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但是,我国的项目施工中,主要存在不考虑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片追求速度,为了表面的速度忽视正常的施工流程,不考虑人员技术水平高低、工种差异等问题,将工程施工顺序随意颠倒。
三、基于以上问题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针对性措施
1提升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确保责任到人
对于工程建设而言,质量监督并非容易的事情,它是集中技术、管理、法制、行政等各方面工作于一体的工作,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所以,质量监督部门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安全。就当前而言,虽然我国的施工监督工作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还有很多关键性问题没有解决,作为质量监督人员,必须明确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强化自身的质量监督意识,不能只是将监督管理变成场面事,在具体监管中,要责任到人,每名监管人员负责一个部分,总负责人建立分负责人问责制,并建立一套惩奖制度,出现渎职问题的要毫不留情;对于监管人员,还应该定期组织监管法律培训,明确自身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其自身的监管作用,制定监管与工资、绩效挂钩制度。
2严格把关单位资质,保证质量安全可靠
参与到工程建设中的相关单位资质必须经过相关单位的资质审核,在审核过程中,要保证透明化,确保有真正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组织。对于施工资质较低的单位,其他单位必须联合予以封杀,设计单位不能立项、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筑许可证,安监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将不安全因素扼杀在摇篮中,为了从源头把控,国家质检部门要对建筑设计、材料、施工等各个子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和检验,考核达标的相关企业颁发产品质量证书。
3规范建设主管部门行为,打击暗箱操作
国家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制度的执行主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所以,如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违章办事,甚至出现暗箱操作等问题时,那么国家对于工程质量建设监督的作用就变成空谈。若要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首先,要建立一套严苛的项目审批制度,在审核中要照章办事;再者是,要明确施工负责人制度,将每一项责任都分管到各个项目负责人,遇到质量安全事故,除追究当事人及当事人单位责任外,还要对上级管理部门及项目审核人、程序执行人等再次进行追究【4】;最后是,要定期对建设单位行政部门领导实行财务公开,一旦发现受贿的严重问题的,必须严厉惩处,净化监督管理市场,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可靠。
四、结论
我们应该明确,建筑施工质量若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做到以上措施还远远不够,必须在具体的工程实践监督中不断总结和探索,根据新时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紧跟时代潮流,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法制体系,提升质量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建筑行业的不正之风,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张成灿.强化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J].建筑经济,2001,(09).
[2]沙作刚.浅议建筑工程质量及其管理[J].铁道工程学报,1997,(04).
在建筑行业中,工程质量监管指的是以建筑企业、承包商、供应商和政府监管部门为主进行的监测行为。这些部门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在监管过程中,政府部门和建筑企业侧重对建筑外部质量的监督管理,而供应商或是其他从业人员,则是偏向于对建筑内部质量的监管。
2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2.1立法尚不完备
在立法方面,对建筑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体现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在建筑质量约束方面力度不强,没有进行统一规范。我国曾颁布《建筑法》,对建筑行业内部的工程质量、建筑开包承包、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方面做出规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和增进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建筑质量高标准达成提供了有力保障。不过,这部法律在质量监督管理上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质量监管的有关规定只在行政法规上简单的提出一些,其涉用范围仅仅是一些地方相关法规,执行力不强。当前建筑行业高速发展,原有就疏漏的法规与市场经济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对质量监督管理的约束力就更弱。另外,建筑质量监管必须要以国家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来约束,这种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整个行业的监管体系极为不利。
2.2执法存在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建设监管在立法方面存在疏漏,使得与之配套的相应条款也不完备,在实施过程中问题很多。对发现的问题和一些违法法规的工程,执法者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来处置,造成执法不严的现象。所以,工程质量监管在实际上并没有发挥作用,往往是个空架子,在偏远乡村,一些建筑工程完全没有相应的监管手段。从本质上来讲,还是由于最初的法律不健全造成执法后续缓解中无法可依。
2.3监管责任模糊
在建筑行业汇中,各个执法部门中存在诸多交叉执法和模糊概念,这就造成了建筑行业内监管工作的责任和权力混淆。在我国,质量监督检查是事业编制部门,受到经费影响,使得监管更加艰难,很难正常运行。同时,在质量监督行业内,还存在着你可以管理我,我也可以管理你的特殊情况,监督管理及时严重模糊,甚至连经费出现问题,都不是该由谁来具体负责。有些个别部门在进行质量监督时,还对建筑质量查收,使适量监督完全部门落实,严重影响了质监工作。
2.4缺乏信息系统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进程业已开始。监管工作信息化有利于质量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能够快速提高建筑质量监管工作的效率,使全社会参与监督。但从行业现状来看,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质量监管体系。
2.5人员素质问题
在建筑质量监管工作中,很多地方存在工作人员素质欠缺的问题,没有专门的人才,往往是临时指派一些人来进行监管,对行业本身知识,监管重要性,专业经验和基本职业道德等存在严重缺失,这些人来做工程质量监管,是很难将监管工作做实、做到位的。
3解决质量监管问题的对策
3.1强化质量监管立法力度
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建筑法》,但在具体责任落实和工作只能上还没有进行细致划分,要将质量监管工作做实,必须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并设定科学的监管技术标准,用法律作为准则,保证建筑质量监管科学高效。合理的法律是建筑质量优秀和安全的必要条件,相关部门务必要在法律层面进行完善,建立起一套符合市场需求,能够对建筑工程进行行之有效约束的法律监督管理体系,把不合理不科学的法律法规废除,对行业进行重新改革,实行依法监管。在法律层面,地方政府也要加强相应的法规建设,以符合地方实际要求,从深层次对建筑质量监管提供条件。
3.2增强企业技术规范力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建筑行业也有了长足的进展,同时也面临更大挑战,给建筑质量监管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目前,在建筑行业中健全完善相关技术规定和企业规范化经营成为重要课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是其中重要一项工作内容。要对相关的技术标准进行进一步加强,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将目前的验收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以保障质量监管工作对企业的约束作用。
3.3明确责任权利改革体制
针对现今行业内责任不明确、部门之间交叉执法监督的具体现状,政府相关部门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利用政府委托的手段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在工程建筑过程中,对各项建筑施工情况进行质量监管。对于责权不明的现象,要彻底改革我国现有的落后体制,在进行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新的建立一套建筑行业质量监管体制,明确责任和权利,才能更好地促进建筑监督工作的开展。
3.4完善质监信息化管理体系
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化成为当前各行各业的重要手段,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同样起到重要作用。在工作中,要与相关部门或软件企业沟通,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来加强我国监督质量监管工作,通过信息化的科学管理,让监管工作更具透明性和科学性。同时,在质量监管设备上也要不断更新,使之能够为新时期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动力,来确保建筑质量的可靠性,推动整合质量监督管理行业的进步。
3.5培养专业质监管理人才
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最需要的就是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因此,人才培养成为质量监督管理行业发展的节点。现今有多质量监管部门的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缺乏,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在监管工作中,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直接影响到质量监管工作的优劣和整体水平。因此,企业要尽快地完善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制度,选择高水平的技术型人才,对行业入门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人员内部考核奖励机制,对质量监管人员进行约束和相应的激励,使之充分发挥出监管的作用,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晋升机制,把更加优秀的人才吸引到这个行业中来。
4结束语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 监管 问题 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保持和提高健康水平是提高人类福利的基本要求,而食品安全则是健康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较高速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己经不容忽视的。寻求如何解决我国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的对策与措施是当前形势下我们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分析
1、现行监管措施与监管对象现状不相适应
大多数获证企业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不高,管理水平低,对食品市场准入方面的法律意识不强,大部分企业没有形成合法生产的理念,产品检验能力较差,能有效实施产品质量全过程控制的企业少,对原辅材料和产品生产过程的把关意识有所加强,但实施有待加强。前在证后监管工作中监管职能部门基本是根据国家的总体方针政策,套用国家的宏观措施或自行寻找措施开展证后监管工作。没有针对所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和形成与本省或本市获证企业相适应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监管中出现:监管不当、监管不力的问题。
2、我国食品的多种供应渠道和市场形式使得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难度增加
第一类,生鲜食品和食品原料市场。这些食品原料供应以散布城乡的集贸市场为主,少量在超市销售。其质量基本取决于农业生产管理,其流通也较混乱,质量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第二类,主食市场。这些产品除多由家庭制作外,基本以饭店加工供应为主,少量在超市出售。从目前情况看,制作主食类食品的原料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面粉中添加剂超标、大米过量使用增光剂等,给原料加工生产领域的监管提出了新课题。
第三类,副食品市场。由于副食品种类多、生产工艺差异大、产品发展变化快、利润相对高,客观上形成的造假空间也较大再加上不断更新的品种各异化、包装多样化等情况增加了群众鉴别食品质量的难度,所以在这个领域发生的假冒伪劣及质量问题较多,约占食品质量问题的6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体系的缺失,形成监管和服务的空白
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包括的系统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与分析系统、跟踪系统、风险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和信息咨询服务系统。除了互联网上的公共信息外没有建立起国家局和省、市、县(区)的支持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信息平台,造成信息的不平衡,获证企业基本情况的掌握基层得不到现场核查或许可证部门的信息支持,还重复地通过调查辖区企业获取信息,不仅影响了监管的有效性,还往往信息不全,导致监管空白二是信息收集能力较差,不能有效地利用国家局提供的信息,不能有效地收集本地区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信息。尤其是基层收集的信息大部分仅限于对获证企业的基本信息,如生产地及证书等基本情况,对获证企业持续保证食品安全的能力方面的信息几乎空白。无法利用信息实现有效的监管,更谈不上为食品安全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4、经济实力的影响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所能投入的水平,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在特定历史时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功能只能达到一个社会经济所能支撑的高度。也就是说,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资金、人力资源、技术、设备、信息情报等等资源的投入都取决于地区的经济实力。云南由于经济、科技基础薄弱,目前的经济和科技显然需要进一步发展。
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的对策
1、加强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科学研究工作
只有做好食品质量与安全的科学研究工作,才能发现现有饮食习惯和食品生产中存在的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才能在技术上生产出质量更高、更安全的产品,才能不断满足我国人民对饮食健康的需要,也才能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食品质量与安全工作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怎样处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出现的新问题、怎样去除食品质量与安全隐患、怎样利用科学技术保证食品质量与安全、怎样饮食最有利于健康等等,都需要不断地进行科学研究。
2、建立有效机制,发挥消费者作用,促进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
消费者在证后监管和食品生产经营运行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它不仅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起到监督作用,对优质产品的形成乃至整个企业的发展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甚至还关系到整个食品行业的进步与发展。一切蒙蔽,误导和欺骗的手段都是危险的,不仅给消费者带来身体健康和经济方面损失,而且造成政府监管信誉的散失,食品产品,企业和生产者被市场淘汰的结局。为此我们必须建立起有效的机制,正确引导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掌握科学的食品知识,促进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一是要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社区、高校和媒体等资源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与消费者联运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社区活动!解决消费者投诉或者专业人士对典型食品安全投诉案例的讲解和分析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3、建立预防食品违法犯罪的质量与安全意识
所谓建立预防食品违法犯罪的质量与安全意识,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要继续加强对食品质量与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使食品质量与安全违法犯罪得不偿失; 二是要建立食品从业人员的信用制度,只有真诚守法的从业人员才有可能进行食品生产。在发达国家,对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商家处罚相当严厉,除要求立刻停业待查以外,还将伴随高额的罚款,而罚款额度之高足以使其关门倒闭,这样立法的目的就让商家清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结果是得不偿失的。过去,我国对食品质量与安全违法人员的处置并不严厉,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为了自身利益,可以完全不顾消费者健康赚黑心钱,并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为了杜绝这种明知故犯的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必须大幅度提高其违法成本,要让违法者倾家荡产、无利可图。同时,要建立食品从业人员信用制度,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的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对出现质量与安全的食品从业人员,一辈子都不能再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
结语: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政策法规的不断建立健全,将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看待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中,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食品界实现和谐社会的第一要务,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用科学的发展观看待食品安全问题,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监管系统整体的提高也必将促进食品企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分析;监管策略
Abstract: Food safety is directly related to people's health. Current, our country food source to safety and health status and food processing, production safety situation is worry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s, it is the main investment goods, agricultural products processing and sales link exists potential safety hazard; food safety standards, inspection system has not adapted to the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 not perfect. Food safety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thod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consumer awareness of food safety; to perfect construction of complete and effective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 food safety;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control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TS201.6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满足数量需求,解决温饱问题,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随之凸现,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生长激素滥用和使用违禁药物及水产品药物残留和贝类产品的污染等问题,已成为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不但影响人民的身心健康,还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已刻不容缓。
1.食品质量安全现状。
1.1食品源头安全现状令人堪忧农药、化肥的大量和不科学使用,造成了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超量残留;兽药、复合饲料的滥用,造成抗生素、激素及其他有害物质在禽、畜的体内及乳制品、水产品中残留;重金属在农禽产品中超标、超量残留。化学性中毒已占我国重大中毒性事件的40%以上,如有机磷农药中毒、毒鼠强中毒、瘦肉精中毒等。
1.2食品加工、生产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劣质原料,如用病死、毒死畜禽加工食品;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超限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防腐剂“苯甲酸”及甜味剂等;非法使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如二氧化硫、甲醇、吊白块、三聚氰胺等;人为造假,牟取暴利。
2.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因素的分析。
2.1微生物污染、食品生产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影响食品安全和微生物性食物中毒导致的中毒人数最多,是影响食品卫生和安全的最主要因素。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2.2投入品供给、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环节存在着安全隐患从投入品供给看,滥用或不当使用农药、兽药等农药投入品,致使农产品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是导致不安全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像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等;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2.3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存在不适应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与卫生标准体系不适应,许多食品安全的制度都没有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亟待提高,绝大多数食品标准还属于非常具体的质量标准与卫生安全指标相混合的食品标准,造成监督困难,消费者也缺乏判断依据。传统式、突击式和运动式的抽查较多,监管检测工作不能全程化、日常化,检验检测的环节、对象和地域范围有限。检测机构数量多,分属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不同部门,缺乏统一的规划,监测数据不能共享,部门之间差异较大,影响检验体系整体作用的发挥。
2.4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近年来,我国食品管理和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不够完善。我国对食品企业的行政执法,主要涉及三个行政执法部门,即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食品卫生质量抽检方面,三家行政执法部门都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各自实施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进行食品卫生质量的抽检;在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方面,对同一违法行为,三家行政部门都能分别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基层工作职责不清、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管理重叠和管理缺位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监督执法的权威性。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食品安全首要在于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在食品立法上还比较落后,标准体系也不尽完善。虽然《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的若干生产、销售环节做了不少规定,但不少标准制约性不强,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需要。食品安全问题涉及“从田头到餐桌”的漫长产业链,很难靠一个监管部门“包打天下”。但是,传统的多头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效果并不理想,反而有可能导致“龙王多了不下雨,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尴尬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食品管理问题上必须按科学的发展观进行管理体制和监控机制的创新。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措施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迅猛,刺激了城市化进度的加深,作为城市化标志之一,建筑工程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质量监督方面的问题,所以,建筑行业相关单位提高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视。然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现有的监督管理措施远不能满足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所以建筑工程相关单位应该时刻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措施的改革及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建筑行业发展的与时俱进。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仅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而且能够促进建筑工程的良好发展。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监督行政管理系统有待完善
现阶段,国内的工程质量检测缺乏一套规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在我国从事该项目管理的是工程建设部门,然而其中涵盖了许多的业务项目,如建设体系、行业等等,并且没有有效的划分,所以,在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极易出现监管混乱的现象。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调整或变动时,建筑单位并没有及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方案,直接影响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效率,同时,也不利于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与落实。
(二)材料控制环节有待提高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基本要素,其质量的优劣情况对整体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但是,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部分单位在采购建筑材料过程中并没有遵循相关的规定及要求,而且对于施工材料的质量把控不严格,降低了采购材料的使用效率。同时,部分单位为了降低施工成本、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导致整体工程质量下降等。
(三)监督人员的素质有待加强
从某个方面来讲,负责质量监督的人员素质也决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能否有效开展。在今天,一些工程项目中安排了专门的人员进行质量监督,但是这部分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过程中,监管人员态度不一致,有的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而有的过程相对较为松懈,这种现象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所以,如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人员素质过低,不仅难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也会使得政府的监督力度大打折扣。
二、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一)明确与完善监管内容与职责
明确与完善监管人员的内容与职责,是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各种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及其附属、配套以及辅助工程、建筑工程材料、配件以及工程用品等多个方面的监管工作。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我国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施工标准,同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现场情况确定监督管理的方式及内容,从而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效性。同时,针对监管部门职责不能明确的现象,建筑工程相P单位应该加强对监管主体责任与权力的进一步明确,加强对建筑主体材料及建筑工程质量的严格监督及管理工作。在给监管部提供可靠依据的同时,还能有效监督多方主体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以发挥出群防群治,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作用。
(二)加强对建筑材料质量的管控
首先,加强建筑材料采购过程对质量的严格把控,必须严格依照工程需求来采购合适型号、规格、质量的材料,严禁质量不达标的材料流入施工建设当中;其次,加强对材料供货商的严格审查,加强与资质优良的厂商进行相应的合作;再者,在建筑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前,进行严格的审查工作,确保施工材料的合格性,同时,加强对使用中施工材料的抽检工作等,以便于能够及时发现建筑材料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避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情况出现,防止整体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三)加强专业质监管理人才的培养
专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人才是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所以建筑工程单位应该加强对专业质量监督管理人才的引进及培养。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中,需要高素质及业务能力突出的专业人员,才能够确保整个质监管理团队的工作效率,进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率。所以,企业要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上岗人员要进行资质和能力的审核。同时,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晋升制度,优胜略汰,以此来约束质量监督人员的行为。此外,利用多种形式激发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价值,从而促进建筑工程健康、快速的发展。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的研究分析,明确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对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所以建筑工程单位应该从多个方面加强质量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1]马百红.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绿色环保建材,2017,0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