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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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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第1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关键词: 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博物馆收藏 博物馆陈列展览 博物馆类别形式

2016年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相继出现,博物馆越来越贴近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文化遗产的利用与保护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在当今社会,无论是博物馆还是文化遗产,都已不再是遥不可及,只存在于专家学者之中的观念。因此,如何将博物馆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并融入当代社会群众的生活中就尤为重要。

一、博物馆与文化遗产的内涵

若想在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之间建立联系,就必须明确地了解博物馆和文化遗产的性质。

根据国际博协(ICOM)在维亚纳召开的国际博物馆协会第21届全体会议中对《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的最新修改内容,博物馆的定义有了新的解释,即“博物馆是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里,国际博协已然将博物馆和文化遗产挂上联系。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学委员会前主席马丁・施尔认为:“博物馆应该致力于研究人与物的关系。”他强调“博物馆是为社会服务的研究,博物馆收藏实物是为了服务于社会。因此博物馆应该致力于研究人与物的关系。博物馆的物是一种文化遗产,博物馆收藏它不是强调其有实用性,而是强调其有意义”。这就又引申出文化遗产的定义。

文化遗产分为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有形文化遗产”,指的是物质化、实物类的人类文化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指世代传承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与之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对于文化遗产来说,尽管在历史文化遗产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自然和人为原因不同程度地损坏,而人类出于生活需要,一直有条件、有选择地利用文化遗产。

二、博物馆视角的文化遗产保护

1.收藏

收藏是博物馆最原始、最基础的功能,博物馆自身的起源就与收藏有关,收藏使博物馆成为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的收集者和保护者。博物馆标本或文物的收藏与维护是博物馆的基础和命脉,也是博物馆建立的前提。针对文化遗产来说,博物馆收藏的主体对象仍是有形的文化遗产,即物质文化遗产,这是今天绝大多数博物馆的主要运营热葜一。在这些物质文化遗产中,仍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那就是只有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才有可能成为博物馆的藏品,并进入博物馆中加以利用和保护。

对于博物馆来说,藏品的征集途径有以下主要三种:田野征集、社会征集和馆际交流。对于社会征集这种方式来说,将藏品纳入博物馆无疑是对文化遗产更好的保护。因为如果这些文化遗产流落民间,无论是家传还是收藏爱好者,都无法实现也没有条件实现对这些文化遗产原状的最好保护。对于田野征集来说,就要多加考虑。博物馆对藏品保护的原则要求第一就是要保护原状,然而从实际角度考虑,保护原状最好的方法还是不发掘,让其处在原来的状态下。尽管我国现在科技水平已经大有提高,但我们对一些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仍然有所欠缺,所以让其处于原来的状态才是对其最好的保护,这就是为什么国家规定现在考古发掘不能是主动发掘,只能是抢救性发掘。其次,博物馆另一个局限性是它不能将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收藏到博物馆保护,而这些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大多都被旅游开发了,实际上是对它们的破坏。针对那些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能成为藏品的只是传承人,与博物馆相脱节。

2.陈列展览

根据《中国博物馆学基础》的定义,博物馆展览是在一定的空间内,以文物标本为基础,配合适当辅助展品,按照一定的主题、序列和艺术形式组合,进行直观教育和传播信息的展品群体。

博物馆的陈列可以分为两大类:(1)基本陈列,即长期展出、比较稳定的陈列,物质性的文化遗产就可以根据其年代、用途或质地划分类别,设定特定的主题,并在博物馆形成长期展览。(2)临时展览,即短期展出、经常更换的展览。由于无形文化遗产非物质性的特征,其核心内涵在于那些传统技艺的传承,比起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性更强一点,因此就无法做长期的陈列。短期陈列展览,可以将某一主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集中邀请到某一展厅,进行表演展览。

在这个关系中,博物馆陈列的对象就是这些传承人和他们所传承的技艺。这样既有利于传播弘扬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利于给予传承人鼓励并给予他们所传承的文化以保护。

3.博物馆形式

博物馆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形式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形式,例如露天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生态博物馆、数字博物馆等。这些不同的博物馆形式都可以根据文化遗产的不同特点,将二者加以结合。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建立社区博物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地接触人类社会,解决人和社会之间的问题,让人们更多地了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现状,了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现状。

三、博物馆保护文化遗产的路径探索

博物馆是人类文化遗存的记录者和传播者,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责无旁贷。因此博物馆如何做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1.加强完善生态博物馆建设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生态博物馆是新形势下文化遗产保护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的先进理念和手段,倡导文化遗产应在其所属社区和环境中的原状保护、保存和发展,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的博物馆类型”①。由于我国生态博物馆发展的历史较短,因此很多地方并不完善,很多生态博物馆建成以后与最初建设的目的相去甚远,政府也难以持续性投入大量资金,导致博物馆最后名不符实,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完善生态博物馆管理体制,将生态博物馆建设与文化保护真正结合起来,让生态博物馆真正发挥其作用。

2.加强博物馆研究和展览工作

博物馆应该充分利用藏品,结合考古发现,做好文物民俗学的研究工作。博物馆和文物民俗学关系密切,但博物馆藏品内容较文物民俗学研究的范围更为广泛,文物民俗学更多关注的是博物馆藏品中的民俗文物,但是文物民俗学的资料来源更广泛,也有助于进行文物的研究②。

博物馆应该利用好自身的文物资源优势与专业人才优势,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民俗文物的研究工作,把无形的民俗文化,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藏品的形式展现出来,合理布展,并且充分发挥好博物馆的教育职能,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众化。

3.通过文创产品延长产业链

2015年3月20日我国正式实施《博物馆条例》,规定博物馆可以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并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博物馆自身的发展,这无疑为博物馆进行文创产品的设计和销售提供法律上的认可。对于博物馆而言,进行文创产品开发设计和销售,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如何使文创产品既具有实用性又不失自身特色,以观众喜闻乐、贴近观众生活的形式呈现在观众面前,是值得博物馆思考的问题。

博物馆作为一个地区文化的集大成之地,需要利用好、保护好、传承好民间文化,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的开发和利用,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发展的一个机遇,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新的工具。

4.充分发挥博物馆教育活动的作用

博物馆具有教育的社会功能,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无疑是博物馆教育功能的一个体现。“自1905年我国第一个博物馆诞生以来,中国博物馆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从起步伊始的艰难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迅速发展,至2013年已拥有4165家博物馆,其中免费开放的博物馆达2780个。我国的博物馆不仅在数量上蓬勃发展,在管理能力、陈列水平、服务质量、科研力量上也百花齐放,无一不彰显我国博物馆事业欣欣向荣的发展趋势。其中,我国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工作,同样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到主动、从单一到多元的过程”。

在越来越重视素质教育的今天,博物馆的教育功能更多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博物馆教育以新形式、新内容的多元化的崭新面貌呈现在观众面前。2014年我国进行了首届“博物馆教育项目示范案例”评选活动,这显示了政府和公众对博物馆教育的认可,也显示了博物馆人在博物馆教育方面的不断探索。

5.采用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展示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博物馆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科技手段被应用于博物馆的展览之中,采取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动态的展示,可以直观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制作过程展现在观众面前,从而增强趣味性,增加观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随着现代电子数据信息库的大发展,博物馆陈列还可以利用数字博物馆进行陈列展览。数字博物馆的优势就在于全方位数字化,可以将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可移动还是不可移动的,都以3D扫描技术用图片的方式360度展示;而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采用音乐文件或影片的方式加以展示。

四、结语

博物馆自建立之日起,就与文化遗产息息相关,重视博物馆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发挥的作用,有利于更好地结合二者,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虽然先进博物馆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中有优势,但也有一些劣势和不足,但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博物馆,也会有更多的人自觉关注文化遗产,并自觉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之中。

注释:

①单霁翔.在安吉生态博物馆信息资料中心奠基仪式上的讲话.2008.10.26.

②吴诗池,邱志强.文物民俗学[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10.

参考文献:

[1]蔡靖泉,编著.文化遗产学[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2]王宏均,编.中国博物馆基础[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3]苏薇.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保护[J].世界文化,2009(7)51-52.

第2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论文摘要: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的文化、经济、生活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其科学合理的保护利用已成为学术界和政府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用地性质置换等方面入手,以四川省三台县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试图提出一种以经济发展为引导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使其与城市经济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1 问题与矛盾

历史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195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将每年的6月7日设立为“世界文化遗产日”,其意义是明确“具有特殊意义的建筑或自然风景不仅属于它所在的国家,也属于全人类”。2006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并决定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确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随着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并在法律地位上予以明确。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曾经被片面地理解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限制,致使很多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片区成为城市发展难以逾越的“门槛”,曾一度影响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申报工作。这种状况尤其在发展相对缓慢的中西部地区还持续存在。在中国城市化进程进入“起飞期”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中国从2005--2008年开始酝酿并初步提出了国家层面的主体功能区空问规划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城乡统筹发展,为中国西部地区城市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更加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对拥有众多历史文化遗产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来说,不得不面临着经济发展与遗产保护两个方面的难题。

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往往是一些中小城市,经济实力薄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对滞后。因此,如何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经济发展科学地结合起来,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中西部地区众多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立足经济发展为主导的科学思路,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经济发展要素,从经济、旅游、城市规划等多角度思考,提出一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并以四川省三台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例进行实证研究,用以分析所述模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三台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与价值认识

三台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偏北,绵阳市东南部、涪江中上游,为绵阳市辖县,距绵阳市中区57km,距成都市153kin,以县西三台山得名。三台县于1992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台县古为郡县,是古国文化发源地。自公元前201年至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自古享有“蜀川重镇、剑南名都”之称。境内沿江平川、浅丘绵延,溪流纵横,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物产丰富,具有山水之利的半山区县,既是人文荟萃的文物之邦,又是风景秀丽的旅游胜地。历史上李白、杜甫、薛涛等诗词文人均在此汇聚,并留有名篇佳作。

三台县主要有4个历史文化片区,分别是古城墙南门片区、大佛寺片区、琴泉寺及北塔寺片区、东山公园及东山大佛寺片区。该4个片区大多依山就势,坐落在县城的凤凰山、牛头山、三台山、蟠龙山上,构成了县城“山水城”的城市骨架。但是,由于城市经济发展的强烈诉求并缺乏及时的保护规划,致使以上历史文化片区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部分山体形态被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建设吞噬,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此种状况已经引起了文人名士的关注。作家舒乙认为,三台古城墙年代久远、质量高,城墙的材质超过北京古城墙,并就三台的保护事宜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提案。本文就其重要的历史街区进行概要说明。

2.1古城墙和南门片区

2.1.1概况与价值

古城墙和南门片区内大量的清代民居共同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现在的古城墙文风厚重,于清乾隆32年至35年(公元l767—1769年)由知县徐世楹在明嘉靖墙楼的基础上培修复建而成,现仍保留下南城门楼和东城门门洞,是目前国内少数保存完整的石砌古城墙之一,1996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规划保护区。东门至北门段和南门至老西门段的部份城墙保存完好,城墙总长约2km。南门城墙高6m、厚9.8m;城墙用长1.2m,高、宽0.3—0.35m的条石垒砌,门洞为纵联式券拱。南门城楼为木结构抬梁式,重檐歇山顶,九架梁前后单双步梁分心用9柱、面阔5间、进深8间。南门片区现状为大量成片相联的古民居院落,受北方建筑营造法式影响,形成多进院和几个多进院落并列住宅,以及“四水归堂”,“一颗印”式住宅,其造型别致、古朴典雅,具有北方明清代建筑风格,富有古城韵味。

2.1.2主要问题

城墙被开有断口10处,搭建若干处,均因经济发展而又缺乏保护规划所至。同时,该片区人口密集、基础设施差,导致民居院落年久失修,破坏严重,增加了改造的周期与成本。此外,城墙周边的城市用地性质不合理,大量的工业用地给城墙和民居的保护带来了环境、交通等诸多问题。

2.2大佛寺片区

2.2.1概况与价值

该片区位于三台县潼川镇南河路蟠龙山腰,是县城山水形态的重要构成节点。大佛寺内造像凿建于元大德五年,距今有700多年历史,坐东南朝西北,高8.3m,肩宽3.8m,为“说法像”。清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发现此佛,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修建大佛寺,其佛教文化影响力大、交通区位好、城市地标功能强。大佛殿的大佛是绵阳市唯一、全省少有的元代佛教造像,在研究元代佛教文化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佛殿为九脊歇山式木结构,造型独特,气势恢弘。

2.2.2主要问题

周边用地性质复杂,建筑风格不和谐,景区被城区严重屏蔽,缺少“透气”的空间,影响了大佛寺片区未来的进一步发展。

2.3琴泉寺及北塔片区

2.3.1概况与价值

琴泉寺始建于北周,唐初按星象落座建殿,文人荟萃。唐宋以来,李白、杜甫等人在这里留下了丰富的石刻碑,阴刻、楷书,文物价值较高。北塔位于琴泉寺北侧的北塔山顶,清嘉庆十八年修建,现保存完好。随着城市的向北拓展,可与琴泉寺片区携手打造城市北部的城市公园。

2.3.2主要问题

该片区位于城市西侧,处于城市发展的,受城市发展冲击较少,但是随着近年来城市用地的快速拓展,已成为城市发展的最前沿,同样面临着严重的保护问题。

2.4东山公园及东山大佛寺片区

2.4.1概况与价值

该片区主要包括东山公园与东山大佛。东山公园始建于唐代,李白、杜甫、薛涛等文人墨客都曾于此驻足作赋,因有“东林晚钟”之景而有“小寒山寺”之称。东山大佛位于东山观音寺,沿涪江东岸山崖而建,面对涪江,自然景观优良。内有坐式佛像高14m,历史悠久,为唐代所造。唐人侯圭《东山观音寺记》对其就有描述。该片区位于城郊涪江东岸,人文历史资源丰富,自然景观条件好,为城市的景观骨架节点。

2.4.2主要问题

东塔年久失修,人文历史遗迹保护力度不够,周边建筑不和谐,缺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如停车场等服务设施。东山大佛景点受地形地势的影响较大,发展空间较小。

3.以城市经济发展为主导的保护思路与模式

城市经济发展并非意味着城市取得了全面的发展。城市的全面发展包含了城市经济在内的社会、环境、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居住环境、投资环境等诸多方面,因此作者从旅游学、经济学、城市规划等多学科进行了多角度综合思考,明确提出了以经济发展为主导,以激活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点,以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最终达到科学合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思路,为城市的游憩空间、文化旅游发展提供较大的空间。

3.1保护思路提出的研究基础

经济发展战略——支撑作用:深入研究历史文化街区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与旅游经济对接、与文化经济对接和与休闲经济对接,并据此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如本次案例中古城墙及南门片区与凯江滨水区的协调发展。

历史文化资源战略——激活作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将其与城市的其他资源进行整合,以文化为主线进行挖掘、包装,将单个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展示相结合,通过举办各种城市节庆活动引导城市经济发展,真正激活历史文化资源,使其转变为经济资源,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旅游发展战略——引导作用:当前,旅游产业逐渐成为城市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区域旅游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新认识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景观价值和旅游价值,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依托历史文化遗产自身的影响力并结合城市节庆活动,有效地开展旅游文化活动,与区域旅游协同发展。

城市品位战略——提升作用: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引导,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结合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将其融人到城市公园、文化商业街区的建设中[。如本案例则可以从宏观的城市用地性质调整,到局部的传统商业街区建设、滨水空间建设,大大提升三台县的城市形象,为市民提供需求较强的休闲文化空间与场所。

3.2以经济发展为主导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

3.2.1基本思路

基于前述研究,以全方位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为出发点,提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思路:①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作为一种现时的城市资源考虑。跳出传统思路,突破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静态资源进行孤立地保护,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资源之间的关系_6j。②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作为一种城市公共空间建设的依托资源考虑,通过公共空间建设来提升城市形象。在以上思路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用地性质调整、景观建设,为历史文化遗产从用地布局、保护思路、利用方式等方面“松绑”,真正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取得历史文化遗产价值最大化和城市发展全面化的良好效果。

3.2.2保护模式

根据以上保护思路,提出以“经济旅游、城市节庆、城市文化公园、滨水区等公共空间为前导,以道路交通组织优化、城市用地性质调整为支持的历史文化保护模式”,见图l。图1中简明地介绍了既能有效地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又能充分发挥其城市公共资源的优势,合理保护与利用,真正使其成为城市生活的组成部分,实现历史与现实的对接。

4 重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方案

4.1保护理念与原则

根据以上研究思路和提出的保护模式,围绕“保护古城,发展经济,旁山依水,北进南拓,两翼,山水其问”的总体理念,从保护“山、水、城”的城市格局,提升古城形象,强化古城特色,有序开展旅游,拓展新区功能,疏解环境压力等方面,并按照下列原则制定保护方案:文化遗产保护优先原则;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资源价值最大化整合原则;特色化、人性化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4.2保护范畴与内容

保护范畴与内容主要是:①遵照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确定各个历史街区的文化价值及其特点(表1),从物质层面确定保护的实体内容。这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研究。②从保护“山、水、城”城市形态的层面,保护城市的视觉通廊。位于城市山体制高点上的寺塔之间,以及各点与城楼之间的视觉通廊是三台县的主要景观视廊,应将其作为城市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保护。③从风貌环境层面,保护城墙、院落、建筑的周边环境,对建筑高度、色彩、形态等方面提出保护要求。

4.3保护方法

划定保护分区:根据具体地段的实际条件,确定分级保护区,提出控制要求,包括建筑的限高、色彩、形态等。视觉环境保护:视觉环境保护主要包括位于城市各个制高点上寺塔之间的视觉通廊,各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色彩。通过建筑高度的限制、用地性质的控制,保护古城墙的风貌环境,保护建筑、山体形成的空间层次。

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依据建筑的质量、风貌、年代定量分值(表2、表3),按一定权重标准,确定本次规划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每一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方式。主要是:①保护——保护原样,以求真实反映历史遗存。对规划保护区和风貌典型、质量较好的传统民居采取保护措施,可进行修缮或对个别构件加以更换,修旧如故,以存其真。②改善——指建筑结构尚好但不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建筑,原有结构不动,局部修缮改造,配备市政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③重建——对传统风貌影响大的建筑采取拆除改建的措施,以保障与传统风貌的协调。④保留——对20世纪80年代以后兴建的建筑,砖混结构,造型与质量较好,同时与传统风貌环境冲突不大,采取保留,维持现状。⑤整饬——对质量较好但风貌较差建筑的立面进行整治,包括降低高度、屋顶平改坡、改变外墙和屋顶色彩等。⑥拆除——指对违章搭建或原先没有以后增建的,破坏院落空间环境的建筑应予拆除。

4.4用地布局及道路交通调整

要保护好古城的结构和布局,必须对现有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与控制。调整沿城墙周边的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沿城墙留出绿化带和开敞的空间。按照保护规划控制护城河周边用地项目的要求,将污染严重或影响古城风貌的豆豉厂、印染厂等几个工厂在近期内搬迁至新工业区。根据三台县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及每人的用地指标,在城内和城外布置必要的居住用地减少城内居住密度与人口数量,改善居住环境。

4.5主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方案

4.5.1古城墙及南门片区

①保护内容。主要有古城墙、南门城楼、东城门。南门片区现有街道的格局,民居院落,建筑风貌、色彩和高度,保护现有街道与凯江及对岸山体的视觉关系(图2、图3,见封三和封四)。②保护措施。对现有墙体进行整治和修复,恢复历史原貌;对城墙两侧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调整;拆除沿城墙搭建的构筑物,整治周围环境;保留方家街、下南街和南外街的现有格局及其与南门城楼的关系;保护南门片区现有的民居院落形式、建筑风貌。③利用策略。在整治保护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古城墙两侧各留出10—20m保护带,规划布置绿化带、游步道等,通过不同景观塑造表达三台的历史演变过程,尤其是打造在三台历史上积淀厚重的盛唐文化;将南城门、东城门作为重要节点打造,使其成为具有文化性、观赏性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休闲景点;对南门片区的民居院落进行整体保护开发,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功能更新和居住条件改善,结合旅游开发,以适当的方式使其成为一条集商业、旅游、餐饮、民俗等为一体的传统文化商业街区;将外南街与凯江交汇处作为重要景观节点,恢复当年川北古码头的繁盛景象,通过南门片区的综合保护开发,带动凯江沿线的城市滨水空间建设,促进三台县的城市经营。

4.5.2大佛寺片区

①保护内容。蟠龙山山体形态、山体制高点和现有的建筑群落,保护大佛寺与南城门楼、牛头山等的视觉轴线通廊。②保护措施。加大对大佛寺重点建筑的保护力度,包括经费投入和技术指导;调整周边用地性质,将工业厂房移出大佛寺的保护协调区;控制周边建筑高度和建筑风貌,周边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大佛寺的高度;明确保护蟠龙山山体及其保护范围,不得继续破坏现有的山体形态,严禁在山体西侧后部进行取土等损害山体的破坏行为;保护大佛寺与南城门楼、牛头山等视觉轴线通廊,在视觉轴线上不得布置高层建筑,使大佛寺融入城市整体景观系统中。③利用策略。结合佛教文化,对现有建筑群落进行布局完善,在功能上进行充实,形成食宿、休闲、佛事等若干个功能区,将其打造成三台县的民俗佛教文化公园;在蟠龙山麓至南河路之间,规划大佛寺广场,满足香客、游人的停留和礼佛朝拜用品的出售,同时为城市文化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

4.5.3琴泉寺北塔片区

①保护内容。现有建筑群、摩崖石刻、甘露泉、北塔、名人文化遗迹等文物古迹,保护现有建筑平面格局与建筑轮廓,保护北塔的城市制高点及其周边山体的自然景观。②保护措施。研究发掘琴泉寺按星象落座建殿的布置格局,科学划定琴泉寺和北塔寺的保护范围,保护现存历史文物和建筑;对北塔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塔体及其周围建筑进行修葺维护,在未来开发中可适当扩大北塔寺规模;加强琴泉寺和北塔寺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围绕道路、市政设施、绿化及各种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琴泉寺和北塔寺的通达性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性。③利用策略。充分发掘琴泉寺唐代禅宗祖庭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展示琴泉寺的“佛教文化”、“名人文化”、“诗词文化”、“摩崖文化”,形成与东山公园呼应的城市文化公园;按照高耸建筑物的观赏要求保护北塔的城市视觉通廊,使其成为西北侧城市的制高点;结合北坝新区城市中心的建设,打造新城的城市坐标和城市景观轴线;整体联合打造城北新的景点,提升新城的自然环境品味和历史文化底蕴。

4.5.4东山公园片区

①保护内容。东山的山体轮廓,东塔的制高点,自然景观、历史建筑、历史遗迹、摩崖石刻;东山大佛、东山观音寺以及沿涪江的滨江景观;保护三台城东“山、水、城”的自然格局。②保护措施。重点维护培修东塔、临川阁、故池、薛涛塑像、碑林、苏公泉、流杯池等文物及景点;保护现有东山公园内包括古树名木在内的植被;保护东山公园滨江景观,不得在滨江一侧进行破坏性和永久性的建筑活动;清理东山公园周边不协调的因素,尤其是大门附近现代风格的建筑;东山公园周边的用地开发,严格进行高度控制,其建筑高度不得超过东塔高度的1/2。③利用策略。对东山公园与东山大佛、小明湖进行整体考虑,在朝拜、休闲等功能达到互补;突出东山公园的休闲功能,明确东山大佛的朝拜功能;在东山公园与东山大佛之间适当位置配套社会停车场,满足香客、游人朝拜的需要;在涪江大桥东侧设置东山大佛寺山门。

第3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

一、历史文化遗产的界定

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生存环境所受到污染与损害已经触目惊心。人类的生存环境,除了直接面临着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的自然生态的威胁外,还存在着与此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和科技等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作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现代旅游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与此相对应的以商业经济利益为驱动力的旅游资源开发给人类的居住环境和文化遗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以致旅游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世人普遍关注的焦点。

为了使物质文明的进步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了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于1972年倡导并缔结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根据公约规定缔约国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由缔约国申报,经世界遗产中心组织权威专家考察、评估,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初步审议,最后经公约缔约国大会投票通过并列人《世界遗产名录》,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护。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称为世界文化遗产。遗产种类有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属于以下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

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

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

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们留给我们的,是古代的东西,是经历了百千万年而至今仍在的东西,是没有备份,独一无二的。正是这独特性和唯一性决定了历史文化遗产应该以保护为主。

我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于次年开始申报世界遗产。1999年lO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至2008年7月,我国已有37处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25项,自然遗产7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项,文化景观1项,成为了全世界共有的财产。在我国还有许许多多正在申报和未提级申报的历史文化遗产,因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典型的历史性、民族性和艺术性特点,日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成为宝贵的人文旅游资源,同样需要我们进行保护。

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

历史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悠久历史的载体,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体。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云南丽江古城经历了7级地震还基本无损,后被评为世界遗产。这个地方得到了保护,全世界人民逐渐都会知道。反之,如果承载着历史信息的载体消亡了,负载在其上的历史和文化也必然会被冲淡或消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研究人类历史发展有意义。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人类或民族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从漫长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历史遗存丰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研究人类发展历史,喻古明今,有利于促进社会进一步发展。

2.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意义。在历史科学研究进程中人们发现,历史古城、古建筑、构筑物等有很深奥的科学道理,如我国河北赵县的赵州桥建于隋代(公元581__618年)大业年间(公元605 18年),距今已有1400年的历史。桥长64.40米,跨径37.02米,桥高7.23米,1400年的历史,赵州桥经历了10次水灾,8次战乱和多次地震,特别是1966年邢台发生的7.6级地震,邢台距这里有40多公里,这里也有四点几级地震,赵州桥都没有被破坏。所以它是当今世界上现存最早、跨径最大、保存最完善的古代敞肩石拱桥。赵州桥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将此桥选定为第12个“国际历史土木工程的里程碑”,并在桥北端东侧建造了“国际历史土木工程古迹”铜牌纪念碑。这是世界造桥史的一个奇迹,有极高的科研价值。

诚然,也有很多历史文化遗产人们还不清楚其科学原理,需要我们去探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科学研究有重要的意义。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对发展旅游经济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正是这些人类前进中创造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尤其是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对之加强保护,有利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历史文化遗产是发展旅游业的基础。

旅游活动的客体是旅游资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经济的发展,要依托于旅游资源,除大自然赋予的自然旅游资源外,更离不开人文旅游资源。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遗产丰富而迷人,它吸引着无数的中国人,更让外国人向往,这些都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资源,也是人们游憩、观光、获得美的享受、获得相关历史知识的重要场所。著名的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殷墟、秦始皇陵兵马俑及众多明清皇家陵寝等历史文化遗产。还有小小的周庄,年旅游收入达2亿元。可见,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旅游的客体就会存在。

(2)用经济价值去直观地表现人类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有利于更好地发展旅游经济。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旅游业所带来的收益不断提高,旅游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不断增长。我国人文历史文化旅游的潜力很大。保护好这部分旅游资源,能更快地发展旅游经济。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能提升旅游资产的价值,可持续发展旅游经济。历史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也是旅游资产。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提升旅游资产价值。历史文化遗产是全国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的价值在于供世人观赏、研究与利用,所以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得好的地方,旅游业就发展得好,旅游资产价值提升得多;如秦始皇陵兵马俑、平遥古城、周庄古镇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得好,其旅游资产价值提升的快,有利于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能带动本地区整体经济的发展。

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品位的民族,不可能生存和持久发展的。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它具有极大的震撼力和激励力,中国拥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3O项,居世界领先地位。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经济发展,国力增强,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陶冶高尚情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提高国家文化形象,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文化是进步的动力,是历史的积淀。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留存并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其意义也关乎未来。全球《2l世纪议程》指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功在千秋,造福子孙后代。

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被重视。在多年的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由于文化价值观的不断变化,很多承载着巨大历史文化价值的、不可再生的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经意或不经意间消失了。上世纪几次大规模建设,使许多传统历史文化遗产遭到摧残和破坏,失去了原有的特色风貌。加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作用缺乏认识,观念上的轻视、经费支持的不足与制度规范的不完善,也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不利,存在很多问题。

三、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难达共识。虽然社会总体上

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和保护意义的认识不断提升,但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人群的价值取向,审美取向存在差异,导致认识和利益要求相互矛盾甚至尖锐对立。如在城市建设中对一些古迹遗址的去留问题上,在一些已经消失的历史文化景观要不要新建的问题上意见相左。这种状况导致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因为缺乏共识而难以处理。

2.历史文化遗产家底不清。许多历史文化遗产沉睡在地上地下。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碰到历史文化遗产时,讲不清道不明,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本没有调查、登记,更谈不上公布文保单位及对其进行合理规划。

3.“建设性破坏”现象严重,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处理不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不少地区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只顾规模的扩张,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被毁程度令人堪忧。尤其在一些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致使许多历史传统街区和历史建筑遭到破坏。襄樊宋城墙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城市要发展,旧城要更新,势必要拆迁一些民宅民居和一些失去历史使用价值的老建筑。时下古老的北京也遇到了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就是古老的胡同四合院要不要留存,怎样协调好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我们不能为了开发商的需要,为了出卖土地,筹集资金,把一些古建筑和一些有历史意义的遗迹毁掉。

有的地方在开发旅游资源过程中,片面追求旅游经济效益,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严重破坏。一是为了迎合旅游热,不惜以拆毁传统历史街区为代价,而后又制造出了乃至异地开发出一系列替代品,使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沦为“假古董”。

4.法律制度不健全,执法不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多管齐下,尤其是要依法管理。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为什么许多重要的文化遗产,许多地区领导,甚至最基层的领导一句话就能化为乌有。就是因为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管理,而是权大于法。

5.保护资金的匮乏,专业人才、技术的匮缺,直接影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由于没有专项的保护资金,许多历史文化遗产处于自然消亡状态。尤其是贫困地区,文物专业干部仅一、二个人,连日常开支都很难保证。缺少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保护人才队伍,同时缺少过硬的保护技术,何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呢?

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1.积极宣传,更新观念,加强全民保护意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各级政府和每个市民的神圣职责。政府要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和保护力度,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让每个公民都能自觉珍惜爱护文物,并且要加强舆论监督,有了群众支持和舆论支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有了强大的依靠力量,相信人民的力量是最强大的。

2.提高全民素质与法律保护并行。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长城旅游刚刚兴起时,各个长城景区普遍遭遇了一次“毁容”高峰。从八达岭瓮城西门登上长城,分别沿南北两侧依山而上的长城边走边观察,看到这段3000多米的长城上,凡游人伸手能及之处,几乎都被刻上了各种各样的文字,有地名、人名、“到此一游”,有中文、日文、朝鲜文,以及难以辨认的字词,刻得密密麻麻。这些字不仅破坏了长城的历史面貌,有的字深达半厘米,已伤及墙体。长城乃中华民族的象征,此举严重破坏了民族形象。所以才有中国长城学会与八达岭长城管理委员会联合发起的去除长城墙体字迹方案征集活动,消息公布后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为长城保护献计献策。近十多年来,随着游客素质的提高和管理的加强,刻字破坏行为有所下降,但仍然存在。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文化遗产不仅要由一系列行政法规来保护,而且要用刑法等法律来保护。对于严重损毁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应规定为犯罪,应给予刑事处理。

3.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保护是前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旅游资源开发,首先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不可再生的人文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离不开的客体。一旦被破坏便永久消失了,也就谈不上长远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在开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绝不能对开发急功近利。在保护方法上,除了要依照国家相应的保护法规之外,还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找到与自身环境、条件相符合的办法。多借鉴浙江兰溪的诸葛村(八卦村)的做法。还可以对实物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实施限人限时地开放参观,西藏布达拉宫就是这样的。甚至可以不对外开放,只对学者和相关研究人员开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一种宝贵的、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这些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会日益增加。我们应当高度重视所拥有的宝贵资源,要意识到这些资源是潜在的、不断升值的资本,要从长远角度来看待。即使当下受条件所限无法立即进行开发,也要积极予以保护,可利用其他产业先行发展,待时机适当的时候,再将其宝贵的文化价值予以转换。

4.摸清家底,搞好保护规划。去中原地区旅游,当地人会自豪的对你说:“你拿把锹,随意挖几下,就有可能发现宝贝”。虽然是笑谈,但还能反映出因文化积淀深厚,本地人引以为豪的心态。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提示我们对祖国的历史文化遗产要心中有数,搞好勘探、摸清家底,以便于规划和保护。

前面提到北京胡同四合院,作为历史文化遗产应积极修整并恢复老式民居四合院的美好生活环境。但要处理好个性文化与改善胡同居民的生活水平的关系。现在有些历史文化名城,商业氛围越来越浓,而文化氛围却日益淡化。丽江古城是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古城保护得不错,但古城内一个商店接一个商店,文化氛围不浓,不能充分反映古城的特色,这是令人遗憾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也不是保护城市的全部,它的保护范围、内容与要求要通过城市规划来细致确定。关键在于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新建筑和老建筑的关系,新旧建筑之间在风格、色调上相协调,使整体格局达到和谐,不失文化名城的特色。要严格控制文化遗产保护区、历史街区内的空间过量的不适当的经济开发、旅游开发以及不相配的人工景点建设。

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缺乏妥善协调。在保护文化遗产中平遥地方政府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第一,制定古城保护规划;第二,实施古城居民搬迁工程;第三,全面加强古城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第4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关键词]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评估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3)04-0028-04

当今时代,文化与经济、政治日渐共融,文化在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增强城市发展后劲中的作用愈显突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记忆的沉淀,具有时代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合理评估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善待、延续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应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

一、相关文献回顾

国外(以欧洲为代表)有着悠久的文化遗产保护历史,19世纪欧洲几乎所有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文物保护法,并逐步完善成为一整套保护体系,普通国民文物保护意识也得到很大提高。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全球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并购行为日益增多,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研究逐渐产生。卡拉马(Arjo Klamer)研究了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1],并研究了文化遗产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计算方法[2] 。施罗斯比(David Throsby)和卡拉马(Arjo Klamer)提出了文化遗产经济学的构建[3]。施罗斯比提出了文化资本的概念[4]。梅森和玛塔提出了以价值观念为基础的遗产保护模式[5]。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从纯经济学的角度对遗产价值进行评估。由于文化遗产的很多价值无法直接在市场得到实现,西方国家出现了“反评估”的思潮,一些学者反对把自然、社会、经济系统的一切要素纳入货币化管理,呼吁重视“无价格管理手段”(如法律、行政工具)的应用[6]。

国内已有许多学者对文化遗产价值评估进行过研究。侯晓飞[7]认为要解决城镇化过程中遗弃、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甚至文化遗产消失的问题,首先需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明确其历史文化价值、开发利用价值和旅游价值,明确其在国内外人类遗产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李宪宏[8]认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主要有定量和定性两类方法,其中,定量评估方法是通过统计、分析、计算,用具体的数量来表示历史地段旅游价值的方法,现有的定量数理统计方法主要有技术性的单因子评估法、旅游性的多因子评估法和共有因子旅游评估法,定性分析方法包括对比法和实证分析法。杨志刚[9]认为在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方面,不仅需要借鉴环境资源的价值评估方法,还应对其所采用方法的筛选问题和可能性问题进行研究。

可以看出,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问题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研究的广度和和深度也不断得到拓展。

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指标体系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

本文在借鉴以上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评估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搭建囊括文化价值评估、开发利用价值评估和旅游价值评估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综合价值评估指标体系(见表1)。

(二)评估方法

本文采用专家征询法,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征询相关专家对于上述指标体系中各指标重要程度的意见,在获得不同专家对于各指标权重的打分资料后,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到各评估指标的权重:

公式中,为第i项指标权重,为第i项指标平均值,n为评估指标的项数。

各评估因子的权重表示该项内容对历史文化遗存价值的影响。影响大的权重高,影响小的权重低。所有评估因子的权重之和为1,其中每一项评估因子的权重介于0~1之间。通过计算各评估因子的权重,结合表1得到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指标权重表(见表2、表3、表4)。

同时,根据上述计算得出的各指标的权重数,结合各评估因子的赋值标准,对各评估因子进行合理的赋分(见表5)。

通过上述模型可以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进行评估,为了更加清楚地展示评估结果,依据综合评估分值,可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分为五级,从高级到低级得分值域分别为:五级90~100分,四级75~89分,三级60~74分,二级45~59分,一级30~44分。此外还有未获等级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分值域0~29分。其中,五级称为“特品历史文化遗产”,四级和三级通称为“优良级历史文化遗产”,二级和一级通称为“普通级历史文化遗产”。

三、即墨市鳌山卫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评估

(一)鳌山卫古城概况

鳌山卫古城位于青岛即墨市东部,先后存续了565年,是明朝初期设立的与镇海卫、威海卫齐名的沿海十八卫之一。据清同治版《即墨县志》记载,鳌山卫古城初建于明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初建时城墙为砖石结构,周长约2500米,高约11.6米,厚约6米。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分别名为“镇海”、“安远”、“迎恩”、“维山”。城墙外修有护城河,宽约8.3米,深约5米,引海水入河。海潮可抵东门,船只由海可直达护城河。城中建筑方正对称,街道形如棋盘,四门洞达。城内有卫署、学宫、经历司、仓廒、文庙、武庙、天齐庙等建筑。城西筑有演武厅,设厅堂、点将台等。

通过实地走访古城遗址(古城遗址坐落于现在的鳌山卫镇北里村、东里村、西里村和南选村,占地面积约为1平方公里),我们发现,目前鳌山卫古城仍有部分古迹留存,现存比较完整的古建筑为陈希瑞故居,距今已有200余年历史,其他留存的古建筑主要分布于横贯古城的南北大街两侧,有几十座建造近百年的渔民住房,古城南门、北门上的石牌,旗杆石等分散在各处。当地的老人仍能根据亲眼所见或其长辈的口传描述出许多当年的情景。

通过和鳌山卫镇相关部门的交流,发现目前鳌山卫古城遗址保留完好的地上文化遗产(主要是地上建筑)很少,但鳌山卫古城遗迹和有关资料保存完好,包括古建筑物的图纸、整个鳌山卫古城遗址的位置图等。

(二)评估过程与结果

以文中构建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以鳌山卫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通过专家征询法获取专家对于鳌山卫古城不同评估指标的分值,计算得出鳌山卫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评估结果(见表6)。

(三)评估结果简析

根据评估结果,鳌山卫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得分为65.5分(总分100分),其中,文化价值、开发利用价值和旅游价值,得分分别为45.9分、11.3分和8.3分(总分分别为75分、15分和10分)。根据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中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等级的划分标准可知,鳌山卫古城历史文化遗产应属于三级历史文化遗产,是“优良级历史文化遗产”。

四、鳌山卫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一)加大对鳌山卫古城文化遗产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合

鳌山卫古城遗迹众多,但现保存完好的文化遗产较少,致使专家们对鳌山卫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评估价值偏低,也使得青岛市在其蓝色硅谷核心区规划建设中未将鳌山卫古城遗址的保护与利用纳入到城市规划建设中。在此背景下,加大对鳌山卫古城文化遗产数据资料的收集与整合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前期实地调研期间,通过和鳌山卫镇相关部门的交流了解到,目前鳌山卫镇已成立相关部门编写《鳌山卫志》,书中就有鳌山卫古城遗迹的详细内容,为人们全面了解和认识鳌山卫古城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可靠的资料。

(二)使鳌山卫古城遗址成为即墨市标志性历史文化旅游建筑

作为明初设立的十八个以“卫”为后缀名的具有军事防卫职能的地区之一,鳌山卫古城的保护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可将鳌山卫古城遗址的保护与恢复、开发与建设纳入青岛市蓝色硅谷核心区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使之成为该核心区的标志性历史文化旅游建筑,同时成为核心区经济发展的新的支撑和拉动点。

(三)借鉴国内的成功经验,实施系统性、区域性、连贯性操作

在规划重建鳌山卫古城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山西平遥古城的保护与挖掘、修复与恢复、开发与经营的经验,实施一体化规划、市场化操作、投资开发者经营、本地村民进驻的方式,突出鳌山卫古城军事防卫职能的特点,彰显青岛本土明清时期的军事文化,使鳌山卫古城成为青岛市古今文化建设旅游区的主要代表之一,成为能够代表青岛市的又一特色城市名片。

(四)区域整体保护与开发

鳌山卫古城的保护与恢复、开发与经营,必将对鳌山卫古城周围区域起到梯度辐射带动作用。因此,必须注重古城周边环境的协同保护与规划,从整体上对鳌山卫古城及其周边区域进行规划与开发。

[参考文献]

[1]Arjo Kramer. the Value of Culture: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nomics and Arts[D].Amsterdam: Amsterdam University Press,1997:83

[2]Arjo Kramer. Accounting for social and cultural values[J].De Eonomist, 2002(4): 150.

[3]David Throsby, Arjo Klamer. 为过去付费:文化遗产经济学[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125-138.

[4]David Throsby. Cultural goods consumption and cultural capital[EB/OL].[2013-09-22].http://uni-siegen.de/~vwliv/papers/current/86-00.pdf.

[5]Randall Mason,Marta de la Torre.Heritage conservation and values in globalizing societies[EB/OL].[2013-09-20].http://.

[6]蔡建辉. 城市森林的环境价值评估及其政策[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1.

[7]侯晓飞.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旅游资源价值评价研究[D].天津:天津商业大学,2011.

第5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不断完善法规体系,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制度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二是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作为城市重大发展战略纳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三是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专家参与决策的名城保护专门协调机制。

(二)不断加大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力度,彰显古都历史文化魅力

一是紧紧围绕“一轴一线”,重构城市历史文化魅力走廊。北京南北中轴线和朝阜大街(简称“一轴一线”)以其独特的历史地位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构成了古都风貌骨架,其特色鲜明的空间格局和别具神韵的历史建筑是北京的独特文化标签。二是加强重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在文化传承和文化价值传播中的作用。三是秉承“大文化”发展理念,着力提升博物馆、纪念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三)创新旧城保护机制,推进旧城改造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一是通过旧城改造,在保护城市原有风貌的基础上,不断改善旧城市民生活环境,在保护修缮的同时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不断探索旧城保护模式。通过“院落微循环改造”、“街巷胡同环境整治”为代表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系统工作模式,加快危旧房屋和院落修缮工作。

(四)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名城保护与产业升级发展相互融合

一是发挥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不断发掘和释放文化遗产经济价值。二是吸引各类文化资本积极参与修缮保护和开发经营,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集聚文化资源要素、丰富文化产业业态为重点,通过提升产业的文化内涵发展能力、强化产业的历史文化品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深度转型。三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带动经济发展的优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提升经济价值的同时得到保护和弘扬。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北京目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阶段特征和发展要求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面临更大挑战,必须更加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弘扬,不断提升北京城市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更加注重旧城保护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不断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和市民生活品质;更加注重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断促进文化消费和文化产业发展。

(一)继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彰显古都历史文化魅力

着重围绕“一轴一线”,集中力量通过文物腾退、修缮,环境综合整治等方式,打通重要节点,回填历史元素,恢复经典风貌,形成以中轴线和朝阜大街为骨架的古都历史风貌。继续推进长城、故宫、周口店等重大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工作,做好中轴线、大运河等历史文化遗存申遗工作,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充分展示古都文化价值和内涵。加大对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对文物保护和研究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其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为广大市民提供文化价值传播的重要平台。

(二)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旧城保护和城市空间布局战略调整

坚持旧城整体保护原则,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律法规,发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作用。结合旧城区域功能定位,系统整体规划旧城格局,统筹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继续创新旧城改造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旧城改造,统筹人口疏解、腾退土地利用和安置房建设。着力优化城市布局,加快新城、重点镇和新农村建设,加快薄弱地区发展,不断增加对中心城城市功能的平衡和分担,促进人口疏解。

第6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仁怀市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8-0156-03

早在商周时期,就有人类在仁怀繁衍生息。北宋大观三年(公元1109年)仁怀置县,属滋州。宣和三年,降县为堡,属泸州郡。元置仁怀长官司、古滋长官司,均属播州安抚司。明为仁怀县(今赤水)辖地,属遵义府。清雍正五年(1727年)随府改属贵州布政司。雍正八年,移县治于生界亭子坝,十一年知县杜诠领帑项一万五千零八十两建城,至十三年新城就。远在汉代,仁怀人民便酿造出令汉武帝“甘美之”的佳酿。1915年,茅台酒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跻身世界三大蒸馏名酒行列。1995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仁怀撤县设市,是贵州省首批建设的20个经济强县(市)之一。

一、历史文化遗产现状

仁怀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城市,是古代川盐入黔的重要驿站之一,也是“四渡赤水”战斗过的地方,更是驰名中外的国酒茅台酒的故乡,因而拥有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一)物质文化遗产

就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仁怀市境内历史文化遗产又具体包括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特色历史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四类。目前,可移动文物基本都珍藏于市博物馆内,有国家二级文物2件、国家三级文物2 000余件和近1 000件待修复的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共4处,即沙滩乡的古盐运码头、东门河云仙寺内的商周遗址以及中枢的水仙寺和玉屏寺;特色历史街区共3条,即清代遗存下来的梅子坳老街、三元洞老街和五马老街;文物保护单位共26个,分别分布在仁怀市城区及一些乡镇;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就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仁怀市最为著名的要数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现已被列入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而仁怀也于2004年7月,被正式认定为“中国酒都”。此外,仁怀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境内居住着汉族、苗族、布依族、仡佬族、彝族、白族等9个民族,因而拥有众多独具特色的民族习俗,如后山乡的采月亮、苗族腊染、苗族打牛祭祀活动;有别具风格的地方戏曲,如学孔乡的春台戏;有众多精湛的手工技艺,如喜头镇的擂荼制造工艺、坛厂镇的制陶工艺等。其中,后山乡苗族的踩月亮活动与茅台镇茅台酒传统酿造工艺一同被列入贵州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总体评价

从数量来看,仁怀市境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目前已登记的有3 000多件可移动文物、4件不可移动文物、3条特色历史街区、26个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地上地下历史文化遗产仍处于未发掘或未登记状态。

从类别来看,仁怀市境内的历史文化遗产种类比较齐全,涵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特色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四类,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又包含近现代史迹、古墓葬、古建筑、古遗址、摩崖石刻等类别。

从年代分布情况来看,境内物质文化遗产(除可移动文物外)主要是清朝和近现代留存下来的,其中清代遗产18处,近现代历史文化遗产11处,此外还有明代遗产两处,商代、宋代遗产各1处。

从位置分布情况来看,境内物质文化遗产(除可移动文物外)主要集中分布在茅台、中枢、鲁班、长岗和五马,其他如茅坝、坛厂、沙滩、三合以及火石岗等乡镇也有单个分布。

从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来看,境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四渡赤水纪念塔、茅台渡口纪念碑、鲁班烈士墓、鲁班战斗遗址、长岗住地等9个文物保护单位联合统一申报),贵州省级两个,遵义市级两个,仁怀市级13个。

从保护与开发现状来看,仁怀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力度不够,除鲁班、烈士墓等极个别受到较好保护外,其他都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既没有划定保护范围,也没有派专人进行管理。由于缺乏保护,导致各级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价值不高,开发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二、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文化遗产遭受自然、人为的双重破坏

仁怀市的众多物质文化遗产当中,除了被收藏在市博物馆的部分文物之外,其他都基本处在露天之下,如清代的古盐运码头、明清时期修建的众多寺庙以及时期留下的战斗遗址等。这些宝贵的遗产千百年来经历了无数次的风吹雨打,遭受风化、冲蚀等自然因素破坏严重,部分甚至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

当然,相比自然因素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而言,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破坏可谓更甚。其中,最为明显的要数战争所带来的毁灭性破坏,例如将领石达开与清朝政府的茅台一战使得诸如酒作坊等珍贵遗产一夜之间灰飞烟灭;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运动对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也相当严重,永安寺、天圣寺等寺庙中的雕像、石刻被毁之殆尽。

(二)认识浅薄,保护力度不够

在建设过程中,部分人认为保护文物、历史街区、古建筑就是保护“落后”,更有甚者还把保护遗产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认为这些“死物”是在和城市建设抢地盘,阻碍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实,他们片面地理解了城市的现代化,认为只有高楼大厦才是现代化城市的象征,而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城市历史沿承与城市文化品位。

(三)建设性破坏严重,孤立文物保护

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这一迅猛潮流中,城市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等难免会与遗产保护发生摩擦。在城市建设用地原本就很紧张的仁怀,这一矛盾更是突出,而二者比拼、争抢的赢家又往往是经济一方。因此,许多尚未挖掘的珍贵遗产永久地埋藏于混泥土之下或是被彻底摧毁;而已发掘的部分历史文化遗产也不得不拆迁而另寻容身之所;几经曲折得以原地保留的也只是孤立保护,周围老建筑全部被拆除,整体风貌极不协调,其中最好的例子要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鹿鸣塔被孤立保护在市医院内。

(四)保护资金短缺

仁怀市境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多为土木类,由于自然、历史原因和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破坏,其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由于当地人民认识浅薄片面、重心完全偏向近期的经济发展,境内许多历史文化遗产都没有专项的保护资金,基本上处于自然消亡状态。地方政府采取种种措施筹措的资金也只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旅游收入、民间捐助等。

(五)文化特色明显,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未能充分体现

仁怀市的文化特色也非常鲜明,国酒文化、文化和古盐运文化便是这一城市的主打文化,也是彰显其城市魅力的最大文化品牌。尽管其文化特色非常明显,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上述“三大文化”均未充分体现出来。首先,在进入仁怀的各交通口岸,除国酒门、茅台巨瓶外,很少有能彰显其文化特色的广告、标语或标志;其次,市政中心地区也没有能充分展现其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另外,在仁怀市内的主要交通廊道和广场上,能体现其文化特色的雕塑和园艺也少之又少,走在仁怀境内的大街小巷上,人们很难感受到国酒文化、文化与古盐运文化的浓厚气氛及深厚内涵。

三、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建议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切实有效地保护好祖宗留下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仁怀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建设特色城市有着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在继续大力、持久地面向社会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向市民宣传、展示、普及相关知识的长效机制,比如通过举办免费知识讲座、参观、知识竞赛、开设报刊专栏、专门网站甚至进入学校教材等多渠道、多种方式宣传历史文化遗产的珍贵价值及其保护意义,让每一位市民都了解城市的文化内涵及保护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认识,引导全体市民树立和形成“保护城市的历史就是保护城市的未来”的共识,使全民投入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列中来。

(二)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

仁怀市政府必须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的投入,并主要根据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数量、保护程度,保护方式等决定具体的财政支出额度。除财政收入这一来源外,相关部门还应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方式,如以旅游资源开发的形式获取旅游收入;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维护、维修、展览和科研,吸收境内外企业、团体、个人捐资赞助,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等。

(三)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

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应始终坚持以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前提,在此前提下科学地加以利用,充分释放其历史和文化的价值潜能,并以此为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魅力的彰显。如修缮后的文物保护单位可结合雕塑、画展、文艺表演等,进行酒文化、盐运文化、文化的展示;也可以复制文物样品,开发旅游纪念品;也可以利用当地的手工技艺,如喜头镇的擂茶工艺、坛厂镇的制陶工艺等,开发体验型旅游产品。

(四)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充分地彰显文化特色

仁怀同时拥有酒文化、古盐运文化和红色文化,在具体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还必须正确处理好三大文化的关系。其一,要突出重点,即重点开发打造酒文化;其二,要体现三大文化的关联性,即做到“酒中有盐(盐运文化),酒中有红(红色文化)”。具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第一,仁怀市的文化定位是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国酒都”,而不是“盐都”或“红色之城”,一切工作都要围绕“酒文化”来做文章;第二,对于载有古盐运文化和红色文化的景点、景区,要继续予以保护与开发,但范围只限定在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开发;第三,部分酒文化载体中要适当融入古盐运文化和文化,主要体现后二者在仁怀酒文化成长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资源,保护并深入挖掘其中的内涵,传承并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纳入城市规划中,从城市发展战略层面来整体考虑,将更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更有利于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潘君瑶.岷江上游的历史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开发研究――关于打造具有世界影响的岷江上游文化旅游品牌的八点建议[J].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1-3.

[2] 秦趣,谌洪星,冯维波.基于景观功能分区的山地滨水型城市旅游开发研究――以贵州省仁怀市为例[J].六盘水师范高等

第7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西部城市依据其所处的区域优势,经济结构以矿产等能源产业为主导。进入经济发展新时期,外部环境发生了快速演变,传统的工业型经济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多数城市面临着开采过度、能源枯竭、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升级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如何寻找经济发展新突破,创造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实现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中西部城市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

中西部城市人文历史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其数量庞大的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源远流长的灿烂文明。如果能够对这些遗产加以有效活化再生,完全可以形成文化产业链,实现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无形之中又可解决就业等民生问题。因此,对于中西部城市发展来说,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要远远地超过其他行业,是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彰显文化,形成城市品牌

中西部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其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打造文化产业聚集区的良好基础。如果可以深入开发历史文化遗产,打造系统的历史文化标识和文化延伸相关产品,必将更好地传承历史,形成特色文化,打造形象名片,进而形成城市品牌,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区域的整体知名度、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推动行业聚集

文化产业是最具有联动性的新兴产业,因其往往既是旧文化在新历史条件下的活化,又是新形势下新文化的催生过程。以历史文化遗产为切入点,以文化创新为途径建立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可以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文化产业的互动发展。其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能充分推进现代文化产业联动发展,实现新旧文化融合,延伸文化产业链:其二,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可进一步反哺历史文化遗产,解决其保护资金不足、缺乏定期维护等难题,实现保护为先、合理活化再生的循环模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提升区域影响力

文化产业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可持续发展性。因地制宜、结合中西部城市自身历史文化特色,以文化产业集聚区为开发模式,可显著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带动区域商务、商业与旅游有机结合,促进相关配套产业、关联产业、衍生产业的发展,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全面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为地方创造财富,引领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再生的成功模式

近年来,中西部城市结合城市发展状况,以城市自身历史文化遗产为基础,以文化产业集聚区形式,打造了一系列文化遗产延伸产品。既不影响遗产的保护,又发挥了其社会、经济效应,最大程度上解决了城市发展中的产业升级、就业难等问题,探索出一条历史文化遗产活化与当地经济发展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园区

西安曲江是盛唐长安文化荟萃之地,是中华优秀文化的瑰宝,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近年来,曲江新城以盛唐文化为品牌,以资源整合为手段,开发建设了一系列以盛唐文化为内涵的项目:大雁塔景区、大唐芙蓉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等。五年时间,成果不菲:实现现代服务业主导经济发展;古城遗址得到有效保护,避免了“开发性破坏”:拓宽了就业渠道,最大限度上解决了民生问题。不仅为其他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也为如何合理活化再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最大限度兑现城市价值提供了范本。

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

作为七大古都之一的开封市,近年来充分利用自身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建立起了以绘画作品为原型的大型仿古主题公园一清明上河园。具体操作为:以宋代文化为拓展点,延伸建设了宋代文化科技馆、宋代名人馆等文化特色建筑;以民间故事为基础,创编了“包公巡案”、“梁山好汉劫囚车”等节目定时现场演出。成功打造了宋代文化园区,实现了多个双赢: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并举:文化建筑与实景演出并立: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并重。可以说,活化历史文化遗产,已成为开封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活化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虽然在“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从产业战略格局整体而言,还处于发展成长阶段,仍是当前需要大力培植扶助的新兴产业。

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遗产活化传承在思想认识、开发模式、创新发展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完善。

意识薄弱,活化程度不高

作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中西部城市拥有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历史文化资源。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五千年文明发展的脉络,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而中西部城市活化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目前还较为薄弱,没有充分认识到遗产活化对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一些地方将历史建筑拆除,然后兴建仿古一条街,还停留在将文化遗产作为普通旅游资源开发的层面上,非但没有保护原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反而大大降低了其价值。

观念守旧,思想僵化,机制不活

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再生,是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双赢之路,可以有效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如能系统加以合理规划运作,可以成为城市再生的基础。然而中西部城市在活化文化遗产、重点打造文化产业园区的过程中,还存在观念守旧、思想僵化、机制不活等一系列问题,尚未形成文物部门与有关部门的有机合作,使得相当一部分历史文化遗产活化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势必影响到历史文化遗产的推介和活化。

开发模式较为单一,创新不足

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性是其之所以成为“朝阳产业”的主要原因。中西部城市在进行活化历史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虽然拥有历史文化遗产数量庞大的优势,但开发模式整体来说还停留在拆旧建新、浅层次的旅游开发上,导致历史文化遗产失去其遗存价值,造成了不必要的“破坏性开发”。机制创新上,目前也较少统一规划,活化运作方式偏于单一,创新性不足,亟待进行专业引导和规划。

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融入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解放思想,破除束缚,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引导

中西部城市管理者要打破旧观念,破除束缚,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遗产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对于以文化遗产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应从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要支持和鼓励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引导文化遗产项目落地实施,发挥文化产业对第一、二、三产业的带动提升作用。

一产上可与古代耕作相关遗址相结合,打造文化旅游,开展相关体验活动:二产上实现与制造业的结合,形成相关文化延伸产品生产线:三产上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积极引导相关文化创意、影视等产业入住集聚区,促进优秀文化传承与延续,实现城市经济健康发展。

加大投入,创新形式,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协调发展

在转变观念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活化历史文化遗产的资金投入,从政策上予以倾斜。积极创新产业形式,形成文化遗产相关的产业链,把历史文化遗址保护与旧城改造、旅游发展、文化产业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对相关产业、衍生产业的带动作用,重点打造城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西安、开封目前已取得一定成绩,中西部城市可参照其发展模式,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实现文化遗产活化与城市经济互促的新模式。

拓宽渠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

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加强对外交流合作。要注重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建设文化产业载体,构建历史文化遗产推介平台,构筑文化发展新优势。要积极寻求与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文化对接,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提供渠道。

上海世博会期间兵马俑在中国馆的陈列展出,就是一种中西部城市利用东部沿海城市平台积极推介自我的联动模式。既满足了东部城市文化资源的需求,又为中西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外推广提供了平台:宁波徐福文化园的开发建设,从一个民间故事延伸出一条文化产业链,充分体现了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切入口小、经济效益高的特点。这些都是中西部城市可以参考的模式,值得借鉴。

第8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关键词】传统文化;历史建筑保护机制;存在问题;管理应用;探究分析

一、目前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策略

1.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历程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开放体制的应用,有关历史文化建设的保护策略不断得到优化、深化。尤其是这几年,我国发展政策的改变,城乡经济统筹模式的开展,低碳经济城市等的建设,都对历史建筑保护策略的健全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但是在这些背景应用之下,也应该看到当代文明对于传统文明的冲击,如何实现历史建筑保护与当代成绩发展的协调,这是摆在社会面前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要展开历史文化建设保护情况的分析,以更好的进行历史文明建筑的保护。

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规划建筑建设的开展,推动了我国的历史城市保护体系的开展。由此诞生了我国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古城,比如贵州省 的遵义市,杭州 的绍兴等历史名城。这些历史文化建设都得到了相对应的历史文化保护机制的保护,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保护机制的范围不断得到延伸,逐渐扩大到了历史建筑的一些细节方面,比如历史建筑区的街道、村镇等,但是在此应用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这些历史文化在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2.历史建筑保护策略应用过程中的问题

虽然受到国家相关建筑遗产的保护并且受到地方建筑保护规划的应用,但是目前来说,历史文化建筑的破坏问题依旧会比较严重的,包括其历史建筑用地的被缩减,被工业建筑用地所占有。我国有些城市把国家明文规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当作城市棚户区,这就影响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这几年来,房地产经济不断得到发展,有关建筑用地的旅游开发及其房地产开发规模不断扩大,难免会对一些历史文化遗产的用地环节,展开影响,这需要国家提升历史建筑保护体系的监察力度。

在当代社会中,历史文化建筑消失的原因多与城市建筑有关,与城市经济的开展有关,比如区域城市经济的开展,一些地方的很多文物消失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比如北京胡同、北京四合院建筑。除此之外,还有历史文化古城、名村等的毁灭消失,比如陕西省麟游县古文化遗址,河北省的代王城遗址等。随着访古建设热潮的开展,一些仿古建筑群规模不断得到扩大,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我国传统历史文化精髓的传承,而仅仅重视物质形态的建筑建设。

二、历史建筑保护机制的优化

1.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方案的优化

通过对历史建筑保护机制的深化,可以降低历史建筑的被损坏率,一定程度进行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这些年来说,我国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不断得到健全,但是其依旧是不成熟的,在现实生活中,城乡规划工作者要把历史建筑物的保护问题当做日常工作的重难点,结合当地的法规政策,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的开展。通过对法律规范体系的健全,从而满足当下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的需要。通过对历史建筑保护机制的优化,也有利于唤起人民群众的国民意识,从而自主的进行传统街区、历史建筑、历史文物等的保护,从而实现其文化遗产意识的提升。在这些应用模式中,进行历史建筑保护策略的应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历史文化规划部门应该掌握好历史文化街道区、文物保护单位与文化建筑的保护关系。

在现实历史建筑保护机制分析过程中,相关人员要针对历史传统建筑的自身性质、空间布局、构成要素等的分析,可以实现传统建筑的形态保护模式和文化保护模式的协调,从而实现历史建筑遗产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的历史建筑保护法规之所以不完善,很大程度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指导思想,从而影响了现实传统建筑保护机制模式的应用。为此,展开现代经济发展模式之下的传统文化建筑的保护体制的健全是非常必要的。

2.传统优秀文化弘扬之下的建筑历史遗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随着我国历史建筑保护单位及其相关文化遗产的不断挖掘,其保护资金将面临着紧缺的问题,这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历史建筑建设法规的贯彻。经济问题是导致历史建筑破坏的重要问题。通过对建筑遗产规范建设活动的优化,进行社会建设行为破坏的避免,从而解决文化遗产的制度优化问题。虽然这几年来,我国的历史遗产保护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其保护政策法规依旧是不健全的,需要国家展开一系列的财力、物力及其技术设备的更新,从而解决目前建筑遗产发展过程中的矛盾。

我们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体系的健全过程中,要转变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历史建筑遗产的保护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它是一种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更是我国传统文明特色的展现。尽管我国的文化建筑的保护工作的开展依旧是充满挫折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要进行国家各个级别的历史建筑物的保护体系的具体应用,实现不同时期的、不同层次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环节的协调,实现其梳理、疏导、保护等环节的协调,从而满足当下的历史遗产保护的需要。

三、结语

我国历史悠久,在时代变迁过程中,无数的历史文化建筑得到建造,为了实现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历史建筑保护机制的优化,进行历史建筑保护体系的健全是非常必要的,在现实历史文化建筑体系规划过程中,要明确好历史文化建设与城市现代化发展模式的关系。这两者并不是一个对立的关系,反之,这两者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实现这两者的有效结合,才能保证当代的城市变迁的完整性,实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体系的健全,进行城市建筑、乡村遗产、文化文物等的保护,这需要进行各个文化遗产的保护策略模式的协调。

【参考文献】

[1]张少伟,宋岭.对历史传统风貌地段保护的思索――洛阳老城区南大街景观保护规划[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5(4).

第9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范文

一、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稳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生态也正在发生变化,我市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各类物质文化遗产遭受人为和自然破坏的现象仍然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加速消亡和失传的趋势。因此,加强对我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

文化遗产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新体制,不断开创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扎实推进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强化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推荐工作,依法按时完成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规划,划定重点保护区和传统风貌协调区,明确具体的保护规定和控制指标。严格依据已批准的保护规划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整治工作,注重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的真实信息,延续传统风貌、格局和空间形态。市、县区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乡镇建设规划时,应与当地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相衔接。

(二)加强对文保单位的保护管理。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公布工作,按时完成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模较大、等级较高的文物保护单位应由所在地政府组织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并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确保保护、管理、利用的强制性内容。有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巡查各级文保单位保护情况,加强对野外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的安全防范管理,提高防盗、防火能力。

(三)加大对濒危文物的抢救保护力度。分阶段实施文物维修计划,严格按照《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严格限制文物“复建”,确保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用于重要文物的保护项目。

(四)树立文物保护优先原则。县区政府要妥善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依法履行文物前置审批权。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活动,必须依法报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规划部门批准。凡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和占地3万平方米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在项目划定勘察设计红线前,要由文物部门进行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并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和经费。投资渠道多元化的重大建设工程,在建设项目申报阶段就要明确和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主体。文物利用要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做好优秀乡土建筑和历史文化环境的调查和保护,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大力推进博物馆建设。加快市、县国有博物馆的馆舍建设工程步伐。积极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和民办专题博物馆的创办,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博物馆网络体系。坚持“三贴近”和社会效益为首的原则,强化精品意识,以拓展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和服务功能为目的,全力打造市博物馆的基本陈列,并以此带动全市文物展览展示水平的整体提升。全市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在实行向未成年人、现役军人、任教满30年教师、70岁以上老人等特定群体免费开放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向所有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加强馆藏文物管理,从改善文物保护环境入手,依靠科技进步,切实解决馆藏文物保存中的突出问题,文物保存和展示环境都要达到国家规定风险等级标准的要求。开展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

(六)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结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各级文物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责。文化综合执法机构除依法承担文化市场执法职能外,同时承担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等文物执法职责,并增挂文物监察支队的牌子,明确内设机构和专职人员。因增加执法职能所需的人员编制,各地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或从现有文物保护机构中调剂解决。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公安、工商及海关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维护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秩序。

三、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我市民族民间艺术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组织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认真、系统、全面的记录。3年内基本完成全市普查工作,建立好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必须建有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对本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全面的掌握。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和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的征集和保管制度。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期分批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从2006年开始,市政府每两年公布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国家级名录的项目从列入省级名录的项目中选择,省级名录从市级名录的项目中选择,市级名录从县区名录的项目中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做好保护规划。各级政府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加强对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运用。认真制定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提出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落实保护措施。对列入名录的项目及其代表性传人,要专门制定保护计划,采取保护措施。

(四)加强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和舆论监督制度。

(五)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通过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团体)的传习活动。重点抓好《湖笔制作技艺》、《百叶龙》、《扫蚕花地》等项目保护工作的同时,通过开展学校教育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开展创建民间艺术之乡活动,在社区、乡村广泛进行民间艺术传习,使我市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得以延续。大力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造就一支懂业务、会管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四、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应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五纳入”,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实行目标管理,切实把本行政府区域内的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市政府已成立**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理顺市辖区的文物管理体制,继南浔区的文物事权下放后按法定程序下放吴兴区的文物事权。

(二)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市、县区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和对公益性文物事业单位的扶持,要安排专项资金,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递增,主要用于文物保护、藏品征集、文物库房、安全技防补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论证研究、开发利用、传承培育、项目保护补助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政府《关于古桥保护协调会议纪要》(湖政专纪〔2002〕67号)已明确的古桥修复经费,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到位。鼓励文博单位拓展经营,完善服务,增加收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