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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我国建筑行业起步较低,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止,给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成为施工企业及建筑业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笔都根据多年从事建筑业管理的经验在此就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及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止
1.前言
近几年,随着我国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如何给人们创造一个安静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效控制和防治建筑施工噪声以刻不容缓。
2.建筑施工噪声的概念
2.1噪声
噪声是发生体做无规则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2.2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指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在施工中要大量使用各种动力机械,要进行挖掘、打洞、搅拌,要频繁地运输材料和构件,从而产生大量噪声。
3.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及特点
3.1建筑施工噪声的来源
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不同施工阶段所采用的机械设备。如土石方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及各种运输车辆等;在打桩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打桩机、拨桩机及其作业过程和各种运输车辆;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切割机、吊车、升降机及各种发电机、运输车辆等;在主体装修阶段,噪声主要来源于吊车、升降机、切割锯、打磨机、电锯及各种运输车辆等。
3.2建筑施工噪声特点
3.2.1普遍性
由于施工现场有可能在城乡中的任何地方出现,因此,在城乡居民的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等周围,处处都有可能会遭受施工带来的噪声干扰。
3.2.2突发性
建筑施工通常是按照城乡总体规划或改造而发生的一项活动,其噪声干扰是随着建筑作业活动的发生而出现的,并有规律性或时间限制,对于建筑工地周围的居民来说,这是一种突发性干扰。
3.2.3非永久性
建筑施工噪声通常情况下是随着施工作业开始而发生,随着施工作业结束而消失,因此,其对居民的干扰是非永久性的。
3.2.4非集中性
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4.建筑噪声对人的危害
4.1干扰正常生活和工作
噪声对人的睡眠影响极大,人即使在睡眠中,听觉也要承受噪声的刺激。噪声会导致多梦、易惊醒、睡眠质量下降等,突然的建筑噪声对睡眠的影响更为突出。噪声会干扰人的谈话、工作和学习。实验表明,当人受到突然而至的噪声一次干扰,就要丧失4秒钟的思想集中。据统计,噪声会使劳动生产率降低10~50%,随着噪声的增加,差错率上升。由此可见,噪声会分散人的注意力,导致反应迟钝,容易疲劳,工作效率下降,差错率上升。
4.2对听、视力的损坏
噪声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是听力损伤。人们在进入强噪声环境时,暴露一段时间,会感到双耳难受,甚至会出现头痛等感觉。离开噪声环境到安静的场所休息一段时间,听力就会逐渐恢复正常。这种现象叫做暂时性听阈偏移,又称听觉疲劳。但是,如果人们长期在强力建筑噪声环境下工作,听觉疲劳不能得到及时恢复,且内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即形成永久性听阈偏移,又称噪声性耳聋。
噪音会严重影响听觉器官,甚至使人丧失听力,尽人皆知。然而,耳朵与眼睛之间有着微妙的内在“联系”,当噪音作用于听觉器官时, 也会通过神经系统的作用而“波及”视觉器官, 使人的视力减弱。试验表明:当噪声强度达到90分贝时,人的视觉细胞敏感性下降,识别弱光反应时间延长;噪声达到95分贝时,有40%的人瞳孔放大,视模糊;而噪声达到115 贝时,多数人的眼球对光亮度的适应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弱。所以长时间处于建筑噪声环境中的人很容易发生眼疲劳、眼痛、眼花和视物流泪等眼损伤现象。同时,噪声还会使色觉、视野发生异常。调查发现噪声对红、蓝、白三色视野缩小80%。
4.3损害人的神经系统
噪声通过听觉器官作用于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可使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失调,条件反射异常,出现头晕、头痛、耳鸣、多梦、失眠、心慌、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严重者可产生精神错乱。长期在建筑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与低噪声环境下的情况相比,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要高2~3倍。可见噪声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噪声也可导致消化系统功能紊乱,引起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使肠胃病和溃疡病发病率升高。此外,噪声还对动物、建筑物有损害,在噪声下的植物也生长不好,有的甚至会死亡。
5.建筑噪声污染的原因
5.1施工场所原因
近几年随着城市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区用地的紧张,现阶段城区建设多以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拆房建房”形式出现,这样的施工现场多处于人口稠密区,四周居民受噪声污染比较直接。另一方面由于施工现场用地紧张和布局不合理,没有把产生噪声大的设备远离噪声敏感区,导致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
5.2施工单位原因
一些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唯利是图,法律法规意识淡漠, 置公众的利益与不顾,常常抢进度、赶工期,连夜施工,产生建筑施工噪声值的绝对超标和时段超标。由于噪声是即时性污染,即它没有污染物,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如不能及时发现施工噪声超标现象,就不能制止,这样就造成许多施工单位会存在侥幸心态。另一方面,农民工现在已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他们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环境保护意识,这是也是造成施工现场噪声污染的一个原因。
5.3施工设备原因
目前,虽然商品混凝土在各大城市得到了推广,但由于受到人为因素和经济条件的制约,一些工地上还存在许多产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这些已落伍的机械设备已成为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另外,施工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养护,也增大了施工场地噪声的声级。
5.4执法监督原因
相关执法监督部门在查处施工噪音污染过程中存在困难,影响了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效果。这些困难主要表现在取证难上,一是由于由于噪声是即时性污染,如不能及时发现施工噪声超标现象,就不能制止;二是受当下建筑施工分包混乱的大环境影响,
有关监督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遇到多处分包、层层转包、主体不明等现象,这一现象在工程的土方作业阶段和桩基阶段更为普遍。这就造成执法部门在认定应承担责任的施工单位时有不小的难度,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6.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止措施
6.1合理组织施工设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及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特点、施工所用机械、作业时间安排等情况,采取相应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保持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夜晚连续作业,应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除特殊建筑项目经管理部门批准外,一般项目夜间不施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时最晚不得超过22点,早晨作业时间不应早于6点。
6.2改进施工设备及方法
建筑施工噪音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除妥善安排作业时间外,要尽量在施工中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坚决杜绝使用。施工中应采用低噪声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使噪声污染在施工中得到控制。同时,对现有产生高噪声设备进行测试、分析及诊断,确定噪音的主要来源。根据设备的噪声现状和噪声标准,确定所需降噪量及其降噪频谱特性。选择降噪方案,进行结构及参数的优化设计,达到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目的。
6.3加强部门监督和执法力度
相关执法监督部门首先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其次,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次数,尤其对那些在学校及居民稠密区施工现场;第三采用黑名单制,协同相关部门对那些违章现象频繁,不听劝阻,屡查不改的单位除进行依法严惩外,可给以相应行业处惩,限制其短期内进行招投标活动。
6.4采用有效的隔音措施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采用吸声、隔声、隔振、阻尼等有效的消声措施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如施工单位和利用工地四周的围墙,用隔声性能好的隔声构件设置较高的宣传广告看板作为隔声屏,将施工机械噪声源与周围环境隔离,以减小施工噪音的污染范围和程度。对局部固定使用的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设置隔声间、隔声罩等措施,在隔声间、隔声罩内衬设吸声材料。对产生空气动力性噪声源的施工机械如打桩机、通风机、空风机等中高频噪声源,在重点部位采用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扩散消声器、缓冲消声器等消声方法。
7.结束语
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治,对于建筑机械设备生产落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我国建筑行业来说,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但随着我国这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从业人员及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将会得到很好的控制。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策略 作者:程曹轶, 期刊 沿海企业与科技COASTAL ENTERPRISES AND SCIENCE & TECHNOLOGY 2006年 第08期
建筑施工噪声危害及其控制 作者:吴襄, 期刊 管理与财富MANAGEMENT AND FORTUNE 2009年 第06期
冯秉明.吴旭寰 土木施工管理工程师考试必读 1990
严刚汉.刘庆凡.卢朋.赵江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 2001
一、加强治理,严格执法,控制噪声污染
往年,通过改造城区道路路面和强化治理,城区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城区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仍为中度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往年全区受理各类有效环境投诉1747件,其中噪声污染有796件,占45.6%。政隆区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城区安宁工程,就是严格控制产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减轻一切噪声扰民,使城区声环境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要求,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相关部分要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强化治理,严格执法,实施好城区安宁工程。
环保部分要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同一监视治理,把城区产业企业向四周生活环境排放的产业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产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之内。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认真审查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排放噪声的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对产生的噪声,不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不予审批。加大夜间巡查力度,除抢修、抢险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经批准的以外,城区内天天22∶00时至越日6∶00时,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对违法施工作业的要严管重罚。中考、高考期间,结合“12369”环保投诉热线,对学考场四周加强监控,停止夜间建筑施工项目的审批。
*部分要加强对以下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场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四周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在贸易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使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使用家用电器、乐器进行娱乐、悼念等活动时,未采取控制音量等有效措施的。*部分要对老城区禁叫路段加强治理,严管重罚,降低交通噪声,同时也要扩大、延长禁叫路段。
对新建迪吧、网吧、酒吧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经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对边界噪声不能达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群众投诉多的,文化部分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部分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对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噪声扰民者,环保部分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要责令其整改,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市政部分应经常检查和清除路面障碍物,对挖掘和损坏的路面及时修补,保持路面平整、畅通,降低机动车辆行驶噪声。
二、加大力度,落实措施,整治*河水污染
*河在城市化进程中,因有大量污染物排放其中,已受到严重污染。区委、区政府对*河污染治理工作相当重视,往年已组织区级有关部分和龙宝、天城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对*河实施综合整治,流域内重点产业污染源得到治理,沿岸暴露生活垃圾得到清理,屠宰、养殖废水得到控制,水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了一定缓解,基本完成了*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目标。但是*河水质污染依然严重。20*年监测表明,除高升断面水源属Ⅲ类外,关塘口断面、河口断面水质分别属于Ⅴ类和劣Ⅴ类,*水体常处于富营养化状态,与20*年相比,其水质超标项目还增加了溶解氧一项。实现*河水质的根本改观,估计要在申明坝污水处理厂建成,排进*河的生活污水截流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之后。但是,我们不能坐等,工作必须主动,把能解决的事情办好。区级相关部分和龙宝、天*委会一定要齐抓共管,尤其是天城要加大力度。
一是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申明坝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步伐,完善配套管网,尽快建成投进使用。积极争取高梁、李河等场镇建设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步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对沿河的垃圾堆放加大水体污染和河床淤积的题目,在现有条件下,每个场镇应以不影响水环境为原则,继续公道设置临时垃圾堆置场,继续组织气力全面清除沿河垃圾,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禁止在全流域两岸堆放和倾倒垃圾、建筑修路的渣土和其它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和河道淤积的废弃物。
二是实施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削减产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推广清洁生产,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采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工艺,节能降耗,节水节电,进步效益,实现生产过程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根本上降低污染负荷,进步污染防治水平和资源的利用率。认真贯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源头控制,防止新上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治理条例》,正确处理总量、浓度和容量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能耗物耗大、水污染物产生量大、产品过剩、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项目,果断不予审批,环评及“三同时”执行率均要达100%。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地各有关排污单位,进一步落实削减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和措施,切实把排污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完成流域内本辖区“一控双达标”再进步工程计划的制定工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产业企业,必须限期治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视、检查,规范流域沿河各种排污口的治理,不断巩固和进步达标成果,杜尽污染“回潮”和偷排、漏排现象。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大于25度的坡地退耕还林,小于25度的坡地要加强水土保持。积极争取*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尽快纳进国家投资建设计划。建立和实施*湖面漂浮物定期清捞制度。在*河流域两岸广大农村积极推广农户沼气化工程。
四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小城镇开发建设的环境保护,认真做好乡镇环境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小康乡镇、村建设,制定小城镇环境保护指标。加强对禽畜养殖污染的监控,提倡上规模的养殖场,在建成区、*河其它河段岸线150米范围以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对已建畜禽养殖场,要制定治理、搬迁计划。开展禽畜养殖污染防治调查,规定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规划。按照定点屠宰的要求,对镇(街办)小型屠宰点外排废水实行沼气或生化处理,禁止直接排放。
三、强化监管,协同作战,减轻空气污染
往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基本无煤区的通告,在高笋塘、太白、周家坝和百安坝4个街道办事处建设基本无煤区。总的来讲大家都能团结协作,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全区基本无煤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少数单位对其重要性熟悉不够,对自身职责模糊不清,对措施手段思考不足,致使一些区域、一些方面的工作进展缓慢,起色不大。在这里,我再就职责、任务作进一步明确。区环保局负责全区基本无煤区创建工作的同一规划,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发区环保部分具体负责企事业单位燃煤炉灶、产业炉窑、茶水炉等燃煤设施的治理;建设部分负责建筑施工工地燃煤炉灶和其他燃煤设施的治理;*部分负责三产业门店内外及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燃煤炉灶的治理;*部分负责运煤机动车、人力车的治理;工商部分严格把关,不批准新设立蜂窝煤厂。龙宝、天城、五桥管委会是基本无煤区创建单位,创建工作由各管委会分别具体组织实施。
今年以来,三产业经营门店使用燃煤炉灶反弹现象十分严重,不仅背街小巷比比皆是,次干道也已经死灰复燃,甚至部分主干道也能看见燃煤炉灶的影子了。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局要及时督促开发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城监大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法进行严管重罚,遏制燃煤反弹现象,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将禁煤工作纳进*部分、城监大队日常监视治理工作之中。针对运煤车辆白天进进基本无煤区范围较为普遍的现象,区*支队应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部署、指挥、督促各*大队、中队开展执法工作,将对运煤车辆的治理作为现场执法工作的一部分,严格治理,切实从源头上控制燃煤大量进进主城区,以减轻*等部分禁煤工作的压力。为把基本无煤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进20*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平时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设*部分要严格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治理。严格实行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和进出口硬化,大门设置冲洗设施、排水沟、沉沙井,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和污水外流;要在城区的建筑工地逐步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淘汰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方式,对确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应使用密封的散装水泥,限制使用袋装水泥;禁止在道路和行道上堆放、转运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城区建筑施工场界砌筑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档。禁止在施工现场高空抛撒弃渣和熔融沥青、油毡等;拆除建筑物要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禁止建筑物向下抛洒土壤,禁止在施工场所焚烧建筑垃圾,对运输沙、石、水泥车辆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滴、防扬尘措施。由于滨江路建设的原因,在电报路、孙家书房路等进城口继续实行进城车辆冲洗措施。通过绿化、硬化和封闭*露地面、土路、人行道及树池等措施,实施“*土不见天”,控制地面扬尘产生的源头。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
为确保我县高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博为组长,班子领导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考领导小组,并于6月2日根据县招考委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高考、中考工作的整治方案》(双城管[20*]77号)和《关于高考、中考禁噪工作方案》(双城管[20*]81号)文件,全面落实了市招考委和县政府保考工作指示和安排部署保考工作。
二、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整治
(一)强力整治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车辆违章停放行为。
我局根据高、中考考点和食宿点分布情况,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优势,调动城管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加强了对考点、食宿点周边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车辆违章停放行为的整治力度。自6月2日至6月15日,我局共计处理流动摊贩150起,规范机动车260辆,暂扣越门经营物件60余件,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出动执法人员670人次,执法车辆260台次。强有力的执法力度有效的保证了我县高、中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联动,整治各类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的噪声源。
为有效防治城市噪声污染,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给考生提供一个环境清雅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我局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对考点、食宿点周边影响考生的噪音源进行了整治,整治中制止商贩占道经营产生噪音28件,夜间“冷谈杯”12件,规范机动车辆73件,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80余台次。
(三)加强了对考点、食宿点环境卫生和市容景观的管理力度
为切实给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我局合理调整了考点环卫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环卫车辆实行了无音作业。在市容管理上对临近考生住宿的周边,对路灯、夜景灯饰进行了调整;“两考”期间暂停了东升、华阳、中和城区的占道装修、施工、宣传行政审批。多项措施有效保障了高、中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建设效益深圳、和谐深圳的重要途径。我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梁小群副局长任组长,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及局办公室、质安处、建管处、科教处、法规处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建设局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构建了两级创建领导机构,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200*年2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200*年7月至8月,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创建的各项要求;200*年9月以后,为迎检阶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核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的统一部署,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市容专项整治、清洁深圳月等活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宿舍、场容场貌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创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工程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减少粉尘影响;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以及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防治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再进行夜间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融入到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告知性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日常每一次的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密闭管理、工地出入口硬地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等措施。今年前三个季度,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工地8916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97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建筑工地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在我局组织开展的200*年上半年全市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中,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共检查工程项目153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7份,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
五、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双保、双优、双转”的工作要求,认真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发展与和谐之间的关系,实现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着力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和任务
创建目标:按照“环境管理规范,污染处置有效,依法诚信经营,业主行为自律”的要求,通过发动示范街两侧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开展高起点、高标准的创建工作,实现环保法规得到贯彻,环保意识得到加强,污染防治得到落实,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保满意度得到提升的目标,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生态市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创建任务:通过创建,在-路、-实现环保工作“四个示范”和五个“100%”,群众的环境问题投诉有明显减少。“四个示范”:合法经营示范、污染防治示范、自律行为示范、长效管理示范;五个“100%”:各餐饮单位100%的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转、100%的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100%的持有营业执照等证件规范经营、100%的餐厨垃圾得到集中收集和处理、100%的实行环保承诺制。
三、创建标准
(一)各单位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持有合法证照,规范经营。所有经营单位都符合环保要求,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领取相关证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未领取证照的单位,须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完善环保措施,并达到要求后,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二)各单位污水须按要求排放,全部接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城市污水管网覆盖地区的污水接管率达到100%。餐饮企业按规定配置隔油池、格栅井、残渣过滤等预处理设施,并保持油水分离设施状态良好,运行正常;落实油污、废弃物清捞责任制,废油脂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城市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各单位须做好必要的预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三)各单位须遵守禁煤区规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各单位使用的各类炉灶、锅炉、热水炉、茶炉等使用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燃用原煤、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四)各餐饮单位油烟废气不得直排,全部经净化装置处理,达标排放。各餐饮单位按要求设置烟道和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时对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保持装置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台帐连续记录不得少于6个月,确保厨房油烟废气得到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各单位噪声源全部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噪声扰民,化解社会矛盾。各单位空调机、风机等设备选择合理的安装位置,并定期维护,设备所产生的噪声须达标;各服务行业经营期间规范经营行为,减低各类音响设备音量,采取措施减轻音响声波振动,确保噪声排放达标;各单位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
(六)各单位垃圾无随意堆弃,全部得到有效收集,集中处理。各单位的生活垃圾按市容环卫的要求集中收集,提倡垃圾分离管理;各类有毒、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须专门存放,单独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餐饮单位按要求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由专门的餐厨垃圾运输车清运,不得随意处置。
(七)各单位环保意识得到提高,积极推广节能减排,减少浪费。各单位经营期间注意节约,减少对水、能源、粮食、纸张等的浪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型超薄塑料袋,餐饮单位积极推广环保餐具,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发泡塑料餐具;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八)各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完善公众监督参与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各单位自我环境管理意识增强,建立环保管理台帐,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单位日常工作之中;环保部门加强对重点污染单位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示范街周边社区设立环保义务监督员,协助环保部门对各单位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监督。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环保、建设、市容市政、卫生、安监、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南门街道办事处、区工商联和各行业商会等组成的区环保示范街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南门街道分别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开展区域内环保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区环保局:全面组织协调创建工作,把握工作进度,制订创建方案和具体整治方案及标准;做好对各单位污水、油烟、噪声、垃圾等的日常监管,督促经营户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与各单位签订承诺书,对不完成整改任务,继续非法排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协调解决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并将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区建设局:负责协调市排水管理部门对餐饮企业雨污水管网、隔油池和排污情况监管;对存在不规范的污水排放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整改落实。
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对各单位经营活动中占道经营,非法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招揽顾客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各单位生活垃圾、餐饮单位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对示范街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
区卫生局:树立环保优先理念,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新办餐饮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原有餐饮企业的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对服务性行业卫生状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餐饮企业厨房设置不合理、厨房卫生不达标、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的行为提出整改。
区安监局:对餐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单位。
区工商分局:严格执行市产业导向规定,注重环境保护,把好建设项目登记注册关;严格检查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对不具备经营条件、违反登记法律法规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对超经营范围的经营户实行限期改正,规范经营行为;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督促完善审批手续并及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协助环保部门督促经营户配合完成示范创建任务。
区公安分局: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为创建联合执法提供执法保障。
、南门街道:积极组织和开展辖区示范创建活动,及时反映整治中遇到的问题;配合环保局做好示范街创建摸底调查工作,按照创建要求督促经营户认真整改;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化解创建中企业与周边居民群众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负责建立和健全社区环保义务监督组织,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区工商联和餐饮商会:依据行业标准规范,组织餐饮单位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引导和教育餐饮业主形成良好的社会行为,指导企业完善环保自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企业周边的环境质量。
五、创建步骤
整个示范街创建工作要按照逐步推广,联动推进,持续有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
1.调整区环保示范街创建领导小组,、南门街道分别成立创建工作小组。
2.召开创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部署环保示范街创建工作。制定印发区创建环保示范街活动工作方案。
3.完成两条示范街的调查摸底工作,对示范街范围内的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做好油烟、噪声、污水和生活垃圾排放情况的调查工作。
4.加强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引导各单位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全面创建阶段
1.采取统一部署,集中整治的办法,由所辖街道示范街创建工作小组组织对示范街内的单位逐一联办会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
2.采取集中与上门相结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环保示范街的基本标准和环保要求等方面的培训。
3.健全、完善日常巡查、监管,实行分片包干和驻点监管,各工作小组组织专人监督整改进度并定期上报。
4.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单位,由街道工作小组牵头,以职能部门为主,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依法予以处罚;对难度较大、影响较大的整治重点,经街道工作小组报区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区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
(三)考核验收阶段
1.细化和量化创建工作考评标准,组织开展环保示范街考核验收工作。
2.对验收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
3.营造示范街创建亮点,塑造特色成果。整理工作资料,完成工作总结,迎接市级领导小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联动
创建环保示范街是城区全面控制污染,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增强保护环境意识,把创建“环保示范街”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相互联动,切实把创建环保示范街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参加创建示范街工作的人员要做到“人员、时间、责任”三到位,确保创建工作如期达标。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对照整治方案,结合创建实际,各部门、各街道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明确时限,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区环保局要做好技术指导,督促整体工作的进度;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创建整治任务。
(三)深入动员,健全机制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要调动各方力量,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区环保、公安、工商、市容市政、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办事效率,快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对未批先建、污染严重、违法“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要实行联动查处,坚决扼制违法行为。要建立政府推动、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重视发挥经营者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监督的作用。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污染减排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是环保工作的第一要务。今年来,采取增量控制、存量削减,从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个方面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坚持将污染减排工作作为评价业务工作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切实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减排工作,确保了减排工作的有条不紊。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减排工作机制。将今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项目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单位。二是加大力度,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半年来我县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分别是375.48吨和321.9吨,这是今年减排任务的总要求,为确保完成这一任务,我局按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对全县的总量减排工作实施跟踪督办,及时了解第一手资料。三是积极推行了清洁生产。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精神,对“第一类重点企业”、“第二类重点企业”依法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四是开展我县饮用水源地调查和我县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工作,改善我县的水环境质量。五是开展我县实施排污许可证工作和危险废物申报及产生源调查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实施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和《市实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我局在排污许可证的实施过程中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将会积极建立健全我县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和档案,加强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完成环境统计数据更新工业企业41家、农业污染源25家、污水处理厂1家。上半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5本,年检企业4户,组织开展了全县医疗辐射装置调查工作。
(二)落实目标责任,严把环保第一审批关
严格落实环评制度。紧密围绕加快我县的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积极开展环保服务。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五个坚持”和“十个不批”的要求,把好项目审批关口,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的建设项目进入我县,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对每一个新建项目都进行详细的资料审查和现场勘察,根据环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选址。今年上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8个,验收建设项目7个,依法否决了3个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投资项目。
(三)抓好调处,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我局始终坚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认真按照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要求,把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的环境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环境风险化解的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工作,进一步实现了环境预警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进一步畅通了渠道。按照现代信息管理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电话、传真、网络、信件、来访等方式的渠道,并坚持了24小时的值班备勤工作制度,上半年共调处环保案件36件,调处率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二是完善了监测点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从今年开始,按季度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对县城区、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开展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密切掌握了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三是积极开展了特别防护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节假日、主汛期以及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期间,组织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和一线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工作,督促排污企业整改了一大批污染隐患,有效解决了环境热点问题和各类环境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四)强化监察执法,坚持依法收费
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局成立了由班子成员带队的3个专项行动分片包干工作组,在各乡镇的积极配合下,对县域内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余人次,排查出违法排污企业20家,上半年立案查处违法企业6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4家;二是上半年对70余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核定征收排污费155万元,完成全年征收任务50%;三是加强了全县高中考期间的环境监管,尤其是对县城人口密集区、高考点等敏感区域的噪声管理。在县电视台了《关于高、中考期间防治噪声污染的通告》,并在县城主要公共场所予以张贴,公布投诉电话。加强日夜巡查,及时处置与考务工作相关的污染事件,为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安静平和的生活考试环境。
(五)狠抓监测技术服务,着力提高监测水平
我局坚持在全县开展了大气、水、噪声例行监测,做到了点位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完成了县城区内的重点流域断面的监测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6次,完成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2次,新建项目“三同时”验收13家,今年上半年已取得监测数据300个,编制环境监测月报5期。并投资15万余元建立县级环境监测站,预计在今年7月验收达标。
(六)统筹兼顾,全面抓好其它工作
1、认真落实抓好“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和“三讲三促”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机关效能。我局坚持加强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进行全面动员,并制定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各项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增强学习氛围,我局印发了《中心学习组2012年理论学习实施方案》等文件,坚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并做出工作承诺,坚持“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深化“环保八项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同时坚持党务公开,做到环保执法让群众放心,环保服务让群众信赖,环保形象让群众满意。
2、积极组织申报创建国家、省、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上半年共申报14个,其中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村8个,组织13个村申报进入了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项目库。
(七)加大宣教力度,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今年来,我们一直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围绕着一个主题、三个面向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个主题是围绕“控污减排、保护生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三个面向,一是面向领导决策层,争取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二是面向青少年,培养下一代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三是面向企业厂长经理的宣传,引导他们走循环经济之路,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把治理污染与综合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作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我们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专题宣传,组织召开了“县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座谈会”;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车等进行广泛宣传;利用法律咨询上街解答群众的环境疑难;在“319”国道两边书写环保宣传标语30余幅、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0块,发放环保宣传材料800余份。通过广泛有效的宣传,我县人民的环境意识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人民群众监督环境污染,关注环境问题的自觉性有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客观总结上半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污染减排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即便是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一些减排项目的工作任务,但由于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步伐较慢,加之城市污水处理厂完工时间较迟,历史减排任务欠账较多,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还存在较大工作压力。
(二)齐抓共管格局有待全面形成。环保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虽然有所改变,但依法拥有环保执法监督权的单位和个别乡镇依然没有切实担负起应有的工作职责,在一些集中行动方面没有很好地配合做好有关环保工作。
(三)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仍有较大差距。人员编制不足、资金投入不充足、设备更新添置不及时、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等,与标准化建设水平要求相差甚远。
(四)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各乡镇村、企业经营者、基层群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
(五)环境调处难度越来越大。量逐年增多,群众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导致调处难度越来越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阶段工作我局将结合“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推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一、继续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及时分析“十二五”减排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1、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严控新增产能,加强全过程监督;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成果后督查;扎实搞好今年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对矿山、石场、砖厂、纸厂的执法力度,落实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
2、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杜绝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今年将重金属环境监管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我局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重金属生产、加工、产生现场,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污染,确保我县不发生重金属污染环境事故。
三、是继续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好清洁工程各项工作,做好农村农业生产面源污染防治。逐步引导农民进行生态种植和有机生产,减少化肥、农药、薄膜的使用,清洁农田、水渠,防止农业污染。深入推广有机认证工作,全面做好农村清洁工程的检查考核。
四、是全面实施生态补偿机制。深入实施矿山企业生态补偿暂行管理办法,依法收取矿山企业生态补偿金,推进矿山企业依法开采,促进县域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五、把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
2003年度xxx市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文章作者:sayyes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11日15:31 x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全面开展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x年x月再获“xx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x年度我市环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真抓实干,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体系。 市委、市政府一直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形成了政府运筹、部门落实、领导包干重点
工程,人大、政协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与所辖县、区以及x个市直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区也与有关镇、所辖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对各地、各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和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保护环境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深入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全市各级环保、文化、教育、宣传和科技等部门继续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方式,经常性开展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x年x月“环保宣传月”期间,市长xx发表了电视讲话。同时,我市开展了大型的咨询活动,组织了“xxxxxx,共建环保健康社会”x人签名活动,派发各类宣传资料近xx册,掀起了环保宣传热潮。x月,组织参加“xx国际环保展览会”,宣传推介xx的环境新貌,接待参观人员xx余人次,派发宣传资料x余册。组织x次校园专场环保教育课,参加人员近x人,派发资x余份。积极组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x年,全市共有2个社区和6所学校(幼儿园)被评为省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幼儿园),有x所中小学(幼儿园)被评为市绿色学校(幼儿园),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环境教育。市委组织部与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学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环境保护课程,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形成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严格控制新污染。 一年来,我市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不签意见,其它部门均不予以审批,环保第一审批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实行重大污染项目市环委会联审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x%,较好地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 此外,全市各县、区积极开展污染集中控制的规划建设,推进工业项目进园区的工作。 (四)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促进企业治污防污,完成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我市加强对污染源的规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实现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了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投入x多万元(政府补x万元),在x家企业安装了污染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同时继续采取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晚上突查相结合、上级环保部门检查与本级环保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四结合”办法,严查企业偷排污染物等违法行为。x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7宗,立案处罚金额86.8万元。制定实施了《xx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对x家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目前全市x多家县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完成了全面达标整改。 我市还认真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格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年审工作。严格查处超证排污行为,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在污染总量控制方面的作用,较好地落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x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五)抓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东江综合整治工作,东江水质保持优良。 东江水质保护一直是我市环境保护重点。一年来,我市认真落实《x省进入市区,更换了大部分公共汽车和出租车,禁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等措施,使机动车排气和噪声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此外,我市对市区主要道路路面进一步改造和扩建,也减轻了交通噪声污染。 四是整治江河湖,市区生态环境日趋优良。市区“两江四岸”整治工程有了新的进展,x年建成了占地面积x多平方米,富有惠州文化和东江景观特色的东江沙公园;建成了xx休闲观景长廓;完成了xx的拆迁,东江北岸整治工程也已完成一期工程---搬迁拆除江岸边的x厂、x厂等x个工厂,共计x平方米,建成约x平方米的x公园。积极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工程,x年,市区绿化覆盖面积x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x%。 同时,以改善xx水质为重点,大力整治西湖环境。一年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完成了xxx和xxx的清淤、截污和美化工程,整治总面积44.8万平方米,总清淤量达22万立方米,铺设截污管道850米,维修截污管道6246米,恢复湖面1.5万平方米,湖边绿化面积1.45万平方米,目前xx水质保持国家iv类水体标准。xx风景区通过了国家x级验收。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局部环境污染问题和跨区污染纠纷有待解决。xxx工业区向商业居民区转型期的噪声污染,水口新区发展期的生活污水污染均比较突出;xx市难以在短期内按省政府规定,按ⅲ类水标准交水给xxx。 (二)各县、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较薄弱。除市区外,各县、区还没有建成一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占总污染负荷60%的生活污染未得到处理;有关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征收还存在很大困难。 (三)环保产业发展缓慢,环保投融资机制单一,环保产业市场运作机制不健全。为保护东江水质,我市计划在县城及干流沿岸乡镇都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预算总投资近20亿元,这笔投资仅靠我市地方财力难以办到。 (四)人员编制不足,与繁重的环境管理任务不相适应。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需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有时环境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不少违法事件和投诉案件无法及时处理,难以适应环保工作要求。 (五)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意识不强。一是破坏环境换取当前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二是部分企业环境意识不够强,故意偷排漏排污染物现象仍然存在。 (六)乡镇环境规划滞后,农村垃圾污染和农肥、农药、农膜等“白色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以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龙头,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我市原有的环境规划随着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发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了。2004年,我们计划把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依据xx省xxx环境保护规划总体框架,立足惠州发展的实际,科学地修编全市环保规划,促进环境与经济综合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以城镇污水厂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东江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加快市区梅湖污水处理厂一期tot和二期bot建设进程,保证二期工程(10万吨/日)在2004年底动工建设,2005年底建成运行;二是重点抓好各县、区及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到2005年底,xx等5个县、区和xx等x个重点镇共12个污水处理厂
投入使用,合计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三是整治禽畜养殖业污染;四是督促落实xx采石场的整治工作;五是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整治,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和饮用水安全;六是启动xx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编制并实施《xx生态系统修复规划》;七是全面实施xxx整治工程。 (三)以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审为载体,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素质。国家环保总局将对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审,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审,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新增和调整了的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新情况,突破重点、难点,使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城市面貌有较大的改观。一是确保惠阳区、大亚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04年6月底动工建设,合计处理能力大于8万吨/日;二是确保惠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惠阳区垃圾综合处理厂于2004年底建成使用;三是确保全市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在2004年底建成使用;四是强化施工工地的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以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目标,加强污染源的控制和监管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完成总量削减任务;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三是继续完善和加强工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工作,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四是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防止固体废弃物加工利用产生污染环境问题。 (五)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为手段,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做好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各级学校的环境教育宣传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学校、生态示范区(园区)、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等的创建活动,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加环保投入。认真研究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环保投入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面开征、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七)加强环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现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环保现场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信息综合应用能力,加强环境科研工作。 随着xxxxx项目建设的推进,惠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将进一步加快,对我市的环保工作也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再接再励,乘势而上,掀起新一轮的环保建设潮。用3-5年的时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并努力向全球500佳、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类居住环境奖、生态城市等目标迈进,为惠州两个文明建设再谱新篇。 文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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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省环保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夯实基础、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和“五个”建设战略部署,以创建“生态县”为载体,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为抓手,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切实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有效降低企业环境风险,坚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有效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的
围绕“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环境质量目标,积极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断强化企业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切实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从严监管污染减排重点企业;持续开展环境执法行动,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整治违法企业,有效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环境问题,遏制污染反弹,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三、工作内容
(一)切实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充分吸取云南曲靖、广西龙江污染事故的教训,认真做好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尤其做好铅酸蓄电池整治成果的巩固工作。一是对照年环保专项行动重金属排查工作,梳理各涉重金属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已关停、取缔的企业,注销其相关证照,并做好设备拆除、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场地生态恢复等后续工作,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对下达了整改措施和意见的企业,要加大整治工作推进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严格整治验收并公示验收决定,确保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快涉重金属落后产能的淘汰步伐,严把新建涉重金属企业审批关,防止重金属污染反弹。三是将涉重金属污染排放的企业列为环保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外排废水、废气的环境监测力度,掌握含重金属废渣去向,强化企业监测和台账管理,杜绝外排重金属污染物对环境和群众造成危害。四是重点排查和整治涉铅、镉、汞、铬及类金属砷等重金属矿的采选和冶炼企业,强化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并于底前完成重金属在线监测(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工作,确保涉重金属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五是公开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名单,公布我县所有涉重金属排放的企业名单及整治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
摸底排查辖区内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了解污染现状,掌握防治情况。一是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和储存情况,进一步核实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检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情况,核查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管理台帐、应急预案和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范措施。二是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转运情况,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处置利用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其产生企业应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三是深入排查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检查企业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保证达标排放。
(三)从严监管污染减排重点企业
加大监察力度,增加监察频次,切实强化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钢铁企业烧结球团烟气脱硫设施的建设和监管。一是进一步推进完善污水处理厂和红格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二是严格监管污水处理厂,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对除尘设施运行监管,督促企业制定、提交烟气相关技术改造可行性报告和计划备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努力使烟气排放达到新标准规定。四是加强新建一立120万吨球团和红发120万球团脱硫等环保设施建设监管,确保环保“三同时”顺利完成。五是加强对球团企业脱硫在线监测系统的监管,按相关技术和管理规范,督促球团企业不断提高在线监测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公开性。六是逐步建立电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四)加大面源整治和区域环境综合治理
加速推进新九工矿区和安宁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步伐,全面推进巴拉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安宁工业园区保空气质量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二是继续开展沿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是开展巴拉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四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对小洗煤、小选矿、小堆场等企业和整治范围内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实施淘汰、搬迁、整合,实现项目集中优化布置和污染集中防控。五是强化建筑施工行业尤其是城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监管工作,规范弃土倾倒、堆放等行为和建筑材料的堆存以及施工噪声管理;进一步整治运输车辆沿途撒落,落实防扬散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
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强化我县环境监管的重要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专项行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加强环境整治,落实企业责任
全面强化环境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依法申报登记污染排放情况,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积极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检查、巡查、督察和后督察工作力度,坚决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铁腕执法,确保“三个到位”,即: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强环境执法,确保整治效果
围绕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任务,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严肃执法、善于执法、勇于执法、敢于执法。一是对涉重金属污染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行动确定的“六个一律”和“一个否决”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改;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重金属整治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一律否决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考核,并对该地区实施区域限批。)二是对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的企业,一律严厉查处,其中偷排、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从重处罚、追缴排污费。
(四)加强督察督办,严肃责任追究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开展后督查,防止走过场、搞形式。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督察督办事项;对不能按时完成专项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污染事件的企业要全面调查,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并责成企业承担相关责任,企业负责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接受舆论监督
一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动态。二是建立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黑名单”制度,曝光典型环境违法违规企业,震慑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强化公众参与,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布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三是实行信息报告制,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起向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报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不定期上报工作动态,每月不少于3期。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实施方案于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查阶段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考核阶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完成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和省、市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直接责任人,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环保专项行动行动主力军作用,强化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发改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尤其对涉重金属新建项目严格审批;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生态工程建设进度。
经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快落后产能特别是涉重金属行业产能的退出步伐。
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其他人员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重点挂牌督办项目实行跟踪监督。
司法部门:要组织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今年我县环保专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法制宣传;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咨询等帮助。
财政部门:要落实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住建部门:要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负荷率。加强对城区内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污染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营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生活垃圾和渗滤液池的臭气产生扰民影响;加强对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减少运输过程中撒、漏、飞扬等现象,增加对城市道路清扫、洒水频次,防治二次扬尘污染,确保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洁;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管,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开采企业和涉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整顿或依法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防因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一)总量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核算核查,2012年我市COD排放量削减600吨,SO2削减660吨,削减率分别为4.8%和2.2%,完成全年任务的120%和110%,全面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十一五”减排刚性指标。工作中一是狠抓工程减排。对承担减排任务的银河、舜河等城镇污水处理厂、金安热电等8家热电企业,成立专门班子包靠,多次现场调度,促进了工程的建设进度,按期完成了减排任务。二是落实结构减排。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产业调整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实施“关、停、并、转”,帮助泰盛化工和四达公司实施整体搬迁,产业结构不断好转。三是强化管理减排。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管理办法,通过控制进出水质、优化运行工艺和监测指标考核等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四是严格项目审批。一方面严格项目审批关,控制污染源头。对污染严重的化工、印染、电镀行业企业,我市不再审批新建、扩建项目,从严控制重点行业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对于食品加工等涉水项目,必须进入相应工业园区,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初步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对产生废水不能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同时,要求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对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预期、选址及敏感点位、防治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并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措置。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不到位的,不予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对未批先建、未验收即投产的项目,依法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国家经济政策的建设项目或属于“土小”企业的,依法予以取缔。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新增污染源的产生。2012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20个,拒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8个,“十一五”期间累计审批项目840个,拒批小造纸等污染项目32个,“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并对开发区按要求进行了区域环评,有效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围绕市下达的百项重点环保工作和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经市环保局多次监测,我市古县断面、百尺河平日路大桥断面在6月底以前水质达到了COD浓度≤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芦河入潍口断面在12月底前水质达到了COD浓度≤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1至12月份古县断面COD监测均值为28㎎/L,氨氮为0.753㎎/L。符合市政府制定的断面水质标准。同时,集中精力整治大气污染,目前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
工作中,一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对银河、舜河污水处理厂实施全面监管和监控,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调整水量,确保进水和出水达标,发挥了应有的效益。对辛兴、相州、昌城3处镇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督,督促按要求加快建设进度,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省市联网,按要求实现了达标排放。二是集中治理污染河流。根据境内河流不同的污染状况,对及其7条主要支流实行分类施治,百尺河治理工程投资1000万元,对镇驻地附近1000米河道清淤挖掘治理,更换河道沙土,并在河流两岸栽树种草;对芦河两岸及河道的生活垃圾、养殖粪便、河内漂浮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对得利斯实施污水限量排放,封堵不规范的排污口;将铁沟河沿岸企业污水全部纳入排污管网,对主河道实行改道治理;全市各镇街共清理河道垃圾6万余吨,栽植苗木、水生植物10万余株,取缔非法排污口123个,确保了及其支流的水质达到区域地表水标准。三是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对19家重点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将所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纳入“三级五大网络”,实现在线联网,远程监控,目前,我市在线监控企业的废气监控达到总负荷的95%,废水监控达到总负荷的90%。四是加快二氧化硫炉后脱硫工程建设。我市现有金安、恒阳、同路、龙光、泰盛化工、良丰化学、润生淀粉以及兴贸玉米等8家热电企业,全部建设了二氧化硫炉后脱硫治理工程,配套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和脱硫设施DCS中控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五是强力推进城西老工业片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一方面对4家空气污染企业实施整体搬迁治理。将泰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良丰化学有限公司搬迁至贾悦镇精细化工园区,将万年食品有限公司搬迁至昌城镇工业园,将康佛特股份有限公司搬迁至老吕标镇;另一方面对3家企业脱硫除尘设施提升改造。福田雷沃汽车厂、北汽福田汽车厂、万年饲料厂锅炉废气脱硫除尘设施全部提升改造,排放废气稳定达标;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区域内的违法小锅炉全部实施关停,共关停违法小锅炉811家,有效地改善提升区域内的空气环境质量。
四是对境内水体环境进行全面监控。在及其支流、及、等9处水库,设置47个监控断面,对COD、氨氮等主要指标每月进行一次监察、监测,全面掌握水体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出境断面达到省控要求。
(三)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组织监察执法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察力度和监理频次,特别是夜间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理,发现问题,坚决依法处理。
一是实施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环保百日专项行动。从年初开始,联合监察、工商、市政、安监、水利、经信等七部门,抽调30多名执法人员,分5个执法检查组集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全面排查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砷等重金属污染源,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实行一企一策的整治方案,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同时,对境内主要支流百尺河、芦河、铁沟河、扶淇河、涓河、益民河、非得河周边的污染源,进行了细密排查,共排查126家企业、314家养殖户、76家饭店。对每条支流的污染源列出了清单,确定了整改重点。对21家违反环保法规、“土小”企业进行关停,对10家企业下达停产治理通知,对5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
二是集中整治印染企业废水污染。按照市政府要求,从2012年10月至12月重点开展了对印染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制定下发了《市印染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9家印染企业12月15日前,印染行业色度治理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包靠1至3家企业,负责对该企业的污染整治。通过召开座谈会、调度会、现场会及约谈单位负责人等方式,督促排污单位加快治污设施的改造、升级或更新,目前9家企业污染整治已全面展开,义昌印染、桑莎制衣、裕民针织、亿华针织聘请专家现场进行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中联服装印花、同源针织已着手相关设施建设;龙都棉纺织、瑞福生毛纺织、兰风针织(包括澳华纺织和兰风科技)也已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同时对产生、使用、排放重金属的繁荣电镀、方圆电镀、大业金属等企业,结合排污许可,针对污染物排放种类,落实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确保外排废水达到行业标准。
三是开展市区水源地整治。对水库、水库等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污染源普查,共查出187个养殖场、3个养殖小区户、46个饭店、78家工业企业,基本摸清了市区水源地的污染现状;同时利用边调查、边整改的办法对所有污染点源进行整治。通过治理已关停了水源地周边2家饭店,取缔了“土小”企业20家“、搬迁养殖户3家,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了有效保护,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四是加强在线监控。对9家在线联网的国控省控企业和5家重点市控企业进行全天候监控,对超出常态值的数据,及时分析与排查,确保在线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合理性和代表性。共处理异常情况451次,上传数据73万个,为治污减排提供在线数据2400个,为治污减排通过国家核查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