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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乡“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副乡长任副组长,负责全乡“打非治违”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另外还成立5个执法行动组,负责排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1、烟花爆竹执法行动组: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安监站站长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2、非煤矿山执法行动组:任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安监站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3、危险化学品执法行动组:任组长,安监站、农业站、派出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安监站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4、道路交通及建设施工执法行动组:任组长,农业站、国土所、安监站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农业站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5、一般工业企业执法行动组:关东升任组长,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负责人为成员,由安监站负责组织执法行动。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前)。各企业、各村及相关站所要全面进行形势分析、动员部署,针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违法非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烟花爆竹企业“四超两改”和非煤矿山超宽超高开采的违法非法行为。各村、各企业要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8月15日前将“打非治违”的实施方案交乡政府办公室。
2、自清自查阶段(8月15日至20日)。各村和相关各单位要全面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自清自查,要建立自清自查台帐,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写进台帐并明确整改治理期限,特别是高危企业、非煤矿山等领域,对无论大或小的非法违法行为都要形成台帐,并上报乡“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乡“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要根据各村、各单位的自清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排查,对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排查的结果存档。
3、治理整治阶段(8月20日至10月10日)。乡“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对各村和相关单位的自清自查台帐及清理排查的结果进行全面彻底的按要求治理,对各村的非法违法现象限期按要求整改,限期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纳入年终考核评分,驻村干部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评奖资格,对各企业的非法违法现象,将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限期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按年初考核细则兑现奖惩外,联厂领导将取消其年评先评奖资格。
四、工作范围
1、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引火线、笛音;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四超两改”及使用低钾和其它违法违规生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非定点单位购买半成品的;证照到期而未及时延期申请的。
2、非煤矿山:证照不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开采矿产资源;露天矿山实行“伞檐”或“一面坡”开采和地下开采未实现机械通风;矿山开采超宽超高超范围生产影响安全的行为。
3、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3号)精神,全面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重点为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近期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的押金交纳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三、排查治理分工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现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
2、镇工业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工业功能区企业、在建工程、矿山及危化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镇综治办负责组织烟花爆竹行业以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镇城建办负责组织镇区和王山头等重点村商场及网吧等第三产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组织本镇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以有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总校搞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6、各工作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内家庭作坊、企业、加工点、农村消防及废弃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农业、水利、国土、供电、卫生、质监、文广等部门由镇各相关职责部门协助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镇总校负责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30日前)
1、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2、全面部署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
3、召开镇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文件精神。
4、制定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年全年)
1、第一时段(20*年4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排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第二时段(20*年8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以及自然灾害安全,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第三时段(20*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本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
五、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由镇长任组长,安委会人员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所辖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即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危化、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恶劣天气多发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加强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认能力和防范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1、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政村利用宣传画、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宣传。
各行政村、学校、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镇连续出现高温酷暑天气,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我镇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工作,制定宣传教育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行政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高温期间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重要意义和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镇委、镇政府“建设平安江南、共享品质生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宣传贯彻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为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营造强有力的宣传氛围。
二、突出主题,力求实效
在夏季高温期间,各行政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针对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与当前正在进行的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结合起来,与“百千万”企业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研讨会、知识竞赛、培训教育、执法检查、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夏季高温防范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推动企业安全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营造与建设、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舆论环境。
三、夏季高温期间活动安排
1、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与隐患排查。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图片展。
3、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搞好宣传安全用电防范知识。
4、做好各建设工地和农民建房安全宣传教育。
5、供电所要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活动。
6、学校做好学生的防溺水淹亡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7、企业要与员工签订夏季安全生产承诺书。
以建设“平安”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党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动员全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配合,依法治理安全隐患较大、污染严重、无证无照、乱搭乱建等企业,落实各项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确保街道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缔和清理整顿一批安全生产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稳定,为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局面作出贡献。
工作重点。一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一批安全生产设施极不到位、安全生产条件极差、安全生产隐患较大的企业。二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一批非法经营、乱搭乱建、无证无照的企业。三是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群众反响较大、污染极为严重的企业。
三、方法步骤
这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单位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依据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真正做到机制健全、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使我街道企业面貌、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较大的改善。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各村、社区及有关管理责任单位,要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家底,排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制订应的计划和整治方案、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针对街道产业结构特点,重点对家庭作坊、家具类企业的生产经营证照持有、厂房基本安全设施、电气线路的敷设、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设置、“三合一”情况、消防通道的通畅、防火间距的规范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落实、乱搭乱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依据整治措施及应的法律法规,定责任单位、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一抓到底,务必取得成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不积极落实整改的企业、单位,街道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全面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这次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街道将组织各关部门对排出的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对照整治目标,围绕组织领导、执行政策、落实措施、社会效果等方面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纠正解决,未达到整治目标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成有关企业限期整改,确保这次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内容。各单位要把这次整治专项行动提到确保党召开期间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合理安排工作,组织强有力的队伍,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落实工作制度,确定工作内容,确实使专项行动工作到位。
2、明确责任,落实整治方案。各村、社区、有关管理部门要建立关的整治领导班子,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制订行动方案。书记全面负责,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人员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检查标准认真落实工作内容,全面检查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或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负全面责任。
3、制订措施,确保成效。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制订有效的整治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特别是对“三合一”必须立即取缔,不得有拖延现象;对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实施停产整改;对一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责令关的第一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或多次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报请上级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实施关闭;对无证无照等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要集中抄报有关部门处理。在整个整治过程中,对各类隐患的整治必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时间、安全监管、整治整改落实跟踪人员,使各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深刻总结12月20日财源煤矿井下火灾事件教训,重点针对煤矿企业采取以下安全生产监督措施:
(一)深刻吸取教训,提高责任意识。以财源煤矿井下火灾事件为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领导班子成员、各站办所和村(社区)负责同志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增加煤矿包保人员,每个煤矿值班人员增至3名,并对值班人员在安全意识和工作职责方面进行业务培训,规定值班人员工作内容严格按照“九查一报告”的要求执行,每日进行值班情况汇报。
(三)做好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成立专项巡查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落实好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解决。
(四)强化信息沟通与报告,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工作;同时加强与区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整治。各村(社区)、站办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范围
粉尘防爆、冶金、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电力、食品药品加工等加工矿企业;电梯、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农机、水利等行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铺等各类大型活动;旅游景点、商(市)场、医院、宾馆、饭店、洗浴、网吧、公园、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方面。以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为重点,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安全保障投入等。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等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和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闭环管理情况;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体检”、督查、“会诊”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秸杆禁烧和防火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方面。重点排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等情况。
(三)工作环节和安排
各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要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12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降事故、控指标、保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镇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镇办活动,今年我市要创建1-2个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先进镇办,以点带面,点片结合,推动镇办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2013年,力争40%的镇办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要求;到2013年底,力争所有的镇办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⑴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
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府与各村居、村居与各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⑴政府要安排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经费。
⑵政府要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设施和装备。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
⑴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确保装备、人员到位。
⑵村、居委会(社区)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建立镇办、村居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⑶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应的档案资料。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⑵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5、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⑴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按照委托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⑵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6、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发改、经信、建设等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设立重要条件,没有经过安全条件审查的,不得立项建设。
7、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8、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和事故报告工作。
⑴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⑵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受理制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9、建立健全镇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台帐及登记簿册。建立本镇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簿(一企一档)、监督检查记录簿、安全宣传培训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登记簿、事故处理情况登记簿,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所辖村、居委会(社区)专(兼)职安全员情况登记簿,并建立完善相对应的档案资料。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
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⑴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仪器装备和设施应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⑴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4、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⑴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合格证。
⑶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⑷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中。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应当纳入本单位全年的经费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道路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⑶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6、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⑴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
⑵对安全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安全设施、设备质量。
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对危险工艺、设备要采用自动控制技术,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
⑷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⑴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
⑵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技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⑶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定期检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
⑷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监控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⑹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⑴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活动。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
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或根据政府委托要求认真进行事故调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三)安全监管执法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1、要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工作程序,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应关闭取缔的要提请政府坚决关闭,并在当地媒体予以通告,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3、市安监局要全面启动委托各镇办执法工作,加强对各镇办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监督,进一步规范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委托执法行为。
4、抓好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和镇办、村、居委会(社区)安全监管人员的资格培训及专题业务培训。要认真组织各镇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措施和部署阶段(4月中下旬)。
各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管委会要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5月-2014年3月)。
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镇办及有关部门应制定年度工作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年底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镇办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达标验收。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4月份)。
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创建活动先进镇办、部门及企业进行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管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这条主线,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分解、职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渔业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以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及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渔业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渔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情况调度等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制定检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这次渔业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月16日至2月28日
三、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主要以各乡镇组织排查为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对重点乡镇进行督察。各乡镇要成立两个检查组,一个由行政领导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行政检查组;另一个由乡镇渔监、安监人员组成的专业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以现场检查为主,对重点村、渔港、码头、作业渔船进行全面排查,要突出海陆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县渔政、渔监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分片检查。一组检查北五乡镇,另一组检查南三乡镇,重点对12艘鲁长渔运船及岛与岛之间非法载客载货渔船、渔港码头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行政检查组
重点检查乡镇、村、渔养单位。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渔业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责任,是否组织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2、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管理职责是否明确,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管理渔船的动态是否掌控,是否出现管理空挡;
3、渔船跨海区作业、编队生产以及禁止渔船非法载客、超载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辖区渔船数量、作业性质、作业海域是否全面掌控;
5、大风天气预警信息是否逐级传达到每一条渔船,渔船反港避风、看海人员撤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是否制订比较全面的渔民培训和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专业检查组
重点检查渔港码头和生产作业渔船。主要检查内容:
1、渔船安全适航状况。一是渔船证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二是船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渔船救生、消防、通信联络等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四是渔船质量及装载等安全情况。
2、渔港安全监管。一是渔港码头与渔船集中停泊点内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二是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渔港防风、防火、防碰撞、防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渔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出海作业;二是海上从业人员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三是未登记,伪造、套用渔船船号从事渔业生产作业的;四是船证不符的渔船;五是渔船(特别是渔业辅助船)非法载客、载货。
五、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节将至,省市县“两会”即将召开,做好这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要做到细、实、严,即检查方案要细,内容要细,措施要实,检查要严格,隐患整改要彻底,严督细查,确保效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活动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充分利用渔民会议、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同时发动渔民积极参与安全的检查活动,查找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确保安全。
3、上下联动,严格检查。县海洋与渔业行政部门及各乡镇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强化依法监管和行政监管职能,切实抓好检查和隐患的整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对易出现险情和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渔船要反复检查,不留死角,确保不出问题。各乡镇要对照安全检查主要内容逐项检查,认真登记填写和签字确认,要认真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责任,对查出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业生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广泛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常识,1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板报、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深入镇、村、组,2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科技下乡”安全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操作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鼠药安全使用常识、沼气安全使用事项以及安全生产常识,不断警示和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认真实施《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技术规范》监管对象向未登记农田作业拖拉机拓展;加强农资市场整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农资经营单位产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农资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以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等品种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突出专项整治;配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农药、禁用化学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农资投诉举报体系,利用12316三农热线服务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作业拖拉机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和考试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已认定基地的生产控害,建好基地档案、严把生产控害关,实施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以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为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大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坚持以沼气国债项目实施为重点,每个项目村要确定一名技术员,指导群众安全规范使用沼气,督促镇、村对全县的沼气使用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及时维修,确保沼气安全使用。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
摸清家底、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各股站室要对本单位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工作思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联合执法和安全检查等制度建设;加快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切实减少因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开展,要进一步抓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扩面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抵御风险能力;完善区域性检测体系,农业基地、农贸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置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仪等仪器设备,健全检测室管理制度。
六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积极探索在重点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员制度。组织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安全执法水平。
四、进度安排
各股站室要结合实际,局“安全生产年”活动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之中。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主要工作要在11月底以前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结合工作实际,一准备部署阶段。按照市、县《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重点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二深入实施阶段。各股站室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和开展回头看工作,三整改提高阶段。各股站室要在深入实施、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撰写上报总结报告,四总结督查阶段。按照工作方案进行认真归纳、全面总结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探索农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各股站室要高度重视,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规范化建设内容
(一)健全监管网络
1、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构。乡镇、街道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也可吸纳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所),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乡镇、街道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并按照2+X的模式(即2名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若干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县区属工业园区或开发区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配备5名以上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开发区的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或明确相关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按照1+1+X的模式(即1名部门负责人+1名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若干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做到“八有”,即:有编制、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印章、有工作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乡镇、街道和县区属工业园区或开发区要安排不少于15万元的安全生产经费;其他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的社区安全生产经费应满足工作需要,最低不少于5万元。安全生产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辖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装备和设施,并且安全监管装备须在5年内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3、完善村(居)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员。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二)推进责任落实
1、明确各级职责。乡镇、街道要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对安监机构、其他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及其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出详细规定。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加强考核和奖惩。乡镇、街道每年应与各村(居)委会、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乡镇、街道对各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要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突破事故控制指标或重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整改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3、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对不履行或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要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实行严格问责。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依照规定权限对本级负有相应责任的有关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抄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
1、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根据辖区工矿商贸企业性质和规模大小,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的范围和具体对象。乡镇、街道要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管理网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明确网格安全生产责任人,规范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
2、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与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签订委托执法协议,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提请移送权、简易程序处罚权委托由乡镇、街道行使。
三大开发区要创新工作机制,研究破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向基层延伸。
(四)完善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专人督促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根据需要,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乡镇、街道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常态的检查督促工作机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安委会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乡镇、街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规模以上其他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检查要有方案、有记录。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乡镇、街道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督促辖区内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日查制度,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周查制度。乡镇、街道要于每月30日前,将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后,报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乡镇、街道要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监控责任,完善实时监控设施,执行定期检测、评估制度,规范运行台账和档案;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报送变更事项。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乡镇、街道应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对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要立即报告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发生的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市区半小时内,县域内一小时),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需要开展应急救援的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相关处置工作。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乡镇、街道要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内容、有总结。
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在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不少于3处。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办公楼前、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8、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原则上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9、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乡镇、街道应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要在辖区内公共场所公布。乡镇、街道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分管领导签字并督促落实。乡镇、街道应当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0、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乡镇、街道应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应坚持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五)建立基本台帐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来文发文、会议材料、电话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本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情况等资料。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巡查、日常检查、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计划和在检查中形成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表格,隐患举报受理和查处情况,重大隐患报告、挂牌督办、治理方案、验收销案记录等资料。
4、宣传教育培训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方案、计划、总结、图片和各类人员培训情况档案资料。
5、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台帐。包括事故信息快报、续报,事故统计报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备案资料,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照片等资料。
6、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台帐。包括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名单、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从业人员体检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情况,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号。
7、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名称、危险源类别、名称、等级、地点、介质,安全监控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时间、定期安全评价时间,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8、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出厂编号、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限用年限、使用证号、自行检验记录、监督检验记录,下次检验日期,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9、工矿商贸企业台帐。包括企业类别、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安全管理机构名称、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特种作业人员的类别、数量及取证情况,值班电话,从业人员数量、主要产品、年产值(营业额)、开办时间、行业许可证号、安全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及注册时间、地址、安全生产等级等资料。工矿商贸企业应按照行业和领域进行分类,并建立“一企一档”。
10、中小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包括单位类别、名称、班级数量、学生数量、应急设施和器材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证照办理时间及证号、场地面积、经营项目、容纳人员、法定代表人、地址、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11、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地址、工期、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主要安全设备、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12、危险(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数量,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民爆)物品种类及数量,危险源分布及监控情况,预案及演练情况,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在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台帐的基础上,要建立安全生产电子台帐。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发成功后,要积极推广使用,切实摸清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适时更新完善,推进全市安全管理数据库建设。乡镇、街道应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标绘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分布图。
二、规范化建设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6月5日)。成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
各县、区(开发区)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于6月1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实施意见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本制度和台帐,建立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第三季度组织召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观摩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成果,总结经验,部署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评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乡镇、街道组织自评。10月上旬前,各乡镇、街道对照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在自评达标的基础上,申请县(区、开发区)进行验收评定。
第二步,县区(开发区)组织验收。10月下旬前,各县区(开发区)对所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确定达标乡镇(街道),申报市级示范乡镇(街道)。
第三步,市评定示范乡镇(街道)。11月底前,市安委办组成验收评定小组,对申报市级示范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评定。对经评定确定的市级示范乡镇(街道),由市政府授牌并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有利于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格,打牢安全监管基础;有利于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监管秩序;有利于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责任,促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摆上重要日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落实责任。县区(开发区)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内容都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