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保险营销方法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保险营销方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保险营销方法

第1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险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保险的重要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保险的需求将随之不断攀升,保险营销也将成为继房地产营销外的又一大热门营销行业。高校可以通过参与式教学方法向社会培养保险营销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

保险营销;参与式教学;应用型人才

保险营销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如果单纯靠书本知识教授,必然引起学生对该课程的反感,同时,学生也学不到与工作相关的可操作性方法。如何使自己的课程生动有趣,又能使学生学以致用,且与现实工作紧密相关?参与式教学方法是激发学生浓厚兴趣的最有效方式之一。该方法在授课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能动性,整个授课过程以教师讲授为辅,以学生参与为主,要求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在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中实现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笔者认为教师可以通过亲身实践,从新课导入、课程讲授、邀请专家讲座、课程考核、学生素质培养入手吸引学生的参与。

一、新课导入做好充分准备

对于教师来说,没有亲身参与过保险交易过程,向学生讲授保险交易过程很难有说服力。因此,就要求教授保险营销的教师可以通过到保险公司实习来体验保险营销过程,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体验保险交易过程,当然一些简单购买的保险产品交易除外。只有在参与保险营销产品交易之后,才能体会到如何与客户沟通去推销保险、如何说服客户去购买保险、如何去维护客户继续销售保险。笔者在讲授保险营销之前,就曾经亲自参与过保险产品的交易过程。第一次笔者想购买保险,也通过亲戚了解了一些保险产品,但感觉了解还不够,就与有同样需求的朋友来到当地一知名保险公司,一名保险营销人员接待了我们,但这名保险营销人员一开口就咄咄逼人,完全没有把我们当成客户,而把我们假想成为了竞争对手来窃取机密,不停地询问我们的收入和工作,没有介绍我们想了解的产品,结果我和同事很不愉快地结束了这次保险购买之旅。后来的一个周末,在公园带着孩子玩儿时看到这家知名保险公司在摆摊销售,展台前坐着的不是以前接待我们的销售人员,而是和我年纪相仿也带着孩子的一个销售人员,孩子间的友好接触最容易引起家长的沟通,于是不自觉地聊起了孩子,聊起了保险,这位妈妈级保险销售人员的热情耐心激起了我再次购买保险的想法,于是我们相互留了联系电话和地址,第二天,这位销售人员便开始登门拜访我,我通过她了解了许多保险产品和保险相关知识,并与同事一起在她那里购买了几份保险。这位保险营销人员的热情、友善、耐心,使我和她成了好朋友,也更加便于她对客户的维护,同时借助她的帮助,我也经常带我的学生到她那里实习。

在讲保险营销这门课程之前,我都会对学生做一个简单的调查,了解学生对保险营销的认识,通过调查我发现很多学生对保险营销的了解都是道听途说,而且愿意从事保险营销工作的同学更是少之又少,学生不愿意从事保险营销的原因几乎都是感觉保险工作没有面子,保险销售太难,从而对保险营销知识的学习也不是很感兴趣。而我在经历这次保险销售之前,也同样认为保险太难销售,正是这次保险营销交易过程,使我感受到保险营销的销售技巧,也学到了保险销售的许多知识。每当我开始讲授保险营销这门课程,在新课导入时,我就会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与学生分享这段保险营销经历,学生听得津津有味,课后与学生交流时,很多学生会告诉我,原来保险营销没有想象的那么难!从心理上开始消除对保险营销工作的误解,在我进一步保险营销教授技巧的引导下开始了轻松的保险营销知识学习之旅。

二、课程讲授方法多样

保险营销属于市场营销行业的一个分支,保险营销课程是以市场营销理论课程为依据,保险营销的理论框架是搭建在市场营销理论框架的基础之上。所以保险营销课程一般是安排在市场营销理论课程之后的一门选修课程。与其他市场营销选修课一样,保险营销课程的讲授既不能抛开市场营销理论的框架,又不能拘泥于市场营销理论的相关知识,对于教师来说,有一定的挑战性,如果对相关实践知识不了解,不仅教授知识空洞乏味,引不起学生兴趣,对现实工作也起不到帮助,更实现不了选修课程开设的目的和初衷。本人在该课程讲授之前,除了对保险营销书本知识的学习之外,充分利用近几年对保险营销的实践、对保险营销技巧方法的体验,大量搜集现代保险公司保险营销销售的经验、方法、技巧,加上对保险公司人才需求的调查,使本人对保险营销的讲授形成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保险营销理论知识的学习离不开保险营销实践,经过近几年不断的授课实践,本人把保险营销课程分为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主要是理论知识讲授,通过案例的穿插让学生认识理解保险的相关知识,学习保险营销的主要任务———推销。同时还要配以讨论和分析,让学生在讨论中思考领会为什么目前保险营销主要靠推销,保险营销与其他商品营销存在什么区别。除了对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外,本人还引领学生对当前保险市场营销环境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认识保险产品市场前景的广阔,认识保险营销工作的重要性和前途发展,为后面保险营销知识的学习进行铺垫。第二部分是保险营销技巧部分,该部分占用时间较长,主要通过一些案例让学生领会保险推销的技巧,学习保险推销常用的方法。每一种方法分析之后,要让学生进行技巧模拟练习,练习后大家共同分享该方法使用过程中的体会和感受。比如保险营销中的市场细分、摆摊销售、电话销售、登门拜访、增员、人脉营销等,在案例学习中领会,在领会中分析,在分析中总结,在总结中模拟,在模拟中提炼。整个学习过程一步一个脚印,一环套一环,如果哪个环节学生没有做好,感觉太难做,本人就会查找一些保险营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人士的经验和技巧分享给学生,激励学生,让学生学习别人成功经验的同时,查找自己失败的原因。

比如市场细分是市场营销策略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本人在该部分讲授中由学生通过回忆的方式重新回顾市场营销中市场细分的原则、方法,再由学生分组讨论如何对保险营销市场进行细分,并让学生积极发言补充,最后在总结学生细分的保险市场后,通过一到两个案例让学生了解保险成功人士在保险市场细分方面的经验。当学生的意见与成功人士的经历不谋而合时,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备增,同时对该行业工作的认识也一改初衷。在保险市场细分之后,本人开始引导学生认识和了解保险营销的相关技巧和方法,对于每一种方法通过模拟训练强化学生的学习和掌握,同时本人还通过网络搜集大量保险公司现代的保险营销策略视频和书籍,通过视频播放和案例展示使学生的学习与现实工作紧密相联。理论掌握不脱离工作实践,知识学习来源于工作实践,并能直接运用于工作实践,本人培养的从事保险营销工作的学生在工作过程中表现优异,通过对他们的回访了解到,学生上课所学的知识都是保险公司在培训过程中讲授的知识,学生一上岗就可以开展工作,成功实现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三、邀请工作经历丰富的专家举行讲座

除了案例分析、问题讨论、场景模拟和训练外,为了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保险营销第一线的工作情况,本人还邀请保险公司资深人士进行讲座。平安保险公司百色分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使得每一学期的保险营销课程都会在本人的邀请下不计报酬地派资深专家给学生们呈现不同的精彩。专家精彩的演讲,真诚的交流,热心的答疑,幽默的点评,赢得了学生阵阵掌声。令学生对保险公司的工作情况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了解,专家向学生介绍的保险营销相关知识和技巧,不仅印证了学生课堂的所学,让学生更加相信自己一学期所学知识的用途,同时也提高了学生对现实工作情况的认识。为了打消学生对保险营销工作的误解,消除保险营销难做的念头,本人还会邀请本校已经毕业正在从事保险营销工作的同学课堂上现身说法,用自己的亲身体会给学弟学妹讲授从事保险营销的经历,传授自己从事保险营销的经验和技巧。同学间的信任加深了相互间的交流,打消了学生对保险营销工作的顾虑。专家的讲座、前辈的经历使学习保险营销的同学深受吸引,潜意识间调整着择业的方向。

四、课程考核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

保险营销属于选修课程,一般考核由教师自己把握,这就使教师可以更方便地结合所授课程方法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为了查看学生对保险营销知识和技巧的掌握,本人选择了通过学生展示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课堂考核。在这个环节我让学生根据保险营销整个课程的知识掌握,结合自己已经掌握的保险营销策略和方法,任选一款保险产品做一个推销展示,推销的对象为在座的教师和学生,由学生和教师一起评选出最能打动自己、说服自己购买的产品,评出最优的展示。对于学生来说,一方面基于对成绩的渴望,一方面基于对自我能力的展示,学生们非常积极、认真地制作PPT,把自己在课堂中的所学知识、技巧和方法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有些学生为了能够讲授流畅,吸引其他学生,还在课下做了很多的练习。同学们精彩纷呈、丰富多彩的保险营销多媒体展示,幽默风趣、激情四射的保险推销方法,使我深深感受到一分付出一分收获的喜悦。

五、课程讲授与素质培养紧密结合

保险营销属于服务性行业,保险营销的整个过程也是保险服务过程,成功的保险营销过程离不开高质量、打动人心的服务。而这些服务必须是长期的、发自内心的,如果没有为客户服务的意识,保险营销工作寸步难行,而服务意识的培养始终离不开自身素质的提高。为了使学生理解保险营销中服务的重要性,本人搜集了大量成功人士的成功经验案例,由学生学习案例,分析成功的经验,再以自身为例,制订自己人生发展的计划,尤其是提高素质的计划。例如,保险营销最重要的策略之一是人脉营销,通过大量典型的案例分析,同学们意识到了人脉关系的重要性,对成功人士寻找人脉、培养人脉、维护人脉的方法赞不绝口。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自己的人脉在哪里?紧扣案例又结合自身的提问,激起了同学们的好奇心,在同学们慎重思考之后,不约而同地指出自己的同学、老师、亲戚、朋友等便是自己最好的人脉。如何培养自己的人脉?如何维护自己的人脉?一环紧扣一环,环环离不开对自我的思考,不同的学生提出了自己人脉关系培养、维护的方法和计划。尊重老师,尊重他人,孝敬长辈,谦恭待人,热情帮助他人,诚实守信,与客户双赢,不强卖强买等。

第2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网络保险,营销自然是很重要的。然而,目前国内在这方面显然是极为欠缺的。那么,网上保险营销究竟有那些秘诀? 第一招:找准市场定位制作保险营销主页

在制作网络营销主页前,首先要明确市场定位---通过国际互联网营销想做些什么,怎样做以及对象是谁,当这些确定后,就明确了保险营销主页的风格取向、包装以及运用哪些技术手段来实现等。保险营销主页的内容一定要充实、富有新意并且要不断创新,这些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保险公司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好的保险营销主页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当访问者访问这个主页时会被深深地吸引,并且成为经常的造访者。 第二招:构建互联网服务器

互联网服务器是保险营销主页的大本营。目前,搭建互联网服务器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自建,这种方式投资大并且需要专线连接和专门人员维护,运行成本较高;第二种是托管,即通常所说的虚拟主机,这种方式非常经济,适合于大多数公司。在搭建服务器的同时,还要为你的站点起个好名字,名字要简洁、易于记忆、标志性强,还要有一定的内涵。由这个名字组成的互联网网址,将是访问者通达你的互联网服务器的钥匙,像品牌、商标一样起着重要的识别作用。 第三招:推广网络保险营销主页

为了吸引尽可能多的人访问自己的网络保险营销主页,就要想办法将这个主页推广。推广主页的主要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利用公众媒体推荐(比如当地的日报、晚报、杂志等),还可以在本公司的各种宣传资料上宣传(比如信封、保险建议书等);另一种方法是在国内外的著名搜索引擎上注册。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人们就可以了解到保险公司的营销主页,进而成为这个站点的访问者。 第四招:将网络营销和客户服务紧密地结合起来

保险公司还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配合网络营销活动,及时对网上客户的访问和征询作出反馈,做好营销服务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网上客户的需求、留言、意见和访问次数的变化情况,适时分析、及时调整网上营销策略。 总而言之,网上保险营销新概念的形成,是实施保险公司电子商务关键性的一步。当保险公司利用计算机网络,把它和遍布各地的客户、营销渠道连为一体,直接在网上完成从核保到核赔的业务流程时,就不仅实现了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而且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占有了优势,拥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当你决定投保时,可在网上发出投保要求,并将保险费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保险公司帐户,整个投保过程简便迅速,免去了营销员上门"推销"的麻烦,这样你就可以在比较自主的环境下作出投保决策。

第3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保险网络营销的优势

推荐阅读保险周刊:人保转让华闻控股股权起波澜寿险营销员佣金被规范保险机构可作为特殊机构客户入市“返还”是陷阱消费型保险完胜泰康11个账户押注比亚迪大赚合资险企股东不再拥有“双牌照”分析机构动向捕捉黑马暴涨玄机

保险传统的营销渠道包括直销制与中介人制。传统直销制是保险公司职员直接接触保险客户并向其销售保险单的一种保险营销方式。保险中介人制是指利用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等中介机构推销保险商品的方法。人和保险经纪人佣金和职场租金比较高。同时由于保险市场信息具有不完全和不对称性以及保险人或经纪人以利润目标为导向,机会主义与道德风险时有产生,给保险营销带来一定的问题。表现是隐瞒、欺骗,以获得佣金;保险中介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互勾结,骗取保险赔款。保险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营销模式,其具有的诸多优越性是传统营销所不能比拟的。

1.节省费用,降低成本。据专家调查,通过网络出售保险或提供服务比保险传统的营销效果更好。房租、佣金、薪资、印刷费、交通费、通讯费将大幅度减少,保险公司只需支付低廉的网络服务费,因而也成为各大保险公司进入网络的一大战略。

2.多层次的信息,有利于构建保险公司的品牌形象。由于互联网具有国际开放性,保险公司可以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公司信息,以较为低廉的成本扩大公司的影响,提高知名度。LIMRA的专项调研显示,50%的公司认同将网络作为构建公司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径。

3.网络作为一种有效的沟通工具,拉近了保险公司与保户的距离。通过建立新型的“自动式”网络服务系统,保户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地从保险公司的服务系统上获取公司背景到具体保险产品的详细情况,还可以自由地选择所需要的保险公司及险种,并进行对比。这不仅避免了与保险中介打交道的麻烦,还可从网上获得低价、高效服务。

4.网络作为有效销售渠道,拓宽了保险业务的时间和空间。互联网特点使得保险业务可以延伸至全球任何地区、任何一台上网电脑,实现全天候24小时作业,促使保险市场进一步向国际化、全球化方向发展。这种随时随地的、富有灵活性与应变能力的服务理念推动保险商品的销售。

5.网络是培育准客户的有效方法,是保险公司实现市场领先的手段。要成功地推销保险商品,必须不断地获取一些可以接近的新客户,这就是准客户的开拓。准客户的开拓除了传统的直冲招揽、缘故法、介绍法、资料查阅法外,因特网则是最有效的方法。现在进行网络消费的人群中,大多为事业成功的年轻人,他们掌握一定信息技术,他们是第一能接受的人群。拥有这个不断成长壮大的“朝阳”人群,意味着占有未来的市场。

6.在产品管理方面,对于保单变更、声明、批单及失效复效处理等事项,网络保险因其是一种“凝固服务”(frozen service)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无纸化的保单为保存管理节省大量的空间。其次,客户提出保单变更、复效等要求时,可以通过网络向保险公司提出,双方在网上进行洽谈,并将最终结果在网上实现。对于客户,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节省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双方都在网络营销中获益。

另外,网络对于保险公司招募员工、方便与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往来,加强业务员与客户、准客户的联系及加强母子公司的联系、数据传递等方面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保险网络营销的劣势

据CYBER-DIALOGUE数据行销公司调查表明,尽管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保险信息和报价,但是,在最终作出购买决定时,至少有80%的在线保险申请者需要有专门人员当面提供服务并协助整个购买过程。因此,合理的选择是将保险网络营销与传统展业模式综合起来,实现保险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的整合。对于条款比较复杂、投保人难以理解的保险品种,宜采用传统模式销售。对于条款比较简单、投保人又需要快捷服务的保险品种,如航空险、旅游险等,则直接在网上销售。

国内外的保险网络营销现状

2006年美国约有670万消费者通过国际互联网选购保险产品。美国的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网站(insweb)2006年营业总收入达到了2850万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14%。

英国网上保险市场到2005年达到31亿美元,20%的一般保险在互联网上进行。

第4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Abstract:The marketing system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But in recent years,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problems have been arisen. The problem is caused by the insurance sales’ ambiguous legal status. An argumen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nsurance sales and the insurance company has broken out. Is it an agency relationship or a labor relationship? This paper analyse the legal status of insurance sales from the law, and point out the consequences of uncertainty legal status, finally it gives a proper solu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xisting law.

关键词:保险营销 人 劳动关系 保险法

Key wods:Insurance Sales Agents Insurance Law Labor Relations

保险营销制度自1992年由美国友邦首次引入中国,现今已有17年。在这17年中,它对保险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计,2008年末,全国保险业从业人员322.8万人,其中,保险营销员262.9万人,占保险从业人员总数的81.44%;保险营销业务规模也从2002年的1082亿元增至2008年的3380亿元,占总保费收入比重为35%。所以,无论是从营销人员的数量规模,还是从业务规模来看,保险营销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但与此同时,营销体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营销员在销售产品时,误导和欺骗客户的现象较为严重,使民众对于保险行业失去信心,阻碍了行业的发展。目前,很多保险营销员在找不到更合适的工作之前,将从事保险营销作为过渡性工作,而一旦有了更合适的岗位就立即离开保险营销行业。他们并没有把保险营销当作一项值得经营的事业。据资料显示,保险公司第一年的营销员脱落率在70%~80%之间。保险营销员也已经成为社会上最不受欢迎的职业之一。造成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营销员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基本社会保障,导致人员流动性很大,并助长了营销员的短期行为。

一、 法律定位模糊

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营销体制的法律定位模糊。保险营销员被保险公司称为个人保险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看似保险公司员工而实非员工。他们一直没有符合法律的身份定位。

(一)尚存未签订合同的营销员

由未签订合同的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是造成营销员队伍法律定位模糊的原因之一。

在现行的保险营销体制中,保险公司普遍采取以增员奖励和血缘保护为激励手段的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有时近似于传销。

《保险法》第122条规定:“个人保险人、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另外,《保险人管理规定》的第50条规定:“凡持有《资格证书》并申请从事个人业务者,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书》”。也就是说,只有签订保险合同的营销员才能作为保险人。

因此,由于目前一些营销员在执业之初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保险公司依法律规定不能与其签订保险合同,也就无法成为《保险法》中规定的个人人。双方不具备法律关系,这部分营销员的佣金不能直接从保险公司领取,而是间接地从上级保险人处领取。他们的存在是营销团队多层级组织模式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这种多层级形式的存在使得保险营销类似于传销。《禁止传销条例》中的第7条明确说明了哪些行为属于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而当前这些未取得资格证书营销员的销售业绩就作为给付其上一级营销员报酬的依据,与《条例》中界定的传销行为非常相似。

所以,综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条文来看,不论是从营销员主体地位还是从营销组织模式的角度来分析,现存的这种营销方式属于违法。一方面,未签订合同的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的第50条规定:“凡持有《资格证书》并申请从事个人业务者,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书》,持有所保险公司所发的《展业证书》,方可从事保险业务”。也就是说,未签订合同就不能进行保险业务,现实与其不符。另一方面,传销本身就是违法活动,是国家坚决取缔的,因此保监会应当加强对这种营销组织模式的监管。

(二)保险人类似于“员工”

1.人有独立性

从保险个人人其名我们就可以推测他与保险公司形成法律关系。保险人作为专门从事保险活动的独立职业人,具有独立性。他的独立性应当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独立的经济利益,通过活动收取佣金作为自己的经济来源,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独立的权利,不必严格按照被人赋予的职权和行为方式从事职务活动,而是基本上可以自由形成其活动并决定其工作时间。

2.劳动关系的认定

在个人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关系的判断上,应从法律关系的本质而非合同的名称出发。由于目前保险公司与营销员签订的是合同,保险公司普遍认为双方之间是关系。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保险公司对营销员实行较严格的管理,使双方已经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根据这一规定,按照目前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模式,它们之间已不是单纯的与被关系,而应视为劳动关系。

第一,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的第6条规定:“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由于签订保险合同的要件即为获得《资格证书》,因此,签订了保险合同的营销员具备主体资格。另外,《保险法》第67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77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可见,保险公司的成立是由工商部门以及保监会审批的,具备主体资格。显然,双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因而具备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第一个条件。

第二,目前保险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了劳动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很多保险公司向营销人员发放考勤卡,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严格的考勤,迟到、早退、不到都将会导致佣金被扣,并且每天还要举行晨会、夕会。可见,营销员受保险公司(用人单位)的管理。他们从事的是保险公司安排的销售保险产品的劳动,同时,佣金收入就作为他们的报酬。因此,也具备了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第二个条件。

第三,营销员提供销售保险产品的劳动。保单销售是展业中的重要一环,为保险公司提供收入来源,是保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具备了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第三个条件。

综合以上三个原因,虽然保险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通知》中有关劳动关系认定的要求,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这与现在保险公司认定的关系不符,是造成营销员法律定位模糊的另一个原因。

然而,根据《保险法》第136条规定:“保险公司又对保险人负有培训和管理的责任,以确保个人保险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虽然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对营销员的适当管理符合保险法的规定,但很容易造成法律定位不明确的问题。可见,这种“个人制”本身就存在缺陷,应当尽量避免采用个人的模式进行保险营销。

二、 法律定位模糊导致的后果

由于法律定位的不准确,保险营销人员既要受到保险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又享受不到员工应有的社会保险和公司福利,对他们来说有失公平。另外,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保险营销员收入水平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导致人员流动性很大,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营销队伍不稳定,也不利于保险行业的长久发展。

(一) 社会保障的缺失

在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以及那些将保险营销模式作为保险业务销售主要渠道的国家,通常实行全民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局限性,我国目前只对城镇合同制劳动者实行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目前对营销员的法律定位模糊,导致一般认定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为关系,因此保险公司也无需负担保险营销员的社会保障和各种福利待遇,使营销员处于享受基本社会保障的“真空状态”,也形成了“卖保险的人却没有保障”的尴尬局面。

通过前面的法律条款分析可知,如果维持现有的营销体制不变,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名为关系,而实质上为劳动关系,应当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其中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即保险公司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从而解决营销员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

(二) 税负过重

把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认定为关系,还导致了营销员税负过重。

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其中服务业就包括了,从这里来说保险个人人缴纳营业税有着合法的依据。第3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保险营销员需要缴纳营业税,而保险公司的员工则不必缴纳,当前法律关系认定的偏差使得营销员税负较重。

另外,从交易过程来看,也不难发现营销员税负过重的问题。营销员在销售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始终未参加实际交易。他们收取的保费直接转交给保险公司,充当“中介”的职能,报酬仅仅是一种佣金,因此不应当缴纳营业税。

三、 明确其法律定位

明确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定位不仅有利于维护营销员自身的权益,而且对保险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明确其法律定位有以下几种可能的途径:

(一)成为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工

保险公司把营销员认定为销售员工,并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最直接、简便的方法,就可以使营销员受到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的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如果双方转变为劳动关系,营销员就可以明确其法律身份,并且得到劳动者应有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将二百多万营销员大军纳入员工队伍会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且国外也没有类似的做法。

(二)成为保险中介公司的销售员工

营销员与保险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使之成为中介公司的员工。这样,营销员能依法得到社会保障,增强其归属感,也便于公司加强管理,有利于保险业的诚信经营。同时,由于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员工能够多家公司的保险产品,在金融混业经营的背景下,能够给予投保人更广的选择范围,也有利于提高保险服务质量。

我国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与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逐步分流销售职能,走专业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从而提高保险经营的效益。国际上成熟的保险市场中,专业化的保险中介机构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险公司主要承担产品开发、核保、核赔和业务管理等保险业务的经营,而将产品的销售、承保、售后服务交由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办理。所以,中介公司市场地位的提高也将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把营销员纳入中介公司也有助于推动保险行业的专业化经营。

(三)成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把营销员作为以保险公司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公司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在劳务派遣公司、保险营销员、保险公司三方之间将形成稳定的法律关系。其中的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通过他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明确保险营销员作为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的身份定位,从而使营销员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得到基本社会保障。

采用劳务派遣进行保险营销的方式存在两个优势:一是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用人成本支出,且用工灵活,可随时雇用高质量的营销员。二是保证了劳动者可以受《劳动法》保护,营销员的权益有了保障。

五、可行性分析

综合来看,如果只选择上述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明确保险营销员法律定位的方式,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较低:

采用保险公司员工制虽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保险营销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但保险公司出于经营成本考虑,必然大幅裁剪营销员,会加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采用中介公司员工制从长远来看是可行的,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较不健全,其占有的市场份额少,短时期内又难以吸收如此庞大的营销队伍,同样会影响保险业短期的经营和社会和谐。如果完全采用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制,同样也将大大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保险公司相当于间接支付了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消耗的经营成本与采取保险公司员工制差别不大。

所以,把以上几种方式相结合来完善保险营销体制,既符合当前保险市场的状态,又能有效改善营销员的法律地位。

一是由保险公司吸收部分优秀营销员作为公司员工。他们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时协调与公司外部营销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持营销秩序的稳定。

第5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一、关系营销的概述

关系营销是从“大市场营销”概念衍生、发展而来的。1984年,菲利普・科特勒提出了所谓的“大市场营销”概念,目的在于解决国际市场的进入壁垒问题。在传统的市场营销理论中,企业外部环境是被当作“不可控因素”来对待的,其暗含的假设是,当企业在国际市场营销中面临各种贸易壁垒和舆论障碍时,就只得听天由命,无所作为。传统的“4P”组合策略,在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今天,已不足以打开封闭的市场。要打开封闭的市场,企业除了需要运用产品、价格、分销及促销四大营销策略外,还必须有效运用政治权力和公共关系这两种营销工具,这种策略思想称为大市场营销。

从“关系”的角度来考虑营销问题是市场营销观念的一次理性成长,它是基于这样一种:营销的目标是持久地赢得一个市场,而持久赢得一个市场的关键是持久地把握隐藏在其背后的复杂的利益关系,并创造使这种利益关系牢固保持和发展的条件、环境和内在机制。所以对关系营销可以是这样的定义:就是把握隐藏在’―个市场背后复杂的利益关系,并创造使这个关系能够持续地保持和发展的条件、环境和内在机制,而来赢得这个市场,且获得公司利益,使公司长久发展的营销方法。

二、保险企业关系营销的市场模型

关系营销的市场模型概括了关系营销的市场活动范围。在关系营销概念里,保险企业必须处理好与下面四个子市场的关系:

1、顾客市场

顾客是保险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市场竞争的实质是对顾客的争夺。最新的研究表明,企业在争取新顾客的同时,还必须重视留住顾客,培育和发展顾客忠诚。争取一位新顾客所需花的费用往往是留住一位老顾客所花费用的6倍。企业可以通过关系营销建立优质客户群,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增加顾客信任,密切双方关系。

2、竞争者市场

在竞争者市场上,保险企业营销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争取与那些拥有与自己具有互补性资源竞争者的协作,实现知识的转移、资源的共享和更有效的利用。保险企业可以尝试着与某些竞争者开展关系营销,建立起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

3、内部市场

内部营销起源于这样一个观念,即把员工看作是企业的内部市场。作为一家保险企业,要想让外部顾客满意,它首先得让内部员工满意。只有工作满意的员工,才能有更高的更好的心态来对待消费者,并最终让消费者感到满意。内部市场不只是保险企业营销部门的营销人员和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其他服务人员,它包括所有的保险企业员工。因为在为保险企业的顾客创造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低效率或低质量都会影响最终保险企业的顾客价值。

4、影响者市场

保险企业的顾客,其家人、亲戚、朋友等在对其购买保险产品时,必定会给出一定的意见,而这或多或少会对顾客的购买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而新闻媒体、金融管理机构、政府、权益机构等社会团体也会给保险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对保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会带来影响。因此,保险企业有必要把它们作为一个市场来对待,并制定以公共关系为主要手段的营销策略。

三、保险企业引入关系营销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传统的交易营销强调创造顾客,但它是从企业自身出发,考虑的是寻求何种诉求方式,将企业的相关信息传播给目标消费者,以期引起受众的注意,使之产生兴趣,并最终购买产品或服务。这样做的结果,虽然也能达到创造顾客的目的,但由于没有重视保持顾客的问题,赢得一批新顾客的代价往往是一批老顾客的流失。

关系营销则注重保持顾客,希望通过顾客关系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需求,使企业获得顾客的支持,从面维系顾客群,促进企业的发展。调查表明,争取一个新顾客所花的成本是留住一位老顾客的6倍;而失去一位老顾客的损失,需要争取十位新顾客才能弥补回来。据分析,一个企业只要比以往多维持5%的顾客,则利润可增加100%。随着保险市场发展越来越成熟,市场的“处女地”也越来越少,开拓新顾客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因此,通过维系老顾客来赢得竞争优势成为保险企业的首要选择。

保险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关系营销管理适用保险业。一是保险产品同质性强,技术难度相对较低,同业之间极易模仿,同客户维持K期友好关系是在营销中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之一。二是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是长期性的、重复性的,一般情况下,客户都会存在续保、续费的问题,一旦维系长期合作关系还可以向客户推介新的保险产品,增加交叉销售的机会。三是保险产品作为一种无形产品,存在异质性,即保险服务是可以创造差异化的,企业很难将保险服务的质量标准化,顾客对保险产品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保险企业整体员工素质和工作表现对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也都是关系营销所关注的重要范畴。

四、中国保险企业关系营销运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保险营销市场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诸如在保险市场定位中忽略了准确的目标市场,对营销过程缺乏全程的管理,营销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对客户以外的各种关系主体缺乏明确的认识和全面的关系促进政策等等。

在关系营销环节中,我国许多保险公司未能真正了解关系营销的概念,,未真正从维护和发展客户,与客户建立一种信任、互利及长期稳定的良好伙伴关系出发,忽视了真正意义上的关系营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增加业务量,许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开展业务时所采取最直截了当的方法是“拉关系”,他们千方百计地寻找与客户有关系的权力机构、亲戚朋友,通过编织“关系网”来签订合约。有的保险公司,为争取大客户、优质客户,不仅采取请客送礼或给予回扣等方法来拉拢客户,甚至采取为客户负责人牟取私利方式来相互利用。这种展业方式既耗费了保险公司过多的人、财、物力,还不易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给今后的公司经营埋下隐患。保险企业一味地“拉关系”,即使拥有“关系客户”,也并不能说明其真正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反而会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而且滋长社会腐败风气和损害他人及社会利益。

五、关系营销在保险业中的应用

实施关系营销,建立与顾客的长期友好关系,并把这种关系视为企业最宝贵的资产,是现代保险企业开展营销活动的一个重要趋势。为了保证关系营销在保险业中有效地运用,保险公

司必须在顾客市场、竞争市场、内部(员工)市场以及影响者市场等所谓扩大市场上实施关系营销策略。

1、顾客市场关系营销策略的实施

顾客是企业利润的直接促成者,在顾客市场上实施关系营销首先是要全面实施市场定位战略,保险企业同其它现代企业一样,首先必须解决好其市场定位问题。从关系营销的角度来看,保险企业的市场定位,实际上是其与特定顾客群体的关系定位,即确定与谁打交道。在确定自己的市场定位时,保险企业要综合考虑其经营的实力,所处的市场环境,自身特色以及历史形成的条件等。其次必须树立“顾客导向”的观念、一切以顾客利益为基准,并将此观念贯穿于保险企业的经营全过程中,要了解顾客的期望,以便能根据其需求为其提供适宜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三是建立企业和顾客之间特殊的情感纽带。费率、条款固然是影响消费者投保的重要因素,然而情感在消费者决策中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企业要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这种魅力来自于产品准确而独特的定位和品牌内涵,以满足消费者的特殊心理需要,这就是顾客对企业的特殊“情结”。四是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险企业与顾客之间不是一次简单的交易,而是一个相互交往的过程,良好的服务会在这个过程中扩大产品的附加价值,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与忠诚度。

2、竞争者市场关系营销策略的实施

在传统的营销观念中,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只存在交往和竞争的关系,同行之间的关系更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在这种营销观的指导下,各企业竞争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如前几年财产险企业间的车险费率战。其实在当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视竞争对手为仇敌,彼此誓不两立的竞争原则已绝非上策。企业之间不仅存在着竞争,而且也存在合作的可能,以合作代替竞争,实行“强强联合”,依靠各自的资源优势实现双方利益的扩张,这种与竞争者合作的企业间关系可视为战略联合。它有利于企业在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的同时更好地利用其它资源,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合作各方将获得比合作前更多的竞争优势和利益。例如,在保险企业当中,一家保险企业的营销做得非常好,而它的险种创新做得并不好,另一家保险企业的创新做得非常的好,而其营销做得不够,这样两家保险企业就可以进行合作,进行优劣的互补,实现知识的转移、资源的共享,以达到双赢。

3、内部市场关系营销策略的实施

由于员工是客户的直接接触者,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观念,决策都要通过员工们的日常工作行为贯彻。因此,内部员工应是保险公司关系营销活动的首要对象,是“大顾客”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善待顾客”,必须首先善待员工,应是大多数保险企业信奉的理念。保险企业在内部市场上实施关系营销,首先要提高员工的满意度。根据服务利润链理论,只有员工满意,他们才会心情舒畅,工作积极,服务才可能周到,才会令顾客满意;二是企业要加强企业的核心价值来影响企业员工的行为,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良好的企业价值观能够使员工对企业产生一种强烈的向心力;三是要承认和尊重员工的个体价值,这要求保险公司一方面应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畅通的信息、流动系统、科学、公正的内部考核制度,并树立群策群力的合作意识;另一方面,加强交流、沟通,兼顾个人需求和企业利益,形成宽松,温馨的人际环境,平等的家园,从而使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

4、影响者市场关系营销策略的实施

影响者指对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的能力有实际的或潜在的兴趣或影响的任何团体。在影响者市场上实施关系营销策略要充分树立“大顾客”和“大市场”概念,为了有效地开展关系营销,保险企业应把存于其营销环境中与自己有重大利益制约关系的主体,即把这些影响者都作为营销对象来对待。这些影响者对保险企业的各项营销活动起着支持,监督,检查或阻挠,干预的作用,所以保险企业应持积极态度,遵循国家的法规,在社会大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争取好的舆论支持。保险企业是社会整体关系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必须以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的关系营销为导向,建立好与顾客、保险人机构、保险经纪人、同业、媒体、内部员工及其他影响者之间的“局域网”,以坚实的关系基础克服困难,争取竞争优势。

第6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一、西方保险营销历史的发展进程

从营销学的观点出发,保险营销就是指通过挖掘人们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满足投保人需求的保险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沟通手段使投保人接受这种商品,并从中得到最大满足的过程。保险营销是伴随着保险商品的产生而出现的,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纵观西方保险营销发展的历史进程,大致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保险营销观念的萌芽阶段。20世纪初期保险市场日臻成熟,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各国颁布了相对比较完备的保险法规以规范保险市场的运作。在英国劳合社组织内有些保险公司开始借鉴工商企业的做法,在个别竞争较为激烈的险种业务上采用广告和促销等手段。随后,许多竞争对手也被迫采用同样的措施,这个阶段可以看作是保险市场营销观念的初步萌芽阶段。

第二阶段是20世纪30年代为保险业“优质服务”阶段。保险企业发现自己靠广告、促销带来的优势很快为竞争者的仿效所抵消,他们还感到吸引一批保户并不难,难的是提高保户的忠诚度,使之成为终生保户。因此,保险公司开始注重服务,但仅把服务片面地理解为对客户的关怀体贴和友好的范围。许多保险公司开始对员工和人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保险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推销技巧,推行“微笑服务”。在此期间,国外保险公司大力推广中介制度,并对人、经纪人和公估人的行为进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为西方保险业后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个时期为保险营销观念的形成期。

第三阶段为保险创新,扩展保险产品的阶段。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整个西方的金融业爆发了一场称之为金融革命的大变革,这场大变革推动了保险营销的迅速发展。许多保险公司开始意识到它们所经营的业务本质上是满足客户不断发展变化的保险方面的需要,于是不断从创新角度考虑向客户提供新颖的、有价值的保险服务。众多西方保险公司开始在金融工具、保险市场以及保险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创新。在此期间各家保险企业纷纷推出了“一揽子保险”、“投资型保险”、养老与疾病相结合保险、汽车与第三者责任险相结合保险等新的功能的险种,并与银行,投资公司、医院、修理场等各种相关机构进行联合经营服务,这些创新的实施为西方保险业带来了新的繁荣,也为保险营销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四阶段为保险品牌战略阶段,即企业形象识别CI战略阶段。20世纪80年代,各家保险企业都注重广告、促销、优质服务和险种创新,那么他们就逐步成为同一层次水平上的竞争者。于是各家保险公司通过建立理念识别MI、行为识别BI、视觉识别VI等子系统来构成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探索如何发展自己的特殊优势。这是因为顾客认为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同质性,然而又没有一家保险公司能成为所有顾客心目中的最佳保险公司。因此,各保险公司开始进行市场细分,对各自经营的险种业务有所侧重,找到合理的市场定位,实施差异化营销战略,以便将自己和竞争对手区分开来。在这期间各保险公司大力宣传自己的经营理念、经营宗旨、制定各部门的行为规范、准则及衡量标准,设计符合企业理念的标识及有关图案、标准字、标准色等,并通过大众媒体或非大众媒体向外界进行传播。这个阶段是西方保险营销的发展阶段。

第五阶段为现代保险营销阶段。20世纪9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保险营销发展,已进入了一个“营销分析、计划、控制”的时期,保险公司在注重传统营销战略和战术后,认识到要使自己的经营业务保持优势地位,获得持久的良好业绩,就必须加强对保险营销环境的调研和分析,制定长期和短期的营销计划,也就是通过分析、计划、实施和控制,以谋求创立和保持保险公司与目标客户之间的双赢交换,达到本企业的目标。同时将战略营销即市场细分、目标市场、市场定位要素和战术营销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分销(place)、促销(promotion)有机结合,综合利用并优化组合多种营销变量,用以实现预期的营销目标。这个阶段是保险营销的成熟阶段。

二、中国保险营销的现状

我国的保险业自1980年恢复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各地以及各保险公司在保险营销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保险营销仍处于低级阶段,营销观念陈旧。营销战略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保险产品观念。这是以险种的改进和开发为中心,以提高现有险种的服务和功能为重点的观念。这种观念在保险业发展初期是有效的,但这是一种以产定销的观念。目前许多保险公司盲目跟随市场热点开发与自己实力不相称的险种,耗费了大量的企业资源而未取得相应的市场利润,这种做法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

(二)以险种的生产和销售为中心的推销观念。现在,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均是采用这种观念,这种观念适应于保险商品市场的初级阶段。然而,推销观念注重的仍然是险种和利润,不注重保户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强行推销会引起保户的反感,从而影响营销效果。

(三)通过获取短期利润来实现企业的长期经营的观念。这是一种“营销近视症”的观念。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需要通过获取长期利益来实现,而不仅是短期利润。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处理好短期利润和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

三、中国保险营销的发展战略

进入新世纪,保险营销将进一步发展,西方各保险公司每天都在创造新的营销策略和竞争方法,使保险行业营销发展空前。借鉴西方保险营销发展进程,针对我国保险业的现状,我国的保险营销可采用以下新型营销战略。

(一)全面营销。对于大型的国有保险公司,由于其机构臃肿、人员繁杂、管理绩效低,可采用内外兼修的“全面营销”战略。保险营销的实质是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设计开发适合此需求的险种,并以适宜的心理方式传递给顾客,这属于外部营销的范畴。然而,保险营销还必须解决内部营销的问题。所谓内部营销是指企业的决策层和领导层合理开发人力资源,帮助下属做好工作。保险公司实施内部营销导向的关键是要培养公司经理、员工及中介人接受以保户为导向的观念。因为保险公司从事第一线工作的员工与保户直接点对点的打交道,其对客户会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重视和抓好保险公司内部营销工作。我国保险公司目前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职能不清,中介人员管理不规范,必须通过相关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一系列的对内营销宣传、教育,使员工理解保险文化,树立营销服务观念,有效管理员工和客户交互式的反应过程。采用内外结合的营销战略,不仅可以修正目前我国保险营销只注重外部营销,而忽视内部营销的诟病,而且可以促使保险公司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二)行业营销。此种战略适用于新成立的专职保险公司。由于保险商品的特殊性和独特服务方式决定了保险营销的行业性。同其他商品的营销相比,保险商品的营销更注重主动性、人性化和关系营销。因此,保险行业营销战略包括主动性营销、人本营销和关系营销三个策略。此三个策略联系紧密可相互配合,以达到最优行业营销绩效。

1.主动性营销策略。保险商品营销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主动性营销。保险营销的主动性表现为三个方面。(1)变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多数人对保险的需求是潜在的。尽管保险商品能够转移风险,提供一种保障和补偿,但它却是一种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商品。对大多数人来说,人们似乎对它的需求没有迫切性。所以保险公司必须通过主动性的营销策略变投保人的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以便实现购买。(2)变负需求为正需求。由于保险商品涉及的多是与人们的生死、财产损失和责任事故等事件有关,对很多人来说,他们从心理上回避保险,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表现为一种负需求,这就需要通过积极主动的营销活动,扭转人们对保险商品的消极态度和行为。(3)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作为保险商品的营销者必须将单向沟通变为双向沟通。通过主动性营销,将企业要传达的信息,按消费者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通过信息传播媒介传递给消费者,并跟踪和注意消费者对信息的反馈,收集消费者对所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意见和反应,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策略,以实现顾客满意。

2.人本营销策略。保险商品营销是以人为出发点并以人为中心的营销活动。保险商品的营销者需要时刻面对自己、面对员工、面对顾客,并实现三者利益统一,形成共赢的局面。(1)面对自己。我国的保险营销者必须首先面对自己,正确地了解自己的需求,使其经营活动令自己满意。保险商品的营销首先是围绕经营者自身的,如果经营者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力,又何愁其行为不能令消费者满意呢?(2)面对员工。从一定意义上讲员工也是顾客,令顾客满意必须首先令员工满意。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还远远不够,据调查表明保险从业人员的流动频率是相当高的,而每个员工背后都有其固定的客户。由此可见,关心员工的成长,注重员工道德的培养,使每个员工都树立起敬业精神和主动精神是保证营销成功的关键。(3)面对顾客。保险营销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顾客满意,所以保险经营者要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针对顾客对外界事物的认知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营销活动,要维护顾客的根本利益,向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

实施人本营销是实现保险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法之一,而将人本精神贯穿到保险经营中,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

3.关系营销策略。现代营销是将企业的营销看作是一个与消费者、竞争者、供应商、分销商、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建立与发展同相关个人及组织的关系是其营销的关键。保险营销作为一个蓬勃发展的事业,更要注重关系营销。(1)建立并维持与顾客的良好关系。顾客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市场竞争的实质是争夺客户。因此,建立并维持与顾客的良好关系,提高顾客的忠诚度是保险营销制胜的法宝。(2)促进与竞争者合作关系的形成。在当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视竞争者为仇敌,与竞争者势不两立的竞争原则已非上策,相反促进与竞争者合作关系的形成,减少无益竞争,达到共存共荣的目的,是现代市场竞争对企业提出的新要求。我国保险公司面对外资保险公司既要竞争又要合作,重在合作,与其共生共荣。(3)协调与政府间的关系。保险经营者要能够采取积极的态度,协调与政府的关系,积极与政府合作,努力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为企业营销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服务营销。从根本上说,保险商品营销就是服务营销,但保险商品服务除了具有一般服务特点外,还具有风险性、限制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保险企业只有建立大服务观念,强化大服务意识,改进和创新服务品种、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才能向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赢得竞争优势,树立良好形象。实施服务营销战略可采取有形营销策略、让渡价值营销策略和文化价值观营销策略。

1.有形营销策略(从4P战术组合到7P战术组合)。由于保险是无形产品的延期服务,保户难以感知,而保险公司又必须让自己的服务给保户以深刻的印象。这就必须依靠与服务有关的有形实物来展示,给顾客一个思维和行动的线索,比如服务设备、员工形象、信息资料、相关客户、服务价格等都能给潜在的、现实的客户一个很好的想象空间。所以保险服务营销组合在原有的4P要素之上,又增加了人、有形展示和过程。企业通过人将无形的服务以有形的实体展现给顾客,可以减少顾客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同时强调人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使服务更加具有互动性,从而缩短了顾客与服务提供者之间心理上的距离,也强调了保险服务中的过程管理等。这些是保险服务营销与有形产品营销最大的区别。

2.让渡价值策略。为了更好的实现保险公司和保户的共同利益,保险公司必须尽可能多地提高保户让渡价值。所谓保户让渡价值是指保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所得到的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之总和与所付出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和体力成本的总成本之间的差额。顾客购买保险产品不仅包括核心产品,即险种提供给客户的最基本的权利价值,还包含有形产品保险合同、期望产品即投保人购买保险商品时期望得到的保障和价值、附加产品即保险企业为投保人提供的额外全程服务和潜在产品包括保险商品在提供险种及服务等方面可能发展的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说,今后保险公司的竞争更多地集中在期望产品、附加产品及潜在产品的竞争上,设法提高保户购买的总价值,降低购买保险商品的总成本,使保户让渡价值最大化,从而提高保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成为企业的终生保户,为企业带来长期利益。

3.文化价值观策略。保险不仅是一种商品、一种服务,而且还是一种文化价值观念。保险商品是一种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互济互助的商品,体现了一种兼爱互助的思想,反映的是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渗透着人本主义的精神。保险是一种文化,而保险企业则是这种文化的载体。因而,每一份保单代表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服务,而且还是整合了保险文化的产物。保险公司不仅可将保单的销售作为服务销售,还可以作为整合了企业文化、保险文化的文化产品加以推广。

(四)应变营销。为适应保险市场的变化和节奏,我国保险企业需要实施应变营销和快速营销战略。这种应变营销战略源于管理学中的权变思想,是一种因变制变的思想。

1.我们首先必须充分意识到信息时代是个公司飞速发展、加速变形的时代,保险营销也必须采取各种新方式。我国保险公司要注意训练员工的客户导向意识,充分了解客户不断更新的需求,善于捕捉市场机会,及时推出新险种、新的概念,为客户提供更新的服务。

2.由于保险服务的同质性,导致了保险营销具有易仿效的特性。所以保险公司只能在产品和服务市场上快速反应,才可以比竞争对手抢占先机。

3.采取应变营销战略便于保险公司利用新的营销技术和手段。

第7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关键词:保险营销;产品创新;发展策略

一、保险业市场营销的内涵

1.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

保险营销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

2.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

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价格有统一管理和限制。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二、保险市场营销管理现状

1.追求市场竞争,忽视市场定位。一些保险公司单纯地把市场营销当作市场竞争的一般手段,为了取得所谓的竞争优势,在几乎所有的业务领域、所有的市场机会都使出浑身的解数,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参与竞争。这种脱离实际、漫无边际和缺乏针对性的经营方式,没有将竞争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市场分析基础上,忽视了竞争者的定位状况和目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评价;没有通过市场细分来发现市场机会,确立明确的市场定位,并将保险公司经营重心放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最终必然导致在市场竞争中无的放矢。

2.重视产品创新,轻视产品推广。一个险种究竟有没有市场,关键就在于能否通过有效的推广工作,使客户了解、接受和喜欢保险公司的产品。当前,保险公司都热衷于保险产品的创新,在保险产品的设计、开发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务。但往往忽略或轻视产品的推广。一些保险公司在产品推广阶段,投入的人力少、推广的方法单一推广的对象不明确。产品推广的滞后,不仅会影响产品的全面销售,也不利于收集反馈信息,进一步推动产品的改进和创新。

3.社会上保险意识、风险意识不够。我国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停办保险业。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才恢复了保险业的经营。但与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目前我国很多单位和个人的风险意识还不够,对保险的认识、认可和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4.促销手段不够合理。目前很多保险公司的营销手段往往停留在传统的营销方法上,而没有考虑到保险这一服务行业营销的特点。保险业的产品不只是一张保单,主要体现为一系列的服务行为,因而具有服务的无形性、不可分离性、可变性、易消失性等与物质产品不同的性质。只有在服务上体现差别,顾客才会对保险公司品牌加以关注。完善的、个性化的、换位思考的服务措施更能赢得顾客的购买力和忠诚度。

5.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我国保险企业普遍采用人海战术,大量招收人员,补充营销一线。这些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偏,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据调查,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

三、如何巩固市场

1.树立公司品牌形象,营造公司企业文化

品牌是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保证。当代市场产品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品牌的竞争。企业要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围绕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来做文章,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保险公司要想使顾客选择自己,就必须树立自己个性鲜明内涵丰富的品牌形象。

2.开发创新保险产品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石。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虽然不断开发新险种,但具有鲜明个性的险种很少,使得各保险公司在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导致过度竞争和内耗较大,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保险公司应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开发、设计新的保险产品,从而提高市场份额,赢得更多客户。

3.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以研究市场、研究客户、研究同业、研究自己为主要内容,为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制定可行性营销方案打下基础。针对不同子市场的特点,推出不同的适应各个子市场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并针对不同客户消费口味的差异开发不同的险种,做到既有的放矢,又区别对待。

4.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8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关键词:关系营销;道德风险;交易成本

基于“社会人”假设提出的关系营销中的关系属于一种非正式约束或制度。非正式制度作为一种隐性规范,在造成特定的经济结果时和正式制度是互为补充的①。在保险市场上,关系营销作为以关系为核心的营销方法在保险制度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在预防与规避保险道德风险方面起到辅助或制约正式制度行使功能的作用。

1 关系营销在我国的适应性

关系营销在中国属于舶来品。它最先由西方学者提出,然而从实践方面来看,中国的关系营销植根于中国的土壤,有着很长的渊源,是地地道道的中国货。

中国的市场营销从一开始就是关系营销。关系营销中的关系主要指的是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广义来讲,人际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通过交往或联系而形成的对双方或多方都发生影响的一种“心理连接”;是“现实社会的实际活动中,通过交往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心理联系和相应的行为表现”,是以心理关系为主的一种显在的社会关系。

中国社会既非个人本位,又非社会本位,而是关系本位。中国在长期的博弈中选择关系(主要是情感性关系)作为解决交易问题的重要手段。而制度一旦形成后就存在路径依赖,具有自我强化的趋势。当我国开始主要利用关系来解决各种交易问题时,关系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不断被强化,于是我国逐步演化成为一个独特的关系社会。不同于西方,中国的文化传统更多地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殊文化背景形成了中国人际关系独特的文化内涵。因此,可以说,中国人的存在体现于关系之中,“从关系而不是其他途径参与社会,一定程度上就是中国人的生活本身”(韩巍、席酉民,2001),关系是中国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可利用的最重要资源。而从中国关系营销呈现出的一种“非经济关系经济关系非经济关系”的模式,可以说中国的关系营销就是中国人由关系参与市场活动或经济活动的外在表现。

当然,中国关系营销实质上已经超出了其原创性含义。但当人际关系中的文化内涵在中国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中体现出来后,特别是通过这种方式与交易方建立起战略伙伴关系时,我们就不能不称之为关系营销了。

2 关系营销与道德风险的预防及规避

关系营销的实质是在双方交易关系的基础上建立非交易关系,以保证交易关系能够持续不断地确立和发生。关系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造成特定经济结果,起着辅助或制约正式制度行使功能的作用。因此,可以说关系营销对预防与规避道德风险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关系,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它被看作是一份没有付诸于文字但却早已被人们所默认的非正式契约。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关系可以被看作能够带来长期收益的产品。通过它,交易双方可以建立起对彼此行为的稳定预期。在建立和发展关系的过程中,由于社会舆论、道德等压力的存在,及对违约的制裁,关系承诺的存在可以减少发展关系过程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

建立关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对人力资本进行投资的过程。当一个社会普遍对关系进行投资,投资越大则违约成本越大,双方越不愿意脱离固有的稳定的关系,进而机会主义行为就越少。同时为了构建长期稳定的关系结构,关系双方需要在共同的价值认知基础上,强化共同的合作意愿并进行积极的沟通,一旦关系结构建立起来,以双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的专用资产投资与双边关系规划链接也会降低双方的不确定性并限制机会主义行为。在现实的交易中,买卖双方之间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情况下,关系就能够起到间接地传递信息的作用,很显然同自己有关系的人进行交易,可以有效地约束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

总之,关系营销是一种以消费者为中心,关注交易双方长期、共同利益的互动式营销方法。一方面,关系营销可以起到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同时通过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关系,间接促进了信息的传递和交流,降低信息不对称,成为“机会主义行为”的防范机制;另一方面,本质上它要求市场交易双方的沟通、合作、双赢,促进各经济利益主体目标函数趋于一致,这也是解决道德风险问题的基本目标。因此,关系营销为我们研究道德风险问题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3 保险关系营销在预防及规避道德风险中的应用:“内部”营销和顾客关系营销

保险是一类特殊的金融产品,作为保险产品本身具有的一系列属性特征决定了保险营销必须通过某一特殊的营销方式来进行――保险关系营销。另一方面,无论是保险人道德风险还是保险公司道德风险,实质都是各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冲突的体现。在保险市场上,关系营销战略的实施将有助于一系列预防与规避道德风险的正式制度(如人制度等)的有效实施。因此,保险关系营销的实施具有必要性和一定的必然性。

3.1 “内部”营销有助于减少和降低保险人道德风险

保险是非渴求性商品。这种产品的避讳性的特点使得人们通常不愿意主动购买保险,大部分保险产品的销售必须通过中介,主要是保险人来实现。特别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保险产品都是通过保险人“一对一”的营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因此,保险人服务态度、能力等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顾客的满意程度,进而影响到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对保险人实施关系营销战略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理论上来讲,保险人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始终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将他们视为保险公司的“内部顾客”来分析具体的关系营销策略。要让人始终代表保险公司利益并为顾客进行更好的服务,公司必须认真对待“内部顾客”的需求,吸引“员工”参与到公司的各项活动中去,创造适宜于人们充分发挥其潜能和才智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从而使“内部顾客”达到满意。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让部分优秀的保险人成为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或专属公司的员工,本身就是对“内部顾客”潜在需求的一种满足。一直以来,我国的保险人处于“边缘人”地位,身份、地位的改变或改变的可能性让他们产生一种归属感。这属于对保险人的态度管理,通过它有助于促进保险人利益目标向公司目标的靠拢,从而对其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限制或约束机会主义动机的产生。

2)创建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包括外显和内隐两大块:营造优美、和谐、公平的工作环境能给人以好的心情,促进员工之间的有效合作,保证公司经营各环节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体优势;对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公司发展历程、经营理念等较清楚的了解,能增进对企业的认识和认同,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塑造或改变“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行为。

3)强化素质和技能培训,使其胜任工作岗位,工作起来得心应手,从而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客观要求保险人必须掌握基本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销售技巧,否则产品信息无法真实、准确地传达给顾客,或者就算能够真实、准确地传达给顾客,没有一定的技巧也可能无法成功。这种情况往往诱发了保险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4)坚持与保险人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激励,激发其工作热情,如制定有利于促进营销导向的奖励制度,给予晋升、表彰、授予荣誉等。

对保险人进行“内部”营销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他们进行态度管理和沟通管理的过程。通过态度管理可以影响和规范他们的行为,如减少保险人的短期行为或隐瞒、误导行为。而沟通管理的实质是信息管理,公司加强与“内部顾客”的信息沟通和交流,一方面可以了解保险人的潜在需求,从而认真对待他们的“内在”需求,并尽量使“内部顾客”达到满意,实现与保险人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可以了解更多关于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的工作态度、行为倾向、风险偏好,依此对保险人进行有效地甄别。甚至可以间接了解保户的真实风险信息等,促进信息在双方之间的流通,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总的来说,“内部顾客”关系营销通过与保险人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和发展长期合作关系,能够对保险人的行为形成较稳定的预期。同时,关系作为制度安排的一种具有明显的节约功能,可以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减少保险人道德风险行为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

3.2 顾客关系营销有利于预防与规避保险道德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顾客关系营销实际上就是与投保方建立和发展长期关系。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服务产品,顾客购买的是未来可能的服务,保险公司将在未来风险发生时提供具体的核心服务,就使保险营销必须建立在长期战略和良好的信誉基础上,与客户的长期关系尤为重要。

客户,尤其是长期客户是保险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保险公司通过顾客关系营销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仅可以保持长期、稳定的客户资源,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和促销费用,提高保险公司效益。而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与顾客保持联系,关注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及需求的变化,保险公司不断跟进,进行质量改进,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服务,不但可以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也有利于创造竞争优势,获得市场竞争的成功。

不仅如此,顾客关系营销对保险市场上的道德风险问题有一定预防与规避作用。主要体现在:

1)保险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与顾客保持联系建立和发展关系的过程,实际是双方不断进行交流沟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过程。保险公司可以收集和掌握顾客信息;同时顾客也对打交道的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有了较深的认识和了解。一旦保险公司与顾客之间建立长期关系,信息交流更加顺畅,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保险公司与顾客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一方面可有效地限制和约束保险公司或投保方的机会主义动机;另一方面,人作为信息传递中介的信息优势地位已弱化,其行为无形中也处于保险公司或投保方的观测或监督之下,不道德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增加,在成本-收益分析下就减少了道德风险行为。

2)关系是建立在双方相互承诺的基础上的。保险公司在与顾客建立和发展关系的过程中,实际上双方同时也在履行彼此之间的承诺,从而建立对彼此的信任。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情况下,关系能够起到间接的信息作用:同与自己有关系的人进行交易,可以有效地约束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从而达到预防与规避保险道德风险的作用。

在营销实践中,企业与顾客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及深度是由浅到深,由表及里发展起来的。两者之间的关系一般分为五个层次:

1)一般型关系。企业把产品销售给顾客后,就再也不与顾客联系;

2)反应型关系。企业把产品销售给顾客后,允诺在顾客遇到问题时给顾客提供服务,但不主动与顾客联系;

3)主动型关系。企业事后主动与顾客联系,协助顾客解决各种问题并根据顾客对产品的意见,改进产品和服务;

4)积极型关系。企业积极与顾客沟通,以各种方式与顾客取得联系,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并向顾客提出改进产品使用的建议或提供有关新产品的信息;

5)伙伴型关系,企业与顾客持续合作,共同发展,企业按照顾客的要求设计产品,而顾客也积极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改善服务质量。

关系营销所要建立的关系,主要是积极型或伙伴型的高层关系。目前,虽然我国多数保险企业已经采取了一些关系营销策略(如客户回访等),但与顾客的关系基本停留在前三种低层次的关系上,与顾客的联系不强,在营销上局限于一般性的顾客满意,而没有进行有意识的培育顾客忠诚。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服务提升、提供附加服务、核心服务、关系专门化等顾客关系管理策略,通过让渡顾客价值达到顾客满意。中国人是关系取向的,这为保险的顾客关系营销创造了条件。同时,由于中国人际关系中情感因素占了很大比重,因此在运用关系营销时,应注重从情感上满足顾客深层次的价值需求。也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降低交易中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阿德里安.佩恩等(梁卿译).关系营销-形成和保持竞争优势 [M].中信出版

社,2002.

[2] 庄贵军,席酉民.关系营销在中国的文化基础 [J].管理世界,2003,(10).

第9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

关键词:湖北 县域保险市场 问题 策略

县域保险是指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保险。大力发展县域保险对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新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湖北是农业大省,县域人口占总人口的80%,县域gdp占全省gdp总量的58%。2004年,县及县以下保费收入达39.39亿元,占全省总保费的32.14%。近年来,湖北省县域保险市场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同其他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例如,2004年,河北省县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88.9亿元,县域保险保费在全省总保费收入中占比为43.2%,在全国属较高水平;处于中部地区的湖南省2004年县域人身保险保费收人为33.52亿元,占全省人身保险总保费收入的36.8%。这表明,湖北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仅与本省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而且还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其他省份。本文在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从营销学的角度探讨湖北县域保险市场营销中的问题及策略。

湖北县域保险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一)营销观念滞后

调查表明,不少保险公司在开拓县域保险市场的过程中,并不是按照现代营销思想去做的,而是按照传统的供给导向型的营销思想去开发市场,即根据企业计划的保费和利润目标,扩张大经营网点,招聘保险员工,从保险公司便利出发选择业务种类与产品供给,建立营销渠道,为客户提品和服务。营销观念的滞后,使得保险公司在开拓县域保险市场的过程中进展缓慢,效率低下。

(二)市场定位不准

一些保险公司单纯地把市场营销当作市场竞争的一般手段,为了取得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对几乎所有的业务领域、所有的市场机会都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参与竞争。这种脱离实际、漫无边际和缺乏针对性的经营方式,没有将竞争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市场分析基础上,忽视了竞争者的定位状况和目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评价;没有通过市场细分来发现市场机会,确立明确的市场定位,并没有将保险公司经营重心放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最终必然导致在市场竞争中无的放矢。

(三)产品开发不够

在调查中可以发现,目前保险公司销往县级市场的保险产品基本上都是从城市到农村的简单转移,没有针对县域居民的专门险种,导致在广大县域销售的保险产品缺乏城乡差异、地域差异和经济发展状况差异。具体表现在:保险险种结构单一,为“三农”量身打造的险种少;产品同质性高,针对性不强,卖点不突出;内容陈旧,创新能力不足;部分保险条款冗长晦涩,使县域居民望而生畏,严重影响到产品的销售。

(四)销售渠道不畅

近年来,湖北省的保险业虽然发展迅速,但主要是依靠保险公司机构和人员的扩展,没有重视多元化销售渠道的建立、健全及维护。目前我省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是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和保险人,电视、电话、银行、邮政、网络及保险经纪人等销售渠道较少。这样一种单一的销售渠道存在着明显的结构失衡缺陷,保险推销人员和保险人素质不高,市场行为不规范,一些保险机构具有明显的行业垄断行为,从而成为阻碍保险业发展的一大难题。

(五)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结构不合理。保险从业人员中,经过专门训练,拥有较高素质的人员较少,绝大多数是保险公司聘请的临时人员,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特别是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保险训练;二是保险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不高,缺少专门针对县域居民的销售策略与技巧;三是部分保险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中只顾赚钱,而不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坑蒙拐骗,说假话,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和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严重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四是保险人员流失率较高,给企业及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如成本过高、服务质量无法提升、严重影响组织绩效、企业口碑不佳等。

(六)服务体系不全

相关研究表明,保险服务水平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客户购买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从湖北省情况来看,保险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服务网络不健全。乡镇是县域保险的重要支撑点。但是,目前除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外,其余公司很少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即使是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许多乡镇营销服务部也只是一个营销员开会、领据和交单的地方,缺乏必要的电脑网络、服务队伍,无法满足县域保险的客户服务需要,山区及边缘地区的出单、理赔服务无法保证,续期收费没有专职队伍,主要依靠业务人员代收,既容易导致保单欠费甚至失效,也不利于公司加强管理。服务内容不完整。过分注重保险推销过程中的服务工作,而忽视保险销售前及销售后的服务工作。服务方式较为落后。传统的服务方式使用得多,现代的服务方式使用得少。

(七)管理水平欠佳

从调查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管理方面缺乏科学性、系统性,重点不突出以及管理方法过于简单。其中最明显的是忽视企业的诚信管理。一是保险公司诚信管理的意识淡薄。大多数保险公司对诚信及诚信管理的内涵及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也极少制定有关企业诚信管理的计划与方案。二是对诚信管理的预期值低。三是缺乏诚信管理的机构和管理的技术与手段。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国内还没有哪家保险公司设有专门的诚信管理部门和配备专门的人员,也没有明确的有关诚信管理的方案和制度,这样就导致诚信管理处于一种“失控”状态,各种失信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从而对公司市场的开拓带来极大的危害。

(八)营销环境不好

保险意识不强。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加上缺乏保险知识,广大县域居民购买保险意识薄弱。诚信的缺失。部分保险营销业务人员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在开展业务活动中,欺诈、误导客户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挫伤了投保者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政策扶持不够。县域保险市场的开发需要很多成本,且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扶持,但目前还缺少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导致县域保险市场的开拓进展缓慢。

湖北县域保险市场拓展的营销策略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应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激活县域保险市场为主线,以保险公司为主体,以优化环境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政府推动、全方位互动的县域保险新型营销体系,通过营销策略创新,大力推进全省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

(一)加大保险体制改革力度,建立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要充分认识到保险公司是开发湖北县域保险市场的主力军,应发挥保险公司在湖北县域保险市场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表现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引导县域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强化股东义务、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作用、规范管理层运作、加强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管理;完善治理结构监管,并通过严格的问责体系,使保险公司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决策和控制机制,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被保险人、投资者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提升公司整体素质。广大企业家要树立学习意识,不断地加强学习,使自己视野开阔,意识开放,以及文化素质,管理素质和政治素质等全面提高,保证自己在管理理念和方法上不落后,从而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大力推进管理的现代化,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加强企业保险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二)创新营销观念,引入先进的营销观念为指导

加强营销观念的创新,大力推行现代营销思想是保险公司成功开拓县域保险市场的前提。

以客户为中心的现代营销观念。要根据不同县域的消费水平和需求特点,根据农民的实际购买力和缴费习惯,有针对性开发一些保费低廉、方便购买、适合县域市场消费需求、条款通俗易懂、具有亲和力的保险产品。要选准产品的市场切入点,避免产品投放“一刀切”。另一方面要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引导客户需求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趋势,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

诚信营销观念。诚信营销是企业将诚信原则贯彻到营销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坚持诚信理念,在整个营销过程中顾及社会、公司、客户以及内部员工的利益,诚实守信,注重长远发展。诚信是最好的竞争手段,也是保险公司稳步发展的基础。开展诚信营销不仅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可以帮助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还是创造客户、赢得人才的有效手段。

关系营销观念。关系营销是以建立和巩固客户的关系为目的,通过集中关注和连续服务,与客户建立一个互动的长期性关系,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营销观念。在关系营销理念中,企业重视的是与客户的关系而非单纯的交易过程,企业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客户的价值过渡以争取客户对企业的忠诚。保险公司运用关系营销理念是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创新营销管理,完善县域保险营销管理体系

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

完善县域保险公司营销组织机构。一是要按照目标客户群的不同,设立营销机构。各级保险公司,包括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都应该设立独立的营销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既懂保险又懂营销的人员进行对营销员的管理与指导;二是要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这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迫切需要;三是要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管理。

加强县域保险客户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基层网点信息化建设,使现代科学技术为县域保险客户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在保证风险管控的前提下,从方便广大客户的角度出发,适当简化承保、保全、理赔等手续;建立完善的客户回访制度。要创新服务手段。要改变“等客上门”的传统服务方式,不仅要以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先进的服务设施赢得客户的满意,而且要积极主动地派出营销人员深入目标客户群中,开展保险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使客户切身体会到保险公司服务的便捷,进而起到扩大和稳定客户群的作用。

不断完善质量标准。保险公司要紧跟保险业发展趋势,在广泛调查、准确研究和掌握客户需求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质量标准。同时,也要加强与改善诚信管理。

(四)加强渠道创新,建立与完善销售网络

根据湖北省的实际情况,在渠道创新、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大力发展县域保险机构,完善网络布局。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在县域设立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简化县域营销服务部设立审批的手续,加快审批速度,对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高管任职资格适当放宽;鼓励和支持专业保险机构在县域延伸机构和业务,放宽县以下兼业机构设立条件,允许农机站、畜牧站等完成企业化改革的涉农事业单位,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险兼业业务。

创新销售模式,拓展业务渠道。在继续发挥直销、、营销等传统销售渠道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和健全兼职个人人和单位人制度,充分利用县域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局、农电所、学校以及农民协会、专业协会等渠道,建立多层次的营销模式,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

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及保险客户的特点及实际需求,积极借鉴国外保险渠道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大力发展其他形式的保险营销渠道。这些渠道有:直接反应渠道、定点销售渠道、保险经代渠道及保险经纪人制度等。

(五)重视人才培养,造就高素质保险队伍

保险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能否培养一支道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县域保险营销队伍,直接关系到整个县域保险发展的成败。因此,在建立优秀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方面可通过以下几方面努力:建立广泛的教育合作机制,多方面的培养保险人才。做好人才的引进工作。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企业的培训工作。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和从业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以及道德修养水平和诚信素质,使每位保险员自觉做到诚实守信、遵守承诺、言行一致、真诚正直。

(六)争取政府支持,完善政策体系

县域保险市场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政府、企业、行业主管、农民及社会的共同参与,全力推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政府要按照“多予,少取,搞活”的原则,为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政策倾斜和舆论支持。

各级政府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强宣传与引导,为县域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加大财政与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建立县域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困扰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各地政府要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保险业的有关精神,把县域保险发展纳入到当地政府的总体发展规划体系,要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把事前预防与事后检查、正面引导与处罚违规行为、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标本兼治,促进县域保险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加强与农业、救灾、救济、财政等部门合作,积极整合支农资金,发挥保险的“放大效应”,支持帮助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保障体系,相关部门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县域保险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