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秸秆禁烧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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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应急预案

第1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1、据环保部2011年9月23日~10月8日对秸秆焚烧遥感卫星的监控情况,期间共监控到河南焚烧火点18个。秸秆焚烧的烟气与秋雾形成了烟雾混合体,导致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雾气弥漫,能见度降低给交通运输造成极大影响,而携带柴火味儿的空气也威胁着人们的呼吸道系统。通知要求各级要对本地区的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巡查暗访,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及早组织人员摸清情况,做到收获一块,及时利用或清理一块,对所清理的秸秆,要进行掩埋处理。同时,应制定防止秸秆焚烧应急预案,市县乡村都要组建临时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工具,一有火情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扑灭。

2、焚烧秸秆导致大气污染。通知规定,对于焚烧秸秆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给予处罚;烧死烧伤树木的,林业公安部门将按照《河南省实施办法》规定,责令当事人补种被损毁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故意纵火行为,公安部门将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将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另外,为督促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近期,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16个督导组,分赴各市地督促检查秸秆焚烧工作。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2013年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按照“行政推动、重点扶持、群众参与、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等措施,以“抓转化、促巩固、提水平”为目标,加大对青贮、生物反应堆等秸秆转化利用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禁烧成果,不断提升秸秆转化利用产业化水平。

二、禁烧范围和任务目标

我镇实行10.8万亩玉米种植田内秸秆全面禁烧,全镇禁烧工作目标是:禁烧区内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玉米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镇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镇和管区、管区和村、村和玉米种植户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包到底、宣传工作深入到底、禁烧责任书签到底、机关干部沉到底。镇领导干部包管区、一般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片,要提前绘制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工作责任区分布图,标明地片位置、面积、户数、责任人以及玉米秸秆转化利用方法等,实行责任到人到地片。

各管区、各村是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管区、各村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本管区、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

各管区、村成立禁烧巡逻队,各村按照每200亩一个人的标准,组建秸秆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不间断巡逻,各村要在田间设立禁烧值班岗,由包村干部、村干部24小时轮流带班值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二)多渠道开辟玉米秸秆转化利用途径

有效转化利用秸秆是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的最根本办法。各管区、各村在搞好组织发动的基础上,强化服务,加强指导,多渠道开辟玉米秸秆转化利用途径。一是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深耕、旋耕、免耕有机结合的技术路线,努力扩大深耕面积,提高秸秆还田质量;二是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实行秸秆过腹还田;三是积极推广大棚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气化、固化等秸秆转化利用新技术。

(三)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机制

将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纳入对各管区、各村的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各管区、各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岗位目标责任未完成。1、出现1处(户)以上焚烧玉米秸秆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因辖区内出现焚烧现象被县政府就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对我镇通报批评,进行督办的;3、对因工作不力,管区、村主要领导干部受到处分的;4、因焚烧秸秆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四)实行考核奖惩机制

玉米秸秆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实行保证金奖惩制,包管区领导、管区书记每人缴纳保证押金2000元,包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每人缴纳保证押金1000元,完成责任目标的村,包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保证金返还并给予1000元奖励。出现焚烧秸杆现象、未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有关管区、村、包管区领导、包村干部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在这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镇党委、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奖励。

(五)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各管区、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应急预案,充分发挥专(兼)职消防队伍的作用,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各村要按每200亩一台的标准配备灭火水罐,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各村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各管区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果断处理。

(六)严厉打击各种焚烧秸秆行为

对违禁焚烧自家田间秸秆或纵火焚烧他人秸秆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处200元罚款。对焚烧秸秆劝阻无效或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责任。镇派出所要组织警力,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密切配合全镇的玉米秸秆禁烧工作,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对玉米苞叶、杂草、树叶以及从地里搂出的碎秸秆,组织队伍及时清理,坚决杜绝林间、林边、林带、路边树下维放农作物秸秆及柴草,消灭火灾隐患。

(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实施责任追究。

1、出现一次焚烧秸秆现象的,对包管区领导、管区书记、包村干部、有关村书记、主任进行通报批评。

2、出现2处(户)以上焚烧秸秆现象,或因焚烧秸秆受到上级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曝光的,对管区书记、有关村书记、主任停职检查。

3、对未按要求进行督导、巡查,,弄虚作假或知情不报的干部,严格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八)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做好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是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水平和能力的现实检验。各级各部门要把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共同确保玉米秸秆全面禁烧和转化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15日—9月20日)。各管区、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好责任目标。各交通要道、村主要街道、交通路口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每村主要街道过路横幅2-3幅、宣传标语50-100条,每管区交通干线过路横幅3-5幅,宣传标语100-200条),张贴禁烧通告。各户确定玉米秸秆转化利用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及转化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和主动禁烧的自觉性。

第3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禁止焚烧秸秆已经讲了好多年了,秸秆焚烧之害,也已经在全国人民心中达成了共识:不仅会造成浪费资源、污染空气,威胁人们正常起居和身体健康,还会影响交通,甚至引发火灾,破坏土壤结构,进而影响到整个城市和国家的形象和经济发展。在秸秆禁烧方面,虽然环保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各方面的努力。但由于部分地方农民对秸秆燃烧的危害认识不深,前期的经济投入较重,无法负担,还有相关的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导致目前秸秆焚烧的现象仍较为普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1、我国秸秆禁烧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

一是秸秆生产量大,农民的环保意识淡薄。据权威部门经过调查做出的相关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各种农作物秸秆超过6.5亿吨”,在以前,秸秆多数情况下都是作为牲畜饲料,还可以用来进行生火来解决日常生活的温饱问题,但当前,人们更多的改用电和煤烧饭,秸秆随即成为被闲置的资源,二是环保等执法部门管理难以到位。按目前国务院职能分工,秸秆禁烧工作归属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然而,秸秆禁烧是一系统工程,它涉及除农业、财政、交通、环保、民航等6个部门外,还涉及公安、银行、科技、林业、文物、电力、信息产业等十几个部门,一个同等级别的环保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十几个部门,难度可想而知。三是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尽管《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秸秆焚烧及其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露天且无任何处理的条件下,如果发现焚烧秸秆者,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作出相应的罚款处罚。经过长期的实践结果表明,该方案可实践性性能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的问题。况且,焚烧秸秆不是个案,绝大多数农民争相参与,环保部门的执法力量薄弱,要深入农村一线执法,更不现实。四是收获周期短加大了秸秆禁烧的难度。现在农村年轻力壮的劳力,大都外出打工,在家从事耕作的大都是老弱病残,再加上小麦收获期不足10天,收割机收割后,马上就要复种,午收季节外出打工返家的农民兄弟为了尽快外出,若使过高的麦茬人工还田费工费时,并与耕作播种形成矛盾。也有农民曾经尝试过“秸秆还田”的方案,但在实际情况的操作中,并没有达到原先的目的。这是因为麦秸秆蜡质较为重,若在还田之后,没有雨水的滋润,则会导致部分深埋的秸秆无法腐烂,这样不仅不能让秸秆转化成肥料,还会造成接下来续种的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五是用机械收割农作物的监管不够。现在,会出现许多农民用收割机来进行作业,由于监管的范围较大,管理力度不够,再加上夏收时间过少,若采取严格的监管管理政策,还会适得其反,造成机割手不够,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现在,许多联合收割机业主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质量。例如:为了节约时间、防止机器过于磨损,都没有把麦茬彻底割掉,导致无法处理秸秆满地都是,又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了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六是秸秆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尽管现在国内已经在秸秆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可以将秸秆改造成其他的肥料,但因为改造开发成本过高,以及效果不够好,使这个方案难以继续进行。

2、对策及其建议

2.1相关部门加大宣传范围和力度,以提高农民的意识。一是相关部门要从整出发,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关于秸秆焚烧危害的活动,增强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及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各新闻单位应将该项工作列为宣传报道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氛围;三是动员农村的先进份子,以及较为积极的人员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为改善目前的秸秆乱焚烧现象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2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网络管理。各地的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重视秸秆禁烧工作,要时刻记住本自己肩负着改良居民居住环境的重任,切切实实地实施这项任务,认真落实到底,持之以恒、不懈为此做出努力。根据秸秆禁烧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一级紧扣一级,把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的部门,明确各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将禁止秸秆焚烧工作进行到底。

2.3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但市场体系相关政策却没有发育健全,没有相关准确的市场信息作为我们的指导方向,造成农民认识不深,从而扩大不必要作物的生产,与当下的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相反。因此,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采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调整农业结构,做到农民心中有数。让农民根据市场导向,明确该引进哪种农作物和减少哪种农作物。

2.4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改革不断深入,应该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因此,国家应该制定相对应的经济政策,使秸秆的再循环利用效率达到最高,农业、农机监理等部门要把好农机关,加强对麦收现场的监管,控制住麦茬高度。广泛引进微耕机、粉碎还田机、埋草机、气化炉等机具设备。除此之外,政府应该把秸秆循环利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资助农民筹集资金,制定一些合理的政策增加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以达到从根本上为农民着想,以达到解决秸秆禁烧难的问题。

结语:解决秸秆焚烧难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的问题。因此政府部门,环保部门,以及相关的人员都要团结一致,联合查处问题,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为尽早解决问题而共同努力。相关部门还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法规,紧抓秸秆禁烧的督查,合理开设培训课程,共同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效率。当发现有秸秆露天焚烧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相关教育,绝不能对这样的情况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更快,更全面地解决秸秆焚烧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吴江红,秸秆焚烧的原因危害及应对措施,《农机服务》[J],2008年第4期;

[2]邹明懿,农作物秸秆焚烧的原因及解决途径,《江苏农机化》[J],2009年第6期;

[3]高健敏,焚烧秸秆的危害,《安徽环境》[J],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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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一、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分解落实市政府确定的我区“十二五”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制订实施2012年污染减排计划,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完成6个减排项目,加强对已完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完成环境统计工作,建立符合规范的环境统计数据库。

二、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三是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四是进一步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防控环境风险。二是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分类监管防控体制和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三是加强风险源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审查、备案、演练工作。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认真落实环评制度。二是加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三是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加强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一是加强生态市责任书的调度、考核,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监督管理。二是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会同区文明办开展2012年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三是做好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六、严格环境执法。一是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环保联动、12319城市公共服务热线环保联动和新闻媒体热线联动工作,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二是认真落实省“四个办法”要求,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三是全年组织开展4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手段,有效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四是稳步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强化环境监测。科学合理制定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计划,开展好突出环境问题及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做好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河流断面水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要素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分析能力,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

第5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对今年工作的部署重点突出、任务明确,现在的关键就是要狠抓落实。大家回去之后,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汇报好。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没来的,要注意把这次会议的精神及时向本地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这样,一方面能让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全面了解市政府今年环保工作的具体部署;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更好地争得主要领导对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今年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要传达好。这次大会既对20*年环保工作的成绩进行了总结,也指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分析了当前形势,并对今年如何更好地开展环保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同志们回去后要主动向本地的领导建议,通过环保大会等多种形式尽快把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特别是要组织好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贯彻,同时要组织学习国家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在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贯彻情况要及时向市局反馈。

第三,要谋划好。就是在吃透省、市两级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集思广益,进一步理清本县2009年的工作思路。同时,对哪几项是重点?怎么抓?怎样完成好今年环保工作任务?由哪些部门承担?诸如此类的问题,各单位都要搞清楚,做出安排。

第四,要落实好。就是按照既定的任务目标,从现在起一项一项抓到实处。标准要高,动作要快,方法要对,关键要干,效果要好。这方面,一定要突出一个“严”字,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格考核。每项工作都要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明确。要按照年初建帐、年中查帐、年底算帐的要求,加大调度和督导力度,保证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落到实处。

二、对做好今年工作提几点要求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今年是经济发展面临十分困难的一年,同时也是推进污染减排、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冲刺年。在今年的工作中,如何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按照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的要求并归纳大家讨论的意见和建议,我感到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切实抓好环保目标管理。明确环保工作目标是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大家要深刻认识环保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围绕目标实现,想办法、定措施,真抓实干,确保环境质量的改善。在近几年的环保目标管理中,有的单位思路明晰,方法正确,措施得当,在建帐、明帐、查帐、算账上有既较果好又实用的办法。如安新县把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的内容,逐项分解到县直部门和乡镇,县环保局对本局承担的任务再进行细化分解,每个单位都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完成标准和时限,并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特别是在需要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上,县环保局经常汇报,政府不定期的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分配任务,明确责任,限时办结。但是,也有的单位在目标管理中重视程度不够,措施跟不上,工作完不成,考核成绩自然较差。现在,省对市、市对县的09年环保目标考核办法还均未下达,但时间不等人,各县(市、区)可参照去年市对县的环保目标考核办法先抓紧安排。特别是近几年环保工作排名靠后的县(市、区),环保局更要及早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提出建议,尽快拿出今年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在此基础上,还要注意安排部署好,协调调度好,尤其是对完成目标任务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今年仍然没有拿出改进办法的单位或部门应建议政府重点调度,确保环保整体工作的上档升级。

二是强力推进污染减排。按照控制增量与削减存量并重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深挖潜力,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减排计划。要切实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新增量控制住。严格按照“减二增一”、“减一增一”的建设项目总量审批标准,提高一般产业的准入门槛,为绿色产业、清洁产业保留发展空间;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能,推进印染、制革、造纸、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的整合升级和园区化经营,在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污染负荷;大力推进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应用,通过控制燃煤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要切实谋划一批重点减排治理项目。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尽早建成并投入运行,发挥减排效益。要把本地涉水企业的达标升级改造作为化学需氧量减排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能力。要将4吨/时以上燃煤锅炉的高效脱硫治理和清洁能源改造作为中心任务,切实将二氧化硫削减下来;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进一步提高污染减排能力。要切实抓好管理减排,做到三个到位,即对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监测到位,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检查到位,对擅停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到位。同时,还要重视抓好环境统计、清洁生产工作。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测工作,各县(市、区)环保局要与市环境监测站搞好配合,每季度初要与辖区内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协调好监测时间。对停产的企业,必须由各县(市、区)政府出具停产证明。通过不断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减排措施实实在在发挥好减排效益,不打折扣。

三是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工作。关于这一点,刘宝玲市长已在上午的大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做好“调结构、服好务、把好关”三件事。我们必须认真领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除了刘市长讲的,这里我再强调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检查力度。当前,就是要进一步开展好建设项目清理专项行动,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未批先建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限期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政策的要坚决取缔。对批建不符的建设项目,要纠正违法行为,限期进行后评价。对越权审批的建设项目,要按照管理权限的规定,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对超期试生产的建设项目要限期验收。对降低环评级别的建设项目,要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另一方面,在审批过程中,要依法公开环评信息,提高公众参与程度,通过召开公众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公众在环评审批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切实抓好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去年由于受奥运会、金融风暴的影响,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运行,给我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大部分县(市、区)都能顶住压力,想办法,找出路,努力挖掘费源,从而使全市较好地完成了省下达的排污收费任务。20*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4300多万元,较上年增长18.3%,即667万元,这是大家克服种种困难、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满城和顺平,分别完成了市下达任务数的149%和142%,但也有个别县完成的不够好,唐县、曲阳和定兴只分别完成下达任务数的27%、40%和49%。依法征收排污费是《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在今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各县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排除干扰,坚决依法征收排污费,同时对省下达的提高SO2、COD征收标准要落实到位。这方面,今年要坚决克服个别县(市、区)以往出现的将一部分企业划为县明星企业或县重点保护单位,不允许环保部门对其征收排污费;未按《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征收,未对企业排污量进行认真核定,随便趸个数,导致排污费不能足额征缴和征收面不全。要稳步推进排污申报核定工作。申报核定人员对污染源的申报数据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切实做到核定依据充分,杜绝收费核定无依据等不规范行为。今年市局要开展排污费专项稽查工作。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42号令《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要求和省环保局2009年度工作部署,我市制定的《2009年度保定市排污费稽查工作安排意见》已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09年排污费征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是进一步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去年的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在举国上下齐心迎奥运的背景下,经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可以说是打了一个漂亮仗,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全市范围内真正实现了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北京奥运会的环境安全,受到了国家、省和市的高度赞扬。但是,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却不那么理想,由于出现了松懈情绪,没有夏季抓得紧,一些县(市、区)天天着火冒烟,多次受到省、市领导的批评,还有的县主管领导被诫免谈话。今年,为继续保持去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良好势头,避免秸秆禁烧工作出现被动局面,希望各县(市、区)提前谋划,借鉴去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的作用,早研究、早动员、早宣传、早部署,真正形成真抓严管、同心合力的局面,同时按照即将下发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生态补偿办法暂行规定》,协调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大力推行秸秆还田和合理利用,以收到应有的效果。

六是积极抓好生态创建工作。22个县(市)必须抓紧完成优美城镇的规划编制并抓紧评审,这已列入年度干考目标。要加快实施生态市、生态县规划中所谋划的工程项目。积极探索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抓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评估与现场检查。进一步推进阜平县银河山创建省级自然保护区,易县云蒙山和唐县大茂山创建市级自然保护区,曲阳和唐县的西大洋-王快水库创建市级水资源保护区工作,这项工作已列入省生态创建规划,务于今年完成。要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巩固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取缔成果,确保水质安全。积极实施跨界河流考核及生态补偿机制。今年,省局已制定河北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跨界断面考核及生态补偿办法,并列入2009年度省干考目标。我市的九条河流26个断面列入考核范围,请有关县(市、区)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实现水质保护目标。参照省里的做法,我市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也制定了《保定市跨界河流考核及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所有跨界河流断面均列入对各县(市、区)的干考目标范围,现已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实施。

七是切实抓好环境安全检查,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去年奥运安保的基础上,要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继续对辖区内各类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水源地、河流、人口密集区、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安全隐患,对重大危险源、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对存在违反产业政策、未批先建、超期试生产、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必须依法做出处理,而且要责任到人,确保处理落实到位。凡是对河流、水源及自然生态存在污染隐患或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存在威胁的选矿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或生产工艺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必须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完善企业应急指挥机制,落实应急装备、应急器材的配备,落实事故现场围堰、雨污分流、应急事故池等应急硬件建设和环境应急物资的储备。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装备的日常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管理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环境安全隐患企业档案;组织对重点部位的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八是切实抓好环境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所引发的各类环境矛盾和纠纷日益尖锐,环境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并且呈现数量大、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如果处理不好会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20*年,市、县两级共受理案件数2071件,虽然相比2007年降低15.26%,但由于我市基数大,总量仍排在全省前三位,因此形势依然严峻。这要引起我们各级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辖区内,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不解的重点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坚决杜绝因处理不当、不公平、不彻底等情况,引发群体性的越级访恶性事件。要注重提高环境工作者依法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素质,具备较强的专业和法律知识,能够处理和解决棘手问题,使群众满意、息诉罢诉,有效降低重复访案件。要在认真办理群众案件的同时,主动出击,加大排查力度,严力打击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彻底消除企业的污染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案件的发生。要加强环境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结合每月《环境月报》,全面做好信息的搜集、分析研究工作,准确掌握环境动态,尤其是对紧急、重大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送,确保能够掌握主动,快速决策,有效应对。

第6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1、积极争取增加补贴资金,力争落实省市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比上年增长15%。同时,针对今年即将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科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充分做好对接准备工作。

2、继续实行“抓阄”这一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的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措施,严控冒名顶替、倒号卖号现象的发生。

3、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种植关键环节的变化趋势,重点补贴大马力拖拉机、玉米联合收获机、秸杆还田机、深松机械、粮食烘干机械、露天蔬菜生产等机械,优先向农机合作社、示范农场、示范园区倾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

4、与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强化以“人、机、户”三方合影到户为主的监管措施,确保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5、积极为农机生产加工企业搞好服务,做好将其生产的农机产品列入补贴目录的争取工作,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二、强化农机安全监理,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定期开展农机、公安联合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演练,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7、尽快更新监理考试车辆,配备专门的农机安全技术检测线,提高农机安全检测水平。

8、逐步在农业机械保有量较大的镇(街道)、合作社、村,设立农机安全协管员,建立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形成“政府负责、农机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提升我县农机“三率”水平,确保年内农机年审率提高5个百分点。

9、强化农机安全宣传和责任落实,确保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加大“平安农机”创建力度,争创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个,“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3个。

三、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着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10、以农机合作社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作业领域不断拓展为重点,积极推动合作社库房建设用地等政策落实,鼓励和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和农机订单作业、规模作业、农产品初加工,努力实现合作社“量扩、质提、效增”,推动全县农机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力争实现土地流转1万亩,土地托管5万亩。

11、组织合作社外出考察、参观交流,学习先进,开拓眼界,提升境界,全面提高合作社建设的水平和档次,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效益,打造我县合作社发展的新亮点,培育在省内外拿得出、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今年新增农机合作社3个,总数达到33个,其中“五化”农机合作社达到12个。

12、坚持资源整合、多方共赢,积极推进社社联合、社企联合、社校联合,让机具、技术、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充分整合,让各方面优势等到充分发挥。督促指导承担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的6家合作社,按时、保质、高效完成10万亩作业任务,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四、围绕提高粮食综合产能,着力提升三夏、三秋农机化生产水平。

13、提前摸清各地区机械数量、技术状况、市场需求,尽早把跨区作业证发放到位、机具检修到位,健全完善作业用油保障供应、灾害天气应对、事故纠纷处置等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机械组织调度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抓好春季机械抗旱、夏秋机收机播、应急抗灾救灾,为全县粮食丰产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14、围绕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星级维修网点创建,扩大农机维修“4S”店成果,带动全县农机维修上规模、上层次、上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妥善解决农机投诉案件,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15、以农机合作社成员、农机作业能手为重点,继续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既精通农机驾驶、维修技术,懂农业、农艺栽培技术,又善于创业兴业的农机从业人员,并使这支队伍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主力军。

五、积极实施农机化作业项目,着力提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16、抢抓国家、省市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的机遇,大力推广土地深松作业,并争取尽快纳入作业补助试点。

17、发挥好县财政10万元保护性耕作项目资金的导向作用,通过宣传推广、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大力推广秸杆还田、小麦宽幅精少量播种机械化技术,开展玉米机收、秸秆还田、土地深松(耕)、小麦宽幅精少量播种“一条龙”作业,提高耕种质量和效益,努力从源头上实现秸秆禁烧。

18、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经济作物机械化。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确定1-2种特色优势经济作物作为发展重点,着力加以推进。通过建立示范推广基地、召开展示演示会、开展技术培训等措施,实现在机具数量、作业面积上有较大突破。

19、统筹推进山药、林果、畜牧、农产品加工等农村各业机械化,为农业农村经济繁荣发展提供全面有效支撑。

第7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一、制定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省、市环境监察工作要求,我队列出了2014年环境监察八项工作重点:一是全面开展排污收费工作;二是继续强化污染源巡查,认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的巡查;三是继续加强环境风险源,风险点的排查;四是认真开展环保各项专项行动,开展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的环境专项行动”为主线的各项专项行动;五是加强城市环保执法,重点针对油烟污染,娱乐噪声等认真开展执法;六是深入开展生态监察,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饮用水源管理开展巡查;七是强化环境,污染纠纷的调处工作;八是进一步提升部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巩固二级大队达标成果。

二、强化排污费申报登记,规范征收收管理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二是强化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的使用。以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为平台,很好地完成了2014年年度排污申报和审核工作。三是依法公开排污费征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排污费征收政务公开的规定,强化国控企业排污费征收网上公告工作。到目前为至,共征收排污费120余万元,征收对象80家。

三、加强环境监察巡查,确保环境安全

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每周2次,省控及一般污染源每月2次进行现场巡查,加大对工业园区、食品园区等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半年来共现场检查301次,其中,限期治理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87次,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98次,饮用水源地现场检查38次,并做到了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意见、有处理结果。一是加强了重大节假日期间对污染源巡查,防止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二是继续加强了污染源的排查,并加大后督查力度,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下达现场监察文书或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上半年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监察意见书43份,立案查处3起,已结案2起,处罚金额5.2万元;三是制定了《2014年秸秆禁燃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为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四是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为我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五是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环境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四、狠抓环境处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及时处理环境,努力共建和谐社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2014年上半年,大队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十分重视对案件的梳理和总结,分析的动态,及时掌握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以预防环境的发生。上半年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来信来访25件,其中:“12369”热线电话9件,12345市长热线转办3件,大队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

五、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1、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大检查。为确保我区环境安全,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区从2014年1月2日到2014年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一是排查饮用水源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二是排查沿江沿河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点企业6家,其中化学品企业4家,经查,我区范围内沿江沿河无涉油企业,无涉尾矿库企业。

2、开展大气污染环保专项行动。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3月份在全区开展了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严查环境敏感区域,突出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和食品园区),重点行业(造纸、化工),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台账,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3、开展省环保厅关于环保执法年的专项行动。从4月到10月,在全区范围开展十大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开展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检查;五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六是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七是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八是开展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九是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十是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工业园区、食品园区等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区环境安全;

第8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基础完善与科学治理相促进、区域合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同步,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新机制,着力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工业废气、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各类污染物的综合治理,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灰霾、臭氧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高公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把建成经济发达、生态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现代江南名城而努力。

二、行动目标

经过4年努力,到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控制在较低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降尘强度比2013年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落后产能淘汰政策,提前完成水泥行业“十二五”淘汰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建立提前淘汰落后产能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快生产技术装备更新换代,大力淘汰热电、印染、化工、货架等行业的落后和低端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板块,严格控制大气污染重点行业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到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达标企业超过200家。(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各板块。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压缩过剩产能。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推动压缩过剩产能。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各镇、各板块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完善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各板块)

3.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坚决遏制“两高”行业扩张产能,全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市各相关部门不得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两高”项目。(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4.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要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新增供电、供水。(责任部门:经信委、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住建局、金融办、供电公司、各板块)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5.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要求,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少于580厂次,推进各类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审计,全面评估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的效益及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大力推广缓释肥料、有机无机复合肥等新品种,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和施用过程中气态氨的排放。(责任部门:环保局、经信委、农委)

6.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载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到2017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部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责任部门:环保局、商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相关板块)

7.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化工园区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污染调查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省规定时间和排放限制标准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等先进技术,加强化工、医药、印染、表面涂装、涂料生产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废气排放源整治工作。开展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作,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推广绿色汽修技术,使用节能环保型烤漆房,配备漆雾净化装置和有害挥发性气体净化装置,有效过滤漆雾和有害挥发物。开展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大气污染预防预警能力。(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经信委、质监局、相关板块)

(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结构

8.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根据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将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分解至各板块及重点行业企业。到2017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75%以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煤炭消费新增量,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相关板块。)

9.大力提高清洁能源保障水平。将能源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保障纳入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制定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激励政策。着力推进液化天然气(LNG)储罐场(站)项目、加气站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输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增加天然气供应能力。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禁止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使用。到2017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0%,光伏、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发电规模装机总量达到10万千瓦,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总能源比重。(责任部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局)

10.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4年底前,根据全省节能改造推进计划制订本市计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低于本地区平均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大力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重点抓好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到2017年,实现改造节能超过100万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3年降低10%左右。(责任部门: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相关板块)

11.积极推广绿色建筑。2014年,根据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出台《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学校、医院等政府性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政府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在审批项目时明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大力推广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2014年新增40万平方米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到2015年,全市项目总面积超过170万平方米,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质监局、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

12.优化集中供热布局。落实《市热电联产规划》,除上大压小外,全市不再新建燃煤热电厂,对现有燃煤热电企业进行布局优化调整,加快小热电企业的整合淘汰,到2017年,全市整合淘汰3-5家热电企业。与此同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推进发电厂30万机组集中供热改造,逐步扩大供热范围,提高供热能力。(责任部门:发改委、环保局、相关板块)

13.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制定全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建设要求,“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于2014年底前予以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全市单台容量≤10t/h或额定功率≤7MW的燃煤锅炉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全市城市建成区、集镇区、生态红线区、禁燃区以及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镇级以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单台容量<20t/h或额定功率<14MW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单台容量≤10t/h或额定功率≤7MW的燃煤锅炉。(责任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质监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14.提升燃煤设施污染治理水平。到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电力钢铁行业烟气治理工作,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确保按期达到国家、省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责任部门:环保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四)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15.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积极推行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强化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实现市镇村公交全覆盖,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客运枢纽和换乘体系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提高公交吸引力和出行分担率。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推进绿波示范道路建设和城市交通微循环改造,提高道路通畅率。2015年6月30日前,出台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到2017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责任部门:交通局、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16.科学规划机动车发展。科学制定机动车发展规划,通过提供通勤班车、校车服务,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等措施,鼓励绿色出行,合理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责任部门:发改委、公安局、交通局)

17.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制定出台《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贴、依法查处等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激励机制。2015年底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到2017年,再淘汰一批老旧机动车。(责任部门: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

18.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在出租、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或“油改电”,加快加气站等清洁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满足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到2017年,全市推广使用15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城乡公交和出租车清洁能源化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发改委、交通局、财政局)

19.提升燃油品质。按照市油品升级时间表,供应符合标准的汽、柴油,定期开展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禁止不符合标准的油品进入市场,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发改委、质监局、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

20.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对新登记注册和外地转入的汽、柴油车全面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对不符合车辆不予注册登记。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完善机动车检测监控平台建设,机动车年审排气同步检测率达到100%,机动车排气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签章手续,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逐步将摩托车和低速汽车纳入环保定期检验范围,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加强在用车排气监管,2016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和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开展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责任部门: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

21.开展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积极实施杂货码头移动式装卸机械“油改气”或“油改电”以及港区水平运输车辆(集卡)的“油改气”技术改造,到2017年,杂货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气)”比例达90%以上;实施港口LNG加气站建设,为港作船舶、港作车辆及其它流动机械使用LNG清洁能源创造条件;推广低碳绿色照明工程,鼓励港口码头运用LED节能灯具,并采用分段、分时控制照明亮度、调整功率、无功补偿、高精度稳压等方式降低电能消耗、延长灯具使用寿命;大力推进内河船舶“油改气”,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淘汰一批非标船型和老旧船。(责任部门:港口局、交通局)

(五)规范建设行业管理,有效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22.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探索建设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区,推进绿色文明工地创建。落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严格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在工地的,应设置围档并覆盖,定期洒水;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大力推广预拌砂浆,全市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使用预拌砂浆。(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

23.强化对拆除工程现场的扬尘控制。城镇建成区、生态红线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拆除工程全面杜绝野蛮施工,做到洒水压尘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或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以上预警时,应当停止拆除工程。(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局、相关板块)

24.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和工程运输车辆管理的意见》,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和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全面完成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造及动态监管平台终端安装和系统建设,完成城区建筑渣土固定储运场和终端处置场建设。(责任部门: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

25.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道路机扫操作规程,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责任部门:城管局、财政局)

26.实施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工业企业煤堆、物料堆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使用仓库、储罐、防风抑尘墙、防风网、挡风屏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或半封闭性措施,避免工业企业煤堆和物料堆的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港口局、发改委、相关板块)

27.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加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绿廊、城市湿地及城郊大环境绿地建设,构建城郊乡一体化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2014年,市区建成区绿地率达41.95%、绿化覆盖率达45.2%,到2017年绿化覆盖率达46.01%。(责任部门:绿委办)

(六)全面控制城乡污染,开展多污染物协同处理。

28.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严守生态红线,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责任部门: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

29.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落实《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2-2030》,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开展餐饮业布局调整工作,严格新建餐饮服务场所的审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餐饮服务场所。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就餐座位在250座以上的餐饮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对露天烧烤的治理,对有门面的烧烤店一律不得在路面烧烤,对无门面的设立集中区。强化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的环境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责任部门:商务局、规划局、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城管局、相关板块)

30.强化生物质禁烧和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木材、锯末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贯彻《关于深入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的实施意见(2013-2015)》,加大秸杆禁烧巡查督查和考核力度,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编制秸杆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到2015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农委、环保局、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相关板块)

31.开展有机溶剂产品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积极推广使用无污染或低挥发性的水性涂料、环保型溶剂等,逐步减少高挥发性油性涂料、有机溶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责任部门: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

(七)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3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大气污染源专项调查,2014年底前建立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逐步完善污染源排放清单长效管理机制,动态更新排放清单;加强灰霾、臭氧的来源解析、迁移规律等研究,找准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增强大气污染治理的针对性。(责任部门:环保局、相关板块)

33.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对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站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完善超级站建设,提升各子站的监测能力,形成以超级站为中心、若干子站为补充的监测网络,及时真实监测和反映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完善环保、气象等部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互换监测分析资料,到2015年形成预测预报能力并建成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责任部门:环保局、气象局)

34.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2014年完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并采取工业污染源限排限产、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等应急控制措施,将大气环境污染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责任部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35.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开发“天气”手机APP应用软件,利用媒体、网络、手机软件等渠道及时空气质量状况。建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环保局、气象局、相关板块)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年度考核,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责任部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强化政策引导。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制订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适时开征工业粉尘、工地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完善排污权交易等相关规定,2016年,在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对涉及民生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锅炉整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等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责任部门: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国土局)

第9篇:秸秆禁烧应急预案范文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北京市任务细化分解方案》、《门头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门头沟区VOCs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和峰值有所降低。但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并不巩固,尤其2020年一季度整体反弹,既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也影响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坚持首善标准,充分发挥“争第一”精神,统筹疫情防护和秋冬季攻坚各项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推进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管区领导就各自分管领域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在重污染期间,分管区领导要对各项污染过程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全区“大环保”思想,严格落实《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完善区级统筹、部门落实、镇街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深化大气污染防治“0.1微克”行动,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镇街要聚焦PM2.5、TSP、降尘量等重点任务指标,发挥好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量,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任务责任。各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到科室、到数据、到网格,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多发问题,确保“十三五”目标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各执法部门要统筹好督促检查与帮扶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精准帮扶,对存在问题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提升。全力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多部门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施工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无证无照、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保洁水平,强化监测治理能力,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完善属地降尘监测网,增设降尘监测点位,加大降尘监测频次,加强区域降尘分析和措施研究。

四是强化调度,严格考核。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办公室落实“日巡查、日通报”机制,每日对各镇街空气质量、TSP进行排名、通报,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排名、执法等情况。自2020年10月起,各相关部门要统筹秋冬季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进展情况,纳入每月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市委生态文明办。

 

 

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

 

序号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任务措施

牵头区领导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1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秋冬季期间

2020年10-12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

2021年1-3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5天以内。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信局

区住建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2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城子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1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潭柘寺镇低于35微克/立方米;军庄镇低于32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31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29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28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2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2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24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3

2021年1-3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潭柘镇低于53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东辛房街道低于43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永定镇、妙峰山镇低于41微克/立方米;龙泉镇、雁翅镇、大台街道低于40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城子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33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4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加大道路洒扫保洁力度、加强重型柴油车、餐饮油烟、汽修维修、加油站、在施工地等污染源治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消防支队

龙泉镇

军庄镇

大峪街道办事处

城子办事处

5

2020年10月底前

同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广宁路街道办事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日常联合执法巡查,建立志愿者巡查队伍,加大对永定河文化广场东侧在施工地以及爱玛裕、喜玛峪等地区污染源联合治理力度。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大峪街道

6

老旧车淘汰

2020年12月底前

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载货汽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

张翠萍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财政局

7

加强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车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建立“环保跟着交警走、交警吹哨其他执法部门报到、跨区域执法”等执法模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进京路口、辖区内主要道路采取24小时执法或机动24小时执法检查方式,提高车辆拦截率,长期坚持联勤联动机制,提高路检执法效能。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8

加强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

2020年12月底前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将其列入超标车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驾校教练汽车以及从事运输经营的轻型汽油车辆、重型柴油车辆进行入户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9

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监管

长期坚持

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数据后台筛查等方式,对门头沟区机动车检测场实现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车虫”违规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10

划定高排放控制区

秋冬季期间

研究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的监督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1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按时间节点完成

组织动态完成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依法查处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全区各类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排查建账、执法查处,发现一起排放不达标的处罚一起。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2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以施工工地、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3

强化降尘量控制

长期坚持

2020年10至12月,各镇街降尘量不高于3.0吨/平方公里·月。2021年1至3月,按要求控制降尘量。

张翠萍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14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09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07微克/立方米;军庄镇、龙泉镇低于104微克/立方米;永定镇、潭柘寺镇低于96微克/立方米;东辛房街道低于94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87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84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72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6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68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58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5

2021年1-3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35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127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潭柘寺镇低于132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妙峰山镇、王平镇、大台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133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112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100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6

道路扬尘管控

长期坚持

持续开展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评价,定期通报全区平原区道路尘负荷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17

强化裸地扬尘治理

长期坚持

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2020年裸地整治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裸地整治责任,建立健全落地治理动态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裸地100%苫盖、绿化、无起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林绿化局

区工程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规自分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

18

倡导文明祭祀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倡导市民在寒衣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期间,采用社区共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绿色的祭扫方式。

张翠萍

区民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19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于10月底前完成一轮“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散乱污台账,杜绝虚报、瞒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坚决依法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20

推进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

2020年10月底前

持续推进辖区餐饮油烟净化改造,全面梳理辖区2019年以来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并于10月前报送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验证材料。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1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组织各镇街排查并取缔仍在使用的不符合《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工业炉窑。加强对工业炉窑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2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2020年11月底前

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建立辖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清单;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23

开展专项执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印刷、汽修、餐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4

旁路设置情况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旁路进行分析论证,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及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5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泄漏等问题的整改。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6

加强执法监管

2020年12月底前

充分利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对在线监控系统报警、未稳定运行和数据不准确的加油站进行依法处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7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2020年12月底前

鼓励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VOCs排放企业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8

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

长期坚持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治理,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要求,组织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施工工地有明确要求的工序停工到位,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强化执法和督促检查,盯紧“最后一公里”应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区生态环境局门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9

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坚持保先进促落后、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涉气源,组织施工工地、企业申报并完成绩效评级,组织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更新完善工地、道路清扫保洁、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绩效分级、减排措施,杜绝“一刀切”,确保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取得“削峰降速”实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委宣传部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0

开展环境精准执法

长期坚持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31

明确细化责任分工

长期坚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聚焦指标任务,细化本辖区秋冬季攻坚方案,具体责任到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张翠萍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2

定期调度

长期坚持

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执法情况,月通报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3

建立帮扶机制

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包镇街机制,加强帮扶指导,帮扶镇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4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2020年12月底前

加快推进我区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电动化。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35

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

2020年12月底前

全年在全区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22组,在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检车用尿素6组。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36

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2020年11月底前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家。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37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长期坚持

12月1日起,严格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等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1年4月1日前,做好落实国家油墨VOCs含量限值标准准备。

区科信局负责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含VOCs产品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实施前有序完成产品切换;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底前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情况和达标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8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2020年12月底前

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等的建筑涂料、胶粘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清洗剂等进行抽检、抽查,每季度检测量不低于市级下达任务指标,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9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全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

40

强化工业企业统一管控

长期坚持

区科信局负责指导开展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污染防治工作。

陆晓光

区科信局

石龙管委

41

加大督查和执纪问责力度

秋冬季期间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空气质量落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未按期改正的,视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问责。

范永红

张翠萍

区纪委区监委

区生态环境局

42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对文物修缮、施工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

庆兆珅

区文旅局

43

打击黑加油站点

2020年12月底前

区公安分局牵头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区市场监管局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44

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研究划定全域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5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落实有关规定,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记入信用信息记录。

赵北亭

区住建委

46

实现扬尘监管平台共享

2020年12月底前

完善运维好全区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做好各部门符合条件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的指导及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规模以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全区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47

施工扬尘监管

长期坚持

按照《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双十条”标准,加强视频在线24小时值守监管,及时向执法部门移交扬尘问题线索,确保建筑工地不起尘。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规自分局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工程中心

区园林绿化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8

长期坚持

强化“小微工程”(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30万元以下)、线性工程扬尘管控,采取渐进式分段施工方法,针对各类市政管线、道路交通等各类线性工程的小微工地一次开挖作业长度不宜超过100米,新开工段作业前,必须完成前一工段扫尾清理工作,做到场清地平、无浮土。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扣分、限制评优、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工程中心

区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0

道路扬尘管控

2020年12月底前

 

按要求开展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道路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57条道路尘负荷监测道路治理措施和主体责任,确保道路尘负荷无进入全市后十名道路,全区道路尘负荷考核分值进入前10名。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军庄镇

龙泉镇

永定镇

大峪街道

城子街道

东辛房街道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51

强化渣土车闭环管理

长期坚持

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严防死守,做好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闭环管理,并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严厉查处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未密闭等违法行为。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52

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

2020年10底

制定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细化、量化扬尘管控措施,包括施工扬尘、拆迁扬尘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扬尘管控到位,不影响全区各项污染防治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部门

沿线镇街

53

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2020年12月底前

年底前,完成7.78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赵北亭

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相关镇街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54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建筑工地建筑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生态环境局。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5

对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道路工程施工施工时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对道路建设、修整用的沥青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护栏等道路设施涂料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

赵北亭

区公路分局

56

标准化治理改造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完成全区2家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

赵北亭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57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2020年能源工作要点》要求,全区煤炭消费量控制量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58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王涛

区园林绿化局

5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属地扬尘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加大扬尘执法力度,每月5号前将上月管控和执法工作情况反馈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各镇街、各行业施工工地扬尘问题执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报。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及数据共享,及时主动曝光违法行为。对列入台账的施工工地,镇街一线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区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含远程视频监控)不低于60%。

王涛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区生态环境局

60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

2021年3月底前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树叶、烧套袋等行为。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园林绿化局

61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3个村煤改清洁能源能源工作;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