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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市场背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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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市场背景

第1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原告:赵苏,南京电视台编导。

    被告:江苏省南京市汽车联合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汽贸公司)。

    1995年12月14日,赵苏为方便生活、工作,私人出资在汽贸公司购买BJ2020SG型北京吉普车一辆,车价55200元,编号为31225.汽贸公司出具给赵苏两张未加盖“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交易市场管理专用章”的发票,并随车附号码为NO0191579的合格证一份和南京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使用的车型厂牌为“八闽吉普车”、号码为临54?8719的临时牌照一张。赵苏开车回家途中发现该车有严重异响。次日,赵苏电话告知汽贸公司车辆有严重质量问题。第三天,赵苏将该车送至北京吉普车特约维修点北京汽车工业联合公司南京特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进行检修。服务中心检修后,于当月18日作出该车非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情况报告。赵苏得知后,即向汽贸公司提出退车并给付相当于所购汽车价款的赔偿的要求。汽贸公司同意退车,于同月24日以银行存单的形式将车款55200元退给赵苏,并支付了汽车修理费928.44元,但不同意赔偿。为此,赵苏拒绝将汽车钥匙、合格证及临时牌照还给汽贸公司。25日,汽贸公司未经赵苏及服务中心同意,擅自将该车车锁撬开,强行开走,返还给供货方安徽省和县机电设备公司。后赵苏到北京吉普车汽车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室将汽车合格证送检。送检结果表明,编号为NO0191579的汽车合格证系伪造。同时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声明,其未生产过编号为31225的北京吉普车。1996年3月14日,赵苏诉至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以汽贸公司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为由,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判令汽贸公司给付赔偿金55200元,赔偿其赴京鉴定的差旅费1200元和聘请律师的费用,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被告汽贸公司答辩称:我方出售给原告的车系代销品,有协议可证明。原告提出退货后已拿到退车款,我方并承担了修理费。但其拒不交出车钥匙及合格证,我方才将车开走。根据代销协议,我方已将车退还给委托方。我方与原告之间买卖车辆的权利义务已完成,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苏购车发现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汽贸公司已同意退车并支付了退车款,双方之间买卖的权利义务已完成。至于该车是否是伪劣商品,因争议的标的物已转移,赵苏无法举证,不予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之规定,于1996年9月26日判决:

    驳回赵苏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赵苏不服,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汽贸中心未作书面答辩。

    二审查明:安徽省和县机电设备公司已撤销,汽车现下落不明。赵苏去北京送检汽车合格证差旅费合计1051.10元,一、二审律师费用合计4400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赵苏私人购买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因该买卖发生的索赔纠纷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畴。汽贸公司将假冒北京吉普车有限公司生产的伪劣汽车出售给赵苏,并提供伪造的合格证及与车不符的临时牌照,售车发票也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未加盖“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交易市场管理专用章”,其行为已构成欺诈,侵害了消费者赵苏的合法权益。虽然汽贸公司已将车款退还赵苏,但汽贸公司与赵苏之间因买卖假冒伪劣商品产生的索赔权利义务关系并未终结,汽贸公司应承担赔偿赵苏损失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以双方当事人间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已完成,赵苏要求赔偿的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赵苏的索赔请求不当。赵苏的上诉请求和理由于法有据,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于1997年3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

    一、撤销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二、汽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赵苏赔偿金55200元、赴京鉴定的差旅费1051.10元、律师费4400元,合计60651.10元。

    「评析

    这是一例因销售假冒伪劣汽车而引起的消费者索赔案件。正确处理本案,要弄清下列问题:

    一、汽车是否是生活消费品?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还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我国计划经济年代,汽车一直属于生产资料,主要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后用于生产、营运,或作为单位的交通工具。前些年,私人购买汽车的现象出现,但购年主要是用于开出租,跑运输,仍属生产消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出现,汽车开始步入生活消费领域。于是,我国汽车具有了生产消费品和生活消费品的双重身份。购买它作为生产营运工具,属于生产消费品;购买它作为代步工具等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的,它即具有了生活消费品的属性。处理汽车买卖纠纷,通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法规。但当汽车被作为生活消费品而购买时,由于买受人具有“消费者”这一特定身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消费者方面有特别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此类纠纷就应首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该法未作规定的,才适用其它法律处理。本案中,原告购买汽车是作为代步工具,因此,标的物、主体均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范围,故适用法律应首选该法,该法未作明确规定的,再适用其它法律。

    二、汽贸公司退车款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已完成?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瑕疵负担保义务。如其交付的标的物有重大瑕疵,已支付价金的买受人有请求返还价金的权利;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对出卖人还有求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除了上述权利外,还有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损失即加倍赔偿的权利。相应的,经营者除退还货款、赔偿损失外,还有给付加倍赔偿金的义务。诉讼前,消费者赵苏向汽贸公司主张的权利为退还车款及加倍赔偿,汽贸公司只履行了退款的义务,其余义务拒绝履行,为此双方才发生索赔诉讼。因此,汽贸公司虽退还车款,但买卖双方间索赔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完成,赵苏有权依法索赔,汽贸公司应承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民事责任。

    三、汽贸公司在经营中销售假冒北京吉普能否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本案涉及到举证责任转换和举证责任倒置两种举证原则。消费者赵苏已提交了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及其特约维修点关于汽车合格证系伪造、汽车为假北京吉普的证明,根据举证责任转换的原则,经营者如要否定上述证据,就应提出相反证据,即争议标的物为真北京吉普的证据。现其举证不能,法院就应认定其所售北京吉普为假冒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五种情形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上述五种情形包括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可以看出,该规定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汽贸公司销售的汽车侵犯了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权是明显的,根据上述规定经营者就应举证证明自己售假确非主观故意。购车发票上只有加盖“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交易市场管理专用章”,购车人才能持发票办理汽车牌照。本案中,汽贸公司规避行政监督,出具给消费者未加盖“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汽车交易市场管理专用章”的发票,为防止暴露,又将与车不符的临时牌照给消费者使用。现汽贸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无欺骗行为,而其上述行为十分明显地反映出其售假具有主观故意,故汽贸公司应承担欺诈的法律后果。

    四、消费者的间接损失是否应赔偿?经营者对消费者其它损失的赔偿责任能否因已支付高额加倍赔偿金而免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财产损害指的是消费者的直接损失。对消费者取证、索赔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损失的赔偿,该法并无明文规定。但是,该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关于因无效民事行为使一方所受的损失应由过错方赔偿的规定,经营者对由于自己欺诈行为导致消费者所有的财产损失均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法律对一方所受的损失未作限制性规定。据此,消费者对在取证、索赔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损失有向经营者求偿的权利,经营者则有赔偿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赔偿,旨在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加倍赔偿的规定,旨在惩罚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两者的立法侧重点不同,并行不悖。执行中不应混同于经济合同违约责任中经济损失低于违约金即不支付赔偿金的规定。如加倍赔偿金数额低就赔偿消费者的其它损失,数额高就免除经营者对其它损失的赔偿责任,就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经营者倾斜,保护消费者、惩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立法本意不能充分体现,且显得执法随意性较大。因此,经营者对消费者其它损失的赔偿责任,不因经营者已支付加倍赔偿金而得以免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案的处理中,对标的物性质的认定是准确的,在贯彻惩罚性赔偿规定方面较好地把握了立法本意,判决正确、合法。

    责任编辑按: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在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本意和重心上,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就应当如此。

第2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关键词】新医改;普药企业;营销战略;思考

2009年4月26日正式公布的新医改方案,为我国全面推进医疗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新医改下的医药市场也在医改中发生在转变,普药企业的营销战略在转变着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新医改下的普药企业应审视医药市场的变化,抓住市场给予的发展机遇,转变营销战略思想、营销战略方式,以更加科学合理的营销战略契合新医改下的医药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新医改对普药企业营销战略的影响

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深入,普药企业面临新市场环境下的新挑战,其中营销战略调整与优化,是迎接新医改的必然需求。新医改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对普药企业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源于其中的三项政策:一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基本药物制度;三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以,新医改对普药企业营销模式带来较大的冲击,积极转变传统的营销战略模式,是普药企业“谋发展、求共存”的必然选择。具体而言,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普市场容量扩大,刺激了普药市场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全民医疗保险的推广力度,并将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作为新医改的重要目标。所以,在未来几年,我国面向基层医疗市场的资金投放力度将进一步扩大,价值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普药市场的发展,对广大的普药企业而言是发展的好机遇。

2.终端市场格局发生变化,第三终端日益兴起。在新医改方案中,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县乡医疗条件等内容的提及,带给医药总段市场格局的改革式变化,第三终端正日益兴起。在过去,普药企业侧重于医院这第一终端市场追捧,而新医改下的第一终端势必发生分化,进而为第三终端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于是乎,普药市场转变营销战略方向,是抢占发展新机遇的重要举措。

3.营销模式更加强调专业化,强调与政府良好关系的建立。我们知道,新医改中“基本药物制度”旨在解决社会“看病难”的焦点问题。新医改强调药品流通环节的减少,也对过去带金销售的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这样一来,新医改下的药品营销更加需要专业化,方可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医药市场。此外,新医改提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一要求,明确了政府在其中的主导地位。所以,普药企业应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营销战略也应从单纯的营销向政府关系转变,为企业又快又好的抢占市场,获取更多的竞争空间。

二、新医改下普药企业的营销战略

新医改的实施,对普药企业的营销战略带来了革命式的影响,强调普药企业立足于医药市场,转变营销战略思维、优化营销战略模式的必然性与重要性。在笔者看来,新医改下普药企业的营销战略应作好如下几点工作:

1.紧随医药市场的发展步伐,顺应医药市场两极分化的现实。基于当前的医药终端市场而言,营销推广模式将会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对此,普药企业在进入终端市场营销之前,应选择有特点的医药产品,并积极开展行管的学术活动,建立良好的终端市场关系。此外,医药市场的容量扩大,为普药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中,普药企业要以“品牌牵引”、“政府采购”为抓手,切实做好第三终端产业。在与政府构建良好关系的同时,又积极认准市场,进一步扩大自身品牌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2.基于多元化的营销渠道,激活企业的营销活力。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医药市场环境下,基于多元化的营销渠道,是普药企业战略发展的重要选择。当前,第三方终端市场日益繁荣,普药企业借助商业渠道下的营销策略,更符合当前的市场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激活了企业的营销活力。如,在农村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免费医疗,等等,提高企业的营销活力,扩大品牌的辐射范围。

3.开展专业化教育培训,强化营销队伍建设。新医改下的医药营销强调专业化营销模式选择,这就强调营销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对此,企业应开展落实相关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营销队伍的综合素质及整体水平。此外,加强人才的引进,尤其是专业化学术推广人才,是今后普药企业紧缺的人才,这就需要普药企业重视人才的引进及培养。

4.积极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强化公益性与学术性结合。新医改给我的最大印象就是“回归公益”,那么,普药企业应抓住这一医改趋势,强化公益性与学术性结合,为企业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创造良好的基础。例如,企业与疾控中心、医药协会共同主办学术推广活动。在活动的过程中,企业不仅可以宣传自己的产品、做到很好的推广销售,而且在社会中塑造了企业“公益性”的形象。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医改的出台与实施,正逐步转变着传统的医药市场,带给普药企业发展的空间与机遇。但是,普药企业要全面的审视市场的发展趋势、转变营销战略思维及策略。在“谋发展、求共存”的发展大计之下,需求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勇,妖燕萍,吴晓明.医药营销模式的利弊分析[J].中国药事,2011.02

[2]王勇.新医改背景下药品模式的发展趋势[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12

第3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关键词:药品销售;营销渠道;管理策略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药品企业发展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药品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销售渠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对整个市场的实际考察调研,严格根据市场的发展特点出发,为了最大化满足社会的需求,合理地制定现代化药品营销策略,这样才能提高企业在市场中所占据的份额,保证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伴随着国家新医改制度的不断深入,药品销售市场变得更加宽松化,药品企业要牢牢抓住机遇,积极创新销售渠道,加强用户的服务体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

1我国药品销售渠道模式的概况分析

1.1目前医药行业的发展状况

随着医药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医药市场上升至全球的第三位,仅次于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1]。由于我国人口数量众多,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未来五年内,我国极有可能超越日本,成为全世界的第二大医药市场。据权威部门调查得知,在我国投资的外资医药企业存在313家,外资药品制造企业则有389家,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医药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市场对于高质量的药品需求是较高的。与西方已经处于饱和状态下的药品市场相比较,我国药品市场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能够吸引到更多的优秀外资医药企业入驻中国市场[2]。随着市场新医药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于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为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老年人群的慢性病例不断增多,这也导致市场对于先进的医疗需求不断增大,有效促进了慢性病治疗药物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1.2药品市场的销售渠道模式发展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的药品销售观念落后,经营管理方式单一,药品处于一种购销的状态。在整个药品市场中,药品得到总局的统一管理,购销坚决实行“三级批发,一级零售”[3]。各药品商店需要得到上层的同意,才能得到所需的各类药品,导致市场药品流通效率偏低,药品的流通方式与销售渠道完全被国家所控制管理。各大医院要想获取缺乏的各类药品,需要加强与药品企业的合作与联系。因此,在计划经济时期,医药市场的药品生产企业,根本无需关注如何开拓药品销售渠道工作。我国医药市场是在近几年才迅速发展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市场的药品分销集中度明显偏低。例如在美国医药市场中仅排名前三位的药品分销企业就占据了整个市场的95%以上份额。而在我国医药市场的产品销售信息化水平落后,不具备完善的全国性药品网络,位于市场前三位的药品分销企业只占市场份额的30%左右,市场上分布的大大小小分销企业高达上万家。然而,随着新医改制度的不断推进,国家积极引导规模较大的分销企业收购较小的分销企业,争取将自身企业做大做强,带领整个市场和谐稳定的持续发展[4]。

1.3当前药品市场的主要销售渠道模式

1.3.1区域经销商制

制药企业在销售渠道管理中,往往会选择与市场几家大型医药企业进行合作,让它们作为自己在某个区域的药品经销商,负责药品的配送。各个区域的医药企业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各类药品的宣传和推广,提高药品的销售量。当前市场上多数的制药企业都是使用这种销售模式的。按照我国颁布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市场上的药品制造企业必须在获得GSP证书后,才能够直接向社会各大药店与医院供应药品,但是获得此证书的制药企业毕竟还是占少数,为了降低企业运用成本,通过采用区域经销商制无疑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制药企业只需要关注到自身产品的质量,根据市场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药品价格,防止假冒药品出现,这样能够用最低的成本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也能够有效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图1为区域经销商制的运作流程。

1.3.2制

制本质指的是制药企业通过委托市场的医药企业进行药品的销售,委托方根据市场的需求,在一定区域内进行销售渠道的开发和管理,有效建立起完整的销售网络,提高产品的销售服务水平,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互联网宣传与广告宣传。目前市场上药品商多为中小型医药企业或者个人。制药企业按照商的选择个数,主要将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独家制,另一类则是多家制[5]。顾名思义,独家制指的是制药企业选择一家医药企业负责药品销售,而多家制指的是制药企业指定多家医药公司销售自身生产的药品,这几家企业必须有效完成药品的宣传推广以及分销回款等工作。制的采用有效降低了制药企业的销售成本,通过充分利用下游商的市场营销优势,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

1.3.3直销制

直销制指的是制药企业直接省略掉商的指定工作,通过自身将药品销售给社会的各大药店或者医院,甚至是药品需求者。然而采用直销制的制药企业必须满足取得GSP证书的条件,这样才能直接从事药品流通业务,这种模式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成本,对于小型制药企业来说负担太重,只能够作为大型制药企业新的销售渠道。

2当前市场药品销售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缺乏先进的药品销售观念

由于我国新医改推行时间较短,药品企业受到传统经营理念的影响,未能深刻认识到销售渠道创新优化的重要性。因此,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先进的销售观念,始终认为只要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就能有效打开市场,提高药品的销售量,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但他们严重忽视了社会大众的需求,在购买方式上过于单一,缺乏有针对性的优化调整,未能对整个药品销售市场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分析,导致销售渠道较为混乱[6],企业整体缺乏与市场销售渠道合作共赢的观念,思想过于保守,这样也就严重制约了药品企业的快速发展。

2.2企业药产品与服务落后于社会需求

医药企业过于注重自身的产品制造,忽视了与下游终端销售的联系与合作,导致自身的发展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特点,在医药产品制造和服务上落后于市场的需求。由于我国医药市场上大部分的制药企业规模偏小,资金能力有限,无法引进先进的制药大型设备。因此,在制药过程中无法有效保证产品的质量,工作人员的管理观念相对落后,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那些规模偏小、生产落后的医药企业生产的众多产品不能正常得到GMP认证,它们的产品难以满足市场的要求,得不到下游商和销售商的认可,产品打不开市场销路,也就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3药品零售终端建设有待加强

众所周知,零售终端作为市场任何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是一个无法忽视的核心环节。然而,在当前我国的制药企业中零售终端的发展较为落后,大多数的中小型药品企业未能认识到互联网销售与电话销售的重要性,仍在一味沿用传统的连锁商店销售方式,这样无法提高产品销售的效率,实现医药产品的集中化配送与购进。由于药品总部与分店之间存在空间距离,无法得到及时的沟通与联系,导致分店的需求无法得到解决[7]。一旦分店库存产品缺乏,就会使商店的声誉受到影响,相反,一旦库存量过多,就会增加分店库存的成本费用。

3优化制药企业的药品销售管理策略

3.1创新药品营销渠道观念

制药企业要积极引入先进的营销管理理念,要对医药市场展开详细的调查和研究,聘请专业人士对企业员工展开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营销技巧和市场竞争意识,要让员工认识到先进营销方式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企业要营造出和谐愉悦的学习氛围,充分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员工良好的综合职业素养,始终坚持以人文本,要将用户放在药品销售工作的主置,有效建立起以用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念,最大化满足市场药品的用户需求,提高自身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3.2加强销售渠道的开发

制药企业要加强与市场药品商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创新开发药品销售渠道。为了进一步优化药品销售管理策略,企业要积极建立起优秀的销售团队,定期的开展专业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营销能力。制药企业可以采取与各大经销商建立战略联盟的方式,投入一定的资金,加强销售渠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激励市场零售终端创新药品的促销手段。要加强药品销售网络的完善建设,及时获取用户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的实施销售策略。企业要定期调配专业人员对零售终端进行销售业务的指导,不断提高药品促销和物流配送等方面的经营水平,从而促进制药企业稳定持续的发展。

3.3加强数字化营销渠道的建设

当前是一个互联网时代,药品企业要充分意识到互联网营销的重要性,要不断加大数字化营销渠道的建设资金,借助互联网把企业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给社会广大消费者。互联网能够及时上传企业的产品各类消息,让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充分了解掌握产品的信息,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购买药品。医药企业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药品零售,降低线下销售成本的压力,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伴随着我国非处方药制度的制定颁布,企业在生产非处方药时可以将此类药品直接零售销售给有需求的用户,促进药品企业的未来发展[8]。

4结语

综上所述,制药企业要想得到稳定持续的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渠道销售管理工作,先进的销售渠道管理策略能够有效推动制药企业和谐健康的发展。在日益竞争激烈的药品市场环境下,制药企业要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经营管理理念,引进先进的制药设备,提高产品的质量,优化销售渠道服务,加强与市场药品零售端的交流与合作,充分了解掌握市场对于医药产品的需求,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作者:贾政 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参考文献

[1]彭诗荣,吴惠芳,任吉民,杨悦.新医改背景下我国医药商业发展问题研究[J].中国药业,2012(08).

[2]陈红,武海斌,企业营销渠道变化与新型营销模式构建[J].华北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2(19).

[3]张广伟,郭晓曦.我国医药行业产品市场竞争与资本结构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3(5).

[4]刘伟宇.营销渠道管理理论发展及其重心演变[J].审计与财经研究,2012(08).

[5]屈伸,陈玉文.新医改背景的医药第三终端市场发展趋势探讨[J].中国药业,2013(02).

[6]马爱霞,黄艳,汤晶晶,等.中国医药流通的现状及发展策略[J].中国药房,2013(5).

第4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关键词]医药市场营销;医药市场特点;人才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7-0166-02

我国对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刚刚起步,但《药品管理法》明文规定,国家实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而现行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存在着诸多不足,制约了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WTO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促进我国中医药产业的迅速发展,并将为我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更高的保险系数。

1 医药市场特点

(1)专业性:就像我们医学院的口号“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一样,医药对于现今的人们来说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非常熟悉专业知识的营销人员,对于药品的适应症、配伍禁忌、不良反应、药代动力学、半衰期、体内分布、用法用量等专业因素认真地掌握。它不像一般消费品营销,任何人只要掌握一定的营销知识、营销技能便可开展,医药市场营销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士,这是由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感和生命价值所要求的。

(2)复杂性:医药市场营销的需求对象包含以下几方面:处方医生、药店店员和一般消费者,由于受到产品类别的不同、处方医生的处方习惯不同、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的差异和患者病情的差异,医药市场营销的设计思路各不相同;另外,越来越多的新产品上市,加剧了市场的竞争性,营销需要多层次、多角度考虑;再者,随着社会化营销的不断发展,医药市场营销也不断推出新的营销模式和新的思路。因此,医药市场营销的设计与实施变得越来越复杂。

(3)特殊性:医药市场营销的特殊性表现在:患者的消费需求大多是通过处方医生开出的处方实现的,处方医生是消费的载体,患者的医药消费是通过处方医生实现的,是一种被动消费,这与一般的主动消费是完全不一样的。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医药消费意识不断增强,需求也在不断提升,无论在消费意识、消费数量方面,还是在消费质量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变。全国现阶段医药消费总量为8000亿,比30年前增加了几十倍。过去人们在接受处方的时候不论是何种产品、哪个厂家的只要治疗某种疾病便按方购买,现在的消费意识已有明显改变,人们不仅要看什么产地、什么生产商、什么价格、什么包装、有效期等消费细节,还要注意产品的品牌价值度如何。这是医药市场消费需求进步的重要表现,因此医药市场营销要随着消费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充分了解熟悉人们对需求的理性态度,不断改变盲目依赖处方的习惯,促进医药市场需求的进步,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4)差异性:医药市场营销的差异性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消费者的年龄、文化与消费层次、城乡区域的消费差别、产品的附加值高低与品牌价值度、营销模式的设计等。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出生率下降,老年人比例不断上升,医药市场消费的结构主要以老年患者为主。文化层次、消费层次高的消费者更加注重疗效好、安全性高的产品需求,城市与农村的消费需求差别很大,营销的设计与组织需要严加区别,高附加值、高品牌度的产品需求大,产品周期长,消费者忠诚度高,市场营销的延伸度长,医药市场营销由过去单纯事件营销慢慢过渡到关系营销、网络营销,并逐渐向绿色营销方向发展。

(5)综合性:医药市场营销研究的对象是药品,因为药品的特殊性,导致进行医药市场营销时需要更多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除了常规的营销管理知识外,还包括患者心理学知识、药品法规知识、常规的药学知识和医学知识,即在一般管理学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学习很多医学、药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2 中医药知识产权类人才现状分析

2.1 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类人才的培养状况

我国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到目前为止,全国对知识产权类人才的培养状况还不容乐观,设置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有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同济大学、暨南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等五所高校,还有华中科技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设立了知识产权系。其中,除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时间较长(分别成立于1993年10月和1994年秋天)之外,其他院校的知识产权学院(系)都还是近两年成立的新生事物,短期内还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据统计,我国目前高校中每年培养的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的人才还不足千人,已经毕业的受过正规教育的知识产权人才总共只有2000人左右,上过知识产权选修课的学生不到学生总数的5%。这还远远不能满足各行各业对该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

2.2 中医药知识产权类人才培养目前存在的问题

①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类人才培养的紧迫性认识不足。②知识产权课程还没有完全走进中医院校。③中医药企业对知识产权类人才的培养态度不积极。④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类人才的培养没有形成合力。⑤缺乏必要的教材和合理的课程结构。⑥不注重对学生技术背景的要求。

3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3.1 增强产权国地位

总体来看,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利用上,不占优势,而要增强我们的地位,至少使我们避免处于劣势的地位,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力争在国际上降低现有专利、商标、版权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二是力争把中国占优势而国际上还不保护(或者多数国家尚不保护)的有关客体纳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以及提高中国占优势的某些客体的保护水平。从《伯尔尼公约》的修订过程和TRIPS协议的形成历史看,走第一条路几乎不可能。

就第二条路来说,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对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成果的专利、商业秘密等保护,促进了发明创造;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对计算机软件、文学作品(包含文字作品及视听作品等)的版权保护,促进了工业与文化领域的智力创作。但在保护今天的各种智力创作与创造之“流”时,人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忽视了对它们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而传统知识,尤其是民间的表达成果,正是这个“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加强“地方传统医药”的保护

“地方传统医药”的保护,虽然亚、非一些发展中国家早就提出,却是在1998年印度学者发现了某些发达国家的医药、化工公司把印度的传统药品拿去,几乎未加改进就申请了专利这一事实后,在发展中国家引起了更大的关注。

第5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关键词】药品发展;形式;市场经济;实施战略

随着现代药品的经济增长,生活消费水平提高,药品消费也逐渐增长,不论便宜或贵重药品消费者对药品需求是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药品行业产业发展,我市重点对药品市场整顿,对药品的注册工作,实行药品生产企业注册情况报备制度.加强了对其他药品企业监管,加强企业的自律意识,提高医疗产品质量。对此,宜昌市实行“三制”对药品的服务,即坚持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跟踪服务制;并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效果.在2013年我市医药工业产值突破20亿元,成为全国重要的红霉素生产基地. 全国最大的丁基胶塞生产基地;两家医药企业的8个产品荣获湖北省名牌产品;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对抗禽流感药物达菲原料药试生产成功。

1.药品销售向多元化,多层次和多样化方向发展.

1.1医药市场的经济结构多元化:医药行业所有制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逐渐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经济格局.药品市场在国有医药经济为主导下,各类型的集体经济,都在共同发展.这样多元化的医药经济结构形式,对医药市场大有好处.

1.2 医药市场多层次方向发展构成的多层次,包括大企业或小企业对开放性市场进行招标,以计划为基础的封闭性市场和以自由购销的零售市场,共同特点都是以药品市场为方向,充分体现供求关系。

1.3药品需求多样化:人们对药品和保健食品够用量越来越大。针对有资金支持的消费者对高档药品,新药品有特殊偏爱,而中低层次的消费者任占据大部分药品市场份额。在不同的购销过程中,从而形成新的格局.宜昌市最近两年医药大类销售就呈现如下变化:老年人、妇女、儿童用药有所上升,成年人用药量有所下降;新品种需求量上升,老品种需求有所下降;保健品、名特优成药用药量上升.

2. 生产优质的药品并努力开发新药物从而推进发展.这其中包括. 原料药制剂工程.; 生物技术领域; 中药现代化等等

2.1原料药制剂工程包括:化学制剂工程、微生物制剂工程、生物制剂工程、中药材种植和加工(中药)等原料药生产制剂工程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因为药品生产时一个特殊的制造加工过程.产品是治病救人的,是与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因此,优质的原料药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宜昌市能生产多种化学原料药,总产量高达上万吨,能生产多种剂型的各种制剂品种,已初步掌握了具有世界共有的先进水平的制剂技术,原料药生产作为宜昌市药品行业发展已重大途径。

2.2 生物技术领域

在人才的规格要求上,宜昌市药品行业药品生产、生产制造、工程设计与建设和技术设备质量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要求必须掌握制药工程领域坚实的工程基础理论、宽广的药学专业知识和药品质量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科学。才有资格进行药物生产、设计、调配等等。

2.3 中药现代化

宜昌市支持中药材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种植;为了加快实现中药提取物及中药饮片浓缩颗粒的产业化.近几年来,宜昌市的中药产业发展迅速.每年能生产上万吨中成药,多个品种。中药的生产环境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基本上结束了原来只能生产膏、丹、丸、散的状况,在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质量标准的现代化和生产的现代化方面,无论从基础理论的研究和产业的技术应用,还是从管理规范的制度和实施,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3.宜昌市药厂努力开发药品的新型制剂, 积极推进医药行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医药企业提供原始创新能力和发展循环经济.

目前宜昌市内包括国内生产仿制药的企业居多,对于自主开发的新药甚少几无.历来一直仿制别人的药品,对此,宜昌为了未来医药企业,加大了对仿创药的研制,在国外已有药品的基础上,提出可以对某项核心技术进行改良,从仿制药转型研发仿创药.使企业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制药企业转型是低附加值药品向高附加值药品转型,是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的转型.

4.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宜昌市上半年医药经济发展迅速,上半年,宜昌市采取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主导产品、提升管理水平、推动科技创新等有效措施,促使医药经济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逆势强劲增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40%以上的增长,数据如下表:

由此医药市场经济逐渐上升,据有关部门预测,我市药品市场今后5年将以15%~20%的速度增长,其产值将达到上百亿美元,成为国内前列的几大医药市场,作为向特大城市迈进的宜昌,其人口比例随城市规模逐年递增,那么医药市场需求也在逐渐增大,医药企业的小型格局逐步打破,医药市场不断开发,产值也随之上涨。

5.对宜昌市药品迅速发展提出两点建议

第6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关键词:医药类商品;市场营销;医药市场;销售策略;市场定位

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以及医疗技术的发展,人民对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促使全社会对精神领域的疾病更加重视,抑郁症的诊断率和治疗率大幅提高。由于我国人口数量位居全球第一,抑郁症发病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随着治疗率的不断提高,近十年来医院抗抑郁药处方量年增长率维持在15%以上,国内抗抑郁药市场潜力巨大。

1.2研究意义

我国抗抑郁药市场潜力大,国内外药企在抗抑郁药领域投入大量的资源,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同时我国医保政策的改革,政府在药品价格方面的严格管控、加强对医疗体系的监管力度等政策,反映出政府对国内外药企的要求将逐年提高。由于受到同质化的竞争以及仿制药的冲击,来士普销售增长率逐年下降,2019年来士普销售权回归丹麦灵北公司,对来士普销售带来非常大的影响,要想确保行业的领先地位,就必须对来士普目前的销售策略进行改进和优化。

2研究对象

丹麦灵北公司专注于研制、生产治疗精神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药物。来士普,抑郁症治疗的首选药物,2019年1月1日来士普在中国的销售权由西安杨森公司回归丹麦灵北公司。

3市场宏观环境分析

3.1国民经济环境

随着国民经济以及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居民城市化,抑郁症就医观念的改善,使医药市场消费能力快速提升,抗抑郁药市场总体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

3.2社会人口环境

我国人口基数大,抑郁症患病率高达7%,但诊疗率不足20%。在患病人群中,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患病与性别存在相关性,女性患者明显高于男性。(2)患病与年龄存在相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病率递增。(3)欠发达地区相比发达地区发病率高,低收入人群比高收入人群发病率高。

3.3技术创新环境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外资公司开始加大国内市场的投入,开始关注在特殊药品的推广和销售,抗抑郁药物在这个时期开始大量进入中国市场,同时国内的药企也借助国家的扶持发展壮大,有能力开展对原研药的仿制和新药物的研发工作。

3.4政治法律环境

我国医药行业具有严格的准入机制,药品上市审批流程繁琐、速度缓慢,创新药政府扶持力度不足,政府医保改革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医药市场行业政策规范力度持续加强,涉及药品生产、流通、医保、政府集中采购等诸多方面。

4来士普营销现状

4.1渠道管理

丹麦灵北公司在来士普销售权回归后,商销售渠道基本保持原有的商业合作,西安杨森公司负责来士普十余年的国内销售过程,商渠道建设趋于完善。但由于丹麦灵北公司在国内市场一直以转让销售权合作营销的模式为主,销售渠道相对比较简单,销售权回归后两家公司的商需要相互磨合。

4.2产品现状

针对来士普销售权从西安杨森公司回归丹麦灵北公司,在来士普回归前灵北公司就进行了公司组织架构的重组,成立了精神线和神经线两个产品组,资源投入的目标性加强。西安杨森公司在回归前考虑到销售业绩以及回归后更换包装的问题,使得商和医院大量备货,导致来士普回归丹麦灵北公司后销售数据出现明显的下滑。

4.3价格标准

我国医药市场具有严格的药品准入机制和政府议价政策,药品价格受政府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来士普通过参加政府集中招标确定相应的地区价格,目的是维持终端市场的价格,但同时招标价对于不同城市的医疗机构只是一个参考标准,由于监管和政策的局限,出现不同城市的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不同的现象,目前终端市场依然维持原有的价格体系。

4.4促销方法

目前国内外药企仍然沿用传统的学术推广方式,通过向从医人员传递药品信息和最新医学信息,西安杨森公司被誉为医药界的“黄埔军校”,在国内药企中以学术专业化著称,来士普在西安杨森公司十余年的专业推广下,已成为抗抑郁药领域非常成熟的产品。目前还是以学术覆盖为主,将产品特性和优势频繁传递给精神领域的专家学者,及时跟进临床药物使用的反馈,在抗抑郁药领域增加影响力。

5市场定位策略

5.1市场细分

抑郁症作为一种精神疾病,有其特殊性和专业性,目前具有诊断条件的医疗机构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地区精神卫生中心,如县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等。该类医疗机构设置科室专业性强,主要针对精神类疾病而成立的精神专科医院,设有心理治疗与咨询科、精神科、康复科、心身疾病科等。但是由于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将精神卫生中心与精神病联系在一起,轻中度抑郁症患者和家属对精神卫生中心非常排斥。精神卫生中心收治的患者往往都是较为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由于重症患者往往是在其他医疗机构治疗效果不佳,因此精神卫生中心需要重新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虽然精神卫生中心的体量较小,但由于抑郁症患者较为集中,以单体机构计算药物需求潜力巨大。第二类是地区的综合性医院,此类医疗机构科室设置齐全,但很少有设置治疗抑郁症的专门科室,抑郁症往往归于神经内科诊疗范围。综合医院神经内科关注的重点在于诊断治疗脑血管疾病,如脑梗、中风、癫痫等。而抑郁症属于慢性精神疾病,短期内不会危及生命,所以在神经科不被重视,并且诊断的医生为神经科专业并不是精神科专科医生,因此针对抑郁症患者治疗手段比较局限,患者的依从性低、复发率高。综合医院由于其自身优势,是抑郁症轻中度患者的首选治疗机构,来士普作为抗抑郁症的首选药物,患者数量大,药物的需求量明显高于精神卫生中心。

5.2目标市场营销

西安杨森公司通过十余年专业化的学术推广策略,来士普已成长为抗抑郁市场的首选药物,市场认可度高、临床疗效显著,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来士普作为成熟的产品,目前还处于产品生命周期中最活跃的时期,市场潜力大、竞争激烈,年销售额持续增长,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推广,抗抑郁市场对价格更加敏感。来士普在目标市场应当采取无差异化营销,争取获得更多患者的选择,保持同类药物行业领先的水平。丹麦灵北公司专业度强,专注于精神药物的研发,与全球知名的大药企相比体量较小,因此针对目标市场需要采取集中性营销,整合公司资源,深耕于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和精神卫生中心,保持在抗抑郁市场的标杆地位。

5.3市场定位

针对精神卫生中心收治患者的特点,往往是抑郁症已经发展到晚期,在其他医疗机构治疗不佳的患者,治疗目的是尽快控制病情不再恶化,同时也要关注治疗的安全性。来士普作为成熟产品,临床疗效显著。安全性高,可以有效治疗抑郁症的同时改善患者睡眠并且副作用小,其产品特性是精神卫生中心医生治疗抑郁症的首选药物。综合性医院的神经内科专注于脑血管类疾病,如脑梗、中风、癫痫等疾病,脑血管疾病的预后过程中由于病患躯体行动不便,往往会出现典型的抑郁症状,传统的治疗专注于躯体功能的恢复,随着医疗观念的发展精神健康也逐渐被关注。但由于这类抑郁症患者合并有脑血管疾病,在用药方面需要考虑药物之间的禁忌,来士普在抑郁症治疗过程中既可以改善抑郁的症状也能改善患者的躯体功能,在患有脑血管疾病合并抑郁的患者可以作为首选用药。

6优化营销组合策略

6.1商业渠道优化

来士普回归丹麦灵北公司后,销售渠道并入后磨合还需要时日,目前终端市场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针对如何选择商方面,公司需要顺应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关注商的市场敏感性,以及对市场的影响力等方面。丹麦灵北公司在中国的渠道策略需要进一步规范现有的销售渠道,整合资源合理投入,规范终端的产品价格。引入商竞争机制,采取优胜劣汰巩固渠道体系,加强销售商的监管工作,确保终端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

6.2产品策略优化

2018年9月丹麦灵北公司推出新型抗抑郁产品“心达悦”,用于重度、难治型抑郁症。但由于价格昂贵市场接受度不高,相对于成熟的药物来士普可以协同定位组合销售,策略如下:(1)针对高收入人群,推荐心达悦。(2)针对重度、难治型抑郁症患者群体推荐心达悦,中度抑郁的患者推荐来士普。(3)胃肠道疾病合并抑郁患者优先推荐来士普,而神经系统疾病合并抑郁症患者优先推荐心达悦。

6.3定价策略的优化

国内医药市场的价格受政府的监督和管控,针对集中采购定价的策略:(1)认真研究政府标书细则,对相关政策分析,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2)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应对政府议价的价格权限,收集国内公示价格,针对部分地区低价给出合理解释。(3)公司商业部门要与政府保持沟通,市场部门增加专家拜访频率,及时收集各方反馈。

6.4促销策略的优化

“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医疗行业形成了一种新的诊疗方式,通过医院端App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享受到更人性化的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了解疾病信息,通过网上预约挂号、线上诊疗、远程专家会诊等,患者不但节约了诊疗成本还可以合理利用医院资源,尤其是针对抑郁症这类精神疾病,患者和家属病耻感强,通过线上诊疗可以消除这种心理顾虑,提高抑郁症的诊断率和治疗率。

7结语

第7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Abstract:In this paper, shrinking from the pharmaceutical market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analysi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t the grass-roots implement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关键词:中医药 市场 基层

Key words:Chinese medicine; market; grassroots

【中图分类号】R2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6-0109-01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从总体情况看,国家的基本药品目录基本上都收录了几十年来甚或几百年来中医师们惯用的中成药。但是,笔者在多年从事中医药工作中发现,虽然国家的基本药品目录中均收载了,但许多药在市场上难见其“形”。如:济生肾气丸、二妙丸等,此些类药要么厂家已经不生产,要么极个别厂家在少量生产,当然市场终端―基层医院、基层药店销售也更成问题。这也成了中医药市场日益萎缩的表现。

由于市场化原因,各地医院的中医规模较小,中医师也少,当然开出的中药处方更少,相对西药的处方量无可比拟。虽然在部分医院中药销售也能占到相当比例,但也有滥用之疑,其中尤以心血管科室使用相对较多。心血管科室大量使用中药现代制剂,但均是在西医学指导思想下使用,没有确确实实的在中医辨证思想的指导下运用,导致只能缓急不能治病、解标不能治本、轻病拖重、重病拖死的后果。不能真正意义上发挥中药的疗效;而基层小医院更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能用则用,血栓通、血塞通、香丹注射液等可用至4、5只以上或几种同时使用,无关乎对疾病的好坏。中药长此以往这样在西医学指导思想下滥用的结果必将引发群众对中医药的信任危机,也会使中医药陷入恶性循环的境地。

由于基层百姓习惯大病到医院,小病到药店,但是自身受中医知识欠普及化原因,到药店买药又受到药店提供的药品品种、自身认识以及药店人员推销等多方原因,都会导致选择药品也大多选择西药。药店销售以抗生素类处方药销售最为特点,抗生素类药品凭处方销售这一政策实际名存实亡。大多百姓在购药时受医学常识水平影响,搞不清楚抗生素和消炎药区别,误以为抗生素就是消炎药,药店工作人员也迎合顾客,有疼痛就需消炎,消炎必用抗生素,使得抗生素这一类药就能够往往超过所有中药的销售水平;也有不少药店甚至把中药撤柜,基本不予销售。

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连建伟曾就当前中医药形势在全国政协医卫界别联组会上呼吁“传统的中成药由于利润较薄,挣不到钱,目前有近500种传统中成药已无药厂生产了。最终损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也丢失了中医治病的武器”。而造成此现状的是现行国家医疗体制整体趋利化的发展,中医被边缘化的结果。当前,看病贵看病难是我国现实存在的社会问题,在这一背景下,要照顾好公众健康,只有让中医药、民族药担当起应有的作用,才能改变现状。传统医药由于采用天然原料和非对抗性的治疗,毒副作用小,并且价格低廉,在大众的自我保健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要让中医药为民有所利益,必须针对当前医药市场畸形发展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动医疗体制改革。

严格控制滥用中药,消除西医式的运用给中医药带来的消极影响。控制西医师开出中药处方,尤其现代中药制剂;中西医结合医师的处方也要加以适度控制、考核;甚或可实施中西医分离制度,西医只允许开出西药,中医只允许开中药处方。避免全科医生全而太全,中西医都有权力开出中西药,加之受利益驱动,致使药品滥开的弊端。

加强对种植、生产(尤其专门生产中药)、批发和零售中药企业的培植保护。提供优惠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让企业有利可图,有生存空间;

加大基层中医师的培训,培养一大批中医药人才;零售药店要有中药和中药师,加强药剂师济世救人的医德培养;同时加强大众的中医药文化引导,拓宽百姓的疾病认识层面,让中医药文化在民间真正落地生根。

第8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关键词:

医药企业;技术创新;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4-0015-02

随着知识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技术创新已日益成为衡量一个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技术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影响到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还影响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十二五”规划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可见创新不仅是企业发展、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也是一个国家持续兴旺发展的不竭动力。医药行业作为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是与人类生命健康相关的特殊行业。随着“非典”、“禽流感”等各种新型疾病的出现和人们健康保健意识的增强,医药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的使命也不断迫切,技术创新已成为医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1 医药企业技术创新概述

创新的基本概念和思想最早是由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于1912年提出,他认为创新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不竭之源。医药技术创新是伴随着医药产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国外的医药技术创新始于18世纪末,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引进熊彼特的技术创新理论并掀起技术创新的热潮。由于我国长期以仿制药为主,医药技术创新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医药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下、创新人才匮乏、创新成果转化率低的现象已成为至于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对我国医药企业技术创新进行全面系统的SWOT分析,有利于医药企业制定相应的技术创新对策,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

2 我国医药企业技术创新SWOT分析

2.1 优势(Strength)

(1)中药自主创新优势。

我国作为中药发源地,具有丰富的中药资源和悠久的中药实践史。随着新技术、新方法在中药研究开发中的逐步应用,我国的中药现代化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中药产品技术创新平台。与西药自主创新相比,我国中医药产品具有更大的知识产权优势,更易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2)人力资本比较优势。

研发人力资源是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基础,是体现国家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全社会创新优势的增强,我国相对大规模、低成本、高素质的研发人力资本优势逐渐凸显,为医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仿制药成本优势。

我国是仿制药大国,上市的药品绝大多数都是仿制药。由于仿制药研发投入少、风险低、周期短,疗效可替代原研药,世界各国都很重视仿制药市场的开发。虽然我国的仿制药起步较晚,但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并且我国医药企业可通过原料药到制剂的产业整合进一步加强成本竞争力。

2.2 劣势(Weakness)

(1)创新决策能力弱。

我国医药企业的创新以模仿创新为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稀少,同行业间低水平重复竞争严重,这是由于医药企业的技术创新决策能力不强,缺乏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医药研发创新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创新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创新活动的成败,多数企业因此不敢进行创新项目的决策,避免风险大的创新投资项目,结果导致医药企业的创新决策能力较弱,而过分依赖于仿制药的开发。

(2)创新资金投入不足。

充足的资金投入是医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前提,新药研发包括基础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及上市后的监测,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尤其是临床研究阶段。2009年,我国制药工业的研发经费投入为134.5亿元人民币,研发资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仅有1.48%,而跨国制药公司的该比例达10%~20%。因此,对于高投入的医药行业而言,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将严重影响医药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

(3)创新人才匮乏。

人才是技术创新的执行者,而我国医药企业一直缺乏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在技术创新的人才投入上也与国外医药企业差距较大,据统计,我国医药企业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约为1.5%,而欧美国家在20%左右。此外,医药企业还缺少有效的创新人才激励措施,使得创新人才大量流向外企,从而制约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4)创新成果转化率低。

虽然我国医药企业药品专利申请数以每年30%的幅度增长,但真正完成创新成果转化的却很少。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迅速产业化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仅8%左右,真正形成产业化生产的只有2%~3%。医药企业研发主体意识薄弱,大部分的新药研发活动由高等院校及国家科研机构承担,但由于医药技术创新体制的不完善,造成了严重的产、学、研脱节现象,阻碍了医药技术创新的高效、可持续发展。

2.3 机遇(Opportunity)

(1)医药市场需求扩大。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我国药品需求在大幅增长,药品市场结构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目前,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的国家之列,老龄人口消费的药品已达到药品消费的50%以上,老年疾病用药及医疗需求的增长将成为医药企业药品研发的新方向。此外,各种威胁人类健康的新型疾病的出现也推动着医药技术创新的不断突破。

(2)仿制药发展新。

据统计,2012年到2015年全球将有631个专利药到期,专利悬崖期的到来为我国仿制药企业创造了巨大的机会。由于仿制药流程简化、成本较低,不仅可以降低病人的医药费用支出,还能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许多国家都鼓励仿制药的研发和使用。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仿制药市场,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医药市场对仿制药的需求将不断扩大。

(3)国家新医改政策的扶持。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医药创新研发、产业化技术平台的扶持力度,已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医药工业“十二五”规划》也提出以鼓励技术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主题,大力推进医药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开发,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科技内涵和质量水平。此外,国家政策对中医药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也在加大,政府通过全面推动现代中药发展和创新药并重,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平台的建设,给中医药企业的技术创新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4 威胁(Threat)

(1)跨国药企进军仿制药市场。

在全球医药行业增速放缓、新药研发困难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仿制药市场的扩大,跨国制药企业纷纷开始进军我国的仿制药市场。由于国内医药企业与跨国制药企业相比,在研发能力和技术、设备水平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跨国制药企业的进驻将加大国内医药企业的竞争压力,并给我国仿制药市场带来较大冲击。

(2)中药国际市场竞争激烈。

虽然中药在国际市场上越来越受到重视,但仍有很多国家对中药尚未完全认同和接受,中药材在国际上也未形成统一的检测标准,因此很多国家对于中药进口设置了技术贸易壁垒,严重阻碍了我国中药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此外,日本、韩国、东南亚等采用现代技术研究和发展中草药,占据了较大国际中药市场,对我国中药企业带来强烈的冲击和威胁。

(3)国家医药相关政策影响。

近年来国家实行多次药品降价,并且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来进一步的降低药价,使医药企业的利润一再压缩。与此同时,新版GMP的实施也对我国制药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在新版GMP的严格要求下,众多难以完成改造的中小医药企业将面临淘汰,现有企业也将面临生产成本提高和药品价格倒挂的难题。

3 结论

技术创新是医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对我国医药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行了SWOT分析,充分认识了我国医药企业的优势、劣势,以及所面临的机遇和威胁,医药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扬长避短,合理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并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以提升我国医药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

参考文献

[1]陈敬.从医药技术创新的历史发展看技术创新的动力因素[J].上海医药,2002,23(3):121-125.

[2]施伯琰,王英.我国医药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概况[J].中国药师,2008,11(8):1007-1008.

[3]吴海霞,李野,赵双春.我国医药创新环境SWOT分析及战略选择[J].中国药房,2006,17(19):1452-1454.

第9篇:医药市场背景范文

国务院总理在会见拉米时对中国入世五年做出了评价。 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认真履行入世承诺,并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积极调整自己的对外贸易政策。在短短五年时间里,中国平均关税大幅降低,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程度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使自己从中得益,而且也为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即将结束,面对新的挑战,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对外开放,在开放中发展,在开放中与世界各国实现互利共赢。

加入WTO,国内医药市场更加开放

加入WTO以来,我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对外开放,国内外医药市场加速融合,提高了企业的竞争意识,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1、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从目前我国医药科技发展现状看,短期内很难在新药创新研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无法改变以仿制药为主的局面。新的药品管理办法,重新定义了新药概念,新药保护由行政保护转为专利保护,取消了原有对新药根据类别给予一定行政保护期的做法,使大批企业纷纷涌入仿制药品领域,同品种生产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国内药品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

国内医药市场强劲的增长势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吸引了国外制药企业进驻本土市场,继以贸易、投资设厂等方式之后,国外企业已经开始瞄准研发领域。一批知名的大型跨国制药企业不仅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设立中国研发中心,而且还将中国市场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与全球同步在中国申请新产品专利注册和上市注册。由于国外企业在长期新药研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国内企业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2、非关税措施阻碍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入世后,我国政府大幅下调了药品的进口关税及部分医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取消了进口大型医疗装备的特定产品招标管理。

加入WTO后,我国凭借在化学原料药领域的生产和人力成本的优势,成功地开拓了国际市场。部分国内企业为了抢占国际市场份额竞相压价,造成低价恶性竞争,大量廉价产品涌入国际市场,使国外反倾销、反垄断诉讼此起彼伏。由于我国反倾销预警机制不健全,企业缺乏应诉经验,处境很被动。能源、原料的涨价,出口退税率降低和美元汇率的变化,使某些传统出口原料药正在失去优势。

2000~2003年我国医疗器械平均关税由11%降到5%~6%,取消了原有大型医疗设备进口的审批权。受巨大的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的吸引,国外知名跨国医疗器械企业增加了在华投资,世界医疗器械前十强中有八家已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目前国内近70%的医疗器械市场已被跨国公司占领,除少数品种外,国内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档医疗仪器设备中进口产品占总装机容量的比率高达90%以上。除了超声聚焦等少数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外,不少关键技术被发达国家大公司所垄断,国产医疗器械产品不论在技术能级、档次方面,还是在产品功能、外观以及操作便捷方面,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有明显的差距,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水准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难以满足国内临床和科研的需求。我国卫生机构大量采购进口医疗器械(特别是精密医疗仪器),过度追求现代化高标准配置,也是目前我国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药出口面临一系列非关税贸易壁垒等障碍,如绿色壁垒、蓝色壁垒等技术壁垒,进入国际市场困难重重,多年来出口增长缓慢。入世后关税的降低使国外产品的进口更加有利,对国内中药市场形成一定的冲击。

3、药品分销市场全面开放

加入WTO后,我国取消了对外资参与佣金及批发服务和零售服务的地域、股权、数量以及特许经营的所有限制,实施了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药分销市场对国内外资本全面放开,标志着国内医药市场全面竞争时代的到来,我国的医药流通企业也真正进入了优胜劣汰的发展阶段。

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的进入,对我国传统的药品批发、零售模式产生重大的影响,推动了行业在药品采购、仓储配送、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等全方位销售服务领域管理水平的提高。

背景资料

中国入世5周年・地方篇-全国各地积极应对

入世后,我国很多地方成立了WTO事务机构,这些机构是应对入世工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WTO机构协助政府协调各部门与企业之间的WTO事务工作,贯彻落实与WTO事务相关的政策,为中央政府对外贸易谈判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和依据,为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贸易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将上海各界WTO专业人士集结起来,为中国入世群策群力,2005年12月11日,上海市欧美同学会成立了WTO专业分会。

入世5年来,厦门市对外贸易不断增长。

深圳积极推动外向型经济

2005年12月19日,参加WTO第六届部长级香港会议7位驻WTO 大使移师深圳,出席第四届“WTO与深圳国际化”高级论坛,为深圳国际化建设把脉。

2005年9月13日至16日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承办商务部“全国地方WTO后过渡期综合性应对―贸易救济(深圳)培训班”。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成立6年来,为上海和中国的入世工作献计献策。

湖北武汉港码头来自世界各地,印有众多国际知名企业名称的集装箱堆积如山。

河北省开放型经济绩效斐然

河北钢铁行业

目前,河北省钢、钢材、生铁的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主要产品产量继续高速增长,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河北食品加工行业

加入WTO以来,在三鹿集团、承德露露集团等龙头企业带动下,河北省食品工业发展速度较快,优势产品产量增幅较大。

河北纺织品服装行业

加入WTO以来,为适应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新形势,河北着力发展新型化纤原料、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纺织品、装饰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四大领域。

河北医药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