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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

第1篇: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国有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

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由审计机关接受国家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关的提请或委托,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重大的筹资、投。资、分配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活动。国资委2004年8月的第7号令《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失职、渎职的;其他直接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一是能够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通过财产清查,找到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企业有针对性的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效益;二是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管;三是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统一的审计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时间不长,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评价标准、经济责任的划分以及审计报告的格式等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国家的相关制度和具体的审计标准也都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缺少统一的操作标准,不同的审计组织或者审计人员对待同样的审计问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评价,影响其客观性和公正性。另外,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经济责任的界定存在很大的分歧,现任责任和前任责任的界限,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划分,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区别等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同时,经济责任的量化也很困难,比如领导能力的大小,管理水平的高低无法量化也给审计带来了困难。

(二) 先离任后审计,审计时间滞后

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事后审计,失去了审计的应有的目的性和时效性,有的责任人已经调任、提拔或者退休,审计部门才接受委托对其进行审计,造成了“先离任后审计”的局面。审计时问的滞后导致审计结果应有的价值得不到发挥,干部的任用和审计结论脱节,任用在先,审计结果在后,审计结果作为人事部门提拔和考核干部的依据失去了意义,也使审计的监督职能的发挥受到了限制。

(三) 审计关系复杂,审计独立性不强

国有企业的责任人隶属关系比较复杂,有的企业领导由集团公司选拔,有的是任命,还有的集团的领导者兼任公司法人代表,再加之国有企业往往经历改制、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的过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更加复杂。另外,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往往有密切的利益关系,在审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干扰,面临很多压力,有时顾于人情,审计时就事论事,走形式,回避重点领域,将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财政收支的审计,使审计的独立性受到威胁,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四) 审计资源不足,审计风险大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由上级下达指令或者是组织人事部门临时委托,审计时间不固定,具有突发性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的受托人常常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审计人员人手少,时间紧迫,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去进行详细的调查。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不到位,还有些离任者所在的企业不积极配合,提供资料不全面,或者为了追求业绩,授意财务人员粉饰财务报表,而审计人员为了赶进度,往往不能进行全面系统地审计,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加大了审计风险。

三、提升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对策

(一) 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用好审计结果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要及时合理的利用审计结果,但当前多数情况是先离任后审计,失去了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先审计后离任”的政策,将审计结果当做提拔和调任的依据。组织部门在有干部的调任或者提拔意向之前,可以先行调离原岗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利用审计结果,综合其他因素做出决定。对于辞职、免职、退休等情况,可以先离岗后审计,但人事手续要在审计结果出来后办理。国家相关责任部门要尽快制定审计、离任、新任3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二) 完善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的发生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紧、任务重,制定一套完整的审计程序,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和方法以及相应的标准,保证审计质量至关重要。经济责任审计要进行充分的审前调查,全面搜集信息资料,利用访谈等手段,确定重点关注的项目。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全面细致的审计程序,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组织和管理工作,注意审计细节,严格按照审计方案规定内容和操作程序实施审计,避免审计程序流于形式,要加强对审计过程、审计结果的复核,以减少审计差错。另外,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尽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发生。

(三) 多管齐下。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建立起有审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在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做到及时沟通,信息共享,统一安排,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可以利用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的考核情况,推进审计工作的深入,同时组织部门利用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另外,审计部门可以利用纪检等监督部门掌握的群众举报或反映问题的疑点,确定审计重点,找出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为纪检部门加强权力监督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 建立和完善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环节是关键环节,能否制定完善、科学的评价标准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成败的关键。目前,我国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操作性较强的评价标准,很多评价都是指导原则性的。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评价体系,规范审计内容,尽量确定经济责任量化标准,而不是只有定性评价,可以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从业绩完成,会计信息质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决策完成情况等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评价,利用统计学的方法,对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分析判断。

(五) 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切实保证审计质量

审计质量的高低与审计人员的素质密切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的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使得审计人员也要具备综合素质,成为复合型人才。首先,审计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干部的任用。其次,审计人员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也要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还要遵守应有的职业道德。审计人员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不断学习先进的审计理念和审计手段,及时更新知识,为切实保证审计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第2篇: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企业内部审计在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为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经营管理的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评价、审计后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审计意见会出现不恰当或不正确的问题,从而导致产生内部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L、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建立了企业集团,包含母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在经济上都实行单独核算,投资的多元化,经营的多样化,关联交易增加,经济往来日趋复杂,加之内部经济关系有的尚未理顺,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等,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判断问题缺少依据,获取正确审计意见的难度增加,审计风险加大。

2.内部审计在企业内具有相对独立超脱的地位,发挥高层次的内部监控作用。内部审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涵盖的内容广,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应用的层次高,范围广。如:某些专项审计结果及审计信息,为企业高层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交的审计报告,是企业领导及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兑现审计的结果是企业对各单位领导奖惩和子公司经营者的年薪收入及职工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对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是领导及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检查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基建工程决算审计结果是核实工程造价并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等等。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应用的层次越高,范围越广,审计的影响越大,相应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大。

3、内部审计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其独立性和超脱性是相对的,在提出审计意见时既要符合国家利益和政策,又要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既要考虑合规性,又要注重合理性,还要考虑企业的经营环境及实际情况等。此外,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到外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时,内部审计缺乏相应的条件和手段。这些都会使发表审计意见不恰当或不正确的可能性增大,形成审计风险。

4.有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发生财务错弊的可能性增大,在此基础上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存在问题;内部审计人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对所有的经济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容易出现审计疏忽和审计遗漏,得出的审计结论容易出现偏差,产生审计风险。

5.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内部审计十分重视,对审计信息和审计结果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期望值高,希望内部审计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能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能查清查实,对离任及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能划分得清清楚楚。总之,对审计提供的审计信息及审计结果要求质量高,可靠性强。而实际工作中很难达到期望要求,因而产生了期望差距,形成审计风险。

6.审计人员如果专业技术能力不强,对复杂的问题就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对审计事项就不能选择科学先进的审计方法,运用必要的审计程序完成审计任务。由于审计人员素质的影响,容易出现审计疏忽、差错审计判断不正确、审计方法不当及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审计信息失真及审计意见不正确而形成审计风险。

二、控制和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主要途径

l、内部审计在审计前,必须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解,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以及以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对审计风险进行评估。通常经营规模大,经济关系复杂,内部控制不力,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经营管理问题较多,经营效益起伏大,审计次数少的单位,产生审计风险的可能性大。对审计风险大的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可拒绝接受,避免承担风险。而内部审计是根据领导批准的审计工作计划,无选择地按计划进行审计。为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往往将审计风险大的单位作为审计重点,以期通过审计促进其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对产生审计风险可能性大的单位,在确定主审人选、投入审计人员力量、审计时间安排等方面要予以充分考虑,周密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风险。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时,注重分析评估审计风险,可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

2.严格执行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程序是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从审计任务的下达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到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整个工作流程必须有一套规范程序。审计人员应按规范的程序操作,一环扣一环,并且对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各项目审计工作应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上进行控制,将审计风险隐患消灭在审计的各个环节。

3.原始的证据越多,证据的证明力越强越充分,审计的风险也就越小。审计人员应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收集详实的审计证据,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对于审计中的难点和疑点,要深入调查,分析取证,既要收集实物和文件证据,又要找人谈话调查取得被调查人签字认可的调查记录等证据。对审计出的问题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验证,以取得足够的有充分证明力的证据来支持审计意见,避免因证据不足产生审计风险。

4、防范和控制出具审计报告的风险,应把好审计工作底稿质量关。首先,项目主审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必须仔细认真地审查工作底稿,对审计证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进行分析,对不符合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要求重写或补充完善。其次,必须分清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计人员仅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再次,文字表述应持谨慎态度。注意掌握以下几条原则:不在审计时间范围的审计事项,审计报告中不出现;审计仅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审计后发表意见;对审计结果,要说明是采用某种审计方法计算或分析得出的;经审计核实后,能定量反映的问题定量反映,对无法定量的,以定性的方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对确因各种因素所限,无法核实的问题,审计报告也应如实反映,并说明导致对某一问题无法审计查清的原因。

第3篇: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一)更好地为建设和谐*效益*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服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重点,深化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要坚持把发现问题与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结合起来,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管理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使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职能转变和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

以促进提高政府效能为重点,拓展政府绩效审计。*年市审计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绩效审计,安排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11项,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要从实际出发,尽量包含绩效审计内容。要按照市政府今年深入开展行政绩效评估、全面提高行政执行力的要求做好绩效审计选项工作,独立类型的绩效审计由局综合处组织进行选项调查。

以促进完善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为重点,推进政府投资审计。按照《*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处理好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审计数量与审计质量、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在坚持审计覆盖面的同时,通过建立分类监督机制等方式,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应急工程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强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以促进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为重点,加强企业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包括金融机构审计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对国有企业的经常性监督结合起来,把强化监督与为企业服务结合起来,把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金融机构审计要注重揭示管理和控制上的薄弱环节,反映金融领域存在的影响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促进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以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重点,开展审计调查。要围绕地方经济工作中心,结合发展循环经济、创建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针对经济改革、基层建设、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加审计调查的数量。可以对某个单位、某个项目开展审计调查,也可以针对行业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对比分析,从宏观上、制度上提出对策和建议,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委托和审计力量,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确保委托项目按期完成。加大任中审计,做到对领导干部离任、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推进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落实《*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注重对审计查处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准确定性、依法处理,实事求是地作出报告,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更有效地使用审计报告,提高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完善审计结果的运用机制。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理顺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加强和其他监督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注重形成督促整改的合力,按时汇总审计整改和责任处理情况向政府、人大报告。

(二)加强管理,改进作风,加快审计工作现代化步伐,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保证各项审计任务顺利完成

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采取措施,在审计内容的深度、审计处理的力度和审计报告的质量等方面下大力气,强化依法审计的观念,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在审计工作中要始终关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二是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重大问题;三是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四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五是体制、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们不仅要反映问题,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还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以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改革的建议。

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工作。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提高在信息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推广用好审计管理和现场审计实施两大应用系统,推动联网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全面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大力推广和完善审计抽样、内控测评、风险评估等审计方法,积极探索适合审计工作实际的先进方法,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市审计局要抓住时机,大力推动我市金审工程项目建设;及时更新取数操作指南,总结推广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根据不同需求,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计信息化培训。

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把审计管理的重心放在审计第一线,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加强审计业务的现场调研和指导,加强审计执法检查。加强审计项目管理,包括计划和方案的制定、项目评估检查等,严格开展项目计划的科学性论证,规范选项程序,除法定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应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审计质量控制,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审计行为,严格实行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每项审计重点突出,事实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完善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和审计质量控制规定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第4篇: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随着中国的入世,这些企业的国际化运作正以一种难以置信的速度在中国登陆,引起中国同业高度的危机感。中国的企业开始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武钢正是在这一国力间的较量中,提出了“把武钢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现代化钢铁企业和精品名牌生产基地”国际化战略……

一流的企业需要一流的内部审计。我们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担负起大型企业集团勇于实践,应对挑战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对这些国际化运作的研究与实践,提出富有成效的总体见解,以应对这一领域出现的每一个变化。我们近年来致力于这一课题攻关的大量成果在国内外得到推广和交流,推进了我们在实务技术上与国外同业合作与竞争的进程……同时,武钢决策层注重内控、致力于控制环境建设的决心和力度,以及内部审计队伍的实力储备使我们有能力完成这一选题和实践。

我们力求通过这一课题的实施,探索建立国际化运作的中国内部审计模式,实行审计业务流程再造,兼容并存国内外各种先进管理理念与方法,构筑现代内审实用控制技术体系,将审计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企业效率更大提高,为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增值”审计。

一个宗旨

2001年,武钢钢铁(集团)公司在完成了“非钢企业全面推向市场,主体实施债转股”的体制改革后,迅速致力于国企监管机制的建设,以适应加入世界政治经济发展主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公司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力度”的宗旨,总经理刘本仁在机构改革之际做出了“进一步扩大审计队伍,增加审计力量”的批示。公司把内审工作当作在适应组织结构变化和管理任务变化中,实现组织增值、提高组织运作效率的一种机制。公司调整了审计委员会,重新认识审计在新形势下的使命,按照国际内部审计理念进行定位。内部审计工作正是在这一环境下得以健康发展,使国家对大型企业建立既充满活力又有约束机制,在赶超世界科技水平进程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要求,成为企业内在的需要。

两条主线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被视为微观的民主与法制框架,提升资本效率和防范经营风险已成为管理当局、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上下关注的焦点。新组建的审计部,集内部审计和向全资子公司派驻监事会两大职能于一体。形成武钢监管的两条主线。其优势体现在审计与监事会之间的监督对象相同、监管目标一致,有利于专业沟通和协调。

监事会的常驻式监管方式体现在全方位,全范围的监督,这种在时间上的经常化、连续化的全过程的监督,将信息不对称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而内部审计的之也优势又使两条主线在实施联合审计时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大建设

为了开拓内审工作新局面,提高审计成果质量,扩大审计效益,我们大力实施“人、法、技”建设。同时,关注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及内部整合,在变化中不断调整定位、分配审计资源,流程再造,推进信息化建设。致力于团队素质建设及与外部专家的战略性合作,学习行业最好的实践,构筑应对变化的实务技术基础。

1、以人为本,打造学习型群体。

21世纪,随着现代内部审计的全新定位。它将本职业的生存与发展同企业的命运连在了一起。今天的竞争已经变成了学习能力的竞争。培育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员工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份。

近年来,我们的职工不间断地接受着当代国际竞争战略、管理理念、现代管理实务技术的学习。包括国际最前沿的学术理论的探讨及公司产销资讯系统的知识培训。我们领导者在人才战略上,为每一个职工设计发展目标和平台,我们的“善待职工”数据库记录着每一个人成长的历程,在我们这个群体中,它营造着一种鼓励员工互相交流、学习创新、迎接困难的良好环境。我们针对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立项的《国有企业增值审计》、《与时俱进的监事会运作》、《实现协同效应的“阳光采购”》等15个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课题已经进入成果报告阶段,较深层次上的《武钢防范和减少不良资产产生的对策》、《战略重组中如何构建新型运行机制》、《武钢可利用资源调研》等12个调研项目计划……已经进入实施阶段。

2002年,我们人人有成果,个个立功受奖,我们围绕管理难点攻关的10项课题获得大面积丰收。理论研讨蔚然成风,来自我们中间的四部专著,95篇论文在国际、国内刊物上发表,成功地将来自实务界的理论推向国内外。职工在赢得企业激励的过程中,回报企业的是团队素质的迅速提高,管理创新迅速见效,企业效益迅速提升。审计部《创学习型群体,促管理创新》经验已由全国总工会向全国推广。武钢审计部在行业中展示出强大的素质实力及阵容。这些都为我们今天探索国际化内部审计模式实践提供了实力的储备。

2.实行业务流程再造

现代内部审计的迅速发展,使其向企业机制运行的所有领域渗透,在企业这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因素众多、功能综合、信息量大的复杂系统中,内部审计正在逐步演化成一个全面、多元、多层次、多阶段的复杂系统。

我们从完善制度入手,用制度约束人、规范人、促进各项管理的加强和深入。对外:我们全面清理了从计划下达、实施审计、落实审计决定有关制度。对内:建立了包括管理制度系统、职责条例系统、工作流程系统、岗位业务程序系统在内的标准系统;包括文件办理系统、会议反馈系统、联系单制、例会制在内的指令办理系统;包括统计系统、计算机系统、审计档案系统在内的文档系统;包括善待职工数据库、人员去向牌制、工作日写实、部务公开制、绩效考核制在内的人本管理系统。

这一措施使本部的专业管理行为和职工行为都处于精化管理的有序、上进状态,并与企业目标始终一致,确保目标实施的准则和规范。

3.以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质量

“谁在信息化道路上取得了领先地位,谁就在市场上占有了相对的优势”。武钢投资两亿元组建的整体产销资讯系统已经投入运行。传统的内部审计获取信息取决于财务应用系统的时代已经结束。单独的财务信息系统已经不复存在,它将依赖于按供应链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ERP信息系统的“就源取值”。内部审计从被动地“就地审计”取证成为主动的送达审计。审计作为一支特别的稽核力量,在特别授权下对整个系统进行全覆盖的主动控制。我们目前一是实现了审计办公自动化的OA系统运行;二是基于武钢ERP信息系统投入运行的现实,实施用计算机进行数据采集、抽样、分析和汇总;三是逐步建立系统、完整、丰富的审计数据库,重点以审计对象和法规检索数据库为主;四是在部内基本实现计算机联网。

四位一体

2001年,伴随着母子公司体制的建立,武钢逐步建立起四位一体的国企监管体系。一是加强纪委监察工作的力量;二是提升内部审计层次;三是向全资子公司派驻监事会;四是全范围实行会计委派制。这四大支柱所辐射的监管范围覆盖了所有国有资产投入的领域。

为了使监管机构精干高效,避免各自为政而造成的监管重叠、错位、脱节及盲区,我们组织了大范围的调研和论证,以取得共识。纪委监察是以执行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党政干部遵纪守法为主的监督;监事会是代表投资者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决策、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及子公司负责人经营行为为主的监督;内部审计是围绕企业重点工作及内控制度执行为主的监督;财务部门是以真实的会计核算为主的监督。尤其是我们论证的《监事会、内部审计、会计委派三者之关系》优化了监管资源,为解决控制过渡和控制脱节提出了全套思路。明晰的职责划分促进了武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进程,而配套的人事政策和实务则提升了监管部门的地位:

五项重点

一、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转向为公司识别、防范风险服务。

内部审计关注风险问题,标志着内审工作性质的转折。为了找准管理的重点和难点,2002年,我们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审计风险问卷调查。调查涉及公司产、供、销、人、财、物等32类168项问题,调查面覆盖了公司领导、管理者及职工代表各个层面。近千份问卷的统计分析,将企业的风险直指投资领域、采购领域、建设工程领域以及易被忽视的专项费用、福利费用的使用。形成了我们应对风险的审计总体规划,公司每年均以开年的1号文件下发各单位审计计划。为规范审计行为提供了依据。

二、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经济责任审计从事后评价向事中制约延伸。

提升资本效率和防范经营风险已成为管理当局、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上下关注的焦点。法人治理结构被视为微观的民主与法制框架,领导者经济责任制度成为这一治理结构的核心。

武钢的内部审计与时俱进适应了这一转折。早在2001年对全公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率就已经达到100%,监事会对子公司经营者现职评价率亦达到100%.(国家五部委要求离任审计的比例是30%)。我们着力加大对现职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增加全面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自觉性。一大批勇于创新、廉洁勤政、积极清理前任遗留问题、带领职工艰苦创业、实现企业效益持续增长的领导者不断涌现。

三、拓展职业空间的专项审计渗透到深层领域。

我们遇到问题找方法,致力于发挥内部审计“经济良医”和“管理顾问”的服务作用。

“审计公示”是我们探索与被审计对象之间进行有效的互动性管理、以最简捷的方法收到最大面积成效的一种尝试。这种在被审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及职工代表中公布审计报告的做法,被基层领导誉为“难得的机会、难得的教育、难得的交流。”

“培训被审计者”使我们相互得到提升,我们在为厂矿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中,也给我们自身的管理带来利益,减少了冲突,在共同目标下形成合力。

“审计奖励制度”是我们对被审单位由硬约束转为正面激励的又一创新,也是内部审计在总经理授权下独特具备的职权。我们对工程项目的重大奖励使审计决定产生了亲和力,而我们的非物质性奖励也被基层认可为更深层次上的激励。

“审计服务”使我们经常性考虑降低基层监管成本的问题。我们认真论证公司内部审计、监事会、会计委派三者之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范围,减少了基层接受监管的负担,在实践中,我们与财务的沟通与配合成为双方的共同需要。

四、内部审计在内控框架构建中的联动效应。

流程再造是创新型企业的灵魂。但是,创新又不可避免地会与现行法规制度形成碰撞,与现行的利益格局形成冲突。在这种整合之中,唯有内部审计能够凭借比其他部门聚集信息更多、管理范围更大、内容更丰富的优势,迅速形成一支创新型、反应快速的学习型团队,对开放的、动态的复杂管理系统发表更具权威性的评价。

我们汇集了来自集团各管理岗位的力量,针对各类主题联手攻关。这种无边界的组织效应和新型的“借脑”运作,产生了很大的合力效应。改变了我们审计力量投入的重点不再是各个管理环节的本身,而是管理的接口部位这一权利与责任的传递点。它带动了相关部门各自敲响警钟,主动承担责任的联手管理。使每一条审计线索的突破,化为一条切断流向不明渠道的财路,每一项审计建议的实施,成为一笔实实在在的管理创效的源泉。

我们在投资环节实施的“信息真实性审计”,增强了大多数投资者对国有资产保全的责任感;在物资采购环节联手实施“四大循环审计”,完善了“阳光采购”的内涵;我们在资产重组、资源利用的管理接口部位联合实施“审计穿行试验技术”,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两年来,我们通过评价内控制度,促进规范管理;评价营销制度,促进开拓市场;评价采购制度,促进增收节支,评价市场风险,促进优化决策,评价部门职责,促进闭环运行。通过对已报告的审计发现进行后续审计,求根溯源逼出部门联手管理,筑起控制企业利益流失的防线。

五、创新审计方法的精细化管理

内部审计在现代管理中与各个环节的专业管理协调日益紧密。审计的工具和技术、管理方法与这些部门的管理手段和措施也日益兼容并存,不少控制难点的突破往往是双方管理技术共同借鉴和弥补的结晶。

近年来,我们逐步建立起自身的方法体系:致力于审计战略研究,移植来自国际的控制理念及实务技术;在内部审计资源管理中,我们建立了标准系统;在企业横向管理中,我们创建了跨部门的“多元循环法”;评价业务流程的“接口部位突破法”,“网络比价法”、“民主监督法”、“同级审计制”;同时,“双向承诺制”、“审计备案法”、“穿行试验”、“内部控制矩阵图”、“多维分析表”等近百种审计的工具和技术都使我们在付出审计措施时旗开得胜。

内部审计的精细化管理,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同步提高。

六大变化

一、内审出效益有为才有位

两年来,我们全面完成审计任务,注重将审计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实现“增值”审计,由于我们创新思路,率先在行业实践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审计运作迅速与国际接轨,使审计工作向纵深进展,审计质量不断提高。由于专业管理中的成就,我们不但荣获了国家、省、市内部审计先进单位称号,而且跨入公司红旗部处室行列。最近,湖北省内审协会已经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学习武钢内部审计的经验。

二、内审出成果思路变生路

内审就是投资,是投入少、见效快、回报率高的投资,是“加值”审计。

以氧气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子公司将审计成果化为转换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向管理要利润的巨大回报;以一号高炉大修改造工程为代表的一大批项目将审计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实现了“工期、质量、效益”三大目标。我们在内部审计按国际化运作中提出的审计定位、审计战略、审计资源利用、审计循环、工具及技术运用、工作方式、沟通渠道、激励政策、内控环境、团队建设、审计影响等40个方面的理念及实践,大大提升了武钢内部审计实力,推进了我们在实务技术上与国外同业合作竞争的进程……

三、监管出威力管理得人心

2001年,我们以内控制度评审为重点,在粉末冶金公司实施了该公司有史以来第一次最为彻底的存货盘点,开创了以穿行试验为手段的内控制度评审先河,为下步对子公司的监管提供了思路;我们在工程市场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审出了立项、投资、施工、造价确认全方位的管理思路;我们对离任经营者的后续审计及配合财务对27家经营实体的清理,清出了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举措。

我们在公司双文明评比指标确认、子公司承包兑现确认、经营者年薪兑现中的一票否决权,严肃了利益分配的规则,维系了激励政策的公平与效力;我们实施内控制度评审的取证所到之处,得到各级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对违纪的查处,使职工拍手称快。审计的威慑力是管理得人心的基础所致。

四、内审出凝聚,联手结合力

审计成果质量的提高,推动了管理向深层次的延伸,审计在部门之间架起闭环运行的链条。公司各级领导把审计的监管视为本部门管理创新的一部分,依靠审计比其他部门聚集信息更多、管理范围更大、内容更丰富、审计意见更具权威性的特点,将其纳入公司财务、工程、合同预算、物资、纪委监察、工会、经济责任制考核…等各部门日常管理范围内必不可少的成员单位,使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措施尽快被采纳,成为鞭策人们励精图治的咨询师。

内部审计在基层已经建立起有26个成员单位、89名专兼职审计人员在内的审计网络;八个监事会分布在25个全资子公司并配合督办内审结论的落实、实施子公司在职审计;以审计意见为主实施的联手管理项目日益增多。审计充当了管理人员自我控制的“热心顾问”,做到了彼此目标一致,利益与共,使内部监管工作的开展得到各方面的支持。部门的期望也鞭策着审计部门自身开拓创新,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中,最终受益的是管理者自己。

五、内审出真知,创新出动力

适应当代审计对管理会计技能、内控技能、计算机信息技能、协调技能等复合技能,及审计领域最前沿、最新的技术手段的要求。我们立足进一步改进审计方法,兼容并存先进的管理手段,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部位,以我们的实践创造先进的实务技术。

“十五”期间,武钢将投入260亿元,在赶超世界科技水平的进程中继续提速……面对这样一个建设高峰,从2001年起,我们联手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程序环节的管理部门,开始了全方位的建设项目审计模式探索与实践。工程审计以“参与合作式”的工作方式,与各环节的专业管理密切协调,实现了互动效应。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出的近百种卓有成效的实务技术在投资控制中迅速转化为管理成果,创造了立竿见影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凝聚我们集体智慧结晶的四十万字专著——《固定资产投资控制与内部审计》,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授予“特别贡献奖”。2003年,我们再次承接了国家级课题《投资审计操作指南》的攻关,它标志着武钢的内部审计在全国同行业拥有了示范发言权。

六、内审出素质,压力出机制

第5篇: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导向审计;初步探讨

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是审计发展的三个阶段。风险导向审计是以被审计单位风险评估为基础,综合分析评审影响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各因素,并根据量化的风险水平确定实施审计的范围、重点,进而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本文从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下文简称任中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审计和离任审计的特点出发,探讨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动因、具体应用及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面临的挑战。

一、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动因

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是任中审计区别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特点与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优点的有益结合,推动任中审计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变。

(一)与离任审计相比,任中审计具有三个特点

1.任中审计更强调事中监督

任中审计是指在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的某一时点对其任职以来到审计时间点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既是对既定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更是通过对前期的履职情况的评价,揭示出企业运营过程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和风险。任中审计,为保证经济责任人整个任职期间资产安全,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一项有效的事中监督机制。

2.任中审计更着眼于预防监督

任中审计,虽然也对经济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但是其评价是对前期履职情况的阶段性评价,而非盖棺定论。因此任中审计目标虽然也涵盖履职情况评价但更多的应该着眼于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充分发挥其预防、教育、规范、监督的作用,尽可能减少损失。任中审计的根本着眼点应该是预防风险扩大、防微杜渐。

3.任中审计成果更易落实整改

任中审计“确认业绩、揭示问题、完善监督、改善管理”,是新形式下对经济责任人实施间接控制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开展任中审计可以充分发挥审计的威慑作用,有利于经济责任人廉洁自律,达到企业与经济责任人双赢的目的,有利于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干部的各方面能力,客观公正的考察选拔。正因如此,任中审计发现的问题、揭示的风险被审单位整改压力更大、整改效果也更明显。

(二)与财务收支审计相比,任中审计更具高度、全局性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是任中审计的一项基本内容。财务收支的专项审计主要关注的是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财务支出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资产安全完整性。任中审计关注的屡职期间经济指标情况、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重大决策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廉正情况。从审计关注的重点可以看出任中审计更具高度、全局性。

风险导向审计在指导思想上更注重与组织目标的契合,要求内审人员从战略系统观的角度对组织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测试和评价,以确认组织的风险控制是否保持在可接受水平之上;在具体的审计思路上,运用“自上而下”的思路,实施战略风险和经营风险导向下的逻辑推理,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时间、范围、重点和程序;在审计重点上更注重于对整个组织运营环境和所面临风险的分析;在审计方法上,风险导向审计广泛运用分析性测试方法,对收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基于对任中审计不同于离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内容、审计目标的认识,结合风险导向审计的优点,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更容易实现任中审计的事中监督、着眼预防,从更具高度和全局性揭示风险,出具审计报告。

二、风险导向审计在任中审计中的应用

风险导向审计在任中审计中的应用,主要是在计划组织实施任中审计时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遵循风险导向审计的方法程序。下面以某市级通信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为例,分析风险导向审计在任中审计中的运用。

(一)任中审计的总体风险评估

通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整体经济好坏会影响着企业与个人对通信服务的需求,进而影响通信行业整体发展状况。通信行业环境在行业监管强弱、竞争强弱等方面对通信行业运营商发挥作用。运营商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在某一地区的竞争地位左右着运营商对经营行为与经营策略的选择。运营商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业绩考核的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一个具体的运营企业。业绩考核作为企业领导升迁、奖惩、评价依据,象一根无形的指挥棒,左右着企业经营层对具体经营行为的选择。通信行业转型,不断挑战着领导对新业务的认知能力、对新风险的把控能力。从总体环境、行业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业绩考核压力等内部环境出发,在任中审计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企业的总体风险:

1.新业务带来风险

(1)转型业务。转型业务是运营商由服务提供商向综合信息运营商转变的选择,是在面临语音业务流失情况下,对自身产品服务的一次突破。尽管所提供转型业务依托于原来提供服务的通信行业之上,但是更多进入的是通信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边缘地带。企业对业务发展模式的选择伴随着不同的新风险。

(2)移动业务。企业进入移动业务领域,缺乏移动业务实际运营经验,对移动业务发展规律认识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会面领新的挑战。移动业务更多的是针对个人消费者,对消费者消费行为分析不彻底,可能导致新增用户缓慢,旧用户流失加快风险。在全业务发展中,融合套餐设计、分摊政策是否合理,融合套餐的推广,是否会存在加速移动业务对自身固网客户价值替代等风险。

2.庞杂的IT支撑系统带来的风险

通信运营商各类系统多,各个系统间数据流转、钩稽关系建立复杂。比如电信缴费充值卡,从制卡出售到用户消费先后经历了电信卡平台系统、充值到个人帐户进入销帐系统、消费后系统销帐,在财务上先后反映为电信卡余额、预存款余额,以及对用户欠费的冲销。  3.业绩考核压力带来的风险

绩效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的奖惩升迁关系密切。由于整体环境带来的行业继续增长的压力,股票市场上股东对投资回报的要求带来的利润的压力和压缩成本费用的压力,都可能导致负责人在经营策略选择上对高风险项目的产生偏好。同时,业绩压力大小,容易成为企业负责人突破内部控制,经营决策、会计处理凌驾于内控制度之上,造成总体风险偏高。

(二)任中审计的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风险评估

在评估了被审计单位的总体风险后,将识别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的错报领域相联系,考虑识别的风险造成后果的程度是否重大。同时考虑对识别的风险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根据识别的总体风险,在任中审计中应该重点关注以下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风险。

1.识别的新业务风险,可能带来的认定层次风险

(1)收入的分类、准确性、完整性、截止认定恰当与否。在审计中重点关注收入的是否记录到恰当的分类,记录的金额是否准确,是否所有发生的新业务均已经包括在内,所有确认的收入均是当期应该确认的收入,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情况。

(2)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在、权利、完整、计价恰当与否。在审计中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资产、负债确认的条件合理确认了新业务的应收、预收账款;是否存在未遵循事先确认的计费规则,对不应该确认收入的部分确认了收入,从而虚增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按照系统的合理的方法分摊确认收入,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导致的预收账款的虚减与虚增。

(3)系统集成业务尤其应该关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权利: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因为系统集成业务形成的固定资产很多在客户端,可控性比较弱),对记录的固定资产的拥有和控制的权利是否充分。

评估以上认定层次的风险重要程度,是否对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考核压力带来的风险,可能带来的认定层次风险

(1)收入的发生、截止认定。发生的认定主要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拆机规定,对超过拆机时限的是否及时拆机情况。因为电信业务的特点大量的采用用户预存款模式发展业务,在面临考核压力的情况下,更可能采用提前分摊预存款,或者将本应该分期确认收入的业务列作一次性收入,提前确认。

(2)成本费用的截止、完整、分类认定。在面临收入压力大,成本费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者可能通过分类将一类费用计入另外一类费用,影响分类认定;将已经发生的费用部分确认为当期部分计入以后各期,影响完整性认定;同时将本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在下期确认,违反权责发生制基础,影响成本的截止认定。

(3)被审计单位在面临考核的压力时候,可能采取尽可能的多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同时延期确认成本。随着压力的进一步增大,利润的真实性风险将凸显。

评估以上认定层次的风险重要程度,是否对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任中审计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根据以上识别的报表层次重大风险和认定层次重大风险,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对IT支撑系统带来的报表层次风险要关注系统的并行记录、验收报告或者借助外部IT专家的力量对系统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同时应该关注是否建立业务数据与财务记录的日常稽核制度;对IT系统的有效性进行穿行测试,发现问题。对根据认定层次风险重要程度确认的报表层次的风险,以及其他认定层次风险,根据风险重要程度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设计和实施合适的实质性程序,合理应对风险,实质性程序与传统审计方法程序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以上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的程序,审计人员应该基本明确在被审单位任中审计中应该关注的重点、从整体上对被审计单位风险作出合理的审计判断。从实现任中审计目标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业绩进行评价、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利于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和对以后业务发展中的风险防范。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可以使内审的出发点处于更高的高度,避免陷于某个具体事项的会计处理上。

三、任中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面领的挑战

1.对任中审计所揭示风险缺乏明确风险评价体系

任中审计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评价尺度难以把握。审计评价是任中审计的基本内容。在对被审计单位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审计中所揭示出的风险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所揭示风险已经采取的部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所产生的经济后果,难以以明确的风险评价体系进行评价。

2.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在任中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不但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审计基础素养,对任中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有准确的认识和定位,同时必须具备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将风险意识始终贯穿于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更好的立足于“上”,统观全局,对被审对象的面临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内部环境有充分透彻的认识。这对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内部控制机制是否有效

内部控制机制有效,是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基础。随着2008年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颁布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但是,目前仍然有很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或者虽然已经制定了详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并未真正实际执行。公司是否进行内控制度的自评估,以及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应对企业发展中识别的风险。如果从风险评估中就发现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相当薄弱,那么接下来的审计中就无法采用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开展审计工作。

4.内审人员独立性对风险导向审计重要影响

内审人员相对独立性对于内审人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进行审计评价至关重要。内审人员应该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对在风险评估过程中风险识别的充分性、风险评估的恰当性进行审计判断,不偏不倚。对揭示的风险,根据风险的重要程度,实施恰当的进一步程序。因此在组成审计组时,要充分考虑成员对于被审单位的独立性,避免因独立性对风险导向审计造成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刘俊.关于风险导向审计的几点思考[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10:(3):58-59.

王冬莲.关于企业内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09(12):

101-102.

邹杰.刍议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月刊,2006(6):45.

方爱珍.关于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闽西职业大学学报,2004(6):

14-16.

周翔.对人民银行实施风险到乡审计的思考[J].金融纵横,2010(3):57-59,72.

安晓蓉.浅谈我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西部金融,2010(3):

63-64.

(3)系统集成业务尤其应该关注固定资产的存在和权利: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因为系统集成业务形成的固定资产很多在客户端,可控性比较弱),对记录的固定资产的拥有和控制的权利是否充分。

评估以上认定层次的风险重要程度,是否对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考核压力带来的风险,可能带来的认定层次风险

(1)收入的发生、截止认定。发生的认定主要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拆机规定,对超过拆机时限的是否及时拆机情况。因为电信业务的特点大量的采用用户预存款模式发展业务,在面临考核压力的情况下,更可能采用提前分摊预存款,或者将本应该分期确认收入的业务列作一次性收入,提前确认。

(2)成本费用的截止、完整、分类认定。在面临收入压力大,成本费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者可能通过分类将一类费用计入另外一类费用,影响分类认定;将已经发生的费用部分确认为当期部分计入以后各期,影响完整性认定;同时将本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在下期确认,违反权责发生制基础,影响成本的截止认定。

(3)被审计单位在面临考核的压力时候,可能采取尽可能的多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同时延期确认成本。随着压力的进一步增大,利润的真实性风险将凸显。

评估以上认定层次的风险重要程度,是否对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任中审计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根据以上识别的报表层次重大风险和认定层次重大风险,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对IT支撑系统带来的报表层次风险要关注系统的并行记录、验收报告或者借助外部IT专家的力量对系统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同时应该关注是否建立业务数据与财务记录的日常稽核制度;对IT系统的有效性进行穿行测试,发现问题。对根据认定层次风险重要程度确认的报表层次的风险,以及其他认定层次风险,根据风险重要程度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设计和实施合适的实质性程序,合理应对风险,实质性程序与传统审计方法程序类似,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以上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的程序,审计人员应该基本明确在被审单位任中审计中应该关注的重点、从整体上对被审计单位风险作出合理的审计判断。从实现任中审计目标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业绩进行评价、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利于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和对以后业务发展中的风险防范。在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可以使内审的出发点处于更高的高度,避免陷于某个具体事项的会计处理上。

三、任中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面领的挑战

1.对任中审计所揭示风险缺乏明确风险评价体系

任中审计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评价尺度难以把握。审计评价是任中审计的基本内容。在对被审计单位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审计中所揭示出的风险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所揭示风险已经采取的部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所产生的经济后果,难以以明确的风险评价体系进行评价。

2.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在任中审计引入风险导向审计,不但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审计基础素养,对任中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有准确的认识和定位,同时必须具备以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将风险意识始终贯穿于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更好的立足于“上”,统观全局,对被审对象的面临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内部环境有充分透彻的认识。这对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内部控制机制是否有效

内部控制机制有效,是任中审计中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基础。随着2008年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颁布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但是,目前仍然有很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或者虽然已经制定了详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并未真正实际执行。公司是否进行内控制度的自评估,以及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应对企业发展中识别的风险。如果从风险评估中就发现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相当薄弱,那么接下来的审计中就无法采用风险导向的审计方法开展审计工作。

4.内审人员独立性对风险导向审计重要影响

内审人员相对独立性对于内审人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进行审计评价至关重要。内审人员应该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对在风险评估过程中风险识别的充分性、风险评估的恰当性进行审计判断,不偏不倚。对揭示的风险,根据风险的重要程度,实施恰当的进一步程序。因此在组成审计组时,要充分考虑成员对于被审单位的独立性,避免因独立性对风险导向审计造成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刘俊.关于风险导向审计的几点思考[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10:(3):58-59.

王冬莲.关于企业内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09(12): 101-102.

邹杰.刍议国有企业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月刊,2006(6):45.

方爱珍.关于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闽西职业大学学报,2004(6): 14-16.

第6篇: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 会计信息失真 新会计准则体系 规范会计管理体系

会计作为一项以提供会计信息为基本职能的管理活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我国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则是实现以上目标的关键。据调查表明,会计信息占整个经济信息量的70%以上,所以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衡量了经济信息的质量,从而影响经济工作决策的质量。目前会计信息普遍存在失实的现象,其做假手法多种多祥,从会计确认、计量到会计报表编制,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为存在,上市公司造假案件的金额也越来越大,影响面也越来越广,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规范管理构成了严重威胁,损害了社会和公众利益。大量虚假的会计信息充斥,不仅影响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正确决策, 使经济信息被扭曲, 更严重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甚至于助长了之风。所以应加大力度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情况的发生。

一、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规则性失真或行为性失真均能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为规则性失真,是制定准则者的不完善形成的失真,由于会计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如个别企业利用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达到提高企业利润的目的。如利用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违规会计处理,造成企业经济交易失真,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有可能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对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以对外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另一种是行为性失真,是准则执行者(亦即会计人员)的错用和滥用的失真。作为会计准则的执行主体的人的因素。既使一套会计准则再完美无缺,执行的人不去认真贯彻落实,也是徒劳的。人为的造成对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理解、疏忽或曲解事实,如蓄意调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成本、费用的确认的标准,提前或延迟对收入、成本、费用确认。更有甚者虚构或隐匿业务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扭曲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损害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了误导。

2.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驱使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一方面能调动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滋生了一些企业置国家利益而不顾,片面追求个别利益的不良现象。行业主体普遍具有利己的动机,有些企业负责人出于种种目的指使会计人员人为地造假,或虚增利润骗取贷款,或隐瞒利润逃税,甚或虚列数据来掩盖贪污受贿。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逼着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现象的产生。

3.各行为主体存在利益冲突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会计信息的提供主体不明确

会计人员处于公司管理当局领导之下,并不能从真正意义上对管理当局实施监督,甚至受到管理当局的威胁和操纵,因而不可能完全对会计信息的最终生成负责任,缺乏供给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的动力。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信息的需求方缺乏相关财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投资者的法制意识淡薄,造成信息需求方不能有效保护自己对会计信息所拥有产权的被动局面。从会计信息的供求状况来看,我国会计信息的供需能力总体水平不足,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无法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2)各行为主体存在严重利益冲突

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债权人、所有者、经营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个体。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和经济特征,受到不同利益的驱动,各行为主体的利己动机是普遍存在的。当出现信息不对称、监督与约束机制软化时,这种利己动机就有可能转化为现实行为,造成人之间的“合谋造假”,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合谋、企业管理者与职工之间的合谋、管理当局与某些以短期炒作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合谋。我国近几年发生的会计造假案就突出反映了上述特点,可以看出,某些产权主体可能存在的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需求,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进一步讲,国有产权代表在利益目标上与真正的所有者并不完全一致,他们更关注政绩、声誉及影响,对会计信息的关注也主要基于其个人的利益目标,这使得会计信息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还具有政治内容。另外,由于编造和虚构会计信息的预期收益远远大于成本或风险,因而会计信息被扭曲和虚构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可以说企业产权中各行为主体存在的利益冲突是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动机。

4.寻租行为的存在亦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企业管理者的寻租行为

随着企业经营环境和经济业务复杂多祥性,在这种经济环境中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出自己的职业判断。显然,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变的尤为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会计信息失真。企业的会计人员对信息失真有直接的责任。但是,企业的会计人员要受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在委托与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往往是不完全的,相关的激励机制也不健全,人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企业即将需要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时经常进行寻租。

(2)中介机构的寻租行为

注册会计师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书面的法定文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信息使用者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有些注册会计师在签证过程中往往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在审计过程中有的注册会计师为了从被审计单位得到更多的利益,经常与被审计单位串通一气,致使“合谋”出具的审计报告含有很大的水分,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美国“安然事件”、我国“银广夏”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政府的寻租行为

由于政府的寻租行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地方政府,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的局部利益,往往需要利用上市公司来体现本地区的经济水平或显示政绩。这样,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上市公司指标或者为了已上市的公司不被罚下,会对所属单位虚报及虚夸问题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或者层层摊派经济指标,或者指使几个部门联合起来造假会计信息。这样,地方政府这种为了本地区的局部利益而进行的寻租行为,必然会使基层单位淡化会计信息质量意识,漠视法律的有关规定,最终使会计信息失真,进而滋生舞弊现象。

二、解决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对策

1.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管理规范体系

要完善会计法规体系,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使各项会计工作有法可依。并且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地对有关会计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以提高法规自身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另外,在加强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以《会计法》为中心的各项会计法规的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和会计人员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会计法》对会计凭证填写、会计账簿登记、会计报表编制等的会计核算要求,保证会计核算内容的准确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要严格会计法律责任,对倚仗职权,强迫、诱使会计人员做假账、假报告的人,绝不姑息迁就,这祥将逐步培养出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2.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2006年2月财政部正式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新会计准则做了以下主要变革: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以外引入了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存货管理办法变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变革和金融工具准则变革等等,这些变革的核心都是为了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顺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 这对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不段提高其的专业理论水平

要重视专业知识教育,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由于目前会计知识的不段的更新,对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应加强对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后续培养与教育,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使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为社会服务。同时应建立会计人员诚信考核体系,通过实行会计准入制度增大造假者的责任成本。会计信息的造假者都是被利益驱动的,当其发现所获利益小于责任成本时,造假者就会产生一种得不偿失的心理预期,失去做假的动力。

4.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用法制手段规范审计监督体制

作为维护经济秩序、公正鉴定财务报告的“经济警察”注册会计师,理应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股重要的力量,一方面需要通过各种培训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业务素质,使得注册会计师要加强其专业判断能力。专业判断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的重要性指标,企业内部控制的力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赖程度,选择各类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及判断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能适当、公允地反映当前的经营状况等。更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那些违反职业道德、与企业勾结在一起提供虚假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这个行业的公正性,从而规范社会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它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确保会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是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

5.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构筑严密的企业内部控制监控体系,要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上下工夫,把可能存在的漏洞都堵死,使之无空子可钻。通过健全企业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从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构筑严密的企业内部控制监控体系具体在包括三个相互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层次是在企业“销”活动全过程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全过程,使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既在常规性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和周期性的检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第三个层次是以稽核、审计为基础,成立独立的审计机构,通过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等手段,建立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建立以上三个层次的内控体系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总之,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既是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会计监督、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必要环节。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止内部人员舞弊行为、保障资产安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杨春盛: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监证.[J].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2]李亚如黄立燕:会计错弊与查账技巧.[J].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3

[3]陈虎韩玉君: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防治[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4

第7篇: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完善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促进我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市区内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包括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所列职业和国家新颁布的职业)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设置职业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职业培训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职业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技能培训质量,培养合格技能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五条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办学。

(二)学校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统称董〔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会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任何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

(三)有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应有一定规模的培训能力,所开设的培训项目在2个以上,场所、设施、设备的设置应能满足不低于(200人/年)的办学规模。

2、办学场所须在市区内,房屋产权清楚。租用的培训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有办公用房,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教学面积不少于校舍建筑总面积80%);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培训机构的实践教学设备权属应为自有;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5、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评估应以举办者自有培训场所的房产、培训设施设备等与办学有关的资产)。

(五)有与所申请的职业培训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不得在校外兼职。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工作和法律法规。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4、配备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六)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

第三章设置申请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由申办者向审批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简况、拟办学校名称、拟任法人代表、校长、办学校址、拟设专业、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办学形式等;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社会组织举办的,应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国家事业单位投资办学,还应提交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资参股企业投资办学,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明文件);个人举办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对公民个人和外地市社会组织申请办学的,还需由本市有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或公民提供经济担保。担保协议应符合《担保法》有关规定,并经本地公证部门公证。(担保资产额不能小于申请民办培训机构的注册资金,并签订担保协议和出具担保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出资举办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调解解决方式,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三)学校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理)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董(理)事会成员花名册、身份证和简历;举办者与其他成员的聘用协议书。

(四)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以及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等项制度)。

(五)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租赁总面积、租赁期限和租赁用途)。消防部门出具合格的证明,教学场所必须要有两个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场所分配使用说明书)。

(六)拟设置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设备、设施清单(注明详细名称、型号、数量和权属),以及教学设备的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

(七)每个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授课时数、教学安排、使用教材书目、考核方式。

(八)办学资金证明应提交法定资产评估和验资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九)拟任校长的资格证明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核准表》。资格证明包括简历表、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记录和不良行为的证明材料。

(十)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花名册及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其中财会人员应另提供从事财会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证书。)

(十一)所设专业的专兼职教师花名册及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对应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使用规范名称,即“市+字号+(专业领域)+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且中外文名称应一致;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填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审批表》。

以上所提交材料中的各类证照、文件,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宜留作档案的原件,可在审批机关核对后予以退还。所有复印件均应由原件所有者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用途。

第八条培训机构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

第四章评估审批

第九条审批机关受理举办者的办学申请后,组织专家对举办者提供的办学申请材料以及实际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进行实地评估认定,并根据本市职业培训发展规划、结构布局和需求等进行审批。

第十条经批准的民办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机构的名称应规范。名称一般应为“市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不得称做“XX学院”。

第五章变更与终止

第十二条民办培训机构变更有关内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变更举办者。须按办学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并在进行学校财务审计清算后,由决策机构董(理)事会等作出变更决议,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批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新举办者方可开展办学活动。

申请变更举办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决策机构同意变更举办者的决议;

3.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清算报告》;

4.资产变更验资报告;

5.举办者变更的有关协议书;

6.新举办者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7.新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8.变更后的新办学章程;

9.变更登记表。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须进行离任财务审计,经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核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拟任新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

3.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决策机构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5.变更登记表。

(三)变更机构名称、办学范围(办学层次、办学专业)。由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批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变更登记表。

3.拟变更的新名称需先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预核。若扩大办学范围,需提供师资、设备、教学大纲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变更校长(负责人)。由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批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校长的报告;

2.拟任新校长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

3.变更登记表。

如果校长同时是民办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即按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办理。

(五)变更办学地址。由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批准。审批机关组织专家实地考察。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报告;

2.办学场地证明材料;

3.变更登记表。

以上五项变更事项不可同时进行。如民办培训机构在一年内连续变更(一)、(二)、(三)项内容的任何二项,都应按新的办学机构审批。

第十三条凡有变更项目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供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换领新证或由审批机关在副本上填写变更记录。涉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内容,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民办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办学。

(一)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培训教学活动的,举办者或校董(理)事会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十五条民办培训机构终止时,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民办培训机构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需办理法人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税务登记。将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民办培训机构必须依据《办学许可证》规定的职业(工种)、层次及办学地点开展培训。

第十八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理)事会,作为培训机构权力(决策)机构。培训机构实行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培训机构应按审批机关核准的学校章程规范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

第十九条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须同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二十条民办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真实、准确。招生简章应当载明民办培训机构的名称、办学许可证编号、培训项目、办学地、培训时间、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事项。

民办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在前向原审批机关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与报备案的材料一致。民办培训机构未经备案或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由审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未能履行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有关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民办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在交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进行公示,并与学生签订退费协议,退费时依照协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办学有关档案。主要建档资料包括: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学籍卡片和学员结业成绩档案;批准设立和登记的文件资料、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设置的专业、实施性的培训教学计划、选用的教材;教学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的年检(审)资料;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决定、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等。

第二十三条接受职业培训的学员,经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发给由审批机关审核批准的《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学员,由审批机关颁发给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突发事件与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民办培训机构凡发生突发事件或学员发生安全事故须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审批机关。对于瞒报、不报的民办培训机构将根据已发生情况的程度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或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审批机关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六条民办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独立或联合其他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责令期限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培训机构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校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的;

(三)非法颁发或伪造培训结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九)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培训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

(十)办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学校管理混乱,未主动采取措施改进的;

(十一)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十二)未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十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检查的;

(十四)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8篇:国有企业领导离任审计报告范文

并的影响。考察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关系,可以发现,由审计市场供求关系诱发的资源控制权的个人化,为大股东建立以资源控制权为导向的利益分配机制提供了机会。由于控制权主体的控制权收益的补偿成为谈判的条件之一,从而增加了合并的难度,因此控制权收益的补偿成为事务所合并的主要障碍。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客户资源个人化资源控制权控制权收益

一、引言

企业获得垄断收益的可能性为企业扩大规模提供了强有力的动机。考察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情况,可以发现,除1998—2000年间因脱钩改制以及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为获得新的证券执业许可证而进行的一次数量较多,规模较大的合并外,我国审计市场的合并屈指可数①。有许多研究发现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较低,在经历1998—2001年间较大规模的合并后,参与合并的单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份额提高了,但是行业集中度提高的效果不是很显著(李树华,2000;吴溪,2001;易琮,2002)。这些表明,本土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互之间的合并基本上采取了不积极的态度。

我国学者对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审计市场集中度和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吴溪,2001;Wu,Donghui,2002);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动机以及问题和对策(余玉苗、詹俊,2000等);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障碍(蒋尧明、赖妍,2006等)等等。其中考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障碍的仅限于从文化的角度进行,因此学术界对影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因素缺乏全面的了解,以至于妨碍了对基本问题的准确判断。张维迎(1998)研究了公有制经济中的重复建设和兼并障碍,他认为,控制权的不可有偿转让性使得增强效率的兼并难以进行。那么,这种公有制经济中的兼并障碍是否也同样对私有产权安排下的审计市场发挥作用?显然,影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因素很多,撇开其他因素不论,本文试图探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中的产权障碍。

本文的基本结论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客户资源个人化是审计市场供求失衡的产物,它导致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并使控制权收益成为控制权主体的主要收益来源。在审计市场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控制权主体的控制权收益的实现与否可能是妨碍会计师事务所之间采用合并方式发展规模的重要原因。本文第二、三部分将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客户资源控制权的决定因素及其个人化形成的原因;第四、五部分讨论客户资源个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控制权和所有权配置的影响以及控制权收益的重要地位;第六部分分析事务所产权安排对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影响;最后是文章的结论和建议。

二、客户资源控制权的归属: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两难选择?

业务员跳槽,卷走一批客户;公司高管离任,除带走一批骨干外,原来由该高管负责的业务陷于瘫痪……诸如此类的案例经常发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跳槽并带走客户的情况在审计市场中也屡见不鲜,这些事例提出的都是同一个问题:企业的业务资源的控制权究竟应该归公司,还是归个人?

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以保险业为例,探讨了谁拥有保险客户名单的决定性因素。他们的结论是:当不能保证客户是否会继续投保而商的行动对此有相当影响时,商很可能会拥有客户名单;当可以较为肯定客户会继续投保而商的行动对之几乎不起什么影响时,保险公司很可能会拥有客户名单。也就是说,在促使客户继续投保过程中商的边际激励相对来说比较重要时,客户名单就为商拥有。

对事务所来说,客户资源是其重要的资产,整个事务所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都是围绕这一资产而展开的。根据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的观点,会计师事务所客户资源控制权的归属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1)注册会计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方面所做的努力是无法核实的;(2)他们的这种努力对于客户续聘是否影响重大。前者与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和激励制度有关,后者则取决于市场环境。也就是说,事务所内部治理以及审计市场需求方的选择是影响客户资源控制权归属的重要因素。

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包括在职培训以及注册会计师和客户关系管理。事务所客户资源的发展既依赖于事务所,也离不开人,即事务所争取客户资源除了依靠其整体的素质,包括事务所的品牌和信誉外,与注册会计师的努力也有很大的关系。当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竞争能力,不需要或较少依靠单个注册会计师的努力就能获得客户资源时,客户资源的控制权掌握在事务所手中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当客户资源的取得较少地依靠事务所的实力,较大程度上依靠注册会计师的个人专长时,事务所为了促使注册会计师发展长期客户,而不得不采取具有“后劲”的激励制度,否则,客户与注册会计师产生“绑定”就不可避免。因此,事务所客户资源“所”化或者个人化都是特定条件下的理性选择,因为即使在后一种情况下,事务所客户资源“有”胜于“无”,股东利益最大化暂时也得到了实现。

但是,与其他企业不同的是,对客户资源个人化风险的评估可能会促使股东修正其对客户资源控制权归属的选择,即从长远来看,客户资源个人化可能不是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选择。因为,在客户资源个人化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从个人利益出发隐藏信息并和管理层进行一系列的双边垄断交易在所难免。如果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不是全部由个人承担时,他们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妨碍事务所的长远发展。因此,为了避免注册会计师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避免采用专用性技术的一种可行办法是选择更标准化的经营方式。在这一过程中,虽然放弃了最小成本生产技术,但是,由于相对于缺乏经验而在其他方面资质相同的外部人,在职者没有任何策略优势,因此,事务所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得以实现(威廉姆森、沃奇特和哈里斯,1975)。这样,股东们基于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不同考虑,也会采用不同的客户资源管理方式。如果市场环境使得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暴露的风险很小,那么,当客户资源个人化的边际收益为正时,会计师事务所选择个人化比“所”化更为有益。

控制人力资本专用性的投资,采用标准化的审计程序和注册会计师轮换等措施的确能够削弱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绑定”程度,从而降低客户资源控制权个人化的风险。但是,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只是影响其资源控制权归属的次要因素,而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例如,通过考察“四大”的利润分享计划,我们发现,除了存在分享范围的差别(large-pool和small-pool)外,它们还存在分享依据和程度的差别,如利润平均分享(Equal-sharingofprofits)“计划、”业绩基础利润分享(Perfonname-basedprofitsharing)“计划和”混和分享(Hybridschemes)“计划等(Trompeter,1994;BurrowsandBlack,1998等)。这表明激励制度的设计影响的只是注册会计师利益实现的程度,并进而影响其执业的积极性,但不能改变事务所客户资源控制权的归属。显而易见,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市场环境即供求关系而不是内部治理尤其是激励制度最终影响了客户资源控制权的归属。换句话说,股东利益最大化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两难选择,与其市场定位和认同不无关联,并由此影响到人力资本专用性的管理方法。因此,审计市场的供求关系,即市场环境对客户资源控制权的配置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三、客户资源控制权的个人化是现行审计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必然产物

审计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位取决于双方对审计服务质量的要求。由于国有产权主体虚位,公司的大股东以及由其控制或者影响的公司管理层更关心的是他们的控制权以及控制权收益,他们对股东利益最大化缺乏必要的关注。而企业的经营者基本上是由大股东委派而不是由经理人市场产生,他们同样也不关心企业价值是否最大化。政府的证券市场管制政策和手

段使得上市公司的很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面对管制机构。在“取晚”政府管制机构的过程中,审计不是一种自发的市场需要,而只是政府管制机构“模仿”“国际惯例”的一个附带产物。因此,注册会计师服务产品质量的高低对这些公司的利益没有边际意义上的影响(刘峰、林斌,2000)。我国审计市场上总体上不需要,甚至排斥高质量的审计(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1302)。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服务需求方需要的只是审计服务的产品,至于这个产品由谁提供,对他们来说没有本质差别。这种缺乏高质量审计服务需求的状况即使在注册会计师全行业脱钩改制后也没有得到改善。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审计市场上,缺乏高质量审计需求的结果是审计服务需求方利用其资源寻租。

由于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的特殊性,其执业过程难以观测和监督,因此道德风险便产生了。在与客户签约过程中,他们总是采取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股东整体利益的行为。如果企业设立的初始契约规定的剩余分享安排难以改变,那么股东们的努力程度将与其个人利益而不是事务所利益的期望值成正比,因为股东不可能享受其全部努力的成果。当审计市场缺乏高质量审计服务需求,并且审计服务需求的需求方利用其资源寻租时,会计事务所将客户资源控制权交给个人比由事务所控制更能提高股东的努力程度,整个组织将变得更有效率。因此,由需求决定的审计市场的供应方为争取客户资源而将控制权限交给注册会计师。

如果脱钩改制之前事务所客户资源的安排权由注册会计师而不是由事务所控制,那么在审计市场需求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情况下,脱钩改制之后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源安排权的路径依赖不可避免。

那么,在审计市场供求关系失当的情况下,为什么“四大”能够坚持由事务所控制客户资源?供求关系的差异和内部治理方式的不同是问题的答案。“四大”进入中国市场一开始基本上是基于我国企业境外筹集资金的需要,因此双重规则管制使其约束力更强;为避免被我国审计市场状态依赖性所同化,它们更多地采用标准化的审计程序以减弱人力资本专用性的负面影响。

四、资源控制权个人化的市场悖论:是股权影响资源控制权的配置。还是相反?

股东的股权和企业的财产权,一般与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对应。股东拥有所有权意义上的控制权,经营者(包括企业员工)拥有非所有权意义上的控制权。会计师事务所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制企业,出资者的财产所有权没有出现一般意义上的二重化分解,即事务所的股权持有者没有与事务所的实际运营相对分离,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同时也是事务所的员工。但是,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如果每个股东都参与决策,不仅会发生很高的行政成本,而且许多人会逃避责任。把决策权交给一个小团队——它的主要任务是和团队的其他投人品谈判及管理其他投入品(与之再谈判),可以实现对公司活动的更有效控制。(阿尔曼.艾尔钦和哈罗德.德姆塞茨,1972)。这样,会计师事务所的大股东作为其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对事务所的控制权。

我国私有产权安排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产权关系的形成一般有两种情况:由原有公有产权安排下的事务所改制而成,包括在改制当中因合并而形成的产权关系;或者由股东新创办而建立。

1.经历脱钩改制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关系

注册会计师全行业的脱钩改制,将会计师事务所原有的国有或者集体拥有的产权关系改变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拥有的私有产权关系。依据什么标准重建财产关系,是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中关键的问题。在脱钩改制的过程中,发起人或者合伙人形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大股东。②按照官方的解释,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起人,从他们在事务所内的地位来看,等同于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们“是改制后的事务所的领导班子”。发起人与合伙人一样,“是事务所的出资者、管理者,也是事务所专业、法律的、经济的主要责任承担者”(丁平准,2001)。在会计师事务所的组建过程中,作为发起人身份和地位象征体现的,当然是他们的出资份额。因此,事务所负责人与其他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之间所具备的共同点为:同为事务所的股东、拥有相对较高的股份而成为事实上的事务所高层管理者。此外,当时的出资人制度产生了一批事务所的小股东。③从监管部门的立场来看,采用出资人制度,是“用股东的形式,把一大批业务骨干保持下来,以求改制过程中的相对稳定”(丁平准,2001)。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后的结果是,注册会计师将事务所的控股权和控制权交给了发起人或者合伙人(大股东),作为补偿,成为出资人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得到了部分分享剩余的权力。

2.由股东新创办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关系

脱钩改制后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受管制政策的影响,在2003年以前基本上采用合伙制的形式。④2005年财政部24号令对各种组织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关系进行了规范,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共同缔结了事务所新的产权关系。

在会计师事务所产权关系形成的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因资源控制权而衍生的特殊利益群体的存在可能是其股权结构形成的重要原因。在公有产权安排方式下,会计师事务所客户资源的管理由事务所统一调度还是交由注册会计师分头负责,反映了所有者利益与注册会计师利益之间的矛盾。事务所缺乏有效的激励以及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为注册会计师分享客户资源的安排权提供了便利。同时,审计市场的需求方缺乏对高质量的审计服务的需求,又为供求双方建立以资源为纽带的利益关系提供了机会。因此事务所客户资源的安排权由注册会计师控制,而不是事务所控制成为可能。这种注册会计师把持资源安排权的现象在事务所脱钩改制的过程中可能演变成注册会计师确定股权结构的砝码,即资源控制权在股权结构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是客户资源控制权影响了事务所股权的配置,而不是相反。

对于脱钩改制后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论其采用何种组织形式,满足规则中股东人数的规定是创办事务所的前提条件。作为—个组织,他们缺乏由脱钩改制而形成的那些事务所所拥有的历史遗留的各种关系,尤其是客户群。面对生存问题,股东的个人能力尤其是开拓业务的能力不可避免成为股权结构讨价还价的砝码。

五、资源控制权的个人化使得控制权收益成为大股东收益的主要来源

会计师事务所的控制权,通过事务所资源的安排权以及事务所收入的分配得到体现。事务所资源的安排权体现了大股东在事务所资源配置中权力的大小。所有权结构为这种权力的大小提供了依据,而资源控制权的个人化又为此提供了可能,即事务所的大股东极有可能按持股比例分享事务所资源的安排权,从而形成事务所内诸侯割据的局面。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大股东一开始采取了按持股比例分享资源的办法,那么在随后的经营当中,能力较强的大股东开发资源以及开拓业务的能力高于能力较差的大股东,因而使得其在事务所内的控制权得到加强。这样,控制权的不平衡发展,使得股权弱化,大股东的控制权成为事务所内资源和收益分配的主导力量,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事实上的股东联合体(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

一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的收入分配可能依据的标准有二:劳动⑤和出资额。大股东在事务所能够分享的利益还包括因控制权而带来的其他收入或者待遇。由于大股东拥有较大持股比例,按照自利原则,事务所的大股东可能愿意加大剩余分享收入。如果团队所有成员参与利润分享,原有监督人的偷懒行为会增加,由此导致的损失会超过团队其他成员减少偷懒行为而实现的产出收益。在利润平均分享方案下,偷懒动机与团队的最优规模

正相关。因此,随着事务所高层管理者偷懒行为的增加,剩余分享的数额反而减少了(阿尔曼.艾尔钦和哈罗德.德姆塞茨,1972)。由于股东们在事务所的剩余分享的安排上取得了一致的立场,因此,作为自利的经济人,大股东讨价还价的结果是:收益在剩余分享前先按控制权进行分配。随着平均的利润分享所导致的高管人员偷懒行为的增加,股权(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差距越大,大股东越愿意以控制权收益作为其收益的主要来源。

六、控制权收益的补偿: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主要障碍

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发生的合并,涉及剩余分享的重新安排和控制权收益的补偿问题,它们是影响合并的重要因素。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所有权重新安排的可能方式不外乎:(1)一方被另一方吞并,失去所有者地位;(2)双方共同分享合并后的所有权。不同的合并方式以及相互之间契约的结合程度对事务所所有权和控制权安排的影响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事务所合并后交易成本节约额的分享与风险成本承担的比较。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而言,拥有所有权意味着拥有控制权,因此合并各方关于合并的谈判实际上是合并各方原有股东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讨价还价。

如果参与合并的事务所采取吸收合并或者吸收专业人员的方式合并,合并后的兼并方拥有了全部所有权,被兼并方的所有权的部分能够得到补偿,但是,由于所有权的丧失,基于所有权意义上的控制权同样被剥夺,合并前的这部分控制权收益无法得到补偿。为了鼓励节约成本和创造收入,兼并方对被兼并方的管理最有效率的方式就是采取高能激励⑥,并同时采用有选择的干预⑦。这样,被兼并方也相应获得了控制权以及控制权收益。但是,在采用高能激励的情况下,被兼并方会利用其控制权尽量多获取控制权收益,从而发生损害事务所股东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行为,而收购方为规避风险,也会想方设法挤干被兼并方获得的净收入流,以弥补可能受损的利益。因此,在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选择性干预的情况下,对部门经理(原被兼并事务所的管理者)就不能采用他们作为独立所有者时所享有的高能激励合同,因为这会使部门经理承担剩余索取权者的全部风险却不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所有者认识到在高能激励情况下股东利益面临的风险,而部门经理(原被兼并事务所的管理者)担心所有者操纵本部门的净收入,结果是,高能激励将让位给低能激励,即报酬采取薪水的形式(威廉姆森,1985)。当兼并后的事务所采取低能激励对事务所进行管理时,被兼并方的积极性也会降低,并且报酬采用薪水的方式可能无法弥补原有控制权的损失。而对兼并方来说,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主要收益来自交易成本的节约,当增加的那些内部组织成本没有被比较适应性优势抵消时,收购事务所的交易成本不可能节约,那么兼并行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了。

如果事务所采取新设合并方式,参与合并的事务所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必须重新安排,合并中的讨价还价不仅包括所有权的重新界定,还包括控制权的重新分配。会计师事务所资源控制权个人化的倾向越明显,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程度越高。我们假定有甲、乙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为甲乙会计师事务所,它们的股权和控制权的结合方式可能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

┃可能出现的情形┃甲规模大于乙规模┃甲规模小于乙规模┃

┣━━━━━━━━╋━━━━━━━━━━╋━━━━━━━━━━━┫

┃甲风险大于乙风险┃甲乙股权和控制权有┃乙可能会取得股权和┃

┃┃可能平均化或者分散化┃控制权的比较优势┃

┣━━━━━━━━╋━━━━━━━━━━╋━━━━━━━━━━━┫

┃甲风险小于乙风险┃甲可能会取得股权和┃甲乙股权和控制权有可┃

┃┃控制权的比较优势┃能平均化或者分散化┃

━━━━━━━━┻━━━━━━━━━━┻━━━━━━━━━━━

当甲事务所的规模和风险都大于乙事务所时,甲事务所的风险成本承担会被甲的规模收益所抵消,当甲的风险成本与其本身的规模收益取得了平衡时,甲事务所就失去了其在谈判中的优势地位,那么,甲乙事务所极有可能采取控股权和控制权平均化的契约安排。当甲事务所的规模收益超过其本身的风险成本时,甲就取得了其谈判中的主动地位,甲原有的股东有可能在合并后的事务所中取得较大的控股权和控制权。但是无论在哪种情形下,事务所的股权结构与原来股东的期望值不可能存在太大差距,因为如果这样,只能拥有少数股权的事务所可能会退出谈判。如果合并采取减少原有股东的方式增加股权的集中度,那么,失去股权的股东在其股权和控制权收益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有可能退出事务所,这当然会影响事务所的稳定性及其未来发展。因此,参与合并的各方谈判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是:合并后事务所控股权和控制权的比例基本上保持了其原有股东在原有事务所中凭这些权力给各自所带来的好处。按照我们前面的推断,如果合并前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股权平均化以及由此造成的控制权分散化的倾向,那么,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股权平均化和控制权分散化也不可避免。如果合并前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形,那么拥有较大股权的股东在合并后的事务所中可能拥有等值的份额。由于事务所风险和收益的不确定性,谈判各方对各自在合并后的事务所享有权利的预期是不同的。这有可能增加谈判的难度。当合并后的事务所有更多的股东加入股权的争夺时,股东之间达成协议的难度也同时增加了。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大股东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程度会影响股东在事务所取得的收入,这种分离程度越大,大股东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收益的差距就越大。当某些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远超现金流权收益时,合并如果不能补偿其控制权收益的损失时,合并就难以发生。

七、结论与建议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中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资源安排权的归属问题。不难发现,资源控制权的个人化实际上是市场环境和内部治理诱发的结果。中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在推出一系列对资本市场管制政策的同时,也考虑到了采用审计轮换的办法试图切断上市公司与审计师个人之间的利益联系(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但是,我们透过客户资源个人化的决定因素发现,审计市场供求关系的单边治理可能收效甚微,因为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私下交易,例如互签审计报告而避过管制政策。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强做大,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整治审计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产生高质量的审计服务需求;(2)加大审计失败的成本(处罚更为严厉),加强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风险意识,引导其更看重股东的长远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3)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收益分配的管制,例如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事务所内部积累的数量要求。当内部积累足够大时,股东控制权对收益的不利影响就减弱了。

注释:

①2001年安永和大华合并成立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注协网站,2001-2-13)。2002年度天津市、江西省、湖北省、云南省、甘肃省以及新疆等合并设立了19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会计年鉴,2003);北京市和广东省各合并事务所1家(中国会计年鉴,2004)。

2005年3月19日,“天健系”之一的北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与德勒会计事务所签署了合并协议。同年9月

,深圳天健信德再并入德勤。

2005年7月2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与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宣布合并(中注协网站,2005-7-28)。而2004年成立的华德会计师事务所联盟(中注协网站,2004-4-30)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联合,并不属于我们要讨论的内容。

②1998年财政部的《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中规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出资发起设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提出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起人的概念。

③出资人是事务所的股东,以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他们一定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并且是“事务所的业务骨干”(丁平准,2001,P179~180)。

④2000年财政部《关于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合伙所的设立进行了规定,并同时规定暂缓审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直到2003年,根据《国务院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以及财政部公布第八批废止和失效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的内容》,在其中的“因缺乏法律依据、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而废止的”部分第2项,宣布《关于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协字[2000]33号)》被废止,其原因是:该通知中有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如关于暂缓审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因而,暂缓审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被终止。

⑤胡奕明(2004)按绩效、报酬与战略三者的联系将事务所的绩效管理和报酬管理分为三种模式:“单链”模式、“复链”模式和“混和”模式。我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采用“复链”模式,即工资既与业务量相联系,又与绩效评价相联系。我国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采用“混和”模式,也将工资与业务量挂钩。因此,我们所讨论的“收入1”既考虑了与劳动相关的报酬,也考虑了与业务量有关的报酬。

⑥按照威廉姆森(1985,中译本2000)的解释,高能激励就是对企业内的部门采用转移定价方式建立激励制度,即该部门可以获得它的净收入——总收入减去经营成本、使用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⑦按照威廉姆森(1985,中译本2000)的解释,有选择的干预是指被兼并事务所可以一如既往地经营它的业务,但是,它必须无抵触地接受兼并事务所为适应新情况从而实现集体性收益而做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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