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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采购方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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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采购方式

第1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关键词:物资采购;风险管理;防范措施;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0-0037-02

企业物资采购主要是指以生产为目的的原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和工具等物资的购买活动,是企业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针对物资采购环节多、流程长、风险大的实际,必须对物资采购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风险分析,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决策等方式,有效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发现、防御、控制和转移风险,提高物资采购风险管理水平。

一、物资采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分析

企业物资采购存在的风险多种多样,按风险因素的来源界定,可分为外因型风险和内因型风险两大类:

1.企业物资采购的外因型风险:是由企业外部因素引起的可能遭受的损失与威胁。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意外风险。物资采购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经济政策、价格变动因素所造成的风险。(2)价格风险。一方面可能会出现供应商操纵投标环境,相互串通,抬高价格,使企业蒙受损失;另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物资跌价引起采购风险。(3)质量风险。采购过程中,由于把关不严,出现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或者出现原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影响产品整体质量。(4)技术风险。在一定时限内,采购的物资由于技术进步或新产品开发周期太短,在短时间内成为落后或淘汰产品,给企业造成损失。(5)欺诈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以虚假的合同主体身份与企业订立合同,以伪造、假冒、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合同担保。二是接受对方给付的贷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进行逃逸蒸发。三是供货方本身是“皮包公司”,将骗来的合同转手倒卖,从中谋利,使所需的物资无法保证。四是供应商设置合同陷阱等。

2.企业物资采购的内因型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因素引起的可能遭受的损失和威胁。主要有:(1)计划风险。缺乏市场跟踪调研,对市场变化没有准确判断,采购计划与市场实际出现较大偏离。(2)合同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出现合同条款模糊、权利义务不明确、重点事项不清、缺乏约束性条款等,一旦发生纠纷,缺乏可靠依据,给企业造成损失。(3)验收风险。在验收过程中容易出现在数量上缺斤短两、在质量上以次充好、在品种上货不对路等问题,把关不严,就会出现验收损失。(4)存量风险。没有准确的存量界定规定,造成采购量少时,不能满足生产需要,造成生产中断;采购量太多,造成积压,大量资金沉淀于库存中,形成存储损耗。(5)责任风险。许多风险归根结底是“人”的风险。主要体现为责任意识、能力水平和思想素质。由于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在整个物资采购环节,缺乏考虑,把关不严;没有掌握物资采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不能应对外部一些尔虞我诈的竞争骗局,造成采购损失;采购人员贪图蝇头小利,牺牲企业利益,造成损失等。

二、企业采购风险的预防措施和控制

任何事物都有风险,采购风险无论是外因型或是内因型归根结底,都是可以通过一定手段和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规避的。

1.建立完善物资采购管理流程。要从建立完善物资需求提出,到采购计划、合同签订(采购方式、采购渠道、采购价格)、货物运输、产品验收入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入手,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通过强化采购策略研究,采取科学、理性的采购方式,加大过程控制等管理措施,实现物资的“安全、及时、经济”供应,堵塞各种漏洞。重点做到三个明确:明确采购目的。采购的物资必须是企业所需要的,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不应一味的追求价格最低化,应对所要采购的物资的质量和效用进行通盘考虑,在为企业节约资金的同时,保证采购质量。明确供应商资格。订立采购合同前,须对参加投标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资格复审和资格后审,以便在采购初期就能把由供应商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采购风险控制在最小。明确保证金制度。设立投标保证金,防止投标方在开标后撤回其投标,设立履约保证金,防止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等。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和程序公开制度,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情况。

2.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各项专业技能训练,使采购人员掌握物资质量标准和性能,了解物资采购管理基本知识和经济合同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计划和协调能力;学习财务知识和谈判技巧,提升应对内外部各种风险能力,适应复杂多变的物资采购工作。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违法违纪警示教育,用典型的违法违纪采购案例教育物资从业人员识别商业陷阱,提高抵抗商业贿赂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构筑牢固的职业道德防线,做到廉洁采购、依法采购、阳光采购,依法办事。

3.切实加强物资采购的管理监督。防范物资采购风险,重点要强化管理和监督。首先,建立物资采购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修订完善《物资采购业务监督办法》,采取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专业化分工、岗位轮换等有效措施,强化对采购人员的管理,增强企业内部的风险防范能力。其次,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标和签约监督。检查采购招标是否按照程序进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复审评定;合同条款是否有悖于政策、法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权利义务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具备等。其三,对物资采购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重点加强对物料需求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合同签证、合同台账、合同汇总、合同执行及信息反馈的审计。依据审查程序和要求,了解采购工作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偏离实际等情况,通过审计鉴定,及时发现和纠正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采购过程有序高效运行。

4.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采购决策中的应用。信息的充分掌握可以提高决策方案的正确度,降低决策风险。信息资料常常分布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作为采购人员要有敏锐的洞察能力。首先,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并与现行的ERP管理模式相结合搜寻、收集各种与风险有关的信息资料,要按照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进行,尽可能拓宽信息渠道,保持信息畅通。其次,对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找出其中有用的部分,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为采购风险控制打下坚实基础。

第2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关键词:基层机构;财务风险;防范

一、基层机构财务风险的诱因

(一)营销费用配置方式存在缺陷。一是费用的整体安排存在缺陷。现行营销费用配置实行自上而下、逐级下拨额度的方式,各级行出于对全年整个费用盘子的考虑,通常在年初进行计划分解,留足余地,年底拨付剩余。由于上级行一般要求营销费用年底列支清零,致使基层行到年底的费用额度充足,列支压力较大,一些基层行在列支上进行了不规范地变通,形成财务风险的隐忧。二是产品挂钩营销费用存在缺陷。在产品激励费用中,除按业务量配置部分人力费用之外,还有部分激励型营销费用与业务量直接挂钩。就某些营销费用注入的产品而言,这部分营销费用一般都是直接配置到基层行。之后,个别机构通过票据变更,演变成了人力费用兑现到了有关人员,这些大量繁杂的票据改变了费用的使用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财务风险。三是分散管理,多向配置存在缺陷。商业银行现行的营销费用额度由层级和各条线部门各执一块,分散管理。具体到对下配置,除层级配拨之外,条线部门根据客户、产品营销和各自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单独下配。这种双向下拨的方式对一些重点项目和客户集中配置量过大,易造成基层行在某一时段内费用充盈。

(二)财务管理相对弱化。近年,金融行业都把防范风险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实际工作中,基层行往往比较注重如何抓好前台柜面操作风险防范,在这方面投入的人力和精力较大。与之相比,对防范内部财务风险关注不够,无论是在制度的控制上,还是在具体工作的指导、检查及督导上,都显得力度不够或明显滞后。

(三)基层机构执行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偏离。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机构负责人,由于过多地注重拓展市场,营销客户,加快发展业务,在产品的推介及业务拓展的方式、流程方面得心应手,而对于一些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要求了解掌握的较少,在具体的财务规定执行上一味强调为市场营销提供方便,为业务拓展提供保障,存在较为明显的偏差。通常表现在:对具体的财务人员要求少,管理较松;在费用的使用上计划性差,随意性大;对因放松财务管理而带来的风险认识不够,估计不足。

二、对防范基层财务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改进现有营销费用配置方式。

1、营销费用下配应把握“条块结合,集中下拨”的原则,强化财务部门作为总闸门的把关作用。无论是层级配置,或是业务条线配置的营销费用,首先由基层机构提出费用需求,说明使用金额、用途;然后,由财务部门视基层机构的费用实际需求情况,统一下拨费用指标,把好进度,改变多头下拨费用,难以控制的状况。

2、营销费用采取提前预拨,均衡下配的方式。上级行在敲定全年费用盘子之后,应根据各基层机构的业务发展计划,以及营销的项目客户、产品等匹配相应的营销费用,采取月初或季初预拨,均衡配置,适时调整,避免季末或年度底突击拨付,给基层造成费用列支的压力。

3、改进营销费用与产品及业务量挂钩办法。一般来说,对于对公产品或项目应多配置营销费用,个人产品则以配置人力费用、与产品买单挂钩为主,对部分与营销费用关联度低或不需营销费用的产品可不再进行下配,以避免费用混淆使用。

4、明确配置对象。对公业务的营销费用,应配置到项目,到营销团队,到承办项目的基层机构;个人条线的营销费用,则应配置到二级分行的个人金融部门,集中统筹使用,既能统一把关、防范使用风险,又可发挥费用的集中优势。

(二)收紧财务管理。严格基层财务管理是防范财务风险的重要一环。首先,要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针对基层内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在费用的拨配、使用等诸多环节进行修补、完善,从制度上做到严密规范。第二,围绕重点项目、产品配拨营销费用时,相关部门和基层机构要精打细算,力求做到专项专用。二级分行财会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费用使用情况的追踪检查和后评价,加强营销费用的管理。

(三)规范财务费用使用。一是基层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努力学习了解和掌握诸多的财务政策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财务规范管理水平,使之与防范财务风险相适应。二是建立层级、条线和基层营销费用使用沟通机制,条线部门和财会部门在每笔费用下拨前都应相互沟通,本着基层行够用、用好的原则,提升费用安排使用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三是突出使用重点。首先,由条线部门根据全年的业务指标安排,提出全行营销费用投入的重点,包括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产品。然后,会同财务部门细化分解,提出费用使用需求,以达到投入产出相匹配,价值创造最大化的目的。在营销费用的实际使用中,应突出向产品创新、争取新项目、新客户等方面倾斜,对于日常的客户维护,应尽量控制成本。四是拓宽使用渠道。在利用一些诸如招待、公关等形式外,可以通过联系座谈、理财咨询、健康讲座、外出培训等灵活多样的活动来密切与客户的关系,巩固和拓展优质市场。对于财务管理能力偏弱的直管网点,需要营销的工资单位,VIP客户等,由个人业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安排使用。

第3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财务 内控模式 资金运作

一、房地产财务相关问题

1、房地产财务概念及运作方式

房地产财务指房地产经营管理部门在其经营中,通过资金的筹集、分配、运用和收回,而与有关方面所发生的经济关系。这种财务关系包括:①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部门与国家之间发生的财务关系;②房地产各开发、经营、管理部门之间所发生的财务关系;③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发生的财务关系;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部门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房地产资金运作方式指房地产资金筹集、运用、回收的整个过程。房地产资金运动以预付一定的货币资金开始,房地产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是其运动的表现形式,周转速度的快慢是衡量房地产资金运动质量高低的主要指标。只有把房地产与金融业结合起来,并使个人参与住房建设,才能充分调动公民建房的积极性,使房地产建设资金转入轨道。

2、房地产财务统计的内容

房地产财务统计就是对房地产财务活动的经济特征进行数量方面的分析,以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提供依据。

财务统计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固定资金统计,为制订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供依据。

(2)流动资金统计,为合理地使用流动资金,提高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提供分析数据。

(3)成本统计,反映一定时期内成本的升降情况,可为降低成本提供分析资料。

3、房地产财务统计的意义

城市房地产经营单位随着房屋出租与出售业务的开展,要以价值形式来实现房屋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要按一定的方式筹集房地产经营单位的资金,用来进行周转和购置设备、物资,组织房地产经营活动。为充分有效地利用资金,节约生产费用,降低成本,必须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因此可以说,房地产经营单位财务统计是适应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对房地产经营单位实行统计监督的重要工具之一。

房地产财务统计的主要意义在于以下几方面:

(1)为编制房地产经营财务计划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提供依据。房地产经营单位要依据财务统计资料来保证各项计划指标的科学性,运用统计指标来反映房地产经营过程中资金运行的实际状况。

(2)核算房地产经营单位的资金数量,对于管好、用好资金,保证房地产经营需要,加速资金周转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房地产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内容

任何形式的管理都离不开系统、全面的经济信息,而这些经济信息中绝大部分属于财务信息,来源于财务信息系统。因此,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信性,有必要建立一整套财务内部控制系统。财务内部制度控制是根据信用社的各项业务、财务活动,以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为依据,建立财务业务处理的各项程序,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可信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控制系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各项制度办法控制

各级财务职能部门应严格遵守上级制定的各项制度、办法等,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也可制定有关的业务核算制度、办法、操作程序以及为执行上级制度而制定的补充规定等,并及时上报上级社(行)核查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2、财务内部管理控制

财务部门根据业务实际需要,组织人力和合理地进行分工。劳动组织和人员分工应有利于执行规章制度和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及经常性的检查评比制度。

3、建立财务凭证的审核制度

对财务凭证的内容和连续编号进行审查,对各部门或个人领用的空白重要凭证要进行登记,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4、财务核算

财务核算是通过填制凭证等一系列的活动,对企业日常发生的财务活动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形成系统的财务信息。

5、建立复核制度

6、建立分批控制和检查差错的制度

7、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主要是以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检查财务计划的完成情况,为以后进行财务预测和编制财务预算提供资料。

房地产企业进行财务分析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房地产财务分析还应及时为财务风险的控制提供依据。

三、房地产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模式创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为了准确地进行财务预算是企业保持竞争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实现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法。房地产企业要保持财务的运转,必须进行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模式的构建。

1、预算管理创新模式

预算管理是为了实现企业既定的经营发展目标,通过编制经营活动案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企业的预算要以明确经营目标为前提,采取分权控制的模式,将决策权进行分解来进行内部控制。预算管理是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模式。

2、财务计划控制的加强

依据资产业务增长量、最高盈利水平来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通过有计划、有秩序、有目的进行控制。财务内部控制的检查,主要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对财务内部控制的检查,督促被查机构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各项制度。

3、对财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控制

要调阅损益类科目账、表和有关凭证以及岗位责任制等资料,调阅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报表有关报告等资料,检查是否财务授权审批制度。调阅《会计检查登记簿》和有关报告等资料,检查是否按照有乡规定组织人员对本级和下级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参考文献:

[1]苗天青,朱传耿.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经济特征分析[J].经济地理,2005,(5):325―326

[2]曹振良.房地产经济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3):3-4

第4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关键词:企业并购  财务风险  防范措施

1企业并购的概述

1.1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是企业投资的重要方式、也是并购企业实现自身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并购实质上是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做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通常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实施,表现为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其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而另一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1-2企业并购的财务动因和目的

并购可以使企业规模和股东财富成倍增长,开辟了财富增长的新途径。所有的兼并和收购,最直接的动因和目的,无非是谋求竞争优势,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为了扩大资产,抢占市场份额;二是取得廉价原料和劳动力,进行低成本竞争;三是通过收购转产,跨入新的行业。

2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勒经考察后指出:没有一家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形式的兼并收购而成长起来的。并购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快的发展,但同时,它在为企业带来管理上的挑战和管理成本的提高。

2.1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界定

一般来说,企业的财务风险是指筹资决策带来的风险。筹资渠道的不同选择、筹资数额得多少必然会引起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变化,由此产生财务状况的不确定性。并购本身就是一项财务活动,由于企业并购的完整过程包括收购可行性分析、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支付方式的确定、并购自己的筹措、并购后的整合和债务的偿还等财务活动环节,每一环节都可能产生风险。因此,并购财务风险是企业由于并购而涉及的各项活动引起的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不确定性。本文指的是广义的财务风险。

2.2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成因

2.2.1从企业并购流程看财务风险来源

企业并购活动通常包括三个基本流程:计划决策、交易执行、运营整合。通过一个完善的并购流程设计和并购合同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然而,从财务的角度看,无论多么完备的合同协议都不可能完全回避财务风险。因为,一切财务风险都与决策有关,一切财务风险首先起始于并购的计划决策阶段,然后生成于并购的交易执行阶段,最后延续并表现在并购的整合期。在计划决策阶段,如果并购战略制定脱离公司的实际财力,或者可行性研究对目标企业估计过于乐观,就会导致并购规模过大以至在并购实施阶段无力支撑。在交易执行阶段如果对目标企业定价过高,融资和支付设计不合理,必然导致收购方债务负担过重。过重的债务负担必然使得经营整合阶段资金流动发生困难,并最终引发财务风险。

2.2.2从四种交易方式看财务风险来源

企业并购类型最终表现为4种基本的交易方式:(1)现金购买资产;(2)现金购买股票;(3)股票交换资产;(4)股票交换股票。在这4种并购交易方式中,交易结构决定着融资、支付、税收等基本财务结构特征:交易结构决定着支付结构和资产结构;支付结构又决定着融资结构并进而决定着资本结构,资产结构又决定着税收结构;而资本结构和税收结构共同决定着并购后企业的盈利状况。企业的盈利状况自然影响着并购后企业的财务状况。

2.3对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来源的分类

根据财务决策类型可以将财务风险来源分为三大类:定价风险、融资风险和支付风险。这三种风险来源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和制约,共同决定着财务风险的大小。

2.3.1定价风险

定价风险主要是指目标企业的价值风险。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估算被并购企业的价值,而目标企业的估价又取决于并购企业对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有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由此产生了并购企业的定价风险。定价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风险;二是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风险。影响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因素有:

(1)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这种可选择性使财务报告或资产评估本身存在被人为操纵的风险。一旦不及时披露与重大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势必造成并购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2)会计报表不能准确反映或有事项或期后事项。财务报表实际上只能反映企业在某个时点或某个时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报表数据基本上是以过去的交易及事项为基础,使得一些重要的或有事项(特别是或有损失)、期后事项往往被忽略或刻意隐瞒,将直接干扰对企业的价值与未来盈利能力的判断,影响并购价格的确定。

2.3.2融资风险

企业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指企业能否及时足额的筹集到并购资金以及筹集的资金对并购后企业的影响。融资风险最主要的表现是债务风险,它来源于两个方面:收购方的债务风险和目标企业的债务风险。并购资金通常是通过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条渠道获得。

内部融资是指企业利用内部留存的自有资金来形成并购资金,筹资阻力小,且无需偿还,无筹资成本费用,可以降低财务风险。但是仅依赖内部融资,又会产生新的财务风险,如果大量采用内部融资,因占用企业的流动资金,降低了企业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就会危及企业的正常营运,增加财务风险。企业通过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筹集并购资金,也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权益融资虽然通过发行股票可以迅速筹到大量资金,但是权益融资也有其局限性。股票融资不可避免的会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稀释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甚至出现并购企业大股东丧失控股权的风险。

2.33支付风险

在确定了并购定价和并购方式后,选择何种支付方式也很重要。并购主要有四种方式:现金支付、股权支付、混合支付和杠杆收购。

现金收购是最简便的并购方式,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是一项巨大的即时现金负担,公司所承受的现金压力比较大;其次,从被并购者的角度来看,会因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和转移实现的资本增益,从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以及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等原因,而不欢迎现金方式,带来相关的风险。

换股并购虽然成本较低,但程序复杂,并改变了企业的股权结构,稀释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可能摊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3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

3.1并购前要进行谨慎的可行性分析

第5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关键词 企业并购 财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一、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识别

首先从风险来源来看,最容易想到的是筹资决策,但它并不是引起财务风险和收益风险的唯一原因。其次,从公司理财的角度看,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包含更广 泛的内涵,它是一个由于并购而涉及的各项财务活动引起的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的不确定性的广泛范畴。根据财务风险的引起源头, 大致可将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分为三类: 并购的外部环境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评估定价带来的风险、融资带来的风险和财务整合带来的风险。

二、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成因的多方位分析(一)外部环境带来的风险。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有自己的发展方式和进展方向,每个上市公司也有其自身依赖的体制,因此企业并购行为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市场行为, 而是制度变迁和市场规律双重路径共同演进的一个结果。因而可能会在并购活动中出现了零资产并购这样的情况, 这自然给并购后的企业财务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此外, 市场机制发展的并不完善,这无疑也给并购企业带来了财务风险。

(二)评估定价风险。

并购企业对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在目标企业的估价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若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估价预测不当,使得预测过高,就形成了并购公司的定价风险, 一方面由于并购企业难以掌握目标企业全面具体的信息,以至做出盲目的估价决策; 另一方面评估方式落后,不能迎合当前市场发展的估价需求,使得最终估价和公司实际价值又偏差。

(三)融资风险。

并购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及时筹集到足额资金,以用来支撑并购顺利的进行。并购过程的确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我国国内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多数以债务性筹资为主,其它筹资是比较困难的,而支付方式也多现金支付和以承担债务为代价, 短期内企业难以合理利用内部和外部资金筹集到所需资金,融资风险由此产生。

(四)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风险。

许多企业在对目标企业成功并购后, 忽视了并购后的财务整合工作,造成企业并购未能产生最初的预期效果。因为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在财务相关制度、财务的运作流程及财务操作规则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因此并购后的整合工作若未能正常进行,会使得并购企业方陷入财政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三、科学管理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管理企业并购中财务的风险要从并购开始一直贯穿到并购后的整合。

(一)积极防范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

根据不同的财务风险及其成因可以对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防范制定相应的措施。

1、外部环境导致的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

影响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外部环境因素有很多方面, 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法律制度和政府行为。因此除了要了解国家各种资源的使用状况, 完备民族习惯共有信念等信息外, 更关键的在于要了解当前政府的运作方式,活动趋势, 还要收集相关法律法规。

2、估价定价导致的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由于未能全面了解并购目标企业, 导致并购方对并购目标企业的财务风险估计不足。针对这种情况,并购之前就一定要全方位的了解被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及其盈利的能力, 重点分析目标企业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附注,尤其要关注重大事项。

3、融资导致的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

首先确定融资规模,并购企业融资规模是指企业并购所需要资金的数量。科学合理地分析和预测并购资金需要量是合理并购企业筹集资金的前提。另外合理安排融资方式,并购企业首先应考虑内部积累,因为这种方法具有融资阻力小、保密性好、不必支付发行费用等诸多优点,但这部分资金数量比较有限,无法满足并购所需的资金量,必须选择合适的外部融资方式。首选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最后考虑的是利用证券市场,发行有价证券获取融资。

(二)协调企业并购后整合过程中的财务风险。

企业合并后财务整合过程主要包括整合资产负债,整合财务人员和财务制度, 整合资金的统一管理等。并购后要对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资产进行分拆、整合、再优化组合。一般包括调整偿债期限结构、优化资本结构等。并购后并购企业需要委派新的财务主管去接管被并购企业的财务机构, 同时需要赋予财务主管权利,去调整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财务人员,优化财务人员分配层次。除了人员整合外,对资金流的管理制度、内部资金的审计制度、内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等都要进行整合。并购企业在并购完成时, 应及时锁定被并购公司的账户, 及时让货款回笼, 并清理内外来往账款, 严格控制中长期融资。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四、结论

由于并购的快速有效,目前企业并购成为市场上企业扩大规模、迅速占领市场的重要战略手段, 有着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和优化资源的较佳方式的独特优势, 随之而带来的企业并购风险也是以后一个值得更加深入探讨的领域。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参考文献:

[1]胡玄能.企业并购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第6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关键词】施工企业 物资采购 有效方法

一、施工企业集中采购模式的运作现状

目前,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在公司总部和分(子)公司都设立了物资部门,逐步实行物资的集中采购供应,特别是大宗物资采购,其目的就是通过物资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施工企业还可以逐步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评价,统一协调管理,通过给供应商提供市场份额帮助挖掘供应商的潜力,使其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整合高效的物资采购供应机制,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为建筑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现代化专业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1)集中采购是一种体制的变化,一种采购模式的改变。在传统分散采购模式下,采购权在各个项目部手中,而实施集中采购以后,采购权上移到公司总部采购中心,这种采购权限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由于权限利益方面的因素,来自一些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使得推行集中采购的难度加大。

(2)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真正开始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也就近两年,目前国内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集中采购的认识程度浅显,实施程度更不容乐观。很多施工企业现行的采购模式表面上是集中采购,但基本都是处在企业内部的行政政策框架下运行,大多不能用市场手段自由调节,造成多方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同时,很多施工企业还存在部分人员未能意识到全局利益的重要性,也给集中采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带来很大的阻力。而企业内部现有执行集中采购的部门,较少能按现代物流采购理念开展集中采购、战略采购等新型模式,未能完全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只能依靠企业行政政策维持。又因为工程的地域分布太广的关系,项目小规模分散采购依然是施工企业物资采购的主要特征,仅以保供作为施工物资采购的主线,忽视集中采购,企业物资采购成本依然居高不下。在这种环境条件下,积极推行集中采购势在必行。

二、推行物资集中采购有效措施

施工企业应如何积极推行集中采购,真正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把降控物资采购成本落到实处,是目前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本文看来,积极大力推行施工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1)集中采购的政策执行不到位,并不在于其难度有多大,而是在于执行力的不够。需要企业行政决策者充分认识到集中采购的重要性,制定相关强有力的集中采购行政管理方法,在企业政策明确要求集中采购的前提下,以企业内部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才能有大力推行的基础。

(2)集中采购的关键之一在于采购计划的制定,要求计划准确及时。特别是大宗物资计划还要有一定提前期,目前大多数国内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计划的制定过于随意,计划分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在制定材料计划的过程中,应加强项目大宗物资计划工作的开展,强调以物资采购计划的超前性来保证集中采购的顺利实施。

(3)企业内部集中采购的执行部门,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在招(议)标采购过程中找到优秀的供应商,优化物资采购供应链结构,提高供应链管理效能,使采购流程合理化,加强供应链节点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形成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战略协议联盟,利用企业品牌与规模优势,降本增效。比如,S集团G公司就正在积极探索钢材越过一级商向源头厂家采购的可行性,已和韶钢、鄂钢等钢厂在积极洽谈中。

(4)建立集中采购的信息化平台,尝试在互联网网上采购,充分发挥信息优势,利用现代的先进科技手段提升物资采购管理的水平,改变传统的采购管理模式,扩大采购市场范围,整合采购资源。

(5)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坚持录用科班出身专业物资人员,定期对物资采购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知识培训,熟悉并掌握材料的种类、性能等,要能快速熟悉市场行情,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加强采购谈判技巧,熟悉产品价格组成,加强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培养法制意识、质量意识与成本意识,并要加强采购人员与施工生产工程部门的联系。

(6)建立集中采购相关部门人员的激励机制。对于集中采购的优惠部分可以按适当的比例奖励相关贡献人员,可提高相关人员切实推行集中采购的积极性。不管是作为对其工作认真负责的一种肯定还是一种物质刺激,对集中采购的大力推行都是具有非常积极意义的。

(7)建立针对集中采购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可以找到集中采购实际与预设目标的差距,提升工作效率以促进目标的早日实现。

三、物资集中采购的优势

(1)协调采购数量,实现由采购累积增加数量带来的价格优势,通过采购规模化来降低物资成本,还可以通过累加服务以取得更好的采购合同。2012年S集团G公司施工产值规模达60亿元,其中钢材20万吨,水泥100万吨。物资总消耗规模超过40亿元。若按工期计划将各类材料采购数量相对集中,这就是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需求市场。

(2)采购功能相对集中,减少反复采购及采购批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比较分散,如果每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要制定自己的采购办法、程序,这些分散的采购活动可能会存在一些潜在的重复,重复的活动增加了成本,在价值增加方面却贡献很少,提高了成本,降低了企业内部的运营效率。

如1所述,如果分散到各项目自行采购,在满足生产需要的过程中,各级物资采购部门需要付出艰巨的劳动,采购回来的材料规格大同小异却会出现多种价格和不同的供应商,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点多、面广的情况下,这是一项非常沉重的负担。在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企业物资部门不仅疲于应付保供,而且面临着市场风险和潜在的采购过程中的行为风险,这时候集中采购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3)对大量的采购资金支付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现代企业必备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就是对资金的良好掌控。通过集中采购,企业可以对以往分散的采购资金的支付状况进行科学管控,将大量采购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统筹支付,合理延付,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

(4)激发企业开发和协调采购策略的能力。集中采购中心部门可以为供应商的发展提供一种简单的方式,并通过提供公司合作或者制定出统一标准对此予以支持,将各级供应商融入到一个长期稳定的供应链管理计划中。

(5)集中采购中心承担起建立先进采购系统任务,督促企业采购技术的良性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内部建立先进的采购系统。分散的采购系统不能给企业的核心层提供在更高水平监控采购部门的能力,集中采购中心则可以把传统分散的采购方案进行协调统一,对采购过程集中管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设计、优化采购系统。分散的物资采购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在采购各个环节都成为专家,企业设立集中采购部门的另一优势就是可使其致力于发展采购专业技术,在谈判技巧、法律意识、产品知识结构等方面培养专业采购人员,可使企业采购能力持续良性循环发展。

四、结束语

通过上述内容,结合施工企业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有效地推进物资集中采购,以实现降控施工企业物资采购成本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振涛.浅析如何降低企业物资采购成本方法及对策[J].时代报告,2011.

第7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叁万元以上(含叁万元),具体标准参照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公司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按需采购,勤俭节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

第五条 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办法要求与公司实际,成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部门内。

第六条 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相关领导、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果涉及到相关物资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七条 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督导,具体职能为:

1、审核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2、监督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

3、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审核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第八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为:

1、组织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

2、制定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3、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编制、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人。

5、完成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采购工作中,如有必要,可邀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十条 公司集中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委托有资格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不能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而以内部比价方式在公司等网站招标信息等开展招标工作的,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

第十二条 需要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公司内部集中采购管理规定报批。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该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专业性较强且潜在投标人较少的;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内容、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招标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技术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职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和替代。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项目符合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等条件的大宗物资,应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七条 根据制度规范或经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下列情况可不实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

(二)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三)本办法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采购过程要做到有章可循,公开透明,比质比价,监督制约,严格考核。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物资采购的,参照现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市场状况和资金情况,每年年初编制大宗物资物品年度采购计划,遇有生产经营中急需或政府交办事项中所需等大宗物资物品采购时,编制临时采购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国资委备案;分公司的采购计划经该分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 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编制的招标文件经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外,需在公司网站公开招标信息。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符合年度采购计划且符合相关预算的前提下,呈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定点工作。采购领导小组按资金的额度,决定招标,议标采购。

第二十四条  制订采购方案。根据采购计划,由采购领导小组制订物品的采购方案。采购方案需要明确说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需要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品牌、数量、估价等指标;二是提出上述物品采购的供货渠道、采购办法、采购人员、评议原则以及采购时间的安排等建议。

第二十五条  确认采购方案。采购领导小组编制的采购方案要及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论证和确定,并根据会议要求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  采购信息的。采购管理委员会要及时通过合适的渠道公布采购计划,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对参与投标企业的具体要求等,信息要公正、公平。

第二十七条  实施采购

1、公开招标。一次性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具体以不超越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限额标准为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并有三家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2、邀标采购。一次性采购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采取邀标采购的方式。邀请和组织符合资质要求的三家及以上企业参与;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3、竞争性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项目,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4、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要求编制采购预算,并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协商帮助采购人获得合理的成交价并保证采购质量。

5、询价。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制询价书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发放给合格给供应商。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报价确定中标人。

6、开标、评标。开标工作在采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下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物资的不同,组建临时评标(谈判)小组,负责评标、定标。

第二十八条  公司采购3万元以下的物品的,一般亦应在指定的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处采购。若指定大宗采购供应商无相应物资,可视情况通过大宗采购供应商代购或自行采购。但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采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

2、货比三家,摸清行情;

3、根据采购预算,控制支出额度;

4、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反馈采购信息;

5、编制采购细目和价格清单;

6、清单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名,注明供货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九条  提请支出审批。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审批。

第三十条  采购管理委员会完成大宗物品定点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规定。遇有未经定点的物品种类,应及时提请采购管理委员会定点。

第三十一条  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在公司网站公示大宗物品采购定点及实际情况。

第三十二条  在供应和服务过程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必须按合同要求督促供应商履行义务,据此评价供应商履约情况和按合同要求付款,切实维护应享受之权利。

对于供应商违约和继续采购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形,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采购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继续或中止合同的建议。

第三十三条  年终采购领导小组应对采购工作进行简单总结,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评价,听取各采购单位意见,分析采购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改进采购工作的措施。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四章  公司采购活动接受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监督检查有关采购的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采购人员和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指出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差跟踪。

第8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关键词 经济合同 涉税风险 防范

经济合同中的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五方面:纳税义务的风险(税负转嫁);纳税时间的风险(递延纳税);税收发票的风险(合法凭证);关联交易的风险(转移利润)和税收成本的风险(多纳税)。为了防范经济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必须做到以下防范策略。

一、规范合同中的发票条款,防范发票风险

1.明确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基于此规定,企业向供应商(承包商)采购货物或提供劳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企业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应考虑发票因素,选择供应商(承包商)时,对能提供规定发票的供应商(承包商)优先考虑。

2.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购买、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采购接受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并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合同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年×月×日支付货款的(百分比),在×年×月×日前付讫余款。

(2)预收款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百分比),剩余货款于货物发出时支付。

(3)现款现货方式: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元整。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乙方凭发票发货。

同时,企业可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必须通知企业,企业在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后付款。

3.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类型。不同税种间存在税率差,而同一税种又可能存在多种税目,各税目的税率差别可能更大。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为了减轻自己的税负,可能会开具低税率的发票,或者提供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要如实开具,不能变更项目与价格等,否则所开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因此,在交易合同中,必须明确发票的开具要求,开具发票的类型。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采购货物时,在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有 “供应商(承包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款,避免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收风险。还比如,房地产企业在发包工程中,必须在建筑合同中明确有“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的条款”,避免取得服务业发票和货物销售发票,导致相关支出不能进入开发成本扣除。

4.明确不符合规定发票所导致的赔偿责任。企业采购时不能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如发票抬头与企业名称不符等,都会导致企业的损失。为防止发票问题所导致的损失,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明确以下内容:

(1)供应商(承包商)提供的发票出现税务问题时,供应商(承包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不得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行政损失。

(2)明确供应商(承包商)与贵公司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供应商(承包商)必须履行通知义务;企业与供应商(承包商)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供应商(承包商)有义务配合。

(3)双方财务部门及时沟通,供应商(承包商)有义务提供当地的税务法规。

(4)明确供应商(承包商)对退货退款、返利、折让等事项,应提供证明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5.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涉税风险防范条款。(1)供货方声明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同意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货款。

(2)供货方应按规定及时向采购方开具和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分次收付款过程中的任何结算时点,供货方开具并提交采购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不得低于采购方已经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

(3)供货方开具的票据必须是由供货方从其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购领或经其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印或监制的发票;供货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采购方实际付款金额)开具票据并提供给采购方;供货方必须保证提供给采购方的发票的票面数据与供货方缴销税务机关和供货方所留存的发票存根联填列数据相符;因供货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采购方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而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负责赔偿。

(4)商贸企业辅导期间特有条款。在采购方从供货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进项税抵扣凭证经税务机关交叉稽核比对无误获得抵扣以前,采购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当于前述抵扣税款的那部分款项。

(5)供货方开具的票据在送达采购方以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供货方应负责按税法规定向采购方提供有关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应负责提供供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并确保采购方顺利获得抵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6)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采购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供货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采购方的要求及时向采购方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供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报税证明单”,积极协助采购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分担。

二、经济合同税务管理模范条款

1.在购货方未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供货方。

2.承租方承租使用房屋的房产税及物业占地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承担。如果发生承租方缴纳前述税款的情况,承租方有权从应付出租人的租金中扣除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计资金占用费。

3.运输费计算标准包括因提供服务运输所支付的人工费、设备维修费、保险和因取得运费收入而需缴纳的各项税金。

4.税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人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税务罚款的经济责任。

5.甲方项目建设期间等其他环节的所有税(除销售过程的营业税外)全部包含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土地总价款中,甲方不在另行向乙方征收。或:甲方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的**%作为投资开发扶持资金拨付乙方。

6.双方达成以下代垫运费条款:(1)甲方(销售方)负责送货上门,并由甲方负责在当地联系运输单位,运费由甲方代垫,并授权甲方以乙方名义按约定的运费条件和标准与不特定承运人签署运输合同。(2)运费发票由承运方直接开给乙方,并由甲方转交乙方;(3)乙方收到运输发票后,按发票面额与甲方结算;

三、劳务报酬合同涉税风险防范的签订技巧

劳务报酬合同税收风险防范的签订技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个人与企业签订劳务报酬合同时,最好明确规定,诸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最好由企业承担,并单独列示,可以减少个人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

2.在合同中明确分次支付劳务报酬,可以使每次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少,以达到少缴纳税收的目的。根据税法规定,属于一次性劳务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由于劳务报酬所得实行20%的比例税率,但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实际上超过定额部分也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越大,适用的税率就越高,应纳税额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重就越来越大。因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分次支付劳务报酬,从而分散收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3.在符合税法对“劳务”的界定下,签订用工合同时,可在征得用工单位同意的条件下,来决定是以雇佣关系拿工资薪金,还是以提供劳务形式取得劳务报酬。因为,工资薪金的最低税率是3%、最高税率是45%,而劳务报酬的最低税率为20%、最高税率为 40%(在20%的基础上加成100%)。显然工资薪金比劳务报酬节省税款。

四、购销合同涉税风险防范的签订技巧

由于购销合同中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因此,在合同中货物销售方式、货款结算方式不同,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不同,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也不同。为了消除购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必须在合同中做到以下几点税务安排:

1.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并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货款的收款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基于此规定,企业在签订经济销售合同时,可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并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货款的收款日期。

2.如果企业的产品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且有一定的赊欠期限的情况下,在销售合同中可约定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处理销售业务,根据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基于次规定,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根据合同要求,将商品出售后,开具销货清单,交给委托方,这时委托方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3.采购方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对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这样可以节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文件最后还规定,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因此,采购方自供货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相关的违约金收入,若其金额计算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应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属于平销返利行为,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若其金额计算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的,就采购方取得的违约金,不缴纳增值税。

第9篇:物业采购方式范文

第二条物资采购原则

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原则,按照物品采购流程,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统一申报,统一审批,统一采购,实行用、采、管相分离管理机制。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流程

综合业务科、物业公司或相关科室填报《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工程科组织工程量初审,签署现场勘察意见及维修方案物品采购小组进行价格会审、采购金额预算局长室审批采购采购小组组织比价采购物品验收入库资产登记造册施工单位或施工人签字领用工程科邀请采购小组及相关科室组织竣工验收财审科审核经费凭据局长室审批报支。

《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一式二联:入库(仓库管理保存)、报帐(财务审计科保存)。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所涉科室及人员主要职责

1.申请人:必须根据维保维修的实际需要,在保质量、保安全、保运行、保服务的前提下,提倡物品重复利用,能修尽修,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申请人所属科室负责人或物业公司经理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把关。

2.工程科:负责施工许可、工程量核定、施工质量监理及竣工验收。

3.物品采购小组: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审科、工程科、综合业务科相关人员参加的物品采购小组,负责确定供应商、审核价格、根据工程量计算工程总价,统一实施采购;负责商品信息采集,建立采购商品分类档案,组织对供应商考核;负责物品验收入库,建立资产采购登记台帐,仓库保管及报废物品的收集和处理。

4.凡涉及物品采购申请程序的科室及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按流程分别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签署经办人姓名。

第五条物品采购范围

1.局属行政事业设施设备维保维修项目所需物品,总价一万元以下,单项物品五百元以下。

2.突发性紧急维修所需物品,视为特殊情况,由相关科室报经局长室同意后应急采购,事后补办采购申请手续。

3.正常维保维修商品,于每月下旬集中申请。

4.其他物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等政府集中采购形式组织采购。

第六条采购方式方法

通过招标邀标等形式,经局物品采购领导小组确认,实行定点比价采购。一般情况,每大类物品首选正规大店,供应商不少于两家。所有定点供应商必须恪守《供货承诺》。局物品采购小组负责对供应商履诺情况进行日常考核,一经发现违法违诺现象,即取消供应资格,承诺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七条物品验收

1.由仓库管理员根据申请表确定的规格、品牌、数量,进行逐笔验收。

2.按资产管理规定,所有商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规范台帐。

3.正常库存备用品,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增减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第八条物品领用

1.先申请后领用。一般情况下,申请审批五天内,采购小组必须确保物品到位。

2.由申请人或施工人员到仓库签字领用。

3.一般物品领用一律实行以旧换新、以残换新、以废换新。

4.若因施工调整或其他因素,未按已审核工程量施工的,所增加物品仍按采购程序申请审批领用,剩余物品应及时退送仓库,不得私自截留。

第九条结算程序

1.所有物资采购项目款项,在竣工后一周内办结相关费用手续。

2.定点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凭收货签单经局财审科对照《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审核确认后,报局长室审批。

3.财审科根据审批意见,统一办理转账结算。非特殊情况不得办理现金结算。

第十条凡参与物品申请和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实施细则,杜绝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虚报施工项目、故意采购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一条为规范各类设施设备维保维修所需物品的采购行为,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强化机关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物资采购原则

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原则,按照物品采购流程,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统一申报,统一审批,统一采购,实行用、采、管相分离管理机制。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流程

综合业务科、物业公司或相关科室填报《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工程科组织工程量初审,签署现场勘察意见及维修方案物品采购小组进行价格会审、采购金额预算局长室审批采购采购小组组织比价采购物品验收入库资产登记造册施工单位或施工人签字领用工程科邀请采购小组及相关科室组织竣工验收财审科审核经费凭据局长室审批报支。

《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一式二联:入库(仓库管理保存)、报帐(财务审计科保存)。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所涉科室及人员主要职责

1.申请人:必须根据维保维修的实际需要,在保质量、保安全、保运行、保服务的前提下,提倡物品重复利用,能修尽修,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申请人所属科室负责人或物业公司经理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把关。

2.工程科:负责施工许可、工程量核定、施工质量监理及竣工验收。

3.物品采购小组:建立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审科、工程科、综合业务科相关人员参加的物品采购小组,负责确定供应商、审核价格、根据工程量计算工程总价,统一实施采购;负责商品信息采集,建立采购商品分类档案,组织对供应商考核;负责物品验收入库,建立资产采购登记台帐,仓库保管及报废物品的收集和处理。

4.凡涉及物品采购申请程序的科室及人员都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按流程分别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签署经办人姓名。

第五条物品采购范围

1.局属行政事业设施设备维保维修项目所需物品,总价一万元以下,单项物品五百元以下。

2.突发性紧急维修所需物品,视为特殊情况,由相关科室报经局长室同意后应急采购,事后补办采购申请手续。

3.正常维保维修商品,于每月下旬集中申请。

4.其他物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等政府集中采购形式组织采购。

第六条采购方式方法

通过招标邀标等形式,经局物品采购领导小组确认,实行定点比价采购。一般情况,每大类物品首选正规大店,供应商不少于两家。所有定点供应商必须恪守《供货承诺》。局物品采购小组负责对供应商履诺情况进行日常考核,一经发现违法违诺现象,即取消供应资格,承诺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七条物品验收

1.由仓库管理员根据申请表确定的规格、品牌、数量,进行逐笔验收。

2.按资产管理规定,所有商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规范台帐。

3.正常库存备用品,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存增减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第八条物品领用

1.先申请后领用。一般情况下,申请审批五天内,采购小组必须确保物品到位。

2.由申请人或施工人员到仓库签字领用。

3.一般物品领用一律实行以旧换新、以残换新、以废换新。

4.若因施工调整或其他因素,未按已审核工程量施工的,所增加物品仍按采购程序申请审批领用,剩余物品应及时退送仓库,不得私自截留。

第九条结算程序

1.所有物资采购项目款项,在竣工后一周内办结相关费用手续。

2.定点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凭收货签单经局财审科对照《维保维修物资采购申请表》,审核确认后,报局长室审批。

3.财审科根据审批意见,统一办理转账结算。非特殊情况不得办理现金结算。

第十条凡参与物品申请和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实施细则,杜绝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虚报施工项目、故意采购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局物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