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第1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关键词 区域环境管理;空间格局;DSR模型;山东省

中图分类号 F1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0-2537(2014)01-0006-05

区域环境管理是解决当前区域环境问题、协调区域整体利益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关键所在[1].长期以来,我国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和跨界生态环境问题利益纠纷[23],这对区域生态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随着美国建立控制区域空气污染的政府实体机构――南海岸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区与美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莱斯特・R・布朗提出将生态环境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4],区域环境管理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极大关注.国外学者较早注意到区域环境管理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关系范畴中的协调作用,强调多元力量、多种手段对区域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包括市场、经济、制度、NGO等方面以及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制定的各种环境政策和环境决策行为,其研究多侧重于区域环境管理的实践,以及与企业和产业的关联性[57].国内研究大多关注区域环境管理模式及体制的构建、完善和创新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性,强调对信息不对称、跨区域污染治理等问题的解析以及对区域环境管理的绩效进行动态评价[811].总结国内外研究可以发现,区域环境管理的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3方面:一是不同尺度类型的区域环境管理研究,涉及国家、城市、流域等不同尺度[1214];二是在对区域环境管理研究的同时兼顾大气环境管理、噪声环境管理、水环境管理等部门环境管理研究;三是研究技术的多样性,包括RS、GIS在内的空间统计分析集成技术等[15].当前对区域环境管理的水平测度及空间格局的研究较少.山东省作为资源和能源消耗大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环境保护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研究山东省区域环境管理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本文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借鉴DSR(驱动力―状态―响应)模型,对山东省的区域环境管理水平进行测度并探讨其空间格局特征.

1区域环境管理水平测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1评价指标的选取

区域环境管理涉及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系统,根据整体性、区域性、系统性、科学性等原则,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对相关指标进行选取,确定山东省环境管理水平测度指标体系,见表1,指标体系准则层分为环境驱动力、环境状态和环境响应3类,共26项指标.

1.2研究方法

本文运用熵权TOPSIS法对指标进行权重计算.熵值法是一种比较客观的权重赋值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类似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等主观赋权法带来的主观因素的偏差,TOPSIS是通过测度优先方案中的最优方案和最劣方案来获得最优的方案,两者组合使用将使结果更加精确、合理[1617].主要有以下步骤:

(2)依据标准值,对判断矩阵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归一化矩阵B.

(9)根据表1中选取的各项指标,计算区域环境管理水平评价指数:

1.3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中,经济社会发展类数据主要来自于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2012年《山东省统计年鉴》、2012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等资料,生态环境类数据主要来自于2011年《山东省环境公报》等资料.

2结果与分析

基于上述研究方法,运用熵值法分别确定山东省17地市的26项指标的权重,见表1.用TOPSIS法确定山东省17地市的环境驱动力指数、环境状态指数、环境响应指数,然后根据公式(1),计算出区域环境管理水平评价指数(表2).最后,统筹考虑各地市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状况,采用聚类和定性结合方法将环境驱动力指数、环境状态指数、环境响应指数与区域环境管理指数分别划分为4类进行综合分析.

2.1环境驱动力空间分异格局分析

环境驱动力指标代表区域存在的不可持续的人类社会活动,数值越大,表明区域内不可持续的人类活动对区域的整体发展压力越大,反之,则说明区域处于较持续的良好发展状态.区域四分法呈现出济南市、淄博市、潍坊市、青岛市等胶济线贯穿城市以及枣庄市环境驱动力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其中环境驱动力指数水平最高的是济南市(0.117),最低的是菏泽市(0.036),二者相差3.25倍,见表2;鲁北地区、烟威沿海地区高于鲁南地区,见图1.其重要原因在于:胶济铁路贯穿的4市处于高速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历来是山东省工业和重工业基地,工业污水、COD、SO2年排放总量均占全省的30%左右,人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胶济铁路沿线城市须加大对第二产业的技术更新、升级和优化,力争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以及消费模式.鲁北地区如东营、滨州以及鲁南地区的枣庄市,大多以油气产业与煤炭产业为主,兼之地区的生态环境基础脆弱,而烟威沿海地区以制造业为主,同时承接了国外有一定污染的产业转移,致使这两地区环境驱动力指数高于其他地区.鲁北和枣庄应加强高精尖制造业的投资和发展,侧重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优化,大力发展无烟产业.

2.2环境状态空间分异格局分析

环境状态指标表征区域在特定时段内的环境状态,其数值越大,表明区域的生态环境状态越优越,反之,说明此处的生态环境需要及时的治理和维护.区域空间分异格局表现出济南、淄博、青岛、东营以及枣庄的生态状态明显处于劣势,环境状态指标最高的城市是日照市(0.021),水平最低的是济南市(0.004),两者相差5.38倍,区域差异明显,见表2;而鲁西北、鲁南地区和烟台、威海的环境状态明显好得多,见图2.环境驱动力和环境状态区域空间分异格局存在明显的一致性.胶济铁路沿线城市高速城市化、工业化和重工业的发展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比较紧张的人地关系矛盾,环境状态的改善任重而道远.

2.3环境响应空间分异格局分析

环境响应指标是指区域的环境管理主体为了阻止人类生活、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而采取措施并处理因生态环境污染而产生的利益纠纷的能力,其指标数值越大,说明区域采取的政策措施的强度越大,反之则不然.区域环境响应空间分异格局表现为济南、淄博、潍坊和青岛等胶济铁路沿线城市环境响应指数最大,烟威沿海城市的区域环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实施力度也较大,区域环境政策措施实施强度最大的是淄博市(0.271),最弱的是菏泽市(0.128),两者相差2.12倍,见表2及图3.近年来,济南市“美丽泉城”、淄博市“碧水蓝天”、潍坊市“十件惠民环保实事”和青岛市“生态村”等行动相继开展,力求改善高污染、高排放状况;烟威沿海城市开展和推进了沿海防护林建设和海岸带综合治理工程以及生态园区和生态海岛建设,专注打造全国重要的生态文明示范区、海滨旅游城市和人类宜居城市的标签,大力发展以高端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和海洋生物产业等为主的蓝色经济产业.

2.4区域环境管理水平空间分异格局分析

区域环境管理水平是综合性指标,主要是指区域环境管理主体采取各类政策和措施,调控区域内存在的不可持续的人类活动和经济活动,使区域生态环境达到某种状态的能力.区域环境管理水平最高的是淄博市(0.168),最低的是东营市(0108),两者相差1.56倍,见表2.区域环境管理水平空间分异格局表现为:淄博、莱芜、潍坊和青岛处于最高水平,日照、济南、德州、威海次之,滨州、济宁、烟台、临沂的区域环境管理水平一般,聊城、泰安、东营、菏泽和枣庄等地最低,见图4.统筹考虑和对照环境驱动力、环境状态和环境响应的空间分异格局,发现区域环境管理水平空间分异格局与前三者存在显著关联性,山东省区域环境管理水平空间分异格局可以概括为:胶济铁路沿线传统的工业和重工业城市区域环境管理水平最高,威海和日照为代表的沿海城市区域环境管理水平较高,鲁南地区的区域环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结论

山东省较早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近年来又进一步实施“生态省”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区划政策,但面临着比其他地区更为严峻的可持续发展压力.根据区域环境管理水平空间分异格局特点,山东省未来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济南、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威海和枣庄应对区域环境状态作出进一步响应,逐步改善地区的生态环境状态;(2)鲁南等区域环境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的区域,应当及时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产业转型,按照主体功能区区划要求和“生态山东”建设要求,在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等方面与其他高水平地区实施跨行政区域环境管理的交流及合作,实现山东省区域环境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参考文献:

[1]万薇,张世秋,邹文博.中国区域环境管理机制探讨[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46(3):449456.

[2]樊杰,洪辉.现今中国区域发展值得关注的问题及其经济地理阐释[J].经济地理, 2012,32(1):16.

[3]李颖明,黄宝荣.我国的分区实践与环境管理分区研究[J].生态经济, 2010(2):169172.

[4]LESERT R BROWN. Redefining national security[J].World Watch Paper, 1997,14(3):37.

[5]VASAN. The theory of environmental policy [M].PrenticeHall: Englewood Cliffs, NJ, 2001:289291.

[6]PORTER M E,VAN DER LINDE C. 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 [J].J Econ Perspect, 1995(9):5578.

[7]BERMAN E, BUI L T M.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productivity: evidence from oil refineries [J].Rev Econ Stat, 2001,83(3):498510.

[8]王刚,王印红.中国沿海滩涂的环境管理体制及其改革[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12):1318.

[9]谭琦,王遐.见论企业环境管理机制构建[J].社会科学家, 2012(2):7983.

[10]管宏友,毕春伟.环境管理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J].资源与产业, 2010,12(3):137142.

[11]王亚华,吴丹.淮河流域水环境管理绩效动态评价[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2,22(12):3238.

[12]李雪梅.论我国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J].科技管理研究, 2008(7):9698.

[13]李颖明,李晓娟,宋建新.城市环境管理系统及运行机制研究[J].生态经济, 2011(6):152155.

[14]陈阳,赵晶晶.海洋区域环境管理立法研究以渤海区域环境管理立法为例[J].东岳论丛, 2009,30(4):159161.

[15]谢森辉,陈志远.基于GIS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环境管理系统的构架与实现[J].环境污染与防治, 2006,28(3):226229.

第2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关键词:海洋浮标 海洋生态系统健康 动态监测 海洋管理

中图分类号:TP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7-096-02

随着环境监测技术和管理需求的不断发展,海洋环境监测已经逐步从费时费力的现场观测往自动在线连续监测的方向发展,我国海洋环境的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也不断得到管理部门的重视和认可。与此同时,由于海洋环境水质评价自身的缺陷以及污染物的不断增加,海洋和环境管理对于环境评价也由原来的水质评价往生态系统健康等环境综合评价方向发展。因此海洋自动监测系统如何在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监测中发挥作用,对海洋环境保护和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我国海洋多参数在线连续监测浮标现状

海洋多参数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是一个以在线海水分析仪器为核心,运用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无线传输技术以及相关的专业分析软件所组成的监测体系,该系统具有投资经济、功能强大、数据量大、响应及时、公正客观、稳定可靠、操作简单、维护量小等特点。为了实现对调查船难以做到的海洋环境长期、定点、连续、多参数的现场实时自动观测,国内外上世纪80 年代开始将资料浮标作为海洋环境监测的一种常规手段。尤其是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现代海洋环境自动监测技术的迅猛发展,在直接毗邻经济告诉发展都市的近海港湾,针对海洋污染或生态环境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纷纷成立,据统计1992年9 月一个月内, 全世界通过ARGOS 定位和数据传输的在用的锚碇浮标就达352 个。

多参数浮标主要由仪器设备载体、能量供应系统、海水水质分析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岸站监控中心、安全防护系统、固定锚链系统等六大部分组成。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引入YSI等国外多参数浮标,我国部分海域开始布设多参数自动监测浮标。“九五”和“十五”期间,依托863等科技攻关项目的支持,我国开始自行研制海洋自动监测技术取得了较大进步,如“无人自动监测站与生态浮标系统”等,涌现了一批海洋自动监测科技成果。近年来随着监测数据技术集成技术的发展,多个自动监测浮标/探头集成性越来越高,自动监测浮标所囊括的监测项目得到不断补充,项目包括气象、水文、水质以及生态等方面。多参数浮标已经发展成为集成了传感器、数据处理、数据通讯等多项高新技术的测量项目齐全的海洋自动观测系统。

单个多参数浮标只能监控一个较小区域的海洋环境变化。近岸海域环境复杂多变,因此单靠一个或少数几个浮标难以监控较大或整个海区的海洋环境变化,需要建立多个浮标组成的自动监测网络系统。2004年起,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在厦门湾陆续投放了5台海洋水质连续在线自动监测浮标,被成功应用于厦门同安湾赤潮短期预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自动监测系统在海洋生态灾害防治应用积累了经验。2008年起,广西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陆续在广西近岸海域投放了16台海洋生态多参数在线自动监测浮标,形成了当时国内规模最大的海洋自动监测网络系统,为较为准确的监控广西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变化提供了良好平台。

自动监测系统应用中最关键的是传感器。以目前国内常用的海洋生态监测浮标系统为例,其可以监测海水的几个方面:(1)温度、盐度、pH、溶解氧、溶解氧饱和度、浊度、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和光合有效辐射等基本物理参数;(2)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正磷酸盐、硅酸盐等营养盐化学参数;(3)叶绿素和蓝绿藻含量等生物参数;(4)风速、风向、气压、气温、湿度、雨量、光照度等气象参数;(5)流速、流向、非方向波等水文动力学参数。此外国内外还在生态浮标上积极探索和应用COD、BOD、硫化物、浮游生物类群以及生物传感器等,拓展生态浮标的监测项目,为多参数自动监测系统的应用拓展提供了基础。

2 海湾生态系统健康动态监测发展概况

由于海洋水质评价方法的局限性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的被重视程度提高,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近年来不断受到科学家以及政府部门的重视,成为了海洋生态学和海洋管理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之一。然而由于海洋生态系统以及海洋环境本身的复杂性,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概念一直处在争议当中,未能达成共识。祁帆等(2007)在综述了前人观点后提出了健康海洋生态系统的概念,指在特定的自然边界范围内,可维系其正常的结构和功能的海洋生态系统。

目前,海洋生态系统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指示生物法和指标体系法两大类。相对而言,指示生物法比较简便,但容易遗漏重要信息,难以反映复杂的海洋生态系统;指标体系法可以更综合地反映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其中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尤其侧重在:(1)评估海湾富营养化状况;(2)评估入海污染物;(3)赤潮等生态系统病症等方面。

许多国家以及我国相应启动了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项目。随着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在海洋研究与管理领域中被越来越多的应用,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中关键指标的动态监测将会被逐渐重视和应用。如澳大利亚开展了“生态系统健康监测计划”,对河口生态系统健康进行评估和监测。可以遇见,在当前以及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将逐渐重视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并对其进行动态监测。由于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体系囊括很广,采用船只航次调查将会较大的费时费力和费财,从经济角度上来看操作性较难。因此,从指标体系中选择部分重要指标,采用生态浮标系统进行连续动态监测,进而指示生态系统健康的变化情况,将为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动态监测提供了一个可行方向,有较大的应用前景。

3 多参数浮标在海湾生态系统健康动态监测中的应用

第3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海洋环境科研要为提高海洋环境管理和宏观决策、实现碧海行动计划目标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其任务是:进行基础理论研究,探索污染物在海洋环境中迁移转化的规律,为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控制海洋污染提供科学依据,为应用技术开发提出理论依据和方法;进行应用技术研究,在改善经济结构过程中,寻求对污染实行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的最佳模式和高效、低耗污染防治方法;开展海洋环境综合性、预测性研究,从发展战略上,进行人口、资源、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研究,为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海洋经济和海洋环境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碧海行动计划的技术支持涉及的内容包括环境监控的软件建设、污染治理及生态恢复工程的实用技术和设备的筛选、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等。其核心是利用高新技术的力量使碧海行动计划顺利实施,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改善及恢复海域的生态环境。

第一节*-*年的技术支持行动计划

一、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计划

(一)监测站位方案

根据国家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998)和《山东省近岸海域监测站位布设原则》的要求,山东省沿海7市地共设立101个监测点位,覆盖各个环境功能区,基本能够控制和反应山东近海环境质量状况。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将着眼于山东近海环境质量监测,结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确定的污染治理重点区、生态保护区和敏感区,本着内密外疏的原则,合理布设和优化山东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

(二)监测能力建设

1.不断完善沿海市、县两级海域监测体系,全面开展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等有关项目的监测分析工作。

2.随着海水水质监测工作的开展,有计划地培养海洋环境监测专业人员,及具备相应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能力的人员。

二、建立山东近岸海域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质量,提高海岸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山东省环保局于1997年1月下达了《山东近岸海域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课题,由山东省环保局和青岛海洋大学共同承担,建立了《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作为一种现代化手段,将使环境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山东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现存和潜在的环境问题等,有助于科学管理和正确决策。“山东近岸海域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环境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环境基础信息空间数据库系统和数值模型库系统,有助于山东海洋环保工作总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应进一步完善改进“信息系统”,使其更便于操作,更具实用性。

三、筛选支持示范工程的实用技术和设备

以推广啤酒废水处理技术为重点,筛选并推广化工、制药、染料等行业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

由于海洋污染主要是T-N、T-P污染,山东省拟推广以下实用技术和设备。

(一)氮肥企业的稀氨水回收

1、生产尿素但无碳氨生产装置的企业

采用深度水解技术,将尿素解吸残液水解为NH3和CO2,与稀氨水一起经解吸塔解吸出NH3和CO2,用于尿素生产。

2、具有碳氨生产装置的企业

将各车间、工段产生的稀氨水(含氨2-3%),集中于氨回收罐,经处理,塔顶气冷凝后得到含氨>20%的浓氨水,用于生产碳酸氢铵。

3、硝酸铵及硫酸铵生产企业

采用膜分离技术,将NH3从稀氨水中分离出来,用稀硝酸或稀硫酸吸收后,用于生产。NH3脱出率可达99%。

(二)推广磷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废水不外排

(三)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高效脱氮、脱磷工艺技术

四、建设海洋环境自动监测系统与赤潮灾害监测系统

充分利用“十五”期间的海洋环境保护科研成果,以环保和海洋部门为主,基本建成海上溢油与赤潮灾害监测系统。

在莱州湾、胶州湾等赤潮高发地区设置海洋水质与赤潮观测站,增加监视次数,在赤潮发生期间,进行赤潮跟踪监测。建立环境要素数据库,建立赤潮发生次数、赤潮生物种类、赤潮发生面积和持续时间、藻毒素分布等数据库。适时开展赤潮预测预报研究,建立环境状况与赤潮灾害发生模型,进行环境状况与赤潮灾害发生变化趋势的预报预测。

五、建立包含氮、磷等非保守物质的水质预测模型,开展水质预测(氮、磷)和估算容量总量

建立海域水质模型是一项研究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和进行污染物控制以及保护海域水质的重要手段。通过水质模型,定量计算水体的负荷量与水质的关系,可以对污染源进行有效的控制。“十五”期间,水质模型的研究要在保守物质的输运扩散模型研究的基础上,以氮、磷等非保守物质为研究对象,在胶州湾、莱州湾等重点海域开展生态动力学模型(富营养化模型)研究;开展非点源污染物通量研究,建立入海污染物与海域水质的输入响应模型,为实现氮、磷的容量总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六、面源(地表、地下径流)和河口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面源污染控制由农业部门和环保科研部门共同承担,主要研究农业中使用的化肥、农药等未利用部分在地表水、地下水中的迁移转化规律及最终入海量,为海域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入海河口污染控制技术由水利部门和环境科研、设计部门共同承担,主要研究在保证河口的水利作用条件下,河水及底泥的入海污染控制技术。

七、养殖自身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建立完善养殖系统自身污染的监测体系。重点开展自养(贝藻)与异养(鱼虾)复合养殖系统的研究,水产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研究(包括水产废弃物在养殖动物饲料中的应用及水产废弃物中生物活性物质的提取等),养殖饵料改良、提高饵料利用率研究,养殖废水处理、养殖场底泥消化处理研究等。

第二节*-2015年的技术支持行动计划

一、海域受损生态系统恢复工程研究

建立近海海域环境污染损失估算与分配模型,进行地区环境污染、生态系统恢复研究。在已有研究成果及其应用效果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实验室内模拟试验和海域小规模试验研究,提出并研究设计受损生态系统恢复工程建设体系,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投资及工程建成后效益评估预测方法。

二、大气沉降控制工程研究

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研究大气沉降污染发生、迁移、沉降、污染机理和规律,通过对国内外已有大气沉降污染研究成果的收集与分析,筛选控制大气沉降污染的技术和方法。通过对这些技术、方法的试验研究及结果分析,提出并设计控制海域大气沉降污染的工程。研究陆源污染产生的SO2、NOx、TSP等的污染防治和及其在大气中的迁移、转化、沉降规律,以及最终入海量,找出大气沉降与海水污染的相关性,提供大气污染沉降入海的防治措施、投资估算和预测评估工程建成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三、面源和河口污染控制工程研究

在山东省近岸海域几条主要入海河流的入海口之前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并进行提高氮、磷去除效果的工艺和管理技术的研究,有效削减市政污水中氮和磷对海域的污染影响,对近岸海域水质的改善将发挥重要作用。

第4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关键词:功能区划分;生态特点

【分类号】:X171

一、前言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是指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的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过程。其目的是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资源合理利用与调整工农业生产布局、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为环境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专业部门提供管理信息与管理手段。

二、锦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分方案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结合锦州地区自然气候、地理特点划分:锦州地区处于中东部湿润、半湿润生态一级区。其中北宁市及黑山县的平原部分属于二级区――温带湿润针阔混交林生态地区的东北平原农业生态区;黑山县北部、北宁市北部、凌海市北部及义县属于二级区――暖温带湿润、半湿润落叶阔叶林生态地区的华北山地落叶阔叶林生态区;锦州市城区、凌海市大部分区域属于二级区――暖温带湿润、半湿润落叶阔叶林生态地区的环渤海城镇及城郊农业生态区。在三级区下又详划出四级区。具体划分方案见下表。

表 锦州地区生态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级生态区(Ⅰ) 二级生态区(Ⅱ) 三级生态区(Ⅲ) 四级生态功能区(Ⅳ) 地 理 坐 标

中东部湿润、半湿润生态大区 温带湿润针阔混交林生态地区 东北平原农业生态区 锦州市绕阳河流域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 东经121.61°~122.56°北纬41.32°~42.13°

暖温带湿润、半湿润落叶阔叶林生态地区 华北山地落叶阔叶林生态区 锦州市华北山地低山丘陵农业生态功能区 东经120.71°~122.38°

北纬41.11°~41.22°

锦州市华北山地林业生态功能区 东经120.52°~121.44°北纬41.17°~41.48°

环渤海城镇及城郊农业生态区 锦州市城市及城郊农业生态功能区 东经117.31°~123.31°北纬 36.55°~41.27°

三、不同生态功能区概述

(一)锦州市绕阳河流域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

绕阳河流域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位于锦州市东北部,总面积为2510.92km2。跨黑山、北宁两县市,黑山县共有14个乡镇,北宁市共15个乡镇。该功能区主要为绕阳河的冲积平原,土层较厚,土质较肥。

绕阳河流域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自然条件好,土壤肥力高,水资源丰富,交通方便,主要以农业开发为主,是全国重点商品粮、棉基地。

绕阳河湿地位于黑山县、辽中县和新民市三县市交界地带,总面积约83.5km2,绕阳河从中穿过,地理面积南北长14km,东西宽19km。该湿地生态区内拥有辽宁省中部最大的湿地动植物群体,仅记录的鸟类就有100多种,其中国家级和省级保护鸟类就达10多种;区内动物有:獾子、貉子、狐狸、狼、野兔、跳兔、野鸡、水獭等。

(二)华北山地低山丘陵农业生态功能区

低山丘陵区域跨黑山县、北宁市、凌海市、义县等四县市的部分地区,包括英城子乡等共29个乡镇;其中7个乡镇分布在黑山县境内,6个乡镇分布在北宁市境内,6个乡镇分布在义县境内,10个乡镇分布在凌海市境内。总面积为2939.01km2,总人口数为712693人。

该生态功能区地面起伏坡度在6°―15°之间,土层较薄,该区域土壤类型基本分六类,即棕壤土、草甸土、风沙土、水稻土、沼泽土、盐土。全区有盐碱地678248.9亩,含盐量一般在0.1-0.2%,属于轻度盐化土。海拔一般在200―300m之间。

本区域地形特点是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西北部丘陵半山区,地面起伏较大,土层较薄,海拔一般在50~100m之间。

(三)华北山地林业生态功能区

华北山地区主要位于锦州市义县、北宁市境内,分东、西两部分。东部山区依医巫闾山屏障,范围包括稍户营子镇等四个乡镇;西部山区属松岭山脉余脉,范围包括头道河乡等7个乡镇,区域面积约979.9k。

东部山区属剥蚀构造地形,山势较陡峭,山脊多呈锯齿状分布,山脉的走向由东北向西南延展,山体多为直坡,山间谷地。西部山区地貌类型属构造剥蚀地形,山势较为低缓,基岩,低山层叠,呈V字型谷地,高山多分布于北部和西北部。该区草木稀疏,裸岩嶙嶙。

该区土壤类型主要是棕壤,地表植被属于华北植物区系,也有内蒙植物侵入。植被有针叶林、落叶阔叶林、灌木丛、草甸草丛,为山丘针阔叶混交林植被区。东部山区树种有油松、柞树、杨树、榆树;西部丘陵区有油松、刺槐、杨树、榆树、灌木。

本区有义县古生物化石资源自然保护区,已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由于资源分布分散,当地居民滥采乱挖,导致古生物化石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另外该区还有医巫闾山森林公园,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面积861.5km2。属阴山山系的余脉,是内蒙古高原到辽河平原的三大屏障之一,具有华北植物互亲的特性,又有蒙古区系的特点,分布着东亚地区特有天然的油松,也有华北植物互亲较完整的天然阔叶混交林,是野生动物的乐园、天然植物的宝库。

(四)锦州市城市及城郊农业生态功能区

锦州环渤海城市及城郊生态功能区总面积3188.8 km2,有海岸线约 3000km。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受海洋和陆地交互作用,复杂气候条件造就了丰富独特的生态环境类型。包括古塔区、凌河区等18个区及乡镇。

其中古塔区、凌河区等四个区,属于城区范围。市政府加强了城市的生态建设和保护,街路绿化是锦州城市绿化的重点,绿化总面积达3.1km2;并对小凌河进行了综合治理工程,改善了生态环境。

太和区、南站新区是城乡交织的近郊区,具有平原、丘陵等地形特征,主要生态系统类型为农田。该区土质肥沃,具有发展蔬菜、禽畜、粮豆、林果的优势环境。由于该区受城市活动的干扰,局部地区生态失去平衡。

其余乡镇均处于凌海市,属于大、小凌河冲积平原区,水资源丰富,土壤层次较厚,主要生态系统类型为农田、湿地。其中,锦州市最大的一块湿地滨河口湿地位于该区内,滨河口湿地位于辽东湾北海岸,总面积为991.7km2。是丹顶鹤等世界珍惜禽类栖息、繁衍、越冬的主要地区,也是东亚地区侯鸟迁徙路线上在我国境内的唯一停歇地。该区域自然植被类型多,有丰富的天然饵料。

四、综合结论

锦州市生态功能区的划分,为彻底扭转生态环境现状,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生态环境问题,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实施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并以此推动锦州市生态环境合理利用以及社会经济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生态功能分区规划技术规范》,20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4] 叶文虎,《环境管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第5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关键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生态文明;资源环境评价;差异化指标体系

1引言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一直是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所在[1-5],目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由种群生物学问题上升到了涉及自然和社会多学科的集成创新,甚至是关系人类未来命运的哲学问题[6]。近30年我国研究者就资源环境承载力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和试点工作[7-11]。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列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要求“系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在相关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层面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高度重视的同时,部分研究者及管理者也发现目前的试行评价方法及结果的管理适用性和管理效能不足[6,10]。因此,有必要面对紧迫的环境管理需求,分析目前方法体系与管理需求的差异,明确理论方法研究中的重点和难点,倒逼评价方法体系改进完善。

2管理需求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创新性工作[10]。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研究和业务化运行就是为实现资源环境的科学管制和有效激励提供目标、方法和政策建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研究,不仅需要考虑资源环境自身的特点,包括资源环境的状态、抗干扰能力和恢复能力,还需要考虑社会发展的需求;不仅需要考虑自然资源环境,还需要综合考虑人文资源环境,经济社会进步、科学技术发展、文化背景、政策制度及管理体制和法制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人类社会对资源环境开发利用的方式、规模和速度,会对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起到增强或者削弱的作用[12]。将自然与人文因素结合起来才有可能明确评价区域可以承载的社会经济发展前景及其制约因素,才能对社会发展规划和管理起到支撑和引导作用。对于管理而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2个关键点:①广为关注的是否超载,包括临界超载的承载状况判断;②承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小,包括发展潜力问题。人类作为生态系统中的智能圈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资源环境承载力。在工业文明大背景下,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往往是伴随着工业和城镇开发热潮,发展初期不可避免的会以一定的环境和生态为代价。除了开发压力是否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影响的判断以外,开发过程中付出的生态环境代价是否合理,自然资源环境的转变(如围填海)是否有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也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方法管理适用性

3.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方法的基础理论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方法的基础理论主要来源于种群生物学,并借用工程力学的概念来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6]。从学科体系来说,种群生物学是严格意义上的自然科学,逻辑斯蒂模型在明确约束条件后,可以实现承载力的定量化计算和预测,并且在草原管理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13]。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定义内涵已经与单纯研究特定的资源环境所能承载的物种数量这一具体的科学问题有了本质上的改变,除了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等特定行业,宏观资源环境管理中主要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资源环境承载的某一特定物种数量,而主要是区域发展问题,承载力的概念仅仅沿用传统的概念方法解决不了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综合性概念,不同的研究者基于自己的认识角度来分析承载能力,如通过填海新增土地资源的闲置率来评估是否超载,实际上并不是从环境和生态角度来评价,而是从经济承载力的角度来考虑的———当填海规模过大导致高成本低收益,超过了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如果从环境容量和生态系统健康的角度则只跟围填海的空间位置及填海面积有关,后期越是利用率高越是可能带来更大的环境压力。

3.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阈值

按照传统概念,承载能力实际上是物种数量阈值,当物种数量超过这一限值就会影响自然资源环境的健康状况,并导致物种群落数量的下降。随着资源环境承载力概念的综合性转变,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阈值也呈现为一系列不同指标和视角阈值的组合,当开发强度超过一定的量的组合时,区域可持续发展就受到影响。超载阈值判断的分歧主要来源于对于可持续发展的不同理解和认识。有必要对目前2种可持续范式———弱可持续性范式与强可持续性范式进行深入探讨[14],在统一的基础上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接,明确为不同的阈值等级,并应用于管理实践。除此以外,具体就承载阈值类别而言,也有基于不同视角得出的阈值,并且都具有管理价值,因此阈值的确定需要考虑主要因素和社会发展阶段来确定相对合理的阈值。

3.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试行方法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只关注了自然资源环境,没有涉及社会经济及政治科技方面的资源与环境。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尤其对于城镇区,人文因素往往在区域发展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自然资源环境由于其市场可替代性、外地可输入性和环境的可恢复性,往往在区域发展中只是起到次要和背景作用。在此情况下若是想建立起自然资源环境(承载体)与社会经济发展量(承载对象)的可度量关系就几乎不可能。因此,研究者和管理者判断自然资源环境是否被超载利用往往只能回到原有的环境标准角度上来,认为超标了就是超载,但这样实际上是大大简化了自然资源环境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复杂性和特征性关系,并导致一定程度的失真和无效。现有的环境标准和管理目标只是分析认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阈值的参考,还需要立足实际情况,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来具体分析。当开发与保护存在冲突的时候,仅仅基于传统意义上的环境承载力、生态承载力实际上很难回答可持续发展决策问题,过度强调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也可能会过度提高环境成本,导致宝贵的社会经济发展机遇的丧失,虽然短期内防止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但是对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可能实际上起到了阻碍作用。如经过严格论证和合理性分析的国家重点工程,需要改变某些海域功能和状况,并导致一定范围和程度上的污染增加,如果按照原有的海洋功能区划的水质要求来说就是超标,只考虑环境因素不考虑工程带来的巨大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创造的价值在生态补偿和恢复中的重要意义,这一整体上利大于弊的工程就可能被否定。

3.4试行方法的管理适用性

试行方法主要是基于现有的海洋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生态红线中的岸线及海域保护要求、围填海管控指标、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等要素,依据短板效应来整合集成,对于海洋开发保护中的科学决策支撑能力较弱。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1)目前的方法体系主要来源于现有的资源环境约束管理,侧重于从严管制,有效激励还不够。评价结果是超载类型和预警等级,二者只是从现状和趋势方面起到管理约束作用,而对于管理者在识别区域潜在承载能力,以及提高承载能力,在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这些重要的管理支撑工作尚未涉及。(2)区域针对性不足。樊杰[10]指出“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很难存在统一的指标体系,采用差异化指标体系对承载能力进行科学认知不失为合理且具有效率的研究方法”。目前试行方法虽然根据主体功能区类型对不同的区域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粗分,但是海洋主体功能区除了自然保护区之外,近岸海域基本为优化开发区,分级分类尚不足以体现区域特征,距离构建差异化指标体系还有较大距离。

4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方法优化建议

4.1构建多参数多目标评价体系

目前的评价体系只是从严格限制角度来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管理引导。《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要“从严管制和有效激励相结合”。下一步需要加强有效激励,在保护和约束的同时,也需要通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促进地方政府采用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包括改善投资环境、改善基础配套条件等,充分和高效利用闲置资源环境,提高承载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用发展来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目前的超载评价主要基于管理合规性,考虑到管理指标的区域适用性和针对性不足,从承载力概念的科学角度而言,超载必须要与社会经济挂钩,超载阈值往往也不是骤变点,而是一个范围。因此超载也需要从合规性拓展到区域发展的限制性,构建承载能力评价的多参数、多目标组合,包括承载力大小和风险评价,承载力大小主要表征承载的社会经济的量,风险则表征超载的可能性,可以认为是承载力的质。并且明确管理问题中哪些是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直接相关的,哪些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问题。

4.2加强区域特征性评价

第6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英文摘要】Section 2,Article 90 of China’s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provides for the legal remedy for marine ecological damage. But due to the too simple provision of this clause, many issues arising in practice. Those existing international treaties on the oil pollution damage by ships don’t cover the marine ecological damage. Meanwhile, some domestic courts of some countries have had relevant judicial practice. So, it is urgent to establish a set of new rules on marine ecological damage in China, specifying the exact claimants, the scope for compensation and the measure of indemnity, with the aim to provide an effective legal remedy for marine ecological damage.

【关键词】海洋生态损害;法律救济

【英文关键词】marine ecological damage; legal remedy

【正文】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水上交通、石油勘探开发、海洋渔业等生产活动日益繁忙,船舶突发事故引发的重大溢油风险不断加大。另一方面,近年来,随着石油消耗量的急速上升,我国已经成为石油进口大国。庞大的进口石油主要通过海上船舶运输进入我国境内,因而在我国海域发生溢油事故的概率大幅上升。国家环境部公布的2006年和2007年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显示,2006年全国沿海发生船舶污染事故124起,总溢油量1216吨,其中50吨以上的石油和化学品污染事故5起。2007年全国沿海发生船舶污染事故107起,其中发生0.1吨以上溢油事故38起,总溢油量748~898吨,50吨以上重大溢油事故5起。频发的船舶溢油事故使我国海域本就令人堪忧的生态环境状况雪上加霜。

一、海洋生态损害的涵义

客观地说,目前学界尚没有对“生态损害”这一术语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国外有许多学者试图为生态损害下一个学理定义。如拉恩施泰因(Lahnstein)博士认为,“生态损害指对自然的物质性损伤,具体而言,即为对土壤、水、空气、气候和景观以及生活于其中的动植物和他们间相互作用的损害。也就是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部分的人为的显著损伤。”[1]

从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学者们所使用的措辞来看,“生态损害”(ecological damage) 、“纯生态损害”(pure ecological damage) 、“环境本身的损害”(damage to the environment per se) 、“环境损害”(environmental damage) 、“纯环境损害”(pure environmental damage) 、“环境损伤”(impairment of the environment) 及“自然资源损害”(natural resource damage , NRD) 是经常被混合使用的术语。

其中“生态损害”是欧洲学者所经常使用的,而“自然资源损害”是美国法上和美国学者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如美国1990 年的《油污法》(Oil Pollution Act , 简称OPA)第2702 条b 款第2项所使用的“自然资源损害”,指“对自然资源的侵害、破坏、丧失或者丧失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包括对损害评估的合理费用”。

而“纯生态损害”、“纯环境损害”和“环境损伤”通常被用来指代对环境本身的损害,其侵害行为的对象一般指那些无主的生态环境要素。冠以“纯”字以后,它们都特指那些不以受害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为条件而产生的损害。[2]

海洋环境包括海水、溶解和悬浮于水中的物质、海底沉积物和生活于海洋中的生物。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5条第1款,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笔者认为,其中的“损害海洋生物资源”、“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及“减损环境质量”这些有害影响就是海洋生态损害的具体表现。

二、立法过于原则带来实践中的困惑

对海洋生态损害的救济问题我国法律已有规定。《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 条第2款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 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 由依照该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但该款规定过于简单原则,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实践中的诸多困惑和无奈。

例如,2002年11月23日,马耳他籍“塔斯曼海”轮装载8万吨原油在渤海湾与中国籍“顺凯1号”轮相撞,约200吨原油泄漏,造成我国渤海海域的大面积严重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构成了巨大的威胁。由此引发了一场历时两年,涉及十个案件1500余个原告、涉案标的达1.7亿元人民币的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于此案是我国加入《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后,第一例根据该《公约》向外国公司保险人进行索赔的案件,也是我国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律框架内提出首例涉外海洋生态侵权损害民事索赔的案件,开创了维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权益的先河,因此此案当时引起全国媒体的普遍关注。

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在事发两年后,2004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对该案的10个案件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塔斯曼海”轮船东及伦敦汽船船东互保协会连带赔偿原告天津市海洋局海洋生态损失近千万元(其中海洋环境容量损失750.58万元,调查、监测、评估费及生物修复研究经费245.23万元,共计995.81万元);赔偿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渔业资源损失 1500余万元;赔偿遭受损失的 1490名渔民和养殖户1700余万元,此次索赔案的最终赔偿金额共计 4209万余元。[3]但由于涉及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两个案件,即以天津市海洋局和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为原告的两个案件,原、被告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时至今日,目前仍在审理当中,未有最终判决。

又如阿提哥号案。2005年4月3日,一艘满载原油的葡萄牙籍油轮阿提哥号,在进入大连新港时意外触礁,导致大量原油泄漏,海域受污染,附近114家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户提请索赔诉讼,起诉标的额一度高达近10亿元。经过历时3年多的审理,到2009年5月已经陆续有104家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户与被告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由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代表国家提出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目前仍在大连海事法院等待判决。[4]

当前,在中国海域发生的吨级以上溢油污染事件越来越频繁,但提起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的案件并不多。而这些屈指可数的起诉案件却往往陷入旷日持久的争讼,久拖不决,悬而未决。这充分暴露出我国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制度存在的问题。从表面上看,当事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海洋生态价值的评估问题,即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问题,其实从更深层次说明了目前我国该诉讼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包括实体法的欠缺, 比如诉讼主体地位不明确赔偿标准尚不完备等问题。而这导致的后果是因为海洋生态损害的无人买单而使我国本已恶化的海洋生态环境更加脆弱不堪。因此完善我国海洋生态损害救济制度迫在眉睫。

三、法律适用问题

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多 年的实践和发展中,就溢油导致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而言,公约的条款规定经历了:从未明确考量该问题,到原则上排除环境本身的损害,仅赔偿“合理”的清除费用和环境恢复费用的发展。[5]对此,曾有著名的国际环境法学者评论道:“无论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的目的是预防,还是减轻对环境本身的损害,但多数民事责任国际公约的目的并不是建立对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而是对通过环境损害(这个媒介)导致的人类、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经济状况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在那些被搁置于图书馆的公约中,对环境本身的损害通常仅通过‘清除危险物质费用’和‘环境恢复费用’的赔偿等术语予以反映,这固然可以成为可能;但当无法清除和恢复时,对环境本身损害的赔偿却成为不可能。”。[6]

笔者认为,《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及其系列议定书设立的目的是为油污而造成的船舶之外的损失和损害提供救济,这种损失和损害仅指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这种民事责任所奉行的是补偿性和责任限制原则。由于受其设计初衷所限,这些公约并没有考虑对生态损害(或环境损害)的救济问题,其规定也不适用于对生态损害提供法律救济。例如,生态损害赔偿不适用责任限制原则。这一点在2008年5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有体现。[7]可以说,目前在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赔偿方面尚没有可以有效适用的国际公约。欲对海洋溢油生态损害提供有效救济,只能转而寻求国内法的有关规定。

事实上,已有一些国家的法院有过相关的司法实践,如意大利1985年的Patmos案、1991年的Haven案和澳大利亚1995 年的ok Tedico案。这些国内法院都承认:海洋环境损害可以作为一类独立的可赔偿项目;海洋环境损害赔偿既包括可计量性的,也包括不可计量性的因素等。

在Patmos案中,意大利政府(海商部)基于海洋环境损害赔偿提起了上诉请求,1989年意大利Messina地区上诉法院支持了该项上诉请求,援引了于1987年作出的第641号判决,就上诉人意大利政府作为国家遗产的受托人所提出的合理的环境损害赔偿——“公众忍受了丧失享受的乐趣的痛苦”予以了确认。该判决中还援引了国内法——意大利1982年第979号法案第21条和1986年第349号法案第18条的规定。[8]

又如 “塔斯曼海”案中,两被告共同辩称:原告索赔的环境容量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不存在,不是《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92年议定书认可的污染损害;即使此次漏油事故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原告索赔的环境修复费用在该议定书下也不能得到赔偿;原告主张的海洋生物恢复费用和评估费用不成立。

天津海事法院驳回了被告要求适用《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索赔手册》和《CMI油污损害指南》的要求,主要适用中国国内法进行审理。法院认为,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6 条规定了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且按照“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和《中国海洋二十一世纪议程》的规定,被告造成的溢油海域属于执行该项制度的重点海域。本案涉及到的轻质原油入海, 不管是否造成多大面积的污染超标, 都使渤海湾中增加了轻质原油, 占用了渤海排污的控制指标, 客观上造成了渤海湾的环境容量损失,因此天津市海洋局关于海洋环境容量损失的诉求获得一审法院的支持。[9]

由此可见,在没有可以直接适用的国际公约的情况下,我国要对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进行有效规制,就必须健全和完善以《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 条第2款为基础的相关国内法规定,以使其法律救济有法可依。

四、索赔主体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第1款规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第2款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法律对污染海洋环境造成损害和破坏海洋生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分两款分别做了规定,说明二者之间是存在明显区别的。其中污染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指的是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属于民事侵权法上的环境侵权责任,索赔主体是其利益直接受到侵害的单位或个人。而规定在该法第90 条第2款的海洋生态损害行为,如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和海洋保护区的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不属于任何私人所有的海洋生态环境要素,它归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这就决定了海洋生态侵权者所承担的责任有别于传统民事侵权法上的责任,不以特定受害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为条件。任何私人都无权提起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诉求,而只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才有权提出此类诉求。

根据该第90 条第2款,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出生态损害赔偿要求。而从《海洋环境保护法》第5条的规定来看,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国家海洋部门、国家海事部门、国家渔业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但是由于有上述多个管理部门对海洋环境都负有监管权,特别是在某些事项上几个部门存在监管权的重叠;此外,当生态损害波及相邻的多个区域时,是由源发地有管辖权的机关还是这几个不同区域内有管辖权的机关分别起诉,相关规定没有明确,实践中让人无所适从。

由于规定不明确,学者们对谁有权代表国家提起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也有不同看法。例如有学者认为,在普通商用油船发生漏油事件时,有权代表国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适格主体通常是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而不是其他部门。[10]

这就为在具体的海洋生态损害案件中究竟哪一个或哪一些管理部门有权代表国家诉讼带来了不确定性,也会造成国家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权的落空。笔者认为,各不同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在代表国家行使索赔权时其原告地位的确定应以各不同部门的职能划分为基础,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指导,同时结合《渔业法》、《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管理部门在海洋环境监管权方面的分配来确定由哪个部门来担当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案的原告代表国家进行诉讼。

当然最终的解决方法应当是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将海洋生态损害加以类型化,明确规定各个管理部门针对哪些类型的海洋生态损害进行索赔。例如借鉴“塔斯曼海”案的一审判决,明确规定海洋管理部门有权代表国家针对海洋环境容量损失,为确定溢油事故导致的海域污染程度、污染面积支出的调查、勘验、评估费用,为研究修复被污染的海洋环境发生的合理费用而提出索赔。

而索赔主体如果在法律上没有得到明确,在实践中很容易产生重复索赔问题的争议。如“塔斯曼海”案中,面对原告的巨额索赔,两被告认为众原告的索赔请求相重复。天津海事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后明确表示,天津市海洋局请求的是海洋环境生态污染破坏和生态恢复的索赔;河北省滦南县和天津市汉沽、北塘、大沽渔民请求的是因污染造成的海洋捕捞停产损失、网具损失和滩涂贝类养殖损失;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请求的是渔业资源损失。因此各方当事人索赔的范围和内容界定明确,彼此独立,不存在重复索赔的问题。[11]

此外,笔者认为,由相关管理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为公共利益而提起的民事诉讼,有别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中,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在诉讼中行使权利等方面与私人参加诉讼应当有所区别。例如,依民事诉讼法的权利处分原则,对是否提起诉讼,权利人有决定的权利,而对负有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管理部门来说,生态损害索赔权既是其权利,更是其职责,是其必须作为的,不能放弃,此时便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权利处分原则。又如,提起此类诉讼的管理部门本身不是财产所有人,其能否在生态损害赔偿上代表国家与污染责任人达成和解,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权利,其与污染责任人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否要经过其他权力部门的批准等,法律上都应有明确规定。

五、索赔范围和赔偿标准

在海洋生态损害的索赔范围方面,我国法律规定尚付阙如。在这方面,美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可资借鉴。

美国没有加入任何船舶油污损害的国际公约,其关于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见于1990 年的《油污法》。该法中规定的污染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两个部分:第一是清除费用;第二是损害。其中可以索赔的油污损害包括了六个方面:自然资源损坏,动产或个人财产损坏,自然资源生活用途方面的损失而遭受的损害,税、费、收益,利润和赢利能力,公共服务费用。这些方面几乎囊括了可以想象到的全部损失,包括所有为了恢复、复原、替代及因自然资源遭到破坏而需还原的费用,在未能还原恢复期间的自然资源的贬值损失,对该损害进行评估、计算、量化的合理费用等。可见对生态损害的赔偿自然被考虑在内。

1989年美国EXXON石油公司的超级油船“EXXONVALDEZ”(21.5万载重吨)在阿拉斯加的威廉太子湾触礁搁浅,3.6万吨原油泄漏,此次事故致使1609km海岸、7770km2海域被污染,美国法院根据《油污法》判决:EXXON石油公司为该起事故支付罚款、清污费、赔偿费(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及其他费用约合80亿美元。

关于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标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 条第2款没有涉及,但这是一个实际纠纷案件中无法回避而且是至关重要的问题。目前国内相关规定可资引用的只有农业部1996 年颁布的《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如根据该规定第2条,天然渔业资源损失额(属于海洋生态损害的范畴,笔者注)的计算,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当地的资源情况而定,但不应低于直接损失水产品的3倍。

在“塔斯曼海”案中,对于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作为原告所诉求的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如何计算和是否赔偿的问题,在《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天津海事法院根据黄渤海监测中心的监测结果得出的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属于客观存在的事实,在按照农业部《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所确认损失的基础上,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英费尼特航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渔业资源损失 1465.42万元,调查评估费 48万元,并承担上述款项的利息;被告伦敦汽船船东互保协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2]当然,由于该案目前还未有最终判决生效,一审法院依据这种简单的赔偿标准所作出的这一判决是否正确还未有定论。

2007年4月9日,我国参考美国的油污损害机制所制定的《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由国家海洋局正式,有望为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的顺利处理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结语:

由于海洋生态损害有别于传统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目前尚未有可直接适用的关于赔偿责任方面的国际公约。而坐视海洋生态损害于不顾,无人为海洋生态损害的后果买单,只会令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更加不堪,令国家的海洋权益遭受严重践踏。已经有一些国家的司法判例根据其国内法对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给予支持。为此,我国急需在现有《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 条第2款规定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别于普通的环境侵权制度的新的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补充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为海洋生态损害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注释】

[1] Lahnstein Christian ,“A Market - Based Analysis of Financial Insurance Issues of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Taking Special Account of Germany , Austria , Italy and Spain”, in Faure Michael ed. , Deterrence , Insurability , and Compensation in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 Future Developments in the European Union , New York : Springer – Verlag/Wien , 2003 , p. 307.

[2] 参见竺效:《反思松花江水污染事故行政罚款的法律尴尬-以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为视角》,《法学》2007年第3期。

[3] 《“塔斯曼海”案一审宣判》,《中国海洋报》2004年12月31日第一版。

[4] 《油轮触礁漏了油,海事索赔第一案3年没打完》,hilizi.com/2009-05/14/content_313031.htm,2009年7月1日查。

[5] 参见竺效:《论在“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和“国际油污基金公约”框架下的生态损害赔偿》,《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2期。

[6] De La Fayette Louise, The Concept of Environmental Damage in International Liability Regimes in Environmental Damage in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Oxford University, New York,2002,p.156.

[7]如该规定第9条规定,因起浮、清除、拆毁由船舶碰撞造成的沉没、遇难、搁浅或被弃船舶及船上货物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提出的赔偿请求,责任人不能依照海商法第十一章的规定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8]参见竺效:《论在“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和“国际油污基金公约”框架下的生态损害赔偿》,《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2期。

[9] 参见天津海事法院(2003)津海法事初字第.183号民事判决书。

[10]赵劲松、赵鹿军:《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的诉讼主体问题》,《中国海商法年刊》第15卷,2005年。

第7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关键词:海洋经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生态建设视角下发展海洋经济的路径探寻――以漳州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9月11日

福建是党的十以来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海洋经济发展的试点省,拥有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作为省内拥有海洋资源优势并提出“十二五”期间要由海洋经济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跨越的漳州,在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也不可忽视海洋生态建设问题。

一、漳州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漳州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2年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997.7亿元,增长21.2%,占全市GDP比重从2011年的19.8%提高到20.7%,初步形成临港工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科技、海洋渔业、海洋现代服务业等为主体的产业体系。但从生态建设视角来看,发展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海洋生态环境失衡的压力趋大。漳州正处于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按照“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未来海洋第二产业比重将占据主导,2013年占68%,2015年为77%,2020年为72%。其中,临港工业发展将成为漳州海洋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漳州当前港口及海洋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薄弱,投入相对不足,综合集输运网络相对滞后,仍有陆源污染物未加处理直接排入海域;池塘养殖开发规模过大,含有大量的养殖废水排海;大面积单一品种的浅海设施养殖,导致海水营养成分失衡,海洋生物群落组成改变,藻类衍生,严重影响了周围海域海水质量,这些都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陆源污染仍是海域污染的源头。根据《2011年漳州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2011年漳州监测的11个陆源入海排污口,其中6个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现象,超标污染物有总磷、粪大肠菌群、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六价铬。龙海市龙海桥市政排污口邻近海域综合环境质量等级为差,其中水环境质量为极差;常山开发区竹港排污口邻近海域综合环境质量等级为极差。随着海洋环境污染问题的突出,对海洋资源深度开发、综合利用造成负面影响,临港工业发展也会受到环境容量制约。今后海洋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二)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经济片段化特征明显。漳州海洋经济发展总体上还比较滞后,海洋产业规模还不够大,发展质量还不够高。目前,海洋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资源和劳动要素的投入数量的增加来推动,资源依赖型产业占相当大比重,海洋经济增长以资源和环境的损耗为代价,还没有通过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来推动海洋经济增长,增长方式粗放。海洋三次产业中除了海洋渔业,大部分是利用海洋作为通道和载体的港口航运和临海工业,对海洋资源深度开发的内涵式产业很少,工业产品的总体档次偏低,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名优产品、名牌产品较少,产品外向度不高,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未能形成规模,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代表价值链高端的港口物流、航运服务、海洋生物、海洋新能源等发展还比较滞后,战略产业不突出。从2012年漳州市海洋经济数据看,三次海洋产业比例为16∶49∶35,第二产业比重偏小,竞争力强的海洋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不多,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尚未形成规模与竞争力。漳州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链较短。在海洋经济产业结构、政策力度等方面,漳州与厦门、青岛、宁波等海洋经济先进地市相比差距还较大。而基于传统经济线性和片段价值创造的观念和模式,漳州七个港区发展定位有雷同现象,几个沿海县区大都规划发展水产品加工、海洋生物、船舶制造、滨海旅游等产业,产业同构较严重,缺乏从产业链、产业集群及循环经济发展角度来综合考虑整个漳州海洋产业的联系与发展,产业经济呈现片段化。这种地方产业的同构加上行政分割往往会使得地区之间表现为竞争而非协作的状态,不利于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各级政府海洋管理部门分权不明。我国现阶段的国家-省-市-县自上而下的四级海洋经济管理体制和以省级行政单元为主的区域海洋经济管理制度,主要囿于行政区划的影响。沿海各县区海洋综合管理机构尚未健全,体制尚未理顺,多头设置海洋和渔业等管理体制,为统一管理带来困难。目前,海上执法部门,如海监、渔政、环保、港监、公安、边防、海关等力量各自为政,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无法对海洋实施统一、有效的监督和监察。目前,海洋经济管理机制具有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行业管理并存的特点,海洋资源产权管理和使用权划分不清,资源开发利用中缺乏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各行业各自为政、无序开发状况仍然存在。海洋环境保护问题是单纯的行业管理无法解决的,地方管理部门又容易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对本区域的海洋管理行为、过度开采行为采取姑息包容的态度,不利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四)海洋生态建设亟须的财税政策欠缺。当前漳州海洋生态建设财税政策欠缺严重制约了海洋生态建设发展。第一,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国际经验告诉我们,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1%~1.5%时,只能基本控制环境污染的加剧;当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3%时,才能改变环境状况。而根据《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漳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漳州市计划投入53.4亿元用于环境保护领域,只占到“十二五”漳州确定的目标GDP的0.7%左右,可见,环保投入严重不足,这将直接导致环保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税收政策不完善。虽然有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和城建税等税种,为环境保护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但其相关规定不具体,缺乏协调性,而且至今未开征环保税,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稳定的、专门治理生态环境的税收收入来源;第三,现在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缺陷。一是收费标准过低,其收费数额大幅度低于治理成本;二是收费项目和收费对象不明确、不规范,根据《漳州市排污收费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试行)》,收费规定主要只对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废物污染源进行收费,而没有对生活垃圾等收费;三是收费标准不合理,仅对排污超标的污染物征收,对已经达标或未达标的不予征收;对同一排放口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对机动车、轮船、船舶等流动性污染源暂不征收排污费,这实质上是对排污行为的纵容。

(五)海洋高等教育不足,生态意识难普及。漳州要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则亟须适应海洋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要不断提高海洋知识和技术创新水平,这就需要加强海洋高等教育。目前福建省只有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这些海洋专业人才培养学校,漳州仅有的海事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是培养航海、海事人员,没有开展海洋相关科研工作。海洋高等教育缺乏,海洋科技教育力量比较弱,知识和技术创新水平不高,吸引海洋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和技能人才的环境欠佳。忽视海洋生态意识的普及,公众普遍缺少对海洋生态的环保意识,不了解哪些行为和活动会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漳州民间的环保组织和人士很少,形不成海洋环保的影响力。

二、漳州发展海洋经济路径选择

(一)统筹规划,加强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第二次党政联席会议的部署,加紧联合厦门、泉州共同开展《厦漳泉海岸带综合开发和保护专项规划研究》,开展新一轮市、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加强漳州涉海规划与全国、全省涉海规划衔接,争取更多布局进入上级规划,为大项目审批和落地奠定基础。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拟订并执行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

加强涉海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海洋经济发展区域基础设施步伐,推进双鱼岛、招银港区和后石港区、古雷港区码头泊位群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接重大产业的承载功能;二是加快临海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沿海大通道等集疏运体系,建成干支相连、江海互通、水陆一体、海空配套、公铁衔接、分工协作的现代化交通综合运输体系;三是加紧海洋生态监测和预报体系建设。加紧设立和完善市级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中心,推进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健全漳州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在沿岸及近海增加监测点位,进一步扩大监控面,开展实时监测,加强对海洋赤潮、水域污染等海洋渔业灾害的监测和预报,严格对海洋工程、海岸工程进行环境动态跟踪监测,建立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滨海旅游海域环境质量信息公告制度,增加海洋管理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既可以使人们及时了解海洋生态状况和变化趋势,又可以起到监督作用。

(二)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海洋经济产业链网络体系。传统的海洋产业活动更多的关注于投入产出的过程以及产业活动的物质结果,产业的扩张各自为政、难以协同,自然造成海洋资源利用效率低、社会成本高昂、增长方式粗放,亦难以形成有机的产业体系。为了摆脱路径依赖、实现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应致力于海洋产业的生态化发展,发挥生态供应链上各产业的功能,实现产业与产业、产业与资源、产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海洋产业生态化更应关注海洋产业自身的结构转换能力、产业之间共生性和产业增长糅性的提升。

漳州应构建海洋经济的产业链网络体系,以可循环的产业网体系代替片段的海洋产业经济,以集群化形式代替零散的产业布局,以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技术延长产业链并衔接产业体系。可将滨海旅游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发展目标,为海洋经济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集垂钓、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的休闲渔业,坚持保护环境与休闲渔业开发协调一致的原则,把生态文化、生态养鱼、生态捕捞等融入休闲渔业开发的全过程,开发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滨海渔文化为依托的休闲渔业新产品。海洋船舶制造业应以园区的形式布局,由于其产业循环链的构建与钢铁、机械、电气、电子、轻工业、航运等数十种工业、行业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通常以集群形式发展。临港石化产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石油、煤炭和化工原材料,排放大量的废水、废渣、废气,因此应采用生态工业园区的模式。

(三)实施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科学综合管理。从传统的、以部门为主线的海洋经济活动分割式管理向“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岸带综合管理”转变。该管理方法强调的“综合”是在海岸带综合管理(ICM)的部门间、政府间、空间(海陆统筹)、科学管理(或海岸带资源管理涉及学科间知识和信息共享)、国际行动五个方面综合的基础上,又渗透了MEBM所含的可持续发展意义上的综合,即生态、经济和社会系统的综合。

漳州要强化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完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改变多头管理的局面。可考虑以厦漳泉同城化为契机,与厦门、泉州建立较高层次的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按照符合海洋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确定海洋环境保护各管理主体的分工。研究推广流域联防联治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合审批、跨行政区域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处理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陆海统筹、海陆联动,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检查,依法查处陆源污染。

(四)加紧制度创新,实施支持海洋生态建设的财税政策

1、设立海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设立市政府海洋环境管理财政专户,加大对海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引导设立蓝色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产业发展。

2、加强和完善环境税收、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绿色保险等工作。在增值税改革方面,实现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实现循环经济的税收优势。在税收优惠方面,增强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环保的针对性。

3、建议实行海洋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与排污收费相比更有利于降低治理污染的成本,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4、完善财政补贴制度。政府财政的环保补贴应由以往的环境设施建设前期补贴转变为设施建成后的运营期补贴,即根据环境设施实际处理的污染物的数量和成效给予补贴,切实发挥环境设施建成后的环保功能,提高财政发展海洋生态经济的补贴实效。

(五)加强海洋高等教育,增强海洋生态意识和观念。继承和发展传统海洋文化精华,发展具有新时代特征的现代海洋文化,转变单纯以开发、扩张、追求商业利益为目标的传统海洋文化观,树立科学发展、谋求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新的海洋文化观。

1、加强海洋高等教育,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和储备高级专业人才。密切与厦门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抓好国家海洋三所科技兴海研发中心、厦门大学东山太古海洋中心、城洲岛全国海岛生态试验基地的建设,加强漳台在生物医药领域合作交流,重点发展海洋生物技术和海洋生物医药。

2、强化海洋与渔业文化宣传,吸引社会公众对海洋的关注和支持。继续通过举办“世界海洋日”、“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水产品美食节”等活动,借助“渔博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11・18农博会、花博会”等展会平台,宣传海洋与渔业文化,凝聚社会公众对发展海洋与渔业事业的共识。开展海洋与渔业文化进校园活动,让海洋走进基础教育,从儿童抓起,为海洋事业的未来打下基础。提高和增强社会公众的海洋意识和海洋观念。

3、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公众投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力推动海洋保护区、海岛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建设,创建“蓝色郊野公园”。保护与利用协调,经济与文化共荣,努力形成关心、珍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海洋生态文明理念。

主要参考文献:

[1]曹忠祥.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思路与重点[N].经济日报,2013.7.14.

[2]王海兰.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海洋产业生态化问题研究[J].港口经济,2011.10.

第8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关键词:生态学;生态监测;监测指标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及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中图分类号:Q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排放的污染防治问题,而且包括自然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问题。人们开始认识到,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对环境生态的演化趋势、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动态监测与控制体系,这就是生态环境监测。可以说,生态环境监测是开展生态保护的前提,是实施生态管理的基础,是建立生态法律法规的依据。

一、生态监测

生态监测是采用生态学的各种方法和手段,从不同尺度上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的度量,主要通过监测生态系统条件、条件变化、对环境压力的反映及其趋势而获得。从环境监测发展历程来看,目前所指的生态监测主要侧重于宏观的、大区域的生态破坏问题,它具有反映人类活动对我们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全貌、有机综合影响的优点。

生态监测的对象可分为农田、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湖泊、海洋、气象、物候、动植物等。每一类型的生态系统都具有多样性,它不仅包括了环境要素变化的指标和生物资源变化的指标,同时还要包括人类活动变化的指标。

国内对生态监测类型的划分有许多种,常见的是从不同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可分为城市生态监测、农村生态监测、森林生态监测、草原生态监测及荒漠生态监测等。根据生态监测两个基本的空间尺度,生态监测可分为两大类:宏观生态监测,微观生态监测。宏观生态监测研究对象的地域等级至少应在区域生态范围之内,最大可扩展到全球。微观生态监测研究对象的地域等级最大可包括由几个生态系统组成的景观生态区,最小也应代表单一的生态类型。

根据监测的具体内容,微观生态监测又可分为干扰性生态监测、污染性生态监测和治理性生态监测以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生态监测。宏观生态监测必须以微观生态监测为基础,微观生态监测又必须以宏观生态监测为主导,二者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监测应包括宏观和微观监测两种尺度所形成的生态监测网。

生态监测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综合性生态监测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交叉领域,涉及到农、林、牧、副、渔、工等各个生产行业。

2长期性自然界中生态过程的变化十分缓慢,而且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控功能,短期监测往往不能说明问题。长期监测可能导致一些重要的和意想不到的发现,如北美酸雨的发现就是典型的例子。

3复杂性生态系统本身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动态系统,生态监测中要区分自然因素(如洪水、干旱和水灾)和人为干扰(污染物质的排放、资源的开发利用等)这两种因素的作用有时十分困难,加之人类目前对生态过程的认识是逐步积累和深入的,这就使得生态监测不可能是一项简单的工作。

4分散性生态监测站点的选取往往相隔较远,监测网的分散性很大。同时由于生态过程的缓慢性,生态监测的时间跨度也很大,所以通常采取周期性的间断监测。

二、生态监测指标体系与优先监测项目

1生态监测指标体系

生态监测指标体系主要指一系列能敏感清晰地反映生态系统基本特征及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的并相互印证的项目,是生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工作。生态监测指标的选择首先要考虑生态类型及系统的完整性,一般说来,陆地生态站(农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等)指标体系分为气象、水文、土壤、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六个要素;水文生态站(淡水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指标体系分为:水文、气象、水质、底质、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游泳动物、底栖生物和微生物八个要素。

从生态资源的环境价值、评价问题、所受的环境压力及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间关系的角度出发,生态监测指标可分为条件指标和环境压力指标,其中条件指标又可分为反映指标、暴露指标和生态指标。反映指标是关于生态系统中生物在各层次上(生物个体、种群、群落及生态系统)组合状况的环境特征的指标;暴露指标是关于反映生态系统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压力大小的环境特征指标;生态指标是生态系统中受外来环境压力下,能满足生态系统中层次生物正常生活和循环的各种物理、化学和生物状况的指标;压力指标是关于自然力和人为因素影响生态系统发生变化的指标。

2生态监测指标体系的确定原则

生态监测指标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在可作为监测指标的众多要素中,科学性、实用性、代表性、可行性尤为重要。一般来讲,选择与确定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2.1代表性指标应能反映生态系统的主要特征,表征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

2.2敏感性确定那些对特定环境敏感的生态因子,并以结构和功能指标为主,以此反映生态过程的变化。

2.3综合性真实反映生态环境问题。

2.4可行性指标体系的确定要因地制宜,同时要便于操作。

2.5简易化从大量影响生态系统变化的因子中

选取易监测、针对性强、能说明问题的指标进行研究。

2.6可比性不同监测台站间同种生态类型的监测应按统一的指标体系进行。

2.7灵活性对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在不同地区应用时指标体系也应作相应调整。

2.8经济性尽可能以最少费用获得必要的生态环境信息。

2.9阶段性根据现有水平和能力,先考虑优先监测指标,条件具备时,逐步加以补充,已确定的指标体系也可分阶段实施。

2.10协调性多数生态环境问题已是全球性问题,所确定的指标体系,尽量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CEMS)相协调,以便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3优先监测的指标体系

优先监测指标体系必须满足对生态系统的生命支持能力进行评价的最大的要求。优先监测指标的确定原则是:当前受外力影响最大、可能改变最快的指标;反映生态系统的生命支持能力的关键性指标;有综合代表意义的指标。

根据专家意见和安徽省实际,下列指标可列入优先监测的指标体系中:全球气候变暖所引起的生态系统或植物区系位移的监测;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的分布及其栖息地的监测;水土流失面积及其时空分布和环境影响的监测;人类活动对森林、草原、农田等结构和功能影响的监测;水体污染对水体生态系统包括湖泊、水库、河流和海洋等结构和功能影响的监测;主要污染物(农药、化肥、有机物、重金属)在土壤———植物———水体中的迁移和转化的监测;水土流失生态平衡的监测;各生态系统中微量气体的释放通量与吸收的监测等。

三、结语

生态监测是环境监测领域的扩展和对环境监测的新的要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为满足更深层次的环境管理的要求,我们对不同的生态系统开展了一些生态监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参考文献:

[1]张建辉,吴忠勇.生态监测指标选择一般过程探讨[J].中国环境监测,1996,4.

[2]王洪庆,陶战.农业生态监测指标体系探讨

[3]张增祥,彭旭龙.生态环境综合评价与动态监测的空间信息定量分析方法及应用

[4]刘晓强,申田,连兵.生态环境监测的关键问题研究

第9篇: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范文

Abstract: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n a brand new concept,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ecology guarantee and technical support system. In this paper,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of th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tasks and feature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dex system, ecological monitoring technology and method, ecological trend prediction were introduced, combined with China's ecological monitoring work are put forward for future work some suggestions and prospects. Governance and governance mechanism is coupled to the stakeholders in the normal and abnormal states as far as possible the long-term cooperation of the powerful security and corporate financial governance efficiency release source.

Keyword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environmental issues, governance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目前,环境问题不仅包含排放污染物引起的健康问题,而且包括自然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源问题。这促使人们重新审查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用新的思路和方法了解和解决环境问题。本质上看,环境保护是以减少或避免生态系统的破坏为终极目标。对环境监测,目前单纯的理化指标和生物指标监测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而生态环境监测则可弥补传统环境监测的不足。整体来说,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保护的前提,是生态管理的基础,是生态法律法规的依据,所以,生态环境监测不容忽视,要抓好每一项工作措施。

一 生态环境监测

1.1生态监测,又称生态环境监测,目前的定义不很一致。有学者提出“生态监测就是运用可比的方法,在时间和空间上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组合体的类型、结构和功能及其组合要素等进行系统地测定和观察的过程,监测的结果则用于评价和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合理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提供决策依据,这一定义似乎从方法原理、目的、手段、意义等方面作了较全面的阐述。

1.2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的拓宽,除了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外,生态环境监测的理论和实践必是生态监测得以发展和完善的基本保证,并且生态环境监测是采用生态学的各种方法和手段,从不同尺度上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的度量,主要通过监测生态系统条件、条件变化、对环境压力的反映及其趋势而获得。

1.3众所周知,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是环境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环境监测信息是否准确,分析的结论是否客观,将直接影响到环境决策的正误,而环境监测数据、信息是监测工作最重要的成果,是分析判断环境问题最基本的前提,获取真实有效的监测数据和信息是环境监测的直接目的。重视监测全过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工作氛围,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抓紧抓实。

二 生态环境监测的现状

全球环境问题趋于恶化,出现了以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破坏等为主要特征的第二代环境问题。因此,全球要面对以工业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为主要特征的第一代环境问题和具有全球性特征的第二代环境问题相互交织复杂的局面。30多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呈现出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环境污染非常严重

在我国环境监测中,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的监测与环境污染监测相比,仍处于落后状况。我国的环境污染主要有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目前,虽然我国局部地区的污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和治理,但总体上看,污染程度依然居高不下,而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每年以10%的速率增长。不少城市由于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而受到“垃圾包围城市”的困扰。与此同时,由于农业生产造成的水源污染及土壤污染、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和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等等,使得我国农村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2.2水土流失严重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水蚀、风蚀、冻融侵蚀广泛分布,局部地区存在滑坡、泥石流等重力侵蚀。随着城市化和工矿业的发展,地表扰动、植被破坏等进一步加剧了水土流失。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调查,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达到356万平方公里,目前水土流失已经成为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危害。2.3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

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和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加之环境污染等原因,我国的生物多样性遭受的损失也非常严重。目前大约有200个物种已经灭绝,估计约有5000种植物处于濒危状态,约占我国高等植物总数的20%,有398种脊椎动物处在濒危状态,约占我国脊椎动物总数的7.7%左右。三 环境监测问题的解决方案

3.1把环境监测做为工作重点

环境监测站承担的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污染物减排监测等任务十分繁重,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同时,要十分重视监测的质量保证。在环境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从监测方案制定、环境监测布点、现场采样、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评价和综合报告、数据传输等全过程均应实施质量管理。

3.2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说到底就是监测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持续改进和严格施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体系要求全方位、全程序、全过程、全要素的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实现环境监测的规范运行,持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3.3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及监测人才培养 随着环境监测对象的日益复杂化,监测能力建设,是监测质量管理的基础。仪器装备是能力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监测人员素质的提高是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管理水平的提高是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因此,人才培养和提高监测队伍素质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和根本保证。

四 结论

生态监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对环境监测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监测的最终结果是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从而提出污染治理方案。生态监测将为更深层次的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服务,提出生态环境规划、生态设计方案,最终目的是建立天地人和的生态环境。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单纯从理化、生物指标监测来了解环境质量已不能满足要求,生态监测是环境监测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必将被广大环境监测工作者逐步认识和掌握。从国内已有工作来看,许多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还没有在生态监测中发挥作用。多数工作尚属研究性质,环境监测意义尚的常规生态监测工作尚在起步和酝酿中,急待开发和实施。目前,特别需要一套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并且对各种生态类型监测的技术路线和要求有一个统一的规划,以便大范围普遍开展生态监测工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