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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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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知识

第1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从分析高职教育的特点和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以及高职课程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了高职实践课程的理论基础,提出新知识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情境认知理论和杜威实用教育理论可以作为其理论基础。

高职教育是和普通高等教育性质不同的另一种类型的高等教育,职业性是其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按职业岗位(群)设置专业;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应用为主旨,以技术应用能力、职业素质培养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构建课程体系;以职业能力为中心,设置相对独立的、与理论课程并重的实践课程体系。

尽管人们认识到实践的重要性,认为职业能力的养成要在实践中完成,并且把“实践”作为职业教育课程区别于普通教育课程的主要标志,但实际运作的高职课程仍然是以学问知识为主导的,仍然是所谓的“三段式”课程体系。过去,或者指责高职院校,说他们不懂高职教育规律,办成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或者指责教育评价标准,说它是用理论考试代替实践考核。但是,这些原因都是表面的,正如有学者所说,“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对实践教学的意义进行理论上的充分说明,尽管人们普遍地相信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基于以上问题,本文试图对高职实践课程的理论基础进行初步探讨。

一、新知识观—高职实践课程认识论基础

长期以来,受实证主义知识观的影响,教育者们注重的是学生对已有科学概念、命题、公式、事实、方法等的接受和理解,这种知识是客观的、普遍的和可靠的。为了使学生学会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高职教育就必须加强普通文化课程与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学习,因为这些课程选择的知识都是经过实证的。因此,理论知识已经统治了学校教学,实践教学没有其容身之地,而沦为理论教学的附庸。

波兰尼经过长期的思索和探究后提出,人类有两种知识:显性知识和缄默知识。显性知识是指那些通常意义上可以运用语言、文字、符号或数学公式来表述的知识;而缄默知识则是指不能用语言、文字或符号进行逻辑说明的,不能以正规的形式加以传递的,不能加以“批判性反思”的知识。也就是,那些我们平时意识不到但却深刻影响我们行为的知识。

和显性知识相比较,缄默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知识类型,是个体获得外显知识的向导和背景知识,它事实上支配着整个认识活动,对人的行为起定向作用,为州门的认识活动提供了最终的解释匕州亘架乃至知识信念。

首先,缄默知识是大量存在的,正如波兰尼所说,人们生活于它们之中就像生活于自己的身体之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内容的构成主题主要是技术知识和工作过程知识。技术知识是“观念形态的或精神状态的技术,亦即无形的技术;把在技术知识指导下进行的制造和使用物质过程看作技术知识的实现过程,亦即有形的技术”。工作过程知识是隐含在实际工作中的知识,不仅包括显现的指导行为的知识(如规范性知识),也包括相联系的缄默知识,那些物化在工作过程及产品和服务中的诀窍、手艺、技巧和技能等是最宝贵和最昂贵的工作过程知识。

其次,在科学理论证实的过程中,缄默知识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缄默知识是人类所有显性知识的“向导”和“主人”。对缄默知识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的认识和实践行为。与显性知识相比较,缄默知识在技术知识体系中占有更大的比例和更为突出的位置,具有更大的价值。

缄默知识和显性知识共同构成个体总的知识体系,并且,几乎所有的外显知识都根植于缄默知识。缄默知识的获得主要不是靠读书或听课,而是要亲身参加有关实践,在实践中获取。缄默知识不像显性知识那样容易被记忆、复制和传递,但它们对工作过程的进程却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是个人在实践和工作中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而且成为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和源泉。

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高职实践课程心理学基础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反对行为主义用外部特定的刺激作为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的手段。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

建构主义学习观认为,学习不是由教师把知识简单地教授给学生的过程,而是学生建构自己的知识的过程。学生不是被动的信息吸收者,而是信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学生根据自己的经验背景,对外部信息进行主动地选择、加工和处理,从而获得自己的意义。获得知识的多少取决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和能力,而不取决于学习者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

建构主义的教学观认为教学应从问题开始而不是从结论开始,让学生在问题解决中进行学习,提倡学中做和做中学。建构主义教学不是简化环境,而是要学习者在复杂的环境中学习并工作。教师应该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真实的任务和学习领域的一些日常活动或实践。教师应设计支持并激发学习者思维的学习环境,鼓励学习者根据可替代的观点和背景去检测自己的观点,提供机会并支持学习者对所学内容与学习过程的反思。反思和思考是意义建构的关键。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和知识的积极建构者,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高级伙伴或合作者。

高职实践课程就是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探究性学习模式。高职实践课程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都强调活动建构性。在实践课程中,通过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具体的实践环节,通过合作学习,在解决具体问题情景中完成对知识的意义建构。

三、情境认知理论一一高职实践课程学习理论基础

学习理论先后经历了行为主义、认知主义到建构主义的转变。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情境认知已成为一种能提供有意义学习并促进知识向真实生活情境转化的重要学习理论。

情境认知理论认为,思维和学习只有在特定的情境中才有意义。所有的思维、学习和认知都是处在特定的情境脉络中的,情境性在所有的认知活动中都是根本性的。不存在非情境化的学习,脱离情境的学习是没有意义的,无效的。高职教育提供给学生的往往是被传统学校文化扭曲了的真实活动的劣质替代品。讲授式的教学、被动的学习和形式化的成绩测试与评估被隐含在学校的这种自给自足的文化之中,形成了至今在学校中占有优势的传统教学模式。因此产生的结果是:与学校教育培养人才的目标相反,在学校文化中的成功者未必能够成为真实职业世界中的成功者。

情境认知理论强调情境活动的真实性和真实的活动。在情境认知理论看来,“学生为形成专家使用的技能,他们必须从事类似的认知活动—真实情境中的真正任务”。真正的任务是具有凝聚性的、有意义、有目的的活动。因为,真实性具有重要的潜在的动机资源,能帮助学生形成对情境意图的觉察,指引学生的活动,即真实的情境向学生暗示了情境资源和相关问题。

高职实践课程正是试图通过设置基于工作的、模仿从业者真实活动的学习环境,或借助信息技术设计的逼真、仿真环境和虚拟实境来提高学习的有效性,并保证知识向真实情境的迁移。高职实践课程的内容主要来自于工作世界的实践任务,学生是在完成实践任务的过程中获得职业能力的。

四、实用主义教育理论—高职实践课程价值论基础

杜威针对传统教育中的弊病“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和以课堂为中心”,提出了实用主义教育理论。概括起来,其主要观点包括:

第2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提要: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分配权利与利益的平衡机制。在信息的生产、专有和使用之间达成平衡,是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利益平衡因而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它涉及到智力产品的创造、传播之间的平衡、智力产品的创造和使用之间的平衡以及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等。知识产权制度本是一种确认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的专有垄断权的制度,但通过其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围绕知识产品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得到了均衡,从而保障了这种制度宗旨的实现。

(一)

“平衡”也可以理解成均衡。所谓均衡,用学的观点看,是指每一方都同时达到最大目标而趋于持久存在的相互作用形式。[1] 在知识产权理论上,平衡涉及到在信息的生产、专有与信息的接近之间达成平衡。知识产权可以看成是一定的信息,从信息产权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可以被看成是一定的信息财产、信息产权。在一个特定时期内,信息的容量总是有限的。在这个有限的信息量内,信息的专有和公有具有彼此消涨的关系。专有的成分太多,势必会给信息接近造成障碍,从而到公众对信息的获取以及信息的自由流动,最终将妨碍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的实现;公有的成分太多,则会形成知识产权的弱保护,可能导致对信息的生产的原动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信息的稀缺,最终也不利于效用实现最大化。在这样一个简单的中,可以得出结论:知识产权制度应当在信息的生产、信息专有和信息的接近之间达成一个适当的平衡。平衡论特别是强调利益平衡的平衡论就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权,或称之为垄断权。这种垄断权的授予无论是从智力创造的劳动学说、还是从智力产品的人格属性或者激励主义层面上都具有充分的正当性。然而,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产品)具有无形性、继承性的特点,从而使之也具有公共商品的属性。换言之,社会公众对其也有合法的需求。知识产权法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实现创造性表达的最大化。该法律通过创造者对其劳动果实的权利和未来的创造者自由表达的权利之间探寻一个适当的平衡,并试图实现这样的目标。缺少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会减少对于创造的激励;而创制垄断权的过度的保护会超过创造性表达的原材料。这样一来,立法者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必须考虑两个:第一,立法能够在多大的程度上激励创造者并在多大的程度上使公众获得利益;第二,在多大的程度上垄断权的授予会损害公众。这种垄断权的授予,在适当的条件下,赋予了公众一个利益,该利益超过了临时的垄断带来的弊端。例如,著作权法就提供了两种机制,通过这两种机制著作权所有人的权利可以获得保护,而不会损害公众接近信息。这些设计的第一个方面是,在具有著作权性的表达与不具有著作权性的思想与事实之间做了明显的区分。一方面,作品中的思想不具有著作权性,主张保护思想会因为阻碍了信息的传播而减缓社会效用。另一方面,思想的表达受著作权保护,通过这种保护,著作权法为作者的权利提供了基本的保障。第二个方面是确保公众需要利用信息和作者对于原创物的垄断之间的一个适当的平衡的手段。

知识产权制度中的知识产权人对智力产品的垄断和社会公众对其的合法需求构成了矛盾的两个方面。这种矛盾始终存在,知识产权制度从设计(立法)到实施都体现了这种矛盾的彼此消涨。为了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功能,确立平衡原则具有关键的意义。否则,要么是知识产权权利的权利过大,损害了公众接近和利用智力产品的权利和利益,从而使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通过对智力产品提供充分的保护,激励对社会有益的创造性智力产品的生产,同时有利于广泛传播这种知识产品,从而为社会的文明进步提供法律上的保障——无从实现。或者要么是损害知识产权权的利益,使智力产品生产的原动力不足,同样使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不能实现。

从国外几百年来知识产权立法的轨迹看,一方面,知识产权人的权利随着新技术的而在不断的扩张,另一方面则是公众信息自由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大。围绕着立法设计和实施,在背后作为一个根本的指导原则在起作用的实际上是利益平衡的原则。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一般的法律中同样存在这种原则,甚至它被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论。[2] 然而,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利益平衡之特色较之其他的部门法可能要强得多。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所致的:(1)对于一种权利明确被法律赋予专有权,这在其他法律中不多见;并且,在知识产权法中,必须解决好这种专有权的范围、限度——法律上体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时间性和地域性等,以及公众可以自由或有限地接近的领域和程度;(2)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决定了其立法设计必须围绕专有权的分配和公有领域的设定、专有权和公众权利的合理、公平配置展开;(3)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专有权在不断的膨胀,而社会公众对智力产品的合理需求同样在不断扩大,两者始终处于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之中,需要不断修改立法来加以完善;[3](4)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利益平衡原则被用于指导司法实践。

利益平衡论围绕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社会对智力产品的合法需求这对矛盾,探讨利益平衡原则在知识产权制度中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以及通过剖析知识产权中所涉及的各种权利的配置和利益的分配,试图提出一个以利益平衡原则为基础和核心的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框架和体系。应当说,这一思路和理论构建在知识产权法理论意义上是值得充分重视的。这里先从信息的生产、控制与信息自由、对信息的接近之间的关系初步阐述这种平衡论的思想,然后再提炼这种思想的一些实质性的原则。我们可以看出,利益平衡确实可以作为认知知识产权制度的一种方法论。

(二)

对个人所有权建立以“自由”为基础的权利将会创造有形物中的财产基础。然而,对财产权的以自由为基础的讨论,则可能会得出反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结论,因为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垄断权妨碍了其他人以某种方式占有智力财产的自由,知识产权制度限制了思想的自由流动和个人自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人主张知识产权存在道德上的障碍,它妨碍了个人自由,故应该被废除。这些权利限制了涉及到合法占有财产的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的行为的全部范围。与有形财产权仅仅排除其他人对于该物的控制相比,知识产权是排除了人类行为的全部领域。

从表面看,“自由”和知识产权似乎是不匹配的,因为有形客体中的财产对行为的限制只是及于特定的商品,而观念客体的财产限制涉及到没有空间和时间界限的全部范围的限制,涉及到除了被国家授予垄断权以外的人的所有合法占有的智力财产。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在限制自由方面与其他财产权的限制不同。有形客体中的财产权根本就不限制自由——它们只是限制行为。以拥有一个苹果为例。甲拥有一个苹果的实质是,在他希望时他可以随意地处置它,而这要求其他人在任何时候需要时却不能拥有它。但这不等于说,除非甲允许,否则其他任何人不能拥有一个苹果。但知识产权则不同,它不只是如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控制一样——排除他人对于该物质的控制,而是涉及到人类行为的很多领域,甚至涉及到个人的私人生活领域。[4] 知识产权则确实限制自由。如前所述,有人正是从知识产权限制个人自由的角度认为知识产权由被授予特权的那些人限制了“涉及到合法占有财产的在时间和地点上不受限制的行为的全部”而主张知识产权存在道德上的障碍。这种被限制的自由从信息产权的角度讲,实际上是信息的接近和利用的自由,或者简称为信息自由。知识产权和信息自由是否为完全对立的关系呢?是否确实因为知识产权“是抑制自由的特权” 而应该否定这种制度呢?这里得借助于利益平衡论的观点解决这个疑团: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利益平衡机制。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兼顾了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和社会公众的自由接近信息的利益,最终使得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对信息接近的有限的抑制,扩张了信息的总量,为更大程度的信息自由提供了保障。从权利的自由度看,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社会在权利界定与分配上实行的是“专有区域”与“自由区域”的分野。所谓专有区域,是指知识产品创造者独占的领域,在专有领域中,他人使用知识产品一般既要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也要向其付酬,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法定许可、强制许可),虽然不需要征得许可,但是要向权利人付酬。所谓自由区域,是指对知识产品的使用,既不需要征得许可,也不需要向权利人付酬。著作权制度中的合理使用原则就是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专有区域的设立,可以为智力创造者从事智力产品生产提供足够的激励,在经济学上讲是有效益的。自由区域的设立则在不损害智力创造者的利益的前提下促进的信息的传播和利用也是有效益的。这种专有区域与自由区域的分配,实际上反映了知识产权人和知识产品的使用人利益的平衡问题。

第3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在知识产权法中,存在着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法需求之间的矛盾,需要对具有公共商品和私人商品双重属性的知识产品的使用、分配和利益分享做出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知识产权法的公平正义价值目标。正是在此意义上,笔者提出利益平衡论可以作为建立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

(一)

“在法的创制过程中,认识各种社会利益是法的创制活动的起点……对各种利益作出取舍和协调,是法的创制的关键。”1作为协调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与知识产品中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的知识产权法更不例外。从“利益”的角度考察,可以将知识产权法看成是在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是国家平衡知识产权人的专有利益或者说垄断利益与社会公众接近知识和信息的公众利益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更广泛的促进、文化和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安排。毋庸指出,人类社会的创造性活动在很早即已存在。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智力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一直存在。随着商品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这种矛盾和冲突表现愈来愈激烈,在客观上提出了以有效的方式加以协调的需要,于是知识产权法在几百年前诞生了。这种制度,一开始就是作为协调和平衡知识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作为平衡知识创造者的专有利益或者说垄断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制度安排而出现的。

知识产权法是一种激励知识创造,促进科技、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的重要法律制度。社会的发展需要丰富多样的知识产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是激励知识产品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无论是从知识产权的劳动理论还是经济学理论2等视角看,知识产权这种私权的授予和保护具有充分的正当性。然而,知识产权法这种产权制度的运行是有代价的,这表现为专有权的授予限制了知识和信息的自由流动。为此,需要在知识专有权和知识共享权之间进行利益平衡,以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在几百年的知识产权立法设计和司法实践中,人们逐渐发现,利益平衡原则作为一项根本的指导原则起着实质性的作用。国外有关著作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的案件,无不表明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通3过司法实践得到了发展,回过头来又明确地用于指导司法实践和立法的修改与完善。国内外有关学术观点则表明,国内外学者对知识产权法中利益平衡原则与机制越来越达成共识。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发4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知识产权在历史上总的趋势是不断扩张,这种扩张的背后即是利益平衡机制在起作用。在当代的知识产权立法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利益平衡依然是知识产权法上永恒的主题。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协议)明文规定应当促进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唱片条约》(WPPT)序言部分则将“保持作者的权利(表演者、唱片制作者的权利)与广大公众的利益尤其是、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作为公约的重要目的。这可以说是国际上对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原则达成共识的标志。

(二)

在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的总体框架中,知识产权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构成了利益平衡的核心,也是本文主张以利益平衡建立知识产权法理论基础的主线。法律是利益关系的调节器,知识产权法也不例外。由于在知识产权法中存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知识产权法需要在这些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进行协调,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之间进行协调与平衡。这是因为,在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利益关系中,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及在此基础之上的更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是这种利益关系的核心,而基于知识产权的法定专有性,知识产权人的专有利益与社会公众接近知识产权人的知识产品的利益是冲突和矛盾的——知识产权直接表现为对他人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之外未经许可使用行为的禁止。知识产权法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国家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知识产权法不可能只对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及在此基础之上的更广泛的公共利益这两种冲突的利益之一加以保护,而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传播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为此,就必须在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实现平衡。

知识产权法本身是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很强公共利益性质的私权也表明,需要在知识产权法中的个人利益特别是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维持一种平衡和协调的关系。知识产权法通过平衡知识产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知识产权法公平、正义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时,利益平衡也是知识产权法的价值目标。知识产权法本着这一原则,充分考虑知识产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合理权益,协调两者间的关系,是实现既鼓励知识创造又促进公众对知识产品接近的关键。知识产权法也只有在对利益平衡目标的不断追求中,才能实现对社会资源最合理的配置。

由于在知识产权法中,激励知识创造与确保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法需求是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个主要矛盾,通过透析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公共利益以及知识产权的立法目标研究知识产权法中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变得很重要。这种平衡反映了知识产权法是一种激励知识创造特别是智力创造的机制和协调、平衡利益关系的调节机制。从这种平衡中,可以对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制度框架做出完整的认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价值构造与制度设计原则。

利益平衡在实质上反映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正和适当的分配。通过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原理以及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中著作权人的利益、专利权人的利益、商标权人的利益、商业秘密权人的利益与相应的公共利益的平衡问题,可以发现知识产权法中的利益平衡,主要体现为知识产权立法设计上对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和利益与社会公众的权利和利益,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适度的、合理的划分。这种划分是确立知识产权专有领域和知识产权公有领域的适当、合理的界限。

第4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关键词:市场秩序 基础理论 范式

市场秩序理论概述

市场秩序理论可分为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市场秩序的基础理论是指通过对市场秩序的前提、根据及其发展规律等的研究所形成的理论,它是对市场秩序的哲学回答,这些回答主要包括市场经济的合理化、制度化、现代化和价值性等方面,因为市场经济是否合理、市场经济采用何种秩序模式、市场经济怎样适应生产力的现代化、市场经济具有怎样的价值和价值合理性等问题,涉及到市场秩序为何存在、怎样存在、存在有何意义等根本问题。市场秩序的应用理论是指在市场秩序基础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对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中各种问题的具体分析和实证研究所形成的与形塑良好的市场秩序直接相关的观点和结论。例如,关于具体如何界定和实施产权,如何建立有序的价格、供求、竞争等市场机制,如何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如何有效地建立诚信和信用制度,如何规范中介组织和市场其他主体的行为,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方面的理论,都可归为市场秩序的应用理论。市场秩序的基础理论是应用理论的前提和根据,应用理论是基础理论的深化和具体化,并且随着市场秩序的发展,应用理论一旦成为具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理论,就可以转化为基础理论。

市场秩序基础理论研究范式的主要观点

范式在哲学上主要指某一科学共同体所共同具有的信念和价值等。这些共同的信念和价值决定了该共同体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以及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目前,关于市场秩序基础理论的研究范式,国内外主要有五种观点。

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观点。哈耶克从认识论的角度把西方的理性主义分为以英美为代表的进化论理性主义和以德法为代表的建构论理性主义,他认为在这两种理性传统的影响下,分别形成了自发秩序和人为秩序。他站在进化论理性主义的立场,认为市场秩序本质上是一种自发秩序。它是渐进演化,逐渐扩展的。在他看来,市场秩序与计划秩序是势不两立的,因此他反对一切国家计划,包括国家干预、计划经济、福利国家等等。哈耶克的这种研究范式可称为自发秩序和人为秩序的二元论。

弗莱堡学派的观点。德国弗莱堡学派的代表人物欧肯把秩序分为理想秩序和现实秩序。欧肯的这种分类方法来源于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分析方法。马克斯・韦伯认为,在分析某一时代的社会现象时,可以从这些社会现象的经验材料中综合、概括和抽象出一种模式,以便用它作为分析经验事实的方法。例如,“经济人”(希腊语:homo oeconomicus)、教派、科层制等,都属于理想类型。鉴于此,欧肯用“奥尔多秩序”(Ordo)来表述其弗莱堡学派的理想类型。在他看来,市场秩序的“理想类型”应是完全竞争、公平自由的秩序,应当用理想秩序观照现实秩序,通过制定秩序政策,使现实秩序不断趋向于理想秩序。弗莱堡学派的这种研究范式可称之为理想主义的观点。

以王根蓓为代表的观点。王根蓓将市场秩序基础理论分为以斯密为代表的将社会―政治―法律为既定的前提,从纯经济世界研究市场秩序发生机制的分析范式;以马克思、康芒斯、布坎南为代表的经济―社会分析范式。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社会―经济―自然分析范式。通过这一范式,他主张对市场秩序的研究既要研究其中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也要研究人与物的利益关系;既要考察其中的经济关系,也要综合考虑与之相关的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伦理道德关系等。总之,市场秩序的研究应当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性的研究。

以纪宝成教授为代表的观点。在《转型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秩序研究》(2003)一书中,纪宝成教授把西方的市场秩序思想概括为新古典自发演进观、理性建构观和立宪自发演进观,并提出了自己的市场秩序观,即“构建─演进和谐论”。在这里,作者认为,市场秩序既不是纯粹自身演化的产物,也不完全是国家或其他社会主体理性构建的产物,也不是布坎南式的宪法层次的构建加自发演进的产物,而是相应地制度构建与市场演进相结合的产物。但是作者认为,转型时期我国的市场秩序应当以构建为主。

以洪银兴教授为代表的观点。这种观点把市场秩序基础理论分为竞争范式和制度范式。作者认为,“从市场经济理论演化分析中可知,不同的理论范式对市场规则有不同的要求。竞争范式要求市场规则以竞争为中心。……制度范式则是要求通过制度安排对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保证契约的执行,同时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通过这种区分,作者主张应当从规范竞争和健全制度着手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综观以上各种观点,可见它们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为我们认识市场秩序提供了不同的理论视角和方法,但是也有不足之处。第一种观点过于极端,第二种观点不能反映市场秩序的历史变化,第三种观点其论述是否周到,还有待探讨。例如,作者认为斯密是从纯经济的角度研究市场秩序的,这一看法似乎不大准确。第四种观点则基本上是哈耶克观点的重复和综合。第五种观点用于指导实践有很强的现实性,但作为对市场秩序的理论分析,似乎过于简单。因为竞争和制度从来都是市场秩序的构成要素,不存在只有竞争或只有制度的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基础理论范式分类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历史地看,市场秩序基础理论可分为“神圣力学范式”、“知识进化范式”和“社会发展范式”三种类型。

(一)神圣力学范式的市场秩序理论

这是指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市场秩序理论。它的核心是自然秩序思想。这一思想的简单表述就是,通过市场机制这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能够自动实现均衡,达到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因此,政府除了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保障和服务外,应尽可能少地干预市场经济的具体活动,政府的角色只是充当市场经济的“守夜人”。这种理论通常也被称为自由放任的学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意义上的自由放任并不等于无政府主义,而不如说是一种“小政府主义”。斯密的这种自由放任学说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时代,成了以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核心教条。虽然在此期间,在西方经济学家内部,相互之间许多观点并不一致,有时甚至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如李嘉图与马尔萨斯的争论等,而且其间还经历了边际革命和马歇尔的新古典综合等重大经济理论变革,但是斯密的自由放任学说,却是大多数经济学家的共同信念和价值观。斯密的这种学说之所以称为神圣力学范式,是因为在哲学上,它带有中世纪时代遗留下的神学色彩,同时又深受牛顿力学宇宙观的影响。因此,这种范式往往把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神话化,认为它是适应一切时代和一切国家的绝对真理,是实现一个国家富裕的不二法门。为此,以门格尔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还与否定这一学说绝对性的德国历史学派展开了长期的争论。另一方面,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比喻又带有牛顿的力学色彩。而且,为了论证“看不见的手”的运行,斯密还将人类社会比拟为时钟。他认为,正如时钟一经时钟师傅造好就自动运行一样,人类社会一经上帝造好,就会通过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实现他人的利益,从而实现社会和谐有序。此后,约翰・穆勒把力学中的均衡概念引入对市场经济的分析,而马歇尔在此基础上又提出的以均衡价格为核心的一整套分析和论证斯密理论的方法,也都具有力学色彩。

(二)知识进化范式的市场秩序理论

这是指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市场秩序理论。它的核心是自发秩序思想。前面已经提到,哈耶克把社会秩序分为自发秩序和计划秩序,他认为市场秩序本质上是一种自发秩序,而与计划相对立。哈耶克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认为知识或信息是分立于每个人的头脑的,而且,正如人类文明是不断进化的一样,知识也是不断进化和演变的。这样,对于任何个人来说,要想掌握社会生活的全部知识,必然是其理性不及的,因此其对社会生活就具有不可避免的无知。在他看来,要想解决人的理性的这种无知性,只有通过价格、供求和竞争等市场机制。因为他认为价格和供求本身就是一个有效地传递知识的机制,而竞争就是一个不断发现知识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虽然对社会和未来充满着不可避免的无知,但是一旦他参与市场活动,在市场机制的指引下,通过不断试错和优胜劣汰,他就可以把握市场情况,从而制定个人生活的计划等。相比之下,在国家干预或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因为制定计划的主管者也像任何其他人一样,对社会生活具有不可避免的无知,因此干预或计划必然是无效的。而为了国家干预或计划的有效性,主管者必然会借助于权力,通过建立高度集权的官僚体系来保证干预或计划的上行下达,这必然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可见,“哈耶克论证自由之价值是以其知识观和文明进化观为基础的”,知识和进化这两个范畴是哈耶克整个理论体系的核心和前提,是哈耶克的基本信念和价值观。哈耶克的这种信念和价值观对现代西方经济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一定意义上说,整个西方现代经济学在哲学上都是以知识和进化为前提的。一方面,由于认识到知识的这种分立性,现代西方经济学修正了自斯密以来形成的“经济人”假设,把全知全能的“经济人”修正成了理性有限的“经济人”。另一方面,由于认识到市场主体所面临的信息的不完全或不充分性,现代西方经济学修正了神圣力学范式的完全竞争市场假说,把市场看作是不完全竞争的或垄断与竞争并存的。在此基础上,现代西方经济学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流派和理论,其中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就明显地体现了对哈耶克的继承和发展。在此意义上,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这种理论范式不妨称之为知识进化范式。

(三)社会发展范式的市场秩序理论

这是指以马克思(包括恩格斯的相关思想)为代表的市场秩序理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考察和对其中商品货币关系的深入研究实际上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研究。在马克思那里,作为一种经济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基本上等同于市场经济,而资本主义制度或秩序也就等同于市场秩序。不过与前面两个范式根本不同的是,一方面,马克思坚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而不是以物为本的角度研究市场经济。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社会存在物,人就是国家和社会,所以“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就是说,虽然对市场经济的研究离不开对资源配置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对马歇尔和萨缪尔森等定位的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等生产力问题的研究,但是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以交换为核心的一种社会关系,所以对它的研究必须以人为核心,人才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另一方面,马克思坚持从唯物史观而不是经验主义的角度研究市场经济。神圣力学范式和知识进化范式的哲学背景基本上都是西方经验主义哲学。而在马克思看来,“日常经验只能抓住事物诱人的外观,如果根据这种经验来判断,科学的真理就总会是奇谈怪论了”,所以马克思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中来研究市场经济。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制度或市场秩序都看作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历史形态,认为它由于内在的不可避免的矛盾最终将走向自我毁灭,从而产生一个新的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秩序。可见,马克思在整体上对他所处时代的市场秩序是持否定态度的,这种否定既是对市场秩序理论的否定,也是对市场秩序现实存在的否定。而他之所以能做到这种否定,是因为社会和发展是他的基本信念和价值,因此马克思的市场秩序理论不妨称之为社会发展范式的市场秩序理论。

参考文献:

1.王根蓓.市场新秩序论[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洪银兴.市场秩序和规范[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第5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关键词】:城市污水治理;处理对策

1污水治理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直线上升,GDP处于稳步增长状态,可见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对于水资源的利用,人们普遍存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这样根深蒂固的思想,导致对于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程度日益加重。但是目前城市工业生产的发展对于水资源的利用程度加大,因此淡水资源的供应已经呈现短缺的问题,加之城市工业发展造成污水问题加重,城市污水问题逐步成为危及城市正常发展以及影响城市生态的首要因素。

2城市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

2.1缺乏保护意识以及技术落后。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技术比较落后,我们一定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水污染治理先进的手段和技术,并结合我国自身的水污染的治理现状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污染处理道路。在探索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一定要不断改善,逐步提高水污染处理效率。很多时候,我国的污水处理的速度远远落后于水污染的速度,而能耗高加重了经济的负荷,加之水污染设备的自动化程度过低使得劳动力消耗过大,这些都会造成我国水污染处理工作难度。

2.2资金不足与管理水平落后。治理城市污水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包括技术、设备、人员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我国的大部分城市,水资源受到污染的速度明显高于治理污水的速度,尽管各个城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不断投入治理资金,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前污水处理的需要。我国的污水处理技术以及管理水平一直是传统水平,缺乏自研的新技术,直接导致操作过程中的低效率以及高排放。污水处理水平的低下会影响我国各大污水厂的运行,为此国家应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污水处理,提高整体的污水处理效率,但是这样做的弊端是会导致资金短缺的风险加大。所以在进行污水处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将经济和污水处理相联系起来,加大投资力度,使得污水处理的整体水平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现状,同时要不断研发和寻找可以替代传统技术的新型技术,最终推动我国的城市污水问题逐步得以改善。

3解决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通过上文对城市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分析,单纯依靠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来改善城市污水处理问题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找到根本原因,结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制定一定对策措施,下面对其具体分析。

3.1改善污水处理的技术方法

要想解决城市污水处理问题,就要从根本问题着手,改善污水处理技术方法。首先,目前污水处理还采用传统的处理工艺,对处理方法和技术上没有充分的认识,传统观念没有更正。人们普遍把污水当作废水,简单处理后排掉,这种污水处理方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造成了环境污染和资源的浪费。污水并不是废水,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方法完全能够实现污水净化再利用,这样不仅可以解决日益紧张的城市水资源短缺的问题,还能够充分遵循水自然循环的运动规律,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水的利用率,加强污水再生利用。其次,增强人们保护水资源的观念,提高污水处理系统人才培养。水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对人类生存来说非常重要,所以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减少污水排放也是间接的改善水环境。对于已经形成的污水,在处理过程中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专业性人才的培养。污水处理技术要想进步,离不开专业化的污水处理系统管理人员,不断吸收新型的管理技术,加强污水处理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通过培训教育增强其对污水处理意义的认识度,增强其对待工作的责任心,全面改善污水处理技术方法,提高污水的处理效率和效果。

3.2完善污水处理的管理机制

污水处理需要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对污水处理进行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传统的污水处理管理采用依靠管网拦截,重力自流的方式进行污水的传输,经过处理后通过管道将水排放到下游自然水体中。这种污水处理机制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污水只经过初步处理,对环境还有一定的影响。污水经过处理后也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所以要经过重复利用,这样就需要完善污水处理管理机制,加强污水的循环利用。此外,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管理机制能够增强污水处理制度化管理,通过制定全面、细致的计划和制度,增加污水处理监督,质量监督等,建立健全的污水处理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任务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个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工作。

3.3探索污水处理的新技术方法

传统的污染处理方法对资源的消耗和资金的消耗较大,费时费力而且效率较低,无法满足城市污水处理的需要,因此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发展受到限制。探索污水处理新技术是治理城市污水,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途径。探索污水处理新技术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我国国情和城市污水现状,结合国外先进的污水处理工艺,发展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创新型污水处理工艺,改善当前治理水平。探索污水处理新技术方法要遵循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将单一的处理工艺通过综合处理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通过应用各种膜分离技术、臭氧氧化技g以及安全消毒技术等,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增加处理后水的利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结语

我国的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口的激增,使得我国的城市污水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因此需要重视好污水处理问题,就水污染问题开展一定的污水处理工作,围绕污染源进行治理,使水污染问题得到遏制。水资源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会直接影响到每个人的正常生活,甚至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为此每个人都要树立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使得水资源可以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造福于人类。

【参考文献】:

第6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关键词:高职 财会专业基础理论 考试 技巧

浙江省普通高职财会类招生考试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逐步得到完善。专业基础理论考试从高校自主命题到全省统一命题,从两门课到三门课,考试体系的规范化、考试内容的具体化及认知能力要求的明确化程度都有所提升。虽然教师和学生在备考中有章可循,但要在两个半小时内完成三门专业的综合考试,学生还是会出现各种问题。在此,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教学经验,谈谈在财会高职专业基础理论考试中如何掌握答题技巧,使更多的考生在财会考试中获得好成绩。

一、熟悉考纲,吃透教材;夯实基础,灵活运用

考纲是命题的依据,它规定了考什么、怎么考,只有熟悉了考纲,复习才具有针对性。财会高职专业基础理论考试提出了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的认知能力要求,强调对会计基本原理的理解与运用,强调运用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原理和模型、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果单是死记硬背而不掌握有关知识原理和规律,要想取得好成绩就很难。

准备高职专业基础理论考试,关键是要掌握好各项基础知识。打好基础就是要吃透教材,对指定教材所涉及的各项基本原理能够扎实掌握、灵活运用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难做到的。有的学生不愿意看书,对基本理论一知半解,对此,老师可以在复习过程中给出一些基础问题,让学生对照教材内容寻找答案,以促进学生熟悉考纲要求掌握的知识。

从历年高职考试的要求看,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及运用能力,假如学生只是死记硬背而不懂得灵活运用,那么考试中就很容易失分。《企业财务会计》第一章总论所述的会计基础理论,每一个学生都能背出来,但在实际应用中效果却不理想。例如,企业有一项专利权原值为12000元,法律有效期10年,将其出租10个月,共取得租金5000元(营业税率5%)。要求:编制专利权出租、本月摊销成本的分录。

解答这个题目,必须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是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要求,对于取得租金5000元要分摊在10个月内;二是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配比要求,所取得每月租金收入500元(即5000元/10个月),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对应的支出营业税25元(500×5%)和摊销成本100元(即12000元/(10×12)),均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但是很多学生在处理本业务时往往将所有租金收入全部计入第一个月,摊销的成本计入“管理费用”,这就是对会计原理死记硬背、一知半解,不能灵活运用。所以在教学中,教师不能仅仅停留在会计基本原理的灌输上,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练习,熟悉规律;归纳总结,掌握技巧

在强调基础的同时,考生也需要接受一些技巧训练。考卷命题人为了增加难度,会故意运用一些技巧,从心理和技术上设置陷阱,将部分基础不牢或对考试规律不熟悉的考生绕进去。对此,教师可结合考纲出一些专题训练,从知识点的独立运用到综合运用,从分章节训练到整体重组,通过各种形式的训练增强学生对出题规律的认识,提高解题能力。如《企业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中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命题人不动声色地给出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日期,如某年的1月10日。在解题时要对固定资产折旧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牢记交付使用当月不计折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的原则,1月10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当年计提折旧按11个月而不是12个月,否则就会出错。

技巧分为记忆技巧与应试技巧。记忆技巧是用来帮助考生将复杂、难懂或不好记忆的知识准确、牢固、灵活地掌握。可以通过知识的类比、归纳,将知识进行串讲。如会计要素中的收入概念,学生都能背诵,但在考试中却经常出错,这主要是由于学生对广义收入与狭义收入不能正确予以区别所致。其实,会计要素中所说的是狭义上的收入,是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形成的,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捐赠所得、政府补助、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属于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属于利润要素。此时可以将广义收入进行归纳,并与狭义收入进行对比,给学生更明确的信息以帮助他们牢固掌握所学知识。应试技巧的核心是如何排除干扰、快速求解,在考场上做到镇定自如,以不变应万变。如资产负债表的填表要求通常是根据总账或明细账余额计算相关数据;财务管理中现金流量的计算要用净利加折旧找切入点。

三、计划时间,看清要求;仔细分析,理清步骤

1.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

在两个半小时内完成三门专业课的考试,如果没有合理安排时间,很容易顾此失彼,使擅长的问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开始时,可以通过试题的分值对每道题应占用的时间迅速做出估计。一般先通读并回答熟悉的问题,跳过没有把握作答的题目。然后重新计算答题时间,看看余下的每道题要花多少时间。在一道没有把握的题上花过多的时间是不值的,有时即使得到一些分数,也可能由于耗用过多的时间而影响到其他题目的解答。

2.看清题目要求,防止因审题不清解答错误

在有限的考试时间内,为了赶速度,不少考生连题目的要求都没看就直接答题。比如,有些单选题有多个满足条件的答案,这就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而有些考生,一看选项,就被一个“好的”或“有吸引力的”备选答案吸引住了,对其余的答案连看都不看,这样就中了命题者的圈套,失去了许多得分机会。比如基础会计单选题: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无误,登账时将金额850元记成580元,采用什么方法更正?A.撕毁重填,B.划线更正法,C.红字更正法,D.补充登记法。本题C和D选项都对,但最佳答案是D。如果审题不完整,看到前面的答案就落笔,尽管节省了答题时间却得不到该得的分数。

3.仔细分析试题,理清解题步骤

计算与分析题主要是测试学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企业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部分计算与分析题占了该部分分值的大半,如果本类题得分不多,要想考试获得高分就很困难。为此,在考试中建议对于计算与分析题的题目阅读两遍,既能准确理解题意,排除陷阱,不至于忙中出错,又可以从试题中获取解题信息。

例如,某公司准备购买一台新设备,购买价为30000元,一次性付款,可使用4年,预计报废时有残值2000元。该设备投入使用后,公司每年可新增利润3000元。假设公司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为12%。求净现值,判别该方案是否可行。

解题过程:首先通读一遍试题,得知本题是求净现值。在大脑中搜索净现值的计算公式:

净现值就是未来现金净流入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

净现金流入量=未来现金流入量 - 未来现金流出量

根据公式首先可以确定本题折现率为最低投资报酬率12%,未来现金流出量为第一年初的购买价30000元。未来现金流入量是本题解答的难点,学生在审题中经常会忽略折旧因素,而计算现金流量的关键点就在净利加折旧。由此,可以确定每年末有现金流入量利润3000+折旧(30000-2000)/4=10000元,第4年末还有残值2000元的现金流入量。

到此,还需要结合货币时间价值理清三个关键因素的关系,即本金、利率、时间(也就是期数),明确是复利还是年金问题。分析每年相等的流入10000元属于年金,第4年末的残值2000元为复利,期数均为4年。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

每年现金净流量=3000+(30000-2000)÷4=10000元

该项目净现值=10000×(P/A,12%,4)+2000×(P/S,12%,4)-30000

=10000×3.0373+2000×0.6355-30000=1644元

至此,问题基本解决。计算结果表明,该项目净现值为正数,说明方案自身报酬率大于12%,所以该方案可行。

另外,计算与分析题通常每题所占的分数比重较多,判卷时,多数按步骤给分。为此注意解题步骤,尽量写出计算公式,问什么答什么,避免做题中“画蛇添足”或因答题不全而被扣分。

例如,某企业有一厂房,原值为500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该厂房报废时净残值率为5%。要求:(1)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月折旧率和月折旧额;(2)用年数总和法计算第8年和第13年的折旧率和折旧额。

分析题目可以看出,计算月折旧率和月折旧额时,按照要求(1)得出在计算年的基础上除以12得到月结果;(2)只要求计算第8年和第13年的,不需要从第一年开始逐年计算,多做不仅浪费时间也可能因为运算错误导致失分。另外,在解答过程中尽量写出计算公式,防止代入的有关数字有误而导致结果不对,被判定全部错误失去可得的步骤分。

总之,如果能明确高职考试的命题规律,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就能充分发挥自身的实际水平,取得相对理想的成绩。

参考文献:

[1]张玉森,陈伟清.基础会计(第四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2]葛家澍,耿金岭.企业财务会计(第四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张海林.财务管理(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第7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关键词:混合式教学; 多元智能; 人本主义; 理论基础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3)08-128-002

一、引言

传统课堂教学和网络化教学两种教学模式各有利弊,混合式教学是在人们将多媒体、网络应用于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将传统课堂教学和网络化教学两种教学模式有机整合,优势互补,从而构建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两者优势的教学模式。它既体现了网络时代的特征,又正视了学习的传统本源,它既符合教育部高教司颁发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通知中对高等院校“教学模式”的要求,又顺应了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任何教学模式的实践都需要理论基础的指导,多元智能理论和人本主义理论是混合式教学的重要理论基础。

二、混合式教学与多元智能理论基础

混合式教学在发挥传统课堂教学优势的基础上,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为学习者提供几近真实的学习情景,发挥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索学习能力,真正体现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多元智能理论是混合式教学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1.多元智能理论

多元智能理论(Multi-intelligences,MI)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国际教育新理念,是由美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加德纳(H・Gardner)在其《智能的结构》一书中首先提出,并在随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人类智能结构理论。所谓多元智能理论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智能结构理论,认为人类思维和认识的方式是多元的。所谓多元是一个开放的概念,构成多元智能的“元素”数量可能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入而不断增加。目前比较成熟的多元智能是指八种智能:言语语言智能(人对语言的掌握和灵活应用能力)、数理逻辑智能(人对逻辑结果关系的理解、推理、思维表达能力)、空间视觉智能(人对色彩、形状、空间位置的正确感受和表达能力)、音乐韵律智能(个人感受、辨别、记忆、表达音乐的能力)、身体运动智能(人的身体的协调、平衡能力和运动的力量、速度、灵活性等)、人际沟通智能(人对他人的表情、说话、手势动作的敏感程度以及对此作出有效反应的能力)、自我认识智能(个体认识、洞察和反省自身的能力)和自然观察智能(观察自然的各种形态,对物体进行辨识和分类,能够洞察自然或人造系统的能力)。多元智能理论对智力的定义和认识与传统的智力观是不同的。加德纳(1983)认为,智力是在某种社会和文化环境的价值标准下,个体用以解决自己遇到的真正难题或生产及创造出某种产品所需要的能力。智力不是某种单一能力而是一组能力,智力不是以整合的方式存在而是以相互独立的方式存在的。

2.多元智能理论与混合式教学

多元智能理论为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引领了一种崭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现代教育技术则为这种崭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提供了实施的媒介。混合式教学是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充分融合传统课堂教学与网络化教学优势的全新教学模式。在混合式教学环境中,学习者的多元智能可以得到潜移默化的、浸润式的发展,如果教育者对混合式教学环境进行精心设计,学习者的多元智能的发展将更具系统性和成效性。混合式教学环境能够为学习者的多元智能的发展创设适应性、触发性和诱导性的学习氛围,是诱导、激发和强化多元智能发展的强效活动平台。多媒体和网络技术提供的视频、图像、颜色、结构、声音、音量、音调等视、听、触多感官刺激,可以帮助学习者创造愉快的学习情境,使学习者更具学习的耐心,更易抓住学习的重点。多元智能发展需要在丰富多样的活动情境中展开,在混合式教学所营造的多媒体网络环境中,各种智能活动都可以“按需所求”、“自得其乐”地发展。混合式教学突破了传统课堂教学的时间和空间维度的限制,可以帮助学习者扩大交流对象,通过教学中基于案例的学习、基于问题的学习等教学活动安排,混合式教学能够为学习者创设情境化的问题空间,引导学习者学会解决现实问题,从而建构有意义的知识。此外,在混合式教学中,学习者通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如多媒体软件、文字处理软件、数据处理工具等,不仅可以极大地提高学习效率、节省学习时间,而且可以开拓和体验全新的学习方式,感受新型的学习文化。混合式教学环境还可以对学习者的学习进程、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和学习结果等进行数字化记录,帮助学习者反思学习过程,总结学习经验,调整学习策略。

三、混合式教学的人本主义理论基础

1.人本主义思想和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人本主义发展于19世纪,是由多种哲学流派组成的哲学思潮,它反对传统哲学中的认识对象本体论,以认识主体――人为本体。它认为人应该是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主体的创造作用,把一切事物都看成是人的意志和生命的派生,认为事物的意义和性质是人所赋予的,科学的方法不能认识人和事物的本质,只有用直觉的方法,通过体验才能获得对事物本质的认识。20世纪上半期,以法国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进一步发展了人本主义理论。“存在先于本质”是存在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人有绝对的自由,强调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认为真正的知识是通过直觉而获得的,是个人选择的产物。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以学习者为中心,要求教育回归到人的发展的原点,认为学习的本质是促进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人本主义重视人的自我实现,重视人的情感作用和内在动机,重视人的尊严和价值,重视人的成就感,重视学习者的认知结构,强调个性与创造性的发展,主张给学习者学习的自由和自我选择、自我发现的机会,认为有效学习应该在轻松、合作、温暖、有安全感的气氛中进行,认为最优的学习情境应该将集体人格中的威胁降到最低点,提倡教学的过程是对学习者的学习过程逐步放弃控制的过程。人本主义有利于为学习者提供开放的、探索式的学习环境,发展学习者的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在强调环境对学习的意义,合作学习的重要性等方面,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有相似之处。人本主义对克服传统教学忽视学习者个性培养,忽视学习者自学能力和创造精神的培养,忽视学习者学习主动性的培养等方面有积极意义。

2.人本主义与混合式教学

现代教育技术发展到网络辅助教学阶段,人本主义理论成为其重要的理论基础之一。混合式教学所营造的多媒体网络环境为学习者创设了广阔、丰富而自由的学习环境,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拓展了学习的时空维度,为学习者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发现学习、探究学习提供了基础,方便学习者自我探索、自我发现和自我交流,有利于学习者全身心投入到创造性学习中。学习者可以选择学习方向,寻找学习资源,解决学习疑问,确定行动指南,承担选择后果。混合式教学模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基本实现了人本主义所主张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形式和让学习者自主学习、自我实现、自我评价的目的。在混合式教学模式中,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改变为学习者学习的指导者、引导者、合作者、监督者和咨询者。教师应该在平等开放的环境中,引导学习者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指导学习者学会学习,满足学习者的求知欲。在混合式教学环境中,师生成为双向参与、双向沟通、平等互助的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形成也体现了人本主义崇尚的人的尊严、民主、自由、平等的价值观。

四、结语

通过对混合式教学的多元智能理论基础和人本主义理论基础的梳理研究可以看出,混合式教学不但在教学实践上融合了传统课堂教学和网络化教学的优势,而且还拥有坚强的理论基础后盾。高等院校和教育工作者应该在多元智能理论和人本主义理论的指导下,重视和发展混合式教学,使教育教学水平得到进一步地提升。

基金项目:本论文是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外语专项一般项目“WELL模式下大学英语混合式教学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2CWJZ03)的研究成果及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2012-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网络背景下交通类院校英语混合式教学方法的探索与实践”(批准号:交教研1202-46)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周衍安.WebQuest设计的核心理念――人本主义[J]北京: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网络教学的理论与实践,2003

第8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关键词]基础设施 BT项目 建设模式 利弊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0-0182-01

近年来,国家不断扩大内需,基础设施发展速度加快,资金需求大、缺口大,如何迅速地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采取BT项目模式,运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高速公路、港口、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各地方政府普遍采用的模式。本文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基础设施BT项目建设模式之利弊谈一些看法。

一、BT模式的含义

BT模式也称为回购模式,即政府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任务交给社会资本,在社会资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后,再由政府出资分期付款和利用补偿措施等方式完成对基础设施的收购。对于大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环节均可按照BT(建设―移交)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建设,政府通过补偿机制和回购方式,回报投资者。

二、BT模式的积极作用

BT模式作为一种新的运作方式进入市场,其积极意义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政府的角度看

(1)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缓解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压力。BT模式从根本上是一种项目融资开发行为,筹集非政府资金投资项目开发是BT模式运作的基础。政府用BT模式建设项目时,政府无须投入任何资金或只投入很少的资金,而由其他投资人投资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后由政府或其授权代表人采购,而采购款可以以投资人可以接受的方式分期完成。这意味着政府可以用未来的资金建设并提前使用现在的产品,这是BT项目建设最具吸引力的方面。

(2)有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BT模式是将项目建设职能从政府手中分离出来交由专业的投资者实施,既实现了建设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与专业化,提高了建设效率,又把政府从琐碎的事务管理中解脱出来,专心统筹财政建设资金的合理匹配和使用,在宏观上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3)有助于政府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资金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血液”,涉及面广,敏感性强,任何社会问题都可能使金融业受到冲击。金融风险一旦爆发,极易形成连动效应,扩大蔓延,危及整个经济和社会稳定。BT方式不要或少要国家投资,同样能达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一种既能控制债务规模,化解政府财务危机,又能引导内需、扩大消费的有效途径。

(4)有利于合理分担风险。BT模式体现了风险和收益在政府与投资方之间的公平分担与共享,追求安全合理利润,强调参与方发挥各自优势,并共同高度重视政策风险、金融风险、法律风险、债务风险,合理分散和分担风险。

2、从企业的角度看

(1)开辟了新的投资、融资渠道。随着投融资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资本不断壮大,庞大的资金存在巨大的增值冲动,很多企业在传统投资领域之外不断寻找新的投资空间。BT模式的出现,使得一直以来由政府垄断的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社会资本可以介入BT项目作为项目投资人,参与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投资风险小,获得收益的保障性较强。投资者按照政府的规划投资,降低了投资的盲目性,在一定程度上更能保证资本的增值。政府及其授权部门与BT模式项目投资人签订的合同,由于最终支付的背后有政府信用的支持,因此投资人遭遇的违约风险较小。

(3)实现“政府按揭”融资功能,获得较强的融资能力。项目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可以很好的应用政府信用,发挥“政府按揭”的信用融资功能,获得较强的融资能力。在实践中可以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项目融资等各种方式,更好的为项目的顺利建设筹备充足的项目资金,保障项目的建设、回购和移交。

3、从社会的角度看

(1)有利于基础设施环境加快改善,增强招商引资能力。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领域,资金问题一旦解决,发展步伐就会加快,BT模式解决了资金的瓶颈制约,对改善城市硬件环境,优化城市新区、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乃至整体环境无疑具有强大助推力量。增强了开发区的核心竞争力,强力助推开发区建设从依靠政策优势转向依靠投资环境和发展远景等综合优势,更有利于吸引各类投资在开发区落户。

(2)有利于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BT模式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将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引入基础设施建设中,杜绝了建筑市场暗箱操作、转包分包及各种腐败问题,保证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率,能够优化和改善城市整体建设环境。

三、BT模式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BT模式在我国尚属新事物,它在融资、建设、移交、回购等环节的操作方式上还处于总结经验和不断探索阶段,从而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BT项目应用的法律环境的相对缺失

BT模式当前法律很不健全,它从订立的相关合同文本,到招商方和投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BT建设项目在特定期间内的权属,再到招标、融资、建设、移交、回购等环节等方面都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和规范,以至于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不同地方、不同项目、不同招商方和投资人都有自己的合同文本和操作方式。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环境和规范约束,不仅会造成项目建设造价和成本的增加,而且会大大增大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

第9篇:基础理论知识范文

在中学化学教学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提纯或除杂的化学问题,从化学原理分析,所采用的方法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或化工生产中是不可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要将理论和实践高度地统一,方可做出科学、准确的选择。

案例分析:

例1.如何除去CO2中少量的CO?

【错误操作】混合气体中的CO2在空气中不可燃烧,混合气体中的CO与O2反应生成CO2,此法从原理上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中却不可行,这是因为CO2含量高,其中的CO根本就无法进行燃烧,同时也就不能得到纯净的CO2。

【正确操作】混合气体通过灼热的氧化铜,除去气体中的气态杂质时,不能仅从原理上考虑用另一种气体将其杂质除去,应考虑可操作性,一般应选用固态或液态物质来进行除杂。

例2.除去NaCl中混有少量Na2CO3。

【错误操作】加入BaCl2,然后过滤蒸发。

【分析】BaCl2+Na2CO3=BaCO3+2NaCl在实际操作中,不论加入的BaCl2是过量还是适量,观察到的现象都是白色沉淀生成,所以,加入的量不易控制。量少除不彻底,量过带入新的杂质。

【正确操作】将混合物溶于水中,滴加稀盐酸并搅拌,直至无气泡生成时,便停止滴加稀盐酸,然后把溶液蒸干,方可得到纯净的NaCl;要除去可溶性氯化物中的CO32-等离子时,将SO42-转化成CO32-,再用过量的盐酸,最后加热蒸发。

【补充思考】如何除去NaCl中少量的Na2SO4?

例3.除去苯中混有少量的苯酚。

【错误操作】加浓溴水,过滤。

【分析】

由于三溴苯酚溶于苯,过量的溴也易溶于苯,故过滤无法得纯净的苯。

【正确操作】加入过量的NaOH溶液,振荡,静置分液;互溶的有机物分离时,应考虑与其中之一进行反应转化为另一种不相溶的物质而分液除去。

例4.分离乙醇和乙酸组成的混合物。

【错误操作】①混合液蒸馏;②加足量的Na2CO3,然后蒸馏得乙醇,乙酸钠中加足量的HCl,再蒸发得乙酸。

【分析】虽乙醇与乙酸沸点差别较大,但加热时两者均挥发,故蒸发不可取。“②”操作中因HCl挥发,故蒸馏得不到纯净的乙酸。

【正确操作】将上述②中HCl改用为足量的H2SO4,排除了挥发性物质的干扰。分离两种具有挥发性的液态物质时,直接蒸馏无法达到分离的目的,而将其中之一转化为高沸点物质,然后控制温度进行蒸馏。

【补充思考】如何将95%的乙醇提纯为100%的乙醇。